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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安全技术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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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安全技术

第1篇 采掘专业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一、概述

砚石台煤矿“6.3”事故发生后,根据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加强事故矿井停产整治和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渝煤监管〔2013〕83号)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保证隐患整治的安全,特制定隐患整治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二、组织机构

矿成立隐患整治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生产副总、安全副总、通瓦副总、机电副总、调度室指挥长、生产技术科科长、通瓦科长、机运科长和采掘队、机电运输、通瓦基层队主要领导等。

三、管理职责

矿长:对全矿隐患整治进行全面管理,保证整治期间的人员调配、材料、资金到位。

总工程师:对全矿隐患整治进行技术管理。重点对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督查。

生产副矿长:负责矿井采掘准隐患整治进行全面管理工作。重点对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督查,整治项目完毕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验收。

机电副矿长:负责矿井机电运输隐患整治进行全面管理工作。重点对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督查,整治项目完毕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验收。

安全副矿长:负责矿井隐患整治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对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进行督查,并组织人员对整治项目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

生产副总:具体负责抓好全矿采煤、掘进头面和后期生产系统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及现场安全工作管理,负责督查科队管理人员现场的跟班情况,不定期对采煤、掘进整治工作的检查,整治项目完毕后参加验收工作,并完善相关的整治资料。

安全副总:具体负责措施在现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检查。

机电副总:具体负责隐患整改地点的矿车供应,机电设备设施的防暴管理。

通瓦副总:具体负责现场的通风设施设备以及监测监控系统安装维护。

调度室指挥长:具体负责对现场的监控。

生产技术科科长:负责采煤专业整治安全管理工作。采煤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不定期对采煤整治现场安全执法督查,追踪采煤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责掘进专业整治安全管理工作。掘进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不定期对掘进整治项目现场安全执法督查,追踪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

机运科长:负责机电、运输设施设备整治安全管理工作。机电、运输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不定期对整治现场安全执法督查,追踪运输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

通瓦科长:负责抓好全矿“一通三防”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及现场安全工作管理,负责督查科队管理人员现场的跟班情况,不定期对通风系统、瓦斯管理整治工作的检查,整治项目完毕后参加验收工作,并完善相关的整治资料。

采、掘、机电运输、通瓦:负责本队整治项目的编制、报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是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负责整治项目落实和整治人员工作安排,落实现场队管理人员跟班,当班整治完毕后向调度、部门汇报当班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现场管理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制止、追查一切违规行为。

四、整治项目的一般规定

1、整治每一个项目现场必须有科队管理人员现场跟班,严格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兑现落实,发现有操作违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严重者停止作业,并追查相关人员的违规责任。

2、每一个整治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方可执行。

3、整治前,各队技术副队长必须亲自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整治安全技术措施和讲明整治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做到人人签字。部门派人督查措施的学习情况。

4、整治时,必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并持证上岗。

5、整治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操作。

6、整治完毕后,要填写整治记录,写明整治日期、隐患内容、整治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安全、文明整洁。

五、整治内容:详见整治项目计划表

六、安全注意事项

1、整治前,各队必须在现场备齐相应材料。

2、整治前,由专业科室牵头,生产技术科、安全科、通瓦科、机运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对作业地点安全状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后由专业科室下发安全隐患整改开工通知书。

3、隐患整治时,必须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方可允许作业。

4、当班整治前,跟班队长及班组必须向调度请示,征得调度同意后方可进场整治。

5、所有参加整治工作的人员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并严格按措施作业。

6、整治期间,整治人员必须带瓦检仪,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在遇到“停风、停电、停水”时,严禁整治作业,并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同时汇报调度。

8、当班整治完毕后,整治人员必须全面检查作业地点安全情况。

第2篇 采掘工作面停电、停风临时停工后恢复送电、通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特殊情况下造成的停电停风而需要恢复送电、通风以及启封旧巷时排放瓦斯,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1、掘进工作面在生产中途突然停电停风时应立即撤人,并打上拦栅揭示警标。

2、恢复送电通风前必须确认主扇正常运行,首先检查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流的瓦期浓度是否超限,在风流方向正常情况下,检查局扇附近20米内瓦斯不超限时,方可启动局扇风机,排放独头巷道瓦斯时,只能采取逐步排放(限量)的方式进行瓦斯排放,确保巷道回风口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同时要认真检查风机附近20m的瓦斯 浓度不大于0.5% ,排放巷道积聚瓦斯时必须由瓦检员和安全员同时在场。

3、当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有跟班矿长在场指挥,风机附近20m瓦斯浓度超过0.5%时停止局扇的运行,排放瓦斯时总回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5% 。

4、排放巷道积聚瓦斯时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扇的风量。

5、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在规定值以下时方可恢复生产。(旧巷恢复送电通风与以上措施相同)

第3篇 煤矿采掘工作面作业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按照赵家梁煤矿开采设计方案有关说明知道,本矿开采的3-

1、4-2和5-2煤层经取样鉴定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i类,属自燃煤层,煤层均有爆炸的危险性。

因此,在本矿井范围井下进行采掘生产必须认真执行如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防止煤炭自燃措施

一、开拓、开采防止煤炭自燃措施:

1、在井下煤层中掘进巷通和回采工作面回采作业中,应少丢煤炭,及时清扫巷道两邦和采煤工作采场内浮煤,防止煤炭自燃发火。

2、严格按作业规程有关规定管理好煤层顶板,管理控制好矿山压力,减少煤柱破裂。

3、了解撑握矿井地质情况,合理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有计划开采。

4、掘进施工作业和回采工作时尽量避免过分破碎煤体,减少煤炭自燃发火源。

5、选用了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提高回采速度,使采空区热源难于形成。

6、在完成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后,按照管理火区的相关规定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防火采空区残煤引燃。

7、选用合理的回采方向不使采区回风巷过分受压或长时间给维护在煤柱里。

二、加强矿井通风管理,防止煤炭自燃措施:

1、在本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时,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一进一回,保证新风和乏风均不通过采空区,漏风少。

2、矿井通风系统线路中,调节风门设置在围岩较坚固、地压较隐定的进风巷中。

3、严格通风网络布设,降低采区进回风巷之间两端的负压差,以减少漏风。

4、在通风系统线路上设置的风门和调节风门之间的距离有较大的余地。

5、设置的双向风门,矿井实施反风时,可防止火灾事故扩大。

6、所设置的风门实行了闭锁,行人通过时不能同时打开,确保风流稳定。

三、加强监测,防止煤炭自燃

1、井下煤层若出现雾气或井壁面“挂汗”,巷道风流中有煤油味、松香味、臭味,从采空区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温度高,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增加,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都是井下煤炭自燃的征兆,发现上述现象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控制并消灭煤炭自燃。

2、井下风流中出现二氧化碳(co2),其发生量急剧上升,但未达到临界指标,即未达到70℃均属自燃发火隐患,出现上述现象必须采取措施,查明原因及时控制并消灭煤岩自燃发火。

3、建立煤炭自燃发火观测站,严格自燃发火指标超限观测,和达到临界值异常变化观测。

发现险情及时汇报矿生产调度室值班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预防矿井火灾的一般规定

1、地面必须设置消防水池,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设置消防材料库。

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

4、井下严禁吸烟。

5、井下和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

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6、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7、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和使用电炉;

8、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9、矿灯房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有单位的间隔和出口;

通风要良好,严禁烟火,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灭器材;

充电装置要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五、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1、任何发现火灾时,应视火性质、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协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在采取一切措施后不能扑灭火灾时,应立即在运输巷和回风巷以及掘进工作面出口构筑防火墙,防火墙回周伸入巷道壁不小于0.5m,防火墙厚度为0.5m,墙体之间用黄泥充填。

矿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封闭火区的工作。

4、回采工作面灭火原则:

(1)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地利用灭火器和防尘水管;

(2)禁止在火源上方灭火,防止水蒸气伤水,也不能在火源下方灭火,防止火区塌落物物人,要从侧面(即工作面或采空区方向)利用保护装置接近火源灭火。

(3)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烧时,要增大工作面风量,并利用干粉灭火器、砂子、岩粉等喷射灭火。

(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着火时,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防止采空区瓦斯涌出和积聚。

(5)用上述方法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的方法灭火。

5、掘进工作面灭火原则

(1)要保持巷道的通风原状,即风机停止运转的不要随便开启,风机开启运转的不要盲目停止。

(2)如果巷道有爆炸危险,则不得入内灭火,而要在远离火区安全地点建筑密闭墙。

(3)火灾发生在煤巷迎头、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可在通风的情况下采用干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灭火后,必须仔细清查引燃火点,防止复燃。

如瓦斯浓度超过2%且仍在继续上升,要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远距离进行封闭。

(4)火灾发生在煤巷的中段时,灭火过程中必须检测通向火源的瓦斯浓度,防止瓦斯经过火源点,如果情况不清应远距离封闭。

如火灾发生在上山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在安全地点进行封闭。

(5)煤巷发生火灾时,不管火源点在什么地点,如果局部通风机已经停止运转,无需救人时,严禁进入灭火或侦察,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员,远距离进行封闭;

(6)火源在下山煤巷迎头时,若火源情况不清,一般不要进入直接灭火,应进行封闭。

六、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水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3、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气逆风而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水煤气爆炸。

4、灭火水量必须充足,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为氢气和一氧化碳气体,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七、为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在井口附近20m内严禁有任何火源,矸石山、炉火场必须远离井口80m,井口房应设置消防水管、撒砂灭火装置及高倍泡沫灭火器等设施。

八、在主井井口应设防火铁门,以防止地面火灾波及井下,防火铁门设置必须密封可靠,在平时不影响通风和运输。

九、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下列规定执行,防止放炮引发火灾。

1、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

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起爆,在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时行放炮。

3、炮眼封泥就绪用水炮泥,水泡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泡泥封实。

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的规定。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

7、在放炮地点20m内,有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9、放炮时,应采用正向超爆。

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十、为防止地面雷电导入井下,必须在通往井下的管路在井口附近设可靠接地保护装置。

井下低压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下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标明其电压额定值。

十一、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

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烟火。

3、井下严禁使用电炉。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

5、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6、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

7、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8、严禁火区管理。

十二、井下防火墙

1、封闭火区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的安全措施。

2、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棚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

(2)应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3)必须定期检查防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有他缺陷或火区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4)所有测定和检查的结果,必须记入防火记录簿。

(5)矿井较大的风量调整时,应测定防火墙内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6)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墙都应有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中注明。

十三、采空区的封闭防灭火措施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采用密闭墙进行永久封闭,密闭墙必须使用砖或粗料石和水泥砂浆砌筑,密闭墙两端必须伸入煤体200mm,墙厚不小于250mm,密闭墙必须对表面用水泥砂浆抹平,并标明施工日期、负责人、施工材料。

对有水涌出的采空区,密闭墙必须设置反水槽。

十四、封闭、启封火区的要求

1、封闭火区的要求

(1)建立火区管理卡片,记录火灾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及其类别,火灾的地质、采矿简况,火区范围及已经采取的灭火措施等,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

(2)密闭墙附近设置棚栏并挂警示牌,设立记录板、记明墙内外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气温及出水温度、空气压差,检查日期及检查人姓名。

(3)封闭火区的密闭墙必须每天检查次,发现急剧变化时,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一旦必现密闭不严或有其它缺陷时,应及时采报措施处理。

(4)如果密闭墙漏风较多,应及时严密处理,如填粘土或砂浆,或压注胶结剂等。

2、启封火区的要求:

封闭的火区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经熄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

(1)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2)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0%以下。

(3)火区内空气中含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

(4)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5)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1个月以上。

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

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面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的人员必须全部救出。

在启封火区工作完毕后的3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

只有在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后,方可进行生产工作。

十五、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及灭火装置

井下消防和洒水共用一个系统,自管网接一条dn150的焊接钢管进入井下。

消防栓采用sn50型室内消灭栓,水枪直径为19mm,水龙带长25m。

在胶带输送机巷道中,消防水管上每隔50m设一个三通管并装有阀门以便消防时使用,其它巷道中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井下设有完善的消防洒水管网,由地面消防洒水地静压供水,防尘洒水管路系统主要敷设在:

1、采掘工作面;2、卸载点;3、装载点;

4、运输系统;

5、5101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

井下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喷雾降尘装置。

井下消防、防尘水管规格:主管为80mm;

消防、防尘在工作面运输及回风顺槽铺设d50mm消防洒水支管。

在主要工作面运输巷、掘进巷道的洒水管每50m设洒水支管和阀门,在其他巷道每隔100m设一支管阀门。

在井下每个装载点、转载点设洒水器,在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的隔爆水棚点、水炮泥给水点设支管和阀门。

工作面运输顺槽每隔50m设dn25mm给水栓一个,工作面回风顺槽每隔100m设dn25mm的水栓一个。

在井下各机电硐室,有掘工作面主要机电运输设备安装位置等处,设置消防洒水及防尘水管,同时设置灭火砂箱、高倍泡沫灭火装置。

十六、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

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与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大致相同。

同时特别是注意的是,瓦斯爆炸往往会引起煤尘爆炸。

此外,煤尘在特别干燥的条件下可产生静电,放电时产生的火花也能自身引爆。

十七、限制煤尘爆炸范围扩大的措施

防止爆尘爆炸危害,除采取防尘措施外,还应采取降低爆炸威力,限制爆炸范围扩大的措施。

1、设置水棚 包括水槽棚和水袋棚两种,设置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主要隔爆棚应采用水槽棚,水袋棚只能作为辅助隔爆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部分,且主要水棚的用水量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 l/m2;

相邻水棚中心距为0.5~1.0m,主要水棚总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不小于20m;

首列水棚距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200m;

水槽或水袋距顶板、两帮距离不小于0.1m,其底部距巷道底板面不小于

1.8m;

水内如混入煤尘量超过5%时,应立即换水。

十八、矿井发生煤炭自燃采取防灭方法

1、本矿井开采煤层的煤炭属i类自燃煤层,井下发生自燃时采用流动汽雾阻化剂防灭火技术进行灭火。

该技术能充分利用漏风通过裂隙微小漏风,使气雾较均匀地进入采空区,覆盖和湿润浮煤,减少煤体表面与空气接触面,阻止或减缓氧化,抑制煤表面活化物氧化反应速度,达到防止残煤自燃目的。

十九、以上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在采掘施工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赵家梁煤矿

第4篇 采掘移动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一、检修前准备工作

1、要成立检修小组,负责全部检修工作。要有专职机电队长和维修人员参加,统一领导,具体分工。

2、检修小组负责人传达有关安全措施、操作规程,使检修人员明确检修项目及注意事项。>;8t_b4#u' 同时检查检修人员的精神状态、身体状况,不宜工作的不许参加检修工作。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3、检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有关操作规程。

4、检修用配件、设备、材料要事先核对清楚,查明数量,保证质量,提前二十四小时送到检修施工地点,摆平放齐,保证不受损伤。

5、对要拆卸的部件事先要清除积垢毛刺,必要时再进行浸渗,洗油,防止在检查时缷不下来。

6、需要吊装时,要对吊装用的吊梁、支撑柱,手拉胡芦、钢丝绳、绳卡头等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用于吊装。

7、所有检修人员,必须注意工作面顶板、煤壁、支架前梁,相互照应、互相提醒,确保安全。

二、检修注意事项

1、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有取得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操作规程”进行。

2、在联系停送电时,严禁约时停送电,并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停送电联系。

3、开始检修前,必须保证工作地点通风良好,确保安全。

4、检修前,切断检修设备的主回路和备用回路电源,并在开关手把上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警示牌。停电检修期间,必须有专人自始至终在停电现场监护,严禁脱离岗位,以防万一。

5、在检修设备时要提前准备好材料及工具,严禁野蛮拆卸,严格按照设备正常检修程序进行检修。

6、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要精力集中,认真工作,确保检修质量,同时,要求检修人员在检修前,必须先用试电笔验电,在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7、检修过程中重点对每台设备的防爆面、接线以及对设备的润滑状况进行重点检查维修及保养,保证每台设备达到全面的检查检修。

8、严格按照制定的割煤机检修记录表,逐项进行检查。

9、割煤机在检修时,断开控制开关电源,打开隔离开关及离合开关,并在顶帮完好处进行,顶板不好要先做好支护工作再检修。严禁在割煤机下方检修。

10、检修割煤机时,确保上下方无其他人员作业,并补打遮挡,防止矸石、煤渣等杂物滚落。

11、检修人员严禁站在刮板机溜槽上进行检修。

12、检修人员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安全措施执行。再次检查做的安全措施无误后并以手触证明设备确实无电时方准工作。

三、检修完成后验收工作

1、各项检修工程,每一工序完成后要及时验收;整个检修过程完成后,必须按质量标准由检修负责人、验收人员进行签字验收。

2、验收中发现不合格的工程,要马上返工,直至处理合格。

3、割煤机、刮板机、皮带机 'o试运行时,检修负责人要部署司机开机,等机器运行稳定,无其它异常现象后方可投入使用。

4、其它机电设备检修验收合格后,要清点工具、材料,并清理现场。试启动电气设备时,安全负责人要部署专人拆除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后方可送电。严禁在试验过程中触及转动或带电部分。

7、所有检修人员必须在设备试运转正常并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撤离检修现场。三三y9mk -u = l_q'&

第5篇 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为确保矿井生产安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认真落实好探放水措施,真正杜绝水患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成立探放水领导小组:

组长:吕文勇(安全矿长)

副组长: 康圣云(生产矿长)覃子赵(机电矿长)

成员:晏志新、李德华、张益贤、王思法、欧占革、赵子森

二、探放水原则:

采掘过程中,若经过采空区,必须先探明空区内是否有水,如果有水,必须先放后施工。

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a、接近可能积水的老空、老巷时。

b、接近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c、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d、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三、为确保探放水安全,必须严格按以下措施执行。

1、严格按探放水设计施工。

2、工作面回采到探水线时,必须停止工作面采煤,按照作业规程搞好工作面的支护,清理“三道”(即溜煤道、人行道、材料道),保证通道畅通。

工作面掘到探水线时,停止掘进,迎头往外20m范围清理干净,并加强该段巷道支护。

3、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主柱和拦板。

4、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确保水能顺利排到水仓。

如探水位置较低,必须安潜水泵排水。

5、全面检修排水设备,工作泵备用泵完好,保持正常工作,并确保主要运输大巷集中排水沟畅通无堵塞。

6、打钻前必须将探水钻稳固好,不能有松动现象,在探水过程中,若钻机松动要随时进行加固,操作钻机时,人员不能站在钻机的后方,只能站在侧面,并严格按照钻机操作事项进行操作。

7、钻机必须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8、严禁无风、微风以及瓦斯超限作业。

9、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并现场收集放水过程中的资料,并进行整理入档。

10、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

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本工作面的避水灾路线现场人员必须人人熟悉。

11、探水前矿部指定人员检查维护避水灾路线,确保避水灾路线畅通。

12、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立即向矿值班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

探放水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测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14、探放水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值班,钻孔接近老空,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有害气体浓度,如果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值班室及时处理。

15、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我矿潜水泵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并做好记录。

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值班室。

16、探水时,矿部必须有领导在矿部值班,随时坚守岗位,掌握井下探放的动态,并负责收集研究,解决井下探放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工程师是整个探放水的总指挥。

17、探放水时,钻机外10m处安装一台电话。

18、探放水结束,必须认真做好资料总结,归档。

第6篇 采掘机械检修工岗位安全技术责任制

一、 适用范围

1. 本规定适用于采煤机、掘进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胶带输送机检修工。

二、 上岗条件

1. 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职工必须持证上岗。

2. 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有关规定。

3. 应熟知所修复机型的结构、性能、安全工作原理及有关技术标准。能独立工作,能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检修任务。

三、 安全规定

1. 上班前不允许喝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企业内部各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2. 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安全帽及相关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场所。

3. 在各种机械修理施工过程所使用的工具、专用胎具、重物起吊器具必须完好、安全可靠。

4. 在修理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气割、焊接、焊补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品或提前做好防护;检查电、气焊设备的安全使用性。

5. 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坚决杜绝三违。

四、 修理施工准备

1. 修理施工负责人应提前向施工人员交代清楚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内容及要求、作好人员分工。

2. 准备好修复施工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测量工、器具及专用胎具等。

3. 冲洗所修复设备表面的煤尘、矸石粉等污物。

4. 清理修复场地、场所、划分各部位修复区域。

五、 修理施工过程

1. 各类修复机械及零、部件必须在指定区域内修复施工。

2. 拆卸后的机械零、部件须由技术负责人现场鉴定并详细作好记录、制定修复方案和各类计划。

3. 修复人员应严格按照修复方案选择合理的工、器具按要求施工。

4. 结构件修复:

⑴ 对变形的零、部件应按要求进行整形修复。

⑵ 对开焊、磨损的零、部件应按要求进行焊接和补焊,损坏严重的应进行更换。

⑶ 修复后的结构件表面应按要求除锈、涂漆。

⑷ 施工完成后的结构件应按指定地点合理码放。

5. 液压件的修复:

⑴ 拆卸后的液压零、部件要在煤油中进行彻底清洗。

⑵ 根据修复标准对零、部件进行检测、修复、或更换并做好详细记录。

⑶ 按照要求标准进行装配。

⑷ 密封件按照原则应进行更换,需重复使用时应由技术负责人进行严格鉴定符合使用要求后方能继续使用。

⑸ 密封件装配时应在配合表面涂抹少量润滑脂,以防擦伤密封件表面。

5. 转动零、部件修复:

⑴ 拆卸后的零、部件要进行彻底清洗。

⑵ 对于各类传动轴、齿轮、轴承、密封等件要进行严格测量、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⑶ 根据修复标准对零、部件进行检测、修复、或更换。

⑷ 所有密封件必须进行更换,轴承如需重复使用时应由技术负责人进行严格鉴定,符合使用要求后方能继续使用。

⑸ 密封件装配时应在配合表面涂摸少量油脂,以防擦伤密封件表面影响其使用效果。

⑹ 轴承装配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允许用硬质金属敲击;需要热装时应采用专用加热工具,不得火焰加热。

6. 电器修复:

⑴ 检测电机性能、绝缘状况。检测操作、控制系统及控制线路。对检测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⑵ 按要求进行修复和更换。

⑶ 修复更换后应对电控系统进行整体性能测试。

第7篇 恢复井下各地点采掘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

大林煤矿2017年7月19日发现10701工作面采空区有煤层自燃发火迹象,当日23点50分遵义市救护大队已经对10701工作面的进风巷和回风巷进行了密闭,并且在密闭内安装了温度、一氧化碳、瓦斯传感器。7月25日进一步对10701运输顺槽、回风顺槽、+1095m运输石门与+1095m掘进回风石门联络巷三个地方分别加砌了一道密闭,加砌的密闭采用马丽散封闭裂隙,同时用黄泥对密闭进行了充填,并对所构筑的密闭进行了喷浆,并在密闭外面用沙袋码了一道墙。7月31日在10701回风顺槽安装了风门以达到均压灭火。10701回采工作面采空区距离地表200m左右,根据我矿实地检查,未发现有塌陷或老窑导通10701回采工作面采空区。遵义市应急救援大队于7月30日认为密闭没有变化,出具了可以恢复井下采掘作业的证明。

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会爆炸,即瓦斯浓度在5%-16%,最低温度在650度-750度,氧气浓度不小于12%,根据六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对我矿10701回风巷密闭内取样气体分析,氧气浓度在12%以下,并且呈下降趋势,所以不具备瓦斯爆炸的条件。为了确保所恢复的采掘工作面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成立恢复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小组:

1、为保证矿井恢复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大林煤矿特成立恢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吕贵明

副组长:秦光阳、胡高峰、李龙瑞、钟传武、周建新、包志洪、

成   员:帅峥嵘、游荣根、王平儿、兰希林、李舒云、吕运忠、谢国平、李友武、杨余平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工:

总经理吕贵明负责恢复矿井生产的全面工作。矿长胡高峰协助总经理分管全矿恢复生产的全面工作。在总经理出差的情况下全权负责全矿工作。

生产矿长王平儿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清修点、复产前的人员组织工作及井下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总工程师李龙瑞负责复产前井下及地面技术管理工作。

通风副总周建新负责复产前井下“一通三防”及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

机电矿长陈海兵负责复产前井下及地面的机电方面隐患排查及人员组织工作。

安全矿长帅峥嵘负责复产前安全隐患处理落实情况。

经营矿长包志洪复产前物资供应工作。

二、恢复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1、复产前,对通风系统进行分析,需要调整通风系统必须及时调整通风系统,调整后的通风系统必须实测风量,确保各用风点有合理的风量。通风系统确保可靠。

2、复产前,对井下各个安全系统及生产系统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处理。

3、复产前,供应部门必须按计划准时供应所需材料,确保不影响恢复生产。

4、复产前,各项设施、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保证复产时,各项设备运行可靠。

5、复产后必须正常检查10701密闭内外有害气体、温度、氧气的数据,并绘制曲线图,交通风副总、技术负责人、矿长、总经理审阅,发现检测数据有异常,必须及时汇报,采区措施。

6、恢复采掘作业后,必须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放炮后,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对10701密闭进行检查,是否存在损坏、开裂及密闭前瓦斯、一氧化碳情况,发现异常,撤出井下人员,汇报调度室。

7、生产科必须检查10701采空区是否存在地面塌陷或老窑导通采空区导致采空区漏风现象,一旦发现存在以上现象,必须及时汇报,采区措施。

9、监控系统确保运行可靠、灵敏,监控员必须有高度责任心,关注监控数据变化,如果变化异常,及时汇报。

10、井下采掘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培训合格,遵章作业。

11、坚持矿领导严格执行井下带班制度。下井期间,对井下各个地点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12、井下所有地点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变电所必须有专职电工。

13、复工前,所有下井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按照本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第8篇 春节期间采掘面停产及复产的安全技术措施

我矿由于部分采掘工作面停产,存在煤层自燃隐患,为防止工作面自燃发火,决定采掘面进行预防自燃组织生产,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开工前由安监站组织,生产、调度、机电、通风等相关科室区队配合,对所有工作面分别进行生产前的验收,对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全部整改完毕,达到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2、采掘面的生产条件:供电系统、通风系统、供排水系统、压风系统、运输系统全部恢复正常,支护材料准备齐全,永久支护紧跟迎头,彻底处理顶板隐患,设备进行空载试运行,机电部门进行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杜绝失爆,通风部门调校监测监控设施,达到准确无误,灵敏可靠。

3、各采掘队组达到以上生产条件后,认真组织学习作业规程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然后组织正规循环进行生产。

4、生产中安检员、瓦检员要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贯彻落实。

第9篇 采掘工作面高瓦斯区域安全技术措施怎么写

井下采掘工作面在正常供风,非正常状态下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5%,即为高瓦斯工作面。

按下面管理制度执行。

高瓦斯区域防治小组:

组长:张国典

副组长:孙战军 李建民 高英杰

成员:李国超 张国珍 刘书涛 孙聪伟 张龙

宋根松 王思敬 赵月仁

一、

(一)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搞好掘进系列化装备管理,保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风筒自动倒切,实现“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其中瓦斯电闭锁由安全科负责安装,其他系列化项目由机电科负责安装,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准掘进。

2、通风队每班必须配备专职通风工,保证风筒到位,吊挂平直,无破口,接头严密,保证掘进头有足够的风量。

3、局部通风机每班必须由掘进队派专人看管,确保正常运转。

4、通风队每天必须派专人对高瓦斯区域内的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通风系统正常。

5、掘进队必须清挖巷道浮煤。

杂物,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

(二)、严格瓦斯管理

1、高瓦斯掘进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监测电工必须保证探头到位,一天一校对,确保其灵敏可靠运转。

3、微机监测人员必须时刻注意高瓦斯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汇报。

4、掘进队跟班队长、班组长必须班班携带便携,随时检查瓦斯情况,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5、当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必须停止电钻打眼,严禁装药放炮;

当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三)加强放炮管理

1、放炮采用乳化炸药,封孔使用水炮皮、炮泥;

炮眼用黄土封满,严禁用煤粉顿炮、空心炮等。

2、必须坚持一次装药一次起爆。

3、放炮人员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并严格按下发的专项措施执行。

4、放炮前后20米范围内掘进连队对巷道进行洒水将尘。

5、放炮前必须按规定设置警戒,将人员撤离到75米以外的新鲜风流中。

6、消除空帮空顶现象,防止瓦斯聚积。

(四)搞好综合防尘工作

1、通风队要保证水管到位,水量充足,防尘设施灵敏可靠。

2、通风队每两天必须安排人员对高瓦斯掘进工作面全面冲刷一遍。

3、掘进连队要坚持湿式打眼。

4、通风队必须确保隔爆水量充足,吊挂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二、高瓦斯采煤工作面管理

(一)加强通风管理

1、通风队必须搞好通风设施管理,确保采面有足够的有效风量,并保证风流稳定。

2、对于采面上下隅角及哀思局部积聚地点,要采取设置风帘,横头回齐,剩余空间用编制袋填严堵实。

或者用导风板,架设局扇等措施及时消除。

3、生产技术部、施工队必须加强工程管理、巷道维护管理并保证进、回风巷有足够的通风断面(上下付巷断面不能小于4㎡)

4、采煤队要坚持以风定产原则

(二)加强瓦斯检测管理

1、安全部必须配备专职瓦斯工,认真检查瓦斯情况,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必须立即停止装药放炮,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1.5%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当局部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监测探头每两天校验一次,保证其灵敏可靠运转。

4、微机室必须密切注意瓦斯异常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汇报。

5、矿有关领导、部室管理人员、区队干部及跟班组长等,下井必须携带便携仪,随时检查瓦斯情况,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三)加强放炮管理

1、放炮员必须执行“一 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换牌制度。

2、放炮必须坚持使用乳化炸药,封控、孔使用水炮皮、水炮泥,炮眼封满填实,严禁用煤粉盹炮,放空心炮等。

3、放炮人员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并严格按下发的专项措施执行。

4、放炮前后要洒水将尘。

5、坚决执行远距离放炮,防炮前要设好警戒,并将所有人员撤出到安全出口30m以外的进风巷中。

6、控制放高眼炮,杜绝空帮、空顶、防止瓦斯聚积。

7、加强火工品管理,炸药、雷管必须放在专用药箱内,严禁乱丢乱放。

(四)搞好综合防尘工作

1、通风队必须保证水管到位,水量充足,防尘设施灵敏可靠。

2、通风队每两天必须安排人员对高瓦斯采煤工作面上下付巷冲刷一遍。

3、采煤队打眼时必须使用湿式煤电钻。

并坚持放炮前后和放煤前后洒水将尘。

4、通风队必须确保隔爆水量充足,吊挂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高瓦斯采掘工作面还必须执行下列管理制度

1、严格机电设备防爆检查制度,施工队必须班班指定专人检查,机电部必须每天对区域内所有电气设备全面检查一次,要坚决消灭失爆现象。

2、严格执行四元盯岗制度(专职设备房爆元、专职瓦检员、专职通风工、专职探头修理工)。

3、施工队每天必须有一名队干现场跟班,并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

4、矿通风调度必须做好专调记录,发现特殊情况立即解决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10篇 带水压采掘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概况

河南宏福煤业有限公司徐庄矿位于荥阳市南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为21万/年。开采石炭系太原组一1煤层,平均厚度1.15m,煤质为无烟煤,顶板l1-l2灰岩,底板本溪组铝土泥岩,下部奥陶系灰岩。不存在火成岩侵入情况。低瓦斯矿井,属低沼煤层,煤层倾角平均15°,煤层无自然发火和无煤尘爆炸危险。矿井采用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抽出式。目前主要采区为西翼12采区和东翼11采区。回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式采煤方法,炮采陷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刮板运输机运输。掘进巷道均为裸体巷道,采用点柱支护形式,人力推车运输。皮带下山采用胶带运输机运输,大巷采用7吨电机车,一吨标准矿车运输,井筒提升采用一吨标准罐笼提升。

1、主要含水层:

(1)中寒武-奥陶系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奥陶系灰岩岩溶裂隙较发育,但不均匀,在断层破碎地段,岩溶裂隙发育,富水性强。奥陶系灰岩含水层富含岩溶承压水,上距一1煤层底板10m左右,是威胁煤矿安全开采的主要含水层。矿井正常涌水量444m3/h,最大涌水量为1332m3/h(新修编地质报告提供),充水水源主要以顶底板灰岩岩溶裂隙水为主,故将其矿床水文地质类型划归为复杂型,即以岩溶裂隙水充水为主的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煤矿床类型。(2)石炭系太原组下段灰岩含水层(l1-3)由石炭系太原组l1-3灰岩构成,厚度为10.34~14.37m,平均10m左右。岩溶发育程度一般,除浅部风化带及断裂带附近岩溶较发育和富水性较强外,其余地区岩溶不太发育,富水性较差。l1-3灰岩距离奥陶系灰岩较近,与奥灰水水力联系密切。是矿井的另一主要含水层。(3)其他:石炭系太原组上段灰岩含水层(l7-9),二1煤顶板砂岩含水层、二叠系砂岩含水层,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孔隙水含水层。以上含水层有的因厚度不够,含水性不强;有的距本煤层较远,故均不做考虑。

2、主要隔水层:

由位于一1煤层底板的本溪组铝土泥岩组成,层位稳定,厚度一般为4.63-19.44m,平均厚度8.97m ,局部厚度较大。

该隔水层虽有一定隔水作用,但由于3方面的原因,隔水效果有限。主要原因是:(1)铝土泥岩厚度较小,抗压强度较低;(2)在采动影响下,隔水层受到破坏,有效隔水层厚度减小;(3)矿区构造裂隙发育,大裂隙常能将煤层及顶底板含水层相互沟通。

矿区的奥灰水经过多年的疏排,水位呈逐年下降趋势,自开采之初的+160米下降到现在的-20米左右,采掘工程范围内的水压为2-2.2mpa。据矿井涌水量资料统计,矿井11采区涌水量正常为273m3/h,12采区涌水量正常为197m3/h,矿井总涌水量为470 m3/h,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二、安全水头压力值计算

1、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地质报告提供有关数据,现对采煤工作面安全水压计算如下:

p=tsm=0.1×8.97=0.897mpa

式中  m-底板隔水层厚度,平均8.97m;

p-安全水压,mpa;

ts-临界突水系数,mpa/m。

ts值应当根据本区资料确定,一般情况下,在具有构造破坏的地段按0.06 mpa/m计算,隔水层完整无断裂构造破坏地段按0.1 mpa/m计算。本区隔水层完好,所以按0.1 mpa/m计算。

2、根据近两年钻孔水文观测,目前水位在-20左右,开采标高在-160--240之间,开采区域水压1.4-2.2 mpa,综上所述,安全水压为0.897 mpa,开采区域水压大于安全水压,属带压开采,特制订带压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三、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防、排、疏、堵、截”矿井防治水原则

(1)防水

①调查清楚矿井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情况,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含水层与隔水层;岩溶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岩溶发育特征及规律;矿井出水因素分析;富水性及分区。

②建立防水隔离设施,根据矿井生产地区布局,已在东西翼大巷分别各建筑了一道防水闸门,保证两翼水的隔离。

③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结合本矿井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留设出足够的防水隔离煤柱。

④建立矿井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在矿区井下设计奥灰水文观测孔3个,目前已施工完毕2个,及时了解奥灰水位的变化情况。

⑤搞好矿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对所有采掘头面必须有月预报和临时预报,预报要求准确,能够指导生产。

⑥搞好超前探查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各项采掘工程坚持采用两种以上的探测手段对于富水区作出准确的预报,提前采取措施,保证采掘工作面不发生突水事故。

⑦在本井田范围内,留设足够的边界防水煤柱40m和断层防水煤柱50m,对可疑地点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堵水墙,以便及时的隔绝水源。

(2)排水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444m3/h,最大涌水量为1332m3/h,最大排水能为为3000m3/h,采用中央立井集中排水,中央水仓总容量为3680m3,中央泵房安装有7台md600-55×4型水泵,综合井筒内布置有4趟排水管路直径为325mm,预留水泵位置一台。西翼12采区-120m水平水仓容量1500m3,泵房安装2台md600-55×4型和1台md450-60×4型水泵;-240m水平水仓容量3600m3,泵房安装4台水泵,型号均为md450-60×4型水泵。东翼11采区-120m水平水仓容量3000m3,泵房安装有4台md450-60×4型水泵;-240m水平水仓容量3800m3,安装有4台md450-60×4型水泵。所有泵房的水泵均实现有用有备,矿井排水能力能满足安全生产之需。

(3)疏水

①对于l1-3含水层在采掘活动前,进行排水疏降,保证其水位降至开采标高之下。

②对于奥灰含水层,由于其含水量丰富,补给来源充足,目前疏降至开采标高之下难度很大,只能采取加强探测,预防为主的办法。

(4)堵水

①井田内有部分钻孔缺乏原始资料,封孔情况不详,同时因二1煤层顶板滑动构造带的存在,封孔好坏直接关系到今后生产,如发现漏水及时封闭。

②要及时查清采掘工作面前方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掘进巷道要保持20m的超前距,钻探先行,掘进过程中实行长探短掘,如遇异常水量大于30m3/h立即进行封堵。

(5)截水

根据荥巩煤田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不具备截水条件。

2、按照公司文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矿井对采掘工作面实施物探先行,钻探验证,、长探短掘、长探短采跟踪预防。

3、掌握冲积层的厚度和组成,各分层的透水性和含水性。

4、马泉沟断层为东、西向展布北升南降正断层,落差0-25m,在矿井北部边界以外,根据11采区开拓揭露,未发现有构造,对11采区影响不大,将来开采南侧一1煤时,将会受到北侧太原组上段灰岩和奥灰岩的威胁,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必须查清断层、裂隙的位置,错动距离,延伸长度,破碎带范围和含水、导水性能。

5、利用地质资料分析含水层和隔水层的数量、位置、厚度,各含水层的涌水量,渗透性及其到开采煤层的距离。

6、调查老窑和现采小窑的老空和废弃井巷的出水点、积水区位置、范围、标高、积水时间和积水量。定期对矿井周边小窑的采掘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标注在有关图件上,要在矿井充水性图上用蓝线圈出积水范围,并外推60m用红线圈出探水警戒线。

7、开采过程中围岩破坏及地表塌陷情况,观测塌陷带、裂隙带、沉降带的高度,以及对涌水量的影响,判断是否透水等情况。

8、加强地质、水文地质预报、临时水情水害预报工作,坚决杜绝漏报现象。

9、超前探测要采用物探、钻探、巷探等不少于两种以上探测方法。

10、各采掘工作面编制有专项防治水措施、地质及水文地质说明书。

11、井下所有泵房每天必须把水仓存水排完,保证最低水位,24小时有人值班,不能空岗。机电队要不断对井下所有泵房水泵进行检修,做到水泵完好率100%。如泵房水泵临时出现故障(特别是中央泵房和东翼泵房),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2、地面变电所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井下正常供电。

13、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并组织实施。

14、完善隔水层等厚线图、主要含水层水位线图。

15、各采掘区队要设专职水情监视员,水情监视员应具备很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防水经验。采掘面还应建立水情记录,设置专门电话和警报器;一旦发现恶性突水征兆,能及时发出信号,组织撤离;报警制度和细则应使全体人员熟知。

16、加强矿井水文动态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奥灰动态水位变化情况,并根据水文变化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7、坚持周、月水情水害分析制度。

18、定期对两翼防水闸门试验,保持关闭灵活。

19、对采区一线职工进行防治水专业知识培训,使他们掌握防治水基本常识,井巷突水征兆及避灾路线,以便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20、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可带压开采,在采掘时,加强对顶、底板涌水情况观测,发现问题及时撤出井下工作地点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对可疑地点采取封闭、堵墙或使用水闸门进行隔离措施。

21、承压含水层与开采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承受的安全水头值以下,以防突水事故的发生。

采取疏水降压方法是在具有底板或顶板承压含水层的条件下,如果隔水岩柱的厚度不足要求的安全厚度,为了充分利用“岩柱”强度的前提下以达到安全开采,必须采用疏水降压开采方案,把承压水头降到安全压力以下。

(1)要查明承压含水层的水文地质边界条件

(2)要查明承压含水区的地质构造和含水层,隔水层的情况,通过各含水层、隔水层情况、含水层动态观测、各含水层间接触关系和地质构造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查明要疏放水层的主要补给水源和补给途径。

(3)要根据所掌握的资料编制各种专用图纸,对水文地质资料进行分析,确定合理的降压值和安全水压,预计疏降到设计安全水位时的正常水量和最大水量。

(4)在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编制疏干方案,疏水工程应与采掘工程密切结合,疏水工程按其进行阶段可分为预先疏和并行疏干。预先疏干方式有地表式、地下式和联合式。

22、承压含水量不具备疏水降压条件时,必须采取建筑防水闸门,注浆加固底板,留设足够的防水煤柱,增加抗灾强排能力等防水措施。对防水措施的选择要在查明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既保证安全又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

23、在开拓巷道时,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24、矿井必须坚持每月一次逐头逐面的水害分析评价、预测预报,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同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5、矿井进行采掘编制设计时,应根据工作面底板的破坏深度所波及到的深度,编制水害防治工程方案。

26、采取综合措施预防高压水,以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第11篇 采掘工作面防治冒顶片帮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回采工作面防止冒顶的安全措施

1.工作面上下出口(指机巷、回风巷离工作面20m范围内)采取单体液压支柱做超前支护,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工作面支护要布置整齐,不得出现空顶,防止出现过大伞檐,防止串矸、漏矸等。

3.注意观测顶板来压情况和顶板稳定完整情况,过断层和高冒区时要制定专门安全措施。

4.工作面必须确保“三直一平两畅通”,煤、矸必须清理干净。

5.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单体支柱的最大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单体支柱的最小支护高度。

6.当采高超过2.2m必须有护帮措施,防止片帮伤人。

7.处理片帮漏顶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8.工作面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回采作业规程》中放炮警戒的相关规定。

9.乳化液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箱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空。

10.建立健全单体支柱及其附属装置的检修、维修制度,并严格执行检修、维修制度,保持单体支柱及其附属装置的正常和完好。

11.起吊时,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对起吊点进行加固,防止起吊时引发冒顶事故的发生。

12.改变单体支柱位置时,必须坚持先支后回,安排专人监护,并清理好退路。

13.处理煤壁片帮、冒顶时,工作面溜子必须停止运转,溜子控制开关打到零位。

14、施工地点前后10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和有闲杂人员。

15、处理冒顶前,将冒顶处周围支护先加固,人员站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用长柄工具将顶上松动的煤或矸石找下。

16、接顶时,必须设专人观山,先用人工在煤壁掏梁窝,将大梁穿好,作好临时支护后用圆木、半圆木、木板、竹笆将顶接严实,必要时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打上贴帮柱。

17、接顶处理好后,开动工作面溜子把片帮、冒顶到工作面的煤、矸运走。

(二)掘进工作面防止冒顶的安全措施

1.岩巷临时支护(永久支护部分)采用锚杆加挂金属网支护,喷浆巷道并及时初喷30~50mm厚砼加强支护,必要时加设点柱,点柱用直径不小于200mm的圆木,且加设柱帽和垫板。局部采用锚索加钢带支护、采用锚网联合支护。

煤巷临时支护采用前探梁支护,按“三梁九钩”进行布置,每次炮后、进行敲帮问顶后,及时将前探梁移抵迎头。

2.掘进工作面支护参数,根据《作业规程》中计算的参数来确定选择合理的支护材料,包括锚杆、锚索、锚固剂、锚网、喷浆厚度、混凝土标号等。

3.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进行作业。如岩石破碎时,应加密锚杆。

4.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5.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过程中随时要进行敲帮问顶,敲帮问顶人员必须用长柄工具站在安全地点进行,并有专人监护。

6.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经修复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确保退路畅通。

7.掘进工作面要准备至少3架备用棚,备用棚摆放距离工作面迎头不超过50m。

8.根据岩石特性要采取不同的支护方式,达到合理的支护强度。

9.在松软的煤、岩层及地质破碎带顶底板不稳定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他措施,并坚持锚喷与架棚联合支护,采用短掘短支,并加强临时支护。

10.岩石巷道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与锚喷技术,继续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提高巷道成型质量及单进水平。

11.锚杆、锚喷等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混凝土标号、喷体厚度,挂网所采用金属网的规格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12.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13.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时,应将孔壁冲洗干净。

14.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

15.采用人工上料喷射机喷射混凝土、砂浆时,必须采用潮料。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喷射后应有养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6.由于临时支护是保证掘进安全、所施工的初喷厚度不能支承顶板过长时间,故复喷前要先检查锚杆支护情况,锚杆不起作用或不合格时要及时补打。

17.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煤巷还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18.锚杆必须用锚杆机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

19.采用架棚支护的斜井巷道,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背实。巷道砌碴时,碴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满填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可用支护材料接顶,但在破拱上部必须充填不燃物垫层,其厚度不得小于0.5m。

20.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21.采用架棚支护的巷道,架棚距离一般为0.5~0.8m,围岩较好的岩石巷道中支护架棚距离为0.8~1.0m,围岩破碎的煤巷或岩巷中支护架棚距离为0.3~0.5m,支架要接顶、背帮,并用木板、竹笆等接实。

22.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23.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电设备、风水管、电缆等的保护,确保保护可靠后,方可爆破。

(三)、  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采煤工作面

(1)根据煤矿煤层及顶底板条件,工作面支护选择外注式单体液压支柱。

(2)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过断层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3)加强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管理及两巷维修,两巷高度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队要安排专人负责。

(4)要正常使用好单体液压支柱 ,必须保证单体液压支柱有足够的初撑力及工作阻力。首先要保证泵站的压力,并使整个液压系统要消灭漏液现象,保持液压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单体液压支柱支柱时严格按照《回采作业规程》规定支柱,坚持拉线打柱使支柱成行成排成一直线;并且严格支柱迎山角度,防止支柱前倾后仰造成支护失效。

(6)加强工作面两巷的超前支护。

(7)矿井技术人员必须及时掌握、分析、预测地质变化情况,提供准确预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8)加强矿压观测。

(9)加强现场管理,抓好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杜绝不合格工程。

(10)加强采煤工作面两巷的巷道巡查工作,发现巷道压力显现较大、支护失效、空邦漏顶等问题,必须当班及时维护处理,当班的班长负责,安检员监督。

2、掘进工作面

(1)爆破掘进时必须合理进行爆破参数设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小爆破作业对巷道围岩的破坏。

(2)掘进按断面设计尺寸进行施工,确保巷道成形质量。按质量标准化进行施工。

(3)若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巷道断面超宽、超高大于500mm时,必须变更支护设计,采用补打锚杆(锚索)或其它支护方式进行加固。

(4)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三梁九钩”齐全有效;锚杆支护应及时紧跟掘进工作面,最大空顶距应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执行。

(5)锚杆钻孔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钻孔前根据设计要求和围岩情况定好孔位;

(2) 钻孔直径应与锚杆杆体、锚固剂匹配;

(3) 钻孔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过允许的误差范围;

(4) 钻孔轴线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控制在5°之内;

(5) 钻孔中煤岩粉应在安装锚杆前清理干净。

(6) 锚杆安装前应检查锚固剂性状。严禁使用过期、硬结、破裂等变质失效的锚固剂;

(7) 安装树脂锚固剂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数量和顺序进行。

(8) 树脂药卷搅拌时间按要求严格控制,同时要求搅拌过程连续进行,中途不得间断;

(9) 锚杆托板应紧贴组合构件或岩(煤)壁;

(10) 顶板锚杆的安装扭矩不得小于120n_m;帮锚杆的安装扭矩不得小于80 n_m;

(11) 出现不合格锚杆必须及时补打。

(12)组合构件应尽量与巷道壁面保持良好接触。当巷道壁面不平整,组合构件无法贴紧时,应采用背板材料垫实。

(13)铺锚网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铺网时必须将网铺平拉紧,网片间连接牢固,严禁出现网兜,若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网兜现象,必须及时处理,补打锚杆。

(14) 锚索距掘进工作面距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进行施工,不得超过规定距离。

(15) 锚索安装后必须施加一定的预紧力,预紧力的值应控制在80~100kn。

(16) 张拉锚索时要两人协作,操作人员要避开张拉缸轴线方向,以保证安全;张拉时不合格锚索,必须在其附近补打;张拉后,锚索的外露长度不得超过300mm。

(17) 加强掘进工作面巷道巡查工作,发现巷道压力显现较大、支护失效、空邦漏顶等问题,特别是巷道三岔门、四岔口等特殊地点,必须当班及时维护处理,问题没有得到处理完成,严禁进入掘进工作面施工,防止退路被堵造成事故,当班的班长负责,安检员监督。

第12篇 采掘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回采和顶板控制措施:

1、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变化时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

3、采煤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如果使用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严禁空顶作业,由于工作面倾斜必须有倒架措施。

5、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7、采煤机上必须装有停溜闭锁装置;工作面倾角15°以上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在煤墙一侧必须护帮护顶,切断电源,并闭锁大溜。

8、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推进。

9、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

10、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等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1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进行如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

第13篇 各采掘工作面放炮设岗安全技术措施

目前,根据各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路线不同,放炮警戒地点不同,为防止放炮过程中造成抛出的煤矸伤人和炮烟熏人事故。为此,结合各采掘工作面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放炮工作面

目前,井下需要放炮的工作面为:7539采面、75311机巷、75316机巷、75316运输斜巷、75316右风巷以及其他维修工作面。

二、放炮部门

实施放炮的部门为:采煤队、掘二队、掘一队、防突队。

三、放炮安全措施

1.工作面当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

①装药前,瓦斯员要认真检查装药地点及其附近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0%,不准放炮员装药,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才允许其装药。

②放炮前,瓦斯员要认真检查已装药区域及其附近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0%,不准放炮员进行与放炮有关的任何工作,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才允许其进行放炮的相关工作。

③放炮后,待炮烟吹散30min后,瓦斯员从安全地点逐步向放炮地点认真检查瓦斯浓度,若发现检查路线中或放炮地点及其附近的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不准放炮员执行下一轮放炮和不准任何人员进入放炮地点。

2.瓦斯员、班组长、放炮员、调度室以及安全员必须严格进行连锁放炮,即:

①放炮前,放炮员通知班组长放炮工作准备就绪,并打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放炮准备工作情况,调度室接到汇报后作好相关记录,并通知班组长安排设岗、挂牌警戒和断开工作面及其回风流附近所有的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电源。

②班组长接到放炮员通知和调度室通知后,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岗、挂牌警戒和断开工作面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电源,并带领部分人员检查放炮地点及其附近的顶板和支护情况。

③设岗、挂牌警戒和断电人员接到班组长通知后,立即到班组长指定的地点进行设岗、挂牌警戒和断开工作面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电源,工作完毕后打电话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作好相关记录。

④班组长检查顶板和支护完毕,且确定顶板和支护安全、工作面所以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和工作面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电源断开后,打电话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做好相关记录,然后调度室再通知瓦斯员检查放炮地点及其附近瓦斯情况。

⑤瓦斯员接到调度室通知后,根据“一炮三检”制度规定执行瓦斯浓度的检查工作,若瓦斯员检查放炮地点及其附近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则打电话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作好相关记录。

⑥安全员检查放炮地点及临时避难硐室内外的设施完好情况,包括压风自救袋、风水管路、传感器、电话等,必须保证安全设施完好、可用后,打电话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作好相关记录。

⑦调度室结合班组长、设岗和挂牌警戒和断电人员、瓦斯员的汇报情况,确认放炮前的所有工作准备就绪,且无误后,打电话通知放炮员进行放炮。

⑧放炮员放完每一轮炮后必须打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放炮情况,以便调度室安排与放炮相关的其他工作。

⑨放完炮待炮烟吹散30min后,瓦斯员逐步向工作面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和通风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调度室汇报,若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不超限,调度室电话通知班组长、安全员进入工作面检查安全情况(包括电气设备是否受损等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员接到汇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通知设岗、挂牌人员撤岗。

⑩若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和通风不良,或工作面存在安全隐患,调度室必须电话通知瓦斯员或班组长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相关科室、部门以及总工程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允许进入工作面进行生产。

3.若防突队在工作面进行松动爆破,放炮前,救护队员必须在工作面附近进行值班。

4.放炮前,放炮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爆器、放炮母线、雷管脚线连接情况,严禁放炮母线出现接触不良或裸接、发爆器失爆等现象。

5.放炮前,班组长必须安排人员用小板、废旧皮带或其他硬质物遮挡工作面附近的设备、设施,避免被炮崩。

6.放炮前30min,施工人员必须提前通知调度室值班人员安排空压机房值班人员开启压风机,并确保工作面及临时避难硐室内有压风供给。

7.两个或两个以上工作面不准同时放炮,必须调整放炮时间。

8.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防突专项设计、安全措施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9.根据各采掘工作面实际情况,各采掘工作面放炮前,待各项安全检查完成后,按以下要求进行撤人、设岗、挂牌和断电。

(1)7539采面

1)撤人

①7539采面及其机巷内所有人员撤离至7539机巷与三区运输上山交叉点处;

②7539风巷及其回风斜巷、1290车场内所有人员撤离至1290车场风门外新鲜风流侧靠三区轨道上山处;

③三区总回风上山撤离至安全出口风门外新鲜风流侧、三区总回风上山1290以下或其他安全地点。

2)设岗

分别在1290车场风门外新鲜风流侧靠三区轨道上山处、7539机巷与三区运输上山交叉点处设岗警戒。

3)挂牌

分别在7539措施斜巷风门外靠75311回风石门处、三区总回风上山1290以下5m处、安全出口风门外新鲜风流侧挂牌警戒。

4)断电

断7539采面、7539机巷、7539风巷及其回风斜巷、7539措施斜巷、1290车场内所有动力电源。

5)放炮

放炮地点设在7539机巷与三区运输上山交叉点处。

(2)75311机巷

1)撤人

①75311机巷和75311措施斜巷内所有人员撤离至75311机巷风门外新鲜风流侧局部通风机处;

②75311回风石门、1229车场内所有人员撤离至1229车场风门外新鲜风流侧靠三区轨道上山处;

③三区总回风上山撤离至安全出口风门外新鲜风流侧、三区总回风上山1229以下或其他安全地点。

2)设岗

分别在1229车场风门外新鲜风流侧靠三区轨道上山处、75311机巷风门外新鲜风流侧局部通风机处设岗警戒。

3)挂牌

分别在7539措施斜巷风门外靠7539机巷侧、1229车场与三区运输上山交叉点处风门外靠三区运输上山侧、三区总回风上山1229以下5m处、1290车场内距三区回风上山5m处、安全出口风门外新鲜风流侧挂牌警戒。

4)断电

断75311机巷、75311措施斜巷、75311回风石门、7539措施斜巷、1229车场内所有动力电源。

5)放炮

放炮地点设在75311机巷风门外新鲜风流侧局部通风机处。

(3)75316机巷

1)撤人

①75316机巷和75316机巷回风绕道内所有人员、75316运输斜巷上段至工作面巷道内所有人员、75316回风斜巷内所有人员、75316上联络巷内所有人员撤离至75316机巷与75316运输斜巷交叉点处;

②三区右翼总回风巷内所有人员撤离至1129车场内风门外新鲜风流侧;

③三区总回风上山撤离至安全出口风门外新鲜风流侧、三区总回风上山1129以下或其他安全地点。

2)设岗

分别在1129车场风门外新鲜风流侧、75316机巷与75316运输斜巷交叉点处设岗警戒。

3)挂牌

分别在三区总回风上山1129以下5m处、1229车场内距三区总回风上山5m处、1290车场内距三区回风上山5m处、安全出口风门外新鲜风流侧挂牌警戒。

4)断电

断75316机巷、75316机巷回风绕道、75316运输斜巷、75316回风斜巷、75316上联络巷、三区右翼总回风巷内所有动力电源。

5)放炮

放炮地点设在75316机巷风门外新鲜风流侧局部通风机处。

(4)75316运输斜巷

1)撤人

①75316机巷和75316机巷回风绕道内所有人员、75316运输斜巷上段至工作面巷道内所有人员、75316回风斜巷内所有人员、75316上联络巷内所有人员撤离至75316机巷与75316运输斜巷交叉点处;

②三区右翼总回风巷内所有人员撤离至1129车场内风门外新鲜风流侧;

③三区总回风上山撤离至安全出口风门外新鲜风流侧、三区总回风上山1129以下或其他安全地点。

2)设岗

分别在1129车场风门外新鲜风流侧、75316机巷与75316运输斜巷交叉点处设岗警戒。

3)挂牌

分别在三区总回风上山1129以下5m处、1229车场内距三区总回风上山5m处、1290车场内距三区回风上山5m处、安全出口风门外新鲜风流侧挂牌警戒。

4)断电

断75316机巷、75316机巷回风绕道、75316运输斜巷、75316回风斜巷、75316上联络巷、三区右翼总回风巷内所有动力电源。

5)放炮

放炮地点设在75316运输斜巷风门外新鲜风流侧局部通风机处。

(5)75316右风巷

1)撤人

①75316右风巷、75316措施上山125kw绞车以上段巷道内所有人员撤至75316右风巷临时避难硐室生存室内;

②75316措施斜巷125kw绞车以下段巷道、75316措施石门内所有人员撤离至十一石门风门外新鲜风流侧;

③三区配风巷内所有人员撤离至十石门风门外新鲜风流侧;

④三区总回风上山撤离至安全出口风门外新鲜风流侧、三区回风石门与三区煤仓绕道交叉点处风门外新鲜风流侧或其他安全地点。

⑤若防突队放松动爆破,75316右风巷、75316措施斜巷、75316措施石门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至十一石门风门外新鲜风流侧,其余巷道按以上路线撤离。

2)设岗

分别在十石门风门外新鲜风流侧移动抽放泵处、十一石门风门外新鲜风流侧局部通风机处设岗警戒。

3)挂牌

分别在三区炸药库内靠三区配风巷侧风门处、三区运输上山落底风门新鲜风流侧、三区回风石门与三区煤仓绕道交叉点处风门外新鲜风流侧、三区变电所内靠三区总回风上山风门处、1129车场内风门外新鲜风流侧、三区右翼总回风巷内距三区总回风上山5m处、1229车场内距三区总回风上山5m处、1290车场内距三区回风上山5m处、安全出口风门外新鲜风流侧挂牌警戒。

4)断电

断75316右风巷、75316措施斜巷、75316措施石门、三区配风巷内所有动力电源。

5)放炮

放炮地点设在75316右风巷临时避难硐室生存室内。

第14篇 采掘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锻制钢纤时,锻工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熔钎和淬火支架必须牢固。截断钎子时,开锤及停锤用力应轻。热钎和冷钎应分开放置并以标志识别。

3、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4、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5、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6、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

7、机械扩眼,应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工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8、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9、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10、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11.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严禁电雷管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12、制作起爆药包(柱),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进行。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轻轻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转或摩擦。管口要用安全铰钳夹紧,严禁用牙咬。纸壳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

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柱),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13、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装药量应随扩壶次数、扩壶的大小和石质而定,不得盲目加大药量。扩烘时,起爆药柱送下孔底后,不得使用炮棍在炮眼内捣插。导火索点燃后,人应迅速远离。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再将药柱抛入孔底的危险操作方法。

需要多次扩壶时,每次爆破后15分钟(硝化甘油炸药应超过30分钟),等孔壁岩石冷却后,方可再次装药扩壶。

14、超过5米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15、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地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具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不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4)装好的爆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16、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17、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18、爆破时,警戒区的安全距离不得有关规定。

19、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o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破,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20、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15分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21、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o.2ω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4)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应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6)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22、裸露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它药包,否则应用齐发起爆。严禁用石块覆盖裸露药包,不应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特殊情况使用时,必须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

23、各种类型的“盲炮”处理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有关规定办理。

24、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25、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上下双重作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宜超过人的肩膀,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26、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拴牢,抬运时应同起同落、步调一致。

第15篇 采掘工作面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并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放炮作业时、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 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3、放炮员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的爆破图表进行放炮。

4、严禁使用冻结的或未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5、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 3级以上煤矿许用炸药和许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并全断面一次爆破。

6、放炮员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炮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炮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炮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7、从成束的电雷,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 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

8、装配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 作业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装配引药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挂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扭结电雷管脚线末端。

9、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或用压缩空气清除炮眼内的煤尘或岩粉,再用 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 接。

潮湿或有水的炮眼应用抗水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 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0、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跑泥封实。

炮眼封泥应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如黄泥。

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 的炮眼,都严禁放炮。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

11、炮眼深度和炮眼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

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 刷帮、挑顶需浅眼爆破,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小于0.6m, 但炮眼必须封满;

(2)、炮眼深度为0.6l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l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 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l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破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 线和封泥长度都不的小于0.3m。

12、有下列情况之卜者,都不准装药、放炮。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留有伞檐时;

(2)、装药前和放炮前,放炮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电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3)、在放炮地点20ra内,有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 3. 以上时;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班、队长及时处理。

在做出妥善处理前,放炮员有权拒绝装药、放炮。

13、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在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洒水降尘。

14、放炮前,各种设备、电缆、管线必须做可靠性保护或撤离到安全地点。

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15、放炮母线和连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放炮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

(3)、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

(4)、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 金属管、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放炮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 道两侧。

如果必须悬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悬挂高度。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6)、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6、井下放炮都必须使用放炮器,且放炮器必须是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17、放炮员必须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

掩护地点的放炮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

18、警戒距离放炮地点,直线段150m,曲线及拐弯不低于100m。

19、放炮器的把手,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把手插入放炮器内。

放炮后,必须立即把手拔出,摘掉母线并扭成短路。

20、放炮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

放炮时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1)、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

放 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报,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

(2)、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完成放炮完毕。

在他书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 未放炮的装药炮眼,当班放炮员必须向下一班的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

(3)、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 顶板、支护、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4)、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21、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放炮 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段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22、处理瞎炮(包括残爆)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当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的放炮员现场交接清楚。

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2)、在距瞎炮至少0.3m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严禁用镐刨或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 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4)、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同时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采掘安全技术15篇

(一)回采工作面防止冒顶的安全措施1.工作面上下出口(指机巷、回风巷离工作面20m范围内)采取单体液压支柱做超前支护,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2.工作面支护要布置整齐,不得出现空顶,防止出现过大伞檐,防止串矸、漏矸等。3.注意观测顶板来压情况和顶板稳定完整情况,过断层和高冒区时要制定专门安全措施。4.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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