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变电所值班电工
一、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认真填写记录,保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安全运行。
二、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章作业。
三、工作时间不得睡岗,不会私客,不擅自离开工作安全生产。
四、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做好来人来客登记,不得私自将与本场所无关人员留下。
五、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公司调度指挥中心进行汇报。
六、操作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七、每小时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八、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搞好文明操作。
九、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器材的性能和有效期。
第2篇 安全生产职责:电气车间总变值班长
1值班长是本班的负责人,负责本班的各项安全工作;
2组织本班人员明确当日的进行的工作并提出注意安全事项;
3对当日应进行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分工;
4接收、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组织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并监护执行倒闸操作;
5组织做好设备巡检、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汇报设备缺陷;
6审查本班记录,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第3篇 汽机零米值班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岗位职责
1、零米值班工在值班期间受值班长及司机的领导,是保证汽机下部设备及给水除氧设备安全生产经济运行的负责人。
2、应熟知设备构造,性能、糸统运行方式及参数,熟知各项操作试验及切换工作,保证机组真空、油温、各水泵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3、认真分析设备运行情况,监视给水压力、电流、除氧器水位、压力、温度等表计、保证连续不断的向锅炉供应合格用水,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汇报当班司机及值班长。
4、对管辖设备每半小时重点检查一次,每一小时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二、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汽机运行班长以经济处罚、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6、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7、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8、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
9、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0、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或者隐瞒事故不报的;
11、决策失误造成他人伤害或损失的;
12、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4篇 电气车间总变值班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所长、值班长领导下,熟练掌.握本岗的电气操作,负责.本班正常运行,及时调整偏离运行指标的各控制参数及、调整. 保证装置稳定运行;
2认真执行班长、调度下达的生产指令;
3认真填写各类生产操作纪录,确保真实有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确认并及时上报;
4当班期间对本岗位出现的生产事故和问题负责,对非岗位人员.的操作有权拒绝;
5 遵守厂规、厂法及劳动纪律;
第5篇 变电所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持证上岗,认真填写记录,保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安全运行。
二、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章作业。
三、工作时间不睡觉,不会私客,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四、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做好来人来客登记,不得私自将与本站无关人员留下。
五、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矿、公司调度进行汇报。
六、操作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七、每小时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八、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九、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尾矿库值班人员
1、保持通讯畅通,保证尾矿库常用电话号码上墙。
2、坚守工作岗位,当生产和人员安全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进行援助。
3、每班不定时对尾矿库的设施、区域、通讯工具、照明、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给予处理。
4、加强与尾矿库其它岗位人员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
5、认真接听尾矿库的值班电话,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看护好尾矿库料场备用的物资和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7、汛期间要及时收听气象信息,并作好各项防范工作。
8、做好岗位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7篇 地面变电所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变电所值班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知并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遵守规程、措施、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3.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三、参加安全生产学习培训,持证上岗
4.参加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四、落实现场安全确认,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对作业前各项安全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安全确认。
7.杜绝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8.熟悉供电系统及其运行方式。负责本岗位正常操作及停电倒闸操作,事故跳闸时,要及时汇报,并认真分析,查明事故原因之后方可操作。
9.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和各种报表以及人员进出记录等。
10.保管好工具、材料、配件、消防设施和各种记录,不丢失、不损坏。
11.对进入变电所人员进行监督,拒绝非工作人员擅自入内。
12.对设备运转、安全设施的管理、检查质量以及文明生产进行监督。
五、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3.参加矿组织实施的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14.参加职工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熟悉工作场所的避灾路线;参加事故抢险救援。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5.发生事故和灾害时,及时如实报告。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值班及维修电工
一、值班及维修电工均需认真执行电工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装维修任务。
二、所负责的电气设备、供电线路要随时检查、维修,努力提高维修技术、配件制作的工艺质量,井下电气要达到防爆要求。
三、值班电工要及时处理井下电器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本班的问题必须在本班内解决,不能留在下班处理。
四、值班电工要认真作好交接班工作,上一班的情况,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包括设备、工具、材料等情况)。
五、值班电工业务上属于机电负责人管理,现场工作中属于矿长、跟班队长、安全员指挥,以利于工作联系和生产需要。
六、严格执行停、送电规定,严禁带电作业。
七、大型电器和设备及主线路检修,必须拟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工程师组织审批后方能执行(钳工也执行此规定)。
八、要和电工密切配合工作,完成生产任务。
九、爱护工具、设备、仪表、仪器、节约材料、油料,努力提高电气设备的完好率。
第9篇 车间值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全面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组织生产时必须认真执行“五同时”原则。
2、负责组织班组级和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培训记录。
3、协助车间开展班组安全日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4、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5、负责监督检查本班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6、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查及维护保养工作, 及时消除隐患,一时消除不了的,应及时上报车间以求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
7、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交接班时,要交清本班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处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方可离开。
8、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9、保证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第10篇 值班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值班人员接班前必须下井了解各生产地点的安全、质量、地区变化、材料码放等情况,接班后应解决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2、值班人员负责协调组织好值班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召开班前会议布置生产任务必须明确到位,当班各工作地点的安全注意事项必须交待清楚,强调到位。
3、对于上级单位查出的各种隐患,以及区队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并负责落实好处理结果。不安排人处理,或落实不到位按区队制度进行处罚。
4、班前会议及时传达好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精神,并做好贯彻记录。
5、.值班人员负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能切实反映当班工作实际,无缺漏项。
6、凡是接到的各种报表、文件、通知要及时送交有关领导,作到上传下达。
7、值班当天如果有重要事情没有处理结束,交班时,必须把事情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8、值班当天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参与矿上组织的事故追查。
9、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听取跟班队(区)长、班长的安全情况汇报,做到心中有数。
10、按时参加矿召开的生产会议,汇报安全和计划完成情况,并提出要解决的问题。
第1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监测监控机房值班员
一、、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监测监控机房是重要的场所,日常只允许工作人员进入,非工作人员是绝对不允许进入,参观人员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出入机房,必须登记填写“机房人员登记表”,做好记录,并写清事由或工作内容。
二、机房电气设备多,电缆线路多,是火灾多发地,工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的维护,要定时的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三、要定期对机房设备进行全面的除尘,防止设备过热、短路,造成严重的后果。
四、对机房的所有设备要实施每日检查,保证所有设备正常运行。
五、对机房重要的数据要定时的备份,防止设备发生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六、 定期检查机房的灭火器装置,发现失效时要立即更换。
第12篇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汽机零米值班工
一、 岗位职责
1、零米值班工在值班期间受值班长及司机的领导,是保证汽机下部设备及给水除氧设备安全生产经济运行的负责人。
2、应熟知设备构造,性能、糸统运行方式及参数,熟知各项操作试验及切换工作,保证机组真空、油温、各水泵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3、认真分析设备运行情况,监视给水压力、电流、除氧器水位、压力、温度等表计、保证连续不断的向锅炉供应合格用水,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汇报当班司机及值班长。
4、对管辖设备每半小时重点检查一次,每一小时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二、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汽机运行班长以经济处罚、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6、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7、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8、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
9、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0、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或者隐瞒事故不报的;
11、决策失误造成他人伤害或损失的;
12、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3篇 工艺值班经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危险、危害因素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
四、科学组织生产,杜绝“三违”行为。
五、参加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搞好文明生产。
六、参与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七、负责生产现场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
八、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14篇 综掘队值班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区队值班人员代表工区对全区当日安全生产行使调度、监督权利,对当日全区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区队值班人员必须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专业知识,熟悉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胜任本职工作。
第1条 在工作时空内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全面协调值班时间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对值班时间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协调管理责任。
第3条 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严禁脱岗,全面掌握井下各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规程、措施组织生产;对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要重点安排,布置工作时要同时强调安全。
第4条 对下井人员进行全面监控,禁止酒后人员及情绪异常人员下井。
第5条 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第6条 当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指导现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安排人员撤离隐患地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第7条 当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组织处理,并按照汇报程序进行汇报登记,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执行事故分析制度。
第8条 交班时,要将当天的安全情况、生产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要做好记录。
第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工区值班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0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工区值班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1条 未及时组织进行掘进工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稳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的开除的处分。
第12条 工区值班人员对全区当日现场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在掘进工区组织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指挥调度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工区值班人员应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工区值班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对下井人员入井前的全面监控,禁止酒后人员及情绪异常人员下井,负有直接责任。
第16条 对当日全区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负有直接责任。
第17条 对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和汇报工作负责。
第18条 对于当日区队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记录负有直接责任。
第19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15篇 h煤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区队值班员负责当日安全生产实施指挥、协调,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组织、指挥生产。
3.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4.当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指导现场人员消除隐患或将人员撤离危险地点,同时向矿井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5.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向矿井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同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严防事故的扩大。
6.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严禁脱岗,做好值班记录。
7.交班时,要将当日的安全生产情况向接班人交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