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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措施9篇

发布时间:2023-01-06 18:30:08 查看人数:25

监理安全措施

第1篇 浅论建筑监理的安全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第2篇 监理工程师如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才能确保安全生产,质量第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全面了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基本内容,才能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

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1.1 建筑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这就决定了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而安全技术措施又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缺少了这一部分,在生产过程中就会出现 “乱战”,无法确保施工安全。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的根本特点,一是在于其产品生产的个体性和单体性,而不象其他的产品是在有固定的流水线上进行作业;二是一切建筑生产(含装饰装修施工)都是在有限的施工现场上集中了大量的建筑工人、大量的建筑材料,大量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来进行作业;三是生产周期长,体积庞大,露天作业和高空作业多;四是手工操作,繁重的体力劳动,劳动者体力消耗大;五是作业流动多,工序变化大,规则性差,危险作业较多,同时又是多个施工单位的协同作战,是个极其复杂的生产过程。为理顺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就需要进行严密的计划,有序的组织,才能保证正常的施工。否则就会出现混乱局面,难以实现安全生产。

1.2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为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于建筑生产危险作业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时有出现,这就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对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机具和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从管理上、技术上、防护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的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3 安全技术措施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国务院1956年5月 2 5日颁布的“三大规程”之一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第二章第三条规定:“施工单位的技术领导人必须注意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在所编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应该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19 8l年国家建工总局建工劳字第 2 0 8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工程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开工”。1983年6月27日建设部颁发的《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1997年 11月 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从上述国家有关规定看,安全技术措施不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而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性质,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每个单位工程(含装饰、装修)都必须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认真实施。

1.4 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遵章守法和安全施工的依据。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导安全施工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方法,也是建筑生产安全施工的行动指南,只要认真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是完全可以确保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也是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发生重大事故后,也是司法部门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

1.5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是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需要,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需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就是保护劳动力。保护劳动者就是保护生产力。劳动者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是不可能安心搞好生产的,也就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要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要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对劳动者的家庭带来不幸,企业经济造成严重损失,社会不能安定。因此,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价值,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每位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并监督施工部门认真实施。

2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内容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成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审查施工企业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一些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将本企业的岗位责任制视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不妥的。企业岗位责任制是企业各级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职能范围。而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上至总经理、下至生产工人,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这就需要施工企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4)审查企业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企业的安全资质是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打桩机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1)审查基坑支护和安全措施。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护,对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在施工方案中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坑槽边严禁堆放物料和施工机具设备,如有机械作业,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

2)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50m以下,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点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每2~3层须设置卸荷措施。搭设高度超过50n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详图。在搭设方法上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2 0 0 2版)的规定要求,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3)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3.2.l和3.2.2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五临边”的防护是指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边、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3.1.1和3.1.3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对悬空作业,安全强制性条文(200版)4.2.3-4.2.8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

4)审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如塔吊、井字架等)的安装、使用和拆卸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对塔吊的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包括塔吊的力矩、超高、变幅、行走四限位和吊钩、卷筒的保险)。安装后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全使用合格证书。

第3篇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监理

如何才能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监理呢?我们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责。实行总分包的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对分包单位承揽的工程,总包单位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实施监督检查。监理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要求所有参与工程的施工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要求施工单位持之以恒地开展遵章守纪安全教育。

要求项目部加强法制教育;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学习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抓好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认真进行书面和口头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名手续;根据工程进度并针对事故多发季节,组织施工方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鼓励其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3、督促施工方在狠抓安全检查的同时及时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洞口、临边、安全网架设、施工用电的动态巡视检查。对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塔吊、机具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安装后组织验收,严格办理合格使用移交手续,防止防护措施不足及带病运转使用。

4、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要进行材料报审工作,确保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和检测严禁使用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5、审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第4篇 监理工作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关系着人们生命财产,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生产安全,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现场监理部应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

1、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

①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书,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②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③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④ 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⑤ 审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⑥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事中控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①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②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③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部分审查要点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部分应有如下内容,如有短缺、漏项应令其补齐:

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③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建立安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防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④下列人员应有操作资格证书:电气仪表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生产教育。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不得上岗)。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上述人员培训考试情况的说明。

3、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内容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成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 审查施工企业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 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  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这就需要施工企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4>; 审查企业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企业的安全资质是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 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①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高处作业主要是指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②审查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内容有:

a.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b.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4v或12v),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6v,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

c.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⑤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  内容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如木工操作间、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建在建筑物20m以外,不得建在管道煤气和高压架空线路下方;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⑥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冬季措施有冬季施工安全教育措施,防风措施,防冻防滑措施,防火措施,防毒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4、施工安全生产现场监理检查要点

1>;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

2>; 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不得用在建工程兼做宿舍;临时建设应安全;施工可能损坏毗邻建筑、管道、构筑物的防范措施;在市区施工应封闭围挡。

3>; 持证上岗人员;吊车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4>; 现场安全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每一临时用电设施、孔洞口、基坑边。

5>; 消防

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制度、措施、灭火器材;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用火、用电、用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6>; 三安

①安全帽(全戴);

②安全网(有安全监督部门准用证);在建工程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

③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

7>; 施工用电

①外电防护安全距离(<1kv水平1m、垂直2.5m),电线弧垂(距地≥4m);

②工作接地、重复接地(电阻≤10ω,tn-s、tt不能混用);

③配电箱、开关箱;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漏电保护应灵敏;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安装适当,周围无杂物;闸具、熔断丝匹配;配电箱内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④照明: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线、灯高室内≥2.5m,室外≥3.0m,在架子上京戏有木横担和绝缘子,行灯安全电压;

⑤配电线路:查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电杆、横担、五芯电缆(电缆有保护线)、电缆埋设(≥0.2m)标志(转变处中间@20m);

⑥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5、安全监理措施

1>; 加大安全监控力度,及时采取“一说、二写、三停工、四报告”的监理手段。

2>; 发现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停工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安全监理职责

1>; 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2>;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所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

3>; 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所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

4>;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所监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监理工作。

5>;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所监工程项目的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5篇 监理工作 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关系着人们生命财产,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生产安全,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现场监理部应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

1、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

①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书,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②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③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④ 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⑤ 审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⑥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事中控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①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②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③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部分审查要点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部分应有如下内容,如有短缺、漏项应令其补齐:

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③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建立安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防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④下列人员应有操作资格证书:电气仪表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生产教育。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不得上岗)。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上述人员培训考试情况的说明。

3、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内容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成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 审查施工企业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 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 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这就需要施工企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4> 审查企业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企业的安全资质是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 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①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高处作业主要是指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②审查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内容有:

a.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b.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4v或12v),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6v,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

c.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⑤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 内容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如木工操作间、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建在建筑物20m以外,不得建在管道煤气和高压架空线路下方;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⑥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冬季措施有冬季施工安全教育措施,防风措施,防冻防滑措施,防火措施,防毒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4、施工安全生产现场监理检查要点

1>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

2> 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不得用在建工程兼做宿舍;临时建设应安全;施工可能损坏毗邻建筑、管道、构筑物的防范措施;在市区施工应封闭围挡。

3> 持证上岗人员;吊车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4> 现场安全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每一临时用电设施、孔洞口、基坑边。

5> 消防

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制度、措施、灭火器材;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用火、用电、用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6> 三安

①安全帽(全戴);

②安全网(有安全监督部门准用证);在建工程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

③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

7> 施工用电

①外电防护安全距离(<1kv水平1m、垂直2.5m),电线弧垂(距地≥4m);

②工作接地、重复接地(电阻≤10ω,tn-s、tt不能混用);

③配电箱、开关箱;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漏电保护应灵敏;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安装适当,周围无杂物;闸具、熔断丝匹配;配电箱内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④照明: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线、灯高室内≥2.5m,室外≥3.0m,在架子上京戏有木横担和绝缘子,行灯安全电压;

⑤配电线路:查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电杆、横担、五芯电缆(电缆有保护线)、电缆埋设(≥0.2m)标志(转变处中间@20m);

⑥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5、安全监理措施

1> 加大安全监控力度,及时采取“一说、二写、三停工、四报告”的监理手段。

2> 发现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停工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安全监理职责

1> 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2>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所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

3> 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所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

4>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所监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监理工作。

5>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所监工程项目的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6篇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才能确保安全生产,质量第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全面了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基本内容,才能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

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1.1 建筑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这就决定了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而安全技术措施又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缺少了这一部分,在生产过程中就会出现 “乱战”,无法确保施工安全。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的根本特点,一是在于其产品生产的个体性和单体性,而不象其他的产品是在有固定的流水线上进行作业;二是一切建筑生产(含装饰装修施工)都是在有限的施工现场上集中了大量的建筑工人、大量的建筑材料,大量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来进行作业;三是生产周期长,体积庞大,露天作业和高空作业多;四是手工操作,繁重的体力劳动,劳动者体力消耗大;五是作业流动多,工序变化大,规则性差,危险作业较多,同时又是多个施工单位的协同作战,是个极其复杂的生产过程。为理顺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就需要进行严密的计划,有序的组织,才能保证正常的施工。否则就会出现混乱局面,难以实现安全生产。

1.2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为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于建筑生产危险作业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时有出现,这就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对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机具和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从管理上、技术上、防护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的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3 安全技术措施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国务院1956年5月 2 5日颁布的“三大规程”之一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第二章第三条规定:“施工单位的技术领导人必须注意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在所编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应该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19 8l年国家建工总局建工劳字第 2 0 8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工程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开工”。1983年6月27日建设部颁发的《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1997年 11月 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从上述国家有关规定看,安全技术措施不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而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性质,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每个单位工程(含装饰、装修)都必须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认真实施。

1.4 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遵章守法和安全施工的依据。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导安全施工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方法,也是建筑生产安全施工的行动指南,只要认真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是完全可以确保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也是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发生重大事故后,也是司法部门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

1.5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是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需要,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需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就是保护劳动力。保护劳动者就是保护生产力。劳动者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是不可能安心搞好生产的,也就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要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要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对劳动者的家庭带来不幸,企业经济造成严重损失,社会不能安定。因此,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价值,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每位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并监督施工部门认真实施。

2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内容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成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审查施工企业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一些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将本企业的岗位责任制视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不妥的。企业岗位责任制是企业各级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职能范围。而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上至总经理、下至生产工人,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这就需要施工企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4)审查企业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企业的安全资质是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打桩机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1)审查基坑支护和安全措施。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护,对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在施工方案中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坑槽边严禁堆放物料和施工机具设备,如有机械作业,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

2)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50m以下,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点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每2~3层须设置卸荷措施。搭设高度超过50n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详图。在搭设方法上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2 0 0 2版)的规定要求,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3)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3.2.l和3.2.2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五临边”的防护是指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边、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3.1.1和3.1.3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对悬空作业,安全强制性条文(200版)4.2.3-4.2.8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

4)审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如塔吊、井字架等)的安装、使用和拆卸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对塔吊的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包括塔吊的力矩、超高、变幅、行走四限位和吊钩、卷筒的保险)。安装后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全使用合格证书。

第7篇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才能确保安全生产,质量第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全面了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基本内容,才能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

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1.1 建筑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这就决定了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而安全技术措施又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缺少了这一部分,在生产过程中就会出现 “乱战”,无法确保施工安全。

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的根本特点,一是在于其产品生产的个体性和单体性,而不象其他的产品是在有固定的流水线上进行作业;二是一切建筑生产(含装饰装修施工)都是在有限的施工现场上集中了大量的建筑工人、大量的建筑材料,大量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来进行作业;三是生产周期长,体积庞大,露天作业和高空作业多;四是手工操作,繁重的体力劳动,劳动者体力消耗大;五是作业流动多,工序变化大,规则性差,危险作业较多,同时又是多个施工单位的协同作战,是个极其复杂的生产过程。为理顺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就需要进行严密的计划,有序的组织,才能保证正常的施工。否则就会出现混乱局面,难以实现安全生产。

1.2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为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于建筑生产危险作业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时有出现,这就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对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机具和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从管理上、技术上、防护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的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3 安全技术措施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国务院1956年5月 2 5日颁布的“三大规程”之一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第二章第三条规定:“施工单位的技术领导人必须注意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在所编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应该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198l年国家建工总局建工劳字第 2 0 8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工程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开工”。1983年6月27日建设部颁发的《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1997年 11月 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从上述国家有关规定看,安全技术措施不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而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性质,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每个单位工程(含装饰、装修)都必须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认真实施。

1.4 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遵章守法和安全施工的依据。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导安全施工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方法,也是建筑生产安全施工的行动指南,只要认真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是完全可以确保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也是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发生重大事故后,也是司法部门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

1.5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是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需要,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需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就是保护劳动力。保护劳动者就是保护生产力。劳动者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是不可能安心搞好生产的,也就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要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要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对劳动者的家庭带来不幸,企业经济造成严重损失,社会不能安定。因此,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价值,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每位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并监督施工部门认真实施。

2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内容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成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审查施工企业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一些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将本企业的岗位责任制视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不妥的。企业岗位责任制是企业各级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职能范围。而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上至总经理、下至生产工人,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这就需要施工企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4)审查企业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企业的安全资质是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打桩机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1)审查基坑支护和安全措施。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护,对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在施工方案中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坑槽边严禁堆放物料和施工机具设备,如有机械作业,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

2)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50m以下,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点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每2~3层须设置卸荷措施。搭设高度超过50n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详图。在搭设方法上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的规定要求,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3)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3.2.l和3.2.2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五临边”的防护是指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边、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3.1.1和3.1.3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对悬空作业,安全强制性条文(200版)4.2.3-4.2.8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

4)审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如塔吊、井字架等)的安装、使用和拆卸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对塔吊的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包括塔吊的力矩、超高、变幅、行走四限位和吊钩、卷筒的保险)。安装后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全使用合格证书。

5)审查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内容有:

①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②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4v或12v),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6v,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

③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6)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与检查验收方法等。对模板支撑设计要有计算书和细部构造的放样图,对模板材料、规格尺寸、间距、连接方法以及剪刀撑的设置等应有详细说明,对模板的拆除应有具体的安全措施,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保证不出人身伤害事故。

7)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内容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如木工操作间、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建在建筑物20米以外,不得建在管道煤气和高压架空线路下方;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8)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冬季措施有冬季施工安全教育措施,防风措施,防冻防滑措施,防火措施,防毒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8篇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才能确保安全生产,质量第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全面了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基本内容,才能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

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1.1 建筑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这就决定了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而安全技术措施又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缺少了这一部分,在生产过程中就会出现 “乱战”,无法确保施工安全。

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的根本特点,一是在于其产品生产的个体性和单体性,而不象其他的产品是在有固定的流水线上进行作业;二是一切建筑生产(含装饰装修施工)都是在有限的施工现场上集中了大量的建筑工人、大量的建筑材料,大量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来进行作业;三是生产周期长,体积庞大,露天作业和高空作业多;四是手工操作,繁重的体力劳动,劳动者体力消耗大;五是作业流动多,工序变化大,规则性差,危险作业较多,同时又是多个施工单位的协同作战,是个极其复杂的生产过程。为理顺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就需要进行严密的计划,有序的组织,才能保证正常的施工。否则就会出现混乱局面,难以实现安全生产。

1.2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为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于建筑生产危险作业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时有出现,这就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对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机具和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从管理上、技术上、防护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的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3 安全技术措施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国务院1956年5月 2 5日颁布的“三大规程”之一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第二章第三条规定:“施工单位的技术领导人必须注意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在所编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应该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198l年国家建工总局建工劳字第 2 0 8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工程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开工”。1983年6月27日建设部颁发的《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1997年 11月 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从上述国家有关规定看,安全技术措施不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而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性质,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每个单位工程(含装饰、装修)都必须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认真实施。

1.4 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遵章守法和安全施工的依据。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导安全施工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方法,也是建筑生产安全施工的行动指南,只要认真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是完全可以确保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也是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发生重大事故后,也是司法部门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

1.5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是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需要,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需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就是保护劳动力。保护劳动者就是保护生产力。劳动者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是不可能安心搞好生产的,也就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要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要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对劳动者的家庭带来不幸,企业经济造成严重损失,社会不能安定。因此,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价值,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每位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并监督施工部门认真实施。

2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内容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成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审查施工企业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一些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将本企业的岗位责任制视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不妥的。企业岗位责任制是企业各级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职能范围。而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上至总经理、下至生产工人,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这就需要施工企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4)审查企业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企业的安全资质是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打桩机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1)审查基坑支护和安全措施。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护,对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在施工方案中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坑槽边严禁堆放物料和施工机具设备,如有机械作业,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

2)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50m以下,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点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每2~3层须设置卸荷措施。搭设高度超过50n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详图。在搭设方法上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的规定要求,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3)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3.2.l和3.2.2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五临边”的防护是指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边、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3.1.1和3.1.3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对悬空作业,安全强制性条文(200版)4.2.3-4.2.8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

4)审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如塔吊、井字架等)的安装、使用和拆卸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对塔吊的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包括塔吊的力矩、超高、变幅、行走四限位和吊钩、卷筒的保险)。安装后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全使用合格证书。

5)审查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内容有:

①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②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4v或12v),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6v,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

③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6)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与检查验收方法等。对模板支撑设计要有计算书和细部构造的放样图,对模板材料、规格尺寸、间距、连接方法以及剪刀撑的设置等应有详细说明,对模板的拆除应有具体的安全措施,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保证不出人身伤害事故。

7)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内容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如木工操作间、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建在建筑物20米以外,不得建在管道煤气和高压架空线路下方;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8)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冬季措施有冬季施工安全教育措施,防风措施,防冻防滑措施,防火措施,防毒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9篇 浅论建筑监理安全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监理安全措施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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