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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洞身开挖施工安全措施
1、基本要求:开挖前掌子面测量及开挖作业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松动岩石或裂块,应及时清除或支护处理后,方可进行作业。
2、钻眼作业
⑴钻眼前,应认真检查并清除存在的浮石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⑵凿岩机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确保碴堆的稳定;
⑶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⑷必须采用湿式凿岩设备;
⑸采用液压凿岩台车钻眼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3、爆破作业基本要求
⑴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订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⑵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作业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严禁作业人员穿着化纤衣服进行爆破作业。
⑶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至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外:
①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②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 m;③双线上半断面开挖不小于400 m;④双线全断面开挖不小于500m。
⑷如采用相向开挖掘进的隧道两个掌子面间距离小于200m时,爆破时必须提前一个小时通报,以便另一个工作面作业人员撤离。
⑸下列情况下,严禁装药爆破:
①照明不足;②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③出现流沙现象未经处理;④存在大量溶洞水及高压地下水涌出,尚未治理;⑤未做好安全警戒时。
⑹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有无瞎炮;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③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④支撑有无损坏或变形,是否需采取加强措施。
⑺钻眼与装药作业不宜平行作业。如须平行作业,则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小于2.5m,作业人员应分区操作。
⑻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距离只剩下15m时始,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作业,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放炮作业前提前通知,由对方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确认人员和设备已撤出后,方可通知放炮作业面实施放炮作业。
⑼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必须执行爆破器材的采购、搬运、贮存、领取和使用等专文规定。
4、各种起爆方法的安全要求
⑴火花起爆法:是用火雷管和导火索作成起爆药卷,一般将导火索端部切口处点燃起爆药卷。因导火索燃烧速度不完全相同,故不能精确控制起爆时间,且爆破工必须在工作面上点火起爆,因而不安全因素较多。其安全要求如下:
①导火索的长度应能保证点炮人点完导火索后撤至安全地点,同时,最短不得少于1.2m;
②如连续点燃多根导火索,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
③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应先点燃信引线,信号引线的燃完时间比第一个炮眼爆炸时间至少提前60s,当信号引线燃完时,爆破工必须离开工作面。
④为防止点炮中发生照明故障,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事故照明。严禁明火照明点炮。
⑵电力起爆法:是用电雷管和导线联成爆破网路,再通电源而进行起爆的方法。相对火花起爆安全。电力起爆除应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外,还应注意下列安全要求:
①要特别注意消除产生杂散电流、感应电流、高压静电等不利条件,防止发生意外早爆;
②要加强洞内电源管理,对洞内电器设备和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修,防止漏电;
③装药前应将电灯及电线撤离工作面;
④起爆主导线应敷设在洞内电线和管路的另一侧,如不得已必须布置在一侧时,必须与管路等导体大于1m的距离,并悬空架设。
⑤起爆电源应使用直流电或低电源大电流起爆器,起爆器应保持干燥;
⑥采用台车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时,应检查台车及装药设备是否带电。
⑶导爆管引爆法:导爆管是一种新型非电起爆器材,适用于没有瓦斯和矿尘爆炸危险的爆破工程。具有抗静电、抗杂电、抗水、抗冲击、耐火等特点,这种引爆器材安全可靠,是目前用于隧道爆破作业比较理想的爆破器材。
导爆管非电起爆系统的引爆方法是用其它爆破器材(雷管、导爆索)引爆导爆管,在管内产生一个冲击波冲击引爆与它相联结的雷管(普通雷管或非电毫秒雷管)。其安全要求:
①导爆管非电起爆,使用前导爆管应随时保持封口状态,以防其内药粉受潮拒爆;
②非电起爆系统各部分的连接都必须牢固,防止拉脱,影响传爆和起爆;
③所有雷管必须有段别标志,否则按报废处理;
④装填起爆药包时,要先把导爆管理顺,用手扶着与药包同时送入孔中,防止导爆管拉脱或打结,引起拒爆;
⑤堵炮时要妥善保护导爆管,防止炮棍、石子等撞击、砸扁或切断导爆管而拒爆;
⑥起爆网路连接后必须仔细检查有无错连漏连现象。
5、处理瞎炮的安全措施
⑴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但瞎炮位置应设置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严禁人员通行。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
⑵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⑶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⑷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可在距瞎炮不小于60c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⑸硝铵类炸药可采取用水冲淡的措施处理。
第2篇 深基坑开挖施工安全措施
1、进入工地一定要戴硬质反光安全帽,操作工必须手戴防护手套,电工戴电工专用绝缘手套。
2、用机械开挖时,应设专人盯测,以防坑底和坑侧超挖。坑底的控制标高应比
3、设计标高提高15-30厘米,坑壁的控制线应比设计标线提高10-15厘米或先打桩后挖土,机械挖完后,再用人工清坑。
4、对设内支撑的基坑,在每层土开挖中,同时开挖的部分,在位置及深度上,
5、要保持对称,防止基坑结构承受偏载。基坑开挖应分层进行,高差不宜过大。土质越软,高差应越小。
6、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一定要将支护桩根部的淤泥清挖,否则会造成支护桩倒塌。
7、基坑底面不能暴露时间过长。基坑开挖中间间歇间过长,变形会随着时间不断增加。这种情况下,应考虑增加支护结构的强度。
8、顶管工作井的后靠背和出洞位置必须平整垂直,否则会发生顶进偏移和后靠背破坏。
9、遇有粉、细砂层时,要采用恰当的排水方式,以防产生流砂造成基坑坍塌。
10、如果基坑开挖后,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时,可在基坑设计标高之上,预留0.15-0.3m厚的一层土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用人工开挖至槽底的设计标高。否则在下雨时,基坑会浸水坍塌。
11、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作下一道工序作业。
第3篇 土方开挖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措施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白山山水水泥厂改扩建工程
2、施工准备
(1)测量放线及测量桩点的保护
1)在基坑开挖之前,场内所有的红线桩及建筑物的定位桩,全部经市规划部门测量核准。
明确在桩基施工阶段红线及定位桩是否产生位移,若有移位应回合规划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研究处理方案。
2)在基坑开挖前,要根据施工图纸、基坑开挖放坡坡度及核准的轴线桩测放基坑开挖上下口的白灰线,在基坑开挖前,基坑开挖范围内的所有轴线桩和水准点都要引出施工活动区域以外,用大方木桩深打后钉上铁钉并加以保护。
3)对场边道路及场内的临时设施做好定位标记,以备观测。所有的测量木桩、红线点一经核实后,项目部就应落实专人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复核,以确保红线的准确性。
(2)夜间施工照明的准备
基坑开挖期间,夜间照明所有用电均可以从现场配备的配电箱内接引通过手提小电箱架空至土方开挖区域;施工范围内的夜间照明采用活动灯架,每个灯架安装1000w小碘钨灯,每两个基坑配置一个灯架;整个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通过用钢管架子架高安置的2个5000w大太阳灯照明;现场上,放坡位置均视情况放置一定数量的照明灯及散光灯和警戒灯。
3、基坑开挖方法
(1)施工分层
有桩部位,为确保围护桩的安全,土方宜分层开挖,土方开挖分层的主要依据是基坑开挖深度、现有合理挖土深度及土质、水位情况以及综合考虑其他要求和做法等。
(2)土方外运
项目部拟采用运输车辆进行土方外运。
(3)基坑排水
基坑土方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决定在每条轴线基坑旁采用人开挖一条排水沟,排水沟宽300mm,起点深为200mm按0.5%的坡度进行施工,且为保证排水沟的顺利工作,排水沟边坡定为1:0.77.在排水中遇个别地式较高处,人工开挖1×1m集水井作为过度。
(4)挖土施工放坡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数据及现场察看,基础工程土方为三类土。按施工规范规定,在人工开挖基坑超过1.5m时,施工放坡比例为1:0.33.若基坑较深则适当考虑将放坡比例放大,以保证坑底施工人员的安全。根据以往施工经验,通过国家规范及各工程施工资料的参考,土方开挖放坡坡度用1:0.33。等土方挖至一定程度后,就组织人员用竹笆,防滑木条,48mm钢管搭设下人坡道,坡度为1:2。
4、挖土注意事项
(1)基坑土方开挖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严禁超挖。
(2)基坑四周不得任意堆放材料。
(3)挖土过程中如出现土体较大位移,应立即停止挖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4)坑周围的地表水应及时排除。
(5)开挖土方时应有足够的照明,电工应日夜值班。
5、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
(1)主体部分开挖标高允许偏差±15cm,边坡放坡允许偏差±25cm,但边坡不得挖陡。
(2)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1)开工前要做好各级技术准备和技术底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工长)、测量人员要熟悉图纸,掌握现场测量桩及水准点的位置尺寸,同方代表办理验桩、验线手续。施工要配备专职测量人员进行质量控制。
2)要及时复撒灰线,将基坑开挖下口线测放到基坑底。及时控制开挖土标高、做到5m扇形挖土工作面内,标高白灰点不少于2个。
3)认真执行开挖样板制,即凡重新开挖边坡坑底时,有操作技术较好的工人开挖一段后,经测量人员或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作为样板,继续开挖。施工人员换班时,要交接挖深、边坡、操作方法,以确保开挖质量。
4)开挖边坡时,尽量采用沟端开行,挖土机的开行中心线要对准边下口线。要坚持先修坡后挖土的操作方法;土方开挖后,及时跟进浇筑砼垫层,并要注意成品的保护工作。
5)认真执行项目部制订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中要积累技术资料,如施工日记、设计变更洽商、验桩、验线记录等。
6)土方工程竣工后要绘制竣工图,四土建代表和质量检查人员共同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6、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
(1)开工前要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根据本工程施工机械多,配合工作多,土质条件差以及运土路线复杂等特点,制订安全措施,,组织职工贯彻落实,并定期开展安全活动。
(2)夜间挖土施工时,应配置足够的灯光照明,为预防边坡塌方,一般禁止在边坡上侧堆土,当在边坡一侧放置材料时,应距离边坡上边缘1.0m以外,材料堆置高度不得超过去时1.5m。
(3)每天检查挡土设施是否完好,并及时行修复;下雨期间进行挖土时,做好防滑措施;工地全封闭施工,大门设水龙头、排水沟、集水池,出场时必须冲洗干净,方准离开工地,不准将污泥带出门外,影响市容。
(4)提前准备好编织袋、草袋、木桩等物,若边坡局部塌方,则可将坡脚塌方清除,若边坡经上述措施之后,仍有失稳现象,则应征得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同意,采用加大边坡坡度或用压密注浆加固土体等方法,以确保基坑施工的安全。
(5)阴雨天气,在边坡上应加盖塑料薄膜,以防止边坡上的土体流失。
第4篇 地铁车站土方开挖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树木等进行调查,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盲目施工。
(3)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备等,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4)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相邻基坑深浅不等时,一般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否则应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对先施工的浅坑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变化和淤泥土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邻近建筑物等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6)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灯。
(7)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或化石等,应立即保护现场和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8)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9)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10)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的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11)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12)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13)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14)土方开挖过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安装钢支撑,严禁起挖,并派专人负责监控土方开挖与钢支撑安装关系,一旦发现起挖,必须停止开挖,安装完钢支撑后才能继续开挖。
(15)钢支撑安装时,必须确保钢支撑下方设有作业人员,并派专人指挥,在安装第二、三道钢支撑时,采取在钢支撑端头系拉绳或其他办法,使钢支撑平衡、平稳下放到托架上,避免下放过程碰撞已安装好的钢支撑上。
第5篇 土方开挖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措施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白山山水水泥厂改扩建工程
2、施工准备
(1)测量放线及测量桩点的保护
1)在基坑开挖之前,场内所有的红线桩及建筑物的定位桩,全部经市规划部门测量核准。
明确在桩基施工阶段红线及定位桩是否产生位移,若有移位应回合规划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研究处理方案。
2)在基坑开挖前,要根据施工图纸、基坑开挖放坡坡度及核准的轴线桩测放基坑开挖上下口的白灰线,在基坑开挖前,基坑开挖范围内的所有轴线桩和水准点都要引出施工活动区域以外,用大方木桩深打后钉上铁钉并加以保护。
3)对场边道路及场内的临时设施做好定位标记,以备观测。所有的测量木桩、红线点一经核实后,项目部就应落实专人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复核,以确保红线的准确性。
(2)夜间施工照明的准备
基坑开挖期间,夜间照明所有用电均可以从现场配备的配电箱内接引通过手提小电箱架空至土方开挖区域;施工范围内的夜间照明采用活动灯架,每个灯架安装1000w小碘钨灯,每两个基坑配置一个灯架;整个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通过用钢管架子架高安置的2个5000w大太阳灯照明;现场上,放坡位置均视情况放置一定数量的照明灯及散光灯和警戒灯。
3、基坑开挖方法
(1)施工分层
有桩部位,为确保围护桩的安全,土方宜分层开挖,土方开挖分层的主要依据是基坑开挖深度、现有合理挖土深度及土质、水位情况以及综合考虑其他要求和做法等。
(2)土方外运
项目部拟采用运输车辆进行土方外运。
(3)基坑排水
基坑土方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决定在每条轴线基坑旁采用人开挖一条排水沟,排水沟宽300mm,起点深为200mm按0.5%的坡度进行施工,且为保证排水沟的顺利工作,排水沟边坡定为1:0.77.在排水中遇个别地式较高处,人工开挖1×1m集水井作为过度。
(4)挖土施工放坡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数据及现场察看,基础工程土方为三类土。按施工规范规定,在人工开挖基坑超过1.5m时,施工放坡比例为1:0.33.若基坑较深则适当考虑将放坡比例放大,以保证坑底施工人员的安全。根据以往施工经验,通过国家规范及各工程施工资料的参考,土方开挖放坡坡度用1:0.33。等土方挖至一定程度后,就组织人员用竹笆,防滑木条,48mm钢管搭设下人坡道,坡度为1:2。
4、挖土注意事项
(1)基坑土方开挖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严禁超挖。
(2)基坑四周不得任意堆放材料。
(3)挖土过程中如出现土体较大位移,应立即停止挖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4)坑周围的地表水应及时排除。
(5)开挖土方时应有足够的照明,电工应日夜值班。
5、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
(1)主体部分开挖标高允许偏差±15cm,边坡放坡允许偏差±25cm,但边坡不得挖陡。
(2)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1)开工前要做好各级技术准备和技术底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工长)、测量人员要熟悉图纸,掌握现场测量桩及水准点的位置尺寸,同方代表办理验桩、验线手续。施工要配备专职测量人员进行质量控制。
2)要及时复撒灰线,将基坑开挖下口线测放到基坑底。及时控制开挖土标高、做到5m扇形挖土工作面内,标高白灰点不少于2个。
3)认真执行开挖样板制,即凡重新开挖边坡坑底时,有操作技术较好的工人开挖一段后,经测量人员或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作为样板,继续开挖。施工人员换班时,要交接挖深、边坡、操作方法,以确保开挖质量。
4)开挖边坡时,尽量采用沟端开行,挖土机的开行中心线要对准边下口线。要坚持先修坡后挖土的操作方法;土方开挖后,及时跟进浇筑砼垫层,并要注意成品的保护工作。
5)认真执行项目部制订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中要积累技术资料,如施工日记、设计变更洽商、验桩、验线记录等。
6)土方工程竣工后要绘制竣工图,四土建代表和质量检查人员共同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6、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
(1)开工前要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根据本工程施工机械多,配合工作多,土质条件差以及运土路线复杂等特点,制订安全措施,,组织职工贯彻落实,并定期开展安全活动。
(2)夜间挖土施工时,应配置足够的灯光照明,为预防边坡塌方,一般禁止在边坡上侧堆土,当在边坡一侧放置材料时,应距离边坡上边缘1.0m以外,材料堆置高度不得超过去时1.5m。
(3)每天检查挡土设施是否完好,并及时行修复;下雨期间进行挖土时,做好防滑措施;工地全封闭施工,大门设水龙头、排水沟、集水池,出场时必须冲洗干净,方准离开工地,不准将污泥带出门外,影响市容。
(4)提前准备好编织袋、草袋、木桩等物,若边坡局部塌方,则可将坡脚塌方清除,若边坡经上述措施之后,仍有失稳现象,则应征得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同意,采用加大边坡坡度或用压密注浆加固土体等方法,以确保基坑施工的安全。
(5)阴雨天气,在边坡上应加盖塑料薄膜,以防止边坡上的土体流失。
第6篇 某深基坑开挖施工安全措施
深基坑开挖施工安全措施
1、进入工地一定要戴硬质反光安全帽,操作工必须手戴防护手套,电工戴电工专用绝缘手套。
2、用机械开挖时,应设专人盯测,以防坑底和坑侧超挖。坑底的控制标高应比
3、设计标高提高15-30厘米,坑壁的控制线应比设计标线提高10-15厘米或先打桩后挖土,机械挖完后,再用人工清坑。
4、对设内支撑的基坑,在每层土开挖中,同时开挖的部分,在位置及深度上,
5、要保持对称,防止基坑结构承受偏载。基坑开挖应分层进行,高差不宜过大。土质越软,高差应越小。
6、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一定要将支护桩根部的淤泥清挖,否则会造成支护桩倒塌。
7、基坑底面不能暴露时间过长。基坑开挖中间间歇间过长,变形会随着时间不断增加。这种情况下,应考虑增加支护结构的强度。
8、顶管工作井的后靠背和出洞位置必须平整垂直,否则会发生顶进偏移和后靠背破坏。
9、遇有粉、细砂层时,要采用恰当的排水方式,以防产生流砂造成基坑坍塌。
10、如果基坑开挖后,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时,可在基坑设计标高之上,预留0.15-0.3m厚的一层土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用人工开挖至槽底的设计标高。否则在下雨时,基坑会浸水坍塌。
11、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作下一道工序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