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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一、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清理时应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一般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必须自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2、对于洞口作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搭设架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挂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方能使用。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6、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应设双层。
7、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第2篇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高处作业工程
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分为3大类,即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进行各项高处作业,必须做好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临边作业
施工现场任何处所,当工作面的边沿并无围护设施,使人与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属于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的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以及装设安全防护门。
2.洞口作业
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常会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在其附近工作,称为洞口作业。
各种板与墙的孔口和洞口,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电梯井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密目式安全网或其他防护坠落的设施。
3.悬空作业
施工现场,在周边临空、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悬空作业必须适当地建立牢靠的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等,方可进行施工。
4.交叉作业
进行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若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第3篇 高处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技术措施
⑴凡未受过作业工种安全教育的职工,禁止参加高处作业。
⑵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应高处作业的职工,禁止高处作业。
⑶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作业现场,严禁穿拖鞋进入作业现场。
⑷凡上下两层同时施工,没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禁止在同—垂直线的下方作业。
⑸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禁止登高作业。
⑹高处作业人员对所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要随手放到工具袋内,严禁抛掷物体。
⑺凡未按规定搭设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的,高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登高作业。
⑻下雨冰雪天气,没有防滑措施,禁止高处作业,严禁班前、班中喝酒、窜岗。
第4篇 大型高处作业吊蓝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吊篮操作工,必须经市认定的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操作上岗证的人员,严禁操作吊篮。
2.进入吊篮,必须戴好安全帽,戴好安全带、钩牢保险钩(拴在安全保险绳上)。
3.吊篮操作工和上篮人员,应严格遵守吊蓝“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技术规定”。
4.上吊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病、贫血病、心脏病、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在吊篮内玩笑戏闹。
5.吊蓝搭设构造必须遵照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组装或拆除时,应3人配合操作,严格按搭设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允许改变方案。
6.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m2(120kg/m2),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7.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
8.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而定。挑梁挑出的长度与吊蓝的吊点必须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
9.每班第一次升降吊篮前,必须先检查电源、钢丝绳、屋面悬、臀架,悬臀架压铁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安全锁和升降电机是否完好。
10.吊篮升降范围内,必须清除外场面的障碍物o
11.严禁将吊篮作为运输材料和人员的“电梯”使用,严格控制吊篮内的荷载:
12.上篮作业人员必须在上、下午离开吊蓝前,对安全锁、升降机及钢丝绳等沾污的水泥浆等杂物垃圾作一次清除,以确保机械的安全可冤性。
13.上吊篮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做到下列几点:
(1)检查电源线连接点,观察指示灯;
(2)按启动按钮,检查平台是否处于水平;
(3)检查限位开关;
(4)检查提升器与平台的连接处;
(5)检查安全绳与安全锁连接是否可靠,动作是否正常。
14.每天下班停用吊篮,应将吊放下降到二层楼窗厅口,并用拉杆将吊篮拉牢在建筑物窗洞口上,不使吊篮随风飘动。
15.电动升降吊篮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16.补充交底内容;
第5篇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应及时清理运送到制定的地点。施工中不得向下投掷物料。
2.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高1-1.2m的防护栏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底部四周铺18cm高挡脚板。平台板为5cm厚木脚手板。平台设梯子供作业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cm。
3.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0.8m时,此高处作业为临边作业。阳台、楼板、屋面、基坑周边等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使用里脚手架砌墙时,墙外围用密目网封闭。使用外脚手架砌墙时,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内侧与墙体之间也应将空隙封闭,防止落物、落人。
4.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有从孔洞坠落的危险。孔洞应根据大小位置,按施工方案要求封闭牢固严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如有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
5.作业人员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6.攀登作业: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攀登、翻越。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件攀登。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在脚手架行走和作业时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第6篇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技术交底
1、 上岗人员在操作前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使用说明书的内容,没有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不允许上岗操作。
2、 上岗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安全带系在安全绳上,没有安全措施绝对不能上岗操作。
3、 严禁在高空作业可攀沿窗户进出吊篮,或从一悬吊平台攀如另一平台,严禁酒后操作。
4. 在大风五级以上,雷雨,雾天等气候不准升空作业。
5. 吊篮在高空作业时,吊篮下严禁人员做其他作业。
6. 吊篮操作时不得发生倾斜,应用转换开关调整后才能使用。
7. 如钢丝绳发生卡死,轧死,提升器内上下不工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检修完毕后才能重新使用。
8. 如钢丝绳起股,变形,折弯等,应调换钢丝绳后才可使用。
9. 安全锁因三次钢丝绳断裂等原因产生的冲击力,但没有出标定期。每次升时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安全锁灵敏度。当安全锁锁住钢丝绳再需打开时,提升器工作。应先把提升器向上开致平衡,安全锁即自动开启。
10. 发生异常声音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提升器减速箱定期加注润滑油,首次使用20天~30天更换新油,在使用中6—12个月重新加注润滑油。
11. 吊篮严禁超载作业,吊篮上的人员和材料对称分布,不得集中一头,不允许作为载人和载物使用,不允许在吊篮上另设吊具。
12. 在吊篮施工中严禁操作人员向下抛扔东西。
13. 电气控制箱不得作为其它用电器的配电箱使用,箱内禁止摆放杂物。吊篮内严禁电焊操作、严禁将电焊机搭铁线搭在吊篮上。并严禁电焊火光溅到钢丝绳上。
14. 每天吊篮施工完毕,必须将吊篮降至地面,并将吊篮清扫干净。
15. 根据有关规定严禁吊篮在夜间施工操作。
16.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现吊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操作并切断电源,由指定维修人员检查维修,非检修人员不得随意拆检设备。
第7篇 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高处作业人员及架设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身体。
2.患有下列疾病不能从事高处作业及架设作业:如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等。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后方可使用。
5.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段、分层进行。
6.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衣着灵便。
7.严禁酒后作业。
8.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9.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平稳堆放,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应随时清扫干净,不得向下抛掷物件。
10.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1.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第8篇 高处作业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险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9篇 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 分部分项 工 程 | 工种 | |||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患有下列疾病不能从事高处作业及架设作业:如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等。 三、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正确佩带和悬挂安全带,必要时设置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四、悬空作业所用的操作平台需经过设计计算,并验收后方可使用。 五、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段、分层进行。 六、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衣着灵便。 七、严禁酒后作业。 八、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九、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平稳堆放,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应随时清扫干净,不得向下抛掷物件。 十、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十一、台风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十二、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十三、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 十四、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 |||||
接受人(全员)签字: |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第10篇 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 高处作业的含义和级别划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的规定。
2、 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悬空高处作业包括:在开放型结构上施工,如高处搭设脚手架等;在无防护的边缘上作业;在受限制的高处或不稳定的高处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作业等。
3、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4、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要工具袋内。
5、 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6、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迅设备。
7、 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件的吊笼。
第11篇 现场的洞口临边安全防护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6、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应符合有关要求。应采用工具化和定型化。
7、用钢筋作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小于14mm,柱杆直径不小于18mm,应采用电焊固定。
8、用钢管作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ø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9、以其他钢材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10、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柱杆组成,上杆离地1~1.2m,下杆离地0.5~0.6m,一般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11、基坑四周的栏杆柱固定,应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1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1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应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1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15、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16、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1、因施工和工序需要所产生的各种洞口,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均应设置洞口防护设施。
2、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3、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二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楼板、屋面、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且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应能防止挪动和移位。
6、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并应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7、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铺满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钢筋构成防护网,其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8、边长为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9、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当脚板。
10、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间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第12篇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高处作业应符合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有关规定。
2、高处作业不得同时上下交叉进行。
3、高处作业下方警戒区设置应符合现行《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的有关规定。
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沿立杆或栏杆攀登。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5、高处作业场所临边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栏杆应能承受1000n 的可变荷载。
2)防护栏杆下方有人员及车辆通行或作业的,应挂密目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下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0. 18m 的挡脚板。
3)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 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 0. 6m。
4)横杆长度大于2m 时,应加设栏杆柱。
6、高处作业场所的孔、洞应设置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
7、安全网质量应符合现行《安全网》( cb 5725)的规定,安装和使用安全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网安装应系挂安全网的受力主绳主绳。不得系挂网格绳。安装完毕应进行检查验收。
2)安全网安装或拆除应根据现场条件采取防坠落安全措施。
3)作业面与坠落高度基准面高差超过2m 且无临边防护装置时,临边应挂设水平安全网。作业面与水平安全网之间的高差不得超过 3.0m,水平安全网与坠落高度基准面的距离不得小于 0. 2m.
8、安全带使用除应符合现行《安全带》(gb 6095)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带除应定期检验外, 使用前尚应进行检查。织带磨损、 灼伤、酸碱腐蚀或出现明显变硬、发脆以及金属部件磨损出现明显缺陷或受到冲击后发生明显变形的,应及时报废。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应扣牢在牢固的物体上。
3)安全带的安全绳不得打结使用,安全绳上不得挂钩。
4)缺少或不易设置安全带吊点的工作场所宜设置安全带母索。
5)安全带的各部件不得随意更换或拆除。
6)安全绳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的安全带,单根绳的有效长度不应大于 1. 2m。
9、严禁安全绳刚作悬吊绳。严禁安全绳与悬吊绳共用连接器:新更换安全绳的规格及力学性能必须符合规定,并加设绳套。
10、高处作业上下通道应根据现场情况选用钢斜梯、钢直梯、人行塔梯,各类梯子安装应牢固可靠。
11、钢斜梯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度不宜大于5m,扶手高度宜为 0.9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 0.2m,梯宽宜为 0.6 -1.1m。
2)长度大于5m 的应设梯间平台,并分段设梯。
12、钢直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攀登高度不宜大于8m,踏棍间距宜为 0.3m,梯宽宜为 0.6-1. 1m。
2)高度大于2m 应设护笼,护笼间距宜为 0.5m,直径宜为 0.75m,并设纵向连接。
3)高度大于8m 应设梯问平台,并分段设梯。
4)高度大于15m 应每 5m 设一梯问平台,平台应设防护栏 杆。
13、高架桥等大型构件作业场所上下通道宜采用人行塔梯。
14、人行塔梯宜采用专业厂家定型产品。
15、自行搭设人行塔梯应根据施工需要和工况条件设计,踏步高度小宜大于0. 2m,踏步梯应设置防滑设施和安全护栏。
16、人行塔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部和各节平台应满铺防滑面板并牢固固定,四周应设置安全护栏。
2)人行塔梯基础应稳固,四脚应垫平,并应与基础固定。
3)塔梯连接螺栓应紧固,并应采取防退扣措施。
4)人行塔梯高度超过5m 应设连墙件。
5)用电线路不宜装设在塔梯上,必须装设时,线路与塔体间应绝缘。6 人行塔梯通往作业面通道的两侧宜用钢丝网封闭。
17、吊篮作业应符合现行《高处作业吊篮》 (gb 19155) 的有关规定,且应使用专业厂家制作的定型产品,不得自行制作吊篮。
18、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19、登高梯上端应固定,吊篮和临时工作台应绑扎牢靠。
20、吊篮和工作台的脚手板必须铺平绑牢,严禁出现探头板。
21、脚手架的强度、 刚度和稳定性应能承受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搭设高度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的钢管、扣件应进行抽样检测,脚手架设计计算应以钢管抽样检测的壁厚及力学性能为依据。
22、不宜使用竹、木质脚手架。
23、搭设场地应平整无杂物,并应设防、排水设施。
24、脚手架地基与基础应根据所受荷载、搭堤高度、搭设场地等情况进行设计及验算。
25、脚手架应设排水措施,遇洪水或大雨浸泡后,应重新检验脚手架基础。冻胀土基础应设防冻胀措施。
26、碗扣式、扣件式及门式脚手架搭设应分别符合现行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及《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的相关规定。
27、脚手架作业层、斜道的拦杆和档脚板的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5.7.5 条的有关规定。
28、脚手架的脚手板应满铺、固定,离结构物立面的距离不得大于0.15m。
29、脚手架拆除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提前拆除。
30、架子工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作业时应戴安全帽、穿防滑鞋、系安全带。
31、高处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均应预先撤除或固定。所存物料应堆放平稳,随身作业工具应装入工具袋,不得向下抛掷拆卸的物料。
32、雨雪季节应采取防滑措施。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由交底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保存。
2.当做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第13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常常出现高于2m的临边、洞口、攀登和悬空等作业,高处坠落的事故也屡见不鲜。这个规范就是针对这些部位作业,而提出来的安全防护措施。其内容包括:
(1)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规定了防护栏杆的高度,设置原则及计算方法。
(2)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规定了登高设施的使用及要求.独立悬空作业应遵守的原则。
(3)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规定了交叉作业的防护措施及安全间隔距离。
(4)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第14篇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
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高处作业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内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险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固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的要求。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从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15篇 大型高处作业吊蓝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吊篮操作工,必须经市认定的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操作上岗证的人员,严禁操作吊篮。
2.进入吊篮,必须戴好安全帽,戴好安全带、钩牢保险钩(拴在安全保险绳上)。
3.吊篮操作工和上篮人员,应严格遵守吊蓝“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技术规定”。
4.上吊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病、贫血病、心脏病、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在吊篮内玩笑戏闹。
5.吊蓝搭设构造必须遵照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组装或拆除时,应3人配合操作,严格按搭设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允许改变方案。
6.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m2(120kg/m2),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7.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
8.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而定。挑梁挑出的长度与吊蓝的吊点必须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
9.每班第一次升降吊篮前,必须先检查电源、钢丝绳、屋面悬、臀架,悬臀架压铁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安全锁和升降电机是否完好。
10.吊篮升降范围内,必须清除外场面的障碍物o
11.严禁将吊篮作为运输材料和人员的“电梯”使用,严格控制吊篮内的荷载:
12.上篮作业人员必须在上、下午离开吊蓝前,对安全锁、升降机及钢丝绳等沾污的水泥浆等杂物垃圾作一次清除,以确保机械的安全可冤性。
13.上吊篮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做到下列几点:
(1)检查电源线连接点,观察指示灯;
(2)按启动按钮,检查平台是否处于水平;
(3)检查限位开关;
(4)检查提升器与平台的连接处;
(5)检查安全绳与安全锁连接是否可靠,动作是否正常。
14.每天下班停用吊篮,应将吊放下降到二层楼窗厅口,并用拉杆将吊篮拉牢在建筑物窗洞口上,不使吊篮随风飘动。
15.电动升降吊篮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16.补充交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