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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冬季施工防火防中毒安全措施
1、 召集各施工队安全员对所属单位进行冬季施工防火、防中毒安全教育。加强冬季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防火意识。
对施工人员进行冬季施工的防火教育是做好冬季施工防火安全工作的关键。要人人重视防火工作,处处想着防火工作,在做一件工作都与防火工作相联系,从而提高全体人员的防火意识。
2、 防控重点;各施工队工人宿舍,电褥子,pic栋在施栋内煤炉。
3、 项目部要求各施工队安全员要对所属单位每周进行一次防火防中毒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各分包单位进行抽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 对各施工队工人发现用电炉子、电褥子、热水器等并一次处罚100-200元罚款并给予当场教育。
5、 炉火安装与使用的防火要求
火炉的炉身、烟囱、和烟囱出口等部分与电源线和电气设备要保持50cm以上的距离。
炉火必须有专人看守,掏出的炉灰必须随时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地点,禁止用易燃、可燃液体点火,填的煤不要过多,以不超出炉口上沿为宜,防止热煤掉出引起可燃物起火。不准在火炉上熬炼油料、烘烤易燃物品。
6、易燃材料的管理
使用可燃材料进行保温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巡逻检查。保温材料定位后,禁止一切用火、用电作业。照明线路、照明灯具要远离可燃的保温材料。保温材料使用完以后,要随时进行清理,集中进行存放保管。
7、入冬前要将泡沫灭火器等放入有采暖的地方,并套上保温套。
8、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9、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输用火申请手续。
10、木工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操作间只能存放当班的用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及时运走,要做到活完场地清,刨花等每班都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完毕要拉闸断电,并经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11、电工要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浦项建设)烟台大宇造船项目部
2006年12月27日
第2篇 项目部冬季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为确保工程项目冬季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要求,做好冬季施工防火安全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
2.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 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 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 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 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二、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桩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配备好。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 <=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 施工现场不允许用明火取暖,杜绝用碘钨灯、电炉、和100w的大灯泡取暖,按有关消防规定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曼延。冬季施工用电一定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11. 现场值班电工应每日检查施工用电的状况,对已经老化的电源线,松动的接头及时更换,尤其要加强雨雪天的巡视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12. 现场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保护,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三、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施工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四、项目部、队部防火措施
1.项目所在地气候寒冷,需采用安全可靠的取暖方式,配置一定数量的取暖器具,项目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施工用电、消防方面的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对违章人员按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电工房、食堂等地应配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防止电起火。
3.加强对氧气、乙炔、油漆、汽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应远离职工宿舍。
4.严防电器火灾发生。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管取暖和做饭,禁止使用自制的电褥子,电褥子使用后应及时断电。
5.控制取暖方式
为防止用煤炉取暖时,煤气中毒,我项目全部采用锅炉取暖。使职工安全健康地过冬。
五、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桩基施工时每台钻机配备两只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如队部生活区,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灭火器、灭火桶、灭火沙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六、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 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第3篇 冬季施工防火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随着冬季施工的来临,各项保湿防冻、取暖措施已基本落实,为了确保冬施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1.项目成立专门的“冬施防火及防煤气中毒”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小组:
2.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
a、使用电气焊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经审批后方能施工,动火证由各作业队的主管工长填写,施焊人签字,消防保卫负责人签字审批。在施焊过程中,项目安全员必须验证防范措施的有效性,临边及模板内焊接必须采用铁皮隔离、遮挡,严禁火星外溅及下落引起火灾。凡未开具动火证而施焊的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防范措施不落实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b、在操作电焊时,地线必须可靠连接(电气连接),防止打火;施焊结束后电焊机必须拉闸断电,检查施焊作业面确实无火灾隐患才能离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c、在操作面上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在指定吸烟室吸烟,烟头未采取熄灭措施的罚款20元。
d、操作面上的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不小于50㎝,未经值班电工许可碘钨灯不允许移动。
e、草帘、刨花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收集、并妥善保管。
(2)搅拌站
a、如采用蓄热法施工,冷水加热设施必须设专人负责,停止施工后采取可靠的闭火、盖火措施,烟囱中严禁冒明火。
b、设备操作者及其任何人在搅拌站棚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c、搅拌站棚内严禁使用高热灯具,灯具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电锯场地
a、严禁吸烟,严禁烟火,违者罚款20元。
b、锯末、刨花及时清理或装袋运到垃圾池装车运走。
c、木材存放地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设置2个灭火器。
(4)材料库
a、易燃品、可燃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具体事宜由材料负责人安排,经工长、技术、安全部门验收后,采取经常性的防范措施。
b、材料包装等易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c、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d、柴油等易燃易爆品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隔离措施,设专人负责,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e、氧气、乙炔瓶设专人管理,瓶间距离不小于5米,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生活区
a、严禁使用1kw以上的高热灯具照明,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特殊部位经审批后使用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
b、严禁使用电褥子,被批准使用的必须有权威部门的认证,无人时必须采取断电措施。
c、严禁使用碘钨灯管烧水、取暖、烘烤衣服鞋帽,违者罚款100元。
d、各室内煤火设专人管理,采取可靠盖火口措施。
e、室内煤火严禁敞口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火灾发生。取暖烟囱距可燃物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防煤气中毒措施
(1)煤火取暖的房内必须设通风口,严禁在室内使用烽窝煤炉取暖。
(2)煤火严禁在任何时候敞开火口取暖。
(3)应不定期地清除烟囱内的积灰,确保畅通。
(4)项目部安排值班人员每24小时、2时、4时各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4篇 冬季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为确保工程项目冬季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要求,做好冬季施工防火安全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
2.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 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 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 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 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二、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桩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配备好。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 施工现场不允许用明火取暖,杜绝用碘钨灯、电炉、和100w的大灯泡取暖,按有关消防规定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曼延。冬季施工用电一定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11. 现场值班电工应每日检查施工用电的状况,对已经老化的电源线,松动的接头及时更换,尤其要加强雨雪天的巡视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12. 现场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保护,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三、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施工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四、项目部、队部防火措施
1.项目所在地气候寒冷,需采用安全可靠的取暖方式,配置一定数量的取暖器具,项目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施工用电、消防方面的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对违章人员按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电工房、食堂等地应配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防止电起火。
3.加强对氧气、乙炔、油漆、汽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应远离职工宿舍。
4.严防电器火灾发生。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管取暖和做饭,禁止使用自制的电褥子,电褥子使用后应及时断电。
5.控制取暖方式
为防止用煤炉取暖时,煤气中毒,我项目全部采用锅炉取暖。使职工安全健康地过冬。
五、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桩基施工时每台钻机配备两只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如队部生活区,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灭火器、灭火桶、灭火沙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六、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第5篇 冬季施工防火、防中毒安全措施
1、 召集各施工队安全员对所属单位进行冬季施工防火、防中毒安全教育。加强冬季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防火意识。
对施工人员进行冬季施工的防火教育是做好冬季施工防火安全工作的关键。要人人重视防火工作,处处想着防火工作,在做一件工作都与防火工作相联系,从而提高全体人员的防火意识。
2、 防控重点;各施工队工人宿舍,电褥子,pic栋在施栋内煤炉。
3、 项目部要求各施工队安全员要对所属单位每周进行一次防火防中毒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各分包单位进行抽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 对各施工队工人发现用电炉子、电褥子、热水器等并一次处罚100-200元罚款并给予当场教育。
5、 炉火安装与使用的防火要求
火炉的炉身、烟囱、和烟囱出口等部分与电源线和电气设备要保持50cm以上的距离。
炉火必须有专人看守,掏出的炉灰必须随时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地点,禁止用易燃、可燃液体点火,填的煤不要过多,以不超出炉口上沿为宜,防止热煤掉出引起可燃物起火。不准在火炉上熬炼油料、烘烤易燃物品。
6、易燃材料的管理
使用可燃材料进行保温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巡逻检查。保温材料定位后,禁止一切用火、用电作业。照明线路、照明灯具要远离可燃的保温材料。保温材料使用完以后,要随时进行清理,集中进行存放保管。
7、入冬前要将泡沫灭火器等放入有采暖的地方,并套上保温套。
8、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9、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输用火申请手续。
10、木工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操作间只能存放当班的用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及时运走,要做到活完场地清,刨花等每班都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完毕要拉闸断电,并经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11、电工要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浦项建设)烟台大宇造船项目部
200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