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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开启密闭:安全措施
因生产需要,需打开2109回风巷密闭,由于此密闭构筑时间久,瓦斯浓度不能确定,为保证开启密闭时安全排放瓦斯,特制定本措施:
一、准备工作
1、机电科负责排放瓦斯风流经过的巷道内(北翼轨道大巷、一采区回风巷)的全部电器及供电线路的完好检查工作,确保无失爆现象和保证在瓦斯排放期间回风流内电器设备全部断电;负责风机及其开关的检查、维护,保证风机在排放瓦斯期间正常运行;负责连接风机及开关电源的准备工作。
2、通风科负责将风机及其开关安装到位,风机安装在一采区回风巷距2109回风巷口(上风侧)大于10m的位置,并开启密闭、吊挂风筒,排放瓦斯。
3、排放前排放瓦斯风流经过的巷道内切断所有电气设备电源,撤出所有人员,并在各巷道口设置警戒,禁止人员入内。
4、安全员负责现场设置警戒和安全监督。
二、打开密闭排放瓦斯步骤
1、首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密闭前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小于1.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在密闭墙体(底板向上1.5m的位置)打开两个小口(孔径400_400mm),间距0.5m(上下布置,其中一个布置在密闭左上方,一个布置在密闭右下方);其次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密闭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确定瓦斯浓度小于1.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继续开口作业。
2、开启风机,采取风筒出口与通风孔全部或部分错位的方法控制送风量,确保全风压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首先使风筒出风口偏离密闭墙体的小口,其次使风筒出风口逐渐移近小口直至将风筒对准其中一个通风口向密闭墙内送风,另一个通风口作为回风孔。
3、慢慢将孔洞扩大,在拆墙过程中,严禁产生火花(一边洒水一边拆),当洞口断面达到1m2以上时,将风筒伸入密闭墙内,紧缩风筒口加大射程,同时检查密闭墙内附近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密闭墙内附近范围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回风流和回风流全风压处的瓦斯浓度也在1.5%以下时,全部打开密闭,人员进入密闭内,同时风筒随着向前敷设,当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下降到1.5%以后,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射程,排出出风口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风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降到1.5%以下时,接一节短风筒(4-5m),加大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将前方的瓦斯浓度降到1.5%以下时,取下短风筒,接一节10m长的风筒,依次逐段的排放,直至到达设备存放地点。整个过程瓦斯检查员负责在前面检查瓦斯,后由两名通风员负责接风筒,一前一后配合完成。
4、排放瓦斯时,在2109回风巷口(下风侧15m处)设置瓦斯检查点,并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大于1.5%时,立即采取控制风量的办法降低有害气体浓度。
5、在排放过程中,采用木板遮挡风机吸风口的方法控制风机风量,风机吸风口前5m范围内设置瓦斯检查点,并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风机运转。
6、排放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通风科和调度室汇报。
三、安全措施
1、为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开启密闭排放瓦斯时所有人员要各负其责,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通风队长负责现场协调指挥,瓦斯检查员负责瓦斯检查,通风员负责开启密闭和风筒敷设。
2、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瓦斯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时,才能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3、在排放瓦斯期间,由安全检查员对密闭墙内的顶板、巷帮、底板的变形和压力情况进行观察,如发现巷道严重变形甚至有冒顶现象,危及排放人员安全的,要立即停止排放工作,撤出人员,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后再组织排放,严禁任何人员在冒顶、空顶下或片帮地点作业。
4、在排放期间,如果有积水存在影响行人通过时,首先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排水。
5、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不听指挥,擅自调节风量。
6、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使用光瓦仪检查瓦斯,并要求做到在盲巷内用光瓦仪吸气,在全压风流处读数。
7、排放瓦斯期间,所有人员行走、作业、停留必须在支护完好地点,严禁在有片帮冒顶危险地点行走、作业、停留。
8、加强密闭墙附近的瓦斯检查,当上述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调节风机风量降低瓦斯浓度。
9、排放瓦斯人员必须配置经检查合格的矿灯和完好的自救器。
10、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1.0%、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且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11、排放瓦斯结束后,所有受影响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证实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电器设备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可以人工恢复送电。
12、参加排放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人员行走、作业时要轻缓,防止撞击产生火花,开启密闭墙时严禁产生撞击火花。
13、各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统一协调工作。
第2篇 开启密闭 安全措施
因生产需要,需打开2109回风巷密闭,由于此密闭构筑时间久,瓦斯浓度不能确定,为保证开启密闭时安全排放瓦斯,特制定本措施:
一、准备工作
1、机电科负责排放瓦斯风流经过的巷道内(北翼轨道大巷、一采区回风巷)的全部电器及供电线路的完好检查工作,确保无失爆现象和保证在瓦斯排放期间回风流内电器设备全部断电;负责风机及其开关的检查、维护,保证风机在排放瓦斯期间正常运行;负责连接风机及开关电源的准备工作。
2、通风科负责将风机及其开关安装到位,风机安装在一采区回风巷距2109回风巷口(上风侧)大于10m的位置,并开启密闭、吊挂风筒,排放瓦斯。
3、排放前排放瓦斯风流经过的巷道内切断所有电气设备电源,撤出所有人员,并在各巷道口设置警戒,禁止人员入内。
4、安全员负责现场设置警戒和安全监督。
二、打开密闭排放瓦斯步骤
1、首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密闭前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小于1.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在密闭墙体(底板向上1.5m的位置)打开两个小口(孔径400_400mm),间距0.5m(上下布置,其中一个布置在密闭左上方,一个布置在密闭右下方);其次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密闭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确定瓦斯浓度小于1.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继续开口作业。
2、开启风机,采取风筒出口与通风孔全部或部分错位的方法控制送风量,确保全风压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首先使风筒出风口偏离密闭墙体的小口,其次使风筒出风口逐渐移近小口直至将风筒对准其中一个通风口向密闭墙内送风,另一个通风口作为回风孔。
3、慢慢将孔洞扩大,在拆墙过程中,严禁产生火花(一边洒水一边拆),当洞口断面达到1m2以上时,将风筒伸入密闭墙内,紧缩风筒口加大射程,同时检查密闭墙内附近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密闭墙内附近范围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回风流和回风流全风压处的瓦斯浓度也在1.5%以下时,全部打开密闭,人员进入密闭内,同时风筒随着向前敷设,当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下降到1.5%以后,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射程,排出出风口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风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降到1.5%以下时,接一节短风筒(4-5m),加大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将前方的瓦斯浓度降到1.5%以下时,取下短风筒,接一节10m长的风筒,依次逐段的排放,直至到达设备存放地点。整个过程瓦斯检查员负责在前面检查瓦斯,后由两名通风员负责接风筒,一前一后配合完成。
4、排放瓦斯时,在2109回风巷口(下风侧15m处)设置瓦斯检查点,并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大于1.5%时,立即采取控制风量的办法降低有害气体浓度。
5、在排放过程中,采用木板遮挡风机吸风口的方法控制风机风量,风机吸风口前5m范围内设置瓦斯检查点,并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风机运转。
6、排放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通风科和调度室汇报。
三、安全措施
1、为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开启密闭排放瓦斯时所有人员要各负其责,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通风队长负责现场协调指挥,瓦斯检查员负责瓦斯检查,通风员负责开启密闭和风筒敷设。
2、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瓦斯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时,才能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3、在排放瓦斯期间,由安全检查员对密闭墙内的顶板、巷帮、底板的变形和压力情况进行观察,如发现巷道严重变形甚至有冒顶现象,危及排放人员安全的,要立即停止排放工作,撤出人员,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后再组织排放,严禁任何人员在冒顶、空顶下或片帮地点作业。
4、在排放期间,如果有积水存在影响行人通过时,首先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排水。
5、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不听指挥,擅自调节风量。
6、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使用光瓦仪检查瓦斯,并要求做到在盲巷内用光瓦仪吸气,在全压风流处读数。
7、排放瓦斯期间,所有人员行走、作业、停留必须在支护完好地点,严禁在有片帮冒顶危险地点行走、作业、停留。
8、加强密闭墙附近的瓦斯检查,当上述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调节风机风量降低瓦斯浓度。
9、排放瓦斯人员必须配置经检查合格的矿灯和完好的自救器。
10、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1.0%、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且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11、排放瓦斯结束后,所有受影响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证实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电器设备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可以人工恢复送电。
12、参加排放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人员行走、作业时要轻缓,防止撞击产生火花,开启密闭墙时严禁产生撞击火花。
13、各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统一协调工作。
第3篇 井下开启密闭安全措施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杜绝瓦斯事故发生,制定以下开启密闭主要安全措施:
1、明确开启密闭地点、时间、开启密闭方法、排除密闭内有害气体浓度的要求、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分工等。措施要经矿总工室、机电科、通风科、监控室、调度室以及救护等部门会审,矿总工批准后方可执行。
2、明确控制排放方法,禁止采用“大处理”或“一风吹”,严格按照《排放瓦斯处理措施》执行。明确排放瓦斯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及瓦斯传感器的位置等。
3.明确断电和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所有通往此范围的巷道必须设置栅栏、提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专人警戒位置要在新鲜风流中)禁止与处理瓦斯无关人员进入。排放瓦斯前的切断电源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并在变电硐室设专人看管。
4.密闭开启前,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开启前要确定有害气体的排放路线,撤出路线上的工作人员。打开密闭时,应先开一个小孔,然后逐渐扩大禁止一次将密闭全部打开。为防止万一发生事故而伤人,要求工作人员撤离一段时间,由瓦斯员在安全员的监管下,由外向里检测瓦斯和有害气体。
5.排放后设专人检查瓦斯。在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由瓦检员安全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6、排放瓦斯都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量,排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严禁一风吹,瓦斯流经区域内必须停电、撤人。
7、排放停工密闭区的瓦斯时,巷道口栅栏处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有通风科(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会审后,由通风科领导现场指挥进行排放。
8、排放封闭区、已采区、火区等处的瓦斯时,由通风科提出书面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报公司总工批准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瓦斯排放。
龙马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
第4篇 开启密闭安全措施
因生产需要,需打开2109回风巷密闭,由于此密闭构筑时间久,瓦斯浓度不能确定,为保证开启密闭时安全排放瓦斯,特制定本措施:
一、准备工作
1、机电科负责排放瓦斯风流经过的巷道内(北翼轨道大巷、一采区回风巷)的全部电器及供电线路的完好检查工作,确保无失爆现象和保证在瓦斯排放期间回风流内电器设备全部断电;负责风机及其开关的检查、维护,保证风机在排放瓦斯期间正常运行;负责连接风机及开关电源的准备工作。
2、通风科负责将风机及其开关安装到位,风机安装在一采区回风巷距2109回风巷口(上风侧)大于10m的位置,并开启密闭、吊挂风筒,排放瓦斯。
3、排放前排放瓦斯风流经过的巷道内切断所有电气设备电源,撤出所有人员,并在各巷道口设置警戒,禁止人员入内。
4、安全员负责现场设置警戒和安全监督。
二、打开密闭排放瓦斯步骤
1、首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密闭前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小于1.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在密闭墙体(底板向上1.5m的位置)打开两个小口(孔径400_400mm),间距0.5m(上下布置,其中一个布置在密闭左上方,一个布置在密闭右下方);其次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密闭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确定瓦斯浓度小于1.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继续开口作业。
2、开启风机,采取风筒出口与通风孔全部或部分错位的方法控制送风量,确保全风压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首先使风筒出风口偏离密闭墙体的小口,其次使风筒出风口逐渐移近小口直至将风筒对准其中一个通风口向密闭墙内送风,另一个通风口作为回风孔。
3、慢慢将孔洞扩大,在拆墙过程中,严禁产生火花(一边洒水一边拆),当洞口断面达到1m2以上时,将风筒伸入密闭墙内,紧缩风筒口加大射程,同时检查密闭墙内附近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密闭墙内附近范围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回风流和回风流全风压处的瓦斯浓度也在1.5%以下时,全部打开密闭,人员进入密闭内,同时风筒随着向前敷设,当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下降到1.5%以后,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射程,排出出风口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风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降到1.5%以下时,接一节短风筒(4-5m),加大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将前方的瓦斯浓度降到1.5%以下时,取下短风筒,接一节10m长的风筒,依次逐段的排放,直至到达设备存放地点。整个过程瓦斯检查员负责在前面检查瓦斯,后由两名通风员负责接风筒,一前一后配合完成。
4、排放瓦斯时,在2109回风巷口(下风侧15m处)设置瓦斯检查点,并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大于1.5%时,立即采取控制风量的办法降低有害气体浓度。
5、在排放过程中,采用木板遮挡风机吸风口的方法控制风机风量,风机吸风口前5m范围内设置瓦斯检查点,并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风机运转。
6、排放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通风科和调度室汇报。
三、安全措施
1、为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开启密闭排放瓦斯时所有人员要各负其责,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通风队长负责现场协调指挥,瓦斯检查员负责瓦斯检查,通风员负责开启密闭和风筒敷设。
2、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瓦斯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时,才能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3、在排放瓦斯期间,由安全检查员对密闭墙内的顶板、巷帮、底板的变形和压力情况进行观察,如发现巷道严重变形甚至有冒顶现象,危及排放人员安全的,要立即停止排放工作,撤出人员,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后再组织排放,严禁任何人员在冒顶、空顶下或片帮地点作业。
4、在排放期间,如果有积水存在影响行人通过时,首先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排水。
5、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不听指挥,擅自调节风量。
6、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使用光瓦仪检查瓦斯,并要求做到在盲巷内用光瓦仪吸气,在全压风流处读数。
7、排放瓦斯期间,所有人员行走、作业、停留必须在支护完好地点,严禁在有片帮冒顶危险地点行走、作业、停留。
8、加强密闭墙附近的瓦斯检查,当上述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调节风机风量降低瓦斯浓度。
9、排放瓦斯人员必须配置经检查合格的矿灯和完好的自救器。
10、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1.0%、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且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11、排放瓦斯结束后,所有受影响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证实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电器设备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可以人工恢复送电。
12、参加排放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人员行走、作业时要轻缓,防止撞击产生火花,开启密闭墙时严禁产生撞击火花。
13、各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统一协调工作。
第5篇 井下开启密闭:安全措施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杜绝瓦斯事故发生,制定以下开启密闭主要安全措施:
1、明确开启密闭地点、时间、开启密闭方法、排除密闭内有害气体浓度的要求、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分工等。措施要经矿总工室、机电科、通风科、监控室、调度室以及救护等部门会审,矿总工批准后方可执行。
2、明确控制排放方法,禁止采用“大处理”或“一风吹”,严格按照《排放瓦斯处理措施》执行。明确排放瓦斯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及瓦斯传感器的位置等。
3.明确断电和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所有通往此范围的巷道必须设置栅栏、提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专人警戒位置要在新鲜风流中)禁止与处理瓦斯无关人员进入。排放瓦斯前的切断电源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并在变电硐室设专人看管。
4.密闭开启前,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开启前要确定有害气体的排放路线,撤出路线上的工作人员。打开密闭时,应先开一个小孔,然后逐渐扩大禁止一次将密闭全部打开。为防止万一发生事故而伤人,要求工作人员撤离一段时间,由瓦斯员在安全员的监管下,由外向里检测瓦斯和有害气体。
5.排放后设专人检查瓦斯。在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由瓦检员安全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6、排放瓦斯都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量,排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严禁一风吹,瓦斯流经区域内必须停电、撤人。
7、排放停工密闭区的瓦斯时,巷道口栅栏处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有通风科(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会审后,由通风科领导现场指挥进行排放。
8、排放封闭区、已采区、火区等处的瓦斯时,由通风科提出书面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报公司总工批准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瓦斯排放。
龙马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
第6篇 井下开启密闭 安全措施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杜绝瓦斯事故发生,制定以下开启密闭主要安全措施:
1、明确开启密闭地点、时间、开启密闭方法、排除密闭内有害气体浓度的要求、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分工等。措施要经矿总工室、机电科、通风科、监控室、调度室以及救护等部门会审,矿总工批准后方可执行。
2、明确控制排放方法,禁止采用“大处理”或“一风吹”,严格按照《排放瓦斯处理措施》执行。明确排放瓦斯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及瓦斯传感器的位置等。
3.明确断电和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所有通往此范围的巷道必须设置栅栏、提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专人警戒位置要在新鲜风流中)禁止与处理瓦斯无关人员进入。排放瓦斯前的切断电源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并在变电硐室设专人看管。
4.密闭开启前,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开启前要确定有害气体的排放路线,撤出路线上的工作人员。打开密闭时,应先开一个小孔,然后逐渐扩大禁止一次将密闭全部打开。为防止万一发生事故而伤人,要求工作人员撤离一段时间,由瓦斯员在安全员的监管下,由外向里检测瓦斯和有害气体。
5.排放后设专人检查瓦斯。在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由瓦检员安全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6、排放瓦斯都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量,排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严禁一风吹,瓦斯流经区域内必须停电、撤人。
7、排放停工密闭区的瓦斯时,巷道口栅栏处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有通风科(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会审后,由通风科领导现场指挥进行排放。
8、排放封闭区、已采区、火区等处的瓦斯时,由通风科提出书面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报公司总工批准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瓦斯排放。
龙马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