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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第一章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一、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驾驶员和公司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运输安全的其他目标。
(2)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不是在事故发生后去组织抢救,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和分析,而是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思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1)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制度、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员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实施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须从文化、制度、科技、责任、投入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施治;安全生产法律政策的落实,需要公司全体员工、有关上级部门的支持以及全社会的监督和参与;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就必须实施综合治理。
(2)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实现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必须发扬、调动人的积极主动性。
(3)安全管理体系的方针、目标、要求及重要性必须传达到每一位员工。
二、安全生产目标
紧紧围绕行业“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为抓手,建章立制,切实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确保交警、安监、运管部门安全责任书各项指标的落实,塑造公司优秀的外部形象,创造良好经济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l、行车安全:努力降低安全事故四项频率。行车责任肇事率≤4次/百万车公里,行车责任死亡率≤0. 45人/百万车公里,行车责任伤人率≤4人/百万车公里,行车责任事故经济损失率≤3.2万元/百万车公里。努力避免和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2、车辆技术:强化车辆技术检查,无重大机械事故发生。
3、车辆保险:无漏保车辆,并做到险种齐全,险额保足
4、gps监控: gps监控安装率100%,参运车辆在线率100%,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5、消防安全:无火灾事故。
6、劳动保护:无工伤事故。
7、“三品”检查:加强三品检查,把三品堵在车下。
8、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率100%。
三、安全承诺
为实现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我们承诺:
1、遵守国家部、省、市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行业标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国家和广大人民的财产损失;
4、定期公布安全业绩,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使我们公司的安全业绩得到持续改进,促使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5、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以保证公司目标的实现;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责任到人;
7、鼓励公司员工、驾驶员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
8、定期进行全体员工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的管理,确保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9、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大对安全的投入,加强车辆技术及有关设备的改进,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火灾、伤亡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10、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位员工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四、实现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的措施。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
2、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4、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并做好建档工作。
5、严格驾驶员聘用制度,严禁无资质的驾驶员上岗作业。建立健全驾驶员管理档案,建立事故台账和违章情况公布制度。
6、按照公司的特点,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7、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登记、建档工作,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8、加强季节性、阶段性、异常气候下和节庆假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突击性安全生产工作。
9、加强安全管理资金、设备、车辆等保障措施的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0、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道路运输行业法规规章和行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加强相关管理人员、驾驶员的培训教育。
11、按照行业管理的工作要求建立管理档案,并保持档案内容齐全、有效、及时更新。
12、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各种安全工作报表、工作总结等。
13、认真执行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制度,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1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三超一疲”等违规行为的管理力度。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准绳,无章可循就容易出问题。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指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生产岗位上的每位劳动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一种制度,也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因无人负责而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施。这一制度与措施最早见于国务院1963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五项规定》中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各自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必须加以明确的规定。《五项规定》还要求: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制度);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企业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设置不脱产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把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七条第一款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厂长、经理是法人代表,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职工必须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实践证明,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利于增加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调动他们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由各个行政部门、车间、班组和个人组成,各自具有本职任务或生产任务。而安全不是离开生产而独立存在的,是贯穿于生产整个过程之中体现出来的。只有从上到下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安全工作才能形成一个整体,各类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无机可乘,从而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因此,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在执行中,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工作采用目标管理的方法,并与奖惩制度紧密结合,使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得到了加强,这种做法是将生产安全所要达到的目标事先制定,并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各项目部,各班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达到了这个目标,要给予奖励;若完不成目标,给予处罚。在实行时,通常考虑了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即,权力大,所应承担的责任就重,因此在奖惩方面也要重奖、重罚,就要做到有权就要负责,责权统一。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要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安全员及班组长、操作工人的安全责任予以规定。
第3篇 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岗位和目标责任制
所谓责任制就是各项工作由专人负责,并且明确规定责任范围的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都明确指出: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上,当前要特别注意加强责任制的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工作都要有分工负责,要从上到下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岗位和目标责任制。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已经不是一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问题,而是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问题,必须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摆到重要位置。
担任领导,就意味着要负责任,任何一级领导都有自己相应的责任。高度的负责精神,既是作为领导者的条件,又是建立权威的基础。领导责任是法定的义务。因此,作为一名领导必须负起领导责任,任何失职行为,都将受到批评、指责甚至惩处。实践证明,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岗位和目标责任制,既是实施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又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严密、职责明确、关系协调、运转有序的重要手段。按照岗位和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层次领导,各级做好各级的工作,各级办好各级的事情,一级向一级负责,级级抓落实,就能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能高效运转,每个人的聪明才智都能充分发挥出来,从而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任何一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一个建设项目,都要实行定人员,定数量、定质量、定时间等几项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岗位和目标责任制,就要从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出发,明确“几定”,明确责任制最基本的内容和最基本的要求。一是定任务。管委(区政府)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分析、合理安排,确定任务,使各职各类安监人员对各自在某个时期、某个阶段要完成哪些任务,办哪些事情,做到清楚明白,心中有数,防止任务不清、责任不明、推诿扯皮、无人负责。二是定人员。每项工作,都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同时也明确间接责任人、连带责任人,由谁分管,由谁负责,有多大权限,承担什么责任,都规定的清晰明了,使每项具体任务都有人专人负责,确保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行其权、负其责,实现职、权、责的统一,防止和克服只挂帅不出征、有分工不负责的问题,为整个工作落实提供良好的约束机制。三是定目标。坚持“两个结合”:一是把先进性和可行性结合起来,本着具体、明确、量化的原则,确定好各层次、各部门、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二是把总目标与具体目标结合起来,通过层层分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把总目标化为各分支目标,使每个人都明其职、负其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目标”,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目地的展开和落实。四是定时限。对年度主要抓哪几项重点工作,每季度要完成哪几项整改任务,每月要彻查哪些生产单位,每周要走访哪几家企业,每天要办好哪几件事情,都一条一条地理清楚,确定完成的时限,区安委办会同区督查室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予以通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安全生产任务指标。五是定标准。用完成任务好,安全事故少,人民满意这个标准来指导和检验安全生产工作,纠正重“有形”轻“无形”的的倾向,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打牢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六是定奖惩。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实施奖惩,坚持赏罚严明,对那些踏踏实实做工作、认认真真抓落实,干得好、贡献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大力表彰奖励;对那些在工作落实上出了问题的,在责任追究上,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不但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业务处室的责任,如果是党委集体决策失误,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还要追究书记、副书记的责任,做到具体教训,具体总结,具体责任,具体人承担。坚持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改变那种有了成绩人人有份,出了问题集体负责的情况。通过落实各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缝隙,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任何一个单位,能否真正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岗位和目标责任制,关键在领导。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领导者首先履行责任制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责任制,各级领导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本身就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的无形力量。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岗位和目标责任制,各级行政“一把手”负有更重要的责任,不仅要带头执行责任制,而且在工作中要注意科学决策、合理分工、周密协调,使各个方面,都做到既有明确的分工,又有密切的协作,同心协力完成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使安全生产工作岗位和目标责任制发挥出更大效益。
第4篇 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杜绝“三违”行为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目标)
1、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重大违章指挥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分解到人,落实到岗。
2、年工伤频率<=5% 。
3、安全防护用品合格率 >;=95% 。
4、隐患整改率 >;90% ,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整改。
5、确保在分公司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汇总评分率>;=80% 。
6、服从项目部统一指挥,确保公司、市(县)级安全检查达标,力争优良。
7、确保在市建委综合考评检查中达到合格, 争创“泉州市文明示范工地“。
二、考核办法
结合分公司月度检查对每个班组及其班组长进行定量考核,填写考核表,存入内业资料。
第5篇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杜绝“三违”行为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标准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目标)
1、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重大违章指挥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分解到人,落实到岗。
2、年工伤频率<=12‰ 。
3、安全防护用品合格率 >;=95% 。
4、隐患整改率 >;90% ,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整改。
5、在分公司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汇总评分率>;=80% 。
6、确保公司、市(县)级安全检查达标,力争优良。
7、确保在市建委综合考评检查中达到合格,争创“泉州市文明示范工地”。
二、考核内容及所得分值
1、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部、全面履行。(20%)
2、目标管理明确到人,落实到岗。(10%)
3、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效果好。(15%)
4、有制定安全检查制度且有记录,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15%)
5、及时对所管辖的班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10%)
6、安全教育制度完善,效果明显。(15%)
7、安全内业资料齐全。(15%)
三、考核办法
1、优良 >;=80% ; 80% >; 合格 >;= 70% ; 70%>; 合格。
2、结合分公司月度检查对每个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定量考核,并填写考核表,存入内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