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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技术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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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技术

第1篇 建筑工程公司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冬季施工,要符合冬季施工的要求,遇雪霜天气时,要首先清扫场地及脚手架操作方面的雪霜。

2.工地办公室、食堂、职工宿舍生炉子保温取暖,禁止职工使用电褥子、电炉子以及使用木柴烤火取暖。

3.夏雄施工、天气炎热高温,多雨,要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在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吊车禁止使用,所有电器设备关闸断电。大风雨过后,上架作业前先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施工。

4.场地周围要保持排水畅通,要经常检查脚手架绑扎绳是否霉烂,霉烂变质的必须及时更换。

5.工地重点防火区域,要落实到人,专人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6.夏季施工,应合理调整职工的作息时间,供应充足的降温防暑食品,避免高温施工,严防中暑事故的发生。

7.职工宿舍通风良好,严禁使用微风扇降温,并且教育职工不到撬、坝等水域洗澡消夏。

8.教育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做文明使者,遵守交通规则。

第2篇 建筑工程普通工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规定

1.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

2挖土

2.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2.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2.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2.5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2.6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2.7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2.8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2.9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3挖扩桩孔作业

3.1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下孔作业前,应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或氧气。

3.2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如钻孔和挖扩桩孔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并有防坠落措施。

3.3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异常情况,如孔、地下水、黑土层、有害气体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3.4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3.5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深度超过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层时,要进行强制通风。每个施工现场应配有害气体检测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3.6机钻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人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3.7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作业。

3.8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1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3.9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

3.10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4装卸搬运

4.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4.2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4.3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4.4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4.5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6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5人工拆除工程

5.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盲目进行拆除作业。

5.2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于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5.3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5.4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进行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

5.5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5.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5.7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严禁向下抛掷。拆除的各种材料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在指定地点。

5.8清理楼层施工垃圾,必须从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抛扔。

5.9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5.10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第3篇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切实执行国家'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标准'、'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设施验收制度及安全检查制度。

(2)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规定,施工员要做好各级各工种的安全交底工作,并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作好新工人、外包人员和临时人员的安全培训交底工作,并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作好以新工人、外包人员和临时人员的安全培训交底,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

(3)脚手架使用的安全防护

①脚手架外侧用安全网封严,施工层脚手架需满铺脚手板。

②脚手架使用的竹竿钢杆,其梢径壁厚必须符合规范及有关要求,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材料,不能使用铅丝。

③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的稳定和不变形。

④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15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外架外侧每一步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一道挡脚栏杆。

⑤外脚手架外侧边缘与用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要求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无法满足安全操作距离的部位要搭设防护隔离棚。

第4篇 建筑工程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工地严禁利用电炉子、电褥子以及用木炭烤火取暖。

2.脚手架上、下人的梯道应有防滑措施,并应及时清除冰霜,同时在解冻期间应随时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情况。

3.砌筑时,掉在脚手架上的砂浆、碎砖等应随时清除,下班前必须打扫干净,以防拌跌,坠落伤人。

4.跨度较大的梁及1.5m跨度以上的过梁和支承悬墙的结构,在解冻前必须在结构下面加设临时支柱,以支承结构上砌体的全部重量,并随砌体的沉降,调整临时支柱上的楔子,严防墙体开裂而坍塌。

5.在解冻期内应对砌体采用防倾斜的临时加固支撑。硬化的初期,临时加固支撑应继续留置,时间不少于5天,在墙体全部解冻,且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的20%时,应暂停上部的一切施工。

6.浇注砼的临时运输马道、平台等应牢固平稳,大风雪后要认真清扫,并及时消除隐患。

7.在模板拆除过程中,如发现有冻害现象,应暂停,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操作,对已拆除的模板应用保温材料对砼加以遮盖。

8.各种电缆线架设要牢固,以防冻解时电杆倾斜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9.冬季用煤或焦碳作燃料取暖时,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以防煤气中毒。

10.冬季施工前组织现场职工进行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

第5篇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机具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机具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办法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为保证安全生产,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3、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需要巾帼测试,验证性能和适用性;由于新装配的零部件表面配合程度较差,需经过磨合,以达到装配表面的良好接触,防止在未经磨合前即满负荷使用,引起粘附磨损而造成事故。

4、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5、寒冷季节的低温,给机械的启动、运转、停置保管等带来不少困难,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机械因低温运转而产生不正常损耗和冻裂汽缸体等重大事故。

6、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为促使施工和操作人员互相了解情况,密切配合,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便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能及时预报机械的安全状态,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11、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建筑工程施工机械、机具通用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机具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2、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13、机械停置或封存期间,也会产生有形磨损,这是由于机件生锈、金属腐蚀、橡胶和塑料老化等原因造成的,为减少这类磨损,需要做好保养等预防措施,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14、机械的作业能力和使用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限度就会造成事故。所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15、机械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16、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并主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于重大机械事故,领导必须亲临现场组织处理。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17、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8、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19、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 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操作室内。

20、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利,可以制止领导强迫命令的错误行为,凡有违反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1、汽车及自行车轮胎式机械在进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6篇 建筑工程项目实现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用电安全措施

1、工地现场实行'三相五线'制供电。

2、施工用电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三级保护'。

3、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开关、保险丝大小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值相适应,严禁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电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并挂上相应的警示标志。

4、禁止在供电线路上悬吊物品,电线不得拖地,任何人员不得私搭乱拉电线。使用36伏生活电源。

5、现场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电源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

7、使用电灯电源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保护网。

8、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做好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二、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1、各类机械必须建立台帐,有专门的运转记录和专人负责维修、保养,确保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无损,灵敏可靠。

2、设备基础必须平稳,牢固。安装完毕后,先进行试运转,符合使用要求后,才可使用。

3、机械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要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

5、各种起重机械及垂直运输机械在吊运物体时,现场要设专人值班和指挥。

三、防火安全措施

1、项目经理部建立防火责任制,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按照防火的有关规定,设置危险品库等临时性构筑物,明确规定存放数量和间距,同时设置警示标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3、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4、生活区必须按规定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更换。

5、普及消防知识,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培训消防骨干。

6、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压力容器及仪表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定。

7、新职工上岗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根据工种特点,对施工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教育。现场设立防火宣传栏并张贴防火标语。

8、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的防火管理制度,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四、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关按规定配戴其它劳动保护用具。

2、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和裙子进入施工现场。

3、外墙脚手架工作层面设置护栏,并用尼龙网全围蔽。

4、架子工,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

5、施工作业搭设的扶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有关规定要求。

6、作业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工具时,严禁抛掷。

7、脚手架拆除时,应按自上而下顺序进行;严禁将架杆、扣件、模板等向下抛掷。

8、脚手架周围应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灯光照明。

五、材料运输安全

当材料进出场时,应派专人指挥,疏通行人及车辆交通,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保持道路畅通

六、水电设备安装的安全措施

(1)一般在地下室进行水电设备安装时,不允许单独一人进入现场。

(2)在施工现场要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系统。

(3)施工机械每台独自安装动作电流小于15ma的高速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机具应该是双重绝缘工具。

(4)在地下室进行烧焊时,要办理烧焊手续外,还应做好临时的通风工作。

(5)在下班时一定要清理好现场,工具或材料一定到堆放好,并且清点人数才可以离开现场。

第7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职责分工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职责分工

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审批人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专职)、班组长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前,由方案编制人会同施工员将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安全施工注意事项等向参加施工的全体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3)每道施工工序开始作业前,项目部生产副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及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新进场的工人参加施工作业前,由项目部安全员及项目部分线管理人员进行工种交底;

5)每天上班作业前,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

第8篇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

建筑工程高空作业的技术要领: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建筑安全网等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险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固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9篇 建筑工程普通工: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规定

1.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

2挖土

2.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2.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2.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2.5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2.6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2.7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2.8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2.9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3挖扩桩孔作业

3.1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下孔作业前,应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或氧气。

3.2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如钻孔和挖扩桩孔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并有防坠落措施。

3.3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异常情况,如孔、地下水、黑土层、有害气体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3.4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3.5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深度超过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层时,要进行强制通风。每个施工现场应配有害气体检测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3.6机钻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人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3.7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作业。

3.8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1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3.9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

3.10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4装卸搬运

4.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4.2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4.3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4.4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4.5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6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5人工拆除工程

5.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盲目进行拆除作业。

5.2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于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5.3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5.4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进行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

5.5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5.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5.7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严禁向下抛掷。拆除的各种材料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在指定地点。

5.8清理楼层施工垃圾,必须从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抛扔。

5.9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5.10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第10篇 建筑工程普通工安全技术交底(2)

建筑工程普通工安全技术交底(二)

1一般规定

1.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

2挖土

2.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2.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2.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2.5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2.6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2.7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2.8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2.9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3挖扩桩孔作业

3.1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下孔作业前,应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或氧气。

3.2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如钻孔和挖扩桩孔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并有防坠落措施。

3.3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异常情况,如孔、地下水、黑土层、有害气体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3.4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3.5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深度超过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层时,要进行强制通风。每个施工现场应配有害气体检测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3.6机钻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人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3.7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作业。

3.8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1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3.9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

3.10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4装卸搬运

4.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4.2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4.3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4.4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4.5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6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5人工拆除工程

5.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盲目进行拆除作业。

5.2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于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5.3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5.4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进行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

> 5.5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5.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5.7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严禁向下抛掷。拆除的各种材料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在指定地点。

5.8清理楼层施工垃圾,必须从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抛扔。

5.9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第11篇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 遵守《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

2、 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3、 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必须绘制消防平面布置图,明确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的位置。

4、 生产区、生活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位置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施工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6、 组织全员防火消防知识学习,使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7、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防护隔离措施。

8、 大风天气严禁使用明火。

9、 仓库、木工间、油漆施工处等有易燃物的地方,严禁烟火。施工产生的易燃垃圾要及时清除,做集中掩埋或焚烧处理。

10、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

11、 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器设备。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不能用铜丝等代替。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12、 油库重地,禁止烟火,禁止打手机。油库、油漆仓库内灯具必须为防爆型,拉线开关应安装于室门外,必须用镀锌管穿线。

13、 禁止在高空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设物或堆放可燃物。

14、 施工现场夜间配有照明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排义务消防队值班。

15、 其他未明确事宜按相关规定办理。

16、 其他补充事项:

第12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1.总则

1.0.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临时用房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 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

3.1 一般规定

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 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3.1.4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及第3.2.2条要求。

3.1.5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1.6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3.1.7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3.2 防火间距

3.2.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 2 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表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建设施相互间的最小防火间距(m) 注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临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距离计算,如临时用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 注 2:两座临时用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注3:本表未规定的,可按同等或在危险性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3.3消防车道

3.3.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距离不宜小于5米,且不宜大于40米;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3.2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2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3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3.3.3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应按本规范3.3.2条的规定设置回转场外,尚应按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1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 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 m2的在建工程; 3 超过10栋,且成组布置临时用房。

3.3.4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在建工程或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的长边一侧 3、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4 建筑防火

4.1 一般规定

4.1.1 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术措施。

4.1.2临时用房的防火设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等情况进行确定.

4.1.3在建工程防火设计应根据施工性质、建筑高度、建筑规模及结构特点等情况进行确定。

4.2 临时用房防

4.2.1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3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至少设置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米;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米。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大于0.8米;房间超过50m2时,房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2米.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4.2.2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m2; 3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 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m2。 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米,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大于0.8米.

4.2.3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 会议室、娱乐室等人员密集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3 在建工程防火

4.3.1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造,并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

4.3.2 在建工程内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通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2 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宜小于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 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250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 疏散通道的侧面如为临空面,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 6 临时疏散通道搭设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7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8 临时 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4.3.3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风隔。 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4.3.4 外脚手架、支模架等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下列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1 高层建筑; 2 既有建筑的改造工程;

4.3.5 列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1 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2 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其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3 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

4.3.6 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4.3.7 作业层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5 临时消防设施

5.1一般规定

5.1.1 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

5.1.2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保持同步。对于房屋建筑工程,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5.1.3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2至5.4条的有关规定。

5.1.4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并应保持连续不间断供电。

5.1.5 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5.1.6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醒目标识。

5.2灭火器

5.2.1 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 动火作业场所; 3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 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5.2.2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表5.2.2-1 灭火器最低配置标准。 3 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4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2的规定。 表5.2.2-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

5.3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5.3.1 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有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有可靠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并满足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5.3.2 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5.3.3 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按同时发生1次考虑。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的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第13篇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这项工作是《标准》'规范'的法定工作,必须认真执行。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务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第14篇 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 基础分部安全技术措施

挖土从上而下分层进行,应按土质类别和挖土深度放坡和支档土板,严格挖'神仙土'以免塌方。

由于场地狭窄,基坑多余土方及时清理外运。

应注意基坑下操作人员的安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同时必须设置防护安全设施。

2、 主体分部安全技术措施

沿建筑物四面搭设双排垂直防护脚手外架、挂挑兜底平网一圈,另外要逐楼层挂高强立网封闭施工。

运输道和过人巷道搭设6米宽的满堂防护棚,棚顶满铺木板。

场内面施工防止碎物坠落伤人,二层以上应沿建筑物外墙逐楼层设移动立网架。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建立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切割机等湿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带漏电防护器。

加强用电管理工作,施工用电、配电设备必须有防雨、防潮、防漏电功能、大型的用电设备均要有合格的防漏电、防雷接地装置,小型移动式设备与人体接触部位要有可靠的绝缘装置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闸刀箱配锁,专人保管。

塔吊机应定期检查塔吊机是否倾斜,雷雨天、大风天停止操作。

塔吊在起吊时吊臂下应禁止站人。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灭火器,易燃、助燃施工材料都应单独存放,并有10m以上的安全距离,施工现场要保证道路畅通。

3、 屋面分部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用材及辅助材料多属易燃品,施工现场及材料存放处应严禁烟火,并配置干粉灭火器,实行动火审请制度。

施工防水材料严禁吸烟和明火。

当屋面坡度大于挑檐部分操作时应搞好安全防护栏,戴安全帽,防止高空坠落。

4、 装饰分部安全技术措施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检查操作面的脚手架,跳板和外脚手架的安全网搭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

凡上架操作人员,不准喝酒,严禁穿硬底鞋,高跟鞋,并必须戴安全帽。架上建筑材料不得集中堆放,工具应搁置平稳。

上下两层脚手架交叉作业时,上层架板应满铺设,上挂立网,下兜底以防坠物伤人,安排工作时应避免在同一垂直线上工作。

严禁在脚手架上设置木橙、木梯或用其它方法临时加高操作,更不踩在脚手架杆或防护栏作业。

外架拆除时,操作人员应系安全带,并设置专人看护、监护。

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必须是专业电工安拆,装修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拉接灯线。

5、施工用电

电锯、钢筋机械等各类带电设备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接零,传动部位有防护罩。

机械所配的电缆线、线号不低于电机规定,临时用电完毕后收线归库。

各工种交叉施工时,楼层必须是专用电箱,不许蜘蛛网式用电。

现场用电由专业电工负责架接,线路通过脚手架时,电线加绝缘套管,不许电线于任何金属物体直接接触,接好线路后方可使用。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架设线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闸刀装箱加锁,夜间作业照明线路,不使用时必须断电,配电箱中设施漏电保护器。

现场用电为tn-s系统(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完整带锁,箱内部和顶部装钉防火板,一机一闸,配备漏电保护装置,闸刀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非电工不得乱接电线,危险区域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电源从建设单位配电室中引出,接入施工现场总配电箱中,在现场分设主干线、分路供电、分柜控制,在每个施工段里,均设有为小型施工机械供电的电源箱。施工现场总箱、开关箱、设备负荷线路末端处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并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现场电源电缆埋入地下50cm深,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并进行保护接零,所有保护线末端均作重复接地。

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超过30米,开关箱与所控设备水平距离不超过3米。

开关箱内设一机一闸一锁,每台用电设备有自己的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安装要端正、牢固,楼层的移动电箱要装在固定的支架上,固定配电箱距地面1.5米, 移动配电箱距地1.4米。并加锁保护。

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紧固在安装板上,箱外架空线及箱内线采用绝缘导线,绑扎成束,并固定在板上。

6、模板安全保证措施:

现场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电动用具电源必须按tn—s系统配电,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接线使用,作业人员应随时注意机具的绝缘以及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置。

钢管作为支撑系统,要确保钢管的直径、壁后材质符合有关规定,钢管应无腐蚀、弯曲、压扁和裂缝,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5m,小横杆不大于1.5m,支撑架设剪刀撑扫地杆确保稳定。

单梁或整体楼盖支模,应搭设牢固的操作平台,设置防护栏,避免上下同时作业。上下层楼模板的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一层基图支模。地面应夯实平整,立柱下要垫通厚木板(5㎝)。

临边、洞口要设立不低于1.1m的上下两根的防护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模板施工随结构上升搭设外挑式防护架,外侧满挂密目式安全网和尼龙网眼布置主体施工的外防护架。

第15篇 建筑工程项目部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一、现场要建立安全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活动,配备专职安全员,严格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工人入场教育,贯彻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 “三宝”利用,凡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进行高空作业,砌大角必须带安全绳,进入二层以上建筑物周围设百目网。

三、 各类脚手架:

1、 各类脚手架必须按规程搭设,搭完后,由安全员、工长,架子工及使用班长检查验收。

2、 立杆不小于

1.5 米,小横杆不小于

1.5 米,多步架不大于

1.2 5米,设扫地杆、剪刀撑,拉结筋。

3、 负荷每平方米不超过270kg。

4、 外装饰用的吊篮及种种脚手架,每次使用前均先检查其安全装置可靠性,由专人看管。

四、 施工用电:

1、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不小于

3.5 米,相间要分开,电闸箱上要标记并上锁,并设有接地体。

2、 各种用电设备均设置漏电保护器。

3、 生活用电禁止乱拉,乱挂,禁止用电炉子取暖。

五、 施工现场:

1、 施工现场道路保护畅通,消火栓标志明显,明火作业申请许可并设有专人看查。

2、 各种安全标志、口号应醒目、明显。

3、 现场管理根据省建委下发的暂行规定执行。

4、 严禁高空抛物。

5、 人行通道设防护棚。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15篇

1一般规定1.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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