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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初级中学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细则
初级中学(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细则
一、实验课堂常规
1、实验前应预习或复习有关的知识,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原理,熟悉实验方法及操作步骤。明确实验时要注意的事项。
2、不准携带食物、饮料进入实验室。按编定的位置入座,未经许可不得移位换组,实验未开始不得动用仪器、药品、不得调换仪器。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
3、开始前,要仔细核对仪器、药品、材料的名称及数量是否齐全,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开始实验。
4、以科学态度上好实验课,认真听教师讲解,掌握仪器性能及实验操作方法。
5、实验中要服从教师指导,按正确的操作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仔细观察、分析实验现象,实事求是做好记录,写好实验报告。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6、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药品及材料。损坏仪器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填写损坏仪器报告单,视情况酌情照章赔偿。
7、实验完毕,立即清点整理仪器、药品、材料,按规定顺序摆好,仪器放回原处,不得把实验器材带出实验室。凳子放桌底,废弃物按老师要求倒入指定位置。实验桌擦干净,抹布放在指定地点。做好室内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电闸,最后经老师检查,合格方可离开实验室。
二、 实验安全守则
物理实验室安全守则:
1、进入物理实验室对实验桌上的实验电源,未经实验老师及任科教师同意,不得私自接通电源及触摸,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2、电学实验时,应先连接好电路,经老师检查后无误方可接通电源。实验完后应先断电,再整理仪器,若使用中发现有漏电现象,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报告实验老师,由实验老师进行检查。学生不得私自拆开电器。
3、酒精灯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对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将按学校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4、实验中涉及易造成烧伤、烫伤的物品诸如:蜡烛、开水等应小心谨慎操作,任何因个人粗心大意及不规范操作造成自身伤害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受伤者将追究其责任。
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
1、实验前要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定。
2、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更不能把实验器皿做餐具用。实验完毕,应把手洗净后再离开实验室。
4、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实验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5、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受伤。加热试管时,切勿将管口向着自己或他人。
6、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7、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切不可把水注入硫酸中。
8、不要俯身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气味,应保持一定距离慢慢地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扇向自己。
9、取用药品要用药匙等合适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药品,防止药品接触身体皮肤。
10、实验结束必须检查实验室,关好水龙头、排气扇,拉开电刀闸。
11、绝不允许将几种试剂或药品随意混合,以免发生爆炸。
化学实验室易燃或具有腐蚀性药品及有毒药品的使用规则:
1、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
2、浓酸、浓碱具有腐蚀性,不要把它们洒在皮肤或衣物上。废酸应倾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中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引起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3、强氧化剂(如氯酸钾、高氯酸)和某些混物(如氯酸钾与红磷的混合物)易发生爆炸,保存及使用这些药品时,应注意安全。
4、白磷有剧毒,并能烧伤皮肤,切勿与人体接触,在空气中易自燃,应保存在水中。取用时要用镊子。
5、有机溶剂(乙醇、乙醚、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时,一定要远离火焰,用后应把瓶塞塞严,放在阴凉的地方。有机熔剂起火时,应立即用砂土或湿布扑灭,火势较大可用灭火器但不可用水扑救。
6、汞有剧毒,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钡盐也有毒,不得进入口内。
7、汞在人体内会积累起来,引起慢性中毒。如遇汞洒落时,必须把它尽可能地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落的地方,使汞变成硫化汞。
生物实验室安全守则:
1、生物实验会涉及到易燃或有毒药剂如酒精、酸、碱、乙醚、甲醛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则进行。实验态度要认真、严谨。对违章操作造成人体伤害,财产损坏的将按学校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2、电器要谨防触电,未经实验教师及任科教师同意不得私自接通电源及随意触摸通电电器,特别是不得湿手触摸,实验结束后先关电器设备。使用中发现有漏电现象立即关断电源并向老师报告,不得私自拆卸电器。
3、生物实验室经常用到解剖刀、剪、针、刀片等利器,使用时应特别谨慎。严禁用实验器材特别是利器进行打闹或嬉戏,以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如有违背者,将按学校规章追究责任。
4、遇有须加热或使用开水的实验,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使用火柴、打火机、蜡烛、酒精灯、电炉时,操作时小心谨慎,严防烧伤、烫伤。如因违章操作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将由该生承担一切责任。
5、玻璃器皿易破碎,使用时要格外小心,万一打破,清扫时应用镊子或扫帚,而不要直接用手,避免划伤。碎片倒入指定处或垃圾桶内。
第2篇 初级中学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细则怎么写
初级中学(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细则
一、实验课堂常规
1、实验前应预习或复习有关的知识,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原理,熟悉实验方法及操作步骤。
明确实验时要注意的事项。
2、不准携带食物、饮料进入实验室。
按编定的位置入座,未经许可不得移位换组,实验未开始不得动用仪器、药品、不得调换仪器。
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
3、开始前,要仔细核对仪器、药品、材料的名称及数量是否齐全,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经老师同意后,方可开始实验。
4、以科学态度上好实验课,认真听教师讲解,掌握仪器性能及实验操作方法。
5、实验中要服从教师指导,按正确的操作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仔细观察、分析实验现象,实事求是做好记录,写好实验报告。
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6、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药品及材料。
损坏仪器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填写损坏仪器报告单,视情况酌情照章赔偿。
7、实验完毕,立即清点整理仪器、药品、材料,按规定顺序摆好,仪器放回原处,不得把实验器材带出实验室。
凳子放桌底,废弃物按老师要求倒入指定位置。
实验桌擦干净,抹布放在指定地点。
做好室内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电闸,最后经老师检查,合格方可离开实验室。
二、 实验安全守则物理实验室安全守则:
1、进入物理实验室对实验桌上的实验电源,未经实验老师及任科教师同意,不得私自接通电源及触摸,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2、电学实验时,应先连接好电路,经老师检查后无误方可接通电源。
实验完后应先断电,再整理仪器,若使用中发现有漏电现象,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报告实验老师,由实验老师进行检查。
学生不得私自拆开电器。
3、酒精灯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对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将按学校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4、实验中涉及易造成烧伤、烫伤的物品诸如:蜡烛、开水等应小心谨慎操作,任何因个人粗心大意及不规范操作造成自身伤害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受伤者将追究其责任。
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
1、实验前要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定。
2、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更不能把实验器皿做餐具用。
实验完毕,应把手洗净后再离开实验室。
4、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实验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5、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受伤。
加热试管时,切勿将管口向着自己或他人。
6、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7、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切不可把水注入硫酸中。
8、不要俯身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气味,应保持一定距离慢慢地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扇向自己。
9、取用药品要用药匙等合适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药品,防止药品接触身体皮肤。
10、实验结束必须检查实验室,关好水龙头、排气扇,拉开电刀闸。
11、绝不允许将几种试剂或药品随意混合,以免发生爆炸。
化学实验室易燃或具有腐蚀性药品及有毒药品的使用规则:
1、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
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
2、浓酸、浓碱具有腐蚀性,不要把它们洒在皮肤或衣物上。
废酸应倾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中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引起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3、强氧化剂(如氯酸钾、高氯酸)和某些混物(如氯酸钾与红磷的混合物)易发生爆炸,保存及使用这些药品时,应注意安全。
4、白磷有剧毒,并能烧伤皮肤,切勿与人体接触,在空气中易自燃,应保存在水中。
取用时要用镊子。
5、有机溶剂(乙醇、乙醚、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时,一定要远离火焰,用后应把瓶塞塞严,放在阴凉的地方。
有机熔剂起火时,应立即用砂土或湿布扑灭,火势较大可用灭火器但不可用水扑救。
6、汞有剧毒,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
钡盐也有毒,不得进入口内。
7、汞在人体内会积累起来,引起慢性中毒。
如遇汞洒落时,必须把它尽可能地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落的地方,使汞变成硫化汞。
生物实验室安全守则:
1、生物实验会涉及到易燃或有毒药剂如酒精、酸、碱、乙醚、甲醛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则进行。
实验态度要认真、严谨。
对违章操作造成人体伤害,财产损坏的将按学校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2、电器要谨防触电,未经实验教师及任科教师同意不得私自接通电源及随意触摸通电电器,特别是不得湿手触摸,实验结束后先关电器设备。
使用中发现有漏电现象立即关断电源并向老师报告,不得私自拆卸电器。
3、生物实验室经常用到解剖刀、剪、针、刀片等利器,使用时应特别谨慎。
严禁用实验器材特别是利器进行打闹或嬉戏,以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如有违背者,将按学校规章追究责任。
4、遇有须加热或使用开水的实验,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使用火柴、打火机、蜡烛、酒精灯、电炉时,操作时小心谨慎,严防烧伤、烫伤。
如因违章操作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将由该生承担一切责任。
5、玻璃器皿易破碎,使用时要格外小心,万一打破,清扫时应用镊子或扫帚,而不要直接用手,避免划伤。
碎片倒入指定处或垃圾桶内。
第3篇 s初级中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增强教职工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检查学校的各种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若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二)全体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都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校内的设施有不安全隐患应积极向学校报告。
(三)未经学校允许,任何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游玩、野炊,不得组织学生到不安全的地方开展活动。
(四)上课时间,全体学生必须自觉服从当堂课的任课老师的安排,不得做违反课堂纪律的事,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
(五)体育的室外课和其它的室外活动课,体育教师或辅导教师要经常强调安全方面的规定,要规定活动项目和范围等,老师要跟随学生活动;学生必须服从体育教师或辅导教师的安排和接受其教育,不准超越老师规定的活动项目和范围。
(六)行课期间不到放学时间,未经许可,学生不准出校门。
(七)校内的课外时间(在校内除上课以外的时间),全体学生应文明休息、文明娱乐。室外课和课外时间,全体学生不准互相追逐、疯打以及打弹弹枪、放鞭炮等,不准爬篮球架、爬树、爬围墙、爬门窗以及其它设施,不准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上、下楼梯各自靠右行,不准拥挤。
(八)住校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校纪班规,按时入寝睡觉。未经班主任或管理人员许可,住校生放学后不得出校门,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九)同学之间应团结、和睦,不准打架,不准携带匕首等凶器到学校。
(十)所有学生都不准在教室、楼道等非运动场地打球、踢球。
(十一)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的,必须将自行车停放在校内指定的地方,以便统一管理。
(十二)学生在校内打扫清洁卫生时,应注意安全,不准做不安全的事。大扫除时,班主任应到场安排、督促安全。
(十三)全体学生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在公路上行走和骑车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上追逐,不准爬车、吊车。
(十四)后勤人员及教职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十五)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学生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十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