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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是一套全面指导企业日常运营、生产管理和经营决策的规则体系,旨在确保企业目标的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风险的控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生产计划与管理:制定科学的生产计划,包括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控制等环节,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 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确保产品符合市场和法规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3. 成本控制:监控各项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通过优化流程、采购策略等手段降低运营成本。
4. 市场营销:制定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定价、促销、销售渠道管理等,以提升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
5. 人力资源:规范招聘、培训、绩效评估和薪酬福利制度,激发员工潜能,促进企业发展。
6. 安全环保: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实施环保措施,保障员工健康,保护环境。
7. 法规遵从:确保企业的所有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避法律风险。
8. 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防止财务欺诈和管理失误。
重要性
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它能:
1. 提高运营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浪费,提升生产效率。
2. 保障产品质量:严格的质控体系确保产品品质,赢得客户信任。
3. 控制风险:合规经营,降低法律和商业风险。
4. 促进创新:为员工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导,鼓励创新思维。
5. 提升竞争力:通过有效的市场营销,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针对每个管理领域,细化流程,明确责任,确保执行有据可依。
2. 培训与宣导:定期进行制度培训,让员工理解并遵守规定,提高制度执行力。
3.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4. 强化监督与考核:设立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5. 鼓励反馈: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石,需要全员参与,持续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企业需求。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全文范文
第1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
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
a、监督 b、监察c、检查 d、督促
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 ,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代替。
a、劳动防护工具 b、安全卫生设施
c、工作环境 d、劳动防护用品
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 ,保证正常运转。
a、检查b、检测 c、监控d、检验
4、《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民主管理b、民主监督
c、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d、管理和监督
5、《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建设工程拆除等危险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排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a、专门人员b、普通人员
c、技术人员d、安全管理人员
6、《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制度。
a、责任b、许可证c、商业保险 d、风险抵押金
7、《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
a、检查 b、监控c、监察 d、维护
8、《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次。
a、1b、2 c、3d、4
9、《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a、使用b、销售 c、工作 d、储存
10、《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能力。
a、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b、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
c、安全常识和紧急救助
d、安全知识和紧急应变
1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安全设备、设施的d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事项之一。
a、更新和保养 b、检测和维护
c、维护和保养 d、更新和维护
1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a、保养和改造 b、改造和报废
c、改造和维护 d、维护和保养
1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建设工程拆除等危险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a、特种作业 b、安全生产
c、生产作业 d、危险作业
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设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生产管理或技术管理机构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c、安全生产委员会
d、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操作资格b、安全 c、上岗d、职业资格
16、国家颁布的《安全色》标准中,表示警告、注意的颜色为
a、红色 b、蓝色c、黄色 d、绿色
17、“三同时”是指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a同时投产、b同时结算、c同时检修、d、同时检查
18、根据国际相关规定,电压以下不必考虑防止电击的安全
a、48伏 b、36伏 c、65伏d、25伏
19、对电击所致心博骤停病人实施胸外心脏挤压法,应每分钟挤次
a、60—80次b、80—90次
c、90—100次 d、100次以上
20、电流为 毫安时,称为致命电流。
a 、50 b 、100c 、120d、150
21、为什么在操作车床时,工人不准戴手套
a、容易损坏
b、较易缠上机器的转动部分,发生事故
c、防止手部出汗
d、防止打滑
22、防止毒物危害的最佳方法是 。
a、穿工作服b、佩带呼吸器具
c、使用无毒或低毒的代替品d、佩带防毒面具
23、国家规定一项安全帽的重量不应超过克。
a、 400 b 、500c 、600d、300
24、一般的易燃物质的闪点低于多少摄氏度
a 、88摄氏度 b、76摄氏度
c 、66摄氏度 d、50摄氏度
25、下列哪种化学品中毒,可损害人体骨髓造血功能
a、二氧化硫中毒 b、铅中毒
c、氯化苯中毒 d、硫化氢中毒
26、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一般场地照明电源电压宜选 伏,在潮湿地点或易触及带电体场地,照明电源电压不可超过___伏。
a、220、24 b、110、12
c、220、36 d、110、24
27、临时接地线主要由软导线和接线夹头组成。其中,相同的三根软导线是接用的,另一根软导线是接用的。
a、相线接地装置
b、零线接地装置
c、火线零线
d、零线火线
28、灭火器的检查周期是。
a、半年b、一年
c、二年d、三年
29、安全帽上的“d”标记表示安全帽具有的性能。
a、耐燃烧 b、绝缘
c、侧向刚性大 d、强度大
30、安全标志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
a、通行标志、禁止通行标志、提示标志和警告标志
b、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c、禁止标志、警告标志、通行标志和提示标志
d、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和通行标志
二、判断题
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具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劳动工具配备。()
4、《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5、《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7、《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
8、《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在经营场所设置标志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 )
9、《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 )
10、《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
11、任何人都有组织参加消防灭火的义务。( )
12、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伤亡事故,不属工伤事故。( )
13、发生化学事故后,首先应迅速将警戒区内无关人员集中,以免人员伤亡。( )
14、当触电者停止呼吸又无心脏跳动,应在同一时间内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两种抢救同步进行。( )
15、有人低压触电时,应该立即将他拉开。( )
16、发生火灾时,基本的正确应变措施是:发出警报,疏散,在安全情况下扑救。()
17、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可以和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应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18、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分别设置围墙,其高度不应低于3m;围墙与危险性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m。()
19、危险品生产厂房靠山布置时,应靠近山脚。当危险品生产厂房布置在山凹中时,应考虑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有害气体的扩散。( )
20、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根本的区别。( )
第2篇 具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我企业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有:配电室、锅炉房、喷烤漆房、特种设备。
(一)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都必须设置警示牌,现场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门向外开启,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电气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四)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必要时设置专人看管。
(五)特种设备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六)操作危险设备要定人、定机,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设施不能带病运行和使用。
(八)危险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九)用电的设备、设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十)室外的设备、设施超过15米高时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十一)室外的设备、设施在遇恶劣天气时,停止使用。(按说明书或相关规定执行)。
第3篇 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
1、有易燃、易爆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2、有易漏电、触电伤人危险的场所;
3、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4、有易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的场所;
5、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科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条厂部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四条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本厂制定的操作规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4篇 工务段生产经营业绩基础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工务段生产经营业绩、基础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适应企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完成___各项经营目标,创建模范___,根据__劳发[2005]60号和[2005]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___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___长、工会主席、
组员:行办、党群工作办主任、劳人、综合技术、计财、材料科长及行办企管、协理等。
2、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归口行政办公室,负责___生
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的实施及考核。
3、车间级单位相应成立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主任、总支(支部)书记;
组员:技术人员、计工员、工长。
二、考核范围
机关各科室、各车间、华林公司、物业公司、康达经营部、汽车修理厂、劳服公司。
三、实施工作程序及要求
1、为全面完成路局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确保___生产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年初,___根据路局下达的责任目标和考核指标进行分劈,下达到各车间级单位、机关各科室进行承包,各车间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各车间级单位应按季开展生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工作自查、分析、总结活动,提出整改措施并实施。各车间级单位、机关科室分别于当季末次月5日前向行办填报“生产经营基础管理考核评分表”(附后),7月5日和12月31日前上报“生产经营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
3、行政办公室应充分发挥在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中的统领和协调作用。每季开展经营指标、基础管理的动态检查、分析、汇总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考核制度。
四、生产经营业绩的考核内容
(一)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包括:否决指标、经营指标、生产指标、安全指标、服务质量指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定性定量指标。
1、否决指标:成本超支、安全未达到“六消灭、二控制、一实现”(段2005年安全工作奋斗目标,增加“消灭因供水、饮食卫生责任引起的中毒、传染性疾病事件);
2、经营指标:成本支出、水费、卫生费收缴率、多经收入及利润、执行工资总额计划等;
3、生产指标:___下达给各单位及部门年度生产(工作)指标。
4、安全指标: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资产安全(含设备安全)无严重经济
损失、严重财务违纪(含私设小金库);
5、服务质量指标:无严重及以上路风事件,因供水、饮食卫生责任引起的中毒及传染性疾病事件;
6、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党委及支部工作定性定量考核。
五、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一)、生产经营基础管理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劳资管理、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管理、职工教育管理、班组建设、质量管理、物资及设备管理、计算机管理。
1、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科、各车间级单位)
认真执行路局《运输安全考核奖惩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及“__系统安全质量专项考核办法”,严格按《_____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考核办法》,每季进行考核。
2、落实生产经营责任(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2.1、制定落实基础管理工作、生产经营指标的实施及考核办法。___在年初根据路局下达的全年生产经营责任制目标,按照方针目标管理要求,制定段《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展开图》。各单位、部门应对照__《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展开图》,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要求展开到班组、落实到岗位(个人),并建立配套的管理考核制度。属本部门责任的,应指定专人负责;牵涉到其它部门配合的,应尽力协助、共同完成。
2.2、为确保生产经营责任中的各项生产任务、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按“以收定支、节奖超罚”的原则,年初,由__制定下达各车间、机关各科室年度生产、工作任务、技术指标及财务计划,实行承包。
3、劳资管理(责任部门:人劳科)
3.1、劳动定额及定员管理:执行路局《劳动定额管理办法》,劳动定额管理
面达90%以上。按照__《劳动定额管理实施细则》,按定员组织生产与管理,现员达标率实现100%。
3.2、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工效挂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3.3、劳动用工管理:结合“双达标”考核,严格执行《_____班组建设及“班组达标、岗位达标、竞争上岗实施考核办法》,形成岗位能上能下、尾数培训的竞争上岗机制。
3.4、劳动工资计划与基金管理:按路局要求编制月、季、年度工资计划,加强工资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控制总量,认真执行工资基金“一支笔、一家管、一本帐”的管理制度。
4、财务管理(责任部门:计财科)
4.1、成本管理:年初,成本计划以车间级为单位逐级分解下达,实行半年考核、节奖超罚、奖惩兑现。
4.2、资金管理:执行“路局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办法及路局“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债权建立“四项制度”,按规定年度办理签认。
4.3、每季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并落实(有记录),资产管理帐实相符(财务、技术帐、卡、物一致)。
5、法律事务管理(责任部门:___行政办公室)
加强合同管理,执行路局、___合同管理办法。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管理员认
真履行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合同资料齐全、台帐管理规范,发生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及其它法律纠纷及时报告路局法律室,并依法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6、职工教育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人劳科)
6.1 、“以人为本”,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的领导及管理,制定职工教育规划
和年、月度工作计划,职教经费专款专用,及时解决职教工作中的问题,做好工作总结。
6.2、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三级教育网和三级培训制度,落实好岗位责任制。
6.3、全面完成路局下达的职工岗位达标的目标与任务及委外培训任务,全员培训率和脱产培训率分别达到6%和2%,本年度培训计划兑现率达90%以上。按规定工人定职、改职、提职(含提升工长)进行培训取证,在岗职工100%持证上岗。按照路局《职工培训管理规范》,落实每个职工2年10天的脱产岗位轮训,每季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赛,每半年进行一次事故救援演练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技术业务水平。
6.4、建立和规范职工个人技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职工培训考试采取计算机自动组卷管理,台帐齐全、规范,报表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7、班组建设(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加强对班组建设的有效管理,认真制定年度班组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路局《班
组建设暂行规定》、《强化班组现场控制、强化班组“双达标”工作,建立竞争上岗机制实施办法》、《班组“双达标”组织工作考核办法》及段实施考核办法,深入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活动,创建自控型班组。
8、质量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结合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段qc成果发表会。
9、物资设备管理(责任部门:材料科)
9.1、认真开展物资大检查活动,做好物资大检查自查总结和库存物资清查
报表工作,仓库管理严格按路局《物资仓库检查评分标准》考核。
9.2、进一步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机制;采购计划有依据,
进料合同齐全;采购物资质量好;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帐、卡、物相符;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符合规定。
9.3、应用物资现代化管理,使用微机管理料、帐,实现路局零库存管理的有关要求。
10、计算机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10.1、建立和健全计算机管理及机房管理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使用、
维护、保养符合规定,机房、设备整洁卫生,防火、防盗设施符合规定要求。
10.2信息化管理工作有检查、有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1、技术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科、___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11.1认真执行《__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严把检维修施工质量关,确保供水质量,确保施工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
11.2 建全计量管理和计量器具量值传递体系,确保计量器具测量数据准确。
11.3 建立满足本单位需求的标准体系,建全段标准化三级管理网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范和年度计划,对标准的实施特别是作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二)、考核方式:
1、在___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__长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派员参加,对车间级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基础管理工作每季一次,经营业绩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___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单位、部门考核情况召开专题考核会议,依照考核标准,打出考核分,评定等级。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按照贯标要求列出不合格项(整改问题通知单),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逐条落实。
2、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工作和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标准:95分及以上为一级;90~94分为二级;85~89分为三级;8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奖惩办法
1、各单位、部门的考核与季度奖励挂钩。
2、各单位、部门与承包责任状兑现挂钩,基础管理考核与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按3:7比例计算,计算公式:生产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得分=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全年四个季度得分总和÷4×30%+生产经营业绩年度指标考核得分×70%。据此兑现基础管理考核和业绩考核奖。
3、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及部门,扣罚与奖励同等力度。
4、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
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实行风险抵押制度,交纳标准为:各部门、车间级单位正职500元,副职350元;一年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合格调离其岗位。
_______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5篇 工程项目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管理细则: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二、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
3.劳务管理制度
4.现场值班制度
5.外事交往制度
6.内业管理制度
7.物资管理制度
8.计量管理制度
9.财务管理制度
10.目标管理制度
二、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优质的工程质量是塑造企业良好的形象、创造企业无形资产的主题。所属员工必须人人增强质量意识,认真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把所管项目作成一流项目,优质项目,精品项目。
第二条:我们所把握的优质工程应定格在安全优质工程上。即: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地方政府、地方人民、施工人员都认可的优质工程,交工时评定为优质工程,在规定时限内捕处不出质量事故,科学合理的控制成本。
第三条:在施工前认真审核图纸和相关的说明、要求、补充文件。要一个点一个点的,一条线一条线的,一个面一个面的,一个数字一个数字的,一个符号一个符号的将图纸审清楚、看明白、看仔细、看准确。要仔细的查看现场,了解地形地貌,必要时做触探以了解地质情况,掌握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提出我们的意见和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对测试仪器和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标定,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原材料、半成品的实验数据要准确、科学和具有指导性、可靠性。要有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四条;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图施工,准确测量放样并经复核确认后才能进行。确保结构物的空间位置准确,要按规范作业,保证施工的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正确。要按程序办事,各种基础文件,检评表格要齐备,并及时报送相关单位审批,确保施工项目的合法性。
第五条:路基填筑要严格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程序作业,三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四区段:填土阶段、平整阶段、碾压阶段、检测阶段。八流程:施工准备、基础处理、分层填筑、摊铺整平、洒水或晾晒、机械碾压、检测签证,路基整形。立标杆,确保填筑厚度符合要求。
第六条:负责路基施工的技术人员,要经常复核中线、边线、高程;现场指挥人员要按照技术人员提供的技术参数指挥倒卸,以避免超欠填挖,为路基成型打下基础。负责填料采购和实验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要严把填料质量关,不合格的填料坚决不进场。如有不合格的填料进场,要立即清除,清除费用由相关负责人承担。现场施工员要正确调配,合理指挥,避免填料和运距的损失,避免二次倒运。
实验检测人员和现场施工员,要对填料的晾晒或洒水、摊铺、碾压作出正确的判断、指导,及时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力争外检一次合格/
第七条:结构施工:凡用于结构施工的砼、沙浆,不论其设计程度的高低,必须按相关有权单位审核的配合比,以重量比配料,按要求计量、按要求拌合,按要求振捣施工。砼浇筑前要储备足够的砂石材料,拌合、浇筑、振捣设备要齐全,确保砼浇筑不间断。
第八条:认真检查模板模具的刚度,牢固性,拼接缝的添塞要密实,模板表面要干净,严禁使用废机油代替脱模油。确保砼外表平整、光洁,轮廓线条直顺清晰。所用的现场砼支架要牢固,防止变形、跑模、跨模。
第九条:涵洞(基础和墙身)沉降缝应顺直、平整、上下不交错。盖板的施工要内优外美。圆管涵的沉降缝应设在管接头处,填筑管涵缺口时,应在洞身两侧不小于2倍管径的范围内,分层对称填筑。洞顶填筑必须大于0.5m时才能通过机械、车辆,未安加盖板的涵洞台背回填时,高度不能超过墙身的1/3。
第十条:附属工程的施工:如八字墙、锥体护坡、护坡、水沟的施工要引起技术管理、施工人员的高度注意,不扭曲,不歪斜,灰浆要饱满,大面要平整,角线要顺直,要保证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要经的起任何部门的检查。
第十一条:对施工队伍、施工人员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要建立落实岗位责任制,谁立的模板、谁立的支架、谁加固的、谁拌合的砼、谁捣固的要详细记录,一旦出现问题,便于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项目部相关负责人要尽职尽则,道道工序把关,对结构物要按要求养护,防止干裂。
第十二条:因玩忽职守、粗心大意,使性马虎等原因造成返工、误工等质量事故的,按直接损失20%但最少不低于300元追究直接责任人。重大质量事故,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视情况追究责任。
2.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工作任命关天,责任如山。所有员工要人人有安全意识,人人做安全工作。从防范安全事故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员化的注意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事故苗头,防止事故的发生。所有员工要按照安全岗位责任制尽职尽责。
第十四条:各分项、分部工作开展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里考虑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负责施工技术和施工员就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人。在技术交底时,要把安全作为重点向施工人员交待清楚。重点部位、重点场地、重点环节操作要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机械设备的使用要按操作规程作业,防止侧翻、爬翻、仰翻;过路的要认真查看往来行人、来往机械车辆,作到礼貌;机械设备车辆发出行走使用前,要查看周边有无不安全的因素,检查车厢、机斗、料仓有无不安全的因素,检查空中电缆、通讯线路是否符合高度。开挖边沟、基坑等项目时要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有管线的要专人指挥,防止挖坏。一旦出现损坏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报告相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六条:用电设备设施要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和配电箱和接地线,由具有专业常识能力的员工安装用电设备、设施、配电箱、架设电缆电线。要经常检查用电设备、设施、线路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吊装模板、支架、架设安装梁板、盖板、管涵大型设备和其他大型物件时,要注意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防止高压电和高压静电的出现。路基施工时要注意高低压电杆,通信线杆等设施的安全,避免乱碰撞。工地看守人员不乱用电取暖、烧水、照明、做饭等。要按规定接线,不许私搭私接,并做到人走电断,避免火灾。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不许在料斗、车厢、料仓内滞留、休息、娱乐、打闹,不许在机械车辆行走时爬机爬车。高空作业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桥涵作业现场要戴好安全帽,现场人员不准穿拖鞋,电、汽人员不准穿短裤、背心作业。安装支架模板,浇筑前要由项目部专人检查确认其牢固性,否则不许浇筑。
第十八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时,按300元到直接损失的20%给予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视情况而定。
3.劳务管理制度
第
十九条:劳务管理的对象是各施工队、临时工、零星工、租赁的设备、机械、车辆及驾驶员等,管理者是项目部的相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管理依据是书面的或口头的管理协议。管理的内容是施工现场操作和为施工现场服务的各种劳动和各项活动。管理手段、培训、教育、帮助、指导和依据协议及管理制度所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条;劳务对象的选择与确定。选择劳务队的原则是现场需要,劳务对象能适应和满足现场的需要。选择劳务对象要根据需要了解对象的生产能力及相关情况。小型的零星劳务由现场主要技术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在现场择机选定,面报、电报计划合约部或项目负责人备案,以不影响现场工作为原则。中型的,由合约部提供劳务对象资料,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合同相关人员共同选定。大型的劳务对象,要由合约部事前了解情况,洽谈协议内容,项目部集体询标后经企业主审定,签协议录用。
第二十一条:选择、确定、使用、管理劳务是本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任何人不准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任何人要保持和劳务者的正当的工作关系。即要热情服务、帮助、关怀、指导。又不要以伤害项目部的利益为代价。即要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又要与人为善,提供必要的、
力所能及的帮助,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在本项目部出现。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每个项目管理者都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每个劳务者都干好了,我们项目部的工作就干好了。所以,支持劳务者的工作是我们的职责;不以损害项目部的利益为代价是我们对企业的忠诚。
第二十一条:管理使用好劳务,是项目部一项需要认真细致的工作,要依据协议条款,口头协议内容和安全、质量、工期相关制度、目标、加强管理。要依规范严格要求,以期完成的每道工序符合设计要求。要教育劳务者按章操作,尊重监理、业主、设计代表及上级领导,文明施工。发现违规违章,盲目蛮干等不良做法,一要教育,二要处罚。发现明显的质量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发现严重的问题要书面通知处罚。以把安全质量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
4.现场值班制。
参见<日常管理制度>第三十四至三十九条执行.
5.外事交往制度
第二十二条:外事交往的内容涵盖项目部的全面工作,外事交往的原则和目的是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展示企业良好形象和素质;恰如其分的处理征迁和现场发生的各类问题,融洽与业主、监理、设计及当地政府、当地群众的关系,最大程度争取各方面的帮助、支持、理解。
第二十三条:在外事交往过程中,即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行事,又要机动灵活,应对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而又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法律允许的一切手段,促使我们的各项涉外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外协人员,要熟知相关的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及当地民情。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应急预案,要召之即来,来之即办,办则办好,保证现场工作不受影响。
第二十五条:外协人员要建好台帐,作好日志,使所处理的问题有据可查,防止事后反复。
第二十六条:所属人员都涉及外事交往问题,要加强学习,增强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分析,及时看透问题的实质,对症下药,因人、因事、因时而宜,促使问题及时解决。遇到问题要不躲、不闪、不等、不靠,要抓住时机掌握处理问题的主动权。
第二十七条:外事交往中的征迁等问题发生费用时,要按当地政策和双方洽谈的协议为准,报项目负责人审定。数额较大时报企业主审定。
第二十八条:涉外招待费发生时,由主办部门或个人填写招待费使用申请报告,报项目部负责人审定后办理。特殊情况可先电话报项目负责人,事后补填申请报告。数额较大时报企业主审定。
第二十九条:对外交往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企业主、项目负责人相信大家,大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让企业主、项目负责人放心。
6.资料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开工就想着竣工,就想着竣工交工时需要完整、准确、真实、符合规范要求的文件。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资料管理的重要性,这既是竣工交工时的需要,也是施工过程中计量的需要,这是一分部、一分项工程、一道工序合格的证明。涉外协议是双方合作的行为规范。认真管理好资料是提升项目部整体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十一条:工程部要专人整理、保管内业资料;计划合约部办公室要有人兼管相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资料管理的内容:1.工程部管理的资料:图纸、施组、开竣工报告、设计补充说明文件、各种检评表、试验资料、测量资料、变更文件、监理、设计、业主下发的文件、各项完工证、工程量计算表、工程量清单及一切与工程的相关文件。2.合约部的文件:招标、议标文件,对上对下的各种合同、协议,对上对下的各种计量支付文件,工程量清单等与合同、计量相关的各类文件,办公室上传下发的管理文件,内部的管理文件等与内部管理相关的文件。
第三十三条:外来资料要分类编号,登记造册,根据分工在需要的范围内传阅、传达、处理、执行。切不可马虎大意,贻误战机。内部外送的文件,要认真起草,严格审核定稿。所属员工要明白,你送出的文件,代表的是项目部,是企业,是让别人看的文件,是让别人看明白的文件。主题一定要突出,意思一定要完整,用词一定要准确,表达一定要清楚,层次一定要分明,观点一定要鲜明。防止反复造成误工误时。特别是开工报告,竣工文件,计量表格,变更文件等,要认真审核,力争一次成功。
第三十四条:做好保密工作。涉及项目的清单、单价、重要图纸和对上对下的计量文件都涉及企业秘密,要及时归档入柜,复印份数要严格控制,防止外流泄露,给项目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因管理不当、审核不细给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教育,并根据情况给予处罚。明显给项目造成不良后果,经济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的,参照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比例给予经济处罚。
7.物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物资管理的分工:1.办公、生活用品、指挥管理车辆由办公室负责。2.实验设施设备、测量仪器,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分别由实验室、测量队负责。3.工程机械、车辆由设备部负责。不设设备部的由物资部或工程部管理。主材、地材,二三项料及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模具、中小型设备由物资部负责。
第三十七条:办公室要对办公、生活用品、实验设施设备、测量仪器建立详细的台帐,要分使用人办理签认手续。除一次性消耗品外,较大的办公生活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当更换使用人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必须执行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赔偿的原则。对指挥、管理车辆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使用、保养、维修情况。责任到人,驾驶员要详细记录工作日志:包括行车路线、所乘人员、加油记录、当天行经公里数、检测情况、保养日期及内容、需要维修的要及时报办公室处理。因驾驶员检测上报不及时或办公室督导不利造成损失的,
由办公室负责人和驾驶员酌情承担经济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机械、车辆、设备、设施、模具等由物资部建立台帐,在施工过程中,实验,测量仪器由实验室,测量队建立保管使用台帐,工程竣工时,根据情况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十九条:.物资需用计划:
39-1编制:1).由预算员/物资采购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位或根据办公、生活的需要编制。2)在需用计划中注明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要求以及其它技术参数。3)计划提交时需分类编报,如设备、工程用料、劳保品、小型工器具等,以便于各项费用统计分析。4)计划应在使用前一周由相关部室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交物资部,由物资部比质比价招标采购。
39-2审批及存档:1)计划由相关部室根据图纸、方案等技术资料制定报项目负责人审批由交物资部保管二份。2)物资按需用单位、工程项目编号登记《需用计划台帐》并注明计划制定日期。一份执行,一份存档。
39-3材料采购:1)物资部定货购货前要深入市场调查走访、货比三家。大型采购要签定购货协议,必要时要进行询标、询价会,确保决策正确,定货正确,采购正确。2)要按设计、规范、数量、监理要求、现场需要进料。绝不允许不合格的材料进入现场,一经发现立即清除!费用由供货商或相关责任人承担。要长计划、短安排,既要保证现场需要又要合理使用资金、节约资金。
39-4入库及交验:1)采购员采购或领到材料交给保管员验收合格后,及时填写器材交接单或入库单,双方签字成为物资管理责任交接.。2)验收标准以供应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为准。散装地材的验证计量以回皮过磅为准。3)保管员在材料到现场后及时登记《物资收料流水帐》,发料时登记正式的《材料保管明细帐》,库存应为红字,在摘要中注明未交料,便于发料登记。保管员收到材料员交料入库凭据后及时核销《物资收料流水帐》的数量,登记《材料保管明细帐》,并在摘要栏里注明补交料。
39-5发料及保管:1)保管员发料必须在现场料场发放,逐日填写发料记录,不得以计划量或限额量一次性发料,造成以领代耗。2)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及时掌握材料使用情况,对劳务队要按照提供资料数据按计划发料。了解用料动态,防止不法劳务队冒支冒领、倒卖变现。外协队伍不得有剩余材料。3)发料过程中双方办理出库手续,填写领料单。领料单要有工长的签字批准,注明用料单位或分部工程和班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领用日期,双方签字认证。4)加强材料的保管,未发出的材料要专人看守防止丢失,所有材料要按规定堆码、苫盖、保管。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
39-6盘点1)物资盘点由物资部负责人安排保管员进行,在每月25日结束,盘点结果由物资部负责人审验并确认无误后报项目负责人备查,以便调整下一步采购计划。2)材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物盘点制度,对照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限额发料,及时掌握各种材料的使用状况和盈亏情况,上报项目负责人。严禁以工程需用量代替实际耗用量而不进行实物盘点。
第6篇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 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锅炉、压力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架空索道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
(2)检测、检验机构肯有专业资质证。特设备的检测、检验通常要专门的检测设备,测定要求高,测定过程规范。为了保证检测检验质量,防止因检测精度不够或检测错误而导致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生事故 ,必须由具备检测技术力量,并经认证取得专业资质证的机构进行。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
(3)安全使用证。首先,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有的要求安装图(如锅炉房)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安装;其次,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调试通过后才能试运行;最后,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并申请安全使用证,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营。
本制度自批准日起正式实行。
拟制: 审核: 批准:
珠海东精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第7篇 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 规定加强对设备、 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 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叉车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2)安全使用证。
第8篇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一、 培训对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二、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职业危害预防安全评价与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具备安全管理能力,达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要求。
三、 培训要求
(一)、安全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安全管理技能培训。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实际管理能力的培养。
(二)、培训采取国家推荐教材,集中培训。
(三)、培训安排讲课、现场培训、复习、考试等环节,授课及安排符合大纲要求。
四、培训内容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主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等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制度。
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及义务。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从事人员的权利及义务。
5、典型案例分析与讨论。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1、烟花爆竹基础知识 主要包括烟花爆竹的分级分类与特性、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及包装要求、废弃物品的处理知识。
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特点与现状,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制度。
3、出口烟花爆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4、安全评价知识。
5、职业危害及预防。 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分类、职业病及其预防。
6、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简介 主要包括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hse)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oshms)。
7、 案例分析与讨论。
(三)安全技术理论(经营单位作简单介绍)
1、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燃烧、爆炸及其特性,主要包括燃烧、爆炸的条件。
2、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性能 氧化剂、还原剂的基础知识,常用化工原材料的性能、用途和注意事项。
3、烟花爆经营厂房设施的设计安全原则。
4、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主要是程序、设施等控制及包括静电、雷电、电气设备的危害,了解建筑设备等知识。
5、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存储条件。
6、案例分析与讨论。
(四)、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救援预案
1、重大危险源 包括辨别、普查、风险评价与监控。
2、事故应急救援 包括应急预案基本要求要素、编制,应急救援方法。
3、案例分析与讨论。
(五)、实际安全管理技能 包括各种实际安全管理要领和实际管理技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的程序和要点。
2、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的程序和方法。
3、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和方法。
4、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防的程序和基本内容。
6、组织、指挥烟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的步骤和技术要求。
7、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五、再培训内容
(一)、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二)、有关烟花爆竹生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三)、国内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经验。
(四)、典型烟花爆竹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六、学时安排
(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学时为36学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为48学时。
(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学习为12学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学习为16学时。 (具体课时安排见附表)
第9篇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施工现场的风险控制,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工程现场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便于运输、施工作业及紧急情况下应急逃生;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性能可靠,按要求保管和摆放;现场设备、工具、材料摆放符合设计和安全要求。
第四条、施工作业坑按要求进行开挖,作业坑周边清理出宽于一米的人行通道,安全通道设置不少于两个,作好通道台阶,方便上下,通道上不得有任何设备,设施和其他物品。作业坑旁平整出设备摆放区和操作区。必要时作业坑采取排水、防滑和防塌方措施,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
第五条、施工场地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流动施工现场设指示牌。
第六条、开工前按照场地布置图在作业带以外规划界定安全停车区,人员进入作业带必须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非作业人员、车辆严禁在作业带内滞留,待命施工车辆停在预定地点。
第七条、施工现场按设计要求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实行“三定”管理,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第八条、各类气瓶现场存放要距离明火10m以上,挪动时不能碰撞。氧气瓶不能和其他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九条、对于于易燃易爆和有毒施工介质,要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计划,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第十条、在施工中要根据施工外界条件采取遮阳防晒、防雨措施,随时进行气体浓度的监测。
第十一条、有毒介质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警示线,在明显位置帖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说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密闭空间作业和有毒介质作业应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
第十三条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防护劳保用品,并要求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 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监督和安全员,进行巡回检查。
第十五条、夜间施工场地要设置足够的照明,作业带以内使用的照明灯具要符合防爆要求
第十六条、在靠近道路作业时,要在路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过往安全,天黑要设置信号灯、配备值班人员,防止人员或车俩误入作业坑。
第10篇 具有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3.从业人员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成绩合格持证上岗。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重大危险、危害因素消防配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6.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必须标明介质的名称和危险物品标志。
7.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且熟悉危险化学品储存规定。
8.重大危险、危害因素、有毒现场必须备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9.重大危险、危害因素必须设立良好的防雷接地并定期检测。
10.建立重大危险、危害因素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并报所在区县和市安监局备案。
11.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现场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2.重大危险、危害因素区域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13.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并保持有效记录。
第11篇 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进一步理顺各单位安全管理机制体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及人员管理,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及所属地面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 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下设日常工作的办公室,负责落实、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
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数量及技术水平满足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第五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
人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人力、财力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危险源辨识及危险因素控制,重大危险源的
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九条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各级人员、部门安全
生产责任制,做到“橫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安全管理的层级网络,自上而下层层传递压力,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条 为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单位要层层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充分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修订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二)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四)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六)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九)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十)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十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十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十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十五)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十六)出租厂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周四安全活动日制度
(十八)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
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后在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各单位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结合产业特点制定安全培训内容,按规定学时进行培训、考核。
第十四条 规范安全检查活动,明确各级人员安全检查频次、检查
内容,开展定期、不定期及专项安全检查,并对查出隐患进行整改、验证,形成闭环管理。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的有关
规定,安全费用坚持“应投尽投、应保必保,提足用好”的原则,财务上建立专账,专款专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有效实施,切实做到安全投入优先,保证安全费用足额到位。
第十六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全
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既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立在用安全设施台帐,加大安全设施的检查、
维护及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
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
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
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
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 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
明确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避险救灾措施及处理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第二十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行业安全规程要求,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及工艺特点,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程》。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
纳保险费。编制《职业健康检查计划》,为员工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体检,岗位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二条 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完善防火、防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安全、消防设施齐全可靠,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证件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行业要求为员工提供合格的劳动保
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高危作业必须佩戴防护用具。需定期检验的防护用品、安全工具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测检验。
第二十四条 规范检修作业的管理,对设备大、中修及施工过程中
涉及到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登高作业等要编制施工方案,对涉及存在重大危险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 严格事故管理,发生事故必须按程序进行上报,现场
处理措施得力,不得隐报、瞒报和谎报,一律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做好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工作,
节假日期间要有领导在现场值守,解决现场重大安全问题或突发事件。第二十七条 强化班组管理,班前会要有安全内容,对当班注意安
全事项进行安排部署,并定期开展班组活动,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第二十八条 定期组织开展安委会、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及月度、
周安全例会,传达安全信息,安排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问题。
第二十九条 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并按时完成计划、总
结及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第三章 奖 惩
第三十条 安全奖惩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对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第三十一条 安全奖惩分为季度安全风险抵押考核、事故处罚和日
常安全检查考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在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时兑现,事故考核按照集团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
处罚,本办法主要规定了日常安全检查奖惩办法。
第三十二条 奖励内容及办法
(一)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的,根据可能造成后果严重程度,对单位
奖励 1-3 万元,对发现者奖励 2000-3000 元;及时制止违章行为避免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的,对制止者奖励3000-5000元。
(二)在安全生产方面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并效果明显,安全
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在集团公司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第三十三条 惩罚内容及办法
(一)生产经营单位无证或主要负责人无资格证,限期进行整改,
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对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的罚款 3-5 万元,对主要负责人无资格证罚款3000-5000元。
(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停产限期进行整 改,并处罚款1万-2万元。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不能按期进行整改或多次重复出现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
(三)违章行为严重,可导致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对违章人员
罚款1000-3000 元,其它轻微违章行为可视情节罚款500-1000元,或免于处罚。
(四)集团紧急安全工作会议、安排传达不及时,行动滞后的单位
罚款 3000-5000。未按规定组织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缺一次罚款 1000 元。
(五) 节假日期间值班领导不按规定到岗值守,发现一次对值班领导罚款1000元。
(六)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未按“三同时”进行,按危险
性大小对责任单位罚款1-3万元,关键岗位安全设施失效罚款 1000-3000 元。
第12篇 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万无一失。
二、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器材齐全有效,生产厂房、停车场地等要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的各项要求。
三、要经常检查维修设备,做到安全文明生产,严禁违规操作,盲目蛮干。
四、做到“三面向”(面向生产、面向市场、需向顾客),“三勤快”(手勤、腿勤、嘴勤),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
五、制定防治“三废”措施,对更换的废弃机油要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专项收集储存,及时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实现计划性生产,要做到月月考核,负荷均衡可靠。
七、认真学习机动车维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汽车维修的相关标准,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督查和监管。
八、规范业务工作流程,明示业务受理程序,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制度。
第13篇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按国家安全规定的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不得使用。
2、对机电设备及其特种装置必须安装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3、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进行定期检查、检验,并实施有效地监控。
4、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设置清晰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5、对使用机械电气、排土场、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落实责任,进行建档管理。
第14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
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
a、监督b、监察c、检查d、督促
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代替。
a、劳动防护工具b、安全卫生设施
c、工作环境d、劳动防护用品
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保证正常运转。
a、检查b、检测c、监控d、检验
4、《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民主管理b、民主监督
c、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d、管理和监督
5、《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建设工程拆除等危险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排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a、专门人员b、普通人员
c、技术人员d、安全管理人员
6、《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制度。
a、责任b、许可证c、商业保险d、风险抵押金
7、《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
a、检查b、监控c、监察d、维护
8、《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次。
a、1b、2c、3d、4
9、《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a、使用b、销售c、工作d、储存
10、《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能力。
a、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b、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
c、安全常识和紧急救助
d、安全知识和紧急应变
1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安全设备、设施的d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事项之一。
a、更新和保养b、检测和维护
c、维护和保养d、更新和维护
1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a、保养和改造b、改造和报废
c、改造和维护d、维护和保养
1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建设工程拆除等危险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a、特种作业b、安全生产
c、生产作业d、危险作业
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设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生产管理或技术管理机构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c、安全生产委员会
d、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操作资格b、安全c、上岗d、职业资格
16、国家颁布的《安全色》标准中,表示警告、注意的颜色为
a、红色b、蓝色c、黄色d、绿色
17、“三同时”是指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a同时投产、b同时结算、c同时检修、d、同时检查
18、根据国际相关规定,电压以下不必考虑防止电击的安全
a、48伏b、36伏c、65伏d、25伏
19、对电击所致心博骤停病人实施胸外心脏挤压法,应每分钟挤次
a、60—80次b、80—90次
c、90—100次d、100次以上
20、电流为毫安时,称为致命电流。
a、50b、100c、120d、150
21、为什么在操作车床时,工人不准戴手套
a、容易损坏
b、较易缠上机器的转动部分,发生事故
c、防止手部出汗
d、防止打滑
22、防止毒物危害的最佳方法是。
a、穿工作服b、佩带呼吸器具
c、使用无毒或低毒的代替品d、佩带防毒面具
23、国家规定一项安全帽的重量不应超过克。
a、400b、500c、600d、300
24、一般的易燃物质的闪点低于多少摄氏度
a、88摄氏度b、76摄氏度
c、66摄氏度d、50摄氏度
25、下列哪种化学品中毒,可损害人体骨髓造血功能
a、二氧化硫中毒b、铅中毒
c、氯化苯中毒d、硫化氢中毒
26、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一般场地照明电源电压宜选伏,在潮湿地点或易触及带电体场地,照明电源电压不可超过___伏。
a、220、24b、110、12
c、220、36d、110、24
27、临时接地线主要由软导线和接线夹头组成。其中,相同的三根软导线是接用的,另一根软导线是接用的。
a、相线接地装置
b、零线接地装置
c、火线零线
d、零线火线
28、灭火器的检查周期是。
a、半年b、一年
c、二年d、三年
29、安全帽上的“d”标记表示安全帽具有的性能。
a、耐燃烧b、绝缘
c、侧向刚性大d、强度大
30、安全标志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
a、通行标志、禁止通行标志、提示标志和警告标志
b、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c、禁止标志、警告标志、通行标志和提示标志
d、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和通行标志
二、判断题
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具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劳动工具配备。()
4、《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5、《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7、《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8、《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在经营场所设置标志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
9、《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
10、《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11、任何人都有组织参加消防灭火的义务。( )
12、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伤亡事故,不属工伤事故。( )
13、发生化学事故后,首先应迅速将警戒区内无关人员集中,以免人员伤亡。( )
14、当触电者停止呼吸又无心脏跳动,应在同一时间内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两种抢救同步进行。( )
15、有人低压触电时,应该立即将他拉开。( )
16、发生火灾时,基本的正确应变措施是:发出警报,疏散,在安全情况下扑救。()
17、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可以和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应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18、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分别设置围墙,其高度不应低于3m;围墙与危险性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m。()
19、危险品生产厂房靠山布置时,应靠近山脚。当危险品生产厂房布置在山凹中时,应考虑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有害气体的扩散。()
20、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根本的区别。( )
第15篇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问答题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负责。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统一、高效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我们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22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22〕24号)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承担,原来由质监、工商、食药部门制定的有关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监管制度已不能适应改革后的职能调整需要。2022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新法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加强监督检查。此前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卫生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现阶段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的需要。因此需要制定专门的规章,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规范。
《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落实___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要求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是执行“四有两责”的具体举措。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能一发了之,必须对企业是否始终按照发证条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办法》通过细化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强化了法律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生产源头防范和控制风险隐患,将基层监管部门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落到实处,督促企业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对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办法》有哪些主要特点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办法》的修订,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着力破解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主要特点概括起来是“两涵盖两规范”。“两涵盖”,一是涵盖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全品种的日常监督检查;二是涵盖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两规范”,一是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对检查人员资质、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频次、结果记录与公布、问题处理等进行规范;二是规范标准化检查表格。设置了标准化的检查表格及结果记录表格,并配套制定相应的检查操作手册,规范指导基层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三、《办法》的适用范围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是法律赋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职责。本《办法》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食品生产经营经营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是基层监管人员按照相应检查表格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基本生产经营状况开展的合规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也包括按照上级部门部署或根据本区食品安全状况开展的专项整治、接到投诉举报等开展的检查等情况。
一般而言,监督检查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要求,也会有不同的检查方式方法。但日常监督检查始终是最常用、最基本的检查方法。对于新的情况、新的监管需要和新的方法的出现,总局将另行制定管理规定。
四、《办法》实施后,如何使用配套表格开展监督检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相应的检查表格,包括《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以配套《办法》的实施,并将于《办法》实施前发布。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列表明确,按照《办法》的要求,具体细化了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内容,设定了检查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对每项内容的检查结果设置评价项。每一个检查要点表都对应相应的检查操作手册,对每一项如何检查进行描述,指导一线检查人员进行操作。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对监督检查的内容、检查结果、综合判定等情况进行记录,使监督检查工作有痕迹可循,也用于对检查结果的公布。结果记录表为各个环节共用的表格,附有相应的填表说明,对如何填写、如何进行综合判定都有详细描述。
五、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项目内容是什么
《办法》规定,对食品生产者主要检查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对保健食品生产者还应检查生产者资质、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委托加工、生产管理体系等情况。
《办法》规定,对食品销售者主要检查食品销售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特殊食品销售、进口食品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用农产品销售等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存及运输者等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
《办法》规定,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及公示、设备设施维护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六、《办法》对检查频次如何规定的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根据食品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信用档案记录等因素,编制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并将其列入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后,监管部门对每家企业的检查频次每年不得少于计划数。
七、《办法》如何体现“双随机”的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22〕58号)要求,《办法》要求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即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一是《办法》规定,在网格化监管和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双随机”检查。即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机选派。二是检查项目应当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执行,每次监督检查可以随机抽取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检查。同时要求,每年开展的监督检查原则上应当覆盖全部项目。每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应当在实施检查前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明确,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时不得随意更改检查事项。三是检查中可以对生产经营的产品随机进行抽样检验。
八、日常监督检查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应当严格遵守《办法》对检查程序的规定。一是由监管部门确定监督检查人员,明确检查事项、抽检内容。二是检查人员现场出示有效证件。三是检查人员按照确定的检查项目、抽检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与抽检。检查人员可以采取《办法》规定的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四是确定监督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定。五是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及抽样检验等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六是根据《办法》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七是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九、《办法》对日常监督检查人员有哪些要求
日常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符合执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查人员的管理。一是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出示有效证件;二是检查人员应当掌握与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知识,熟悉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和检查操作手册,并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三是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事项,必要时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邀请食品安全专家、消费者代表等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
十、《办法》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如何判定
监督检查人员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检查结果记录表的要求,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并综合进行判定,确定检查结果。监督检查结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与不符合3种形式。按照对《检查要点表》的检查情况,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符合;发现小于8项一般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基本符合;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一项(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不符合。
十一、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一是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检查单位应当按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二是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而未执行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如何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十三、《办法》中日常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如何衔接
本次《办法》的制定,强调了日常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的相互衔接。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立案调查制作的笔录,以及拍照、录像等的证据保全措施,应当符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定。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案件线索,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或者超出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