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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焊安全措施8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6

施焊安全措施

第1篇 副立井操车设备施焊 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我矿副立井井底推车机轨道及平台防滑铁板多处开焊,为保证副立井安全运转,在检修过程中需要在井下利用电气焊的方法补焊设施的开裂处,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施工时间

2010年4月 17 日上午8点至2010年4月17日下午的15点30分.

三、施工地点

副立井。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安全总负责:张兴中

现场监督: 褚眉廷

施工负责: 郭志杰

五、施工现场人员安排及职责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要认真执行本安全措施并要随时与矿调度室取得联系,听从矿调度指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

3、本工程由施工单位带班队长及机电队队长在现场指挥、监督施焊工作。

4、电焊、气割等工作地点附近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拆除的易燃易爆物品用石棉、湿麻袋等遮挡,并有专人看护。设置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洒水灭尘,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压力充足的灭火器。

5、在井口进行电焊、气割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面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并有专人不断向该设施上洒水保证火星下落后能够迅速熄灭。

6、瓦检员负责随时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工作地点附近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并无瓦斯集聚时方可施焊,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指挥。

7、焊割作业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地点继续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8、焊工、带火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焊。

9、电工负责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外壳接地工作,接、拆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四百四十五、四百四十六的有关规定执行。

10、井口检身员负责检查操作人员上岗证件、措施审批表及电焊机、氧气、乙炔瓶的使用安全情况。

11、在焊割地点安装水管并安装水雾化喷头,有专人不断向焊割地点的井筒中洒水,以保证火星在落地过程中熄灭。

1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员迅速处理,保证现场安全作业。

1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

14、开工前必须先由安全、瓦检、机电队施工三方人员共同确认,然后由机电队负责人汇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安监处、通风科等有关单位,不经矿调度批准不准施工。

15、带队人员要统筹安排,焊接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人,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六、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施工前必须检查各工具及开关、综保、电焊机、焊把线、氧气瓶、乙炔瓶、氧气带、乙炔带、减压阀等的完好状况,不完好不得使用。施工前作业人员要正确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2、氧气、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

3、焊割地点必须无浮煤、无易燃物。

4、电焊机摆放在焊割点上风侧10米以外,同时氧气、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

5、瓦检员必须时刻注意瓦斯浓度的变化,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停止施工。

6、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停水,若停风或停水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作业。

7、焊割作业过程中必须风流畅通,只有检查证明焊割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焊割作业。

8、焊工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9、焊割设备的气体通路、减压阀不允许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

10、发现焊割设备漏电、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检查处理。

11、焊割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将电氧焊回收到库房,不得在井口存放。

七、主扇停风时的应急措施

1、严格执行矿主扇停风应急预案。

2、矿调度员在接到主扇停风报告后立即通知副立井井口施焊人员,立即停止施焊,并迅速拆除施工设备,整理好施焊工具(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以最快速度撤离施工地点。

3、现场施工人员要清理现场施工过程中落下的具有一定温度的渣子,并迅速洒水降温,检查现场无可燃性物体后汇报矿调度,现场留一名负责人继续观察,其他人员携带好工具迅速升井。

4、副立井各岗位信号工、把钩工、安全员、瓦斯员要坚守岗位,以保证井下其他单位人员安全顺利上下井。

第2篇 南胶皮带头施焊专项安全措施

一、概述

我部负责施工的南翼胶带大巷胶带输送机机头改造安装工程,目前各个机架(卸载机架1个、传动机架2个、改向机架1个)已临时固定至相应的基础上,下一道工序进行基础预留槽的混凝土浇筑,进行机架的调整及固定;考虑到预留槽内浇筑砼的硬化所需时间较长,为确保在断带后,能够按照计划工期完成该安装工程,需要在断带前将各个机架提前进行浇筑混凝土进行固定。

机架在进行调整、调平过程中,受原皮带架的限制,无法进行调整,需要将限制各机架调整的原皮带架两侧的纵梁(14#槽钢)采用氧气焊进行割断,然后再采用14#槽钢绕过各个机架外侧与原皮带架纵梁进行焊接。在施焊期间,必须切割一段,进行焊接一段,严禁多段同时切割后再焊接。在施焊过程中,为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该施工技术措施。

二、人员组织及职责

总负责人:薛敏生(负责施焊期间的安全指挥工作)

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长柯顺来(负责现场施焊期间的安全、协调工作)

现场安全监护人:安全员与瓦斯员(做好施焊期间的安全监护工作)

施 焊 人员 :王远辉、单明旺(保证施焊工艺符合标准及电焊机的安全使用)

通风科、安监处、工程科及项目部领导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及监督工作。

三、施工前准备工作

1、工具及材料的准备:

660v电焊机1台、4.0mm的焊条20公斤、氧气和乙炔1套、14#槽钢40m及其它辅助工具。

2、施工前必须在施工位置前后20m范围内采用瓦检仪仔细检查巷道内(巷道顶部、帮部及底板)是否有冒瓦斯的地方,如果有必须进行封堵密实。

3、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的巷道内进行洒水,洒水范围:轨胶1#联络巷口至开关硐室以南10m段巷道内,保持巷道湿润,并清理附近可燃杂物,并将静压水管接到施焊位置,确保施工期间能随时取用静压水。

4、施工前必须由矿通风科派人检查巷道内的风量是否满足要求,并确保巷道内的风流畅通。

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两套完好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施工的上风口处。

四、电焊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使用电焊机前的准备

1、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电焊机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并且掌握防止触电的方法。

2、在电焊机送电前,必须详细检查各接线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绝缘损坏、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电焊钳是否完整。

3、所有焊接设备,包括电焊机,焊接工作台及其他金属设备,均应装有可靠的接地线;所有设备的开关及接线盒必须使用矿用隔爆型设备,严禁用其他设备代替。

4、电焊机电源在接线前,将该开关闭锁并派专人看守;严格执行停送电有关的管理制度,并由瓦斯员检测开关周围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当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打开开关上盖,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对地放电,接入电焊机电源线后,盖好上盖。

(二)电焊作业期间的安全措施

1、施焊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安监大队、瓦斯一队至少有一名队级领导在现场跟班,负责整个施焊期间的安全、指挥工作。

2、瓦斯员必须每隔10分钟测定一次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才可继续作业;当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2、电焊机要采用井下660v电源及专用开关。

3、电焊机的放置位置必须保证巷道上部无淋水,同时电焊机下部加垫干燥的木板,保证可靠的绝缘。

4、当电焊设备通电时,不得触摸点到的部分。

5、电焊工操作时,焊工必须带电焊专用眼睛,在焊接时不准随意拿开,以免伤眼;电气焊工必须要穿绝缘靴。

6、焊接时,有油污的地方必须用棉纱擦拭干净再施焊。

7、严禁将绝缘电线搭在人身上,或踏在脚上。

8、施工负责人、电焊工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查出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电焊工作过程中施工队组负责人、安全员、瓦检员必须现场指挥和监督检查,分工明确,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闲杂人员在施工现场逗留。

五、氧气焊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下列进行详细检查。

(1)、乙炔瓶及其连接部分不得漏气。

(2)、橡胶软管不应用有鼓包、裂缝或漏气,如有漏气现象,应将管子更换为完好的符合要求的管子。

(3)、焊枪与胶管连接处必须严密牢靠,嘴子如有堵塞,只许用黄铜丝剔通。

(4)、氧气瓶口附件和皮垫及减压器上必须擦拭干净,不得有油污和泥污。

2、氧气瓶不许碰撞,并放置在施焊点上风侧的位置。

3、工作时的乙炔瓶,氧气瓶要直立放置在尽可能平的地面。并妥善固定,以防倒下。

4、氧气、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瓶与瓶之间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不能将氧气、乙炔瓶放在一起开启使用,在使用期间瓶周围不能有其他易燃易爆品存在。

5、氧焊切割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工作地点周围20米范围之内的杂物及易燃品。

6、气焊工操作时,必须戴专用的防护眼镜。

7、由于喷嘴过热堵塞而发生多次鸣爆时,应快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气门,然后放在水中冷却。

8、喷嘴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先关乙炔门,后管氧气们,以免回火。

9、当发生回火时,立即关闭乙炔气门,然后再关氧气门,严禁氧气和乙炔气阀门同时开启,严禁用手或其他物体堵喷嘴,以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瓶内。

10、气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的喷嘴放下,如有必要时,应将火焰熄灭。

11、割下的皮带架横梁要立即用静压水冷却至环境温度。

12、工作结束后,拧上气门螺帽,关闭各气门,收拾好工具、材料,将其妥善保管。

六、其它安全措施

1、施焊工作必须在停皮带期间或皮带检修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矿方定),施焊前必须与当班皮带机司机联系好,且征得运输科调度允许后方可进行施焊。

2、施焊前,由专职瓦斯员对施焊地点前后20米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当瓦斯浓度均小于0.5%是方准焊接作业;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在施工前必须停止其无关的作业。

3、施工现场必须有瓦检员、安全员和跟班队长在场,缺一人不准施工,且三人必须提前进入现场,一切工作结束后,经检查无隐患时方可离开现场。

4、开始施焊前必须征得瓦检员和安全员的同意。

5、施工过程中,瓦检员随时对可能形成瓦斯积聚的地方及周围进行瓦斯检测,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过程中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限立即下令停止工作,只有瓦斯浓度降低到0.5%以下时方可复工。

6、安全员、跟班队长随时注意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后再作业。

7、施焊操作工及其他辅助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瓦检员和安全员的命令,必须积极配合瓦检员和安全员的工作。

8、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

9、电焊机的接线、停送电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且停送电必须征得瓦检员和安全员的同意。

10、施工过程中所敷设的电缆必须整齐吊挂至巷道帮部,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专用开关进行接线,并进行验电,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必须采用专用的标准接地线,并连接牢固,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

11、施焊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一次洒水工作,施焊期间必须将静压水管接至焊接位置,并设专人手持水管观察掉下火渣情况,确保能够随时将带火星的杂物及时熄灭。

12、施焊人员、跟班队长等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掌握现场瓦斯浓度及风流方向。

13、施工完毕后必须彻底消灭火源、处理不安全因素(此项工作由跟班队干部负责),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注:观察时间必需在1小时以上)。

14、电焊机及氧气瓶、乙炔瓶由副立井罐笼入井,入井时,电焊机及氧气瓶、乙炔瓶分开入井,每次只准下放一个,下至井底后,由人工搬运至施工地点,施工完毕后再由人工搬运至副立井井底,采用罐笼分别提升至地面;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后必须立即运输升井。

15、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运送,在装有氧气瓶或乙炔瓶的罐笼内,除电焊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运送前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16、施工前,必须在能够通往施工地点的巷道内派专人设警戒(停止南九采区内所有作业,并将所有人员撤至南轨大巷内),具体详见警戒图。

17、施工前必须确保施工地点的通讯与地面保持畅通,以便取得联系。

18、焊接时间确定后由施工队负责提前一天的时间与通风科、工程科、安监处、机电科及矿调度联系。

19、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严格贯彻落实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措施要求执行。

20、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第3篇 副立井操车设备施焊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我矿副立井井底推车机轨道及平台防滑铁板多处开焊,为保证副立井安全运转,在检修过程中需要在井下利用电气焊的方法补焊设施的开裂处,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施工时间

2010年4月 17 日上午8点至2010年4月17日下午的15点30分.

三、施工地点

副立井。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安全总负责:张兴中

现场监督:  褚眉廷

施工负责:  郭志杰

五、施工现场人员安排及职责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要认真执行本安全措施并要随时与矿调度室取得联系,听从矿调度指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

3、本工程由施工单位带班队长及机电队队长在现场指挥、监督施焊工作。

4、电焊、气割等工作地点附近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拆除的易燃易爆物品用石棉、湿麻袋等遮挡,并有专人看护。设置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洒水灭尘,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压力充足的灭火器。

5、在井口进行电焊、气割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面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并有专人不断向该设施上洒水保证火星下落后能够迅速熄灭。

6、瓦检员负责随时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工作地点附近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并无瓦斯集聚时方可施焊,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指挥。

7、焊割作业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地点继续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8、焊工、带火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焊。

9、电工负责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外壳接地工作,接、拆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四百四十五、四百四十六的有关规定执行。

10、井口检身员负责检查操作人员上岗证件、措施审批表及电焊机、氧气、乙炔瓶的使用安全情况。

11、在焊割地点安装水管并安装水雾化喷头,有专人不断向焊割地点的井筒中洒水,以保证火星在落地过程中熄灭。

1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员迅速处理,保证现场安全作业。

1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

14、开工前必须先由安全、瓦检、机电队施工三方人员共同确认,然后由机电队负责人汇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安监处、通风科等有关单位,不经矿调度批准不准施工。

15、带队人员要统筹安排,焊接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人,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六、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施工前必须检查各工具及开关、综保、电焊机、焊把线、氧气瓶、乙炔瓶、氧气带、乙炔带、减压阀等的完好状况,不完好不得使用。施工前作业人员要正确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2、氧气、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

3、焊割地点必须无浮煤、无易燃物。

4、电焊机摆放在焊割点上风侧10米以外,同时氧气、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

5、瓦检员必须时刻注意瓦斯浓度的变化,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停止施工。

6、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停水,若停风或停水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作业。

7、焊割作业过程中必须风流畅通,只有检查证明焊割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焊割作业。

8、焊工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9、焊割设备的气体通路、减压阀不允许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

10、发现焊割设备漏电、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检查处理。

11、焊割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将电氧焊回收到库房,不得在井口存放。

七、主扇停风时的应急措施

1、严格执行矿主扇停风应急预案。

2、矿调度员在接到主扇停风报告后立即通知副立井井口施焊人员,立即停止施焊,并迅速拆除施工设备,整理好施焊工具(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以最快速度撤离施工地点。

3、现场施工人员要清理现场施工过程中落下的具有一定温度的渣子,并迅速洒水降温,检查现场无可燃性物体后汇报矿调度,现场留一名负责人继续观察,其他人员携带好工具迅速升井。

4、副立井各岗位信号工、把钩工、安全员、瓦斯员要坚守岗位,以保证井下其他单位人员安全顺利上下井。

第4篇 _南胶皮带头施焊专项安全措施

一、概述

我部负责施工的南翼胶带大巷胶带输送机机头改造安装工程,目前各个机架(卸载机架1个、传动机架2个、改向机架1个)已临时固定至相应的基础上,下一道工序进行基础预留槽的混凝土浇筑,进行机架的调整及固定;考虑到预留槽内浇筑砼的硬化所需时间较长,为确保在断带后,能够按照计划工期完成该安装工程,需要在断带前将各个机架提前进行浇筑混凝土进行固定。

机架在进行调整、调平过程中,受原皮带架的限制,无法进行调整,需要将限制各机架调整的原皮带架两侧的纵梁(14#槽钢)采用氧气焊进行割断,然后再采用14#槽钢绕过各个机架外侧与原皮带架纵梁进行焊接。在施焊期间,必须切割一段,进行焊接一段,严禁多段同时切割后再焊接。在施焊过程中,为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该施工技术措施。

二、人员组织及职责

总负责人:薛敏生(负责施焊期间的安全指挥工作)

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长柯顺来(负责现场施焊期间的安全、协调工作)

现场安全监护人:安全员与瓦斯员(做好施焊期间的安全监护工作)

施 焊 人员 :王远辉、单明旺(保证施焊工艺符合标准及电焊机的安全使用)

通风科、安监处、工程科及项目部领导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及监督工作。

三、施工前准备工作

1、工具及材料的准备:

660v电焊机1台、4.0mm的焊条20公斤、氧气和乙炔1套、14#槽钢40m及其它辅助工具。

2、施工前必须在施工位置前后20m范围内采用瓦检仪仔细检查巷道内(巷道顶部、帮部及底板)是否有冒瓦斯的地方,如果有必须进行封堵密实。

3、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的巷道内进行洒水,洒水范围:轨胶1#联络巷口至开关硐室以南10m段巷道内,保持巷道湿润,并清理附近可燃杂物,并将静压水管接到施焊位置,确保施工期间能随时取用静压水。

4、施工前必须由矿通风科派人检查巷道内的风量是否满足要求,并确保巷道内的风流畅通。

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两套完好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施工的上风口处。

四、电焊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使用电焊机前的准备

1、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电焊机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并且掌握防止触电的方法。

2、在电焊机送电前,必须详细检查各接线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绝缘损坏、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电焊钳是否完整。

3、所有焊接设备,包括电焊机,焊接工作台及其他金属设备,均应装有可靠的接地线;所有设备的开关及接线盒必须使用矿用隔爆型设备,严禁用其他设备代替。

4、电焊机电源在接线前,将该开关闭锁并派专人看守;严格执行停送电有关的管理制度,并由瓦斯员检测开关周围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当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打开开关上盖,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对地放电,接入电焊机电源线后,盖好上盖。

(二)电焊作业期间的安全措施

1、施焊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安监大队、瓦斯一队至少有一名队级领导在现场跟班,负责整个施焊期间的安全、指挥工作。

2、瓦斯员必须每隔10分钟测定一次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才可继续作业;当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2、电焊机要采用井下660v电源及专用开关。

3、电焊机的放置位置必须保证巷道上部无淋水,同时电焊机下部加垫干燥的木板,保证可靠的绝缘。

4、当电焊设备通电时,不得触摸点到的部分。

5、电焊工操作时,焊工必须带电焊专用眼睛,在焊接时不准随意拿开,以免伤眼;电气焊工必须要穿绝缘靴。

6、焊接时,有油污的地方必须用棉纱擦拭干净再施焊。

7、严禁将绝缘电线搭在人身上,或踏在脚上。

8、施工负责人、电焊工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查出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电焊工作过程中施工队组负责人、安全员、瓦检员必须现场指挥和监督检查,分工明确,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闲杂人员在施工现场逗留。

五、氧气焊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下列进行详细检查。

(1)、乙炔瓶及其连接部分不得漏气。

(2)、橡胶软管不应用有鼓包、裂缝或漏气,如有漏气现象,应将管子更换为完好的符合要求的管子。

(3)、焊枪与胶管连接处必须严密牢靠,嘴子如有堵塞,只许用黄铜丝剔通。

(4)、氧气瓶口附件和皮垫及减压器上必须擦拭干净,不得有油污和泥污。

2、氧气瓶不许碰撞,并放置在施焊点上风侧的位置。

3、工作时的乙炔瓶,氧气瓶要直立放置在尽可能平的地面。并妥善固定,以防倒下。

4、氧气、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瓶与瓶之间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不能将氧气、乙炔瓶放在一起开启使用,在使用期间瓶周围不能有其他易燃易爆品存在。

5、氧焊切割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工作地点周围20米范围之内的杂物及易燃品。

6、气焊工操作时,必须戴专用的防护眼镜。

7、由于喷嘴过热堵塞而发生多次鸣爆时,应快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气门,然后放在水中冷却。

8、喷嘴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先关乙炔门,后管氧气们,以免回火。

9、当发生回火时,立即关闭乙炔气门,然后再关氧气门,严禁氧气和乙炔气阀门同时开启,严禁用手或其他物体堵喷嘴,以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瓶内。

10、气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的喷嘴放下,如有必要时,应将火焰熄灭。

11、割下的皮带架横梁要立即用静压水冷却至环境温度。

12、工作结束后,拧上气门螺帽,关闭各气门,收拾好工具、材料,将其妥善保管。

六、其它安全措施

1、施焊工作必须在停皮带期间或皮带检修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矿方定),施焊前必须与当班皮带机司机联系好,且征得运输科调度允许后方可进行施焊。

2、施焊前,由专职瓦斯员对施焊地点前后20米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当瓦斯浓度均小于0.5%是方准焊接作业;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在施工前必须停止其无关的作业。

3、施工现场必须有瓦检员、安全员和跟班队长在场,缺一人不准施工,且三人必须提前进入现场,一切工作结束后,经检查无隐患时方可离开现场。

4、开始施焊前必须征得瓦检员和安全员的同意。

5、施工过程中,瓦检员随时对可能形成瓦斯积聚的地方及周围进行瓦斯检测,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过程中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限立即下令停止工作,只有瓦斯浓度降低到0.5%以下时方可复工。

6、安全员、跟班队长随时注意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后再作业。

7、施焊操作工及其他辅助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瓦检员和安全员的命令,必须积极配合瓦检员和安全员的工作。

8、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

9、电焊机的接线、停送电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且停送电必须征得瓦检员和安全员的同意。

10、施工过程中所敷设的电缆必须整齐吊挂至巷道帮部,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专用开关进行接线,并进行验电,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必须采用专用的标准接地线,并连接牢固,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

11、施焊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一次洒水工作,施焊期间必须将静压水管接至焊接位置,并设专人手持水管观察掉下火渣情况,确保能够随时将带火星的杂物及时熄灭。

12、施焊人员、跟班队长等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掌握现场瓦斯浓度及风流方向。

13、施工完毕后必须彻底消灭火源、处理不安全因素(此项工作由跟班队干部负责),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注:观察时间必需在1小时以上)。

14、电焊机及氧气瓶、乙炔瓶由副立井罐笼入井,入井时,电焊机及氧气瓶、乙炔瓶分开入井,每次只准下放一个,下至井底后,由人工搬运至施工地点,施工完毕后再由人工搬运至副立井井底,采用罐笼分别提升至地面;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后必须立即运输升井。

15、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运送,在装有氧气瓶或乙炔瓶的罐笼内,除电焊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运送前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16、施工前,必须在能够通往施工地点的巷道内派专人设警戒(停止南九采区内所有作业,并将所有人员撤至南轨大巷内),具体详见警戒图。

17、施工前必须确保施工地点的通讯与地面保持畅通,以便取得联系。

18、焊接时间确定后由施工队负责提前一天的时间与通风科、工程科、安监处、机电科及矿调度联系。

19、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严格贯彻落实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措施要求执行。

20、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第5篇 南胶皮带头施焊 专项安全措施

一、概述

我部负责施工的南翼胶带大巷胶带输送机机头改造安装工程,目前各个机架(卸载机架1个、传动机架2个、改向机架1个)已临时固定至相应的基础上,下一道工序进行基础预留槽的混凝土浇筑,进行机架的调整及固定;考虑到预留槽内浇筑砼的硬化所需时间较长,为确保在断带后,能够按照计划工期完成该安装工程,需要在断带前将各个机架提前进行浇筑混凝土进行固定。

机架在进行调整、调平过程中,受原皮带架的限制,无法进行调整,需要将限制各机架调整的原皮带架两侧的纵梁(14#槽钢)采用氧气焊进行割断,然后再采用14#槽钢绕过各个机架外侧与原皮带架纵梁进行焊接。在施焊期间,必须切割一段,进行焊接一段,严禁多段同时切割后再焊接。在施焊过程中,为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该施工技术措施。

二、人员组织及职责

总负责人:薛敏生(负责施焊期间的安全指挥工作)

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长柯顺来(负责现场施焊期间的安全、协调工作)

现场安全监护人:安全员与瓦斯员(做好施焊期间的安全监护工作)

施 焊 人员 :王远辉、单明旺(保证施焊工艺符合标准及电焊机的安全使用)

通风科、安监处、工程科及项目部领导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及监督工作。

三、施工前准备工作

1、工具及材料的准备:

660v电焊机1台、4.0mm的焊条20公斤、氧气和乙炔1套、14#槽钢40m及其它辅助工具。

2、施工前必须在施工位置前后20m范围内采用瓦检仪仔细检查巷道内(巷道顶部、帮部及底板)是否有冒瓦斯的地方,如果有必须进行封堵密实。

3、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的巷道内进行洒水,洒水范围:轨胶1#联络巷口至开关硐室以南10m段巷道内,保持巷道湿润,并清理附近可燃杂物,并将静压水管接到施焊位置,确保施工期间能随时取用静压水。

4、施工前必须由矿通风科派人检查巷道内的风量是否满足要求,并确保巷道内的风流畅通。

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两套完好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施工的上风口处。

四、电焊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使用电焊机前的准备

1、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电焊机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并且掌握防止触电的方法。

2、在电焊机送电前,必须详细检查各接线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绝缘损坏、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电焊钳是否完整。

3、所有焊接设备,包括电焊机,焊接工作台及其他金属设备,均应装有可靠的接地线;所有设备的开关及接线盒必须使用矿用隔爆型设备,严禁用其他设备代替。

4、电焊机电源在接线前,将该开关闭锁并派专人看守;严格执行停送电有关的管理制度,并由瓦斯员检测开关周围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当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打开开关上盖,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对地放电,接入电焊机电源线后,盖好上盖。

(二)电焊作业期间的安全措施

1、施焊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安监大队、瓦斯一队至少有一名队级领导在现场跟班,负责整个施焊期间的安全、指挥工作。

2、瓦斯员必须每隔10分钟测定一次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才可继续作业;当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2、电焊机要采用井下660v电源及专用开关。

3、电焊机的放置位置必须保证巷道上部无淋水,同时电焊机下部加垫干燥的木板,保证可靠的绝缘。

4、当电焊设备通电时,不得触摸点到的部分。

5、电焊工操作时,焊工必须带电焊专用眼睛,在焊接时不准随意拿开,以免伤眼;电气焊工必须要穿绝缘靴。

6、焊接时,有油污的地方必须用棉纱擦拭干净再施焊。

7、严禁将绝缘电线搭在人身上,或踏在脚上。

8、施工负责人、电焊工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查出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电焊工作过程中施工队组负责人、安全员、瓦检员必须现场指挥和监督检查,分工明确,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闲杂人员在施工现场逗留。

五、氧气焊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下列进行详细检查。

(1)、乙炔瓶及其连接部分不得漏气。

(2)、橡胶软管不应用有鼓包、裂缝或漏气,如有漏气现象,应将管子更换为完好的符合要求的管子。

(3)、焊枪与胶管连接处必须严密牢靠,嘴子如有堵塞,只许用黄铜丝剔通。

(4)、氧气瓶口附件和皮垫及减压器上必须擦拭干净,不得有油污和泥污。

2、氧气瓶不许碰撞,并放置在施焊点上风侧的位置。

3、工作时的乙炔瓶,氧气瓶要直立放置在尽可能平的地面。并妥善固定,以防倒下。

4、氧气、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瓶与瓶之间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不能将氧气、乙炔瓶放在一起开启使用,在使用期间瓶周围不能有其他易燃易爆品存在。

5、氧焊切割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工作地点周围20米范围之内的杂物及易燃品。

6、气焊工操作时,必须戴专用的防护眼镜。

7、由于喷嘴过热堵塞而发生多次鸣爆时,应快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气门,然后放在水中冷却。

8、喷嘴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先关乙炔门,后管氧气们,以免回火。

9、当发生回火时,立即关闭乙炔气门,然后再关氧气门,严禁氧气和乙炔气阀门同时开启,严禁用手或其他物体堵喷嘴,以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瓶内。

10、气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的喷嘴放下,如有必要时,应将火焰熄灭。

11、割下的皮带架横梁要立即用静压水冷却至环境温度。

12、工作结束后,拧上气门螺帽,关闭各气门,收拾好工具、材料,将其妥善保管。

六、其它安全措施

1、施焊工作必须在停皮带期间或皮带检修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矿方定),施焊前必须与当班皮带机司机联系好,且征得运输科调度允许后方可进行施焊。

2、施焊前,由专职瓦斯员对施焊地点前后20米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当瓦斯浓度均小于0.5%是方准焊接作业;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在施工前必须停止其无关的作业。

3、施工现场必须有瓦检员、安全员和跟班队长在场,缺一人不准施工,且三人必须提前进入现场,一切工作结束后,经检查无隐患时方可离开现场。

4、开始施焊前必须征得瓦检员和安全员的同意。

5、施工过程中,瓦检员随时对可能形成瓦斯积聚的地方及周围进行瓦斯检测,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过程中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限立即下令停止工作,只有瓦斯浓度降低到0.5%以下时方可复工。

6、安全员、跟班队长随时注意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后再作业。

7、施焊操作工及其他辅助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瓦检员和安全员的命令,必须积极配合瓦检员和安全员的工作。

8、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

9、电焊机的接线、停送电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且停送电必须征得瓦检员和安全员的同意。

10、施工过程中所敷设的电缆必须整齐吊挂至巷道帮部,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专用开关进行接线,并进行验电,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必须采用专用的标准接地线,并连接牢固,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

11、施焊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一次洒水工作,施焊期间必须将静压水管接至焊接位置,并设专人手持水管观察掉下火渣情况,确保能够随时将带火星的杂物及时熄灭。

12、施焊人员、跟班队长等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掌握现场瓦斯浓度及风流方向。

13、施工完毕后必须彻底消灭火源、处理不安全因素(此项工作由跟班队干部负责),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注:观察时间必需在1小时以上)。

14、电焊机及氧气瓶、乙炔瓶由副立井罐笼入井,入井时,电焊机及氧气瓶、乙炔瓶分开入井,每次只准下放一个,下至井底后,由人工搬运至施工地点,施工完毕后再由人工搬运至副立井井底,采用罐笼分别提升至地面;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后必须立即运输升井。

15、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运送,在装有氧气瓶或乙炔瓶的罐笼内,除电焊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运送前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16、施工前,必须在能够通往施工地点的巷道内派专人设警戒(停止南九采区内所有作业,并将所有人员撤至南轨大巷内),具体详见警戒图。

17、施工前必须确保施工地点的通讯与地面保持畅通,以便取得联系。

18、焊接时间确定后由施工队负责提前一天的时间与通风科、工程科、安监处、机电科及矿调度联系。

19、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严格贯彻落实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措施要求执行。

20、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第6篇 主要通风机处施焊安全措施

由于要在主要通风机处安装彩钢瓦,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切割和焊接工作,为了保证施工安全,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同意进行切割和焊接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请机电队、通风队认真遵照执行,安全部门严格监督执行:

1、施工队在主要通风机处焊割时,安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焊割的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m的范围内,不能有可燃性材料,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2袋灭火沙。

3、通风队必须派专职瓦检员在焊割工作地点检查瓦斯,作业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后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焊割作业。

4、在焊割过程中,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防止瓦斯超限作业。

5、焊割作业时,无关人员不许在作业地点逗留,防止烧伤事故发生。

6、焊割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7、施工队每次焊接完毕后,焊机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停放。

8、焊割工程结束后,及时将焊机、氧气乙炔瓶运出主要通风机处,清除施工地点的火种。

营脚沟煤矿

2012年8月26日

第7篇 主要通风机处施焊 安全措施

由于要在主要通风机处安装彩钢瓦,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切割和焊接工作,为了保证施工安全,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同意进行切割和焊接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请机电队、通风队认真遵照执行,安全部门严格监督执行:

1、施工队在主要通风机处焊割时,安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焊割的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m的范围内,不能有可燃性材料,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2袋灭火沙。

3、通风队必须派专职瓦检员在焊割工作地点检查瓦斯,作业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后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焊割作业。

4、在焊割过程中,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防止瓦斯超限作业。

5、焊割作业时,无关人员不许在作业地点逗留,防止烧伤事故发生。

6、焊割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7、施工队每次焊接完毕后,焊机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停放。

8、焊割工程结束后,及时将焊机、氧气乙炔瓶运出主要通风机处,清除施工地点的火种。

营脚沟煤矿

2022年8月26日

第8篇 副立井操车设备施焊安全措施模版

一、工程概况

我矿副立井井底推车机轨道及平台防滑铁板多处开焊,为保证副立井安全运转,在检修过程中需要在井下利用电气焊的方法补焊设施的开裂处,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施工时间

2010年4月 17 日上午8点至2010年4月17日下午的15点30分.

三、施工地点

副立井。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安全总负责:张兴中

现场监督: 褚眉廷

施工负责: 郭志杰

五、施工现场人员安排及职责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要认真执行本安全措施并要随时与矿调度室取得联系,听从矿调度指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

3、本工程由施工单位带班队长及机电队队长在现场指挥、监督施焊工作。

4、电焊、气割等工作地点附近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拆除的易燃易爆物品用石棉、湿麻袋等遮挡,并有专人看护。设置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洒水灭尘,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压力充足的灭火器。

5、在井口进行电焊、气割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面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并有专人不断向该设施上洒水保证火星下落后能够迅速熄灭。

6、瓦检员负责随时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工作地点附近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并无瓦斯集聚时方可施焊,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指挥。

7、焊割作业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地点继续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8、焊工、带火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焊。

9、电工负责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外壳接地工作,接、拆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四百四十五、四百四十六的有关规定执行。

10、井口检身员负责检查操作人员上岗证件、措施审批表及电焊机、氧气、乙炔瓶的使用安全情况。

11、在焊割地点安装水管并安装水雾化喷头,有专人不断向焊割地点的井筒中洒水,以保证火星在落地过程中熄灭。

1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员迅速处理,保证现场安全作业。

1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

14、开工前必须先由安全、瓦检、机电队施工三方人员共同确认,然后由机电队负责人汇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安监处、通风科等有关单位,不经矿调度批准不准施工。

15、带队人员要统筹安排,焊接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人,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六、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施工前必须检查各工具及开关、综保、电焊机、焊把线、氧气瓶、乙炔瓶、氧气带、乙炔带、减压阀等的完好状况,不完好不得使用。施工前作业人员要正确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2、氧气、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

3、焊割地点必须无浮煤、无易燃物。

4、电焊机摆放在焊割点上风侧10米以外,同时氧气、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

5、瓦检员必须时刻注意瓦斯浓度的变化,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停止施工。

6、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停水,若停风或停水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作业。

7、焊割作业过程中必须风流畅通,只有检查证明焊割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焊割作业。

8、焊工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9、焊割设备的气体通路、减压阀不允许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

10、发现焊割设备漏电、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检查处理。

11、焊割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将电氧焊回收到库房,不得在井口存放。

七、主扇停风时的应急措施

1、严格执行矿主扇停风应急预案。

2、矿调度员在接到主扇停风报告后立即通知副立井井口施焊人员,立即停止施焊,并迅速拆除施工设备,整理好施焊工具(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以最快速度撤离施工地点。

3、现场施工人员要清理现场施工过程中落下的具有一定温度的渣子,并迅速洒水降温,检查现场无可燃性物体后汇报矿调度,现场留一名负责人继续观察,其他人员携带好工具迅速升井。

4、副立井各岗位信号工、把钩工、安全员、瓦斯员要坚守岗位,以保证井下其他单位人员安全顺利上下井。

施焊安全措施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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