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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某供电公司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某县供电公司加强科学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
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执行《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以及《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dl/t600一996)。
本标准由某县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生产部起草。
主要起草人:陈军
审核:苏本宽
审定:陈元龙
批准:殷庆昌
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委托生产部负责解释。
某县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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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某县供电公司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85)水电生字第68号《关于颁发变电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985-08-27
(80)电技字第26号《关于颁发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80-05-05
鲁电生「1994]586号《关于印发变电站无人值守集中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等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3职责
3.1生产部、企划部、人事部、检修公司、调度所对变电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设备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实行专业管理。
3.2操作队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在行政和业务上调度所的领导;在运行操作事故及异常的处理上受当值调度员统一指挥。
3.3变电运行操作队各级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3.3.1操作队队长
3.3.1.1队长是操作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队的安全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在调度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操作队的全面管理工作并对调度主任负责。
3.3.1.2领导全队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所管辖变电站的安全、经济运行。
3.3.1.3领导全队人员完成现场培训计划,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全队人员技术素质。
3.3.1.4领导全队搞好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搞好团结、遵纪守法。
3.3.1.5负责大型停送电等复杂操作的组织落实及准备工作,并到现场亲自监督,确保操作正确无误。
3.3.1.6负责组织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事故及异常的处理,必要时应亲自到现场。
3.3.1.7负责组织本队事故调查、分析、上报工作,并负责对本队发生的事故制定出防范措施。
3.3.1.8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的变电站设备。
3.3.1.9有权检查监督全队人员的工作,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3.3.1.10有权根据值班方式的要求编制操作队人员值班轮值表,并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备值人员。
3.3.1.11有权召集非当值人员参加操作和事故处理。
3.3.1.12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向全队人员布置工作。
3.3.1.13有权参加设备检修、基建、更改工程的验收工作。
3.3.2操作队副队长
3.3.2.1在队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做好分管的工作,对队长负责。
3.3.2.2协助队长抓好全队的安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维护。
3.3.2.3协助队长组织好倒闸操作和事故及异常的处理。
3.3.2.4协助队长处理好全队的日常工作。
3.3.2.5协助队长组织政治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队内团结。
3.3.2.6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值班时,履行值班负责人职责。
3.3.2.7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2.8有权根据分管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3.3.2.9有权根据调度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2.10有权受理所管辖变电站的变电检修工作票。
3.3.2.11有权召集非当值人员参加操作和事故处理。
3.3.2.12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向全队人员布置工作。
3.3.2.13有权参加设备检修、基建、更改工程的验收工作。
3.3.3操作队技术员
3.3.1.1技术员是全队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全队的技术培训和所管辖变电站的技术管理工作。
3.3.3.2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组织处理现场发现的技术问题。
3.3.3.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技术资料记录、图纸的填写、审查分析、保持正确、完整、符合实际。
3.3.3.4负责编制、修改现场运行规程。
3.3.3.5按培训计划,完成全队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3.3.3.6新设备投运前,负责组织人员培训和考试。
3.3.3.7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3.8有权对本队人员在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3.3.9有权检查各值的记录,并监督其填写正规,完整,对不符合要求者责令其纠正。
3.3.3.10有权检查全队人员现场培训完成情况,并向队长提出考核意见。
3.3.3.11有权根据调度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3.12有权受理管辖变电站的变电检修工作票。
3.3.3.13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值班时,履行值班负责人职责。
3.3.4操作队值班负责人
3.3.4.1带领本值人员严格执行“安规”和各项规程制度。确保本值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3.4.2领导本值按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及异常的处理。
3.3.4.3领导本值及时发现或消除缺陷,做好设备维护工作。
3.3.4.4管理和审查本值操作票、工作票,并参加验收工作。
3.3.4.5审查本值记录,确保正确、完整、填写正规。
3.3.4.6带领本值人员完成培训计划。
3.3.4.7对本值运行管理、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的处理,等各项工作负主要责任。
3.3.4.8有权单独巡视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4.9有权根据调度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4.10有权受理所管辖变电站的变电检修工作票。
3.3.4.11有权按有关规程规定和值班工作内容及要求向本值人员发布工作指令。
3.3.4.12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3.3.4.13交接班发生疑问时有权向交班者提出,必要时向队长汇报。
3.3.5操作队值班员
3.3.5.1在值班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
3.3.5.2负责按时巡视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3.5.3负责填写各种记录。
3.3.5.4负责检查、保管工具、仪表、钥匙、备件,发现丢失、损耗及时汇报并补充,确保充足好用
3.3.5.5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5.6有权按规定和调度调度员的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5.7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3.3.6操作队兼职司机
3.3.6.1负责值班车辆的驾驶和维护,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3.3.6.2按工作需要及时将工作人员运送至工作地点。
3.3.6.3有权驾驶领导指定的车辆。
3.3.6.4有权对车辆的管理、维护提出改进意见。
3.3.6.5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出车命令。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管理内容
4.1.1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技术管理。
4.1.2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倒闸操作和事故及异常的处理,
4.1.3负责受理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检修工作票。
4.1.4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文明生产实施和管辖工作。
4.2值班方式
4.2.1操作队分3个值,每值为3人,分别为甲值、乙值、丙值轮流值班,每值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其他各值均上白班,负责设备的巡视和维护,当值期间,负责监听电话,接受调度命令,进行临时的倒闸操作,处理事故及异常情况。处理操作队的日常工作,负责设备特巡。
4.2.2操作队值班轮值表由队长编制,报工区批准并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4.3工作制度
4.3.1值班工作制度。
4.3.1.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经队长批准可找人代职,履行并接手续后方可离岗。
4.3.1.2必须保证通讯,并通工具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生障碍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得随意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将值班车辆调做他用。
4.3.1.3值班期间、工作人员应衣着整洁、穿工作服。不准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女同志留长辫应将其盘拉在头上。
4.3.1.4严禁乱拆设备进行试验。
4.3.1.5值班期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班上打闹或唱歌,不准用电话聊天。
4.3.1.6严禁酒后上班或在班上饮酒。
4.3.1.7夜间或星期天,如发生较大事故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队长或副队长。
4.3.1.8当值人员应保持值班室整洁,每日交班前应将值班室清扫擦洗干净。
4.3.2交接班制度。
4.3.2.1每日交接班,操作队全体人员均应参加,随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运行
状况等各方面情况。
4.3.2.2操作队全体人员应在每日交班前15分钟进入值班室,听取交班人员的交待。
4.3.2.3操作队交接班实行模拟系统与值班记录簿交接。当日工作人员如发现现场情况与交班者交待不符时,应立即汇报队长。
4.3.2.4正在事故处理和倒闸操作,不得交接班。
4.3.2.5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协助处理。
4.3.2.6交班者应交等下列内容:
a、运行方式;
b、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运行和变更情况;
c、设备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缺陷消除情况;
d、倒闸操作及操作预告:
e、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布置,装设接地线号及地点;
f、收到工作票份数及开工份数;
g、上级命令、通知及运行有关的其他情况。
4.3.2.7接班者应检查下列内容。
a、核对模拟图与交待相符;
b、检查值班记录及“两票”与交待相符;
c、检查通讯、交通工具处于良好状态,车辆燃料充足,工具齐全;
d、检查值班室卫生清洁,各类物品完整无损;
4.3.2.8交接班负责人分别签名后,交接班结束。
4.3.3设备巡视制度
4.3.3.1变电站设备的正常巡视一般要求3天一次,特殊情况下不得少于4天一次。
4.3.3.2设备巡视路线及周期表由队长编制,报工区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漏巡,事后及时补巡。
4.3.3.3白天特巡由正、副队长安排进行,夜间和星期日特巡由当值进行,正、副队长或技术员参加。人员人足时,由队长召集预备队人员参加,特巡项目和要求按运行规程规定执行。
4.3.3.4巡视人员应将巡视时间、站别、巡视内容及发现问题记入运行值班记录。
4.3.3.5夜巡会诊检查由队长组织。每站每月最少一次。
4.3.3.6巡视中如有紧急需要,巡视人员应立即停止巡视,参加处理紧急情况。
4.3.4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4.3.4.1中央信号、闪光装置、交直流绝缘监察、电压换相、主变温度、蓄电池组每次巡视时、切换试验测记一次。
4.3.4.2同期装置、备用冷却器、备用冷却电源、线路重合闸装置每月上旬试验一次,重合闸试验前应征得调度员同意。
4.3.4.3照明、绝缘工具、登高工具、消防设施每季未检查一次。
4.3.4.4长期备用的站用变压器季未由队长负责向调度员办理申请进行充电,并接带负荷24小时,送电前应按规定测绝缘电阻。
4.3.4.5防误闭锁装置结合停电每半年检查一次。
4.3.5倒闸操作制度。
4.3.5..1操作队的倒闸操作按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一般操作当值监护,复杂操作队长或技术员监护。
4.3.5.2计划内的倒闸操作由队长根据人员情况安排进行。
4.3.5.3临时操作由当值人员进行,操作任务较多,人手不足时,应汇报队长召集人员协助。
4.3.5.4操作队使用的操作票正常情况下用微机打印、特殊情况可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应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4.3.5.5倒闸操作使用的安全工具正常存放在各站固定地点。
4.3.5.6倒闸操作应在现场进行模拟预演。
4.3.5.7正常情况下,无人值班变电站所有运行或备用状态的开关,必须置于“远控”位置。由当值调度员进行“远控”操作。
4.1.5.8设备停电检修时,由操作人员将需停电的设备置于“就地”操作位置,按调度命令进行就地操作。设备检修结束后,操作人应将“就地/远控”开关切换至“远控”位置。
4.1.5.9设备停电检修过程,调度员需做“远控”试验时,应通知操作队值班员将“就地/远控”开关切换至“远控”位置,试验完后立即恢复。
4.3.5.10事故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将“就地/远控”开关切至“就地”位置,按调度命令作。
4.3.5.11倒闸操作的其它规定和操作票的管理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山东省电力工业总公司“电气、热机两票执行的有关规定”和某县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3.6工作票制度。
4.3.6.1操作队值班员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一般不留在现场,仍继续进行本队其他工作,检修人员如需做联动试验等需要操作队配合的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约定比较合理的时间进行。
4.3.6.2连续停电的检修工作项目,每日收工及次日复工,检修工作负责人均应电话通知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记入运行值班记录。
4.3.6.3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票延期,检修单位应持工作票到操作队办理相应手续。
4.3.6.4工作终结,当日工作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结束前2小时通知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验收,多日工作提前一天通知。验收后履行终结手续。
4.3.6.5工作票的其他规定和工作票的管理,仍按《电业安全规程》、山东省电力工业总公司“电气、热机两票执行的有关规定”,某县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3.7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4.3.7.1巡视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将详细情况及处理意见填入运行工作质量监督卡和设备缺陷记录簿,并报告当值负责人。当发现严重缺陷时,应立即汇报调度及工区,当值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处理。
4.3.7.2缺陷消除后,值班人员应认真验收,并及时注销。
4.3.7.3技术员应将缺陷发现及消除情况及时输入微机。
4.3.7.4设备带缺陷运行时,队长应及时组织分析,并制定跟踪措施。
4.3.8设备管理制度。
4.3.8.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完好率达到100%,一类设备占90%以上。
4.3.8.2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应分工管理,确定设备运行主人,定期开展工作,一般每周1次。
4.3.8.3每季度末,操作队技术员应组织对所管辖的变电站设备进行一次评级工作。
4.3.8.4操作队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应符合某县供电公司“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要求。
4.4安全管理制度。
4.4.1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做到有内容、有分析、有措施、有记录。
4.4.2在各变电站备齐足够的合格的消防设备,要求布置合理。站内应有消防布置图,标明消防设备的名称、数量、放置地点,值班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备配置定额见附录a。
4.4.3在操作队值班室和各站备齐足够合格的安全用具,要求摆放有序、有编号、有记录、定期试验,并能正确熟练使用,安全用具配置定额见附录c。
4.4.4各站控制盘前应有明显的警戒线,盘上仪表应有极限红线,警告牌、标示牌设置得当、醒目。
4.4.5安全设施的布置应完善严密,遮栏绳、标示牌设置得当醒目,安全网门完整,加锁关闭。
4.4.6防潮、防小动物措施合理实用,防鼠挡板完整完损,孔洞封堵严密。
4.4.7操作队人员每年应进行《安规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离岗三个月应经安规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
4.5运行分析制度。
4.5.1操作队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运行分析活动,全面分析管辖变电站的运行情况。
4.5.2专题分析应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4.5.3运行分析活动,全队人员应全部参加。
4.6技术管理制度。
4.6.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技术资料由操作队技术管理。
4.6.2操作队规程制度按部颁“110kv及以上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要求配备。
4.6.3操作队使用的记录簿见附录k
4.6.4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存放的记录簿见附录d
4.7培训制度。
4.7.1操作队的现场培训由技术员全部负责。
4.7.2现场培训应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切合实际。
4.7.3现场培训的形式应机动灵活,内容由浅入深。
4.7.4每月应对现场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8文明生产
4.8.1无人值班站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站内场地平整,搞好绿化、生产场地不存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特别是主控室、高压室内严禁储存粮油、食品,室内外照明充足,围栏设施完好。
4.8.2室内要做到客人明地净、设备清洁,各种记录簿和工器具摆放固定地点。
4.8.3操作队值班室的被褥定期拆洗,保持清洁。存放有序。
4.8.4随时关好大门及生活区小门。
4.9民主管理制度:
巡视操作队应重视并加强民主管理工作,设立“六大员”即:政治宣传员、安全员、材料保管员、核算员、培训员、生活管理员,共同管好操作队工作。
附录a(标准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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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设备配置定额表
配备地点
消防器材名称
数量
主控室
4公斤(2公斤)1211型灭火器
3-5个
电缆沟
4公斤(2公斤)1211型或8公斤干粉灭火器
3-5个
主变
沙池
消防锨
40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
每台一个
3-5把
一台
开关室
4公斤1211型或8公斤干粉灭火器
3-6个
附录b(标准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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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队值班室安全用具配置定额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绝缘手套
4付以上
2
安全帽
每人一顶
3
绝缘靴
4双以上
4
验电器
应满足各电压等级最大需求
附录c(标准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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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用具配置定额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接地线
每段母线一组,每条母线一组(有地刀除外)
2
绝缘隔板
10k某县供电公司v配备三块
3
安全标志牌
安全措施的最大需求量
4
防护眼镜
两副以上
3
围绳
安全措施的最大需求量
4
零克棒
应满足各级电压最大需求
附录d(标准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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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队具备的记录簿
d1值班运行工作记录簿
d2设备缺陷记录
d3钥匙使用记录
d4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记录
d5反事故演习记录
d6培训考试记录
d7班组建设记录
d8监督性巡视记录
附录e(标准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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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值班站具备的记录簿
e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簿
e2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e3蓄电池测量记录
e4设备缺陷记录簿
第2篇 变电运维工区安全质量管理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嘉峪关、酒泉供电公司变电运维工区安全质量管理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岗位任职资格、工作内容与要求、报告与记录、检查与考核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嘉峪关、酒泉供电公司变电运维工区安全质量管理岗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gdw27 001―2012―22001 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标准
q/gdw27 001―2012―21904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管理标准
q/gdw27 002―2012―22001全面质量监督管理标准
q/gdw27 003―2012―22001安全生产职责管理标准
q/gdw27 004―2012―22001质量事件调查处理管理标准
q/gdw27 005―2012―22001新建变电站启动投运前安全监督管理标准
q/gdw27 006―2012―22001运行变电站改造、扩建安全管理标准
q/gdw27 008―2012―22001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标准
q/gdw27 009―2012―22001安规考试管理标准
q/gdw27 011―2012―22001安全事故(事件)信息统计报告管理标准
q/gdw27 012―2012―22001班组安全活动规范化管理标准
q/gdw27 013―2012―22001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标准
q/gdw27 014―2012―22001安全性评价管理标准
q/gdw27 015―2012―2200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标准
q/gdw27 016―2012―22001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标准
q/gdw27 017―2012―22001安全生产量化管理评价管理标准
q/gdw27 001―2012―22002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标准
q/gdw27 002―2012―22002安全工器具使用与管理标准
q/gdw27 003―2012―22002安全设施与标示管理标准
q/gdw27 004―2012―22002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标准
q/gdw27 001―2012―22004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标准
q/gdw27 002―2012―22004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3 职责与权限
3.1 职责
3.1.1 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汇总编制上报年度安全计划及事故措施,并督促实施。协助领导实施内部治安管理,综合管理,消防管理。督促检查工区各项工作中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行为。
3.1.2 组织开展安全员网活动,编制每周安全活动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1.3 组织开展春、秋季安全大检查,防火、防汛、防台、迎峰渡夏等专项检查,编制检查总结,汇总制订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管理。
3.1.4 组织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安规年试,结合实际工作,表彰好人好事,发现存在问题及事故苗头,及时汇报领导,杜绝事故隐患。
3.1.5 组织进行所辖变电站设备等各类危险源的辨识、分析和防控工作。
3.2 权限
3.2.1 对在部门范围内安全管理,有监督权和考核权、建议权。
3.2.2 有权就本岗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2.3 对本岗位人员制定的关于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有解释权。
4 岗位任职资格
4.1 学历与职称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聘管理、技术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2 工作经历
本科学历的应从事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从事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4.3 业务知识
4.3.1 掌握电力线路、电气设备施工、运行、职工教育等专门知识。
4.3.2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和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基本原理。
4.3.3 熟悉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供电法规以及其它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3.4 熟悉电力企业生产安全等管理知识,了解电力企业现代化管理知识。
4.4 工作能力
4.4.1 具有一定的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工作创新能力、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较强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
4.4.2 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上级下达的文件、指令,结合本所目标任务,针对变电、配电设备运行管理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作出正确分析与判断。
4.4.3 能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作出决断或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
4.4.4 有组织管理工作的能力,能协调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4.4.5 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能力,能正确传达上级指示,能撰写业务文件,制定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等文字材料。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设备和计算机技术。
第3篇 市供电公司变电设备检修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设备检修的管理内容与要求、职责、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电网10kv-110kv变电站设备的检修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电力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山东省《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条例》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在变电设备的检修管理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法令、标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3.2 变电设备检修,应按照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状态检修与周期检修相结合。
3.3 变电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由生产经理领导, 生技部是公司变电设备检修工作的技术管理部门,检修公司是变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及具体执行部门。
4 职责
4.1 生技部职责
4.1.1 负责组织对新建、技改工程的验收和交接,并督促施工部门进行消缺,定期检查变电设备的运行质量。
4.1.2 指导变电设备运行部门健全变电设备台帐。
4.1.3 协助检修部门解决设备检修的有关技术问题。
4.1.4 负责变电设备定级的管理工作。
4.1.5 负责变电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4.1.6 审核运行设备的图纸资料。
4.2. 检修公司职责
4.2.1 参加变电运行设备的定级。
4.2.2 根据规程要求及设备运行状况提出变电设备检修计划。
4.2.3 遵守变电设备检修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认真搞好变电设备的检修和技术管理工作。
4.2.4 参加对新建、技改工程的验收交接,负责设备的消缺,定期检查变电设备的运行质量。
4.2.5 定期召开检修分析会,对检修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反措。
4.2.6 负责检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对其进行工作实绩考核。
5 检修准备内容
5.1 变电设备检修开工前,检修公司应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上级颁发的各类检修规程和标准、反事故措施计划、监督等要求,针对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存在的缺陷,确定检修的重点项目和特殊项目。由检修公司编制检修项目,生技部审核,总工批准,并做到编制项目不漏项。
5.2 重点项目和特殊项目必须编制施工技术、组织、安全三大措施,逐级审核,总工批准。
5.3 落实好检修用备品备件,并保证质量.按照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对备品备件实行管理。
5.4 检查检修用具、安全用具、试验仪器、仪表良好、准备好技术记录和检修卡片。
5.5 组织全体检修人员学习检修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安规和三大措施,熟悉检修项目,提高检修质量。
6 检修施工内容
6.1 检修开工后,应尽早进行设备解体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补充检修项目, 落实施工方法,提出质量标准,进行技术交底。
6.2 进口设备必须有充足的备品备件才能解体检修,不能盲目拆卸.检修后确保设备恢复到运行状态。进口设备第一次解体应编写解体步聚和注意事项,并进行技术交底。
6.3 做好设备解体和复装的技术检验和技术记录工作,技术记录要字迹清晰,数据要真实。
6.4 检修过程中要把高压监督作为控制检修质量的重要环节, 监督专责人应根据技术监督条例的规定,履行《山东省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条例》中规定的职责,严格把关。
6.5 三级验收应有标准的表格,按分工填写,由各级验收人员签字, 并按照规定做出验收评价。
6.6 物资部门要会同检修部门进行外协加工配件的检查与验收,并符合质量要求。
6.7 主设备检修完成后,各级检修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总结经验,对检修的质量、进度、安全、工时、材料、管理等工作以及试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7 检查与考核
由生技部负责检查全公司变电检修管理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附录: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设备检修范围的划分
龙海市供电公司检修部门包括检修公司、调度所自动化班、通讯班、客户服务中心计量班。对变电设备进行检修范围划分的目的是明确检修责任,保障设备检修质量,提高检修人员的专业素质。
检修公司管辖变电站一、二次系统,主要包括:变压器、高压开关设备、避雷器(针)、接地网、母线、电力电缆、电力电容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等高压电气设备;控制与信号设备、继电保护设备、二次电缆、主变风冷、温度等其它附属设备、控制、操作电源等低压电气设备,防误操作闭锁装置。
调度所自动化班、通讯班管辖变电站远动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及通讯系统,主要包括:控制屏、保护屏、开关柜等端子排对外引至远动设备(屏)的电缆、接线头及其以外的设备,烟警、火警、防盗、温控等环境监测设备,载波、微波、光缆及其它通讯设备。
客户服务中心计量班管辖变电站的测量仪表。
第4篇 南方电网公司变电运行安全管理标准
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管理
1.1变电运行部门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部门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制定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变电运行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落实、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总结,并作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2.1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目标,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2变电运行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应逐级分解到各级生产人员。
2.3变电运行部门应每年对各级生产人员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
3安全资质管理
3.1生产岗位职工每年应经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3.2变电运行部门应严把进入变电站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关,禁止无资质单位人员在运行中的变电站工作。
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4.1变电运行部门应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的q/csg 1 0003—2004、q/csg 1 0006—2004及其他有关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要求,对工作票、操作票进行严格管理。
4.2工作票、操作票管理的内容应包括:相关工作标准的制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及奖惩,工作票、操作票的审查和统计分析等。
4.3应加强工作票、操作票相关人员的资质管理,在工作票、操作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权接受调度命令人、监护人、操作人、签发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等进行资质把关。
4.4按照q/csg 1 0003—2004及q/csg 1 0006—2004的要求使用统一格式的工作票、操作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安全措施票是保证工现场工作安全的重要措施,作为工作票的有效补充部分,但不能代替工作票。
4.5 已执行、未执行、作废、已结束和空白的工作票、操作票均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已执行、未执行、作废、已结束的工作票、操作票应保存三个月。
4.6 应加强工作票、操作票执行全过程的监督,每月对执行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将工作票、操作票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4.7 变电运行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班、站正确使用工作票、操作票进行考核。
5安全活动与安全预案
5.1 变电运行部门及下属班、站应按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5.2 变电运行应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实效、有总结的安全大检查。
5.3 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如防自然灾害,保供电等预案,促进安全管理的标准化。
6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6.1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标准”,对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存放、领用、使用、定期检查试验、报废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6.2按照有关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配备规定种类和数量的安全工器具,并对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建立统一台账。
6.3应使用有资质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工器具。
6.4按“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标准”对安全工器具的存放、维护进行定期检查、试验、并填写有关记录。
7 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
7.1变电运行部门应加强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运行管理,并制定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制度。
7.2建立防误闭锁装置的档案,做好防误闭锁装置的统计。
7.3按有关规定对防误闭锁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做好记录并归档。
7.4 变电站应建立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存放、使用、登记管理细则。解锁钥匙应放置在专用的钥匙盒内并锁好,钥匙由值班长保管,取用钥匙应书面登记。
7.5 操作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解除防误闭锁进行操作,特殊情况下解锁操作须经变电运行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8 消防安全管理
8.1根据上级有关管理标准建立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
8.2制定“消防设施操作工作标准”,定期对有关人员培训。
8.3建立消防设施台帐,内容包括设施铭牌参数、放置地点、定期试验情况等。
8.4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检查,按有关工作标准要求,填写相关记录。
8.5对消防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需外委的维护工作,应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
8.6对过期、失效或已使用过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及时更新补充。
8.7任何单位或人员进入变电站实施动火工作应开具动火工作票,实施动火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资质。
8.8变电站内原则上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特殊情况应经本单位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在站内专门地点保存,并制定相应消防措施。
9 劳动安全与环境保护
9.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做好职工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
9.2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指导职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9.3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南方电网公司q/csd 1 0001—2004。
第5篇 市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
2 引用标准
山东省《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85水电生字第68号)
3 管理职能
3.1 生产技术部职责、权限、工作范围。
3.1.1 生技部为公司变电站的技术管理部门,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公司各变电站的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3.1.2 检查、指导变电运行人员按规程、制度做好变电设备运行工作。
3.1.3 参加修编、审核现场运行规程,运行管理制度、标准、运行人员设备管理职责分工,并负责落实检查和考核。
3.1.4 参加审核较复杂的操作程序和更改新的运行方式方案。
3.1.5 参加新建、扩建工程(设备)和验收和启动。
3.1.6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变电运行中发生的故障的调查分析。
3.1.7 生技部负责人定期查阅各项运行日志、记录和各项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文明生产情况等。
3.1.8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设备评定级工作。
3.1.9 有权安排设备缺陷的消除和设备检修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3.1.15 有权制止各种违反规程规定的操作,对变电运行中的技术问题有权做出决定。
3.2 调度所职责权限工作范围。
3.2.1 调度所是公司35kv-110kv变电站运行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对变电站及变电运行人员的管理。
3.2.2 负责变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3.2.3 检查督促35kv变电运行人员按规程,制度做好各方面工作。
3.2.4 负责修编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运行管理制度、标准,并负责考核。
3.2.5 负责审核复杂的操作程序。
3.2.6 参加新建、扩建工程的验收和启动。
3.2.7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变电运行中发生的故障的调查分析。
3.2.8 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操作队队长、变电站站长会议。
3.2.9 调度所负责人每月对各变电站变电设备巡视一次,每季夜巡一次,检查设备运行、值班纪律、文明生产等情况。
3.2.10 协助职教办抓好人员的培训工作,并组织变电运行人员竞赛、学习、观摩等。
3.2.11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进行设备评定级工作。
3.2.12 做好变电运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的生活,搞好班组建设。
3.2.14 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素质,对变电运行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有权对变电运行人员进行奖惩。
3.3 操作队队长、变电站站长职责、权限、工作范围
3.3.1 负责所管辖变电站及本站的安全经济运行、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生活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3.3.2 领导本站人员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正确执行调度命令。
3.3.3 做好本站设备的检查巡视,运行分析、指标统计,管理好图纸、资料、工器具、备品、备件。负责各项月报的统计、分析上报,以及各种资料的整理。
3.3.4 重点抓好变电运行技术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整理、收集积累各种运行技术数据,组织每周一次的运行分析会,督促检查安全活动等各种管理制度的执行,参加本站设备验收工作。
3.3.5 必须熟悉并认真执行变电运行规程制度及法规、熟悉本站一、二次系统接线图,各种可能的运行方式,各主要设备的性能、规范和原理,熟悉本站继电保护装置的工作原理及动作特性,熟悉本站直流系统,所用电系统等。
3.3.6 当变电站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必要时召集非当值人员协助;如发现当值人员处理不力时,可由自己领导处理,但必须立即汇报值班调度员。
3.3.7 事故处理完毕,应立即组织本站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提出反事故措施,审查安全员的事故报告。
3.3.8 负责审核本站典型操作票和复杂操作的操作票。
3.3.9 有权对本站设备定级提出初步意见。
3.3.10 搞好班组建设,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全站团结,做好全站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3.11 有权根据本站任务的需要,对班次、人员进行调配,并报调度所批准备案。
3.3.12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者提交调度所,并提出处理建议。
3.3.13负责所管辖变电站及本站的安全设施规范化管理及“五防”管理。
3.4 运行值班人员职责、权限、工作范围。
3.4.1 每值正值班员为值班负责人,当同时有两个正值的,应明确其中一个为负责人。
3.4.2 值班负责人是执行调度指令和运行操作的监护人,是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应对本班内因违章造成的事故、障碍、异常等负主要责任。
3.4.3 值班负责人应正确迅速地执行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若指令有明显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时,应向值班调度员提出,拒绝执行,并报告站长或上级领导。
3.4.4 值班负责人是工作许可人,应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3.4.5 值班负责人应随时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正确判断设备的运行状态,潮流变化,对危及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及时上报,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组织本班人员进行消除。
3.4.6 检修、试验、施工人员进入本站工作时,值班负责人应按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结束后进行设备验收工作。
3.4.7 值班负责人应经常监督、检查副值班员的工作,负责对本站值班员和实习员的技术培训。
3.4.8 副值班员是值班负责人的助手,应在值班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各项工作。倒闸操作时如有疑问,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待问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3.4.9 副值班员是倒闸操作的执行人,应完成倒闸操作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安全措施,填写操作票等。
3.4.10 副值班员负责抄表,并对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负责工器具、仪器仪表、消防用品、材料及备品备件的管理,并按值移交;负责本值的卫生清扫工作。
3.4.11 副值班员应按规程制度的要求,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定期认真地巡视设备。在设备出现异常和发生事故情况下,要及时汇报,详细记录并协助正值班员做好处理工作。
3.4.12 副值班员应积极参加本站的政治学习,技术学习,安全活动和站务工作认真学习各项制度和各有关规程,不得无故缺席。
3.4.13 副值班员对倒闸操作、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负一定责任。
3.4.14 学徒工、实习值班员应努力学习业务技术;应尊敬师傅,热爱集体,热爱劳动,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劳动纪律。
3.4.15 学徒工和实习值班员应认真学习上级颁分和现场各有关规程、条例、工艺导则,努力熟悉设备结构、性能,一、二次接线图,运行方式及倒闸操作,参加本站的技术培训,安全活动,卫生清扫等工作。
3.4.16 实习期间不准进行各项操作,可在值班员的监护下做辅助工作和在已停电的设备上进行模拟操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培训管理
4.1.1 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调度所、职教办设专责培训教师。
4.1.2 培训工作应有年、季、月计划,由调度所变电运行专责人提出,职教办审核后由分管经理批
准实施。月末由培训专责人统计、考核。
4.1.3 培训内容
4.1.3.1 专业培训。新工人上岗前由专责教师负责,内容包括: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变电运行管理标准、变电设备的构造性能、有关系统及运行方式、有关规章制度等。
4.1.3.2 集中专题培训。根据实际工作中发生的难于解决的问题或新技术推广应用等进行。
4.1.3.3 现场技术培训。包括:规程学习考试、技术问答、默画系统图、现场考问、技术讲座、技术表演、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
4.1.4 培训上岗程序
4.1.4.1 变电站值班员的任务步骤:实习生──副值班员──正值班员。
4.1.4.2 值班员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前,应经公司考试合格,重新任命方可值班。同时应抄送调度所以便于业务联系。
4.2 安全管理
4.2.1 运行交接班
4.2.1.1 变电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值班人员因故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向站长或有关领导汇报,在安排人员履行交接班后方可离开。
4.2.1.2 交接班应按制度规定的内容、交接班前的检查,交接方式,注意事项等进行交接。交接班时要互通情报,把值班时和巡回检查时发现的设备缺陷、重大操作、事故处理等互相交底,交班完全彻底不漏项,接班心中有数事事清。
4.2.1.3 调度所的负责人应不定期参加交接班,提出要求及注意事项,开展表扬和批评,培养良好的交接班秩序。
4.2.1.4 交接班必须当面在岗位现场进行,双方签字为准。签字前交班人员对全站安全负责,签字后接班人员对全站安全负责。
4.2.2 运行巡回检查
4.2.2.1 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制所制定的时间、路线、项目进行全面或重点的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和缺陷,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后要及时、认真地做好记录。
4.2.2.2 生技部负责人和调度所负责人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性巡回检查,讲解巡检重点,目的和要求,根据以往设备事故,障碍和缺陷分析,指出某一时期的巡检重点,并要有检查、示范和评议。对巡回检查中发现并消除重大设备缺陷者给予表扬、奖励;对于玩忽职守,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故障者,按事故调查规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4.2.2.3 巡回检查的路线、时间、项目、要求、检查方式、注意事项等,由各变电站按实际要求制定,调度所审核批准。
4.2.3 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
4.2.3.1 各变电站应根据《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站的定期试验和轮换设备的细则,明确设备、时间、项目、执行人、监护人、执行方法及注意事项等报生技部批准(大型、重要设备报分管经理批准)现场公布实施。
4.2.3.2 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由值班负责人负责,明确操作人和监护人,重要试验与轮换应由站长或专责人在场指导,工作完毕要有记录。如因故不能切换时,应报请生技部批准,并记入值班记录簿。
4.2.4 运行操作
4.2.4.1 运行一切操作必须按现场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4.2.4.2 典型操作票(供填写操作参考)须经调度所负责人审核,分管经理批准实施。
4.2.4.3 严格操作票填写标准要求,要有填写审核,操作中要严格操作票执行制度,逐项打,依次进行。
4.2.4.4 对执行过的操作票,变电运行专责人要按月汇总装订,加上封皮,分析和统计合格率进行公布,并报公司安质部,操作票要保存三个月。
4.2.4.5 安质部应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操作票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4.2.5 运行设备缺陷管理
4.2.5.1 各变电站站长、技术负责人是设备缺陷管理的主人。
4.2.5.2 运行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按本公司《设备缺陷管理标准》执行。
4.2.5.3 《设备缺陷管理标准》由公司设备专责人组织修订,经理批准发布实施。
4.2.5.4 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入有关的记录簿,并汇报有关部门;缺陷处理要有结果,记录簿内不允许有长期无结果的项目。
4.3 变电运行分析
4.3.1 岗位分析:运行人员(含站长),在值班期间,对仪表指示、负荷情况、温度变化、设备异常和缺陷,操作异常等情况进行分析,结果记入运行分析记录簿,由调度所变电专责人审核。
4.3.2 专业分析:由变电专责人负责将运行记录整理加工后,上报生技部做为运行分析会的资料之一。
4.3.3 专题分析:由变电专责人负责,进行某些专题分析。如设备大修前后运行状况和改进的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其他专业性试验分析等。
4.3.4 事故异常运行分析上:发生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后,及时对事故、异常整个过程(含操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分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运行水平。
4.3.5 变电运行分析会:每月5日由调度所主持召开,与变电站站长会同时进行,除变电站长外,变电专责人、检修专责人、安全员参加。各站汇报上月的运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分析解决办法,结合安全活动,传达上级指示和当月工作安排,准备好参加公司运行分析会的资料。
4.3.6 变电站运行分析会:各站每周一次,由站长主持召开。对本站长本周的操作情况,“两票三制”执行情况,进行设备运行分析,事故及异常分析,负荷及电压分析,绝缘及保护方面的分析等,要做好记录。同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下周工作安排。
4.4 运行日志管理:运行日志由公司统一配发,各变电站按制度要求,按时进行抄表,要准时,到位,书写清晰、正确、不漏项、不空格、有签字;有异常及时分析、汇报、月末由站长收藏保管。
4.5 各种记录管理:各种记录由公司统一配发,各变电站按制度要求填写,要整洁、叙述明白,有日期、有签字,当班记录要由值班负责人审阅。记录使用完后,由站长收藏保管。
4.6 运行技术资料管理
4.6.1 现场运行规程由调度所组织修编,每站一套,公用。
4.6.2 各变电站应具备的规程、制度、技术资料,各种记录等,按《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配置。
5 检查与考核
5.1 变电运行管理工作每季由生技部、调度所组织检查评比。
5.2 检查内容
5.2.1 业务培训计划完成情况。
5.2.2 “两票”“三制”执行情况。
5.2.3 变电设备健康运行状况。
5.2.4 变电设备缺陷消除情况。
5.2.5 “两措”计划实施情况。
5.2.6 各种运行记录的填写情况。
5.2.7 各种资料的整理情况。
5.2.8 各种规程、制度的学习及执行情况。
5.2.9 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及劳动竞赛指标完成情况。
5.2.10 基层班组站建设情况。
5.3 奖惩
对变电站运行检查,按公司业绩考核给予奖惩。
第6篇 变电所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1考核条件
1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概括了变电站的全部设备、设施及的检修‘试验、运行、维护 管理工作。要求各变电站必须严格执行,实行全面考核。
2考核年度不发生变电站人员轻伤事故、各类人员责任事故以及一般设备事故。
3本办法以焦化二厂35kv,煤矿35kv变电站为考核对象。
2考核细则及评定办法
在满足考核条件前提下,完成下列五大项目考核。
序号 | 考核项目 | 标准分 | 备注 |
1 | 安全生产管理 | 30 | 考核得分95(含95分)及以上甲级站, 得分90-94(含90分) 乙级站,89分以下为丙级 |
2 | 运行管理 | 25 | |
3 | 设备管理 | 25 | |
4 | 文明生产 | 10 | |
5 | 培训工作 | 10 |
2.1安全生产管理(30分)
序号 | 指标项目 | 标准分 | 评价标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
一、安全生产管理 | |||||||||||
1 | 规章制度管理 | 3 | 停送电管理制度 | 无管理制度扣1分 | |||||||
两票管理制度 | |||||||||||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 |||||||||||
风险管理制度 | |||||||||||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 |||||||||||
员工自保互保联保制度 | |||||||||||
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 |||||||||||
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 |||||||||||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 |||||||||||
安全检查与监测制度 | |||||||||||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 |||||||||||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 |||||||||||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 |||||||||||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 |||||||||||
安全会议制度 | |||||||||||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 |||||||||||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 |||||||||||
安全举报制度 | |||||||||||
管理人员下现场制度 | |||||||||||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 |||||||||||
设备定期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 |||||||||||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 |||||||||||
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制度 | |||||||||||
2 | 工作票管理 | 5 | 明确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并认真执行,有检查.统计.分析.考核记录,“两票”合格率100﹪. | 合格率每降低1%扣0.5分, 格率统计以张为单位,不允 许涂改;填写漏项;未加盖“已执行”,或“作废”章;未进行自查和字迹潦草不可辨认等,即为不合格票。 | |||||||
“应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及应断开的二次设备”,“应合接地刀闸”、“应装设接地线”、“应设遮拦、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和“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栏内无原则性错误 | 每漏一项或错误一处,该张票即为不合格票,另外每张加扣1分 | ||||||||||
3 | 操作票管理 | 5 | 全年操作票保存齐全 | 每缺少一张扣1分,缺3张以上此项不得分。 | |||||||
全年操作票合格率达到100﹪以上 | 每降低1﹪扣0.5分;未加盖“已执行”或“作废”章;工作票不得有涂改现象,未进行自查和字迹潦草不可认者即为不合格票。 | ||||||||||
票面应无严重错误 | 若出现以下错误,除记为不合格票,每个错误加扣0.5分术语和调度号写错,操作任务与顺序不符,操作步骤颠倒或漏步,操作步骤未按唱票管理划勾执行的。扣1分。 | ||||||||||
4 |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 | 3 | 有“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 无规定.未按规定执行,每违反一项扣1分 | |||||||
解锁钥匙应封存管理,并有解锁钥匙使用记录扣0.5 | 解锁钥匙未封存扣0.5分。没有解锁钥匙使用记录扣0.5 | ||||||||||
防误闭锁装置设置应完备。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并及时上报。 | 站内设备应加装防误闭锁装置而伪装的扣1分。防误闭锁未记入设备缺陷记 录扣0.5分。 | ||||||||||
现场运行规程中应有防误 闭锁装置的明确规定 | 现场规程中无规定扣1分。 | ||||||||||
5 | 消防管理 | 2 | 各级消防组织健全,消防责任制落实,消防设施符合规程要求。 | 组织不健全扣0.5分。责任制不落实扣0.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 | |||||||
站内应有消防器材布置图,图中应标明个存放地点的位置、数量和消防器材类型,统一标识。消防器材量充足。 | 无消防器材布置图扣0.5分, 有布置图但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
电缆隧道、夹层、控制室盘、配电盘和设备区的端子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 未封堵一处扣0.5分,封堵不合格一处扣0.5分 | ||||||||||
设备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 易燃、易爆物品。 |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扣1分。 | ||||||||||
6 | 防汛工作管理 | 2 | 每年组织进行春.秋安全大 检查,做好避雷器测试等防雷工作。对查出的隐患按“五定”(定人员.定时间. 定措施.定资金、定期复查) 原则做好整改工作。并留有相关记录。 | .不按规定进行大检查扣1分。 没有记录扣0.5分。 | |||||||
雨季来临前对可能积水的 电缆沟及变电站的排水设施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进水和排水措施。 | 电缆沟及变电站的排水设施一处有不畅通扣0.5分。 | ||||||||||
站内端子箱、机构箱等室外设备箱门应关闭,密封良好。 | 每有一个箱门未关闭扣0.5分;一处密封不严扣0.5分。 | ||||||||||
7 | 7防小动物工作 | 2 | 站内应制定结合本站实际 的防止小动物措施检查室外通向室内的电缆沟、道应严密封堵,因施工拆卸后的应及时堵好;开关柜、间隔、端子箱和机构箱 应做好封堵。 | 没有制定扣0.5分。封堵不严每处扣0.5分。 | |||||||
高压配电室(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电缆层、蓄电池室、设备区保护室)等出入门应有防鼠板。室内应有防鼠药。 | 防鼠板每缺一块扣0.5分。 | ||||||||||
8 | 安全警示设施管理 | 2 | 固定遮拦的安装应符合安 规要求,并做到完好无损,遮拦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 安装不符合安规要求或有损坏者,每一处扣0.5分 | |||||||
变压器和设备架构的爬梯 上应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 没有设置每一处扣0.5分 | ||||||||||
主控室.蓄电池室、电缆夹 层的门上应有“禁止烟火” 的警示。 | 没有设置每一处扣0.5分 | ||||||||||
停电工作使用临时的遮拦、围网、布幔和悬挂的各种警示牌应符合现场情况和安全规程的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一处扣0.5分 | ||||||||||
9 |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 4 | 安全工具应有试验合格标 签及校验证书并有固定存 放地点,绝缘杆、验电器绝缘工具必须标明电压等级、编号、节数、存放地应清洁干燥。要有安全用具台账,记录齐全。 | 无台账记录扣0.5分。安全工具无编号或存放点不符合要求每件扣0.5分。 | |||||||
安全工具室不应有损坏或超期校验的安全工具。 接地线应无断股,护套完 好、接地线端部接触牢固、卡子应无损坏和松动,弹簧有效。 | 缺少、损坏或使用超期每件扣1分。 携带型地线有断股或卡子损坏,每组扣1分。 | ||||||||||
10 | 安全文件管理健全活动 | 2 | 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应有学习后贯彻记录。 | 无学习记录扣0.5分 | |||||||
查阅安全活动记录做到每 月不少于一次站长组织的 全站安全活动日。 | 每缺少一次扣0.5分 | ||||||||||
安全活动日应认真填写记 录,记录活动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和活动内容等齐全,对学习内容的讨论情况,事故教训及建议和措施应详细记录。 | 没有记录或记录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内容,凡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 |
2.2运行管理(25分)
序号 | 指标项目 | 标准分 | 评价标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交接班制度 | 3 | 值班人员应按现场交接班 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手续之前,不得擅离职守。 | 未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的扣1分。 | ||
职工进入生产场所必须正 确配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着装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 不按规定着装每一人扣1分。 | |||||
《巡视记录》内容应按照标准,其中体现的内容应包括巡视的范围和巡视中发现的问题。 | 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 |||||
2 | 巡视制度 | 4 | 每天应进行一次熄灯巡视,内容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有无异常声响。并有记录。 | 每少一次扣1分。 | ||
3 | 规程管理 | 2 |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 网重大反事故技术措施》 《sf6电气设备运行、试 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细 则》(dl/t639—1997)(有 sf6电气设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 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 规定》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 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 规程》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 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 程》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高压断路器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 置运行管理规程》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 管理规程》 | 每缺少一种扣1分 | ||
4 | 图纸管理 | 4 | 变电站应有图纸: 一次系统接线图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图 远动及自动化设备二次回路图 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直流系统图,消防设施布置图。图纸齐全正确,存放整齐,并于实际设备相符 | 每缺少一种图纸扣1分图纸存放混乱扣0.5分,图 纸不全扣1分,与实际不符 扣1分。 | ||
5 | 技术资料管理 | 3 | 各种设备技术资料齐全。 | 每缺一种扣1分。 | ||
6 | 指示图表 | 变电站应有的指示图表:一次系统图;有权发布调度操作命令人员名单;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事故处理及火灾紧急使用电话号表。继电保护及自动保护定值表。 | 各种图表齐全,全站规格统 一按要求绘制并与运行设备相符,未按规定要求绘制按无图标考核,每缺一种图标扣0.5分,图表与实际不符或有错误及内容不全,有一处扣1分。 | |||
7 | 设备台帐管理 | 2 | 设备台账,做到及时、完整、准确,账、卡、物一致。 | 未建立台帐扣1分;每缺少 一种扣0.5分。 | ||
8 | 记录管理 | 5 | 运行日志:日期、安全天数、运行方式正确;内容详实、齐全、准确,符合填写要求。 | 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 ||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 记录、设备检修和设备试验记录,不缺签字,内容详实符合填写要求 | 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 |||||
断路器(开关)故障跳闸记录,分类正确,记录内容符合要求。 | 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 |||||
测温记录:严格按照条例中的要求填写,注明测温范围;发现的异常设备接头温度和负荷记录清楚;未发现异常时也应按照要求填写“测温未发现异常”填写不丢项。 | 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
2.3设备管理(25分)
1 | 设备管理 | 4 | 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主变压器完好率为100%,主变压器无缺陷(保护完好、接线规范、无滴漏、接头接触良好)。进、出线色标清晰。 | 发现一项扣1分。 |
35kv及以上断路器、隔离开关正确动作率100%,断路器.隔离开关无缺陷(保护完好、接线规范、无滴漏、 接头接触良好)。设备及构 架无锈蚀、脱皮现象。 | 发现一项扣1分。 | |||
3 | 2 | 35kv线路完好,不发生倒杆、断线等责任事故。 | 发生一次扣1分。 | |
4 | 6 | 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测温工作。所有一次设备导流接头、夏季长期运行的主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况时增加测温次数。 设备套管、隔离开关等。 | 1、长期大负荷的设备增加测.温次数。2、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时增加测温次数。未对设 备进行测温扣1分 | |
按季节及时做好防火、防污闪、防小动物、防洪、防汛闪、防小动物、防洪、防汛等等各项工作。 | 未按季节及时做好防火、防污闪、防小动物、防洪、防汛等各项工作。扣1分 | |||
继电保护校验完成率≥ 95%,投入率100%,母查保护投入率≥95%,自动装置投入率≥95%。 | 各率每降1%扣0.5分 | |||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完成 ≥98%。 | 每降1%扣0.5分 | |||
电测仪表校验率及调前合 格率≥98%。 | 每降1%扣0.5分 | |||
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 | 达不到扣1分。 | |||
直流系统运行正常,定期做好蓄电池维护、保养工作、制定蓄电池维护制度,做好记录。 | 没有蓄电池维护制度扣1分。 发现一次没有做记录扣0.5 分。 | |||
保护定值计算准确,并按负荷变化及时调整校验。 | 一项计算不准确扣1分, 不按时校验扣0.5分。 | |||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 或告警后,运行人员必须准确记录保护动作信号后复位。 | 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或告警后未及时记录扣1分。 | |||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二 次压板要标示明确。 | 二次压板要标示不明确,退出压板查无记录扣1分 | |||
建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发西安设备缺陷应及时上报。 |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记录不完整扣1分。发现设备缺陷未及时上报。扣1分。 |
2.4文明生产(10分)
序号 | 指标项目 | 标准分 | 评价标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人员仪表 | 2 | 运行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装 整洁、佩戴标志、坚守岗位且代人文明礼貌,当日值人员应统一着装。 |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 ||
2 | 卫生 | 3 | 站内外设备及环境应整洁,场地平整,道路畅通。设备区无杂物、、杂草,无垃圾、无积水。各上、下水道应畅通。无跑、冒、滴、水现象。照明、围墙、大门完好。设备厂房无渗漏。 |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 ||
站内应备有急救箱, | 没有扣0.5分 | |||||
门窗、门框、窗台干净。玻璃,镜子明亮无污渍。 |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 |||||
室内物品摆放有序,门窗完整,地面清洁;办公室座椅摆放整齐,桌面干净,办公用品放置整齐。 |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 |||||
3 | 常用工具管用仪表 | 2 | 站内应有存放常用工具、常用仪表、备品备件、钥匙专用器具且存放整齐有序,标志醒目,实现定置管理。 | 每发现一处类问题扣1分。 | ||
4 | 电缆沟盖 | 1 | 电缆沟盖齐全完整,放置整齐,沟内电缆排列整齐,无积水、无杂物、无堵塞。 |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 ||
序号 | 指标项目 | 标准分 | 评价标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5 | 照明 | 2 | 室内外照明和事故照明灯完好率100%。 |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
2.5培训工作10分
序号 | 指标项目 | 标准分 | 评价标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有完整的员工培训、考核和检查制度 | 有领导分管培训工作,明确职工培训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培训制度。 | 无职工培训职能部门及人员扣0.5分,无培训制度扣0.5 | ||||
应按照规定完成反事故演习。 | 少做一次反事故演习扣0.5 分,反事故演习记录填写缺 页扣0.5分;反事故演习内 容错误扣0.5分。 | |||||
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参加 考核或考试,要有参加培 训人员记录,并有完整的 培训台账。 | 没有考核或考试扣0.5分。记录填写不完整扣0.5分。 | |||||
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扣0.5 分 | |||||
对管理人员及操作工进 现场提问。 | 每答对一题加0.5分,答错 一题扣0.5分。 |
3考核办法
3.1对焦化二厂35kv,煤矿35kv变电站,两个月考核一次。
3.2由生产装备部负责组织、进行现场考核检查。
3.3考核结果达到甲级以上的变电所给与表杨。乙级不表扬,丙级罚款。
本考核办法自6月起执行
第7篇 变电站运行管理值班交接班工作标准化程序
(1)交接班前的准备:交接人员应于交班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总结本值运行情况,检查全部设备和记录,清理卫生,整理资料,工器具,钥匙。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到达现场,由值班长带领进入主控制室。
(2)交待运行情况:交班值班长口头交待本值运行操作,事故处理,发现和消除的设备和缺陷,设备检修,保护变更和设备运行情况,交待下一班要进行的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接班人员倾听交待,查阅记录,资料,直到无疑问。
(3)现场检查:接班值班长分配接班人员分头检查和了解,重点检查了解新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前一班未完工作,明确接班后的检修试验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核对模拟图,试验有关信号和装置,资料,清点安全用具,工具,仪器,钥匙等,检查环境卫生,室内外建筑设施,照明等。
(4)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检查无问题后,先由接班值班长在交接记录落款上签名,后由交班值班长签名,并注意交接时间,然后交接岗位,交接班工作方告结束。
第8篇 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通过全面的试验、测试,判断设备的运行状态,决定设备检修的必要性。从而,以科学为依据来指导制定设备检修的周期和内容。鉴于现阶段带电在线监测的手段尚不完善,检修所依据的状态均为停电状态下所试验检测的状况(油化试验除外)。龙海市供电公司生技部是设备检修的归口管理部室,设备状态评价在检修公司、电力服务公司履行完一定的签字认可手续后,须定期上报生技部,并依此编制年度检修计划。 2 总则 2.1 设备的状态检修即按供电设备运行健康状况的一组信息量,判定设备状态,决定是否检修的管理。 2.2 设备状态检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2.3 设备状态检修的依据是《电力生产技术管理法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和设备有关检修、运行规程,反事故措施。 2.4 本细则适用于变电一次设备大修计划的编制。设备管理的其他环节仍按现行全过程管理办法执行。 3 职责范围 3.1 设备状态检修实行公司、部室、班组三级技术管理。 3.2 班组负责向部室提供设备的状态资料(包括数据、表格以及必要的说明等),对分管设备做出初步状态评价,由班组长确认签字后上交生技部。 3.3 生技部是状态检具备的归口管理部门,经讨论制定的检修计划由专工、主任签字确认后,经生产经理批准后实施。 4 计划编制 4.1 每年5月份由各专业班组按规定的格式向生技部上报对所管设备的状态评价,应包括: 4.1.1已到大修周期的设备(标准大修周期见附件3); 4.1.2经试验、油化等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设备; 4.1.3有非大修不能消除的一类缺陷的设备。 4.1.4 5月底前,由生技部组织各班组,完成对设备状态的综合评价,并进行确认。 4.3 6月底前,生技部收集再评意见,并组织专业有关人员逐一重审。汇编全公司下年度状态检修
计划。 4.4 7月份,由生产经理主持召开生产会、综合分析,最后确定状态检修计划。 4.5 运行中设备发生异常,应按本细则规定程序,进行调整、补充。 5 具体规定: 5.1 设备状态检修主要是分析设备运行状态决定是否进行大修,设备小修维护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5.2 设备状态检修的重要依据是高压试验监督、油色谱分析和红外热成像监督。要求试验方法必须正确;试验数据必须准确;试验结论必须明确。 5.3 制定严密的缺陷管理制度,检修,运行形成闭环管理,缺陷的分析处理及跟踪措施正确。 5.4 设备部件异常,不影响整体,可只做部件检修或更换,而不进行大修。 5.5 新投运设备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全部项目检测、试验、严格把关,不留缺陷;设备运行状态检修必须积累三年的状态数据及检修维护记录,设备无任何异常,技术性能良好。 5.6 设备状态检修要严把配件质量和检修工艺关,用好工序卡,做好设备检测、试验,保证修后设备状态良好。 5.7 每台设备必须有状态评价书,并经审批后随设备台帐保存。 5.8 设备的状态评价书按如下原则存档: 5.8.1 35kv设备,必须逐一建立设备状态评价书,并存在检修公司。 5.8.2 110kv设备大修完毕后,状态评价书随同开、竣工报告和大修报告交生技部存专工处。 6 具体检修规定 6.1 设备大修年限: 6.1.1 35kv以下设备原则上不再要求大修,可由小修和临故修代替。 6.1.2 110kv变压器大修年限不得超出15年。 6.1.3 110kv开关
开关
大修标准
年限
备注
油开关
简化大修
8~10年
110kvsw2,3,6,7型可简化大修
标准大修
8年
sf6
20~25年
组合电器
20~25年
6.1.4 35kv及以上隔离开关大修结合开关设备大修,最长不超出10年。 6.2 设备大修规定: 6.2.1 变压器: 6.2.1.1 实行状态检修的变压器,大修时按标准大修进行。辅以日常的维护和消缺。 6.2.1.2 主变大修计划是根据其状态而定的,制定大修计划必须具备各有关部门的状态评价。 6.2.1.3主变具备如下状态时,主变大修周期可延至15年。 6.2.1.3.1变压器本体及各附件运行正常,无异音。 6.2.1.3.2变压器电气、油化试验合格。 6.2.1.3.3变压器油色谱分析按有关规定周期执行,分析数据齐全合格无明显变化。 6.2.1.3.4变压器胶垫无老化、无漏油,外观无严重锈蚀。 6.2.1.3.5无其他直接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 6.2.1.3.6变压器经出口短路后,应进行1.电气、油化试验;2.油色谱分析;3.其他必要试验。试验分析后决定是否进行大修吊罩。 6.2.2 开关 6.2.2.1 实行状态检修的开关,大修可以是标准大修或简化大修。 本体部分: 6.2.2.1.1对于110kv少油开关,sw2、sw3、sw6、sw7型可以实行简化性大修,但必须有明确的状态评价说明;对于其他型号的开关仍实行标准大修。 6.2.2.1.2对于sf6开关及组合电器,本体部分状态检修。大修要求按厂家说明。 机构部分: 6.2.2.1.3液压机构进行状态检修的同时,加大反措工作力度,停电必须检修,执行反措。对于合闸一级阀、分闸一、二级阀、压力表接头及管接头等常高压处,每5-6年必须更换密封圈。电磁机构进行状态检修的同时,停电进行小修项目检查。 6.2.2.1.4弹簧机构只进行消缺。 6.2.2.2 开关大修计划是根据其状态而定的,制定大修计划必须具备各有关部门的状态评价。 6.2.2.3 开关具备如下状态时,大修周期可分为8至10年: 6.2.2.3.1开关主体及机构调整、试验数据合格,开断短路电流次数和累计开断电流数符合有关规定。 6.2.2.3.2开关电气、电化、微水试验合格。 6.2.2.3.3开关设备无明显渗漏油(气)、无锈蚀、密封垫无老化现象。 6.2.2.3.4导电、机械传动系统正常。 6.2.2.3.5无其他直接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 6.2.3 隔离开关 6.2.3.1 实行状态检修的隔离开关,大修时按标准大修进行,辅以日常的维护和消缺。 6.2.3.2 隔离开关大修计划是根据其状态而定的,制定大修计划必须具备各有关部门的状态评价。 6.2.3.3 隔离开关具备如下状态时,大修周期可为10年。 6.2.3.3.1隔离开关调整数据符合隔离开关有关规定。
6.2.3.3.2隔离开关动、静触头压接良好,导电回路正常。 6.2.3.3.3隔离开关传动系统正常,无严重锈蚀。 6.2.3.3.4隔离开关支持瓷瓶完好无裂纹。 6.2.3.3.5无其他直接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 7 结束 本细则为讨论稿,主要针对变压器、开关、隔离开关进行了检修方式方法的探讨,从而逐步将原有“到期大修”的静态检修管理模式改为,以科学依据为指导的“应修必修”的科学动态检查管理模式。重点对设备检修的周期和要求作了新的规定。对于本细则规定的三种设备之外的其它设备,其检修执行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
第9篇 某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
1.指标管理
1.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一类以上障碍;
1.2控制二类障碍和人员违章行为;
1.3不发生火灾事故;
1.4两票合格率100%;
1.5设备五防闭锁装置投运率100%;
1.6设备完好率达到100%、设备一类占有率达到95%;
1.7断路器无油化率100%;
1.8严重、危急缺陷消除率100%;
1.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率100%;
1.10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100%;
1.11 110kv或220kv母线电压合格率大于98%;
1.12母线月度电能不平衡率330、220kv不大于±1%,110kv及以下不大于±2%;
1.13无功装置、有载调压装置处于完善状态,可用率应为100%。
2、安全管理要求
2.1安全目标管理
2.1.1集控站(监控中心)每年应根据公司和工区安全管理目标,结合所辖各变电站的实际情况和本年度设备检修、操作计划,有针对性地编制、上报本站的安全管理目标。
2.1.2安全管理目标应结合所辖各变电站的设备、人员和工作实际,提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组织、技术措施。
2.1.3按期对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2安全活动管理
2.2.1集控站(监控中心)安全活动每月应组织全站人员至少进行1次;根据倒班方式,每周进行一次本值人员参加的安全活动;遇特殊、重大安全活动,应尽可能组织全体成员集中学习。
2.2.2安全活动应建立专用的“安全活动”记录簿,记录应真实、清晰、完整。对缺席人员应及时进行补课,并做好补课记录,由本人亲自签名在安全活动记录上。
2.3反事故措施和安技劳保措施管理
2.3.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根据上级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安全劳动保障措施的具体要求,制订本站“两措”计划,并定期对本站设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2.3.2集控站(监控中心)“两措”计划制订应包括:内容、落实时间、责任人等。
2.3.3集控站(监控中心)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大型作业,应提前制定本站相应的反事故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2.3.4集控站(监控中心)应配合主管部门按照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劳动保障措施的要求,根据集控站(监控中心)实际情况进行实施。
2.3.5做好反措执行单位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和验收工作,对现场反措执行不利的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2.3.6集控站(监控中心)应配合主管部门定期对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劳动保障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整改。
2.3.7定期对本站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劳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2.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2.4.1变电站已执行的“两票”应按月汇总装订并统一保存在集控站(监控中心),保存期为一年。
2.4.2站长应对当月已执行的“两票”进行审核,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解。
2.4.3第一种工作票应提前一日送达(或传真、局域网传送)集控站(监控中心),但传真的工作票不能许可。第二种工作票应事先通知集控站(监控中心),可在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到达变电站后履行许可手续。工作票不允许代签或电话签发。
2.4.4集控站(监控中心)当值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特别重要和长时间的工作票,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制定详细的配合方案。
2.4.5集控站(监控中心)当值值班长带好经审核合格的工作票到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核对并履行许可手续,许可完毕后及时汇报集控站(监控中心)做好记录,同时对现场工作进行安全监督。
2.4.6工作票终结后,现场值班长应及时向集控站(监控中心)和相关调度汇报,做好记录。
2.4.7无人值班变电站计划性停电检修工作,由调度部门在前一日通知集控站(监控中心)停电检修设备及时间,集控站(监控中心)接到通知后,由站长安排操作人员,准备好操作票,逐级审核合格后,次日按操作时间按时到达变电站,由现场值班长直接联系当值调度员进行操作。
2.4.8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将运行设备控制把手始终保持在“远控”位置,在事故、异常等特殊情况时,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可根据调度命令,在集控站(监控中心)进行开关的拉、合操作。
2.4.9当值值班人员在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进行操作前,必须做好禁止集控站(监控中心)遥控操作该站设备的相关措施。
2.4.10倒闸操作前,现场操作人员应认真核对现场的运行方式,并在五防闭锁机上进行模拟预演,确认无误后使用防误闭锁装置进行规范化操作。并联系集控站(监控中心)当值人员监视、核对设备状态及相关信息。
2.4.11倒闸操作结束,运行人员在核对现场的运行方式正确后应及时向集控站(监控中心)汇报,双方应核对运行方式正确。
2.5、闭锁管理
2.5.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加强变电站闭锁装置管理,指定班站闭锁管理(兼职)专责,严格执行万用钥匙使用制度。
2.5.2集控站(监控中心)所有运行人员必须熟悉所辖变电站所有“五防”装置的工作原理、正确使用方法和管理办法,做到“四懂三会”(即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会操作、维护和管理)。新上岗的运行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2.5.3防误装置的主机不能和办公自动化合用,严禁与因特网互联,网络安全要求等同于电网二次系统实时控制系统。
2.5.4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巡视设备时,也应对防误装置进行检查,运行人员要检查防误装置是否积水、积尘,检查防水、防潮、防雾措施是否完好,模拟屏或显示屏显示的设备位置是否与实际位置相符。
2.5.5集控站(监控中心)防误装置解锁钥匙应存放在变电站专用钥匙盒内,并进行封存保管。若确需使用解锁钥匙,需经工区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的登记批准手续后,方能使用。
2.5.6对遥控设备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操作人和监护人分别输入口令的制度。
2.5.7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加强值班运行人员五防闭锁系统的培训学习,并绘制建立各变电站五防闭锁解锁流程图。
2.5.8五防闭锁装置缺陷应纳入设备管理,对缺陷应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维护和消除。新设备投运前,必须先经五防闭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五防闭锁装置不完善,严禁新设备投运。
2.6、防汛、防风、防寒、防高温工作管理
2.6.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对所辖的变电站根据本地区的气候特点和设备实际,制订相应的设备防高温、防寒和防风措施。
2.6.2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制定防汛预案,在集控站(监控中心)和无人值班变电站内应根据下表配备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防汛设备在每年讯前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潜水泵的消防带应接好,电源盘的插头等应处于完好状态。防汛物资要定点存放,并有台帐。
2.6.3定期检查开关、瓦斯继电器等设备的防雨罩应完好,端子箱、机构箱、动力箱等室外设备箱门应关闭且密封良好。
2.6.4雨季来临前对可能积水的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及场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进水和排水措施。
2.6.4.1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疏通。
2.6.4.2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及时排水,设备室潮气过大时做好通风。
2.6.5变电站应根据本地气候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防风管理措施,刮大风时,应重点检查设备引流线、阻波器、瓦斯继电器的防雨罩等是否存在异常。
2.6.6定期检查和清理变电站设备区、变电站围墙及周围的漂浮物等,防止被大风刮到变电站运行设备上造成故障。
2.6.7冬季气温较低时,应重点检查开关机构内的加热器运行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机构箱要采取防寒保温措施。
2.7、安全用具管理
2.7.1集控站(监控中心)和各无人值班变电站应设置专用安全工具室,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配置、归放、试验、检查、维护和定置管理。
2.7.2集控站(监控中心)和变电站应配备足够数量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各种安全工具应有适量的合格备品;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应会正确使用和保管各类安全工器具。
2.7.3各种安全工器具应有明显的编号,绝缘杆、验电器等绝缘工器具必须有电压等级、试验日期的标志,应有防雨罩,有固定的存放处,存放在清洁干燥处,注意防潮、防结露。
2.7.4集控站(监控中心)安全工具在交接班时和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发现损坏者应停止使用,并尽快补充。
2.7.5各种安全工具均应按《安规》规定的周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超期使用。
2.7.6携带型地线必须符合《安规》要求,接地线的数量应能满足本站需要,截面满足装设系统短路容量的要求。导线应无断股、护套完好、接地线端部接触牢固、卡子应无损坏和松动,弹簧有效。存放地点和地线本体均有编号,存放要对号入座。
2.7.7各种标示牌的规格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并做到种类齐全、存放有序,安全帽、安全带完好,数量能满足工作需要。
2.7.8绝缘工器具应每月进行一次定期烘烤,每次烘烤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并建立烘烤记录(自动烘烤除外)。
2.7.9装有自动烘烤装置的安全用具室,自动烘烤装置应纳入正常巡视范围,每次巡视时应对自动烘烤装置启动、复归的可靠性进行检查。
2.7.10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对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操作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7.11对损坏、丢失或缺少的安全用具,应由集控站(监控中心)及时汇报主管单位安全员修复和补充。
2.7.12安全用具室及其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扫和维护。
2.8、消防管理
2.8.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消防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所辖变电站“三图两册两表”,三图:消防安全网络图、消防器材定置图、消防巡视路线图;两册:灭火器材配置充装登记册、灭火器清册;两表:防火墙定置表、消防报警装置地址编码表。
2.8.2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应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集控站(监控中心)应每季度检查所辖变电站的消防器材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每半年应对灭火器全面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干粉是否结块等。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充装。
2.8.3消除器材应定点放置,室内的应装箱放置在门口墙边等方便取用但不阻塞通行的地方;室外的应装箱存放在干燥、防阳光直晒的地方。箱子上应有“灭火器箱”标志,灭火器应逐个编号并同配置图对应。
2.8.4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电缆隧道、夹层、竖井、设备区、配电室、蓄电池室、保护室和库房应有消防设施,控制盘、保护盘、配电盘和端子箱、机构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2.8.5变电站配电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专门地点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2.8.6变电站内易燃易爆区域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8.7有消防报警装置的变电站,每月应对装置的报警功能检查一次,每季应对装置的报警功能全面检查一次,全面检查时全部探头应逐个进行,并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8.8防火墙两侧1-1.5米内及电缆夹层、竖井内的电缆应涂刷防火涂料,阻燃电缆可不涂刷。
2.8.9户外电缆沟内每隔60米应设防火隔墙;在电缆沟内进入配电室、电缆竖井的入口处应设防火隔墙。防火隔墙应有标志。
2.8.10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活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并做好记录。
2.8.11变电站应结合本站实际制定完善的消防预案,预案内应有本站主变灭火装置、烟雾报警装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说明。
2.8.12运行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报警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9、防盗管理
2.9.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大门、控制室、配电室、安全用具室等生产场所门窗正常应关闭、上锁,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检查,确认门窗已关闭。
2.9.2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应对报警装置各探头每季度进行检查、试验一次,以确保报警装置完好,存在故障的要及时上报处理。
2.9.3工作人员、外来人员进入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工作、参观、学习等活动应事先与集控站(监控中心)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核实后陪同进入,并在变电站出入登记中作好出入登记记录。
2.9.4新建变电站应按照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标准设计,底层一般少设门窗,并加装防盗设施。
2.9.5防盗系统的报警信号应送至集控站(监控中心),防盗系统应经常处于开启和监视状态。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有可疑人员擅闯变电站,应立即报警和通知值班保卫部门。
2.9.6集控站(监控中心)运行人员在巡视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2.9.7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留守人员应定期对变电站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集控站(监控中心)值班人员。
2.9.8无人值班变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盗措施后方可拆改。
2.10、防小动物管理
2.10.1集控站(监控中心)、无人值班变电站生产场所应有防小动物措施,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10.2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出入时随手将门关好。
2.10.3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道应严密封堵,因施工拆动后及时堵好。现场施工每日结束后,及时检查封堵电缆穿孔。
2.10.4各设备室不得存放粮食及其它食品,应放有鼠药和捕(驱)鼠器。鼠药应摆放整齐。鼠药盒和捕(驱)鼠器械应编号,放置地点也应标注。变电站应有防小动物措施定置图,鼠药盒、捕(驱)鼠器械及其放置地点的编号、定置图的编号三者一致。每月进行防小动物设施检查并做好记录。
2.10.5配电室、蓄电池室、主控室的通风孔,应装有百叶窗或铁丝网罩。每半年应对通风孔的百叶窗和网罩检查一次,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修复不了的应及时更换。
2.10.6户外设备区有小动物洞穴时,应及时投入鼠药后进行填埋。
2.10.7变电站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
2.10.8变电站设备区内禁止种植粮、油、葵、豆等植物。
2.10.9各开关柜、电气间隔、端子箱和机构箱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电缆夹层室、竖井、蓄电池室、主控室、保护室、主变门应有防鼠挡板,防鼠挡板高度为40厘米,上部10厘米应有防绊跤警示标志。开放式开关柜的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户外站用变的二次出线、场区动力分线箱等相间距离较近的部位,应采取热缩绝缘措施。
2.11、无人值班变电站特殊状态管理规范
2.11.1当发生事故、重大异常、防汛抗台、火灾、水灾、地震、人为破坏、灾害性天气、重要保电任务、综合自动化设备通信中断等情况都视为特殊状态。
2.11.2无人值班变电站发生特殊状态时,集控站(监控中心)当值值班长是特殊状态处理的现场指挥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人员实施。
2.11.3集控站(监控中心)应立即派运行人员到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对站内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集控站(监控中心)值班长、调度等相关部门汇报。
2.11.4特殊状态处理过程中,在无人值班变电站的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可直接与调度部门联系处理。
2.11.5在特殊状态处理告一段落后,相关运行人员应及时向集控站(监控中心)汇报处理过程。
2.11.6特殊状态处理结束后,运行人员应在现场作好相关记录,集控站(监控中心)的运行人员亦应在集控站(监控中心)作好相关记录。
2.11.7在无人值班变电站发生特殊状态期间,应改为有(少)人值守变电站。
2.11.8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对无人值班变电站可能发生的特殊状态定期进行防范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2.11.9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对无人值班变电站可能发生的特殊状态制定事故预案、应急方案并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集控站(监控中心)根据电网(或站内)接线、设备实际情况,组织站内运行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
2.12、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的规范化管理:
2.12.1变电站内设备及设施标志应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2.12.2变压器和设备架构的爬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爬梯门应分别编号。
2.12.3蓄电池、电缆夹层室等易燃易爆物品室的门上应有“禁止烟火”标志。
2.12.4变电站透明玻璃门上应贴有防撞警示条, 警示条应规范、统一、美观。
2.12.5停电工作使用的临时遮拦、围网、布幔和悬挂的各种标示牌应符合现场情况和《安规》的要求
2.12.6变电站内道路的交通标志应符合有关交通法规的要求。
2.12.7变电站户外设备区应根据检修工作需要安全措施的具体情况,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围拦插杆基座,基座数量应满足各种检修工作所需安全措施的要求。
2.12.8 35kv及以上的刀闸在操作区应有操作人和监护人的操作站位标志。操作站位标志的设置,应使操作人和监护人在操作时处于安全位置,防止刀闸瓷柱断裂造成人身伤害。操作人和监护人站位区应用红、绿色塑胶贴膜或红、绿色地砖铺设,大小为边长600mm的正方形。
2.12.9在变电站上空有引流线的通道入口处,应有限高标志。限高标志应符合《安规》表2-2的要求。通道旁还应设限高标尺。
2.12.10在变电站大门口应有限速5公里的标志。
2.12.11在进入设备区的门口应有“必须戴安全帽”的指令标志。
2.12.12变电站马路两侧的道牙,应用反光漆涂成黑黄相间色,具体规格尺寸应根据道牙实际确定。
2.12.13变电站内通行的道路上、运行人员巡视的通道上,如果地面上有高差300mm及以上的管线或其它障碍物,则在其上设“防止绊跤线”标志。
2.12.14在楼梯的第一和最后一个台阶上,以及人行高差在300mm及以上的台阶边缘上(如电缆沟盖板),应设“防止踏空线”标志。
2.12.15在配电柜、保护屏、控制屏、直流屏前0.6m处,应设“安全警戒线”标志。
2.12.16在变电站地下设施的入口盖板上、灭火器箱前、配电室门口应设“禁止阻塞线”标志。
2.12.17电缆沟防火墙上部电缆盖板上应有防火墙标志。
2.12.18设备区应有与巡视路线图相符的巡视路线标志。
3、技术管理要求
3.1巡回检查制度
3.1.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编制所辖变电站标准化巡视作业卡,并严格执行。
3.1.2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巡视检查设备,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及时汇报调度和上级,杜绝事故发生。
3.1.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巡视周期、巡视路线、项目对设备逐台逐件认真进行巡视。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有关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3.1.4凡是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或停用的设备,不论是否带有电压,都应同运行设备一样进行定期巡视和维护。
3.1.5正常或特殊性巡视周期,应按本规程规定及上级有关特殊要求执行。如保电期、节假日。
3.1.6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巡视范围,异常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记录在缺陷记录中。
3.1.7变电站的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正常巡视(含交接班巡视)、全面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a.正常巡视
1)集控站(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至少每周持卡对所管辖变电站设备巡视一次,每月对所辖变电站至少进行一次熄灯巡视。
2)集控站(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当班期间,某个变电站有工作时(工作许可、操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对该站设备巡视一次。
3)运行人员对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巡视,应首先对综自系统发出的历史事件信息进行检查浏览,并结合发出的历史信息,对全站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核对并复归打出的保护的信号,对直流、所用系统及土建防汛设施做重点巡视。
4)变电站巡视按照《标准化巡视卡》所规定巡视内容进行,巡视过程中及巡视完毕后,必须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b.特殊巡视检查的内容,按各公司《变电运行规程》规定执行。遇有以下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1)大风前后的巡视。
2)雷雨后的巡视。
3)冰雪、冰雹、雾天的巡视。
4)设备变动后的巡视。
5)设备新投入运行后的巡视。
6)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后的巡视。
c.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温、设备发热、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等,应加强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
3.1.8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法定节假日、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应加强巡视。
3.2、记录管理
3.2.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具备各类完整的记录,格式按省公司规定执行。各种纸质记录至少保存一年,重要记录(设备验收记录、继电保护调试记录、事故异常记录等)应长期保存,pmis中所填记录应及时备份。
3.2.2所有运行生产记录均应录入生产管理系统(pmis)。
3.2.3使用微机运行管理系统(pmis)的集控站(监控中心),数据库中记录应定期检查并备份。
3.3、技术资料管理
3.3.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建立专用资料室,由资料员(兼职资料员)负责对资料的建立、存放、保管。
3.3.2集控站(监控中心)对所辖变电站的技术资料统一保存在集控站(监控中心)资料室。变电站不再单独存放资料。
3.3.3集控站(监控中心)技术资料的建立应以站为单位,分柜保管。并对规程制度等公用资料进行统一保管。
3.3.4集控站(监控中心)所有资料均应有目录和清册,并进行统一编号,所有资料的存放要做到齐全正确、存放整齐,查阅方便。
3.3.5资料员负责各类资料的整理、健全,负责及时对新增加和变更设备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3.6各种规程制度、技术资料及专业书籍均应建立借阅登记簿,对借阅的各种资料和书籍应及时登记,并要求借阅人签名,归还后及时注销,资料员应定期对资料的借阅与归还情况进行检查清点。
3.3.7图纸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允许个人私自挪用,避免破损、丢失、脏污。
3.3.8技术资料应分类分项建立安装、调试及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如数移交图纸资料。新建、扩建、改建过程中要及时收集设备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
3.3.9由于设备变动或接线修改引起图纸不符合实际,应和有关单位联系进行修改或重新绘制。
3.3.10非变电站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资料室进行查看资料,不得将资料借给非本单位人员,特殊情况应有集控站(监控中心)站长批准并打有借条并限期归还,借条存放于原有图纸盒内。
3.3.11资料室内应保持整洁,废纸应及时清理,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燃物品,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电炉取暖。
3.3.12进入资料室人员在工作完后离开时应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切断室内电源,关闭门窗。
3.4、图纸资料管理:
3.4.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图纸应由集控站(监控中心)资料员统一管理,并按图纸编号存放在集控站(监控中心)所辖相应变电站资料柜内。
3.4.2资料员应建立所管辖无人变电站图纸、资料清册,每年对图纸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图纸齐全完整。
3.4.3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图纸,图纸应实现电子化,方便浏览、查阅。
3.4.3.1一次主接线图
3.4.3.2站用系统图
3.4.3.3直流系统图
3.4.3.4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3.4.3.5继电保护、远动及自动装置原理和展开图
3.4.3.6全站平、断面图
3.4.3.7 gis组合电气气隔图。
3.4.3.8直埋电力电缆走向图。
3.4.3.9接地装置布置以及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3.4.3.10地下隐蔽工程竣工图。
3.4.3.11开关、刀闸操作控制回路图。
3.5、设备基础资料管理
3.5.1各变电站应具备以下设备资料
3.5.1.1一、二次设备使用说明书
3.5.1.2出厂试验报告
3.5.1.3设备合格证
3.5.1.4安装交接有关资料
3.5.1.5设备型式规范
3.5.1.6一、二次设备安装调试报告(包括向量图)
3.6、设备履历管理
3.6.1设备履历应按下列单元分类建立:
3.6.1.1主变压器单元:包括主变压器、调压装置、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等。
3.6.1.2站用变压器单元: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缆、站用变压器、接地变压器、消弧线圈、接地电阻等。
3.6.1.3无功补偿装置单元:包括调相机、并联电抗器组、并联电容器组等。
3.6.1.4出线单元: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阻波器、耦合电容器(pt)、线路避雷器、电力电缆等。
3.6.1.5旁路单元。
3.6.1.6母联单元
3.6.1.7母线单元:包括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支柱绝缘子、母线等。
3.6.1.8直流单元:包括充电机、蓄电池、直流屏。
3.6.1.9防误闭锁装置单元。
3.6.1.10防雷接地单元:包括所有避雷针和接地装置。
3.6.1.11土建单元:包括除设备构架外的全站土建房屋、场地、电缆沟道(包括全站照明、防盗报警、消防报警装置等)。
3.6.1.12公用单元:继电保护随相应的一次设备为同一单元。全站其余的公用继电保护、自动、控制、信号装置为公用单元。
3.6.1.13微机监控系统为一个单元(包括后台监控机、变送装置)。
3.6.2设备履历应建立如下资料:
3.6.2.1本单元一次系统单线图、设备双重编号;
3.6.2.2本单元一、二次设备、铭牌图片
3.6.2.3设备参数、设备投运、变更记录;
3.6.2.4设备修试情况统计表;
3.6.2.5开关跳闸记录表(设备跳闸时间、原因);
3.6.2.6严重及危急缺陷记录表(严重、微机缺陷消除情况);
3.6.2.7事故及重大异常运行记录表(主要说明设备异常运行的时间、状态);
3.6.2.8设备大修(技改)记录表(主要说明大修、技改的时间及大修情况);
3.7、试验报告的管理
3.7.1资料室保存近5年来的各类试验报告,5年以前的试验报告按站统一封存在规定地点,封存时应建立详细目录。
3.7.2试验报告应保存完整,试验工作结束后应在两周内返回试验报告。
3.7.3试验报告应按站分类(包括大修、预试、油化、色谱、微水、盐密测试报告及保护调试、二次设备向量报告)保存在相应变电站的资料柜内,按分类填写详细目录,目录内应注明试验日期。
3.7.4设备更换后,应做好新、旧设备的调试、试验、安装报告的替换工作。
3.7.5对等其它类别的试验报告可另建单元存放。
3.8、培训管理
3.8.1根据本单位实际可安排安全规程、调度规程、运行规程、现场运行规程的学习。每季末进行一次考试,总结学习效果。
3.8.2集控站(监控中心)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全站人员参加的反事故演习活动。
3.8.3集控站(监控中心)每月每班进行一次事故预想,根据所辖变电站的设备运行方式、设备运行状况、气候特点、预防季节性特点等薄弱环节,做出有针对性地事故假想予以安排、实施,
3.8.4集控站(监控中心)组织进行每月一次技术讲课和每人每月一题技术问答。
3.8.5集控站(监控中心)进行每人每月一题的现场考问。现场考问可按班进行考问,由班长命题班员答题的办法开展,班长由站长、技术员命题考问,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3.8.6集控站(监控中心)在岗位培训中,应将两票的培训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对两票必须熟知。
3.8.7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每人必须自己动手绘制所辖变电站的相关图纸,建立自己的绘图本。绘图本中至少有以下图:一次设备接线图、断路器控制信号回路、直流系统、站用系统、交流系统控制、合闸网络、线路控制信号、线路保护、主变控制信号、主变保护等接线图。
3.8.8集控站(监控中心)每年根据公司、工区培训计划制定出站上详细的培训实施计划,必要时根据设备、运行方式的变化进行更新修订和添加新的培训内容。
3.8.9站长或者主管培训的副站长,对当月的计划培训进行监督完成,每月初对上月的各种培训完成情况做全面的检查,纠正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字确认。
3.8.10针对运行人员业务技术薄弱环节,结合设备改造,培训中增加新设备、新技术的内容。
3.9、培训资料管理
3.9.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建立所有人员的技术培训档案,将各种培训资料存入个人培训档案。
3.9.2集控站(监控中心)培训资料由资料员负责建档保管,存于资料室内。
3.9.3各种相关培训资料的补充、制定,应根据公司、工区、集控站(监控中心)培训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设备管理要求
4.1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4.1.1本制度适用于集控站(监控中心)和所辖变电站内所有一、二次设备,同时包括通风、消防等附属设备。
4.1.1.1集控站(监控中心)内设备除应按有关规程由专业人员根据周期进行试验外,运行人员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定期的测试和试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1.1.2对于处在备用状态的设备,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定期投入备用设备,进行轮换运行,保证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1.1.3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将有关内容列入集控站(监控中心)的年月固定工作中,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4.1.2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4.1.2.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每日对监控系统的各种信息切换检查。
4.1.2.2无人值班变电站蓄电池每月普测一次单体蓄电池的电压,测量值保存小数点后两位。
4.1.2.3集控站(监控中心)所辖各站事故照明系统每月试验检查一次。
4.1.2.4电气设备的驱潮电热装置应在每年4月份检查一次,可用钳型电流表测量回路电流的方法进行验证。
4.1.2.5装有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变电站,运行人员每半年应对防误闭锁装置的闭锁关系、编码等正确性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
4.1.2.6对于变电站内长期不调压或有一部分分接头位置长期不用的有载分接开关,在一年内有停电机会时,应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间操作几个循环,试验后将分头调整到原运行位置。
4.1.2.7对于变电站内不经常运行的通风装置,运行人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投入运行试验。
4.1.2.8直流充电模块正常应退出一只备用,每季度轮换投运。
4.1.2.9变电站内的备用站用变(一次不带电)每年应进行一次启动试验,并试验站用备投装置是否切换正确。试验操作方法列入现场运行规程;长期不运行的站用变每年应带电运行一段时间。
4.1.2.10变电站内的漏电保安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试验。
4.1.3设备定期轮换制度
4.1.3.1备用变压器与运行变压器应半年轮换运行一次。
4.1.3.2一条母线上有多组无功补偿装置时,各组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切次数应尽量趋于平衡,以满足无功补偿装置轮换运行要求。
4.1.3.3因系统原因长期不投入运行的无功补偿装置,每季度应在保证电压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一定时间,对设备状况进行试验。电容器应在负荷高峰时间段进行;电抗器应在负荷低谷时间段进行。
4.1.3.4对gis设备操作机构集中供气站的工作和设备气泵,应每季轮换运行一次,将具体轮换方法写入集控站(监控中心)现场运行规程。
4.2、缺陷管理
4.2.1所有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均应由运行人员作好记录,运行人员应认真分析,准确定性,按缺陷管理流程执行。
4.2.2检修人员处理缺陷后,应及时向运行人员交底,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应做好记录,注明缺陷已消除。集控站(监控中心)每月应统计、上报发现缺陷和缺陷处理情况。
4.2.3遇有停电检修、预试等工作时,集控站(监控中心)应事先统计停电间隔缺陷内容,交检修单位进行处理,消除后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将pmis系统内缺陷消除。
4.2.4发现严重、危急缺陷,集控站(监控中心)站长应严格执行“及时汇报制度”立即上报(站长不在,由值班长直接汇报),督促尽快处理,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造成事故。
4.2.5发现一般缺陷应及时登记在pmis系统中,按缺陷管理流程执行。
4.2.6各类缺陷除应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外,还必须录入生产管理系统(pmis)程序,建立图形化缺陷档案。
4.2.7对缺陷的处理情况进行及时检查跟踪,缺陷消除时间应严格掌握,危急缺陷消除时间自发现不应超过24小时;严重缺陷消除时间自发现不应超过1周,最迟不超过一个月;一般缺陷消除时间自发现不应超过1年。年内严重、危急缺陷消除率100%,一般缺陷消除率80%。集控站(监控中心)应督促检修单位及时消除缺陷,提高所辖变电站缺陷消除率。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具备条件消除的缺陷,注明原因,由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安排处理。
4.2.8设备缺陷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加强检查,监视设备缺陷的发展趋势。
4.2.9消缺工作应列入各单位生产计划中。对危急、严重或有普遍性的缺陷要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尽快消除。
4.2.10年末总结分析全年的缺陷管理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缺陷处理计划。
4.3、设备定级、评价管理
4.3.1设备定级工作是掌握和分析设备技术状况,加强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一项有效措施,是编制大修、改进工程的依据,各单位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定级及评定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4.3.2设备定级工作每年进行二次,各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在每年6月、12月进行所辖变电站设备定级工作。
4.3.3变电设备以台为单位每年对主要设备进行定级,定级单位:主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回路、母线、消弧线圈、电力电容器、中央信号和自动装置、监控系统、站用系统、全站直流系统、直击雷保护和接地装置、通讯电源、土建设施、防误闭锁装置。
4.3.4设备定级分为一、二、三类,一、二类设备为完好设备,要求各变电站设备完好率在100%,一类率在80%以上。
新装和大修后的设备应满足一类设备的要求,经运行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3.5设备定级后,设备主管单位应针对三类设备问题,立即拟定升级的措施计划,并积极落实。对二类设备的问题也应安排计划,有步骤地使其升级。
4.4、变电站设备标志管理
4.4.1运行设备必须具有标志牌,主设备及间隔还应有设备双重名称(名称和编号)。
4.4.2变电站设备标志应做统一规定,以便统一管理,其具体式样要求可参照《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标识规范》进行。
第10篇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作业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是指通过落实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开展全过程管理和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实现输变电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 公司在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倡导积极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术装备、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建设管理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kv送出线路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其它输变电工程建设可参照执行(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
(三)引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设标准化施统一配送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第六条 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参建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组织研发和推广应用新型、适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三)监督所属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统一配送工作。
第七条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及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落实本办法,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检查、评价、考核工程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
(二)组织审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中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内容,按规定在合同中计列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足额投入。
(三)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落实,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并对相关人员、单位提出考核意见。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学习,经验交流活动。
第八条 监理企业(监理项目部)责任
(一)落实本办法,在本单位进行宣贯和教育培训,确保监理项目部人员能够胜任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监理工作。
(二)依照本办法及监理合同,监督、检查、评价检查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
(三)向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反馈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力的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和考核建议。
第九条 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责任
(一)落实本办法,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照规定提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工程项目足额使用,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有效实施。
(二)按照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标准,购置、制作、统一配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以及试验、检验和日常维修、保管等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技术创新,不断改进、完善或研发新型、适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持续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三)组织开展进场施工人员(含分包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教育培训和交底,督促、检查作业现场落实。定期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保证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治理。
(四)考核评价工程项目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撤换工作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处罚相关责任人及分包单位。
第十条 设计单位责任
(一)落实本办法,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需要,完善工程本体安全设施设计,为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创造条件。
(二)及时交付地下电缆、管道、接地网等地下设施图纸,保证变电工程“四通一平”工作开展,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创造条件。
(三)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及处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及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
第三章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按标准化要求为工程现场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日常检查、保养等管理工作。按标准化要求布置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现场,教育、培训、检查、考核施工人员按规范化要求开展作业,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标准详见附件2。
第一节 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二条 安全隔离设施
(一)危险区域与人员活动区域间、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间、地下穿越入口和出口区域、设备材料堆放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使用安全围栏实施有效的隔离。安全围栏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
(二)高处作业面(包括高差2m及以上的基坑,直径大于1m的无盖板坑、洞)等有人员坠落危险的区域,安全围栏应稳定可靠,并具有一定的抗冲击强度。
(三)变电工程滤油作业区和油罐存放区等危险区域、相对固定的安全通道两侧应采用钢管扣件组装式安全围栏或门形组装式安全围栏进行隔离。
(四)带电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间应采用安全围栏进行隔离,安全围栏宜选用绝缘材料,并满足施工安全距离要求。
(五)施工作业区域与非施工作业区域间、设备材料堆放区域四周、电缆沟道两侧宜采用提示遮栏进行隔离。
(六)交叉施工作业区应合理布置安全隔离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 孔洞防护设施
(一)施工现场(包括办公区、生活区)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坠落的孔洞应采用孔洞盖板或安全围栏实施有效防护。
(二)盖板应满足人或车辆通过的强度要求,盖板上表面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三)直径大于1m、道路附近、无盖板及盖板临时揭开的孔洞,四周应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牌。
第十四条 施工用电设施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标准布设。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时,应编制安全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施工用电专篇,明确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
(二)现场生活、办公、施工临时用电系统应实施有效的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
(三)直埋电缆埋设深度和架空线路架设高度应满足安全要求,直埋电缆路径应设置方位标志,电缆通过道路时应采用套管保护,套管应有足够强度。
(四)各级配电箱装设应端正、牢固、防雨、防尘,并加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附近配备消防器材。
(五)总配电箱、开关箱内应配置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内应配有接线示意图和定期检查表,由专业电工负责定期检查、记录。电源线、重复接地线、保护零线应连接可靠。
第十五条 起重作业防护设施
(一)起重机械(含牵张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牵张设备应设置地锚锚固。
(二)采用抱杆组塔时,抱杆、绞磨、卷扬机、地锚、滑车、钢丝绳、绳卡、卸扣等起重工器具应正确配置。
(三)分段分片吊装组塔时,应使用控制绳进行调整。为保护设备或杆塔、构架镀锌层,宜使用吊带。
第十六条 高处作业防护设施
(一)构架安装和铁塔组立时应设置临时攀登用保护绳索或永久轨道,攀登人员应正确使用攀登自锁器;
(二)变电工程高处作业应使用梯子、高处作业平台,推荐使用高空作业车。
(三)线路工程平衡挂线出线临锚、导地线不能落地压接时,应使用高处作业平台。
(四)塔上作业上下悬垂瓷瓶串、上下复合绝缘子串和安装附件时,应使用下线爬梯。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使用绝缘梯或绝缘平台。
第十七条 消防设施
(一)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宿舍、加工区、配电箱及重要机械设备附近,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砂箱、水桶、斧、锹等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易取处。
(二)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油料、氧气瓶、乙炔气瓶、六氟化硫气瓶等)等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实施有效隔离,并与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临时休息棚保持安全距离,危险品存放处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消防器材应使用标准的架、箱,应有防雨、防晒措施,每月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定期检验,保证处于合格状态。
第十八条 架线跨越作业防护设施
(一)架线跨越作业应搭设跨越架或承力索,跨越架搭设高度、宽度应满足要求,搭设强度应能承受发生断线或跑线时的冲击载荷。
(二)带电跨越时,跨越架或承力索封顶网应使用绝缘网和绝缘绳。
(三)跨越架需经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搭设,验收合格后使用。架体上应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护。跨越铁路、公路时,跨越架应设置反光标志,跨越公路时,还应在跨越段前200m处设置限高提示。
第十九条 预防雷击和近电作业防护设施
(一)杆塔和构架组立后、牵张设备放线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带电设备区域的施工机械和金属结构、钢管脚手架、跨越不停电线路时两侧杆塔的放线滑车等应装设工作接地线。
(二)牵张设备出线端的牵引绳及导线上应装设接地滑车。附件安装时,作业区两端应装设保安接地线。
(三)停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和绝缘棒对停电设备或导线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装设工作接地线。
第二十条 有害气体防护设施
(一)在存在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深基坑、地下隧道和洞室等,应装设和使用强制通风装置,配备必要的气体监测装置。人员进入前进行检测,并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毒、防尘面具。
(二)地下穿越作业应设置爬梯,通风、排水、照明、消防设施应与作业进展同步布设。施工用电应采用铠装线缆,或采用普通线缆架空布设。
第二节 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依据不同施工作业要求,按照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作业人员一般防护
(一)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
(二)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工及长发者应配备工作帽。从事防水、防腐和油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毒面罩、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三)从事坑井、深沟下作业的施工人员时应配备雨靴、手套、保安照明等或手电、安全绳等。从事混凝土浇筑、振捣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胶鞋(或绝缘鞋)和手套(或绝缘手套)。
(四)从事水上运输或跨越江河、湖泊架线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救生衣。
(五)冬季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寒类防护用品。雨期施工应为室外作业人员 配备雨衣、雨鞋等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特殊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防护
(一)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在杆塔上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宜(全高超过80m杆塔应)佩戴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在垂直攀登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应配备攀登自锁器,高处短距离垂直移动或水平移动应配备速差自控器、二道防护绳和水平安全绳。
(二)带电和近电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从事高压电气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必要时配备防静电服(屏蔽服)。从事手持电动工具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三)从事焊接、气割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防护眼镜。在高处进行焊接、气割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四)在有尘毒危害环境下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尘口罩、密闭式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
第三节 现场布置
第二十四条 总体要求
(一)通过施工总平面布置及规范建筑物、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式样和标准,以期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规范、整洁、朴素、美观的效果。
(二)现场施工总平面应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办公区、人员住所和材料站应远离河道、易滑坡、易塌方等存在灾害影响的不安全区域。工程参建人员要集中住宿,驻地要尽可能选择人口密集、治安良好、交通便捷、通信畅通的社区;在偏远农村地区,施工驻地要尽量靠近村委会、治安报警点,并在驻地醒目位置张贴就近派出所联系人和报警电话。
(三)施工作业场地应进行围护、隔离、封闭,实行区域化管理。按作业内容分为施工作业区、混凝土搅拌区、材料加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等。
(四)施工作业现场全面推行定置化管理,策划、绘制平面定置图,规范设备、材料、工器具等堆(摆)放。
第二十五条 现场办公区布置
(一)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办公室应独立设置,做到布置合理、场地整洁,临时建筑设施主色调与现场环境相协调。
(二)工程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应与施工区、生活区分开隔离,并做到布置合理、场地整洁、墙体无污物。
(三)施工项目部在办公区或施工区设置“四牌一图”。设置会议室,将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应急联络牌等设置上墙。适宜位置设置宣传栏、标语等宣传类设施。
(四)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应应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利用电子邮件、传真、无线通讯等方式实现图文、声讯信息的即时、可靠传递。
第二十六条 现场生活区布置
(一)包含分包的所有施工人员宿舍应通风良好、整洁卫生、室温适宜。现场生活区应提供洗浴、盥洗设施和必要的文化娱乐设施。项目部生活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缺水地区可采用旱厕,并保持洁净。
(二)食堂应配备厨具、冰柜、消毒柜、餐桌椅等设施,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卫生防疫及环保要求。应根据现场人员民族构成,单独设立小餐桌等措施,确保少数民族员工用餐方便。炊事人员应按规定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第二十七条 变电站(换流站)工程施工区布置
(一)实行封闭管理,采用安全围栏进行围护、隔离、封闭,有条件的应先期修筑围墙。开工初期应首先完成站区环形道路的基层路面硬化工作。道路两旁应设置公示栏、标语等宣传类设施。应搭建临时大门,控制人员车辆进出。
(二)工具间、库房等应为轻钢龙骨活动房、砖石砌体房或集装箱式房屋。临时工棚及机具防雨棚等应为装配式结构,上铺瓦楞板。
(三)材料、工具、设备应按定置区域堆(摆)放,设置材料、工具标识牌、设备状态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
(四)作业区应进行围护、隔离,设置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等内容。
(五)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箱(包)及消防器材,在适宜区域设置饮水点、吸烟室。
(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现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现场施工安全风险作业状况,具体实施中应考虑永临结合,节约费用。
第二十八条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区布置
(一)施工区域应设置施工友情提示牌、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应急联络牌等,配备急救箱(包)及消防器材。
(二)土石方、沙石、水泥、机械设备等应按定置区域堆(摆)放,材料堆放应铺垫隔离,标识清晰,主要机械设备应设置设备状态牌和操作规程牌。
(三)基础施工场地采用安全围栏进行围护、隔离。外来人员流动频繁的杆塔组立现场、张力场、牵引场等,应采用提示遮拦进行维护、隔离,实行封闭管理。牵、张场应布置休息室、工具房和指挥台,设置临时厕所。
(四)有条件的线路工程,可在高风险作业施工现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第四节 环境保护
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施工,尽力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一)尽可能少占耕(林)地等自然资源,严格控制基面开挖,严禁随意弃土,施工后尽可能恢复植被。
(二)导地线展放作业尽可能采用空中展放导引绳技术,减少对跨越物的损害。
(三)采取措施控制施工中的噪声与振动,降低噪声污染。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应尽力保持地表原貌,减少水土流失,避免造成深坑或新的冲沟,防止发生环境影响事件。
(一)砂石、水泥等施工材料应采用彩条布铺垫,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设置废料垃圾分类回收箱。
(二)混凝土搅拌和灌注桩施工应设置沉淀池,有组织收集泥浆等废水,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池塘。
(三)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实施遮盖、封闭等措施,减少灰尘对大气的污染。
第五节 作业行为
第三十一条 一般要求
施工人员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提高安全技能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章守规,做到作业行为规范化。
(一)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带胸卡,着装整齐,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特种作业、特殊工种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非此类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三)施工作业前应检查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落实,做到措施不落实不作业,严格依照施工方案施工,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纪律,不违章作业。
(四)爱护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遵守使用规范,未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拆除、移动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对于确需临时拆除的设施,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事后应及时恢复。
(五)施工人员应有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意识,自觉维护施工成品、半成品和防护设施,严禁乱拆、乱拿、乱涂和乱抹。
第三十二条 特殊作业要求
(一)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全过程中不得失去保护,并有防止工具和材料坠落的措施。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应与带电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置提醒和警示标志,按要求设置专人监护。
(二)进行上下交叉或多人在一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有效的防高处落物、防人员坠落、防碰撞措施,并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三)起重作业中,施工人员不得进入起重臂、抱杆及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钢丝绳内角侧,应正确使用起重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在施工机械附近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得在机械作业半径内逗留、行走或工作。
(四)停电作业时,施工人员在未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前,严禁接近带电体。在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后,原带电体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挂接工作接地线后,施工人员方可进行停电作业。工作接地线一经拆除,原带电体即视为带电,严禁施工人员靠近作业。
(五)施工用电设施应由专业电工操作、维护管理,布设时应由专业电工指导监督,严禁私拉乱接。
(六)车辆运输作业,车况应良好。严禁无证和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超重运输,载物应捆绑牢固,严禁人货混装和自卸车载人。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 工作策划
(一)业主项目部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要求,并向参建单位交底。
(二)监理项目部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控制措施、要点。
(三)施工项目部按照业主项目部编制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编制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经施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列与提取
(一)公司投资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在编制估算、概算书时,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列要求,按照规定的科目和费率计列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对环境复杂、“急、难、险、重”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特殊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所需支出。
(二)项目法人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在招标、合同签订时,应依据相关规定单独计列安全文明施工费,不纳入竞争报价。
(三)建设管理、监理等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四)建设管理单位在拨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应按照工程现场投入计划和实际情况,单独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建设初期,可适当超前支付先期布置所需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三十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与使用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计提、使用应立足满足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和环境改善需要,优先用于保证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和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所需的支出,具体使用范围见附件3。
(二)施工企业应及时向施工项目部拨付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给专业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专业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劳务分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总包单位统筹管理使用,确保相关费用全部用于分包人员和分包现场的安全生产。
(三)未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所需费用,经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同意,履行签证手续纳入工程结算,在总体施工费用中予以落实。对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不足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补充资金,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超出部分从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三十六条 安全设施管理
(一)施工项目部分阶段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报审计划,明确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的种类、数量、使用区域和计划费用,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批准。
(二)施工项目部按照审批后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计划,选配使用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进行设施和用品的采购、制作,提交施工企业统一配送。
(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进场前,应经过性能检查、试验。施工项目部应将进场的标准化设施报监理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审查验收。
(四)施工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对安全装备设施进行登记管理,并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领用发放台账和检查试验登记台账。
(五)施工作业前,施工班组应按要求布设安全设施,领取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给施工人员。
第三十七条 教育培训与交底
(一)施工项目部应将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向有关人员培训交底,明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标准化布置要求以及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的使用区域和配置标准。
(二)施工作业前,施工项目部应开展施工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分专业、分工种向施工人员讲解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的使用、维护要求以及作业行为规范。
第五章 检查评价与考核
第三十八条 公司组织开展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和管理评价工作,并根据检查和评价情况对工程参建单位进行考核。检查和评价工作均可采用《输变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表》(见附件4)。
第三十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工作
(一)省级公司、工程参建单位应定期组织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检查可结合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检查、安全巡查等活动组织开展。
(二)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布置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配置完成后,由施工项目部提出验收申请,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照标准化布置和配置要求进行验收,提出改进意见,施工项目部负责整改落实。
(三)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应每天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的使用情况和施工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检查,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抽查,提出改进措施,保持安全常态化。
(四)监理项目部应对重要设施、重大工序转接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对重要及危险的作业工序及部位进行旁站,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并填写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第四十条 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一)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阶段性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评价工作由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项目部组织有关专家、工程参建单位共同开展。省公司级单位组织管理评价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在建工程总数的10%。
(二)110(66)kv及以上新建变电工程在土建及构架安装初期、电气安装中期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三)35kv新建变电工程、110(66)kv及以上变电改扩建工程,在电气安装中期,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四)施工周期超过5个月且线路长度大于10km的线路工程,在杆塔组立初期和架线施工初期,应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五)施工周期少于5个月,或长度大于5km、小于10km的线路工程,在杆塔组立初期或架线施工初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管理评价工作;长度小于5km的线路工程,可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是否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六)当一个变电工程配套的多条输电线路工程项目同属一个项目部管理时,可作为一个项目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第四十一条 检查和评价工作结束后,组织单位(部门)应及时公布检查评价结果,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工作完成一周内,按《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评价报告(模板)》(见附件5),将整改情况报建设管理单位。
第四十二条 对检查和评价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排除,短时间不能完全排除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项目部对检查和评价结果及整改闭环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第四十三条 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执行不力、评价为“较差”等级的工程项目,检查组织单位(部门)应责令停工整改,给予通报批评。检查和评价结果纳入对监理、施工项目部综合评价内容,在工程结算时,依据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总部将省公司级单位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基建安全管理考核评价依据。省公司级单位将建设管理单位评价结果作为对相关单位基建安全管理考核评价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140号之国网(基建/3)187-2014)同时废止。
第11篇 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设备缺陷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 《山东省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条例》。
3 职责
3.1变电设备缺陷管理由生产经理负责,生技部是变电设备缺陷的归口管理部门,由分管专工负责管理。
3.2 各级人员的职责
3.2.1生产经理职责
3.2.1.1在接到紧急缺陷汇报后,及时做出决策指令。
3.2.1.2负责对缺陷的定性或处理方案的最终裁决。
3.2.2生技部职责
3.2.2.1负责变电设备缺陷类别的最终确定和消缺工作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2.2.2负责变电设备缺陷全过程管理,做好变电设备缺陷的整理、分析、反馈、统计、评价和考核工作,及时地组织消缺。
3.2.2.3负责审核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必要的消缺验收。
3.2.2.4根据检修单位提出的消缺计划列入月度、季度计划,安排好及时消缺。
3.2.2.5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开发应用从发现、传递、审定、到消除等全过程的缺陷管理软件系统,提高缺陷处理的现代化管理手段。
3.2.3调度所的职责
3.2.3.1详细记录或打印备份变电设备缺陷内容,及时分析,及时汇报。
3.2.3.2凡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要与运行人员制定反事故措施,对尚不能消除的缺陷进行有效的监督。尽一切可能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3.2.3.3每月汇集各站统计报表,计算消缺率并上报生技部。
3.2.4检修部门的职责
3.2.4.1详细记录或打印变电设备缺陷内容,及时分析、分类汇总。及时的制定消缺计划上报生技部 ,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并组织班组消缺。
3.2.4.2参与并监督班组消缺工作,保障检修质量;参加或组织消缺验收,将已消缺陷信息及时反馈。
3.2.5调度值班人员的职责
调度值班人员应将运行人员汇报的变电设备缺陷做好记录,并尽快通知有关部门,设法在消除之前,从运行方式上限制缺陷的继续恶化和发展。
3.2.6变电值班人员的职责
3.2.6.1加强对设备的巡视,发现缺陷,及时汇报调度所;及时记录、及时交接、及时跟踪监控。
3.2.6.2每天审阅缺陷记录;对影响安全的缺陷,在运行中加以监控。必要时,与调度值班人员一起制定反事故措施,以进一步地限制缺陷的发展,保障安全运行。
3.2.6.3参加消缺设备的验收,对已消缺陷及时注销。
3.2.6.4按时统计消缺率,报所属运行单位。
3.2.7检修人员的职责
3.2.7.1保障检修质量,不留设备隐患。力争一次验收合格,一次送电成功,资料一次交清,消缺反馈应随消随反,不拖延日期。
3.2.7.2对暂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运行人员交待清楚,做好记录;以便在运行中实行监督。
3.2.7.3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将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及时通报运行人员。
3.2.7.4在试验、化验、检修中发现的缺陷,除在检修记录中详细记载并直接汇报分管领导之外,还应及时通知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
3.3变电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
3.3.1常见缺陷的管理
3.3.1.1在巡视中、在操作中、在检修、试验中,只要发现新缺陷就要立即报告运行人员,由运行人员按类别填入缺陷记录。并依照缺陷管理流程图及传递图进行处理。
3.3.1.2紧急类缺陷(ⅰ类缺陷)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调度值班人员,并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消缺的初步方案。当值调度员应立即指挥检修部门进行处理,并汇报生技部主任和生产经理。检修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消缺,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到位。变电缺陷除做好安全措施外,还要做好记录。在处理紧急类缺陷的过程中,可不填写《缺陷通知单》及《缺陷处理通知单》,但处理完毕后,必须完善通知单的传递,以掌握此类缺陷的情况。
3.3.1.3发现重大缺陷(ⅱ类缺陷)及一般缺陷(ⅲ类缺陷),经各级运行人员逐级填写《缺陷通知单》后上报至生技部,生技部分管专工根据汇报填写《缺陷处理通知单》通知检修部门,由检修
部门制定消缺措施、停电时间并对所需材料提出申请报生技部,由生技部批准,列入月度生产计划后组织实施。
3.3.1.4填写缺陷记录及缺陷通知单,要用硬笔或微机打印,使用正楷或仿宋字并按格式逐项填写,不准留空白。字迹要工整清晰、 内容要详实、定类要准确。
3.3.1.5检修部门分管人员要根据缺陷的紧急程度,及时安排消缺;消缺后的设备,应由运行人员验收、签字。对遗留问题和要注意事项,检修人员除了在记录上详细记载外,还应向运行人员做口头交代。以使运行人员心中有数。
3.3.1.6消缺中发现非本专业缺陷,要立即通知变电运行值班人员及调度值班人员;由调度通知相关人员消缺。通知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
3.3.1.7检修部门对那些定性不准、重复报的缺陷、或不可处理的缺陷,应填明不处理原因并经部门领导批准,将不处理意见反馈给生技部。
3.3.1.8所报缺陷的类别,运行单位要把关,禁止怕负责任而故意将类别抬高。
3.3.1.9条件成熟时,采用本公司mis网进行缺陷单传递。
3.3.2特殊缺陷的管理
3.3.2.1复处理缺陷
复处理缺陷是指由几个单位配合处理,方能消除的缺陷。
a.计划中的复缺陷的处理,一般由生技部协调进行。
b.消缺中发现的复缺陷,应由发现者立即通知运行人员和调度值班员,然后由调度直接通知到相关单位。以求及时消缺;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
c.相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并及时赶到现场,禁止找借口推诿到场.
d.相关单位除处理好所属缺陷外,还应紧密配合,以求顺利消缺。
e.消缺中发现的复缺陷一般不用传递,但在处理后要向生技部汇报。
3.3.2.2暂态缺陷
暂态缺陷是指受环境、温度等条件影响所产生的非器质缺陷。
a.受湿度、温度等因素影响而出现的时显时消缺陷,应先记入缺陷记录;然后汇报站长并组织进行观察、确认。当诊断为永久或者是器质性的缺陷时,再进行传递。否则,要继续监视。
b.受季节影响具有时效性的缺陷(如空调、开关的加热器等),在季节发生变化后,某些缺陷就失去了其时效性,这种情况可申请延长其消缺期并在适当时机消缺。但是在其时效性恢复之前,此缺陷必须消除。
c.暂态缺陷延期处理的批准权为生技部专工。
3.3.2.3不传递缺陷
a.发现后,立即被消除的缺陷。此类缺陷只登记不传递,留做统计缺陷的发现率和消缺率。
b.因制造、安装遗留下来的缺陷,在投产后,根本无法消除。但在运行中,能通过采取某些措施或者遵守某些规定,就能保障安全生产者。此类缺陷由检修申请,经分管经理批准,可不用传递和消缺,但要在设备台帐记载。
3.3.2.4缓消缺陷
设备大修、预试超周期;试验中的非关键数据偏差;因在周期内不能立即停电处理,只要目前对安全不会造成影响,可提检修申请,经分管经理批准,可延期消缺。
3.3.2.5对暂态缺陷、缓消缺陷以及不传递缺陷的处理措施要长期遵守,不经批准禁止废弃;要加强有该类缺陷设备的有效监视、定期分析其变化或发展,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转入传递管理。
4变电设备缺陷管理的范围
4.1变电站一、二次设备。
4.2通讯、远动、计量及其辅助设备。
4.3防误操作闭锁装置。
4.4照明、给排水、防小动物设施。
4.5防火、防盗报警系统。
4.6防雷、接地设备。
4.7通风、冷却、加热设备。
4.8厂房、厂地、院墙、架构、基础、电缆沟设施。
5变电设备缺陷的定义和分类
5.1变电设备缺陷的定义
变电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在运用中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经济运行。
5.2变电设备缺陷的分类
变电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紧急、重大、一般三个等级。
5.2.1紧急缺陷(ⅰ类缺陷)
指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的缺陷。主要有;
运行中设备大量漏油,从油位指示器上看不到油位者。
设备在运行中有较大放电声或发出爆破等异音者。
设备闪络放电有可能造成短路、接地者。
设备温度上升很快,坚持运行有危险者。
断路器及刀闸断不开、合不上影响停、送电者。
设备接头或线夹过热,达到90℃及以上者。
断路器掉闸次数已满或掉闸后不修不能送电者。
断路器失压、泄气、不储能或发闭锁信号者。
断路器油泵频繁打压,间隔时间在四分钟以内或打压不停止者。
sf6断路器气体压力超过(0.4mpa±0.009)(0.6mpa±0.015)的允许值者。
真空断路器的真空泡雾化、氧化、裂纹、发红或失去光泽者。
强油通风冷却器停役个数达三分之二及以上,且油温达75℃以上者。
主变、互感器、电容器、避雷器、电抗器、消弧器等的套管或电缆溢胶、淌油、冒烟发出臭味或瓷质部分纵向裂纹达总长度20%者。
电压互感器短路、失压断线;电流互感器开路或内部声较大者。
直流消失、直流系统发生金属性接地短路或两套整流器全部不能工作。经运行人员处理不了者。
设备仅有的一套主保护出现异常;或者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退出运行,开关将不能正确动作跳、合闸者。
差动保护交流回路断线或不平衡电流超标。
母差保护的位置指示灯不亮或指示错误。
电缆沟积水,影响设备安全运行者。
中央信号装置不发信或不正确发信者。
通讯设备故障、中断者。
操作电源不可靠或能源不足者。
重要的遥测、遥信量不正确;遥控、遥调失灵。
因外力使电气设备或者设备基础、厂房、院墙发生倾斜、下沉、裂纹、倒塌并危及安全者。
厂房漏雨,水滴在电气设备上,将引发事故者。
设备的运行状态出现厂家说明书所规定的禁止、不得、不准等现象或状。均按一类缺陷管理。
设备的绝缘、温升、强度等技术数据超过极限值。
小动物或者飘浮物附着到电器设备上,将引发事故者。
5.2.2重大缺陷(又称二类缺陷)
指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较大,只能坚持短期运行,不及时处理可能发展为紧急缺陷或导致事故者。
断路器容量不足。
断路器打压超时或者油泵打压次数每天超过两次。
母差不平衡电流 ,主变铁芯接地电流测试不合格。
sf6开关室排气扇失效率达百分之二十及以上者。
电动刀闸失灵,靠人力操作者。
刀闸、瓷瓶及端子排挂尘、挂灰;结碱、结露、受潮、生锈严重者。
防误闭锁功能失效、失灵或者元件损坏者。
电容器鼓肚、渗油或者熔丝经常熔断者。
电容器组因内部有故障送不上电者。
两套主保护中的一套有故障、异常者。
设备内部发热,外壳温升大于20℃(开关、pt、ct、耦合电容器、电力电容器、套管)。
直流系统的监测装置失灵或误指示者。
整流器装置的自动或手动功能失灵者。
蓄电池反极性、死电瓶或缺少电解液者。
高频保护的通道试验信号值超标。
故障录波器不录波、自检、不显示或自检信息不对或发异常信号者。
设备的打印机故障或者异常者。
微机保护的显示非关键数据、状态,与标准值不符或数码显示不清、不全者。
保护通道异常,投入了通道故障压板。
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的信号灯、指示灯,亮、灭不正常者。
重合闸充电灯不亮、试验有异常者。
主变有异音,不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主变的有载调压机构的远方或就地调节失灵、失控者。
主变的风扇损坏数量达到一组的数量或者强油风冷的手动、自动、辅助、备用功能失效者。
主变强油风冷装置的潜油泵损坏或发出备用电源故障牌者。
设备的干燥剂潮解、变色、失效者。
设备的防雨帽、防雨罩脱落、失效或没装者。
设备的油位计、避雷器的动作计数器及设备的表计玻璃罩裂纹、破碎或者不透明者。
设备渗漏油较严重,滴油速率达每五分钟一滴者。
指示仪表滞动、卡针,数字仪表不指示、误码或者显码不清者。
电度表不走字或走字不正常。
调度电话不畅,仅有一部好用者。
远动设备遥测、遥信功能失灵、失效。数据采集不正确、拒发或误发信号;或者显示状态与实际不符者。
消弧器自动跟踪仪失灵、失效、失控者。
电缆外皮发热, 温度超过45℃者。
导线、地线断股、散股、电缆外绝缘受热变色、变形或有异味,经确认在短期内不再发展者。
裸导体设备或者设备的接头及连接部分发热,温度的最高值不会超过80℃者。
各类设备的箱体门扇关合不严、挂不牢,自敞走扇者。
各种设备的箱体、屏体底部孔洞末封堵或封堵不严者。
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失灵、失效不能正常运行者。
防火防盗装置失灵、失效不能正常运行者。
设备所用的加热器、空调器不工作或工作效率低,影响设备正常运行者。
工作场所照明灯比原设计少四分之一及以上者。
电缆沟盖板残缺不全;沟壁水泥脱落;支架锈蚀严重,积水积污者。
防鼠板、电缆穿孔封堵不严;门窗玻璃破碎,不能防小动物者。
接地电阻不合格;工作接地或保护接地失效;变电设备的架构、避雷针杆塔开裂或倾斜或重要承力部位缺材5 条以上者。
厂房漏雨;墙壁或设备基础倾斜、裂纹者。
设备无名称、编号、标志或者不清、不符者。
高压设备预试的部分数据不合格,无批准手续而继续运行者。
35kv及以上设备长期超参数运行、超大修期运行、超预试周期运行,无办批准手续者。
运行的设备无技术资料、无设备图纸或与实际不符者。
带电设备之间或对地间隙距离小于规程规定,未采取措施者。
上级下达的重大反措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者。
在短时期内,有可能发展成紧急缺陷的一般缺陷。
5.2.3一般缺陷(又称三类缺陷)
指对设备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安全运行的变电设备缺陷。
6变电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与总结
6.1运行、检修单位于每月底统计本月所发现、所消除的各类缺陷的发现日期、消除日期、缺陷内容及消除条数,次月的三日前报生技部。
6.2运行、检修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缺陷管理总结,总结情况并制定下一阶段缺陷消除计划,次年二月一日前报生技部。
7 变电设备缺陷处理的规定、消缺率及计算公式
7.1各运行、检修单位均应设立缺陷记录,明确缺陷管理专责人员,并上报生技部备案。缺陷内容要及时记入缺陷记录,注销后应及时变更,作为设备状态检修依据之一。
7.2对有争议的缺陷(包括消除情况及负责单位)由生技部负责解释。
7.3变电设备缺陷处理的规定:
紧急缺陷在发现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消除。
重大缺陷在发现后的一个月内消除。
一般缺陷在发现后的三个月内或结合停电计划消除。
7.4变电设备缺陷的消缺率:
紧急缺陷为100%。
重大缺陷为90%。
一般缺陷为80 %。
7.5变电设备缺陷的计算公式:
消缺率=统计期已消除缺陷的总条数/统计期内应消除缺陷的总条数×100%。(紧急、重大、一般缺陷的消缺率要分别计算)
8变电设备缺陷的考核规定
变电设备缺陷管理的考核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 由生技部专工负责提出,考核内容是:
8.1消缺率完不成。缺陷的统计分析与总结不及时上报同样视为消缺率完不成。
8.2因缺陷发现、汇报、汇总、处理等方面不及时、不合格等问题者,贻误消缺时机,造成事故、重复消缺、缺陷等级上升以及影响统计缺陷消除率者。
注:对因受停电条件制约,影响消缺周期的缺陷,可按缓消缺陷对待,由负责消缺单位提书面报告,经分管经理批准后,可不予以缺陷超周期考核。但经过停电还未消除的缺陷,应统计为超期缺陷并予以考核。
第12篇 变电运维工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嘉峪关、酒泉供电公司变电运维工区安全质量管理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岗位任职资格、工作内容与要求、报告与记录、检查与考核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嘉峪关、酒泉供电公司变电运维工区安全质量管理岗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gdw27 001―2022―22001 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标准
q/gdw27 001―2022―21904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管理标准
q/gdw27 002―2022―22001全面质量监督管理标准
q/gdw27 003―2022―22001安全生产职责管理标准
q/gdw27 004―2022―22001质量事件调查处理管理标准
q/gdw27 005―2022―22001新建变电站启动投运前安全监督管理标准
q/gdw27 006―2022―22001运行变电站改造、扩建安全管理标准
q/gdw27 008―2022―22001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标准
q/gdw27 009―2022―22001安规考试管理标准
q/gdw27 011―2022―22001安全事故(事件)信息统计报告管理标准
q/gdw27 012―2022―22001班组安全活动规范化管理标准
q/gdw27 013―2022―22001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标准
q/gdw27 014―2022―22001安全性评价管理标准
q/gdw27 015―2022―2200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标准
q/gdw27 016―2022―22001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标准
q/gdw27 017―2022―22001安全生产量化管理评价管理标准
q/gdw27 001―2022―22002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标准
q/gdw27 002―2022―22002安全工器具使用与管理标准
q/gdw27 003―2022―22002安全设施与标示管理标准
q/gdw27 004―2022―22002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标准
q/gdw27 001―2022―22004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标准
q/gdw27 002―2022―22004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3 职责与权限
3.1 职责
3.1.1 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汇总编制上报年度安全计划及事故措施,并督促实施。协助领导实施内部治安管理,综合管理,消防管理。督促检查工区各项工作中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行为。
3.1.2 组织开展安全员网活动,编制每周安全活动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1.3 组织开展春、秋季安全大检查,防火、防汛、防台、迎峰渡夏等专项检查,编制检查总结,汇总制订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管理。
3.1.4 组织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安规年试,结合实际工作,表彰好人好事,发现存在问题及事故苗头,及时汇报领导,杜绝事故隐患。
3.1.5 组织进行所辖变电站设备等各类危险源的辨识、分析和防控工作。
3.2 权限
3.2.1 对在部门范围内安全管理,有监督权和考核权、建议权。
3.2.2 有权就本岗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2.3 对本岗位人员制定的关于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有解释权。
4 岗位任职资格
4.1 学历与职称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聘管理、技术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2 工作经历
本科学历的应从事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从事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4.3 业务知识
4.3.1 掌握电力线路、电气设备施工、运行、职工教育等专门知识。
4.3.2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和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基本原理。
4.3.3 熟悉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供电法规以及其它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3.4 熟悉电力企业生产安全等管理知识,了解电力企业现代化管理知识。
4.4 工作能力
4.4.1 具有一定的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工作创新能力、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较强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
4.4.2 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上级下达的文件、指令,结合本所目标任务,针对变电、配电设备运行管理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作出正确分析与判断。
4.4.3 能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作出决断或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
4.4.4 有组织管理工作的能力,能协调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4.4.5 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能力,能正确传达上级指示,能撰写业务文件,制定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等文字材料。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设备和计算机技术。
5 工作内容与要求
5.1 安全会议、活动
组织安排工区月度安全分析会,材料准备、多媒体制作、会议纪录等。安全月度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每月初在公司安全分析会结束后进行。主要检查上月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事故异常的分析评价等。会后拟写“安全分析会纪要”,由分管副主任审核签发,下发班组并挂部门网页,并要求班组学习。
5.2 安全大检查
依据市公司下发的“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安排部门春、秋季等各类安全大检查工作,负责制订部门“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组建检查小组,明确检查时间,明确检查项目,布置班组实施检查,并填写“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整改措施表”。完成问题的汇总和落实、整改的检查和督促以及对大检查总体情况的总结。向公司安监部门上报“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整改措施表”。
5.3 反事故演习
组织编制变电运维作业反事故演习方案,并报市公司安监部门和调度部门进行审核,在所辖变电站范围内组织进行反事故演习。演习结束即对演习过程进行小结报分管主任审核,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通报。
5.4 安全性评价
依据本工区安全薄弱环节制定安全性评价实施方案。开展安全性评价自查评工作。上报自查评书面报告公司安监部门。组建评价小组,明确评价时间,明确评价项目,布置班组实施检查,并填写“安全性评价问题整改措施表”。制定安全性评价查评发现问题整改计划并落实整改。对本工区安全性评价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5.5 安措工作
5.5.1 根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标准》,每年 7 月15 日前,组织编制下年度安措计划,填写“安措项目建议书”,经分管领导审核、工区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5.5.2 公司安措计划下达后一周内,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实施计划表”,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完成时间、责任人、责任领导。经分管领导审核,工区主管批准后发布。
5.5.3 每月月底,安措管理专职应总结当月实施情况,填写“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实施计划表”的完成情况报分管领导。
5.5.4 定期对本单位安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季度首月5 日前,安措管理专职填写 “安措计划完成情况报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5.5.5 安措计划的变更、延期执行,必须申述理由,分管领导批准后,书面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5.5.6 指导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保管、维护以及使用等工作。组织本单位安措项目实施验收,督促问题整改。
5.6 安全教育培训
按照公司教育培训中心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的培训工作。开展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能知识、安全监督管理等培训,定期对相关领导、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安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调考和考试。组织开展各类关于安全生产的活动,下达每周班组安全活动规定内容以及管理人员下班组的宣贯内容。
5.7 消防安全
依据《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生产运行设备的安全。季初第一个月完成“变电站消防设备台账及季度检查表”,对消设施进行检查,检查消防器具的放置、数量、完成情况,将报公司安监部门。
5.8 危险源分析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电网、供电、人身、设备等各类危险源的辨识、分析和防控工作。对部门危险源点分析和预控方案的整理、汇总。编制中心每周特殊运行方式下安全管理方面的危险源点分析和预控措施,拟写“危险源点分析和预控方案”进行发布。指导班组做好危险源点分析和预控。组织进行对班组危险源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并将评估落实情况上报公司安监部门。
5.9 反违章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标准》,修订完善反违章规章制度,健全反违章预防、监督、奖惩机制,落实上级反违章工作要求。开展反违章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违章统计分析制度,以月、季、年为周期,统计违章现象,分析违章发生规律,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在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例会上通报有关情况开展反违章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反违章检查整改措施并接受考核。
5.10 安全工器具
依据《安全工器具使用与管理标准》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落实安全工器具的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等工作。定期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培训。督促指导班组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等工作。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组织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每季对所辖班组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完成“安全工器具检查记录”、“安全工器具统计台帐”记录。
6 报告与记录
表1给出了执行本标准所形成的报告与记录。
表1 报告与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1 q/gdw27 127 2022-32202.jl01 安全工器具统计台帐 生产班组 3年
2 q/gdw27 127 2022-32202.jl02 安全工器具检查记录 生产班组 3年
3 q/gdw27 127 2022-32202.jl03 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总结 变电运维工区 3年
4 q/gdw27 127 2022-32202.jl04 安全工器具检测合格证 变电运维工区 3年
5 q/gdw27 127 2022-32202.jl05 变电站消防设备台账及季度检查表〉 变电运维工区
6 q/gdw27 127 2022-32202.jl06 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整改措施表 变电运维工区 3年
7 检查与考核
7.1 考核权限
本岗位由变电运维工区主任负责检查考核。
7.2 考核内容
对本岗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表2所示:
表2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关键指标 考核标准 考核周期
1 安全性评价查评发现问题整改 上级要求指标 90% 1年
2 安全工器具定期试验维护情况 帐卡物是否符合规定 安全工器具定期试验周期 年、季
3 安措计划完成率 上级要求指标 安全生产评先考核细则 1年
4 各类报表、计划、总结上报情况 上报准时率 按时上报 年、季
第13篇 35kv变电所设备检修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局35千伏变电所局辖设备检修工作中基层生产单位检修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同时规定了我局变电工程交接验收和变电所运行设备各类修试的验收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局35千伏变电所的设备检修管理。
2 职责
2.1 职能
2.1.1 设备检修管理是确保设备健康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局生产局长分管。
2.1.2 生技科是统一管理全局设备检修的职能部门,对我局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平衡设备检修单位开展工作,解决遇到的问题。
2.1.3 局属各运行单位、检修单位分别负责本单位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2.2 生产单位管理职责。
2.2.1 生技科在检修管理中的职责:
2.2.2 权限
a) 审核设备定级,提出升级计划或建议;
b) 督促月度工作计划的执行和完成;
c) 负责汇集管辖变电所设备缺陷,根据轻、重、缓、急提出书面消缺计划和掌握实施完成情况;
d) 协助组织进行“紧急”、“重要”缺陷处理和事故抢修工作。
e) 做好修试资料管理,掌握设备的检修周期;
f) 制定局检修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修试维护工作的安全;
g) 制订设备年度大修计划和季、月检修计划,积极提出安措反措建议。
2.2.2.1 责任
a)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检修状况混乱负责。
b) 对检修计划超周期而造成后果负责。
2.2.3 变电检修队在检修管理中的职责:
2.2.3.1 权限
a) 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总任务,负责编制月度作业计划书和上报每月作业计划完成情况;
b) 组织和领导本队的检修、试验等工作,保质保量安全如期完成作业计划的各项规定任务;
c) 认真执行有关检修工艺规程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坚持修试工作高标准,努力降低工时、材料消耗,按工时、材料、费用定额组织生产。
d) 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规及已批准的作业安全措施,积极提出安全反措建议;
e) 做好修试资料管理和修试设备、仪器的管理;
f) 认真执行检修设备的验收制度;
g) 及时送交修试报告。修试报告应在工作全部结束后十五天内送生技科审核,新设备(工程)交接试验报告应在设备投产前一至二天送生技科审核,35kv主变,开关、流压变大修后应填写大修报告,在下月上旬前报生技科。
2.2.3.2 责任
a) 对试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b) 对计划的执行完成情况负责。
c) 对超周期设备而未提出检修计划造成后果负责。
2.2.4 集控站、变电所在检修管理中的职责:
2.2.4.1 权限
a) 认真按时准确的做好缺陷管理和设备定级工作,并积极提出设备的升级意见;
b) 编制月度维修工作计划和向变电工区报送月度计划停电申请,经纳入局月作业计划后积极实施;
c) 在变电检修工作中,积极配合检修队并协同做好本变实施的维护、清扫、油漆等工作;
d) 严格把握好工作票的审核,许可和终结的制度,多为检修工作的安全着想;
e) 按时准确做好检修工作中的资料、记录、图表等管理工作;
f) 认真执行检修设备的验收标准。
2.2.4.2 责任
a) 对未及时发现缺陷或未上报缺陷而造成后果负责。
b) 对设备定级的正确性负责。
c) 对检修设备未按验收标准执行而造成后果负责。
d) 对设备检修资料、记录、图纸管理不善负责。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计划管理
3.1.1 变电检修队每年12月5日前将下年度各变电所检修时间、设备检修、项目(含大修、预试、校验)报局生技科。
3.1.2 生技科每月21日前下达指令性检修项目,变电检修队队月度作业计划26日前报局生技科。
3.1.3 节日检修计划,在节前3天报局生技科。
3.1.4 基建、大修和更改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后必须在十五天内填写“完工报告”上报局生技科。
3.1.5检修工作必须按批准的月度作业计划经周计划落实严格执行,如有更改,10kv干线以下,须经供电所长批准,10kv干线及以上线路经市局生技科批准,重大检修项目,须经生产局长批准。
3.2 检修停役申请
3.2.1 地调调度管辖和许可的变电设备修试单位在四天前向局调度室提出要求,由局调向地调提出申请,地调度的批复在检修前二天答复;
3.2.2 市调调度管辖和许可的变电设备,修试单位在修试前二天向市调提出申请,市调在检修前一天答复;
3.2.3 节日检修手续相同,但申请时间规定如下:
a) 区调调度管辖和许可设备,在节日前20天向区调提出申请。并在节日前四天答复;
b) 市调调度和许可设备,在节前七天向市调提出申请,并在节前二天批复;
c) 节日配合检修可在二天前提出申请,配合检修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检修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检修设备的停役时间。
3.3 大修和预试周期
3.3.1 设备正常情况下的大修和预试周期 (见附表一)
3.3.2 特殊情况的大修周期
3.3.2.1 主变
a) 变压器内部故障或本体严重渗油时
b) 当变压器承受出口短路后,经综合诊断分析,需大修时
3.3.2.2 开关
a) 开关切断短路电流超过允许次数时,应进行临时性大修
b) 真空开关,开关正常负荷电流2000次应大修(分一合为一次)开断短路电流30次或开断正常负荷电流10000次,必须调换真空泡或操作机构。
3.3.2.3 有载分接开关予试检修周期。
a) 有载分接开关在下列情况下一时换油处理。
1) 每六个月取油样,其油耐压低于30kv时;
2) 有载分接开关操作次数达4000次时;
3) 即使油耐压值在30kv以上,操作次数不大于4000次;每2年仍需开盖清洗换油一次。
b) 有载分接开关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切换开关应吊芯检查,检查步骤按制造厂规定。
1) 新投入的有裁分接开关操作5000次时,或绝缘油的击穿电压低于30kv时,以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吊检周期;
2) 切换开关动作不正常时;
3) 变压器大修时;
3.3.3 预试
a) 设备预试周期按部颁《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和临海市供电局颁发《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b)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预试校验周期按临海市供电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部分检验项目的规定(试行)和临海市供电局企业标准q/tdl240328-200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装置管理标准》执行。
3.4 验收
验收分新设备投产前的工程交接验收和运行设备修试后的设备验收。
设备验收按照国标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部规和上级局有关规定。
3.4.1 验收组织
3.4.1.1 新设备投产工程交接验收
a) 35kv及以上有主变的变电工程竣工后,投产前,局成立验收启动小组,启动组,各设组长一名,必要时设副组长。
成员组成由局生技科、调度室、安监科、基建科、变电检修队、集控站、档案室、财务科等有关人员;
b) 35kv无主变的小型变电工程(项目),竣工后投产前不成立验收启动小组,由有关部门人员参加验收。
3.4.1.2 运行设备修试后的验收
除主变等重大检修(包括抢修,重大事故处理)认为有必要外,局一般不组织专门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通常在修试工作班与变电所当班人员之间进行,双方的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为验收交接的负责人,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认真验收。
3.4.2 验收主要内容;
3.4.2.1 工程验收主要内容
a) 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规程;
b) 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 调试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d) 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是否齐全;
3.4.2.2 工程检验收应有下列验收(移交)资料的文件。
a) 制造厂提供本已翻印的有关产品说明书,出厂试验资料(记录),合格证或专项性技术资料。
b) 设备一、二次安装图、原理图;
c) 设备安装检查记录与交接试验报告;
d) 绝缘油,sf6气体化验报告;
e) 新设备命名,运行限额的有关文件或书面通知书。
3.4.2.3 修试验收主要内容:
a) 检修质量是否符合上级局有关检修工艺标准,设备无新的损伤性缺陷;
b) 调试项目及其结论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c) 更改接线等图纸、资料或文件是否齐备;
d) 遗留问题是否已有明确的处理或答复意见;
e) 修试设备的状态应与许可工作时的状态相一致;
f) 检试设备上和工作现场应无遗留物件,外观清洁,场地干净;
g) 检查有关修试记录是否按规定填写清楚;
3.4.2.4 修试验收的其他规定。
a) 单独开关检修(含操动体机构)或单独继保试验,验收时应分别对开关进行试分合三个循环(其中一次包含重合闸和事故音响试验)和对每套保护进行一次短接常开接点的试跳。
b) 为了减少验收时的开关过多试跳带来可能的损害,凡本单元开关,保护、自动装置一并检修,试验时,验收时开关可单独试分合一个循环,其余按每套保护(自动装置)各试跳一次。
c) 解体检修的充油设备在验收时,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有关的放气塞(阀)放气情况,必要时可再试放,检查油位应正常。
d) 检修、试验时拆动过的接线,验收时注意检查其接线正确性和接触紧固良好,二次电压回路不短路,电流回路不干路。
e) 检查设备、元件的标志、名称应与修试前相一致,如有缺损,应立即补上。
f) 保护在更改定值后,验收时应将新整定通知书带到现场核对。
3.4.3 验收设备主要检查项目:
见《35(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规程》
3.4.4 验收终结
3.4.4.1 大型工程(成立验收小组)的验收终结。
a) 在验收小组认真全面进行上述验收检查以后,向启动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根据情况作出决定是否启动试运行,新设备投入试运行以后,验收小组的任务便告终结,并将验收后的书面材料送交领导小组。
b)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处理完毕,再次验收。
个别问题可以缓期处理,且不妨碍安全运行的须经局生产局长批准,并由验收小组在有关验收记录上作好记录。
c) 工程涉及土建(不含构支构)和生活水、电及生产照明等方面,在变电设备验收时若发现存在问题,验收人员应通过组长汇报启动领导小组,经由职能渠道,要求承建单位返工达到规定要求。
3.4.4.2 小型工程的验收终结
验收负责人应将结果汇报生技科决定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有主要项目验收不合格,应报生产局长决定是否可以投入运行。
3.4.4.3 修试验收终结
a) 在完成上述的验收以后,双方均无异议,表示验收工作完毕后,然后双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修试负责人应在变电所检修记录或验收卡上写明检修主要项目,结论和可否继续运行意见。
b) 大修试验后,如个别试验数据达不到大修标准,但能达运行标准。大修工作不能终结,如该设备必须立即恢复运行,可由调度决定或请示有关领导后暂时终结,另行安排大修。
c) 如大修设备试验数据达不到运行标准,为验收不合格。
凡验收不合格或修试人员结论不能继续运行的设备,集控站操作班或变电所应即报告调度,调度应即报告生技科和生产局长,由生产局长确定该设备是否继续运行,在未得到处理决定前,修试人员不得离开变电所。
附表: 设备正常情况下的大修和预试周期
设备名称
大修周期(年)
预试周期(年)
主变压器
新投产5年,5年后间隔10年。
3年
主变分接开关,
2年吊芯
6个月取油样
干式变压器
同主变压器
3年
消弧线圈 (油浸式)
同主变压器
3年
电压(流)变压器。
4年全校验
3年
油 开 关
35kv
4
3年(多油开关1年1次油试验。少油开关2年换一次)
10kv、
3(市局规定3年)
真 空
进口
6(新投1年)
国产
4(新投1年)
3
sf6
进口
3
国产
3
母线(绝缘线)
3
隔离开关
35kv
4年
110kv
3年(市局规定3年)
高压电缆
3
电容器 电抗器 耦合电容器
投运一年以后4年
4
投运一年以后4年
接地
6年(2年一次相邻连接点的电阻检查)
避雷器(氧气锌)
1年(6年)
普通保护装置
2年一次全部校验 1年一次部分校验
微机保护装置
新投一年全部校验,以后6年一次全部校验(2年一次部分校验)
变送器或交流采样装置
关口装置1年1次 其它装置2年1次
第14篇 变电设备定级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设备定级管理标准的职责、单元划分与评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设备定级管理。
2 管理职能
2.1 设备定级是设备技术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目的是为了及时的消除设备缺陷。因此,设备定级必须与设备缺陷的管理结合起来,设备通过定级,监督检查主设备完好率达到100%以上,其中一类设备达到90%以上,辅助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其中一类设备达到90%以上的指标完成情况。
2.2 设备定级以运行单位为主,会同检修单位对设备进行综合评定等级,并提出设备消缺升级计划,作为制定检修计划的依据之一。
2.3 每季由运行单位根据发现的设备缺陷和消除设备的缺陷的情况,调整设备定级通过mis网于次月3日前上报生技部。
2.4 新设备运行交接前,由运行单位根据验收情况评定设备等级作为设备评级的原始依据,并通过mis网上报生技部。
2.6 设备定级分三类
一类设备:技术状况全面良好,外观整洁,技术资料齐全正确,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重大反事故措施已完成。
二类设备:个别次要部件有一般性缺陷或次要试验项目结果不合格,但暂时不致影响安全运行或影响较小,外观尚可,主要技术资料具备,且基本与实际相符,检修和预防性试验超周期,但不超过三个月者。
三类设备:有重大缺陷不能保证安全运行,渗漏严重,外观很不整洁,主要技术资料残缺不全,检修或预防性试验超过周期三个月以上者,上级规定的重大反事故措施未完成。
一、二类设备均称为完好设备,完好设备与参加定级设备数量之比称为“设备完好率”。
3 变电设备定级单元的划分
3.1 主变压器以台为一个评级单元,评级内容包括变压器冷却装置、继电保护装置、防雷过电压保护装置等。
3.2 以开关为主要元件的回路为一个评级单元,评级内容包括:母线刀闸、线路刀闸、电流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缆、引线线夹、继电保护装置(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3.3 母线为一个评级单元,评级内容包括:电压互感器、刀闸、保险、二次端子箱及保护装置(如
电压互感器中性点加装电阻、灯泡等)。
3.4 电力电容器以组为一个评级单元,评级内容包括:刀闸熔丝、高低压电缆,所用电盘、继电保护装置等。
3.5 直流设备为一个评级单元,评级内容:蓄电池组充电设备、整流装置储能装置、复式整流装置、直流盘等。
3.6 消弧线圈为一个评级单元,评级内容包括:消弧线圈、刀闸、自动记录装置、控制盘等。
3.7 全站避雷针为一个评级单元。
3.8 全站接地网为一个评级单元。
3.9 全站电缆沟为一个评级单元。
3.10 全站照明装置为一个评级单元。
3.11 全站生产厂房为一个评级单元、包括开关室、控制室、载波机室、蓄电池室等。
3.12 中央音响控制盘为一个评级单元。
3.13 耦合电容器以台为一个评级单元。
3.14 组合电器的一个气隔为一个评级单元。
3.15 远动装置以套为一个评级单元,评级内容包括:远动主机变送器、显示器、选测台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
3.16 评定一个单元设备的等级时,应综合衡量各元件的状况,以单一设备总的技术状况为标准,每个单元的等级一般应以单元中最低的元件确定。如一个单元中元件有一类、二类、三类者,一般评为三类。
4 变电设备评级标准
4.1 变压器
一类设备
(1)持续地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温升符合设计的数值或上层油温不超过85℃。
(2)绕组、套管和绝缘油等的试验均符合部颁《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的规定。
(3)部件和零件完整齐全,分接头开关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良好,无接触不良或动作卡涩现象。
(4)冷动装置运行正常,散热器及风扇齐全。
(5)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表等主要表完好、准确、差动保护,瓦斯继电器、防爆装置等主要保护和信号装置部件完好,动作可靠。
(6)一次回路设备绝缘及运行情况良好。
(7)变压器本身及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
(8)不漏油或稍有轻微的渗油,但外壳及套管无明显油迹。
(9)设备接地良好。
(10)技术资料齐全正确,符合运行规程要求。
(11)绝缘评价为一级。
二类设备
(1)经常能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温升符合设计和运行规程要求。
(2)绕组、套管和绝缘等试验均符合部颁《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的规定,绝缘油的介质损比规程规定稍有增大或呈微酸反应。
(3)部件和零件完整齐全,分接头开关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良好,无接触不良或动作卡涩现象或接触电阻稍有变化,但不超过规程规定。
(4)冷动装置虽有缺陷和不齐全,不影响变压器出力。
(5)表计、信号、保护符合规程要求,部件完好,动作可靠。
(6)接地良好。
(7)绝缘评价为二级。
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的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达不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
(1) 绕组或绝缘套管不良,因而需降低预防性耐压试验标准的;
(3)漏油严重;
(4)部件、零件不全,影响出力或安全运行;
(5)分接头开关的电气或机械性能不良,接触电阻不合格或有卡涩;
(6)差动保护或过流保护不可靠;
(7)有其它威胁安全的重大缺陷。
4.2 开关
一类设备
(1)开关设备铭牌完整、技术档案齐全(内容详见高压开关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3)。
(2)断路器本体(包括瓷套)、操动机构,开关油等试验结果均应符合部颁“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和制造厂规定的各种参数的要求,空气及sf6断路器的压缩空气质量及sf6质量满足制造厂规定。
(3)设备外观应整洁,无锈蚀,油漆完好。分、合闸指示器清晰、正确。各部件结构严密不进水,空气开关、sf6开关运行气压、漏气量和含水量符合有关标准或制造厂规定,油开关不渗漏油,液压机构油泵启动满足制造厂规定的周期,预压力符合制造厂规定的要求。
(4)断路器各种油位指示(包括空气断路器的油缓冲器及液压机构的油箱油位)正常辅助开关结构绝缘良好,动作可靠
操动机构的加热以及气压表、油压表、均应完好准确。套管电流互感器的电流比、准确度级、绝缘
状况均应满足断路器实际运行地点的要求。
设备本体传动机构、操动机构箱应密封良好,能有效地防潮、防尘、防小动物进入,端子排的标志明显、清晰。
开关设备场地应整洁,相别标志和编号名称齐全,保护接地牢固,对低型布置的断路器,遮栏应完整可靠。断路器本机及机构箱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变形下沉和剥落露盘现象。
(5)开关设备应满足使用的环境条件要求,或经采取措施后可保证安全运行。
(6)开关设备的额定电流就不大于负荷电流,断路器实际断流能力不应小于安装地点的最大短路容量;或断路器的实际能力小于安装地点的最大短路容量但能在运行方式上采取临时限流措施(如分列运行),使运行中的最大短路容量小于开关的实际断流能力,可以保证安全运行者。
二类设备
凡不完全具备一类设备条件,但设备基本完好,能保证安全运行,且不存在三类设备缺陷者,均列为二类设备。
三类设备
凡有重大缺陷的设备,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者,均为三类设备,停运的三类设备不得投运,运行中的三类设备必须限期处理,前者在极特殊情况下要求临时投入运行,则必须要主管部门总工程师批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三类设备:
(1)断路器本体的关键部件及性能如套管、均压电容、合闸电阻、回路电阻、绝缘提升杆、绝缘油、同期(三相同期和每相各断口同期)、分合闸速度及时间等有一项与“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和制造厂制定的标准相比悬殊大者;
(2)操动机构有卡涩、运行中有拒合、拒分和误合、误分的现象,液压机构的油压超出闭锁限额,油断路器严重漏油,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者;
(3)液压机构油泵次数超过制造厂规定值;
(4)断路器断流能力不能满足运行要求,又无保证安全运行的措施,额定电流小于负荷电流者;
(5)故障跳闸已超过规定次数以及大修周期而没有进行解体检修;
(6)操动机构箱密封不严,又没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威胁安全运行者;
(7)空气断路器的压缩空气质量不合格;sf6断路器的sf6气体质量不合格,或有严重潜心气,其压力低于制造厂规定的下限。
4.3 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容器
一类设备
(1)各项参数满足实际运行需要,使用线圈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2)部件完整,瓷件无损伤,接地良好。
(3)油质绝缘良好,各项试验符合部颁《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的要求。
(4)本体整洁油漆完整,标志正确、清晰。
(5)消谐及设备完好,保险等配件、备品齐全。
二类设备
(1)各项参数满足实际运行需要。
(2)部件完整,瓷件无损伤,接地良好。
(3)油质绝缘良好,各项试验符合部颁(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
(4)不漏油、标志正确,无严重锈蚀。
三类设备
不能达到二类设备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瓷件有片脱落现象。
(2)油质绝缘不良,超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
(3)渗油
4.4 隔离开关
一类设备
(1)设备铭牌完整、技术档案(设备台帐、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设备缺陷记录等)齐全。
(2)设备外观整洁、无锈蚀、油漆完好,接地牢固。
(3)设备技术参数满足安装地点运行工况要求,预防性试验结果符合部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和制造厂安装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
(4)分、合闸操作灵活、无卡涩现象,远方或就地操作正确无误,闭锁装置安全可靠,分、合闸到位,位置指示正确。
(5)主回路各连接处无过热现象,带电部分晴天夜晚明显可见电晕。
二类设备
凡不完全具备一类设备条件,但设备基本完好,能保证安全运行,且不存在三类设备缺陷者。三类设备
凡有重大缺陷,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者,均定为三类设备。停运的三类设备在缺陷消除前不得投运,在特殊情况下要求临时投运的,则需经过主管部门总工程师批准,运行中的三类设备必须限期处理。
凡具有下列缺陷之一者,应视为三类设备:
(1)预防性试验结果与《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或制造厂制定的标准相差较大者。
(2)主回路连接部件严重过热,甚至已经发红变色者(红外检测温度在200℃以上者)。
(3)操作沉重,严重锈蚀,且操作不到位者。
(4)拉杆受力变形,瓷柱有倾斜或裂纹者。
(5)无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不完善,退出运行者。
(6)瓷柱外绝缘遭受严重损伤(如瓷瓶损坏半个伞裙)者。
4.5 母线
一类设备
(1)各项参数满足实际运行需要,无过热现象。
(2)瓷件完整,瓷件无损伤,接地良好。
(3)绝缘良好,各部带电距离符合规程要求。
(4)运行中无振动,无金属腐蚀。
(5)瓷面整洁、相色分明,标志正确。
二类设备
(1)各项参数满足实际运行需要,无过热现象。
(2)部件完整,接地良好。
(3)绝缘良好,各部带电距离符合规程要求。
三类设备
满足不了二类设备的要求或有下列情况之一:
(1)运行中振动;
(2)导线过热或铝排连接片断股
4.6避雷器
一类设备
(1)各项参数满足实际运行需要。
(2)瓷件完好,密封,接地良好。
(3)绝缘防雷性能各项试验符合规程要求。
(4)清洁、油漆完整,标志正确清楚。
二类设备
仅能达到一类设备的(1)-(3)条标准的。
三类设备
存在下列缺陷之一者:
(1)绝缘、防雷性能不良,超过规程规定标准;
(2)瓷件有较大损坏。
4.7继电保护
一类设备
(1)保护装置配备齐全,电源可靠。
(2)元件特性符合规程要求,元件无老化变质。
(3)二次回路接线正确,绝缘良好。
(4)盘上标志正确,电缆有号牌。
(5)定值正确,压板齐全,可随时投入运行。
(6)检验按时,动作正确。
二类设备
(1)保护装置配备齐全,电源可靠。
(2)二次回路结线正确,绝缘良好。
(3)盘上标志正确,电缆有号牌。
(4)动作可靠,定值正确。
三类设备
满足不了二类设备的要求或有下列缺陷之一:
(1)保护装置配备不全或保护不配合;
(2)元件不正常,致使保护装置不能正常投入运行;
(3)二次回路绝缘不合格;
(4)动作不正确。
4.8照明
一类设备
(1)室内外照明完好,能满足正常运行及事故处理需要。
(2)布线整齐,回路良好,图纸、资料齐全。
二类设备
(1)室内外照明尚完好,能满足正常运行及事故处理需要。
(2)布线回路尚好,图纸、资料基本齐全。
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的。
4.9蓄电池组
一类设备
(1)容量达到铭牌额定或80%放电容量以上。
(2)电解液化验合格。
(3)极板无弯曲变形,颜色正常,玻璃缸完整,无倾斜现象,无严重沉淀物。
(4)蓄电池整洁,标志正确清楚,绝缘符合规程要求。
(5)接头连接牢固可靠,无生盐现象,端电池经常充放电和无生盐现象。
(6)防酸、防日光、采暖、通风等设备良好。
(7)充放电设备齐全,定期进行充放电试验。
二类设备
(1)达不到额定放电容量,但仍能满足开关掉合闸。
(2)电解液和电池绝缘均合格,接头连线牢靠。
(3)极板轻微变形,有沉淀物,但尚不超过规定。
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的。
4.10整流装置及直流盘
一类设备
(1)整流元件特性良好,参数符合运行要求,在正常和事故情况下,满足继电保护、开关动作要求。
(2)调压变压器,稳压变压器等运行正常,无异音过热现象。
(3)各种开关元件安装牢固整齐,接点接触良好不发热。
(4)各种保护、信号装置、指示仪表动作正确可靠,指标正常。
(5)配线整齐,标志编号齐全,并有符合实际的接线图。
(6)资料齐全正确。
二类设备
仅能达到一类设备标准的(1)-(4)条。
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的。
4.11 避雷针
一类设备
(1)防雷结线符合(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
(2)避雷针结构完整,有轻微锈蚀现象。
(3)接地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规程要求。
二类设备
仅能达到一类设备标准的(1)和(3)要求。
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的。
4.12 接地网
一类设备
(1)地阻符合规程要求
(2)设备接地引线与地网焊接良好,无腐蚀现象。
(3)设备接地线与地网用螺栓连接。
二类设备
仅能达到一类设备的(1)、(2)条标准的。
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的。
4.13电缆沟
一类设备
(1)电缆沟完整清洁,无杂物、积水现象,盖板齐全。
(2)通往开关室、控制室的孔洞全部堵塞严密。
(3)沟内电缆排列整齐,电缆支架跨距符合规定要求。
二类设备
仅能达到一类设备标准(1)、(2)条的。
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的。
4.14生产厂房
一类设备
(1)厂房房顶无漏雨渗水现象。
(2)门窗及门窗玻璃完整。
(3)无能钻进小动物的孔洞。
(4)结构完整,基础无下沉现象。
(5)墙皮、顶棚完整清洁,无脱落现象。
(6)上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现象。
二类设备
仅能达到一类设备(1)-(4)条标准的。
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的
5.变电设备定级的考核规定
变电设备定级管理的考核按公司《四项责任制考核管理规定》进行, 由生技部专工负责提出,考核内容是:
⑴设备定级不能按时上报。
⑵设备定级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
第15篇 《智能变电站配置文件管理规定》标准
在和风旭日、花开似锦的夏初,由国家电网公司主办、山东省电力调度中心承办的“智能变电站配置管控相关标准审查会议”顺利召开。2022年5月18日,国调中心、中国电科院、华北分中心、华东分中心、各省调单位及各电科院、各设备制造厂家的相关领导和专家,汇聚潍坊共同商议和制定智能变电站配置文件管控领域的方针和蓝图。传统站向智能站的变革是一个大的技术跨越,相关经验和制度也在不断积累,各方领导和专家就目前智能站在建设和运维阶段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筹备和组织了更为完善的方案,会议就智能变电站配置文件管理规定、智能变电站配置文件运行管理模块技术规范、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配置工具技术规范三个方向的意见稿编制情况做了总结,对意见稿具体内容作了深刻讨论,确定了智能变电站运维阶段的各种配置文件及工具的新规范。会议进行过程中,与会领导和专家讨论并明确了各部门间职能和相互的协作关系与协作方式,明确和规范了各种文件(scd文件、icd文件、cid文件、过程层实例化配置文件cpid)的管理方式,为提升智能站调度运行和运行维护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会议对配置文件的一致性、合法性、有效性等维度做出了进一步标准化的要求,为智能变电站安全可靠的运行提供了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的支撑。会议对智能变电站二次装置尤其是保护装置的内部参数配置文件的管理模式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基本确定了与软件版本功能相关的内部参数配置文件与scd、cid、cpid等工程相关的配置文件要解耦的要求,这为解决智能变电站的运行检修工作过度依赖设备厂家的问题有重要意义。随着会议的顺利进行,三个重要标准也基本确定下来,《智能变电站配置文件管理规定》明确了智能变电站各种配置文件的管理总则,为各运行单位开展智能变电站的配置文件管控提供了方向和准则。《智能变电站配置文件运行管理模块技术规范》将是各运行单位建设智能变电站配置文件运行管理平台的技术指导原则,《智能变电站二次系统配置工具技术规范》的发布将解决目前各厂家和设计院scd配置工具不兼容不一致的问题。标准制度的逐步完善也显示着智能变电站正一步步向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智能变电站作为一个重要环节将真正能够支撑起智能电网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