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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仓储物流企业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2篇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3篇物流公司 安全管理手册 第4篇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第5篇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第6篇物流公司安全管理手册范本 第7篇配送安全管理高经/副总监(总部物流体系)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第8篇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9篇某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第10篇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第11篇某物流公司安全管理手册 第12篇危险品物流的安全管理规范
第1篇 危险品物流的安全管理规范
1 我国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的现状
目前, 我国的物流业正在快速发展, 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 我国的物流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各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应引起有关部门和专业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就是其中的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前段时间, 国务院五部委联合开展了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统称罐车) 的专项整治活动, 整治范围包括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各类罐车。这次活动反映了国务院对危险品物流现状的忧虑, 准备下大力气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
我国具有庞大的化学品物流市场。化学品物流与普通货物相比,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和剧腐蚀的特点。近年来, 我国已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物流安全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严重污染环境。2005 年3 月29 日, 1 辆载有35 t 液氯的山东槽罐车在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发生泄漏, 致使路旁3 个乡镇的27 人中毒死亡、1 万多人疏散, 死亡牲畜115 万余头; 在同一路段, 2002 年10 月20 日,1 辆装载4 t 三氯化磷的槽罐车曾发生交通事故,泄露的化学品导致4 人死亡、44 人受伤以及万人大转移; 2005 年3 月12 日, 重庆渝北农业园区一化学品仓库起火爆炸, 造成附近4 家工厂停产,200 多名工人被紧急疏散; 2004 年7月13日凌晨,
湖南湘乡的一家铁合金厂化学品仓库着火燃烧了3h 后连续发生爆炸, 经武警官兵10 h 扑救, 直到第2 天上午, 险情才得到控制, 所幸无人员伤亡。
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生产安全, 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自《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以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继发布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意见, 基本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也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国家标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tdg) 根据科学技术进展、新物质和新材料的出现和现代运输系统的要求, 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 编制了《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 要求各国政府、政府间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在修改和制定相关规章时加以遵守, 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统一。中国作为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 tdg) 和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全球协调系统(ghs) 的正式成员国, 参与制定了国际危险货物规程, 有义务执行相应的国际技术法规, 这符合wto 的有关要求。随着运输机械化、集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包装范围正在不断扩大, 而我国目前尚无危险货物检验及包装的国家标准, 相关的国际法规无法实施, 使危险货物在运输、生产等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亟需制定国家标准, 确保危险货物的安全。
针对我国化学危险品物流安全的现状, 由中国化工报社主办、美国化学周刊协办, 2005 年3 月24 —25 日在北京召开了“2005 中国化学品物流安全国际研讨会”, 有关部门领导, 化学品安全专家以及中外石化企业参加了会议。有关负责人提出,我国2005 年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思路是: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为主线, 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广先进技术和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手段,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 夯实安全基础, 加强源头监管,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这次研讨会为我国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管理方法 。
2 对危险品的界定
对于危险品, 不同国家、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规定和表述。在航空运输中, 危险品是指在航空运输过程由于气压和温度变化、震动、空间限制等可能对飞机、生命、货物造成伤害的货物; 而在海上运输, 对危险货物的认定就比较灵活, 需根据国别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往往需要货主具备一定的鉴别能力或相关知识。在托运货物时, 既不应为了节省运费而把危险货物当作普通货物托运, 也不应因为缺乏对危险货物知识的了解, 把可不作为危险品的货物当作危险货物托运, 浪费运费, 增加麻烦。海上运输管理部门使用频率相当高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经第27 套修正案修订, 于1995 年1 月1日正式生效。该规则明细表中列名的, 不一定都是危险货物; 一种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品, 应根据含量、生产工艺、理化特性、危害程度等一系列因素来确定, 不能单纯地以品名来衡量; 明细表中未列名的, 也不能说明不是危险货物, 要具体分析。当今的科学技术飞速发展, 新产品不断出现, 新的危险货物会不断面世。为了运输安全, 应当实事求是地申报危险货物, 按危险品规定分门别类套用。除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规, 要相互尊重; 有的危险货物, 即使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未列名, 也要按危险货物申报, 否则会引起纠纷。
3 我国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311缺乏危险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目前, 我国有关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的法规还不完善, 缺乏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普遍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深圳市某危险品储运公司发生的火灾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 ] 。该公司位于罗湖区清水河, 与市区一山之隔, 距国贸大厦仅4 km。清水河库区共有10 栋仓库, 存放十几种危险品。1993 年8 月5 日, 该公司由于4 号仓库里的化学危险品混储, 引起化学反应造成严重火灾。调查表明, 这次火灾的原因是:1) 违反有关法规, 将丙类物品仓库当甲类物品仓库使用; 仓库位于市区, 违反了有关安全法规。该公司甚至在防火间距中私自搭建了3 号仓和6 号仓, 使单体仓变成了连体仓。2) 消防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与扑救特大火灾不相适应。清水河地区缺水, 该公司仓库区虽有消火栓, 但水压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靠消防车运水灭火, 远水救不了近火; 消防队伍的装备落后, 警力严重不足。3) 管理人员素质低, 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作为一个危险场所, 安全管理混乱, 化学危险品入库前未进行安全检查, 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化学危险品同库堆放, 毗邻储存。仓库搬运工和部分员工是临时工, 上岗前没经过必要的培训, 发生火灾不会控制火势, 小火酿成大灾。该公司没有消防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后, 不能积极配合消防队灭火, 致使武警消防人员在灭火中付出惨痛代价。4) 公司负责人对消防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置若罔闻, 对隐患久拖不改, 有关部门不做任何处理, 消防执法甚至受到行政干预。
312危险品物流安全法规不完善
目前, 我国有关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的法规尚不健全。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简称马航) 与中国公司的官司就非常典型[3 ] 。该官司源于2000 年3月, 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委托马航承运80 桶羟基喹啉到印度, 大连大通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为出口货运代理人。当飞机在吉隆坡机场中转时, 机场工作人员发现飞机货舱出现异常, 遂采取紧急措施将飞机隔离。在处理事故过程发现有两桶泄漏,而且不是大连化建申报的8 - 羟基喹啉。经过鉴定, 得知货品是草酰氯, 是强酸性腐蚀化学药品,属危险货物。经国际权威机构对飞机状况的评估,认为其修理成本大大超过飞机全额保险金9 500万美元的75 % , 飞机已无修理价值。因此, 2004 年6 月23 日, 马航在北京起诉货物托运人、代理人、鉴定人、地面服务公司等中国6 家公司, 要求赔偿保险费和其他损失共计8 000多万美元。该官司表明, 我国有关危险品物流安全方面的法律确有缺失。在案件定性过程, 大通公司究竟有没有违法, 令有关专家难以判定。因为我国这方面
的法律条文实在有限。据专家介绍, 按照现行的国际标准, 航空运输活动中的九大类危险物品中包括草酰氯这类“遇水释放气体物质”, 而在中国民航总局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品名表”中, 竟没有草酰氯。据了解, 至今我国尚未出台针对货运代理的监管法规, 危险品空运法律的缺失令人担忧。
313危险品物流企业少布点不均衡
我国物流企业发展迅猛, 但承运危险品的物流企业仍然很少。危险品物流是物流行业中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 更加需要全面、准确、可靠的信息管理和控制。危险品对车辆运输资质要求严格, 必须是危险品运输车辆、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齐全的公司才具备运输条件。我国缺乏专业危险品物流企业的现状, 不但制约了高科技企业的发展,也造成了安全隐患。目前我国从事危险品物流的专业企业数量少, 布点不均衡, 导致运输半径过大,成本较高。例如国内农药定点生产企业约2 600家,大部分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 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偏少。而工业发达地区农田面积相对较少, 用药量也较少, 大部分农药要经过长途运输, 送到以农业为主的东北三省和西北地区。按照农药行业的平均毛利15 %计, 公路运输半径一般不应超过500 km ,运输费用不能超过毛利的50 % , 否则就可能亏本[4 ] 。危险品物流风险高, 但是利润丰厚, 这使得一些不具备条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物流企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 如挂靠到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物流企业非法从事危险品物流业务, 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314“政出多门”现象比较普遍
目前我国化工物流、尤其是危险品物流的安全标准没有统一, 地方标准与管理部门标准不一致。如码头海运化工物流, 有时受到海关与地方安全管理部门两方面的制约。不同部门的标准不同, 一个产品要过几道关卡才能通过, 导致成本的提高。
4 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的对策
411制定和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及管理制度
我国已经有了许多相关的法律, 但仍需加以完善。应参照国外经验对危险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有一个严格、具体的界定; 明确规定货物代理与承运方的责任; 建立严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监督机制; 对化学危险品泄露事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创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及救援体系。无论是安全法规还是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都应该加大对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的奖惩力度, 进一步保证我国的危险品物流的安全。
412广泛宣传增强危险品物流的意识
我国当务之急是要做好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人的问题不解决, 再好的技术、再严格的法规也会打折扣。要搞好危险品物流的安全管理,一项重要的工作是让广大的物流工作者具有这方面的意识, 充分理解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自觉地关注危险品物流的安全管理工作, 采取各种防护措施, 时刻注意消除隐患。具体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1) 在物流教材中设置危险品物流的安全管理内容。目前, 我国很多的物流教材中没有专门介绍危险品物流的安全管理。无论是正规教材还是临时培训教材, 面对的都是现在或未来、专职或兼职的物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教材中没有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的内容, 何以增强他们对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的意识
2) 采用各种手段宣传危险品物流的安全管理。
有关部门或有经济实力的公司可以经常通过媒体有意识地宣传危险品物流的安全管理, 增强安全意识, 创造一个全社会齐抓共管危险品物流安全的良好局面。据报道, 上海运泽化工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国内多家化工媒体合作, 开办了“危险品物流专栏”, 收到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413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控体系
采用先进的物流管理方式和安全监督控制手段是保证我国危险品物流安全的重要措施。我国在这方面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 如货运集装箱全程电子化管理的安全运输监控技术。一种新型“电子加封锁”已在上海发明成功。这种锁特别适用于对在途物资需要监控的行业和部门, 对提高物流行业的安全和效率产生巨大作用。该锁看似普通, 但当其将一个集装箱锁上时, 监控计算机的电子地图便能显示出集装箱的地理位置, 不论运到何地, 锁的位置误差不会超过10 m。锁内的地理定位系统在平时处于休眠状态, 当需要察看集装箱在什么位置时,可以远程激活。又如, 辽宁省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管理, 在全省对流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全程监控,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划定通行区域, 并设置了明显标志, 严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章行为。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车携带运输证明和擅自进入禁行区及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者都将受到处罚。一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要及时实施交通管制和警戒, 迅速疏散现场人员,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及时抢险救援。从总体上讲, 无论是监控手段还是监控水平,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
414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要保证我国的危险品物流安全, 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文件, 严格贯彻, 禁止不具备从事危险品物流资质的企业从事危险品物流业务活动。在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同时, 应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手段, 坚持以人为本, 夯实安全基础, 加强源头监管, 着眼于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415确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标识并严格推行
已发生的很多事故表明,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标识非常重要, 国外做得非常严格。我国有关部门应该参照国外的做法, 借鉴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的模式, 确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标识并严格推行; 所有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时都必须有明显标识, 以警示其他车辆和行人。
416增设异地中转仓库实行二次物流配送
我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如农药生产企业多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 而中西部、东北地区农药使用量大。生产企业可以在这些地区的大中城市或农资销售相对密集的市区增设中转仓库, 缓解运输压力。可以选择多种运输途径, 如冬季储备可以利用铁路、海运集装箱等承运方式, 减少运费, 而春季运输农用物资国家有优惠政策。
417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
近年来, 我国有些危险化学品如农药出口量逐年递增, 集装箱海运是其主要运输形式, 由此拉动了公路集装箱及铁路集装箱的运力, 国内一大批集装箱运输公司应运而生。我国加入wto 后, 国际集装箱运输公司以其优质价廉的服务也参与了竞争。从安全、环保、快捷来看, 集装箱运输不仅是长途海运的有效形式, 也是农用化学品在国内销售的有效物流方式。我国目前农药企业规模相对较小, 无法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 但是借鉴国外大型农化企业如杜邦、拜耳、日产等的物流管理经验, 从全球一体化经营的战略出发, 集装箱运输应该是我国农药企业今后的物流发展方向。
418严格执行危险品物流的操作程序
严格执行危险品物流的操作程序是保证危险品物流安全的重要措施, 特别要注意以下2 个问题:1) 实事求是地对待危险品货物的托运申报。有关单位与个人都应实事求是地对待危险货物的托运和申报, 切不可不报、漏报、错报。危险货物由于运输要求高, 运价也比普通货物高。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时, 物流企业既要考虑核算成本、减少费用开支, 也应考虑风险因素, 确保运输安全,二者必须兼顾。
2) 正确履行严格的运输手续和装箱步骤。各物流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手续和装箱。我国交通部门对装卸、运输危险货物有许多规定, 并设立了专门的执法机构。发货人、货运代理和船舶代理、承运人都应不折不扣地遵照:a1 办理“包装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的申报人, 必须是接受过港务监督专业培训, 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申报证书的专职申报员。b1 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装箱点必须事先得到港务监督的审核批准, 要有危险货物集装箱监装员在场; 集装箱装运危险货需凭装箱点的“声明单”向港务监督办理“包装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装箱结束后, 监装员须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上签字, 并及时送港务监督备查。
第2篇 某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主要业务:液化天然气运输(危化品物流企业)。
主要设备:专用运输车辆。
企业规模:目前车辆10台,远期规模1000台。
运输区域:内蒙、重庆、四川、西藏、陕西等省区市。
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策划
企业宗旨:铸货运名牌,创行业一流。
企业愿景:与国际接轨,成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汽车运输服务企业。
企业精神:作风严谨、安全和谐、务实奉献。
团队理念:树立团队协作精神,以整体概念面对工作,多考虑上下游的工作和配合;求同存异,以合适的态度、语言表达观点,善于倾听,集思广益。
工作理念:坚忍不拔、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勇于奉献。
用人理念:卓越的企业品质源自优秀的人才素质。
安全理念: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坚实保障。
职业操守:诚信为本,严肃认真,忠诚服务,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三、机构设置
(一)主要机构
1.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图如下:
经理 |
办公室 |
业务部 |
安全部 |
配送部 |
人事部 |
财务部 |
仓储部 |
业务组 |
客服组 |
运输组 |
调度组 |
(1)企业应建立以法人代表为负责人,各部门行政主管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企业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监督检查。设置安全生产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满足:
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2)企业应成立以法人代表为负责人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企业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教育和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
(4)企业内各部门行政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可根据需要指定一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5)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化工专业技术人员。
2.主要职责
(1)企业经理(主要负责人)职责
①企业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③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④组织制定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⑤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⑥组织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⑦组织落实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⑧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⑨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赔预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部门负责人职责
①对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职责。
②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③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部门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④定期向经理或安全员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经理或安全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⑤认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⑥在经理领导下,协调处理、调查收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有关资料,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承办经理交办的事项和日常工作。接到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经理或安全员报告,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⑦做好事故伤亡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经理报送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3)安全员职责
①负责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终安全考核。
②负责制定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制定完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事件等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工作。
③协助经理工作,并对其负责,具体组织落实企业各级安全责任制,并对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责任。
④积极协助经理做好宣传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⑤积极协助经理制订本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安全资料,及时向经理汇报。
⑥积极协助经理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⑦有权拒绝经理或各部门负责人不符合安全的指令和意见。
⑧积极协助经理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⑨发生重特大事故需及时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⑩建立完善各种安全基础资料档案。
(4)驾驶员职责
①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危险货物运输标准;
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确保行车安全;
③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应急处理办法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了解所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
④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⑤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发现、排除车辆安全隐患,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⑥按规定的时间、速度和路线行驶,并做到随车运输证件与标志标识齐全有效;
(5)押运员职责
①对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负安全责任;
②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
③在运输过程中,监督驾驶人员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及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制止驾驶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④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⑤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并保证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完好无损。
(6)调度员职责
①具体负责全队运输车辆的调度工作,合理安排车辆,完成上级下达的运输工作任务,做好经营参谋。
②应熟悉掌握车辆安全情况和驾驶员的身体精神状态,做到心中有数,资源情况要清楚,路况、加油站情况、车辆容积要清楚,调派车辆一定要根据实际车况及驾驶员技术合理调派。
③认真填写各种单据、表格,对出行归队车辆核实路线、品种运量、过路、桥费、运费收入核算记载报财务部汇总,以便车辆安全行驶公里累计各级保养及维修使用。
(二)公司必须的制度目录
1.公司经营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第9号)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工作规范》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9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
2.企业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作业证hg23011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hg23012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hg23013
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4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5
断路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6
动土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7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hg23018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hg23019—2008
(3)企业主要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制度
劳动防护制度
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值班制度
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归档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岗位考核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3.危货运输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专用停车场管理制度
车辆及设施维修和检查制度
危险品槽车清洗消毒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4.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学习制度
驾驶员管理制度
押运员管理制度
装卸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车辆、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制度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三)岗位条件:上岗基本要求和资质要求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企业业务经营人员应通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所需证书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
(四)主要制度
1.作业许可制度
根据《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抽堵盲板、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电气作业、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时需申请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条例》,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
(3)职责
①行政部为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口政府部门组织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办理和审查。
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的具体管理。
(4)内容
①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③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
④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⑤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⑥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并向被委托方说明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
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产生的压力和外部压力,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渗(洒)漏。
⑧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严格遵照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和规定作业。
⑨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和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同时必须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
⑩各单位要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台帐,随时掌握危险化学品情况。
3.安全监督制度
(1)企业应建立安全监督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
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各种安全监督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2)安全监督检查形式与内容
企业应根据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综合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①综合监督检查,应对企业各个部位、每台设施设备、车辆运行的每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监督检查。
综合监督检查应每季度组织一次。
②专项监督检查(包括节假日监督检查),主要是对运输车辆、设施设备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每月应组织二次。
③季节性监督检查,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滑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监督检查。
季节性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
④日常监督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出车前检查和交接班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
各种安全监督检查应按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
4.岗位考核制度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绩效,发挥岗位核评价的激励作用,提高各部门工作的积极创新性,推进总公司各部门工作能更好地开展,现结合总公司目前的工作安排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职员。
(2)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有效。
(3)考核内容
①思想政治方面。包括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个人修养与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与组织观念,团结与全局观念,民主作风与群众观念等方面的情况。
②工作作风方面。包括严格管理,敬业精神、奉献精神,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等方面的情况。
③团结协作方面。包括各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能力,互帮互助精神。
④工作业绩方面。包括在履行部门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中,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效果和业绩。
(4)考核工作组
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前提下,公司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5)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述职报告、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各部门根据考核要求做好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撰写述职报告。
民主测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并实施,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根据各部门的述职报告,及实际工作情况和业绩,填写《测评表》。
测评所占比例及计算如下:
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测评成绩=总经理测评分×40%+其他部门经理测评平均分×30%+本部门员工测评平均分×30%。
(6)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应作为职务调整、薪酬调整、奖惩等的重要依据。经理层考核结果与其年终绩效奖挂钩,普通员工考核结果与其工资调整、岗位津贴、年终绩效挂钩。
四、员工手册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通则
(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3)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①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②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③严禁吸烟;
④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5)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 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6)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7)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8)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9)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2.作业要求
(1)出车前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
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2)运输
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员人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工业企业厂内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应按gb4387执行。
(二)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出车前
(1)会同驾驶人员领取并掌握当班作业单据,并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
(2)协助驾驶人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
(3)领取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随车必备的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车辆标志的安装悬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5)检查车辆、容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必要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
2.装载时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装载作用区的安全情况。
(3)检查车厢、栏板的固定、链接、锁扣装置是否完好,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完好。
(4)监督作用人员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用规程》的规定装载货物。
(5)检查装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适合道路运输的要求,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清晰,不符合包装的拒绝装载。
(6)检查装载堆码是否符合所装危险货物的通风、间隙、隔离等特殊要求,捆扎、固定是否牢靠。
(7)做好货物的点收点交及单据交接工作。
(8)监督所装载危险货物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限超载。
3.运输途中监督、检查
(1)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的行车速度、路线和《驾驶人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程》行驶。
(2)提醒驾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里程停车休息,协助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并检查所载危险货物的状况是否正常、罐车有无泄漏。
(3)监督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车辆听课应符合有关规定。
(4)遇险时立即拔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
对事故情况和危险货物名称、特性等进行详细描述,并针对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的接近。
4.卸载时的监督、检查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卸载作业区安全,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卸货作业。
(4)检查卸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堆跺码放是否危险货物特性的要求。
(5)做好货物的点交点收及单据交接工作。
(6)检查车厢内是否有危险货物泄漏、残留,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5.回场后
(1)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保养。
(2)协同驾驶员交清当班作业单据。
(3)归还装卸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4)向管理人员报告运输作业过程中的有关客户、安全、质量方面的信息。
(三)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易燃液体槽车卸入灌操作规程
(1)槽车对位后,车号是否相同,检查50米周围是否有明火源,距离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2)关闭手机,禁带火种,禁穿带钉鞋,禁穿化纤衣裤,禁戴老花镜,禁用非防爆电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电缆和电缆裸露。
(3)每班操作工要三人以上,其中甲级工不得少于两人,现场有一名兼岗安全员。
(4)现场十米以内配备四个干粉灭火器,二床石棉被。
(5)检查汽车槽车、槽罐内部、电源插座、电机、泵、管、电缆、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后才能使用。
(6)接好泵的电源和汽车槽车接地线,使静电导入地下。
(7)检查火车槽车罐口铅封是否良好,如被破坏,要报告安全领导同意后才能卸车。
(8)轻开槽车罐口、注意罐内气压掀盖伤人,不准在罐口处猛烈敲打,测量并记录罐内液面高度,当日温度、车号、罐体标出容量计表页数作计量备查。
(9)汽车停放在容易撤离和逃生的方位,司机不离车。
(10)接好火车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管后,开启前,安全员再检查周围现场各个环节,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开机。开机后要做到听(有无异样响声)、摸(电机温度)、看(有无溢漏)、查(找原因修复整改)。
(11)汽车槽车上要有一人在上风方向监视罐装情况,罐内必须留出空间,达到安全液面,示意关机。
(12)槽车卸完四分之三时,应将管头移放到罐底中间的凹坑处,并用扫槽扫刮液体向凹坑汇集,关小开关,慢慢吸入,彻底卸干后停机停泵。
(13)停机后,先卸电缆、管阀,后拆接地线,盖好拧紧罐盖,机、泵、管、灭火器、石棉垫、泵、管、灭火器、石棉垫整齐放回原处。将火车槽车底部“空、重”阀拨到“空”阀处。
(14)作业中遇到电机发热、气温35℃以上、雷电交加时应停机停泵。
(15)操作过程起火时按以下程序自救: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用石棉被盖槽罐口,拉阀断电、拉报警电铃、拨打119报火警、110救援、关死上下游阀门,汽车开离火场,启动消防水源冷却着火罐和邻罐。
(16)配置两个轮式、四个手提干粉灭火器。
(17)卸入贮存罐:打开放空阀、检查呼吸阀是否通风良好,接地是否良好,贮池净空容积能否装得下,槽车货物与贮罐留存物资是否相同。从泵开始沿着管道检查一遍,打开管线有关阀门,关闭邻线无关阀门,确认阀门准确后,才能开机。
(18)立式贮罐从底部阀门输入,卧式贮罐将管子伸入贮罐底部输入,严禁从顶部向下猛烈喷射。
(19)作业开始后,要有一人专门巡视管道,预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顶溢满等情况。
(20)卸完后,先关闭沿线各个阀门,后拆掉接地线,关闭顶部放空阀
2.易燃液体从槽车卸入油桶操作规程
(1)至(15)条操作规程与上述相同。
(16)提前将所有空桶有序排放,五排桶为一组单元,中间通道可换漏桶,可走老虎车,边沿通道可通汽车、相邻物资距离一米以上。
(17)提前检查桶内有无杂物、脏水、破漏、物化性能相冲突的空桶,空桶洗净后必须桶底朝天,排净残水。
(18)吸管伸入槽车罐底后,用石棉被盖住罐口。
(19)灌桶时,禁止使用非防暴扳手等工具,操作者必须站在上风口。
(20)每灌好一桶,必须当即拧紧桶盖,每个桶盖必须有胶圈。
(21)灌桶时发现渗漏及漏桶要当即更换。
(22)灌桶的桶液面至桶面距离必须留出15─20公分。
(23)严禁直接在汽车车箱内分装灌桶,灌桶和装车不得同时进行。
(24)灌桶完毕,逐桶全部检查是否有漏,漏桶立即更换。
(25)已灌好的桶原地静置8小时确无漏桶才能过磅转运入库、棚。
(26)液体桶装物资如临时露天堆放,桶盖处必须向上垫高成30度斜放,以防雨水从桶盖处渗入桶内。
第3篇 物流公司 安全管理手册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
安
全
管
理
手
册
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一章总则...- 2 -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5 -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6 -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8 -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11 -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12 -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13 -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5 -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17 -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8 -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 -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21 -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5 -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6 -
第十四章附则...- 27 -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28 -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易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制订本管理手册。
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坚持污染预防,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应深入宣传和贯彻“本质安全”的文化、理念,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抓责任落实,始终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质量零缺陷、安全零隐患、环保零事故”为追求,树立一流形象,创造一流效益。
三、本管理手册适用于喜易达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组员为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及各生产单元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组长为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由文员兼),组员为各生产单元的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存在的安全问题。
4、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奖惩事项。
5、及时、如实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6、筹集并投入必要的安全经费,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为生产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7、组织或参加生产过程中有关各方进行的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8、组织编制和审查各生产单元生产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科学指导和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9、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人员、限期解决。
10、现场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亲临现场,进行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
二、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和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
2、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代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相关安全工作。
3、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4、负责组织、参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并组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5、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报告,并制定预防措施。
6、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7、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8、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9、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0、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11、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有关各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或专项检查。
12、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和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提供参考意见。
13、检查、 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上岗。
14、检查生产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的进入现场、安全使用情况,确保其质量和使用中的安全可靠。
15、对生产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知晓并报告公司;并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三、生产单元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及上级指示、决议,协助总经理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按设备各项技术文件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制订适合本项目特点的生产方案,在生产方案中明确列出每项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组织对设备拆装分部分项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
4、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为总经理提供支持。
6、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7、经常对所属各类人员进行安全、卫生责任制教育,并深入基层或宿舍、食堂、仓库检查安全、卫生、防火工作,杜_物中毒或交通事故的发生。
8、凡后勤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交通等事故,要立即亲临现场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组织劳动保护用品、应急药品、防暑饮料等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不得购买、发放假冒伪劣或过期等不合格的物品、药品、饮料等。
10、参加公司及生产单元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11、作业中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不野蛮作业、不掉以轻心、 不粗心大意,既要重视自身的安全,更要关注同事的安全。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职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检查管理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培训
开工作业前,安全工作小组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等。必须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招收人员、重新上岗人员、转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具体如下: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级安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相关事故案例等。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其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伤事故案例、 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等。
3、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的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四、安全检查管理
应加强对设备作业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包括各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生产单元安全工作小组负责人每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巡回检查,做好书面记录,每月末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巡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完好;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各种机械设备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二、生产单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实行日、周、月安全生产检查制。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月检查,生产单元周检查,操作员实行日检查汇报制,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四、临时用工、新调换岗位、新招员工等新进场员工,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并进行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五、配电室、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仓库 油库等,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接近或进入,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要持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在进出大门及穿越人员、设备密集区域时应按限速警示牌上所限速度行驶以免发生事故。
七、在仓库、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油库、配电室等严禁烟火,并设置警告标志,配备消防器具消防器具严禁擅自移动,并且要定期更换。
八、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良好,所有电力引线不得与金属、电话线等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非工作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九、电工要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电、气焊工禁止操作电气焊设备,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十、各种压力容器设置地点、位置要安全可靠,并要定时保养维修,不得带病使用。
十一、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已损坏的钢丝绳、 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应及时更新,绝对禁止超负荷作业。
十二、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短裤进入生产现场,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
十三、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班,操作时袖口扎紧,并戴好安全帽操作。
十四、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运转时不准做清理、 维修和保养工作,在维护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匣”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十五、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行走,重物与起重吊臂下不准站人,吊物时要有专人统一信号指挥。
十六、一切生产操作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十七、生产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明显标志,夜间设反光物示警。
十八、坚持文明生产,做好清场工作,工器具、材料用品要堆放整齐、牢靠。废料、杂物要及时清理,保证做到道路坚实畅通。
十九、员工一律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设备操作室、库房玩耍,现场来访者、检查人员、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操作员有权制止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强令操作员违章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
二十一、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便保证质量,使用前要认真检查。
二十二、对有害、有毒性的废料,应在有关部门人员的指导下妥善处理,不准任其危害员工和附近居民。
二十三、发生事故后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二十四、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五、实行安全技术生产交底制度,在操作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十六、实行危险工作工序、预先告知制度;必须对从业人员告知工序作业的危险程度、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防治措施、注意事项、操作要点、自我保护方法等。
二十七、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登高作业有以下情况不准登高,即:
1、大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2、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4、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5、竹脚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6、穿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7、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 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二十八、因工作需要而招用的临时工人和民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办公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确保将员工的工作风险降至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办公区域应设有紧急逃生的通道和消防设施,并保持畅通和完好。
2、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废弃物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袋)内。
3、办公室应保持充足的照明。
4、办公区域应设有急救设施。
5、办公区域内无意外情况,不允许奔跑,禁止嬉戏打闹。
6、所有事故、时间和隐患应及时汇报。
(二)办公区域布置要求
1、办公区域的玻璃门应设有提醒标志,避免他人撞向玻璃门。
2、正常情况下,员工不要再妨碍门开关的方位内工作和停留。
3、办公设施应合理放置并处于良好状态。
4、办公区域的不知应适合员工工作,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预防绊倒或滑倒
员工在办公区域走动时应小心留意,避免绊倒或滑倒等风险。
1、地面
(1)地面应保持干燥,溅出的液体应及时清理,湿滑的地面应放置警示人字牌。
(2)留意隆起的地板和瓷砖。
(3)斜坡应做防滑处理。
(4)笔、纸屑等易引起滑倒、绊倒的物品应及时清理。
2、楼梯和通道
(1)所有楼梯和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允许有障碍物。
(2)办公区的通道应有至少两人同时通过的宽度。
(3)楼梯和通道照明应充足。
(4)楼梯和通道应无松动的物体、延伸的电线、瓶子等。
(5)雨雪天应在门廊处采取防滑措施。
(6)在行走时严禁看文件资料。
(7)走廊里应靠右行走,特别在墙角拐弯处。
(8)台阶边缘应防滑且牢固。
(9)搬运货物时应避免货物阻碍视线。
3、座椅
(1)员工坐在椅子上时,应至少保持“五点”接触地面。
(2)座椅应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时避免向后倾斜。
(3)定期检查座椅是否完好。
(4)登高时,勿以座椅代替梯子。
(5)座椅轮子应表面光滑,滚动自如。
4、电线和抽屉
(1)过道上的电线、电话线应固定在地面上。
(2)用完后的抽屉和柜门应及时关上。
5、办公设备
(1)员工应熟悉办公室相关设备的实用程序和安全要求。对于复杂的调校、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冒烟、过热、产生火花和漏电的设备应立即关掉,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3)在碎纸机或其他没有遮盖或防护的设备附近工作时,应避免穿宽袖衣服和佩戴领带及其他悬吊饰物。
(4)复印机
①复印机应放在通风的地方,使所有尘埃、气体和蒸汽能安全的消散。
②尽量避免接触复印机的碳粉或其他化学物质,使用时小心处理。
③复印时应盖好遮光板。
(5)正确及小心使用切纸机,以免伤及手指。
(6)应按要求使用装订机,防治伤及手指。
6、用电设备安全
(1)当出现以下现象时,禁止使用该用电设备:
①电线损坏,如表面有切口、保护层或绝缘层破裂。
②损坏的插座,如外壳破裂或插脚弯曲。
③电线接头不符合安全要求。
④设备在不适当的地方使用,如潮湿和多灰尘的环境。
⑤过热。
(2)发现用电设备异常应停止使用并进行标识。移动或修理用电设备前,应切断电源找专业人员维修,非专业人员不得维修电器。
(3)三孔插头不能当成两孔插头使用。
(4)电源插座应牢固,绝缘部分不能破损。
(5)电源线应规范布线。
(6)临时接线插座应安全放置,不能存在绊人或遇水短路的可能。
(7)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切断室内电器电源。
7、消防
(1)办公室内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品。
(2)办公区内禁止吸烟和明火。
(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应急撤离通道。
(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报警设施应完好齐备。
(5)室内消防栓和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定期检查,严禁挪用。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一、加强领导,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
1、公司机关及生产单元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全员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4、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
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配件、材料的管理:
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管理标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限额存放,确定专人负责。
2、生产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当天及时消除。
3、有易燃物的工作现场和库房内,必须通风良好,远离火源,使存放的易燃物控制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库房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应符合防爆要求。
5、易燃易爆库房和作业现场等禁火区,应张贴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示牌,并标出警戒线。
三、管好火源:
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械设备现场、库房、操作室、宿舍不许私设灶具、不准使用大瓦数电炉取暖。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杂物,以防引起火灾,工作完毕,要检查周围,若有杂物要立即清除。
4、搬运装有易燃易爆和可燃气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5、灯源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防止灯源烤着可燃物引起火灾。
6、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断路、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维修,设备线路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四、在操作室、库房、机械设备现场、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中常用的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种类
(一)易燃品:氧气、乙炔、汽油、柴油、硫磺。
(二)腐蚀品:硫酸、硝酸。
(三)爆炸品:硝胺类炸药、雷管。
二、库房的建造应经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库区应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防火、防暴、泄压、防渗漏、通风、防毒、检测报警等设施、装置。
三、应制定并落实采购、运输、验收、检验、储存、领发、使用、销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人员,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四、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权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危化品、民爆品应根据其特性,分区、分类、分库存储。设置明显危险性能标志和禁止烟火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及以上不同危险级别的危化品、民爆物品时,应按最高危险等级物品性能设置标志。性质相抵触的危化品、民爆品严禁同库存储。危化品、民爆品不得超量存储。
六、危化品、民爆品的收发使用、剩余回库,必须就其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核查登记,做到走向清楚。帐、卡、物相符,性能不清、质量数量存在问题的,不得入库、出库。
七、运输危化品、民爆品时,必须设置警告标志,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和人员集中区。雷管、炸药不得一人同时携带,不得使用翻斗、自卸、自行车、摩托车运输。
八、装卸、搬运危化品、民爆品现场应设置警戒,爆破器材不得和其它物品混装。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碰撞、拖拉滚动。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库区。
九、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相应防护用品,严禁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衣服、携带烟火进入库区,使用的工具应为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等工具。
十、爆破器材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领取应申请、审批,两人以上共同领取,使用中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必须追踪签认,当天现场使用剩余必须清点、退库。
(二)装药添塞应使用木质炮棍,避免挤压、夹扁,不得强拉、硬拽导爆管、导爆索和引出线。
(三)发现盲炮和险情时,应先报告,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按规定方法处理。
(四)爆破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爆破作业
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时。
2、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时。
3、支护规格不符合设计规定或支护损坏时。
4、距工作面20m以内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0%或有瓦斯突出征兆时。
5、未按规定设置警戒时。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柴油装卸、储存、使用等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求
(一)运输装卸
1、运输车辆到达后,由兼职安全员核查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初步检查看是否有明显泄漏现象,合格后签字确认放行,相关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做接收前的准备;
2、兼职安全员带领该车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进入装卸区待命;
3、现场接收人员划定装卸范围,确保作业过程中装卸区域内无闲杂人员与无关车辆通行;
4、装卸区域内所有人员均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同时备好消防水管、灭火器、灭火沙等灭火工具;
5、卸柴油前,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必须检查车辆是否固定、熄火并接地、管道接口是否通畅、有无泄漏等并签字确认。经承运方签字、接收生产单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6、卸柴油过程中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7、卸车结束后由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共同清理现场,确保无任何有害物质遗留,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离开公司。
8、参与柴油卸车操作中的所有人员必须通过专项培训(主要内容为《柴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柴油的msds有一定的认知。
(二)储存
1、柴油储罐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并作好标识。
2、柴油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呼吸阀和阻火器情况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每班做好柴油储罐的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4、柴油储存处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2、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维护人身健康。
3、废气排放必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如不符合,则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4、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联系外部有资质的机构对柴油储罐进行年检。
(四)废弃物处理
废弃的柴油(或与柴油直接接触的物料)必须存放于固定的指定场所,由各生产单元按《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三、储、输油设备
(一)油罐
1、罐体
(1)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2)罐体倾斜度不超过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5厘米)。
(3)保温层无脱落。
2、附件
(1)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口齐全有效,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
(2)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接地装置有效。
(3)油罐进、出阀门和入孔无渗漏,各部螺栓齐全、紧固。
(二)油罐出现下列问题时,要及时进行维修:
1、圈板纵横焊缝、底与圈板的角焊缝,发现裂纹和渗漏者。
2、圈板凹陷、起鼓、折皱的允许偏差超过设备检修规程规定者。
3、罐体倾斜超过规定者。
4、泡沫室盲板损坏,油罐与附件连接处垫片损坏者。
5、非金属油罐,经定期开挖检查发现渗漏者。
6、投产五年以上的油灌,要结合清洗情况检查底板锈蚀程度,4毫米的 底板余厚小于2.5毫米,4毫米以上的底板余厚小于3毫米和顶板折裂腐蚀严重者。
7、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每年要开挖3一5处进行检查),发现防腐失效和渗漏者。
8、油罐主要附件的检修,按照附录六的规定进行。
(三)油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厘米高度要用涂料进行防腐 处理。
(四)油罐外表无锈斑、无起壳,油漆完好。油罐刷漆规定:原则上淋水罐2-4年一次,非淋水罐4-6年一次。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要高度重视设备安全,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各级安全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列为员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二、机械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
三、要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机械保养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间的关系,不允许只使用不保养,重维修轻保养;各生产单元人员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单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报告上级主管;保养人员应做到自检、互检,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四、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使设备技术性能降低,影响正常使用生产,均为设备事故或故障。设备事故分如下三类:
1、一般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元—20000元;
2、重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0元—50000元;
3、特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50000元以上。
五、未构成事故的均为设备故障。
六、机械事故的处理
1、一般事故由生产单元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当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报公司。
2、重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三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进行审批。
3、特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负责处理。在事发十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七、机械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于租赁设备,还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涉及人员伤亡的,要立即组织抢救。事后积极组织设备抢修,尽快恢复机械的技术性能。
八、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使用、修理规程而造成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该罚款从事故责任单位全员工资中直接扣除。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2、发生特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8%的罚款,该罚款从责任生产单元全员工资中扣除。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3、对隐瞒事故的责任生产单元,要加重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4、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机械设备,由各生产单元自行建立健全台账。需新购置设备时,必须上报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购买。经批准的购置计划交公司备案,购入的设备必须及时录入台账,大型设备还须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一、配件材料应分类堆放在库房,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并做好防雨、 防潮、 防火工作。
二、坚持文明生产,现场负责人必须督导做到“随做随清、 工完料清”保持场地整洁,并在生产现场通过标示牌,做好文明生产的宣传工作,营造好文明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现场道路畅通、平整、整洁,现场材料和废料垃圾不乱堆乱放,随时清理,无散落物。
四、工地上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配电室箱加锁。
五、保持宿舍、生产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生产用水及时排出,确保生产场地无大面积积水、如有积水及时处理。
六、整个生产现场卫生责任到人。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负责人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安全生产制度、本职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⑷ 明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限。
⑸ 工伤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
⑹ 安全值班注意事项和要求。
⑺ 如何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⑻ 我国有关机械设备的法律法规。
⑼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本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⑷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⑸ 如何搞好生产技术的要求。
⑹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⑵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⑶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⑷ 重大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⑸ 防电、防火、防爆、防垮塌和事故急救措施。
⑹ 发生事故如何抢救、 如何报告、 如何保护现场。
⑺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三、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按国家标准执行如:电工、焊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备案不合格者继续教育,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公司各级领导还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生产经营分析会议讲安全;安排任务讲安全;技术交底讲安全;交流经验讲安全,使安全教育工作贯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六、对新员工、新调岗员工、临时用工,应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员工到各生产单元后,由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员工分到各岗位后,由操作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形式:
1、集中培训,个别辅导。
2、广告、标语、宣传画、黑板报、展览等。
3、讲座、演讲。
4、动员会、交底会、讨论会。
5、安全知识竞赛。
6、订阅书刊杂志、安全手册。
7、安全宣传广播、影视录象。
8、根据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实施演练。
八、安全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员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员工遵章守纪,就能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尘、毒治理的综合措施,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是针对特殊工种所进行的一种专门教育培训,如电气作业、金属焊接作业、锅炉和受压容器操作等。
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通过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学法、守法、执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法令效力,必须严格遵守。主要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公司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三级”检查
1、实行季度检查制,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将对各生产单元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2、生产单元实行月检查,由公司兼职安全员每月对各生产单元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3、操作工每周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各生产单元实行班组安全会,开展安全活动,做到“班前有安全交底,班上有安全检查,班后有安全总结”。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可组织由专业人员参加的专业检查组。如设备安全检查、技术操作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安全作业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1、 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冻、防滑、防堕落、防火灾、防中毒等各项措施为主要内容。
2、雨季安全检查,结合防雨防洪工作进行,主要查防雨防洪的各项准备及应急措施,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要求。
3、暑季安全检查,主要查员工作息时间,防暑饮料,食堂卫生等。
4、大风过后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无损失和危险后才可复工。
四、节前安全检查,由生产单元安全领导小组带队,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人员参加,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生产现场、 库房、食堂进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的检查及节假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五、经常性安全检查,公司各级领导、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对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护情况以及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发现特别危险情况应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研究处理。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一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严格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 、事故等级划分
(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报告程序
1、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本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3、接报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三、接报部门
1、特别重大、重大:报告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四、事故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责任追究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二)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罚款<500万。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三)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一般事故10万≤罚款<20万。
2、较大事故20万≤罚款<50万。
3、重大事故50万≤罚款<200万。
4、特别重大事故200万≤罚款<500万。
(四)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一般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30%。
2、较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40%。
3、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80%。
4、特别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100%。
(五)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六、2007年5月25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中已将一般事故明确描述为三条:1.一次造成1-2人死亡。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企业内部处理的安全事故分类如下:
1、企业一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4人或经济损失在2-20万元。
2、企业二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5-9人或经济损失在20-100万元。
一次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则按“一般事故”进行处理。
七、事故统计报告:
(一)填写《伤亡事故报表》于当月三十日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凡发生事故时均应填写事故台帐,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伤亡事故报表》。
八、企业一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
九、企业二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十、对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故的处理,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应执行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
十一、罚金应在接到罚款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汇款到公司财务部。超过期限每超一天加罚5%滞纳金。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死亡事故的生产单元,年、月度考核为0分,不得参与各类先进的评选。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公司为提高人员安全意识、要求人人注重安全的原则,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爱岗敬业、以负责任的态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以及对安全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安全管理目标和玩忽职守的人予以处罚。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者、事故隐患举报者以及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若审核通过,在公司范围内给予表扬、表彰,并发放奖金。
二、安全生产管理奖励条例
1、安全生产无事故指:无人身安全事故、生产质量事故、重大或影响生产的机械事故且保证正常生产要求。
2、公司设置季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200元,年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500元。
3、 季度安全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委派1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出评分,要求评分过程客观公正。检查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办公区域(含公司机关、外派驻地办公区)、各生产单元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总评分的得分作为季度安全奖考核依据。
年度安全总评分为四个季度安全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安全奖考核的依据。
4、季度安全奖依据季度《安全文明作业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和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计算。
注:(1)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季度安全检查评分计算:机关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80%,外派驻地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20%。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公司兼职安全员季度安全评分计算: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季度安全检查评分的平均分。
5、安全奖金发放标准:
(1)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奖励;
(2)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70分-89分,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数×[实际得分÷100 _出勤率]=核发奖金;
(3)季度安全总评分低于70分以下为不合格,取消季度安全奖。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 事故分类:
1、 人员伤亡事故;
2、 机械设备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指挥
成立喜易达公司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
三、 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职责
1、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 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和现场实际情况,统一布署抢险实施方案,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 根据抢险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4、 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
5、 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 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 按法定时间履行事故报告程序,并以文字形式向有关部门提交事故报告。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拍照、 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 物证等。
五、 应急处理预案
1、 接报事故后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⑴ 公司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召集应急指挥小组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⑵ 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立即组织事故处理,紧急调集应急抢救人员、 车辆、 机械设备向事故现场集结。如机械、物资不满足抢险需要时,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购置或向外部求援。
⑶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联系当地“120”急救中心,紧急赶赴现场。
⑷ 指令事故发生地相关人员对现场实况进行拍照、 圈定受保护界线,阻止闲杂人员进入,为抢险作业做好准备。
2、 抢险作业的实施
⑴ 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下达命令,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修改方案。必要时求助外单位协助抢险。
⑵ 抢险过程中,如有伤员,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处理后,送往医院救治,做好安抚和调节工作。
备注:事故发生后配合事故调查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要求提供和上报相关资料和文件。在救助行动中,抢险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章附则
一、本管理手册与国家、地方法规、业主安全生产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地方法规、业主规定为准。
二、本管理手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管理手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1、 生产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 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或没有佩戴公司工作证,处罚50元/次。
2、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操作人员私自进行操作作业,处罚50元/次。
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处罚50元/次。
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处罚50元/次。
5、 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处罚50元/次。
6、 电气设备防雷接地不符规定,处罚50元/次。
7、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处罚50元/次。
8、 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有破皮未维护,处罚50元/次。
9、 配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未更换等,处罚100元/次。
10、 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处罚50元/次。
11、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处罚100元/次。
12、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机械设备,处罚50元/次。
13、 电工对电气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处罚50元/次。
14、 机械设备作业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处罚50元/次。
15、 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处罚20元/次。
16、 私自移动工作平台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工作平台等保护措施,处罚20元/次。
17、 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处罚50元/次。
18、 易燃、 易爆、 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处罚50元/次。
19、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安全警戒标志,处罚20元/次。
20、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处罚20元/次。
21、 危险作业区域未设有效防护,处罚20元/次。
22、 库房、 生活区及生产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处罚50元/次。
23、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处罚20元/次。
24、 生产单元工作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处罚20元/次。
25、 吊装、 吊卸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人员配备不足,处罚20元/次。
26、 生产单元作业现场照明不足,处罚20元/次。
27、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处罚20元/次。
28、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处罚20元/次。
29、 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处罚20元/次。
30、 不服从上级指挥、 态度粗鲁,处罚20元/次。
31、 打架、斗殴,处罚50元/次。
32、 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处罚100元/次。
33、 在生产现场随地大小便,处罚10元/次。
34、 生产现场高空抛掷物料、工具、螺栓等,处罚20元/次。
35、 私自挪动生产单元现场、生活区、库房灭火器材,处罚20元/次。
36、 工作当日废料、周围散落物料及杂物未清除,处罚20元/次。
37、 宿舍卫生、用电、防火不符合要求,处罚20元/次。
38、 在宿舍从事赌博等不良活动,处罚20元/次。
39、 在宿舍内男女混居非合法夫妻,处罚20元/次。
40、 生产单元未按要求组织安全巡检并无书面安全巡检记录,处罚10元/次。
41、 生活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处罚10元/次。
42、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处罚100元/次。
43、 未按要求进行防尘管理工作,处罚10元/次。
44、 机械设备未按调拨、进、退场及时报审公司,处罚20元/次。
备注:相关人员最多违反相关规定两次,第三次违反相关规定将不再允许在该生产单元工作。
第4篇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手册范本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
安
全
管
理
手
册
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一章总则...- 2 -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5 -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6 -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8 -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11 -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12 -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13 -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5 -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17 -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8 -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 -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21 -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5 -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6 -
第十四章附则...- 27 -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28 -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易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制订本管理手册。
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坚持污染预防,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应深入宣传和贯彻“本质安全”的文化、理念,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抓责任落实,始终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质量零缺陷、安全零隐患、环保零事故”为追求,树立一流形象,创造一流效益。
三、本管理手册适用于喜易达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组员为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及各生产单元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组长为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由文员兼),组员为各生产单元的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存在的安全问题。
4、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奖惩事项。
5、及时、如实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6、筹集并投入必要的安全经费,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为生产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7、组织或参加生产过程中有关各方进行的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8、组织编制和审查各生产单元生产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科学指导和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9、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人员、限期解决。
10、现场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亲临现场,进行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
二、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和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
2、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代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相关安全工作。
3、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4、负责组织、参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并组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5、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报告,并制定预防措施。
6、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7、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8、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9、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0、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11、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有关各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或专项检查。
12、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和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提供参考意见。
13、检查、 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上岗。
14、检查生产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的进入现场、安全使用情况,确保其质量和使用中的安全可靠。
15、对生产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知晓并报告公司;并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三、生产单元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及上级指示、决议,协助总经理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按设备各项技术文件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制订适合本项目特点的生产方案,在生产方案中明确列出每项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组织对设备拆装分部分项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
4、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为总经理提供支持。
6、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7、经常对所属各类人员进行安全、卫生责任制教育,并深入基层或宿舍、食堂、仓库检查安全、卫生、防火工作,杜_物中毒或交通事故的发生。
8、凡后勤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交通等事故,要立即亲临现场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组织劳动保护用品、应急药品、防暑饮料等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不得购买、发放假冒伪劣或过期等不合格的物品、药品、饮料等。
10、参加公司及生产单元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11、作业中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不野蛮作业、不掉以轻心、 不粗心大意,既要重视自身的安全,更要关注同事的安全。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职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检查管理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培训
开工作业前,安全工作小组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等。必须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招收人员、重新上岗人员、转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具体如下: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级安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相关事故案例等。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其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伤事故案例、 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等。
3、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的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四、安全检查管理
应加强对设备作业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包括各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生产单元安全工作小组负责人每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巡回检查,做好书面记录,每月末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巡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完好;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各种机械设备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二、生产单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实行日、周、月安全生产检查制。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月检查,生产单元周检查,操作员实行日检查汇报制,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四、临时用工、新调换岗位、新招员工等新进场员工,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并进行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五、配电室、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仓库 油库等,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接近或进入,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要持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在进出大门及穿越人员、设备密集区域时应按限速警示牌上所限速度行驶以免发生事故。
七、在仓库、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油库、配电室等严禁烟火,并设置警告标志,配备消防器具消防器具严禁擅自移动,并且要定期更换。
八、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良好,所有电力引线不得与金属、电话线等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非工作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九、电工要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电、气焊工禁止操作电气焊设备,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十、各种压力容器设置地点、位置要安全可靠,并要定时保养维修,不得带病使用。
十一、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已损坏的钢丝绳、 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应及时更新,绝对禁止超负荷作业。
十二、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短裤进入生产现场,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
十三、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班,操作时袖口扎紧,并戴好安全帽操作。
十四、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运转时不准做清理、 维修和保养工作,在维护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匣”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十五、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行走,重物与起重吊臂下不准站人,吊物时要有专人统一信号指挥。
十六、一切生产操作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十七、生产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明显标志,夜间设反光物示警。
十八、坚持文明生产,做好清场工作,工器具、材料用品要堆放整齐、牢靠。废料、杂物要及时清理,保证做到道路坚实畅通。
十九、员工一律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设备操作室、库房玩耍,现场来访者、检查人员、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操作员有权制止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强令操作员违章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
二十一、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便保证质量,使用前要认真检查。
二十二、对有害、有毒性的废料,应在有关部门人员的指导下妥善处理,不准任其危害员工和附近居民。
二十三、发生事故后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二十四、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五、实行安全技术生产交底制度,在操作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十六、实行危险工作工序、预先告知制度;必须对从业人员告知工序作业的危险程度、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防治措施、注意事项、操作要点、自我保护方法等。
二十七、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登高作业有以下情况不准登高,即:
1、大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2、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4、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5、竹脚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6、穿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7、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 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二十八、因工作需要而招用的临时工人和民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办公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确保将员工的工作风险降至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办公区域应设有紧急逃生的通道和消防设施,并保持畅通和完好。
2、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废弃物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袋)内。
3、办公室应保持充足的照明。
4、办公区域应设有急救设施。
5、办公区域内无意外情况,不允许奔跑,禁止嬉戏打闹。
6、所有事故、时间和隐患应及时汇报。
(二)办公区域布置要求
1、办公区域的玻璃门应设有提醒标志,避免他人撞向玻璃门。
2、正常情况下,员工不要再妨碍门开关的方位内工作和停留。
3、办公设施应合理放置并处于良好状态。
4、办公区域的不知应适合员工工作,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预防绊倒或滑倒
员工在办公区域走动时应小心留意,避免绊倒或滑倒等风险。
1、地面
(1)地面应保持干燥,溅出的液体应及时清理,湿滑的地面应放置警示人字牌。
(2)留意隆起的地板和瓷砖。
(3)斜坡应做防滑处理。
(4)笔、纸屑等易引起滑倒、绊倒的物品应及时清理。
2、楼梯和通道
(1)所有楼梯和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允许有障碍物。
(2)办公区的通道应有至少两人同时通过的宽度。
(3)楼梯和通道照明应充足。
(4)楼梯和通道应无松动的物体、延伸的电线、瓶子等。
(5)雨雪天应在门廊处采取防滑措施。
(6)在行走时严禁看文件资料。
(7)走廊里应靠右行走,特别在墙角拐弯处。
(8)台阶边缘应防滑且牢固。
(9)搬运货物时应避免货物阻碍视线。
3、座椅
(1)员工坐在椅子上时,应至少保持“五点”接触地面。
(2)座椅应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时避免向后倾斜。
(3)定期检查座椅是否完好。
(4)登高时,勿以座椅代替梯子。
(5)座椅轮子应表面光滑,滚动自如。
4、电线和抽屉
(1)过道上的电线、电话线应固定在地面上。
(2)用完后的抽屉和柜门应及时关上。
5、办公设备
(1)员工应熟悉办公室相关设备的实用程序和安全要求。对于复杂的调校、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冒烟、过热、产生火花和漏电的设备应立即关掉,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3)在碎纸机或其他没有遮盖或防护的设备附近工作时,应避免穿宽袖衣服和佩戴领带及其他悬吊饰物。
(4)复印机
①复印机应放在通风的地方,使所有尘埃、气体和蒸汽能安全的消散。
②尽量避免接触复印机的碳粉或其他化学物质,使用时小心处理。
③复印时应盖好遮光板。
(5)正确及小心使用切纸机,以免伤及手指。
(6)应按要求使用装订机,防治伤及手指。
6、用电设备安全
(1)当出现以下现象时,禁止使用该用电设备:
①电线损坏,如表面有切口、保护层或绝缘层破裂。
②损坏的插座,如外壳破裂或插脚弯曲。
③电线接头不符合安全要求。
④设备在不适当的地方使用,如潮湿和多灰尘的环境。
⑤过热。
(2)发现用电设备异常应停止使用并进行标识。移动或修理用电设备前,应切断电源找专业人员维修,非专业人员不得维修电器。
(3)三孔插头不能当成两孔插头使用。
(4)电源插座应牢固,绝缘部分不能破损。
(5)电源线应规范布线。
(6)临时接线插座应安全放置,不能存在绊人或遇水短路的可能。
(7)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切断室内电器电源。
7、消防
(1)办公室内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品。
(2)办公区内禁止吸烟和明火。
(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应急撤离通道。
(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报警设施应完好齐备。
(5)室内消防栓和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定期检查,严禁挪用。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一、加强领导,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
1、公司机关及生产单元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全员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4、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
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配件、材料的管理:
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管理标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限额存放,确定专人负责。
2、生产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当天及时消除。
3、有易燃物的工作现场和库房内,必须通风良好,远离火源,使存放的易燃物控制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库房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应符合防爆要求。
5、易燃易爆库房和作业现场等禁火区,应张贴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示牌,并标出警戒线。
三、管好火源:
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械设备现场、库房、操作室、宿舍不许私设灶具、不准使用大瓦数电炉取暖。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杂物,以防引起火灾,工作完毕,要检查周围,若有杂物要立即清除。
4、搬运装有易燃易爆和可燃气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5、灯源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防止灯源烤着可燃物引起火灾。
6、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断路、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维修,设备线路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四、在操作室、库房、机械设备现场、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中常用的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种类
(一)易燃品:氧气、乙炔、汽油、柴油、硫磺。
(二)腐蚀品:硫酸、硝酸。
(三)爆炸品:硝胺类炸药、雷管。
二、库房的建造应经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库区应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防火、防暴、泄压、防渗漏、通风、防毒、检测报警等设施、装置。
三、应制定并落实采购、运输、验收、检验、储存、领发、使用、销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人员,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四、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权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危化品、民爆品应根据其特性,分区、分类、分库存储。设置明显危险性能标志和禁止烟火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及以上不同危险级别的危化品、民爆物品时,应按最高危险等级物品性能设置标志。性质相抵触的危化品、民爆品严禁同库存储。危化品、民爆品不得超量存储。
六、危化品、民爆品的收发使用、剩余回库,必须就其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核查登记,做到走向清楚。帐、卡、物相符,性能不清、质量数量存在问题的,不得入库、出库。
七、运输危化品、民爆品时,必须设置警告标志,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和人员集中区。雷管、炸药不得一人同时携带,不得使用翻斗、自卸、自行车、摩托车运输。
八、装卸、搬运危化品、民爆品现场应设置警戒,爆破器材不得和其它物品混装。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碰撞、拖拉滚动。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库区。
九、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相应防护用品,严禁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衣服、携带烟火进入库区,使用的工具应为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等工具。
十、爆破器材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领取应申请、审批,两人以上共同领取,使用中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必须追踪签认,当天现场使用剩余必须清点、退库。
(二)装药添塞应使用木质炮棍,避免挤压、夹扁,不得强拉、硬拽导爆管、导爆索和引出线。
(三)发现盲炮和险情时,应先报告,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按规定方法处理。
(四)爆破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爆破作业
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时。
2、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时。
3、支护规格不符合设计规定或支护损坏时。
4、距工作面20m以内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0%或有瓦斯突出征兆时。
5、未按规定设置警戒时。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柴油装卸、储存、使用等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求
(一)运输装卸
1、运输车辆到达后,由兼职安全员核查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初步检查看是否有明显泄漏现象,合格后签字确认放行,相关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做接收前的准备;
2、兼职安全员带领该车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进入装卸区待命;
3、现场接收人员划定装卸范围,确保作业过程中装卸区域内无闲杂人员与无关车辆通行;
4、装卸区域内所有人员均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同时备好消防水管、灭火器、灭火沙等灭火工具;
5、卸柴油前,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必须检查车辆是否固定、熄火并接地、管道接口是否通畅、有无泄漏等并签字确认。经承运方签字、接收生产单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6、卸柴油过程中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7、卸车结束后由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共同清理现场,确保无任何有害物质遗留,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离开公司。
8、参与柴油卸车操作中的所有人员必须通过专项培训(主要内容为《柴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柴油的msds有一定的认知。
(二)储存
1、柴油储罐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并作好标识。
2、柴油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呼吸阀和阻火器情况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每班做好柴油储罐的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4、柴油储存处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2、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维护人身健康。
3、废气排放必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如不符合,则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4、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联系外部有资质的机构对柴油储罐进行年检。
(四)废弃物处理
废弃的柴油(或与柴油直接接触的物料)必须存放于固定的指定场所,由各生产单元按《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三、储、输油设备
(一)油罐
1、罐体
(1)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2)罐体倾斜度不超过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5厘米)。
(3)保温层无脱落。
2、附件
(1)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口齐全有效,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
(2)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接地装置有效。
(3)油罐进、出阀门和入孔无渗漏,各部螺栓齐全、紧固。
(二)油罐出现下列问题时,要及时进行维修:
1、圈板纵横焊缝、底与圈板的角焊缝,发现裂纹和渗漏者。
2、圈板凹陷、起鼓、折皱的允许偏差超过设备检修规程规定者。
3、罐体倾斜超过规定者。
4、泡沫室盲板损坏,油罐与附件连接处垫片损坏者。
5、非金属油罐,经定期开挖检查发现渗漏者。
6、投产五年以上的油灌,要结合清洗情况检查底板锈蚀程度,4毫米的 底板余厚小于2.5毫米,4毫米以上的底板余厚小于3毫米和顶板折裂腐蚀严重者。
7、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每年要开挖3一5处进行检查),发现防腐失效和渗漏者。
8、油罐主要附件的检修,按照附录六的规定进行。
(三)油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厘米高度要用涂料进行防腐 处理。
(四)油罐外表无锈斑、无起壳,油漆完好。油罐刷漆规定:原则上淋水罐2-4年一次,非淋水罐4-6年一次。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要高度重视设备安全,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各级安全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列为员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二、机械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
三、要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机械保养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间的关系,不允许只使用不保养,重维修轻保养;各生产单元人员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单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报告上级主管;保养人员应做到自检、互检,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四、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使设备技术性能降低,影响正常使用生产,均为设备事故或故障。设备事故分如下三类:
1、一般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元—20000元;
2、重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0元—50000元;
3、特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50000元以上。
五、未构成事故的均为设备故障。
六、机械事故的处理
1、一般事故由生产单元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当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报公司。
2、重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三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进行审批。
3、特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负责处理。在事发十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七、机械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于租赁设备,还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涉及人员伤亡的,要立即组织抢救。事后积极组织设备抢修,尽快恢复机械的技术性能。
八、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使用、修理规程而造成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该罚款从事故责任单位全员工资中直接扣除。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2、发生特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8%的罚款,该罚款从责任生产单元全员工资中扣除。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3、对隐瞒事故的责任生产单元,要加重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4、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机械设备,由各生产单元自行建立健全台账。需新购置设备时,必须上报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购买。经批准的购置计划交公司备案,购入的设备必须及时录入台账,大型设备还须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一、配件材料应分类堆放在库房,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并做好防雨、 防潮、 防火工作。
二、坚持文明生产,现场负责人必须督导做到“随做随清、 工完料清”保持场地整洁,并在生产现场通过标示牌,做好文明生产的宣传工作,营造好文明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现场道路畅通、平整、整洁,现场材料和废料垃圾不乱堆乱放,随时清理,无散落物。
四、工地上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配电室箱加锁。
五、保持宿舍、生产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生产用水及时排出,确保生产场地无大面积积水、如有积水及时处理。
六、整个生产现场卫生责任到人。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负责人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安全生产制度、本职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⑷ 明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限。
⑸ 工伤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
⑹ 安全值班注意事项和要求。
⑺ 如何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⑻ 我国有关机械设备的法律法规。
⑼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本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⑷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⑸ 如何搞好生产技术的要求。
⑹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⑵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⑶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⑷ 重大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⑸ 防电、防火、防爆、防垮塌和事故急救措施。
⑹ 发生事故如何抢救、 如何报告、 如何保护现场。
⑺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三、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按国家标准执行如:电工、焊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备案不合格者继续教育,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公司各级领导还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生产经营分析会议讲安全;安排任务讲安全;技术交底讲安全;交流经验讲安全,使安全教育工作贯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六、对新员工、新调岗员工、临时用工,应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员工到各生产单元后,由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员工分到各岗位后,由操作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形式:
1、集中培训,个别辅导。
2、广告、标语、宣传画、黑板报、展览等。
3、讲座、演讲。
4、动员会、交底会、讨论会。
5、安全知识竞赛。
6、订阅书刊杂志、安全手册。
7、安全宣传广播、影视录象。
8、根据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实施演练。
八、安全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员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员工遵章守纪,就能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尘、毒治理的综合措施,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是针对特殊工种所进行的一种专门教育培训,如电气作业、金属焊接作业、锅炉和受压容器操作等。
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通过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学法、守法、执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法令效力,必须严格遵守。主要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公司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三级”检查
1、实行季度检查制,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将对各生产单元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2、生产单元实行月检查,由公司兼职安全员每月对各生产单元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3、操作工每周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各生产单元实行班组安全会,开展安全活动,做到“班前有安全交底,班上有安全检查,班后有安全总结”。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可组织由专业人员参加的专业检查组。如设备安全检查、技术操作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安全作业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1、 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冻、防滑、防堕落、防火灾、防中毒等各项措施为主要内容。
2、雨季安全检查,结合防雨防洪工作进行,主要查防雨防洪的各项准备及应急措施,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要求。
3、暑季安全检查,主要查员工作息时间,防暑饮料,食堂卫生等。
4、大风过后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无损失和危险后才可复工。
四、节前安全检查,由生产单元安全领导小组带队,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人员参加,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生产现场、 库房、食堂进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的检查及节假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五、经常性安全检查,公司各级领导、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对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护情况以及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发现特别危险情况应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研究处理。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一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严格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 、事故等级划分
(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报告程序
1、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本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3、接报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三、接报部门
1、特别重大、重大:报告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四、事故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责任追究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二)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罚款<500万。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三)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一般事故10万≤罚款<20万。
2、较大事故20万≤罚款<50万。
3、重大事故50万≤罚款<200万。
4、特别重大事故200万≤罚款<500万。
(四)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一般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30%。
2、较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40%。
3、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80%。
4、特别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100%。
(五)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六、2007年5月25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中已将一般事故明确描述为三条:1.一次造成1-2人死亡。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企业内部处理的安全事故分类如下:
1、企业一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4人或经济损失在2-20万元。
2、企业二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5-9人或经济损失在20-100万元。
一次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则按“一般事故”进行处理。
七、事故统计报告:
(一)填写《伤亡事故报表》于当月三十日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凡发生事故时均应填写事故台帐,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伤亡事故报表》。
八、企业一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
九、企业二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十、对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故的处理,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应执行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
十一、罚金应在接到罚款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汇款到公司财务部。超过期限每超一天加罚5%滞纳金。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死亡事故的生产单元,年、月度考核为0分,不得参与各类先进的评选。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公司为提高人员安全意识、要求人人注重安全的原则,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爱岗敬业、以负责任的态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以及对安全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安全管理目标和玩忽职守的人予以处罚。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者、事故隐患举报者以及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若审核通过,在公司范围内给予表扬、表彰,并发放奖金。
二、安全生产管理奖励条例
1、安全生产无事故指:无人身安全事故、生产质量事故、重大或影响生产的机械事故且保证正常生产要求。
2、公司设置季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200元,年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500元。
3、 季度安全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委派1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出评分,要求评分过程客观公正。检查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办公区域(含公司机关、外派驻地办公区)、各生产单元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总评分的得分作为季度安全奖考核依据。
年度安全总评分为四个季度安全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安全奖考核的依据。
4、季度安全奖依据季度《安全文明作业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和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计算。
注:(1)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季度安全检查评分计算:机关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80%,外派驻地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20%。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公司兼职安全员季度安全评分计算: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季度安全检查评分的平均分。
5、安全奖金发放标准:
(1)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奖励;
(2)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70分-89分,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数×[实际得分÷100 _出勤率]=核发奖金;
(3)季度安全总评分低于70分以下为不合格,取消季度安全奖。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 事故分类:
1、 人员伤亡事故;
2、 机械设备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指挥
成立喜易达公司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
三、 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职责
1、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 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和现场实际情况,统一布署抢险实施方案,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 根据抢险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4、 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
5、 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 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 按法定时间履行事故报告程序,并以文字形式向有关部门提交事故报告。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拍照、 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 物证等。
五、 应急处理预案
1、 接报事故后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⑴ 公司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召集应急指挥小组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⑵ 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立即组织事故处理,紧急调集应急抢救人员、 车辆、 机械设备向事故现场集结。如机械、物资不满足抢险需要时,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购置或向外部求援。
⑶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联系当地“120”急救中心,紧急赶赴现场。
⑷ 指令事故发生地相关人员对现场实况进行拍照、 圈定受保护界线,阻止闲杂人员进入,为抢险作业做好准备。
2、 抢险作业的实施
⑴ 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下达命令,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修改方案。必要时求助外单位协助抢险。
⑵ 抢险过程中,如有伤员,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处理后,送往医院救治,做好安抚和调节工作。
备注:事故发生后配合事故调查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要求提供和上报相关资料和文件。在救助行动中,抢险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章附则
一、本管理手册与国家、地方法规、业主安全生产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地方法规、业主规定为准。
二、本管理手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管理手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1、 生产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 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或没有佩戴公司工作证,处罚50元/次。
2、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操作人员私自进行操作作业,处罚50元/次。
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处罚50元/次。
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处罚50元/次。
5、 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处罚50元/次。
6、 电气设备防雷接地不符规定,处罚50元/次。
7、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处罚50元/次。
8、 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有破皮未维护,处罚50元/次。
9、 配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未更换等,处罚100元/次。
10、 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处罚50元/次。
11、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处罚100元/次。
12、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机械设备,处罚50元/次。
13、 电工对电气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处罚50元/次。
14、 机械设备作业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处罚50元/次。
15、 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处罚20元/次。
16、 私自移动工作平台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工作平台等保护措施,处罚20元/次。
17、 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处罚50元/次。
18、 易燃、 易爆、 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处罚50元/次。
19、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安全警戒标志,处罚20元/次。
20、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处罚20元/次。
21、 危险作业区域未设有效防护,处罚20元/次。
22、 库房、 生活区及生产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处罚50元/次。
23、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处罚20元/次。
24、 生产单元工作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处罚20元/次。
25、 吊装、 吊卸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人员配备不足,处罚20元/次。
26、 生产单元作业现场照明不足,处罚20元/次。
27、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处罚20元/次。
28、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处罚20元/次。
29、 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处罚20元/次。
30、 不服从上级指挥、 态度粗鲁,处罚20元/次。
31、 打架、斗殴,处罚50元/次。
32、 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处罚100元/次。
33、 在生产现场随地大小便,处罚10元/次。
34、 生产现场高空抛掷物料、工具、螺栓等,处罚20元/次。
35、 私自挪动生产单元现场、生活区、库房灭火器材,处罚20元/次。
36、 工作当日废料、周围散落物料及杂物未清除,处罚20元/次。
37、 宿舍卫生、用电、防火不符合要求,处罚20元/次。
38、 在宿舍从事赌博等不良活动,处罚20元/次。
39、 在宿舍内男女混居非合法夫妻,处罚20元/次。
40、 生产单元未按要求组织安全巡检并无书面安全巡检记录,处罚10元/次。
41、 生活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处罚10元/次。
42、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处罚100元/次。
43、 未按要求进行防尘管理工作,处罚10元/次。
44、 机械设备未按调拨、进、退场及时报审公司,处罚20元/次。
备注:相关人员最多违反相关规定两次,第三次违反相关规定将不再允许在该生产单元工作。
第5篇 某物流公司安全管理手册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
安
全
管
理
手
册
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一章总则...- 2 -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5 -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6 -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8 -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11 -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12 -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13 -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5 -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17 -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8 -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 -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21 -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5 -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6 -
第十四章附则...- 27 -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28 -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易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制订本管理手册。
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坚持污染预防,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应深入宣传和贯彻“本质安全”的文化、理念,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抓责任落实,始终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质量零缺陷、安全零隐患、环保零事故”为追求,树立一流形象,创造一流效益。
三、本管理手册适用于喜易达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组员为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及各生产单元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组长为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由文员兼),组员为各生产单元的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存在的安全问题。
4、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奖惩事项。
5、及时、如实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6、筹集并投入必要的安全经费,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为生产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7、组织或参加生产过程中有关各方进行的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8、组织编制和审查各生产单元生产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科学指导和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9、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人员、限期解决。
10、现场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亲临现场,进行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
二、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和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
2、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代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相关安全工作。
3、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4、负责组织、参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并组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5、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报告,并制定预防措施。
6、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7、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8、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9、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0、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11、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有关各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或专项检查。
12、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和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提供参考意见。
13、检查、 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上岗。
14、检查生产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的进入现场、安全使用情况,确保其质量和使用中的安全可靠。
15、对生产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知晓并报告公司;并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三、生产单元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及上级指示、决议,协助总经理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按设备各项技术文件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制订适合本项目特点的生产方案,在生产方案中明确列出每项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组织对设备拆装分部分项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
4、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为总经理提供支持。
6、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7、经常对所属各类人员进行安全、卫生责任制教育,并深入基层或宿舍、食堂、仓库检查安全、卫生、防火工作,杜_物中毒或交通事故的发生。
8、凡后勤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交通等事故,要立即亲临现场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组织劳动保护用品、应急药品、防暑饮料等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不得购买、发放假冒伪劣或过期等不合格的物品、药品、饮料等。
10、参加公司及生产单元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11、作业中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不野蛮作业、不掉以轻心、 不粗心大意,既要重视自身的安全,更要关注同事的安全。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职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检查管理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培训
开工作业前,安全工作小组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等。必须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招收人员、重新上岗人员、转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具体如下: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级安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相关事故案例等。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其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伤事故案例、 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等。
3、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的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四、安全检查管理
应加强对设备作业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包括各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生产单元安全工作小组负责人每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巡回检查,做好书面记录,每月末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巡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完好;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各种机械设备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二、生产单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实行日、周、月安全生产检查制。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月检查,生产单元周检查,操作员实行日检查汇报制,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四、临时用工、新调换岗位、新招员工等新进场员工,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并进行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五、配电室、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仓库 油库等,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接近或进入,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要持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在进出大门及穿越人员、设备密集区域时应按限速警示牌上所限速度行驶以免发生事故。
七、在仓库、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油库、配电室等严禁烟火,并设置警告标志,配备消防器具消防器具严禁擅自移动,并且要定期更换。
八、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良好,所有电力引线不得与金属、电话线等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非工作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九、电工要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电、气焊工禁止操作电气焊设备,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十、各种压力容器设置地点、位置要安全可靠,并要定时保养维修,不得带病使用。
十一、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已损坏的钢丝绳、 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应及时更新,绝对禁止超负荷作业。
十二、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短裤进入生产现场,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
十三、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班,操作时袖口扎紧,并戴好安全帽操作。
十四、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运转时不准做清理、 维修和保养工作,在维护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匣”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十五、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行走,重物与起重吊臂下不准站人,吊物时要有专人统一信号指挥。
十六、一切生产操作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十七、生产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明显标志,夜间设反光物示警。
十八、坚持文明生产,做好清场工作,工器具、材料用品要堆放整齐、牢靠。废料、杂物要及时清理,保证做到道路坚实畅通。
十九、员工一律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设备操作室、库房玩耍,现场来访者、检查人员、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操作员有权制止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强令操作员违章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
二十一、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便保证质量,使用前要认真检查。
二十二、对有害、有毒性的废料,应在有关部门人员的指导下妥善处理,不准任其危害员工和附近居民。
二十三、发生事故后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二十四、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五、实行安全技术生产交底制度,在操作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十六、实行危险工作工序、预先告知制度;必须对从业人员告知工序作业的危险程度、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防治措施、注意事项、操作要点、自我保护方法等。
二十七、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登高作业有以下情况不准登高,即:
1、大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2、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4、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5、竹脚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6、穿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7、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 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二十八、因工作需要而招用的临时工人和民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办公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确保将员工的工作风险降至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办公区域应设有紧急逃生的通道和消防设施,并保持畅通和完好。
2、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废弃物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袋)内。
3、办公室应保持充足的照明。
4、办公区域应设有急救设施。
5、办公区域内无意外情况,不允许奔跑,禁止嬉戏打闹。
6、所有事故、时间和隐患应及时汇报。
(二)办公区域布置要求
1、办公区域的玻璃门应设有提醒标志,避免他人撞向玻璃门。
2、正常情况下,员工不要再妨碍门开关的方位内工作和停留。
3、办公设施应合理放置并处于良好状态。
4、办公区域的不知应适合员工工作,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预防绊倒或滑倒
员工在办公区域走动时应小心留意,避免绊倒或滑倒等风险。
1、地面
(1)地面应保持干燥,溅出的液体应及时清理,湿滑的地面应放置警示人字牌。
(2)留意隆起的地板和瓷砖。
(3)斜坡应做防滑处理。
(4)笔、纸屑等易引起滑倒、绊倒的物品应及时清理。
2、楼梯和通道
(1)所有楼梯和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允许有障碍物。
(2)办公区的通道应有至少两人同时通过的宽度。
(3)楼梯和通道照明应充足。
(4)楼梯和通道应无松动的物体、延伸的电线、瓶子等。
(5)雨雪天应在门廊处采取防滑措施。
(6)在行走时严禁看文件资料。
(7)走廊里应靠右行走,特别在墙角拐弯处。
(8)台阶边缘应防滑且牢固。
(9)搬运货物时应避免货物阻碍视线。
3、座椅
(1)员工坐在椅子上时,应至少保持“五点”接触地面。
(2)座椅应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时避免向后倾斜。
(3)定期检查座椅是否完好。
(4)登高时,勿以座椅代替梯子。
(5)座椅轮子应表面光滑,滚动自如。
4、电线和抽屉
(1)过道上的电线、电话线应固定在地面上。
(2)用完后的抽屉和柜门应及时关上。
5、办公设备
(1)员工应熟悉办公室相关设备的实用程序和安全要求。对于复杂的调校、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冒烟、过热、产生火花和漏电的设备应立即关掉,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3)在碎纸机或其他没有遮盖或防护的设备附近工作时,应避免穿宽袖衣服和佩戴领带及其他悬吊饰物。
(4)复印机
①复印机应放在通风的地方,使所有尘埃、气体和蒸汽能安全的消散。
②尽量避免接触复印机的碳粉或其他化学物质,使用时小心处理。
③复印时应盖好遮光板。
(5)正确及小心使用切纸机,以免伤及手指。
(6)应按要求使用装订机,防治伤及手指。
6、用电设备安全
(1)当出现以下现象时,禁止使用该用电设备:
①电线损坏,如表面有切口、保护层或绝缘层破裂。
②损坏的插座,如外壳破裂或插脚弯曲。
③电线接头不符合安全要求。
④设备在不适当的地方使用,如潮湿和多灰尘的环境。
⑤过热。
(2)发现用电设备异常应停止使用并进行标识。移动或修理用电设备前,应切断电源找专业人员维修,非专业人员不得维修电器。
(3)三孔插头不能当成两孔插头使用。
(4)电源插座应牢固,绝缘部分不能破损。
(5)电源线应规范布线。
(6)临时接线插座应安全放置,不能存在绊人或遇水短路的可能。
(7)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切断室内电器电源。
7、消防
(1)办公室内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品。
(2)办公区内禁止吸烟和明火。
(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应急撤离通道。
(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报警设施应完好齐备。
(5)室内消防栓和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定期检查,严禁挪用。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一、加强领导,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
1、公司机关及生产单元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全员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4、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
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配件、材料的管理:
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管理标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限额存放,确定专人负责。
2、生产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当天及时消除。
3、有易燃物的工作现场和库房内,必须通风良好,远离火源,使存放的易燃物控制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库房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应符合防爆要求。
5、易燃易爆库房和作业现场等禁火区,应张贴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示牌,并标出警戒线。
三、管好火源:
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械设备现场、库房、操作室、宿舍不许私设灶具、不准使用大瓦数电炉取暖。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杂物,以防引起火灾,工作完毕,要检查周围,若有杂物要立即清除。
4、搬运装有易燃易爆和可燃气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5、灯源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防止灯源烤着可燃物引起火灾。
6、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断路、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维修,设备线路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四、在操作室、库房、机械设备现场、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中常用的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种类
(一)易燃品:氧气、乙炔、汽油、柴油、硫磺。
(二)腐蚀品:硫酸、硝酸。
(三)爆炸品:硝胺类炸药、雷管。
二、库房的建造应经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库区应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防火、防暴、泄压、防渗漏、通风、防毒、检测报警等设施、装置。
三、应制定并落实采购、运输、验收、检验、储存、领发、使用、销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人员,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四、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权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危化品、民爆品应根据其特性,分区、分类、分库存储。设置明显危险性能标志和禁止烟火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及以上不同危险级别的危化品、民爆物品时,应按最高危险等级物品性能设置标志。性质相抵触的危化品、民爆品严禁同库存储。危化品、民爆品不得超量存储。
六、危化品、民爆品的收发使用、剩余回库,必须就其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核查登记,做到走向清楚。帐、卡、物相符,性能不清、质量数量存在问题的,不得入库、出库。
七、运输危化品、民爆品时,必须设置警告标志,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和人员集中区。雷管、炸药不得一人同时携带,不得使用翻斗、自卸、自行车、摩托车运输。
八、装卸、搬运危化品、民爆品现场应设置警戒,爆破器材不得和其它物品混装。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碰撞、拖拉滚动。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库区。
九、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相应防护用品,严禁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衣服、携带烟火进入库区,使用的工具应为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等工具。
十、爆破器材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领取应申请、审批,两人以上共同领取,使用中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必须追踪签认,当天现场使用剩余必须清点、退库。
(二)装药添塞应使用木质炮棍,避免挤压、夹扁,不得强拉、硬拽导爆管、导爆索和引出线。
(三)发现盲炮和险情时,应先报告,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按规定方法处理。
(四)爆破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爆破作业
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时。
2、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时。
3、支护规格不符合设计规定或支护损坏时。
4、距工作面20m以内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0%或有瓦斯突出征兆时。
5、未按规定设置警戒时。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柴油装卸、储存、使用等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求
(一)运输装卸
1、运输车辆到达后,由兼职安全员核查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初步检查看是否有明显泄漏现象,合格后签字确认放行,相关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做接收前的准备;
2、兼职安全员带领该车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进入装卸区待命;
3、现场接收人员划定装卸范围,确保作业过程中装卸区域内无闲杂人员与无关车辆通行;
4、装卸区域内所有人员均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同时备好消防水管、灭火器、灭火沙等灭火工具;
5、卸柴油前,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必须检查车辆是否固定、熄火并接地、管道接口是否通畅、有无泄漏等并签字确认。经承运方签字、接收生产单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6、卸柴油过程中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7、卸车结束后由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共同清理现场,确保无任何有害物质遗留,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离开公司。
8、参与柴油卸车操作中的所有人员必须通过专项培训(主要内容为《柴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柴油的msds有一定的认知。
(二)储存
1、柴油储罐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并作好标识。
2、柴油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呼吸阀和阻火器情况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每班做好柴油储罐的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4、柴油储存处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2、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维护人身健康。
3、废气排放必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如不符合,则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4、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联系外部有资质的机构对柴油储罐进行年检。
(四)废弃物处理
废弃的柴油(或与柴油直接接触的物料)必须存放于固定的指定场所,由各生产单元按《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三、储、输油设备
(一)油罐
1、罐体
(1)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2)罐体倾斜度不超过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5厘米)。
(3)保温层无脱落。
2、附件
(1)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口齐全有效,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
(2)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接地装置有效。
(3)油罐进、出阀门和入孔无渗漏,各部螺栓齐全、紧固。
(二)油罐出现下列问题时,要及时进行维修:
1、圈板纵横焊缝、底与圈板的角焊缝,发现裂纹和渗漏者。
2、圈板凹陷、起鼓、折皱的允许偏差超过设备检修规程规定者。
3、罐体倾斜超过规定者。
4、泡沫室盲板损坏,油罐与附件连接处垫片损坏者。
5、非金属油罐,经定期开挖检查发现渗漏者。
6、投产五年以上的油灌,要结合清洗情况检查底板锈蚀程度,4毫米的 底板余厚小于2.5毫米,4毫米以上的底板余厚小于3毫米和顶板折裂腐蚀严重者。
7、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每年要开挖3一5处进行检查),发现防腐失效和渗漏者。
8、油罐主要附件的检修,按照附录六的规定进行。
(三)油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厘米高度要用涂料进行防腐 处理。
(四)油罐外表无锈斑、无起壳,油漆完好。油罐刷漆规定:原则上淋水罐2-4年一次,非淋水罐4-6年一次。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要高度重视设备安全,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各级安全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列为员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二、机械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
三、要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机械保养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间的关系,不允许只使用不保养,重维修轻保养;各生产单元人员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单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报告上级主管;保养人员应做到自检、互检,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四、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使设备技术性能降低,影响正常使用生产,均为设备事故或故障。设备事故分如下三类:
1、一般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元—20000元;
2、重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0元—50000元;
3、特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50000元以上。
五、未构成事故的均为设备故障。
六、机械事故的处理
1、一般事故由生产单元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当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报公司。
2、重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三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进行审批。
3、特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负责处理。在事发十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七、机械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于租赁设备,还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涉及人员伤亡的,要立即组织抢救。事后积极组织设备抢修,尽快恢复机械的技术性能。
八、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使用、修理规程而造成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该罚款从事故责任单位全员工资中直接扣除。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2、发生特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8%的罚款,该罚款从责任生产单元全员工资中扣除。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3、对隐瞒事故的责任生产单元,要加重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4、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机械设备,由各生产单元自行建立健全台账。需新购置设备时,必须上报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购买。经批准的购置计划交公司备案,购入的设备必须及时录入台账,大型设备还须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一、配件材料应分类堆放在库房,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并做好防雨、 防潮、 防火工作。
二、坚持文明生产,现场负责人必须督导做到“随做随清、 工完料清”保持场地整洁,并在生产现场通过标示牌,做好文明生产的宣传工作,营造好文明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现场道路畅通、平整、整洁,现场材料和废料垃圾不乱堆乱放,随时清理,无散落物。
四、工地上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配电室箱加锁。
五、保持宿舍、生产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生产用水及时排出,确保生产场地无大面积积水、如有积水及时处理。
六、整个生产现场卫生责任到人。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负责人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安全生产制度、本职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⑷ 明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限。
⑸ 工伤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
⑹ 安全值班注意事项和要求。
⑺ 如何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⑻ 我国有关机械设备的法律法规。
⑼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本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⑷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⑸ 如何搞好生产技术的要求。
⑹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⑵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⑶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⑷ 重大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⑸ 防电、防火、防爆、防垮塌和事故急救措施。
⑹ 发生事故如何抢救、 如何报告、 如何保护现场。
⑺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三、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按国家标准执行如:电工、焊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备案不合格者继续教育,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公司各级领导还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生产经营分析会议讲安全;安排任务讲安全;技术交底讲安全;交流经验讲安全,使安全教育工作贯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六、对新员工、新调岗员工、临时用工,应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员工到各生产单元后,由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员工分到各岗位后,由操作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形式:
1、集中培训,个别辅导。
2、广告、标语、宣传画、黑板报、展览等。
3、讲座、演讲。
4、动员会、交底会、讨论会。
5、安全知识竞赛。
6、订阅书刊杂志、安全手册。
7、安全宣传广播、影视录象。
8、根据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实施演练。
八、安全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员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员工遵章守纪,就能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尘、毒治理的综合措施,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是针对特殊工种所进行的一种专门教育培训,如电气作业、金属焊接作业、锅炉和受压容器操作等。
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通过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学法、守法、执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法令效力,必须严格遵守。主要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公司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三级”检查
1、实行季度检查制,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将对各生产单元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2、生产单元实行月检查,由公司兼职安全员每月对各生产单元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3、操作工每周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各生产单元实行班组安全会,开展安全活动,做到“班前有安全交底,班上有安全检查,班后有安全总结”。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可组织由专业人员参加的专业检查组。如设备安全检查、技术操作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安全作业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1、 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冻、防滑、防堕落、防火灾、防中毒等各项措施为主要内容。
2、雨季安全检查,结合防雨防洪工作进行,主要查防雨防洪的各项准备及应急措施,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要求。
3、暑季安全检查,主要查员工作息时间,防暑饮料,食堂卫生等。
4、大风过后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无损失和危险后才可复工。
四、节前安全检查,由生产单元安全领导小组带队,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人员参加,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生产现场、 库房、食堂进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的检查及节假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五、经常性安全检查,公司各级领导、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对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护情况以及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发现特别危险情况应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研究处理。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一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严格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 、事故等级划分
(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报告程序
1、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本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3、接报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三、接报部门
1、特别重大、重大:报告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四、事故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责任追究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二)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罚款<500万。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三)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一般事故10万≤罚款<20万。
2、较大事故20万≤罚款<50万。
3、重大事故50万≤罚款<200万。
4、特别重大事故200万≤罚款<500万。
(四)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一般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30%。
2、较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40%。
3、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80%。
4、特别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100%。
(五)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六、2007年5月25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中已将一般事故明确描述为三条:1.一次造成1-2人死亡。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企业内部处理的安全事故分类如下:
1、企业一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4人或经济损失在2-20万元。
2、企业二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5-9人或经济损失在20-100万元。
一次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则按“一般事故”进行处理。
七、事故统计报告:
(一)填写《伤亡事故报表》于当月三十日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凡发生事故时均应填写事故台帐,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伤亡事故报表》。
八、企业一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
九、企业二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十、对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故的处理,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应执行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
十一、罚金应在接到罚款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汇款到公司财务部。超过期限每超一天加罚5%滞纳金。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死亡事故的生产单元,年、月度考核为0分,不得参与各类先进的评选。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公司为提高人员安全意识、要求人人注重安全的原则,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爱岗敬业、以负责任的态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以及对安全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安全管理目标和玩忽职守的人予以处罚。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者、事故隐患举报者以及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若审核通过,在公司范围内给予表扬、表彰,并发放奖金。
二、安全生产管理奖励条例
1、安全生产无事故指:无人身安全事故、生产质量事故、重大或影响生产的机械事故且保证正常生产要求。
2、公司设置季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200元,年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500元。
3、 季度安全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委派1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出评分,要求评分过程客观公正。检查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办公区域(含公司机关、外派驻地办公区)、各生产单元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总评分的得分作为季度安全奖考核依据。
年度安全总评分为四个季度安全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安全奖考核的依据。
4、季度安全奖依据季度《安全文明作业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和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计算。
注:(1)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季度安全检查评分计算:机关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80%,外派驻地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20%。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公司兼职安全员季度安全评分计算: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季度安全检查评分的平均分。
5、安全奖金发放标准:
(1)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奖励;
(2)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70分-89分,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数×[实际得分÷100 _出勤率]=核发奖金;
(3)季度安全总评分低于70分以下为不合格,取消季度安全奖。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 事故分类:
1、 人员伤亡事故;
2、 机械设备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指挥
成立喜易达公司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
三、 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职责
1、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 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和现场实际情况,统一布署抢险实施方案,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 根据抢险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4、 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
5、 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 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 按法定时间履行事故报告程序,并以文字形式向有关部门提交事故报告。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拍照、 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 物证等。
五、 应急处理预案
1、 接报事故后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⑴ 公司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召集应急指挥小组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⑵ 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立即组织事故处理,紧急调集应急抢救人员、 车辆、 机械设备向事故现场集结。如机械、物资不满足抢险需要时,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购置或向外部求援。
⑶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联系当地“120”急救中心,紧急赶赴现场。
⑷ 指令事故发生地相关人员对现场实况进行拍照、 圈定受保护界线,阻止闲杂人员进入,为抢险作业做好准备。
2、 抢险作业的实施
⑴ 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下达命令,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修改方案。必要时求助外单位协助抢险。
⑵ 抢险过程中,如有伤员,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处理后,送往医院救治,做好安抚和调节工作。
备注:事故发生后配合事故调查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要求提供和上报相关资料和文件。在救助行动中,抢险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章附则
一、本管理手册与国家、地方法规、业主安全生产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地方法规、业主规定为准。
二、本管理手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管理手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1、 生产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 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或没有佩戴公司工作证,处罚50元/次。
2、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操作人员私自进行操作作业,处罚50元/次。
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处罚50元/次。
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处罚50元/次。
5、 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处罚50元/次。
6、 电气设备防雷接地不符规定,处罚50元/次。
7、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处罚50元/次。
8、 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有破皮未维护,处罚50元/次。
9、 配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未更换等,处罚100元/次。
10、 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处罚50元/次。
11、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处罚100元/次。
12、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机械设备,处罚50元/次。
13、 电工对电气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处罚50元/次。
14、 机械设备作业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处罚50元/次。
15、 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处罚20元/次。
16、 私自移动工作平台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工作平台等保护措施,处罚20元/次。
17、 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处罚50元/次。
18、 易燃、 易爆、 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处罚50元/次。
19、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安全警戒标志,处罚20元/次。
20、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处罚20元/次。
21、 危险作业区域未设有效防护,处罚20元/次。
22、 库房、 生活区及生产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处罚50元/次。
23、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处罚20元/次。
24、 生产单元工作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处罚20元/次。
25、 吊装、 吊卸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人员配备不足,处罚20元/次。
26、 生产单元作业现场照明不足,处罚20元/次。
27、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处罚20元/次。
28、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处罚20元/次。
29、 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处罚20元/次。
30、 不服从上级指挥、 态度粗鲁,处罚20元/次。
31、 打架、斗殴,处罚50元/次。
32、 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处罚100元/次。
33、 在生产现场随地大小便,处罚10元/次。
34、 生产现场高空抛掷物料、工具、螺栓等,处罚20元/次。
35、 私自挪动生产单元现场、生活区、库房灭火器材,处罚20元/次。
36、 工作当日废料、周围散落物料及杂物未清除,处罚20元/次。
37、 宿舍卫生、用电、防火不符合要求,处罚20元/次。
38、 在宿舍从事赌博等不良活动,处罚20元/次。
39、 在宿舍内男女混居非合法夫妻,处罚20元/次。
40、 生产单元未按要求组织安全巡检并无书面安全巡检记录,处罚10元/次。
41、 生活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处罚10元/次。
42、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处罚100元/次。
43、 未按要求进行防尘管理工作,处罚10元/次。
44、 机械设备未按调拨、进、退场及时报审公司,处罚20元/次。
备注:相关人员最多违反相关规定两次,第三次违反相关规定将不再允许在该生产单元工作。
第6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经理zz,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第7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为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市交通局货运分局与我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等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和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市交通局货运分局与我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重点整治事故隐患,努力降压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要狠抓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和事故的管理;二是要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要努力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年内不发生重、特大行车死亡责任事故,设备责任事故,严格控制事故指标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z同志任组长,z同志任副组长,其成员由z等同志组成。具体职责是组织、领导、管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以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
2、建立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实行分级分层次进行,具体划分为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部门单位的安全检查,停车场、车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安技部,安全员的日常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预防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制订《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增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奖优罚劣。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季度组织驾驶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6、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抓好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综合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工作以及到期报废处理车辆的处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1.为了加强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作业系数,保证公司运输业务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细则。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重大事故为零;杜绝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追求无事故、无伤害、无损失。
3.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用户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4.所有驾驶人员,聘用前必须经过公司规章制度、货运知识、港口、堆场作业规则,工厂内作业规定、运输线路熟悉及相关教育。通过实际驾驶操作,机械性能常识考试,以及综合素质考查后,方可上岗作业。
5.严格执行安全行车'三检制',重点是危机行车安全的部位(如:转向、制动系统),增强工作责任感。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100元。
6.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反应,如发现隐瞒不报,处100-300元罚款。
7.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发现一次不报罚款300元。
8.行车过程中发生等级事故,按驾驶员聘用协议条款执行。公司规定不允许报销的费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由驾驶员个人支付。
9.在视线不良的作业现场行驶,应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时速应在15km/小时以内。
10.驾驶员每天交接班时,必须对车辆的重点部位,如: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部位、灯光、照明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现漏检,一次对两班当班驾驶员各罚款100元。
11.公司每月将对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机检查处理,以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2.车辆进出作业现场(堆场)时,应减速慢行,按规定进出,严禁逆行,发现一次超速行驶罚款50元。
13.叉车作业时,运输车辆应与其保持10m以外的安全距离,装箱作业须待叉车停稳后,运箱车辆方可进入作业区,根据叉车信号调整车位,严禁同时起动车辆。
14.车辆在堆场内行驶,不得紧靠集装箱堆放区行驶,应保持5m以外安全距离,如发现违章操作造成刮箱,碰箱事故发生,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
15.工厂内作业,应注意避让小车和乘座车,不得抢道行驶,如发现因违反规定发生事故,对责任人加重处理。
16.驾驶员在堆场内或厂区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公司主管部门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如发现因此寻畔兹事,挑起事端者,除赔偿损失外,将立即予以辞退。
17.事故调查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查不清原因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不采取措施不放过。
第8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经理zz,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第9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目的:加强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工伤事故发生。
(二)责任
1.设备部、综合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2.各车间、部门必须履行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四)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
1、工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关机械设备的指示操作,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教育,防止事故,减少我厂员工伤害及做好相关职业病的预防等。
2、加强各部门、各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个车间班组指定专人对新进厂的员工进行相关岗位机械使用培训,使员工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注意事项。
3、机械操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机械的使用,并严格按照机械安全操作指示进行操作,不准疲劳作业及带病作业。
4、本厂员工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任意串岗,严禁任意触摸、使用非自己操作的机械设备、工具,否则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直至开除出厂。
5、员工在每日开始工作前,先对机械设备、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所用设备是否损坏,零部件是否牢固、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情况,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以进行作业。发现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先排除或报告,不得冒险作业。
6、机械操作人员工作中应遵守机械操作指示;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检查,并向主管人员汇报相关情况,不得私自进行维修,否则严惩。
7、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及其附件的结构、性能和工作范围。
8、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9、禁止超速度、超负荷使用设备。
10、人体必须与正在运转的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在设备上登、靠、坐、卧。严禁从设备的运转部位上跨越或在其下方钻过。
11、禁止超负荷、超速使用起重机,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登上吊物或在吊物下行走、停留。
12、各车间员工应对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相关的保养和维护,机修部门应对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员工在操作时不得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违反视情况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13、本厂员工违反本条例规定,尚未发生严重后果的,生产部视其情况给予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及承担相关责任。
14、各车间组长及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通告等处理。
15、厂成立安全生产监察小组,对生产部各车间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处理。
(五)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规定
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入作业场所,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2、禁止在手、身体或衣服、鞋袜潮湿的情况下,从事有触电危险的操作,不要用左手操作电器开关,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佩带绝缘防护用品。
3、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4、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5、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处放置货物。
6、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7、严禁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机器设备、车辆、阀门、开关。
8、严禁在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区内禁止吸烟。
9、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通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0、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1、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行冒险作业。
12、作业中,特别是设备运转时,严禁嬉笑打闹、读书阅报、下棋玩牌、闲聊睡觉,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13、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点,不得进入工作现场或在道路上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遵守各项交通法规。
1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15、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16、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17、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8、作业场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及时消除垃圾、油污和积水。各种物品的放置应整齐、稳固,保证操作和通行安全。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及性能。
19、生产区和一切工作场所,都必须设置品种、数量足够,性能可靠的灭火器材或消火栓,并且摆放整齐有序。
20、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和清理工作现场,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危险物品,关闭水、电、气、汽开关,锁好门窗。
第10篇 配送安全管理高经/副总监(总部物流体系)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监控全国车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货物、车辆;
2、负责开发城市配送车队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工具,梳理安全管理流程,搭建安全管理体系;
3、协助组织安全培训、会议、宣传等工作;
4、负责安全性事件/事故的上报、调查、处理(需要出差);
5、分析安全案例,完善安全宣传体系与知识库;
6、监督各区域安全培训与安全措施落地情况,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质量;
7、及时了解各区域交通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规避安全风险;
8、及时了解行业内先进的安全管理工具,对进行应用的可行性分析,推动。
职位要求:
1、熟悉车队管理流程,有3年以上车队管理经验;
2、有过大型物流公司安全管理相关经历,熟悉事故处理的流程;
3、对构建安全管理体系有丰富经验,熟悉office操作;
4、擅长搭建车辆安全管理的整套体系及操作标准;熟悉驾驶员技能培训模式。
第11篇 仓储物流企业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仓储物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单位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经营、储存、运输甲、乙类危险品的仓储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其他仓储物流企业还应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各仓库(堆场)每个班次应当至少明确一名保管员为本仓库(堆场)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并维护装卸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确定负责巡查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仓库(堆场)消防管理人员和巡查部位。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进行装卸作业、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二)仓库的门窗是否封闭完好;
(三)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五)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六)消防设施工作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七)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八)消防控制室及设有值班的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制冷机房、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分检包装车间、甲、乙类物品仓储场所等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工程、安保和仓储库场、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储存、装卸、用电、用火、氨制冷设备管理是否符合《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22)要求;
(二)仓库保管员、装卸和运输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三)电气线路、防雷与接地系统定期检测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规范设置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仓储物流企业应划线标明库房的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并设置必要的防火安全标志;储存甲、乙类物品时,应在醒目处悬挂安全警示牌标明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仓储场所内应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标志;外围墙上应在醒目处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员工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和其他仓储场所,应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组织开展训练。志愿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甲、乙类物品仓储场所,装卸车辆集中停放区、加油加气充电区,员工集体宿舍和锅炉房、配电房、制冷机房、分检包装车间等场所应当分别制定针对性预案,明确每班次、每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备案抽查合格,以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占用防火间距;
(四)违规超存超储,将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储;
(五)在甲、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设置办公室;在室内储存场所设置员工宿舍;
(六)擅自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
(七)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八)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九)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超负荷用电,或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
第12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由企业单位负责人及所有员工遵照执行。
三、公司综合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对各个生产工序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账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质检/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加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车间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车间、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7)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职能部门要对车间工作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车间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条件等。
3、主管部门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并帮助其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