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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安全措施
1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 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6 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7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om。
10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 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2篇 项目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安全措施范本
项目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安全措施
1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 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6 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7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om。
10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 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3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各区之间要有可靠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必须设立符合标准的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作业棚和临时生活设施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建筑行业规范要求。
2、临时工等各类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3、将防火安全措施及时向有关人员、作业班组交底落实。
4、油漆作业所使用的都是易燃、易爆的化学材料,作业场地和库房,严禁动用明火。室内作业时,一定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电气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灯头,禁止穿钉子鞋出入现场,严禁吸烟,周围的动火作业要远离10m以外。
5、电工应遵章规范操作,做好预防短路、超负荷、电火花产生火灾工作。
6、高空作业消防:施工脚手架内的作业层应畅通,并搭设不少于2处与主体建筑内相衔接的通道口;脚手架外须挂符合阻燃标准要求的安全网;施工用电机具和照明灯具的电气连接处应绝缘良好,保证用电安全。
7、施工现场严禁烟火,必须配有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应有通风排气设备,现场的有害气体、粉尘不得超过最高允许浓度。
8、施工现场应设置健全的消防组织,并有专职消防员负责日常工作。涂料施工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必要时应按规定佩戴防毒面具。
9、涂漆作业防火: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采取防爆型电器设备,严禁火源带入;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
10、火灾险情的处理。因意外情况发生火灾,应一面迅速电话报警,一面组织人力积极扑救,要尽力保障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火灾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4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
1. 总则:
1. 0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保卫工作统一由项目经理总负责,项目经理应确定工地安全员主管现场的安保消防工作。
1.02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相关事宜,做好现场需要协调的有关工作。
1.03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规模,配置相应的保卫及消防设备器材。
1.04项目部负责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及消防知识的教育,每周不少于一次。
1.05如果发生各类事故,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2.消防安全措施
2.01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安排消防工作。
2.02在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培训义务消防员,做好培训记录。
2.03现场消防车道不许乱堆乱放物料占用车道,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2.04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门至少配有4具灭火器,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按规定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有效使用。
2.05消防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2.06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07动用明火,必须书面申领动火证,动火证由物业处批准限当日有效。动用明火时旁边必须配备灭火器和配有看火人员。
2.0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0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用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有灭火器材。
2.10库房应采用非可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2.11工程内进入的可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气材料应及时清除。
2.12现场使用的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时必须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使用。
2.13现场内严禁吸烟,不得在工程内设置宿舍。
2.14现场内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
2.15油漆和防水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3.安全用电工作
3.01专业电工负责现场所有用电工作。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3.0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加工场所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3.03各级分电箱、用电箱必须安全可靠,严禁采购,使用不合格产品。
3.04电动工具必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严禁有漏电现象的机具参与作业。严禁违章使用机具。
3.05作业区内用电电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电线、电缆不准随意乱架。
3.06电焊工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徒手操作。
3.07打孔剔槽作业时,必须清楚作业面内有无电线、电缆等预埋管线,防止破线触电事故的发生。
4.保卫方案
4.0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佩带出入证。安保人员佩带值勤标志。
4.02项目部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及时了解现场人员的思想动态,对可能发生的矛盾进行分析化解工作,必要时报公司领导,以防事态扩大。
4.03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4.04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防止被盗,破坏等事故的发生。
4.05对重点项目,应加强要害部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人重点管理。
5.项目部必须保存好各种有关项目的原始凭证、记录、登记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