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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汽车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主持汽车队全面工作,是本队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交通管理规定,遵章守法。
三、对本队的全体人员要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驾车作风。
四、加强对本队员工安全技术、技能的培训与学习,强化全队员工的自保、互保意识。
五、严格要求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六、经常性地检查车辆有无事故隐患及驾驶员有无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合理调派生产车辆,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需要及人员上下井乘车。
八、负责小车的管理,提高小车的利用率,保证办事效率。
九、负责辅运平硐路面洒水的管理,保证按时洒水。
十、负责矸石防灭火的管理。
十一、确因安排不到位或工作漏洞,造成井下停产或平硐路面起尘,应负管理责任。
第2篇 汽车总站出入库检验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工作中杜绝“三违”。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8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
2.3按照《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附品、gps设备、安全带进行检验。
2.4车辆检验合格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并按照规定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出入库检验记录》;车辆检验不合格要求车辆进车间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重新对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未经检验车辆杜绝签发合格证,并做好记录。
2.5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2.6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不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扣10分。
3.3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车辆检测、报送资料不及时,扣20分。
3.4车辆出入库检验及合格证发放台账、记录不全,扣20分。
3.5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预案演习,扣20分。
3.6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7检车不到位,存在漏检项,出具车辆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50分。
3.8未检车出具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100分。
3.9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
见附件三十三
第3篇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1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自觉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1.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一、二、三级客运站应设置专门安全生管理机构,四级客运站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五级及以下客运站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3不断加强对站务人员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组织开展创建星级车站、站务操作比赛、安全竞赛活动,树立起自觉为旅客服务的思想,提高全员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素质。
1.4积极改善客运站基础设施,创造安全良好的服务环境,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运输服务。
1.5协调好与进站(场)经营业户关系,在组织客运生产、提供站务保障、合理配载旅客、共同为旅客服务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不得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对无故停班达3天以上的进站班车,客运站应及时报告当地运管机构。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场经营者不能协调时,则由当地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裁定。
1.6严格按照营运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车票和检票,严禁超载车辆出站。
1.7对出站(场)车辆严格进行安全检查,禁止出站车辆带病行驶,严禁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1.8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进站、上车,做好进站旅客行包的安全例行检查工作,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按规定处理。
1.9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对站内及营运客车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1.10改进旅客运输组织工作,掌握客流的流量、流向、流时及其变化规律,制定并落实客运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应对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事件的影响,保障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2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规定
2.1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是对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监督。其内容:一是车辆技术检查,对进入站(场)的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由车属公司负责修理、整改,未经整改的车辆不得上客;二是车辆出站检查,对车辆驶出车站时实际乘载人数和车辆安全检查服务单进行核查,严禁超载车辆和未经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的车辆出站。
2.2客运站应当有健全的车辆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台帐、档案,并自觉接受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安全检查。
2.3 客运站应设立车辆安全检查点,在车辆出站门口处设立车辆出站检查岗位,三级以上客运站还应同时设立车辆技术检查岗位,其它道路客运站(场)条件具备时,应及时设立车辆技术检查岗位。车站车辆安全检查点的设置情况,应报市运管机构备案。
2.4车辆安全检查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作业时应佩带服务标志。
2.5 车辆技术检查岗位应配备与检查车辆辆数相适应、实践经验丰富并相对固定的专职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应具有修理初级工以上技术等级或5年以上驾龄,其中至少配备1名具有修理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人员,能熟练掌握使用仪器验测仪。车辆门检岗位由具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担任。
2.6二级以上客运站的车辆安全车况检查岗位,应设立专用工作用房,配备检台或地沟、千斤顶、空压泵,轮胎气压表等工具器材。安装车辆技术检查自动系统的,全套设备主要由轴重/制动复合台、侧滑台、底盘间隙台和联网软件等部件组成。
2.7进站客运车辆均应接受客运站的车辆技术检查服务。车辆技术检查工作,由车籍地始发站负责。对未设立车辆技术检查岗位的乡、镇始发的客运车辆和当天不能返回的过夜客车,统一由到达站负责进行车辆技术检查工作,或就近确定有条件的客运站负责检查。外地区(含外省藉)进站营运的客运车辆,要自觉服从进站地车辆安全管理,车属单位或车主能出具车属所在地运管机构认可的当日车辆安检证明的,不包括在内。
2.8车辆技术检查分人工检查和仪器自动检查两种
2.8.1 人工检查次数:定线不定班次的客运车辆每辆每月检查次数必须达到10次以上;定线定班次的客运车辆实行一日一检制。
2.8.2 仪器自动检查次数:客运车辆每5-15天为检查周期,具体时限要求,车站可根据不同的车辆技术状况水平和车辆所行驶的里程确定。
2.9车辆技术检查内容
2.9.1 人工检查主要包括:车辆制动、转向、传动系统部件外观及支架连接部位(见附表1);
2.8.2仪器自动检查包括:车辆轴重/制动、侧滑、底盘间隙等部位。
附加条件:检查周期内,由人工按班次规定的检查次数,对车辆的外观、灯光、轮胎螺丝等部件进行外观检查。
2.10车辆技术检查工序完成后,由驾驶员、技术检查人员共同在“车辆技术检查单”或“仪器自动检查单”上签名盖章,驾驶员持“车辆技术检查单” 或“仪器自动检查单”送交车站行车业务部门,由车站行车人员核对后签发行车路单并组织旅客上车。
2.11检查时发现一般机件故障的车辆,车辆技术检查人员应在“车辆技术检查单”或“仪器自动检查单”上填写报修项目,并督促及时修复,经修复检验合格,可依照上款办理发班手续。对查出有重大事故隐患的车辆,车辆技术检查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责成车辆进修理厂修理,同时通知车站及时安排车辆顶班运送旅客。
2.12营运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载客,自觉配合工作,主动停车接受车辆出站检查人员检查。
2.13车辆出站,实行一班一检制度。检查项目主要包括:车上实际载客人数、车辆技术检查情况等(见附表2)。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可增加检查项目。
2.14车辆出站检查时,检查人员应进入车厢内对载客量检查核实。对检查符合出站条件的车辆,经驾驶员签字确认,检查人员在随车行李路单上加盖车辆出站检查专用章予以放行。
2.15发现车辆超载、未经车辆技术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等不符合出站条件的车辆,检查人员应阻止车辆出站,并责成当场纠正。对不听劝阻的,应报告车站,车站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2.16车站安全服务费用,应严格按《浙江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17道路客运站(场)以外的车辆停车集散场地或经营货运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下,可按本规定原则,设立车辆安全检查点。
3汽车客运站车辆仪器自动检查设备
客运站车辆仪器自动检查设备是现代化的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系统,有利于提高车辆整体技术水平,有利于分清责任,对加强营运客车的动态管理,把好车辆安全检查关,确保行车安全具有积极的作用。
1检查人员的素质要求
检查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精神;应熟悉了解计算机原理,熟练操作计算机,了解汽车检查业务和检查技术,熟练掌握各工位检查流程和相关的检查标准;应懂得汽车构造、工作原理、检查技术以及检查设备使用和维修等基础知识;能正确使用检查设备,能排除检查设备发生的一般故障,能正确分析判断检查结果。
2车辆进入自动检查线前的要求
客车进站检查前,驾驶员要搞好车辆卫生,排除漏油、漏水、漏气、漏电以及结构松动、脱落、断裂等现象,要求轮胎没有嵌入石子杂物,车辆没有超高、越宽、超重等问题。
3自动检查仪器设备的要求
车辆安全自动检查仪器设备包括制动检查台、轴(轮)感检测台、侧滑检测台、底盘间隙检测台、计算机联网系统等部分,检查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必须由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设备使用说明和站内制定的操作规程。检查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监督部门进行计量认证和检定合格后方能进行检查。检查管理人员还要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出现故障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必要时请生产厂家派人进入检修。对于不能修复的,要给予降级、停用或更新。
4检测指标评判依据
gb7528-1997《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和gb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查方法》,明确规定了道路行驶的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也是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系统的检查指标评判依据。
5客车检查后的调度管理
车辆安全自动检查系统对客车进行检查后,须填制安全检查报告,如果各项指标检查合格,就可通过调度发生;如果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采取现场排除或进厂修理的方法,修理合格后再复检或凭汽车维修企业质量检验员签发的修理合格调度发生。调度时,特别把握以下几点:
5.1 外观、底盘检查中涉及行车安全的方向、制动、灯光等部分的项目为检查关键项,必须合格。
5.2制动性能检查中的前轮制动力、前后轮制动力差、整车制动力、手制动力项目和转向性能检查中的侧滑项目为检查关键项,必须合格。
5.3 灯光部分的项目和外观、底盘、制动性能等的其他检查项目为检查一般项,要求车辆送检员负责及时修复。
5.4检查报告应由安全检查的值班负责人签发,关键项不合格的车辆必须修复合格出具维修质量合格证才能载客营运;一般项不合格的车辆要求限期修复,并提供修复的证明,要求在下一次检查时达到合格。
6检查汇总
汽车客运站应与委托车辆安全检查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签订安全报务合约,建立车辆安全检查信息交流制度,定期将车辆安全检查信息反馈给道路运输经营者,按月将车辆安全检查服务情况(见附表3)报当地运管机构。
第4篇 某长途汽车公司特殊天气安全生产响应方案
一、特殊天气特征界定:
1、雾天:遇大雾能见度在200m以下的;
大风:风力在六级及其以上的;
降雪:地面积雪厚度在2毫米以上,路面结冰或地面形成雪板;
雨天:降雨等级为中雨以上。
2、预案的等级及标准
等级分为三级黄色;二级橙色;一级红色;以及极端恶劣天气。
(1)黄色:是指——雨:降雨量为小雨〉5mm/小时的;雾:能见度在150m—200m距离的;风:风力在4—5级,阵风6级的;雪:降雪为雨加雪的。
(2)橙色:是指——雨:降雨量为中雨〉10mm/小时的;雾:能见度在100m—150m距离的;风:风力在5—6级,阵风7级的;雪:降雪为中雪,落地即结冰或降冰珠,以及降雪在20mm/小时以上的。
(3)红色:是指——雨:降雨量为大到暴雨〉50mm/小时的;雾:能见度在100m以内的;风:风力在6—7级,阵风8级以上的;雪:降雪量为大雪50mm/小时以上的。
(4)极端恶劣天气:(红je)①大雨(暴雨)持续降雨超过2小时;②浓雾能见度小于50m的;③降雨:一次性降雨超过100毫米;④冰雨:道路结冰超5mm;⑤大风:超过7级及其以上(台风)的恶劣天气及不允许车辆运行的道路。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1)黄色预案处置小组,由各客运分公司分管领导任组长,安全、机务专业管理人员为成员,对待发车辆及驾驶员进行车辆例检和特殊天气安全驾驶的面对面教育。
(2)橙色预案处置小组,由公司安全监督处处长任组长,车辆设备处及各客运分公司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安全、机务、业务专业管理人员为成员。迅速分别深入发车站点,对待发车辆及驾驶员实施安检及定向教育,与此同时各客运分公司领导根据不同路线、不同天气的变化情况与各客运站领导协商确定停驶班车范围,各客运分公司要做好检查教育及班车停发情况记录,存入安全检查档案,公司安全监控中心及分公司值班室也要分别向在途班车进行安全提示宣教。
(3)红色预案处置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安全监督处处长、各客运分公司主要领导、各客运站领导为成员。分别深入到各客运站点共同研究停发班事宜,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并适时的根据天气变化,及时研究恢复班车及保证安全行车的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入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公司安全监控中心及各客运分公司也要及时了解在途班车运行区域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特殊天气等级达到红色的要及时通知班车驾驶员和乘客停运或延时发班,以确保安全行车。
(4)极端恶劣天气(红je)处置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各位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公司安全监督处、车辆设备处、客运发展处、信访保卫处、行政办公室及各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公司发出极端恶劣天气预案后,公司机关及各内勤生产单位要按照公司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内容、区域,有序地进行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抗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在抗灾抢险工作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置
公司运营监控中心发布特殊天气生产预案后,各单位立即响应,按照等级的不同,制定相应措施,上站、下线进行宣教、指挥。对待发车辆及驾驶员实施安检及问询与告知教育,对在途班车做好电话安全宣教,公司安全监控中心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适时进行安全监控提示。客运分公司领导根据不同路线、不同天气的变化情况与各客运站领导协商确定停驶班车范围,做好检查教育及班车停发情况记录。 教育驾驶员要严格按照特殊天气操作规程安全行车。
雨、冰、雪天气:要认真执行一要三不一准的安全操作规程,一要:即要加强预见性,措施提前,三不:不踩急刹车;不猛打舵轮;不空档滑行,一准:准确判断,高速变低速,引擎制动防侧滑。
雾天:要认真执行一开二勤三不的操作要领,一开:开雾灯,二勤:勤观察;勤鸣号,三不:不抢行;不打虎行车;不紧跟。
山区行车:要认真执行山区行车要领,即:谨慎驾驶,安全礼让,气压保持在七公斤以上,要适度换档,不欺左行驶,险要地段、陡坡、急拐弯要鸣号,带档限速,不要空档熄火滑行,上山前对车辆要细心检查,不准开带病车。
风天:行车中密切注视车、马、行人动态,注意避让行人及非机动车,超、会车,超越行人及人力、非机动车必须加大横向距离,做到量小车要慢、车快量要宽。
四、极端恶劣天气的物资、住宿、保障
极端恶劣天气(红je)预案发布后其相关单位应确保物资、住宿及相关物品保障到位:
1、汽车客运站保障:
(1)市内各客运汽车站要准备500人维持2天的方便食品及饮水用品,准备应对旅客滞留的附近定点旅店住宿,准备足够量的干电池、蜡烛、应急灯及手持喇叭、喊话器;
(2)密切监控天气及道路变化,及时调整应对方案,防止设备淹泡、人身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客运分公司保障:
(1)客运分公司利用gprs系统24小时及时监控本公司运营车辆位置及运行区域、气候变化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指挥车辆及旅客紧急避险,并随时与车辆驾驶员保持通信联系;
(2)客运分公司要根据本公司运营区域的气候变化特点,应准备不少于30部车的轮胎防滑链,以应对极端恶劣天气时使用。
五、预案的解除
各等级响应预案的解除,由预案指挥领导小组决定,公司安全运营监控中心发布解除通知。
第5篇 汽车站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办法
祁连县汽车站根据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以下办法,加强安全生产机制长期有效的开展。
一、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汽车站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分为(1)安检报班制:(2)三晶安全检查:3)票房售票:(4)站场“防火,防盗”等消防设备安全。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达到时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上报,坚决杜绝不瞒报,不漏报。
二、签订与各运输公司法人代表和营运司助人员安全产责任制,9d大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力度,要求司助人员遵守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合好汽车站一系列安全检查工作,不妨碍车站安全生产管理正作的开展,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汽车站有权根据签订的责任书进行必要处罚,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汽车站安全生产监督联动机制
祁连县汽车站在县交通局的领导和指导下,为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完美和规范化,加强和县交警队,县运管所的相互管理联动,在车辆管理和冰冻天气等方面,接受县交敬队的领导和监督,监理冬天车辆防滑设备和出站起点现象的发生,在安排车辆客流高峰期的加班,车辆检查等“三品”出站检查方面,接受县运管所的监督检查,这样从二个方面保证车辆和旅客安全、平安出行,杜绝安全事 故的发生。祁连县汽车站加强和各运输公司汽车站的安全生产联动机制,通过发函、打电话等方式,沟通各运输车辆安全防患意识,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各运输车辆坚决予以整改式停发,把安全防患降到最低程度。
通过各方面,各渠道的安全生产管理联动机制等等。把车辆安检、“三品”出站超负、旅客安全宣传有机结合起来,为创造平安祁连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6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 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3条 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4条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第5条 仓储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6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0、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第7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8条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第7篇 汽车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主持汽车队全面工作,是本队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交通管理规定,遵章守法。
三、对本队的全体人员要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驾车作风。
四、加强对本队员工安全技术、技能的培训与学习,强化全队员工的自保、互保意识。
五、严格要求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六、经常性地检查车辆有无事故隐患及驾驶员有无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合理调派生产车辆,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需要及人员上下井乘车。
八、负责小车的管理,提高小车的利用率,保证办事效率。
九、负责辅运平硐路面洒水的管理,保证按时洒水。
十、负责矸石防灭火的管理。
十一、确因安排不到位或工作漏洞,造成井下停产或平硐路面起尘,应负管理责任。
第8篇 汽车总站出入库检验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工作中杜绝“三违”。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8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
2.3按照《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附品、gps设备、安全带进行检验。
2.4车辆检验合格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并按照规定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出入库检验记录》;车辆检验不合格要求车辆进车间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重新对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未经检验车辆杜绝签发合格证,并做好记录。
2.5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2.6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不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扣10分。
3.3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车辆检测、报送资料不及时,扣20分。
3.4车辆出入库检验及合格证发放台账、记录不全,扣20分。
3.5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预案演习,扣20分。
3.6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7检车不到位,存在漏检项,出具车辆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50分。
3.8未检车出具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100分。
3.9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
见附件三十三
第9篇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各科室:
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贯彻执行我站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确保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现制定2022年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平安交通”为载体,加强保障队伍建设,努力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站安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本单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的一年。
二、工作重点
(一)以“____”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尽好自家责。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交通”建设活动,认真履行本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承担的工作职责,为“平安交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三、工作目标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充分发挥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带头作用,根据本科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本科室的员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凡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办公室。
(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及时排查梳理,认真调处,防止矛盾激化。
(四)完善谈心制度,引导职工向健康、文明、守法的方面发展。
(五)加强教育,预防为主。要采用悬挂标语、制作展牌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防电、防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司乘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六)避免工作范围的越级_、重复_、群体_等异常_事件的发生。
(七)本单位干部职工没有发生参与“_”、_、黄赌毒等社会丑恶行为。
(八)防止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职务违法犯罪活动。
(九)积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做到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完善,成效明显。
(十)加强对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十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牢基层工作基础,加强综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全站职工工作效率及业务水平能力,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及敬业务实精神。积极创新工作思路,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全站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站长杜彦仲任组长,副站长尹吉明、谷晓光、刘勇任副组长,马建明、韩建明、梁丽霞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安全稳定的目的和意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法、懂法、守法”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提高自防自治意识。
(三)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范能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处理好干部职工反映的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为人民服务水平。
(四)完善机制,注重长效。要将综治纳入劳动保障工作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充分发挥和调动本单位职能作用,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求助等表达意见渠道。把维护稳定的关口前移,注重源头治理,着力提高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协调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借助社会力量,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不断提升工作层次和工作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力度,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一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加大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设备。二是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凡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都要把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三是明确各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有关科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四是明确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涵盖全站的方方面面,只有在全站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才能有效提升全站安全生产意识。要提高各科室负责人的意识,我站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具体方案,强化对职工的学习教育。各科室要把对职工的安全学习列入日常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监察,督促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是各科室责无旁贷的工作,各科室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强化监督职能。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我站劳动保障体系,为职工提供基本的劳动保障。要在我站建立覆盖全站劳动的保障体系,要引导所有职工都参加社会保险。
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
第10篇 汽车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一、人员组成
1、人员名单: 组长:___ 组员:__安管员:__
2、组织机构网络图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统一协调安排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组织实施检查和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6)组织管理专职人员及义务安全员.
2、组员职责
(1)执行安全法规,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保障本企业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2)确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组织建立专职安全队伍;
(5)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3、专职安管员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培训消防知识,持证上岗;
(2)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必要时要及时报警;
(3)会使用灭火器材;
(4)经常检查,保养,维修消防器材。
第11篇 汽车站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建筑施工严格落实“三同时”。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参与安全检查和考核。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制定用电管理规定,严格用电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统一用电及维护操作规范,配齐、配足用电防护措施。
2.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
2.4参加本部门员工参与应急预案学习、演练。
2.5做好对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安全用电、用气、设备、设施的检验、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
2.6与租赁户签订安全协议书。
2.7建筑施工时做好“三同时”工作,审查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项目审批资料齐全,并签订安全协议。
2.8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9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填写不规范,扣10分。
3.2没有和租赁户签订安全协议书,扣10分。
3.3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4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5未及时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扣20分。
3.6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7未对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扣50分。
3.8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9建筑施工时未做到“三同时”,扣100分。
3.10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十二
第12篇 交运汽车销售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交运集团汽车销售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3制定、落实试乘试驾、接送车业务安全管理规定。
1.4工作中杜绝“三违”现象。
1.5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6参与安全检查和考核。
1.7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8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
2.1每天召开班前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2建立健全汽车销售安全规章制度。
2.3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4按照“四防”工作要求,落实商品车及停放场所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2.5展厅内应急灯及各种警示标志标示齐全、醒目、有效,安全通道畅通,标志明显;每天对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6每月对本部门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7试乘试驾、接送车业务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率100%。
2.8组织并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2.9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10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10分。
3.3不按规定组织安全学习、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4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5未对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考核的,扣50分。
3.6未落实试乘试驾、接送车业务安全管理规定,扣50分。
3.7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8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三十五
第13篇 汽车驾驶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有关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出车前要认真检查,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装备齐全有效。
三、启动前应检查车辆的燃油、润滑、冷却等是否充足,自卸车要检查液压油是否充足,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紧固正常,检查油箱及其油管时,不得使用明火,也不得使用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四、驾驶室内严禁超员,严禁将车辆交给无照人员和不熟悉该车性能的驾驶员驾驶。
五、行驶途中如制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刮器发生障碍时,应停车修复后再行驶。
六、在施工运输车辆较多的繁忙路段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应一停二看三通过,必要时设专人看守指挥,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七、倒车应注意观察车后的道路及人员,停车时应停在指定地点或平坦之处,不应停在坡道上,必须停上坡道上时应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滑溜。
八、自卸车所有用的液压油,应按规定牌号加足,发动机运转时严禁加添液压油,严禁用手检查高压系统中渗漏情况。
九、车辆装卸土石的场地要及时平整,倾卸地点应平稳、坚实,不得在坡道上向下倾卸,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装卸应有专人指挥。
十、用挖掘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刹,关好车门,驾驶室顶部无防护板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十一、严禁超载,亦不得偏载,卸料时不得边走边卸,注意周围人员,空中电线,向坑边卸料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设专人指挥,防止坍塌事故。
十二、卸料时,应用发动机转速控制举升,卸完后应待车厢复位后再行驶,严禁边走边落,自卸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十三、修理、保养、润滑倾卸装置时应将车停在平地上,发动机应停止转动,当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支柱撑住车厢,防止突然下落伤人,冬季注意放水。
第14篇 交运汽车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交运集团汽车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和车辆保修安全操作规程。
1.2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3工作中杜绝“三违”。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接受各级安全检查。
1.7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每天参加班前会。
2.2在工作前检查作业环境、工具和设备、用电线路、警示标志,杜绝使用有故障的工具和机具。
2.3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4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2.5参加班组安全教育,了解岗位危险因素,掌握防范措施和相关安全知识。
2.6未经允许不准驾驶维修车辆。
2.7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3、安全考核
3.1不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扣10分。
3.2不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扣10分。
3.3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扣20分。
3.4不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安全活动,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未经允许驾驶维修车辆,扣50分。
3.7发生“三违”事件或者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三十七
第15篇 汽车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奖罚分明,奖惩有据,制定本条例。
2 适用范围
本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奖惩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各层级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奖惩。
3职责
生产管理部技安环保科是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执行的管理部门。对公司各层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得到的奖惩予以申请并监督执行。
4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4.1 奖励规定
4.1.1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a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所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且有明显的效果者,奖励200 元。
b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一般事故发生者,奖励200 元。
c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奖励500 元。
d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奖励1000 元。
e 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安全先进车间、部门的, 奖励500 元;先进班组、个人奖励200 元。(每年评比一次)
f 被评为省、市、公司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同时奖励500 元。
g 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或其它安全工作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奖励1000 元。
4.1.2 奖励程序
a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汇总材料报技安环保科,由技安环保科确认,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b 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技安环保科提出,经各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c对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车间和部门提出,经技安环保科确认,报分管理副总 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2 惩罚规定
4.2.1 事故的经济处罚
a 对发生轻微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 元以下的事故的处罚:部门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轻微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 元以下的事故发生的,由技安环保科组织经营计划科和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通报全公司。属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的,除按有关规定赔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