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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维护老系统临时通风安全措施
我矿9万吨/年的老系统,现主要用于维护巷道排水用,为确保维护巷道施工安全,确保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特编制本维护老系统临时通风安全措施。
一、成立老系统临时通风领导小组
组 长:王荣甫
副组长:易民族 杨再健
成 员:刘玉才、叶贻飞、张德周、周国发、蔡泽林、罗庆瑞、陆国金、杨进连、宋聚尧
二、通风瓦斯管理制度
1、地面主要通风机必须保持24小时运转,不得停风和微风作业严禁随意开停风机。
2、局部通风机必须专人管理,风筒有破漏现象必须及时修补和更换,风筒口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5米。
3、任何人不得破坏通风设施,除该地点瓦检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开停局扇。
4、局扇因产生故障停止运转后,故障修复好后,经瓦检员检测局扇安装地点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允许开启局扇进行作业。
5、修复或者进入旧井巷,必须首先恢复该巷道的通风,并检查该巷道的瓦斯情况,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才能作业。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四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7、临时停工时,严禁停风,由于特殊原因停风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上栅栏,揭示警标,并向调度室汇报。等排放瓦斯后方可恢复作业。
8、使用水炮泥和黄土炮泥,做好防尘工作和个体防护。
三、旧巷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1、排放方法:局部通风机进行排放;撤人地区:被排瓦斯巷道至总回风巷至地面;断电范围:切断被排瓦斯巷道至总回风巷至地面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2、在排放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安设一台瓦斯便携式报警仪,以便有效控制瓦斯排放浓度。严禁人员进入回风流检测瓦斯。
3、地面监控室设置专人对排放地点回风,总回风的监控系统进行监测,发现瓦斯超过规定,立即电话通知排放人员减少排放量。总回风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5%。
4、排放瓦斯时,要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一节一节地向前排,先接一节或半节风筒,待所接风筒范围内的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再接第二节风筒,循环往复,直至把整个巷道内的瓦斯排至1%以下。严禁利用密闭巷道内原有风筒直接接上“一风吹”。
5、在排放瓦斯的同时,安全员要由外向里逐个检查支护和顶板情况,发现问题,要在瓦斯浓度降低到1%以下时,再及时进行处理。
待瓦斯浓度降低至1%以下后,再对巷道进行维修或拆除里面材料;对局部冒顶处瓦斯超限的地方,要加强通风,只有降至1%以下时才能对冒顶处进行处理。
6、瓦斯检查内容:恢复送风排放瓦斯时由瓦斯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或根据调度室指挥人员安排进行瓦斯检查(有监控数据的可使用监控数据)和停送风作业;排放结束后由瓦检员对巷道瓦斯全面检查一次。
7、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8、组织和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观测风流中瓦斯情况。
9、排放巷道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并稳定30分钟后,经安全员、瓦斯员或排放瓦斯人员检查排放瓦斯巷道无瓦斯积聚,通风设施完好后,方可完成瓦斯排放工作,现场负责人可向调度室汇报排放瓦斯完毕,调度室安排作业人员恢复正常作业。
10、排放瓦斯完毕后,瓦斯员应对排放区域的瓦斯传感器进行对比监测,并及时汇报通风调度,防止由于高浓度瓦斯冲击瓦斯传感器产生误差。
四、维护老系统巷道安全措施
(一)、巷道顶板维修安全措施
1、撬落活石应从顶板完整的地方开始,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在撬落活石时,由一人操作,另一人在后面当好安全监视哨,禁止行人通过才撬顶危险区。
2、拆换支架一定要从顶板好的地方开始,不得大拆大换,翻棚前要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遇到顶板破碎,应超前挑顶,事后翻棚。
3、独头巷道拆换支架时,必须从外向里拆换,不得由里向外进行,贯通巷道要顺风逐架拆换。
4、拆顶棚时,在一架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工作,应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进行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后,必须接顶封帮。
(二)顶板管理及支护撤换安全措施
1、 工作面作业地点严禁空顶作业,控顶距必须小于作业规程中的要求。
2、 撤换支架必须从顶板好的地点开始,不得大撤大换。翻棚前要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遇有顶板破碎应采用超前挑顶,事后翻棚。
3、 巷道在撤换支架时,要由外向里地进行拆换,在撤换前必须增加下面支架劲木和打好顶柱,防止支架推倒。
4、 撤换棚架时,在一架未完成之前,不得中止工作,应连续进行,如果不能连续进行,每次工作结束必须接顶封帮。
5、 撤换支架时,施工前应将电器设备、电缆、管路移到可靠的安全地点处。
6、 撤换支架遇有碰顶有木垛时,要先用长杆托好木垛在翻棚。
(三)防止后路被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
1、每班开工前,当班安全员必须对巷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若出现顶板脱层、片帮及断梁折柱等到严重问题时,必须先进行处理,后路隐患未处理好之前不得进入迎头作业。
2、处理后路隐患时,只能由外往里单组进行,且处理点以里严禁有人。工作面迎头有人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处理后路,若必须处理时,必须先将迎头所有人员撤出后,方可进行处理。
3、被堵塞地点以外的人员,一旦发现巷道被堵塞,除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外,必须立即向安全员和值班领导汇报。
第2篇 维护老系统临时通风 安全措施
我矿9万吨/年的老系统,现主要用于维护巷道排水用,为确保维护巷道施工安全,确保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特编制本维护老系统临时通风安全措施。
一、成立老系统临时通风领导小组
组长:王荣甫
副组长:易民族杨再健
成员:刘玉才、叶贻飞、张德周、周国发、蔡泽林、罗庆瑞、陆国金、杨进连、宋聚尧
二、通风瓦斯管理制度
1、地面主要通风机必须保持24小时运转,不得停风和微风作业严禁随意开停风机。
2、局部通风机必须专人管理,风筒有破漏现象必须及时修补和更换,风筒口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5米。
3、任何人不得破坏通风设施,除该地点瓦检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开停局扇。
4、局扇因产生故障停止运转后,故障修复好后,经瓦检员检测局扇安装地点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允许开启局扇进行作业。
5、修复或者进入旧井巷,必须首先恢复该巷道的通风,并检查该巷道的瓦斯情况,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才能作业。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四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7、临时停工时,严禁停风,由于特殊原因停风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上栅栏,揭示警标,并向调度室汇报。等排放瓦斯后方可恢复作业。
8、使用水炮泥和黄土炮泥,做好防尘工作和个体防护。
三、旧巷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1、排放方法:局部通风机进行排放;撤人地区:被排瓦斯巷道至总回风巷至地面;断电范围:切断被排瓦斯巷道至总回风巷至地面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2、在排放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安设一台瓦斯便携式报警仪,以便有效控制瓦斯排放浓度。严禁人员进入回风流检测瓦斯。
3、地面监控室设置专人对排放地点回风,总回风的监控系统进行监测,发现瓦斯超过规定,立即电话通知排放人员减少排放量。总回风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5%。
4、排放瓦斯时,要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一节一节地向前排,先接一节或半节风筒,待所接风筒范围内的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再接第二节风筒,循环往复,直至把整个巷道内的瓦斯排至1%以下。严禁利用密闭巷道内原有风筒直接接上“一风吹”。
5、在排放瓦斯的同时,安全员要由外向里逐个检查支护和顶板情况,发现问题,要在瓦斯浓度降低到1%以下时,再及时进行处理。
待瓦斯浓度降低至1%以下后,再对巷道进行维修或拆除里面材料;对局部冒顶处瓦斯超限的地方,要加强通风,只有降至1%以下时才能对冒顶处进行处理。
6、瓦斯检查内容:恢复送风排放瓦斯时由瓦斯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或根据调度室指挥人员安排进行瓦斯检查(有监控数据的可使用监控数据)和停送风作业;排放结束后由瓦检员对巷道瓦斯全面检查一次。
7、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8、组织和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观测风流中瓦斯情况。
9、排放巷道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并稳定30分钟后,经安全员、瓦斯员或排放瓦斯人员检查排放瓦斯巷道无瓦斯积聚,通风设施完好后,方可完成瓦斯排放工作,现场负责人可向调度室汇报排放瓦斯完毕,调度室安排作业人员恢复正常作业。
10、排放瓦斯完毕后,瓦斯员应对排放区域的瓦斯传感器进行对比监测,并及时汇报通风调度,防止由于高浓度瓦斯冲击瓦斯传感器产生误差。
四、维护老系统巷道安全措施
(一)、巷道顶板维修安全措施
1、撬落活石应从顶板完整的地方开始,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在撬落活石时,由一人操作,另一人在后面当好安全监视哨,禁止行人通过才撬顶危险区。
2、拆换支架一定要从顶板好的地方开始,不得大拆大换,翻棚前要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遇到顶板破碎,应超前挑顶,事后翻棚。
3、独头巷道拆换支架时,必须从外向里拆换,不得由里向外进行,贯通巷道要顺风逐架拆换。
4、拆顶棚时,在一架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工作,应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进行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后,必须接顶封帮。
(二)顶板管理及支护撤换安全措施
1、 工作面作业地点严禁空顶作业,控顶距必须小于作业规程中的要求。
2、 撤换支架必须从顶板好的地点开始,不得大撤大换。翻棚前要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遇有顶板破碎应采用超前挑顶,事后翻棚。
3、 巷道在撤换支架时,要由外向里地进行拆换,在撤换前必须增加下面支架劲木和打好顶柱,防止支架推倒。
4、 撤换棚架时,在一架未完成之前,不得中止工作,应连续进行,如果不能连续进行,每次工作结束必须接顶封帮。
5、 撤换支架时,施工前应将电器设备、电缆、管路移到可靠的安全地点处。
6、 撤换支架遇有碰顶有木垛时,要先用长杆托好木垛在翻棚。
(三)防止后路被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
1、每班开工前,当班安全员必须对巷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若出现顶板脱层、片帮及断梁折柱等到严重问题时,必须先进行处理,后路隐患未处理好之前不得进入迎头作业。
2、处理后路隐患时,只能由外往里单组进行,且处理点以里严禁有人。工作面迎头有人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处理后路,若必须处理时,必须先将迎头所有人员撤出后,方可进行处理。
3、被堵塞地点以外的人员,一旦发现巷道被堵塞,除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外,必须立即向安全员和值班领导汇报。
第3篇 维护老系统临时通风安全措施模版
我矿9万吨/年的老系统,现主要用于维护巷道排水用,为确保维护巷道施工安全,确保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特编制本维护老系统临时通风安全措施。
一、成立老系统临时通风领导小组
组长:王荣甫
副组长:易民族杨再健
成员:刘玉才、叶贻飞、张德周、周国发、蔡泽林、罗庆瑞、陆国金、杨进连、宋聚尧
二、通风瓦斯管理制度
1、地面主要通风机必须保持24小时运转,不得停风和微风作业严禁随意开停风机。
2、局部通风机必须专人管理,风筒有破漏现象必须及时修补和更换,风筒口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5米。
3、任何人不得破坏通风设施,除该地点瓦检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开停局扇。
4、局扇因产生故障停止运转后,故障修复好后,经瓦检员检测局扇安装地点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允许开启局扇进行作业。
5、修复或者进入旧井巷,必须首先恢复该巷道的通风,并检查该巷道的瓦斯情况,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才能作业。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四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7、临时停工时,严禁停风,由于特殊原因停风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上栅栏,揭示警标,并向调度室汇报。等排放瓦斯后方可恢复作业。
8、使用水炮泥和黄土炮泥,做好防尘工作和个体防护。
三、旧巷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1、排放方法:局部通风机进行排放;撤人地区:被排瓦斯巷道至总回风巷至地面;断电范围:切断被排瓦斯巷道至总回风巷至地面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2、在排放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安设一台瓦斯便携式报警仪,以便有效控制瓦斯排放浓度。严禁人员进入回风流检测瓦斯。
3、地面监控室设置专人对排放地点回风,总回风的监控系统进行监测,发现瓦斯超过规定,立即电话通知排放人员减少排放量。总回风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5%。
4、排放瓦斯时,要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一节一节地向前排,先接一节或半节风筒,待所接风筒范围内的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再接第二节风筒,循环往复,直至把整个巷道内的瓦斯排至1%以下。严禁利用密闭巷道内原有风筒直接接上“一风吹”。
5、在排放瓦斯的同时,安全员要由外向里逐个检查支护和顶板情况,发现问题,要在瓦斯浓度降低到1%以下时,再及时进行处理。
待瓦斯浓度降低至1%以下后,再对巷道进行维修或拆除里面材料;对局部冒顶处瓦斯超限的地方,要加强通风,只有降至1%以下时才能对冒顶处进行处理。
6、瓦斯检查内容:恢复送风排放瓦斯时由瓦斯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或根据调度室指挥人员安排进行瓦斯检查(有监控数据的可使用监控数据)和停送风作业;排放结束后由瓦检员对巷道瓦斯全面检查一次。
7、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8、组织和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观测风流中瓦斯情况。
9、排放巷道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并稳定30分钟后,经安全员、瓦斯员或排放瓦斯人员检查排放瓦斯巷道无瓦斯积聚,通风设施完好后,方可完成瓦斯排放工作,现场负责人可向调度室汇报排放瓦斯完毕,调度室安排作业人员恢复正常作业。
10、排放瓦斯完毕后,瓦斯员应对排放区域的瓦斯传感器进行对比监测,并及时汇报通风调度,防止由于高浓度瓦斯冲击瓦斯传感器产生误差。
四、维护老系统巷道安全措施
(一)、巷道顶板维修安全措施
1、撬落活石应从顶板完整的地方开始,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在撬落活石时,由一人操作,另一人在后面当好安全监视哨,禁止行人通过才撬顶危险区。
2、拆换支架一定要从顶板好的地方开始,不得大拆大换,翻棚前要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遇到顶板破碎,应超前挑顶,事后翻棚。
3、独头巷道拆换支架时,必须从外向里拆换,不得由里向外进行,贯通巷道要顺风逐架拆换。
4、拆顶棚时,在一架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工作,应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进行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后,必须接顶封帮。
(二)顶板管理及支护撤换安全措施
1、 工作面作业地点严禁空顶作业,控顶距必须小于作业规程中的要求。
2、 撤换支架必须从顶板好的地点开始,不得大撤大换。翻棚前要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遇有顶板破碎应采用超前挑顶,事后翻棚。
3、 巷道在撤换支架时,要由外向里地进行拆换,在撤换前必须增加下面支架劲木和打好顶柱,防止支架推倒。
4、 撤换棚架时,在一架未完成之前,不得中止工作,应连续进行,如果不能连续进行,每次工作结束必须接顶封帮。
5、 撤换支架时,施工前应将电器设备、电缆、管路移到可靠的安全地点处。
6、 撤换支架遇有碰顶有木垛时,要先用长杆托好木垛在翻棚。
(三)防止后路被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
1、每班开工前,当班安全员必须对巷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若出现顶板脱层、片帮及断梁折柱等到严重问题时,必须先进行处理,后路隐患未处理好之前不得进入迎头作业。
2、处理后路隐患时,只能由外往里单组进行,且处理点以里严禁有人。工作面迎头有人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处理后路,若必须处理时,必须先将迎头所有人员撤出后,方可进行处理。
3、被堵塞地点以外的人员,一旦发现巷道被堵塞,除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外,必须立即向安全员和值班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