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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控管理制度是对企业运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重要工具,旨在确保公司的业务流程、员工行为以及资产安全符合法规要求和公司内部规定。它通过实时监控,预防潜在风险,提升工作效率,保护公司资产,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
包括哪些方面
1. 行为监控:涵盖员工的工作行为,如工作时间、工作效率、职业道德等,旨在确保员工行为符合公司政策和职业标准。
2. 资产监控:涉及公司财产的使用和保护,包括设备、设施、物资等,防止资产流失或不当使用。
3. 数据安全监控:针对公司的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丢失。
4. 运营流程监控:监控各项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流程的合规性和效率。
5. 内部控制监控:检查并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防止财务欺诈和其他违规行为。
重要性
1. 风险防控:监控系统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如员工的不当行为、资产的非正常流动等,从而采取预防措施。
2. 提升效率:通过对工作流程的监控,可以找出瓶颈,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法规遵从:确保公司活动符合法律法规,降低因违规带来的法律风险。
4. 保护资产:监控资产使用,防止盗窃和浪费,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5. 建立信任:透明的监控机制可以增强员工对公司的信任,提高组织的凝聚力。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监控政策:明确监控范围、方式和标准,确保所有活动都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进行。
2. 技术支持:利用现代化的监控工具,如视频监控、网络审计软件等,实现自动化监控。
3. 培训与沟通:定期培训员工了解监控政策,解答疑问,确保员工理解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4. 审计与反馈:定期进行审计,评估监控效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改进。
5. 保护隐私:在实施监控时,尊重员工的个人隐私,避免侵犯合法权利。
6. 权责分明: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监控体系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7. 持续优化: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不断调整和完善监控制度,使其更加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
通过实施上述方案,公司监控管理制度将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运营目标,提升管理效能,同时也为员工创造一个公平、安全的工作环境。
公司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监控室管理制度
监控室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院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干部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叫保安人员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公司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干部的领导,认真完成保卫干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值班干部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四、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干部,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监控人员对公司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处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设备维修登记制度
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应及时报保卫处。
二、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学校或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三、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2篇 w物业管理公司监控系统操作制度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公司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重复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巡逻人员进行跟踪,确保行政中心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二、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领导的安排,认真落实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 ,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四)禁止在监控室聊天、游戏,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折装设备,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五)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三、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监控人员每天对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保留,并作好标记,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监控人员对行政区域内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要及时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公司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第3篇 科技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工作管理办法
科技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后勤服务总公司安全、服务质量监控和水电监管工作,促进总公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履行“三服务、两育人”宗旨,努力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提供热情、周到、有序、高效的后勤保障和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学校、总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后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监控部依照本办法,对后勤服务总公司各中心(部门)开展安全、服务质量监控工作,协助开展全校水电监管工作。
第二条 在后勤服务总公司领导下,监控部协助各中心(部门)修订、完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监控依据,健全水电节能措施。
第三条 监控部对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认真分析处理好每件事,在适用法律规章、政策制度上人人平等。
第四条 监控工作应当实行监督检查与教育惩罚相结合。
二、监控组织和人员
第五条 监控部是在后勤服务总公司直接领导下行使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协助水电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
第六条 监控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岗位,招聘相应工作人员,如物业监控管理员、公寓监控管理员、饮食监控管理员、车辆运输监控管理员、接待及商贸监控管理员、水电监督管理员、办事员等。
第七条 各中心(部门)应有兼职监控员(亦可专职),并认真履行监控职责,严格遵守相关监控制度,协助监控部做好本中心(部门)监控工作。各中心(部门)负责人对本中心(部门)监控工作总负责。
第八条 监控部可在全校范围内聘请师生员工作为义务监督员,协助做好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三、监控工作职责和范围
第九条 为做好安全、质量监控和水电监管工作,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部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在总公司的领导下,规范各中心(部门)的正常运作,督促各中心(部门)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总公司监控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等,制定和完善《后勤服务总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项目检查评分标准》、《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考核处罚条例》、《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工作流程》等监控制度,协助学校(后勤甲方)制定和完善水电管理办法。
3.负责对总公司饮食(含食堂、浴室、开水房等)、物业(含校园楼宇和场馆物业管理、校园环境卫生和绿化、天平安保等)、车辆运输(含驾驶技术培训和小车队等)、公寓管理(含学生公寓、后勤员工集体宿舍、洗衣房等)、接待(含客房部和餐饮部等)、水电(含水电维修和配电房等)等方面服务质量的监控和检查;负责总公司生产安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防范安全、操作安全、车辆安全、人身安全、环境卫生、商贸规范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4.负责受理与处理总公司各种服务质量、安全质量、服务承诺、商品价格等方面的投诉和意见;开展师生满意度测评(如召开师生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并对总公司的安全、质量工作提出相关整改意见进行落实检查及实施。
5.负责做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资料(台帐)的整理归档工作;全面负责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资料的内审和外审的组织工作。
6.负责督促、帮助各部门维护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建立与完善各项管理与服务制度,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并据此对各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7.负责总公司及各中心阶段性和学期、学年的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评估考核和满意率调查,并及时向总公司领导班子提交安全、质量情况的汇总和报告。
8.负责总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督促和实施,及时申报添置和更新消防设施、设备。
9.统筹规划和实施总公司和各中心(部门)相关人员的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教育督促监控部工作人员在监控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枉法。
10.协助水电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有负责水电抄表、水电回收、水电数据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协助做好节水节能工作。
11.完成总公司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 监控部负责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及其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四、监控工作的依据、重点与要求
第十一条 监控工作依据
1.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学校(含后勤甲方)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项目检查评分标准》、《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考核处罚条例》等)。
2.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为参照,结合总公司各中心(部门)的岗位责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监控工作重点与部位
1.重点中心部门: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培训中心、车辆运输服务中心等。
2.重点部位:食堂餐厅、学生公寓、配电房、水泵房、开水房、电梯、浴室等,以及服务现场、施工现场、各类仓库、车辆安全、消防设施等。
第十三条 工作要求
1.为使安全质量监控工作有效地开展,总公司所属各中心(部门)要根据本中心(部门)的工作性质、服务对象制定完善行业规范、服务标准、卫生安全、防范措施及奖惩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汇编报总公司审批同意后备份监控部。
2.根据各中心(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制定的标准,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学期至少一次(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是监控工作重中之重,原则上每两周必须安排一次检查)。
3.与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关系密切,群众反映敏感,容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重点部位,应予重点检查与不定期抽查。
4.容易出现质量安全和消防事故的重点部位进行日查或经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5.在重大节假日以及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或重大接待任务时,对有关饮食、卫生、住宿、水电、运输、消防等进行专项检查。
6.每年不定期在师生中开展问卷调查或座谈会,全面了解所属各中心(部门)在后勤服务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听取服务对象对改进后勤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师生员工通过总公司网站、电话、来信或来人等对公司各服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监控部应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各中心(部门)的负责人,督促各中心(部门)责任人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复。同时将意见和建议分类收集,作为部门及负责人年终考核参考依据。
8.监控部应及时将检查结果与获得的各类信息进行记录、分类和资料归档。需要及时整改的,须在24小时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部门领导,并要求限期改进,重大事件应及时汇报总公司领导。
五、监控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形式
1.各中心部门自查。
2.监控部组织联合检查、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
3.学校及总公司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
4.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
第十五条 检查主要采取各中心(部门)自查和总公司组织检查及监控部检查为主、师生员工意见反馈为辅的方式,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 监控部在监督、检查中应认真听取相关中心(部门)和员工的陈述和意见。
第十七条 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员工有违规、违纪现象,应要求相关人员当场改正违反行为。
第十八条 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严重违规、违章现象要及时取证,并做好《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综合安全检查记表表》、《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记录表》等记录,并由责任人和检查人双方签字确认。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记录交予总公司监控部,监控部对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并开具《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然后将《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转交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在三日内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监控部及时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填写在《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中,并及时对结果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监控部依照监督检查结果提出有关整改意见,有关中心(部门)和人员确认后应当执行。
第二十条 监控部在做出重要检查决定和建议之前,应报总公司领导同意,并应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有关中心(部门)和人员。
第二十一条 有关中心(部门)和人员对检查调查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做出决定的监控部申报复审,监控部应当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复审决定,对复审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总公司办公会议申请复核,总公司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第二十二条 总公司办公会议认为监控部的决定不合适的,可以责成监控部给予变更或者撤销决定。
第二十三条 总公司办公会议的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工作评价办法与监控处罚
第二十四条 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做好每次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进行督查整改,期未编制《后勤服务总公司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汇总表》作为学期、学年度对各中心(部门)服务质量、安全质量进行评估考核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 监控部受理举报、投诉、满意率调查和意见、建议情况进行处理反馈,同时进行登记、统计、整理、分析、归档,并列入学期、学年度对各中心(部门)服务质量、安全质量工作考核项目之中。
第二十六条 监控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是加强监控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对本人的工作表现和年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严肃工作纪律,转变观念,以检查促改进,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总公司各项工作有序的发展。
第二十七条 监控处罚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目的。
1.监控人员在对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较轻,能当场改正的进行口头批评。
2.监控部根据不同时期监控工作的重点,对公司各中心(部门)实施监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需改进、整改意见并发出检查情况通告单或整改通知单。
3.各有关部门或个人在接到“检查情况通告单”“整改通知单”后应在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逾期不作整改或已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该部门或相关人员进行通报。
4.对监控部二次巡查均发现同样性质的问题而又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考核处罚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5.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并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总公司将对责任中心(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予以处罚或辅以其他行政处罚。
七、监控承诺
第二十八条 监控工作人员纪律守则:
1.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忠于职守。
2.廉洁奉公、依法办事、公平公正。
3.勤奋工作、实事求是、保守秘密。
4.优质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5.热情周到、敬业创新、乐于奉献。
6.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7.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监督和上级部门监督指导,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
第二十九条《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项目检查评分标准》、《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考核处罚条例》由总公司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