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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交底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施工现场临时动力,照明线路应按永久正规线路的要求敷设。
⒉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⒊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⒋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⒌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 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 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 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 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
⑺ 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 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 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 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应采用三级控制、二级保护,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15.临时建筑物照明应使用36v安全电压。住人工棚不得使用电炉子、电热毯。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 ,铝线不少于16mm2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 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 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第2篇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1 ) 用电线路架设应沿墙体悬空架设,高度不低于2. 5 m,牢固绑扎在绝缘体上。
(2 ) 临时用电线路应尽量使用电缆线,绝缘良好,无破损,沿边角设置,禁止乱拉乱放。
(3 ) 开关箱( 板) 应设置在高度1. 5 m 左右位置,牢固、整洁、完好、防雨、易操作,保险熔断丝与负荷相适应。
(4 ) 照明灯具设置高度不低于2. 5 m,人员易碰处的灯具,应有防护网罩。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和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
(5 ) 手持电动工具应保持绝缘良好,电缆线无破损,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6 ) 电气设备外壳接地应良好可靠,裸露带电部位、接头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7 )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的库房和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照明灯具和电器。
(8 ) 露天作业的电气设备,应有防雨措施,水下作业的电器设备,应选用防水型。
(9 ) 带电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不允许一人独立作业。
(10) 地下工程施工的动力、照明线,不允许使用裸线,线路应悬挂在洞壁,做好绝缘。电源开关盘应架立固定好,并设防触电罩,不允许倒放。开挖工作面移动照明支架,一定要绝缘牢靠。
(11) 在孔、洞、廊道、混凝土浇筑仓号内作业时,一律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灯。
(12) 防汛抢险、暴雨雷电期间,应加强值班; 供电线路备用电源要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 每个工作面的供电设施,要根据实际用电功率的需要配置,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3篇 施工现场大型机具安全措施
a. 塔式起重机
※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 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颂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 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 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0;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或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先拆锚固装置;
(8)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9)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0)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 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 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 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子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 与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 提升重物,严格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 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 采用涡流制动高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位速度作业。
※ 作业中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下交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午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 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 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 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 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b、钢筋切断机
a. 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b. 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c. 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d. 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e.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f. 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g. 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短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h. 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
i. 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j.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c、钢筋弯曲机
a. 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b. 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法语,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c. 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d. 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坚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e. 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声匿迹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f. 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g. 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h. 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i. 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j. 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
k. 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d、套丝切管机
a. 套丝切管机应安放在稳固的基础上。
b. 应先空载运转,进行检查、调整,确认运转正常,方可作业。
c. 应按加工管径选用板牙头和板牙,板牙应按顺序放入,作业时应采用润滑油润滑板牙。
d. 当工件伸出卡盘端面的长度过长时,后部应加装辅助托架,并调整好高度。
e. 切断作业时,不得在旋转手柄上加长力臂;切平管端时,不得进刀过快。
f. 当加工件的管径或椭圆度较大时,应两次进刀。
g. 作业中应采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敲打震落。
e、交流电焊机
a. 使用前,应检查关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b. 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并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c.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f、对焊机
a. 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导线的截面不应小于35mm2。
b. 焊接前,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夹具牢固,气压、液压系统无泄漏,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c.焊接前,应根据所焊接钢筋断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d.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c;排水量根据温度调节。
e.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
f. 闪光区应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g.冬季施焊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c。作业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第4篇 高校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必须按方案和规范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2)施工现场的临时变电所应为现场施工专用,不得与(低压)外电线路联络。
(3)临时变电所的进线侧额定电压不宜高于10kv变电所内应设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变电器室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4)电缆配电路采用埋地和架空两种方法。埋地电缆应敷设与专用电缆沟槽内并每隔30m设'下有电缆'的提醒标志。
(5)室内配电线路和由绝缘导线、瓷瓶(塑料)夹等组成。接户线在档柜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外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cm。
(6)现场电气设备使用必须有合格证和经安全部门检查认可,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和要求接地。
(7)现场电气设备必须在线路上设漏电保护器,逐级设置,逐级保护。
(8)施工中不得在高压线下施工,搭设作业棚或堆放物件、材料及杂物等,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高压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塔吊的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的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4m。对达不到上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措施包括: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以及标志牌等,护防设施的搭设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高压线路额定电压(kv)1-
线路边至棚栏的安全距离屋内
屋外82.5
风格
线路边至网状遮栏的安全距离屋内
屋外17.5
(9)塔吊、外用电梯必须按要求设置避雷装置,作业层脚手架上设避雷装置与主体避雷装置连通。
(10)触电急救
1)人体触电伤害事故发生时,应采取急救措施,最首要的急救措施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有二种: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另一种方法是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和触摸触电者;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物品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接触触电者。触电者脱离电源以后必须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果是一度昏迷,但尚未失去知觉,则应使伤员在空气清新、流通的地方静卧休息;如果是肺部暂停止呼吸,心脏暂停止跳动,或者肺部虽有呼吸,但是呼吸比较困难,这时必须毫不迟疑地采用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进行抢救。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的方法
①人工呼吸法
将触电伤员身体伸直并仰卧在空气清新、流通的地方。触开衣服、裤带、使其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致阻塞气道,接着救护者用一只手捏紧伤员鼻孔,用另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瓣开伤员嘴巴,取出伤员嘴里的异物(脱落的假牙等)。然后救护者紧贴着伤员的口吹气约2秒钟。这样吹气和放松应连续不断在进行下去,如果瓣不开嘴巴,可以捏紧伤员的下巴,紧贴着伤员的鼻孔吹气和放松。在人工呼吸法进行中,若伤员表现出回转象征(如眼皮闪动和嘴唇微动),应停止人工呼吸数秒钟,让其自然呼吸;若伤员还不能完全恢复自行呼吸,必须再进行人工呼吸,直至伤员能正常自行呼吸为止。人工呼吸应坚持长时间进行下去,在没有呈现出明显的死亡症状以前,切勿轻易放弃,死亡症状应由医生来判断。
②心脏按摩法
将触电伤员身体伸直平放在木板上,头部稍低。救护者应站在伤员一侧,将一手的掌根放在胸骨下端,另一只手迭于其上,靠救护者上身的重量向胸骨下端适当用力加压,使其陷下30mm左右,随即放松,让胸部自行弹起,这样有节奏地压和放松,每分钟约60-80次。若伤员肤色恢复,瞳孔缩小,动脉博动可以摸到,自发性呼吸恢复,则说明急救奏效。
2)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法可以同时进行。
在无特殊医疗措施的情况下,抢救伤员严禁注射强心剂药物。
第5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办法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a) 现场施工用电缆、电线必须采用tn-s 三相五线制。严禁使用三相四芯再外加一芯代替五芯电缆、电线。现场所有配电导线采用橡套软电线,不准使用塑料线及花线,不允许用铁丝、铜线代替保险丝。
b) 施工用电投入运行前,要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用电要有技术交底。
c) 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架空敷设,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临时照明采用不大于24v 的安全电压。
d) 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电工进行。
e) 配电房室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f)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加强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g) 对固定、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h) 现场电工必须熟练掌握并认真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供电局、劳动局安全技术须知有关规定。
i) 电工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并做好施工日志。
面向生产第一线,做到随叫随到,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施工生产服务。
j) 现场电工应随时掌握现场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绝缘程度和使用运行情况,设备增减情况,开关箱、流动箱及用电设备的熔丝匹配情况,插座及开关的保护盖齐全完好情况,如有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k) 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零配件齐全无损,无裸露,标记无脱落,外观清洁,摆放整齐。
l) 必须严格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总配电箱或柜,不得直接在供电局或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系统上向各分配电箱供电。
m) 各类配电箱中的rc 熔断器内严禁使用铜丝作保护,必须使用专用的铜熔片,并做到与实际使用相匹配。
n) 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内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0.1s 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求。
o) 开关箱必须固定挂设,不得随地放置,严禁箱体倾斜15°以上使用。
p) 对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现场值班电工班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细致的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q) 值班人员按规范要求定期对配电室低压柜进行检查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r) 对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每周必须清扫一次。灰尘多、潮湿等场所,根据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保证配电箱的清洁完整。
s) 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先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t) 现场电工必须做好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记录,如动作时间、动作原因、动作次数等,查清动作原因处理恢复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
u)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 必须另接三级配电箱,否则不准使用。箱内必须配有开关及漏电保护器,三级箱与二级箱距离不得大于30m,三级箱至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v) 在雨季施工每月必须对漏电开关进行末端试验,发现不动作立即更换,如实记录。
第6篇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油漆等项消防安全措施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
1.认真向工程人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的思想,使工程人员自觉、自愿的注意安全,保护环境。
2.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环保意识教育,使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并注意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3.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触电等潜在环境事故的发生。
4.非电工不得擅自动用电气设备,用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5.乘坐电梯运料或上下,不得抢上抢下,进出出入口时应注意安全并设有明显标志。
6.特殊工程必须持上岗证(电、气焊等)。
7.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8.在使用化学品(油漆、稀料等)的过程中,因注意保持通风,并备有消防器材。在领取化学品时,因适量领取,未使用完的应及时将桶封盖处理。
9.化学品使用产生的废液,应放入固定桶内,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
二、消防技术措施:
1.认真学习消防法规,增强防火意识;
2.在施工楼层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设专人负责;
3.用火必须开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
4.易燃物及材料不得堆放室内,应设专库专放,并贴明显标志;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取暖;
6.所有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防火规范要求。
第7篇 施工现场防火 消防安全措施
一、 施工现场义务消防组织
1. 消防管理组织:
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6人。
2. 职责与任务
①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②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③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④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3. 义务消防队
①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队员为18人的义务消防队。
②义务消防队应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 防火教育
1.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 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才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6. 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 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距离不小于5m,两瓶同时明火作业间距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 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凡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三、 用火审批
1. 审批程序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凡是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必须先填用火申请表,工长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2. 审批内容
用火审批证明中必须注明施工单位、工程名称、用途、用火部位、看火人和灭火器材等内容。
3. 用火审批证用火证。
第8篇 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措施
一、工作方针及控制目标
本工程位于 ,施工场地附近有着一片居民住所和办公楼。工程施工过程中,势必会给周围的居民和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我项目部为了营造友好的施工作业氛围,使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管理规范化,建立了“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环境严格检查、责任到人。以种植花草,美化周边地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等措施,来实现防尘降噪、绿色施工的目标。做到人人关爱绿色环境,使施工现场成为花的工地、绿的作业区。
二、“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组织
1、“工程环境管理体系”由项目经理负责,各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共同参与,各成员均应在日常工作中,认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2、明确“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中每个成员的职责和义务,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和意识落实到“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中的每一个人,做到凡事有人管,事事有落实,全员尽义务,违规必追究。
三、引用法律法规及标准
《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具体控制措施
1、与周围居民定期联系,听取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当及时采纳处理,并形成处理记录。
2、 防治大气污染
2.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料场、生活办公区域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2.2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对在建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封闭,防止施工过程扬尘。
2.3拆除旧有建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2.4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含有有毒、有害化学成分的装饰废料、油毡、油漆、垃圾等各类废弃物。
2.4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2.5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2.6施工现场应根据风力和大气湿度的具体情况,确定土方回填、转运的作业时间。
2.7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砂石等散料应采取覆盖措施。
2.8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2.9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专用封闭式容器吊运或传送,严禁凌空抛撒。
2.10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2.1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要求。
2.12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卫生每日指派专人进行清扫,保持环境清洁。
3、防治水污染
3.1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人市政污水管网和河流。
3.2现场存放的油料、化学溶剂等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进行防渗漏处理。
3.3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3.4厕所的化粪池应进行抗渗处理。
3.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隔离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3.6严禁向附近的菜园倾倒化学溶剂、油料等有毒有害物体。
4、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4.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4.1.1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4.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4.2.1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地的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4.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4.3.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作业(如预制构件,铝合金门窗制作等),应尽量在白天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4.3.1尽量选用低噪声成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4.4.1由项目部安全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进行监测,形成监测记录,如测量结果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5、防治施工照明污染
5.1夜间施工严格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对施工照明器具的种类、灯光亮度就以严格控制,减少施工照明对城市居民的影响。
6、防治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
6.1施工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采取密封、覆盖措施,避免泄露、遗撒,并倾卸到指定地点,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五、措施实施情况检查与考核:
1、本控制措施实施情况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对项目部进行检查考核。
2、公司工程部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项目部的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将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项目部经济处罚。
3、如果公司或其他行政执罚机构收到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或个人对项目部的投诉,公司将对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令限期内将投诉处理完毕。项目部则将追究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9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1)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必须符合有关验收标准。
2)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必须符合有关操作规程。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上岗证。
4)经常注意现场机械设备检查、维修、养护,严禁机械带病作业,超期限作业。
5)尤其注意本工程现场塔吊,施工井架的防雷、避雷装置有效齐全。
6)对现场各类机械操作人员施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对使用各种机械及小型电动工具得人员,先培训,后操作,有专人现场指导,对违章操作的人,立即停止并严肃批评。
7)每周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施工人员对现场机械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10篇 施工现场中焊接安全措施
1.1 电焊工
1.1.1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1.1.2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1.1.3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1.1.4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1.5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1.1.6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同输入氧气。
1.1.7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1.1.8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1.9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1.10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11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热板。
1.1.12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清除。
1.1.13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14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1.15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1.16 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2 气焊工
1.2.1 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
2、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5、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在寒冷地区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为400c)不准用火烤,同时也要注意不得放在阳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0c。
6、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7、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
1.2.2 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
3、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拔掉乙炔胶管,只留氧气胶管,同时将拧开氧气阀和乙炔阀,这时可用手指检查加热器乙炔管接口处有无抽吸力。有抽吸力时,才能接乙炔管进行点火;如果没有抽吸力,则说明喷嘴处有故障,必须对加热泪盈眶器进行检修,直至有抽吸力时,才能进行点火。
4、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
5、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6、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量不超过1.5~2.0m3/h.瓶。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用。
7、氧气和乙炔气都不能用净。氧气剩余压力要在0.1~0.2mpa以上;乙炔气剩余压力在环境温度为10~500c时,留0.1~0.3mpa以上。
1.2.3. 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才能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毒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上厚度为1~1.5mm,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检。
7、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8、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9、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m,检查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10、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止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11、不得手持连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12、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切断电源。
13、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4、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第11篇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措施办法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a) 要求所有安全设施的搭设实行申报制度,所有设施搭设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总包商审批,搭设完毕后通知总包商,经总包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安全设施同样要向总包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拆除。同时对多单位共同使用或交替使用的安全设施实行验收、检修、交接制度,对安全设施搭设的时间、位置、用途等情况,总包商都一一记录在案,根据使用的要求和工程进度,做好动态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完好、坚固、稳定,使安全设施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b) 要求分包商在高空或临边作业时,对手持小型工具必须全部生根,以防在高空操作时坠落。对进入现场及楼层的信道搭设安全人行信道,对接近吊装的危险区域,用护栏进行隔离,悬挂警示牌,有效地防止可能发生的高空物体坠落事故。
c) 制定和健全高空施工的安全操作制度,严肃施工纪律。
d) 高空安全设施必须用途齐全、安装牢固、拆除方便、使用可靠,同时做到定期检查,专人修缮。
e) 高空施工人员应佩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对超高空施工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在高空宜设置(冬季)避风棚和(夏季)遮阳棚。
f) 当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高空吊装施工。
g) 高空上下指挥应采用无线电对讲机,且信号统一。
第12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jgj4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7、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8、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第13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各区之间要有可靠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必须设立符合标准的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作业棚和临时生活设施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建筑行业规范要求。
2、临时工等各类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3、将防火安全措施及时向有关人员、作业班组交底落实。
4、油漆作业所使用的都是易燃、易爆的化学材料,作业场地和库房,严禁动用明火。室内作业时,一定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电气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灯头,禁止穿钉子鞋出入现场,严禁吸烟,周围的动火作业要远离10m以外。
5、电工应遵章规范操作,做好预防短路、超负荷、电火花产生火灾工作。
6、高空作业消防:施工脚手架内的作业层应畅通,并搭设不少于2处与主体建筑内相衔接的通道口;脚手架外须挂符合阻燃标准要求的安全网;施工用电机具和照明灯具的电气连接处应绝缘良好,保证用电安全。
7、施工现场严禁烟火,必须配有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应有通风排气设备,现场的有害气体、粉尘不得超过最高允许浓度。
8、施工现场应设置健全的消防组织,并有专职消防员负责日常工作。涂料施工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要时应按规定佩戴防毒面具。
9、涂漆作业防火: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采取防爆型电器设备,严禁火源带入;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
10、火灾险情的处理。因意外情况发生火灾,应一面迅速电话报警,一面组织人力积极扑救,要尽力保障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火灾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14篇 施工现场临电安全措施
1. 现场施工用电缆、电线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严禁使用三相四芯再外加一芯代替五芯电缆、电线。现场所有配电导线采用橡套软电线,不准使用塑料线及花线,不允许用铁丝、钢线代替保险丝。
2. 施工用电投入运行前,要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用电要有技术交底。
3. 现场电工必须熟练掌握并认真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供电局、劳动局安全技术须知、有关规定。
4. 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并做好施工日志。面向生产第一线,做到随叫随到,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施工生产服务。
5. 随时掌握现场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绝缘程度和使用运行情况,设备增减情况,开关箱、流动箱及用电设备的熔丝匹配情况。插座及开关的保护盖齐全完好,如有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6. 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零配件齐全无损,无裸露,标记无脱落,外观清洁,摆放整齐。
7. 必须严格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施工现场必须自选设置总配电箱或柜,不得直接在供电局或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系统上向各分配电箱供电。
8. 各类配电箱中的rc熔断器内严禁使用铜丝作保护,必须使用专用的铜熔片,并做到与实际使用相匹配。
9. 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内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0.1s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求。
10. 开关箱必须固定挂设,不得随地放置,严禁箱体倾斜15°以上使用。
11. 现场值班电工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细致的对本工地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2. 值班人员按规范的要求定期对配电室低压柜进行检查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3. 对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每周必须清扫一次。灰尘多、潮湿等场所,根据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保证配电箱的清洁完整。
14. 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先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5. 现场电工必须做好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记录,如动作时间、动作原因、动作次数等,查清动作原因处理恢复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
16.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 必须另接三级配电箱,否则不准使用。箱内必须配有开关及漏电保护器,三级箱与二级箱距离不得大于30m,三级箱至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17. 在雨季施工每月必须对漏电开关进行末端试验,发现不动作立即更换,如实记录。
第15篇 施工现场一般 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施工人员从事生产活动的场所。建筑施工现场的情况,不仅极为复杂,而且不断变化,给安全施工带来不少困难。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一般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是: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及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施工现场应建立一定专职安全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凡土建、吊装、安装等几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要加强领导,必要时要采取专项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构件、材料、设施等要按施工平面图堆放、布置,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施工现场应设临时栅栏、围墙,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入口处必须设有门卫以及“五牌一图”。如在街道、民房附近施工时,需搭设临时的防护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的沟、坑、陡坎要有围栏、标志灯和警告牌。
5.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火源都要有专人负责。配电房不准闲人进入。设备不得乱动。废物、废水应按规定堆放、排放。
6.保证现场平整,道路畅通。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
7.施工现场要设消防设施,备有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8.现场要认真执行安全值日制,值日人员应尽职尽责,监督检查现场所有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