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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管理标准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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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管理标准

第1篇 某煤矿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全面加强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建设,改善环境,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保证___煤矿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制定与修改,负责__矿年度、季度、月度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

2、每月对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级。

3、督促落实运输安全质量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4、负责组织__煤矿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验收会。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质量为本”为方针,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线,严格执行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标准,狠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设施,提升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坚持正规循环作业,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巩固提升,确保矿井达到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二级,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三、检查形式

1、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检查、督察,在当日下午进行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

2、将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考核、评级结果形成台账报矿安全质量标准领导办公室备案。

四、考核办法

一、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系统无直接责任死亡事故。

二级: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上,系统无直接责任死亡事故。

三级: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上,系统无直接责任死亡事故。

二、系统责任事故死亡1人,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3人取消评比资格。

五、相关要求

1、每次检查、督察前,由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领导小组织召开检查预备会,详细安排检查事宜,规范检查行为。

2、领导小组按《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评分表》进行考核评级,必须保证结果公正、合理。

3、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月度的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检查,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指定出替代人员。

4、验收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必须统一使用《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检查质量。

5、实行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和集体公开评分制度,评分结果必须在现场由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共同签字;现场评分表在当日下午的三点前汇总成台账,报送矿安全质量标准办公室。

6、质量标准领导小组将每次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检查的记录要存档管理,作为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依据。

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___县___煤矿

2010年__月__日

第2篇 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一、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停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装修、扩建、改建工程,按消防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三、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消防设施停用呈报表》。

四、由主管工程师审批后,签发《消防设施停用通知书》并通报有关部门。

五、工程部接到停用通知后,属于停用消防水的,由主管工程师核定水费,凭财务的水费收据开具《操作票》。

六、工程完工确认后,根据操作票的要求恢复供水。

第3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目的是提醒和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使安全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安全设施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安全设施的义务,对损坏的行为,有权制止。

第四条 本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划分的原则是依据《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区域设备划分和职责分工规定》划分界定。

第五条 本规定在执行中如发现不妥或漏划,界定不清区域,由安监部进行协调界定,并提出管理区域变更通知,各单位应按照管理变更区域执行,不得推诿。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安全设施标准化实行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按照设备、系统分工,分别负责,安监部为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

第七条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设备部主任、 安监部主任

成 员:发电部主任、检修公司经理、粉煤灰公司经理、设备部分管副主任、物业公司经理

第八条 安全设施管理工作小组职责

(一)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安监部是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全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执行。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等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执行。

(三)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执行情况,积极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督促工作。

(四)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安全设施标准化标志牌的检查、统计、汇总、完善并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

(五)安监部负责对安全设施标准化的牵头、协调、完善工作。

(六)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脱落、损坏、丢失及时统计、汇总上交安监部统一安排计划补充。运行单位负责对操作管辖范围内设备标识牌的检查、统计、汇总、制作、悬挂增补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第九条 设备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各开关室、主变、升压站、电缆室、油区、制氢站等所辖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及防控安全设施标志的管理。

第十条 发电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料、脱硫脱硝等区域主辅设备操作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管道色环、介质流向的管理工作。

(二)发电机、励磁小室、主变、开关站、启备变、高低压厂用变压器、6kv配电,400v母线pc及各mcc母线;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料、脱硫脱硝主辅设备、电气设备、直流系统、控制箱、柜、端子箱、燃料区域6kv系统、脱硫区域6kv系统、除灰区域6kv及400v系统电气设备等所辖区域的设备、阀门标志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室、公司机务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机、炉、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安全设施标标志牌、防止碰头线、防止绊跤线、防止踏空线、禁止阻塞线的安全警示目视管理。

(二)生产现场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器等有坠落危险的场所固定防护围栏、临时防护遮拦、临时提示遮拦、输煤皮带两侧所设置的输煤皮带防护遮栏、跨越桥两侧设置跨越桥遮栏、输煤皮带滚筒设置滚筒防护网的安全防护管理。参数及规格符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

(三) 机、炉、化水、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转动设备转动方向标志标的管理。

第十二条各部室、公司电气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 6kv、220kv、500kv开关站、主变升压站、机、炉、燃料、化水、除灰、脱硫等所辖区域主辅电气设备、直流系统、控制箱、柜、端子箱、配电盘、仪表盘变送器柜、开关室、电缆室等区域安全设施标志牌、禁止阻塞线、安全警戒线的安全警示目视的管理。

(二)各配电室、电缆夹层、热控设备间等区域进出口门处所设置防动物板安全设施的管理。

(三)机、炉、化水、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电气设备转动方向设备标志的管理。

第十三条燃运部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输煤皮带系统、油泵房等所辖区域安全设施标志的管理。

(二)燃料区域设备标志牌的管理。

第十四条 粉煤灰公司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除灰、脱硫等所辖区域的主辅设备、系统管道等设备、阀门、系统管道色环、介质流向及设备标志的管理。

(二) 除灰、脱硫、电除尘器等所辖区域的安全标志及目视管理。

(三) 脱硫、除灰、电除尘器、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转动设备方向标志标的管理。

第十五条 安监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 厂区及生产区域安全交通标志、设施的管理。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 检查

(一)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应对各专责人对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提出考核意见。

(二)安全设施专责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属区域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脱落、损坏、丢失及时统计、汇总,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三)加强对安全设施标准化日常管理,实行动态对标检查,每次检查要有详细检查记录,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记录齐全,归类科学易统计易检查。

(四)各项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专责人应认真做好月度考评工作。

第十七条考核

(一)对损坏、擅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设施标志的行为。

考核-50元。

(二)安全设施管理专责人应定期对现场安全设施完好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因未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丢失一处。考核-50元。

(三)没有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记录。考核-100元。

(四)未及时完成安全设施整改。考核-100元。

第一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物业辖区设备设施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设施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对设备、设施管理过程实施控制,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管辖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

3.0职责

工程部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整治和管理并负责具体实施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

4.0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

4.2工程部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建设部[1995]120号)、《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建设部[1994]667号)、《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计[1995]187号)按《服务实现过程策划控制程序》对设备、设施管理进行策划,制定《设备操作流程》、《设备维护保养及检验规程》、《机房管理办法》等。

4.3工程部建立设备、设施台帐,制定《设备设施保养计划》。

运行组根据《设备操作流程》、《机房管理办法》对设备运行实施监控,并做好运行记录。

4.4工程部根据《设备维修保养及检验规程》对公共设备设施实行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4.5工程部应建立公共设施台帐(包括标识标牌)并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4.6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由工程部维修并填写维修记录,由工程部管理人员对维修结果进行检查。

4.7设备设施管理的监视按《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实施。

4.8对发现不合格按jzz_-32-2003《不合格服务控制程序》处置,由工程部负责跟踪。

各种记录每月交管理处统一保存。

5.0质量记录

5.1《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5.2《设备设施维修记录》

5.3《设备设施台帐》

5.4《设备设施保养计划》

5.5《设备设施周/月检记录》

第5篇 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执行标准要求

一、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停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装修、扩建、改建工程,按消防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三、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消防设施停用呈报表》。

四、由主管工程师审批后,签发《消防设施停用通知书》并通报有关部门。

五、工程部接到停用通知后,属于停用消防水的,由主管工程师核定水费,凭财务的水费收据开具《操作票》。

六、工程完工确认后,根据操作票的要求恢复供水。

第6篇 生产设施安全拆除报废管理标准

1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应于pvc项目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安全管理。

3管理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安全环保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监督、作业证审批。

3.3设备部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4设备、设施报废条件

4.1已达到使用寿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无修复价值的设施。

4.2设备损耗在允许范围内,但技术陈旧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设备、设施。

4.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设备。

4.4时间太久,大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更经济的设备。

4.5设备更新换代后,原长期库存闲置的设备。

4.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改造后不经济的设备设施。

5拆除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5.1生产设施拆除要严格执行本标准,实行统一管理,明确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拆除安全。

5.2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生产技术部和装置长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5.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5.4拆除作业负责人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安全环保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5.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5.6生产设施拆除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才允许上岗作业。同时应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被拆除生产设施的竣工图纸,弄清生产设施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情况。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

5.7生产设施拆除施工前,将电力、水力、通信、供热、排污、燃气等管线与该生产设施切断或迁移,做到绝对安全隔断;检查周围生产框架等建、构设施,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拆除现场。

5.8对于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施的拆除,要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设备部门参与审核,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6拆除过程安全管理

6.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拆除作业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进行。

6.2进入现场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pvc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在禁火区域及现场吸烟。

6.3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带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做好。

6.4管道与其它系统相连接的地方必须加盲板隔离。

6.5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设备的安全隔断设施必须由电气、仪表等各专业人员确认可行时,方可施工。

6.6整个报废设施必须用蒸汽置换吹扫一定时间,达到动火要求后方可动火。

6.7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6.8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求用吊运等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6.9当用机械拆除生产设施时,根据被拆除高度选择拆除机械,不可超高作业。机械拆除在分段切割时,必须确保未拆除部分结构的整体完整和稳定。

6.10施工人员进行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进行操作。操作人员要戴安全帽和其他防护用品。

6.11拆除、报废现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消防、紧急医疗救护等紧急救援工具、设施。

6.12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各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6.13拆除作业应严格按拆除方案进行。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6.14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7生产设施的报废

7.1确定报废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7.2申请单按程序经使用部门领导、设备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废。

7.3设备拆除完毕,报批后由财务部统一进行帐务处理。

7.4设施报废后,设备部及生产技术部应在设备台帐、档案中予以注明。

7.5做好报废生产设施安全工作。

7.5.1拆卸报废生产设施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按品种、类别堆放在规定地点,高度应符合安全规定,并留有一定的间距,防止倒塌伤人。

7.5.2报废生产设施的材料场地,要专人看管,加强治安保卫。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小孩入内玩耍。严禁烟火,配备消防器材。

8本标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考核,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7篇 大学楼宇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内容标准规范

大学楼宇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内容标准

(设施设备管理)技术服务:

(一)服务内容:

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基本水电设备、暖通空调、运输电梯、消防系统、交通设施、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燃气设施、通讯设施、景观灯、公共即热式开水炉、多媒体设施设备、高压变电所、一级供水供电基础设施设备由委托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物业服务方做好日常检查管理,保证运行正常,发现异常情况通知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处理。

(二)服务标准:

1、水电设备房内要保持整洁,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室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水电设施设备房钥匙由服务方专人保管,给水设施设备每年不少于2次清洗水箱、蓄水池,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

2、水泵房管理。

(1)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的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清洁及定时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的运转情况,及时发现故障苗头并及时处理,认真做好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告委托方有关职能主管部门,争取早日解决。

(2)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

(3)消防泵、生活泵、恒压泵、污水泵的选择开关位置与自动位置,操作标志都应简单明确。

(4)保证供水泵的正常运转,完成年检任务,定期检查泵的运转情况做好记录。雨季前的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5)水泵房卫生每周打扫一次,泵及管道每半月清洗一次。

(6)不定期对泵房、管道进行除锈、油漆保养工作。(7)检修、保养、保洁等管理均有规范的记录。

3、保持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正常完好。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对地下管井疏通1次,保证通道清洁,排水畅通。

4、避雷接地系统。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向委托方报修,做好日常维护管理。检查维护结果及处理措施报委托方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5、电梯运行与管理。

(1)配备规定的有特种设备上岗证的服务人员管理服务。

(2)每日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管理,配合专业维保单位的维保服务,做好相关记录。

(3)按维保服务合同督促维保单位实施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确保电梯及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

(4)在电梯维修时应配合做好临时警示管理。

(5)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应尽快设法解救乘客,同时迅速通知维保单位派人排除设备故障。

(6)有关空调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的定期维保、维修工作提供的工作联系单及相关服务资料有物业服务单位收取保管,全部维保、维修工作由物业公司参与并组织验收,对其维保工作作出服务评价。

(7)配合完成每年电梯年检工作。

6、空调设备维护管理。

(1)配合完成专业维保公司一年不少于2次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或受理用户报修项目后应及时与空调的维保单位联系,保证空调的正常使用。

(2)对空调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的定期维保、维修工作提供的工作联系单及相关服务资料物业服务方需妥善保管。对维修完成后的验收维保、维修并做好记录。

(3)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严格按委托方有关空调使用规定执行,杜绝浪费。

第8篇 管路设施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管路卸车时要堆放整齐,并用木板背紧,管与管之间用铁丝固定,防止管路流动伤人,卸车和连接管路不影响行车、行人和井下正常用风、用水,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2、各种管路、管件要放在不受水淋,干燥处,防止生锈,否则考核责任人20分。

3、抬运管路时,要集中注意力,时刻注意路面和支护情况,放下管路时,要先放下一头,再放下另一头,严禁同时往地下扔,让管路自由跌落,防止地上支垫物弹起管路伤人。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4、作业前现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有问题时及时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倒链作业时,一定要把倒链吊挂牢稳,防止脱钩,起落管路时管下严禁站人,否则违反一条考核责任人50分。

5、连接管路时,登高作业要将梯子、高登放稳,在坡段施工时,必须专人监护扶梯,防止从上面掉下,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6、管路接好后,再认真检查所安装的管路的平直度,三通数量,检查各三通水门及端头堵头阀门是否关闭好;试水、试风时应保持不漏水、不漏风4小时以上,违反一条考核责任人50分。

7、拆卸管路时,只能一根一根进行,严禁两根及两根以上管路同时拆卸,否则考核责任人30分。

8、作业完毕后,清理好作业现场的旧螺丝、碎铁丝、旧垫等杂物,保证工作现场井然有序。否则考核责任人20分。

9、听从队干委派,接受临时的任务,要积极的完成,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第9篇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光伏电站安全设施管理,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结合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实际制定,适用于光伏电站。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光伏电站负责本规定的编制和修订。

第四条 上级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所属光伏电站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 光伏电站是本规定的执行单位,负责本规定的落实。光伏电站应按照本规定进行自查,对不满足本规定的安全设施进行整改。

第三章 标准化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标志、标牌

(一)所有生产用建筑物、设备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标志牌;

(二)设备命名应有统一规定,与设备一一对应;

(三)设备标志应定义清晰,能准确反映设备的功能、用途和属性;

(四)光伏电站应结合生产实际和企业文化设置一定数量的安全文化标志。

第七条 升压站部分

(一)屋内装设的油量大于100kg和屋外装设的油量大于1000kg的高压电气设备(均指单台)应设有符合规定的贮油(或挡油)和排油设施;

(二)水泥构架应无严重龟裂、混凝土脱落、钢筋外露等缺陷,钢构架应无严重腐蚀;

(三)屋外电瓷外绝缘爬电比距应符合所在地区污秽等级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防污闪技术措施;

(四)各类电气设备失灵、非全相和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并正常投入运行;

(五)高压配电装置应实现“五防”。sf6开关室还应配置sf6气体检漏仪仪和排风装置;

(六)升压站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5m全封闭固定围栏,进出升压站大门应设置门禁系统或上锁;

(七)升压站内爬梯应有可靠的接地设施;

(八)升压站入口应设置标明电压等级、名称的标志牌。标志牌按电压等级分区设置。升压站进、出线杆塔每相导线旁应悬挂相色标志牌。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控制箱、端子箱等设备应设置设备标志牌,分相操作的应标明相别。

(九)升压站入口应设置“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必须戴安全帽”标志牌。围栏上应悬挂“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站内高压线下方两侧通道入口处应装设“×××kv设备区限高”标志牌。升压站爬梯应设置“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标志牌。

(十)升压站内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标志制作应符合有关交通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 变压器、配电室及配电装置(包括高、低压开关室、ups配电室及外围生产场所的配电室、动力箱、成套配电装置)部分

(一)各类变压器、配电装置故障、失灵、非全相、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并能正常投入运行;

(二)110kv及以上主变压器中性点过电压保护应完善;

(三)变压器及套管油位指示器应指示正常;

(四)各级电压的变压器及其套管绝缘油气相色谱应合格;

(五)变压器等各类套管及瓷套爬电比距应符合所在地区污秽等级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防污闪技术措施;

(六)变压器、配电室防火间距、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要求,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正常投用;

(七)室外独立安装的变压器、开关区域,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5m全封闭固定围栏,围栏或隔墙与变压器本体距离不小于3m,区域大门应设置门禁系统或上锁。室内变压器、配电室出入口门应能向外开启,并选用室内开门不用钥匙的自动门锁,高压带电部分的固定遮栏尺寸、安全距离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 408-1991)》要求;

(八)变压器室及低压动力中心、配电室内应无漏雨、漏水或沙尘污染等现象,并有防小动物措施;

(九)配电室入口设置标明电压等级、编号和名称的标志牌。配电室母线应涂刷相色(软母线只标明相别);

(十)高压配电装置应实现“五防”。变压器室、配电室应安装配置事故通风设备,通风机启、停操作按钮应在室外;

(十一)安全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独立安装的变压器围栏四周应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入口处设置“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必须戴安全帽”标志牌。室外油浸式变压器围栏上应设置“禁止烟火”标志牌。室外变压器本体上下爬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志牌。无防护围栏的室外变压器,在变压器本体上悬挂“当心触电”标志牌;风机箱变高、低压室门上分别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

2.室内变压器室、配电室入口处设置“禁止烟火”、“必须戴安全帽”、“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标志牌;

3.在通往变压器中性点步梯上应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变压器放油门上应设置“禁止操作”标志牌;

4.各类屏柜应满足安全要求。

第九条 蓄电池室及直流系统部分

(一)蓄电池室应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正常投用。

蓄电池室应装有通风装置,通风管道应单独设置,不应通向烟道或建筑物的总通风系统。离通风管出口处10m内(含10 m)有易燃易爆物质场所时,则通风管的出口至少应高出该建筑物屋顶2m;

(二)蓄电池室照明、排风机和空调机应使用防爆型,开关、插座、熔断器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面;

(三)蓄电池室的照明线应采用耐酸导线,并用暗线敷设;

(四)直流系统各级保险定值应满足选择性动作要求;

(五)直流系统绝缘监察装置的测量部分和信号部分应正常投入。直流母线电压监测装置应正常投入;

(六)蓄电池室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注意通风”、“禁止烟火”标志牌。蓄电池室内应设置“当心腐蚀”标志牌。

第十条 屏柜、开关柜部分

(一)交直流配电柜(开关柜)屏前1m应标注安全警戒线;

(二)交直流配电柜(屏)、开关柜、成套式开关柜前、后门均应有设备或柜(屏)名称、编号标志牌。安装于操作柜面板上的组合电器,应标有单元设备名称、编号的标志牌。交直流配电柜(屏)盘面上的仪表、操作按钮、操作把柄,均应有名称标志牌;

(三)屏柜、开关柜内线路编号清晰、识别标记齐全;

(四)屏柜防火封堵应严密。屏柜的地面备用间隔应用盖板盖住,并在盖板上标注禁止阻塞线。

第十一条 动力电源箱、检修电源箱部分

(一)箱、柜内外整洁、完好、无杂物、无积水,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二)箱、柜体接地线连接可靠。外露带电部分屏护完好。箱、柜内插座接线正确,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与负载匹配合理。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三)线路编号清晰、识别标记齐全,并配置有接线图。

第十二条 电缆及隧道、夹层部分

(一)电缆桥架、隧道、夹层的防火门、防火墙、防火间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场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1993)》要求;

(二)每个防火隔段应用合格的防火材料封堵。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穿越墙壁、楼板、柜、盘等通往控制室、开关室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合格的可塑性强的防火材料(如:有机胶泥)严密封堵。电缆穿墙进出的两端和防火隔断前后至少1m范围内应涂刷合格防火涂料或其它阻燃物质,防火涂料应涂刷均匀,涂刷厚度符合要求,并保证其有效性。靠近充油设备的电缆沟应有防火阻燃措施,盖板应密封。在多个电缆头并排安装的场合中,应在电缆头之间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

(三)电缆夹层入口应设置 “禁止烟火”、“必须戴安全帽”标志牌,出入口处应设置防小动物挡板;

(四)电缆隧道,以及电缆夹层高度低于2.5 m时,照明应有防止触电的措施(应另外加一路灯罩保护接地线)或采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

(五)电缆隧道入口应设置“必须戴安全帽”、“注意通风”指令标志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和整个电缆隧道走向图。电缆隧道人口处盖板上应设置禁止阻塞线。电缆隧道内有效高度低于1.8m且低于隧道其他位置处应标注防止碰头线,并设置适量“当心碰头”标志牌。电缆隧道主隧道、各分支拐弯处应设置整个电缆隧道走向图标志牌,并在电缆隧道走向图上醒目标注所处位置及各出入口位置。电缆隧道内安全出口附近应设置指向安全出口处的导向箭头。

电缆隧道应装有自动的排水设施,并保持良好的可用状态。电缆隧道不应有渗漏水现象。电缆隧道、电缆沟内部应保持干燥,无积水,无杂物堆积;

(六)电缆隧道应设置带有爬梯的人孔,相邻人孔间距离不应大于75m,人孔直径不应小于700mm;

(七)电缆两端应悬挂标明电缆编号、型号、始点、终点的名称标志牌。

第十三条 集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通讯室部分

(一)风力发电场集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计算机室、通讯室的耐火等级、安全出口,以及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要求;

(二)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

(三)电子设备间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巡视、检修、试验等工作的“安全须知”文字标志牌;

(四)集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通讯室应设置、“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禁止烟火”标志牌。电子设备间入口还应设置“禁止使用无线通信”标志牌,并有防小动物措施;

(五)电子柜应可靠接地,箱门和柜体均应与接地体连接。

第十四条 逆变器部分

逆变器室应设置、“有电危险 禁止入内”、“必须戴安全帽”、“当心落物”标志牌。

第十五条 油品库

(一)油品库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1993)》的要求;

(二)油品库入口应设置“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禁止烟火”、“禁止携带火种”标志牌以及“油品库管理制度”文字标志牌;

(三)油品库应有可靠的防雷设施,油品库内孔洞、沟上部应设置盖板,盖板应采用不产生静电、火花的材料制作;

(四)油品库内照明灯具、开关、电源箱等一切电气设施应采用防爆型;

(五)油品库内应按要求设置灭火沙箱,配置的灭火器材应符合扑救油火灾要求;

(六)油品库应有通风、排气设施。

第十六条 消防和生活水泵房入口应设置“必须戴安全帽”标示牌。

第十七条 管道、阀门

(一)消防专用管道应遵守《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1992)》的规定,并在管道上标识“消防专用”识别符号;

(二)阀门应有标志牌,并标明开启、关闭操作方向。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八条 本规定的执行由上级公司主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考核。

第十九条 考核依据本规定和上级公司相关奖惩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光伏电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2022.01.15)起试行。

第10篇 物业设施设备交接验收管理标准

物业项目设施设备交接验收管理标准

一、公共设施设备交接验收工作流程

项目应提供的移交资料

1、设施设备移交清单;2、设施设备图纸及

设备资料;3、设施设备移交日程计划表

物业对移交资料的核对检查

1、物业核对设施设备资料移交清单;

2、凡缺必须提供的资料,物业发文协调。

验收移交方式流程约定

1、项目提供系统资料、设备培训安排

2、确定移交方/接管方人员及联系方式

现场实物清点检验

1、设施设备现场实物检查初验

2、设施设备现场实物清点核验

具备验收条件有问题需时间改缺陷多需先代管不具验收条件

项目督促限物业无责代管安全及功能性

期整改消项项目督促整改缺陷,不验接

合格或基本合格复验不合格

二、竣工验收与物业交接验收的区别

正确认识和区分竣工验收和物业验收的区别,有助于物业服务中心配合开发商做好物业验收接管工作。

1.0验收的目的不同

1.1竣工验收是检验建设工程是否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标准与合同约定的设计标准要求。

1.2物业验收是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理公司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物业设施安全运行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接管再验收。

2.0验收的要求不同

2.1竣工验收是以施工单位通过自检、监理公司、开发商及其政府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的技术规范性检测验收为主,含概建设工程各个阶段、隐蔽工程、中间和最终的竣工验收。

2.2物业验收由于受技术手段、测试工具等多种原因所限,物业无法对工程内部结构、隐蔽工程定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检查和测试,是以使用功能性和外观性的验收为主。

3.0验收交接的条件不同

3.1竣工验收交接的首要条件是工程按设计和合同要求全部施工安装完毕,经监理公司、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技术规范性检测验收,达到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3.2物业验收交接的条件是在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正常,所有供电、暖通及通排风、消防、给排水、等设施设备均能正常运作,房屋门牌编号等已经正式确定后的接管再验收交接。

4.0验收交接的对象不同

4.1竣工验收交接是由施工单位向开发商移交完成竣工验收的物业。

4.2物业验收交接是由开发商向物业服务公司移交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物业。

5.0验收交接的意义不同

5.1竣工验收的通过,标志着建设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全面合格完成。

5.2物业验收的通过,标志着物业服务公司正式接管整个物业,进入物业管理实务

运作的开始。

三、工程竣工验收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序号国家标准规范名称国标代码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9建筑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0消防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3/gb50166

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1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

1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注】物业验收交接时还应注意复核:项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的交付约定条款

四、物业验收接管应要求提供的资料

在物业验收接管前,项目开发公司应提供物业的各种技术资料和竣工图,合同与协议中的技术指标和维保条款等给物业服务公司。若验收时尚未完成竣工图,应提供最终的施工图,并附详细的设计修改说明,竣工图最迟必须在免费保修期开始后的六个星期内提供。

物业服务公司需依据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对物业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验收接管和操作、维保管理,按常规工程项目情况,项目开发公司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但不限于此:

1.0建筑、结构、装修方面的资料

1.1总平面图、建筑和结构图。

1.2装修图(包括所有天花、地面、墙面、门窗及幕墙等材料表)

1.3质监、规划、消防、环保及园林管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报告。

1.4土建、装修、建材和五金等供应商及厂商资料。

1.5房屋面积测量报告

1.6房屋沉降测试报告

1.7防水工程的及盛水试验报告

1.8隐蔽工程验收鉴证单

1.9其他国家建设工程规定交接的资料。

2.0弱电系统方面的资料

2.1各弱电系统的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包括屋宇自动控制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防盗监控系统、电话和综合布线系统、背景音响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等);

2.2各弱电系统图、平面图;

2.3弱电系统设备明细表、承包商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2.4消防局、技防办、有线电视台等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

2.5设备原理图、电脑软件程序和说明等。

3.0电气系统方面的资料

3.1高低压变配电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3.2电气系统图、平面图、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及说明。

3.3电气设备明细表、承包商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3.4各种用电设备调试、测试验收报告。

3.5避雷装置系统图、测试报告、防雷办验收报告。

4.0给排水方面的资料

4.1喷淋、消火栓水系统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4.2消防水、给水、排水系统图

、平面图及电气控制图。

4.3消防喷淋、消火栓、给排水系统设备明细表。

4.4消防验收批文,卫生防疫、排水检测和质验站等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报告。

4.5消防水系统试压、调试及验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及承包商资料。

4.6污水处理系统竣工图纸,卫生防疫站验收批文。

4.7蓄水池、水箱的水质检测报告。

5.0空调系统方面的资料

5.1空调系统、送排风系统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5.2空调及送排风系统图、平面图及电气控制图。

5.3空调设备系统的试压、调试、试运行报告。

5.4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等设备明细表、产品合格证及承包商资料。

6.0动力设备方面的资料

6.1锅炉、应急发电机等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6.2锅炉房、应急发电机房平面图,煤气调压站、煤气管道系统图。

6.3锅炉、应急发电机、电梯等设备的调试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

7.0工程合同/协议(物业服务公司需要明确掌握:合同/协议中的技术指标和维保范围、维保期限、维保责任等条款)

8.0其他项目开发公司、工程承包商,物业服务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物业正式验收交接程序

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和业主入住的情况不同,房产开发商一般要求物业公司对其物业的部分楼层建筑装修、设备和系统进行验收接管,但物业项目的最终移交应在通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房产开发商的竣工验收基础上,以物业公司验收通过为准。

1.0物业正式验收交接的条件

1.1提供被验收物业的竣工图(若尚未完成峻工图,应提供最终的施工图,并附详细的设计修改说明)。

1.2提供被验收的设备、系统的操作说明、保养手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1.3提供或出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证明。

1.4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介绍和操作维护培训;

1.5提供所有测试、检验和分析报告。

1.6提供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署承包(供应)合同中有关技术和维保条款。

1.7提供承包商、供应商的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资料。

2.0不具备物业验收交接的情况

2.1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2.2未能通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合格验收。

2.4设备机房不能完全独立封闭。

2.5其他可能危及设备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的。

3.0缺陷整改

对在验收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包括工程未完事项、工程缺陷或由于成品未能有效保护导致的受损等情况,物业服务公司应做好详细的缺陷记录,供房产开发商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进行整改,对不能进行整改的缺陷进行赔偿交涉。对问题较严重的,则向开发商建议暂缓验收交接,待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

4.0系统设备的试运行

若部分设备或整个系统尚未通过最终的验收,但由于业主入住需要必须开启运行某些系统设备,物业服务公司一般仅做实物验收,并严格按房产开发商的书面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在此期间,技术上仍由承包商(供应商)负责把关,若发生任何问题或意外,除物业服务公司的人为原因外,责任由房产开发商督促承包商负责,对于重要系统设备必要时可签定临时试运行代管协议,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界面。

5.0验收通过

被验收物业设施完好,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正常,所有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要求,经有关各方书面确认验收通过,由房产开发商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移交所有的钥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正式交由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接收管理。

6.0保修期的确定

按正常情况,物业整体验收结束,正式进入保修期。但物业的正式验收交接往往是一段相当长的过程,在此期间,有些设备可能会因先期投入运行或其他原因已经进入保修期,故需要房产开发商与其承包商、供应商协议约定整个项目的保修期的起止日期,书面通知物业服务公司,而在此之前进入保修期的部分设备和系统,若需要签续保合同,房产开发商应酌情予以补偿。

六、物业交接验收隐蔽工程的检查要点

1.0建筑结构部分

1.1墙、柱、地坪各类建筑裂缝、空鼓。

1.7通气管的堵塞、开裂、破损。

1.8空调用的平台/支架、穿墙管、冷凝水管(外机位尺寸是否满足空调功率需求)。

1.9门洞/窗洞的方正;阳角/阴角处的方正。

1.10预埋件的防腐,如:台盒架、预埋铁、接地桩等。

1.11地坪与地板搁栅的平整、松动。

2.0电气部分

2.1各类预埋管、线、箱、盒的绝缘与接地。

2.2漏电开关安装规范。

2.3穿线管口(入箱平齐、毛刺、乱丝脱扣、护圈、纳子)。

2.4穿线管的容量、弯头数量、压扁、凹陷、开裂、弯曲半径、金属管焊接与防腐。

2.5穿线管内的积水、砂浆、杂物。

2.7电器箱/盒与配线管的位置(顶/侧/底)。

2.8配电箱、开关/插座盒的安装牢度、位置、锈蚀。

2.10电器安装的牢度、整齐和维修方便度。

2.11吊顶内软管长度、过路盒、吊/支架和检修口(封吊顶前检查)。

3.0管道部分

3.1管道的抗渗漏情况,有无裂纹、砂眼、接口不良(参见水压试验)。

3.2管道的堵塞(冲洗、通球试验)。

3.3管道的保温(防冻、防结露)。

3.4管道/支架的防腐,重点是煨弯处、电焊缝绞、丝口等处。

3.5下水管道的坡度。

3.6透气管及配件。

3.7各类阀门、仪表。

3.8支墩/吊攀的位置、数量和间隔。

3.9地漏周边的密封及内部的水封。

3.10检修孔的位置、封堵、齐全。

七、物业接管时的设备操作培训要求

物业系统设备在交由物业服务公司正式接管前,为使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尽快了解已通过验收的系统设备技术参数和设备特性,掌握系统设备的正确操作和维护方法,业服务公司可请开发公司督促承包单位提供系统设备相关的专业操作和基本维护培训。

1.0物业服务公司应要求承包单位预先提供

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的名称内容、培训具体的日程计划安排。

2.0为使培训工作有效进行,承包单位应提供正确的系统设备图纸及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等培训资料,以及其它各种需要的培训教材,所有培训教材资料须以中文版本为准。

3.0培训内容通常应包括:设备系统的设计说明,设备系统图、设备技术参数和设备特性;设备操作程序、日常运作注意事项,例行维修保养;常见故障判别、故障应急处理、故障检修要领和报修方式,以及承包单位需要说明和解释的其它事项。

4.0为保证培训效果,设备专业培训课程应请承包单位委派资深技术人员讲授。

5.0系统设备的专业性培训方式,应由承包单位委派资深代表,结合现场实物进行演示指导培训,填写培训记录及必要时的培训考核记录。

6.0设备系统培训课程完成后,相关设备培训整套教材,应交由物业服务公司保管。

八、相关记录

1、物业验收接管要求提供的图纸资料

2、工程图纸接管签收单

3、设施设备资料交接签收单

4、竣工图纸及设备资料接管汇总登记表

5、设施设备总体验收交接签证单

6、公共设施设备自查单

7、设备机房验收记录单

8、消防设备验收记录单

9、电气工程验收记录单

10、空调设备验收记录单

11、给排水设备验收记录单

12、公区设施验收记录单

13、设备验收交接记录表

14、交接验收维保整改单

第11篇 饭店残疾设施管理标准细则

1.专用停车场或车位:设有残疾设施标准,车位紧靠客房。

2.出入口:大门出入口处坡道的一边装有链条或扶手栏杆,坡度以不超过8°为宜,通向大堂、总台、酒吧、客房、餐厅、娱乐设施均无障碍,配有一定量的残疾轮椅,免费供残疾人使用。

3.电梯:适宜安装横排按钮,高度不宜超过1.5米。

4.客房:无障碍出入,门的宽度不宜小于0.9米,不宜安装闭门器,或安装其它具有自动关闭性能的装置。门上分别在高度1.1米和1.5米处装有窥视镜,门链高度不超过1米,床的两边装有扶手,但不宜过长,应方便客人从残疾车上上床。

5.卫生间:入口无台阶,卫生间门宽度不宜小于0.9米,门与厕位间的空间距不少于1.05米,洗面盆台面高度在0.7米左右,洗面盆台面下应无影响残疾车运行的管道等障碍物。坐便器高度为43厘米左右,坐便器一侧装有70厘米左右的水平方向扶手。

6.浴缸扶手:在浴缸边侧装有扶手,在浴缸边侧的墙体上装有离地面约60厘米高的垂直方向的扶手一个;在高度为距浴缸平面20厘米左右装水平方向的扶手一个;所装扶手应安装牢固,并能承受100公斤左右的拉力。

7.毛巾架及挂衣钩:高度不宜超过地面高度1.2米。

8.淋浴喷淋:装有一个滑动或可调节喷淋器,并配有1.5米左右长的金属软管。

9.电器插座:高度不宜超过1.2米。

10.火警:除装有消防嗽叭等听觉报警器外,还应装有可视性火警装置。

11.公共卫生间:无障碍出入,每个厕位面积不少于1.2米×0.9米。适合装置推拉门,厕位门的宽度不少于0.9米。

12.窗帘:宜安装电控窗帘,按钮高度为1.2米左右。

第12篇 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工作标准规范

一、按照消防规范要求,企业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照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三、标识名称及作用

1.公共设施的标识

(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在火灾情况下可做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区域的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烟标识,在企业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是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

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火栓的标识,在企业内所有消火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房,防火楼内梯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正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人员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房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小区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以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控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1)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2)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标识。

(4)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6)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第13篇 煤矿地面设施矿容矿貌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全面加强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建设,改善环境,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保证___煤矿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制定与修改,负责__矿年度、季度、月度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

2、每月对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级。

3、督促落实运输安全质量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4、负责组织__煤矿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验收会。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质量为本”为方针,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线,严格执行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标准,狠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设施,提升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坚持正规循环作业,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巩固提升,确保矿井达到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二级,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三、检查形式

1、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检查、督察,在当日下午进行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

2、将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考核、评级结果形成台账报矿安全质量标准领导办公室备案。

四、考核办法

一、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系统无直接责任死亡事故。

二级: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上,系统无直接责任死亡事故。

三级: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上,系统无直接责任死亡事故。

二、系统责任事故死亡1人,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3人取消评比资格。

五、相关要求

1、每次检查、督察前,由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领导小组织召开检查预备会,详细安排检查事宜,规范检查行为。

2、领导小组按《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评分表》进行考核评级,必须保证结果公正、合理。

3、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月度的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检查,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指定出替代人员。

4、验收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必须统一使用《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检查质量。

5、实行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和集体公开评分制度,评分结果必须在现场由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共同签字;现场评分表在当日下午的三点前汇总成台账,报送矿安全质量标准办公室。

6、质量标准领导小组将每次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检查的记录要存档管理,作为地面设施与矿容矿貌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依据。

本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___县___煤矿

2010年__月__日

第14篇 某物业辖区设施设备管理质量标准

物业辖区设施设备管理质量标准

(一)空调

1.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有记录。

2.有机组、设备操作规程,有运行值班工作日志、岗位责任制、岗位工作流程及标准等规章制度。

3.机组、水泵、冷却塔、热交等设备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4.风机盘管无严重噪音,无滴水;温控开关完好正常。

5.空调机房保持整洁,无积灰、杂物等。

(二)供电(主要指变配电)

1.配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操作维护人员均需持有高压进网许可证。

2.有变配电值班工作日志、交接班制度、巡视记录、人员进出登记等严格的规章制度。

3.定期维修、保养,并由供电局作电气试验,有记录报告。

4.变配电设备运行正常,各开关,仪表、指示灯完好,工作场地整洁。

5.变配电室内应挂有单线一次系统图。

(三)电梯

1.所有电梯必须具有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全使用证和电梯安全检验报告。

2.电梯保证运行正常,轿厢内干净,通风、照明良好,设施信号正常。

4.电梯由专业队伍保养、维修,运行修理有记录。

5.电梯发生故障,修理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修,电梯运行修理应做好记录,备用电梯随时能开。

6.电梯二十四小时服务,监控室要加强监视管理并认真填写监控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四)供水、排水

1.供水系统有专人负责,定期清洗水箱;无二次污染发生,卫生部门检查符合标准,有工作记录。

2.饮用水过滤、消毒,定期保养,并作记录。

3.水泵运行正常,定期保养,无漏水、漏油,有检修记录。

4.用水有计划,按时抄录水表读数。

5.各种排污管道无堵、无漏,排污符合环保要求。

(五)房屋的管理与维修养护

1.外观完好、整洁、美观,无妨碍市容和观瞻的装修和搭建;顶端无违章广告牌和其他装置。

2.大厅或各楼层门厅有统一制作的入驻单位标志牌,有明显的引路标志或示意标志;大厅、门厅等公共部位管理有序,无乱贴、乱挂、乱堆现象。

3.房屋的完好率达到98%以上。

4.房屋修理有报修、回访记录;零星小修、急修的及时率达95%以上,返修率不高于2%,并有回访记录。

5.房屋档案齐全,包括产权清册、房屋维修养护记录等档案动态。

第15篇 某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___(以下简称“企业”)___电场(以下简称“电厂”)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及管理方式等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q/hb—g—08.l01—2009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q/hb—g—08.l02—2009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准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术语和定义

3.1电力设施:电力设施是指输电、变电、配电、通信等设施及有关辅助设施。包括处于运行、备用、检修状态和正在建设的电力设施。

3.2运行人员:是指风电场从事运行工作的专业生产人员。

3.3检修部门:是指风电企业从事风电场管辖设备检修、维护的部门或班组,包括外委检修单位。

3.4检修人员:是指从事检修维护工作的专业生产人员。

4总则

4.1为加强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起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形势的护线长效机制,促进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4.2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电力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人民群众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

4.4本办法适用于___各部、风场、班组。

5 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

5.1发电厂设施保护范围:

5.1.1发电厂内与发、变电生产有关的设施;

5.1.2发电厂外各种专用管道(沟)、水、井、泵站、道路、避雷针、消防设施、安全保卫设施及附属设施。

5.1.3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相关附件,风力发电机组基础、风力发电机组平台及沉降观测点。

5.2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5.2.1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视检修专用道路,标志牌及附属设施;

5.2.2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电力电缆的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沟、电缆井、盖板、人孔、标志牌及附属设施;

5.2.3电力线路上的断路器、刀闸、避雷针、互感器、计量仪表装置、箱式变电站及附属设施;

5.2.4架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 5米

35~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6.机构及职责

6.1应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管理部门,并设置相关工作岗位,配置相应的专职人员,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体系。

6.2公司运维部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安监室负责公司系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法律保障。

6.3安监室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

6.3.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6.3.2制定和修订公司系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

6.3.3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制定工作,对公司系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6.3.4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活动。

6.4安监室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

6.4.1宣传和贯彻国家和公司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6.4.2建立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体系。明确本单位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参加同级政府成立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6.4.3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任和工作规则;负责制定本单位各类电力(故障)事故的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提高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

6.5风电场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

6.5.1宣传和贯彻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6.5.2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信息台帐,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分类统计、分析总结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情况;

6.5.3定期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和总结;

6.5.4积极研发、采用和推广实用、有效的电力设施保护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和新工艺等;

6.5.5负责对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专业的培训工作;

6.5.6协助和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及群众护线工作。

7管理内容及方法

7.1组织管理:

7.1.1公司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加各级政府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履行领导小组布置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定期汇报电力企业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 公司运行维护单位要明确工作要求,形成有效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使出现的各类电力设施方面问题都有责任部门负责。

7.1.2要建立和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制度、规程和标准,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费来源和取费标准,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公司预算管理,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要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生产管理工作中,定期研究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并将对策和措施纳入到公司的工作计划;要建立电力设施安全信息的报告制度,确保有关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7.1.3要建立防止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预警机制,通过研究和分析,总结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规律,做到防范关口前移,提高防范工作的预见性。

7.1.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区段,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电力设施的巡视检查处理制度、标准和工作规程,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提高巡视、清理工作质量,实现对威胁电力设施安全危险因素的可控、在控。

7.1.5安监室要将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的处理预案纳入到风电场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中,使事故抢修人员具备快速修复电力设施的能力,备品备件齐全。

7.1.6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建立警企联防、群众护线的机制,提高巡线护线质量和时效性,加大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力度。

7.1.7发现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应向当事人提出整改通知书,当事人逾期未整改的,应及时报告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并配合处理。

7.1.8发现或接到电力设施遭受破坏、盗窃,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收取物证、照像、录像等取证工作,保护好现场,现场抓获肇事者时应及时扭送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和取证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危害电力设施安全行为,制止无效时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电力主管部门。

7.2技术管理:

7.2.1电力设施应依法安装、配齐有关警告、警示牌等标志。

7.2.2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外力破坏、防盗的技术措施。

7.2.3控制室、升压站等安全保卫的重点部位应制定严格的出入人员检查制度,装设安全报警、监控系统;

7.2.4架空线路杆塔应采用防卸螺栓、防攀爬、防撞等措施;电缆走廊上应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防止违章开挖;电缆隧道、沟道井盖应采取防盗措施;

7.2.5室外电力设备应装设围墙、栅栏,室内变电站应装设大门,根据情况设置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等保卫、报警措施,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闯入:

7.2.5.1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升压站。

7.2.5.1.2外来参观人员,学习人员须取得风场领导同意告知危险点后,在运行人员的带领下方可参观学习。

7.2.5.1.3凡进站人员应履行登记手续,遵从风电场管理制度,严禁流动吸烟,进入设备区必须戴安全帽,注意人身及设备安全。

7.2.5.1.4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生产区域,不得擅自摄像。

7.2.5.1.5新建风场等电力设施的技术防范措施应与电力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

8信息报送

8.1公司要建立电力设施安全情况的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8.1.1发生电力设施特大、重大事件(案件)情况;

8.1.2发生冲击、围攻、哄抢、破坏、盗窃线路、生涯站、箱式变压器、风机基础、风机设备、控制室和电力工程工地的事件;

8.2每年定期编制年度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

8.3信息报送要求:信息要客观、准确、及时。报送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电力设施的损坏情况、对外停电影响和处理情况。

9检查与考核

9.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监室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9.2考核标准执行电厂《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中的有关部分。

10相关/支持性文件

q/hn-2.5520.03.005-2022文件控制管理标准

q/hn-2.5520.03.006-2022记录控制管理标准

q/hn-2.5520.03.027-2022设备维护检修管理标准

q/hn-2.5520.03.029-2022设备技术台账管理标准

q/hn-2.5520.03.034-2022运行管理标准

q/hn-2.5520.03.048-2022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

11报告与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

q/hn-2.5520.03.028-r01

电力设施管理记录

风电场

长期

2

q/hn-2.5520.03.028-r02

年度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

运行维护部、风电场

三年

12附录

附录a:电力设施管理记录

设施管理标准15篇

物业辖区设备设施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对设备、设施管理过程实施控制,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管辖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3.0职责工程部负责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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