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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技术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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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技术

第1篇 道路基层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要求

(1)施工场地应坚实、平坦,无障碍物;路基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

(2)现场调转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机械时,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事先踏勘行驶道路,确认道路平坦、坚实、畅通;沿途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等构筑物应有足够的承载力,能满足机械通行的安全要求;架空线净高应满足机械通行要求,遇电力架空线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地面无障碍物。

(3)材料运输应符合路基工程土方运输相关安全交底的要求。

(4)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

3)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4)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5)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l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

2.材料拌和施工安全要求

(1)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及其附近施工,不得在现场拌和石灰土、水泥土、石灰粉煤灰等类混合料。

(2)石灰土类结构道路,现场需使用石灰时,对石灰的选择、堆放、消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l)所用石灰宜为袋装磨细生石灰。

2)需消解的生石灰应堆放于远离居民区、庄稼和易燃物的空旷场地,周围应设护栏,不得堆放在道路上。

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4)施工中应采取环保、文明施工措施。

5)装运散状石灰不宜在大风天气进行。

6)需采用块状石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灰堆内消解石灰,脚下必须垫木板。

②向灰堆插水管时,严禁喷水花管对向人。

③消解石灰时,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不得触及正在消解的石灰。

④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操作,并应采取防扬尘措施。

⑤炎热天气宜早、晚作业。

(3)现场需人工拌和石灰土、水泥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

2)拌和作业应在较坚硬的场地上进行;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lm以上的安全距离。

3)摊铺、拌和石灰、水泥应轻拌、轻翻,严禁扬撒。

4)五级以上(含)风力不得施工;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

(4)使用机械拌石灰土、水泥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拌和现场。

2)拌和过程中,严禁机械急转弯或原地转向或倒行作业。

3)机械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后,方可检修。

4)拌和机运转过程中,严禁人员触摸传动机构。

(5)集中拌和基层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拌和场应根据材料种类、规模、工艺要求和现场状况进行专项设计,合理布置;各机具设备之间应设安全通道。机具设备支架及其基础应进行受力验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机具运行的安全要求。

2)拌和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需设在其一侧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拌和场周围应设围挡,实行封闭管理。

3)拌和机具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进行,并必须固锁电源闸箱,设专人监护。

4)拌和机应置于坚实的基础上,安装牢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5)拌和机运转时,严禁人员触摸传动机构;拌和场地应采取降尘措施,空气中粉尘等有害物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6)拌和场应按消防安全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3.摊铺与碾压施工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卸料应由专人指挥;卸料时,作业人员应位于安全地区;基层施工中,各种现状地下管线的检查井(室)应随各结构层相应升高或降低,严禁掩埋。

(2)人工摊铺基层材料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协调摊铺人员和运料车辆与碾压机械操

作工的相互配合关系;作业人员应相互协调,保持安全作业;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lm以上的安全距离;摊铺时不得扬撒。

(3)机械摊铺与碾压基层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机械,协调各机械操作工、筑路工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保持安全作业。

2)作业中,机械指挥人员应随时观察作业环境,使机械避开人员和障碍物,当人员妨碍机械作业时,必须及时疏导人员离开并撤至安全地方;机械运转时,严禁人员上下机械,严禁人员触摸机械的传动机构。

3)沥青碎石基层施工时,应符合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4)作业后,机械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场地,不得停置于临边、低洼、坡度较大处。停放后必须熄火、制动。

5)使用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在道路、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

第2篇 市政道路汽车运土石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1.驾驶人员必须持有资格驾证作业,应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行车前要认真检查,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装备齐全有效。

2.检查油箱及其油管时,不得使用明火,也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3.手摇起动时,必须五指并拢,以防反击伤人。

4.发动机起动后应低速运转,待水温上升到50~60℃,刹车气压上升到4500kpa(4.5kgf/cm2)以上时方可起步。

5.驾驶室内严禁超员,严禁将车交给无照人员和不熟悉该车性能的驾驶员驾驶。

6.行驶途中如制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器发生障碍时,应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7. 在施工运输车辆较多的繁忙路线,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设专人看守指挥。

8.应安装倒车警报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稳妥范围后,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

9.车辆陷车时,若用身体动力不能驶出,不应强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它车辆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两车间严禁站人。

10.停车应停在指定的地点,不应在坡道上停车,如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滑溜。

11.施工运输车辆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必须执行城市和公路有关交通规则。

二、自卸汽车

1.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运转良好,严禁在司机室外进行操作。

2.倾卸汽车所用的液压油,须按规定牌号加足。发动机在运转时严禁加添液压油。严禁用手检查高压系统中渗漏情况。

3.车辆装卸土石的场地地面,必须及时平整。由高处向下填筑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车辆不得停在向下倾斜的地面上向下卸料。

4.夜间作业地区,应有良好的照明。装卸应有专人指挥,空重车应分道行驶,按先后次序在指定地点装卸,不得抢装抢卸。

5.用挖掘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刹车,关好车门。若汽车驾驶顶部无防护板,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6.装片石等大粒料时,应将车厢后板水平悬置或拆下。

7.严禁超载,也不得偏载。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行驶中不应猛力加速,以防装载物沿途溅落。

8.驾驶室内应安装起升警报器或指示灯。卸料时将车停稳,应注意卸料地点上空和工作范围内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不得边走边卸。

9.向坑洼或填方边坡外卸料时,必须与坑边缘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在危险地段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

10.卸料时,应用发动机转速控制举升速度。当车厢快升到最高位置时,发动机应中速运转,防止车厢在顶点振动。

11.卸土后,应待车厢完全复位后方可行驶,严禁边走边落。严禁在行车中操纵车厢举升机构。

12.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13.修理、保养、润滑倾卸装置时,应将车停在平地上,发动机应停止转动,当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支柱撑住车厢,防止突然下落伤人。

第3篇 道路附属构筑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

分部名称

分项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人

交底人职务

交底内容:

1. 道路附属构筑物应按道路施工总体部署,由下至上随道路结构层的施工相应的分段、分步完成,严禁在道路施工中掩埋地下管道检查井。

2. 进人沟槽前必须检查槽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发现槽壁有不稳定征兆,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地段,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3. 施工现场的各类检查井(室)应随施工工序相应升高(降低),并用相应专业的检查井井盖盖牢,严禁掩埋;不需保留的井、坑、孔必须及时接技术规定回填至其顶部;需暂时保留的,必须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种管线的井(室)盖不得盖错,井盖(箩)必须能承受道路上的交通荷载。

4. 道路范围内的各类检查井(室)应设置水泥混凝土井圈。

5. 作业区内不宜码放过多构件,应随安装随适量搬运,并码放整齐。

6. 倒虹吸管完成后,应进行闭水试验和隐蔽工程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及时回填土;倒虹吸管两端的检查井在施工中和完成后,必须及时盖牢或设围挡。

7. 手推车运输构件时,除应按顺序装卸、码放平稳,严禁扬把猛卸外,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

(2) 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3) 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4) 卸上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5) 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1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已 运输路缘石、隔离墩、方砖、混凝土管等构件时,应先检查其质量,有断裂危及人身安全者不得搬运。

9. 用起重机吊装构件等作业时,应符合起重机吊装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10. 雨水支管采用3600混凝土全包封时,混凝土强度达75%前,不得开放交通,需通行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11. 升降检查井、砌筑雨水口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前,应在检查井周围设置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人内。

(2) 砌筑作业应集中、快速完成。

(3) 升降现况的电力、信息管道等检查并时,应在管理单位人员现场监护下作业,并对井

内设施采取保护措施。

(4) 下井作业前,必须先打开拟进和相邻井的井盖通风,经检测,确认井内空气中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并记录后方可进人作业;经检测确认其内空气质量合格后,应立即进人作业;如

会签

参 加 单 位(部门、班组)

参 加 人 员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道路附属构筑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分部名称
分项名称交底日期年 月 日
交底人交底人职务
交底内容:

未立即进人,当再进人前,必须重新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作业过程中,对其内空气质量必须进行动态监测,确认符合要求,并记录;操作人员应轮换作业,井外应设专人监护。

(5) 检查井(室) 、雨水口完成后,井(室) 盖(算) 必须立即安牢,完成回填土,清理现场;下班前未完时,必须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

(6) 需在井内支设作业平台时,必须支搭牢固,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12. 用斜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宽度、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对斜道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

(2) 斜道应坚实、直顺,不宜设弯道;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1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3) 斜道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栏杆不得伸出栏柱。

(4) 支、拆斜道必须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必须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5) 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安全;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合格。

13. 沟槽作业时,必须设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等设施;上下高处和沟槽必须设攀登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购的安全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 现场自制安全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梯子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结构应根据材料性能经受力验算确定。

2) 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m;梯子踏板间距宜为30cm,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40cm~50cm;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0士50。

3) 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4) 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

(3) 人员一t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时,他人不宜上梯。

(4) 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人行土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坡道上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

2) 宽度不宜小于1m,纵坡不宜陡于1:3。

3) 两侧应设边坡,沟槽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

4) 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会签

参 加 单 位(部门、班组)参 加 人 员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道路附属构筑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分部名称
分项名称交底日期年 月 日
交底人交底人职务
交底内容:

(5) 采用斜道(马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1m,纵坡不得陡于l:3,支搭必须牢固。

14. 路缘石、隔离墩安装、方砖铺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路缘石、隔离墩、大方砖等构件质量超过25kg时,应使用专用工具,由两人或多人抬运,动作应协调一致。

(2) 步行道方砖应平整、坚实、有粗糙度,铺砌干整、稳固。

(3) 构件就位时,不得将手置于构件的接缝间;调整构件高程时,应相互呼应,井采取防止砸伤手脚的措施。

(4) 切断构件宜采用机械方法,使用混凝土切割机进行;人工切断构件时,应精神集中,稳拿工具,用力适度;构件断开时,应采取承托措施,严禁直接落下。

15. 高处作业必须设作业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搭、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2) 在平台宽度范围必须铺满、铺稳脚手板;脚手架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3) 上下平台应设安全梯等设施供作业人员之用。

(4) 作业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5) 临边作业必须设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2) 杆件的规格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

②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

③ 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min×(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3)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会签

参 加 单 位(部门、班组)参 加 人 员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道路附属构筑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分部名称
分项名称交底日期年 月 日
交底人交底人职务
交底内容:

① 在路堑、沟槽边缘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路堑、沟槽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② 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年;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 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

③ 在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 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

④ 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③ 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

会签

参 加 单 位(部门、班组)参 加 人 员

第4篇 临近既有道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临近既有道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施工安全。

一、综述

开挖分项工程在既有电缆及管线在未改移前,首先对其位置进行标志,标志5m范围内不开挖。地下发现不明管路、线路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确认并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继续施工。在有地下管、线路、电缆处施工时,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取得配合后,备齐备足必要的抢修材料,制定出应急方案后再行施工。

临近既有道路施工在施工前,首先应在施工段范围内设置安全标志牌,并设置专人进行交通控制。其具体操作方案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联系,进行相应培训,严格控制交通。

工地油库、爆破材料等远离居民点、工业及民用建筑,设专人看护监管,制定严格的保管领用措施和制度,按安全、消防规定合理规划库房布局。

临近既有道路施工按技术交底进行,严禁控制交通之前准备工作做过头,慢行期间配备足够的人员,确保交通行车安全。

所有施工车辆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所有机械操作及驾驶人员进行施工程序及操作细则学习,确保车辆驾驶、施工安全。

二、人身安全

1、土方施工应根据天气及工期合理安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机械,确定运行路线,制定施工安全方案。

2、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确定安全保护区,并以安全防护绳隔断,施工危险区域必须悬挂“前方施工 注意安全”或者“减速慢行”“减速牌”等标志,夜间设红灯或安全带示警。

3、在施工便道与公路的交叉口,需设临时道口时,报公路局及交通部门批准备案,并与之达成相关安全协议。

4、路堑或基坑开挖时,应经常检查坡面的稳定。每天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土时,须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制定隔离带,并作醒目标示,防止人员及牲畜进入,造成伤害。

5、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在路堑或基坑内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

6、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7、弃土应保证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开始弃土。

8、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在高边坡作业。

9、路基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方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错开进行。

10、机械填筑路基时,为保证机械运行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11、支挡防护工程在施工前必须详细调查地形地貌,查清裂缝、滑动面、地表及地下水源情况。

12、护坡施工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坡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13、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从车底下钻过或递送料具。

14、车辆机械开动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

15、当人员或运土机械横过线路时,应走指定地点,当防护员发出车辆通过信号时,应立即停止通过,并将使用的车辆、工具及时搬到线路建筑限界以外。

16、路堑或基坑开挖时,应事先了解附近通信、信号线路位置走向,挖探沟明确其位置,并通知有关单位派员配合处理后,方可施工。

17、因施工造成的既有设备损坏,地下设备外露或损坏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立即联系有关部门派人修复。

三、施工车辆及机械安全

1、施工车辆和机械应由经过专业训练,熟悉车辆和机械化的构造、性能,懂得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过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和安全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在工作中,并遵守下列规定:

⑴ 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超劳,严禁在患病和精神不正常时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

⑵ 持证操作。严禁将车辆和机械交给无照人员或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⑶ 施工作业前,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执行。

⑷ 在工作时精力集中,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说笑聊天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⑸ 施工车辆和机械应备有消防灭火设备,司机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⑹ 严禁使用带病的机械设备。施工车辆和机械在作业前应认真 检查,确认技术状态良好,备品齐全有效,并遵守下列规定:

⑺ 检查油箱及油管时不得使用明火,也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⑻ 向施工车辆和机械添加燃油、润滑油时,严禁烟火。

⑼ 机械停放在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避免造成人员中毒。手摇起动时,必须五指并拢,以防反击伤人。用绳拉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⑽ 汽车发动机起动后,应低速运转,待水温上升到50~60℃,刹车气压上升到0.45mpa以上时方可起步。

⑾ 刹车转向指示灯、喇叭、大小灯光、雨刮器和倒车警报器必须作用良好,如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修复。

⑿ 在启动车辆前,要确认周围和作业场地没有闲人和障碍物。

⒀ 施工车辆在停车、倒车、陷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⒁ 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并拉紧手闸,不应在坡道中停车,如确需在坡道停车时,必须在车辆下加止轮器,防止滑溜。

⒂ 倒车,倒车警报器必须作用良好,倒车时必须确认道路及环境情况,确定倒车稳妥范围,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或临近既有道路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

⒃ 陷车,车辆陷车时,若用本身动力不能驶出时,不宜强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他车辆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两车间严禁站人。

2、大型施工机械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在通过道路狭窄的集镇或人员密集的地区时,应低速行驶,前后车辆间隔不得小于15m,并派人在机械运行道路两侧了望指挥,保证安全通过。

② 通过公路桥梁时必须慢行。履带式机械通过时应铺垫防护材料,并不得急转弯。载重能力不够的桥梁应先采取加固措施。

③ 在下坡道时,严禁空档滑行。在陡坡上严禁换档调头。在山丘弯道或斜坡上行驶时,应降低速度,转弯时不宜过猛。

④ 牵引机械走行时,不得猛拉,牵引速度不得大于8km/h。用钢丝绳拖车时,应防备钢丝绳突然崩断伤人。

3、履带式施工机械通过路口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设置专职防护员。

② 按规定设好防护,控制交通。

③ 有专人在路面铺垫木板或废弃轮胎,保护路面。

④ 通过时严禁改变方向和制动。

⑤ 通过后立即撤除木板或废弃轮胎,恢复通行。

4、施工车辆和机械在行驶或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或地面指挥人员的信号,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 驾驶室内不准超员。在动车过程中,严禁上下驾驶室。施工机械作业时,驾驶室外严禁搭乘人员。

② 施工车辆和机械均不得超载和超负荷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③ 施工车辆较多的繁忙路线,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设专人指挥。

④ 液压转向的施工车辆和机械,在发动机运转时,严禁手抓方向盘上下,以免机身摆动发生事故。

5、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电杆附近作业和埋有电缆、管道地点附近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必须加固。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为1.5~2.5m;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警示。

② 在埋有地下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埋设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

6、施工机械在既有道路附近、边坡和沟边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既有道路两旁作业时,应在限界以外,并有专人警戒。如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时,应立即派人到线路两端各200m外进行交通控制防护。在未恢复行车安全时,不得撤除防护信号。

② 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应与边沿保持一定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7、施工机械检修保养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停车制动。关闭发动机,并将主要构件,如刀片、铲斗、挖土斗等落到地面或垫稳。

② 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机械或检修。如确需停放或检修时,必须放下工作机构,拉好制动,并在轮胎(履带)的下坡方向垫上三角木。

③ 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机检修时,必须释放压力。

④ 发现内燃机缺水或过热而打开水箱盖时,应注意戴手套,面部躲开水箱口,防止蒸汽冲出烫伤。

8、自卸汽车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⑵ 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倾卸装置,确保运转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

⑶ 倾卸汽车所用液压油,须按规定加足。发动机在运转时,严禁加添液压油。严禁用手检查高压系统中渗漏情况。

⑷ 修理、保养、润滑倾卸装置时,应将车停在平地上,发动机停止转动。当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支撑撑住车厢,防止突然下落伤人。

⑸ 车辆装卸土石的场地地面,必须及时平整,由高处向下填筑时,这车地点必须平整坚实。车辆不得停在向下倾的地面上向下卸料。

⑹ 装卸应有专人指挥,空重车应分道行驶,按先后次序在指定地点装卸,不得抢装抢卸。

⑺ 装车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⑻ 用挖掘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刹车,关好车门,以防伤人。

⑼ 装片石等大粒料时,应将车厢后板水平悬置或拆下。

⑽ 严禁超载,不得偏载。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行驶中不得猛力加速,以防止装载物沿途溅落。

⑾ 卸料时将车停稳,注意卸料地点上空和工作范围内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不得边走边卸。

⑿ 向坑洼或填方边坡外卸料时,必须与边缘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在危险地段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

⒀ 卸料时,应用发动机转速控制举升速度,密切注视起升警报器或指示灯。当车厢升到最高位置时,发动机应中速运转,防止车厢在顶点振动。

⒁ 卸土后,应待车厢完全复位后方可行驶。严禁在行驶中操纵车厢举升机构。

9、挖掘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挖掘机的发动机起动后,严禁任何人站在铲斗内、臂杆上、履带上和机棚上。挖掘机在行驶中必须遵守“五严禁”制度。即:

① 严禁超速行驶。

② 严禁突然起步,突然制动,突然转弯。

③ 严禁迂回前进。

④ 严禁空挡滑行。

⑤ 严禁在纵坡超过20°、横坡超过15°的路面上行驶。

⑶ 挖掘机的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将履带制动住。并符合下列要求。

⑷ 履带停置方向应与挖掘机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左右不得有歪斜现象。

⑸ 轮胎式挖掘机应将支腿顶好,稳定可靠方可作业。

⑹ 挖掘机停放处若地面泥泞、松软、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其他材料将履带垫好。

⑺ 挖掘机在工作时,严禁在回转半径内清底、平整、修坡等作业。

⑻ 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铲斗碰坏挖土面。铲斗未离开地面时,严禁做回转、走动等动作。铲斗满载高悬在空中时,不得行走。

⑼ 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除掉,以免造成塌方事故。如果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⑽ 严禁铲斗在运土车辆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⑾ 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以防偏载或砸坏车厢。

10、推土机走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时,其坡度不得大于10°。

② 下坡时应降低油门,用发动机辅助制动。转向操作(不用刹车时)应与平地行驶相反。

③ 推土机下陡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④ 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用多刀送土的办法,以土拥土,严禁铲土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时应先换成倒车挡后才能提铲倒车。

⑤ 数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⑥ 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时方便。摘卸时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防止挤压手脚。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以防绳头突然穿出扎伤面部。

⑦ 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垣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⑧ 推土机过河前,应先探明水深和河底情况,确认可以通过后,处理好有关孔塞,以低速挡行驶。

11、使用装载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铲斗满载运送时,必须使铲斗保持在低位置(距地面40cm左右);

② 满载运输时,应避免下坡前进,不得已时,可倒退下坡。同时,应避免倒退上坡。

③ 卸料时铲斗应有合适的高度。避免铲斗过高所卸物砸坏车厢或粉尘飞扬,也要防止铲斗过低倾翻时碰撞车厢。

④ 当发动机不能运转而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12、压路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在新填筑的路基上进行辗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辗压。滚压路面应基本上平坦,如有障碍物,应事先清除。

② 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辗压时,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队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m。

③ 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13、吊车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⑵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⑶ 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⑷ 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⑸ 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⑹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⑺ 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⑻ 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⑼ 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⑽ 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⑾ 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⑿ 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⒀ 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⒁ 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14、龙门吊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⑵ 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⑶ 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⑷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⑸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⑹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⑺ 两台龙门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⑻ 运行时,吊车与吊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⑼ 检修龙门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⑽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⑾ 龙门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⑿ 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⒀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⒁ 露天龙门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⒂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⒃ 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⒄ 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① 超过额定负荷或重量不明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违章指挥,光线暗淡不吊;

③ 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④ 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 歪拉斜挂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⑦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⑧ 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⑨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⑩ 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⒅ 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15、混凝土拌和站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开机前检查电路和各种仪表,钢丝绳轨道、滑轮、传送带等是否良好,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机搅拌。

② 机手持证上岗,开机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③ 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行走,料斗坑需清理时,必须挂好保险链后再清理。

④ 修理和清理搅拌锅内混凝土粘结物时,必须切断电源,在电料闸上挂禁止合闸标牌,设专人看护,避免伤害事故。

⑤ 工作完毕后,涮拌和站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废水应倒入指定的沉淀池内,不准到处乱放废水,人离机断电,锁好闸箱。

⑥ 不准采用碘钨灯、电热管等设施在内取暖,严防火灾。

⑦ 电器开关柜设置可靠的闭锁装置,闲杂人等禁止靠近、开箱。

⑧ 除了拌和站的实用工具外操作室内不准放置其它杂物。

⑨ 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裸露现象,是否有虚接地方;同时要设置避雷装置。

⑩ 出料斗下严禁站人,做试验的人员要在罐车开出出料位置后,才可以取料做试验。

第5篇 站场道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施工队有明确的安全保证措施,进场机械须有合格证。

2、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各工种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3、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5、机械操作人员须穿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以防触电,遇有故障时须有专业电工排除,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第6篇 道路附属构筑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

分部名称

分项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人

交底人职务

交底内容:

1. 道路附属构筑物应按道路施工总体部署,由下至上随道路结构层的施工相应的分段、分步完成,严禁在道路施工中掩埋地下管道检查井。

2. 进人沟槽前必须检查槽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发现槽壁有不稳定征兆,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地段,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3. 施工现场的各类检查井(室)应随施工工序相应升高(降低),并用相应专业的检查井井盖盖牢,严禁掩埋;不需保留的井、坑、孔必须及时接技术规定回填至其顶部;需暂时保留的,必须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种管线的井(室)盖不得盖错,井盖(箩)必须能承受道路上的交通荷载。

4. 道路范围内的各类检查井(室)应设置水泥混凝土井圈。

5. 作业区内不宜码放过多构件,应随安装随适量搬运,并码放整齐。

6. 倒虹吸管完成后,应进行闭水试验和隐蔽工程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及时回填土;倒虹吸管两端的检查井在施工中和完成后,必须及时盖牢或设围挡。

7. 手推车运输构件时,除应按顺序装卸、码放平稳,严禁扬把猛卸外,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

(2) 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3) 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4) 卸上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5) 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1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已 运输路缘石、隔离墩、方砖、混凝土管等构件时,应先检查其质量,有断裂危及人身安全者不得搬运。

9. 用起重机吊装构件等作业时,应符合起重机吊装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10. 雨水支管采用3600混凝土全包封时,混凝土强度达75%前,不得开放交通,需通行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11. 升降检查井、砌筑雨水口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前,应在检查井周围设置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人内。

(2) 砌筑作业应集中、快速完成。

(3) 升降现况的电力、信息管道等检查并时,应在管理单位人员现场监护下作业,并对井

内设施采取保护措施。

(4) 下井作业前,必须先打开拟进和相邻井的井盖通风,经检测,确认井内空气中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并记录后方可进人作业;经检测确认其内空气质量合格后,应立即进人作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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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道路附属构筑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市政施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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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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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交底人

交底人职务

交底内容:

未立即进人,当再进人前,必须重新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作业过程中,对其内空气质量必须进行动态监测,确认符合要求,并记录;操作人员应轮换作业,井外应设专人监护。

(5) 检查井(室) 、雨水口完成后,井(室) 盖(算) 必须立即安牢,完成回填土,清理现场;下班前未完时,必须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

(6) 需在井内支设作业平台时,必须支搭牢固,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12. 用斜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宽度、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对斜道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

(2) 斜道应坚实、直顺,不宜设弯道;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1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3) 斜道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栏杆不得伸出栏柱。

(4) 支、拆斜道必须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必须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5) 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安全;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合格。

13. 沟槽作业时,必须设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等设施;上下高处和沟槽必须设攀登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购的安全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 现场自制安全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梯子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结构应根据材料性能经受力验算确定。

2) 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m;梯子踏板间距宜为30cm,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40cm~50cm;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0士50。

3) 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4) 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

(3) 人员一t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时,他人不宜上梯。

(4) 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人行土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坡道上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

2) 宽度不宜小于1m,纵坡不宜陡于1:3。

3) 两侧应设边坡,沟槽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

4) 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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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道路附属构筑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市政施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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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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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5) 采用斜道(马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1m,纵坡不得陡于l:3,支搭必须牢固。

14. 路缘石、隔离墩安装、方砖铺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路缘石、隔离墩、大方砖等构件质量超过25kg时,应使用专用工具,由两人或多人抬运,动作应协调一致。

(2) 步行道方砖应平整、坚实、有粗糙度,铺砌干整、稳固。

(3) 构件就位时,不得将手置于构件的接缝间;调整构件高程时,应相互呼应,井采取防止砸伤手脚的措施。

(4) 切断构件宜采用机械方法,使用混凝土切割机进行;人工切断构件时,应精神集中,稳拿工具,用力适度;构件断开时,应采取承托措施,严禁直接落下。

15. 高处作业必须设作业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搭、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2) 在平台宽度范围必须铺满、铺稳脚手板;脚手架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3) 上下平台应设安全梯等设施供作业人员之用。

(4) 作业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5) 临边作业必须设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2) 杆件的规格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

②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

③ 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min×(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3)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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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道路附属构筑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

分部名称

分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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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交底人

交底人职务

交底内容:

① 在路堑、沟槽边缘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路堑、沟槽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② 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年;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 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

③ 在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 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

④ 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③ 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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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单 位(部门、班组)

参 加 人 员

第7篇 市政道路临电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一、接地与防雷

1、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连接,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2、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系统接地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严禁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②施工现场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时,必须采用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s保护系统。

③施工现场由专用发电机供电时,必须将发电机的中性点直接接地,并采用tn-s保护系统,且应独立设置。

④施工现场直接由外电变压器供电时,其基本接地、接零方式必须与外电供电系统保持一致;当外电为tn-c系统时,电源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改接为tn-s系统。

3、施工用电保护接零与重复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架空线路终端、与变压器距离超过50m的配电箱,其保护零线应做重复接地;在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pe线)连接。

②保护零线应自配电室、总配电箱进线处的中性线(n线)上引出;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控制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绝缘导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负荷侧保护零线(pe线)必须与工作零线(n线)相隔离,严禁保护接零线与工作零

线混接、混用;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得小于相应工作零线截面;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铜线。

二、.配电箱与开关箱

1、总配电箱应靠近电源,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相对集中的地区。

2、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钢板(厚度为1.2mm~2.0mm)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

3、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4、施工用电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宜分箱设置,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

5、配电箱、开关箱中装设的电源开关,应具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功能,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负荷相适应。

6、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ma~100ma,额定动作漏电时间应大于0.1s;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动作漏电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场所时,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动作漏电时间应小于0.1s。

三、.配电设施

1、总配电箱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2、自备发电机供电时,发电机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3、室外变压器高压侧应装设跌落式熔断器和避雷器,低压侧应装设隔离刀闸和熔断器。

4、变、配电站应尽量设在接近电源或负荷中心的位置,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设置场地不得低洼积水。

5、接地系统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和继电器的箱门,必须与壳体可靠连接;采用箱式变压器供电时,其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6、容量在400kva以上的变压器应安装于平台上,平台应高于地面50cm,其四周应设高度不小于1.7m的护栏;护栏与变压器的外缘距离不得小于1m;护栏明显处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护栏门应锁固。

6、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设。

②电缆进行绝缘预防性试验和用兆欧表摇测绝缘后,必须及时放电。

③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④电缆进出构筑物、穿越道路处和引出地面竖起高度2m(含)以下部分,应穿保护套管。

⑤橡套电缆架空时,应沿墙或电杆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电缆最大弧垂处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⑥电缆埋地时,其深度不得小于60cm,电缆上下应铺盖软土或砂土,其总厚度不得小于10cm,并用盖板或砖保护。

四、手持式与移动式电动工具

1、电动工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产品。

2、电动工具的外露金属部分必须设接零或保护接地。

3、一般场所宜选用ⅱ类电动工具。使用ⅰ类电动工具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电动工具必须设置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并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5、电动工具使用者因故离开施工现场或遇临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电动工具拆离电源。

6、新投入使用和长时间停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测量其绝缘电阻,确认合格并纪录,进行空载试运行。运行正常后,方可使用。

7、电源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开关,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得大于

0.1s。在潮湿环境中漏电开关应选用防溅型产品。

8、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电缆中必须有专用的pe线芯,截面不得小于1.5mm2。

9、使用电动工具前,应对其进行检查,并确认外壳、手柄无裂缝、破损;各部防护罩应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电气接线正确、牢固可靠。

10、在特别潮湿和周围有大面积接地金属环境中与在金属容器内部作业,应采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电动工具;隔离变压器应设置在上述环境的外部。

五、照明

1、室外照明应采用防雨灯具,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3m。

2、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高温、潮湿的地方,禁止放入沟槽、隧道、金属容器内部使用。

3、大面积照明场所宜采用高光效、大功率光源进行集中控制;有易燃物的场所不宜使用碘钨灯等高热光源。

4、行灯变压器必须采取互相隔离的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且铁芯、二次绕组外壳均应可靠接地。

5、一般场所,施工照明电压宜为220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6、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明设的照明线路敷设应整齐、牢固;穿墙应设绝缘套管,线路应采用阻燃塑料槽板、穿管、绝缘子支撑等方式敷设,不得将导线直接敷设在金属构件、墙壁、屋架上;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4m。

六、用电管理

1、电工禁止酒后作业。

2、值班电工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并有文字记录。

3、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送电。

4、电工班应配备齐全的高压绝缘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

5、施工用电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6、高压绝缘安全用具应按规范要求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拆卸和维护运行必须由电工负责,严禁非电工进行任何电气作业。

8、施工现场应制定电气安全运行与维修管理规定,现场电工和各用电人员应熟悉规定,并认真执行。

9、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署施工用电的安全用电协议;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10、变压器、供电线路检修时,必须执行停电、验电管理规定,并采取挂接临时接地线和设安全标志等安全措施。

11、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线应正确、牢固,布线应清晰、整齐,不得乱拉、乱扯;电缆穿越道路时,应穿钢管并覆土保护。

第8篇 市政道路排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时,对施工区域周围要进行围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人员要穿醒目的反光标志工作服、正确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施工,在作业地点挂警告牌,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用机械对钢筋进行切断、调直、弯曲加工时,应按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每台机械应有单独的开关、保护、接零、接地等电气设施,并且专机专人操作;焊机必须接地良好。

4、绑扎基础钢筋时按规定摆放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操作前应检查基坑土壁和支撑是否牢固。

5、安装绑扎钢筋时,不得碰撞电线,在深基础或夜间施工需要使用移动式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砼浇注人工手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松手撒把。运输斜道上、应设防滑设施。

7、电动震捣器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配电箱的接线宜使用电缆线;

(2)在混凝土振捣作业时,电源总开关应放置在干燥处,并由专人负责看管。

第9篇 厂区内道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 测量放线

(1) 在进行施工放线前应对仪器进行检测报检,保证仪器的准确性。

(2) 在放线过程应保证施工测量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施工现场设置的坐标及高程控制点需保证其精准,对这些点应合理保护,并定期复核,防止各点的沉降和碰动。

2. 底基层开挖平整压实

(1) 开挖前应图纸及资料与现场核对,保证资料内容与现场一致。

(2) 开挖前应对各控制点及开挖线进行复核检测,保证开挖的准确性。

(3) 开挖前应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4) 开挖时若遇到地下水时应及时处理。

(5) 开挖出的材料应分类堆放,禁止混杂、乱堆乱放。

(6) 开挖完成后及时测量各种数据,如含水量、最大干密度等施工需要的数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压实,压实系数应达到设计要求,不低于95%。

3. 石灰稳定层

(1) 在施工石灰稳定层前应保证底基层施工完成,达到图纸设计与规范要求,才能进行该层施工的进行。

(2) 进行材料摊铺时,应按照试验所给的松铺厚度进行均匀摊铺,并保证图纸要求的坡度。

(3) 施工前应做出足够多的测量控制点,并对松铺厚度、平整度、含水量、边线、中线进行检查,待合格后方能开始碾压,碾压时应参照规范(jtj 034-2000)的规定按顺序进行碾压,不得违规操作。

(4) 碾压完成后应进行养护保养,养护完成后进行各项数据测量,待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 材料进场使用时应报检,待合格后方能开始使用。

(6) 压实系数要求:石灰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应达到97%,石灰稳定细粒土应达到93%。

4. 水泥碎石基层

(1) 在施工水泥碎石基层前应保证石灰稳定层施工完成,并达到图纸设计与规范要求。

(2) 材料进场使用时应报检,待合格后方能开始使用。本厂区水泥碎石基层材料采用路拌法施工,施工时应注意材料的配比正确。

(3) 进行材料摊铺时,应按照试验所给的松铺厚度进行均匀摊铺,并保证图纸要求的坡度。

(4) 碾压前应做出足够多的测量控制点,并对松铺厚度、平整度、含水量、边线、中线进行检查,待合格后方能开始碾压,碾压时应参照规范(jtj 034-2000)的规定按顺序进行碾压,不得违规操作。

(5) 碾压完成后应注意养护,养护完成后进行各项数据测量,待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 路缘石

(1) 立缘石铺设高度要一致、铺设缝隙要一致、垂直度要保证。

(2) 立缘石、平石缝隙要错开,成丁字形。平石找平层要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

6. 热沥青下封层

(1) 沥青材料应附有炼油厂的沥青质量检验单。运至现场的各种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试验,评定合格方可使用。

(2) 沥青标号的选择应根据施工方法、施工地区的气候条件。

(3) 该层铺设前应满足基层已经过检验合格,本厂区内其它项目施工已完成。

(4) 铺设前要检查路基层的清洁度、干燥度。不得在潮湿的基层面喷洒沥青。

7. 沥青混凝土面层

(1) 施工前对各种施工机具应做全面检查,应经调试并使其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应有足够的机械,施工能力应配套,重要机械宜有备用设备。

(2) 沥青材料的加热温度、施工温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沥青的品种及筑铺层厚度来选定。

(3) 施工前应做好测量控制点,对铺设厚度、坡度进行跟踪检查,若发现不合格及时修正。运输车必须采取保温措施。

(4) 摊铺时应缓慢、均匀、连续不断的进行。采用机械摊铺时不应用人工反复修正。

(5) 摊铺好的材料应及时碾压,不能及时碾压时应停止摊铺,并对摊铺的好材料采取保温措施。碾压的方式要合理,碾压的顺序要严格按照所选的碾压方式中规定的顺序。压实完成的混凝土应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平整度、压实密度、及厚度。

(6) 压实完成的路面应合理的养护,及时清除散落的杂物,直至养护完成。

(7) 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报检,安全优质的完成施工。

8. 冬雨季施工

在每道工序施工时都应注意材料的防水问题,按照规范要求,合理的保存材料,不得野蛮施工。在施工时应合理的设置临时排水系统,保证施工场地的施工条件。冬季施工时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9. 施工缝

在施工过程中留下的施工缝应及时妥善的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处理。

10. 雨水口与检查井

沥青路面施工时,雨水口应妥善保护,检查井应设置标志或路障等防止损坏、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

11. 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1) 入场人员需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2) 正确的使用工具,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完好无损方可使用。

(3) 使用机械施工时应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

(4) 机械与人工交叉作业时,应时刻注意四周,避免机械伤人。

(5) 铺设沥青路面时,应派专人看守,隔离出安全区域,避免沥青飞溅伤人。

(6) 沥青混合料摊铺机工作时应派熟练工操作,并隔离出安全区域。在操作时也应注意操作事项,避免出现工伤事故。

(7) 在进行沥青混合料摊铺时应禁非工作人员在路面上行走、逗留。待沥青冷却并养护完成后方可放行。

在进行施工时注意按照本工地的施工用电规章制度正确规范的使用不得违规操作,造成施工事故。

第10篇 道路维修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1、施工工艺作业特点:此次道路维修,由于未风道维修,所以车辆过往频繁、人员繁杂、不易防护

2、易引发的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车辆损坏)

二、具体防护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1、工程部在安排工作时必须指定当日或当班负责人;

2、当班负责人必须对工作进行详细、明确的分工。如:谁是装载机司机、谁指挥、谁负责道路防护、谁负责路基料的倒运、谁负责路基料的平整等;

3、在维修路段的两头必须设置警示牌,并随时移动;

4、装载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5、装载机在倒车或者进行临时起重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6、道路维修人员必须穿中铁八局集团的黄马褂,戴安全帽。

7、负责道路防护的人员不仅要注意车辆、外来人员进入施工路段时的安全,更要密切注意通行车辆对我维修人员可能造成的伤害。

三、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人员伤亡,必须向110、112报警和请求救援。同时向梁场汇报。目前我们的位置是:江夏区土地堂闵肖线0-3公理路段。

第11篇 厂内道路及车辆安全技术要求

(1)厂内道路应设置交通标志,其设置位置、形式、尺寸、颜色等应符合国家交通标志的现行规定;跨越道路上空的架空管线或其它构筑物与路面之间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m,现有低于5m的管线和其它构筑物在改建时应予以解决。

(2)车辆就车容整洁,车身周整。车辆装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3)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发动机起动系统、点火系统、燃料系统,润滑系统、冷动系统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4)车辆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对于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与规定。

(5)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车辆技术条件。变速箱应无裂纹,变速换档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6)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工作条件。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或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7)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第12篇 道路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障___煤业道路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确保运输作业人员、设备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___露天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道路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本方案中未包含的或与国家规程、规范标准不符或抵触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爆破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露天部分),《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露天采矿设计规范》、《新编矿山采矿设计手册》和本矿制定的《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___煤业有限公司地质说明书》、《山西煤炭运销集团___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初步设计》、___煤业联合试运转方案及作业规程。

4、《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车辆安全管理法》。

5、《___露天煤矿初步设计》。

6、本矿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交通规则,交接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

二、___煤业概况

___煤业有限公司联合试运转区域为首采区北帮,面积为18.05万m2,南北最长438.56m,东西最宽 537.85m,开采8#~13#煤层,开采标高970m至866m,自上而下形成11个台阶。

外排土场位于联合试运转区域东北部,通过二号矿山道路与联合试运转区域连接;内排土场位于联合试运转区域南部,通过内排运输道路与联合试运转区域连接。930水平以上剥离物通过二号矿山道路运往外排土场排弃;930水平及以下剥离物通过内排运输道路运往内排土场排弃;原煤通过内排运输道路运往储煤场。

图1外排剥离物运输线路图

图2 内排及原煤运输线路图

目前___露天煤矿交通、运输工程主要有以下内容:

剥离物料移运

煤炭外运

矿区内作业人员运输及生产指挥车辆交通。

建设物料的移运

采掘及辅助设备的移运。

对矿区内的交通运输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

气候因素:雨、雪、沙尘暴;

地质因素:道路两侧为陡峭山体,道路边坡修筑的质量等;

人为因素:道路修筑时较急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坡道路段、洒水后的泥泞路面等。

保安部必须在进入矿区的路口明确放置有关车辆安全行驶的运行标志。

特殊天气下--运输过程中必须时刻警惕路面的安全性,选择好路面。

常态化(日常)--司机必须在运输前很好的掌握车辆的安全性,司机本身的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所要求。

三、运输过程中的危险源分析

1、矿区内交通的行驶方向与国内常规行驶方向不同,全部车辆为左侧行驶,新入矿人员在不了解矿内交通规则情况下容易出现逆行。

2、矿区部分道路坡度较大(6-10%),路面为砂石路面摩擦力较小,不利于车辆制动。

3、矿内运行车辆数量多、不同型号车辆混合交通。

4、矿区内十字路口多,运输车辆在部分路口需交叉行驶。

5、移运物料车辆超载,造成物料(特别是顶部大块物料)洒落,影响后侧行车安全。

6、运输设备在较窄路段、弯道、坡道以及其他视线差路段强行超车。

7、车辆未按规定速度超速、野蛮行驶。

8、工程车及大型采掘设备油量的运输。

9、运输工程车辆的拖板车运输情况。

10、驾驶员违规驾驶。

11、驾驶员操作错误。

12、车辆、行李物品及货物的不安全因素。

13、车辆本身特点的不安全因素

14、道路的不安全因素。(包括:典型道路的不安全因素 、特殊路段的不安全因素、路面通行条件不良。)

15、夜间、特殊天气及自然灾害的不安全因素。

四、道路运输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组  长:

副组长:

道路运输管理办公室设置在运输机电科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参加科室:

运输机电科、调度指挥中心、安监科、生产技术科、环保科、维护队。

组长职责:负责道路运输工程管理的领导工作,具体任务分配工作,全权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向矿长负责。

副组长职责:负责在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组长工作。副组长刘振文负责矿区内施工设备出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生产关系中道路运输相关的指挥工作,负责各项日常记录的检查工作,负责现场施工设备及道路运输过程中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副组长常亮清负责协调、调度道路运输工程中各施工设备的生产关系,负责道路运输工程中事故后的分析调查工作。

机电科职责:道路运输管理办公室设在机电运输科。机电运输科科长协助组长(机电矿长)进行道路运输工程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道路运输工程中设备准入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工程中与生产环节相关的设备管理、指挥工作;组织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技术文件;做好日常设备状况检查、记录工作,故障设备维修后再次作业前的检查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工程中设备事故与故障的分析处理,制定出防范措施,并需编制日常设备维修制度、道路运输设备管理计划、填写日常维修记录,及时传递和处理有关道路运输管理信息。

调度指挥中心职责:在调度主任带领下协助组长(机电矿长)工作。具体负责协调、调度道路运输工程中设备管理工作;对道路运输工作中反映的所有情况要及时汇报相关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对需安排的工作要落实到位;负责日常道路运输过程中的施工巡查工作。

安监科职责:在科长带领下协助组长(机电矿长)工作。根据会审通过的道路工程设计、方案、措施,负责对道路运输过程中车辆运施工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保障道路运输工程安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生产技术科职责:在科长带领下协助组长(机电矿长)工作。负责在矿区道路施工、维修、养护等技术指导工作,运输车辆装车质量、行驶规定等技术指导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负责提供处理方案及事后调查的技术工作。

环保科职责:在科长带领下协助组长(机电矿长)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对矿区主运输道路及各支线运输道路区域内设备施工环境,有毒害气体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对矿区内储煤场、运煤大道等运输设备行驶区域内环境质量做好巡查管理工作,对所得数据做好记录,发现环境隐患应及时向组长汇报。

维护队职责:在队长带领下协助组长(生产矿长)工作。具体负责主运输道路日常维护、维修、洒水工作,负责主运输道路大型维护、维修工作,认真做好道路道路维护、维修工作记录。

五、道路维修、养护、运输方案及标准

1、道路维修、养护方案

1)联合试运转期限为2015年12月11日至2016年4月底,此期间跨越当地冬、春两季,冬季时气温寒冷,冻土层较厚,不利于道路维护,仅作日常路面平整、清理杂货(散货)道路粉尘清理及安全挡墙、隔离带的维修等工作,视情况不定期修补碎石层工作,对降雪、结冰路段及时进行清理、维护。

2)春季天气转暖冻土层解冻,道路出现翻浆现象时,视翻浆情况对矿区主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理道路翻浆基底,重新铺垫基础及碎石层等。

3)日常对行驶车辆破所坏的道路进行维修、维护、洒水。

2、道路运输方案

1)进入矿区,车辆一致向左行驶,主运输路行驶速度不得超出40公里/时,支线及采场道路行驶不得超出20公里/时。

2)特殊天气(降雨、降雪、大雾),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出20公里/时,天气严重影响车辆行驶时,车辆停于路边,并及时打开双闪。

3)正常情况,前后行驶车辆距离不得小于30m,遇特殊天气,前后行驶车辆距离不得小于50m。重车下坡路段,前后行驶车辆距离不得小于50m。

4)采掘场道路上车辆,不准并排行驶,过弯道必须减速慢行,不得超车。

3、道路参数

1)采场道路宽度不得小于12m,坡度不得大于8%,两侧修筑安全挡墙,挡墙顶宽1m,底宽3m,高1m。

2)道路必须干净、无散货,连续30m内凹凸不超出0.5m。

3)主运输道路,维修、铺垫必须采用泥结碎石物料。

六、道路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入矿车辆在驶入矿区范围内必须靠左侧行驶。

2、各入口处设置明显警示牌,提示进入矿区车辆改为左侧行驶。各入口门卫、保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对出入车辆进行提示,对未按规定行使车辆驾驶人员进行教育,对严重违反规定者进行100-500元罚款,矿内人员违反规定时除罚款外需暂时停止其岗位工作,报送安监科进行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再次上岗,经教育后再次违反规定处罚加倍。

3、运煤车运输

为了规范运煤车辆在矿区的运煤秩序,保证运煤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场所,从而保障我矿的安全生产,特此作规定如下:

1)所有进入矿区的运煤车辆必须执证运输,一旦发现无证人员驾驶,立即扣押车辆移交安保部门。

2)进入矿区的运煤车辆,转向、灯光、喇叭、制动刹车系统等必须完好,否则不准进入矿区,如发现以上设施不完善车辆进入矿区,禁止其运煤。

3)车辆进入矿区必须减速慢行,主干道路行驶速度不得大于40km/h,支线及采场内行驶不得大于20km/h。

4)运煤车辆进入采坑的行驶路线必须按照管理人员指定路线安全行驶,车间距不得小于30m,冰雪 泥泞及视线不清时,不得小于50m。

5)除爆破工程车辆外,任何车辆严禁爆破期间进入警戒区。

6)任何车辆严禁上下坡、转弯时超车。

7)严禁任何坡道停车现象,防止车辆滑行造成人员伤亡。

8)运煤车辆不得随意停于运输道路。

9)煤炭运输车辆在煤炭装载现场必须听从现场管理指挥,整齐停放车辆,可乘人员严禁下车走动,何时装煤统一由现场管理调度,装煤时听到装载机或挖机发出信号后方可进入装煤地点,特殊情况如需下车,必须经过现场指挥人员同意,并且不得靠近装煤车和设备运转半径10m范围,不听指挥者不予以装煤,情节严重者由安保人员驱逐出矿区。

10)夜间行车按规定使用灯光,严禁会车时使用大灯。

11)运煤车辆出矿时必须盖好篷布,必须避让客车设备及材料车。

12)运煤车辆在发现车有问题时,必须把车停放在车和人少的安全空地。

13)运输车辆必须遵守空车避让重车、大车避让小车规定。

4、客运 (包括:职工上下班、现场指挥人员和外来参观人员)

1)所有客运车辆入厂后左侧行驶,进入矿区后时速不可大于40km/h。

2)入厂客运车辆载人严禁超过核准载乘人数。

3)严禁利用货车箱斗载人。

4)严禁利用工程设备载人(包括工程设备驾驶室、箱斗、铲斗等)。

5)严禁摩托车、自行车进入矿区范围。

5、设备及材料移运

1)车辆装车不得超长、超高、超载、必须捆绑牢固。如遇特殊情况出现三超现象,必须提前汇报调度室,并经过矿机电科、保安处批准,并于车上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经专人现场警戒指挥下行驶。

2)运大型设备必须使用安全可靠车辆,严禁使用不完好或带病运行的车辆。

3)装卸必须使用承受能力较大的钢丝绳 轻举轻放,工作人员需在安全区内指挥操作以免误伤。

6、剥离物移运

1)所有剥离物料移运车辆不允许超载,满载时物料顶部需压实、防止抛洒到路面。

2)移运剥离物料时严禁车厢顶部悬浮粒径较大(大于50cm)物料。防止运行过程中滑落危及后方行驶车辆。

3)移运粒径较大物料(粒径大于100cm)时,必须使用无后箱盖运输车辆专门运输,防止采用边缘式排弃方式过程中大块物料撞击后箱导致车辆重心后移,造成车辆翻落。

4)降雨天气严禁移运剥离物料,降雨过程中车辆需在平整开阔、无积水可能、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安全地点停靠,且确保制动设备安全可靠。

5)雨后道路必须经过恢复处理,在确保道路质量不影响运输安全的条件下方可恢复剥离物料运输。

6)必须及时清理移运过程中洒落的物料。

7)拉土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定时定速行驶,“六不开”不开快车、不开逆行车、不开斗气车、不开失灵车、不让非司机开车、不酒后开车。“四坚持”,坚持你快我慢、坚持你抢我站、坚持你超我让、坚持你挤我停。

8)各专业组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管理车辆,如违反规定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考核相关责任方。

7、矿区内外必须放置安全行驶方向的警示标志。

8、矿区内道路坡度较大,路面情况复杂,车辆在行驶时应注意路面的状况,正确选择行驶的道路,如果车辆动力在达不到爬坡动力的时候,车辆应倒在坡底安全地联系拖拽设备。(联系相应工队或零时雇用附近装载机、挖机等)

9、矿区内运行车辆较多,行驶的过程中注意合理避让(重车让空车、小车让大车、行人避让车辆、)矿区内非工作人员禁止在运输干道上横穿行驶,(此措施由保安部设置限行,如出现非工作人员在矿区内行驶事故由保安全权负责。)

10、矿区内十字路口多,车辆在行驶时注意安全避让。

11、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所提及的相关规定。

第13篇 道路基层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主要交底内容:

1.一般要求

(1)施工场地应坚实、平坦,无障碍物;路基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

(2)现场调转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机械时,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事先踏勘行驶道路,确认道路平坦、坚实、畅通;沿途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等构筑物应有足够的承载力,能满足机械通行的安全要求;架空线净高应满足机械通行要求,遇电力架空线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地面无障碍物。

(3)材料运输应符合路基工程土方运输相关安全交底的要求。

(4)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

3)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4)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5)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l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

2.材料拌和施工安全要求

(1)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及其附近施工,不得在现场拌和石灰土、水泥土、石灰粉煤灰等类混合料。

(2)石灰土类结构道路,现场需使用石灰时,对石灰的选择、堆放、消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l)所用石灰宜为袋装磨细生石灰。

2)需消解的生石灰应堆放于远离居民区、庄稼和易燃物的空旷场地,周围应设护栏,不得堆放在道路上。

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4)施工中应采取环保、文明施工措施。

5)装运散状石灰不宜在大风天气进行。

6)需采用块状石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灰堆内消解石灰,脚下必须垫木板。

②向灰堆插水管时,严禁喷水花管对向人。

③消解石灰时,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不得触及正在消解的石灰。

④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操作,并应采取防扬尘措施。

(3)现场需人工拌和石灰土、水泥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

2)拌和作业应在较坚硬的场地上进行;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lm以上的安全距离。

3)摊铺、拌和石灰、水泥应轻拌、轻翻,严禁扬撒。

4)五级以上(含)风力不得施工;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

(4)使用机械拌石灰土、水泥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拌和现场。

2)拌和过程中,严禁机械急转弯或原地转向或倒行作业。

3)机械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后,方可检修。

4)拌和机运转过程中,严禁人员触摸传动机构。

(5)集中拌和基层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拌和场应根据材料种类、规模、工艺要求和现场状况进行专项设计,合理布置;各机具设备之间应设安全通道。机具设备支架及其基础应进行受力验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机具运行的安全要求。

2)拌和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需设在其一侧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拌和场周围应设围挡,实行封闭管理。

3)拌和机具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进行,并必须固锁电源闸箱,设专人监护。

4)拌和机应置于坚实的基础上,安装牢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5)拌和机运转时,严禁人员触摸传动机构;拌和场地应采取降尘措施,空气中粉尘等有害物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6)拌和场应按消防安全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3.摊铺与碾压施工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卸料应由专人指挥;卸料时,作业人员应位于安全地区;基层施工中,各种现状地下管线的检查井(室)应随各结构层相应升高或降低,严禁掩埋。

(2)人工摊铺基层材料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协调摊铺人员和运料车辆与碾压机械操

作工的相互配合关系;作业人员应相互协调,保持安全作业;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lm以上的安全距离;摊铺时不得扬撒。

(3)机械摊铺与碾压基层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机械,协调各机械操作工、筑路工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保持安全作业。

2)作业中,机械指挥人员应随时观察作业环境,使机械避开人员和障碍物,当人员妨碍机械作业时,必须及时疏导人员离开并撤至安全地方;机械运转时,严禁人员上下机械,严禁人员触摸机械的传动机构。

3)作业后,机械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场地,不得停置于临边、低洼、坡度较大处。停放后必须熄火、制动。

4)使用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在道路、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

第14篇 雨期运输道路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应起拱o.5%,两侧做宽300mm、深20mm的排水沟,.以防陷车和翻车事故发生。

(2)对路基易受冲刷部分,应铺石块、焦渣,砾石等渗水防滑材料。或者设涵管排泄.以便保证路基的稳固.

(3)雨期中应指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对路面不平或积水处应抓紧抢修或晴天及时修好,以便消除隐患。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15篇 道路基层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要求

(1)施工场地应坚实、平坦,无障碍物;路基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

(2)现场调转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机械时,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事先踏勘行驶道路,确认道路平坦、坚实、畅通;沿途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等构筑物应有足够的承载力,能满足机械通行的安全要求;架空线净高应满足机械通行要求,遇电力架空线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地面无障碍物。

(3)材料运输应符合路基工程土方运输相关安全交底的要求。

(4)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

3)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4)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5)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l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

2.材料拌和施工安全要求

(1)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及其附近施工,不得在现场拌和石灰土、水泥土、石灰粉煤灰等类混合料。

(2)石灰土类结构道路,现场需使用石灰时,对石灰的选择、堆放、消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l)所用石灰宜为袋装磨细生石灰。

2)需消解的生石灰应堆放于远离居民区、庄稼和易燃物的空旷场地,周围应设护栏,不得堆放在道路上。

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4)施工中应采取环保、文明施工措施。

5)装运散状石灰不宜在大风天气进行。

6)需采用块状石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灰堆内消解石灰,脚下必须垫木板。

②向灰堆插水管时,严禁喷水花管对向人。

③消解石灰时,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不得触及正在消解的石灰。

④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操作,并应采取防扬尘措施。

⑤炎热天气宜早、晚作业。

(3)现场需人工拌和石灰土、水泥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

2)拌和作业应在较坚硬的场地上进行;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lm以上的安全距离。

3)摊铺、拌和石灰、水泥应轻拌、轻翻,严禁扬撒。

4)五级以上(含)风力不得施工;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

(4)使用机械拌石灰土、水泥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拌和现场。

2)拌和过程中,严禁机械急转弯或原地转向或倒行作业。

3)机械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后,方可检修。

4)拌和机运转过程中,严禁人员触摸传动机构。

(5)集中拌和基层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拌和场应根据材料种类、规模、工艺要求和现场状况进行专项设计,合理布置;各机具设备之间应设安全通道。机具设备支架及其基础应进行受力验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机具运行的安全要求。

2)拌和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需设在其一侧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拌和场周围应设围挡,实行封闭管理。

3)拌和机具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进行,并必须固锁电源闸箱,设专人监护。

4)拌和机应置于坚实的基础上,安装牢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5)拌和机运转时,严禁人员触摸传动机构;拌和场地应采取降尘措施,空气中粉尘等有害物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6)拌和场应按消防安全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3.摊铺与碾压施工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卸料应由专人指挥;卸料时,作业人员应位于安全地区;基层施工中,各种现状地下管线的检查井(室)应随各结构层相应升高或降低,严禁掩埋。

(2)人工摊铺基层材料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协调摊铺人员和运料车辆与碾压机械操

作工的相互配合关系;作业人员应相互协调,保持安全作业;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lm以上的安全距离;摊铺时不得扬撒。

(3)机械摊铺与碾压基层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机械,协调各机械操作工、筑路工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保持安全作业。

2)作业中,机械指挥人员应随时观察作业环境,使机械避开人员和障碍物,当人员妨碍机械作业时,必须及时疏导人员离开并撤至安全地方;机械运转时,严禁人员上下机械,严禁人员触摸机械的传动机构。

3)沥青碎石基层施工时,应符合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4)作业后,机械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场地,不得停置于临边、低洼、坡度较大处。停放后必须熄火、制动。

5)使用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在道路、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

道路安全技术15篇

1.一般要求(1)施工场地应坚实、平坦,无障碍物;路基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2)现场调转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机械时,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事先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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