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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安全措施15篇

发布时间:2022-12-04 10:54:05 查看人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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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安全措施

第1篇 某注氮灭火技术安全措施

氮气是一种惰性气体,不助燃也不能供人呼吸。向采空区或火区等地点注入氮气,可起到惰化采空区阻止煤炭氧化自燃,提高采空区的相对压力使采空区呈正压状态,防止新鲜风流漏入,降低采空区温度阻止煤炭氧化升温,降低瓦斯和氧气浓度,防止瓦斯燃爆事故等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但在应用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不然,可能由于注氮量过小,浓度过低等原因而达不到预期效果,输氮管路或采空区(火区)泄漏氮气而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等。

一、注氮量

注氮量的多少,应根据采空区(火区)中的气体成分进行确定,以距工作面20米采空区或火区密闭墙内的氧气浓度不大于10%作为确定标准。如果采空区(火区)中一氧化碳浓度较高(超过50×10﹣6),或者工作面一氧化碳浓度超限,或者出现高温,异味等自燃征兆,都应加大注氮强度和注氮量。

二、检测监控

利用矿井束管监测系统,合理设置监测传感器,加强对采空区、工作面和回风巷中的氧气、氮气和一氧化碳监测,同时由瓦斯检察员随时对工作面(火区)及其回风巷中的氧气,一氧化碳和瓦斯浓度进行检查,要保证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氧浓度。若发现工作面的氧浓度降低,应暂停注氮或减少注氮强度。

三、注入氮气的纯度应大于97%

四、注意检察工作面,特别是其回风隅角及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涌出情况,若发现采空区内大量涌出瓦斯,使风流中瓦斯超限时,可适当降低注氮强度

五、第一次向采空区注氮,或停止注氮后再次注氮时,应先排出注氮管内的空气,避免将空气注入采空区中。我矿因注氮管道较长,所以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

六、注氮工作中,要认真观测,防止注入的氮气顺进风顺槽-采空区-回风顺槽的漏风通道,大量泄漏到矿井总回风流中,所以必须对主要漏风通道、主要进风巷和回风巷进行封堵处理。

七、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注氮灭火技术的规定。

第2篇 矿井综合 防灭火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副井井口房应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每季度维修一次。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8、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

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灯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6、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7、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和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0、每年应组织井下工作人员参加救灾演习,并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每季度应对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井上必须装设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14、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15、从机电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6、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许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7、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18、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具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19、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液力耦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20、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1、采用防静电、阻燃且已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风筒、隔爆水槽、隔爆水袋

22、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3、严禁采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三、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制度与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队伍,强化防火人员的技术素质。

2、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满足防火要求。

3、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

4、工作面回采时,合理利用新工艺、新方法,提高回采率,尽可能的减少丢煤;加快回采速度,防止采空区发生煤炭自然发火现象。

5、在采煤工作面的轨道及皮带顺槽内,每隔10-20米左右及时构筑拦浆防火墙,工作面回采完毕后要在45天内封闭严密。

6、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及两顺槽等区域要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灭火措施。

7、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8、完善消防供水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齐三通阀门。

9、每年要按规程规定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四、不同地点防火处理方法

1、工作面回采前在上、下顺槽喷洒阻化剂防火。

2、上、下顺槽喷洒mgcl2阻化剂。

3、上、下顺槽顶部高冒处(大于0.5m)、空洞喷洒凝胶或用罗克休等不燃性材料充实。

4、 采空区:采空区防火采用黄泥灌浆为主,注胶、注氮、均压通风、堵漏、进、回风隅角构筑全断面拦浆防火墙、进风隅角设全断面挡风帘为辅的综合防火技术,防止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

5、断层等地质构造处:断层等地质构造处的煤体破碎,丢煤较多,工作面推进速度减慢,应对破碎带及附近进行重点灌浆注胶。

6、 停采线防火:工作面停采后,对停采线煤柱喷洒凝胶阻化剂防火;工作面封闭后,对停采线加强灌浆。

7、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提高回采率,减少采空区丢煤,采完后抓紧工作面的撤除工作,保证45天内封闭。

8、预测预报

(1) 利用束管监测装置对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检测。

(2) 在工作面回风顺槽设co传感器。

(3) 每天在工作面回风隅角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

(4)专职瓦检员每班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分别检查co浓度。

9、防火工艺

(1)灌浆防火

采用黄泥作浆材,泥水比控制在1:3-4,灌浆站设在主井地面,搅拌机机械制浆,同时在浆液中加入6‰~10‰mgcl2阻化剂。

② 灌浆方式:

工作面采用随采随灌方式,灌浆量每生产万吨煤不少于100m3黄泥,在两顺槽密闭后,注满停采线采空区。

(2)阻化剂防灭火

采用喷洒或气雾阻化方式,对进回风顺槽、停采线煤壁和采空区喷洒。

(3)凝胶防火

采用压注和喷洒两种方式,压注或喷洒于进回风顺槽中,高冒和巷道冒头等地点。

(4)注氮防火

①工作面轨道顺槽安装专用注氮管路(φ89mmpe管),每月检查一次管路的气密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②采用“动态监测 、适时注氮”方法。以工作面回风隅角检测出的co及c2h4含量为依据,按照我矿煤自燃标志气体指标适时进行注氮。注氮时,利用工作面的进风顺槽(进风隅角)埋设注氮管进行注氮。注氮管路要适时断开,保证注入的氮气进入采空区氧化带。期间,要配合其它防火措施,并加强对采空区气体的检测分析,当隐患消除后可停止注氮。在工作面正常生产时,特别在月推进速度超过100米时,不需进行注氮。

③每月开动制氮机不少于两次,每次开动时间不少于3小时,并取样分析n2浓度。n2浓度不小于97%,确保制氮设备时刻保持完好,n2源稳定可靠,以便在出现灾情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10、布置在煤层中的开拓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如凝胶)进行处理。

11、掘进中的煤巷:顶板高冒处要及时充填、喷浆或喷凝胶阻化剂。

注意事项:

1、注浆站要保证浆池中浆液浸泡时间并搅拌均匀,浸泡搅拌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浆液要保证浓度。

2、每次注浆前注浆工要检查管路,发现漏液、闸门失效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注浆工要浆前必须明确注浆地点,然后将通往该地点的各级阀门打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浆。

4、工作面溃浆、堵管、爆管、闸阀漏浆时,要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并派人关闭上一级阀门,然后进行处理。处理时严禁管口对人,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措施处理。

5、中途堵管时,应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然后逐级打开卸浆阀,初步判定堵管的大概位置,将堵管附近闸阀打开放浆,此后拆开管路将堵塞物取出

6、井上、井下注浆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严禁工作人员脱岗。井下人员要不停的巡视管路,地面注浆站接到停止注浆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注浆。

第3篇 地面储煤场防灭火安全措施

地面储煤场防灭火安全措施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实行煤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原煤升井后,经转运到指定煤场卸车后,应使用推土机将其推平整,压实;煤堆应单一堆放,整齐成型且界限分明,煤堆四周不能有散积陈煤,溜煤口10米范围内不准存煤,应及时对溜煤口附近的原煤进行倒存,并派专人巡视。

2、对冬季留下的陈煤及时进行处理。

3、如发生煤自燃现象时,应及时进行翻堆,分层压实,一般自燃严禁浇水处理,只有产生明火时才能使用消防水带进行灭火。

4、使用推土机时,必须对机械进行细致检查,防止漏油,严禁推土机进入明火区域。

5、堆放原煤时,尽量将原煤堆放在高处,减少与水的接触。

6、原煤必须进行合理的分类存放,保证煤场煤堆的库存量,一般控制在2~3万吨。

7、建立健全的煤场测温记录。

8、定期对煤场煤堆顺风进行co检测,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9、消防水带必须使用耐高压材质的,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

10、矿区内不准出现明火,如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其安全技术措施。

11、设置专用的防火地点,并配置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灯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后附消防器材表)。

12、主、副、风井50米范围内不准有煤堆。

13、在煤场最近水源地提前存储消防水带(消防水带连接后必须能到达最远点为宜),及其水枪,每天检查该水源地阀门、外接口完好。水压符合要求。

14、每天每班必须由通风队派专人负责对储煤场进行全面巡视一遍,并记录行走路线及各个地点情况,汇报矿调度。

15、所有进入场区的车辆必须按照春季草原防火要求,对车辆排气管加装防火罩。进入矿区人员禁止室外吸烟。

16、设置专人对煤场煤堆进行测温检查,并填写测温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第4篇 采掘工作面防灭火安全措施格式怎样的

(一)防灭火的一般规定

1、所有进入掘进工作面的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时尽快沿避灾路线撤离灾区。

2、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作业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4、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5、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6、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矿、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

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7、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粉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粉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二)井下电缆、五小及电气设备防火

1、电缆

1) 严防各种硬物碰撞电缆,发生电缆损坏。

2) 电缆接线盒两端的电缆必须保持不小于500mm的余量。

3. ) 严禁带电拖动电缆,必须停上一级电源并挂上停电牌后方可拖动电缆。

4) 电缆接线工艺严禁出现“明接头”、“羊尾巴”、鸡爪子等现象。

2、五小设备

1) 五小设备螺丝必须按要求上紧、上齐,防爆面必须按期处理,确保完好。

2) 五小设备接线嘴、胶圈必须达到要求,喇叭嘴、压线板必须压紧。

3. ) 接线盒内的电缆接头不得留有毛刺,接线盒内严禁有杂物。

4) 五小设备必须吊挂好,严防淋水。

5) 施工地点必须保护好五小设备。

6) 接线盒内电缆出器壁长度必须符合要求。

3、电气设备

1)不能带电搬迁设备。

2)施工过程中严防物件砸坏设备。

3. )设备接线盒内接线工艺必须符合要求。

4)隔爆外壳焊缝不得开焊,不得有裂纹、严重变形、歪扭,必须保证完好。

5)在隔爆体内不得随意增加元件或部件。

6)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及杂物、不得锈蚀。

7)隔爆面的螺丝、弹簧垫、挡板、垫圈、压板必须符合要求,上齐上紧,保证完好。

8)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密封圈外径与器壁内径必须符合要求,密封圈保证完好。

9)螺旋进线嘴旋入有效扣数不小于6扣。

10)隔爆腔内、设备接线盒不得有杂物及遗失工具,必须确保干净整齐。

11)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严禁甩保护运行,接地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12)电缆进入器壁的长度必须小于15mm,大于5mm。

13)施工地点必须保护开关及电气设备。

(三)火灾事故处理

1、首先发现矿井火灾的人员,应尽快弄清楚着火原因,根据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如引起固态物体着火,可用灭火器、水、砂等直接灭火,并随时检查瓦斯情况;

如电器着火,先切断着火设备的上一级电源,然后用灭火器和绝缘体灭火;

如因爆破过程中导致瓦斯涌出引起瓦斯燃烧,火势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在矿、队长或班组长带领下按照避灾路线撤到地面。

并及时汇报矿调度。

2、用水灭火时应注意: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处理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2)水比油重,不能用来处理油类火灾;3.)如果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成氢气和氧气,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4)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流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蒸气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煤气爆炸。

3、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况,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4、不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时,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都必须做到:

1)不致瓦斯积聚,造成爆炸事故;2)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3.)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及时将所有人员按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点。

4)必要时可将压风管路临时更改成消防管路。

5、非矿山救护队人员只能在co不超过0.0024%,瓦斯不超过2%,气温低于35c°,且无爆炸危险的地点经总指挥批准,在救护队的监护下才能参加井下灭火救灾工作。

6、发生火灾时人员自救措施:

1)迅速佩带自救器,保持头脑冷静,选择最短路线,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撤到新鲜风流中去。

2)如果因为巷道冒顶,退路已被火烟阻隔等原因无法撤退时,应尽快构筑临时避灾硐室(如在独头巷道用帆布、风筒或其他器材修筑)临时躲避。

收银制度

第5篇 矿井防 灭火安全措施

矿井火灾的发生,轻则影响生产,重则能造成人员伤亡,烧毁煤炭资源和矿井设备,因此做好矿井防火、灭火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

1、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①、引起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

a、可燃物;b、热源;c、氧气的供给这三个条件。

②、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原因:

易燃物、引起火灾的热源同时存在而引起。

③、矿井外因火灾的发生原因:

绝大多数是不按《规程》规定作业产生明火。

2、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

矿井火灾容易发生的地点主要出现在瓦斯、煤尘爆炸地点、放炮作业地点、皮带及机械摩擦地点、电源短路地点、架线机车裸导线与导电弓接触地点、烧焊地点及其他明火地点。

3、矿井火灾的预防和处理

①、井口房和主风机房附近50m内禁止烟火和用火炉取暖,此项工作由运输工区区长负责。

②、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工作(有特殊安全措施除外),此项工作由安质科科长负责。

③、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定期清走,此项工作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④、严格放炮管理,井下严禁多芯线放炮、放明炮。此项工作由采掘工区区长负责。

⑤、矿井井上、下都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机电峒室、火药库、皮带机巷、材料库、采区巷道等地点应备有灭火器材,此项工作由保卫科科长、通防安全检查员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泵房、采区变电所灭火器均不得少于4个,黄沙不少于3m3。

⑥、防止电气短路产生火源;防止机械运输磨擦热源的形成,此项工作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⑦、架线电机车,裸导线与金属支架之间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防止短路引起火灾。此项工作由运输工区区长负责。

⑧、矿井火灾发生后,视情况进行灭火,必要时必须进行风流调整,其方法可采取反风、停止主扇运转、保证风流稳定等方法,此项工作由矿总工负责。

第6篇 储煤场防灭火安全措施

::公司煤场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实行地面储煤场防灭火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防灭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风险评价:

1、煤碳自燃挥发出易燃易爆气体和大量热能,遇到洒水时有产生大量水煤气引发爆燃的危险。

2、由于煤炭自燃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工作人员有中毒的危险。

3、灼热的煤炭有灼伤或烫伤施工人员的危险。

4、施工煤场周边滑坡或滚落矸石时有飞矸伤人的危险。

二、防灭火日常管理

1、每天每班必须由通防室负责对煤场煤堆进行测温检查,并填写测温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并建立健全煤场测温记录。为了防止煤炭自燃起火、贮煤温度应控制在60℃下,发现温度上升超过 60℃时,应采取洒水等措施降温。

2、加强储煤场管理、建立储煤场检查登记制度,每天每班必须由治安室、煤炭发运科专人负责对储煤场进行不少于两次巡查,并记录行走路线及各个地点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3、每天每班由治安室负责对防火地点的消防器材、消防管路等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三、防灭火安全措施

1、原煤升井后,经转运到地面煤场贮存,储煤点储存的原煤必须经过铲车碾压整形压实煤层。整形压实后,用水喷淋煤堆四周边坡和煤堆顶部,使其表面板结固化,阻止空气渗入和粉尘飞扬。

2、检查中如发生煤碳自燃预兆,应及时汇报调度室、通防安全室,安排煤炭发运科进行翻煤堆,待释放热量完成后,再分层压实;使用铲车或挖掘机时,必须对机械进行细致检查,防止漏油,严禁铲车、挖掘机等燃油车辆进入明火区域。

3、由于煤炭自燃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气体,要有积极防护有害气体中毒的防护意识,确保安全。,具体要求为:当风流方向为东风时就要从煤场的东部进行施工;当风流方向为西风时就要从煤场的西部进行施工,施工作业必须俩人以上,现场安全室监督人员及治安室人员要严格要求,避免一氧化炭中毒事故的发生。

4、发现隐患或火情,及时淋、注、翻、断、移。淋:局部或表层(深度不超过1米)煤层发生自燃时,治安室负责用水喷淋降温扑灭。注:靠边坡或煤位较深部位煤层有温升较高时,用淋水处理后又死灰复燃时,治安室负责用镀锌管直接插入煤层深部,连接水源灌注,以达到降温的目的。翻:隐患区域较大,用淋、注无法消患时,工作人员要用铲车进行翻堆处理,并配合喷淋降温。断:若煤堆由于储存时间太长,较大面积产生自燃时,要果断采用隔离处理,即用铲车把患区断开一道4-5米宽的“壕沟”,防止自燃蔓延。移:已经燃烧过的煤灰或是正在燃烧的煤炭要及时用挖掘机移走,并把燃烧点附近煤炭全部清理干净,防止燃烧蔓延,移走的燃烧煤炭要挖坑覆土深埋,防止引燃其他物品,造成二次燃烧。

5、储煤场内不准动火,如特殊情况,必须有总经理签字的动火批复,然后动火单位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火源管理,严禁在储煤场内抽烟,或没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进行电气焊作业;一旦储煤场内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并及时使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控制火灾影响范围。

6、其它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第7篇 地面储煤仓防灭火安全措施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实行煤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原煤升井后,皮带岗位工多注意原煤有无自燃现象。

2、如发生煤自燃现象时,应及时处理。一般自燃严禁浇水处理,只有产生明火时才能使用消防水带进行灭火。

3、要求原煤仓仓位保持在一定位置,尤其在停产期间,必须保留原煤仓三分之一的储存量,不可放空通气。

4、建立健全的煤仓测温记录。

5、定期对煤仓煤堆顺风进行co检测,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6、消防水带必须使用耐高压材质的,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

7、煤仓下料口处不准出现明火,如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其安全技术措施。

8、设置专用的防火地点,并配置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灯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后附消防器材表)。

9、在煤仓最近水源地提前存储消防水带(消防水带连接后必须能到达最远点为宜),及其水枪,每天检查该水源地阀门、外接口完好。水压符合要求。

10、每天每班必须由岗位工人负责对煤仓进行全面巡视一遍,并记录温度,汇报矿调度。

选煤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

第8篇 井上下防灭火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7、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

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灯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6、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7、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和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0、每年应组织井下工作人员参加救灾演习,并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每季度应对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井上必须装设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14、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15、从机电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6、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许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7、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18、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具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19、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液力耦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20、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1、采用防静电、阻燃且已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风筒、隔爆水槽、隔爆水袋

22、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3、严禁采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三、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制度与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队伍,强化防火人员的技术素质。

2、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满足防火要求。

3、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

4、工作面回采时,合理利用新工艺、新方法,提高回采率,尽可能的减少丢煤;加快回采速度,防止采空区发生煤炭自然发火现象。

5、在采煤工作面的轨道及皮带顺槽内,每隔10-20米左右及时构筑拦浆防火墙,工作面回采完毕后要在45天内封闭严密。

6、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及两顺槽等区域要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灭火措施。

7、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8、完善消防供水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齐三通阀门。

9、每年要按规程规定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四、不同地点防火处理方法

1、工作面上、下顺槽喷洒阻化剂防火。

2、上、下顺槽顶部高冒处(大于0.5m)、空洞喷洒凝胶或用罗克休等不燃性材料充实。

3、 采空区:采空区防火采用黄泥灌浆为主,注胶、注氮、均压通风、堵漏、进、回风隅角构筑全断面拦浆防火墙、进风隅角设全断面挡风帘为辅的综合防火技术,防止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

4、断层等地质构造处:断层等地质构造处的煤体破碎,丢煤较多,工作面推进速度减慢,应对破碎带及附近进行重点灌浆注胶。

5、 停采线防火:工作面停采后,对停采线煤柱喷洒凝胶阻化剂防火;工作面封闭后,对停采线加强灌浆。

6、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提高回采率,减少采空区丢煤,采完后抓紧工作面的撤除工作,保证45天内封闭。

7、预测预报

(1) 利用束管监测装置对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检测。

(2) 在工作面回风顺槽设co传感器。

(3) 每天在工作面回风隅角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

(4)专职瓦检员每班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分别检查co浓度。

8、防火工艺

(1)灌浆防火

采用黄泥作浆材,泥水比控制在1:3-4,灌浆站设在主井地面,搅拌机机械制浆,同时在浆液中加入6‰~10‰mgcl2阻化剂。

② 灌浆方式:

工作面采用随采随灌方式,灌浆量每生产万吨煤不少于100m3黄泥,在两顺槽密闭后,注满停采线采空区。

(2)阻化剂防灭火

采用喷洒或气雾阻化方式,对进回风顺槽、停采线煤壁和采空区喷洒。

(3)凝胶防火

采用压注和喷洒两种方式,压注或喷洒于进回风顺槽中,高冒和巷道冒头等地点。

9、布置在煤层中的开拓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如凝胶)进行处理。

10、掘进中的煤巷:顶板高冒处要及时充填、喷浆或喷凝胶阻化剂。

注意事项:

1、注浆站要保证浆池中浆液浸泡时间并搅拌均匀,浸泡搅拌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浆液要保证浓度。

2、每次注浆前注浆工要检查管路,发现漏液、闸门失效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注浆工要浆前必须明确注浆地点,然后将通往该地点的各级阀门打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浆。

4、工作面溃浆、堵管、爆管、闸阀漏浆时,要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并派人关闭上一级阀门,然后进行处理。处理时严禁管口对人,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措施处理。

5、中途堵管时,应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然后逐级打开卸浆阀,初步判定堵管的大概位置,将堵管附近闸阀打开放浆,此后拆开管路将堵塞物取出

6、井上、井下注浆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严禁工作人员脱岗。井下人员要不停的巡视管路,地面注浆站接到停止注浆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注浆。

第9篇 矿井防灭火的安全措施

一、矿井火灾的分类与危害:

矿井火灾按其发生原因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外因火灾是由于外部的高温热源引起可燃物的火灾。内因火灾是由于煤炭(或其它可燃物)在空气中氧化并聚积热量而引起的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火灾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一氧化碳和烟雾,严重地威胁着井下人员生命安全。

2、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火灾还能引发瓦斯和煤尘爆炸。

3、火灾会使国家财产和煤炭资源遭受巨大损失,造成停工停产。

4、火风压可能造成井下风流紊乱。

二、人体感官可以察觉到煤炭自燃的征兆:

1、巷道出现雾气或巷道壁“挂汗”。

2、风流中出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4、煤炭从自热到自燃阶段会放出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人感觉不舒服,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

三、预防矿井火灾的一般规定:

1、矿井应制订地面与井下的防火制度和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建筑,其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和休息间。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

4、井下巷道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5、井下禁止使用汽油和柴油机,严禁吸烟和烤火。严禁使用灯炮和其它电器取暖,严禁明火明电(普通白炽灯、普通日光灯)照明。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各种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主要进风巷、主要硐室和井门房内进行焊接工作,每次必须制订符合《规程》要求的安全措施。

7、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平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四、预防煤炭自燃开采技术措施: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生的措施。

1、保证留最少的煤柱、最小的煤层破坏、最低的漏风量、最高的回采率和最高的回采速度,是预防煤炭自燃的采矿技术原则要求。

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布置在岩石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

采煤工作面必须用后退式开采。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没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急倾斜煤层用跨落法控制顶板时,在石门和采区运输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禁止采掘留在石门上方的煤柱,留在采区运输石门上方的煤柱、在采区结束后可回收。但必须采取防止自然发火措施。

2、防止漏风

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正确选择通风设施的位置,及时封闭采空区及废弃的井巷,采煤工作面和采区回采结束后都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利用调节风压法减少漏风。

3、利用阻化剂防火

利用阻化剂防止煤炭自燃,就是将某些能抑制煤炭氧化的物质喷洒在煤炭、采空区或压入煤体中,我国应用最广的是黄泥浆。

五、灭火方法

1、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①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现场负责人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②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③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及时封闭。

④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已停止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得启动,正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得停止。

2、灭火方法

灭火方法主要有三种,即直接灭火、隔绝灭火和联合灭火法。

用水直接灭火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供水量必须充足;

2)、应将水流先射向火源周围,逐步向火源中心逼近;

3)、要保持正常通风,灭火人员应站在上风侧;

4)、用水直接扑灭电气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⑤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六、火区启封

火区启封是一个非常慎重的工作,必须达到《规程》的要求条件,方可启封,启封火区必须由救护队进行。

第10篇 _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副井井口房应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每季度维修一次。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8、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

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灯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6、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7、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和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0、每年应组织井下工作人员参加救灾演习,并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每季度应对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井上必须装设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14、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15、从机电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6、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许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7、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18、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具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19、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液力耦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20、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1、采用防静电、阻燃且已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风筒、隔爆水槽、隔爆水袋

22、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3、严禁采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三、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制度与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队伍,强化防火人员的技术素质。

2、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满足防火要求。

3、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

4、工作面回采时,合理利用新工艺、新方法,提高回采率,尽可能的减少丢煤;加快回采速度,防止采空区发生煤炭自然发火现象。

5、在采煤工作面的轨道及皮带顺槽内,每隔10-20米左右及时构筑拦浆防火墙,工作面回采完毕后要在45天内封闭严密。

6、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及两顺槽等区域要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灭火措施。

7、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8、完善消防供水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齐三通阀门。

9、每年要按规程规定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四、不同地点防火处理方法

1、工作面回采前在上、下顺槽喷洒阻化剂防火。

2、上、下顺槽喷洒mgcl2阻化剂。

3、上、下顺槽顶部高冒处(大于0.5m)、空洞喷洒凝胶或用罗克休等不燃性材料充实。

4、 采空区:采空区防火采用黄泥灌浆为主,注胶、注氮、均压通风、堵漏、进、回风隅角构筑全断面拦浆防火墙、进风隅角设全断面挡风帘为辅的综合防火技术,防止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

5、断层等地质构造处:断层等地质构造处的煤体破碎,丢煤较多,工作面推进速度减慢,应对破碎带及附近进行重点灌浆注胶。

6、 停采线防火:工作面停采后,对停采线煤柱喷洒凝胶阻化剂防火;工作面封闭后,对停采线加强灌浆。

7、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提高回采率,减少采空区丢煤,采完后抓紧工作面的撤除工作,保证45天内封闭。

8、预测预报

(1) 利用束管监测装置对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检测。

(2) 在工作面回风顺槽设co传感器。

(3) 每天在工作面回风隅角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

(4)专职瓦检员每班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分别检查co浓度。

9、防火工艺

(1)灌浆防火

采用黄泥作浆材,泥水比控制在1:3-4,灌浆站设在主井地面,搅拌机机械制浆,同时在浆液中加入6‰~10‰mgcl2阻化剂。

② 灌浆方式:

工作面采用随采随灌方式,灌浆量每生产万吨煤不少于100m3黄泥,在两顺槽密闭后,注满停采线采空区。

(2)阻化剂防灭火

采用喷洒或气雾阻化方式,对进回风顺槽、停采线煤壁和采空区喷洒。

(3)凝胶防火

采用压注和喷洒两种方式,压注或喷洒于进回风顺槽中,高冒和巷道冒头等地点。

(4)注氮防火

①工作面轨道顺槽安装专用注氮管路(φ89mmpe管),每月检查一次管路的气密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②采用“动态监测 、适时注氮”方法。以工作面回风隅角检测出的co及c2h4含量为依据,按照我矿煤自燃标志气体指标适时进行注氮。注氮时,利用工作面的进风顺槽(进风隅角)埋设注氮管进行注氮。注氮管路要适时断开,保证注入的氮气进入采空区氧化带。期间,要配合其它防火措施,并加强对采空区气体的检测分析,当隐患消除后可停止注氮。在工作面正常生产时,特别在月推进速度超过100米时,不需进行注氮。

③每月开动制氮机不少于两次,每次开动时间不少于3小时,并取样分析n2浓度。n2浓度不小于97%,确保制氮设备时刻保持完好,n2源稳定可靠,以便在出现灾情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10、布置在煤层中的开拓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如凝胶)进行处理。

11、掘进中的煤巷:顶板高冒处要及时充填、喷浆或喷凝胶阻化剂。

注意事项:

1、注浆站要保证浆池中浆液浸泡时间并搅拌均匀,浸泡搅拌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浆液要保证浓度。

2、每次注浆前注浆工要检查管路,发现漏液、闸门失效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注浆工要浆前必须明确注浆地点,然后将通往该地点的各级阀门打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浆。

4、工作面溃浆、堵管、爆管、闸阀漏浆时,要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并派人关闭上一级阀门,然后进行处理。处理时严禁管口对人,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措施处理。

5、中途堵管时,应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然后逐级打开卸浆阀,初步判定堵管的大概位置,将堵管附近闸阀打开放浆,此后拆开管路将堵塞物取出

6、井上、井下注浆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严禁工作人员脱岗。井下人员要不停的巡视管路,地面注浆站接到停止注浆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注浆。

第11篇 储煤场 防灭火安全措施

::公司煤场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实行地面储煤场防灭火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防灭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风险评价:

1、煤碳自燃挥发出易燃易爆气体和大量热能,遇到洒水时有产生大量水煤气引发爆燃的危险。

2、由于煤炭自燃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工作人员有中毒的危险。

3、灼热的煤炭有灼伤或烫伤施工人员的危险。

4、施工煤场周边滑坡或滚落矸石时有飞矸伤人的危险。

二、防灭火日常管理

1、每天每班必须由通防室负责对煤场煤堆进行测温检查,并填写测温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并建立健全煤场测温记录。为了防止煤炭自燃起火、贮煤温度应控制在60℃下,发现温度上升超过 60℃时,应采取洒水等措施降温。

2、加强储煤场管理、建立储煤场检查登记制度,每天每班必须由治安室、煤炭发运科专人负责对储煤场进行不少于两次巡查,并记录行走路线及各个地点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3、每天每班由治安室负责对防火地点的消防器材、消防管路等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三、防灭火安全措施

1、原煤升井后,经转运到地面煤场贮存,储煤点储存的原煤必须经过铲车碾压整形压实煤层。整形压实后,用水喷淋煤堆四周边坡和煤堆顶部,使其表面板结固化,阻止空气渗入和粉尘飞扬。

2、检查中如发生煤碳自燃预兆,应及时汇报调度室、通防安全室,安排煤炭发运科进行翻煤堆,待释放热量完成后,再分层压实;使用铲车或挖掘机时,必须对机械进行细致检查,防止漏油,严禁铲车、挖掘机等燃油车辆进入明火区域。

3、由于煤炭自燃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气体,要有积极防护有害气体中毒的防护意识,确保安全。,具体要求为:当风流方向为东风时就要从煤场的东部进行施工;当风流方向为西风时就要从煤场的西部进行施工,施工作业必须俩人以上,现场安全室监督人员及治安室人员要严格要求,避免一氧化炭中毒事故的发生。

4、发现隐患或火情,及时淋、注、翻、断、移。淋:局部或表层(深度不超过1米)煤层发生自燃时,治安室负责用水喷淋降温扑灭。注:靠边坡或煤位较深部位煤层有温升较高时,用淋水处理后又死灰复燃时,治安室负责用镀锌管直接插入煤层深部,连接水源灌注,以达到降温的目的。翻:隐患区域较大,用淋、注无法消患时,工作人员要用铲车进行翻堆处理,并配合喷淋降温。断:若煤堆由于储存时间太长,较大面积产生自燃时,要果断采用隔离处理,即用铲车把患区断开一道4-5米宽的“壕沟”,防止自燃蔓延。移:已经燃烧过的煤灰或是正在燃烧的煤炭要及时用挖掘机移走,并把燃烧点附近煤炭全部清理干净,防止燃烧蔓延,移走的燃烧煤炭要挖坑覆土深埋,防止引燃其他物品,造成二次燃烧。

5、储煤场内不准动火,如特殊情况,必须有总经理签字的动火批复,然后动火单位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火源管理,严禁在储煤场内抽烟,或没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进行电气焊作业;一旦储煤场内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并及时使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控制火灾影响范围。

6、其它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第12篇 某地面储煤仓防灭火安全措施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实行煤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原煤升井后,皮带岗位工多注意原煤有无自燃现象。

2、如发生煤自燃现象时,应及时处理。一般自燃严禁浇水处理,只有产生明火时才能使用消防水带进行灭火。

3、要求原煤仓仓位保持在一定位置,尤其在停产期间,必须保留原煤仓三分之一的储存量,不可放空通气。

4、建立健全的煤仓测温记录。

5、定期对煤仓煤堆顺风进行co检测,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6、消防水带必须使用耐高压材质的,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

7、煤仓下料口处不准出现明火,如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其安全技术措施。

8、设置专用的防火地点,并配置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灯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后附消防器材表)。

9、在煤仓最近水源地提前存储消防水带(消防水带连接后必须能到达最远点为宜),及其水枪,每天检查该水源地阀门、外接口完好。水压符合要求。

10、每天每班必须由岗位工人负责对煤仓进行全面巡视一遍,并记录温度,汇报矿调度。

选煤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第13篇 煤矿防灭火安全措施

矿井火灾的发生,轻则影响生产,重则能造成人员伤亡,烧毁煤炭资源和矿井设备,因此做好矿井防火、灭火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

1、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①、引起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

a、可燃物;b、热源;c、氧气的供给这三个条件。

②、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原因:

易燃物、引起火灾的热源同时存在而引起。

③、矿井外因火灾的发生原因:

绝大多数是不按《规程》规定作业产生明火。

2、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

矿井火灾容易发生的地点主要出现在瓦斯、煤尘爆炸地点、放炮作业地点、皮带及机械摩擦地点、电源短路地点、架线机车裸导线与导电弓接触地点、烧焊地点及其他明火地点。

3、矿井火灾的预防和处理

①、井口房和主风机房附近50m内禁止烟火和用火炉取暖,此项工作由运输工区区长负责。

②、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工作(有特殊安全措施除外),此项工作由安质科科长负责。

③、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定期清走,此项工作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④、严格放炮管理,井下严禁多芯线放炮、放明炮。此项工作由采掘工区区长负责。

⑤、矿井井上、下都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机电峒室、火药库、皮带机巷、材料库、采区巷道等地点应备有灭火器材,此项工作由保卫科科长、通防安全检查员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泵房、采区变电所灭火器均不得少于4个,黄沙不少于3m3。

⑥、防止电气短路产生火源;防止机械运输磨擦热源的形成,此项工作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⑦、架线电机车,裸导线与金属支架之间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防止短路引起火灾。此项工作由运输工区区长负责。

⑧、矿井火灾发生后,视情况进行灭火,必要时必须进行风流调整,其方法可采取反风、停止主扇运转、保证风流稳定等方法,此项工作由矿总工负责。

第14篇 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模版

矿井火灾的发生,轻则影响生产,重则能造成人员伤亡,烧毁煤炭资源和矿井设备,因此做好矿井防火、灭火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

1、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①、引起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

a、可燃物;b、热源;c、氧气的供给这三个条件。

②、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原因:

易燃物、引起火灾的热源同时存在而引起。

③、矿井外因火灾的发生原因:

绝大多数是不按《规程》规定作业产生明火。

2、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

矿井火灾容易发生的地点主要出现在瓦斯、煤尘爆炸地点、放炮作业地点、皮带及机械摩擦地点、电源短路地点、架线机车裸导线与导电弓接触地点、烧焊地点及其他明火地点。

3、矿井火灾的预防和处理

①、井口房和主风机房附近50m内禁止烟火和用火炉取暖,此项工作由运输工区区长负责。

②、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工作(有特殊安全措施除外),此项工作由安质科科长负责。

③、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定期清走,此项工作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④、严格放炮管理,井下严禁多芯线放炮、放明炮。此项工作由采掘工区区长负责。

⑤、矿井井上、下都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机电峒室、火药库、皮带机巷、材料库、采区巷道等地点应备有灭火器材,此项工作由保卫科科长、通防安全检查员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泵房、采区变电所灭火器均不得少于4个,黄沙不少于3m3。

⑥、防止电气短路产生火源;防止机械运输磨擦热源的形成,此项工作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⑦、架线电机车,裸导线与金属支架之间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防止短路引起火灾。此项工作由运输工区区长负责。

⑧、矿井火灾发生后,视情况进行灭火,必要时必须进行风流调整,其方法可采取反风、停止主扇运转、保证风流稳定等方法,此项工作由矿总工负责。

第15篇 井上下防灭火 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7、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

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子。

5、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灯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7、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6、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7、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和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0、每年应组织井下工作人员参加救灾演习,并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2、每季度应对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3、井上必须装设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14、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15、从机电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6、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许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7、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18、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具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19、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液力耦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20、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1、采用防静电、阻燃且已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风筒、隔爆水槽、隔爆水袋

22、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3、严禁采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三、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制度与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队伍,强化防火人员的技术素质。

2、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满足防火要求。

3、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

4、工作面回采时,合理利用新工艺、新方法,提高回采率,尽可能的减少丢煤;加快回采速度,防止采空区发生煤炭自然发火现象。

5、在采煤工作面的轨道及皮带顺槽内,每隔10-20米左右及时构筑拦浆防火墙,工作面回采完毕后要在45天内封闭严密。

6、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及两顺槽等区域要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灭火措施。

7、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8、完善消防供水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齐三通阀门。

9、每年要按规程规定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四、不同地点防火处理方法

1、工作面上、下顺槽喷洒阻化剂防火。

2、上、下顺槽顶部高冒处(大于0.5m)、空洞喷洒凝胶或用罗克休等不燃性材料充实。

3、 采空区:采空区防火采用黄泥灌浆为主,注胶、注氮、均压通风、堵漏、进、回风隅角构筑全断面拦浆防火墙、进风隅角设全断面挡风帘为辅的综合防火技术,防止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

4、断层等地质构造处:断层等地质构造处的煤体破碎,丢煤较多,工作面推进速度减慢,应对破碎带及附近进行重点灌浆注胶。

5、 停采线防火:工作面停采后,对停采线煤柱喷洒凝胶阻化剂防火;工作面封闭后,对停采线加强灌浆。

6、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提高回采率,减少采空区丢煤,采完后抓紧工作面的撤除工作,保证45天内封闭。

7、预测预报

(1) 利用束管监测装置对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检测。

(2) 在工作面回风顺槽设co传感器。

(3) 每天在工作面回风隅角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

(4)专职瓦检员每班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分别检查co浓度。

8、防火工艺

(1)灌浆防火

采用黄泥作浆材,泥水比控制在1:3-4,灌浆站设在主井地面,搅拌机机械制浆,同时在浆液中加入6‰~10‰mgcl2阻化剂。

② 灌浆方式:

工作面采用随采随灌方式,灌浆量每生产万吨煤不少于100m3黄泥,在两顺槽密闭后,注满停采线采空区。

(2)阻化剂防灭火

采用喷洒或气雾阻化方式,对进回风顺槽、停采线煤壁和采空区喷洒。

(3)凝胶防火

采用压注和喷洒两种方式,压注或喷洒于进回风顺槽中,高冒和巷道冒头等地点。

9、布置在煤层中的开拓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如凝胶)进行处理。

10、掘进中的煤巷:顶板高冒处要及时充填、喷浆或喷凝胶阻化剂。

注意事项:

1、注浆站要保证浆池中浆液浸泡时间并搅拌均匀,浸泡搅拌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浆液要保证浓度。

2、每次注浆前注浆工要检查管路,发现漏液、闸门失效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注浆工要浆前必须明确注浆地点,然后将通往该地点的各级阀门打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浆。

4、工作面溃浆、堵管、爆管、闸阀漏浆时,要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并派人关闭上一级阀门,然后进行处理。处理时严禁管口对人,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措施处理。

5、中途堵管时,应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然后逐级打开卸浆阀,初步判定堵管的大概位置,将堵管附近闸阀打开放浆,此后拆开管路将堵塞物取出

6、井上、井下注浆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严禁工作人员脱岗。井下人员要不停的巡视管路,地面注浆站接到停止注浆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注浆。

灭火安全措施15篇

矿井火灾的发生,轻则影响生产,重则能造成人员伤亡,烧毁煤炭资源和矿井设备,因此做好矿井防火、灭火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1、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①、引起矿井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a、可燃物;b、热源;c、氧气的供给这三个条件。②、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原因:易燃物、引起火灾的热源同时存在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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