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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竞赛试题【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8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竞赛试题

第1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

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

a、监督b、监察c、检查d、督促

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代替。

a、劳动防护工具b、安全卫生设施

c、工作环境d、劳动防护用品

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保证正常运转。

a、检查b、检测c、监控d、检验

4、《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民主管理b、民主监督

c、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d、管理和监督

5、《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建设工程拆除等危险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排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a、专门人员b、普通人员

c、技术人员d、安全管理人员

6、《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制度。

a、责任b、许可证c、商业保险d、风险抵押金

7、《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

a、检查b、监控c、监察d、维护

8、《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次。

a、1b、2c、3d、4

9、《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a、使用b、销售c、工作d、储存

10、《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能力。

a、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b、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

c、安全常识和紧急救助

d、安全知识和紧急应变

1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安全设备、设施的d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事项之一。

a、更新和保养b、检测和维护

c、维护和保养d、更新和维护

1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a、保养和改造b、改造和报废

c、改造和维护d、维护和保养

1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建设工程拆除等危险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a、特种作业b、安全生产

c、生产作业d、危险作业

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设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生产管理或技术管理机构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c、安全生产委员会

d、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操作资格b、安全c、上岗d、职业资格

16、国家颁布的《安全色》标准中,表示警告、注意的颜色为

a、红色b、蓝色c、黄色d、绿色

17、“三同时”是指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a同时投产、b同时结算、c同时检修、d、同时检查

18、根据国际相关规定,电压以下不必考虑防止电击的安全

a、48伏b、36伏c、65伏d、25伏

19、对电击所致心博骤停病人实施胸外心脏挤压法,应每分钟挤次

a、60—80次b、80—90次

c、90—100次d、100次以上

20、电流为毫安时,称为致命电流。

a、50b、100c、120d、150

21、为什么在操作车床时,工人不准戴手套

a、容易损坏

b、较易缠上机器的转动部分,发生事故

c、防止手部出汗

d、防止打滑

22、防止毒物危害的最佳方法是。

a、穿工作服b、佩带呼吸器具

c、使用无毒或低毒的代替品d、佩带防毒面具

23、国家规定一项安全帽的重量不应超过克。

a、400b、500c、600d、300

24、一般的易燃物质的闪点低于多少摄氏度

a、88摄氏度b、76摄氏度

c、66摄氏度d、50摄氏度

25、下列哪种化学品中毒,可损害人体骨髓造血功能

a、二氧化硫中毒b、铅中毒

c、氯化苯中毒d、硫化氢中毒

26、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一般场地照明电源电压宜选伏,在潮湿地点或易触及带电体场地,照明电源电压不可超过___伏。

a、220、24b、110、12

c、220、36d、110、24

27、临时接地线主要由软导线和接线夹头组成。其中,相同的三根软导线是接用的,另一根软导线是接用的。

a、相线接地装置

b、零线接地装置

c、火线零线

d、零线火线

28、灭火器的检查周期是。

a、半年b、一年

c、二年d、三年

29、安全帽上的“d”标记表示安全帽具有的性能。

a、耐燃烧b、绝缘

c、侧向刚性大d、强度大

30、安全标志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

a、通行标志、禁止通行标志、提示标志和警告标志

b、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c、禁止标志、警告标志、通行标志和提示标志

d、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和通行标志

二、判断题

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具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劳动工具配备。()

4、《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5、《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7、《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8、《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在经营场所设置标志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

9、《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

10、《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11、任何人都有组织参加消防灭火的义务。( )

12、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伤亡事故,不属工伤事故。( )

13、发生化学事故后,首先应迅速将警戒区内无关人员集中,以免人员伤亡。( )

14、当触电者停止呼吸又无心脏跳动,应在同一时间内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两种抢救同步进行。( )

15、有人低压触电时,应该立即将他拉开。( )

16、发生火灾时,基本的正确应变措施是:发出警报,疏散,在安全情况下扑救。()

17、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可以和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应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18、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分别设置围墙,其高度不应低于3m;围墙与危险性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m。()

19、危险品生产厂房靠山布置时,应靠近山脚。当危险品生产厂房布置在山凹中时,应考虑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有害气体的扩散。()

20、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根本的区别。( )

第2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及时整改;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管理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6、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报告;

7、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8、生产经营单位赋予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3篇 生产经营单位面向对象的安全生产管理范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预防性管理就是以预防事故为中心所进行的管理活动。由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预防性管理的核心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对人员的管理重点就是如何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具体如:进行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进行职务分析,选拔更合适的人员;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提高人与工种的匹配程度;采用激励手段,使人员自觉遵守安全行为规范等。对设备和作业环境的管理重点是消除各种有害因素和危险因素,这涉及到具体的技术问题。但从管理角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是如何使设备与环境系统没有或降低有害因素和危险因素,设备管理具体包括设备选购、安装、调试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把关,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配备情况的检查,设备运行过程中其安全状态的检查,设备运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等;作业环境管理具体包括作业环境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的检测、分析评定,作业环境改善与防护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作业环境布置、有害因素散发情况、采光情况、安全标志等的检查,改善作业环境的设备、设施运行状况的检查等。过程管理中的“过程”是指项目的活动过程,如工程建设过程,作业过程,动火过程等。对过程的管理重点是过程的程序与内容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具体如建设项目是否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动火过程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审批、监管;作业过程是否按标准化作业要求进行等。

事后性管理就是出了事故以后的管理,包括事故管理和办理工伤保险理赔过程的管理。事故管理主要是事故报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事故的统计分析与报表等。工伤保险的管理主要是参加工伤社会化保险的职工出工伤后办理工伤理赔过程的管理工作,包括工伤的认定、劳动能力的鉴定、评残、补偿金的理赔办理等。

第4篇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一、 培训对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二、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职业危害预防安全评价与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具备安全管理能力,达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要求。

三、 培训要求

(一)、安全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安全管理技能培训。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实际管理能力的培养。

(二)、培训采取国家推荐教材,集中培训。

(三)、培训安排讲课、现场培训、复习、考试等环节,授课及安排符合大纲要求。

四、培训内容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主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等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制度。

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及义务。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从事人员的权利及义务。

5、典型案例分析与讨论。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1、烟花爆竹基础知识 主要包括烟花爆竹的分级分类与特性、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及包装要求、废弃物品的处理知识。

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特点与现状,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制度。

3、出口烟花爆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4、安全评价知识。

5、职业危害及预防。 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分类、职业病及其预防。

6、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简介 主要包括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hse)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oshms)。

7、 案例分析与讨论。

(三)安全技术理论(经营单位作简单介绍)

1、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燃烧、爆炸及其特性,主要包括燃烧、爆炸的条件。

2、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性能 氧化剂、还原剂的基础知识,常用化工原材料的性能、用途和注意事项。

3、烟花爆经营厂房设施的设计安全原则。

4、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主要是程序、设施等控制及包括静电、雷电、电气设备的危害,了解建筑设备等知识。

5、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存储条件。

6、案例分析与讨论。

(四)、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救援预案

1、重大危险源 包括辨别、普查、风险评价与监控。

2、事故应急救援 包括应急预案基本要求要素、编制,应急救援方法。

3、案例分析与讨论。

(五)、实际安全管理技能 包括各种实际安全管理要领和实际管理技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的程序和要点。

2、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的程序和方法。

3、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和方法。

4、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防的程序和基本内容。

6、组织、指挥烟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的步骤和技术要求。

7、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五、再培训内容

(一)、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二)、有关烟花爆竹生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三)、国内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经验。

(四)、典型烟花爆竹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六、学时安排

(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学时为36学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为48学时。

(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学习为12学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学习为16学时。 (具体课时安排见附表)

第5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6篇 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进一步理顺各单位安全管理机制体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及人员管理,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及所属地面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 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下设日常工作的办公室,负责落实、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

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数量及技术水平满足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第五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

人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人力、财力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危险源辨识及危险因素控制,重大危险源的

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九条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各级人员、部门安全

生产责任制,做到“橫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安全管理的层级网络,自上而下层层传递压力,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条 为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单位要层层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充分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修订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二)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四)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六)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九)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十)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十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十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十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十五)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十六)出租厂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周四安全活动日制度

(十八)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

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后在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各单位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结合产业特点制定安全培训内容,按规定学时进行培训、考核。

第十四条 规范安全检查活动,明确各级人员安全检查频次、检查

内容,开展定期、不定期及专项安全检查,并对查出隐患进行整改、验证,形成闭环管理。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的有关

规定,安全费用坚持“应投尽投、应保必保,提足用好”的原则,财务上建立专账,专款专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有效实施,切实做到安全投入优先,保证安全费用足额到位。

第十六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全

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既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立在用安全设施台帐,加大安全设施的检查、

维护及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

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

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

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

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 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

明确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避险救灾措施及处理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第二十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行业安全规程要求,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及工艺特点,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程》。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

纳保险费。编制《职业健康检查计划》,为员工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体检,岗位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二条 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完善防火、防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安全、消防设施齐全可靠,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证件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行业要求为员工提供合格的劳动保

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高危作业必须佩戴防护用具。需定期检验的防护用品、安全工具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测检验。

第二十四条 规范检修作业的管理,对设备大、中修及施工过程中

涉及到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登高作业等要编制施工方案,对涉及存在重大危险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 严格事故管理,发生事故必须按程序进行上报,现场

处理措施得力,不得隐报、瞒报和谎报,一律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做好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工作,

节假日期间要有领导在现场值守,解决现场重大安全问题或突发事件。第二十七条 强化班组管理,班前会要有安全内容,对当班注意安

全事项进行安排部署,并定期开展班组活动,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第二十八条 定期组织开展安委会、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及月度、

周安全例会,传达安全信息,安排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问题。

第二十九条 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并按时完成计划、总

结及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第三章 奖 惩

第三十条 安全奖惩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对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第三十一条 安全奖惩分为季度安全风险抵押考核、事故处罚和日

常安全检查考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在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时兑现,事故考核按照集团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

处罚,本办法主要规定了日常安全检查奖惩办法。

第三十二条 奖励内容及办法

(一)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的,根据可能造成后果严重程度,对单位

奖励 1-3 万元,对发现者奖励 2000-3000 元;及时制止违章行为避免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的,对制止者奖励3000-5000元。

(二)在安全生产方面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并效果明显,安全

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在集团公司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第三十三条 惩罚内容及办法

(一)生产经营单位无证或主要负责人无资格证,限期进行整改,

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对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的罚款 3-5 万元,对主要负责人无资格证罚款3000-5000元。

(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停产限期进行整 改,并处罚款1万-2万元。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不能按期进行整改或多次重复出现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

(三)违章行为严重,可导致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对违章人员

罚款1000-3000 元,其它轻微违章行为可视情节罚款500-1000元,或免于处罚。

(四)集团紧急安全工作会议、安排传达不及时,行动滞后的单位

罚款 3000-5000。未按规定组织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缺一次罚款 1000 元。

(五) 节假日期间值班领导不按规定到岗值守,发现一次对值班领导罚款1000元。

(六)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未按“三同时”进行,按危险

性大小对责任单位罚款1-3万元,关键岗位安全设施失效罚款 1000-3000 元。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竞赛试题【6篇】

一、单选题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a、监督b、监察c、检查d、督促2、《北京市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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