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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保证职工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局所属各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依据本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1、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应戴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每发现一次没有戴安全帽或没有系好下颚带扣发当事人500元。
2、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穿绝缘鞋,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500元。
3、施工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认真进行现场勘查,并做好现场勘查记录,内容包括: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附近是否有临近、平行、交叉跨越、同杆架设线路及其它危险点等。每发现一次没有进行现场勘查或没有做好记录扣发工作负责人500元。
4、线路停电检修作业应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严禁无票工作,每发现一次无票工作扣发全所当月奖金基数的50%。加罚所长、主管安全副所长及安全员每人500元。
5、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应合格,工作票中采取的安全措施应完善并符合现场实际,每发现一张不合格工作票,扣发工作负责人500元。
6、检修作业应使用作业安全措施票,作业安全措施票填写应合格,危险点分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应对应、完善,并符合作业现场实际,每发现一张不合格作业安全措施票,扣发工作负责人500元。
7、操作线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使用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应按规程要求填写合格,每发现一次无票操作或不合格操作票,扣发工作负责人500元。
8、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始终随身携带一联工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派工单,如需进行倒闸操作还应携带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每发现一次没有携带“三票一单”扣发工作负责人500元。
9、停电检修装设接地线前,应先验电,验电要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每发现一次不验电即装设接地线,扣发工作负责人、安全员每人500元。
10、停电检修作业应按规程要求装设接地线,且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每发现一次无接地线工作,扣发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工作班人员每人500元。
11、停电检修作业应按规程要求装设足够数量的接地线,装设位置应与工作票中的接地线位置相一致,严禁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每发现一次漏挂或少挂接地线扣发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工作班人员每人500元。
12、在交通道路附近及人口密集区施工作业,应装设遮拦、围栏或采取派人看守等相应的安全措施,每发现一次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扣发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每人500元。
13、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全过程进行监护,每发现一次工作负责人、安全员无故脱岗,扣发当事人500元。
14、施工人员登杆作业时应全过程使用安全带,在杆上转位时不应失去安全带保护,每发现一次不使用安全带,扣发当事人500元。
15、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拴牢传递,严禁上下抛掷,每发现一次扣发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及当事人每人500元。
16、在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架设线路,为防止停电检修线路上感应电压伤人,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应使用个人保安线。每发现一次漏挂个人保安线扣发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及当事人每人500元。
17、施工人员在登杆作业时严禁打手机,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500元。
18、严禁随意改变工作性质或超出工作票计划范围工作,每发现一次报假事故或超出工作票范围工作,扣发工作负责人500元。
19、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应向全体工作班人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每发现一次工作班人员没有签字确认,扣发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及工作班人员每人500元。
20、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人员。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并始终在工作现场,每发现一次专责监护人无故脱岗扣发当事人500元。
本办法由局安委会制定,解释权属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某某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保证职工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局所属各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依据本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1、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应戴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每发现一次没有戴安全帽或没有系好下颚带扣发当事人500元。
2、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穿绝缘鞋,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500元。
3、施工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认真进行现场勘查,并做好现场勘查记录,内容包括: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附近是否有临近、平行、交叉跨越、同杆架设线路及其它危险点等。每发现一次没有进行现场勘查或没有做好记录扣发工作负责人500元。
4、线路停电检修作业应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严禁无票工作,每发现一次无票工作扣发全所当月奖金基数的50%。加罚所长、主管安全副所长及安全员每人500元。
5、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应合格,工作票中采取的安全措施应完善并符合现场实际,每发现一张不合格工作票,扣发工作负责人500元。
6、检修作业应使用作业安全措施票,作业安全措施票填写应合格,危险点分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应对应、完善,并符合作业现场实际,每发现一张不合格作业安全措施票,扣发工作负责人500元。
7、操作线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使用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应按规程要求填写合格,每发现一次无票操作或不合格操作票,扣发工作负责人500元。
8、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始终随身携带一联工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派工单,如需进行倒闸操作还应携带电力线路倒闸操作票,每发现一次没有携带“三票一单”扣发工作负责人500元。
9、停电检修装设接地线前,应先验电,验电要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每发现一次不验电即装设接地线,扣发工作负责人、安全员每人500元。
10、停电检修作业应按规程要求装设接地线,且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每发现一次无接地线工作,扣发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工作班人员每人500元。
11、停电检修作业应按规程要求装设足够数量的接地线,装设位置应与工作票中的接地线位置相一致,严禁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每发现一次漏挂或少挂接地线扣发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工作班人员每人500元。
12、在交通道路附近及人口密集区施工作业,应装设遮拦、围栏或采取派人看守等相应的安全措施,每发现一次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扣发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每人500元。
13、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全过程进行监护,每发现一次工作负责人、安全员无故脱岗,扣发当事人500元。
14、施工人员登杆作业时应全过程使用安全带,在杆上转位时不应失去安全带保护,每发现一次不使用安全带,扣发当事人500元。
15、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拴牢传递,严禁上下抛掷,每发现一次扣发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及当事人每人500元。
16、在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架设线路,为防止停电检修线路上感应电压伤人,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应使用个人保安线。每发现一次漏挂个人保安线扣发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及当事人每人500元。
17、施工人员在登杆作业时严禁打手机,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500元。
18、严禁随意改变工作性质或超出工作票计划范围工作,每发现一次报假事故或超出工作票范围工作,扣发工作负责人500元。
19、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应向全体工作班人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每发现一次工作班人员没有签字确认,扣发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及工作班人员每人500元。
20、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人员。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并始终在工作现场,每发现一次专责监护人无故脱岗扣发当事人500元。
本办法由局安委会制定,解释权属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某某县文广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
郫县文广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郫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郫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通知》(郫府发[2007]37号)、《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成都市贯彻<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意见的通知》(郫府办[2004]64号)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一、工作目标(一)生产安全全年不得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二)消防安全全年不得出现各类火灾事故。(三)交通安全全年不得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各类交通事故。(四)安全管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2、实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将县政府、县文广局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达100%。并落实专人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3、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有详细记录,并报局办公室。4、严格落实《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的通知》(郫府办[2007]176号)的各项规定,完成县政府、文广局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按要求下达本辖区、本单位隐患整治任务并认真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上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档,并按时上报。5、发生事故不得瞒报,按规定时限快报率为100%。6、制定本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报县文广局备案。二、工作责任(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并付诸实施。(二)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应当就相关问题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录,会议形成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三)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四)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帮助整改;督促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对使用未经行政许可的特种设备要依法打击,坚决取缔。(五)督促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指示要求。(六)督促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加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职工合法权益。(八)按时上报各类伤亡事故报表和其它材料;每季度将责任书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向县文广局作一次书面报告。(九)组织对本辖区、本单位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定期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组织治理。(十)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及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十一)实施安全奖惩考核,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凡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责任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查处,对相关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县文广局,一份由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二00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责任人如工作有变动,继任人为当然责任人。单 位: 责任单位:总责任人: 总责任人:分管责任人: 分管责任人: 二00八年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