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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维护小区环境和谐、保障居民权益、提升服务质量。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住户登记与入住手续
2. 日常行为规范
3. 公共设施使用规定
4. 环境卫生与绿化管理
5. 安全保卫与应急处理
6. 维修保养与投诉处理
7. 费用收取与管理
8. 住户大会与业主委员会运作
包括哪些方面
1. 住户资格:明确住户的认定标准,如购房合同、租赁协议等。
2. 入住流程:规定住户入住所需提交的资料、费用支付、钥匙领取等步骤。
3. 行为准则:制定小区内禁止的行为,如噪音控制、宠物管理、垃圾分类等。
4. 设施使用:详细说明公共设施(如健身房、游泳池)的开放时间、使用规则及责任。
5. 环保措施:鼓励绿色生活方式,规定垃圾处理、绿化养护等要求。
6. 安全制度:设立门禁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7. 投诉与服务:设立投诉渠道,保证问题及时解决,提供维修服务。
8. 费用管理:公开透明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收费标准,明确缴费时间和方式。
9. 业主参与:鼓励住户参与小区事务,定期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重要性
住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维护秩序:通过制度约束,确保小区内部秩序井然,减少纠纷。
2. 保护权益:明确权利义务,保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提升满意度:良好的管理制度能提高服务质量,增加住户满意度。
4. 促进和谐:通过共同遵守的规定,增进邻里关系,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5. 保障安全:严格的安保措施,降低安全隐患,提升住户的安全感。
方案
1. 制度制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住户共同参与,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宣传教育:通过公告、手册、线上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住户管理制度,提高住户知晓度。
3. 执行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4. 反馈改进:定期收集住户意见,对制度进行适时修订,确保其适应性与有效性。
5. 培训与考核:对物业人员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能准确理解和执行,同时将制度执行纳入绩效考核。
通过以上方案,我们旨在构建一个有序、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让每一位住户都能享受到优质的生活服务。
住户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质量管理-业主和住户财产控制程序
质量管理:业主和住户财产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物业管理范围内与业主和住户有关的财产给予保护。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委托方交付的物业、业主和住户用于维修安装的物品及管辖区内车辆等控制。
3、相关/支持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物业验收接管领导小组;
4.2综合管理部经理负责物业验收接管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工作;
4.3各部门按规定组成接管领导小组的各专业组,参与物业验收接管及各类车辆的综合管理。
5、工作程序
5.1业主和住户的财产一般包括:
(a)接管的物业,包括各类建筑物及公共设施;
(b)业主和住户提供的用于维修安装用的物品,便民服务中为业主提供修理;
(c)管辖区内车辆的管理;
(d)其它与业主和住户有关的财产。
5.2验收接管物业的控制
加强物业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保障房屋和配套设施及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a)各专业组组长负责接管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严格验收、把好工程质量关。综合管理部经理组织编制《物业接管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b)批准各专业小组按国家、省、市工程验收标准验收物业,确保物业的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定的要求。
5.2.3参与竣工验收的物业
5.2.3.1在验收前的资料准备对于物业公司参与竣工验收的物业,在竣工验收之前,综合管理部应要求委托方提供开发监视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提供的有关资料,适当时应包括物业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及结构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建筑施工竣工图,隐蔽工程收签证,沉降观察记录,竣工验收证明,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有关资料,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消防系统竣工验收证明、电梯等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用水、电、气指标批文,水、电、气表校验报告等图纸资料,并对所有资料进行查验,为物业接管验收提供资料和数字依据。
5.2.3.2物业的竣工验收:验收接管领导小组参与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依照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等规定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
5.2.4对已竣工、在用物业的验收接管工作:
a)各专业组根据分工范围分别负责对房屋主体结构、单元住宅、公共配套设施(水、电、机电设备、消防、管线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物业分户移交单》;
b)验收结束后,验收接管领导小组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并将《物业交接验收表》《物业分户移交单》的副本交委托方,以落实责任部门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5.2.5物业移交内容;
5.2.5.1建筑物移交
a)各类房屋清单及配套钥匙;
b)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气设备竣工图;
c)住宅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d)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5.2.5.2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移交
a)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清单;
b)绿化竣工图、室外竣工图(含地下管网、道路、停车场院等);
c)机电设施操作、维护说明书;
d)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5.2.5.3资料移交:产权资料和技术资料两大类。资料组负责各类资料的核对、接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并根据《文件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列出清单转交综合管理部归档保管。
5.2.6对新竣工的物业,由验收接管领导小组与委托方和开发建设单位就建筑物保修事宜进行协商,明确维修责任和保修期限。开发建设单位应按总投资2%的比例一次性向物业管理公司划拨专用基金,用于购买管理用房以及公用设施重大维修养护项目。
5.2.7根据建设部《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应加强对业主及住户的房屋及维修的管理。努力做到:
a)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执行《清洁绿化部工作手册》有关规定;建筑物有明显标志及方向指引,执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b)房屋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c)无违规建筑;
d)封闭阳台统一有序,房屋装修不危及结构和安全,执行《楼宇入住装修工作手册》的有关规定;
e)房屋维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100%,并建立回访制度;
f)代收代付房租、水、电、气等各项费用,收缴率达到98%以上,执行《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工作手册》的有关规定;
g)房屋资料档案齐全,便于查阅,执行《楼宇入住及装修工作手册》的有关规定。
5.3业主和住户提供的用于维修、安装、服务用的物品的控制,对业主和住户提供的物品质量应进行控制,以确保公司对业主和住户的维修、安装、服务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5.3.1工程部及各专项服务组(如房屋基装饰等)负责对业主和住户提供的项目进行维修、安装和服务。
5.3.2当工程部收到综合管理部转来的业主和住户《服务登记表》时,工程管理部填写《派工单》,并在上注明由业主提供详细信息,维修工持《派工单》前往业主和住户处提供维修服务。
a)维修工在维修前,应先对业主和住户提供的物品进行质量验收,确认该服务能达到维修安装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b)对不合格的物品,维修工应告知业主和住户更换服务以达到要求。如果业主和住户坚持要求安装,则维修工须在《派工单》上;维修结果栏内清楚说明情况,经业主和住户签字确认,方可维修安装;
c)维修工现场维修安装完毕后,应对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请业主和住户验收,同时在《派工单》上处理意见栏内签字方可离开。
5.3.3公司其它专项便民服务中,对业主和住户提供用于服务的物品应严格验证,妥善保管和使用,防止发生丢失、损坏。如发现不适用,应填写《业主和住户财产问题反馈表》及时反馈给业主和住户妥善处理。《业主和住户财产问题反馈表》由各服务部门自行保管。
5.4保安负责各类车辆
的综合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停放安全有序。
5.4.1车辆管理服务登记
a)常住业主和住户的车辆,应填写《固定(非固定)车位登记表》,并按时交纳场地使用费;
b)业主和住户的摩托车、自行车应办理停放手续,停入指定车位,并按时交纳管理费和领取停放卡。
5.4.2外来车辆的管理:外来车辆进入管辖区时,保安员应在《京都苑机动车辆进出管理登记卡》上登记车型、车号及进出时间,并按规定收费。
5.4.3车辆在管理区内的行驶管理
a)为确保车辆在区内行驶安全,保安员根据有关交通规则,设置各种道路交通标识:
b)在道路上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减少意外交通事故发生;区内行驶机动车严禁鸣喇叭、超速,保安应按照规定对违章者给予教育;
c)机动车辆在区内行驶时造成服务设施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保安员协调处理。
5.4.4协调车辆停放管理
a)区内设置停车场或适当位置划分停放区;
b)车辆应按车泊位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照章择位停放;
c)对小区内汽车违章乱停放,保安发出违章通知书给车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4.5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的区内,必要时设专职管理员负责管理车辆。
相关记录
qr-011-01 《物业接管计划》
qr-011-02 《物业交接验收表》
qr-011-03 《物业分户移交单》
qr-011-04 《业主和住户财产登记表》
qr-011-05 《固定(非固定)车位登记表》
qr-011-06 《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登记表》
qr-011-07 《汽车进出时间登记卡》
第2篇 管理承诺以业主住户为中心管理职责
管理职责:管理承诺、以业主住户为中心
1目的
规定公司总经理应承诺和实施的活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为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提供证据。
3要求
3.1管理承诺
公司总经理通过以下的活动对其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提供证据:
3.1.1向公司传达满足业主和住户及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a、总经理应树立质量意识,清楚了解让业主和住户满意是最基本的要求;
b、总经理应清楚了解服务质量与公司每一个成员对质量的认识紧密相关;
c、总经理应采取培训、内部刊物或会议等各种方式使全体员工都能树立质量意识,都能认识到满足业主和住户的要求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的重要性,并能经常持续地加强员工对质量的意识,使他们积极参与提高质量有关的活动。
3.1.2总经理负责制定批准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参见《质量方针、目标管理》。
3.1.3总经理按计划的时间间隔主持管理评审,执行《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3.1.4总经理应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作能获得必要的资源,执行《资源管理》的规定。
3.2以业主和住户为中心
公司的成功取决于理解并满足业主和住户及其他相关方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和期望,并争取超越这些需求和期望。总经理应以实现业主和住户满意为目标,为此应做到:
3.2.1确定业主和住户的需求和期望。通过市场调研、预测,或与业主和住户的直接接触来实现,执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3.2.2将业主和住户的需求和期望转化为对公司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服务要求、过程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只有满足这些需求和期望时,业主和住户才能满意。
3.2.3确保己转化的要求得到满足:
a、公司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b、业主和住户的期望和需求、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也会随时间而修订,因此公司己转化的要求及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也应随之更新,执行《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第3篇 小区业主住户搬入搬出物品管理办法
小区业主(住户)搬入、搬出物品管理办法
为确保业主(住户)财产安全,维护小区良好的生活秩序,特对小区业主、住户搬出搬入家私作如下规定:
一、入住登记手续:
1、凡属本小区业主购楼入户,应持房产证、身份证、业主本人及同住人员一寸相片2张,到管理处办公室登记造册,填写《住户成员登记表》,建立住户卡,大门值班安管员凭住户卡及入住通知单方可放入。
2、小区租住人员持租住人员身份证及一寸相片2张到管理处办公室登记造册,填写《住户成员登记表》,建立小区住户卡,大门值班安管员凭住户卡及入住通知单方可放入。
3、以业主亲戚名义办理入住的,须持有能够证明亲戚关系的公证书及业主同意入住的书面证明,需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2张到管理处办理搬入手续,填写《住户成员登记表》,建立小区住户卡,大门值班安管员凭住户卡及入住通知单方可放入。
二、搬出物品的规定:
1、业主搬出家私及家电等贵重物品,应提前到管理处办公室申请办理手续,如全部搬出,应结清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方能搬出;业主须持本人身份证,若业主委托他人搬迁,受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附有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的业主委托书,方可办理;
2、借住、租住户搬迁应与业主同来管理处或持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和业主同意租(借)住户搬出物品的书面证明,并经业主签字,注明业主联系电话号码,如系退租,应结清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方可办理搬迁手续;
3、业主(住户)搬出物品应注明是全部或是部分物品,并列出主要物品清单;
4、大门或道口岗安管员凭办公室放行单,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对搬出小区后不再在本小区居住的人员,管理处应及时进行注销登记。
三、搬出物品注意事项
1、不得影响邻里生活;
2、不得损坏小区楼梯、墙面、地面等公共设施、机电设备;
3、对搬家过程中不按规定,损坏小区公共设施、机电设备,影响邻里生活的行为,管理处有权予以批评教育指正,责令其整改并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第4篇 _小区住户物品搬出管理规定
1.0 目的
保障业主财产安全,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避免因物品放行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0 范围
适用于丽江花园内住户搬出大件物品时的操作程序。
3.0 职责
3.1 各区岗位当值员负责对住户搬运大件物品的监控。
3.2 各封闭小区门岗负责办理住户搬运大件物品的放行手续。
3.3 丽字楼物品放行手续的办理由配套服务部前台文员负责办理,无前台文员当值时,由区域领班/负责人办理。
3.4 东西门岗/封闭小区门岗/大堂管理员负责核查放行手续。
4.0 内容
4.1 业主亲临办理,须核对业主资料,确认身份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填写《物品搬出登记表》交给业主,同时留底一份备查。
4.2 业主家属式亲友办理。
4.2.1 须持业主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核对经手人的有效证件后予以办理,填写《物品搬出登记表》交经手人,并复印经手人身份证与《物品搬出登记表》留底。
4.2.2 若经手人无法取得业主委托书,经办人须电话与业主联系并核对身份证号码(在电话中确定业主的身份)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办理,填写《物品搬出登记表》并复印经手人的身份证留底。
4.3租户办理
4.3.1 若符合4.2.1、4.2.2的要求,则按4.2.1、4.2.2的操作办理。
4.3.2 若不符合4.2.1、4.2.2所列情况,须由中介公司出具证明,中介公司除出具其所需的证明外,须同时附以下二份文件中的其中一份。
a 业主授权委托中介公司全权办理该物业内物品的亲笔签名书。
b 出租物业时,包含该物业室内物品清单内容的租约或协议的复印件。若租约或复印件中未包含以上内容,除提供租约或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有业主亲笔签名的该物业物品清单或复印件。
5.0相应表格
5.1 《物品搬出登记表》
第5篇 物业管理师辅导:住户投诉处理标准
物业管理师辅导资料:住户投诉处理标准
一、目的
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住户的各类投诉能及时、合理地得到解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户针对公司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投诉处理。
三、职责
1.物业部经理负责处理重要投诉。
2.服务处主管负责协助经理处理一般轻微投诉及每月的投诉统计、分析、汇报工作。
3.物业部相关主管负责协助服务处主管和物业部经理处理本部门的被投诉事件,并及时向服务处反馈投诉处理信息。
4.服务处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负责投诉现场接待工作。
四、程序要点
1.处理投诉的基本原则
接待投诉时,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礼貌、乐观、热情、友善、耐心、平等的十二字服务方针,严禁与住户进行辩论、争吵。
2.投诉处理流程图
3.投诉界定
(1)重大投诉。下列投诉属重大投诉:
①公司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没有实施或实施效果有明显差错,经住户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决的投诉;
②由于公司责任给住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③有效投诉在一个月内得不到合理解决的投诉。
(2)重要投诉
重要投诉是指因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有过失而引起的投诉。
(3)轻微投诉
轻微投诉是指因公司的设施、设备和管理水平有限给住户造成的生活、工作轻微不便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改进而较易得到解决或改进的投诉。
4.投诉接待
(1)当接到住户投诉时,接待员首先代表被投诉部门向住户表示歉意,并立即在《住户投诉意见表》中作好详细记录:
①记录内容如下:
--投诉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
--被投诉人或被投诉部门;
--投诉事件的发生经过(简单明了地叙述);
--住户的要求;
--住户的联系方式、方法。
②接待住户时应注意:
--请住户到沙发入座,耐心倾听住户投诉,并如实记录;
--必要时,通知服务处主管或物业部经理出面解释;
--注意力要集中,适时地与住户进行交流,不应只埋头记录。
(2)投诉的处理承诺:
①重大投诉,当天呈送公司总经理进入处置程序;
②重要投诉,接待后1小时内转呈主管经理进行处置程序;
③轻微投诉,不超过2天内或在住户要求的期限内解决。
5.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根据投诉内容10分钟内将《住户投诉意见表》发送到被投诉部门,领表人在《投诉处置记录表》签收记录。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应将重大投诉及重要投诉经服务处主管当天转呈公司总经理或物业部经理。
6.投诉处理内部工作程序
(1)被投诉部门负责人在时效要求内将内容处理完毕,并按《住户投诉意见表》对投诉处理过程作好记录。在投诉处理完毕的当天将《住户投诉意见表》交到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收到处理完毕的《住户投诉意见表》后,应在《投诉处置记录表》记录。
(2)公司总经理、物业经理在接到重大投诉和重要投诉后应按公司《不合格纠正与预防标准作业程序》文件的规定处理。
7.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收到被投诉部门投诉处理的反馈信息后,将情况上报服务处主管,并在当天将处理结果通报给投诉住户。通报方式可彩电话通知或由巡楼组人员上门告之。
8.服务处主管在投诉处理完毕后通知服务处巡楼组安排回访。在每月30日前对投诉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结果上呈主管经理,并将《住户投诉意见表》汇总上交品质部,由品质部长期保存。
9.其他形式的投诉(如信函),服务处参照本程序办理。
第6篇 住户维修及房屋整体修缮管理程序制度
1.0 程序目的
通过对住户维修及房屋整体修缮的管理控制,保证服务过程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2.0 适应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住户维修及整体修缮的管理控制
3.0主要职责和权限
3.1维修部负责住户维修及房屋整体的修缮、养护;
3.2保安部负责巡视、反馈设施的状况;
3.3客服中心负责住户请修的受理及维修后的回访。
4.0程序内容
4.1住户报修受理
4.1.1受理及登记
客服中心设置住户报修电话,并保证有人接听。住户报修时,受理人应对业主名称、单元位置、报修时间、故障情况、联系电话等作好记录,开出《维修单》,将信息反馈给维修部。
4.1.2维修派工
维修领班负责根据紧急程度,派出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对于收费项目,维修人员应出示管理处批准的收费标准,并请住户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维修质量及收费。
4.2住户维修的服务要求
4.2.1维修前的准备工作
维修人员常备维修器材应保持完好,摆放整齐,遇有维修任务时,应准确了解故障情况,作好相应准备工作。
4.2.2服务要求
1)一般性维修的处理
对于住户一般性故障如换灯泡灯罩、换水龙头、插座跳闸、修理门、窗、桌椅、抽水马桶堵水等不会立即造成重大伤害和严重不便的维修,如维修人员人手不足或任务繁忙,可在半小时至一小时内派人上门服务,但需事先致电住户预约或说明情况;如维修部人手够,则应在15分钟内派人上门开展维修。
2)紧急性维修的处理
对于主进线断路跳闸、住户房门反锁关人、漏水等可能严重影响业户正常生活和造成较大损失的,维修人员应立即停下其他工作,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修。
3)特急性维修的处理
对于电器火灾、大面积跑水、电梯关人、卡人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害的特急性事故,维修人员应当立即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通知保安部等其他所有予以协助的人员参加抢修。
4.2.3维修后的现场处理
维修人员在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将维修现场打扫干净,并将《维修单》返至客服中心。
4.3 维修回访
根据《维修单》上住户的意见,客服中心负责在两个工作日内对住户不满意维修服务进行回访,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达到住户满意,并将回访处理结果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中。
4.4 住户维修收费
客服中心根据《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向住户说明收费标准,并于维修单上注明费用明细,维修人员完成维修工作后请业主签名确认并收取相关费用,再将款项交于客服中心收费文员。
4.5 房屋设施的修缮
4.5.1日常巡查及维修
保安部负责房屋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有损坏、破损情况记录在《保安巡查记录表》中,并将信息反馈给客服中心,由客服中心知会维修部进行维修。
4.5.2季节性检查、维修
维修部应根据本地气候特点,在台风、暴雨季节来临前及每次台风暴雨后,组织人员对小区的危险部位针对防风、防雨、防漏、防洪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以排除不安全因素。
4.5.3定期检查修缮
1)维修部应每月对工程系统进行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房屋修缮方案》,报管理处审核后落实实施。
2)管理外负责组织维修部每两年对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依据房屋完损评定等级标准,评定房屋的完损情况,填制《房屋完损情况评价表》,从而针对性的组织维修、修缮事宜。
3)管理处可将自己无能力实施的重大维修或功能改造项目委外进行,对委外工程,根据施工规范和分包合同检查监督工程质量,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4.6 房屋修缮资料的归档
管理处须将维修资料分类、汇总、归档,重大维修资料应长期保存,以备查阅检索。
5.0质量记录
5.1《维修单》
5.2《保安巡查记录》
5.3《房屋修缮方案》
5.4《房屋完损情况评价表》
5.5《回访记录表》
第7篇 住户手册-物业管理人简介
《住户手册》物业管理人简介
zz花园的物业管理人是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是专业从事物业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临时物业管理企业。
公司虽成立时间不久,但佳园物业人以兢兢业业、孜孜以求的敬业精神,取得了一定业绩,赢得了业内人事的认可。
zz花园管理处下设:物业部、经营部、财务室、维修部、保安部、绿化保洁部,各部门岗位人员坚持以最优原则配置。管理人员都是经过专业培训,且具有高学历的专业人士,并经多年实际工作的磨练,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我处实行按岗分工,遵照管理处指令工作,不作任何私人性质的服务,敬请各业主(住户)勿要求员工做私下服务。本处员工若有不努力工作、不称职、不廉洁等行为,希望您向本处投诉,以期本花园管理服务质量达到更高标准,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本管理处在每栋塔楼大堂设有主任信箱,欢迎业主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业主亦可电告本处。
主任 室:___
保安岗电话:___
管理服务范围
zz花园管理处是中山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派出机构,主要对zz花园片区的物业实施管理和服务,具体管理内容有:
1.本物业范围内的不同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消防、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库(棚)、园林绿化地、沟、池、井、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
4.车辆行驶及停泊;
5.维护公共秩序,保卫小区安全;
6.家政服务;
7.物业代理;
8.花卉服务;
9.装修代理(监理);
10.市住宅主管部门规定和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它物业管理事项。
第8篇 小区住户手册:装修管理
龙城小区住户手册:装修管理
一、装修重要提示
--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均应以不损坏楼宇结构、公共设施、不影响他人为原则。切记施工前,请先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未得到书面认可切勿动工;
--根据承建合同,楼宇建筑维修保养期为一年,维修保养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建商免费维修,在此期间装修,请注意不可破坏原有建筑功能;
--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应注意控制噪音,按管理处规定的时间施工,高空作业应做好安全措施并不可妨碍他人,做好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好装修施工人员;
二、装修队的选择
--业主聘请装修队伍应选择持有长沙市住宅装修资格的装修承建商,除了应注意挑选合理报价外,还应格外留意其营业执照及技术资格;
三、装修程序概要
1、施工前
--提交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红章)、装修图纸复印件给管理处;
--填报装修有关申请表格;
--申办装修装修许可证和人员临时出入证;
--缴交装修保证金及有关费用。
2、施工中
--装修工作开始,请在门户内明显位置悬挂装修许可证;
--预先与管理处联系,由管理处安排装修材料或垃圾的运送及放置;
--小心使用电梯、公共楼梯,保护好公共设施;
--请勿在公共地点如:走廊、楼梯、设备井等处堆放装修材料及杂物;
--请勿在公共地点擅自接驳公共水电;
--特殊工种作业,须持证上岗。动用明火作业时(如烧焊等),须经管理处审批,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自行配备灭火器),并接受管理处的监督;
--切勿向室外高空及井道内抛物;
--请勿在公共场所进行装修作业;
--管理处人员会在施工期间进入户内检查,敬请配合。
3、完工后
--请与管理处联系,退还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并进行竣工验收;
--搬出装修工具、剩余材料等须到管理处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四、装修要求
--楼宇外观:任何装修及维修均不可以影响楼宇结构及外观,包括封闭阳台、天台、露台、加建房屋、露天支架、花架、铁笼、天线、招牌等;
--室内墙壁:未得到管理处许可,禁止拆卸、加建;
--防护网:只能安装在阳台、窗户内侧或与阳台、窗户平行;
--屋外灯饰:所有走廊及楼梯内已安装足够光源,请勿在房屋门前加设任何灯饰;
--空调安装:空调户外分机的安装位置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冷凝水管插入专用接水管内,小区不允许安装窗式空调;
--厨房、卫生间:地面已作防水处理,只可在表层以上铺贴瓷砖,不允许任何打凿和扩建。为方便检查,天花吊顶只可活动天花,不可封闭;
--给排水系统:未得到管理处认可,切勿任意更改或分支给排水管道,以免扰乱供水水压及排水系统;
--电器安装:装修中如有需要增设电器开关、插座或更改线路,请务必聘请合格电器技术人员施工,且不得超过住宅用电设计总容量;
--煤气管道:请勿擅自封闭或更改煤气管道及附件,如需改动请与煤气公司及管理处联系,由煤气公司负责施工;
--电话网络端口、门禁系统、有线电视:请勿擅自更改其位置或干扰其线路,如有更改需要请与管理处联系,并聘用专业人士改动;
--阳台及花园:未经管理处及政府部门许可,住户阳台及私家花园请勿任意搭建、封闭或放置任何有碍观瞻之物品;
--装饰材料:所有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防火安全规定;
--安全消防设施:室内各类安全、消防报警装置均不得任意拆除或改装;
--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全部袋装,并运送到管理处指定地点,以便管理处统一清运。
第9篇 小区住户手册:物业管理篇
龙城小区住户手册:物业管理篇
一、物业管理人
湖南zz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作为本物业管理人,享有或承担《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物业管理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及责任,对本物业实施综合一体化管理。
二、管理人的责任
--公共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和业主室内有偿服务;
--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通道、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车辆行驶及停泊;
--公共秩序;
--市住宅主管部门规定和委托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三、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办法;
--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政府有关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经营业务;
--制止违反本手册和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管理人的义务
--以向业主服务为宗旨,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按市住宅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委托管理合同对本物业实施物业管理;
--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以及提供社区生活服务;
--按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五、管理费的运用
--公共场所保安、清洁、绿化等日常管理费用;
--公共设施维修、保养费用;
--公共区域(分摊范围以外)水、电费用;
--公共设备、设施必要的保险费用及法定税费;
--员工的工资、津贴、福利及办公费用;
--因管理工作需要而聘请的专业公司及人员的费用;
--社区文化活动的费用;
--管理公司的酬金;
--其他管理费用。
六、管理费的缴付
--支票支付:当住户为公司客户时,可以采用支票的形式缴付费用;
--现金缴付:业主或住户亲自到管理处交纳管理费;
--管理费由业主或租户缴付均可,但如有拖欠,最终仍由业主承担交纳负责。
七、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本基金按照《湖南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收取;
--本基金用于房屋本体公(共)用设施的维修保养项目,不够支付时经业主大会决定,由各业主按规定分摊;
--本基金由管理处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管理;
--业主发生变更的原业主所交基金不予退还。
八、管理人员
--管理处各类服务人员按职能分工不同,因安全护卫和清洁、绿化工作人员较专注于本职工作,未必全面了解小区所有事务,客户若有问题(紧急事件除外),请向管理处来电或来访咨询。
--本公司禁止管理处所有员工收受住户任何赏金或物品。
--为保持高效率的物业管理服务,恳请客户合作,避免直接(紧急情况除外)差使管理人员做私人服务,如有工作需求,请与管理处联系。
九、联络途径
--欢迎住户提出与本物业管理有关的任何意见,可以用电话、信函、来访等各方式,另外敬请留下姓名、详细地址及电话号码,以便进一步联络;
--若是投诉个别管理人员不努力工作、不称职、不廉洁及不轨行为,请尽可能提供其姓名、编号、以便调查及处理。
十、物业管理处
--管理处是小区物业管理的事务中心;
--用户可通过管理处咨询物业管理服务及其它服务。
第10篇 公寓住户手册:卫生管理细则
度假公寓住户手册:卫生管理细则
1、为使业主(住户)享受优雅、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物业管理处请有关卫生人员专职负责该项工作。
2、住宅单位将生活垃圾排放在指定处,以便清洁人员清理、清倒。住户也可用垃圾袋自行将垃圾带到楼下垃圾收集箱。
3、讲究文明,搞好卫生,树立社会公德,请不要乱堆(丢)垃圾、杂物,严禁高空从窗户、阳台向外乱丢杂物、垃圾,切勿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违者罚款。
4、装修完毕,业主(住户)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走廊、通道及其他公共地方。
5、公司将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对公共场所、设备进行定期的清理、消毒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您充分享受舒适、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
6、公司将定期组织消灭四害,控制其滋生、蔓延。
7、禁止在小区建筑物上张贴标语、广告等。
8、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违章建筑。
9、禁止破坏、污秽公共设施,保持其清洁,完整。
10、禁止践踏草坪,损坏绿化设施。
第11篇 公寓住户手册:保安管理
度假公寓住户手册:保安管理
1、园区内24小时均有人当值,热情地为各业主(住户)服务,并协助处理紧急事故。
2、为保障安全,所有在小区居住的业主及其雇佣人员,均应办理身份卡及临时出入证。
(1)办理身份卡需与物业管理处联系,书面写清人员姓名并交一寸相片一张,证件需缴纳工本费。
(2)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续发放或注销证件手续。
(3)房间无人时,请锁好门窗。
(4)无人在家时,关闭所有电器用具、煤气用具、水阀。
(5)不要在公共通道、公众设施内吸烟,在可吸烟场所,应处理好烟蒂和火种。
(6)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线和灭火器等。
(7)发现有不明气体泄漏时,不可开关电器包括使用电话,离开住宅单位后,锁好门窗,立即通知物业管理人员。
(8)携出大件物品及搬运货物出小区时,必须到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开具出门许可证。办理该手续时须本人凭身份卡亲自前往办理,业主必须签字。
(9)住宅单位用户切勿随便开门给陌生人,开门前必须先从可视对讲机辨别访客。
(10)与临近用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大家能够互相照应。
(11)如遇紧急情况时可直接报警(拨电话110)。
(12)如不幸被贼匪偷盗,不应移动、清抹或洗涤任何现场物品。当情况安全稳定后,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及物业管理处。
3、物业管理人员在园区工作、巡查均佩戴工作卡,业主对来访的无证人员、陌生人员,在未弄清身份之前应谢绝进入。切勿接待无证件客人及可疑人员,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客人到贵处留宿以及出租房屋有承租人,需到物业管理处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违者责任自负。
5、如发现可疑情况,请立即告知派出所或物业管理处。
6、除保安员外,物业亦设有保安技术装置以确保各业主及用户安全。
7、住户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单位范围内,自行聘用专职穿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员,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处作出书面申请,详列人员数目、值班时间及所属单位名称,并须保证这些专职人员不得穿着制服在小区公共地方活动,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误会。
第12篇 公寓住户手册:装修管理
度假公寓住户手册:装修管理
1、政府法律法规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装饰、装修工程时,不得随意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否则,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貌,直至有关主管部门满意为止,其所需一切费用概由责任业主或用户自负。
2、用户在住宅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系统的正常使用,否则,必须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提交有关装修设计施工图,待申请批准和缴纳装修押金后,方可开工。
3、装修押金
装修押金由物业管理处按每户2000元收取,并由物业管理处保存,作为装修期内的施工管理保障,便于在承造商或其装修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时做出约束和适当处理。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处检查验收合格后,扣除管理成本后全部返还。
4、装修规则
(1)对楼宇结构要有足够的保护防御措施,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楼宇内的设备若有任何损毁或因缺乏防御措施而导致损坏的,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责任人或业主需承担相应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区内公共地方,以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若因此造成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害,将由有关责任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的防御措施以减低装修期间导致的危及他人的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使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受到干扰或感觉不便。
(4)不得在通道走廊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未住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5)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6)不可在小区内用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面或用做其他用途。
(7)在园区内公共场所,装修工人必须穿着适当、整洁的衣装,不得赤足、赤身或穿着污秽出入工作范围和公共场所,以防发生意外并有碍观瞻。
(8)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必须佩戴物业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如有任何损坏、遗失、过期等应立即重新办理,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进行工作。
(9)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物业管理处特定的出门许可证(签字),并经验核后放行。
(10)装修承造商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物业管理处概不负责任何其损失或遗失。
(11)严禁将混凝土、砂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入坐厕或排入水渠内,否则,责任自负。
(12)装修运输车辆的进出必须服从物业保安管理人员的安排与管理,以保证园区内车辆停放有序,出货运输必须有业主本人签字认可。
6、装修承造商
各业主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装修时若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坏,有关责任人和业主必须负责所有损失的赔偿,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全面考核。
第13篇 住户手册:管理费
住户手册:管理费
业主/住户必须准时交付费用,因小区的管理开支均靠管理费收入而支付。故如未能按时交付者,管理公司依管理规定收取逾期滞纳金每日按规定1收取)。
一、业管理费主要支出如下(但不限于):
1.物业管理区域内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费;
2.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及场地日常小修维护费;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费;
4.园林绿地日常维护费,包括淋水费;
5.环境卫生、除四害管理服务费;
6.用于物业管理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7.建筑物公共设施保险费;
8.建筑物外观经常性清洗刷新费;
9.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费用;
10.法定税费;
11.管理者酬金。
公用设施设备、部位及场地水电费按实际支出分摊;
二、管理费公共水电分摊费的收费办法
1.管理费和公共水电分摊费每月收取一次,并在每月一号前发出收费通知书;
2.各业主/住户应按上述收费通知书限定时间内,到管理公司办理交费手续。
三、管理费的调整t
管理公司根据政府有关政策的改变和物价指数变化,有权根据客观条件和物业实际情况,修订管理费预算,按法律程序通过後,公布执行。
四、缴费办法:
1...................................................................现金
2..........................................................支票
3...................................................................银行汇票
4............................................................................现金存折
5.......................................................................................汇款
6...............................................................................................银行转帐
烦请各业主/住户到管理公司查询银行帐户和收款抬头。
第14篇 项目管理处与业主住户沟通办法
项目管理处与业主、住户沟通办法
为加强管理处与业主/用户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业主/用户的需求,解决业主/用户的问题及困难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为业主/用户创造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办法如下:
1、公布办公室、服务中心、财务室、设备运行班,方便业主/用户电话联系。
2、充分利用传统节日、纪念日等,广泛开展与业主联欢的社区文化活动。
3、每月对业主进行一次抽样回访每次回访数不少于派工单总数的90%。
4、随时接待和记录业主的投诉,并及时性反馈处理结果给投诉人。
5、每年向业主/用户发出一次管理工作意见征询表,每次发出数量不少于单元总数的15%,回收率不低于75%。
6、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业主大会。
7、每次活动、家访、征询意见、接待均应做好书面记录,将业主提出之意见、建议及投诉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管理处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将处理方法与结果并存档备查。
第15篇 某物业园区住户求助服务管理作业规程
物业园区住户求助服务管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业户求助服务的管理工作,确保及时、优质地为住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__业户向管理处求助时的服务工作。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业户对特殊求助的安排及处理工作。
3.2客服主管及值班主任对业户的一般性求助的安排及处理工作。
3.3客服人员、其他人员接到业户求助信息后,应认真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填写于《业户求助信息登记表》。
3.4工作人员处理业户求助要求快速反应,确保准确,不得推诿、拖延。
4.0求助类型
4.1急救病人的求助
4.2盗窃、打架、斗殴、抢劫、凶杀等的求助
4.3水浸、火灾等事故的求助
4.4咨询求助
4.5有偿服务求助
4.6报修求助服务
4.7投诉求助
4.8其他生活或工作上的正常求助服务
4.0定义
4.1根据管理处日常所接到求助的类型将其分为特别求助及一般求助两种。
4.1.1特别求助是指危及到生命财产及危害到社会治安的求助信息。例如急救病人、盗窃、抢劫、水浸、火灾等事故的求助信息。
4.1.2一般性求助是指在生活或工作的日常求助,如有偿服务、报修、投诉等求助信息。
5.0内容
5.1处理急救病人的求助处理程序
5.1.1 处理急救病人求助,客服人员、中控室或其他值班人员接到业户的求助信息时,应问清对方楼层、房号,并做好相应记录,填写在《业户求助信息登记表》。
5.1.2 中控室、客服人员或其他值班人员接到求助信息后,应通知距发出求助信息的地点最近人员赶到现场,并确认求助信息的情况,向中控室及客服人员汇报,同时向主任汇报。
5.1.3管理处人员到现场后,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如需送到医院则拨打120,并通知值班保安人员做好接应工作。
5.1.4如病人没亲属在场,应通知病人亲属,同时陪病人到医院,帮助病人挂号、取药等力所能及的服务。
5.1.5处理过程切忌不懂装懂,随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5.2对业户向管理处发出有关盗窃、打架斗殴、抢劫、水浸、火灾等事故的求助信息,可依照《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3有偿服务求助可参照《有偿便民服务工作规程》进行处理。
5.4报修求助服务右参照《报修管理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5.5投诉求助服务可参照《投诉处理规程》进行处理。
5.6咨询求助服务
5.6.1对业户提出书面的咨询,接收人应登记于《业户求助信息登记表》中,并报告相关主管人员予以尽快以书面答复。
5.6.2对口头咨询,如能当场解决的,应当场给予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报主管后予以答复。
5.6.3回答业户的咨询要耐心,注意礼貌用语。
5.6.4咨询事项如涉及到需要保密事项,应注意保密,例如个人隐私及内部需要保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