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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化工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安全措施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要消耗大量工业用水,需排放或净化处理的污水量很大,污水中经常混杂有易燃易爆或有毒的物质,在污水处理系统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并且污水管网遍及厂区,一旦着火,易蔓延成灾。污水处理系统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点部位。
1 化工企业污水处理系统火灾爆炸危险性分析
1.1 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化工企业的生产废水或其他排水难以避免地含有易燃液体或可溶性的可燃气体。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易燃液体或气体因汽化在水道系统和净化设施内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1)如果生产设备系统的密闭性损坏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溢料时,泄漏的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常易混入污水而进入下水道系统。
(2)高温污水和蒸汽排入下水道,造成污水系统温度升高,可燃液体蒸发,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某公司合成橡胶厂的厂外排水管道爆炸,11个下水井盖飞起,事故原因是排水中带有可燃液体,遇食堂排出的热水,油气加速挥发,遇明火引起爆炸。
(3)在气体吸收和解吸过程中,如果吸收有可燃气体或含易燃液体(吸收剂)的污水排入下水道,当温度升高时,这些可燃气体会解吸出来,易燃液体会汽化逸出。某氯碱厂在吸收氯化氢的过程中,由于吸收塔液体出口处的液封层厚度不够,易爆气体与盐酸一起进入酸水的下水道系统,在该系统中,解吸出的气体与空气形成易爆混合物,而发生了爆炸。洗涤、冲刷的污水,往往含有多种火灾危险性物质。这类污水也是下水道系统中形成蒸气(或气体)与空气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来源。
1.2 混触反应生成危险物质
排入下水道的各种物质互相作用,可能产生其他易燃、易爆产物。例如,从工艺设备排出的洗涤液和冲洗地面的污水中往往含有化学活性较高,性质相互抵触的物质,当它们在下水道中混合后,会形成爆炸性物质,甚至自燃性物质,这些物质常积聚在井壁和管壁上成为干料而构成潜在危险。硫化碱废液同酸性污水流入下水道,会产生硫化氢易燃气体。某厂过氧化氢和丙酮同时排入下水道,而生成丙酮过氧化物,以致在下水道中发生丙酮过氧化物爆炸事件。含亚硝酸铵、硝酸铵等盐类的冲洗污水排入下水道后,也潜伏有很大的爆炸危险,因为结晶亚硝酸铵的化学性质极不稳定。
1.3 引起火灾的蔓延扩大
污水管道贯通整个企业区,发生的火灾或爆炸往往会沿着污水处理系统传播,导致连锁式的破坏。2001年10月30日17时42分,安徽省滁州市某加油站在卸油时,汽油从量油孔大量外溢,渗入站内下水道,流入市政下水管道,油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源引起持续5 h连环爆炸,并燃起大火。此起彼伏的爆炸延续到当日23时才完全停止,而大火至次日凌晨4时才被完全扑灭。1985年6月27日,重庆市一下水道发生爆炸,爆炸范围波及106m2,大片住宅成为废墟,事故中有26人丧生,几百人受伤,重伤91人,如此严重的引火源
在污水处理系统中常见的引火源有:清理和检修时的机械撞击和摩擦火花;在下水道水井、澄清池设施附近进行焊接作业时产生的火花;燃着的烟头;车辆排气管的火星等。
2 污水处理系统的安全措施
2.1 安全合理设置污水管道
(1)全厂性下水道不得从生产装置、罐组、居住区等内部穿越。
(2)易燃和可燃液体罐组内的下水道(包括雨水管或涵首)穿越防火堤时,应在防火堤外设置封闭设施。
(3)车间内的污水下水道应采用管道和封闭的明沟。敞开的明沟只允许接受用净水冲洗地面、设备和管道所产生的污水。
(4)室外下水道管线应该是封闭的,采用暗管或覆土厚度不小于200 mm的暗沟。其有在露天场地为排走雨水和洗涤用水,才允许明沟设置。
(5)下水管道不应沿道路敷设在路肩上下。
(6)生活下水道不应与其他下水道接通。对于生活污水和化学污水合在一起净化的工厂,允许通过泵站将生活污水传送到化学污水下水道中,但要设置防止易燃易爆气体进入泵站的装置。
2.2 防止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从洗涤、萃取、吸收、解吸蒸发等工艺设备中排出的废水,不应直接与下水道系统连接,应在排入下水道之前除去易燃液体和气体。为此,应在车间中设置局部脱气和蒸出系统,井设置全厂性污水脱气设施。
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温度超过40℃的水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防止污水升温逸出可燃蒸气。
在工艺设备至下水道的排水管线上,应安装液封和设备停车检修时装盲扳的法兰。
含油污水的下水道系统,应设置集中或分散的隔油池及相应的污油回收设施。隔油池实际上是一个沉降池,利用油和水的密度不同,使水沉降到池的下部排出,油浮在水面上定期排除,可燃气体及气体挥发物悬浮在上部空间飘散可强制排除。隔油池的保护高度不应小于400 mm,防止隔油池超负荷运行时污油外溢,导致发生火灾或造成环境污染。隔油池应设非燃烧材料的盖板,并应设蒸汽灭火设施。
在装置区内的下水系统管道上设置排气竖管,其作用是使下水管网内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排空,以防止积累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排气竖管管径不宜小于100mm,宜安装在车间污水排放处的水井上和管线转弯处,排气管的出口应高出地面2.5 m以上,并应高出距排气管3 m范围内的操作平台,且上面应安装专用的排气罩,甲、乙类工艺生产区内的排气管末端应装设阻火器,每隔550m应安装1个排气竖管。
2.3 杜绝混触可能造成的危险
应禁止将混合时可能产生和分解出爆炸性物质的各种污水排入下水道。
清洗设备和车间地面的洗涤水排入下水道的水井和管道后,一定要用净水冲洗,以防形成和积聚易燃易爆物质。
清洗危险物品设备产生的污水,在排入下水道主管前,要在一些设备内进行初步净化处理,脱除其中的易燃、易爆物质及其他有害物质,中和酸碱,当符合排入要求时才允许排放。
2.4 防止燃烧、爆炸沿污水管网蔓延扩展
污水处理系统设置水封井,可防止燃烧、爆炸沿污水管网蔓延。水封的设置应能满足如下要求:生产的污水排放系统必须设置水封,当2个水封井之间的管道长度超过300m时,管道上应增设水封井,水封的高度不得小于750mn水柱:工艺装置内的塔、炉、泵、换热设备区等围堰的排水口应设水封;容易发生可燃气体、液体泄漏的工艺装置、罐组或其他设施及建(构)筑物、管沟等的排水口应设水封:全厂性的支干管与总干管交汇处的支干管上应设水封;重力流循环回水管道在工艺轻置总出口处应设水封;一幢建筑物用防火墙分隔成多个房间时,每个房间的生产污水管道应有独立排出口,并设封;隔油池的进出水管道应设水封,并要求距隔油池5 m以内的水封井,检查井要采用密闭式,甲、乙类工艺生产区内的水封井也要求为密闭式;生产设施内部必须采用明沟排水时,应利用水封井将明沟隔成数段,每段长度不宜超过20 m。
污水处理系统爆炸案例表明,一旦下水道系统发生爆炸,往往造成若干个水封井盖被炸开,因此,可在井内污水管进口处增设溢水槽,从而减弱爆炸波的扩大蔓延。
2.5 预防污水处理系统损坏
为了防止下水道管线、水井、水室等设施受腐蚀破坏,必须用耐污水腐蚀的材料建筑,通常大直径的下水道集管采用内衬各种耐腐蚀层的钢筋混凝土管,中、小直径的管线采用耐酸陶瓷管铺设,建造下水道、水井、水室及其他类似设施,采用耐酸砖、耐酸水泥和耐酸灰泥,建筑物结构则用沥青涂抹,用酸溶液粉刷。处理污水和转送污水的设备如泵、分离器、收集槽、热交换器等,应用合金钢制造,或用衬适当耐腐层的碳钢制造,如衬耐酸板,耐酸砖、铝、聚乙烯、聚氯乙烯塑料等,也可采用防腐涂层或橡胶衬里的碳钢材料。
为了防止污水带入的沉淀物堵塞下水道、管线和设施,应在污水进入下水道之前采用澄清槽、沉砂槽等局部净化装置,消除悬浮颗粒。同时,为了防止固体颗粒积沉在自流下水道管线的内表面,下水道管线应倾斜敷设,管线的倾斜度根据可以保证将沉积物从管线内带去的最佳速度计算。
为了防止管道内表面由于污水中各种杂质相互作用形成沉淀附着物,必须严格控制污水组成,或加入某种溶解剂、分散剂等,将杂质除掉或清除附着的沉淀物。
污水管线要定期清除沉淀物,可采用大量净水冲洗,也可采用专门的可移动装置进行水力清洗的方法,该法是用特别的喷嘴,高速喷水而将沉淀物层冲刷掉。
2.6 控制和消除引火源
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下水道内及其附近,没有消除危险之前不能进行明火作业。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15 m半径范围内不应设排气管。污水处理场内的设备、建(构)筑物与火源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的规定。
如果生产中易燃液体和可燃气体不正常地排入下水道,或排入专用的事故排出液收集槽,必须发出事故警报,停止明火、检修等操作,以免为排出的易燃液体和可燃气体提供点火源。
2.7 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污水处理系统属于非生产设施,消防安全管理上极易被忽视,必须将其作为重点火灾危险部位来管理。排污岗位要有严格的安全制度,尤其是停产后再次恢复生产时,必须加强检查,认真操作,防止违章作业、超正常排污而引起事故。
第2篇 化工生产场所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全措施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腐蚀性强、长距离、连续生产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在化工生产中必然涉及到许多特殊环境和场所,如:(1)潮湿、高温、受限空间、强腐蚀性等恶劣环境,(2)金属占有系数大及其它导电良好的场所,(3)化工设备检查维护、维修检修过程中使用属于ⅰ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4)在技改扩建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5)暂时临时用电 的电气设备,(6)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7)办公场所等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为保证用电安全,按照有关用电安全作业的规程和规范要求,这些特殊环境和场所低压配电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简称rcd,这不仅是防止直接接触电击事故和间接接触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但是,由于没有正确安全应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导致一些人身触电事故和电气设备或线路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设备损坏事故在化工生产场所还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对化工生产场所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全应用的措施进行探讨,进一步做好化工生产安全工作,为化工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1 正确选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1 选用合格、高质量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应选用购买具有生产资质厂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且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技术条件应符合gb6829、gb14018.2、gb14287等有关标准规定,并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1.2 按电气设备供电方式选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单相22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二极二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三相三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三极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三相四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三相设备与单相设备共用的电路,应选用三极四线式或四极四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3 根据电气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选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对电源电压偏差较大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在高温或特低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非电子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在易燃、易爆、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等恶劣环境中,应选用特殊防护条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在爆炸危险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漏电保护器;在潮湿、水汽较大或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应选用密闭型漏电保护器;在粉尘浓度较高场所,应选用防尘型或密闭型漏电保护器。
1.4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参数的选择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动作电流要充分考虑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对地泄漏电流值,必要时可通过实际测量取得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对地泄漏电流。因季节性变化引起对地泄漏电流值变化时,应考滤采用动作电流可调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选用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应不小于被保护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泄漏电流最大值的2倍。
(2)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器等设备应优先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 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单台电气机械设备,可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30 ma以上、100 ma及以下、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电气线路或多台电气设备的电源端为防止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电气火灾,安装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其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按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具体情况及其泄漏电流值确定,必要时应选用动作电流可调和延时动作型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在采用分级保护方式时,上下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差不得小于0.2 s。上一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极限不驱动时间应大于下一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且时间差应尽量小。
(6)除末端保护外,各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选用低灵敏度延时型的保护装置。且各级保护装置的动作特性应协调配合,实现具有选择性的分级保护。
1.5 对较特殊负荷和场所应按其具体特点选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16~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在水池、浴室等特定区域的电气设备,在金属物体上操作手持式电动工具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的行灯时,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l0 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连接室外架空线路的电气设备,可能发生冲击过电压时,可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例如:采用电涌保护器等过电压保护装置),并选用增强耐误脱扣能力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对应用电子元器件较多的电气设备,电源装置故障含有脉动直流分量时,应选用a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对负荷带有变频器、三相交流整流器、逆变换器、ups装置等产生平滑直流剩余电流的电气设备,应选用特殊的对脉动直流剩余电流和平滑直流剩余电流均能动作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对弧焊变压器应采用专用的防电击保护装置。
2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
2.1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要求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必须由经技术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方式、供电电压、系统接地型式及保护方式。
(3)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型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分断能力、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分断时间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要求.
(4)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不同的系统接地型式中应正确接线。单相、三相三线、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的接线方式应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
(5)采用不带过电流保护功能,且需辅助电源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时,与其配合的过电流保护元件(熔断器)应安装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负荷侧。
2.2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对电网的要求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负荷侧的n线,只能作为中性线,不得与其他回路共用,且不能重复接地。
(2)tn-c系统的配电线路因运行需要,在n线必须有重复接地时,不应将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作为线路电源端保护。
(3)当电气设备装有高灵敏度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时,电气设备独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可适当放宽,但应满足如下要求:
ra / i△n≤50 v
式中:
ra--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和外露可接近导体的接地导体的电阻总和,ω;
i△n--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a。
(4)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电气线路或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其泄漏电流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当泄漏电流大于允许值时,必须对线路或设备进行检查或更换。
(5)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电动机及其他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 mω。
2.3 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施工要求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标有电源侧和负荷侧时,应按规定安装接线,不得反接。
(2)安装剩余电流断路器时,应按要求在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
(3)组合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其控制回路的连接,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5 mm2的铜导线。
(4)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n线和pe线,三极四线式或四极四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n线应接入保护装置。通过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n线,不得作为pe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pe线不得接入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后,对原有的线路和设备的接地保护措施,应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和调整。
(6)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应操作试验按钮,检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工作特性,确认能正常动作后,才允许投入正常运行。用试验按钮试验3次,应正确动作,带额定负荷电流分合三次,均应可靠动作。
3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3.1 重视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必须定期操作试验按钮,检查其动作特性是否正常。雷击活动期和用电高峰期应增加试验次数。
(2)用于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和不连续使用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在每次使用前进行试验。
(3)为检验剩余电流装置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及其变化,应配置专用测试仪器,并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主要动作特性试验项目有测试剩余动作电流值、测试分断时间、测试极限不驱动时间等。
(4)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进行特性试验时,应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专用测试设备,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利用相线直接对地短路或利用动物作为试验物的方法。
(5)因各种原因停运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再次使用前,应进行通电试验,检查装置的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3.2 做好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运行、维护工作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后,经检查未发现动作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不得连续强行送电。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经检查确认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本身发生故障时,应在最短时阃内予以更换.严禁退出运行、私自撤除或强行送电。
(2)应定期检查分析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使用情况,对已发现的有故障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立即更换。
(3)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由专业人员及时进行检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4)对剩余电流断路器、剩余电流继电器和接触器、断路器组成的组合式电器,除定期进行剩余电流动作试验外,对断路器,接触器部分应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检查维护。
(5)电子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根据电子元器件有效工作寿命要求,工作年限一般为6年。超过规定年限应进行全面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可否继续运行。
3.3 加强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管理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保存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动作及试验记录。
(2)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等事故,应检查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不得拆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损坏后,应由专业单位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后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按国家标准进行试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检修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报废销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回收利用。
4 结束语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全应用作为化工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化工企业各级工作人员都应加以高度重视。在正确选的基础上,应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和本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日常检查维护和维修工作,建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管理制度,进行有关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加强管理考核。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规违章现象,排查、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隐患真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人身触电事故和电气设备或线路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设备损坏事故,从而保证化工生产的“安、稳、长、满、优”, 保证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第3篇 煤化工公司安全措施
煤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和省政府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总结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面安全反思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此项工作由zz副书记、工会主席、zz副总经理、王平虎总经理助理牵头负责,安监局、宣传部负责制定反思活动实施方案,并监督落实。
三、继续认真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现场不留死角,管理不留空档。各业务处室及产业发展局要制定相应专业及板块的监督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大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整治,做到“五定五落实”。对“三基”调研、百日安全大检查、安全技术会诊查出的问题,12月底前力争全部整改完毕。在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或需要立项目列计划整改的问题,要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责任人、定时间限期整改落实。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专业和板块负责。
四、开展以班组长为重点,安检工、瓦检工、放炮工、防突员、要害部门的环节人员等特殊队伍的整顿工作。工会和安监局负责制定班组长选拔、培养和管理的整顿方案,由zz副书记、工会主席及zz副总经理、王平虎总经理助理负责,其他特殊队伍的整顿分别由对口业务处室拿出整顿方案,集团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五、各单位要对省政府2010年下发的十二个行业领域118条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找出问题点和薄弱环节。各业务处室要督查118条规定的落实情况。集团公司各行业和板块分管领导负责。
六、迅速开展各板块、各专业的专项整治活动。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分别负责,各处室11月25日前要制定方案,明确专项整治时间、内容和要求,重点抓好规程措施内容、质量及落实情况的专项整治。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写出本专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方案和总结要报安监局备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安监局要挂牌督办。
七、继续落实好“三基”调研工作,做到边调研边整改,在调研中强化管理,在管理中深入调研,把“三基”调研工作落实到工作现场和日常管理中,实现从三基“调研”向强化“三基”工作的转变。机关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深入所联系矿井进行调研,及时掌握生产建设状况,督促排查安全隐患,于12月25号前提交联系矿井的调研报告,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此项工作要纳入安全风险抵押考核中。
八、各煤矿生产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几起重特大煤矿事故、集团公司今年几起死亡事故教训,强化“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水和顶板管理。凡是通风设施不完善,瓦斯抽采不达标,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的矿井,一律不得生产;凡是矿井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探放水队伍不健全,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未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生产矿井不得生产,基建矿井不得建设;凡是顶板管理措施不落实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
九、认真贯彻学习瓦斯等级鉴定办法和瓦斯抽采达标管理规定。各矿井要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机电处、通风处要尽快组织矿井瓦斯抽采监控设备系统的调研,逐步配齐瓦斯抽采监控设备,切实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此项工作由都新建副总经理、曹建平副总经理负责。
十、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强力推进瓦斯治理专项工程,并纳入重点工程和专项资金进行考核管理。积极进行瓦斯治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学习借鉴全国瓦斯治理现场会的先进经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此项工作由都新建副总经理牵头负责,其他集团公司分管领导配合。
十一、切实抓好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管控。各主体单位要加强重点监管,业务处室要狠抓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效发挥业务保安作用。凡未经开工验收的矿井,一律不得擅自生产和建设;凡未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擅自复工复产的矿井,或借基建之名私自组织生产的矿井,一经发现,相关责任人员就地免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基建矿井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落实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方责任,依法依规建设施工,凡擅自违法施工,抢进度、赶工期,转包、分包施工项目的,一律停工整顿。此项工作由生产处、发展建设局落实,zz副总经理、王锁奎副总经理、刘文朝总经理助理牵头负责。
十二、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明确带班地点和带班要求。建设矿井要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领导“双带班下井”制度。安监局、调度指挥中心、发展建设局、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和工会等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矿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弄虚作假的矿领导,按擅离职守处理。
十三、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煤层气、煤化工、发供电、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火工品、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保证各板块安全稳定、生产有序。认真做好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制定和完善安全运营预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十四、加大安全问责力度。坚持有责必究、有过必罚,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上台阶(等级)从重从快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以事故教育人、警示人。
第4篇 化工设备检修安全措施
1、确定检修项目,明确检修任务要求。
2、进行现场检查和安全技术交底,弄清检修现场环境情况和设备结构、性能、设备内危险物质及其危险程度等。(生产车间、部门应与检修车间、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协助落实措施,为搞好检修工作提供方便。)
3、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包括每个检修项目和每个作业工种的安全措施)。
4、检查检修用的工具、设备、零件、材料和各种防护用品、保险用具等是否符合要求和安全要求。
5、按时办理各种检修作业(如动火证、登石棉瓦作业证,进入设备、容器作业证,停送电工作票等)票证。
6、对检修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现场教育)。
7、进入检修现场后,要与操作人员共同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还要检查转动设备是否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设备内和周围环境中的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等物质是否清除置换干净,安全分析是否合格,各种作业证是否按规定经过批准,脚手架、跳板是否安全可靠以及其它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8、在检修过程中,还要随时注意设备和环境情况是否有变化,遇到有危险的新情况时,要立即停止检修。
9、检修时必须认真负责,保证质量,检修完工交付使用时,应交接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防止给生产留下事故隐患。
第5篇 化工设备内有限空问作业的安全措施
化工生产工艺流程比较复杂,化工设备塔、釜、槽、罐、锅炉、压容器和管道多数为特种设备,而这些化工设备运行时所接触的介质,多数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强碱强酸性物质,在化工工艺运行过程中又处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下。因此,化工设备内有限空间的检修作业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
设备与设备之间、设备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导致作业人员出入困难,相互之间联系不便,不利于作业监护;有限作业空间内,一般温度和热度较高,导致作业人员体能消耗较大、易疲劳;易出汗,易发生触电事故;有些塔、釜、槽、罐、炉膛、容器内留有酸、碱、毒、尘、烟等介质具有一定危险性,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而一旦发生事故,就难以施救。
以上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极大地增加了化工设备内检修作业的危害性。为确保化工设备内作业人员的安全,国家制定了《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9-88、化工行业标准《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以及《液化石油气移动式压力空间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ab002-200 1、入罐作业“八个必须”等有关规定,因此,化工设备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隔离
安全隔离就是将所要检修的化工设备在作业之前和系统运行设备、管道进行可靠隔离,可以采取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的方式,但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防止阀门关闭不严或操作失误而使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窜入检修设备内,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2.切断电源
进入磨煤机、搅拌机、造气炉等运转机械装置设备内部检修作业之前,必须将传动皮带卸下,或把起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电器闸刀,并上锁使在检修中的运转设备不能启动,并在电源处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3.取样分析
进入化工设备内作业,必须预先办理《进塔入罐作业许可证》,并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审批人员应到现场认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对检修的设备采取一系列工艺处理(如隔离、置换、中和、清洗、吹扫等),凡用惰性气体(一般为氮气)置换过的设备,入罐前必须用空气置换出惰性气体,然后进行取样分析,对罐内空气中的氧含量进行测定,符合安全标准,检修人员才能入内。若在罐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除要求氧含量在18%~21%的范围内外,罐内空气中的可燃物含量必须符合动火规定。若罐内介质有毒,还应测定罐内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要低于其最高允许浓度。对涂漆、除垢、焊接等作业,作业过程中能产生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必须加强罐内通风换气,并按时间要求取样分析是否合格,这样才能保障设备内防火、防爆和防中毒的要求,保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4.用电安全
罐内作业所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必须是安全电压。在干燥的罐内安全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环境或密闭好的容器内,安全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若有可燃性物质存在,还应符合防爆要求,电动工具有可靠接地,严防漏电现象发生。
5.个人防护
进罐作业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对化工设备内的物质介质要了解,针对不同介质穿戴不同劳动防护用品。在特殊的情况下要戴防毒面具入罐,并严密监视罐内情况变化,规定在罐内的作业时间,进行交替作业,减少在罐内的停留时间。
6.现场监护
进入设备内检修时,设备现场必须设两人以上进行专门监护。监护人要熟习设备内介质的理化特性、毒性、中毒症状、火灾和爆炸性,根据介质特性备有急救器材、防护用品;监护人所站位置能看清罐内作业人员作业情况;监护人除了向罐内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能擅离岗位。发现罐内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凡进入罐内抢救的人员,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绝不允许未采取任何个人防护措施而冒险入罐救人。
7.现场急救措施
在意外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迅速、正确地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因此,在作业之前应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接触有毒、缺氧的化工设备,应备有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隔离式防毒面具、灭火器);接触酸、碱等介质应备有清水,并及时通知医生和救护车辆。
8.培训和教育
化工企业要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技能,作业之前要制定有效的应急事故救援预案。
9.悬挂安全警示牌
对容器设备和特种作业现场,在作业之前悬挂安全警示牌,写明安全检修注意事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以及急救方法。
第6篇 化工设备内作业危险及安全措施
化工生产工艺复杂,运行环境恶劣,设备极易因高温、高压、腐蚀等因素出现故障,需要检修。而化工设备内检修,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针对检修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化工生产工艺流程比较复杂,化工设备塔、釜、槽、罐、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多数为特种设备,而这些化工设备运行时所接触的介质,多数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强碱、强酸性物质,在化工工艺运行过程中又处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下,因此,化工设备内检修作业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若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可能发生人身伤害、爆炸事故,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1、化工设备内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化工设备内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设备与设备之间、设备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
(2)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导致作业人员出入困难,相互之间联系不便,不利于作业监护。
(3)有限作业空间内,一般温度较高,导致作业人员体能消耗较大,易疲劳,易出汗,易发生触电事故。
(4)有些塔、釜、槽、罐、炉膛、容器内留有酸、碱、毒、尘、烟等介质,具有一定危险性,稍有疏忽就能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事故,难以施救。
2、化工设备内检修作业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化工设备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9-88、《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2.1安全隔离
安全隔离就是将所要检修的化工设备,在作业之前必须采取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等方式与系统运行设备、管道,进行可靠隔离,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防止阀门关闭不严或操作失误而使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窜入检修设备内,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2.2切断电源
化工设备搅拌机等,运转机械装置设备,进入内部检修作业之前,必须将传动皮带缷下,或把起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电器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的运转设备不能启动,并在电源处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2.3取样分析
进入化工设备内作业,必须预先办理《进塔入罐作业许可证》,并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审批人员应到现场认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对检修的设备采取一系列工艺处理,如隔离、转换、中和、清洗、吹扫等。凡用惰性气体(一般为氮气)置换过的设备,入罐前必用空气转换出惰性气体,然后进行取样分析;对罐内空气中的氧含量进行测定,符合安全标准,检修人员才能入内;若在罐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除要求氧含量在18%~21%的范围内,罐内空气中的可燃物含量必须符合动火规定;若罐内介质有毒,还应测定罐内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要低于其最高允许浓度;对涂漆、除垢、焊接罐内通风换气,并按时间要求取样分析,发现超标情况、立刻停工处理。
2.4用电安全
罐内作业所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必须是安全电压,在干燥的罐内,电压应小于36v;在潮湿环境或密闭好的容器内,安全电压应小于12v;若有可燃性物质存在,还应符合防爆要求。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严防漏电现象发生。
2.5个人防护
进罐作业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以及对化工设备内的介质有所了解,针对不同介质穿戴不同劳动防护用品,如特殊的情况下戴防毒面具入罐,并严密监视罐内情况变化,限定罐内作业时间,进行交替作业,减少在塔内停留时间。
2.6现场监护
进入设备内检修时,设备现场必须至少有2人进行专门监护,监护人要熟悉设备内介质的毒性、中毒症状,火灾和爆炸性,根据介质特性备齐急救器材、防护用品。监护人所站位置能看清设备内作业人员作业情况。监护人除了向设备内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能擅离岗位,发现设备内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凡进入设备内抢救人员,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绝不允许未采取任何个人防护而冒险进入设备救人。
2.7现场急救措施
在意外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迅速、正确地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以及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因此,在作业之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接触有毒、缺氧的化工设备,应备有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隔离式防毒面具、灭火器)。接触酸、碱等介质应备有清水,医生和救护车辆。
2.8教育培训与应急救援
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技能。作业之前,制定有效的应急事故救援预案。
第7篇 港口散装液体化工品装卸安全措施
利用港口优势,每年从国外进口大量的液体化工品,带动了港口散装液体化工品水运中转业务的发展。由于液体化工品大都具有易燃、易爆和毒害等危险特性,给港口安全管理带来了严峻考验。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港口装卸散装液化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1装卸工艺流程
1.1卸船工艺流程
船→船上泵→船岸连接管线/输油臂→管道→储罐
1.2装船工艺流程
储罐→装船泵→管道→船岸连接管线/输油臂→船
2危险因素分析
危险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港口在装卸散装液体化工品过程中,有多种危险因素并存,这里笔者结合近几年来的管理和操作经验,从货物、人和设备3个因素进行分析。
2.1货物
通过液体化工品的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分析其理化特性,可以看出货物本身的危险因素。
(1)火灾危险性。低闪点的易燃液体化工品泄漏后,遇明火、静电放电或金属撞击产生的火花,会发生燃烧。例如环氧丙烷、丙烯腈、甲醇等。
(2)爆炸。易燃液体化工品泄漏后,当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时,一旦遇火,就会发生爆炸。
(3)腐蚀性。强酸、强碱溅到眼睛和皮肤上,会灼伤眼睛和皮肤。例如硫酸、苯酚等。
(4)毒害性。港口装卸的散装液体化工品都具有毒害性,其泄漏物和蒸气会使人体发生急性中毒或慢性中毒。例如丙烯腈、氯仿、煤焦油等。
2.2人
(1)不安全行为。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的“三违”和习惯性违章行为,如开错阀门、管线法兰端面处理不干净造成垫片不平整、螺栓未按规定对角上满上紧、未放垫片或垫片放偏、作业压力异常而未及时处理等,致使液体化工品发生跑、冒、滴、漏。
(2)责任意识不到位。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缺乏安全责任感,未能履行好岗位职责,致使现场控制不力,发生事故。
(3)业务知识和能力不足。操作人员对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扎实,自我保护意识和预防应变能力较差,一旦遇到险情不仅伤害自己,还会伤害别人。
(4)心理异常和不良习惯。操作人员带情绪上岗或疲劳作业容易放松警惕,对事故苗头和隐患视而不见导致事故发生。有饮酒等不良嗜好的人员在作业现场容易造成人员中毒。
2.3设备设施
港口在装卸散装液体化工品过程中涉及到船上、码头和罐区里的多种设备设施,这些设备设施达到本质安全化是确保装卸作业安全无事故的基础条件。在日常工作中常见的危险因素有:
(1)设备设施自身存在质量问题引发事故。
(2)管线焊接的交叉口、角焊缝里面有气孔、加渣、咬边或没有焊好,使用过程中出现裂纹,导致液体化工品泄漏。
(3)设备设施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到位造成变形或失效。如使用的软管与装卸的介质不匹配或法兰端面、管道接口处变形,致使液体化工品飞溅给人体造成伤害。
(4)管道腐蚀。长期的海边环境腐蚀和管道内液体化工品的腐蚀使管壁变薄,特别是管道内易积聚货物部位的局部腐蚀,在一定的作业压力下会导致突发性的液体化工品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
(5)船岸连接软管磨损或疲劳使用致使管壁变薄、与法兰连接处松动,在作业压力升高时易造成管线爆裂事故,危及码头安全。
3预防措施
(1)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首先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各级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其次抓好对各级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工作,码头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各类液体化工品的msds和应急消防措施,散装液化品装卸储运管理知识,消防知识,与液体化工品装卸储运相关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等;对装卸作业人员主要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各类液体化工品的msds和应急自救措施、各类液体化工品的装卸操作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应急药品的使用等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全员生产技术水平,使之具备自我保护和安全操作的能力,具备预防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
(2)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要针对不断变化的液体化工品种类及时制定装卸操作规程,完善应急预案。在日常工作中达到人人有职责,事事有程序,作业有标准,使生产现场标准化、规范化。
(3)加强对装卸设备设施的管理。建立设备设施档案,详细记录各种设备设施的使用状况、报废期限、维修保养和更换情况;对码头上的所有管线进行标识,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防止因磨损、腐蚀等原因造成泄漏事故。码头现场要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护药品。
(4)加强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化工品种类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和应急处置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和消防设备设施,不断提高码头作业人员的技能和水平。
(5)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点环节的控制:
1)在船靠岸前,码头作业人员根据货物msds做好危险预知分析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做好装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在作业前,码头安全调度员对船方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与船方和有关业务方签订《作业安全协议书》,就作业压力、流量和注意事项等达成协议,并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和应急措施,各方准备工作就绪后方可下达开工令。
3)在货物取样和刚开泵作业时应严格控制流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静电放电造成事故。
4)作业过程中,罐区、码头和船甲板上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并确保联络畅通(船方对讲机使用港方规定的频道)。码头值班人员不间断地进行巡查,并就当时作业情况进行记录。作业中如需换舱、换罐要事先联络,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先开后关。
5)作业扫舱收尾和拆开码头与船舶连接管线时,一要控制好阀门的开/关,防止骤升压;二是通球扫线时,要控制好压缩空气压力(丙烯腈、环氧丙烷等甲a类可燃液体须用氮气扫线),防止液体化工品溅出或发生其他意外;三是拆管线时要佩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先将管线内的空气释放出来,再将残余的液体化工品回收,以免污染环境或留下安全隐患。
6)扎实开展以“清理、整顿、清扫、整洁、素养”为内容的“5s”活动,通过每个员工的努力,不断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培养规范、严谨、有序的工作习惯,做到“时时安全、事事安全”,为港口安全装卸散装液体化工品打下坚实基础。
第8篇 磷化工建设项目安全措施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各装置、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新工人上岗产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安全投入应符合安全要求,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5)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和危险源辨识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异常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6)建立设备档案,制定设备管理责任制,做好定期检修和日常维护工作;
(7)生产、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设置醒目的中文安全警示标志;
(8)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并组织员工定期培训和演练,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9篇 化工设备检修中的动火安全措施
化工设备或管道在高温、化学或电化学腐蚀作用下,加上材料、结构、制造上的缺陷,经常发生裂缝、穿孔,这样在检修时就离不开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但化工生产涉及到很多介质具有易燃易爆性,在生产期间车间内严禁出现明火。对于我司来说,两个重点车间的重点工段,预处理车间的浸出工序,酒精车间的蒸馏、无水工序,在检修这些化工设备及管道时,动火必须十分谨慎,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动火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动火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 严格动火许可证的审批
严格执行在禁火区内动火办理动火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的制度,是确保化工企业安全动火的有效措施。动火证的内容应包括:动火部位、动火方式、动火时间、危险性分析、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方案以及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操作人员、监护人员等责任人。做到没有动火证或动火证手续不全不准动火,动火证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超过动火期限或动火内容,地点更改,不准动火。
二、 隔绝
化工设备、管道虽然有阀门控制,但阀门若出现泄漏或由于关闭不严、误操作等,使易燃易爆介质窜入动火设备或泄漏入空气中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就会燃燃烧或爆炸,因此,局部检修需要动火作业时,必须与生产系统安全隔绝。应将与动火设备相连的管道、阀门等拆下,然后在法兰上装设盲板;或在动火设备和相连的生产系统的管法兰之间插入盲板进行隔绝。抽堵盲板施工前,应仔细检查设备和管道内是否有剩液和余压,并防止形成负压以免空气吸入发生爆炸;抽堵盲板工作要建立台帐,盲板可按工艺顺序编号,做好登记核查工作,漏堵会导致检修作业中发生事故,漏抽将导致试车或投产时发生事故;在设备内动火时,对较深的容器应分层隔绝,防止工具或物体坠落引发火星及砸伤设备及人员。
三、 置换
为保证检修时动火作业的安全,必须对动火设备、管道进行置换处理。置换方法一般用蒸汽、氮气、惰性气体充入设备或管道内,将易燃介质排出;或用注水排气法将易燃介质压出。置换是否彻底不能以置换介质的用量多少或时间长短确定,而应根据化验分析结果确定。对于我司来说,一般采用蒸汽进行置换。
四、 吹扫、清洗和铲除
对于附有油垢、残渣、沉淀物的设备和管道,有的需要吹扫、清洗,或者进行人工铲除。
五、 移走可燃物
应将动火地点周围的可燃物移到安全场所。在施工过程中,乙炔和氧气瓶不得有泄漏,二者保持一定的距离,电焊机应放到指定地方,接地线应该接在被焊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对周围不能移动的设备,可用水喷湿或盖上石棉板、湿麻袋等来隔绝火,高处动火要采用接火盘,装设铁皮遮挡,或用石棉布围栏,捕集熔渣,并注意火星飞溅方向,防止火星落入危险区域。
六、 消防
化工设备及管道动火现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水、蒸汽等固定或半固定的消防设施,并配备实用的手提式灭火器。在危险较大的重要地方动火,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做好扑救准备,防患于未然。
七、 监护
动火现场必须有操作人员负责监护。监护人员必须熟悉动火现场情况,能及时发现异常现象,会恰当地处理出现的危险和突发事件,监护人员严禁脱岗或擅自进入设备容器内。
第10篇 冬季化工生产安全措施
随着冬季的到来,天气变得寒冷、干燥,容易发生人员冻伤、中毒、滑跌等人身伤害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以及交通事故,也容易出现冻裂设备及工艺管线等生产事故。因此,冬季应落实措施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交通事故,做好装置管道、设备、阀门的防冻防凝,以保障寒冷季节的安全生产。
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危害
1.天气寒冷,衣着臃肿,人的听觉、视力、行动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再加上雨雪天气,非常容易造成冻伤、滑跌等人身伤害事故;
2.低温使设备和金属构件产生变形、破裂,容易导致泄漏、爆炸、火灾、中毒和设备生产事故;
3.冬季处于冷高压状态,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大量积聚,再加上冬防保温,易造成人员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
4.冬季天干物燥,无论是人体还是设备、设施,容易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事故。
冬季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1、防止人身伤害
防冻伤:企业除了要根据本地气候特点做好供暖工作外,还要根据需要为职工配备御寒的棉服、棉帽、棉手套及棉鞋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在工作中要按要求正确穿戴,防寒服要系严领口、袖口,防寒安全帽要系牢帽带。
防滑跌:生产岗位上的各种楼梯和道路遇到雨水或积雪易结冰,职工上下梯子或行走时容易滑倒摔伤,因此,应注意及时清扫梯子或巡检路上的雨水或积雪,特别是装置上的楼梯,由于大部分为钢铁框架,很容易造成摔落导致伤害。户外登高作业,要严格检查设备、设施,增加必要的防滑措施。登高作业者脚步要放平稳,抓牢扶手,严禁将手插在口袋或背手上下梯子。
防中毒窒息:一是在密封条件较好的封闭场所必须采取通风换气措施。二是用气取暖必须采用烟道排烟气措施。三是对能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在做好通风的同时,要配置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四是加强对供气管道检查,严防可燃气体在室内积聚。五是为防止因生火、取暖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指定专人负责夜间巡视检查。检查火炉使用情况,是否有发生火灾、煤气中毒的危险。六是加强职工防中毒的安全教育,普及自救和互救知识。
_故事案例:违反规定造成一氧化碳中毒
某石油局钻井队在新疆塔河油田进行井队搬迁作业。由于当天搬迁未完,安排4人在老井野营房留守。6日11时30分左右发现留守的3人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是留守人员违反“人员长期在房内取暖时应注意通风换气”的规定,擅自将未燃尽的木炭装进废弃的桶内,并抬到密封良好的野营房内取暖。由于野营房无排烟设施,一氧化碳大量积聚而发生中毒。
2、防止火灾爆炸
加强职工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危险的装置区域,应加强动火管理,尽量减少动火频次,建立集中统一动火机制;在做好安全防火的措施后,再进行动火作业。
加强岗位巡检、防止着火爆炸物质泄漏。
禁止穿化纤服装进入油气区。在上罐采样等作业前,要先摸一下消静电设施,使静电得到释放。
工作中不要乱用电热设备,不乱拉临时线,铜铝线不要相接。按规定使用电气设备,防止超负荷,用过的电热设备要及时断电,防止用电引发火灾。
保证消防设施及器材齐全、完好和有效,进入冬季后,要在做好防冻工作的基础上保证各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备用状态。
3、防止交通事故
组织驾驶员学习入冬前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做好严寒、大风、浓雾、暴雪等恶劣天气的安全行车教育。根据车型和执行任务的特点制定防冻、防滑、防雾等具体措施。
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采用符合冬季使用的润滑油和制动液,发动机和散热器外壳要安装防寒保温罩,尤其是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必须完好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况。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使其处于完好状态。按要求及时更换车辆防冻液和相应标号的机油、燃料油。
冰雪路面行车要控制好车速,禁止高速行车,避免紧急转向和紧急刹车,不准急加、急收油门。严重冰雪路面应加装防滑链,车辆行进中应保持行车距离,并适当拉长车距降低车速,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冰雪、大雾等恶劣气候不得派长途车。
4、冬季装置管道、设备、阀门防冻防凝
管道设计中应尽可能利用系统内流体循环防冻以避免伴热。例如冷却水系统,当设备停车时可利用靠近换热器的旁路实现供水/回水循环。对于流体流动管线设计,应避免可能发生冻结的死角。
对于不可避免死角,应采用保温和伴热防冻。尽可能避免无流体流动管线、间断使用管线,如果这类管线不可避免,设计时应考虑保温和伴热。
利用排净防冻,对于水、凝液和蒸汽等公用工程管线,停车时可能会发生液体累积和冻结,防冻时应考虑适当的排净、放空和自排净。在停车或停用期间,这些管线应完全排净。
_故事案例:设备循环水处理不及时险些毁坏重要设备
某装置于12月份停车处理,当班操作人员由于处理紧急工艺问题,忘记将某压缩机缸体内的水倒空,加上该设备由于长期运行,部分水线被系统内的淤泥堵塞,循环水系统运行不畅,造成该设备缸体严重结冰,膨胀后造成压缩机缸体鼓起。
事故教训:循环水系统运行时间较长的设备,要及时检查设备自身循环水系统运行是否畅通,设备停车后应及时将设备内的水进行倒空,防止冻坏设备。
地下管线及其排净系统应埋在冻土层以下。消防水、地表水、公用工程用水和冷却水的总管应埋地敷设。
地上供水回水总管防冻措施:在进水回水总管之间和总管端点之间设置循环水旁路管线。对于从总管上引出的支管,应在靠近总管的水平段高点设置切断阀。切断阀与总管之间的长度应尽可能短。
对于必须进行防冻保护的管线,应采用蒸汽伴热和保温。加热介质应为低压蒸汽,且在低点设置疏水器。所有管线应尽可能采用自排净方式,伴热管中的蒸汽应采取向下流的方式。
全面检查仪表管线的蒸汽伴热,配合仪表人员做好伴热管线是否畅通的检查,防止带联锁点的仪表被冻坏造成装置停车。
_事故案例:仪表伴热检查不及时造成停车
某化工装置冬季运行一直比较稳定,入冬前对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的防冻工作,但是由于仪表属于另外的部门管理,没有对仪表的伴热进行全面检查。在入冬的某天晚上,突然大风降温,循环水系统一带有联锁的压力点由于伴热的疏水器故障,造成压力表被冻坏,压力上涨至联锁值,使得循环水系统全面停车。
事故原因:由于仪表的伴热检查不够及时,特别是带有联锁点的仪表没有及时进行全面的检查,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加强管理建立防冻防凝台账。
加强冬季巡回检查,管线、机泵、仪表的防冻检查是个重点,在保证节能减排的情况下,做到装置区内不积水,不结冰,不挂冰,不冻凝。
“需要特别注意的防冻凝部位”
_消防炮一律炮口朝下,排空炮内存水,以防冻坏;检查并完善消防炮、消防喷淋管线地上裸露部分及各生产装置的室外消防水线。
_罐区要检查储罐消防喷淋阀门后管线内是否存水,并放空排净;生产水、除盐水、循环水、易凝介质管线的跨线、盲端、死角。
_停用机泵的冷却水、洗眼器水线等;间断使用的易凝物料管线、水线。
_房间的门窗玻璃,靠近门窗的室内消防设施等;消防蒸汽胶带要配备齐全,以确保能及时扑救初起小火。
_各储罐呼吸阀,严防由于气相夹带物料导致呼吸阀失灵进而发生事故;压力表、引压管的防凝;开好空气净化装置,严防仪表风带水;伴热线、疏水器等。
_下雨、雪及大雾天气后,必须及时清扫通道、楼梯、楼板等作业场所和人员行走通道的积水和冻冰。有人通行的架空管道和屋檐下的冰溜子必须及时清理掉。
_对已经冻结的铸铁管道、阀门,不得急剧加热,必须用温水或少量蒸汽缓慢解冻,以防骤然受热损坏。
关于化工厂防冻的30个小知识
1.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穿暖,装置巡查过程中做好上塔下塔防滑工作。
2.加强脱水工作及时排掉各个脱水点的水分预防冻堵。
3.注意仪表液位计现场的液位计上下部角阀有一个出现冻堵将会影响到真实的液位,远传液位计表头处出现冻堵将会影响机械转动,电流传导,影响真实液位。
4.循环水的温度不易控制过低,不能低于8度,低于八度后,会造成冷却器副线冻堵现象,严重时冻裂管道。
5.对车间循环水死水区管道进行保温;停用的循环水泵采用倒流措施,并放净。
6.车间停用的设备,如:补水泵、循环水泵、冷却器、冷凝器等,要采用放水、定时巡检等措施。压缩机冷却水,由操作人员定期检查,确保水阀保持长开状态。
7.如果液态烃管线出现冻堵,蒸汽吹扫管线时,注意物理爆炸,不要强制吹扫,慢慢预热。
8.现场压力表在冻堵的情况也会出现假象,根据经验去判断。不能确定的要及时上报进行处理。
9.吹扫冻堵管线时,用蒸汽吹扫弯头处。
10.注意天然气管线的加强脱液,以免液体带入锅炉。检查好天然气线防止出现因冻的晶体结构造成不畅。
11.加强巡检检查好各点的温度情况。
12.生水管线应避免关死,保持长水流。
13.停用的设备,管线与生产系统连接处要加好盲板,并把积水排放,吹扫干净。露天闲置的设备和敞口设备,防止积水积雪结冰冻坏设备。露天设备需增加巡回检查及盘车次数。
14.凡生产和生活及临时停用的设备,水汽管线,控制阀门要有防冻保温措施,存水排放干净或采取维持小量长水流、小过汽的办法,达到既防冻又节约的要求,停水停汽后一定要吹扫干净。
15.加强巡回检查脱水,各设备低点及管线低点检查脱水,泵冷却水不能中断,伴热、取暖保持畅通,压力表、液位计要经常检查、蒸汽与水软管接头、甩头、保持常冒汽长流水。
16.开关不动的阀门不能硬开关,机动盘不动车,不得启用。
17.冻凝的铸铁阀门要用温水或少量蒸汽慢慢加热,防止骤然受热损坏。
18.施工和生活用水,要设法排到地沟或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冰溜子要随时打掉。
19.加强管理建立防冻防凝台账(包括事故登记、防冻防凝设备完好状况、易冻凝管线等)。
20.低温处的阀门井、消火栓、管沟要逐个检查,排尽积水,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21.严禁用高压蒸汽取暖,严防高压蒸汽串入低压系统。高、低压蒸汽回水管不准互相串通。蒸汽取暖的暖气片管线上要设置减压阀,减压阀用的压力表要校验合格,暖气片要通汽试漏后方可使用。
22.凡进行登高作业,必须清楚工作场所所有的积水、积雪、积冰后方可进行。
23.所以蒸汽管线(消防蒸汽除外)关闭根部阀,关闭器壁阀,打开所有放空阀排尽存水,用氮气吹扫干净。
24.所有的排凝点需每个小时排。
25.循环水系统停后需将低点放空打开排净所有水分,用风吹净。
26.车间外吸附塔、脱硫塔、水洗塔、气液分离器排污管线,采用电伴热带进行防冻。车间内水分离器、冷却器停车后及时排净的方式防冻。
27.室内供暖停止时车间内的自来水、洗眼器、消防箱等安全设施,采用电伴防冻。
28.车间地面、平台上如果喷洒上水后,立即进行清理,以防结冰。车间人员在上平台和爬楼梯时,提高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29.车间人员在框架上进行维修作业时,如果达到了高处作业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有专人进行监护。如遇阵风风力为六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属于特殊高处作业,必须有总经理批准之后才可进行作业。遇有雨雪,及时清扫楼梯。
30.车间人员在此期间,加强巡检次数,如发现异常,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反映。
冬季管线的防冻措施:
1.工艺用的水线。凡是地上安装的,且用水量不大的,应保证在管线末端有放空阀,保持常流水,来防止冻结,有条件的应在管线上加设保温。
2.间断使用的水线,必须加设电伴热带进行保温,否则将无法使用。
3.冬季不用的水线,要将两边的法兰拆开,放尽存水,有条件的,用工业风进行吹扫以保证管线内的积水不被充满,如果开关不严,则应在两端拆开的法兰处加盲板,并进行登记挂牌。4.对一些在正常生产中不用的管线,由于长期处在停用状态,在死角内可能存有积水而冻结,一旦要使用,就会造成不通,而影响生产。对这样的管线在入冬前,要用适当的流量对管线进行疏通置换后,关闭有关的阀门,保持备用状态。
5.消防水线系统的消防栓,消防水线阀门井等,要关闭阀门井内的阀门,放净水栓内存水,保证水栓随时都可投用。消防井内应采用双层井盖(其中一层为保温井盖)。
发生冻结处理:设备冻结后,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铸铁管线和设备解冻应缓慢,以防爆裂,冻裂管线或设备禁止在密封状态下进行加热,应先打开放空,横管由低到高解冻,垂直管由上到下,如有裂纹应当汇报。
装置部分防冻防凝点
(所有低点排污阀均做保温加电伴热)
一、原料气区:
1、原料气冷却器停水排空罐内存水
2、原料气缓冲罐低点排污阀放水后关闭
3、水洗塔停补水泵、循环水泵,放净塔内水和水泵管线存水,水液位计排空
4、气液分离器低点排污阀放水后关闭
二、压缩机区:
1、关闭一次进、回水阀
2、打开进、回水导淋阀放空管内积水
3、压缩机各级冷却器、气液分离器排污阀放净水后关闭
4、油站油冷器水放净
三、净化气区:
1、冷却除湿器排污底阀放净关闭加电伴热和保温
2、冷却器排污底阀放净关闭加电伴热和保温
3、气液分离器排污底阀放净关闭加电伴热和保温
4、吸附器排污底阀放净关闭加电伴热和保温
第11篇 化工企业冬季安全措施
随着冬季的到来,北方的天气变得寒冷、干燥,容易发生人员冻伤、中毒、滑跌等人身伤害事故,火灾、爆爆炸事故以及交通事故,也容易出现冻裂设备及工艺管线等生产事故。因此,冬季应落实措施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交通事故,做好装置管道、设备、阀门的防冻防凝,以保障寒冷冬季的安全生产。
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危害
天气寒冷,衣着臃肿,人的听力、视觉、行动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再加上雨雪天气,非常容易造成冻伤、滑跌等人身伤害事故。
低温使设备和金属构件产生变形、破裂,容易导致泄漏、爆炸、火灾、中毒和设备生产事故。
冬季处于冷高压状态,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大量积聚,再加上冬季保温,易造成人员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
冬季天干物燥,无论是人体还是设备、设施,容易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事故。
防止人身伤害
防冻伤。公司(企业)在根据本地气候特点做好了生茶装置区的供暖工作,还为大家配备了御寒的棉服、棉帽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在工作中要按要求正确穿戴,防寒服要系严领口、袖口,防寒安全帽要系牢帽带。
防滑跌。生产岗位上的各种楼梯和道路遇到遇到雨水或积雪易结冰,职工上下梯子或行走时容易滑倒摔伤,因此,应注意及时清扫梯子或巡检路上的雨水或积雪,特别是装置上的楼梯,大部分为钢铁框架,很容易造成摔落导致伤害。户外登高作业,要严格检查设备、设施,增加必要的防滑措施。登高作业者脚步要放平稳,抓牢扶手,严禁将手插在口袋或背手上下梯子。
防中毒窒息。一是由于冬季寒冷,装置区操作间门关的一般都比较严实,这样易造成一氧化碳等有毒害气体的集聚,因此,要定时做好通风换气。二是加强对供气管道的检查,防止可燃气体在室内集聚。三是加强职工防中毒安全教育,普及自救和呼救知识。
事故案例|--违反规定,造成3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某石油局钻进队在新疆塔河油田进行井队搬迁作业。由于当天搬迁未完,安排4人在老井野营房留守。6日11时30分左右发现留守的3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留守人员违反“人员长期在房内取暖时应注意通风换气”的规定,擅自将未燃尽的木炭装进废弃的桶内,并抬到密封良好的野营房内取暖。由于野营房无排烟设施,一氧化碳大量积聚而发生中毒。
防止火灾爆炸
加强职工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的装置区域,应加强动火管理,尽量减少动火频次动作作业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动火作业票证,在做好安全防火和监护人员等准备齐全的条件下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加强岗位巡检,防止着火爆炸物质泄漏。
禁止穿化纤服装进入装置区,在上罐采样等作业前,要先摸一下消除静电设施,使静电得到释放。
工作中不要乱用电热设备,不要拉临时线。规定使用电气设备,防止超负荷,用过的电热设备要及时断电,防止用电引发火灾。
保证消防设施及器材完全、完好好和有效,进入冬季后,要在做好防冻工作的基础上保证各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备用状态。
防止交通事故
组织驾驶员学习入冬前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做好严寒、大风、浓雾、暴雪等恶劣天气的安全行车教育。
根据车型和执行任务的特点制定防冻、防滑、防雾等具体措施。
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采用符合冬季使用的润滑油和制动液,发动机和散热器外壳要安装防寒保温罩,尤其是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必须完好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况。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按要求及时更换车辆防冻液和相应标号的机油、燃料油。
冰雪路面行车要控制好车速,禁止高速行车,避免紧急转向和紧急刹车,不准急加、急收油门。严重冰雪路面应加装防滑链,车辆行进中应保持行车距离,并适当拉长车距降低车速,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冰雪、大雾等恶劣气候尽量不要派长途车。
冬季装置管道、设备、阀门防冻防凝
管道应尽可能利用系统内流体循环防冻以避免临时额外伴热。例如循环冷却水系统,当设备短期停车时,各冷凝器内循环水可适量减小并保持流动循环。对于不可避免的死角,应采用保温或伴热防冻。
利用排尽防冻,对于水、凝液和蒸汽等公用工程管线,停车时可能发生液体累计和冻结,防冻时应考虑适当的排净、放空和自排净。在停车或停用期间,这些管线应完全排净。
事故案例--冬季设备循环水处理不及时,险些损坏主要设备
某装置于12月份停车处理,当班操作人员由于处理紧急工艺问题,忘记将某压缩机缸体内的水倒空,加上该设备由于长期运行,部分水线被系统内的淤泥堵塞,循环水系统运行不畅,造成该设备缸体严重结冰,膨胀后造成压缩机缸体鼓起。
事故教训:循环水系统运行时间较长的设备,要及时检查设备自身循环水系统运行是否畅通,设备停车后应及时将设备内的水进行倒空,防止冻坏设备。
对于必须进行防冻保护的管线,应采用蒸汽伴热和保温。加热介质应为低压蒸汽,且在低点设置疏水器。所有管线应尽可能采用自排净方式,伴热管中的蒸汽应采取向下流的方式。
全面检查仪表管线的蒸汽伴热,配合仪表人员做好伴热管线的畅通检查,防止带联锁点的仪表被冻坏造成装置停车。
事故案例--仪表伴热检查不及时,造成装置局部停车
某化工装置冬季运行一直比较稳定,入冬前对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的防冻工作,但是由于仪表属于另外的部门管理,没有对仪表的伴热进行全面检查。在某个晚上,突遇降温,循环水系统一带有联锁的压力点由于伴热的疏水器故障,造成压力表被冻坏,压力上涨至联锁值,使得循环水系统全面停车。
事故原因:由于仪表的伴热检查不够及时,特别是带有联锁点的仪表没有及时进行全面的检查,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加强管理建立防冻防凝台账。
加强冬季巡回检查,管线、机泵、仪表的防冻检查是个重点,在保证节能减排的情况下,做到装置区内不积水,不结冰,不挂冰,不冻凝。
需要特别注意的防冻凝部位
消防炮一律炮口朝下,排空炮内存水,以防冻坏;检查并完善消防炮、消防喷淋管线地上裸露部分及各生产装置的室外消防水线。
罐区要检查各储罐的静电接地设施是否完整,循环水、易凝结介质管线的静电跨接是否完好,仔细检查各盲端、死角。
洗眼器用水在装置外的要关闭或保证长流水。
检查房间的门窗玻璃,靠近门窗的室外消防设施等,以确保能够及时扑救初起小火。
检查各储罐呼吸阀,严防由于气相夹带物料导致呼吸阀失灵进而发生事故;检查各伴热管线,疏水器等。
雨雪雾天气后,必须及时清扫通道等作业场所和人员行走通道的积水和结冰。有人行走的架空管道和屋檐下的冰溜子必须及时清理。
对已经结冰的铸铁阀门等,不得急剧加热,必须少量蒸汽或温水缓慢解冻,以防骤然受热损坏。
第12篇 谈化工企业的进塔入罐及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复杂,装置中存在着较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介质,同时化工企业中存在着高温、高压、深冷等危险因素,在设备检修中危险因素更多,其中一条就是特殊作业多。由于在特殊作业中往往是多工种联合作业,作业条件复杂,安全措施的实施难度较大,出现的事故也较多,必须高度重视。其中进塔入罐及动火作业,更要切实做好。
一、进塔入罐作业
进塔人罐作业也称设备内作业(包括在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排风道内等有缺氧危险的作业)。由于设备内部活动空间较小,空气流动不畅,贮存过危险物质;很可能积聚了有害气体及易燃、易爆物质,在里面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灼伤、着火、爆炸等事故。
因此,进塔人罐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原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中的进入容器、设备的“八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作业票中所列出的安全措施必须逐项落实,不得随意变动,如执行中有问题,需经总负责人批准才能变更。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将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节,绝对与系统完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源,并使用安全灯具。切断电源取下保险熔丝,并查明取下保险熔丝与所停电路对号,再挂上“有人检修,请勿启动”字样。使用的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安全灯,电压为12v,绝缘要良好,灯具要捆扎牢靠。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在检修前需进行清洗置换,必需同时达到两个要求:
(1)其冲洗水溶液达到中性。
(2)无超规定浓度的易燃、易爆气体。
清洗置换时要注意清理设备内的沉积物,因这种沉积物会继续蒸发分解,所以必须用蒸汽或热水吹扫清理合格。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在进入设备前30min必须取样分析,设备中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和氧的含量,必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l-2002)和(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8958-88)的要求。氧含量应为18%-22%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较长,应每隔2h分析1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如遇有特殊情况,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戴自吸或机械送风式的长管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在腐蚀性介质污染环境中,应从头到脚穿戴耐腐蚀的头盔、手套、胶靴、面罩、衣着等全身防护用品。佩戴防毒面具在罐内作业,每隔半小时轮换1次。
7.必须有人在容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监护人员应选用有工作经验、熟悉本岗位情况的人担任,监护人要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监护场所,必要时由监护人将绳子系住检修工身上的安全带进行施工,设备外要准备好救护、消防器材及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如罐内发生异常情况,监护人不得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人内。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在大型设备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和高度搭设安全梯或架台,并配备救护用具,保证应急撤离。
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化工企业检修中经常进行的工作,但是动火作业危险性大,是事故多发作业。为了保证安全检修,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十分重视动火作业的安全,严格遵守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中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装置、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一、二类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主任提出申请,企业安技部门审核、批准;特殊危险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主任提出申请,安技和消防部门审查,厂长(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除特殊危险动火外,一、二类动火必须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拆下动火部件,达到动火作业及安全防火要求方可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凡盛过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否则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动火分析的取样要有代表性,取样点由动火所在单位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特殊危险动火,一、二级动火都必须有可靠的消防措施,没有消防措施,严格禁止动火。
特殊危险动火除具备一、二级动火条件外,在动火作业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正压应停止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第13篇 论述化工企业的进塔入罐及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复杂,装置中存在着较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介质,同时化工企业中存在着高温、高压、深冷等危险因素,在设备检修中危险因素更多,其中一条就是特殊作业多。由于在特殊作业中往往是多工种联合作业,作业条件复杂,安全措施的实施难度较大,出现的事故也较多,必须高度重视。其中进塔入罐及动火作业,更要切实做好。
一、进塔入罐作业
进塔入罐作业也称设备内作业(包括在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排风道内等有缺氧危险的作业)。由于设备内部活动空间较小,空气流动不畅,贮存过危险物质,很可能积聚了有害气体及易燃、易爆物质,在里面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灼伤、着火、爆炸等事故。
因此,进塔入罐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原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中的进入容器、设备的“八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作业票中所列出的安全措施必须逐项落实,不得随意变动,如执行中有问题,需经总负责人批准才能变更。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将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节,绝对与系统完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源,并使用安全灯具。切断电源取下保险熔丝,并查明取下保险熔丝与所停电路对号,再挂上“有人检修,请勿启动”字样。使用的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安全灯,电压为12v,绝缘要良好,灯具要捆扎牢靠。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在检修前需进行清洗置换,必需同时达到两个要求:
(1)其冲洗水溶液达到中性。
(2)无超规定浓度的易燃、易爆气体。
清洗置换时要注意清理设备内的沉积物,因这种沉积物会继续蒸发分解,所以必须用蒸汽或热水吹扫清理合格。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在进入设备前30min必须取样分析,设备中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和氧的含量,必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和《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88)的要求。氧含量应为18%~22%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较长,应每隔2h分析1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如遇有特殊情况,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戴自吸或机械送风式的长管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在腐蚀性介质污染环境中,应从头到脚穿戴耐腐蚀的头盔、手套、胶靴、面罩、衣着等全身防护用品。佩戴防毒面具在罐内作业,每隔半小时轮换1次。
7.必须有人在容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监护人员应选用有工作经验、熟悉本岗位情况的人担任,监护人要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监护场所,必要时由监护人将绳子系住检修工身上的安全带进行施工,设备外要准备好救护、消防器材及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如罐内发生异常情况,监护人不得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入内。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在大型设备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和高度搭设安全梯或架台,并配备救护用具,保证应急撤离。
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化工企业检修中经常进行的工作,但是动火作业危险性大,是事故多发作业。为了保证安全检修,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十分重视动火作业的安全,严格遵守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中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上动火。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装置、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一、二类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主任提出申请,企业安技部门审核、批准;特殊危险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主任提出申请,安技和消防部门审查,厂长(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除特殊危险动火外,一、二类动火必须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拆下动火部件,达到动火作业及安全防火要求方可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凡盛过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否则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动火分析的取样要有代表性,取样点由动火所在单位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特殊危险动火,一、二级动火都必须有可靠的消防措施,没有消防措施,严格禁止动火。
特殊危险动火除具备一、二级动火条件外,在动火作业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正压应停止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第14篇 重化工企业冬季安全措施
随着冬季的到来,天气变得寒冷、干燥,容易发生人员冻伤、中毒、滑跌等人身伤害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以及交通事故,也容易出现冻裂设备及工艺管线等生产事故。因此,冬季应落实措施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交通事故,做好装置管道、设备、阀门的防冻防凝,以保障寒冷季节的安全生产。
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危害
天气寒冷,衣着臃肿,人的听觉、视力、行动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再加上雨雪天气,非常容易造成冻伤、滑跌等人身伤害事故。
低温使设备和金属构件产生变形、破裂,容易导致泄漏、爆炸、火灾、中毒和设备生产事故。
冬季处于冷高压状态,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大量积聚,再加上冬防保温,易造成人员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
冬季天干物燥,无论是人体还是设备、设施,容易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事故。
防止人身伤害
防冻伤。企业除了要根据本地气候特点做好供暖工作外,还要根据需要为职工配备御寒的棉服、棉帽、棉手套及棉鞋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在工作中要按要求正确穿戴,防寒服要系严领口、袖口,防寒安全帽要系牢帽带。
防滑跌。生产岗位上的各种楼梯和道路遇到雨水或积雪易结冰,职工上下梯子或行走时容易滑倒摔伤,因此,应注意及时清扫梯子或巡检路上的雨水或积雪,特别是装置上的楼梯,由于大部分为钢铁框架,很容易造成摔落导致伤害。户外登高作业,要严格检查设备、设施,增加必要的防滑措施。登高作业者脚步要放平稳,抓牢扶手,严禁将手插在口袋或背手上下梯子。
防中毒窒息。一是在密封条件较好的封闭场所必须采取通风换气措施。二是用气取暖必须采用烟道排烟气措施。三是对能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在做好通风的同时,要配置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四是加强对供气管道检查,严防可燃气体在室内积聚。五是为防止因生火、取暖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指定专人负责夜间巡视检查。检查火炉使用情况,是否有发生火灾、煤气中毒的危险。六是加强职工防中毒的安全教育,普及自救和互救知识。
事故案例——违反规定,造成3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某石油局钻井队在新疆塔河油田进行井队搬迁作业。由于当天搬迁未完,安排4人在老井野营房留守。6日11时30分左右发现留守的3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留守人员违反“人员长期在房内取暖时应注意通风换气”的规定,擅自将未燃尽的木炭装进废弃的桶内,并抬到密封良好的野营房内取暖。由于野营房无排烟设施,一氧化碳大量积聚而发生中毒。
防止火灾爆炸
加强职工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危险的装置区域,应加强动火管理,尽量减少动火频次,建立集中统一动火机制;在做好安全防火的措施后,再进行动火作业。
加强岗位巡检、防止着火爆炸物质泄漏。
禁止穿化纤服装进入油气区。在上罐采样等作业前,要先摸一下消静电设施,使静电得到释放。
工作中不要乱用电热设备,不乱拉临时线,铜铝线不要相接。按规定使用电气设备,防止超负荷,用过的电热设备要及时断电,防止用电引发火灾。
保证消防设施及器材齐全、完好和有效,进入冬季后,要在做好防冻工作的基础上保证各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备用状态。
防止交通事故
组织驾驶员学习入冬前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做好严寒、大风、浓雾、暴雪等恶劣天气的安全行车教育。
根据车型和执行任务的特点制定防冻、防滑、防雾等具体措施。
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采用符合冬季使用的润滑油和制动液,发动机和散热器外壳要安装防寒保温罩,尤其是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必须完好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况。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按要求及时更换车辆防冻液和相应标号的机油、燃料油。
冰雪路面行车要控制好车速,禁止高速行车,避免紧急转向和紧急刹车,不准急加、急收油门。严重冰雪路面应加装防滑链,车辆行进中应保持行车距离,并适当拉长车距降低车速,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冰雪、大雾等恶劣气候不得派长途车。
冬季装置管道、设备、阀门防冻防凝
管道设计中应尽可能利用系统内流体循环防冻以避免伴热。例如冷却水系统,当设备停车时可利用靠近换热器的旁路实现供水/回水循环。对于流体流动管线设计,应避免可能发生冻结的死角。对于不可避免死角,应采用保温和伴热防冻。尽可能避免无流体流动管线、间断使用管线,如果这类管线不可避免, 设计时应考虑保温和伴热。
利用排净防冻,对于水、凝液和蒸汽等公用工程管线,停车时可能会发生液体累积和冻结,防冻时应考虑适当的排净、放空和自排净。在停车或停用期间,这些管线应完全排净。
事故案例:冬季设备循环水处理不及时,险些损坏重要设备
某装置于12月份停车处理,当班操作人员由于处理紧急工艺问题,忘记将某压缩机缸体内的水倒空,加上该设备由于长期运行,部分水线被系统内的淤泥堵塞,循环水系统运行不畅,造成该设备缸体严重结冰,膨胀后造成压缩机缸体鼓起。
事故教训:循环水系统运行时间较长的设备,要及时检查设备自身循环水系统运行是否畅通,设备停车后应及时将设备内的水进行倒空,防止冻坏设备。
地下管线及其排净系统应埋在冻土层以下。消防水、地表水、公用工程用水和冷却水的总管应埋地敷设。
地上供水回水总管防冻措施:在进水回水总管之间和总管端点之间设置循环水旁路管线。对于从总管上引出的支管,应在靠近总管的水平段高点设置切断阀。切断阀与总管之间的长度应尽可能短。
对于必须进行防冻保护的管线,应采用蒸汽伴热和保温。加热介质应为低压蒸汽,且在低点设置疏水器。所有管线应尽可能采用自排净方式,伴热管中的蒸汽应采取向下流的方式。
全面检查仪表管线的蒸汽伴热,配合仪表人员做好伴热管线是否畅通的检查,防止带联锁点的仪表被冻坏造成装置停车。
事故案例——仪表伴热检查不及时,造成装置局部停车
某化工装置冬季运行一直比较稳定,入冬前对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的防冻工作,但是由于仪表属于另外的部门管理,没有对仪表的伴热进行全面检查。在入冬的某天晚上,突然大风降温,循环水系统一带有联锁的压力点由于伴热的疏水器故障,造成压力表被冻坏,压力上涨至联锁值,使得循环水系统全面停车。
事故原因:由于仪表的伴热检查不够及时,特别是带有联锁点的仪表没有及时进行全面的检查,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加强管理建立防冻防凝台账。
加强冬季巡回检查,管线、机泵、仪表的防冻检查是个重点,在保证节能减排的情况下,做到装置区内不积水,不结冰,不挂冰,不冻凝。
需要特别注意的防冻凝部位
消防炮一律炮口朝下,排空炮内存水,以防冻坏;检查并完善消防炮、消防喷淋管线地上裸露部分及各生产装置的室外消防水线。
罐区要检查储罐消防喷淋阀门后管线内是否存水,并放空排净;生产水、除盐水、循环水、易凝介质管线的跨线、盲端、死角。
停用机泵的冷却水、洗眼器水线等;间断使用的易凝物料管线、水线。
房间的门窗玻璃,靠近门窗的室内消防设施等;消防蒸汽胶带要配备齐全,以确保能及时扑救初起小火。
各储罐呼吸阀,严防由于气相夹带物料导致呼吸阀失灵进而发生事故;压力表、引压管的防凝;开好空气净化装置,严防仪表风带水;伴热线、疏水器等。
下雨、雪及大雾天气后,必须及时清扫通道、楼梯、楼板等作业场所和人员行走通道的积水和冻冰。有人通行的架空管道和屋檐下的冰溜子必须及时清理掉。
对已经冻结的铸铁管道、阀门,不得急剧加热,必须用温水或少量蒸汽缓慢解冻,以防骤然受热损坏。
第15篇 化工企业进塔入罐及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复杂,装置中存在着较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介质,同时化工企业中存在着高温、高压、深冷等危险因素,在设备检修中危险因素更多,其中一条就是特殊作业多。由于在特殊作业中往往是多工种联合作业,作业条件复杂,安全措施的实施难度较大,出现的事故也较多,必须高度重视。其中进塔入罐及动火作业,更要切实做好。
一、进塔入罐作业
进塔人罐作业也称设备内作业(包括在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排风道内等有缺氧危险的作业)。由于设备内部活动空间较小,空气流动不畅,贮存过危险物质;很可能积聚了有害气体及易燃、易爆物质,在里面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灼伤、着火、爆炸等事故。
因此,进塔人罐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原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中的进入容器、设备的“八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采取可_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作业票中所列出的安全措施必须逐项落实,不得随意变动,如执行中有问题,需经总负责人批准才能变更。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将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节,绝对与系统完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源,并使用安全灯具。切断电源取下保险熔丝,并查明取下保险熔丝与所停电路对号,再挂上“有人检修,请勿启动”字样。使用的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安全灯,电压为12v,绝缘要良好,灯具要捆扎牢。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在检修前需进行清洗置换,必需同时达到两个要求:
(1)其冲洗水溶液达到中性。
(2)无超规定浓度的易燃、易爆气体。
清洗置换时要注意清理设备内的沉积物,因这种沉积物会继续蒸发分解,所以必须用蒸汽或热水吹扫清理合格。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在进入设备前30min必须取样分析,设备中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和氧的含量,必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l—2002)和(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8958—88)的要求。氧含量应为18%-22%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较长,应每隔2h分析1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如遇有特殊情况,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戴自吸或机械送风式的长管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在腐蚀性介质污染环境中,应从头到脚穿戴耐腐蚀的头盔、手套、胶靴、面罩、衣着等全身防护用品。佩戴防毒面具在罐内作业,每隔半小时轮换1次。
7.必须有人在容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监护人员应选用有工作经验、熟悉本岗位情况的人担任,监护人要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监护场所,必要时由监护人将绳子系住检修工身上的安全带进行施工,设备外要准备好救护、消防器材及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如罐内发生异常情况,监护人不得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人内。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在大型设备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和高度搭设安全梯或架台,并配备救护用具,保证应急撤离。
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化工企业检修中经常进行的工作,但是动火作业危险性大,是事故多发作业。为了保证安全检修,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十分重视动火作业的安全,严格遵守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中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装置、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一、二类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主任提出申请,企业安技部门审核、批准;特殊危险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主任提出申请,安技和消防部门审查,厂长(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_隔绝,禁止动火。除特殊危险动火外,一、二类动火必须与生产系统可_隔绝,拆下动火部件,达到动火作业及安全防火要求方可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凡盛过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否则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动火分析的取样要有代表性,取样点由动火所在单位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特殊危险动火,一、二级动火都必须有可_的消防措施,没有消防措施,严格禁止动火。
特殊危险动火除具备一、二级动火条件外,在动火作业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正压应停止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