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寓住户手册:卫生管理细则
度假公寓住户手册:卫生管理细则
1、为使业主(住户)享受优雅、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物业管理处请有关卫生人员专职负责该项工作。
2、住宅单位将生活垃圾排放在指定处,以便清洁人员清理、清倒。住户也可用垃圾袋自行将垃圾带到楼下垃圾收集箱。
3、讲究文明,搞好卫生,树立社会公德,请不要乱堆(丢)垃圾、杂物,严禁高空从窗户、阳台向外乱丢杂物、垃圾,切勿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违者罚款。
4、装修完毕,业主(住户)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走廊、通道及其他公共地方。
5、公司将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对公共场所、设备进行定期的清理、消毒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您充分享受舒适、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
6、公司将定期组织消灭'四害',控制其滋生、蔓延。
7、禁止在小区建筑物上张贴标语、广告等。
8、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违章建筑。
9、禁止破坏、污秽公共设施,保持其清洁,完整。
10、禁止践踏草坪,损坏绿化设施。
第2篇 幼儿园库房卫生管理细则
达明幼儿园库房卫生管理细则
1、仓库保管员对库内物品应有序摆放,保管得当,不得造成食品变质,造成有效浪费。
2、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3、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6、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7、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8、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第3篇 餐厅卫生管理细则
第4篇 学生食厅卫生处罚管理细则
为加强我院学生餐厅安全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要求
1.各承包人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发生安全性事故,将追究承包人的责任,视情况给予罚款。
2. 各承包人要对电器、电路、机械设备安全负责,出现问题要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应按原价予以赔偿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3.对燃气灶具等要严格管理,对排油烟罩内的油垢要定期清洗,防止泄漏,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火灾的在赔偿损失的前提下另处以500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 人员管理要求
1.各承包人所聘员工必须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治安前科。必须接受院总务和后勤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2. 各承包人员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具备有效的健康证和身份证;2填写花名册报膳食管理中心,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2张;3办理上岗证、出入证;
3.未按照上述要求擅自用人的,一经发现每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待补办齐手续方能上岗。
4. 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坚决辞退,否则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三、 采购、制作、销售、库房卫生要求
1.不采购、加工、制作、销售腐败变质或有毒有害的食品,违者处以100元~500元罚款。
2. 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禽类和鱼类。鱼类清理后应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应放血,去净羽毛、内脏、头爪,以上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4. 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枯叶、无茎,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5. 食品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要回热后供应,否则处以10~50元罚款。
6. 各经营者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要认真仔细,食品不准带入不该带进的物品,否则处以10~100元罚款。
7. 不准销售经营范围以外和无证出售的食品。各经营者出售的食品要符合质量标准否则每项处10~50元罚款;出售的食品要有价牌,明码标价,否则罚款20元。
四、 卫生工作要求
1.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工具拿取,否则罚款20元。
2. 加工生食和熟食的案子和砧板,绝对不能混用,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3.成品要放入保洁的防蝇罩内,同时要做好半成品的防蝇防尘工作,不符合要求处以10~50元罚款。
4. 加工熟卤菜,要先检查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否则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5. 每餐营业结束,要将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并处理好剩饭剩菜,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6. 灶具设备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工具、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清洁,抹布干净,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
7. 冰箱要有专人负责,坚持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冷藏食品要生熟分开,盛熟食器皿不准叠放,违者处以50元罚款。
8. 盛放物品的柜子和菜架要摆放整齐,蔬菜等物品(包括菜盆)不能直接落地。菜架和柜中的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9. 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要干净清洁,穿戴整齐。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在窗口售饭必须戴口罩,违者一次罚款20元。
10. 炊事员要勤理发、洗澡、修面、剪指甲,头发不准过耳,衬衣要干净,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第二次不合格从重处罚。
11.食堂工作人员严禁穿工作服到卫生间,违者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发现从重处罚。
12. 加工下来的废弃物要及时倒入桶内并加盖,并于开饭前清运,垃圾桶要每周洗刷一次,加工、切配结束后要把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洗干净,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13. 各经营者要对自己范围内的地面、墙壁、水池、门窗、玻璃、灯具等及外环境的卫生绝对负责保洁,检查不合格,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检查不合格加倍处罚。
14. 食堂内超市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违规罚款50~500元,超市应向管理部门出示进货票据,如不提供者,学校将给予停业处理。
15. 食堂操作间严禁喝酒、吸烟,违者一次每人罚款100元,所有门窗应 或者装纱窗、门帘,无故开启每处罚款100元。本细则使用范围为食堂所有承包人,处罚时由管理人员开具学校统一收据,处罚应当场兑现,否则,由管理人员从相关承包人的月营业款中加倍扣除。不足部分在保证(抵押)金中扣除。
第5篇 餐饮业厨房卫生安全管理细则
接受新鲜屠宰肉类
1、 屠宰后6小时以内,可以接受的肉类温度在8度以上。
2、 采购部必须预先批准新鲜屠宰肉类的家禽供应商。
3、 产品必须附有标签新鲜屠宰和收货日期与时间。
4、 新鲜肉类不应在上午11时后收货。
5、 新鲜肉类必须在4小时内烹调,或在4小时内冷却至内在温度8度以下。
食物搬运工人
1、 无许可证的供应商不得进入酒店的食品储藏库、加工场所。
2、 厨房食物搬运工人,必须接受基本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体检合格证明。
运送中的卫生
1、 在盛装前先将容器消毒以减低交叉污染。
2、 冷库里不应有不洁的盛放食品的纸箱类。
3、 干净的放食品的纸箱可以放在总冷库内。
4、 细嫩而易损的水果可以放在原有的包装箱内以得保护。
5、 确保手推车在污染后能及时清洁。
6、 运送生肉,家禽和海鲜时,应使用不同的器皿以防交叉污染。
冰库贮藏
1、 食物包好后,放在清洁的食物安全容器内。
2、 在储藏货物时,应实施先进先出的原则。
冰箱贮藏
1、 所有货物一定附上日期标签。
2、 切勿把生食物放在即食的食物上。
3、 所有食物要用保鲜纸或锡纸包好,或存放在盖好的食物安全容器内。
4、 在储存时,生果和蔬菜无需包盖。
5、 肮脏的纸板箱不可存放在冰箱内。
冰箱和冰库的维修保养
1、 必须时常保持清洁和良好的运作状态。
2、 门胶边和门绞叶都要在良好运作状态。
3、 门要紧紧关闭,切勿结霜,不可有水点凝聚或渗漏灯要有灯罩,电线不可外露。
4、 层架、墙身和地板都不可生锈、破损或任何外来物质。
5、 温度测量器要保持良好动作状态,时常检查和较正。
冰库温度
1、 零下18度或以下——贮藏冰冷食物的正确温度。
2、 在零下15度至零下18度之间——必须采取行动去改善贮藏温度情况。
3、 在零下15度和以上——必须把食物迅速转移到另外适当地方。
贮藏产品储藏的先后次序
1、 将食品储藏在适当的环境中及适当的温度下以防止由食品变质引起的疾病。
2、 冰冻和必须冷藏的食品必须在抵达20分钟内储藏。
3、 采购部必须提供一张易腐败的食品名单给收货部。
4、 在存货时就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先进先出
1、 所有产品应注明制造日期或生产日期。
2、 在摆放冷冻食品和干货时,旧货应放在前面,保证先来的货品被先用。
3、 抛弃过期的食品。
真空包装
1、 真空包装可能只适用于将生肉、家禽、鱼切块保存。
2、 每一包必须有包装当日的日期标签。
3、 真空包装必须贮存在5度以下冻结。
4、 真空包装的第二储存生命期将会是三天或以下。
干货仓库
1、 一个空气流通的房间将会防止霉菌的生长。
2、 一个膨胀的罐头可能含有可以致命的细菌和毒素。
3、 货品应在有系统的和清洁的环境下储存,温度保持在20度以下,相对湿度在65%以下。
4、 货品应有制造商标签: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品名、保存条件、标准代号等。
5、 没有凹痕或膨胀的罐头。
6、 没有已打开的包装、罐头、瓶子、袋子,有适当的层架,保持空气流通和卫生保存食物。
7、 没有害虫迹象和它的粪便,严禁个人物品。
8、 实践先进先出,不可储存操作性器材。
塑料砧板
1、 彩色标识系统
红色:所有生肉及家禽(及有潜在危害的食品)。
蓝色:所有生鱼及海鲜(及有潜在危害的食品)。
绿色:所有沙拉,蔬菜及水果(消毒或已削皮的)。
白色:其它可即食食品。
2、 砧板保养:砧板应定期清洁,并保持表面光滑。
木制砧板
附有红色标记的木制砧板只可用于切生肉家禽。
附有蓝色标记的木制砧板只可用于切生的鱼类和海产。
附有绿色标记的木制砧板只可用于切生的蔬菜。
保持砧板清洁和表面光滑。
每天晚上将砧板表面清洗干净并可用盐磨擦它的表面。
将它垂直摆放,使之凉干,每天早晨用前把盐清洗干净。
洗手
1、 所有厨房工作人员应在开始厨房工作前洗手及清洁指甲
2、 必须每30分钟洗手或在以下情况洗手(上厕所后;接触生食物后及垃圾后;存放食品后;在接触生肉、海鲜、鸡蛋、存货后;离开高风险地区及休息后)。
3、 洗手程序:
(1) 用温水湿手;
(2) 抹皂液;
⑶ 两手搓洗20秒;
(4) 擦手及指甲;
(5) 用纸巾或干手机烘干;
(6) 涂上消毒液。
洗手设备
1、 洗手设备应设置在所有厨房的入口处。
2、 洗手池应有温水供应。
3、 粘贴洗手指示。
4、 配纸巾及干手机。
5、 肥皂及指甲刷。
6、 指甲刷应装有链子并放在有消毒水的容器内。
一次性手套
1、 一次性手套是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
2、 在戴手套前要先洗手。
3、 手套在连续使用了30分钟后,应被更换。
4、 当接触其他物品时应使用纸巾。
5、 当手套有破损或洞时,应及时更换。
紧急救伤——伤口及患处
1、 急救箱内应包括防水粘贴胶布,以防止血液及细菌污染食物。
2、 紧急救伤政策。
3、 食品处理者工作时不可有裸露或发炎的伤口。
4、 干净的伤口应再贴上一块颜色鲜艳的防水胶布。
5、 防水胶布每4小时换一次。
厨房内的个人卫生
1、 员工可戴一只没有宝石和表面平滑的结婚指环。
2、 厨房员工不能佩带手表和手镯,它们会妨碍洗手。
3、 手表不应挂在制服的扣子钩子间。
4、 厨房员工也许只可以戴一粒式的点缀耳环。
5、 手指甲必须修剪短和容易清洁。
6、 厨房员工需要戴帽子;留有长发的员工必须把头发扎在后面。
7、 所有员工必须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和围裙,禁止在围裙上拭擦手。
8、 匙羹和小刀不应放在口袋里。
9、 所有个人财物应放在酒店提供的有锁的柜内;不可存放个人财物在厨房内的抽屉内。
个人习惯
1、 在食物处理范围内,不可吸烟。
2、 在食物生产线内,不可饮食或咀嚼口香糖。
3、 不可吐痰,不可咬手指甲,不可舐手指当拿起纸或包装纸时。
4、 不可挖和抓鼻子,不可对着食物咳嗽和打喷嚏。
5、 在厨房内不可接触或梳理头,使用匙羹试味,不可用与食物接触的器具来试味。
6、 用来试味的匙羹,只能用一次,如果需要再试,应改用另外一只匙羹。
刀具的卫生及存放
1、 颜色刀具应与相同颜色的砧板一起使用。
2、 在工作前和工作后,应把刀具清洗和消毒。
3、 在工作时,刀具必须在每件工作前和后,进行清洗和消毒。
4、 刀具必须加以清洁和消毒,并且存放在指定清洁的位置。
5、 刀具清洁及消毒程序:
(1) 去除刀上的碎屑。
(2) 用温肥皂水来清洗。
⑶ 再用温水来冲洗。
(4) 用纸巾擦干。
(5) 喷上消毒剂。
(6) 存放在通风的架上。
制冰机
1、 制冰机只能用来贮藏客人用的冰块。
2、 制冰机应时常保持干净卫生。
3、 制冰机应把盖子关好。
4、 安有链子的冰铲应放在一个有消毒剂的卫生容器里,按时更换消毒剂,并需填写在记录表上。
5、 制冰机不能用来冷却任何瓶子或容器。
6、 盖子的橡皮垫或海绵应保持干净和良好状态。
7、 制冰机应每星期清洗与消毒。
8、 制冰机的清洁记录或复印本,必须存放在塑料袋中,贴在制冰机上。
第6篇 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饮用水)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学生食堂的成本核算,深化放心食堂创建工作的内涵,不断提高学校自身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行政区域内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与饮用水管理。
第三条 工作方针与工作机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以下简称食堂)与饮用水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章 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
第四条 食堂建筑:
一、食堂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要符合卫生要求,其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有卫生部门参加。
二、食堂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及有毒有害场所25米以上,或将有害场所迁移与消除。
三、食堂的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贮存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四、食堂的建筑面积应按就餐学生每生不少于1.5平米的标准建设,餐厅与操作间及辅助用房面积比不低于1:0.4。
五、食品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食品操作加工有根据功能划分(含:粗加工、切配、烧煮烹、消毒等)的相对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区域,设施设备布局合理。
(二)墙面采用浅色、防水、防潮、无毒的材料覆涂,地面以上贴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用其他防水、防潮、无毒、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地面应保持一定的排水坡度,并有良好的排水系统,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的设施。食堂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户应设有易拆洗且不生锈的纱网及空气幕。
(五)要设立符合卫生要求的废弃物或者垃圾的容器,容器要配有盖子。
(六)食堂内应有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第五条 食堂设备:
一、食堂应当配备能满足食品加工的必要厨房设备,并做好设备日常保养、保洁与维修工作。压力等特种设备使用按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其它食品加工机械应符合相关卫生和安全规定。
二、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的合格。
三、食堂电器线路要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老化线路及时更换。
四、餐厅应根据学生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餐桌椅,餐桌椅数量不低于就餐学生人数的1/3。
五、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加工、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专用工具和容器,并贴有明显标志。
第六条 基础卫生设施与卫生要求:
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灶面、灶台、经常洗刷,做到无污迹、无积尘、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墙壁、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二、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三、食品粗加工应该有固定的场所,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配菜间、熟菜间、烹调间等分开,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并贴有明显标识,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配备专用洗刷设备和用品,数量以能满足需要为宜。
四、灶前墙壁及灶面应铺瓷砖,灶台要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罩,操作台有条件的可采用不锈钢台面,生进、熟出最好做到分台或架桥式操作台,下面进生,上面出熟,避免进、出菜在同一台面。
五、食堂用餐场所要按50个学生一个水龙头的标准设置足够的洗手、洗碗设施。
六、加工场所内应设置独立的更衣场所,大小以员工适用为宜,并设置相应的洗手设施。
第七条 餐具清洗消毒
一、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交叉污染;
二、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两种。
采用物理消毒的,
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设施设备混用,提倡设置4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五、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标记。
第三章 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与出售
第八条 食品采购
食品采购必须执行定点采购制度、索证制度、查验制度和采购台帐记录制度。
一、定点采购:
(一)定点采购经营单位的基本条件。
1、定点采购经营单位必须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2、有良好的信誉度和能承担相应食品供应的能力。
(二) 大宗食品采购经营单位的确定。
1、大宗食品指粮、油、盐。
2、大宗食品采购定点经营单位由县级教育行部门招标确定,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后勤管理机构备案。
3、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确定的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经营单位实行准入制度与年检制度,年检合格的可继续确定为定点经营单位或参加下轮供货经营单位的招标,对年检不合格的不得参与下轮供货与招标。
(二)其它食品定点采购经营单位确定的程序。
1、学校根据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
2、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后勤管理机构进行考察、审批、备案(附件一);
3、学校与经营单位签订保证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的合同,合同期
限一般为一年,在供货过程中,经营单位不按合同执行应立即终止合同执行,合同一式三份,学校、经营单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后勤管理机构各一份;
(三)定购采购监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采购的监管工作,对不能很好履行食品供应的经营单位要指导学校及时做好变更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做好定点经营单位的选择,布点要相对集体中,不易过多,以便于管理。对不执行定点采购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可做出适当的处理。
(四)建立定点采购经营单位的资料档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都应建立定点采购经营单位档案,资料档案应包括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与经营单位签订的合同、经营单位供货不良记录等相关资料,复印件要加盖经营单位的红章。
二、进行采购查验和采购索证的食品包括:
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
3、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等);
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三、采购查验:
食堂采购人员应当到定点经营单位进行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1、对所采购的食品进行感官检验,保证其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2、批量采购食品时,按照生产批次查验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采购生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4、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查验该产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注意有无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或使用)方法,配方(或主要成份)等标志。
四、采购索证:
1、批量采购食品时,按照生产批次向供货商索取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盖章。非批量采购食品时,索取购物凭证。
2、采购食用农产品、肉类食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3、采购食品添加剂时,索取购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4、食堂应将与食品索证有关资料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整理,妥善规范保管,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后的一年。
五、采购台帐记录:
采购物品必须实行台账记录制度,如实填写台帐记录,台帐记录必须载明采购食品名称、进货时间、规格型号、数量、保质期限(应注名起止时间)、生产厂家或产地、和生产商或供应商资质审查是否合格、包装标识及感官检查结果是否合格、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编号、购货任证票号、经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人、验收人、不合格产品处理(附件三)。
第九条 食堂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动物卫生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条 采购食品的进出库
建立食品进出库台帐。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第十一条 食品贮存管理
一、食品贮存间应用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面积应与贮存食物数量相适应,并要安装坚固的门窗。
二、食品库房(食品贮存场所)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无积尘,设置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
三、食品库房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四、要有足够数量的物品存放架,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隔墙10cm、离地在30cm以上。
五、使用过程中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六、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对不合格食品的处理要做好记录,记录应载明:时间、品名、规格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理情况、处理人。
七、冷藏、冷冻食品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不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冷冻设备要定期除霜,保持霜薄气足。
第十二条 食品加工
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先检验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三、加工食品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和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三条 食品出售
1、食品销售场所(分餐场所)应与用餐场所进行隔开,设有配餐室和配餐台,中间设置足够数量的能开合的销售饭菜的窗口,要配备盛装成品的专用盆具等容器。
2、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个小时的,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3、食堂剩余食品应当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4、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第十四条 食品留样
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24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食品留样应做好记录。
第四章 食堂从业人员
第一十五条 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按档案化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基础档案。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做到上岗证、就业培训证和健康证“三证”齐全,并持证上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心理健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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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了解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
第一十七条 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要做好临时体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要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一十八条 食堂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
食堂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吃零食;
(五)离开工作场所必须脱掉工作服。
第五章 食堂成本核算
第一十九条 直接成本
一、采购食品原料成本如:粮、油、肉、调味品、蔬菜等。
二、加工食品所需的能源成本如:燃煤、水、电、燃油、汽(气)等。
三、采购物资时的运输成本:如用车辆、燃油以及采购的食品原料路途中的正常损耗。
四、仓库库存成本:包括仓库的配置、常规修复和食品原料在存贮的过程中的正常性损耗、进出库之间的正常性数据差和过期变质食品的处理。
五、工人工资及福利:包括工资、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节假日加班补助等,已列入财政开资的部分不再记入。
六、房屋设备及炊事机械、厨具、餐具维修费用(日常保养维护)。
七、财产折旧费用:一次性消耗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折旧(根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间接成本
一、管理费用成本:管理人员的培训费、差旅费、劳保费、和接待费等。
二、财务管理费用:日常所用的纸张、笔墨电脑消耗用品和办公用品,日常所的帐本、凭证、收据等。
三、招聘工人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对所需员工的招聘、体检、办理健康证、暂住证等)。
四、食堂餐厅文化氛围建设费用,如:电视、宣传画、标语、饰物等。
五、工人岗前培训、中期培训费用 (主要包括岗前培训、工作过程中的岗位培训和脱产离职培训等)。
六、公益事务成本(主要用于食堂内部公益事务的开支)如:节日给学生发放免费食品、接济贫困生、工作期间的工伤医疗费,工作人员的意外工伤事故保险费等)。
第二十一条 学生食堂利润率
一、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不同层次的学生食堂利润率应有所区别。
二、村级及以下学校的毛利率为零;乡(镇)级学生食堂毛利率应控制在5%以内,纯利润为零;县(区)级学生食堂毛利率应控制在10%以内,纯利率应控制在2%以内;市级城区学生食堂的毛利率一般控制在15%以内,纯利率控制在5%以内。
三、毛利率=(总收入-直接成本)×100%,纯利率=(总收入-直接成本-间接成本)×100%。
第二十二条 学生食堂收益用途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食堂收益只能用于改善学生伙食、救助贫困学生、改善厨房设备条件等公益性开支,不能用于教职工福利或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
第二十三条 成本监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学生食堂经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每学年审计不少于一次,并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后勤管理机构要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各县(区、市)学生食堂的审计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 承包经营的食堂按合同执行,但在承包合同中应注明最大纯利提取上线。
第六章 食堂经营
第二十五条 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配备
学校食堂要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凡就餐人数在800人以下的学校,设置一名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就餐人数在800―1500人的学校,设置一名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就餐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学校,设置2名或2名以上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第二十六条 食堂经营管理
一、义务教育阶段与幼儿园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经营。
二、对非务教育阶段规模大、就餐人数学多的学校食堂(不含幼儿园食堂)可实行规范化、集团化、连锁化的食堂经营模式;对食堂规模小、就餐人数少的,倡导学校自主经营管理。
三、引进社会饮食企业(个人)经营食堂的,要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学校要全面审核投标方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金能力、资质信誉等,择优选定。
四、学校与中标方要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严格按合同办事。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把食品卫生的监控责任转交中标方,中标方应当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
五、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六、学校与社会饮食企业(个人)签订食堂承包合同时,根据所承包食堂规模在合同中约定,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下的由承包者向学校交纳5万元风险保证金;就餐人数在500―1000人的由承包者向学校交纳10万元风险保证金;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由承包者向学校交纳15万元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归承包者所有,学校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挪用。
七、食堂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发生学生集体用餐中毒事故后的救护和救济。对食堂承包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适当扣除风险保证金。
八、鼓励和提倡学校食堂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费用由学校负担;社会饮食企业(个人)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由承包者支付。
第二十七条 食堂经营资质
一、食堂应当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堂不得
开办。
二、新开办食堂的学校,要将食堂规模、经营和管理方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再向卫生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二、卫生许可证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三、不得超出卫生许可范围经营。
四、每年按卫生许可证的发证日期提前一个月办理年度复核或换证手续。
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九条 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食堂经营成本,提高食堂伙食标准和饭菜质量。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三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三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学校在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所招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和道德水平进行重点考察。
第三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 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 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二条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三条 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十五条 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实行本规定的单位对待。但是,其他方面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7篇 某五星级酒店厨房卫生安全haccp管理细则
一、使用新鲜屠宰肉类
1、屠宰后6小时以内,可以接受的肉类温度在8度以上。
2、采购部必须预先批准新鲜屠宰肉类的家禽供应商。
3、产品必须附有标签新鲜屠宰和收货日期与时间。
4、新鲜肉类不应在上午11时后收货。
5、新鲜肉类必须在4小时内烹调,或在4小时内冷却至内在温度8度以下。
二、食物搬运工人
1、无许可证的供应商不得进入酒店的食品储藏库、加工场所。
2、厨房食物搬运工人,必须接受基本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体检合格证明。
三、运送中的卫生
1、在盛装前先将容器消毒以减低交叉污染。
2、冷库里不应有不洁的盛放食品的纸箱类。
3、干净的放食品的纸箱可以放在总冷库内。
4、细嫩而易损的水果可以放在原有的包装箱内以得保护。
5、确保手推车在污染后能及时清洁。
6、运送生肉,家禽和海鲜时,应使用不同的器皿以防交叉污染。
四、冰库贮藏
1、食物包好后,放在清洁的食物安全容器内。
2、在储藏货物时,应实施先进先出的原则。
五、冰箱贮藏
1、所有货物一定附上日期标签。
2、切勿把生食物放在即食的食物上。
3、所有食物要用保鲜纸或锡纸包好,或存放在盖好的食物安全容器内。
4、在储存时,生果和蔬菜无需包盖。
5、肮脏的纸板箱不可存放在冰箱内。
六、冰箱和冰库的维修保养
1、必须时常保持清洁和良好的运作状态。
2、门胶边和门绞叶都要在良好运作状态。
3、门要紧紧关闭,切勿结霜,不可有水点凝聚或渗漏灯要有灯罩,电线不可外露。
4、层架、墙身和地板都不可生锈、破损或任何外来物质。
5、温度测量器要保持良好动作状态,时常检查和较正。
七、冰库温度
1、零下18度或以下——贮藏冰冷食物的正确温度。
2、在零下15度至零下18度之间——必须采取行动去改善贮藏温度情况。
3、在零下15度和以上——必须把食物迅速转移到另外适当地方。
八、贮藏产品储藏的先后次序
1、将食品储藏在适当的环境中及适当的温度下以防止由食品变质引起的疾病。
2、冰冻和必须冷藏的食品必须在抵达20分钟内储藏。
3、采购部必须提供一张易腐败的食品名单给收货部。
4、在存货时就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先进先出
1、所有产品应注明制造日期或生产日期。
2、在摆放冷冻食品和干货时,旧货应放在前面,保证先来的货品被先用。
3、抛弃过期的食品。
十、真空包装
1、真空包装可能只适用于将生肉、家禽、鱼切块保存。
2、每一包必须有包装当日的日期标签 。
3、真空包装必须贮存在5度以下冻结。
4、真空包装的第二储存生命期将会是三天或以下。
十一、干货仓库
1、一个空气流通的房间将会防止霉菌的生长。
2、一个膨胀的罐头可能含有可以致命的细菌和毒素。
3、货品应在有系统的和清洁的环境下储存,温度保持在20度以下,相对湿度在65%以下。
4、货品应有制造商标签: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品名、保存条件、标准代号等。
5、没有凹痕或膨胀的罐头。
6、没有已打开的包装、罐头、瓶子、袋子,有适当的层架,保持空气流通和卫生保存食物。
7、没有害虫迹象和它的粪便,严禁个人物品。
8、实践先进先出,不可储存操作性器材。
十二、塑料砧板
1、彩色标识系统
红色:所有生肉及家禽(及有潜在危害的食品)。
蓝色:所有生鱼及海鲜(及有潜在危害的食品)。
绿色:所有沙拉,蔬菜及水果(消毒或已削皮的)。
白色:其它可即食食品。
2、砧板保养:砧板应定期清洁,并保持表面光滑。
十三、木制砧板
附有红色标记的木制砧板只可用于切生肉家禽。
附有蓝色标记的木制砧板只可用于切生的鱼类和海产。
附有绿色标记的木制砧板只可用于切生的蔬菜。
保持砧板清洁和表面光滑。
每天晚上将砧板表面清洗干净并可用盐磨擦它的表面。
将它垂直摆放,使之凉干,每天早晨用前把盐清洗干净。
十四、洗手
1、所有厨房工作人员应在开始厨房工作前洗手及清洁指甲
2、必须每30分钟洗手或在以下情况洗手(上厕所后;接触生食物后及垃圾后;存放食品后;在接触生肉、海鲜、鸡蛋、存货后;离开高风险地区及休息后)。
3、洗手程序:
(1)用温水湿手;
(2)抹皂液;
(3)两手搓洗20秒;
(4)擦手及指甲;
(5)用纸巾或干手机烘干;
(6)涂上消毒液。
十五、洗手设备
1、洗手设备应设置在所有厨房的入口处。
2、洗手池应有温水供应。
3、粘贴洗手指示。
4、配纸巾及干手机。
5、肥皂及指甲刷。
6、指甲刷应装有链子并放在有消毒水的容器内。
十六、一次性手套
1、一次性手套是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
2、在戴手套前要先洗手。
3、手套在连续使用了30分钟后,应被更换。
4、当接触其他物品时应使用纸巾。
5、当手套有破损或洞时,应及时更换。
十七、紧急救伤——伤口及患处
1、急救箱内应包括防水粘贴胶布,以防止血液及细菌污染食物。
2、紧急救伤政策。
3、食品处理者工作时不可有裸露或发炎的伤口。
4、干净的伤口应再贴上一块颜色鲜艳的防水胶布。
5、防水胶布每4小时换一次。
十八、厨房内的个人卫生
1、员工可戴一只没有宝石和表面平滑的结婚指环。
2、厨房员工不能佩带手表和手镯,它们会妨碍洗手。
3、手表不应挂在制服的扣子钩子间。
4、厨房员工也许只可以戴一粒式的点缀耳环。
5、手指甲必须修剪短和容易清洁。
6、厨房员工需要戴帽子;留有长发的员工必须把头发扎在后面。
7、所有员工必须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和围裙,禁止在围裙上拭擦手。
8、匙羹和小刀不应放在口袋里。
9、所有个人财物应放在酒店提供的有锁的柜内;不可存放个人财物在厨房内的抽屉内。
十九、个人习惯
1、在食物处理范围内,不可吸烟。
2、在食物生产线内,不可饮食或咀嚼口香糖。
3、不可吐痰,不可咬手指甲,不可舐手指当拿起纸或包装纸时。
4、不可挖和抓鼻子,不可对着食物咳嗽和打喷嚏。
5、在厨房内不可接触或梳理头,使用匙羹试味,不可用与食物接触的器具来试味。
6、用来试味的匙羹,只能用一次,如果需要再试,应改用另外一只匙羹。
二十、刀具的卫生及存放
1、颜色刀具应与相同颜色的砧板一起使用。
2、在工作前和工作后,应把刀具清洗和消毒。
3、在工作时,刀具必须在每件工作前和后,进行清洗和消毒。
4、刀具必须加以清洁和消毒,并且存放在指定清洁的位置。
5、刀具清洁及消毒程序:
(1)去除刀上的碎屑。
(2)用温肥皂水来清洗。
(3)再用温水来冲洗。
(4)用纸巾擦干。
(5)喷上消毒剂。
(6)存放在通风的架上。
二十一、制冰机
1、制冰机只能用来贮藏客人用的冰块。
2、制冰机应时常保持干净卫生。
3、制冰机应把盖子关好。
4、安有链子的冰铲应放在一个有消毒剂的卫生容器里,按时更换消毒剂,并需填写在记录表上。
5、制冰机不能用来冷却任何瓶子或容器。
6、盖子的橡皮垫或海绵应保持干净和良好状态。
7、制冰机应每星期清洗与消毒。
8、制冰机的清洁记录或复印本,必须存放在塑料袋中,贴在制冰机上。
二十二、切片机——旋转式的设计
1、应在每次使用后和工作结束时喷洒消毒液来清洗。
2、每天结束后应拆卸切片机进行清洗消毒。
3、管事部员工应在夜间清洗切片机的整体。
4、螺母及螺栓必须保存在恰当的容器内。
二十三、餐具清洗消毒
1、每班开工时,记录洗碗机的操作。
2、清洗温度为55——65度;测量器最后的过水温度为82——86度(高温消毒);盘子离开洗碗机的温度为高于71度保持15秒种。
3、洗碗机不能达到82度,应该使用化学品消毒。
4、每两小时换水1次。
5、将干净与肮脏的物品分开操作。
6、先将手洗净,才处理清洁物品。
7、使用干净的毛巾将这擦干净。
二十四、厨房用具清洗装置
1、每个厨房都应有一个洗厨房用具处。
2、洗厨用具处应有三个适当容量的水槽作手洗用法。
3、洗厨用具处应有:热水供应;贴有洗厨具指示;自动式供应清洁剂、消毒剂;基本清洁工具;有盖垃圾箱;储存架子。
4、不许使用钢丝球和金属刷。
二十五、奶油搅拌器
1、奶油储存在容器内,保持温度(最高)在8度。
2、每4小时把管嘴消毒一次。
3、每当消毒管嘴时,把时间记录在饼房的记录本上。
4、奶油应时常盖好。
5、每天清洁和消毒搅拌器。
二十六、罐头刀
1、时常保持罐头刀的清洁。
2、每次使用后,厨房员工必须清洁和消毒刀锋和框架。
3、罐头刀清洁程序:
将罐头刀从框架取出、用硬毛刷清洁剂清洁刀锋、用温水冲去清洁剂、将罐头刀放回刀架让刀锋在空气中吹干。
二十七、工作台
1、工作台的表面都必须在使用前、在每件工作前和后及接触生食后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
2、将工作台上的生食物和即食的食品分开摆放。
3、有伤口的人,切勿在工作台上工作。
4、每个加工台应备有瓶装可喷洒的消毒液及纸巾。
5、放在工作台上贮藏加工配料用的容器,必须在每次使用前和后清洁和消毒。
6、必须用纸巾消除漏出的食物,再加以消毒。
二十八、解冻——在冷库里
1、不正确的解冻会导致食物中毒。
2、用温度来控制肉类、禽类、鱼类的解冻。
3、食物应在温度8度以下解冻。
4、在食物解冻时应帖上一个有解冻日期的标签以确定产品的保存期限。
二十九、解冻——室温
1、不鼓励在室温下解冻。
2、解冻必须在90分钟内完成。
3、食物表面必须保持在低于10度。
4、解冻食物必须帖上时间标签。
5、解冻后,该产品必须在12小时内使用。
三十、解冻——在流水中进行
1、大多适用于贝类、海鲜、肉类食品。
2、在流水中解冻最多不超过4小时。
3、必须隔绝水笼头和水箱中的空气。
4、必须使用消毒干净的容器来盛装食物。
5、在解冻过程中,水池不能用作其它用途。
6、解冻后产品必须在12小时内使用。
三十一、运送热食
1、在运送、陈列和服务的过程中,热食温度不低于65度。
2、储存在65度以上的食物,最多只可保存4小时。
3、如果热食保温在54度——60度间,最多可摆放2个小时然而翻热至75度,再摆放2个小时,便需将食物丢弃。
4、所有保存在65度以下的食物必须被扔掉。
5、添加新食物时不可把新食物倒在旧食物上。
6、热锅温度必须高于63度,以确保食物温度保持在63度。
7、保持热水容器中有足够的水,以确保热锅内的食物达到指定保温温度
8、餐后的剩余食物全部丢弃。
9、必须有时间及温度记录。
三十二、热食保温
1、所有热食必须保存在高于65度温度中。
2、当热食存放温度为54—60度时,最长存放时间为2小时,然而再次加热至75度,再过2小时后,将余下食物仍掉
三十三、冷却热食
1、已冷却食物的内部温度为4——8度。
2、尽可能快的冷却所有食物。
3、当热食温度超过63度时应在90分钟内将其冷却至10度以下。
4、一旦冷却,食物就应该贴上标签,加盖并立即冷藏在5度以下。
5、必须有完整的冷却热温度记录。
三十四、冷冻食物
1、所有自助餐的即食冷食必须保持在8度以下,不可陈列食物多于1小时。
2、陈列在自助餐的食物均应在1小时内更换。
3、不可以在旧的食物上加添新的食物。
4、应将器材设备温度设定在8度以下,以保持食物的温度在8度以下。
三十五、第二储存生命限期
1、第二储存生命限期适用于所有贮藏在雪柜里的食品。
2、食品应注明生产日期。
3、加工好的食品在48小时内使用。
4、加工好的热食应在72小时内使用,除非特别注明。
三十六、剩余菜肴(再热食物)
1、食物曾经保持在65度并在90分钟内冷却至10度,或在4小时内冷却至5度,然后冷藏,再热后可以再用。
2、再热食物时,中心温度一定要到达75度,最少8分钟。
3、当使用微波炉再热食物时,食物温度一定要到达75度,最少8分钟。
三十七、烧腊食品的冷却和吊干
1、必须提供烧腊房作吊干的用途。
2、除烧腊食品外,其它食品不得存放在内。
3、有足够的容器去防止血水滴下,以免造成生熟食物的交叉污染。
4、将食物再热到最低限度75度、最少8分钟。
三十八、酒吧柜台检查
1、每日应作检查。
2、检查:雪柜温度;搅拌机的清洁和消毒;食品包装好否;食品必须附上名称和生产日期的标签(不能超过12小时);使用绿色砧板和刀具;保持吧台干净整洁;备有消毒液及一次性卫生手套;将化学品附上标签及储存在指定地点;垃圾桶加盖放好。
三十九、厨房垃圾箱
1、不良的废物处理系统可能导致虫鼠横行和增加交叉污染的危险。
2、垃圾箱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的动作状态。
3、任何时间垃圾箱必须盖好,包括在运输中。
4、在高危厨房较合宜安置脚踏式垃圾箱以避免双手与垃圾箱盖接触。
5、垃圾箱应安装塑料垃圾袋,装置轮子以便移动。
6、垃圾箱不应装的过多,纸箱不应丢进垃圾箱内。
7、要有规定时间去清洁和消毒垃圾箱。
四十、垃圾房
1、任何时间垃圾房必须保持清洁和卫生的状态。
2、必须有充足的光线、空气流通和适当的密封,以防止虫鼠进入。
3、必须有清洗地点作清理用途。
4、在垃圾房的外面,必须设有洗手的水槽;任何时间都不应该有虫鼠出现,必须有灭虫器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垃圾房安装有门或塑料门帘。
6、保持排水系统清洁和正常运行。
四十一、化学品贮藏
1、化学品必须与食物、食物包装或其它操作器材分开贮藏。
2、全部化学品都应该有正当的产品名称标签。
3、应该分开贮藏酸性和碱性的产品,混合氯和酸性产品混合将会产生有毒的氯气。
4、化学品仓库应该有安全工具设备(手套、护目镜等)。
第8篇 计算机卫生管理细则范本
1、计算机主机、显示器、键盘、打印机、操作台、工作椅、电源插座、电缆线摆布合理、放置规范。
2、操作台上只准摆放计算机、打印机及必要附属设备、电话机、传真机和少量材料。
3、计算机主机、显示器、键盘、打印机、操作台等要擦拭干净,外表卫生洁净,无灰尘、无水渍污垢,不得张贴任何物品。
4、室内卫生整洁,沙发、茶几、毛巾、脸盆干净,地面无痰迹,墙脚无杂物。
5、每天下午下班前,要及时用布罩将操作台上的计算机及其它主要附属设备罩好,落实好防尘措施。
第9篇 社区卫生中心慢性病管理细则
慢性病管理细则(暂定)
为了更进一步细化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工作,昨日下午,经慢性病管理工作小组例会讨论,制订具体慢病管理措施如下:
1、建立慢性病管理日制度。“管理日”即每月底由科主任统一排班,专门管理慢病的时间。在管理日,根据门诊需要,10点钟之前,医生可以出门诊,10点以后进行慢性患者的随访、病程记录及录机工作。小科室大夫的管理日根据自己工作特点灵活掌握。
2、门诊病历与慢病管理档案分开管理,同一患者病历号一致;门诊大病例仍归挂号室统一存放,慢病档案由责任医生自己存放管理。
3、门诊大夫(口腔科除外)均须参加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工作。由每位责任医生各认领10名慢病患者并负责管理;b超、眼科、妇科、针灸等小科室医生至少管理5人,其他大夫至少管理10人,以上基数必须在12月之前完成,并以此作为当月的重点考核内容,不管理者不得分。
4、加大慢病管理在门诊百分制考核中的分值,10分调整为30分,并将考核内容进行调整,包括管理数量和质量等。
5、侧重管理质量的考核。每位责任医生须充分利用管理日完成慢病档案书写并录机,质量情况纳入每月考核范围,具体为:10份病历,共5分,1份为0.5分;超过10份,每一份加0.5分,上限为5分;不足10分相应减分。
6、每月的慢病管理考核工作由许磊负责,慢病管理小组成员(孙代、白瑞瑞、东新
第10篇 学校宿舍卫生管理细则
学校宿舍卫生管理细则
一、宿舍内卫生:
(一)做法:
1、 舍长安排好本宿舍值日生值日,并检查督促本宿舍的卫生情况。
2、 值日生要做好值日的本职工作。
①每天早、中、晚各打扫宿舍一次。垃圾倒到楼梯口的垃圾桶内
②每天打扫一次冲凉房,厕所、内阳台及正对的走廊。
③每天拖地板两次
(秘括正对的走廊)。
④每天抹门、窗、墙上瓷砖一次。
⑤每天扫一次后面卫生。
(天花板、走廊、阳台的后面)
3、 舍员要保持宿舍的清洁,并整理好内务
(自己的用品)。
4、 严禁乱扔垃圾,乱扔垃圾者,由宿舍管理员作适当的处罚。
(二)标准:地面干净;无积水;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无污迹;物品无尘埃并摆放整齐。
二、 宿舍公共卫生:
(一)范围:宿舍楼的走廊,楼梯间和公共空坪以及宿舍楼四周卫生由生活园区负责打扫。
(二)做法:
1、 每天打扫宿舍公共卫生二次。有检查评比的卫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打扫时间和次数。
2、 每天拖一次宿舍走廊和楼梯间。
3、 清理水沟垃圾和淤泥。
4、 把垃圾清理干净。
(三)标准:
1、 宿舍空坪及四周无垃圾。
2、 走廊、楼梯间干净无污迹。
3、 地面、走廊、楼梯无积水无垃圾。
4、 垃圾桶没有过满的垃圾。
(四)措施:
值日行政检查卫生不达标按原有规定执行。即通报批评或罚款。
总务处
第11篇 学生食厅卫生处罚管理细则-5
学生食厅卫生处罚管理细则(5)
为加强我院学生餐厅安全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要求
1.各承包人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发生安全性事故,将追究承包人的责任,视情况给予罚款。
2.各承包人要对电器、电路、机械设备安全负责,出现问题要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应按原价予以赔偿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3.对燃气灶具等要严格管理,对排油烟罩内的油垢要定期清洗,防止泄漏,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火灾的在赔偿损失的前提下另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人员管理要求
1.各承包人所聘员工必须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治安前科。必须接受院总务和后勤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2.各承包人员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具备有效的健康证和身份证;
2填写花名册报膳食管理中心,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2张;
3办理上岗证、出入证;
3.未按照上述要求擅自用人的,一经发现每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待补办齐手续方能上岗。
4.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坚决辞退,否则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三、采购、制作、销售、库房卫生要求
1.不采购、加工、制作、销售腐败变质或有毒有害的食品,违者处以100元~500元罚款。
2.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禽类和鱼类。鱼类清理后应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应放血,去净羽毛、内脏、头爪,以上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4.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枯叶、无茎,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5.食品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要回热后供应,否则处以10~50元罚款。
6.各经营者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要认真仔细,食品不准带入不该带进的物品,否则处以10~100元罚款。
7.不准销售经营范围以外和无证出售的食品。各经营者出售的食品要符合质量标准否则每项处10~50元罚款;出售的食品要有价牌,明码标价,否则罚款20元。
四、卫生工作要求
1.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工具拿取,否则罚款20元。
2.加工生食和熟食的案子和砧板,绝对不能混用,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3.成品要放入保洁的防蝇罩内,同时要做好半成品的防蝇防尘工作,不符合要求处以10~50元罚款。
4.加工熟卤菜,要先检查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否则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5.每餐营业结束,要将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并处理好剩饭剩菜,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6.灶具设备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工具、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清洁,抹布干净,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
7.冰箱要有专人负责,坚持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冷藏食品要生熟分开,盛熟食器皿不准叠放,违者处以50元罚款。
8.盛放物品的柜子和菜架要摆放整齐,蔬菜等物品(包括菜盆)不能直接落地。菜架和柜中的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9.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要干净清洁,穿戴整齐。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在窗口售饭必须戴口罩,违者一次罚款20元。
10.炊事员要勤理发、洗澡、修面、剪指甲,头发不准过耳,衬衣要干净,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第二次不合格从重处罚。
11.食堂工作人员严禁穿工作服到卫生间,违者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发现从重处罚。
12.加工下来的废弃物要及时倒入桶内并加盖,并于开饭前清运,垃圾桶要每周洗刷一次,加工、切配结束后要把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洗干净,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13.各经营者要对自己范围内的地面、墙壁、水池、门窗、玻璃、灯具等及外环境的卫生绝对负责保洁,检查不合格,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检查不合格加倍处罚。
14.食堂内超市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违规罚款50~500元,超市应向管理部门出示进货票据,如不提供者,学校将给予停业处理。
15.食堂操作间严禁喝酒、吸烟,违者一次每人罚款100元,所有门窗应关闭或者装纱窗、门帘,无故开启每处罚款100元。
本细则使用范围为食堂所有承包人,处罚时由管理人员开具学校统一收据,处罚应当场兑现,否则,由管理人员从相关承包人的月营业款中加倍扣除。不足部分在保证(抵押)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