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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安全措施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8

灾害安全措施

第1篇 矿井灾害防治与治理安全措施

为防止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现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1、矿井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矿井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一、矿井顶板事故预防安全管理制度

1、矿井采、掘工作面工程及所有其它井下工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一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对掘进巷道贯通要作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

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沟、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7、采掘工作面防止漏煤的注水措施和具体要求,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8、采掘工作面要坚持有组织地进行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定期对顶板管理和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9、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10、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11、生产技术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二、矿井瓦斯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每班至少检测两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2、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3、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进行签字。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4、矿井必须从生产管理上对采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7、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三、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2、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程度评估。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3、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对地下水有“探、防、堵、截、排”的综合措施。

4、地面防治水:

(1)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

(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

(3)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必须制定防止滑坡的技术措施;

(4)地面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

(5)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6)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5、井下防排水制度:

(1)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外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积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积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2)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能力要符合设计;

(3)排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

(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水泵房地面7米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车场,且应设防水密闭门、防火门;

(5)泵房和水仓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

(6)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两次淤泥;

(7)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6、井下探放水制度:

(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

(2)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3)探水作业必须编制操作规程;

(4)用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

矿井水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发布日期:2013-2-1 17:33:06 信息来源:脉道采矿网

防治矿井水害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煤矿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编制中长期防治水害规划和年度防治水害计划,并组织实施。每个矿井要有准确的井上下对照图、地形地质图。中型以上的矿井,要建立地表移动塌陷观测站,测出本矿的地表移动数据。有了井上下对照图,就可以知道井下采掘工作面与地面河流、沟渠等的位置关系。有了地形地质图,就知道煤层、岩层特别是透水岩层(如石灰岩、砂岩)的露头与地形的位置关系,知道这些岩层水的补给水源是河流还是大气降水。有了地表塌陷移动观测资料,就可知道矿井开采对地表的影响,采空区垮落后形成的“三带”是否与地表水沟通、流入井下,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1)、防治地表水害的措施

①、留设防水煤柱。矿井上方有江、河、湖、海、水库等,对矿井有危害,有透水的可能,而且不能排干,可留设防水煤柱。

②、河流、沟渠改道。河流、沟渠压在煤层及岩层的露头部分,大量向井下漏水,对采矿有透水的威胁,可以对河流、沟渠改道。河流向井下漏水时,还可以采取对河床铺底的措施进行防漏。

③、积水排干。对于塌陷坑积水、池塘积水等,只要有突水的可能就必须将积水排干方能生产,且在生产过程中要定期查看地面积水。特别是急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出现漏斗形塌陷坑,透水威胁更大。因此,急倾斜煤层开采时,必须降低开采上限,留设防水煤柱,确保安全。

④、水力充填。采煤工作面不用垮落法控制顶板,而采用水砂灌注采空区,把采空区顶板支撑起来,降低下沉量,降低对地表下沉的影响,避免水流进入井下。

⑤、抬高主井、副井、风井的井口标高。为确保雨季安全,要调查矿井周围最高洪水位及山洪暴发的影响,抬高主井、副井、风井的井口标高。

2)、防治井下水害的措施

井下水害包括老窑水、采空区积水、老巷道水、钻孔水、断层水、陷落柱水、石灰岩溶洞水、砂岩水、砾岩水、冲积层水等。

①、老窑水的防治

a、成立清查老窑情况的组织机构。

b、询访在老窑工作过的老同志,弄清开采年限、开采煤层位置、开采距离和深度以及涌水量大小等。

c、查找已有老窑的图纸和资料。认真分析判断后,制订防治老窑水的方案,并认真实施。

d、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向前掘进。打超前探水钻时,如有透水征兆,不能起钻,要尽快汇报,处理险情。

在探放水时要安装水泵和排水管路,建立好水仓,以保证万一探出水之后不会影响生产或导致事故发生。

特别注意的是,若老窑水是开采上层煤形成的采空区积水,而新开的矿井或者新采区是开采的下层煤,这种顶着老窑水的采煤,随时都有发生突水事故的可能。因此,在未弄清情况、上层煤采空区水未疏干之前,禁止顶水采煤。

②、矿井采空区积水和老巷道积水的防治

矿井的采空区及老巷道天长日久必然存在积水。防治工作要求测量部门测量填图要及时准确,不能漏填,当掘进工作面接近采空区和老巷道时要先探后掘。采煤工作面回采时,对生产有威胁,要打钻把水疏干。掘进工作面需要掘透老巷道时,一定要先把老巷道水排干后,才能掘透老巷道。

③、钻孔水防治

钻孔虽小,但水涌出来却可以淹井。钻孔水害防治措施是:先查钻孔的平面位置是在采掘工作面的什么位置,然后查钻孔的封孔质量。如果钻孔穿透富水层,封孔质量不好,为确保安全则需请专业队伍用钻机重新封孔。另外,还可以留保护煤柱保护钻孔。

④、断层水的防治

断层分为透水断层和不透水断层。防治断层水的措施是:查阅地质报告或水文地质报告,较大的断层可查出是透水断层还是不透水断层。如果断层含水丰富,可用留设断层防水煤柱的办法,防止断层面出水发生透水事故。断层位置不清、不知道是透水断层还是不透水断层时,可用井下钻探的办法探清断层位置及断层面透水情况。如果断层含水丰富与奥陶纪灰岩连通或与其他厚层状石灰岩溶洞、含水砂岩连通,断层面水大,不易疏干,最好留设断层防水煤柱保护断层。在井下用钻探的办法探断层时,事先要建立好排水基地。在逆断层下开采,断层的上盘压在煤层之上,留设断层防水煤柱。

⑤、陷落柱水的防治

陷落柱是指埋藏在煤系地层下部的巨厚可溶岩体,在地下水溶蚀的作用下,形成巨大的岩溶空洞,上覆岩体在重力作用下向下垮落,充填于溶洞中,形态是一柱体,故称岩溶陷落柱。陷落柱按其充水特征分导水陷落柱和不导水陷落柱两大类型。导水陷落柱水量大且稳定,易造成淹井事故。

防治陷落柱水的措施是:根据地质资料查清陷落柱的位置,用井下钻探的办法探清陷落柱是否导水,如水量大不好疏干,可留设陷落柱防水煤柱;如水量小,可以采用疏干的办法,确保开采安全。

⑥、石灰岩溶洞水的防治

石灰岩被水溶蚀后,产生的空隙称为岩溶。存在岩溶中的水称为岩溶水。岩溶的形态多样,大小不一,小到溶隙,大到溶洞,而且溶洞之间互相连通可成为暗河。

防治岩溶水的措施:石灰岩的露头部分位于地面河流之下,井下岩溶水由地面河流补给,为切断岩溶水补给来源,可以将河流铺底防漏水或河流改道。也可采用地面打钻用水泥注浆的办法堵水。

为了开采安全,可采用降压疏干的办法:一般是采用巷道及钻孔来疏干岩溶水。疏干时,在井下适当位置建立水闸门,确保分系、分采区、分水平隔离、疏水,与其他地区生产两不误。

当石灰岩溶洞水太大且与奥陶纪灰岩连通时,采取疏堵可能都无效,需慎重考虑,决定是否继续开采。

⑦、砂岩水和砾岩水的防治

砂岩、砾岩多数位于煤层的顶板和底板。砂岩从表面上看很致密无孔隙,实际含水量不小,富含裂隙水。因此,当顶板有厚层状砂岩时,在工作面回采之前要用钻机探水。有水时须在回采之前将顶板砂岩水疏干,疏干方法可用钻机打眼。急倾斜煤层回采之前也要疏干底板砂岩水,防止采空区放顶引起突水。

⑧、冲积层水的防治

冲积层水俗称地表浅水,层内有流砂、砂浆、泥浆等。防治冲积层水,应当正确地确定矿井开采上限。开采上限标高要保证冲积层水和地表水不能流人井下。有些地区小煤窑乱采滥挖,专采露头煤,有的专采大矿开采上限以上的煤

第2篇 _矿井灾害防治与治理安全措施

为防止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现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1、矿井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矿井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一、矿井顶板事故预防安全管理制度

1、矿井采、掘工作面工程及所有其它井下工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一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对掘进巷道贯通要作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

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沟、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7、采掘工作面防止漏煤的注水措施和具体要求,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8、采掘工作面要坚持有组织地进行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定期对顶板管理和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9、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10、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11、生产技术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二、矿井瓦斯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每班至少检测两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2、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3、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进行签字。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4、矿井必须从生产管理上对采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7、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三、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2、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程度评估。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3、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对地下水有“探、防、堵、截、排”的综合措施。

4、地面防治水:

(1)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

(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

(3)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必须制定防止滑坡的技术措施;

(4)地面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

(5)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6)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5、井下防排水制度:

(1)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外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积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积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2)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能力要符合设计;

(3)排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

(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水泵房地面7米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车场,且应设防水密闭门、防火门;

(5)泵房和水仓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

(6)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两次淤泥;

(7)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6、井下探放水制度:

(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

(2)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3)探水作业必须编制操作规程;

(4)用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

矿井水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发布日期:2022-2-1 17:33:06信息来源:脉道采矿网

防治矿井水害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煤矿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编制中长期防治水害规划和年度防治水害计划,并组织实施。每个矿井要有准确的井上下对照图、地形地质图。中型以上的矿井,要建立地表移动塌陷观测站,测出本矿的地表移动数据。有了井上下对照图,就可以知道井下采掘工作面与地面河流、沟渠等的位置关系。有了地形地质图,就知道煤层、岩层特别是透水岩层(如石灰岩、砂岩)的露头与地形的位置关系,知道这些岩层水的补给水源是河流还是大气降水。有了地表塌陷移动观测资料,就可知道矿井开采对地表的影响,采空区垮落后形成的“三带”是否与地表水沟通、流入井下,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1)、防治地表水害的措施

①、留设防水煤柱。矿井上方有江、河、湖、海、水库等,对矿井有危害,有透水的可能,而且不能排干,可留设防水煤柱。

②、河流、沟渠改道。河流、沟渠压在煤层及岩层的露头部分,大量向井下漏水,对采矿有透水的威胁,可以对河流、沟渠改道。河流向井下漏水时,还可以采取对河床铺底的措施进行防漏。

③、积水排干。对于塌陷坑积水、池塘积水等,只要有突水的可能就必须将积水排干方能生产,且在生产过程中要定期查看地面积水。特别是急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出现漏斗形塌陷坑,透水威胁更大。因此,急倾斜煤层开采时,必须降低开采上限,留设防水煤柱,确保安全。

④、水力充填。采煤工作面不用垮落法控制顶板,而采用水砂灌注采空区,把采空区顶板支撑起来,降低下沉量,降低对地表下沉的影响,避免水流进入井下。

⑤、抬高主井、副井、风井的井口标高。为确保雨季安全,要调查矿井周围最高洪水位及山洪暴发的影响,抬高主井、副井、风井的井口标高。

2)、防治井下水害的措施

井下水害包括老窑水、采空区积水、老巷道水、钻孔水、断层水、陷落柱水、石灰岩溶洞水、砂岩水、砾岩水、冲积层水等。

①、老窑水的防治

a、成立清查老窑情况的组织机构。

b、询访在老窑工作过的老同志,弄清开采年限、开采煤层位置、开采距离和深度以及涌水量大小等。

c、查找已有老窑的图纸和资料。认真分析判断后,制订防治老窑水的方案,并认真实施。

d、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向前掘进。打超前探水钻时,如有透水征兆,不能起钻,要尽快汇报,处理险情。

在探放水时要安装水泵和排水管路,建立好水仓,以保证万一探出水之后不会影响生产或导致事故发生。

特别注意的是,若老窑水是开采上层煤形成的采空区积水,而新开的矿井或者新采区是开采的下层煤,这种顶着老窑水的采煤,随时都有发生突水事故的可能。因此,在未弄清情况、上层煤采空区水未疏干之前,禁止顶水采煤。

②、矿井采空区积水和老巷道积水的防治

矿井的采空区及老巷道天长日久必然存在积水。防治工作要求测量部门测量填图要及时准确,不能漏填,当掘进工作面接近采空区和老巷道时要先探后掘。采煤工作面回采时,对生产有威胁,要打钻把水疏干。掘进工作面需要掘透老巷道时,一定要先把老巷道水排干后,才能掘透老巷道。

③、钻孔水防治

钻孔虽小,但水涌出来却可以淹井。钻孔水害防治措施是:先查钻孔的平面位置是在采掘工作面的什么位置,然后查钻孔的封孔质量。如果钻孔穿透富水层,封孔质量不好,为确保安全则需请专业队伍用钻机重新封孔。另外,还可以留保护煤柱保护钻孔。

④、断层水的防治

断层分为透水断层和不透水断层。防治断层水的措施是:查阅地质报告或水文地质报告,较大的断层可查出是透水断层还是不透水断层。如果断层含水丰富,可用留设断层防水煤柱的办法,防止断层面出水发生透水事故。断层位置不清、不知道是透水断层还是不透水断层时,可用井下钻探的办法探清断层位置及断层面透水情况。如果断层含水丰富与奥陶纪灰岩连通或与其他厚层状石灰岩溶洞、含水砂岩连通,断层面水大,不易疏干,最好留设断层防水煤柱保护断层。在井下用钻探的办法探断层时,事先要建立好排水基地。在逆断层下开采,断层的上盘压在煤层之上,留设断层防水煤柱。

⑤、陷落柱水的防治

陷落柱是指埋藏在煤系地层下部的巨厚可溶岩体,在地下水溶蚀的作用下,形成巨大的岩溶空洞,上覆岩体在重力作用下向下垮落,充填于溶洞中,形态是一柱体,故称岩溶陷落柱。陷落柱按其充水特征分导水陷落柱和不导水陷落柱两大类型。导水陷落柱水量大且稳定,易造成淹井事故。

防治陷落柱水的措施是:根据地质资料查清陷落柱的位置,用井下钻探的办法探清陷落柱是否导水,如水量大不好疏干,可留设陷落柱防水煤柱;如水量小,可以采用疏干的办法,确保开采安全。

⑥、石灰岩溶洞水的防治

石灰岩被水溶蚀后,产生的空隙称为岩溶。存在岩溶中的水称为岩溶水。岩溶的形态多样,大小不一,小到溶隙,大到溶洞,而且溶洞之间互相连通可成为暗河。

防治岩溶水的措施:石灰岩的露头部分位于地面河流之下,井下岩溶水由地面河流补给,为切断岩溶水补给来源,可以将河流铺底防漏水或河流改道。也可采用地面打钻用水泥注浆的办法堵水。

为了开采安全,可采用降压疏干的办法:一般是采用巷道及钻孔来疏干岩溶水。疏干时,在井下适当位置建立水闸门,确保分系、分采区、分水平隔离、疏水,与其他地区生产两不误。

当石灰岩溶洞水太大且与奥陶纪灰岩连通时,采取疏堵可能都无效,需慎重考虑,决定是否继续开采。

⑦、砂岩水和砾岩水的防治

砂岩、砾岩多数位于煤层的顶板和底板。砂岩从表面上看很致密无孔隙,实际含水量不小,富含裂隙水。因此,当顶板有厚层状砂岩时,在工作面回采之前要用钻机探水。有水时须在回采之前将顶板砂岩水疏干,疏干方法可用钻机打眼。急倾斜煤层回采之前也要疏干底板砂岩水,防止采空区放顶引起突水。

⑧、冲积层水的防治

冲积层水俗称地表浅水,层内有流砂、砂浆、泥浆等。防治冲积层水,应当正确地确定矿井开采上限。开采上限标高要保证冲积层水和地表水不能流人井下。有些地区小煤窑乱采滥挖,专采露头煤,有的专采大矿开采上限以上的煤

第3篇 某防洪防地质灾害具体安全措施

一、防洪防地质灾害的具体措施

1 、做好防洪防地质灾害检查工作

六分部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领导小组组织并向各工区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队一起在汛前对本标段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项目: ①施工人员驻地,②现场大临设施,③路基排水系统,④路基桥涵排水不通畅可能汇积雨水浸泡路基地段,⑤河道围堰、水中便道、便桥,特别是处于河道附近、淤区的更要作为重中之重,派专人每天进行排查.不仅检查重点部位,也要检查其周边环绕的地形地貌及上游的池塘、河流、水库和其它设施,凡可能引发水害危及人员安全的处所不得漏检。对职工住房及周围排水情况也应作必要的检查. 各工区通过检查应分析可能发生水害的地点、水害产生的原因、水害产生的方式,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措施和提出本单位的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重点,对查出的问题应限期整治或制定措施和预案.

2 、组建抗洪抢险突击队

各工区要在汛期来临前l个月组建抗洪抢险突击队,突击队长要有丰富的抗洪经验。抢险突击队队员要进行防汛常识、知识培训,做好日常演练.领导干部、党团员应在抗洪抢险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要积极加入抗洪抢险突击队。

抗洪突击队人员名单

组长:夏远东

组员:肖志广、张玮、李时雨、王计五、张东生、纪国志、于震、姜平原、姜根

3 、防洪防地质灾害抗汛值班制度

在汛期各工区必须严格执行防洪防地质灾害抗汛值班制度,要安排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领导值班表,并将值班表上报经理部,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要亲临现场、特别关注险工险段. 各工区防洪防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值班人员应与六分部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 随时汇报情况。

4 、制定防洪防地质灾害预案

各工区应结合本管段的防洪防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制定防洪防地质灾害预案,预案必须包括洪涝灾害形成原因分析、洪涝的破坏方式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险情易发段点的确定。根据上述情况编制切合实际的防洪防地质灾害措施.对防洪防地质灾害措施安排需预抢的工程、险段,要立即组织实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5 、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专项经费和物资、机具准备

各工区要安排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专项经费,以保证采购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物资、机械设备和通信设备。各级物资部门应储存必要的防洪防地质灾害物资,如草袋、片石、道碴、钢轨桩、木桩及施工工具等,并配备有发电机、抽水机及运输汽车。这些防洪防地质灾害物资应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调作他用, 并且施工机具及材料存放于安全的地点,以免遭受洪水袭击。

6 、建立防洪防地质灾害责任制

各工区应划分防洪防地质灾害责任区段,落实到抢险队或班组,各抢险队或班组要将施工地段防洪防地质灾害安全责任到人.

7 、现场巡查制度

坚持雨前、雨中、雨后'三检制'和领导干部现场巡查制度。六分部及分部调度要每天通过气象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 掌握狂风、暴雨等灾害天气预报,及时向领导汇报, 值班领导在暴雨前、雨中和雨后加强对易发生险情地段的巡查,同时通知和督促下属有关单位和人员加强检查并做好抢险准备工作。各段包保责任人更要积极主动地到自己的责任段去检查.如因没有执行“三检制”或执行不力出了问题,将严肃追究包保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如造成洪涝灾害,各单位要及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细致的清点、统计,如实上报六分部.

8、 各工区必须严格执行防洪防地质灾害安全措施,确保排水系统畅通.与防洪防地质灾害排水有关的附属工程要及时跟上,避免造成路堤破坏、路堑坍塌、积水浸泡路基。

9 、各工区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工作中一定要树立顾全大局的理念, 必须遵循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遣, 严禁推诿扯皮。

10 、各工区必须及时将防洪防地质灾害所需物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报六分部物资部门及材料厂。

二、求援及其他措施

1 、驻地、仓库、车辆机具停放场地、生产设施都应设在最高洪水位以上地点。遇到大的水害时,提前将低洼的施工场地内小型机具及施工物资迁移至安全地带。

2 、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水泥库、钢筋加工场、搅拌站场地周围地表水及时引导,加深加宽排水沟,临时房屋加盖防雨布。

3 、雨期砼必须连续施工时,需做好防雨棚搭设等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照雨季施工方案实施。

4 、根据工程特点,汛期主要进行的是桩基础及承台的施工,承台基坑开挖后防护成为重点防洪防地质灾害对象。因现场地形会导致外洪内涝的现象,故在汛期内对各导流设施,如便桥、便道上的过水涵等设施应加强检查与防护,保证水系畅通。如内涝排水来不及,必要时使用机械挖断便道排放洪水。

5 、桥涵桩基施工后要连续作业,尽快将基础施工结束,及时封闭, 以免被水浸泡倒灌。

6 、防洪防地质灾害人员抢险时,必须配备救生衣等防护设备,以防止掉入水中后出现人员伤亡。

7 、如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过程中发生人员伤害,对轻伤人员由医护人

员进行处置,对重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及时联系当地医院

和卫生部门。

8 、抢险过程中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开展卫生运动:水退后要彻底清理室内外环境,不慎流入室内的污物要清理,还要清除好污泥、垃圾,埋藏好死亡动物,疏通沟渠填平洼坑,进行消毒(如喷洒84消毒液) ,防止蚊、蝇大量繁殖。

9 、对于可能由于化学品造成的污染应及时通知环境保护和消防部门。

10 、和地方政府的防洪防地质灾害部门保持联系,当出现标段内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自身力量难以阻抗的洪涝灾情时,应通过地方政府及时获得地方的支援.

三、重点工程防洪防地质灾害措施

1 、大桥跨内河连续梁

该段为河,其中82# 、83#墩为水中墩施工。

预防措施:安排专人清理河道, 以保证河道、航道的畅通, 及

时和地方气象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气象信息,安排专人24 小时巡查,密切关注河水的涨幅情况并认真记录,及时向抗洪抢险小组领导汇报,物资部准备抢险物资及抢险设备.如果钢枝桥和钢板桩影响河泄洪,应及时拆除,以保证内河泄洪畅通。

2、大桥跨西河连续梁施工

该段为河,其中387# 、388#墩为水中墩施工。

预防措施:安排专人清理河道, 以保证河道、航道的畅通, 及

时和地方气象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气象信息,安排专人24 小时巡查,密切关注河水的涨幅情况并认真记录,及时向抗洪抢险小组领导汇报,物资部准备抢险物资及抢险设备.如果钢枝桥和钢板桩影响河泄洪,应及时拆除,以保证西河泄洪畅通。

3、 跨省道s319公路连续梁拱

该处靠近既有s319公路, 承台基坑开挖需要防护,防止基坑边坡土方绸塌.

预防措施:先设置抗滑桩(钻孔桩或挖孔桩),再开挖基坑,并在基坑内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安排专人24 小时值班,配备潜水泵抽水.

4 、其它重点防洪防地质灾害工点:

根据各工点的施工环境条件和工程特点分别制定防洪防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1)雨天严禁基坑开挖施工;大风天气禁止一切施工作业。

(2)路堤段做好排水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并与地方水系连通。

(3)路堑段及时做好排水侧沟,暴雨前提前疏通排水通道,确保堑内不积水. 在路堑开挖时,及时做好坡面防护,并对未做防护的坡面采用彩条布等覆盖防冲刷.

(4)桥涵基坑开挖严禁在雨中进行。已开挖的基坑应采用彩条布等进行覆盖防护,必要时采用钢板桩防护。

(5)排水涵应及时与地方水系连通两端排水沟渠,使涵洞排水畅通,防止堵塞影响排洪。

(6)墩身施工注意加固揽风绳,和支撑钢筋。

第4篇 油罐装油防静电灾害的安全措施

油品在管线输送过程中,虽然有静电荷的产生,但由于管线内充满油品而没有足够的空气,不具备爆炸着火的条件。如果把已带有电荷的油品装入储油罐,则因电荷不能迅速泄掉便积聚起来,使油面具有一个较高的电位。此时若油面上部空间有浓度适宜的爆炸混合气体,那么就十分危险。为此应采取以下防静电措施:

1、收油前,应尽可能地把油罐底部的水和杂质除净。

2、严禁从油罐上部注入轻质油品。

3、通过过滤器的油品,在接地管道中继续流经30m以上后方可进入油罐。

4、加大伸入油罐中的注油管口径,以便流速减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设置缓和器。

5、进入油罐的注油管尽可能地接近油罐底部,管口呈45°斜面切口。

6、在空罐进油时,初流速度应小于1m/s,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逐步提高流速。

7、收油时,罐顶除留有定时观察油面高度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尽量避免在罐顶活动。

8、检尺、测温和采样作业必须待罐内油品静置30分钟后,方可进行,且检尺、测温和采样工作还须作可靠的静电接地。严禁在进油时进行检尺、测温和采样作业。

9、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鞋、手套。

第5篇 矿井灾害防治治理安全措施

为防止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现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1、矿井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矿井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一、矿井顶板事故预防安全管理制度

1、矿井采、掘工作面工程及所有其它井下工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一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对掘进巷道贯通要作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

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沟、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7、采掘工作面防止漏煤的注水措施和具体要求,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8、采掘工作面要坚持有组织地进行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定期对顶板管理和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9、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10、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11、生产技术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二、矿井瓦斯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每班至少检测两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2、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3、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进行签字。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4、矿井必须从生产管理上对采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7、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三、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2、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程度评估。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3、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对地下水有“探、防、堵、截、排”的综合措施。

4、地面防治水:

(1)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

(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

(3)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必须制定防止滑坡的技术措施;

(4)地面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

(5)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6)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5、井下防排水制度:

(1)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外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积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积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2)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能力要符合设计;

(3)排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

(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水泵房地面7米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车场,且应设防水密闭门、防火门;

(5)泵房和水仓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

(6)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两次淤泥;

(7)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6、井下探放水制度:

(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

(2)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3)探水作业必须编制操作规程;

(4)用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

矿井水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发布日期:2022-2-1 17:33:06 信息来源:脉道采矿网

防治矿井水害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煤矿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编制中长期防治水害规划和年度防治水害计划,并组织实施。每个矿井要有准确的井上下对照图、地形地质图。中型以上的矿井,要建立地表移动塌陷观测站,测出本矿的地表移动数据。有了井上下对照图,就可以知道井下采掘工作面与地面河流、沟渠等的位置关系。有了地形地质图,就知道煤层、岩层特别是透水岩层(如石灰岩、砂岩)的露头与地形的位置关系,知道这些岩层水的补给水源是河流还是大气降水。有了地表塌陷移动观测资料,就可知道矿井开采对地表的影响,采空区垮落后形成的“三带”是否与地表水沟通、流入井下,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1)、防治地表水害的措施

①、留设防水煤柱。矿井上方有江、河、湖、海、水库等,对矿井有危害,有透水的可能,而且不能排干,可留设防水煤柱。

②、河流、沟渠改道。河流、沟渠压在煤层及岩层的露头部分,大量向井下漏水,对采矿有透水的威胁,可以对河流、沟渠改道。河流向井下漏水时,还可以采取对河床铺底的措施进行防漏。

③、积水排干。对于塌陷坑积水、池塘积水等,只要有突水的可能就必须将积水排干方能生产,且在生产过程中要定期查看地面积水。特别是急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出现漏斗形塌陷坑,透水威胁更大。因此,急倾斜煤层开采时,必须降低开采上限,留设防水煤柱,确保安全。

④、水力充填。采煤工作面不用垮落法控制顶板,而采用水砂灌注采空区,把采空区顶板支撑起来,降低下沉量,降低对地表下沉的影响,避免水流进入井下。

⑤、抬高主井、副井、风井的井口标高。为确保雨季安全,要调查矿井周围最高洪水位及山洪暴发的影响,抬高主井、副井、风井的井口标高。

2)、防治井下水害的措施

井下水害包括老窑水、采空区积水、老巷道水、钻孔水、断层水、陷落柱水、石灰岩溶洞水、砂岩水、砾岩水、冲积层水等。

①、老窑水的防治

a、成立清查老窑情况的组织机构。

b、询访在老窑工作过的老同志,弄清开采年限、开采煤层位置、开采距离和深度以及涌水量大小等。

c、查找已有老窑的图纸和资料。认真分析判断后,制订防治老窑水的方案,并认真实施。

d、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向前掘进。打超前探水钻时,如有透水征兆,不能起钻,要尽快汇报,处理险情。

在探放水时要安装水泵和排水管路,建立好水仓,以保证万一探出水之后不会影响生产或导致事故发生。

特别注意的是,若老窑水是开采上层煤形成的采空区积水,而新开的矿井或者新采区是开采的下层煤,这种顶着老窑水的采煤,随时都有发生突水事故的可能。因此,在未弄清情况、上层煤采空区水未疏干之前,禁止顶水采煤。

②、矿井采空区积水和老巷道积水的防治

矿井的采空区及老巷道天长日久必然存在积水。防治工作要求测量部门测量填图要及时准确,不能漏填,当掘进工作面接近采空区和老巷道时要先探后掘。采煤工作面回采时,对生产有威胁,要打钻把水疏干。掘进工作面需要掘透老巷道时,一定要先把老巷道水排干后,才能掘透老巷道。

③、钻孔水防治

钻孔虽小,但水涌出来却可以淹井。钻孔水害防治措施是:先查钻孔的平面位置是在采掘工作面的什么位置,然后查钻孔的封孔质量。如果钻孔穿透富水层,封孔质量不好,为确保安全则需请专业队伍用钻机重新封孔。另外,还可以留保护煤柱保护钻孔。

④、断层水的防治

断层分为透水断层和不透水断层。防治断层水的措施是:查阅地质报告或水文地质报告,较大的断层可查出是透水断层还是不透水断层。如果断层含水丰富,可用留设断层防水煤柱的办法,防止断层面出水发生透水事故。断层位置不清、不知道是透水断层还是不透水断层时,可用井下钻探的办法探清断层位置及断层面透水情况。如果断层含水丰富与奥陶纪灰岩连通或与其他厚层状石灰岩溶洞、含水砂岩连通,断层面水大,不易疏干,最好留设断层防水煤柱保护断层。在井下用钻探的办法探断层时,事先要建立好排水基地。在逆断层下开采,断层的上盘压在煤层之上,留设断层防水煤柱。

⑤、陷落柱水的防治

陷落柱是指埋藏在煤系地层下部的巨厚可溶岩体,在地下水溶蚀的作用下,形成巨大的岩溶空洞,上覆岩体在重力作用下向下垮落,充填于溶洞中,形态是一柱体,故称岩溶陷落柱。陷落柱按其充水特征分导水陷落柱和不导水陷落柱两大类型。导水陷落柱水量大且稳定,易造成淹井事故。

防治陷落柱水的措施是:根据地质资料查清陷落柱的位置,用井下钻探的办法探清陷落柱是否导水,如水量大不好疏干,可留设陷落柱防水煤柱;如水量小,可以采用疏干的办法,确保开采安全。

⑥、石灰岩溶洞水的防治

石灰岩被水溶蚀后,产生的空隙称为岩溶。存在岩溶中的水称为岩溶水。岩溶的形态多样,大小不一,小到溶隙,大到溶洞,而且溶洞之间互相连通可成为暗河。

防治岩溶水的措施:石灰岩的露头部分位于地面河流之下,井下岩溶水由地面河流补给,为切断岩溶水补给来源,可以将河流铺底防漏水或河流改道。也可采用地面打钻用水泥注浆的办法堵水。

为了开采安全,可采用降压疏干的办法:一般是采用巷道及钻孔来疏干岩溶水。疏干时,在井下适当位置建立水闸门,确保分系、分采区、分水平隔离、疏水,与其他地区生产两不误。

当石灰岩溶洞水太大且与奥陶纪灰岩连通时,采取疏堵可能都无效,需慎重考虑,决定是否继续开采。

⑦、砂岩水和砾岩水的防治

砂岩、砾岩多数位于煤层的顶板和底板。砂岩从表面上看很致密无孔隙,实际含水量不小,富含裂隙水。因此,当顶板有厚层状砂岩时,在工作面回采之前要用钻机探水。有水时须在回采之前将顶板砂岩水疏干,疏干方法可用钻机打眼。急倾斜煤层回采之前也要疏干底板砂岩水,防止采空区放顶引起突水。

⑧、冲积层水的防治

冲积层水俗称地表浅水,层内有流砂、砂浆、泥浆等。防治冲积层水,应当正确地确定矿井开采上限。开采上限标高要保证冲积层水和地表水不能流人井下。有些地区小煤窑乱采滥挖,专采露头煤,有的专采大矿开采上限以上的煤

第6篇 油罐装油防静电灾害安全措施

油品在管线输送过程中,虽然有静电荷的产生,但由于管线内充满油品而没有足够的空气,不具备爆炸着火的条件。如果把已带有电荷的油品装入储油罐,则因电荷不能迅速泄掉便积聚起来,使油面具有一个较高的电位。此时若油面上部空间有浓度适宜的爆炸混合气体,那么就十分危险。为此应采取以下防静电措施:

1、收油前,应尽可能地把油罐底部的水和杂质除净。

2、严禁从油罐上部注入轻质油品。

3、通过过滤器的油品,在接地管道中继续流经30m以上后方可进入油罐。

4、加大伸入油罐中的注油管口径,以便流速减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设置缓和器。

5、进入油罐的注油管尽可能地接近油罐底部,管口呈45°斜面切口。

6、在空罐进油时,初流速度应小于1m/s,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逐步提高流速。

7、收油时,罐顶除留有定时观察油面高度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尽量避免在罐顶活动。

8、检尺、测温和采样作业必须待罐内油品静置30分钟后,方可进行,且检尺、测温和采样工作还须作可靠的静电接地。严禁在进油时进行检尺、测温和采样作业。

9、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鞋、手套。

灾害安全措施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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