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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4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第1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洞口工程

1、洞口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挖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2、爆破作业应符合规定要求。爆破后应在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3、隧道门及端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防碍车辆通行。

(2)、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3)、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

二、开挖

1、隧道开挖应根据各种施工方法及地质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作业。

(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三、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4、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远离洞口50m以外。若洞口距离开挖面大于1000m时,可在洞内适当地点设立加工房,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用量。

b、洞深应大于10m,并与隧道中线有60度的交角,设有两道外开的门。

c、设立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看守。

d、加工房设在坚固的围岩中,并应设置栏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2) 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3) 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

4) 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a、照明不足

b、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c、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d、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e、没有警戒好的。

6、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7、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

1) 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2) 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3) 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

4) 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

5) 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

a、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

b、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

c、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

d、双线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m;

e、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

8、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2) 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工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工作未完成之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

9、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

10、处理瞎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处理;瞎炮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禁止人员通行。

2) 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3)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4) 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5) 可在距瞎炮不小于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6) 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

11、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12、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13、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无瞎炮;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14、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15、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16、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四、装碴与运输

(1)、装碴与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断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

2 当采用新型机械设备时,线路铺设标准应符合机械轨距的要求。

5.3.2 装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2 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旋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5.3.4无轨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 运输车辆限制速度(km/h)

项目作业地段非作业地段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102020
有牵引车51515
会车51010

2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3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限界。

4车辆行使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予加大。

5洞外卸碴处的路面应做成4%的上坡段,距碴堆边缘处应设置挡木。

6洞内倒车应由专人指挥。

5.3.5爆破器材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内及辅助坑道内运输爆破器材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不得搭乘。

2)雷管与炸药应分别运送,电雷管应装在绝缘箱内运送。

3)运送前应通知卷扬机司机和井口上下的联络员。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不得运送。

5)爆破器材不得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坑道内。

2 不得用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3 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两辆车就秒年斤微应大于50m ,并派专人运送;

2)运行中应显示红灯或红旗;

3)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

五、 支护

一、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围岩稳定情况采取有效支护。

2、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复加固。

3、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位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

4、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5、正洞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

上一页12下一页二、喷锚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2、在梯、架上作业时,安置应稳妥,应有专人监护。

3、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4、作业中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5、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6、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

7、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应有防护措施。

六、衬 砌

一、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衬砌工作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应在现场挂牌标明。

3、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

4、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符高处作业的规定。

5、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

二、模筑混凝土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拱墙模板架及台下应留足施工净空,衬砌作业点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

2、台车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3、拆卸混凝土输送管道时,应先停机。

三、喷锚补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射机连接的风水管路应牢固通畅。

2、施工台架或施工台车应牢固稳定,台架上应满铺底板,周边应设置栏杆,台架上的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

3、清除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

4、钻眼、安装锚杆、挂钢筋网及喷射混凝土,当在离于2m的高处作业时,应符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四、复合式衬砌防水层的施工台架应牢固,台架下净空应满足施工需要,作业时应设置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

五、仰拱及隧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仰拱上的运输道路应搭设牢固,当向坑内倾卸混凝土时,非卸车人员应避让至安全地点。

2、当仰拱超前边墙施工时,应加强基坑坑壁的临时支护。

七、 施工通风、防尘防毒及风水电供应

煤层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防治措施按《达成施隧参01~3~1、01~3~2、01~3~3图》施工。

一、施工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坑开挖面风流中,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2、洞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作业开挖面复工时,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

4、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二、防尘防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并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

2、装碴作业在出碴前应用水淋湿碴堆。

3、喷射混凝土粉尘浓度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防尘措施。

三、施工供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动机械与软管连接必须牢固,拆卸连接风管应在停机关机后进行。

2、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置控制闸阀;检修风管时,应先关闭控制该部分管路的闸阀。

3、供风系统在使用期间应有专人检查养护,保护供风管路不得损坏。

四、施工供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水水池不宜设在隧道的顶部,应根据机械及管路的要求控制过高水压。

2、机械抽水应由专人负责,当抽水机房设在河边时,应有防洪措施。水池与机房之间应有信号联系。

3、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4、检修供水管路前,应先关闭控制该段管路供水的闸阀。

五、施工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备二级保护方式。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2) 发机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3)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5、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

2) 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3) 架空线路之间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离(m)677

b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下表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垂直距离(m)4671015
6、洞内采用电缆线路供电,电缆线应根据下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7、施工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八、 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

一、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如发生坍塌,应积极处理和抢救。处理坍塌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后进行。

二、软弱破碎富水围岩隧道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综合防水措施,并应制定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的措施。

三、岩溶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砂和泥石流。

2、开挖与支护应根据岩溶的大小、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溶洞填充物的清理及对溶洞围岩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专项安全措施。

四、膨胀岩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护与围岩应紧贴,严格控制围岩变形。

2、采用严排水、少拢动、旱封闭的措施。

3、施工期间应有专人监测;当围岩变形加速时,应立即撤走人员。

五、岩爆地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岩爆地段应有专人观测,发觉岩壁面发生响声,立即示警撤离人员。

2、发生岩爆应先撤人后撤设备。

3、岩爆地段严禁人员停留。

4、岩爆后应加强找顶工作,并延长通风时间。

六、挤压型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宜采用全断面法。

2、衬砌宜优先采用整体式衬砌,或采用仰拱超前,先墙后拱的分部衬砌;衬砌和施作应在围岩变形速率小于0.5mm/d之后进行。

3、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变速率的监测;当发现变形异常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九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

2、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3、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拦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4、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5、移动式梯子有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

2) 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6、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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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隧道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进洞作业规定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标准作业,所有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范施工;必须严格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岗位上打闹,严禁穿拖鞋上班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消防和设备报警信号。

2、出渣、运输作业规定

机械装渣作业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不得损坏已有的支护及临时设备,在台阶或棚架上向下扒土时,土堆应稳定,防止滑坍伤人;卸渣时应有专人指挥卸渣、平整,并且在弃土场的边沿处有明显的标志,现在指挥人员必须有明显的指示手势或警示信号。

运输道路应设专人按标准要求进行维护和养护,使其经常处于平整、畅通。行车速度,在施工作业地段和错车时不应大于10km/h;成洞地段不宜大于20km/h。线路或道路两侧的废渣和余料应随时清除。运输车辆的性能必须良好,操作时应符合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弃土车内严禁拉人,并且严禁酒后驾车,而且司机不得随意调换或借让车辆。

3、隧道通风与除尘的安全规定

通风系统应有足够的能力并保证空气中含有的有害气体、粉尘等物质的浓度不超标;洞内通风系统应设有专职人员管理,风机管路吊挂必须牢固,漏风处要及时修补,保证通风效果良好;做好施工防尘措施,喷雾洒水并密封尘源,使粉尘与操作人员隔离,搞好个人防护。

通风工作人员必须设置专人开启,严禁其他人随意开启,通风机的配电柜要求上锁,专人负责。在开启通风机之前,要先在洞内进行查看、警示。确保风筒下没有人员时,方可开启进行通风。

4、喷锚作业施工措施

喷混凝土机检修时必须停机、锁定电源开关并悬挂相关指示牌;喷混凝土时禁止施工人员站在料管接头附近;接触速凝剂时必须戴橡胶手套;检修泵及管路时必须停泵、关上闸阀,停止后进行检修工作;严禁将喷嘴对准施工人员。

5、监控量测措施

(1)隧道现场监控量测应成立专门量测小组。

(2)量测组负责测点埋设、日常量测、数据处理和仪器保养维修工作,并及时将量测信息反馈于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和施工队。

(3)现场监控量测应按量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与其他施工环节紧密配合,不得中断工作。

(4)各埋设点应牢固可靠,易于识别并妥善保护,不得任意撤换和遭到破坏。

(5)每天测量完毕,对所测数据认真分析,针对所分析的问题进行动态化调整设计参数,将新奥法原理完全应运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初期支护安全。

6、洞口段施工技术措施

(1)洞口段施工时,应将洞口上方有崩塌之虑的表土、树木等尽量清除。在不能完全清掉的场合,有必要采取加固基础、挡墙、防坍塌等措施。

(2)洞口周围的地表水和渗透水要尽量排除,洞口周围的水沟要事先进行迂回改道,还必须采取限制洞口斜坡上的雨水渗透或流下的措施。

(3)洞口段施工时,应进行洞口周围土层的移动、下沉的观察和量测,尽量做到早期发现异常情况。

(4)洞口周围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发生的事故与预计相同时,应立即中止开挖,进行掌子面支撑及加强支撑,强化观察、量测,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7、隧道用电措施

经常对电线、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严防漏电与短路事故;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板上操作高压电气回路;低压电气设备应加装触电、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遮拦式防护装置;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带电工作时,必须制定出安全措施,在专职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此外还需使用绝缘可靠的保护工具;带电作业时,应启动应急停电装置或启动主断路器,并在作业区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8、喷射混凝土施工安全措施

喷射混凝土作业开始前,仔细检查围岩受喷面,彻底清理危土;进行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时,应检查其是否有异常变化、是否有裂缝,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在开始喷射作业前,应由专人仔细检查管路、接头等,防止在喷射时发生因软管破损、接头断开等引起的事故;进行喷射作业时,必须配带防护用具(胶皮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面罩、眼镜等)。

当采用人工喷射时,应配备辅助喷射支架,防止在发生管路堵塞时因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的危害。当转移喷射地点时,必须先关闭喷射机,在喷嘴前方不得站人;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护,以防消除堵塞后,喷头摆动喷射伤人。

为避免供料、拌合、运输、喷射作业之间的干扰,建立各工序之间联络信号和联络方法。喷射作业应由班组长按规定的信号、方法进行指挥,防止因喷射手和机械操纵人员联络不佳造成事故。

9、型钢及格栅钢架施工安全

(1)在进行型钢及格栅钢架的顶部连结作业时,高处作业较多,作业人员应配带安全带。所采用的升降设备(作业工人站立的台车等)应备有扶手或栏杆。

(2)在搬运过程中,应将构件绑扎牢固,以防发生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坠落等事故。

(3)对型钢拱架经常检查,如发现扭曲、压屈等现象或征兆时,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使其他人员撤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坍塌造成的伤亡事故。

10、混凝土衬砌施工安全

根据通过衬砌台车的限界,加适当的安全富余量,以确定衬砌台阶的净空尺寸。大型车辆在调车人员指挥下通过衬砌台车,此时,在衬砌台车内部作业的人员应回避,不得站在衬砌台车内部。

衬砌支撑架地段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衬砌混凝土作业人员站在稳定的脚手架上,并配带安全带;防止异物混入混凝土料斗中,当有异物进入料斗中时,首先使机械停止运转,然后方可取出异物。

当泵送混凝土的管路、接头发生堵塞时,首先消除管道中的压力,然后拆卸接头,进行疏通作业。

第3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般安全要点

一、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措施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隧道长度超过1000米时,应制定地质超前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道施工各作业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带班人员应详细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如设计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应对指定范围进行超前探测,并遵守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原则。

4、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及支护的检查和测量,掌握围岩及支护的变形位移情况。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应将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5、所有进隧道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6、进洞前应先做好仰坡防护和排水设施。

二、临时及辅助设施安全要求

1、临时设施平面布置应满足消防要求,布置科学间距合理,交通便利;施工与生活区域明显分开,配备常规的消防器材,在适当位置布置消防栓,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场内临时道路布置须满足消防车的行驶要求。

2、临时道路的弃渣应运至指定地点或弃土场,临时道路在险峻处应设立防护墩和安全标志。

3、临时供电设施及线路应满足用电规范要求,主线、支线的走向流畅,电线接头、闸刀应安装牢固,禁止使用裸线和裸露开关,动力机械应设安全防护装置,电动工具应加强检查,彻底杜绝非电工私自拉接电线、电器现象。

4、压力容器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消防安全措施

1、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报告施工现场位置及平面布置,征求对施工现场防火布置的意见,保证现场布置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2、成立消防安全小组,负责施工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设施布置、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救护指挥工作。

3、对易然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应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非专职人员不得接触此类物品,防止发生人为事故。

4、生活区及工地机电设施,应设置接地避雷击装置,每年雷雨季节来临进行接地检查。

5、定期由安全人员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杜绝职工使用电炉、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

6、安全部门会同消防小组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更换消防器材,消除火灾隐患。

7、禁止员工上山打猎、捕蛇、烧蜂、野炊等。

8、井口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四、洞口工程

1、洞口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性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米的边坡上作业时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2、边、仰坡以上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理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应立即清除。

3、爆破后应清除边、仰坡上松动危石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4、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应对松动岩石进行支护。

5、隧道门及端墙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起吊作业时间严禁车辆和行人通行。

★ ★开挖、凿孔及爆破作业

一、 开挖、凿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点后,应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土、石或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凿岩时,宜采取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干式凿岩机。

3、采用风钻钻眼,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的机捕尘器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的应修理或及时更换。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采用电钻钻眼时,应检查把手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完好。电钻钻工必须带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电气线路上装漏电保护器。电钻钻工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应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4、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不得超过25米/分钟。台车行走或暂停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制动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二、爆破

1、洞内爆破必须由专人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有爆破合格证的专业爆破人员进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爆破作业人员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戴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不少于200米;

(2)相邻的上下坑道不少于100米;

(3)相邻平行道、横通道及洞间不少于50米;

(4)单线上半断面不少于300米,单线全断面与双线上半断面不少于400米;

(5)双线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米)时,不少于500米;

5、洞内每天爆破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爆破时间不能太久。

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处理妥善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7、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到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一个炮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个炮工点燃的根数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然计时导火线,计时导火线的长度不得少于被点燃导火线中最短导火线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线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线点燃与否,所有爆破人员必须撤离工作面。

8、为防止点炮时照明中断,爆破人员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的电源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或风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米。

10、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相距15分钟后,才允许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经妥善处理并经确认无误后,其他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11、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有经验的爆破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装炮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应撤至安全地点。

12、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余留8倍循环进尺时,应停止另一端工作,将人员及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三、洞内运输安全控制要点

1、各内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车辆与机械应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严禁进洞。

3、所有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界限的红灯,物件应捆扎牢固。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严禁与车辆或机械抢道,严禁扒车、追车。

5、人工装渣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严禁在斗车内扒渣。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渣机械上的电缆或高压管应有专人收放,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洞内运输应做到: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公里/小时;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10公里/小时,机动车在非施工作业地段20公里/小时,会车10公里/小时。

(2)车辆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并有专人指挥。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车辆碰撞。

(5)在洞内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并有专人指挥。

9、爆破器材的运输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在带盖的木质容器分别运送,其间距须相隔5米以上。

(2)人力运送炸药时,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件(24公斤),且有专人护送,中途不得停留。

(3)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炸物品和器材。

★ ★★支护与衬砌

一、 支护的安全控制要点

1、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设计文件中规定不需要支护的除外,其它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选用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的部位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变形或损坏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支护。

4、洞内支护,应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米。如遇有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至工作面的距离。施工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锲塞紧。

6、安装钢支架,应遵守有关起重和高处作业的等安全规则,选用适宜的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7、爆破作业应选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爆破后应清除危石,喷锚支护的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8、当发现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9、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纹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视为危险信号,必要时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二、 对衬砌的安全控制要点

1、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前进,应及时进行衬砌与注浆,洞门的衬砌须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必须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脚手板应满铺,木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米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2米的双道护身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机械转动部分必须设防护罩,使用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和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5、衬砌用的石料及砌块,应采用车辆运输,且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米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衬砌工作面水平的位置。

6、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到2~3米时,应停止4小时后,方能继续施工。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弃料填塞,以免坍塌。

7、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连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佩带目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喷嘴时必须先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压浆机时,应在停止运行、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8、采用摸板台车进行全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米,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浇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 ★★★隧道作业中的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

一、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

1、粉尘允许浓度:

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算,下同);

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4、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5、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碳)浓度应在5mg/m3以下;

6、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3;

8、氨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9、隧道的气温不宜超过28℃;

10、隧道内的噪音不得超过90db。

二、隧道作业中的有关通风及防尘要求

1、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1次,风速、含尘量每月检测1次。

2、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4m3的新鲜空气。

3、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有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4、施工时应采取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措施。

5、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应放置喷雾器。

6、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得超过50ml/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及过滤措施。

三、有关照明的规定和要求

1、隧道内的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隧道施工应使用独立的供电线路。

.2、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有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它铁杆上,或捆扎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熔断器。如使用电缆应牢固的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各部照明压应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2)成洞地段为110~220v;

(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专人负责检查修理,检修电器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四、有关排水的规定和要求

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掘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辟偏洞安装,并用栏栅与隧道隔离。

2、抽水机械应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燃油抽水机,并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3、隧道开挖中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地点。

五、有关防火的规定和要求

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洞室、料室、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且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置明显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2、洞口20米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必须距洞口30米外,库房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3、洞内及各洞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门的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隧道通过岩溶地段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隧道通过岩溶地段的施工原则

隧道通过岩溶地段本着“稳妥可靠、保证工期、经济合理、不留后患”的目标,坚持“以堵为主、限量排放、排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治理岩溶水,按照“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早封闭、勤测量”的施工方法通过岩溶地区。

二、岩溶地质预报

岩溶地段首先采用地貌、地质调查报告与地质推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性预测,再结合地表钻孔探测、超前导坑预报、洞内超前钻孔预探、隧道岩溶预探等方法,进一步查明溶洞的分布范围、类型、规模、发育程度、填充物、相对隧道位置及地下水等情况,为正确制定通过岩溶地段的施工方案提供资料。施工中应坚持超前地质预报纳入施工动态管理工作中。根据地质预报资料制定施工方案,在施工中根据开挖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施工方法和各类参数,并与地质资料相对比,不断提高地质预报的准确性。

三、岩溶水处理

客观条件限制不能采用排水方案,或因溶洞规模为大型、特大型填充溶洞并有丰富的地下水时,采用注浆堵水;隧道遇有较大岩溶积水和暗河时,排水不致引起地表下沉和影响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时,采用排水方法;复杂情况采用截、堵、排综合治水方法。

1、 注浆堵水,加固围岩

洞内断裂、岩溶水丰富带采用渗透注浆,岩溶软塑状填充淤泥采用高压劈裂注浆,地表采用深孔填充注浆。劈裂注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渗透注浆,注浆压力保持正常工作压力,用双液浆填充围岩间隙,堵塞渗水通道;第二阶段为劈裂注浆,压力保持正常工作压力到终止压力间,进行围岩永久性堵水加固;第三阶段为用超细水泥浆填补空隙,增强堵水效果。

2、 引排水

根据岩溶状态、相对隧道位置、岩溶水流量大小分别采用暗沟排水、涵洞及泻水洞排水,渗沟及铺砌排水,保证溶洞排水畅通,不致因隧道修建破坏原有排水系统。

3、 暗沟排水

溶洞位于隧道底部,溶洞无填充物,熔岩水由逍水洞自然排出。

4、 涵洞和泻水洞排水

溶洞自行排水通畅,地下水很发育,暗沟不能满足排水要求,在洞底设置涵洞和泻水洞排水系统,进行引水汇排。

5、 渗沟及铺砌排水

隧道横穿多支溶洞,且岩溶仍在发育中

6、 综合治理

复杂岩溶水地段岩溶水采用注浆堵水与暗沟、渗沟及铺砌排水、涵洞及泄水洞引排水相结合的方法对岩溶水进行截、堵、排综合治理,以达到理想的治水效果。

四、 溶洞的处理

溶洞根据几何尺寸分为大厅式、管道式、蜂窝式三种。通过溶洞地段的手段有封堵、填充、支撑加固、跨越等。

1、 小型溶洞的处理

跨度小于3米的溶洞采用填充法处理,区分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浆砌封闭、回填压实、隧底回填、拱顶防护、换填片石、加强衬砌、隧道底板梁处理以及条形基础等措施进行处理。

2、 跨越法

隧道通过较大溶洞,填塞或加固施工困难;或溶洞虽小,但流水量大,不宜填堵;或溶洞填充物松软,不宜建造基础,可采用跨越法通过。

3、 大型填充式溶洞的处理

对裂隙发育的熔岩地段、大型填充式溶洞,施工时除采用预注浆堵水加固外,还可按常规锚喷构筑法,即采用“管棚、小导管、超前锚杆、钢架支撑、挂钢筋网、喷射混凝土强支护”方法通过。

五、地表处理

隧道施工中可采用以下方法对地表陷坑进行处理:

在坑道修筑截、排水沟、挡水坝,使能流入陷坑的地表水顺利远引,防止地表水流入陷坑。采用垂直注浆对溶洞顶部的陷坑进行注浆加固,并用钢筋混凝土封闭陷坑口,改移河道。

六、开挖及支护

岩溶地段的隧道开挖采用的是新奥法原理,加强支护和衬砌,遵循“弱爆破、短进尺、快循环、强支护、勤测量、勤检查”的原则,即:一是尽早施作喷锚支护;二是喷锚支护尽快受力;三是增加钢筋网和钢架支护;四是衬砌加厚或加钢筋、增大混凝土等级。

岩溶地段在对溶洞进行上述技术处理后方可进行,开挖应采用正台阶法,开挖前先检查岩溶类别。

ⅱ~ⅳ级地质条件下,且溶洞仅穿过隧道底部一小部分断面时,可采用全断面开挖。

ⅳ~ⅴ级围岩可采用短台阶法开挖,台阶长度不得大于隧道开挖宽度的1~2倍,如发现围岩稳固情况较差可以用超前小导管或超前锚杆补注浆液和加固,每循环进尺1~2.5米。

ⅴ~ⅵ级可采用环行法开挖。环行开挖每循环进尺0.5~1米。核心土面积不得小于全断面的50%。

当隧道只有一侧遇到溶洞时,应先开挖该侧,待支护完成后再开挖另一侧。

开挖完后要立即进行混凝土初喷和初期支护,即安装钢支撑、挂网、喷射混凝土,初喷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0cm,钢支撑间距不得大于75cm。如拱顶围岩软弱,可能造成大型漏斗型塌陷,或管棚支撑力不一定能满足承压要求时,可采用超前锚杆或加密钢支撑补强,以改善支撑受力条件。

七、监控测量

监控测量的主要目的:了解围岩稳定状态和支护、衬砌的可靠程度,直接为设计和施工决策服务,为工程提供安全信息。隧道开挖过程中应及时、连续的 监测“洞内、外观察、净空变化、拱顶下沉、地表下沉、钢架受力、喷射混凝土受力、锚杆体应力”等项目,并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掌握围岩变形情况,以便能及时、正确的制定下一步施工方案。

1、洞内观察

洞内观察--每次开挖后进行,主要观察岩层变化情况;喷射混凝土、锚杆及钢支架工作状况。观察后及时绘制开挖工作面地质素描、填写地质状态记录、围岩类别判定卡。发现围岩条件恶化应立即采取措施。

2、净空变化、拱顶下沉、地表下沉--测点位置必须在同一断面上,测量断面间距、测点数量根据围岩级别、隧道埋深、开挖方法确定。根据测量数据及时整理并绘制时态曲线及距开挖面关系图,对初期的时态曲线进行回归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最大值和变化速度。数据异常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3、钢架受力、喷射混凝土受力、锚杆体应力--其测点应与必测项目设置在同一断面上,以便相互进行补充和验证。

八、衬砌与防排水

岩溶地段衬砌与排水应坚持“截、堵、排、防、全面治理”的原则。防排水措施可采用“结构自防水、防水层、疏导排水设施相结合”的办法。

1、结构自防水

衬砌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混凝土从材料、配合比、施工工艺三个方面进行控制。施工缝可采用凹凸缝、止水带措施。

2、防水层

防水板采用聚氯乙烯或聚乙烯。防水板安装后应做到:拼焊缝严密无空缝;挂板施工前必须做好防治水;必须先注浆达到止水目的后才能进行挂板施工。

3、疏导排水

主要是在拱墙背后设置管或筑槽,将水引走。方法有四种:衬砌背后设置矿渣棉弹簧管;防水砂浆预制块砌筑引水槽引水;小竹束外包塑料布作竖向盲沟;拱背后每隔10~20米做一个环行盲沟。引水槽应集中在渗水位置。

衬砌应紧跟开挖面,坚硬围岩地段可适当延后,但滞后距离不得超过200米。衬砌宜采用全断面一次性浇筑,不能采用全断面一次衬砌时,可采用与开挖方法相适应的形式进行。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隧道通过异常特殊的大溶洞群,施工难度很大无法处理,或虽能处理但其所需耗时耗费太大而明显不经济时,隧道可改线,绕行通过溶洞地区。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3篇

一、洞口工程1、洞口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挖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2、爆破作业应符合规定要求。爆破后应在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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