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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冒梁木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
工程名称 | 工种 | |||||||
施工部位 | 施工现场 | 交底时间 | ||||||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帽带,锁好扣带。 2.在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禁止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3.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 4.不得使用童工、未成年工、身体有疾病(如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癫痢病)的人员作业。 5.作业工人应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技能,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教育。 6.所有操作人员进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赤膊上岗; 木料(模板)运输与码放 7.作业前检查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存在隐患,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8.上下沟槽或构筑物应走马道或安全梯。 9.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到在施工程范围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10.木工场和木质材料堆放场地严禁烟火,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11.施工现场必须用火时,应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12.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与驾驶员协调配合,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13.运输木料、模板时,必须绑扎牢固,保持平衡。 木模板制作、安装 14.作业前检查所用工具、设备是否存在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15.高处作业时,材料必须码放平稳、整齐。手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扔乱放,扳手应用小绳系在身上,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16.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防止再使用时突然断裂伤人。 17.作业中应随时清扫木屑、刨花等杂物,并送到指定地点堆放。 18.作业前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不得使用腐朽、劈裂、扭裂、弯曲等有缺陷的木材制作模板或支撑材料。 19.使用旧木料前,必须清除钉子、水泥粘结块等。 20.必须按模板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支模,不得盲目操作。 21.槽内支模前,必须检查槽帮、支撑,确认无塌方危险。向槽内运料时,应使用绳索缓放,操作人员应互相呼应。支模作业时应随支随固定。 22.使用支架支撑模板时,应平整压实地面,底部应垫5cm厚的木板。必须按安全技术要求将各结点拉杆、撑杆连接牢固。 23.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之前,必需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进,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 模板拆除 24.拆木模板、起模板钉子、码垛作业时,不得穿胶底鞋,着装应紧身利索。 25.拆除模板必须满足拆除时所需的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6.必须按拆除方案和专项技术交底要求作业,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必须按程序作业,确保未拆部分处于稳定、牢固状态。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循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经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27.应随时清理拆下的物料,并边拆、边清、边运、边按规格码放整齐。拆木模时,应随拆随起筏子。楼层高处拆除的模板严禁向下抛掷。暂停拆模时,必须将活动件支稳后方可离开现场。 | ||||||||
交底人 | 安全员 | 交底日期 | ||||||
接受交底人 (全员) |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第2篇 木工模板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木料模板运输与码放
1. 作业前检查时用的运输工具是否存在隐患,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 上下沟槽或构筑物应走马道和安全梯,严禁搭乘吊具、攀登脚手架上下。
3. 安全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安全梯上端应绑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角必须拉牢。严禁两名以上人员在同一梯上作业。
4. 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到施工工程范围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5. 木工场和木质材料堆放场地严禁烟火,并按消防部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6. 施工现场必须用火时,应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7. 木料(模板)运输与码放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 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通常。便桥应支搭牢固,桥面宽度应比小车宽至少1m,且总宽度不得小于1.5m,便桥两侧应必须设置防护栏和挡脚板。
(二) 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
(三) 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两人以上配合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注意,车上不得乘人。
(四) 使用手推车运料时,在平地上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2m,下坡时应稳步推行,前后车间距应根据坡度确定,但不得小于10m。
(五) 拼装、存放模板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不得积水。存放时,底部应垫方木,堆放应稳定,立放应支撑牢固。
(六) 地上码放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1.5m,架子上码放模板不得超过3层。
(七) 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八) 不得随意靠墙堆放材料。
(九)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与驾驶员协调配合,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十) 运输木料模板时必须绑扎牢固,保持平衡。
二、木模板制作、安装
1. 作业前检查时用的工具是否存在隐患,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2. 支、拆模板作业高度在2m以上(含2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3. 高处作业时材料必须码放平稳、整齐。手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扔乱放,搬手应用小绳系在身上。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4. 上下沟槽或构筑物应走马道和安全梯,严禁搭乘吊具、攀登脚手架上下。
5. 安全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安全梯上端应绑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角必须拉牢。严禁两名以上人员在同一梯上作业。
6. 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整适度,下班时要放松,防止再使用时突然裂断伤人。
7. 支搭大模板必须有专人指挥,模板工与起重机驾驶员应协调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为,在起重机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8. 作业中应随时清扫木屑、刨花等杂物,并送到指定地点堆放。
9. 木工场和木质材料堆放场地严禁烟火,并按消防部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10.施工现场必须用火时,应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11.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不得积水,同时,应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12.作业前必须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不得使用腐朽、披裂、扭裂、弯曲等有缺陷的木材制作模板或支撑材料。
13.使用旧木板前必须钉子、水泥粘结块等。
14.作业前应检查所用工具设备,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5.使用锛子坎料必须稳、准,不得用力过猛,对面2m内不得有人。
16.必须按模板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支模,不得盲目操作。
17.槽内支模前,必须检查槽帮、支撑,确认无塌方危险。向槽内运料时应使用绳索缓放。操作人员应互相呼应。支撑作业时应随支随固定。
18.使用支架支撑模板时,应平整压实地面,底部应垫5cm厚的木板,必须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将各节点拉杆、撑杆连接固定。
19.操作人员上下必须走马道和安全梯,严禁利用模板和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五安全防护的模板上行走。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物料。搬运模板时应稳拿轻放。
20.支架支撑竖直偏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支搭完毕后必须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支模作业。
21.模板工程高度在2或2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2.模板的立柱定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可以离开。暂停作业时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所支模、撑杆及连接件稳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23.配合吊装机械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与起重机驾驶员协调配合,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支架、钢模板等构件就位后必须立即采取撑、拉等措施,固定牢靠后方可摘钩。
24.在支架与模板间安置木楔等卸荷装置时,木楔必须对称安装,打紧钉牢。
25.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之前,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沟槽或起重机械运进,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
26.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高度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直立梁模板应搭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不得站在梁底板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27.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必须对模板进行监护,仔细观察模板的位移、变形情况,发生异常时必须采取稳固措施。当模板变位较大,可能倒塌时,必须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离开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上级。
三、模板拆除
1.作业前检查使用的机具是否存在隐患,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
2.拆模板高度在2m以上(含2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3. 高处作业时材料必须码放平稳、整齐。手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扔乱放,搬手应用小绳系在身上。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4.上下沟槽或构筑物应走马道和安全梯,严禁搭乘吊具、攀登脚手架上下。
5.安全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安全梯上端应绑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角必须拉牢。严禁两名以上人员在同一梯上作业。
6.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整适度,下班时要放松,防止再使用时突然裂断伤人。
7.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施工范围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宜超过1.2m。
8.拆除大模板必须设专人指挥,模板工与起重机驾驶员应协调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9.拆木模板、起模板钉子、码垛作业时,不得穿胶底鞋,着装应紧身利索。
10.拆除模板必须满足拆除时所需的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应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11.必须按拆除方案和专项技术交底要求作业,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必须按程序作业,确保未拆除部分处于稳定、牢固状态。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循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经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12.严禁使用大面积拉、推的方法拆模。拆模板时按专项技术交底要求先拆除荷载装置。必须按规定程序拆除撑杆、模板和支架。严禁在模板下方用撬棍撞、撬模板。
13.拆除模板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板作业人员应站在平稳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14.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设安全网等可靠的防坠落安全措施。
15.严禁使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调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板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钩。
16.使用吊装机械拆模时,,必须服从信号工统一指挥,必须待吊具挂牢后方可拆支撑。模板、支节落地放稳后方可摘钩。
17.应随时清理拆下的物料,边拆、边清、边运、边按规格码放整齐。拆木模时,应随拆随起筏子。楼层高处拆除的模板严禁向下抛掷。暂停拆模时,必须将活动件支稳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3篇 木工圆盘锯使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种名称
交底时间
交底人
交底单编号
木工圆盘锯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2、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3、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和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或防护罩,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8、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项目经理
被交底人
签 名
第4篇 木工支模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主要内容:
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紧带扣;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
4.电锯、电刨等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使用一机多用机具;
5.电锯、电刨等木工机具要有专人负责,持证上岗,严禁戴手套操作,严禁用竹编板等材料包裹锯体,分料器要齐全,不得使用倒顺开关;
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戴手套使用锤、斧等易脱手工具;
7.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应安装防护罩,并设有分料器,其长度不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8.支模时注意个人防护,不允许站在不稳固的支撑上或没有固定的木方上施工;
9.支设梁、板、柱模板模时,应先搭设架体和护身栏,严禁在没有固定的梁、板、柱上行走;
10.搬运木料、板材和柱体时,根据其重量而定,超重时必须两人进行,严禁从上往下投掷任何物料,无法支搭防护架时要设水平等网或挂安全带。
11.使用手锯时,防止伤手和伤别人,并有防摔落措施,锯料时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
第5篇 装饰木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在操作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3、高处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危险处应挂上安全绳。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4、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人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人工具袋内。
5、作业时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6、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7、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暴断伤人。
8、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9、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10、需要照明时,不许使用碘钨灯,必须使用手把灯。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1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12、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⑵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⑶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⑷所用电动机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电线不许有接头,不许拖地,插头、插座不许有破损漏电现象
交底人(栋号长)签字:
第6篇 木工安全技术交底(9)
木工安全技术交底(九)
1、支模拆模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杆。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下下。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2、木构件安装
(1)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2)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3)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它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4)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
第7篇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
1、支模、拆模操作
(1)、模板支撑不得用腐朽、扭裂的木材及腐蚀严重、变形、开裂的钢管,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力撑拉牢。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米以上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模独立梁模应临时设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适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或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整齐,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的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2、木构件安装操作
(1)、对于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2)、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背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3)、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他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4)、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5)、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6)、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对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8篇 木工支模范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紧带扣;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
4.电锯、电刨等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使用一机多用机具;
5.电锯、电刨等木工机具要有专人负责,持证上岗,严禁戴手套操作,严禁用竹编板等材料包裹锯体,分料器要齐全,不得使用倒顺开关;
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戴手套使用锤、斧等易脱手工具;
7.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应安装防护罩,并设有分料器,其长度不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8.支模时注意个人防护,不允许站在不稳固的支撑上或没有固定的木方上施工;
9.支设梁、板、柱模板模时,应先搭设架体和护身栏,严禁在没有固定的梁、板、柱上行走;
10.搬运木料、板材和柱体时,根据其重量而定,超重时必须两人进行,严禁从上往下投掷任何物料,无法支搭防护架时要设水平等网或挂安全带。
11.使用手锯时,防止伤手和伤别人,并有防摔落措施,锯料时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
第9篇 木工机械安全技术
木工机械设备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为了完成对木材的加工,木工机械都比一般金属切削机床具有更高的切削速度和更锋利的刃口,因而木工机械较一般金属切削机床更易引起伤害事故。
(一)木工机械事故原因。发生木工机械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木械机械的工作刀轴转速很高,转动惯性大,难于制动。操作者为了使其在电机停止后尽快停转,往往习惯于用手或木棒去制动,常因不慎使手与转动的刀具相接触,造成手伤。
2.木工机械多采用手工送料,这是潜伏着伤手的原因。当手推压木料送进时,由于遇到节疤、弯曲或其他缺陷,不自觉地发生手与刃口接触,造成割伤甚至断指。
3.木工机械转速高,加之被加工的木质不均,切削过程中噪声大、振动大、工人劳动强度大、易疲劳。这些因素都容易使操作者产生失误造成伤害。
4.操作者不熟悉木工机械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或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加之木工机械设备没有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防护装置失灵,都极易造成伤害事故。
(二)预防木工机械事故的措施。预防木工机械事故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1.各种木工机械设备均应设置有效的制动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吸尘排屑装置。
2.木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在任何切削速度下使用任何刀具时都不会产生有危害性的振动,装在刀轴和心轴上的轴承高速转动,其轴向游隙应过大,以免操作时发生危险。
3.凡是外露的皮带盘、转盘、转轴等,都应有防护罩壳。
4.刀轴和电器应有联锁装置,以免装拆和更换刀具时,误触电源按钮而使刀具旋转,造成伤害。
5.凡有条件的地方,对所有的木工机械均应安装自动给进装置。
第10篇 木工机械的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用电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
(4)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电源必须使用二级漏电保护,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每台机械应挂机械验收牌和安全操作规程牌。
(9)作业后必须断电拉闸,箱门锁好。
2.使用平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木工机械的基座必须稳固,部件必须齐全,机械的转动和危险部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不准任意换粗保险丝,特别对机械的刀盘部分要严格检查,刀盘螺丝必须旋紧,以防刀片飞出伤人。
(3)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4)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5)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6)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7)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8)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操作,严禁拉闸”的警示牌。
(9)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相嵌入槽内,且距离刀前不得小于10mm。
3.使用压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二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2)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cm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出台面方可上手。
(3)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刨机上加工。
(4)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时送料,刨削吃刀不得超过3mm。
(5)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清理。
4.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2)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帽必须拧紧。
(3)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5)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6)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7)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8)严禁使用木棒或本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5.木工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机械性能,熟悉操作技术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机械无人负责或随便动用。
6.木工车间、木库、木料避场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废料应及时清理归堆,做好落手清,以免发生意外。
7.补充交底内容:
第11篇 木工打眼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2.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3.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4.作业前,要调整好机架和卡具,台面应平稳,钻头应垂直,凿心要在凿套中心卡牢,并与加工的钻孔垂直。
5.打眼时,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用手直接扶料,遇节疤时必须缓慢压下,不得用力过猛,严禁戴手套操作。
6.作业中,如凿心被木槎或木渣卡阻或因猛压产生高温使木料冒烟时,应立即抬起手柄,不得用手直接清理钻出的木滓。
7.更换凿心时,应先停车切断电源,并须在平台上垫上木板后方可进行。
8.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第12篇 木工安全技术交底范例
木工的安全技术交底范例
一、一般规定:
⒈工作台、机械的设置,应合理稳固,工作地点和通道应畅通,材料、半成品,堆放应成堆成垛,不影响交通。
⒉操作木工机械不准戴手套,以防将手套卷进机械造成事故。
⒊木模车间内的锯屑刨花应天天清理。在车间内禁止吸烟动火。
二、支模与拆模:
⒈使用木料支撑,材料应剥皮,尖头要锯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准用弯曲大、尾径小的杂料,层高在4m以内顶撑尾径不小于8cm,5m以内不小于10cm,5m以上应经过设计。
⒉顶撑应从离地面50cm高设第一道水平撑,以后每增加2m增设一道。水平撑应纵横向设置。
⒊顶撑接头部位夹板不得小于三面,夹板不得小于50×8×2.5cm,相邻接头应互相错开。
⒋支撑底端地面应整平夯实,并加垫木,不得垫砖,调整高底的木楔要钉牢,木楔不宜垫得过高,(最好是2块)。
⒌采用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⒍支模应接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⒎支设4m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高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⒏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⒐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
⒑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⒒纵横水平撑、斜撑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道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0m高以上。
⒓支模中如需中间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封板等钉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造成事故。
⒔利用门型架、钢管等支模庆配套使用,按规定设置水平和剪刀撑。
⒕模板上有予留孔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砼板上的予留洞应在拆模后将洞口盖好。
⒖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⒗拆除檐口,阳台等危险部位的模板,底下应有架子、安全网或挂安全带操作,并尽量做到模板少掉到架、安全网上,少量掉落在架、安全网上的模板应及时清理。
⒘拆模前,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重要通道应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
⒙拆模的顺序应按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先拆掉支撑的水平和斜支撑,后拆模板支撑,梁应先拆侧模后拆底模,拆模人应站一侧,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几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安全距离,保证安全操作。
⒚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予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支撑顶牢,防止构件倒塌。
⒛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或清理归垛,防止钉子扎脚伤人。
三、木工机械:
⒈圆锯:
⑴操作平台要稳固,锯片不得连续缺齿和缺齿太多,螺丝帽要上紧。圆锯应有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应使用点动开关。
⑵操作人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操作。
⑶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应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⑷加工旧料时,须先清除铁钉、水泥浆、泥砂等。
⑸锯短料时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禁止锯超过圆锯半径的木料。
⑹锯片未停稳前不许用手触动,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方法强迫锯片停转。
⑺电动机外壳及开关的铁外壳应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且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⒉手电钻:
⑴使用前要先检查电源绝缘是否良好,有无破损,电线须架空,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使用时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⑵按铭牌规定,正确使用手电钻,发现有漏电现象或电动机温度过高、转速突然变慢和有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电工检修。
⑶在高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危险处作业要挂好安全带,工作中要注意前、后、左、右的操作条件,防止发生事故。
⑷向上钻孔时,只许用手或扛杆的办法顶托钻把,不许用头或肩扛等办法。
⑸电钻在转动中,只准用钻把对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钻头对孔。
⑹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以备再
第13篇 木工锯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中交一航局四公司第七项目部no:
工程名称 | 天津港航运服务区二期启航上东项目 | 工种 | |
施工部位 | 交底时间 | ||
交底内容 1、停放机械的地方土质要坚实平整。各机械不可超负荷使用。 2、传动带、电机、和齿轮必须装有防护罩。 3、电器设备的电源线、电源接头、电源开关、绝缘和接地必须良好。 4、各机械使用前应先空载试运转,进行检查、调整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带负荷运转。 5、任何机械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有漏油、超标排放废气、噪音等有害环境的现象。 6、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传动防护罩。机械启动正常运转后方可锯料,料尾必须用木板推送。 7、 锯料时不许将木料左右搬动或移动,送料不宜过猛。被锯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被锯木料的厚度,以不碰到固定的锯片压板的边缘为限。 8、 操作中接木料时,必须待木料超过20cm以上方可接料,截断木料和接短料时,应使用推棒不准直接用手进锯,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禁止上锯。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守则 一、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二、爱护设备,坚持列保,保持机械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三、树立法制观念,认真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四、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干私活,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吸烟,不吃食物,不说笑打逗,不穿拖鞋,不让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 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以“四懂三会”为主要内容的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在操作过程中,不按此规定者,所发生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被交底人:交底人:安全员: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
第14篇 木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书
1.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班组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人员讲解,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进入生产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生产工作。
5.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6.员工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7.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要认真查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炉架)护身栏、挡脚板、安全网等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件)和空隙。
8.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及2m以上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生产现场。
9.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安全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10.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 。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11、操作人员工作前,要扣紧衣扣和袖口,理好衣角,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的必需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12、操作人员开机前必须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各部机件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13、操作人员开动带锯前,必须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扭曲和锯条的松紧程度。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锯条宽度的1/6,锯条接头超过三个,锯条中间及后背有裂纹,锯条接头处裂纹超过10mm时,都不得使用。锯条的松紧程度应根据锯条的厚薄、宽窄进行调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14、平刨机刨料前应将所刨材料上的钉子、灰垢和冰雪等杂物清除后,再进行操作。
15、操作人员在操作手电钻作业前,应检查有无漏电现象,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上胶鞋或脚踏在木板上进行操作。
16、各种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检修。
17、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将电闸关闭,防止来电后机械自行转动造成事故。
18、在操作中发现异常声音,应停止使用;工作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
19、木工机械上的转动部分,要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要换刨刀、锯片、钻头或刃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20、使用铁夹钩吊运木材时,应将铁夹钩钩牢,防止木材掉下。
21、使用带锯机作业时,不得加工超过机械规定限度的特大原木,加工较长木材时,必须配备副手协助工作;不得用潮湿或带油的手指接触启动开关和其队电器设备。如发生电器设备故障或损坏时,不得擅自拆卸检查。
22、使用平台式带锯时,上下手操作人员要配合一致,上手不得将手送进台面,下手应等料头出锯20cm后,方可接料。
23、使用圆盘锯时,操作人员应戴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锯片上方必须安装安全挡板和滴水设施;锯片不得有连续断齿。作业过程中不得将木料抬高或左右扳动,必须紧贴靠山。送料力量要均匀,不得用力过猛,遇木节就减速。不得用木料挡刹锯片强制停车。调换锯片时,要等锯片自然停稳后方可进行。
24、平面刨作业中,操作人员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不得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25、平刨机作业时,应根据所刨木材料质情况,刨木材的大面时,手必须按在木料的上面;材料需要调头刨削时,必须双手持料离开刨口;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
26、使用压刨机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3mm;必须使用单项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送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人员接送时,手指应离开滚筒20c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27、操作人员在使用电钻工作中,应用钻把调整对准孔位,不得手扶钻头对孔。
28、操作人员在使用台钻作业时,不得用手触摸转动中的钻头,不得将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工作台上。所钻材料必须夹紧,较长材料应使用托架;材料调头时,应双手扶料并要注意周围环境。
29、下班前应将锯末、木屑、刨花等杂物清除干净,并要运出场地进行妥善处理。
30、作业完毕后应将所有电动设备的电源断开,检查所有工具,如发现松动、脱落现象,应立即修好,以便下次正常工作。
第15篇 木工设备照明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木工设备照明安装作业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按平面设计布置,木工房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搭设完毕,设备按规范要求安装就位;
2.检查设备电气是否完好;
3.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备距控制开关箱水平距离不大于3米,电动机械设备接零保护不得少于2处;
4.设备控制器有防尘装置,设备控制采用磁力起动器控制,接线盒均由下口进线出线;
5.设备主控制开关的电源线采用穿管保护埋地敷设,沿墙部位采用穿管或护板保护;
6.电锯接线及电刨接线控制采用定向控制运行,不得逆运行;
7.照明灯必须选用防水防尘封闭式合格灯具,安装在设备上方,高度不得低于2.5米;
8.设备安装后经调试,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9.圆锯必须设安全档板,操作人员操作时前方设分料器;
10.穿戴好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11.正确操作,设监护人;
12.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