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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水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工人不得违章作业;
2、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3、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及2m以上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等进入生产现场;
4、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5、电工作业时,必须穿好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用做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施工时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
6、现场施工用电线路,电缆线严禁拖地,有破损的线缆禁止使用,所有线路应采取架空绝缘处理;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的供电系统。三级供电为:总配电箱(一级电箱)、分配电箱(二级电箱)、开关箱(三级电箱);
8、配电箱周围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要经常清扫除尘;
9、施工现场不能只设局部照明,现场布局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等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36v。在潮湿、金属容器内电源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10、剔槽、打洞时,必须带防护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11、管子穿线时,不得对管子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
12、使用电焊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且可靠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13、管道安装是否固定、无松动全检。特别是丝口处;管道畅通、连接处无渗漏,龙头、阀门开启灵活;管道安装横平竖直,坡度符合要求并固定。丝口口距,水平尺寸;
14、落水管应畅通,水表运转正常;
15、施工现场无人施工作业时,总开关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13、通往阳台的水管必须加阀全检目测;
14、管道试压关于1mpa稳压20分钟,管内压力下降小于0.05mpa全检施压泵加压测试,保压24小时。
第2篇 水电安全技术交底
(津建安表22)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
电气操作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工种
电工
施工部位
主体施工
交底时间
2014年4月28日
交底内容:
1.一般规定
(1).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2).当线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3).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80mm。
(4).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5).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6).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2).当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没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7).当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接线盒或拉线盒的位应便于穿线:
1).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2).管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3).管长度每超过15m,有两个弯曲;
4).管长度每超过8m,有三个弯曲。
(8).垂直敷设的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接线盒:
1).管内导线截面为50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30m;
被交底人:
李凤斌
交底人:
李春雷
安全员:
杜明慧
年月 日
年月 日
年月 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监制
(津建安表22)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
电气操作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工种
电工
施工部位
主体施工
交底时间
2014年4月28日
交底内容:
2).管内导线截面为70~95mm2,长度每超过20m;
3).管内导线截面为120~240mm2,长度每超过18m。
(9).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0.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10).当金属管.盒与塑料管.盒混合使用时,金属管.盒必须与保护地线有可靠的连接。
2.钢管敷设
(1).潮湿场所和直埋于地下的电线保护管,应采用厚壁钢管或防液型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干燥场所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薄壁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
(2).钢管的内壁.外壁应作防腐处理,当埋设于混凝土内时,钢管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直埋于土层内的钢管外壁应涂两道沥青;采用镀锌钢管时,锌层剥落处应涂防腐漆,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防处理。
(3).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
(4).钢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2).采用套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套管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应牢固严密;采用紧固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固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3).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固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4).钢管连接处的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5).钢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被交底人:
李凤斌
交底人:
李春雷
安全员:
杜明慧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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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监制
(津建安表22)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
电气操作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工种
电工
施工部位
主体施工
交底时间
2014年4月28日
交底内容:
1).暗配的黑色钢管与盒(箱)连接可采用焊接连接,管口宜高出盒(箱)内壁3~5mm,且焊后应补涂防腐漆;明配钢管或暗配的镀锌钢管与盒(箱)连接应采用锁紧螺母或护圈帽固定,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2~3扣;
2).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
3).当钢管与设备间接连接时,对室内干燥场所,钢管端部宜增设电线保护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后引入设备的接线盒内,且钢管管口应包扎紧密;对室外或室内潮湿场所,钢管端部应增设防水弯头,导线应加套保护软管,经弯成滴水弧状后再引入设备的接线盒;
4).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mm。
(6).钢管的接地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或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
2).镀锌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的跨接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7).安装电器的部位应设置接线盒。
(8).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500mm。
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
敷设方式 | 钢管种类 | 钢管直径(mm) | |||
15~20 | 25~32 | 40~50 | 65以上 | ||
管卡间最大距离(m) | |||||
吊架.支架或 沿墙敷设 | 厚壁钢管 | 1.5 | 2.0 | 2.5 | 3.5 |
薄壁钢管 | 1.0 | 1.5 | 2.0 |
被交底人:
李凤斌
交底人:
李春雷
安全员:
杜明慧
年月 日
年月 日
年月 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监制
(津建安表22) | ||||||||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 | ||||||||
电气操作人员 | 安全技术交底 | |||||||
施工企业: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
工程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工种 | 电工 | |||||
施工部位 | 主体施工 | 交底时间 | 2014年4月28日 | |||||
交底内容: 3.金属软管敷设 (1).钢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宜大于2m; (2).金属软管应敷设在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干燥场所,且不应直埋于地下或混凝土中。当在潮湿等特殊场所使用金属软管时,应采用带有非金属护套且附配套连接器件的防液型金属软管,其护套应经过阻燃处理; (3).金属软管不应退绞.松散;中间不应有接头;与设备.器具连接时,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处应密封可靠;防液型金属软管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4).金属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软管外径的6倍; 2).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m,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的距离宜为300mm; 3).嵌入式灯具或类似口器具连接的金属软管,其末端的固定管卡,宜安装在灯具.器具边缘起沿软管长度的1m处。 (5).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 ||||||||
被交底人: | 李凤斌 | 交底人: | 李春雷 | 安全员: | 杜明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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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建安表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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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操作人员 | 安全技术交底 | |||||||
施工企业: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
工程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工种 | 电工 | |||||
施工部位 | 主体施工 | 交底时间 | 2014年4月28日 | |||||
交底内容: 电缆桥架布线 1.在室内采用电缆桥架布线时,其电缆不应有黄麻或其他易延燃材料外护层; 2.在有腐蚀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采用电缆桥架布线时,应根据腐蚀介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宜选用塑料护套电缆; 3.电缆桥架(托盘)水平安装时的距地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5m,垂直安装时距地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但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如配电室.电气竖井.技术层等)内时除外; 4.电缆桥架水平安装时,宜按荷载曲线选取最佳跨距进行支撑,跨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2m; 5.几组电缆桥架在同一高度平行安装时,各相邻电缆桥架间应考虑维护.检修距离; 6.在电缆桥架上可以无间距敷设电缆,电缆在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7.下列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 (1).1kv以上和1kv以下的电缆; (2).同一路径向一级负荷供电的双路电源电缆; (3).应急照明和其他照明的电缆; (4).强电和弱电电缆; 8.电缆桥架与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9.电缆桥架不宜安装在腐蚀性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上方及腐蚀性液体管道的下方,否则应采取防腐.隔热措施; | ||||||||
被交底人: | 李凤斌 | 交底人: | 李春雷 | 安全员: | 杜明慧 | |||
年月 日 | 年月 日 | 年月 日 |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监制
(津建安表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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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工种 | 电工 | |||||
施工部位 | 主体施工 | 交底时间 | 2014年4月28日 | |||||
交底内容: 10.电缆桥架内的电缆应在下列部位进行固定: (1).垂直敷设时,电缆的上端及每隔1.5~2m处; (2).水平敷设时,电缆的首.尾两端.转弯及每隔5~10m处; 11.电缆桥架内的电缆应在首端.尾端.转弯及每隔50m处,设有编号.型号胶及起.止点等标记; 12.电缆桥架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接地极安装工程 1.接地极.接地线应采用镀锌钢材及铜材,要求有材质合格证; 2.接地体埋地深度要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其顶部距地面不小于0.6m; 3.接地极一般长度为2.5m,其间距不小于接地极全长的两倍即5m; 4.接地极及接地线安装敷设完工后沟内不准回填有杂物及建筑垃圾; 5.接地焊接应采用搭接,其焊接长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扁钢应为其宽度的两倍(至少三个边焊接);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保证两面焊接);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焊接长度应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 (4).扁钢与角钢焊接时,除应在其接触面部位两侧焊接外,应焊由扁钢围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直接由扁钢本身弯成的弧形与钢管焊接。 | ||||||||
被交底人: | 李凤斌 | 交底人: | 李春雷 | 安全员: | 杜明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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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工种 | 电工 | |||||
施工部位 | 主体施工 | 交底时间 | 2014年4月28日 | |||||
交底内容: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工程施工前,应对图纸.现场情况.材料设备的到货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设备安装说明书的安装方法进行了解,待条件具备时方可施工。在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时应配合相关专业,如电梯厢内安装摄像机时,随行电缆摄像机用线缆的确认;电梯厢内.墙体上.吊顶上摄像机的安装及预留检修口等工作; 2.2.摄像机安装: (1).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安装的高度,室内宜距地面2.5~5m或吊顶下0.2m处,室外应距地面3.5~10m,并不得低于3.5m; (2).摄像机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将摄像机逐个通电进行检测和粗调,在摄像机处于正常工状态后,方可安装;检云台的不平.垂直转动角度,并根据设计要求定准云台转动起点方向;检查摄像机防护罩的雨刷动作;检查摄像机在防护罩内紧固情况;检查摄像机座与支架或云台的安装尺寸; (3).在搬动.架设摄像机过程中,不得打开镜头盖; (4).从摄像机引出的电缆宜留1m的余量,不得影响摄像机的转动,摄像机的电缆和电源线均应固定,并不得用插头承受电缆的自重; (5).先对摄像机进行初步安装,经通电试看.细调,检查各项功能,观察监视区域的覆盖范围和图像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固定; | ||||||||
被交底人: | 李凤斌 | 交底人: | 李春雷 | 安全员: | 杜明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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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工种 | 电工 | |||||
施工部位 | 主体施工 | 交底时间 | 2014年4月28日 | |||||
交底内容: (6).解码箱通常安装在现场摄像机附近,可安装在吊顶内,但要预留检修口,室外安装时要具有良好的密闭防水性能。 3.控制室设备安装: (1).机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机架的底座应与地面固定;机架安装应坚直平稳,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1%;几个机架并排在一起,面板应在同一平面上并与基准线平行,前后偏差不得大于3mm;两个机架中间缝隙不得大于3mm。对于相互有一定间隔而排成一列的设备,其面板前后偏差不得大于5mm;机架内的设备.部件的安装,应在机架定位完毕并加固后进行,安装在机架内的设备应牢固.端正;机架上的固定螺丝.垫片和弹簧垫圈均应按要求紧固不得遗漏; (2).控制台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控制台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台应安放竖直,台面水平;附件完整,无损伤,螺丝紧固,台面整洁无划痕;台内接插件和设备接触应可靠,安装应牢固;内部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扭曲脱落现象; (3).监控室内,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采用地槽或墙槽时,电缆应从机架.控制台底部引入,线路应理直,按次序放入槽内;拐弯处应符合电缆曲率半径要求,线离开机架和控制台时,应在距起弯点10mm处成捆绑,根据线路的数量应每隔100~200mm捆绑一次,当为活动地板时,线路在地板下可灵活布放,并应理直,线路两端应留适度余量,并标示明显的永久性标记; (4).监视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监视器可装设在固定的机架或台上,监视器的安装位置应使屏幕不受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加遮光罩遮挡;监视器的外部可调节部分,应暴露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并可加保护盖; 4.线路敷设: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5 倍;电源线宜与信号线.控制线分开敷设;根据设计图上各段线路的长度来选配电缆,避免电缆接续,当必须中途接续时应采用专用接插件。 | ||||||||
被交底人: | 李凤斌 | 交底人: | 李春雷 | 安全员: | 杜明慧 | |||
年月 日 | 年月 日 |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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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
工程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工种 | 电工 | |||||
施工部位 | 主体施工 | 交底时间 | 2014年4月28日 | |||||
交底内容: 5.供电与接地 (1). 系统的供电电源应采用220v.50hz的单相交流电源,并应配置专门的配电回路,当电压波动超出+5%~ -10%范围时,应设稳压电源装置,稳压装置的标称功率不得小于系统使用功率的1.5倍; (2).摄像机宜由监控室集中统一供电;远端摄像机也可就近供电,但必须设置专用电源开关.熔断器和稳压等保护装置; (3).系统的接地,宜采用一点接地方式,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线不得与强电的零线相接; (4).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采用综合接地网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管.布线应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 2.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得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 (6).探测器的主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 (7).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8).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程序工作,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并填写调试报告;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 ||||||||
被交底人: | 李凤斌 | 交底人: | 李春雷 | 安全员: | 杜明慧 | |||
年月 日 | 年月 日 | 年月 日 |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监制
(津建安表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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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操作人员 | 安全技术交底 | |||||||
施工企业: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
工程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工种 | 电工 | |||||
施工部位 | 主体施工 | 交底时间 | 2014年4月28日 | |||||
交底内容: 1.预埋管.盒: a.电线管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a.管路的弯曲处不许有折皱.凹穴和裂缝等现象,弯角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 10%,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埋设地下时应不小于10倍; c.钢管接头两端应焊跨接线,小于dn25采用φ6钢筋,大于dn25采用φ8钢筋; d.塑料管的连接采用插入法或套接法连接,连接处应用胶合剂粘接,接口处必须牢固.密封; e.线管与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均宜使用与之配套制品; f.预埋地下的钢管应进行防腐处理。 2.配电箱: a.配电箱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内部元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且须有合格证; b.配电箱安装位置正确,且随墙体一起砌筑就位,与墙体接触部分应进行防腐处理,宽度大于30cm的洞口应设过梁; c.箱体的垂直度,箱体高在50cm以下允许偏差为1.5mm,箱体高度在50cm以上允许偏差3mm。 3.配线: a.工程所用导线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导线的绝缘强度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b.管内所穿导线的总面积(包括导线外皮)不应超过管截面积的40%,导线不准在管内接头,不能有扭结; c.导线在盒.箱内应有一定预留长度,其长度应为盒.箱周长的1/2; 4.电气安装: a.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灯罩破裂等现象; | ||||||||
被交底人: | 李凤斌 | 交底人: | 李春雷 | 安全员: | 杜明慧 | |||
年月 日 | 年月 日 |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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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操作人员 | 安全技术交底 | |||||||
施工企业: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
工程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工种 | 电工 | |||||
施工部位 | 主体施工 | 交底时间 | 2014年4月28日 | |||||
交底内容: b.灯头线与灯具接线端子连接时,应挂锡; c.日光灯应有电器容器,两条吊链应平行,电源线与吊链应编在一起,不缺少螺丝; d.开关断火线,一般向上为开.向下为关; e.开关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mm,平行度不大于2mm; f.插座接线牢固,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a.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左边接零线,右边接相线; b.单相三孔和三相四孔的接地接零应在上方。 (5).进户线: 进户线的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金属架时,应做防腐处理,且必须设计 防水弯头。 | ||||||||
被交底人: | 李凤斌 | 交底人: | 李春雷 | 安全员: | 杜明慧 | |||
年月 日 | 年月 日 |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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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水电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电线为暗装。从基础至顶层均需紧密配合土建。预留预埋,交叉作业量大。雨水排水管沿外墙垂直安装,作业时安全隐患较多,为此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有关的安全措施:
1、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范施工。
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上架工作穿软底鞋,电工穿绝缘鞋,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不准穿短裤,背心上班。
3、高空作业严禁向下抛物,危及他人安全,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并逐出工程现场。
4、工地临时电源及拆卸设备电源,必须由有照电工操作,严格私拉乱接。
5、移动电器设备必须可靠接地,配备橡皮软拖线,开关箱安装牢固,有防水措施,元件完好,严禁用铜、铝丝作保险丝用。
6、注意现场防火,操作电焊注意周围易燃物品,氧气乙炔分开安放,严禁暴晒,电焊机电源侧防护罩完好。
7、现场安全警示牌安全。
8、上班集中精力,严禁带情绪上班,上班不准酗酒、开玩笑、嬉戏打闹,不负责任的挑逗与赌气。
9、与各兄弟工种搞好团结,不准骂娘,不准打架,不准对设备发泄不满情绪,接受质安人员检查。
10、违反以上条款,除按项目部有关条款罚款处理以外,由此引发的行政、刑事、经济责任,概由本人负责。
第4篇 某水电站项目边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章 总则
1.0.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适应泸定水电站2#、3#泄洪洞工程建设需要,保护本项目广大职工、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措施。
1.0.2 本措施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 47-94)、《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5162-2002)中有关章节,结合边坡施工现场中各工序的实际情况编制。
1.0.3 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特殊部位如需上、下同时开挖,应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同意。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
1.0.4 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足够的安全监察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络。
1.0.5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切实保护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做到“五无”(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机电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1.0.6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从事本专业工作。
1.0.7各工序每班作业前必须开展班前3~5分钟安全讲话和危险预知活动。
1.0.8本措施适用于2#、3#泄洪洞边坡施工的所有施工队伍和人员。
第二章 一般规定
2.0.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及其它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佩带上岗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无上岗证不允许工作。
2.0.2 必须坚持安全“五不施工”的原则,即:无施工图纸和作业指导书不施工;图纸和安全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施工现场无照明不施工;无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施工。
2.0.3 现场安全员每日进行安全巡检,施工作业队及班组必须每月进行安全考核,奖惩月月兑现。对不服从安全人员检查,拒不执行安全措施的施工人员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部位、施工工序等应责令整改后方可施工。
2.0.4 施工区域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划和实际需要采用封闭措施,对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实行封闭。
2.0.5 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管道线路等,必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
2.0.6 施工现场存放设备、材料的场地应平整牢固,设备材料存放整齐稳固,周围通道畅通,且宽度宜不小于1m;严禁在边坡临空面侧存放设备、材料;施工马道或平台上存放的临时设备、材料,严禁占压主通道。
2.0.7施工现场的供排水系统,布置要合理,供水管不得漏水,排水沟、网等必须保持畅通。
2.0.8施工现场的边坡临空面侧、孔洞口、坑、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2.0.9开挖边坡下的原g318道路、交通频繁的岔道口,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 “禁止通行”和交通管制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2.0.10 严禁在公路、边坡临空面侧、施工便道、排架上或山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2.0.11 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带病、疲劳、酒后工作。
2.0.12 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2.0.13 机械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试机,检查机械设备性能,必须完好。装载机、汽车在班前应严格检查转向、制动、灯光和喇叭等;边坡上施工时,驾驶人员严禁离开操作岗位;作业完成后的设备和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停放整齐。
3.2.14所有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机房、仓库等应配置消防灭火器。
2.0.15 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2.0.16 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或交通通道行走,服从安全人员指挥。接送上下班人员宜选用客车;乘坐汽车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坐。
2.0.17 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现场出碴的施工车辆严禁驾驶室带人。
2.0.18边坡土石方开挖爆破时,在警戒区内的所有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撤离警戒区到安全地点避炮,设备无法撤离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放炮飞石砸坏设备。爆破警报解除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2.0.19施工各种库房、加工车间、临时宿舍及办公用房等临建设施,应布置在不受山洪、江洪、滑坡、塌方及危石等威胁的区域,基础牢固,稳定性好,周围排水畅通,建筑物应符合国家规定。临建设施施工前应邀请有关部门的人员共同到现场审核。
2.0.20生活用水必须使用经过卫生部门或自来水公司检验合格的水源,作为生活饮用水。
2.0.21给员工食用的各种饮食必须是卫生的,员工食堂必须有卫生管理制度,员工食堂必须清洁、卫生,有专门的人员管理食堂卫生。
第三章 施工中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安全活动部分
3.1.1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每月必须定期召开一次全员参加的月安全大会,会上传达上级新的安全文件精神,总结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个月的安全工作要求。月安全会必须用专本做好记录,且每个与会人员都要签到。每周必须安排所属的作业班组召开安全日会,安全日会上对每个员工一周的安全行为进行讲评,表扬安全行为做得好员工,纠正有安全违章行为的员工,寻找本班组一周安全工作的不足,促进本班组的安全工作上台阶。安全日会班组长必须用专本做好记录,且每个与会人员都要签到。
3.1.2开展班组“三工”活动和“预知危险活动”。具体的做法是:上班前,班长召集本班当班的员工在一起,由班长进行三~五分钟的安全知识讲话,班长和当班的员工一起对本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上班中,由班长对本班员工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不安全行为;下班时,由班长对当班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同时班长作好当班的“三工”活动和“预知危险活动”记录,并要求当班员工签字。
3.1.3项目部每月一次、各施工单位每月两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内容:检查施工区的生产安全情况,有无安全隐患;检查施工区的爆破安全作业;检查施工现场人员有无违章行为;检查施工区、生活区的安全用电情况;检查设备使用性能是否满足安全标准;检查设备、生活区和施工区的消防安全等,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
3.1.4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参与项目部根据上级机关所安排的各种安全活动。
第二节 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3.2.1施工动力电源线路必须架空敷设,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架 空线路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3.2.2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架空线路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3.2.3电杆的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1.6m,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在松软土质处宜加大埋入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3.2.4施工动力电源线路的架设应在开挖爆破最小安全半径以外,如果线路架设在爆破区域或安全半径以内,开挖、爆破前必须作改线或断电处理。
3.2.5前期施工采用发电机用电,待外电源接入后,发电机电源必须与外电线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的可见分断点。
3.2.6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必须配置漏电保护器,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配电箱及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箱体表面做防腐处理(涂刷防腐漆等措施)。
3.2.7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线路。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线路采用断路器控制。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电箱总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大于30ma,额定漏电时间要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得大于30ma·s。
3.2.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施工区域的用电设备外壳应涂有明显的色标,在安装使用中,外壳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3.2.9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和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2.10电气装置遇到跳闸时,严禁强行和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由专业电工进行和闸。
3.2.11照明灯具与导线的绝缘应符合有关规定;在易燃易爆的场所,电气设备与线路均应满足防爆要求;在潮湿、粉尘的场所,应满足密封、防尘要求。
3.2.12电源线不得破损、裸露线芯、接触潮湿地面,以及接近热源和直接绑在金属构件上。严禁私拉乱接电源,非专业电工不得从事电气操作。所有电气设备的作业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3.2.13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参加工作。对外单位派来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操作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进行制止。电气工作人员作业时必须备齐专用防护用具,劳保着装,穿绝缘鞋。
第三节 边坡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3.3.1 边坡开挖应采取自上而下方式进行。某些特殊部位如确实需要上、下同时开挖,应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同意。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边坡开挖前,在开口线上方必须清楚5m以内的浮石、杂物、做好排水天沟,天沟外设置防护栏(网)、防止山上动物及浮石杂物坠落伤人。
3.3.2边坡开挖前按施工组织设计做好集渣平台,砌筑好挡渣墙,布置好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网)。
3.3.3通往高边坡的施工便道的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的1.5倍,坡度不得大于出渣车的最大爬坡能力;施工便道回头弯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m,路面外侧设置0.5m的超高值。施工便道回头弯外侧必须设安全防撞土埂,施工便道临空面侧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3.3.4在车辆多交会地点设置会车道,回头弯前后各50m处根据实际情况加设会车道;在视线受阻、危险地段派专人指挥交通,夜间挂红灯示警。在叉口、施工生产场地应设有“内有车辆出去、小心慢行”等字样的警示牌或限速标志。
3.3.5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和自卸车等施工车辆应设有专用的停放和清洗车辆场所。每天开工前应对施工车辆的制动、方向、灯光、喇叭等装置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3.3.6弃渣翻渣临边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3m,厚度不小于0.6m的石渣作为车挡。
3.3.7高边坡路临空边缘应设有安全墩挡墙及反光警告标志。
3.3.8坡面每下一层(台)应进行一次全面清坡工作,对不良地质构造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处理。
3.3.9按设计和施工要求,埋设安全监测设备,在不良地质地段加设观测标志增加观测频率,并派专人进行观测、记录,做好边坡的变化、沉降速率,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3.10高边坡的施工设备必须安放平稳、牢固。风、水、管线应设有防脱、防爆等设置。
3.3.11在高边坡上搬运材料、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用抛掷方式和不安全的方式搬运。
3.3.12边坡开挖时,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班开工前收工前必须对坡面坡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的迹象应立即处理。如暂时不能处理且对安全有威胁时,应停止施工,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恢复施工。
3.3.13存放氧气、乙炔时,必须分室存放;现场使用时氧气、乙炔必须立放使用并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当温度过高时,必须将氧气、乙炔放在遮阳棚下使用。
3.3.14在进行氧割作业时,氧气、乙炔上的压力表、调压装置和回火阀必须齐全有效,氧气、乙炔管严禁粘上油污且不得漏气。
第四节 空压供风安全技术措施
3.4.1 空压站布置和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的规划设计施工,变压器、储气罐、冷却水池、空压机房等要按照区域封闭,严防无关人员进入。
3.4.2 空压机房,必须设有专门的值班工作房;必须有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牌(负责空压机运行安全人员的名字)上墙;空压机房的门口处应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安全标示。
3.4.3 压缩机的进气口必须有吸声消音器;空压站的空压机压力表、安全阀、调压装置等必须齐全灵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和标定;储气罐必须设置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和标定。
3.4.4 空压站内空压机的外设防护安全网(板)等必须完整有效;配电柜的外安全门必须齐全;所有的线路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漏电保护器设施。
3.4.5 供风主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供风支管应选用合格和满足供风压力的管材;供风主管道应刷上红色或黄色的色标。
3.4.6 主管道使用的闸阀和支管使用的球阀,应选用合格和满足供风压力的产品。
3.4.7 供风管道所有的接头必须联接牢固;使用软管联接时,应采用八字扎法并纵向联接牢固。
3.4.8 供风管道发生漏气及破损时,必须及时维修,避免超标躁声的产生。
3.4.9供风、供水管道布设在滚石、塌方等区域内时,应采用埋设或设置防护挡墙,并设有警告标志。在坡度大于15°的坡面铺设管道时,管道下应设挡墩支撑,明管弯段应设固定支墩。
3.4.10供风、供水管道布设,应保证施工结束后的拆除方便和安全。
3.4.11移动式空气压缩机供风,应设有防雨、防晒棚等防护措施。
第五节 造孔安全技术措施
3.5.1 造孔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测量放样,依照放出的点和线施工。
3.5.2 钻孔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的坡面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自上而下进行排险,清撬危险的岩石,排险时应在作业面下方便道前方25m处设置“正在排险”,“小心坠石”等字样的警示牌;处于排险作业面下方的作业面必须停止施工。
3.5.3手风钻钻孔时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快速钻及其它大孔径钻孔必须设吸尘装置;钻眼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安全,周围有无危岩,地面有无危险裂隙,必要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3.5.4 造孔用的钻机必须要严格检验各部连接件,确保使用安全;风管、水管接头必须牢固;照明用灯具必须按照本章第二节执行。
3.5.5 造孔开孔和退钻时必须两人以上共同操作,相邻两台作业的钻机必须保证2m以上的安全距离。
3.5.6 造孔作业结束时,将钻机、钻杆等设备和工具整理好,并按照要求转到安全地带。
第六节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3.6.1 项目部所属各边坡开挖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地方政府公安部门关于爆破安全的各项规定,并在爆破作业处立上爆破作业标志旗子。
3.6.2根据2#、3#泄洪洞边坡的实际情况制定《爆破安全作业指导书》,根据岩层结构做到每炮一个爆破设计,钻孔前对爆破班组下《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3.6.3 爆破作业警戒遵循“谁爆破,谁警戒”的原则,爆破警戒距离根据爆破设计的安全距离确定,爆破警戒人员提前清场,清场时拉响爆破安全警报器,爆破警戒人员执红旗、口哨和戴爆破安全袖标,做到爆破警戒不留死角,确保爆破安全。
3.6.4爆破安全警报信号规定如下:(1)第一次是预备信号:在规定爆破时间开始时发出,警报为三长声“鸣30s、鸣30s、鸣30s”,爆破部位同时升红旗,现场警戒区内各施工单位听到预备信号后,立即停止施工,到安全地点避炮。开挖边坡下的原g318道路开始封路,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2)第二次是起爆信号:在预备警报信号响过10分种后发出,警报为二长声“鸣30s、鸣30s”,爆破部位同时降红旗,在最后一次警报响过后,各点炮工开始按规定点火起爆。在电炮响过5分钟,火炮响过15分钟,炮工才能到爆破地点检查爆破情况,如有盲炮,应采取处理措施,做好标记并向现场值班负责人报告,如无问题应及时向指挥人员报告。(3)第三次是解除信号:在炮响过20分钟后发出,警报为一长声“鸣30s”,同时解除警戒,恢复施工,但开挖边坡下的原g318道路开始封路,必须在排险结束、道路清理完毕后才可通行。
3.6.5爆破作业人员、安全员、领料员、押运员、保管员都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作业。
3.6.6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提前一小时将爆破作业时间、爆破部位及警戒区域通告相邻的施工单位,并设立爆破警戒标志和爆破警戒安全公告牌;爆破相邻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积极配合爆破施工单位,并做好避炮防护工作。
3.6.7爆破作业时,在装药过程中设备及无关人员必须提前撤离出炮区,禁止边钻孔边装药;在装药、联网过程中,严禁在爆破作业现场携带、使用对讲机、手机。从事爆破作业和火工材料加工、保管的人员要严格按劳保规定着装,严禁穿化纤服。
3.6.8爆破前在原g318线2#、3#泄洪洞的边坡上、下游爆破区300~500m处设置限制通行栏杆,限速设施和“前方施工、禁止通行”等字样的警示牌,并派专人进行指挥。爆破警戒解除后,装载机对道路上的落石进行清理,待清理完毕后,由专人指挥车辆和行人通行。
3.6.9爆破结束后,由爆破工及时检查爆破效果,处理瞎炮,安全员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能解除警戒。
3.6.10必须严格火工材料领取、运输、保存、使用制度,领用、发料、回收要有专人负责且记录真实齐全;雷管要放在专用的防爆箱内,爆破作业后剩余的雷管、炸药要及时退库保存,严禁私自存放火工材料或将火工材料转交他人。保管员、爆破员和查验员在《爆破作业双向查验登记表》上认真如实填写并签字。
3.6.11现场使用火工材料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每炮所用火工材料的数量和种类,由现场使用的爆破员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在《民爆物品使用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并签字;使用情况和退库情况的记录,必须有爆破班长、领料员和库管员在专本记录上共同签字。
第七节 装运土石方安全技术措施
3.7.1装运土石方工作前,首先观察、检查工作面是否安全,如有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施工。
3.7.2装运土石方设备必须完好,应满足本章第三节第五条的规定。
3.7.3装运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和疲劳驾驶,在施工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在会车、弯道、险坡路段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
3.7.4下坡道行驶的车辆必须让上坡道车辆先行。
3.7.5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除驾驶室外不准乘人,生产时驾驶室内严禁乘人。
3.7.6各种装运土石方设备不得停放于斜坡路上,如果必须临时停放时,必须拉紧手闸,切断电源,锁好车门,并将轮胎处垫好卡木或石块,确保设备安全。
3.7.7自卸汽车卸料时,应注意边坡和弃渣时的自身安全,在低洼地区卸料时,后轮要与坑边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事故的发生。
3.7.8自卸汽车车厢末降落复位,严禁行车。
3.7.9禁止在有横坡地面卸料,以防止中心偏移而导致翻车事故的发生。
3.7.10当车厢升举,在车辆下作检修和维护工作时;必须使用有效的支撑将车厢顶牢,并将车辆前后轮卡牢方可进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
3.7.11任何人员都不得爬乘装运土石方机械,施工机械的指挥和操作人员必须精力,加强观察,保证施工安全。
第八节 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3.8.1 支护作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已审批的方案施工,支护作业区域下方应实行封闭,作业场所立上支护作业标志牌。
3.8.2 支护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服从指挥。
3.8.3 支护作业用排架2m以上的必须按照排架设计要求搭设,搭好后必须经过联合验收,合格后还必须挂上标志牌,牌上注明验收时间、使用期限、最大载荷、责任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内容。
3.8.4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面岩石安全情况,必要时排除松动的岩石;遇到不利组合的岩石层面时,优先采用安全随机锚杆支护,后再进行下步支护施工。
3.8.5 支护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应放置妥当。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3.8.6 严禁垂直交叉作业,支护作业下方应设人警戒,严禁有人员和设备,严禁人员通行或工作。
3.8.7 支护作业人员,精神要集中,不得打闹,不得麻痹大意,防止坠落。
3.8.8 支护作业前,应检查排架、脚手板、栏杆、梯子和安全带、安全绳以及安全防护设置等,经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迁就使用。
3.8.9 支护作业中,焊接作业的下方或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消防器材和专人看管。
3.8.10 支护作业中,喷砼作业时对ⅳ类以下的岩石面必须采用有压风清理,严禁用水清理;对ⅲ类(含ⅲ类)以上岩石面可用水清理岩面;喷砼作业人员必须与喷砼作业面成60度以下的夹角。
3.8.11 支护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不允许将多余的材料堆放在临空面边缘和支护排架上。
3.8.12 支护作业时,不得坐在排架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躺在排架作业面处休息。
3.8.13 进行危险程度达特级的支护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应急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
3.8.14支护用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脚手架作业的相关规定和安全要求,脚手架钢管外径为48mm~51mm,壁厚3.0mm~3.5mm。扣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变形滑丝,钢管无锈蚀脱层、裂纹与严重凹陷。
3.8.15脚手架应基础夯实,立杆下部加设垫板,基脚部位预留0.15~0.2原地基,立杆间距不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
3.8.16走道脚手架应安装牢固,临空面应有防护栏和挡脚板。
3.8.17脚手架拆除时,在拆除物坠落范围外侧应设有安全栏(网),与醒目的安全标志。
3.8.18喷浆作业时搭设的工作平台必须牢固、可靠,并设置栏杆、安全防护网、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装置红灯示警。
3.8.19在高于2m的工作面作业,必须系好安全绳(带),严禁在同一固定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带)和一根安全绳(带)上拴几个人。
3.8.20锚索和锚杆束施工工作平台,各种临时起重设施或机械在实施前须经方案论证及受力计算,安全审核通过后方能施工。
3.8.21喷射机、注浆泵、张拉设备高压油泵等承压设备或容器,使用前须全面检查,满足安全要求后再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和损坏,应及时更换并经常检查易损部位,发现后要及时处理。
3.8.22施工作业时,任何情况下,喷射机喷头,注浆管及锚索张拉时的锚孔前方都严禁站人,张拉设备必须安全牢固,张拉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3.8.23严禁违章操作、野蛮施工,高空作业时搭设的工作平台须牢固可靠,并设置拦杆、挂安全防护网,在醒目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3.8.24严格按照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开挖支护施工程序组织生产,严禁违反施工程序施工,以免造成边坡失稳,崩塌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8.25支护施工的钻孔及喷护应采取降尘措施,尽量减少粉尘对人及环境的伤害及污染。
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列的项目,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规定和相关的各级管理办法。
葛洲坝集团泸定水电站施工项目部
2006年12月25日
第5篇 水电安装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遵义南秀家二期工程3#楼
分部工程
主体水电安装
施工单位
重庆合川教育建筑有限公司
作业班组
水电班
交底内容:
1、上班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等有无松动、断裂或不牢靠。如有问题,必须修复,方可使用。
2)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戴好,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
3)检查作业环境,排除不安全因素。如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栏杆、踢脚板是否符合要求。
2、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当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时,不得登高作业。
2)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脚手架攀登上下。
3)在架子上工作,工具和材料要放置妥当,不准随便乱扔,严格控制脚手架施工荷载。
4)施工中不准随意拆除、斩断脚手架软硬拄结,不准随意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设施,如妨碍施工必须经项目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拆除妨碍部位。
3、作业中注意事项
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危险作业不得单独操作,要二人同时操作,必要时派人监护。
作业场所严禁吸烟,并设有消防器材。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作业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钻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使用手持电钻时,电钻必须有可靠的接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电源线必须通过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靠梯不准碰、压电源电线;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管子预埋位置必须准确,绑扎牢固;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或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木枋上铺设脚手板;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里面部要避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站人或通过;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设备未做有效接地前,不准通电试机。
吊装前要先检查吊点是否焊牢,钢丝绳断丝率是否在控制范围内;
检查好后末试吊,观察钢管悬空时塔吊、钢丝绳晃动情况,吊钩进孔及能否顺利下降;
正式吊装时要多人拿对讲机互相联系,砼塔顶要有2~3人指挥就位,且要挂好安全带;
楼梯内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并设危险警戒区;
吊装时任何人不得进入预留孔内作业,特殊情况下要征得管理人员同意方可进入且须挂好安全带。
4、作业中遇到问题时:
1)作业中如发现工程进度较快,而安全防护设施末及时到位,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汇报,确保作业安全。如采光井、阳台处离墙开档间距过大,不得擅自找块木板随意铺设,应向施工负责人汇报,派专人设置可靠立足点,方可施工。
2)作业过程中如遇到工伤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找人汇报。同时,抢救和帮助伤员脱离险境。
3)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光线不够,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应向施工负责人汇报,找专业电工安装。
交底人
接受交底
交底日期
2014年6月20日
作业人员签名:
第6篇 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安全事故、职业危害、环境污染,针对生活工作环境、施工过程中已知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的方法。
第三条 各单位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人,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管理的责任单位,项目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单位。
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原则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
第五条 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是在危险因素辨识清楚的基础上,运用技术方法对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确定施工方法、程序和资源配置。
第六条 合法合规性原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为前提。
第七条 可行性原则:在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充分结合现有的施工能力、设备、人员素质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 可操作性原则:安全技术措施应做到对象明确、目的清楚、简单明了、易于操作。
第九条 先进性原则: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设备、工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及编制方法
第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介:简要介绍安全技术措施要解决的对象;
(二)编制依据:技术文件、标准、合同;
(三)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方法、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
(四)注意事项: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五)检查标准。
第十一条 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
(一)土石方明挖工程、地下工程、斜井工程、竖井工程;
(二)爆破工程;
(三)大型排架和高栈桥工程;
(四)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五)高处临空、临水施工工程,高边坡施工工程;
(六)两层以上交叉和系统性电气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七)大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工程;
(八)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使用;
(九)预防自然灾害(防泥石流、防台风、防雷击、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十)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项目。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程序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流程(见下图)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流程图
第十三条 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一)收集施工项目所处的施工环境资料、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并开展查勘现场。
(二)收集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同类技术文件。
(三)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确定评价资料。
第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一)根据工程情况、工期要求、现场环境开展平面规划。对具有危险性的临时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布置并明确标识。
(二)现场勘察,确定影响作业安全的环境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三)根据设计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环境、作业流程,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分析工艺流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五)根据施工设备状况和使用条件(使用时间较长、工作环境特殊),制定防止超负荷运行、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措施。
(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特点,规定作业程序,规范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
(七)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验-修订完善的模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执行
第十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报监理批准后执行。
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编制部门进行修订。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应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流程组织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并记录。
第7篇 水电安装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遵义南秀家二期工程3#楼
分部工程
主体水电安装
施工单位
重庆合川教育建筑有限公司
作业班组
水电班
交底内容:
1、上班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等有无松动、断裂或不牢靠。如有问题,必须修复,方可使用。
2)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戴好,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
3)检查作业环境,排除不安全因素。如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栏杆、踢脚板是否符合要求。
2、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当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时,不得登高作业。
2)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脚手架攀登上下。
3)在架子上工作,工具和材料要放置妥当,不准随便乱扔,严格控制脚手架施工荷载。
4)施工中不准随意拆除、斩断脚手架软硬拄结,不准随意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设施,如妨碍施工必须经项目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拆除妨碍部位。
3、作业中注意事项
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危险作业不得单独操作,要二人同时操作,必要时派人监护。
作业场所严禁吸烟,并设有消防器材。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作业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钻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使用手持电钻时,电钻必须有可靠的接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电源线必须通过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靠梯不准碰、压电源电线;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管子预埋位置必须准确,绑扎牢固;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或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木枋上铺设脚手板;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里面部要避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站人或通过;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设备未做有效接地前,不准通电试机。
吊装前要先检查吊点是否焊牢,钢丝绳断丝率是否在控制范围内;
检查好后末试吊,观察钢管悬空时塔吊、钢丝绳晃动情况,吊钩进孔及能否顺利下降;
正式吊装时要多人拿对讲机互相联系,砼塔顶要有2~3人指挥就位,且要挂好安全带;
楼梯内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并设危险警戒区;
吊装时任何人不得进入预留孔内作业,特殊情况下要征得管理人员同意方可进入且须挂好安全带。
4、作业中遇到问题时:
1)作业中如发现工程进度较快,而安全防护设施末及时到位,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汇报,确保作业安全。如采光井、阳台处离墙开档间距过大,不得擅自找块木板随意铺设,应向施工负责人汇报,派专人设置可靠立足点,方可施工。
2)作业过程中如遇到工伤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找人汇报。同时,抢救和帮助伤员脱离险境。
3)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光线不够,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应向施工负责人汇报,找专业电工安装。
交底人
接受交底
交底日期
2022年6月20日
作业人员签名:
第8篇 水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 应认真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规程,要求及现场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2.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最小于得小于18周岁,最大不得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并持有效身份证。
3. 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专业证件。
4. 进入现场前,必须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带、绝缘手套等)发放工作,度做好详细现象,一旦发现后果自负。
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工作牌,穿好工作服和防滑鞋。
6. 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并进行作业。
7. 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动用场内(包括生活区域内)各类机械设施设备,及私拉乱接电线。
8. 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内不得有滋事生非、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9. 在高空、临口、沿边作业时,必须事先正确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搭高稳妥安全的操作平台,其下方设有较牢固的安全防护兜网等设施,其要在符合高空作业规程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0. 严禁同时在同一垂直面上施工作业。
11. 在使用本工程的各类电动具时,必须事先对该机具进行详细检查(包括电源线、机械的动转、安全防护措施等)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启动使用,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认真安全照该机具的操作规程、方法,进行正确操作。
12. 本工种的各类电动机具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常自检和保养,并做好详细地记录(存档、备查),机具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专业建渣)。
13. 严禁自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标示牌。
14. 严禁高空(井道口)抛甩材料、工具(包括建渣)等。
15. 严禁在高空作业开玩笑。
16. 严禁起重、吊装机械载人。
17. 严禁在起重、吊装机下穿行。
18. 严禁在高空、临口、沿边途方便,过“独木桥”,踩“单杠”等现象。
19. 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卸料平台、操作平台等。
20. 进入现场内的材料应堆齐有序,做到施工现场工完场清,零星材料应及时彻底清收入库,或堆放到指定的地点。
21. 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必须实行专人管理和使用,设专用库房进行堆放,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悬挂警示牌。
22. 不明虚实的板块材料,严禁踩踏、通行,严禁去光线暗的房间、洞口,乱走。
23. 在高作业时,事先必须正确系好字全带,搭设安全稳妥、足够使用面积的操作平台。其应采用≥5cm厚,≥25cm宽的木板。基严禁用易脆,已腐朽、破烂、油木节头密集、较大的木板。跨度应控制在≤1.5m内。且支点必须要稳固、牢固。本板两端应伸出支点≥20cm,严禁有探头板出现,不准同时站有2人或2人以上的人员在同一条木板上作业、往来。
24. 上班作业人员必须力充沛、不得带病劳作业。
25. 严禁在操作平台上、脚手架上、高空、沿边、临口、机械电气设备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堆放点等。有危险性地方开玩笑、休息,甚至打瞌睡。
26. 采用起重机械、材料、构件、吊装时,必须严格按限载量进行、对材料进行估算,被吊物捆绑牢固、或堆放于吊篮内要安全稳妥,不得超高、超重确定安全后,方准起重、吊运。
27. 要认真严格对本工程的各类机械按有关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1) 切割机,在使用前事先对电源线、刀片、机械的运转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定正常、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使用中不准割比刀片强度过大的硬硬性物,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与片刀的同一个面上,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角度。
(2) 钻孔机,在使用前事先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作业;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戴上手套进行操作。
(3) 电焊机,在作业前,对该部位的易燃易爆物品底清理干净,远离作业区,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冒雨作业。
28.常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认真做好教育内容记录,同时,再由各工人亲笔签字,送项目部存档备案。
交 底 人:
接受交底人:
项目部:
交底时间:
第9篇 水电工:安全技术交底表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穿软底防滑鞋,严禁酒后作业。
2、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作业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用品。楼板砖墙打钻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3、使用手持电钻时,电钻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电源线必须通过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靠梯不准碰、压电源电线。
4、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传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5、管子预埋位置必须准确,绑扎牢固。
6、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或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木枋上铺设脚手板。
7、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面部要避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站人或通行。
8、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9、设备未做有效接地前,不准通电试机。
不得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10篇 水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 应认真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规程,要求及现场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2.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最小于得小于18周岁,最大不得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并持有效身份证。
3. 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专业证件。
4. 进入现场前,必须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带、绝缘手套等)发放工作,度做好详细现象,一旦发现后果自负。
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工作牌,穿好工作服和防滑鞋。
6. 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并进行作业。
7. 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动用场内(包括生活区域内)各类机械设施设备,及私拉乱接电线。
8. 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内不得有滋事生非、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9. 在高空、临口、沿边作业时,必须事先正确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搭高稳妥安全的操作平台,其下方设有较牢固的安全防护兜网等设施,其要在符合高空作业规程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0. 严禁同时在同一垂直面上施工作业。
11. 在使用本工程的各类电动具时,必须事先对该机具进行详细检查(包括电源线、机械的动转、安全防护措施等)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启动使用,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认真安全照该机具的操作规程、方法,进行正确操作。
12. 本工种的各类电动机具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常自检和保养,并做好详细地记录(存档、备查),机具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专业建渣)。
13. 严禁自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标示牌。
14. 严禁高空(井道口)抛甩材料、工具(包括建渣)等。
15. 严禁在高空作业开玩笑。
16. 严禁起重、吊装机械载人。
17. 严禁在起重、吊装机下穿行。
18. 严禁在高空、临口、沿边途方便,过“独木桥”,踩“单杠”等现象。
19. 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卸料平台、操作平台等。
20. 进入现场内的材料应堆齐有序,做到施工现场工完场清,零星材料应及时彻底清收入库,或堆放到指定的地点。
21. 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必须实行专人管理和使用,设专用库房进行堆放,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悬挂警示牌。
22. 不明虚实的板块材料,严禁踩踏、通行,严禁去光线暗的房间、洞口,乱走。
23. 在高作业时,事先必须正确系好字全带,搭设安全稳妥、足够使用面积的操作平台。其应采用≥5cm厚,≥25cm宽的木板。基严禁用易脆,已腐朽、破烂、油木节头密集、较大的木板。跨度应控制在≤1.5m内。且支点必须要稳固、牢固。本板两端应伸出支点≥20cm,严禁有探头板出现,不准同时站有2人或2人以上的人员在同一条木板上作业、往来。
24. 上班作业人员必须力充沛、不得带病劳作业。
25. 严禁在操作平台上、脚手架上、高空、沿边、临口、机械电气设备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堆放点等。有危险性地方开玩笑、休息,甚至打瞌睡。
26. 采用起重机械、材料、构件、吊装时,必须严格按限载量进行、对材料进行估算,被吊物捆绑牢固、或堆放于吊篮内要安全稳妥,不得超高、超重确定安全后,方准起重、吊运。
27. 要认真严格对本工程的各类机械按有关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1) 切割机,在使用前事先对电源线、刀片、机械的运转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定正常、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使用中不准割比刀片强度过大的硬硬性物,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与片刀的同一个面上,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角度。
(2) 钻孔机,在使用前事先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作业;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戴上手套进行操作。
(3) 电焊机,在作业前,对该部位的易燃易爆物品底清理干净,远离作业区,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冒雨作业。
28.常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认真做好教育内容记录,同时,再由各工人亲笔签字,送项目部存档备案。
交 底 人:
接受交底人:
项目部:
交底时间:
第11篇 水电:安全技术交底
(津建安表22)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
电气操作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工种
电工
施工部位
主体施工
交底时间
2022年4月28日
交底内容:
1.一般规定
(1).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2).当线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3).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80mm。
(4).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5).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6).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2).当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没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7).当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接线盒或拉线盒的位应便于穿线:
1).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2).管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3).管长度每超过15m,有两个弯曲;
4).管长度每超过8m,有三个弯曲。
(8).垂直敷设的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接线盒:
1).管内导线截面为50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30m;
被交底人:
李凤斌
交底人:
李春雷
安全员:
杜明慧
年月 日
年月 日
年月 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监制
(津建安表22)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
电气操作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工种
电工
施工部位
主体施工
交底时间
2022年4月28日
交底内容:
2).管内导线截面为70~95mm2,长度每超过20m;
3).管内导线截面为120~240mm2,长度每超过18m。
(9).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0.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10).当金属管.盒与塑料管.盒混合使用时,金属管.盒必须与保护地线有可靠的连接。
2.钢管敷设
(1).潮湿场所和直埋于地下的电线保护管,应采用厚壁钢管或防液型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干燥场所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薄壁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
(2).钢管的内壁.外壁应作防腐处理,当埋设于混凝土内时,钢管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直埋于土层内的钢管外壁应涂两道沥青;采用镀锌钢管时,锌层剥落处应涂防腐漆,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防处理。
(3).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
(4).钢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2).采用套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套管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应牢固严密;采用紧固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固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3).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固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4).钢管连接处的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5).钢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被交底人:
李凤斌
交底人:
李春雷
安全员:
杜明慧
年月 日
年月 日
年月 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监制
(津建安表22)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
电气操作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工种
电工
施工部位
主体施工
交底时间
2022年4月28日
交底内容:
1).暗配的黑色钢管与盒(箱)连接可采用焊接连接,管口宜高出盒(箱)内壁3~5mm,且焊后应补涂防腐漆;明配钢管或暗配的镀锌钢管与盒(箱)连接应采用锁紧螺母或护圈帽固定,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2~3扣;
2).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
3).当钢管与设备间接连接时,对室内干燥场所,钢管端部宜增设电线保护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后引入设备的接线盒内,且钢管管口应包扎紧密;对室外或室内潮湿场所,钢管端部应增设防水弯头,导线应加套保护软管,经弯成滴水弧状后再引入设备的接线盒;
4).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mm。
(6).钢管的接地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或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
2).镀锌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的跨接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7).安装电器的部位应设置接线盒。
(8).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500mm。
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
敷设方式
钢管种类
钢管直径(mm)
15~20
25~32
40~50
65以上
管卡间最大距离(m)
吊架.支架或
沿墙敷设
厚壁钢管
1.5
2.0
2.5
3.5
薄壁钢管
1.0
1.5
2.0
被交底人:
李凤斌
交底人:
李春雷
安全员:
杜明慧
年月 日
年月 日
年月 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监制
(津建安表22)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
电气操作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工种
电工
施工部位
主体施工
交底时间
2022年4月28日
交底内容:
3.金属软管敷设
(1).钢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宜大于2m;
(2).金属软管应敷设在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干燥场所,且不应直埋于地下或混凝土中。当在潮湿等特殊场所使用金属软管时,应采用带有非金属护套且附配套连接器件的防液型金属软管,其护套应经过阻燃处理;
(3).金属软管不应退绞.松散;中间不应有接头;与设备.器具连接时,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处应密封可靠;防液型金属软管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4).金属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软管外径的6倍;
2).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m,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的距离宜为300mm;
3).嵌入式灯具或类似口器具连接的金属软管,其末端的固定管卡,宜安装在灯具.器具边缘起沿软管长度的1m处。
(5).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被交底人:
李凤斌
交底人:
李春雷
安全员:
杜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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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监制
(津建安表22)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
电气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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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桥架布线
1.在室内采用电缆桥架布线时,其电缆不应有黄麻或其他易延燃材料外护层;
2.在有腐蚀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采用电缆桥架布线时,应根据腐蚀介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宜选用塑料护套电缆;
3.电缆桥架(托盘)水平安装时的距地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5m,垂直安装时距地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但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如配电室.电气竖井.技术层等)内时除外;
4.电缆桥架水平安装时,宜按荷载曲线选取最佳跨距进行支撑,跨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2m;
5.几组电缆桥架在同一高度平行安装时,各相邻电缆桥架间应考虑维护.检修距离;
6.在电缆桥架上可以无间距敷设电缆,电缆在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7.下列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
(1).1kv以上和1kv以下的电缆;
(2).同一路径向一级负荷供电的双路电源电缆;
(3).应急照明和其他照明的电缆;
(4).强电和弱电电缆;
8.电缆桥架与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9.电缆桥架不宜安装在腐蚀性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上方及腐蚀性液体管道的下方,否则应采取防腐.隔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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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电缆桥架内的电缆应在下列部位进行固定:
(1).垂直敷设时,电缆的上端及每隔1.5~2m处;
(2).水平敷设时,电缆的首.尾两端.转弯及每隔5~10m处;
11.电缆桥架内的电缆应在首端.尾端.转弯及每隔50m处,设有编号.型号胶及起.止点等标记;
12.电缆桥架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接地极安装工程
1.接地极.接地线应采用镀锌钢材及铜材,要求有材质合格证;
2.接地体埋地深度要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其顶部距地面不小于0.6m;
3.接地极一般长度为2.5m,其间距不小于接地极全长的两倍即5m;
4.接地极及接地线安装敷设完工后沟内不准回填有杂物及建筑垃圾;
5.接地焊接应采用搭接,其焊接长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扁钢应为其宽度的两倍(至少三个边焊接);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保证两面焊接);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焊接长度应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
(4).扁钢与角钢焊接时,除应在其接触面部位两侧焊接外,应焊由扁钢围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直接由扁钢本身弯成的弧形与钢管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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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工程施工前,应对图纸.现场情况.材料设备的到货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设备安装说明书的安装方法进行了解,待条件具备时方可施工。在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时应配合相关专业,如电梯厢内安装摄像机时,随行电缆摄像机用线缆的确认;电梯厢内.墙体上.吊顶上摄像机的安装及预留检修口等工作;
2.2.摄像机安装:
(1).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安装的高度,室内宜距地面2.5~5m或吊顶下0.2m处,室外应距地面3.5~10m,并不得低于3.5m;
(2).摄像机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将摄像机逐个通电进行检测和粗调,在摄像机处于正常工状态后,方可安装;检云台的不平.垂直转动角度,并根据设计要求定准云台转动起点方向;检查摄像机防护罩的雨刷动作;检查摄像机在防护罩内紧固情况;检查摄像机座与支架或云台的安装尺寸;
(3).在搬动.架设摄像机过程中,不得打开镜头盖;
(4).从摄像机引出的电缆宜留1m的余量,不得影响摄像机的转动,摄像机的电缆和电源线均应固定,并不得用插头承受电缆的自重;
(5).先对摄像机进行初步安装,经通电试看.细调,检查各项功能,观察监视区域的覆盖范围和图像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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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解码箱通常安装在现场摄像机附近,可安装在吊顶内,但要预留检修口,室外安装时要具有良好的密闭防水性能。
3.控制室设备安装:
(1).机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机架的底座应与地面固定;机架安装应坚直平稳,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1%;几个机架并排在一起,面板应在同一平面上并与基准线平行,前后偏差不得大于3mm;两个机架中间缝隙不得大于3mm。对于相互有一定间隔而排成一列的设备,其面板前后偏差不得大于5mm;机架内的设备.部件的安装,应在机架定位完毕并加固后进行,安装在机架内的设备应牢固.端正;机架上的固定螺丝.垫片和弹簧垫圈均应按要求紧固不得遗漏;
(2).控制台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控制台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台应安放竖直,台面水平;附件完整,无损伤,螺丝紧固,台面整洁无划痕;台内接插件和设备接触应可靠,安装应牢固;内部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扭曲脱落现象;
(3).监控室内,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采用地槽或墙槽时,电缆应从机架.控制台底部引入,线路应理直,按次序放入槽内;拐弯处应符合电缆曲率半径要求,线离开机架和控制台时,应在距起弯点10mm处成捆绑,根据线路的数量应每隔100~200mm捆绑一次,当为活动地板时,线路在地板下可灵活布放,并应理直,线路两端应留适度余量,并标示明显的永久性标记;
(4).监视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监视器可装设在固定的机架或台上,监视器的安装位置应使屏幕不受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加遮光罩遮挡;监视器的外部可调节部分,应暴露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并可加保护盖;
4.线路敷设: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5 倍;电源线宜与信号线.控制线分开敷设;根据设计图上各段线路的长度来选配电缆,避免电缆接续,当必须中途接续时应采用专用接插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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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电与接地
(1). 系统的供电电源应采用220v.50hz的单相交流电源,并应配置专门的配电回路,当电压波动超出+5%~ -10%范围时,应设稳压电源装置,稳压装置的标称功率不得小于系统使用功率的1.5倍;
(2).摄像机宜由监控室集中统一供电;远端摄像机也可就近供电,但必须设置专用电源开关.熔断器和稳压等保护装置;
(3).系统的接地,宜采用一点接地方式,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线不得与强电的零线相接;
(4).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采用综合接地网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管.布线应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
2.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得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
(6).探测器的主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
(7).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8).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程序工作,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并填写调试报告;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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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埋管.盒:
a.电线管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a.管路的弯曲处不许有折皱.凹穴和裂缝等现象,弯角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
10%,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埋设地下时应不小于10倍;
c.钢管接头两端应焊跨接线,小于dn25采用φ6钢筋,大于dn25采用φ8钢筋;
d.塑料管的连接采用插入法或套接法连接,连接处应用胶合剂粘接,接口处必须牢固.密封;
e.线管与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均宜使用与之配套制品;
f.预埋地下的钢管应进行防腐处理。
2.配电箱:
a.配电箱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内部元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且须有合格证;
b.配电箱安装位置正确,且随墙体一起砌筑就位,与墙体接触部分应进行防腐处理,宽度大于30cm的洞口应设过梁;
c.箱体的垂直度,箱体高在50cm以下允许偏差为1.5mm,箱体高度在50cm以上允许偏差3mm。
3.配线:
a.工程所用导线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导线的绝缘强度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b.管内所穿导线的总面积(包括导线外皮)不应超过管截面积的40%,导线不准在管内接头,不能有扭结;
c.导线在盒.箱内应有一定预留长度,其长度应为盒.箱周长的1/2;
4.电气安装:
a.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灯罩破裂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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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灯头线与灯具接线端子连接时,应挂锡;
c.日光灯应有电器容器,两条吊链应平行,电源线与吊链应编在一起,不缺少螺丝;
d.开关断火线,一般向上为开.向下为关;
e.开关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mm,平行度不大于2mm;
f.插座接线牢固,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a.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左边接零线,右边接相线;
b.单相三孔和三相四孔的接地接零应在上方。
(5).进户线:
进户线的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金属架时,应做防腐处理,且必须设计
防水弯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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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开封豫龙浅论水利水电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针对每项工程特点而制定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环境、条件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写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大型工程,除必须在施工项目管理规划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定出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和措施,所以,为确保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可分为以下四方面的内容措施:
一、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明确安全责任。针对各工种的特点和施工条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各级安全员忠于职守,本着对工程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对一切违反规定的劳动和违章行为,要坚持原则,及时纠正。
(2)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项施工方案、施工工序在付诸实施前,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事先做好技术交底,强化职工安全保护意识,杜绝违章。特别对于易燃易爆材料,在施工前制定详尽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建立安全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和劳保用具发放制度,确保工程设施、设备、人员的安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备劳保用具和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
(4)密切与业主、当地政府之间的协调联系,及时贯彻执行下达的文件、批示。
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触电、防雷击等安全规定的要求,现场的生产
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修配间、停车场等临时设施,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部署。
(2)施工场区内的地坪、道路、仓库、加工场、水泥堆放场四周采用砂或碎石进行场地硬化,危险地点悬挂警示灯或警告牌,工作坑设防护围栏和明显的红灯警示,并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大幅安全标语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牌。
(3)现场实行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具体制定各项安全施工规则,检查施工执行情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防护知识,并进行安全作业考试,考试合格的职工才具备进入施工作业面作业的资格。
(4)重视业主和设计提供的气象资料和水文资料,做好抗灾和防洪工作。按照业主和监理要求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工作,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要求做好汛情预报和安全度汛工作。若发现有可能危及人身、工程、财产安全的灾害预兆时,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害措施,确保人身、工程、财产的安全。
(5)定期举行安全会议,适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由项目经理部成员,工区责任人和安全员参加,并做好记录。各作业班组在班前班后对该班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保留有关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档案。
(6)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安全监督岗,实行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制。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应实现的安全生产负全责。遇有特别紧急的事故征兆时,停止施工,采取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工程结构安全。
(7)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常规的消防器材,明确消防责任人,并定期按要求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住房、库棚、修理间等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9)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瓶应安装防回火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隔离存放,隔离存放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
(10)现场工作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关的规定办理。
(1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设置足够的照明,其照明度应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夜间施工或特殊场所照明应充足、均匀,在潮湿和易触、带电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36v。
三、预防事故的措施
(1)改进生产工艺,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施工。
(2)设置安全装置,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危险警示。
(3)预防性的机械强度实验和电气绝缘检验。
(4)机械设备的保养和有计划的检修。
(5)文明施工。
(6)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强化民主管理,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普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安全技术人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现场情况立即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并及时填写伤亡事故表上报企业,企业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用最快的办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检查员及工会。发生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告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其处理程序如下:
(1)迅速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
(2)组织调查组。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调查组应邀请人民检察院参加,还可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与发生事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组。
(3)现场勘察。主要内容有:
1)作出笔录。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现场勘察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及事故发生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具体位置和行动;重要物证的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
2)实物拍照。包括方位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全面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各部位之间的联系;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细目拍照,提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人体拍照,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伤害的部位。
3)现场绘图。根据事故的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应绘制:建筑物平面图、抛面图;事故发生进人员位置及疏散图;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涉及范围;设备或工、器具构造图等。
(4)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析的步骤和要求是:
1)通过详细的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
2)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资料,对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法、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
3)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人手,逐渐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对原因的分析、确定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找出主要的责任者。
4)确定事故的性质。如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性事故。
5)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具体措施,并应定人、定时间、定标准,完成措施的全部内容。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的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报告,以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如内部意见不统一,应进一步弄清事实,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个别同志仍持有不同意见的,可在签字时写明自己的意见。
(6)事故的审理和结案。建设部对事故的审批和结案有以下几点要求:
1)事故调查处理结论,应经有关机关审批后,方可结案。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
2)事故案件的审批权限,同企业的隶属关系及人事管理权限一致。
3)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应根据其情节轻重的损失大小,谁有责任,主要责任,其次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还是领导责任等,按规定给予处分。
4)要把事故调查处理的文件、图纸、照片、资料等记录长期完整地保存起来。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措措施
1)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2)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3)安全意识教育。激励操作者自觉实行安全技能。4)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5)结合施工项目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6)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7)随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8)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教育。9)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
第13篇 泸定水电站排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章 总则
1.0.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适应泸定水电站2#、3#泄洪洞工程建设需要,保护本项目广大职工、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措施。
1.0.2 本措施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5162-2002)中有关章节,结合边坡施工现场中各工序的实际情况编制。
1.0.3排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
1.0.4 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足够的安全监察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络。
1.0.5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切实保护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做到“五无”(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机电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1.0.6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从事本专业工作。
1.0.7各工序每班作业前必须开展班前3~5分钟安全讲话和危险预知活动。
1.0.8本措施适用于2#、3#泄洪洞排架施工的所有施工队伍和人员。
第二章 一般规定
2.0.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及其它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佩带上岗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无上岗证不允许工作。
2.0.2 必须坚持安全“五不施工”的原则,即:无施工图纸和作业指导书不施工;图纸和安全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施工现场无照明不施工;无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施工。
2.0.3 现场安全员每日进行安全巡检,施工作业队及班组必须每月进行安全考核,奖惩月月兑现。对不服从安全人员检查,拒不执行安全措施的施工人员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部位、施工工序等应责令整改后方可施工。
2.0.4 施工区域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划和实际需要采用封闭措施,对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实行封闭。
2.0.5 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管道线路等,必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
2.0.6 施工现场存放设备、材料的场地应平整牢固,设备材料存放整齐稳固,周围通道畅通,且宽度宜不小于1m;严禁在边坡临空面侧存放设备、材料;施工马道或平台上存放的临时设备、材料,严禁占压主通道。
2.0.7施工现场的供排水系统,布置要合理,供水管不得漏水,排水沟、网等必须保持畅通。
2.0.8施工现场的排架临空面侧、升降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2.0.9排架在遇g318道路、交通频繁的岔道口,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 “禁止通行”和交通管制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2.0.10 严禁在公路、边坡临空面侧、施工便道、排架上或山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2.0.11 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带病、疲劳、酒后工作。
2.0.12 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3.2.13所有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机房、仓库等应配置消防灭火器。
2.0.14 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2.0.15 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或交通通道行走,服从安全人员指挥。接送上下班人员宜选用客车;乘坐汽车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坐。
2.0.16 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2.0.17施工各种库房、加工车间、临时宿舍及办公用房等临建设施,应布置在不受山洪、江洪、滑坡、塌方及危石等威胁的区域,基础牢固,稳定性好,周围排水畅通,建筑物应符合国家规定。临建设施施工前应邀请有关部门的人员共同到现场审核。
2.0.18生活用水必须使用经过卫生部门或自来水公司检验合格的水源,作为生活饮用水。
2.0.19给员工食用的各种饮食必须是卫生的,员工食堂必须有卫生管理制度,员工食堂必须清洁、卫生,有专门的人员管理食堂卫生。
第三章 施工中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安全活动部分
3.1.1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每月必须定期召开一次全员参加的月安全大会,会上传达上级新的安全文件精神,总结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个月的安全工作要求。月安全会必须用专本做好记录,且每个与会人员都要签到。每周必须安排所属的作业班组召开安全日会,安全日会上对每个员工一周的安全行为进行讲评,表扬安全行为做得好员工,纠正有安全违章行为的员工,寻找本班组一周安全工作的不足,促进本班组的安全工作上台阶。安全日会班组长必须用专本做好记录,且每个与会人员都要签到。
3.1.2开展班组“三工”活动和“预知危险活动”。具体的做法是:上班前,班长召集本班当班的员工在一起,由班长进行三~五分钟的安全知识讲话,班长和当班的员工一起对本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上班中,由班长对本班员工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不安全行为;下班时,由班长对当班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同时班长作好当班的“三工”活动和“预知危险活动”记录,并要求当班员工签字。
3.1.3项目部每月一次、各施工单位每月两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内容:检查施工区的生产安全情况,有无安全隐患;检查施工区的爆破安全作业;检查施工现场人员有无违章行为;检查施工区、生活区的安全用电情况;检查设备使用性能是否满足安全标准;检查设备、生活区和施工区的消防安全等,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
3.1.4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参与项目部根据上级机关所安排的各种安全活动。
第二节 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3.2.1施工动力电源线路必须架空敷设,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架 空线路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3.2.2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架空线路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3.2.3电杆的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1.6m,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在松软土质处宜加大埋入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3.2.4施工动力电源线路的架设应在开挖爆破最小安全半径以外,如果线路架设在爆破区域或安全半径以内,开挖、爆破前必须作改线或断电处理。
3.2.5前期施工采用发电机用电,待外电源接入后,发电机电源必须与外电线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的可见分断点。
3.2.6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必须配置漏电保护器,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配电箱及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箱体表面做防腐处理(涂刷防腐漆等措施)。
3.2.7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线路。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线路采用断路器控制。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电箱总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大于30ma,额定漏电时间要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得大于30ma·s。
3.2.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施工区域的用电设备外壳应涂有明显的色标,在安装使用中,外壳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3.2.9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和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2.10电气装置遇到跳闸时,严禁强行和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由专业电工进行和闸。
3.2.11照明灯具与导线的绝缘应符合有关规定;在易燃易爆的场所,电气设备与线路均应满足防爆要求;在潮湿、粉尘的场所,应满足密封、防尘要求。
3.2.12电源线不得破损、裸露线芯、接触潮湿地面,以及接近热源和直接绑在金属构件上。严禁私拉乱接电源,非专业电工不得从事电气操作。所有电气设备的作业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3.2.13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参加工作。对外单位派来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操作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进行制止。电气工作人员作业时必须备齐专用防护用具,劳保着装,穿绝缘鞋。
第三节 排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3.3.1排架搭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审批的图纸施工,未经审批的图纸,不得进行施工。
3.3.2排架2m以上的必须按照排架设计要求搭设,搭好后必须经过联合验收,合格后还必须挂上标志牌,牌上注明验收时间、使用期限、最大载荷、上架人数、责任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内容。
3.3.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用满足设计要求的材料,材料应有出厂证明和检验证书。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被使用而影响其安全。
3.3.4 设计人员必须在现场对实施搭设的施管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3.3.5搭设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部门作业指导书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3.3.6 施工中应将技术图纸、作业指导书张贴在作业面。并认真做好班前5分钟讲话和危险预知及其“三工”活动。
3.3.7 作业时根据其周围上下的环境决定加设安全哨,但必须有安全员跟班作业、监督,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和自身保护工作。
3.3.8 必须保证材料自下而上的传递安全。
3.3.9 严格工艺作风,施工工艺必须满足排架搭设的要求,尤其是定位锥安装必须到位,立杆保持在垂直线上,不得歪斜,其立杆材料应是没有受到任何损伤、扭曲、折弯或校正过的。拉条不允许折弯,保证其连接在一条水平线上,拉条与钢筋焊接长度不少于10公分,并尽可能保证双面焊接,卡扣件的螺丝螺帽必须按要求上紧。
3.3.10高排架所有的立杆和横杆不允许直接和拉条焊接,应将拉条头环向钢管后焊接拉条,焊接长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第四节 排架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3.4.1 使用单位应根据排架设计,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按照标明的承重量、上架人数等实施作业。
3.4.2使用中必须有安全员跟班作业监督,控制上架人数。超过上架人数,任何人不允许上架。
3.4.3施工中,必须保证排架验收时的结构不得改变(包括定位锥、立杆、横杆、斜撑、拉条、卡扣、牵引锥等),必须改变时,应向技术部门报告,并征得设计部门同意,在采取了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改变。
3.4.4其他施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拆除排架的某根横杆、斜撑或拉条时,必须按照前款要求实施,并做到及时恢复其原状。
3.4.5施工中,若发现排架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项目部安质环部。安全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同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对排架进行检查、鉴定,确认排架安全稳定性和相应整改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要求及时实施整改。
第五节 排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3.5.1 排架的拆除,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报技术部门审批,并报安质环部备检。
3.5.2拆除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按规定做好班前5分钟和危险预知活动。
3.5.3 排架的拆除应严格自上而下,有步骤地逐层拆除。禁止同时拆除两层以上的作业 (含两层),拆除作业人员必须在做好安全防护和自身安全保护的前提下作业。
3.5.4拆除的所有材料必须用绳子或其他吊篮缓慢放下,严禁抛投。
3.5.5拆除时,必须有安全员跟班监督、检查,必须设置安全哨。
3.5.6拆除过程中,如发现有影响排架整体或局部稳定,存在安全隐患时,应暂停作业。针对其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再进行拆除。
3.5.7排架拆除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所有材料堆放整齐、安全稳定。
葛洲坝集团泸定水电站施工项目部
2007年5月7日
第14篇 水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工程名称:填写:年月日
分部分项名称:水电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2、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作业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钻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3、使用手持电钻时,电钻必须有可靠的接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电源线必须通过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靠梯不准碰、压电源电线。
4、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5、管子预埋位置必须准确,绑扎牢固。
6、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或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木枋上铺设脚手板。
7、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里面部要避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站人或通过。
8、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9、设备未做有效接地前,不准通电试机。
交底人签字:
作业人员签名:
交底时间:年月日
接受任务负责人签字:
注:本卡一式两份,本公司和承包商各执一份。
第15篇 隧道通风防尘风水电供应: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渝黔铁路土建3标
接受交底人
各工区
交底项目
隧道通风防尘、风水电
交底日期
通风与防尘
1、 通风与防尘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供风量不足,通风不畅;
2)隧道内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超标;
3)粉尘超标;
4)通风系统破坏。
2、隧道施工独头掘进长度超过150m时,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3、隧道施工通风应纳入工序管理,成立专门的通风班组,由专人负责管理。通风方案应经过专项审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4、隧道施工应保证对每一作业人员供应新鲜空气不小于3m³/min,采用内燃机械作业时,供风量不应小于3m³/(min.kw)。
5、隧道施工通风的风速,全断面开挖时不应小于0.15m/s,在分部开挖的坑道中不应小于0.25m/s。
6、 隧道施工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满足下列卫生及安全标准的要求:
1)空气中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低于20%。
2)粉尘容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不得大于2mg。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矿物性粉尘不得大于4mg。
3)常见有害气体容许浓度:
(1)一氧化碳容许浓度不得大于30mg/m3。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开挖工作面时,浓度可为100mg/m3,但工作时间不得大于30min;
(2)二氧化碳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
(3)氮氧化物(换算成no2)浓度应在5mg/m3以下。
4)隧道内气温不得高于28℃。
5)隧道内噪声不得大于90db。
7、长及特长隧道施工应有备用通风机和备用电源,保证应急通风的需要。
8、 通风机、通风管安装与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风机控制系统应装有保险装置,当发生故障时应自动停机。
2)通风管沿线应每隔50~100m设立警示标志或色灯;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3)通风管安装作业台架应稳定牢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配备专用检测设备及仪器,按规定时间测定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
10、隧道施工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耳塞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洞内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保障健康。
2供 风
1、 供风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空压机附件失效;
2)供风管管材不合格,供风管使用中有破损、漏风。
2、空压机站应有防水、降温和保温设施,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距离居民区较近时应有防噪声、防振动的措施。
3、 空压机的使用、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气罐、安全阀、压力表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2)使用前应检查空压机的安全状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转;
3)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交接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
5)运转过程中不得随意松动、拆卸任何管路附件和接头,防止设备内部带压的气液混合体溢出伤人;
6)检修或维护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并排尽压缩空气,同时将配电箱锁闭并悬挂“严禁合闸”警示牌,防止意外启动导致人员及设备的损伤。
4供风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风管的材质及耐风压等级应满足相应要求,不得采用伪劣或不合格管材;
2)供风管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当有裂纹、创伤、凹陷等现象时不得使用,管内不得留有残余物和其它脏物;
3)洞内供风管应敷设在电缆、电线路的相对一侧,不得妨碍运输和影响侧沟施工。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控制闸阀,以利于控制和检修;
4)供风管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不漏风。软管与钢风管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风管拆卸必须在空压机停机或关闭闸阀后进行。
5、供风系统使用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检查和维护,对漏风管路及闸阀等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3供 水
1、 供水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水质不符合标准;
2)蓄水池不牢固,无防护棚和防护栏或损坏;
3)抽水机电机绝缘失效,电缆线漏电;
4)供水管道有裂纹或闸阀失效。
2、隧道工程用水使用前应经过水质鉴定,并符合施工用水水质要求。
3、蓄水池不得设于隧道正上方,水池基础应置于坚实地基上;蓄水池顶部必须设防护棚,四周应设防护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人员坠入。
4、机械抽水应有专人负责,当抽水机房设在河边时,应有防洪措施。水池与机房之间应保持通信联系。
5、抽水机电机的绝缘阻值应符合要求,机体应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
6、供水管道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有裂纹、创伤等现象时不得使用,管内不得留有残余物。
7、 供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水管路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不漏水;
2)洞内管道应铺设在电缆、电线路的相对一侧,不得妨碍运输和通行;
3)寒冷地区冬期施工时,应采取防冻措施,防止供水管道冻裂。
8、供水系统应设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对漏水管路及闸阀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对水源含泥沙较多的高压水池应定期清洗。
4 供 电
1、 供电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作业地段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隧道施工照明不足;
2)高压输电线路距人行道安全距离不够;
3)电缆线破损或线头裸露;
4)电工作业人员防护不当。
2、 隧道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线路应采用380v/220v三相五线系统;
2)照明电压:作业地段不得大于36v,成洞地段可采用220v;
3)低压线路末端的电压降不得大于10%。
3、 隧道内供电线路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应用绝缘良好的塑料绝缘导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并应挂设在临时支架上。竖井、斜井应使用铠装电缆;
2)照明和动力电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电线悬挂高度应为:电压380v时不小于2.5m,10kv时不小于3.5m;
3)涌水隧道的电动排水设备,以及斜井、竖井内的电气装置应采用双回路输电,并有可靠的切换装置;
4)36v低压变压器应设在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输电线路长度不得大于100m;
5)动力干线上的每一分支线,必须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严禁在动力线路上加挂照明设施。
4、 在隧道内设置10kv变电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变电站应设置在干燥的避车洞或不使用的横通道内,变压器与周围及上下洞壁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00mm;
2)变电站周围必须装设防护遮栏和警示灯,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或“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牌;
3)变电站应采用井下高压配电装置或相同电压等级的油开关柜,不应使用跌落式熔断器。低压应采用成套组合电器或带有空气断路器的低压配电盘。
5、 规定:
1隧道内照明的光照度应充足、均匀,不得有闪烁;
2采用普通光源照明时,其光照度应满足表11.4.5的要求;不安全因素较大的地段应加大光照度;
表11.4.5隧道施工照明要求
施工作业地段
最小光照度(l_)
开挖工作面
50
其他作业地段
30
运输通道
15
成洞地段
10
洞内主要交通道路、抽水机站等重要场所,应有安全照明;
4隧道施工照明应采用防水、防尘灯具。
11.4.6隧道施工用电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必须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11.4.7隧道施工用电尚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4章的规定。
编制人
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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