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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公司年度设备大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2篇规划年度计划 安全管理规定 第3篇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定 第4篇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5篇规划年度计划安全管理规定 第6篇年度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第7篇施工企业总体及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8篇公司年度设备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第9篇规划与年度计划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公司年度设备大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公司2014年度停产检修工作计划,公司将于1月份对1#水泥磨和烘干窑等设备进行大修。为确保本次设备大修工作圆满完成,公司特重申以下安全规定:
一、本公司安全管理:
1、 公司年度设备大修作业前,为确保安全检修意识得到认真落实,公司所属生产、仓储、供销等处室领导要召开所有参加检修人员专题安全会议,对本处室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以确保安全检修意识得到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检修人员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必须经本人签字后报公司安全负责人,否则不得进入现场开展检修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和本次大修项目负责人是安全责任人。
3、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本次大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口罩,穿好安全防护鞋,2m以上的独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 检修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转磨人员转动磨机前必须确保磨内人员撤出,磨体下方严禁站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5、 烘干窑炉膛内检修使用安全照明,照明电线必须用木杆挑起来,防止电线烫毁和压坏,确保安全用电。炉膛内搭设脚手架必须确保牢固,大于2米时要系安全带,拆除耐火砖时确保安全,搬运装卸材料时要切实注意手足安全。
6、 检修现场因施工需要吊开的栏杆、孔洞、盖板等,施工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7、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氧气、乙炔气瓶按规定放置。
8、 检修工作中禁止交叉作业,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检修区域。
9、 公司原安全管理规则、规程仍然有效。
二、外包单位安全管理:
1、 检修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对每个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经本人签字后报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否则不得进入现场参与检修。
2、 检修期间应严格遵守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本暂行规定,认真执行操作牌制度。检修工作中必须戴好安全帽和防护鞋,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氧气、乙炔气瓶按规定放置。
3 、检修期间,外包单位应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并对现场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监督、跟踪。
4、 特种作业人员,外包单位应提供有效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严禁无证作业。检修工作中严禁交叉作业。
5、 外包单位必须接受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的检查监督,对施工中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必须无条件整改。否则我公司有权做出处罚,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工程承包合同。
三、安全考核
1、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按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条款对相关处室进行考核和处罚。
2、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和火灾事故按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条款执行并加重处罚。
3、对外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双方签订的安全合同执行。
4、凡发生习惯性违章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经济处罚。
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第2篇 规划年度计划 安全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2.1长远规划
企业中长期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规划,如五年生产经营规划、重大技术改造规划、新工艺推广规划、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引进技术工作计划等。
2.2年度计划
指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3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
即为预防事故、改善劳动条件所投入的改造资金、教育费用等计划项目。
3 职责
3.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负责监督、检查各子公司对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规划和年度计划安全管理要求的贯彻、落实。
3.2各单位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安全管理要求。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企业长远规划中要有安全健康内容
4.1.1各单位编制的长远规划中应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和管理状况,突出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
4.1.2长远规划的整体性应与阶段性计划相统一。如果不统一,应有规划或计划的修改报告。
4.1.3长远规划的针对性要强,要有安全健康方面配套的措施、检查和考核办法,每年应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规划内容进行修正,滚动执行。
4.1.4长远规划中的安全健康目标要科学合理,指标要量化,要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
4.2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
4.2.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并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
4.2.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分解到各部门、车间。各部门、车间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要有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每季度要对完成情况进行季度分析。各部门、车间应有分解的目标指标和分析资料。
4.3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安措费)管理
4.3.1各单位的年度投资计划中要有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安措计划),主要包括所立项目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实施后的效果和达到的目标等。
4.3.2各单位的年度资金预算中要有安措计划所需的资金投入,其额度依据企业的实际安全状况确定。
4.3.3各单位应建立安措费的管理机制,有配套的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从项目立项、方案认证、规划设计、实施监督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工作管理程序,确保项目的落实。
4.3.4应做到专款专用,有项目名称、资金来源等相关文件,其使用对象有针对性,且有实施进度、条件评估、责任单位(人)等内容。
5相关文件(无)
6相关记录及保存期(无)
第3篇 年度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 的
为确保年度大修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杜绝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特制定大修期间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年度大修期间参加检修的各车间、部门及外来施工的单位(个人)。
三、引用文件
无
四、术语定义
无
五、职 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负责解释。
2、安全环保部负责大修期间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进入设备作业的票证审批和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相关单位在本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管理。
3、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和区域内协助安全环保部监督检查。醇氨厂安全科对本厂范围内的检修作业行使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审批权利。
4、生产管理部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的票证审批和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
5、设备管理部负责吊装作业的票证审批和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
6、基建部负责动土作业的票证审批和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
7、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业务联系部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施工人员的资格审查。
8、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对在其所属范围内外来施工单位(个人)有权对其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对其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勒令其停止作业。外来施工单位(个人)的违规(纪)行为,经主管部门查出后,分别对其和其所在单位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9、所有员工均有权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违规行为向安全环保部检举、揭发、举报电话++++++++。所有参检人员均有义务遵守本规定从事检修作业。
六、要 求
1、管理要求
1.1、检修前的要求
1.1.1、检修前,参检单位必须组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安全检修动员会,会议要有记录、签到。
1.1.2、检修前,参检单位要组织全员逐级签订大修安全经济责任书。
1.1.3、检修前,参检单位要组织全员学习各级安全检修管理规定和安全检修规程,学习要有教材、考核记录。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员工进行随机抽考以验证学习效果。
1.1.4、停、开车前,应制定安全停、开车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价情况明确相关责任人和预防措施等内容。该方案一式两份,在停、开车前两天报安全环保部一份,另一份单位存档。
1.1.5、根据检修项目安全要求,凡是6人以上并且检修项目中涉及到有动火、受限空间、登高作业其中之一的检修项目,必须制定设备检修安全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价情况明确相关责任人和预防措施等内容。该方案一式两份,在大修前两天报安全环保部一份,另一份单位存档。
2、检修前的准备
2.1、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票,执行检修作业票证制度。如需高处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检修期间所有的设备检修票和安全作业票证均由本单位安全员审批安全措施,同意后方可签发,票证中各类签字均由本人签字,严禁代签。凡参检人数6人以上并且检修项目中涉及到有动火、受限空间、登高作业其中之一的检修项目,“检修票”中的安全措施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审批签发
2.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安全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口头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检修时负责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2.3、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2.4、对于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等物质的设备设施检修时,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制订详细可行的设备清洗、置换、吹除等方案,设备清洗、置换、吹除前一天把方案报安全环保部一份,另一份单位存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2.5、检修项目监护人必须明确其工作范围、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3、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的要求
3.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3.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警示牌。
3.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装置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3.4、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3.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3.6、对检修用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3.7、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围栏和警告标志标识,并在夜间设警示红灯。
3.8、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3.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3.10、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3.11、夜间检修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的照明。
3.12、在大修期间各单位实行安全检修“日报表”制度。
以上各类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必须建立检查记录,作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4、检修作业安全要求
4.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
4.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检修技术操作规程。
4.3、各检修单位要在生产管理部和安全环保部的指令下,按时间要求开车、停车、降压、降温、吹除、置换、分析和检测。
4.3.1、 停车:在执行停车时须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强调要与上下工序取得联系,方可停、开车。
4.3.2、 泄压:泄压操作应缓慢进行,并且不得降压至零(表压),更不能造成负压,一般要求系统内保持微正压,以免进入空气,未泄压前不得拆动设备。
4.3.3、 降温: 降温速度要适宜,以防设备变形、损坏。高温设备不能用冷水直接降温,而应在切断电源后,以适量通风或自然降温为宜。
4.3.4、 置换分析和检测:为保证检修动火和罐内作业安全,检修系统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应进行通风置换,酸碱等腐蚀性液体应予以中和。
4.4、电气设备的检修
4.4.1、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上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4.2、移动式电动工具要在箱匣内安装触电保安器,否则不准使用。
4.4.3、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的工作,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并经电修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带电作业。
4.4.4、如有必须裸露的带电导体应放在碰不着的地方,并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电源相接的地方,要设有开关。
4.5、动火作业
4.5.1、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5m,两瓶距离明火均不少于10m,在焊接前必须消除焊割周围及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5.2、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内要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4.5.3、一级动火作业,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办理动火证;二级动火证由由动火地点所属单位办理。以上各项动火均经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4.6、登高作业
4.6.1、首先要办理登高作业证,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审批办理票证。
4.6.2、年老体弱人员、视力差、患有头晕病者,不能登高作业。
4.6.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等恶劣气侯,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要有足够的照明。
4.6.4、登高作业前应检查登高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能借用设备、建筑物、支架、管道、绳索、不坚固的水泥架等非登高设施,作为登高工具。
4.6.5、在登高作业时要顾前思后,细心从事,穿戴轻便,不准带重物。
4.6.6、 登高作业时在没有取得上下联系好的情况下严禁向地面扔物,大件工具要拴牢,防止滑落,地面上的监护人应和登高者统一联络信号。
4.7、吊装作业
4.7.1、在吊装作业前必须到设备管理部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4.7.2、在吊起大件和复杂的起重物时,应制定包括安全措施在内的起吊施工方案,并有专人指挥。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在现场监督。
4.7.3、起吊前要现场察看,凡起重物在上升、移动、落位,拖运安装的过程中所通过的空间、场地、道路是否会遇到电线、地沟、盖板等障碍物。
4.7.4、确定起吊方法,并根据起重的体积、形状和重量选定工具,禁止在运行中的支架、管道上起吊。
4.7.5、起重大型设备,首先要试吊,在重物离地面0.3m左右停止上升,检查一切,确无问题后,才能正式吊装。
4.8、受限空间内作业
4.8.1、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安全作业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8.2、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合格。
4.8.3、对于进入有毒物质的储罐内作业,必须通风置换,并在进入前30分钟之内由化验室取样分析或检修作业所在厂安全员(安全环保部人员)用仪器进行分析,分析合格,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后方可进入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h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4.8.4、在设备内作业时,应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4.8.5、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4.8.6、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4.9、一单位在进入另一单位内作业时必须经另一单位的负责人或安全员同意,并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10、外来单位进入生产制造中心检修单位进行检修程序要求:
4.10.1、首先由相关业务部门接受资质审查并开具书面认可证明。
4.10.2、外来单位持该证明到公司安全环保部接受安全教育,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办理《外协安全施工程序单》。并根据工作要求办理相关安全检修票(一级动火作业票、三级高处作业票、有毒有害气体储罐内作业由安全环保部办理,其他由相关单位办理。)。
4.10.3、外来单位持《外协安全施工程序单》、相关安全检修票和相关证明到检修单位向检修单位的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协商,检修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在该检修票上(程序单)签字,并办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票证后,外来单位方可进入检修现场进行作业。
4.10.4、任何外来单位没有以上标志和票证(程序单)的不准作业,所在检修单位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对外来单位的作业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有违规现象必须立即停止其作业,否则经查出按规定考核外来单位作业区域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
4.10.5、外来单位在检修结束后,由检修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出具完工安全证明,然后到公司安全环保部落实安全协议事项和支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最后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10.6、各单位安全员均有权对外来施工单位的违章、违纪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开具公司统一制作的罚款单交安全环保部。
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5.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完成情况,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2、根据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5.3、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
5.4、检修所用完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6、对设备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等装置。
5.7、对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时,要和现场有关人员联系好,非本岗位负责人员不得启动设备。
5.8、检修结束后,所在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检修项目认真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人员要对所验收项目负责。
七、记 录
无
第4篇 公司年度设备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2022年度停产检修工作计划,公司将于1月份对1#水泥磨和烘干窑等设备进行大修。为确保本次设备大修工作圆满完成,公司特重申以下安全规定:
一、本公司安全管理:
1、 公司年度设备大修作业前,为确保安全检修意识得到认真落实,公司所属生产、仓储、供销等处室领导要召开所有参加检修人员专题安全会议,对本处室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以确保安全检修意识得到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检修人员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必须经本人签字后报公司安全负责人,否则不得进入现场开展检修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和本次大修项目负责人是安全责任人。
3、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本次大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口罩,穿好安全防护鞋,2m以上的独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 检修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转磨人员转动磨机前必须确保磨内人员撤出,磨体下方严禁站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5、 烘干窑炉膛内检修使用安全照明,照明电线必须用木杆挑起来,防止电线烫毁和压坏,确保安全用电。炉膛内搭设脚手架必须确保牢固,大于2米时要系安全带,拆除耐火砖时确保安全,搬运装卸材料时要切实注意手足安全。
6、 检修现场因施工需要吊开的栏杆、孔洞、盖板等,施工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7、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氧气、乙炔气瓶按规定放置。
8、 检修工作中禁止交叉作业,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检修区域。
9、 公司原安全管理规则、规程仍然有效。
二、外包单位安全管理:
1、 检修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对每个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经本人签字后报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否则不得进入现场参与检修。
2、 检修期间应严格遵守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本暂行规定,认真执行操作牌制度。检修工作中必须戴好安全帽和防护鞋,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氧气、乙炔气瓶按规定放置。
3 、检修期间,外包单位应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并对现场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监督、跟踪。
4、 特种作业人员,外包单位应提供有效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严禁无证作业。检修工作中严禁交叉作业。
5、 外包单位必须接受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的检查监督,对施工中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必须无条件整改。否则我公司有权做出处罚,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工程承包合同。
三、安全考核
1、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按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条款对相关处室进行考核和处罚。
2、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和火灾事故按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条款执行并加重处罚。
3、对外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双方签订的安全合同执行。
4、凡发生习惯性违章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经济处罚。
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第5篇 施工企业总体及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建筑施工企业总体及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1)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2 )管理目标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对项目部及有关单位签订的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60%)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
3)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 、各项目部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负责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工安全管理目标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六杜绝、三消灭、二控制、一创建。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对象主要以施工活动中的人力,物力和环境为对象。抓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控制伤亡事故,在项目施工中,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是整个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6、施工安全目标管理控制的程序:提出目标-----控制措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改进措施-----考核评价-----奖罚。
二、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安全事故控制主要措施:
1、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2、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4、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5、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6、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3)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各层管理及相关部门和岗位: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4)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方法:
1、实行逐级考试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公司所属项目部、有关单位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比如:
(一)、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二)、 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给予成本补贴奖励,实行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三)、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安全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息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按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2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5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人违纪,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2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款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
3、塔吊、施工电梯、提升机、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拆、装无资质、无方案、无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备、设施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项目部处以100-20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10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6、对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100~1000元。
7、公司内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混乱或严重缺少的工地负责人罚款50~2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款20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处)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发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毎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处)支付;扣发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6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5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灾
○1对于火灾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与批评教育。
○2对于火灾损失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损失20%的罚款。
④对于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⑤对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⑥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7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1)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责任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第6篇 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定
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全公司各(项目)部施工现场杜绝重伤以上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职‰以内。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优(计划)目标
(1)、安全达标:全公司所有(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按jgj59-6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水平,安全达标优良率要达到省、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2)、文明施工:全公司所有(项目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文明施工”要求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水平以上,项目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施工现场达到优秀文明工地力争达到%。
3、全年力争实现无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控制万元以内。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公司上、下要着力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强化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2)、广泛开展达标创优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管理;
(3)、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深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素质;
(5)、积极开展有效预防,深入推进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各(项目部)施工现场要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台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将目标责任落实班组、落实到人,并制定出奖罚办法,严格执行奖罚制度,争取实现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全公司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7篇 规划年度计划安全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2 术语和定义2.1长远规划
企业中长期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规划,如五年生产经营规划、重大技术改造规划、新工艺推广规划、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引进技术工作计划等。
2. 2年度计划
指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 3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
即为预防事故、改善劳动条件所投入的改造资金、教育费用等计划项目。
3. 职责3.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负责监督、检查各子公司对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规划和年度计划安全管理要求的贯彻、落实。
3. 2各单位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安全管理要求。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企业长远规划中要有安全健康内容
4.1.1各单位编制的长远规划中应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和管理状况,突出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
4.1.2长远规划的整体性应与阶段性计划相统一。
如果不统一,应有规划或计划的修改报告。
4.1.3长远规划的针对性要强,要有安全健康方面配套的措施、检查和考核办法,每年应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规划内容进行修正,滚动执行。
4.1.4长远规划中的安全健康目标要科学合理,指标要量化,要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
4.2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
4.2.1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并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
4.2.2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分解到各部门、车间。
各部门、车间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要有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每季度要对完成情况进行季度分析。
各部门、车间应有分解的目标指标和分析资料。
4.3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安措费)管理
4.3.1 各单位的年度投资计划中要有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安措计划),主要包括所立项目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实施后的效果和达到的目标等。
4.3.2 各单位的年度资金预算中要有安措计划所需的资金投入,其额度依据企业的实际安全状况确定。
4.3.3 各单位应建立安措费的管理机制,有配套的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从项目立项、方案认证、规划设计、实施监督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工作管理程序,确保项目的落实。
4.3.4 应做到专款专用,有项目名称、资金来源等相关文件,其使用对象有针对性,且有实施进度、条件评估、责任单位(人)等内容。
5相关文件(无)
6相关记录及保存期(无)
第8篇 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全公司各(项目)部施工现场杜绝重伤以上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职‰以内。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优(计划)目标
(1)、安全达标:全公司所有(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按jgj59-6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水平,安全达标优良率要达到省、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2)、文明施工:全公司所有(项目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文明施工”要求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水平以上,项目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施工现场达到优秀文明工地力争达到%。
3、全年力争实现无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控制万元以内。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公司上、下要着力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强化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2)、广泛开展达标创优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管理;
(3)、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深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素质;
(5)、积极开展有效预防,深入推进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各(项目部)施工现场要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台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将目标责任落实班组、落实到人,并制定出奖罚办法,严格执行奖罚制度,争取实现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全公司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9篇 规划与年度计划安全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2.1 长远规划
企业中长期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规划,如五年生产经营规划、重大技术改造规划、新工艺推广规划、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引进技术工作计划等。
2.2 年度计划
指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3 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
即为预防事故、改善劳动条件所投入的改造资金、教育费用等计划项目。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负责监督、检查各子公司对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规划和年度计划安全管理要求的贯彻、落实。
3.2 各单位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安全管理要求。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企业长远规划中要有安全健康内容
4.1.1 各单位编制的长远规划中应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和管理状况,突出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
4.1.2 长远规划的整体性应与阶段性计划相统一。如果不统一,应有规划或计划的修改报告。
4.1.3 长远规划的针对性要强,要有安全健康方面配套的措施、检查和考核办法,每年应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规划内容进行修正,滚动执行。
4.1.4 长远规划中的安全健康目标要科学合理,指标要量化,要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
4.2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
4.2.1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并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
4.2.2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分解到各部门、车间。各部门、车间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要有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每季度要对完成情况进行季度分析。各部门、车间应有分解的目标指标和分析资料。
4.3 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安措费)管理
4.3.1 各单位的年度投资计划中要有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安措计划),主要包括所立项目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实施后的效果和达到的目标等。
4.3.2 各单位的年度资金预算中要有安措计划所需的资金投入,其额度依据企业的实际安全状况确定。
4.3.3 各单位应建立安措费的管理机制,有配套的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从项目立项、方案认证、规划设计、实施监督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工作管理程序,确保项目的落实。
4.3.4 应做到专款专用,有项目名称、资金来源等相关文件,其使用对象有针对性,且有实施进度、条件评估、责任单位(人)等内容。
5 相关文件(无)
6 相关记录及保存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