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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要点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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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第1篇 消防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要害部位不少于4个灭火器,有明显的防火标志,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3)施工现场消火栓的干管管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设置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

(4)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好动火证,配备监护人。

(5)乙炔瓶不得倒置、平使,氧气、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6)氧气、乙炔瓶不得存放在建筑物内;氧气、乙炔瓶不得曝晒。

(7)宿舍区域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等有明火的电器设施。

(8)高度超过24m的在施工程,必须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设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

(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0)在建工程禁止住人。

第2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要点管理

一、一般要求

1、紧靠大门设置治安室,室外悬挂治安保卫制度,责任人及治安保卫电话并配备专职保安人员,门口应有来访人员登记本及值班人员交接记录。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大门上应设立企业标志。

2、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地面应硬化处理,但搅拌机场地、物料提升机场地、砂石堆放场地及其他原材料堆场等易积水场地,必须混凝土硬化。

3、施工现场场地应有排水坡度,排水管、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做到排水通畅,无堵塞、无积水。

4、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吸烟,应专用吸烟室。

5、施工现场必须有适当的绿化。

6、材料堆放堆放材料应标示牌,其内容为名称、规格、型号、批量、产地、质量等内容。

7、材料堆放应做到整齐按下列规定堆放:

钢筋堆放垫高30厘米,一头齐,并按不同型号分开放置;

钢模板堆放垫高20-30厘米,一竖一丁成方扣放,不得仰放;

机砖堆放应成丁成排,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层;

砂石堆放在砌高60-80厘米的池子内,池内外壁抹水泥砂浆;

袋装水泥堆放:水泥庫要有门有锁,有防潮措施,堆放高度不得小于10层,远离墙壁10-20厘米,并挂设品名标牌;

8、建筑废旧材料应集中堆放于废旧材料堆放场,堆放场应封闭挂牌

9、施工现场应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清,不用的场地清,不用的机械、设备、机具及时出场。

10、建筑垃圾应及时存放于建筑垃圾池,池内外壁抹水泥砂浆,并定时清运,严禁随意堆放,垃圾堆放处应挂设标牌,显示名称及品种。

11、易燃物品应分类堆放,应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存放地点附近不得有火源,并有禁火标示及责任人标志。

12、临建设施在建工程内不得兼做住宿及办公,施工楼层内严禁住人。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均应有责任人。

13、宿舍内电线排线要整齐,统一使用钢管床,床与床之间应留1-1.5米的活动空间,宿舍要配备职工贮物柜、碗柜和学习用具等,并在墙上悬挂卫生管理制度、宿舍人员名单、责任人及值日表和其它有关标语,宿舍内严禁堆放施工用具等杂物,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床头应设床头卡,内容显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身份证号等。宿舍周围应清洁卫生、有排水明沟不积水。

14、施工现场适当位置(一般设在大门口附近)设安全生产教育台,两侧可写对联“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标语,横批“安全生产教育台”。

15、现场防火建立消防制度,配备灭火器材,并有消防措施,消防器材配备,灭火器一般每处不少于3个并保证满足消防要求,制定动火审批手续和实行防火监护制度。

16、下列工程应设临时消防给水:(1)、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2)、层数超过10层的工程。

17、工程临时消防栓及其布置,工程临时消防栓应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保证消防栓的充实水柱能达到工程内的任何一个部位,栓口出水方向宜与墙壁成90度,离地面1.2米高。

18、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米配102灭火器1只,(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米的应配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障人员畅通。

19、临时要木工间、油漆间、仓库或堆放场内均应放灭火器,每组为4个。

20、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应设立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等,大门口应悬挂五牌二图,操作规程牌按其性质,有固定场所的挂于操作处,无固定场所时集中挂于施工现场明显处。标牌挂设应做到规格统一,摆放位置合理。

21、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安全警示牌。

22、现场防护棚、安全通道的顶部防护层以下所用钢管,防护栏杆要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气氛,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要设上下两层板间隔70厘米。

23、生活设施厕所墙壁贴白色瓷砖,高度大于等于1.8米,有条件的设置水冲式厕所,否则便槽必须加盖密封,厕所地面必须硬化,厕所不得露天设置,对于孔洞要有纱门或纱网封闭,门口挂形象标示。

24、食堂内要达到有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帽,持健康证上岗,闲杂人员禁止入内,同时食堂内应按功能分隔,生熟案必须分开并有纱网纱罩,食堂内要有灭鼠器具,食堂物品不准随意堆放。泔水桶和生活垃圾箱要加盖密封,要有责任人和管理制度,并定时清理。

25、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淋浴室,墙壁刷白,并2米的高的瓷砖墙壁,门口要喷涂形象标示,挂纱席和纱门,顶部出气孔要用纱网封闭,室内应配更衣柜、更衣椅、防水灯等设施。

26、现场仓库严禁住人、做饭,各种物品应堆放整齐,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及登记卡。

27、现场卫生要定人分区分片管理,并建立相应卫生责任制。

28、保健急救对于较大的工地,应设医务室,一般工地没有条件的应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并同时配备就近医院的医生及巡回医疗的联系电话。

29、一般工地应配备医疗保健箱及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以便在意外情况发生 够及时抢救,不扩大险情。

30、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应在流行病高发季节及平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在适当位置张贴卫生知识宣传挂图。

31、社区服务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声措施。夜间施工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32、防汛建立防汛机构、落实值班检查人员并有交接班记录。

二、脚手架基础和立杆落地式脚手架

1、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厘米,基础应该做到表面坚实平整,无积水,垫板无晃动,底座不滑动不沉降,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少于50厚度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2、脚手架必须设纵横扫地杆,纵向距地座上皮不大于20厘米处的立杆上,横向在纵向的下方。

3、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大于2米,立杆必须用连接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接件连接,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米,高出檐口1.5米。

4、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米二连墙件连墙件布置间距应符合表的规定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脚手架高度竖向间距水平间距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2双排≤50m3h3la≤40>;50m2h3la≤27

5、单排≤24m3h3la≤40注:h为步距,la为纵距连接件的布置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应不小于30厘米,,连接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6、连墙件的连墙杆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7、架子超过40米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三、脚手架水平杆和剪刀撑

1、纵向水平杆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宜采用对接也可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小于50厘米,各接头中心到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米,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应不小于10厘米。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应不大于40厘米。

2、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应不大于纵距的1/2.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厘米。

3、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4、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如下规定: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45度为7根;50度为6根;60度为5根,每道剪刀撑宽度应不小于4跨,且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度之间。

5、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回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7、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长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8、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厘米。

9、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厘米。

一字形、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米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作业层脚手板应満铺、铺稳,离开墙面12-15厘米。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均设置在三根横向的水平杆上,当长度小于2米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铺设可采用平铺或搭接铺设,平铺接头处必须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为13-15厘米,两块板的外伸长度之和不不大于30厘米;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大于20厘米,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应不小于10厘米。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厘米,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在拐角、斜道平台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米満铺一层脚手板。

10、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冲压钢脚手板: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当板小于等于4米时,其板面挠曲不得大于1.2厘米,大于4米,其板面挠曲不得大于1.6厘米,板面扭曲不得大于0.5厘米且不得圾裂纹、开焊与硬弯;新旧脚手板均应涂刷防锈漆。

竹木脚手板: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厘米,厚度应不小于5厘米,两端应各设直径0.4厘米的镀锌钢丝箍两道,其质量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中两级材质的规定,腐朽的板不得使用;竹脚手板宜采用毛竹或铺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11、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的间距应不大于50厘米;

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突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30厘米,设置一根防滑条,木条厚度宜为2-3厘米;

防护栏杆: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米,挡脚板的高度应不低于18厘米;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2、悬挑式脚手架悬挑一层的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悬挑架斜立杆的底部必须搁置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结构部位,并有固定措施,斜立杆与墙面的夹角不宜大于30度;

斜立杆必须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固定,不得模板支梁进行连接;

作业层除应按规定満铺脚手板和设置临边防护处,还应在脚手板下部挂一层平网,在斜立杆里侧用密目网封严。

13、悬挑多层的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悬挑支承结构必须专门设计计算,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并将脚手架的荷载传递给建筑结构;

悬挑支承结构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等不同形式,悬挑梁应采用型钢制作,悬挑架应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成三角形桁架,其节点必须是螺栓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碗扣)连接;

支撑结构以上的脚手架应符合落地式脚手架搭设规定,并按要求设置连墙件,底部与悬挑结构必须进行可靠连接。

14、吊篮式脚手架吊篮平台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吊篮平台应经过设计计算并采用型钢、钢管制作,其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宜使用钢管和扣件(碗扣)连接;

吊篮平台宽度宜为0.8-1.0米,长度不超过6米,当底板采用木板时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采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构造;

吊篮平台四周应设防护栏杆,除靠建筑物一侧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0.8米外,其余侧面栏杆高度均不得低于1.2米,栏杆底部应设18厘米高的挡脚板,上部用钢板封严;

吊篮应设固定吊环,其位距底部应不小于80厘米,吊篮平台应在明显处标明使用荷载(人数)及注意事项。

15、悬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悬挑结构应经过设计计算,可制作成悬挑梁或悬挑架,尾端与建筑结构锚固连接,当采用压重方法平衡挑梁的倾覆力矩时,应确认压重的质量,并应有防止压重移位的紧锁装置,悬挂结构搞倾覆应有专门计算;

悬挂结构外伸长度应保证悬挂平台的钢丝绳与地面垂直,挑梁与挑梁之间应采用纵向水平杆国家连成稳定的结构整体。

16、吊篮式脚手架提升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提升机构的设计计算应按容许应力法,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提升机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

提升机可采用手扳葫芦或电动葫芦,应采用钢芯钢丝绳,手扳葫芦可用于单跨(两个吊点的升降),当吊篮平台多跨同时升降时,必须使用电动葫芦且应有同步控制装置。

17、吊篮式脚手架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手扳葫芦应装设防止吊篮平台发生自动下滑的闭锁装置;

吊篮平台必须装置安全锁,并应在各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钢丝绳相同型号的安全绳,每根安全绳上应安装安全锁;

当使用电动提升机时,应在吊篮平台上下两个方向装设对其上下运行位置、距离进行限位的行程限位器;

电动提升机构宜配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制动器均可使带有额定荷载125%的吊篮平台停住;

吊篮式脚手架吊篮安装完毕,应以2倍的均布荷载进行检验平台和悬挂结构的强度及稳定性的试压试验,提升机构应进行运行试验,其内容包括空载、额定荷载、偏载及超载试验,并应同时检验各安全装置并进行坠落试验;

吊篮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吊篮升降应采用钢丝绳传动,装置安全锁等防护装置并经检验确认。严禁使用悬空吊椅进行高层建筑外装修清洗等高处作业。

第3篇 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要点内容

1.安全生产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安全管理机构

建立 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比较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3.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4.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合格。

5.安全管理制度

制订危化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主要有:1、安全检查制度;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考核奖惩制度;4、安全隐患整改制度;5、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使用制度;6、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7、危险化学品入库登记、验收、发放管理制度;8、防火、动火、检修、废弃物处理等安全管理制度;9、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10、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经营场所

批发经营场所的业务场所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不得设有生活设施,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

7.储存场所

库房应有相应的通风、降温、避雷、防潮设施,库房门应为铁质或木质外包铁皮并采用外开式。库房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电气设备应是防爆型,作业场所和库区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忌物料不能混放。易挥发可燃气的甲类场所,应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仪。剧毒品库房应实行“五双”管理(双人双锁、双人记帐、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8.安全标识

产品的包装上(包装外包装件)须加贴或栓挂与包装的危化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标签。包装内有和危化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9.运输安全

危化品承运单位必须具有资质,危化品运输车辆须经检验合格,并按规定安装喷涂警示标志。没有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并有运输协议。

10、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第4篇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要点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4)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5)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6)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7)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8)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9) 事故管理制度

(1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是否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 是否专户存储安全风险抵押金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 主要负责人是否参加安全检查活动

(2) 是否正常开展定期安全检查活动

(3) 是否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生产安全事故

(1) 是否发生因工伤亡事故

(2) 是否如实、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 是否及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情况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化工企业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对应的台帐、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 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台帐

(2) 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

(3) 职业卫生检测台帐

(4)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票证记录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台帐

三、企业执行与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备案的情况

1、是否持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立安全审查

3、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经省或镇江市人民政府设立批准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是否通过审查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通过竣工验收

6、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8、定期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9、企业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已登记

10、储存剧毒化学品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储存剧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及管理人员情况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11、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的处置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12、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13、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是否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

四、依法开展安全评价情况

1、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3、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五、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从业人员是否经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6、新职工入厂是否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六、应急救援及演练

1、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2、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3、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七、重大危险源管理

1、是否确定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并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

2、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3、是否告知单位员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4、是否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5、是否至少每半年向安监部门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6、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第5篇 夏季燃气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各燃气企业、相关单位:

夏季是燃气事故的多发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及省、市夏季预防火灾事故、汛期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有效地保证燃气企业依法经营,创建安全、和谐的燃气行业,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燃气行业安全供气和供气安全,县住建局决定对全市的燃气企业夏季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燃气经营企业及换气门点、城区燃气管网、门站、储配站、燃气用户等。

二、检查的方式、方法及重点

本次检查采取燃气企业自查、县住建局组织专班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法进行;检查重点是县天然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点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燃气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火防爆责任制、高温防暑与防汛措施的完善、落实情况及燃气企业、站点经营许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燃气企业设备设施运行可靠性、主要设备附件、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的周期检验情况及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巡检情况;

(二)燃气企业各站点和输配管网各项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巡检情况及主要设备安全附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计量器具、避雷设施、消防器材、喷淋降温装置、报警装置等的定期检验和完好情况;

(三)燃气企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及抢险抢修机构、设备、设施配备情况;

(四)燃气企业为用户更换报废、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及送检钢瓶统计汇总情况;

(五)人员值班、巡检巡线和抢修抢险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安排

此次检查从2022年6月15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5日到6月25日)为自检自查阶段。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并并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做好整改记录。做好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6月26日到7月26日)为检查整改阶段。县住建局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6月27日到7月15日)为整改验收阶段。县住建局对在第二阶段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对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燃气企业将通报批评,并责令停业整改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五、几点要求

1、各燃气经营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检查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结合日常工作和企业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把夏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检查中要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出整改计划。

2、各经营负责人作为本经营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加强对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各经营部门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夏季防火防爆和雨季防雷防汛工作,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上报制度,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各种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及早发现、及早解决,切实落实抢险预案的各项救援措施。

3、三是加大宣传,确保燃气安全供应。要深入社区、用户,加大夏季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的意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及时发现用户影响安全的违规行为和私拉乱接行为并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单位或个人要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安全用气。同时,要积极争取全社会都来重视、关注、支持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确保燃气安全。对拒不纠正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供应。

4、从6月26日起,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集中检查及随时抽查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5、各经营部门要将本次安全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17日前报县住建局安全监察股。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第6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一、一般要求

1、紧靠大门设置治安室,室外悬挂治安保卫制度,责任人及治安保卫电话并配备专职保安人员,门口应有来访人员登记本及值班人员交接记录。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大门上应设立企业标志。

2、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地面应硬化处理,但搅拌机场地、物料提升机场地、砂石堆放场地及其他原材料堆场等易积水场地,必须混凝土硬化。

3、施工现场场地应有排水坡度,排水管、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做到排水通畅,无堵塞、无积水。

4、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吸烟,应专用吸烟室。

5、施工现场必须有适当的绿化。

6、材料堆放堆放材料应标示牌,其内容为名称、规格、型号、批量、产地、质量等内容。

7、材料堆放应做到整齐按下列规定堆放:

钢筋堆放垫高30厘米,一头齐,并按不同型号分开放置;

钢模板堆放垫高20-30厘米,一竖一丁成方扣放,不得仰放;

机砖堆放应成丁成排,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层;

砂石堆放在砌高60-80厘米的池子内,池内外壁抹水泥砂浆;

袋装水泥堆放:水泥庫要有门有锁,有防潮措施,堆放高度不得小于10层,远离墙壁10-20厘米,并挂设品名标牌;

8、建筑废旧材料应集中堆放于废旧材料堆放场,堆放场应封闭挂牌

9、施工现场应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清,不用的场地清,不用的机械、设备、机具及时出场。

10、建筑垃圾应及时存放于建筑垃圾池,池内外壁抹水泥砂浆,并定时清运,严禁随意堆放,垃圾堆放处应挂设标牌,显示名称及品种。

11、易燃物品应分类堆放,应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存放地点附近不得有火源,并有禁火标示及责任人标志。

12、临建设施在建工程内不得兼做住宿及办公,施工楼层内严禁住人。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均应有责任人。

13、宿舍内电线排线要整齐,统一使用钢管床,床与床之间应留1-1.5米的活动空间,宿舍要配备职工贮物柜、碗柜和学习用具等,并在墙上悬挂卫生管理制度、宿舍人员名单、责任人及值日表和其它有关标语,宿舍内严禁堆放施工用具等杂物,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床头应设床头卡,内容显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身份证号等。宿舍周围应清洁卫生、有排水明沟不积水。

14、施工现场适当位置(一般设在大门口附近)设安全生产教育台,两侧可写对联“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标语,横批“安全生产教育台”。

15、现场防火建立消防制度,配备灭火器材,并有消防措施,消防器材配备,灭火器一般每处不少于3个并保证满足消防要求,制定动火审批手续和实行防火监护制度。

16、下列工程应设临时消防给水:(1)、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2)、层数超过10层的工程。

17、工程临时消防栓及其布置,工程临时消防栓应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保证消防栓的充实水柱能达到工程内的任何一个部位,栓口出水方向宜与墙壁成90度,离地面1.2米高。

18、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米配102灭火器1只,(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米的应配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障人员畅通。

19、临时要木工间、油漆间、仓库或堆放场内均应放灭火器,每组为4个。

20、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应设立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等,大门口应悬挂五牌二图,操作规程牌按其性质,有固定场所的挂于操作处,无固定场所时集中挂于施工现场明显处。标牌挂设应做到规格统一,摆放位置合理。

21、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安全警示牌。

22、现场防护棚、安全通道的顶部防护层以下所用钢管,防护栏杆要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气氛,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要设上下两层板间隔70厘米。

23、生活设施厕所墙壁贴白色瓷砖,高度大于等于1.8米,有条件的设置水冲式厕所,否则便槽必须加盖密封,厕所地面必须硬化,厕所不得露天设置,对于孔洞要有纱门或纱网封闭,门口挂形象标示。

24、食堂内要达到有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帽,持健康证上岗,闲杂人员禁止入内,同时食堂内应按功能分隔,生熟案必须分开并有纱网纱罩,食堂内要有灭鼠器具,食堂物品不准随意堆放。泔水桶和生活垃圾箱要加盖密封,要有责任人和管理制度,并定时清理。

25、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淋浴室,墙壁刷白,并2米的高的瓷砖墙壁,门口要喷涂形象标示,挂纱席和纱门,顶部出气孔要用纱网封闭,室内应配更衣柜、更衣椅、防水灯等设施。

26、现场仓库严禁住人、做饭,各种物品应堆放整齐,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及登记卡。

27、现场卫生要定人分区分片管理,并建立相应卫生责任制。

28、保健急救对于较大的工地,应设医务室,一般工地没有条件的应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并同时配备就近医院的医生及巡回医疗的联系电话。

29、一般工地应配备医疗保健箱及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以便在意外情况发生 够及时抢救,不扩大险情。

30、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应在流行病高发季节及平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在适当位置张贴卫生知识宣传挂图。

31、社区服务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声措施。夜间施工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32、防汛建立防汛机构、落实值班检查人员并有交接班记录。

二、脚手架基础和立杆落地式脚手架

1、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厘米,基础应该做到表面坚实平整,无积水,垫板无晃动,底座不滑动不沉降,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少于50厚度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2、脚手架必须设纵横扫地杆,纵向距地座上皮不大于20厘米处的立杆上,横向在纵向的下方。

3、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大于2米,立杆必须用连接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接件连接,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米,高出檐口1.5米。

4、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米二连墙件连墙件布置间距应符合表的规定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脚手架高度竖向间距水平间距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2双排≤50m3h3la≤40>50m2h3la≤27

5、单排≤24m3h3la≤40注:h为步距,la为纵距连接件的布置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应不小于30厘米,,连接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6、连墙件的连墙杆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7、架子超过40米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三、脚手架水平杆和剪刀撑

1、纵向水平杆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宜采用对接也可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小于50厘米,各接头中心到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米,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应不小于10厘米。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应不大于40厘米。

2、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应不大于纵距的1/2.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厘米。

3、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4、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如下规定: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45度为7根;50度为6根;60度为5根,每道剪刀撑宽度应不小于4跨,且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度之间。

5、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回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7、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长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8、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厘米。

9、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厘米。

一字形、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米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作业层脚手板应満铺、铺稳,离开墙面12-15厘米。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均设置在三根横向的水平杆上,当长度小于2米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铺设可采用平铺或搭接铺设,平铺接头处必须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为13-15厘米,两块板的外伸长度之和不不大于30厘米;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大于20厘米,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应不小于10厘米。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厘米,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在拐角、斜道平台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米満铺一层脚手板。

10、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冲压钢脚手板: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当板小于等于4米时,其板面挠曲不得大于1.2厘米,大于4米,其板面挠曲不得大于1.6厘米,板面扭曲不得大于0.5厘米且不得圾裂纹、开焊与硬弯;新旧脚手板均应涂刷防锈漆。

竹木脚手板: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厘米,厚度应不小于5厘米,两端应各设直径0.4厘米的镀锌钢丝箍两道,其质量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中两级材质的规定,腐朽的板不得使用;竹脚手板宜采用毛竹或铺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11、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的间距应不大于50厘米;

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突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30厘米,设置一根防滑条,木条厚度宜为2-3厘米;

防护栏杆: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米,挡脚板的高度应不低于18厘米;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2、悬挑式脚手架悬挑一层的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悬挑架斜立杆的底部必须搁置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结构部位,并有固定措施,斜立杆与墙面的夹角不宜大于30度;

斜立杆必须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固定,不得模板支梁进行连接;

作业层除应按规定満铺脚手板和设置临边防护处,还应在脚手板下部挂一层平网,在斜立杆里侧用密目网封严。

13、悬挑多层的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悬挑支承结构必须专门设计计算,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并将脚手架的荷载传递给建筑结构;

悬挑支承结构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等不同形式,悬挑梁应采用型钢制作,悬挑架应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成三角形桁架,其节点必须是螺栓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碗扣)连接;

支撑结构以上的脚手架应符合落地式脚手架搭设规定,并按要求设置连墙件,底部与悬挑结构必须进行可靠连接。

14、吊篮式脚手架吊篮平台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吊篮平台应经过设计计算并采用型钢、钢管制作,其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宜使用钢管和扣件(碗扣)连接;

吊篮平台宽度宜为0.8-1.0米,长度不超过6米,当底板采用木板时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采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构造;

吊篮平台四周应设防护栏杆,除靠建筑物一侧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0.8米外,其余侧面栏杆高度均不得低于1.2米,栏杆底部应设18厘米高的挡脚板,上部用钢板封严;

吊篮应设固定吊环,其位距底部应不小于80厘米,吊篮平台应在明显处标明使用荷载(人数)及注意事项。

15、悬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悬挑结构应经过设计计算,可制作成悬挑梁或悬挑架,尾端与建筑结构锚固连接,当采用压重方法平衡挑梁的倾覆力矩时,应确认压重的质量,并应有防止压重移位的紧锁装置,悬挂结构搞倾覆应有专门计算;

悬挂结构外伸长度应保证悬挂平台的钢丝绳与地面垂直,挑梁与挑梁之间应采用纵向水平杆国家连成稳定的结构整体。

16、吊篮式脚手架提升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提升机构的设计计算应按容许应力法,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提升机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

提升机可采用手扳葫芦或电动葫芦,应采用钢芯钢丝绳,手扳葫芦可用于单跨(两个吊点的升降),当吊篮平台多跨同时升降时,必须使用电动葫芦且应有同步控制装置。

17、吊篮式脚手架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手扳葫芦应装设防止吊篮平台发生自动下滑的闭锁装置;

吊篮平台必须装置安全锁,并应在各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钢丝绳相同型号的安全绳,每根安全绳上应安装安全锁;

当使用电动提升机时,应在吊篮平台上下两个方向装设对其上下运行位置、距离进行限位的行程限位器;

电动提升机构宜配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制动器均可使带有额定荷载125%的吊篮平台停住;

吊篮式脚手架吊篮安装完毕,应以2倍的均布荷载进行检验平台和悬挂结构的强度及稳定性的试压试验,提升机构应进行运行试验,其内容包括空载、额定荷载、偏载及超载试验,并应同时检验各安全装置并进行坠落试验;

吊篮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吊篮升降应采用钢丝绳传动,装置安全锁等防护装置并经检验确认。严禁使用悬空吊椅进行高层建筑外装修清洗等高处作业。

第7篇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应遵循的原则: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对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无论是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均应采用书面的形式。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行“三定”( 定负责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做到公司领导亲自抓,安全监察人员具体抓,工程项目部时时抓,做到边查边整改,把工程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建立检查组织

公司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工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工程管理部为公司的职能部门。

(二)定期检查

1、公司领导必须每月应深入各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2、工程项目部每周二对现场进行一次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周三下午组织召

3、开由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周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计划,并

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3、工程项目部安检员必须每日进行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查出隐患必须及时

整改予以解决,重大隐患请示本项目部经理,制定整改方案后,并严格按方案处理隐患。

4、公司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每季度、半年、年终都要进行全面细致的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经共同研究决定,并制定出处理措施后可立即实施。

(三)经常性工程安全生产检查

1、各工程项目部安检员每日巡回进行工程安全生产检查。

2、公司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在检查施工质量时应检查安全施工。

(四)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和处置

检查记录:应根据检查的要求,载明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存在的问题、整改的要求和时限,做好详细记录。

检查记录的归档:1、检查记录是非常重要的管理资料,各级检查组和检查部门应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损坏、涂改,必须确保检查记录的原始状态。2、检查记录包括:①文字记录和资料、②照片和录像、③录音、④物品等。

1、工程项目部安检员日常性地对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应当时填写工程安全

生产日检表,把每日检查的内容写清楚,基本上和质安检查日记相似。

2、工程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应当时填写周检表。

3、无论是工程项目部周检或安检员的日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

工程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当时发出整改通知单),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当时发出通知单)。

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并自检合格后(应有书面的整改和自检记录),书面报总监理工程师,经复查合格后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该资料可存入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内。

在例行各种形式的检查过程中,对屡教不改或严重违章者,可进行罚款或辞退的方式处理。

4、公司应对工程安全生产进行月检、季检、半年检、年终检的工作,应当时填写月检表、季检表、半年检表、年终检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将检查结果总结研究后,发出关于检查情况的通报,转公司领导、公司的各工程建设项目部、综合人事部等部门。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要点

(一)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情况

1、查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内容,施工现场应该编制的施工方案有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基坑支护工程(含土方开挖)、起重吊装等。

2、查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工地(公司)委派的人员编制,公司安全主管科室负责人审核,公司技术总工程师批准。不得代签。

3、查阅专家论证情况。施工现场应该进行专家会审的有凡高度超过4m或跨度超过9m的钢管、扣件式模板支撑体系、施工高度超过100m以上的悬挑架和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凡土方深度在4m及以上或基坑开挖深度虽不足4m,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的基坑三项。

4、其他安全生产技术台帐资料。

(二)“洞口”“临边”等放高处坠落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查看施工现场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的安全防护情况,主要是防护棚和防护栏杆的设置情况。

2、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拦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及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临边防护栏杆的设置情况。

3、现场查看其它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部位和环节防护措施。主要是指脚手架、起重设备、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

(三)临时建筑等防重大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现场查看临时建筑。临时建筑的使用原则是坚决淘汰使用木模板、竹篱板临时建筑,建筑施工现场一律不得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得使用轻质隔板活动房。

2、现场查看建筑围墙。建筑围墙的设置原则是砖墙须按规定设置围墙柱加固(一般围墙柱间距不得大于4m),严禁将建筑围墙做挡土墙、挡水墙及广告牌、机械设备及临时建筑的支撑墙。

3、查看资料。建筑施工现场搭设两层及以上临时设施经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和施工。

(四)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落实情况

1、现场查看总配电室或配电箱。主要查看pe线的引出位置和重复接地、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总漏电保护器、分路隔离开关、总配电室消防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现场查看分配电箱及开关箱电器开关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末级开关箱必须符合四个一的原则(一台机具、一只开关箱、一只漏电保护器、一把隔离开关)。

3、现场查看线路走线情况。主要掌握绝缘护套线和电缆、架空和埋地两种方式的区别。

4、查看漏电保护器的选择是否符合要求。总配电箱一般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75-150ma,分配电箱一般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50-75ma,开关箱必须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漏电保护器。三级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时间都必须不应大于0.1s。淘汰使用可调节式的漏电保护器。

5、其他有关要求。

(五)吊塔、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查阅监测情况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检测验收登记情况。

2、现场检查防坠落保护装置、限位保护装置等保护装置的有效性。

3、现场检查防护棚、吊篮安全门、卸料平台安全门的设置情况。

4、重点检查塔吊卸料平台的钢丝绳锚固点及钢丝绳绳径打小、防滑移措施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现场检查避雷装置的设置情况。

6、对照使用说明书现场检查塔吊附墙装置的安全使用说明。坚决杜绝使用自制的附墙装置,如由于条件限制,使用自制附墙装置的,必须有配套的设计图纸,并经原生产厂家同意。

7、现场检查施工电梯卸料平台。施工电梯卸料平台高度超过35m必须采取卸荷措施或加密立杆措施。立杆基础使用槽钢垫底。

8、其他有关规定。

(六)模板支撑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现场检查一般模板工程是否符合结构要求。主要是指纵横向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水平连系杆不得少于两组(不含扫地杆)。2m高模板立杆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5cm。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4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扫地杆必须纵横连贯设置,高度为离地20cm位置。

2、模板工程的使用原则。坚决淘汰木模板支撑体系。凡高度超过8m、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承重支撑架,严禁使用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应采用钢柱、钢托架、钢管门型架组合支撑体系。

3、查看模板立杆搭接情况。模板工程原则上立杆不得搭接,如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m,且用3个扣件加固,且搭接点不得在一个平面上。高度超过4m的模板工程立杆严禁使用搭接。

4、其他有关规定。如钢管扣件检测等

(七)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现场查看脚手架的搭设情况。主要指拉结点、立杆、剪刀撑、纵向水平杆、横向扫地杆、扫地杆、内外防护栏杆、脚手片、安全网等设置情况。

2、悬挑脚手架主要查看以上项目外,增加底层槽钢锚固点、底层全封闭、转角处立杆及卸荷措施检查。

3、其它有关规定。如钢管扣件检查等

(八)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提取及使用情况

1、安全措施费主要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检查主要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奖励、设备检测、警告警示牌及文明施工的投入。

2、查阅以上主要项目投入的证明材料,一般指发票或收据。

(九)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须实行封闭式施工,硬质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5m。主要进出口明显设置“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重大危险源公示和现场总平面图),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在进、出口明显处应设置大门(大门上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在有行人、行车处应留出通道并设置硬质围档,其他地段可设置彩旗、彩带等警戒线。

2、施工现场大门进出口处、作业区主干道、生活区主干道、建筑物四周、机械材料堆放处要实行硬地坪,并设置20_20cm排水沟。土方应集中堆放或外运。

3、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电饭煲等器具,严禁在厨房、作业区、简易房等处住人。职工食堂要保持清洁。

4、施工现场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区、危险区域及主要进出口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洞口与坑槽等处,处设置防护措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建筑物等处应配备固定消防设施或流动消防专用小车,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加压水泵和规定管径的消防水源管道。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检查要点

一、 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新进场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生产操作规程、班前安全生产活动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险。

2、现场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孔洞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

3、持证上岗人员:塔吊司机、卷扬机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焊工。

4、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生产距离;临时建筑应安全生产;不得用作在工程兼做宿舍;在市区施工应围挡封闭;工地出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的防范措施。

二、基坑施工

1、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3、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时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

4、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

5、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

6、基坑上下周边应设备有效地排水系统。

7、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

8、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

三、脚手架

1、须有脚手架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搭前进行技术交底,搭后组织验收。

2、钢管脚手架应统一管径,扣件连接,严禁钢木材料及不同品种材料混用,铁丝绑扎。

3、立杆应有垫木或底座基础,立杆、纵向水平杆接头应错开,并有排水系统。

4、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立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5、剪刀撑: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宜在45-60 之间,剪刀撑的宽度不小于4,跨度不大于6跨,且小于6米,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米以上的脚手架,应在外侧方面整个长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

6、外脚手架距电力架空线水平间距:电压≤1kv为4米,1-10kv为6米,35-110kv为8米,110-220kv为10米。

7、脚手架应铺满,板厚在5厘米以上,距板的两端头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8、工作层外侧应有18厘米高的档脚板,要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下设安全生产网,架体外侧应挂设防护网。

9、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装置。

10、架体出入和紧临架体的通道,应在其上设置防护棚。

11、卸料平台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并有限定荷载标牌。

12、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1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立杆间距一般不大于2米,立杆横距不大于1.5米,连墙件不少于三步三跨,脚手架底层满铺一层固定的脚手板。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

14、扣件式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上皮不大于20厘米处的立杆上。

15、扣件式脚手架立杆除顶层顶部外,其余各层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得设置在同一步距内,同不内隔一根立杆的接头在高度方向的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厘米。

16、主节点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四、模板及支撑体系

1、模板工程应用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2、对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载模板及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附有支撑系统验算计算书。

3、支撑立杆应当垂直,底端应平整坚实,立杆下必须设置符合设计要求的垫板。严禁支垫砖块等脆性材料。

4、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ф48×3.5㎜;方木宜用100×100㎜,不得有腐朽  瘤占断面的1∕3以上。不得将模板支架(揽风绳、泵送砼和砂浆输送管道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5、支模施工是在2米以上高处时,作业人员应用稳定可靠地作业环境。

6、支模作业面上的孔洞和临边应有完善的防护设施。(距地80厘米以下的洞口)

7、支模板时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装拆模板。

8、支设高在3米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9、支设临空的构筑物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10、模板及支撑系统施工完毕,应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五、施工用电

1、施工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布置规定进行。

2、施工用电干、支线架设高度应符合:架空线电气小于1kv时,最小弧垂高度大于4米,电缆最大弧垂距地高度大于2.5米(或埋地大于0.6米)。

3、架线电杆、横担、绝缘子,电杆埋深等应符合规定。(电线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60厘米)。

4、严禁使用老化、破皮、漏电的电线和电缆。

5、施工照明应用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外灯高大于3米,行灯使用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6、施工用电变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应有示警牌,配备灭火器、绝缘垫、绝缘手套等用品。

7、配电箱内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8、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9、用电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安装位置适当,周围无杂物,箱体下边高出地面60厘米,箱内匣具齐全,熔断丝匹配。

第10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一、管理

容量在50kw以上的均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如下:

1.现场勘探;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容量;

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平、剖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专业人员要求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搬运或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三、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如下: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修改临时用电施组的资料;

技术交底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验验收表;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定期检(复)查表。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分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值。

3.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制度。

四、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建筑物与外电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见jgj46-2005

旋转臂架或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最小安全距离水平不得小于2米、垂直不得小于3米。

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如达不到上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区警告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负责监护。

五、接零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路线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3.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4.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做保护接地。

5.做防雷接地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7.施工现场的保护零线系统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

8.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9.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作,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10.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不小于12米,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11.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1.5小于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12.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13.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份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六、接地与接地电阻

1.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做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

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姆的电力系统中,的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就不10大于欧姆。

2.每一根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以上的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3.不得用铝导体做接电线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电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4.i类手持式用电设备的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所有插头应能避免将导电触头误作接地触头使用。

5.施工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七、防雷

1.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欧姆.米处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在配电室的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2.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造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处,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度计算能够保护其它设备,,且最后退场,则其它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3.施工现场内所有的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欧姆。

4.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5.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长度为1-2米。

6.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等线路,应采用钢管敷设,并将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电气连接。

八、配电路线

电缆线路

1.电线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但必须使用五芯线电缆,电线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

3.电线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7米,并在是电线上下各均匀铺充不小于5c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4.电缆穿越建筑物、构造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在面从2米高度到地下0.2米处须加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5.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米,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米。

6.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7.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线随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线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米。

8.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9.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米。

室内配线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

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4.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5.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九、配电箱及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走过3米。

4.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7.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4小于1.6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8小于1.6米。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金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铁质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2.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3.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措施。

电器装置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

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基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4.分配电箱应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值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5.每台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以上用电设备。

6.开关箱人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流隔离。

7.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的装设应符合要求,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8.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9.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际《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1986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成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0.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级分段保护功能。

11.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闸具应符合要求,并不得有损坏。

1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引出线要排列整齐。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4.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15.配电箱、开关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明显的标志。

16.配电箱、开关箱的使用与维修: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

所有配电箱应配门上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对配电箱、开关箱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电带作业。

1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18.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9.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和相应的技术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20.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21.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22.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现场照明

一般规定

1.在坑洞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三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合用的卤钨灯。

3.照明器的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或照明器;

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择防振动型照明器;

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4.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照明供电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1.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安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潮湿。

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5.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电缆或塑料套软线,其中绿/黄双线作保护零线用,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米,电源插座应选用有接地触头的插座。

6.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三相四相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按相线载流量的50%选择,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的电流选择。

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_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照明装置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5米。

3.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应做防水弯。

4.荧光灯管应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的结构件物上。

5.钠、铊、锢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米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6.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

7.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相线接在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要相连一端。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8.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9.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宜采用接线开线开关,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拉线的出口应向下。

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边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10.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1.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调协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开关的前侧。

第11篇 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1 布局要求 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液体燃料罐区宜位于企业边缘的安全地带,且地势较低而不窝风的独立地段。

2 贮罐区的罐间距应符合要求

3 警示标志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标识,每个危险化学品储罐应有标明名称储存物品、容积、危险特性和灭火方法的标识。

4 阻火设施与呼吸阀 储存甲、乙类油品(易燃液体)的固定顶油罐(贮罐)和地上卧式油罐的通气管上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必须装设阻火器。

5 围堰、泄险与防护堤 防护坦的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储存罐组应设防火堤或事故存液池,其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

6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应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7 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8 压力容器 各种承压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完整好用。

9 报警和连锁设施 地上立式储罐设液位计或高、低液位报警器。频繁操作及等于和大于50000m3的油罐设自动连锁切断进油装置。

10 消防设施 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外;储罐外壁需设置环状消防冷却水管道及消防水灭火或消防汇沫灭火设施。

11 防雷设施 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等,必须设防雷接地。

12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执着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完好,避雷带与引入线应采用焊接连接。

13 防静电措施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14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应采用跨节等防雷防静电措施。

15 在易燃易爆物质储存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16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桩)。

17 槽车进入装卸区时,需戴尾气阻火器并与装卸区的静电接地卡连接。

18 装卸、运输 危险化学品应由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19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超载超限。

20 装运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火、防水、防冻、防泄漏等措施。

21 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相应的防护衣、带防护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磨擦和撞击。

22 性制裁相柢触与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装混运。

23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能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对装有剧毒品的车辆,卸后能洗刷干净。

第12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要点规范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要点管理:

紧靠大门设置治安室,室外悬挂治安保卫制度,责任人及治安保卫电话并配备专职保安人员,门口应有来访人员登记本及值班人员交接记录。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大门上应设立企业标志。

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地面应硬化处理,但搅拌机场地、物料提升机场地、砂石堆放场地及其他原材料堆场等易积水场地,必须混凝土硬化。

施工现场场地应有排水坡度,排水管、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做到排水通畅,无堵塞、无积水。

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吸烟,应专用吸烟室。

施工现场必须有适当的绿化。

材料堆放堆放材料应标示牌,其内容为名称、规格、型号、批量、产地、质量等内容。

材料堆放应做到整齐按下列规定堆放:

钢筋堆放垫高30厘米,一头齐,并按不同型号分开放置;

钢模板堆放垫高20-30厘米,一竖一丁成方扣放,不得仰放;

机砖堆放应成丁成排,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层;

砂石堆放在砌高60-80厘米的池子内,池内外壁抹水泥砂浆;

袋装水泥堆放:水泥庫要有门有锁,有防潮措施,堆放高度不得小于10层,远离墙壁10-20厘米,并挂设品名标牌;

建筑废旧材料应集中堆放于废旧材料堆放场,堆放场应封闭挂牌。

施工现场应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清,不用的场地清,不用的机械、设备、机具及时出场。

建筑垃圾应及时存放于建筑垃圾池,池内外壁抹水泥砂浆,并定时清运,严禁随意堆放,垃圾堆放处应挂设标牌,显示名称及品种。

易燃物品应分类堆放,应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存放地点附近不得有火源,并有禁火标示及责任人标志。

临建设施在建工程内不得兼做住宿及办公,施工楼层内严禁住人。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均应有责任人。

宿舍内电线排线要整齐,统一使用钢管床,床与床之间应留1-1.5米的活动空间,宿舍要配备职工贮物柜、碗柜和学习用具等,并在墙上悬挂卫生管理制度、宿舍人员名单、责任人及值日表和其它有关标语,宿舍内严禁堆放施工用具等杂物,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床头应设床头卡,内容显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身份证号等。宿舍周围应清洁卫生、有排水明沟不积水。

施工现场适当位置(一般设在大门口附近)设安全生产教育台,两侧可写对联“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标语,横批“安全生产教育台”。

现场防火建立消防制度,配备灭火器材,并有消防措施,消防器材配备,灭火器一般每处不少于3个并保证满足消防要求,制定动火审批手续和实行防火监护制度。

下列工程应设临时消防给水:1、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2、层数超过10层的工程。

工程临时消防栓及其布置,工程临时消防栓应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保证消防栓的充实水柱能达到工程内的任何一个部位,栓口出水方向宜与墙壁成90度,离地面1.2米高。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米配102灭火器1只,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米的应配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障人员畅通。

临时要木工间、油漆间、仓库或堆放场内均应放灭火器,每组为4个。

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应设立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等,大门口应悬挂五牌二图,操作规程牌按其性质,有固定场所的挂于操作处,无固定场所时集中挂于施工现场明显处。标牌挂设应做到规格统一,摆放位置合理。

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安全警示牌。

现场防护棚、安全通道的顶部防护层以下所用钢管,防护栏杆要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气氛,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要设上下两层板间隔70厘米。

生活设施厕所墙壁贴白色瓷砖,高度大于等于1.8米,有条件的设置水冲式厕所,否则便槽必须加盖密封,厕所地面必须硬化,厕所不得露天设置,对于孔洞要有纱门或纱网封闭,门口挂形象标示。

食堂内要达到有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帽,持健康证上岗,闲杂人员禁止入内,同时食堂内应按功能分隔,生熟案必须分开并有纱网纱罩,食堂内要有灭鼠器具,食堂物品不准随意堆放。泔水桶和生活垃圾箱要加盖密封,要有责任人和管理制度,并定时清理。

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淋浴室,墙壁刷白,并2米的高的瓷砖墙壁,门口要喷涂形象标示,挂纱席和纱门,顶部出气孔要用纱网封闭,室内应配更衣柜、更衣椅、防水灯等设施。

现场仓库严禁住人、做饭,各种物品应堆放整齐,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及登记卡。

现场卫生要定人分区分片管理,并建立相应卫生责任制。

保健急救对于较大的工地,应设医务室,一般工地没有条件的应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并同时配备就近医院的医生及巡回医疗的联系电话。

一般工地应配备医疗保健箱及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以便在意外情况发生 够及时抢救,不扩大险情。

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应在流行病高发季节及平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在适当位置张贴卫生知识宣传挂图。

社区服务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声措施。夜间施工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防汛建立防汛机构、落实值班检查人员并有交接班记录。

脚手架基础和立杆落地式脚手架: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厘米,基础应该做到表面坚实平整,无积水,垫板无晃动,底座不滑动不沉降,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少于50厚度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脚手架必须设纵横扫地杆,纵向距地座上皮不大于20厘米处的立杆上,横向在纵向的下方。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大于2米,立杆必须用连接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接件连接,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米,高出檐口1.5米。

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米二连墙件连墙件布置间距应符合表的规定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脚手架高度竖向间距水平间距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2双排≤50m3h3la≤40

>50m2h3la≤27

单排≤24m3h3la≤40注:h为步距,la为纵距连接件的布置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应不小于30厘米,,连接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连墙件的连墙杆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架子超过40米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三、水平杆和剪刀撑1、纵向水平杆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宜采用对接也可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小于50厘米,各接头中心到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米,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应不小于10厘米。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应不大于40厘米。

2、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应不大于纵距的1/2.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厘米。

3、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如下规定: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45度为7根;50度为6根;60度为5根,每道剪刀撑宽度应不小于4跨,且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度之间。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回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长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厘米。

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厘米。

一字形、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米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作业层脚手板应満铺、铺稳,离开墙面12-15厘米。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均设置在三根横向的水平杆上,当长度小于2米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铺设可采用平铺或搭接铺设,平铺接头处必须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为13-15厘米,两块板的外伸长度之和不不大于30厘米;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大于20厘米,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应不小于10厘米。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厘米,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在拐角、斜道平台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米満铺一层脚手板。

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冲压钢脚手板: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当板小于等于4米时,其板面挠曲不得大于1.2厘米,大于4米,其板面挠曲不得大于1.6厘米,板面扭曲不得大于0.5厘米且不得圾裂纹、开焊与硬弯;新旧脚手板均应涂刷防锈漆。

竹木脚手板: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厘米,厚度应不小于5厘米,两端应各设直径0.4厘米的镀锌钢丝箍两道,其质量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中两级材质的规定,腐朽的板不得使用;竹脚手板宜采用毛竹或铺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的间距应不大于50厘米;

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突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30厘米,设置一根防滑条,木条厚度宜为2-3厘米;

防护栏杆: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米,挡脚板的高度应不低于18厘米;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一层的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悬挑架斜立杆的底部必须搁置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结构部位,并有固定措施,斜立杆与墙面的夹角不宜大于30度;

斜立杆必须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固定,不得模板支梁进行连接;

作业层除应按规定満铺脚手板和设置临边防护处,还应在脚手板下部挂一层平网,在斜立杆里侧用密目网封严。

悬挑多层的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悬挑支承结构必须专门设计计算,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并将脚手架的荷载传递给建筑结构;

悬挑支承结构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等不同形式,悬挑梁应采用型钢制作,悬挑架应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成三角形桁架,其节点必须是螺栓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碗扣)连接;

支撑结构以上的脚手架应符合落地式脚手架搭设规定,并按要求设置连墙件,底部与悬挑结构必须进行可靠连接。

吊篮式脚手架吊篮平台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吊篮平台应经过设计计算并采用型钢、钢管制作,其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宜使用钢管和扣件(碗扣)连接;

吊篮平台宽度宜为0.8-1.0米,长度不超过6米,当底板采用木板时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采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构造;

吊篮平台四周应设防护栏杆,除靠建筑物一侧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0.8米外,其余侧面栏杆高度均不得低于1.2米,栏杆底部应设18厘米高的挡脚板,上部用钢板封严;

吊篮应设固定吊环,其位距底部应不小于80厘米,吊篮平台应在明显处标明使用荷载(人数)及注意事项。

悬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悬挑结构应经过设计计算,可制作成悬挑梁或悬挑架,尾端与建筑结构锚固连接,当采用压重方法平衡挑梁的倾覆力矩时,应确认压重的质量,并应有防止压重移位的紧锁装置,悬挂结构搞倾覆应有专门计算;

悬挂结构外伸长度应保证悬挂平台的钢丝绳与地面垂直,挑梁与挑梁之间应采用纵向水平杆国家连成稳定的结构整体。

吊篮式脚手架提升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提升机构的设计计算应按容许应力法,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提升机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

提升机可采用手扳葫芦或电动葫芦,应采用钢芯钢丝绳,手扳葫芦可用于单跨(两个吊点的升降),当吊篮平台多跨同时升降时,必须使用电动葫芦且应有同步控制装置。

吊篮式脚手架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使用手扳葫芦应装设防止吊篮平台发生自动下滑的闭锁装置;

吊篮平台必须装置安全锁,并应在各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钢丝绳相同型号的安全绳,每根安全绳上应安装安全锁;

当使用电动提升机时,应在吊篮平台上下两个方向装设对其上下运行位置、距离进行限位的行程限位器;

电动提升机构宜配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制动器均可使带有额定荷载125%的吊篮平台停住;

吊篮式脚手架吊篮安装完毕,应以2倍的均布荷载进行检验平台和悬挂结构的强度及稳定性的试压试验,提升机构应进行运行试验,其内容包括空载、额定荷载、偏载及超载试验,并应同时检验各安全装置并进行坠落试验;

吊篮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吊篮升降应采用钢丝绳传动,装置安全锁等防护装置并经检验确认。严禁使用悬空吊椅进行高层建筑外装修清洗等高处作业。

基坑支护临边防护深度大于2米的基坑施工,其临边应设置防止人及物体滚落基坑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设置警告标志,配备监护人员,夜间施工在作业区应设置信号灯。

基坑临边防护的一般做法: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dn48_3.5钢管,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基坑临边栏杆应按下列规定搭设: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米;

在基坑四周的钢管防护栏杆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厘米深,钢管离坑边距离最小50厘米;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防护栏杆必须用密目网自上而下全封闭挂设或设30厘米高的挡脚板。

排水措施基坑槽开挖上部应有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冲刷边坡,造成塌方和破坏基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面、坡脚、坡顶采取降水措施;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坑(槽)四侧或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低到坑(槽)底以下50厘米,以利于挖土,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水位上回填)施工完成后方可停止降水;

雨期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应及时施工垫层并在基槽两侧围以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护情况,以防止坑壁受雨水浸泡造成塌方;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地下水渗入坑内,不但会使施工条件恶化,而更严重的是会造成边坡塌方和地基承载能力下降,因此在基坑土方开挖前、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降低地下水位。

基坑变形监测

1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的目的、监控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为监控对象。

3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2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4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少于2次。

5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相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6各次监测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7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式、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的过程曲线、监测结果评价。

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基坑侧壁安全系数

监测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劫掠结构水平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位移 应测 应测 宜测

地下水位 应测 应测 宜测

桩、墙内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锚杆拉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支撑轴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立柱变形 应测 宜测 可测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 应测 宜测

可测支护结构界面上侧向压力 宜测 可测 可测

作业环境在基坑内无论是在坑底作业,或者攀登作业或是悬空作业均应有安全立足点和防护措施。

基坑较深,需要上下垂直同时作业时,应根据垂直作业层搭设作业架,各层用钢、木、竹板隔开,或其它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防止上层作业人员、走土块或其它工具坠落伤害下层作业人员。

深基坑内光线不足,不论是白天或夜间施工,均应设置足够的电气照明,电气照明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模板工程一模板及支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份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正确;

具有足够承载力、刚度、稳定性,能可靠的承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活荷载;

构造简单、使用方法、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和混凝土浇筑、养护等要求;

模板接缝严密不应漏浆。

二模板及支架设计应考虑的荷载模板及支承自重、新浇筑混凝土自重、钢筋自重、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新浇筑混凝土对模板侧面的压力、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风荷载。

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依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基础形式、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选择模板形式进行组合设计和支撑计算。

施工方案的审批由公司或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方案的内容、技术标准、构造要求及计算书、安全措施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对提出修改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安排、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及措施、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注意事项、模板计算、模板用量经济技术分析。

运输道路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必须铺设垫板,设置运输专用通道;

走道垫板就牢固稳定;

走道悬空部份必须在两侧设置1.2米高的防护栏杆及30厘米高的挡脚板。

作业环境作业面孔洞防护:在墙体、平板上有预留洞时,随时在洞口上做好安全防护栏或将洞口盖严;

临边防护:模板施工应有安全可靠的工作面和防护栏杆,圈梁、过梁施工应设马凳或简易脚手架;垂直相叉作业上下应有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

其它安全要求在钢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采用36v低压或采用其它有效安全措施;

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必须放在箱内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扳手和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置放于工具袋内,不得掉落;

钢模板用高层建筑施工时,应有防雷措施。

“三宝”“四口”防护一、基本规定

1.在实际施工中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分级责任制;

3.施工前,应逐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馺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中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7.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生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严禁抛掷;

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停止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及时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10.防护棚搭设与拆除进,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1.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与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二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包括基边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并符合下列规定:

首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正式防护栏杆;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分隔封闭;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在实际施工中一般使用钢筋或钢管作为临边防护栏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应不小于16,下杆直径应不小于14,栏杆柱直径应不小于18,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固定;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dn48_2.5-48_3.5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以其它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同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面0.5-0.6米,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米雘回挂安全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2米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基坑四周固定,钢管入在地面50-70厘米深,边口外50厘米外;

当在砼楼面、屋面、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当在砖或砌块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应的80_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砼块,然后按上述方法固定;

栏杆柱固定及其与横杆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n外力,当所处位置会有发生人挤拥,车辆冲击的可能进,应在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无孔洞挡脚板或40厘米的挡脚笆,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空隙应不大于1厘米,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挂満安全立网;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进,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満挂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安全封闭处理。

三、洞口作业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10米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大于25厘米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扭动移位;

楼板面等处连长为25-50厘米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边长为1.5米以上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砀网格,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安全平网,并在其上満铺脚手板;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除,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间距应不大于15厘米,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低于80厘米的窗台,落差大于2米进,设加设1.2米的临时护栏;

对邻近的人与的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四、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攀登作业1.现场攀登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应不 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算其质量;

4.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具体规定按相关规范进行;

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6.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

7.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梁面上需行人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时,绳的自然下垂度应不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厘米以内;

8.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上弦设置防护栏杆。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悬空作业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五、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

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协调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坚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施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第13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一、建设工程程序及资质要求

1、300平方以上或30万以上施工项目须取得施工许可证;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3、施工单位要配备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要配备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要取得三类人员b证,安全员要取得三类人员c证, 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取得安全监理岗位证书,这些项目人员要常驻项目部。

二、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标明项目名称,面积,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等;

2、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管线、水利、道路等工程除外),高度不低于2米,施工现场进出口有大门,须有门卫和门卫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经三级(项目部、公司、监理)审批,专业性较强分部分项(如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和人货两用梯、钢结构工程等)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三级审批,作业前根据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投入使用前经验收合格;

4、所有施工人员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

6、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整齐、清洁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晰。

7、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宿,施工区域和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有相应的消防措施和制度,建立动火审批手续。

8、生活设施(如食堂、厕所、淋浴室等)符合要求,有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有经培训的急救人员。

三、现场重要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检查要点

(一)脚手架

1、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经检测合格,有检测合格报告,搭设完成的脚手架有验收合格牌。

2、架体高度应超过施工层,脚手板须满铺,架体外侧须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3、卸料平台搭设须经设计计算,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接,要有限定荷载标牌。

(二)基坑支护

1、基坑深度超过5米(含)的,方案须经专家论证,有专家论证报告;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须有临边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坑边荷载须按设计规定;

3、人员上下基坑须有专用通道,设置符合要求;

4、土方开挖施工机械进场须有验收,按规定程序进行挖土,挖机作业时,不得有人员进入其作业半径;

5、基坑内作业人员要有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须有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三)模板工程

1、模板搭设高度8米(含)以上的,方案须经专家论证。

2、立柱底部须有垫板,不得用砖垫高,按规定设置纵横向剪刀撑。

3、模板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规定,堆料须均匀。模板存放须整齐,不得过高。

4、2米以上高处作业须有可靠立足点,拆除区域须设置警戒线并有监护人,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垂直作业上下须有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四)三宝四口

1、临边、洞口、楼梯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预留洞口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防护设施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2、通道口的防护棚有验收挂牌,搭设牢固、规范,材质符合要求,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五)施工用电

1、电缆线路采用五芯电缆,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2、灯具金属外壳须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米须使用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3、电线破皮须包扎,线路过道须保护,电工须持证上岗,电工巡视维修记录要真实,用电档案要有专人管理。

(六)物料提升机

1、设备须经专业的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限位保险装置须设置齐全,缆风绳在架高20米以下时设一组,20-30米设二组。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不得与脚手架相连。

3、钢丝绳不得拖地、锈蚀、缺油,钢丝绳要有过路保护。

4、吊篮的安全门形成定型化和工具化,不得违章乘坐吊篮。卸料平台的两侧要有防护措施,防护门形成定型化和工具化。

5、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

(七)塔吊和人货两用梯

1、设备须经专业的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司机和司索工须持证上岗,高塔作业要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4、人货两用梯卸料口防护门形成定型化和工具化,地面吊笼出入口要有防护棚。

5、塔吊、人货两用梯须有区建管所安质监站盖章确认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登记表。

(八)钢结构工程

1、要将钢结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向区建筑管理所备案。

2、按规定和要求设有登高设施,临边设有安全防护栏杆,现场作业面生命线或张挂安全网,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做到高挂低用,高处作业时,随时挂钩。

3、遇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时,停止露天起重和高处作业。

施工机具

1、平刨和圆盘锯安装后要有验收合格手续,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防护罩、接零保护和漏电保护须齐全有效,严禁戴手套进行平刨操作。

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要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手持电动工具要有保护接零。

3、钢筋机械安装后要有验收合格手续,传动部位要有安全防护,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4、电焊机安装后要有验收合格手续,须有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3处,要有防雨罩。施焊现场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搅拌机安装后要有验收合格手续,操作手柄的保险装置、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和料斗的保险挂钩须齐全有效,作业场地要具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不得露天操作,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

6、气瓶要有标准色标,氧气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无平放现象,气瓶的防震胶圈和防护帽齐全有效。

7、打桩机械安装后须经专业的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打桩作业要有方案,不得违反操作规程,桩基周围要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围栏,高压线下两侧10米内不安装打桩机。

第14篇 机械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要点内容

1.安全管理队伍

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形成比较完整的管理网络。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3.安全管理

制订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有:1、安全检查制度;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伤亡事故报告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6、电焊作业管理制度;7、气焊与气割作业管理制度;8、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9、机械铸造、锻造安全管理制度;10、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1、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3、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防静电措施。

4.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厂内机动车

保持车辆整洁、性能良好;机动车作业持证上岗;机动车驾驶通道符合安全要求。

6.供配电安全

供配电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电气设备接地(漏电)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车间配电箱、柜、板安装、设置符合安全要求;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路)和开关符合安全要求;低压电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测和鉴定。

7.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机械设备品牌、合格证书、制造日期齐全;金属切割机床符合安全要求,保险装置、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冲、剪、压机械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砂轮机防护装置符合安全要求;注塑机防护装置符合安全要求;装配线车间安全间隔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机械设备布局合理便于检修,其他机械设备安全要求;建立机械设备运行记录台帐及维修保养台帐。

8.起重机械

起重吊装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测检验和鉴定;起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起重机械的制动器动作平稳可靠;起重钢丝绳(断丝和磨损)是否实行班检;紧停开关及过卷扬保护、行程保护、起重量控制等各类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起重物料码放整齐;建立起重运行日志台帐。

9.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吊车、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其他特种设备)要建立日常使用、维修及检测、检验和鉴定台帐;冲压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气焊割操作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电焊机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10.消防安全

消防部门(人员)定期对职工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演练;消防器材按规定配置并在有效期限内;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11.文明生产

厂内布局合理、车间清洁;各岗位操作规程挂贴醒目;各岗位操作记录真实、填写清楚、完整;严格交接班记录制度。

12.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救援管理目标和体系;针对重点部位制定应急预案;事故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每年应开展演练。

第15篇 建筑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要按照建设部'一标、五规范'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工作,全面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方法

要采取'一看(资料)、二查(现场)、三提(问题)、四反馈'的检查方法。

首先,要检查安全管理资料,主要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测试、安全验收、安全检查等记录,要检查这些资料有无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签字盖章。

其次,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脚手架等7项内容(详见检查重点)。

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对陪检的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和安全知识的提问,一是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真实性,二是检查有关人员对安全防护措施的掌握情况。

最后,要将检查的结果进行现场反馈,对存在的隐患下达安全事故隐患通知书,隐患严重的要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各检查组、各有关单位,在检查中遇到技术性较强的问题,难以判定的,要立即上报。这次检查要针对汛期的特点,重点检查监控邻近山体、坡地、低洼及沿海一线的在建、新建和停建工程,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因风暴潮引起的倒塌、山体滑坡及水淹等事故。

二、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指脚手架及大模板工程、基坑开挖、塔吊及起重吊装作业、临建设施、围挡墙(包括停工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等7项主要内容:

(一)脚手架及大型模板工程

1、脚手架立杆基础是否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设排水沟);

2、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结是否牢固可靠,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安装使用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有无备案证(市建管局备案);

4、悬挑脚手架悬挑梁是否采用型钢(工字钢等);

5、搭设的接料平台是否有独立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相连,严禁在脚手架上悬挂水桶等重物;

6、模板支撑系统要有受力分析、计算和经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确保基础稳固、支撑可靠;

7、是否严格执行模板安装、拆除前的审批制度,大型模板立放时是否有固定堆放架,并有稳定的支撑和防倾倒措施(审批报告)。

(二)基坑开挖

1、基坑开挖前有无对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并按规定实施防护(开工前的安全评估报告);

2、基坑开挖前有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的三方审批盖章。深度超过5米或虽不超过5米但是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必须经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支撑防护方案(有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单位章);

3、基坑开挖后对边坡、临边等,有无及时实施阶段性的防护并有责任人签字的验收、观测记录(验收记录表);

4、基坑开挖工程有无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有无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情况记录(监控记录表)。

(三)塔吊及起重吊装作业

1、拆装塔吊的队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塔吊司机、指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复印件加盖公章);

2、塔吊拆装、验收、使用等相关方案的手续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

3、塔吊在安装、修理中,是否违章采用其它代用件及代用材料,是否使用自行改装塔吊(查维修记录);

4、塔吊各类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基础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说明书的要求施工,基础资料齐全,排水措施有效;防雷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检查塔吊基础资料,避雷装置)。

(四)围挡墙

1、砖砌围墙有无按规范的规定和市建委的要求制定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2、砖砌围墙是否安全、美观,做到基础、墙体砌筑牢固可靠,有无使用粘土、杂土砌筑,有无砌筑空心墙;

3、围墙内外无依墙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

4、砖砌围墙有无出现裂缝、倾斜、塌陷的情况,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拆除重砌(严格实施);

5、项目经理、总监及安全监管人员是否对围挡墙定时进行检查、验收,填写验收纪录;

6、有无防范风暴潮的制度和实施的措施(上樯)。

(五)临建设施

1、临建设施砌筑使用的砖、石、砂浆及屋梁等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干砌;

2、屋面是否使用红瓦,不得采用石棉瓦,严禁使用菱苦土板房;

3、项目经理、总监及安全监管人员是否对临建设施进行定时检查、验收,填写验收纪录;

4、有无防范风暴潮的制度和实施的措施(上墙)。

(六)建筑装饰装修

1、现场有无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消防装置,电箱、仓库等部位配备干粉灭火器,设置安全通道。

2、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的购买、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有无严格的管理措施;对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有无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监控(动火监护人,审批表);

3、临时用电有无执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三相五线制'的规定。

(七)施工临时用电

1、变(配)电室有无可靠的防雨措施;

2、施工现场在大雨天气是否停止供电作业,雨后有无对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有无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三相五线制'的规定,接零保护是否可靠。

检查中发现达不到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工程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因整改措施不力或拖延整改的,将给予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罚。

“一标五规”包括:

一标: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五规: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99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建筑行业有几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安全施工要杜绝哪“三违”

答:五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分别是:(1)高处坠落;(2)触电事故;(3)物体打击;(4)机械伤害;(5)坍塌事故。安全施工要杜绝的“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对安全交底有何要求

答: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在工程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技术部门对生产班组进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交底,交底应突出危险因素的控制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应双方签字认可。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施工安全部分由哪几个规范组成共有多少条

答:由(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3)建筑机械使用等三个安全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组成。三部分共计164条。

“三宝、四口、五临边”是指什么

答:“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临边”是指:(1)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2)楼层周边;(3)楼梯侧边;(4)平台或阳台边;(5)屋面周边。

安全生产检查要点15篇

一、管理容量在50kw以上的均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如下:1.现场勘探;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计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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