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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安全管理8篇

发布时间:2022-12-22 13:36:04 查看人数:71

物流公安全管理

第1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经理zz,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第2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经理zz,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第3篇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手册范本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一章总则...- 2 -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5 -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6 -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8 -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11 -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12 -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13 -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5 -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17 -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8 -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 -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21 -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5 -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6 -

第十四章附则...- 27 -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28 -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易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制订本管理手册。

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坚持污染预防,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应深入宣传和贯彻“本质安全”的文化、理念,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抓责任落实,始终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质量零缺陷、安全零隐患、环保零事故”为追求,树立一流形象,创造一流效益。

三、本管理手册适用于喜易达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组员为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及各生产单元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组长为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由文员兼),组员为各生产单元的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存在的安全问题。

4、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奖惩事项。

5、及时、如实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6、筹集并投入必要的安全经费,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为生产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7、组织或参加生产过程中有关各方进行的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8、组织编制和审查各生产单元生产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科学指导和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9、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人员、限期解决。

10、现场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亲临现场,进行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

二、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和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

2、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代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相关安全工作。

3、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4、负责组织、参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并组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5、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报告,并制定预防措施。

6、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7、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8、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9、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0、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11、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有关各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或专项检查。

12、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和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提供参考意见。

13、检查、 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上岗。

14、检查生产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的进入现场、安全使用情况,确保其质量和使用中的安全可靠。

15、对生产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知晓并报告公司;并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三、生产单元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及上级指示、决议,协助总经理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按设备各项技术文件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制订适合本项目特点的生产方案,在生产方案中明确列出每项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组织对设备拆装分部分项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

4、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为总经理提供支持。

6、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7、经常对所属各类人员进行安全、卫生责任制教育,并深入基层或宿舍、食堂、仓库检查安全、卫生、防火工作,杜_物中毒或交通事故的发生。

8、凡后勤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交通等事故,要立即亲临现场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组织劳动保护用品、应急药品、防暑饮料等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不得购买、发放假冒伪劣或过期等不合格的物品、药品、饮料等。

10、参加公司及生产单元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11、作业中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不野蛮作业、不掉以轻心、 不粗心大意,既要重视自身的安全,更要关注同事的安全。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职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检查管理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培训

开工作业前,安全工作小组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等。必须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招收人员、重新上岗人员、转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具体如下: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级安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相关事故案例等。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其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伤事故案例、 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等。

3、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的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四、安全检查管理

应加强对设备作业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包括各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生产单元安全工作小组负责人每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巡回检查,做好书面记录,每月末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巡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完好;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各种机械设备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二、生产单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实行日、周、月安全生产检查制。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月检查,生产单元周检查,操作员实行日检查汇报制,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四、临时用工、新调换岗位、新招员工等新进场员工,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并进行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五、配电室、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仓库 油库等,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接近或进入,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要持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在进出大门及穿越人员、设备密集区域时应按限速警示牌上所限速度行驶以免发生事故。

七、在仓库、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油库、配电室等严禁烟火,并设置警告标志,配备消防器具消防器具严禁擅自移动,并且要定期更换。

八、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良好,所有电力引线不得与金属、电话线等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非工作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九、电工要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电、气焊工禁止操作电气焊设备,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十、各种压力容器设置地点、位置要安全可靠,并要定时保养维修,不得带病使用。

十一、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已损坏的钢丝绳、 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应及时更新,绝对禁止超负荷作业。

十二、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短裤进入生产现场,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

十三、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班,操作时袖口扎紧,并戴好安全帽操作。

十四、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运转时不准做清理、 维修和保养工作,在维护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匣”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十五、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行走,重物与起重吊臂下不准站人,吊物时要有专人统一信号指挥。

十六、一切生产操作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十七、生产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明显标志,夜间设反光物示警。

十八、坚持文明生产,做好清场工作,工器具、材料用品要堆放整齐、牢靠。废料、杂物要及时清理,保证做到道路坚实畅通。

十九、员工一律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设备操作室、库房玩耍,现场来访者、检查人员、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操作员有权制止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强令操作员违章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

二十一、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便保证质量,使用前要认真检查。

二十二、对有害、有毒性的废料,应在有关部门人员的指导下妥善处理,不准任其危害员工和附近居民。

二十三、发生事故后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二十四、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五、实行安全技术生产交底制度,在操作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十六、实行危险工作工序、预先告知制度;必须对从业人员告知工序作业的危险程度、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防治措施、注意事项、操作要点、自我保护方法等。

二十七、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登高作业有以下情况不准登高,即:

1、大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2、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4、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5、竹脚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6、穿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7、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 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二十八、因工作需要而招用的临时工人和民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办公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确保将员工的工作风险降至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办公区域应设有紧急逃生的通道和消防设施,并保持畅通和完好。

2、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废弃物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袋)内。

3、办公室应保持充足的照明。

4、办公区域应设有急救设施。

5、办公区域内无意外情况,不允许奔跑,禁止嬉戏打闹。

6、所有事故、时间和隐患应及时汇报。

(二)办公区域布置要求

1、办公区域的玻璃门应设有提醒标志,避免他人撞向玻璃门。

2、正常情况下,员工不要再妨碍门开关的方位内工作和停留。

3、办公设施应合理放置并处于良好状态。

4、办公区域的不知应适合员工工作,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预防绊倒或滑倒

员工在办公区域走动时应小心留意,避免绊倒或滑倒等风险。

1、地面

(1)地面应保持干燥,溅出的液体应及时清理,湿滑的地面应放置警示人字牌。

(2)留意隆起的地板和瓷砖。

(3)斜坡应做防滑处理。

(4)笔、纸屑等易引起滑倒、绊倒的物品应及时清理。

2、楼梯和通道

(1)所有楼梯和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允许有障碍物。

(2)办公区的通道应有至少两人同时通过的宽度。

(3)楼梯和通道照明应充足。

(4)楼梯和通道应无松动的物体、延伸的电线、瓶子等。

(5)雨雪天应在门廊处采取防滑措施。

(6)在行走时严禁看文件资料。

(7)走廊里应靠右行走,特别在墙角拐弯处。

(8)台阶边缘应防滑且牢固。

(9)搬运货物时应避免货物阻碍视线。

3、座椅

(1)员工坐在椅子上时,应至少保持“五点”接触地面。

(2)座椅应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时避免向后倾斜。

(3)定期检查座椅是否完好。

(4)登高时,勿以座椅代替梯子。

(5)座椅轮子应表面光滑,滚动自如。

4、电线和抽屉

(1)过道上的电线、电话线应固定在地面上。

(2)用完后的抽屉和柜门应及时关上。

5、办公设备

(1)员工应熟悉办公室相关设备的实用程序和安全要求。对于复杂的调校、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冒烟、过热、产生火花和漏电的设备应立即关掉,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3)在碎纸机或其他没有遮盖或防护的设备附近工作时,应避免穿宽袖衣服和佩戴领带及其他悬吊饰物。

(4)复印机

①复印机应放在通风的地方,使所有尘埃、气体和蒸汽能安全的消散。

②尽量避免接触复印机的碳粉或其他化学物质,使用时小心处理。

③复印时应盖好遮光板。

(5)正确及小心使用切纸机,以免伤及手指。

(6)应按要求使用装订机,防治伤及手指。

6、用电设备安全

(1)当出现以下现象时,禁止使用该用电设备:

①电线损坏,如表面有切口、保护层或绝缘层破裂。

②损坏的插座,如外壳破裂或插脚弯曲。

③电线接头不符合安全要求。

④设备在不适当的地方使用,如潮湿和多灰尘的环境。

⑤过热。

(2)发现用电设备异常应停止使用并进行标识。移动或修理用电设备前,应切断电源找专业人员维修,非专业人员不得维修电器。

(3)三孔插头不能当成两孔插头使用。

(4)电源插座应牢固,绝缘部分不能破损。

(5)电源线应规范布线。

(6)临时接线插座应安全放置,不能存在绊人或遇水短路的可能。

(7)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切断室内电器电源。

7、消防

(1)办公室内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品。

(2)办公区内禁止吸烟和明火。

(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应急撤离通道。

(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报警设施应完好齐备。

(5)室内消防栓和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定期检查,严禁挪用。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一、加强领导,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

1、公司机关及生产单元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全员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4、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

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配件、材料的管理:

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管理标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限额存放,确定专人负责。

2、生产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当天及时消除。

3、有易燃物的工作现场和库房内,必须通风良好,远离火源,使存放的易燃物控制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库房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应符合防爆要求。

5、易燃易爆库房和作业现场等禁火区,应张贴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示牌,并标出警戒线。

三、管好火源:

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械设备现场、库房、操作室、宿舍不许私设灶具、不准使用大瓦数电炉取暖。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杂物,以防引起火灾,工作完毕,要检查周围,若有杂物要立即清除。

4、搬运装有易燃易爆和可燃气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5、灯源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防止灯源烤着可燃物引起火灾。

6、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断路、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维修,设备线路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四、在操作室、库房、机械设备现场、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中常用的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种类

(一)易燃品:氧气、乙炔、汽油、柴油、硫磺。

(二)腐蚀品:硫酸、硝酸。

(三)爆炸品:硝胺类炸药、雷管。

二、库房的建造应经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库区应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防火、防暴、泄压、防渗漏、通风、防毒、检测报警等设施、装置。

三、应制定并落实采购、运输、验收、检验、储存、领发、使用、销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人员,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四、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权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危化品、民爆品应根据其特性,分区、分类、分库存储。设置明显危险性能标志和禁止烟火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及以上不同危险级别的危化品、民爆物品时,应按最高危险等级物品性能设置标志。性质相抵触的危化品、民爆品严禁同库存储。危化品、民爆品不得超量存储。

六、危化品、民爆品的收发使用、剩余回库,必须就其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核查登记,做到走向清楚。帐、卡、物相符,性能不清、质量数量存在问题的,不得入库、出库。

七、运输危化品、民爆品时,必须设置警告标志,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和人员集中区。雷管、炸药不得一人同时携带,不得使用翻斗、自卸、自行车、摩托车运输。

八、装卸、搬运危化品、民爆品现场应设置警戒,爆破器材不得和其它物品混装。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碰撞、拖拉滚动。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库区。

九、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相应防护用品,严禁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衣服、携带烟火进入库区,使用的工具应为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等工具。

十、爆破器材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领取应申请、审批,两人以上共同领取,使用中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必须追踪签认,当天现场使用剩余必须清点、退库。

(二)装药添塞应使用木质炮棍,避免挤压、夹扁,不得强拉、硬拽导爆管、导爆索和引出线。

(三)发现盲炮和险情时,应先报告,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按规定方法处理。

(四)爆破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爆破作业

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时。

2、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时。

3、支护规格不符合设计规定或支护损坏时。

4、距工作面20m以内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0%或有瓦斯突出征兆时。

5、未按规定设置警戒时。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柴油装卸、储存、使用等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求

(一)运输装卸

1、运输车辆到达后,由兼职安全员核查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初步检查看是否有明显泄漏现象,合格后签字确认放行,相关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做接收前的准备;

2、兼职安全员带领该车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进入装卸区待命;

3、现场接收人员划定装卸范围,确保作业过程中装卸区域内无闲杂人员与无关车辆通行;

4、装卸区域内所有人员均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同时备好消防水管、灭火器、灭火沙等灭火工具;

5、卸柴油前,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必须检查车辆是否固定、熄火并接地、管道接口是否通畅、有无泄漏等并签字确认。经承运方签字、接收生产单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6、卸柴油过程中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7、卸车结束后由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共同清理现场,确保无任何有害物质遗留,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离开公司。

8、参与柴油卸车操作中的所有人员必须通过专项培训(主要内容为《柴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柴油的msds有一定的认知。

(二)储存

1、柴油储罐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并作好标识。

2、柴油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呼吸阀和阻火器情况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每班做好柴油储罐的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4、柴油储存处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2、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维护人身健康。

3、废气排放必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如不符合,则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4、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联系外部有资质的机构对柴油储罐进行年检。

(四)废弃物处理

废弃的柴油(或与柴油直接接触的物料)必须存放于固定的指定场所,由各生产单元按《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三、储、输油设备

(一)油罐

1、罐体

(1)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2)罐体倾斜度不超过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5厘米)。

(3)保温层无脱落。

2、附件

(1)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口齐全有效,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

(2)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接地装置有效。

(3)油罐进、出阀门和入孔无渗漏,各部螺栓齐全、紧固。

(二)油罐出现下列问题时,要及时进行维修:

1、圈板纵横焊缝、底与圈板的角焊缝,发现裂纹和渗漏者。

2、圈板凹陷、起鼓、折皱的允许偏差超过设备检修规程规定者。

3、罐体倾斜超过规定者。

4、泡沫室盲板损坏,油罐与附件连接处垫片损坏者。

5、非金属油罐,经定期开挖检查发现渗漏者。

6、投产五年以上的油灌,要结合清洗情况检查底板锈蚀程度,4毫米的 底板余厚小于2.5毫米,4毫米以上的底板余厚小于3毫米和顶板折裂腐蚀严重者。

7、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每年要开挖3一5处进行检查),发现防腐失效和渗漏者。

8、油罐主要附件的检修,按照附录六的规定进行。

(三)油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厘米高度要用涂料进行防腐 处理。

(四)油罐外表无锈斑、无起壳,油漆完好。油罐刷漆规定:原则上淋水罐2-4年一次,非淋水罐4-6年一次。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要高度重视设备安全,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各级安全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列为员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二、机械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

三、要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机械保养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间的关系,不允许只使用不保养,重维修轻保养;各生产单元人员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单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报告上级主管;保养人员应做到自检、互检,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四、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使设备技术性能降低,影响正常使用生产,均为设备事故或故障。设备事故分如下三类:

1、一般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元—20000元;

2、重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0元—50000元;

3、特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50000元以上。

五、未构成事故的均为设备故障。

六、机械事故的处理

1、一般事故由生产单元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当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报公司。

2、重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三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进行审批。

3、特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负责处理。在事发十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七、机械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于租赁设备,还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涉及人员伤亡的,要立即组织抢救。事后积极组织设备抢修,尽快恢复机械的技术性能。

八、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使用、修理规程而造成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该罚款从事故责任单位全员工资中直接扣除。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2、发生特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8%的罚款,该罚款从责任生产单元全员工资中扣除。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3、对隐瞒事故的责任生产单元,要加重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4、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机械设备,由各生产单元自行建立健全台账。需新购置设备时,必须上报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购买。经批准的购置计划交公司备案,购入的设备必须及时录入台账,大型设备还须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一、配件材料应分类堆放在库房,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并做好防雨、 防潮、 防火工作。

二、坚持文明生产,现场负责人必须督导做到“随做随清、 工完料清”保持场地整洁,并在生产现场通过标示牌,做好文明生产的宣传工作,营造好文明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现场道路畅通、平整、整洁,现场材料和废料垃圾不乱堆乱放,随时清理,无散落物。

四、工地上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配电室箱加锁。

五、保持宿舍、生产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生产用水及时排出,确保生产场地无大面积积水、如有积水及时处理。

六、整个生产现场卫生责任到人。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负责人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安全生产制度、本职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⑷ 明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限。

⑸ 工伤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

⑹ 安全值班注意事项和要求。

⑺ 如何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⑻ 我国有关机械设备的法律法规。

⑼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本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⑷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⑸ 如何搞好生产技术的要求。

⑹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⑵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⑶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⑷ 重大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⑸ 防电、防火、防爆、防垮塌和事故急救措施。

⑹ 发生事故如何抢救、 如何报告、 如何保护现场。

⑺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三、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按国家标准执行如:电工、焊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备案不合格者继续教育,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公司各级领导还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生产经营分析会议讲安全;安排任务讲安全;技术交底讲安全;交流经验讲安全,使安全教育工作贯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六、对新员工、新调岗员工、临时用工,应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员工到各生产单元后,由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员工分到各岗位后,由操作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形式:

1、集中培训,个别辅导。

2、广告、标语、宣传画、黑板报、展览等。

3、讲座、演讲。

4、动员会、交底会、讨论会。

5、安全知识竞赛。

6、订阅书刊杂志、安全手册。

7、安全宣传广播、影视录象。

8、根据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实施演练。

八、安全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员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员工遵章守纪,就能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尘、毒治理的综合措施,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是针对特殊工种所进行的一种专门教育培训,如电气作业、金属焊接作业、锅炉和受压容器操作等。

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通过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学法、守法、执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法令效力,必须严格遵守。主要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公司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三级”检查

1、实行季度检查制,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将对各生产单元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2、生产单元实行月检查,由公司兼职安全员每月对各生产单元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3、操作工每周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各生产单元实行班组安全会,开展安全活动,做到“班前有安全交底,班上有安全检查,班后有安全总结”。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可组织由专业人员参加的专业检查组。如设备安全检查、技术操作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安全作业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1、 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冻、防滑、防堕落、防火灾、防中毒等各项措施为主要内容。

2、雨季安全检查,结合防雨防洪工作进行,主要查防雨防洪的各项准备及应急措施,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要求。

3、暑季安全检查,主要查员工作息时间,防暑饮料,食堂卫生等。

4、大风过后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无损失和危险后才可复工。

四、节前安全检查,由生产单元安全领导小组带队,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人员参加,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生产现场、 库房、食堂进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的检查及节假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五、经常性安全检查,公司各级领导、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对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护情况以及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发现特别危险情况应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研究处理。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一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严格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 、事故等级划分

(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报告程序

1、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本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3、接报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三、接报部门

1、特别重大、重大:报告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四、事故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责任追究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二)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罚款<500万。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三)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一般事故10万≤罚款<20万。

2、较大事故20万≤罚款<50万。

3、重大事故50万≤罚款<200万。

4、特别重大事故200万≤罚款<500万。

(四)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一般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30%。

2、较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40%。

3、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80%。

4、特别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100%。

(五)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六、2007年5月25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中已将一般事故明确描述为三条:1.一次造成1-2人死亡。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企业内部处理的安全事故分类如下:

1、企业一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4人或经济损失在2-20万元。

2、企业二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5-9人或经济损失在20-100万元。

一次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则按“一般事故”进行处理。

七、事故统计报告:

(一)填写《伤亡事故报表》于当月三十日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凡发生事故时均应填写事故台帐,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伤亡事故报表》。

八、企业一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

九、企业二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十、对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故的处理,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应执行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

十一、罚金应在接到罚款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汇款到公司财务部。超过期限每超一天加罚5%滞纳金。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死亡事故的生产单元,年、月度考核为0分,不得参与各类先进的评选。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公司为提高人员安全意识、要求人人注重安全的原则,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爱岗敬业、以负责任的态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以及对安全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安全管理目标和玩忽职守的人予以处罚。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者、事故隐患举报者以及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若审核通过,在公司范围内给予表扬、表彰,并发放奖金。

二、安全生产管理奖励条例

1、安全生产无事故指:无人身安全事故、生产质量事故、重大或影响生产的机械事故且保证正常生产要求。

2、公司设置季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200元,年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500元。

3、 季度安全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委派1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出评分,要求评分过程客观公正。检查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办公区域(含公司机关、外派驻地办公区)、各生产单元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总评分的得分作为季度安全奖考核依据。

年度安全总评分为四个季度安全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安全奖考核的依据。

4、季度安全奖依据季度《安全文明作业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和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计算。

注:(1)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季度安全检查评分计算:机关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80%,外派驻地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20%。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公司兼职安全员季度安全评分计算: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季度安全检查评分的平均分。

5、安全奖金发放标准:

(1)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奖励;

(2)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70分-89分,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数×[实际得分÷100 _出勤率]=核发奖金;

(3)季度安全总评分低于70分以下为不合格,取消季度安全奖。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 事故分类:

1、 人员伤亡事故;

2、 机械设备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指挥

成立喜易达公司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

三、 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职责

1、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 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和现场实际情况,统一布署抢险实施方案,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 根据抢险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4、 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

5、 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 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 按法定时间履行事故报告程序,并以文字形式向有关部门提交事故报告。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拍照、 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 物证等。

五、 应急处理预案

1、 接报事故后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⑴ 公司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召集应急指挥小组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⑵ 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立即组织事故处理,紧急调集应急抢救人员、 车辆、 机械设备向事故现场集结。如机械、物资不满足抢险需要时,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购置或向外部求援。

⑶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联系当地“120”急救中心,紧急赶赴现场。

⑷ 指令事故发生地相关人员对现场实况进行拍照、 圈定受保护界线,阻止闲杂人员进入,为抢险作业做好准备。

2、 抢险作业的实施

⑴ 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下达命令,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修改方案。必要时求助外单位协助抢险。

⑵ 抢险过程中,如有伤员,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处理后,送往医院救治,做好安抚和调节工作。

备注:事故发生后配合事故调查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要求提供和上报相关资料和文件。在救助行动中,抢险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章附则

一、本管理手册与国家、地方法规、业主安全生产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地方法规、业主规定为准。

二、本管理手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管理手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1、 生产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 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或没有佩戴公司工作证,处罚50元/次。

2、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操作人员私自进行操作作业,处罚50元/次。

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处罚50元/次。

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处罚50元/次。

5、 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处罚50元/次。

6、 电气设备防雷接地不符规定,处罚50元/次。

7、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处罚50元/次。

8、 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有破皮未维护,处罚50元/次。

9、 配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未更换等,处罚100元/次。

10、 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处罚50元/次。

11、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处罚100元/次。

12、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机械设备,处罚50元/次。

13、 电工对电气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处罚50元/次。

14、 机械设备作业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处罚50元/次。

15、 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处罚20元/次。

16、 私自移动工作平台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工作平台等保护措施,处罚20元/次。

17、 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处罚50元/次。

18、 易燃、 易爆、 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处罚50元/次。

19、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安全警戒标志,处罚20元/次。

20、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处罚20元/次。

21、 危险作业区域未设有效防护,处罚20元/次。

22、 库房、 生活区及生产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处罚50元/次。

23、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处罚20元/次。

24、 生产单元工作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处罚20元/次。

25、 吊装、 吊卸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人员配备不足,处罚20元/次。

26、 生产单元作业现场照明不足,处罚20元/次。

27、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处罚20元/次。

28、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处罚20元/次。

29、 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处罚20元/次。

30、 不服从上级指挥、 态度粗鲁,处罚20元/次。

31、 打架、斗殴,处罚50元/次。

32、 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处罚100元/次。

33、 在生产现场随地大小便,处罚10元/次。

34、 生产现场高空抛掷物料、工具、螺栓等,处罚20元/次。

35、 私自挪动生产单元现场、生活区、库房灭火器材,处罚20元/次。

36、 工作当日废料、周围散落物料及杂物未清除,处罚20元/次。

37、 宿舍卫生、用电、防火不符合要求,处罚20元/次。

38、 在宿舍从事赌博等不良活动,处罚20元/次。

39、 在宿舍内男女混居非合法夫妻,处罚20元/次。

40、 生产单元未按要求组织安全巡检并无书面安全巡检记录,处罚10元/次。

41、 生活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处罚10元/次。

42、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处罚100元/次。

43、 未按要求进行防尘管理工作,处罚10元/次。

44、 机械设备未按调拨、进、退场及时报审公司,处罚20元/次。

备注:相关人员最多违反相关规定两次,第三次违反相关规定将不再允许在该生产单元工作。

第4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目的:加强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工伤事故发生。

(二)责任

1.设备部、综合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2.各车间、部门必须履行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四)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

1、工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关机械设备的指示操作,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教育,防止事故,减少我厂员工伤害及做好相关职业病的预防等。

2、加强各部门、各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个车间班组指定专人对新进厂的员工进行相关岗位机械使用培训,使员工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注意事项。

3、机械操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机械的使用,并严格按照机械安全操作指示进行操作,不准疲劳作业及带病作业。

4、本厂员工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任意串岗,严禁任意触摸、使用非自己操作的机械设备、工具,否则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直至开除出厂。

5、员工在每日开始工作前,先对机械设备、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所用设备是否损坏,零部件是否牢固、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情况,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以进行作业。发现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先排除或报告,不得冒险作业。

6、机械操作人员工作中应遵守机械操作指示;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检查,并向主管人员汇报相关情况,不得私自进行维修,否则严惩。

7、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及其附件的结构、性能和工作范围。

8、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9、禁止超速度、超负荷使用设备。

10、人体必须与正在运转的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在设备上登、靠、坐、卧。严禁从设备的运转部位上跨越或在其下方钻过。

11、禁止超负荷、超速使用起重机,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登上吊物或在吊物下行走、停留。

12、各车间员工应对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相关的保养和维护,机修部门应对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员工在操作时不得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违反视情况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13、本厂员工违反本条例规定,尚未发生严重后果的,生产部视其情况给予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及承担相关责任。

14、各车间组长及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通告等处理。

15、厂成立安全生产监察小组,对生产部各车间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处理。

(五)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规定

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入作业场所,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2、禁止在手、身体或衣服、鞋袜潮湿的情况下,从事有触电危险的操作,不要用左手操作电器开关,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佩带绝缘防护用品。

3、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4、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5、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处放置货物。

6、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7、严禁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机器设备、车辆、阀门、开关。

8、严禁在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区内禁止吸烟。

9、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通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0、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1、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行冒险作业。

12、作业中,特别是设备运转时,严禁嬉笑打闹、读书阅报、下棋玩牌、闲聊睡觉,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13、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点,不得进入工作现场或在道路上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遵守各项交通法规。

1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15、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16、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17、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8、作业场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及时消除垃圾、油污和积水。各种物品的放置应整齐、稳固,保证操作和通行安全。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及性能。

19、生产区和一切工作场所,都必须设置品种、数量足够,性能可靠的灭火器材或消火栓,并且摆放整齐有序。

20、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和清理工作现场,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危险物品,关闭水、电、气、汽开关,锁好门窗。

第5篇 物流公司 安全管理手册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一章总则...- 2 -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5 -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6 -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8 -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11 -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12 -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13 -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5 -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17 -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8 -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 -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21 -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5 -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6 -

第十四章附则...- 27 -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28 -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易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制订本管理手册。

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坚持污染预防,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应深入宣传和贯彻“本质安全”的文化、理念,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抓责任落实,始终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质量零缺陷、安全零隐患、环保零事故”为追求,树立一流形象,创造一流效益。

三、本管理手册适用于喜易达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组员为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及各生产单元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组长为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由文员兼),组员为各生产单元的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存在的安全问题。

4、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奖惩事项。

5、及时、如实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6、筹集并投入必要的安全经费,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为生产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7、组织或参加生产过程中有关各方进行的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8、组织编制和审查各生产单元生产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科学指导和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9、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人员、限期解决。

10、现场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亲临现场,进行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

二、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和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

2、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代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相关安全工作。

3、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4、负责组织、参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并组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5、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报告,并制定预防措施。

6、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7、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8、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9、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0、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11、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有关各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或专项检查。

12、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和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提供参考意见。

13、检查、 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上岗。

14、检查生产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的进入现场、安全使用情况,确保其质量和使用中的安全可靠。

15、对生产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知晓并报告公司;并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三、生产单元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及上级指示、决议,协助总经理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按设备各项技术文件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制订适合本项目特点的生产方案,在生产方案中明确列出每项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组织对设备拆装分部分项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

4、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为总经理提供支持。

6、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7、经常对所属各类人员进行安全、卫生责任制教育,并深入基层或宿舍、食堂、仓库检查安全、卫生、防火工作,杜_物中毒或交通事故的发生。

8、凡后勤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交通等事故,要立即亲临现场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组织劳动保护用品、应急药品、防暑饮料等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不得购买、发放假冒伪劣或过期等不合格的物品、药品、饮料等。

10、参加公司及生产单元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11、作业中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不野蛮作业、不掉以轻心、 不粗心大意,既要重视自身的安全,更要关注同事的安全。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职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检查管理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培训

开工作业前,安全工作小组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等。必须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招收人员、重新上岗人员、转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具体如下: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级安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相关事故案例等。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其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伤事故案例、 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等。

3、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的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四、安全检查管理

应加强对设备作业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包括各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生产单元安全工作小组负责人每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巡回检查,做好书面记录,每月末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巡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完好;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各种机械设备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二、生产单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实行日、周、月安全生产检查制。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月检查,生产单元周检查,操作员实行日检查汇报制,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四、临时用工、新调换岗位、新招员工等新进场员工,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并进行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五、配电室、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仓库 油库等,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接近或进入,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要持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在进出大门及穿越人员、设备密集区域时应按限速警示牌上所限速度行驶以免发生事故。

七、在仓库、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油库、配电室等严禁烟火,并设置警告标志,配备消防器具消防器具严禁擅自移动,并且要定期更换。

八、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良好,所有电力引线不得与金属、电话线等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非工作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九、电工要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电、气焊工禁止操作电气焊设备,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十、各种压力容器设置地点、位置要安全可靠,并要定时保养维修,不得带病使用。

十一、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已损坏的钢丝绳、 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应及时更新,绝对禁止超负荷作业。

十二、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短裤进入生产现场,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

十三、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班,操作时袖口扎紧,并戴好安全帽操作。

十四、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运转时不准做清理、 维修和保养工作,在维护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匣”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十五、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行走,重物与起重吊臂下不准站人,吊物时要有专人统一信号指挥。

十六、一切生产操作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十七、生产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明显标志,夜间设反光物示警。

十八、坚持文明生产,做好清场工作,工器具、材料用品要堆放整齐、牢靠。废料、杂物要及时清理,保证做到道路坚实畅通。

十九、员工一律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设备操作室、库房玩耍,现场来访者、检查人员、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操作员有权制止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强令操作员违章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

二十一、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便保证质量,使用前要认真检查。

二十二、对有害、有毒性的废料,应在有关部门人员的指导下妥善处理,不准任其危害员工和附近居民。

二十三、发生事故后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二十四、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五、实行安全技术生产交底制度,在操作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十六、实行危险工作工序、预先告知制度;必须对从业人员告知工序作业的危险程度、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防治措施、注意事项、操作要点、自我保护方法等。

二十七、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登高作业有以下情况不准登高,即:

1、大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2、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4、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5、竹脚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6、穿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7、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 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二十八、因工作需要而招用的临时工人和民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办公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确保将员工的工作风险降至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办公区域应设有紧急逃生的通道和消防设施,并保持畅通和完好。

2、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废弃物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袋)内。

3、办公室应保持充足的照明。

4、办公区域应设有急救设施。

5、办公区域内无意外情况,不允许奔跑,禁止嬉戏打闹。

6、所有事故、时间和隐患应及时汇报。

(二)办公区域布置要求

1、办公区域的玻璃门应设有提醒标志,避免他人撞向玻璃门。

2、正常情况下,员工不要再妨碍门开关的方位内工作和停留。

3、办公设施应合理放置并处于良好状态。

4、办公区域的不知应适合员工工作,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预防绊倒或滑倒

员工在办公区域走动时应小心留意,避免绊倒或滑倒等风险。

1、地面

(1)地面应保持干燥,溅出的液体应及时清理,湿滑的地面应放置警示人字牌。

(2)留意隆起的地板和瓷砖。

(3)斜坡应做防滑处理。

(4)笔、纸屑等易引起滑倒、绊倒的物品应及时清理。

2、楼梯和通道

(1)所有楼梯和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允许有障碍物。

(2)办公区的通道应有至少两人同时通过的宽度。

(3)楼梯和通道照明应充足。

(4)楼梯和通道应无松动的物体、延伸的电线、瓶子等。

(5)雨雪天应在门廊处采取防滑措施。

(6)在行走时严禁看文件资料。

(7)走廊里应靠右行走,特别在墙角拐弯处。

(8)台阶边缘应防滑且牢固。

(9)搬运货物时应避免货物阻碍视线。

3、座椅

(1)员工坐在椅子上时,应至少保持“五点”接触地面。

(2)座椅应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时避免向后倾斜。

(3)定期检查座椅是否完好。

(4)登高时,勿以座椅代替梯子。

(5)座椅轮子应表面光滑,滚动自如。

4、电线和抽屉

(1)过道上的电线、电话线应固定在地面上。

(2)用完后的抽屉和柜门应及时关上。

5、办公设备

(1)员工应熟悉办公室相关设备的实用程序和安全要求。对于复杂的调校、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冒烟、过热、产生火花和漏电的设备应立即关掉,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3)在碎纸机或其他没有遮盖或防护的设备附近工作时,应避免穿宽袖衣服和佩戴领带及其他悬吊饰物。

(4)复印机

①复印机应放在通风的地方,使所有尘埃、气体和蒸汽能安全的消散。

②尽量避免接触复印机的碳粉或其他化学物质,使用时小心处理。

③复印时应盖好遮光板。

(5)正确及小心使用切纸机,以免伤及手指。

(6)应按要求使用装订机,防治伤及手指。

6、用电设备安全

(1)当出现以下现象时,禁止使用该用电设备:

①电线损坏,如表面有切口、保护层或绝缘层破裂。

②损坏的插座,如外壳破裂或插脚弯曲。

③电线接头不符合安全要求。

④设备在不适当的地方使用,如潮湿和多灰尘的环境。

⑤过热。

(2)发现用电设备异常应停止使用并进行标识。移动或修理用电设备前,应切断电源找专业人员维修,非专业人员不得维修电器。

(3)三孔插头不能当成两孔插头使用。

(4)电源插座应牢固,绝缘部分不能破损。

(5)电源线应规范布线。

(6)临时接线插座应安全放置,不能存在绊人或遇水短路的可能。

(7)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切断室内电器电源。

7、消防

(1)办公室内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品。

(2)办公区内禁止吸烟和明火。

(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应急撤离通道。

(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报警设施应完好齐备。

(5)室内消防栓和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定期检查,严禁挪用。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一、加强领导,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

1、公司机关及生产单元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全员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4、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

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配件、材料的管理:

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管理标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限额存放,确定专人负责。

2、生产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当天及时消除。

3、有易燃物的工作现场和库房内,必须通风良好,远离火源,使存放的易燃物控制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库房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应符合防爆要求。

5、易燃易爆库房和作业现场等禁火区,应张贴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示牌,并标出警戒线。

三、管好火源:

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械设备现场、库房、操作室、宿舍不许私设灶具、不准使用大瓦数电炉取暖。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杂物,以防引起火灾,工作完毕,要检查周围,若有杂物要立即清除。

4、搬运装有易燃易爆和可燃气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5、灯源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防止灯源烤着可燃物引起火灾。

6、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断路、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维修,设备线路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四、在操作室、库房、机械设备现场、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中常用的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种类

(一)易燃品:氧气、乙炔、汽油、柴油、硫磺。

(二)腐蚀品:硫酸、硝酸。

(三)爆炸品:硝胺类炸药、雷管。

二、库房的建造应经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库区应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防火、防暴、泄压、防渗漏、通风、防毒、检测报警等设施、装置。

三、应制定并落实采购、运输、验收、检验、储存、领发、使用、销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人员,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四、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权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危化品、民爆品应根据其特性,分区、分类、分库存储。设置明显危险性能标志和禁止烟火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及以上不同危险级别的危化品、民爆物品时,应按最高危险等级物品性能设置标志。性质相抵触的危化品、民爆品严禁同库存储。危化品、民爆品不得超量存储。

六、危化品、民爆品的收发使用、剩余回库,必须就其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核查登记,做到走向清楚。帐、卡、物相符,性能不清、质量数量存在问题的,不得入库、出库。

七、运输危化品、民爆品时,必须设置警告标志,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和人员集中区。雷管、炸药不得一人同时携带,不得使用翻斗、自卸、自行车、摩托车运输。

八、装卸、搬运危化品、民爆品现场应设置警戒,爆破器材不得和其它物品混装。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碰撞、拖拉滚动。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库区。

九、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相应防护用品,严禁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衣服、携带烟火进入库区,使用的工具应为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等工具。

十、爆破器材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领取应申请、审批,两人以上共同领取,使用中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必须追踪签认,当天现场使用剩余必须清点、退库。

(二)装药添塞应使用木质炮棍,避免挤压、夹扁,不得强拉、硬拽导爆管、导爆索和引出线。

(三)发现盲炮和险情时,应先报告,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按规定方法处理。

(四)爆破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爆破作业

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时。

2、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时。

3、支护规格不符合设计规定或支护损坏时。

4、距工作面20m以内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0%或有瓦斯突出征兆时。

5、未按规定设置警戒时。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柴油装卸、储存、使用等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求

(一)运输装卸

1、运输车辆到达后,由兼职安全员核查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初步检查看是否有明显泄漏现象,合格后签字确认放行,相关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做接收前的准备;

2、兼职安全员带领该车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进入装卸区待命;

3、现场接收人员划定装卸范围,确保作业过程中装卸区域内无闲杂人员与无关车辆通行;

4、装卸区域内所有人员均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同时备好消防水管、灭火器、灭火沙等灭火工具;

5、卸柴油前,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必须检查车辆是否固定、熄火并接地、管道接口是否通畅、有无泄漏等并签字确认。经承运方签字、接收生产单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6、卸柴油过程中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7、卸车结束后由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共同清理现场,确保无任何有害物质遗留,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离开公司。

8、参与柴油卸车操作中的所有人员必须通过专项培训(主要内容为《柴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柴油的msds有一定的认知。

(二)储存

1、柴油储罐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并作好标识。

2、柴油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呼吸阀和阻火器情况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每班做好柴油储罐的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4、柴油储存处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2、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维护人身健康。

3、废气排放必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如不符合,则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4、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联系外部有资质的机构对柴油储罐进行年检。

(四)废弃物处理

废弃的柴油(或与柴油直接接触的物料)必须存放于固定的指定场所,由各生产单元按《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三、储、输油设备

(一)油罐

1、罐体

(1)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2)罐体倾斜度不超过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5厘米)。

(3)保温层无脱落。

2、附件

(1)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口齐全有效,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

(2)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接地装置有效。

(3)油罐进、出阀门和入孔无渗漏,各部螺栓齐全、紧固。

(二)油罐出现下列问题时,要及时进行维修:

1、圈板纵横焊缝、底与圈板的角焊缝,发现裂纹和渗漏者。

2、圈板凹陷、起鼓、折皱的允许偏差超过设备检修规程规定者。

3、罐体倾斜超过规定者。

4、泡沫室盲板损坏,油罐与附件连接处垫片损坏者。

5、非金属油罐,经定期开挖检查发现渗漏者。

6、投产五年以上的油灌,要结合清洗情况检查底板锈蚀程度,4毫米的 底板余厚小于2.5毫米,4毫米以上的底板余厚小于3毫米和顶板折裂腐蚀严重者。

7、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每年要开挖3一5处进行检查),发现防腐失效和渗漏者。

8、油罐主要附件的检修,按照附录六的规定进行。

(三)油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厘米高度要用涂料进行防腐 处理。

(四)油罐外表无锈斑、无起壳,油漆完好。油罐刷漆规定:原则上淋水罐2-4年一次,非淋水罐4-6年一次。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要高度重视设备安全,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各级安全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列为员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二、机械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

三、要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机械保养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间的关系,不允许只使用不保养,重维修轻保养;各生产单元人员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单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报告上级主管;保养人员应做到自检、互检,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四、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使设备技术性能降低,影响正常使用生产,均为设备事故或故障。设备事故分如下三类:

1、一般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元—20000元;

2、重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0元—50000元;

3、特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50000元以上。

五、未构成事故的均为设备故障。

六、机械事故的处理

1、一般事故由生产单元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当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报公司。

2、重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三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进行审批。

3、特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负责处理。在事发十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七、机械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于租赁设备,还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涉及人员伤亡的,要立即组织抢救。事后积极组织设备抢修,尽快恢复机械的技术性能。

八、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使用、修理规程而造成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该罚款从事故责任单位全员工资中直接扣除。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2、发生特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8%的罚款,该罚款从责任生产单元全员工资中扣除。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3、对隐瞒事故的责任生产单元,要加重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4、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机械设备,由各生产单元自行建立健全台账。需新购置设备时,必须上报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购买。经批准的购置计划交公司备案,购入的设备必须及时录入台账,大型设备还须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一、配件材料应分类堆放在库房,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并做好防雨、 防潮、 防火工作。

二、坚持文明生产,现场负责人必须督导做到“随做随清、 工完料清”保持场地整洁,并在生产现场通过标示牌,做好文明生产的宣传工作,营造好文明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现场道路畅通、平整、整洁,现场材料和废料垃圾不乱堆乱放,随时清理,无散落物。

四、工地上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配电室箱加锁。

五、保持宿舍、生产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生产用水及时排出,确保生产场地无大面积积水、如有积水及时处理。

六、整个生产现场卫生责任到人。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负责人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安全生产制度、本职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⑷ 明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限。

⑸ 工伤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

⑹ 安全值班注意事项和要求。

⑺ 如何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⑻ 我国有关机械设备的法律法规。

⑼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本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⑷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⑸ 如何搞好生产技术的要求。

⑹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⑵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⑶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⑷ 重大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⑸ 防电、防火、防爆、防垮塌和事故急救措施。

⑹ 发生事故如何抢救、 如何报告、 如何保护现场。

⑺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三、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按国家标准执行如:电工、焊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备案不合格者继续教育,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公司各级领导还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生产经营分析会议讲安全;安排任务讲安全;技术交底讲安全;交流经验讲安全,使安全教育工作贯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六、对新员工、新调岗员工、临时用工,应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员工到各生产单元后,由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员工分到各岗位后,由操作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形式:

1、集中培训,个别辅导。

2、广告、标语、宣传画、黑板报、展览等。

3、讲座、演讲。

4、动员会、交底会、讨论会。

5、安全知识竞赛。

6、订阅书刊杂志、安全手册。

7、安全宣传广播、影视录象。

8、根据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实施演练。

八、安全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员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员工遵章守纪,就能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尘、毒治理的综合措施,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是针对特殊工种所进行的一种专门教育培训,如电气作业、金属焊接作业、锅炉和受压容器操作等。

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通过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学法、守法、执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法令效力,必须严格遵守。主要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公司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三级”检查

1、实行季度检查制,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将对各生产单元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2、生产单元实行月检查,由公司兼职安全员每月对各生产单元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3、操作工每周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各生产单元实行班组安全会,开展安全活动,做到“班前有安全交底,班上有安全检查,班后有安全总结”。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可组织由专业人员参加的专业检查组。如设备安全检查、技术操作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安全作业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1、 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冻、防滑、防堕落、防火灾、防中毒等各项措施为主要内容。

2、雨季安全检查,结合防雨防洪工作进行,主要查防雨防洪的各项准备及应急措施,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要求。

3、暑季安全检查,主要查员工作息时间,防暑饮料,食堂卫生等。

4、大风过后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无损失和危险后才可复工。

四、节前安全检查,由生产单元安全领导小组带队,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人员参加,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生产现场、 库房、食堂进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的检查及节假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五、经常性安全检查,公司各级领导、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对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护情况以及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发现特别危险情况应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研究处理。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一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严格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 、事故等级划分

(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报告程序

1、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本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3、接报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三、接报部门

1、特别重大、重大:报告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四、事故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责任追究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二)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罚款<500万。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三)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一般事故10万≤罚款<20万。

2、较大事故20万≤罚款<50万。

3、重大事故50万≤罚款<200万。

4、特别重大事故200万≤罚款<500万。

(四)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一般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30%。

2、较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40%。

3、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80%。

4、特别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100%。

(五)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六、2007年5月25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中已将一般事故明确描述为三条:1.一次造成1-2人死亡。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企业内部处理的安全事故分类如下:

1、企业一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4人或经济损失在2-20万元。

2、企业二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5-9人或经济损失在20-100万元。

一次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则按“一般事故”进行处理。

七、事故统计报告:

(一)填写《伤亡事故报表》于当月三十日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凡发生事故时均应填写事故台帐,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伤亡事故报表》。

八、企业一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

九、企业二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十、对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故的处理,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应执行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

十一、罚金应在接到罚款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汇款到公司财务部。超过期限每超一天加罚5%滞纳金。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死亡事故的生产单元,年、月度考核为0分,不得参与各类先进的评选。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公司为提高人员安全意识、要求人人注重安全的原则,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爱岗敬业、以负责任的态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以及对安全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安全管理目标和玩忽职守的人予以处罚。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者、事故隐患举报者以及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若审核通过,在公司范围内给予表扬、表彰,并发放奖金。

二、安全生产管理奖励条例

1、安全生产无事故指:无人身安全事故、生产质量事故、重大或影响生产的机械事故且保证正常生产要求。

2、公司设置季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200元,年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500元。

3、 季度安全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委派1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出评分,要求评分过程客观公正。检查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办公区域(含公司机关、外派驻地办公区)、各生产单元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总评分的得分作为季度安全奖考核依据。

年度安全总评分为四个季度安全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安全奖考核的依据。

4、季度安全奖依据季度《安全文明作业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和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计算。

注:(1)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季度安全检查评分计算:机关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80%,外派驻地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20%。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公司兼职安全员季度安全评分计算: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季度安全检查评分的平均分。

5、安全奖金发放标准:

(1)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奖励;

(2)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70分-89分,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数×[实际得分÷100 _出勤率]=核发奖金;

(3)季度安全总评分低于70分以下为不合格,取消季度安全奖。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 事故分类:

1、 人员伤亡事故;

2、 机械设备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指挥

成立喜易达公司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

三、 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职责

1、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 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和现场实际情况,统一布署抢险实施方案,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 根据抢险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4、 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

5、 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 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 按法定时间履行事故报告程序,并以文字形式向有关部门提交事故报告。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拍照、 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 物证等。

五、 应急处理预案

1、 接报事故后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⑴ 公司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召集应急指挥小组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⑵ 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立即组织事故处理,紧急调集应急抢救人员、 车辆、 机械设备向事故现场集结。如机械、物资不满足抢险需要时,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购置或向外部求援。

⑶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联系当地“120”急救中心,紧急赶赴现场。

⑷ 指令事故发生地相关人员对现场实况进行拍照、 圈定受保护界线,阻止闲杂人员进入,为抢险作业做好准备。

2、 抢险作业的实施

⑴ 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下达命令,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修改方案。必要时求助外单位协助抢险。

⑵ 抢险过程中,如有伤员,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处理后,送往医院救治,做好安抚和调节工作。

备注:事故发生后配合事故调查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要求提供和上报相关资料和文件。在救助行动中,抢险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章附则

一、本管理手册与国家、地方法规、业主安全生产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地方法规、业主规定为准。

二、本管理手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管理手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1、 生产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 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或没有佩戴公司工作证,处罚50元/次。

2、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操作人员私自进行操作作业,处罚50元/次。

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处罚50元/次。

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处罚50元/次。

5、 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处罚50元/次。

6、 电气设备防雷接地不符规定,处罚50元/次。

7、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处罚50元/次。

8、 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有破皮未维护,处罚50元/次。

9、 配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未更换等,处罚100元/次。

10、 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处罚50元/次。

11、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处罚100元/次。

12、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机械设备,处罚50元/次。

13、 电工对电气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处罚50元/次。

14、 机械设备作业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处罚50元/次。

15、 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处罚20元/次。

16、 私自移动工作平台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工作平台等保护措施,处罚20元/次。

17、 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处罚50元/次。

18、 易燃、 易爆、 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处罚50元/次。

19、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安全警戒标志,处罚20元/次。

20、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处罚20元/次。

21、 危险作业区域未设有效防护,处罚20元/次。

22、 库房、 生活区及生产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处罚50元/次。

23、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处罚20元/次。

24、 生产单元工作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处罚20元/次。

25、 吊装、 吊卸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人员配备不足,处罚20元/次。

26、 生产单元作业现场照明不足,处罚20元/次。

27、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处罚20元/次。

28、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处罚20元/次。

29、 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处罚20元/次。

30、 不服从上级指挥、 态度粗鲁,处罚20元/次。

31、 打架、斗殴,处罚50元/次。

32、 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处罚100元/次。

33、 在生产现场随地大小便,处罚10元/次。

34、 生产现场高空抛掷物料、工具、螺栓等,处罚20元/次。

35、 私自挪动生产单元现场、生活区、库房灭火器材,处罚20元/次。

36、 工作当日废料、周围散落物料及杂物未清除,处罚20元/次。

37、 宿舍卫生、用电、防火不符合要求,处罚20元/次。

38、 在宿舍从事赌博等不良活动,处罚20元/次。

39、 在宿舍内男女混居非合法夫妻,处罚20元/次。

40、 生产单元未按要求组织安全巡检并无书面安全巡检记录,处罚10元/次。

41、 生活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处罚10元/次。

42、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处罚100元/次。

43、 未按要求进行防尘管理工作,处罚10元/次。

44、 机械设备未按调拨、进、退场及时报审公司,处罚20元/次。

备注:相关人员最多违反相关规定两次,第三次违反相关规定将不再允许在该生产单元工作。

第6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由企业单位负责人及所有员工遵照执行。

三、公司综合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对各个生产工序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账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质检/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加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车间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车间、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7)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职能部门要对车间工作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车间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条件等。

3、主管部门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并帮助其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

第7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为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市交通局货运分局与我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等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和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市交通局货运分局与我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重点整治事故隐患,努力降压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要狠抓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和事故的管理;二是要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要努力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年内不发生重、特大行车死亡责任事故,设备责任事故,严格控制事故指标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z同志任组长,z同志任副组长,其成员由z等同志组成。具体职责是组织、领导、管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以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

2、建立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实行分级分层次进行,具体划分为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部门单位的安全检查,停车场、车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安技部,安全员的日常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预防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制订《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增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奖优罚劣。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季度组织驾驶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6、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抓好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综合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工作以及到期报废处理车辆的处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1.为了加强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作业系数,保证公司运输业务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细则。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重大事故为零;杜绝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追求无事故、无伤害、无损失。

3.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用户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4.所有驾驶人员,聘用前必须经过公司规章制度、货运知识、港口、堆场作业规则,工厂内作业规定、运输线路熟悉及相关教育。通过实际驾驶操作,机械性能常识考试,以及综合素质考查后,方可上岗作业。

5.严格执行安全行车'三检制',重点是危机行车安全的部位(如:转向、制动系统),增强工作责任感。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100元。

6.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反应,如发现隐瞒不报,处100-300元罚款。

7.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发现一次不报罚款300元。

8.行车过程中发生等级事故,按驾驶员聘用协议条款执行。公司规定不允许报销的费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由驾驶员个人支付。

9.在视线不良的作业现场行驶,应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时速应在15km/小时以内。

10.驾驶员每天交接班时,必须对车辆的重点部位,如: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部位、灯光、照明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现漏检,一次对两班当班驾驶员各罚款100元。

11.公司每月将对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机检查处理,以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2.车辆进出作业现场(堆场)时,应减速慢行,按规定进出,严禁逆行,发现一次超速行驶罚款50元。

13.叉车作业时,运输车辆应与其保持10m以外的安全距离,装箱作业须待叉车停稳后,运箱车辆方可进入作业区,根据叉车信号调整车位,严禁同时起动车辆。

14.车辆在堆场内行驶,不得紧靠集装箱堆放区行驶,应保持5m以外安全距离,如发现违章操作造成刮箱,碰箱事故发生,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

15.工厂内作业,应注意避让小车和乘座车,不得抢道行驶,如发现因违反规定发生事故,对责任人加重处理。

16.驾驶员在堆场内或厂区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公司主管部门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如发现因此寻畔兹事,挑起事端者,除赔偿损失外,将立即予以辞退。

17.事故调查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查不清原因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不采取措施不放过。

第8篇 某物流公司安全管理手册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一章总则...- 2 -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5 -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6 -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8 -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11 -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12 -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13 -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5 -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17 -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8 -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 -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21 -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5 -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6 -

第十四章附则...- 27 -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28 -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易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制订本管理手册。

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坚持污染预防,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应深入宣传和贯彻“本质安全”的文化、理念,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抓责任落实,始终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质量零缺陷、安全零隐患、环保零事故”为追求,树立一流形象,创造一流效益。

三、本管理手册适用于喜易达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组员为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及各生产单元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组长为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由文员兼),组员为各生产单元的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存在的安全问题。

4、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奖惩事项。

5、及时、如实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6、筹集并投入必要的安全经费,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为生产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7、组织或参加生产过程中有关各方进行的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8、组织编制和审查各生产单元生产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科学指导和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9、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人员、限期解决。

10、现场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亲临现场,进行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

二、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和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

2、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代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相关安全工作。

3、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4、负责组织、参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并组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5、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报告,并制定预防措施。

6、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7、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8、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9、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0、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11、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有关各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或专项检查。

12、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和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提供参考意见。

13、检查、 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上岗。

14、检查生产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的进入现场、安全使用情况,确保其质量和使用中的安全可靠。

15、对生产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知晓并报告公司;并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三、生产单元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及上级指示、决议,协助总经理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按设备各项技术文件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制订适合本项目特点的生产方案,在生产方案中明确列出每项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组织对设备拆装分部分项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

4、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为总经理提供支持。

6、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7、经常对所属各类人员进行安全、卫生责任制教育,并深入基层或宿舍、食堂、仓库检查安全、卫生、防火工作,杜_物中毒或交通事故的发生。

8、凡后勤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交通等事故,要立即亲临现场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组织劳动保护用品、应急药品、防暑饮料等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不得购买、发放假冒伪劣或过期等不合格的物品、药品、饮料等。

10、参加公司及生产单元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11、作业中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不野蛮作业、不掉以轻心、 不粗心大意,既要重视自身的安全,更要关注同事的安全。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职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检查管理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培训

开工作业前,安全工作小组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等。必须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招收人员、重新上岗人员、转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具体如下: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级安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相关事故案例等。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其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伤事故案例、 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等。

3、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的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四、安全检查管理

应加强对设备作业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包括各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生产单元安全工作小组负责人每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巡回检查,做好书面记录,每月末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巡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完好;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各种机械设备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二、生产单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实行日、周、月安全生产检查制。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月检查,生产单元周检查,操作员实行日检查汇报制,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四、临时用工、新调换岗位、新招员工等新进场员工,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并进行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五、配电室、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仓库 油库等,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接近或进入,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要持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在进出大门及穿越人员、设备密集区域时应按限速警示牌上所限速度行驶以免发生事故。

七、在仓库、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油库、配电室等严禁烟火,并设置警告标志,配备消防器具消防器具严禁擅自移动,并且要定期更换。

八、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良好,所有电力引线不得与金属、电话线等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非工作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九、电工要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电、气焊工禁止操作电气焊设备,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十、各种压力容器设置地点、位置要安全可靠,并要定时保养维修,不得带病使用。

十一、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已损坏的钢丝绳、 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应及时更新,绝对禁止超负荷作业。

十二、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短裤进入生产现场,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

十三、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班,操作时袖口扎紧,并戴好安全帽操作。

十四、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运转时不准做清理、 维修和保养工作,在维护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匣”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十五、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行走,重物与起重吊臂下不准站人,吊物时要有专人统一信号指挥。

十六、一切生产操作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十七、生产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明显标志,夜间设反光物示警。

十八、坚持文明生产,做好清场工作,工器具、材料用品要堆放整齐、牢靠。废料、杂物要及时清理,保证做到道路坚实畅通。

十九、员工一律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设备操作室、库房玩耍,现场来访者、检查人员、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操作员有权制止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强令操作员违章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

二十一、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便保证质量,使用前要认真检查。

二十二、对有害、有毒性的废料,应在有关部门人员的指导下妥善处理,不准任其危害员工和附近居民。

二十三、发生事故后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二十四、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五、实行安全技术生产交底制度,在操作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十六、实行危险工作工序、预先告知制度;必须对从业人员告知工序作业的危险程度、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防治措施、注意事项、操作要点、自我保护方法等。

二十七、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登高作业有以下情况不准登高,即:

1、大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2、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4、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5、竹脚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6、穿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7、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 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二十八、因工作需要而招用的临时工人和民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办公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确保将员工的工作风险降至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办公区域应设有紧急逃生的通道和消防设施,并保持畅通和完好。

2、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废弃物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袋)内。

3、办公室应保持充足的照明。

4、办公区域应设有急救设施。

5、办公区域内无意外情况,不允许奔跑,禁止嬉戏打闹。

6、所有事故、时间和隐患应及时汇报。

(二)办公区域布置要求

1、办公区域的玻璃门应设有提醒标志,避免他人撞向玻璃门。

2、正常情况下,员工不要再妨碍门开关的方位内工作和停留。

3、办公设施应合理放置并处于良好状态。

4、办公区域的不知应适合员工工作,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预防绊倒或滑倒

员工在办公区域走动时应小心留意,避免绊倒或滑倒等风险。

1、地面

(1)地面应保持干燥,溅出的液体应及时清理,湿滑的地面应放置警示人字牌。

(2)留意隆起的地板和瓷砖。

(3)斜坡应做防滑处理。

(4)笔、纸屑等易引起滑倒、绊倒的物品应及时清理。

2、楼梯和通道

(1)所有楼梯和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允许有障碍物。

(2)办公区的通道应有至少两人同时通过的宽度。

(3)楼梯和通道照明应充足。

(4)楼梯和通道应无松动的物体、延伸的电线、瓶子等。

(5)雨雪天应在门廊处采取防滑措施。

(6)在行走时严禁看文件资料。

(7)走廊里应靠右行走,特别在墙角拐弯处。

(8)台阶边缘应防滑且牢固。

(9)搬运货物时应避免货物阻碍视线。

3、座椅

(1)员工坐在椅子上时,应至少保持“五点”接触地面。

(2)座椅应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时避免向后倾斜。

(3)定期检查座椅是否完好。

(4)登高时,勿以座椅代替梯子。

(5)座椅轮子应表面光滑,滚动自如。

4、电线和抽屉

(1)过道上的电线、电话线应固定在地面上。

(2)用完后的抽屉和柜门应及时关上。

5、办公设备

(1)员工应熟悉办公室相关设备的实用程序和安全要求。对于复杂的调校、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冒烟、过热、产生火花和漏电的设备应立即关掉,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3)在碎纸机或其他没有遮盖或防护的设备附近工作时,应避免穿宽袖衣服和佩戴领带及其他悬吊饰物。

(4)复印机

①复印机应放在通风的地方,使所有尘埃、气体和蒸汽能安全的消散。

②尽量避免接触复印机的碳粉或其他化学物质,使用时小心处理。

③复印时应盖好遮光板。

(5)正确及小心使用切纸机,以免伤及手指。

(6)应按要求使用装订机,防治伤及手指。

6、用电设备安全

(1)当出现以下现象时,禁止使用该用电设备:

①电线损坏,如表面有切口、保护层或绝缘层破裂。

②损坏的插座,如外壳破裂或插脚弯曲。

③电线接头不符合安全要求。

④设备在不适当的地方使用,如潮湿和多灰尘的环境。

⑤过热。

(2)发现用电设备异常应停止使用并进行标识。移动或修理用电设备前,应切断电源找专业人员维修,非专业人员不得维修电器。

(3)三孔插头不能当成两孔插头使用。

(4)电源插座应牢固,绝缘部分不能破损。

(5)电源线应规范布线。

(6)临时接线插座应安全放置,不能存在绊人或遇水短路的可能。

(7)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切断室内电器电源。

7、消防

(1)办公室内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品。

(2)办公区内禁止吸烟和明火。

(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应急撤离通道。

(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报警设施应完好齐备。

(5)室内消防栓和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定期检查,严禁挪用。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一、加强领导,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

1、公司机关及生产单元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全员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4、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

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配件、材料的管理:

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管理标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限额存放,确定专人负责。

2、生产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当天及时消除。

3、有易燃物的工作现场和库房内,必须通风良好,远离火源,使存放的易燃物控制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库房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应符合防爆要求。

5、易燃易爆库房和作业现场等禁火区,应张贴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示牌,并标出警戒线。

三、管好火源:

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械设备现场、库房、操作室、宿舍不许私设灶具、不准使用大瓦数电炉取暖。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杂物,以防引起火灾,工作完毕,要检查周围,若有杂物要立即清除。

4、搬运装有易燃易爆和可燃气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5、灯源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防止灯源烤着可燃物引起火灾。

6、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断路、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维修,设备线路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四、在操作室、库房、机械设备现场、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中常用的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种类

(一)易燃品:氧气、乙炔、汽油、柴油、硫磺。

(二)腐蚀品:硫酸、硝酸。

(三)爆炸品:硝胺类炸药、雷管。

二、库房的建造应经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库区应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防火、防暴、泄压、防渗漏、通风、防毒、检测报警等设施、装置。

三、应制定并落实采购、运输、验收、检验、储存、领发、使用、销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人员,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四、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权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危化品、民爆品应根据其特性,分区、分类、分库存储。设置明显危险性能标志和禁止烟火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及以上不同危险级别的危化品、民爆物品时,应按最高危险等级物品性能设置标志。性质相抵触的危化品、民爆品严禁同库存储。危化品、民爆品不得超量存储。

六、危化品、民爆品的收发使用、剩余回库,必须就其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核查登记,做到走向清楚。帐、卡、物相符,性能不清、质量数量存在问题的,不得入库、出库。

七、运输危化品、民爆品时,必须设置警告标志,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和人员集中区。雷管、炸药不得一人同时携带,不得使用翻斗、自卸、自行车、摩托车运输。

八、装卸、搬运危化品、民爆品现场应设置警戒,爆破器材不得和其它物品混装。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碰撞、拖拉滚动。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库区。

九、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相应防护用品,严禁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衣服、携带烟火进入库区,使用的工具应为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等工具。

十、爆破器材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领取应申请、审批,两人以上共同领取,使用中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必须追踪签认,当天现场使用剩余必须清点、退库。

(二)装药添塞应使用木质炮棍,避免挤压、夹扁,不得强拉、硬拽导爆管、导爆索和引出线。

(三)发现盲炮和险情时,应先报告,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按规定方法处理。

(四)爆破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爆破作业

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时。

2、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时。

3、支护规格不符合设计规定或支护损坏时。

4、距工作面20m以内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0%或有瓦斯突出征兆时。

5、未按规定设置警戒时。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柴油装卸、储存、使用等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求

(一)运输装卸

1、运输车辆到达后,由兼职安全员核查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初步检查看是否有明显泄漏现象,合格后签字确认放行,相关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做接收前的准备;

2、兼职安全员带领该车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进入装卸区待命;

3、现场接收人员划定装卸范围,确保作业过程中装卸区域内无闲杂人员与无关车辆通行;

4、装卸区域内所有人员均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同时备好消防水管、灭火器、灭火沙等灭火工具;

5、卸柴油前,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必须检查车辆是否固定、熄火并接地、管道接口是否通畅、有无泄漏等并签字确认。经承运方签字、接收生产单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6、卸柴油过程中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7、卸车结束后由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共同清理现场,确保无任何有害物质遗留,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离开公司。

8、参与柴油卸车操作中的所有人员必须通过专项培训(主要内容为《柴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柴油的msds有一定的认知。

(二)储存

1、柴油储罐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并作好标识。

2、柴油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呼吸阀和阻火器情况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每班做好柴油储罐的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4、柴油储存处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2、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维护人身健康。

3、废气排放必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如不符合,则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4、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联系外部有资质的机构对柴油储罐进行年检。

(四)废弃物处理

废弃的柴油(或与柴油直接接触的物料)必须存放于固定的指定场所,由各生产单元按《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三、储、输油设备

(一)油罐

1、罐体

(1)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2)罐体倾斜度不超过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5厘米)。

(3)保温层无脱落。

2、附件

(1)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口齐全有效,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

(2)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接地装置有效。

(3)油罐进、出阀门和入孔无渗漏,各部螺栓齐全、紧固。

(二)油罐出现下列问题时,要及时进行维修:

1、圈板纵横焊缝、底与圈板的角焊缝,发现裂纹和渗漏者。

2、圈板凹陷、起鼓、折皱的允许偏差超过设备检修规程规定者。

3、罐体倾斜超过规定者。

4、泡沫室盲板损坏,油罐与附件连接处垫片损坏者。

5、非金属油罐,经定期开挖检查发现渗漏者。

6、投产五年以上的油灌,要结合清洗情况检查底板锈蚀程度,4毫米的 底板余厚小于2.5毫米,4毫米以上的底板余厚小于3毫米和顶板折裂腐蚀严重者。

7、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每年要开挖3一5处进行检查),发现防腐失效和渗漏者。

8、油罐主要附件的检修,按照附录六的规定进行。

(三)油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厘米高度要用涂料进行防腐 处理。

(四)油罐外表无锈斑、无起壳,油漆完好。油罐刷漆规定:原则上淋水罐2-4年一次,非淋水罐4-6年一次。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要高度重视设备安全,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各级安全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列为员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二、机械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

三、要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机械保养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间的关系,不允许只使用不保养,重维修轻保养;各生产单元人员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单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报告上级主管;保养人员应做到自检、互检,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四、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使设备技术性能降低,影响正常使用生产,均为设备事故或故障。设备事故分如下三类:

1、一般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元—20000元;

2、重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0元—50000元;

3、特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50000元以上。

五、未构成事故的均为设备故障。

六、机械事故的处理

1、一般事故由生产单元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当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报公司。

2、重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三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进行审批。

3、特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负责处理。在事发十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七、机械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于租赁设备,还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涉及人员伤亡的,要立即组织抢救。事后积极组织设备抢修,尽快恢复机械的技术性能。

八、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使用、修理规程而造成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该罚款从事故责任单位全员工资中直接扣除。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2、发生特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8%的罚款,该罚款从责任生产单元全员工资中扣除。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3、对隐瞒事故的责任生产单元,要加重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4、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机械设备,由各生产单元自行建立健全台账。需新购置设备时,必须上报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购买。经批准的购置计划交公司备案,购入的设备必须及时录入台账,大型设备还须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一、配件材料应分类堆放在库房,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并做好防雨、 防潮、 防火工作。

二、坚持文明生产,现场负责人必须督导做到“随做随清、 工完料清”保持场地整洁,并在生产现场通过标示牌,做好文明生产的宣传工作,营造好文明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现场道路畅通、平整、整洁,现场材料和废料垃圾不乱堆乱放,随时清理,无散落物。

四、工地上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配电室箱加锁。

五、保持宿舍、生产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生产用水及时排出,确保生产场地无大面积积水、如有积水及时处理。

六、整个生产现场卫生责任到人。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负责人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安全生产制度、本职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⑷ 明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限。

⑸ 工伤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

⑹ 安全值班注意事项和要求。

⑺ 如何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⑻ 我国有关机械设备的法律法规。

⑼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本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⑷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⑸ 如何搞好生产技术的要求。

⑹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⑵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⑶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⑷ 重大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⑸ 防电、防火、防爆、防垮塌和事故急救措施。

⑹ 发生事故如何抢救、 如何报告、 如何保护现场。

⑺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三、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按国家标准执行如:电工、焊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备案不合格者继续教育,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公司各级领导还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生产经营分析会议讲安全;安排任务讲安全;技术交底讲安全;交流经验讲安全,使安全教育工作贯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六、对新员工、新调岗员工、临时用工,应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员工到各生产单元后,由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员工分到各岗位后,由操作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形式:

1、集中培训,个别辅导。

2、广告、标语、宣传画、黑板报、展览等。

3、讲座、演讲。

4、动员会、交底会、讨论会。

5、安全知识竞赛。

6、订阅书刊杂志、安全手册。

7、安全宣传广播、影视录象。

8、根据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实施演练。

八、安全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员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员工遵章守纪,就能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尘、毒治理的综合措施,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是针对特殊工种所进行的一种专门教育培训,如电气作业、金属焊接作业、锅炉和受压容器操作等。

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通过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学法、守法、执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法令效力,必须严格遵守。主要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公司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三级”检查

1、实行季度检查制,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将对各生产单元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2、生产单元实行月检查,由公司兼职安全员每月对各生产单元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3、操作工每周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各生产单元实行班组安全会,开展安全活动,做到“班前有安全交底,班上有安全检查,班后有安全总结”。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可组织由专业人员参加的专业检查组。如设备安全检查、技术操作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安全作业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1、 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冻、防滑、防堕落、防火灾、防中毒等各项措施为主要内容。

2、雨季安全检查,结合防雨防洪工作进行,主要查防雨防洪的各项准备及应急措施,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要求。

3、暑季安全检查,主要查员工作息时间,防暑饮料,食堂卫生等。

4、大风过后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无损失和危险后才可复工。

四、节前安全检查,由生产单元安全领导小组带队,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人员参加,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生产现场、 库房、食堂进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的检查及节假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五、经常性安全检查,公司各级领导、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对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护情况以及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发现特别危险情况应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研究处理。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一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严格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 、事故等级划分

(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报告程序

1、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本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3、接报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三、接报部门

1、特别重大、重大:报告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四、事故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责任追究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二)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罚款<500万。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三)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一般事故10万≤罚款<20万。

2、较大事故20万≤罚款<50万。

3、重大事故50万≤罚款<200万。

4、特别重大事故200万≤罚款<500万。

(四)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一般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30%。

2、较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40%。

3、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80%。

4、特别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100%。

(五)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六、2007年5月25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中已将一般事故明确描述为三条:1.一次造成1-2人死亡。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企业内部处理的安全事故分类如下:

1、企业一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4人或经济损失在2-20万元。

2、企业二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5-9人或经济损失在20-100万元。

一次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则按“一般事故”进行处理。

七、事故统计报告:

(一)填写《伤亡事故报表》于当月三十日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凡发生事故时均应填写事故台帐,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伤亡事故报表》。

八、企业一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

九、企业二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十、对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故的处理,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应执行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

十一、罚金应在接到罚款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汇款到公司财务部。超过期限每超一天加罚5%滞纳金。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死亡事故的生产单元,年、月度考核为0分,不得参与各类先进的评选。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公司为提高人员安全意识、要求人人注重安全的原则,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爱岗敬业、以负责任的态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以及对安全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安全管理目标和玩忽职守的人予以处罚。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者、事故隐患举报者以及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若审核通过,在公司范围内给予表扬、表彰,并发放奖金。

二、安全生产管理奖励条例

1、安全生产无事故指:无人身安全事故、生产质量事故、重大或影响生产的机械事故且保证正常生产要求。

2、公司设置季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200元,年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500元。

3、 季度安全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委派1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出评分,要求评分过程客观公正。检查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办公区域(含公司机关、外派驻地办公区)、各生产单元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总评分的得分作为季度安全奖考核依据。

年度安全总评分为四个季度安全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安全奖考核的依据。

4、季度安全奖依据季度《安全文明作业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和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计算。

注:(1)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季度安全检查评分计算:机关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80%,外派驻地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20%。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公司兼职安全员季度安全评分计算: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季度安全检查评分的平均分。

5、安全奖金发放标准:

(1)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奖励;

(2)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70分-89分,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数×[实际得分÷100 _出勤率]=核发奖金;

(3)季度安全总评分低于70分以下为不合格,取消季度安全奖。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 事故分类:

1、 人员伤亡事故;

2、 机械设备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指挥

成立喜易达公司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

三、 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职责

1、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 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和现场实际情况,统一布署抢险实施方案,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 根据抢险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4、 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

5、 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 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 按法定时间履行事故报告程序,并以文字形式向有关部门提交事故报告。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拍照、 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 物证等。

五、 应急处理预案

1、 接报事故后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⑴ 公司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召集应急指挥小组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⑵ 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立即组织事故处理,紧急调集应急抢救人员、 车辆、 机械设备向事故现场集结。如机械、物资不满足抢险需要时,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购置或向外部求援。

⑶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联系当地“120”急救中心,紧急赶赴现场。

⑷ 指令事故发生地相关人员对现场实况进行拍照、 圈定受保护界线,阻止闲杂人员进入,为抢险作业做好准备。

2、 抢险作业的实施

⑴ 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下达命令,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修改方案。必要时求助外单位协助抢险。

⑵ 抢险过程中,如有伤员,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处理后,送往医院救治,做好安抚和调节工作。

备注:事故发生后配合事故调查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要求提供和上报相关资料和文件。在救助行动中,抢险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章附则

一、本管理手册与国家、地方法规、业主安全生产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地方法规、业主规定为准。

二、本管理手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管理手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1、 生产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 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或没有佩戴公司工作证,处罚50元/次。

2、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操作人员私自进行操作作业,处罚50元/次。

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处罚50元/次。

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处罚50元/次。

5、 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处罚50元/次。

6、 电气设备防雷接地不符规定,处罚50元/次。

7、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处罚50元/次。

8、 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有破皮未维护,处罚50元/次。

9、 配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未更换等,处罚100元/次。

10、 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处罚50元/次。

11、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处罚100元/次。

12、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机械设备,处罚50元/次。

13、 电工对电气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处罚50元/次。

14、 机械设备作业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处罚50元/次。

15、 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处罚20元/次。

16、 私自移动工作平台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工作平台等保护措施,处罚20元/次。

17、 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处罚50元/次。

18、 易燃、 易爆、 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处罚50元/次。

19、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安全警戒标志,处罚20元/次。

20、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处罚20元/次。

21、 危险作业区域未设有效防护,处罚20元/次。

22、 库房、 生活区及生产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处罚50元/次。

23、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处罚20元/次。

24、 生产单元工作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处罚20元/次。

25、 吊装、 吊卸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人员配备不足,处罚20元/次。

26、 生产单元作业现场照明不足,处罚20元/次。

27、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处罚20元/次。

28、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处罚20元/次。

29、 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处罚20元/次。

30、 不服从上级指挥、 态度粗鲁,处罚20元/次。

31、 打架、斗殴,处罚50元/次。

32、 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处罚100元/次。

33、 在生产现场随地大小便,处罚10元/次。

34、 生产现场高空抛掷物料、工具、螺栓等,处罚20元/次。

35、 私自挪动生产单元现场、生活区、库房灭火器材,处罚20元/次。

36、 工作当日废料、周围散落物料及杂物未清除,处罚20元/次。

37、 宿舍卫生、用电、防火不符合要求,处罚20元/次。

38、 在宿舍从事赌博等不良活动,处罚20元/次。

39、 在宿舍内男女混居非合法夫妻,处罚20元/次。

40、 生产单元未按要求组织安全巡检并无书面安全巡检记录,处罚10元/次。

41、 生活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处罚10元/次。

42、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处罚100元/次。

43、 未按要求进行防尘管理工作,处罚10元/次。

44、 机械设备未按调拨、进、退场及时报审公司,处罚20元/次。

备注:相关人员最多违反相关规定两次,第三次违反相关规定将不再允许在该生产单元工作。

物流公安全管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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