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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流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规范物流操作流程,提升供应链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确保产品从生产到交付的顺畅进行。通过有效的物流管理,企业能够优化库存控制,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包括哪些方面
1. 物流规划:确定物流网络布局,包括仓库选址、运输路线设计,以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
2. 库存管理:设定合理的库存水平,实施库存监控,防止过度积压或缺货情况发生。
3. 订单处理:建立标准化的订单处理流程,保证订单准确、及时地完成。
4. 运输管理: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确保货物安全、准时送达,同时控制运输成本。
5. 仓储管理:规范仓库作业,提高存储空间利用率,降低损耗。
6. 信息管理:运用物流信息系统,实时跟踪货物动态,提供决策支持。
7. 质量控制:确保物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防止损坏或变质。
8. 风险管理:识别并应对物流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如延误、损失等。
重要性
1. 成本控制:良好的物流管理制度能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2. 客户服务: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有助于建立品牌忠诚度。
3. 效率提升:规范化的流程能减少无效劳动,提高物流作业效率。
4. 市场竞争:高效的物流体系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关键因素。
5. 合规性:遵守相关法规,确保物流活动的合法性,避免潜在法律风险。
方案
1. 建立标准化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指导,减少人为错误。
2. 引入信息技术:投资物流信息系统,实现订单、库存、运输的自动化管理。
3.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物流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其业务能力和执行制度的情况。
4. 合作与外包:评估内部资源,必要时与外部专业物流公司合作,以提升服务质量。
5. 持续改进:设立反馈机制,定期评估物流管理制度的效果,适时调整优化。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物流管理制度将为企业带来更为有序、高效的物流运作,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_公司物流管理制度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包括产成品入库、销售、外协加工、采购物资入库、材料领用出库的相关管理。
3 物流管理的要求
所有物资应做到:每日清点、核对,保持帐、卡、物三一致,并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长期不用以及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办理相关手续。
3.1产成品
3.1.1产成品的入库
3.1.1.1产品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车间核算员填写“产成品入库单”,要求把入库单位、日期、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工时等填写齐全,经车间主任签字批准,检验部门加盖“检验合格”章后,仓库管理员核对实物、合格证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把关,对于手续不全或单据填写不完整,不允许物资入库。
3. 1. 1. 1. 1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工时一律按技术部提供的标准填写。
3. 1. 1. 1. 2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提供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3.1.1.2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3.1.2产成品出库
3.1.2.1 产品销售发出时,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返回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3.1.2.2产品发货程序:第一步仓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在仓库查看产品品种是否齐全,以备发货;第二步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上的产品数量清点清楚发货;第三步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部开据出门证;第四步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方可发货。
3.1.2.3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若销售价格低于公司规定最低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3.1.2.4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
3.1.2.5对于售后服务需用的产品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往外发货,同时经办人要求对方将旧产品返回,以旧换新,否则不予以发货。若是先发货的,售后服务人员要在当月负责追回旧产品,并办理退库手续。
3.1.2.6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若遇特殊情况,最迟在2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3.2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续由生产部协助受托加工单位办理,并负责委托加工材料的收回。
3.2.1委托加工材料出库
3.2.1.1应填领料单并填写齐全。内容包括:领料单位、时间、材料类别、材料名称、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用途、领料人、发料人、批准人签字。
3.2.1.2领料单一式三份, 仓库、财务、受托加工单位各一份。
3.2.1.3领料人持领料单到财务部开据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方可发货。
3.2.2委托加工材料完工入库
3.2.2.1 入库程序同材料入库程序相同,同时按入库数量减少委托加工材料数量,
3.2.2.2仓库办理入库时,应核对原出库数量,完工返回入库的数量与出库数量不符时,属加工报废或者丢失的应填“委托加工赔偿清单”交受托单位签字确认后,随同发票和入库单、受托加工单位所持原出库时的领料单,返财务部。
3.2.2.3委托加工的成品入库价格应为:加工费加材料费,要求分别注明加工费、材料费,加工费按委托加工协议价格办理。
3.2.2.4委托加工材料要求当月返回,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年终全部收回,若外协未完工而不能收回,应致函对方予以确认。
3.3采购物资
3.3.1采购物资入库
3.3.1.1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员填制并经检验员盖章后的外购物资验收通知单核对实物,根据购货发票填写入库单,要求分清类别,内容完整,准确无误。
3.3.1.2无采购发票的物资可根据同类物资的账面价格或市场价格(采购员提供)办理估价入库,并在入库单上注明“暂估入库”,交采购员一份。开回发票后, 先开红票冲原暂估,注明“冲×年×月×日暂估”,再办理正式入库。
3.3.2采购物资出库
3.3.2.1生产物资由领料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成套领用,注明用途,认真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或生产部长签字批准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料。
3.3.2.2主要材料钢材的领用。在仓库不能存放的情况下,需存放生产现场的,由车间代保管,购进后由仓库保管员协同领用车间核算员共同验收数量,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车间核算员按入库数量同时办理出库,月末将未用材料办理假退料手续,并填制“月份主要材料( )领用明细”报表。仓库每月对车间未用材料退库进行核对,无误后开据下月1日领料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3.2.3对外销售的材料由仓库保管员根据业务员填写的收发清单,按账面价格填写领料单。用于售后服务的材料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4考核办法
4.1仓库人员没按要求验收入库的,每次考核10元。
4.2产品及材料出库手续不齐全,当事人每次考核5元。
4.3没有开出门证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门卫50元。
4.4售后服务发出的产品,旧产品当月未返回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第2个月仍未追回的考核产品原值。
4.5发出商品办理结算不及时,超过1个月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超过2个月的停发工资。
4.6委托加工材料返回不及时,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7产品出厂检查出现失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2篇 公司物流管理工作流程
公司物流管理流程
1.0目的
对物流过程进行控制,规定库房内物资出入库、物资保管、物资管理的工作,确保向客户提供完好无损的最终产品。
2.0使用范围
使用于公司物流管理中各项工作,并规范各项工作,适用于产品的接收、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每个环节的控制。
3.0工作描述
3.1职责
3.1.1物流部经理负责公司物流管理,对物资的接收、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全过程负责。
3.1.2物流部主管负责公司库房原材料、零件、成品的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负责库存物资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库房的“6s”工作。
3.1.3物流部仓管员负责库房内物资的收发、搬运、定置定位、先进先出、“6s”工作。
3.1.4生管人员按照业务部下发的交货期和车间的实际日产能编制生产计划排程表,建立一个不断完善的生产计划保证体系,负责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公司的在制品的控制、统计和分析。
3.1.5资材采购人员负责按生产需求计划,编制小批量、多批次的供应采购计划。负责对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的统计和分析。
3.2工作内容
3.2.1接收
3.2.1.1仓管员拿到供应厂家的《送货单》后,首先与资材下发的《订购单》上的内容明细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则立即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并暂停验收;同时对照资材下发的《收货通知单》确认是否超期送货。严禁无单收货。
3.2.1.2经审查无误后,仓管员须自己主动找栈板,不得要求厂商到仓库或车间到处乱找。之后要求厂商卸货,要求每一料件包装必须粘贴“进货单”标识,特殊料件要求“挂卡”标识,如没有标识,应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进行解决,并暂停验收,且不得入库。供应厂家卸货时要求把料件包装“粘贴标识或挂卡的一面”朝外且显目,以便于辨认、查看。
3.2.1.3仓管员在点收前应及时将《送货单》上的内容与料件包装标识上标注的内容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则立即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并暂停验收。对《进货单》上填写内容不全的,不得点收不得入库,厂商填写完整后,方可进行正常的点手工作。
3.2.1.4如出现同一规格不同定单号的料件整体包装,没有分开包装,仓管员将立即通知采购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暂停验收。但分包后存放于整箱内除外。
3.2.1.5供应厂家《送货单》上的填写内容如出现字迹模糊不清、数字难以辨认时,要求送货人员重新改过并签字确认。仓管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涂改。
3.2.1.6对以上手续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常的点收工作,验收工作的标准是:
(a)进料为整袋、整捆、整扎、整箱等散装料件时,抽点比率为5%:
(b)进料为小件物品须用称量工具测数时,抽点比率为10%:
(c)进料为容易点收的物品如纸箱和数量较少的料件,抽点比率为100%
3.2.1.7如出现抽点数量与包装上标注的数量不符合时,扣除短缺的数量的标准进行验收(零头除外),对《送货单》上的数字更改后,必须要求送货人在其上面钳子确认。如:某公司送a产品1000个,共10箱,每箱100个,如果抽点其中1箱数量为90个,那么实收数量应为:10_90=900个
3.2.1.8根据实点数量在((送货单))上填写实收数量及入库单日期并签名确认。严禁“实收数量”栏由厂商填写。若实点数量出现缺少情况时,应立即要求相关采购人员在((进仓单))上签名确认,以便采购及时跟踪补进。
3.2.1.9((送货单))上有跟改内容,必须将所有联次同时跟改,不得在单张或缺联上跟改。
3.2.1.10若出现有送货明细而无相应实物料件时,应在((送货单))上的实收数量栏填写_0_,不得将送货明细划掉,同时仓库开出((延款通知单)),要求采购在其上面签名确认,将供应商_当月与我司发生的全部应收帐款延迟1个月支付,交与财务。但在点收前收到采购书面告知_供应商有交货数量明细而无实物料件_通知时情况除外。
3.2.11对生产车间急需的料件,急料到货经品管判定合格后,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生产车间领用,不得延迟。
3.2.2搬运
3.2.2.1在整个公司里的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用人工或适当的搬运设备进行搬运。对于用铲车和吊装设备进行搬运的人员,应指定专人进行操作,应持相关操作证书。
3.2.2.2在搬运过程中不准超出搬运设备的额定载货。
3.2.2.3被搬运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如有规定使用的工位器具,按规定的工位器具合理存放,要求有一定的仿护措施,搬运时需要平稳,防止撞击,挤压,磕碰,变形以及其他原因毁坏。
3.2.2.4被搬运的产品须按规定进行堆放,并要求摆放整齐。
3.2.2.5搬运,交付过程中的产品必须附有产品标示,没有标示的产品不得搬运,交付。
3.2.2.6在搬运过程中因撞击,挤压,磕碰,变形以及其他原因毁坏而产生的不合格品,须及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3.2.3储存
3.2.3.1料件入库前,仓管员要严格检查每一包装上粘贴的产品标示是否齐全,若有丢失,损坏或内容不清的,则重新跟换,并粘贴产品的包装两端。
3.2.3.2及时将进入库房的料件进行整理摆放,摆放的要求是_按类别进行定位摆放,不同的类别不得混放,同一规格的料件必须集中摆放且不得有间隙,但同一类别不同规格的料件存放必须有间隙,间隙的距离在6厘米以上,存放的标准是上轻下重,上小下大。
3.2.3.3入库的料件必须存放在栈板上或料架上,不得将料件直接放置于地面上,以防止受潮,变质。
3.2.3.4料件存放标示必须朝外,以便于辨认,查找。
3.2.3.5存放最终要做到_存放合理,存取方便,摆放有序,并保持消防通道和运输通道的畅通。_
3.2.3.6料件存放完毕后,应及时在((进仓单))上登记储位号。
3.2.3.7当天经品管判定合格的料件必须在当天及时入库,不得托到晚上集中入库或第二天。
3.2.3.8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入库或转移应存放在规定的储存场所或库房内,存放屈货位或货架必须编号,并记录在手工台帐中。
3.2.3.9储存场所和
仓库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保持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的安全环境。
3.2.3.10凡经验收合格入库的原材料,产成品必须有可追溯性的标示和记录。要及时建账,建卡,进行计算机管理,定置摆放,做到帐,物,卡一致。并按先进先出法原则进行发料。
3.2.3.11仓库里的物质按要求妥善保管,摆放整齐,标示清楚,定期检查储存情况,根据不同要求,采取防锈,通风,降温,保养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后属超过规定储存(或有效)期的产品,应隔离存放,对超过存放期的库存物资,应及时通知品管检验,以保证库存物资的品质。
3.2.3.12物流主管应负责库存物资的管理,组织月末库存物质的盘点工作,做好统计工作并编制成((月末盘点报表)),对出现盈亏情况,须及时办理盈亏处理手续。
3.2.3.13对属于品管人员判定不合格的物料,则不准入库,并对此物料进行隔离存放,并加以标示,具体操作流程参考((不合格品退回控制程序))。
3.2.3.14产品储存应严格按照包装上的要求所示进行堆放,不准超高,若包装上无明确规定,一般不得超过iso规定的高度,以保证物资安全。
3.2.4包装
3.2.4.1资材科须要求供应厂家对提供的产品能用纸箱进行包装的必须用纸箱进行包装,且要求纸箱规格,大小一致,每箱包装数量一致(零头除外不)。
3.2.4.2产成品必须按产品图纸的包装要求采购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3.2.4.3按包装工艺进行包装和检验。
3.2.5记账
3.2.5.1对当天判定合格入库和发出的料件在当天登记入账 ,包括正常料件的进出,车间退料,不合格退回,今日事,今日毕。
3.2.5.2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主要有:编号,订单号,机型,品名,规格及型号,颜色,数量,供应商名称等。
3.2.5.3登记的数据必须真实,每笔业务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原始单据相验证,每一次的收料,发料和退料或报废后必须有相应的原始单据,不得在收料,发料和退料或报废后没有相应的原始单据凭证。
3.2.5.4书写要规范,做到字迹工整,数字清晰,页面整洁,不得在上面直接涂划,如需涂改,应在原数字上划两条平行线,在原数字旁边重新填写正确的数字。
3.2.5.5保证帐,物相符。
3.2.5.6对当天登记入账的单据必须在第二天十二点前交财务。
3.2.5.7仓管员严格保管好自己手中的所有单据,并及时归档,如有单据丢失不,应立即上报部门主管,不得隐瞒不报。
3.2.6发料
3.2.6.1根据生产计划排程表的按排,仓管员应提前三天进行备料,如发现缺料情况,应立即开锯((缺料通知单))交与部门主管,具体操作流程参照((缺料通知单作业流程))。
3.2.6.2发料要求数量准确,品名及规格型号无误。
3.2.6.3发料要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
3.2.6.4对于仓库发料给生产车间,数量须与车间领料员当面点清,并要求车间领料员在((发料单))上签字认可。
3.2.6.5其他部门领料,必须有其部门主管签字,并经相关采购人员认可方可发料。
3.2.6.6发料过程中,若发现料件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应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和部门主管。
3.2.6.7急料到货经品管判定合格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零用。
3.2.6.8发料时要认真仔细,不能造成所发物资破损,造成料件因质量原因而浪费。
第3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原料油(气)物流运输管理,规范物流承运商遴选、日常监管机制,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效益,根据分公司运营现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对物流承运商的调查、选择、合同签订、日常监督、考核及退出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分公司设承运商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管理部,调度管理部负责承运商准入、考核、日常监督、考核等具体事务。其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z
副组长:z z
成 员:z z z z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物流承运商相关管理制度的审核;
(二)负责准入时对物流承运商的综合评价;
(三)负责审核物流承运商的考核结果;
(四)负责定期对物流承运商的检查;
(五)负责物流承运商的评优、处罚、退出审批。
第四条 分公司调度管理部是物流承运商的开发及考核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物流承运商信息,制定遴选方案,提交经理办公会决策;
(二)组织物流承运商遴选与商务谈判,将确定名单反馈至相关部门;
(三)建立承运商绩效考核评估体系;
(四)加强对承运商的管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承运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直至解除其承运合同。
第五条 安全质监部是物流承运商的日常监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跟踪监督承运商的运输过程是否规范;
(二)协调处理物流运输过程中争议事项;
(三)及时记录承运商考核需要的资料,并报给调度管理部。
第六条 榆炼站、永炼站是物流承运商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及时记录与本站有业务往来的承运商考核相关的资料,关并报给调度管理部。
第三章 物流承运商选择
第七条 公司调度管理部应定期收集物流承运商信息,建立物流承运商信息库,并不断更新。
物流承运商信息库应包括:注册名称、属地、注册地址、企业法人姓名、注册资本、企业性质、经营范围、行业地位、合作客户、与本单位合作年限、合作期间考核结果、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八条 物流承运商的选择程序
(一)油品调运公司调度管理部根据物流需求及现状,编写物流运输方案,经承运商评价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开展物流承运商筛选工作。
(二)物流承运商选择应参照《油品调运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参与招标的物流承运商需填写承运商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必备);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
8.从事化工产品运输配送经营业绩;
9.化工产品运输配送相关管理规范、标准、制度、安全操作手册等;
10.企业注册资本、出资人、出资方式、股东基本情况、股权变动情况;
11.公司资产负债及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调度管理部对承运商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整理归档。必要时到承运商经营场所进行第二方审核。
(四)公司企业发展部委托法律机构开展物流承运商尽职调查,由法律机构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对于法律尽职调查存在重大风险的物流承运商不予合作;对存在较大风险的,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进行风险规避后方可合作。
第九条 物流承运商准入要求
承运商选择时,主要从公司资质、硬件条件、服务质量条件三个方面综合评价,具体要求包括:
承运商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货物运输营业税自开纳税人认定证书》、《车辆运输营运证》、权威机构核准的hse或等效的认证资质等,且以上证件都在有效期内。
承运商的硬件条件:
1.具备不同吨位的承运车辆,能满足公司不同货品装载需求和不同运输形式需求;
2.承运商车辆具有国家交通部门审计规定的七证以及危险品运输必备的两证,包括: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车主身份证、营运许可证、上岗证、保险(车辆保险、货品保险)、当月养路费证明、车辆危险品道路运输证、押运证。
需提供资料:承运油品专用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前后牌照、车体外观(左前右后),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等照片信息和资质证件。
3.从事普通货物的驾驶员,应具备有3年以上驾龄和5万公里以上行车经历,从事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应该具备5年以上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形成经历。
4.承运车队必须配备三名驻站工作人员,一名负责开票,一名在装油(气)站负责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一名在卸油(气)站负责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5.承运车辆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gps监控平台。其排气管必需装有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
6.承运车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进行运输,所有承运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设备,并建立gps监控平台。承运车队对所属承运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保证承运车辆gps设备的运行正常,接受甲方的全程监控、监督。
承运商的服务质量条件:
1. 物流网络体系完善,辐射面符合公司物流配送要求;
2. 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完整,具有经济实力和抗风险承受能力出现承运风险具备赔偿能力;
3. 服务观念强,诚信可靠,具备一定资金铺垫能力和正规经营所必备的环境调控能力;
4. 配送符合公司管理要求,具有同行运输经验且运输价格合理,常年合作具有低价位竞争优势;
5. 时效速度符合公司市场配送的时间标准。货物未按时间抵达目的地或发生货物缺失的,有承担相应经济赔偿的能力;
6. 承运危险化学品的承运商车辆必须具备危险品操作证和押运证及出现危机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
7. 承运商(司机)遵守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配合运作需要;
8. 承运商(司机)进入炼化公司各炼厂后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9. 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服务热情。
确定合格承运商时,承运商评价小组应按照上述条件对承运商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物流承运商确定后,公司与物流承运商开展业务谈判、签订承运合同及相关安全环保服务质量等附属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程序
(1)运输协议
由调度管理部拟定初步合同,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企业发展部,企业发展部负责判断是否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如果需要,由企业发展部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各职能部门审核完成后,由企业发展部法务岗对合同法律方面条款进行审核,之后依次由企业发展部负责人、调度管理部主管领导、企业发展部主管领导、经理对合同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调度管理部依据修改之后的版本与承运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执行管理。
(2)安全方面协议
承运商需要在签订运输协议的同时与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由安全质监部负责初步拟定协议,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企业发展部,企业发展部法务岗负责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依次由企业发展部负责人、安全质监部主管领导、企业发展部主管领导、经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安全质监部负责与承运商签订安全补充协议,并按照合同内容执行管理。
第四章 物流承运商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对于新进入的物流承运商,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对其进行运量分配,在完成考核之后,按照考核结果进行运量分配,具体分配原则见第五章第二十三条。
第十三条承运商运作管理
对承运商的运作管理主要从运输前安全质量管理、承运商承运过程管理两方面开展。
第十四条运输前安全质量管理
(1)承运商(司机)
1.承运商(司机)在运输途中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严禁酒后驾驶。
2.承运商必须确保诚信,杜绝司机偷货现象。
3.承运商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货品在途安全。
4.承运商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带有其它与分公司无关的货品或绕路行驶在其它地段装卸与分公司无关的货品。
(2)承运商的车辆状况
1.承运商的车辆须保证车况良好、证件齐全,并符合国家交通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2.承运商的车辆应符合分公司运载货物规定的要求,车辆保持清洁,车况良好。
(3)运输货品质量状态
1.承运商在车辆运输途中须保证分公司货品质量状态的安全。
2.承运商不得将分公司的货品转包运输。
第十五条承运商承运过程管理主要从发运前、在途运输、送达及返回三个方面进行管理。
1.发运前管理
(1)承运商(司机)
承运商(司机)提货车辆到达后,需服从驻站人员及各炼厂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指定地点熄火停泊;车辆须从指定的门口、路线出入、行走且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在相关区域内任意行驶;
司机、押运员须准备好符合危险品作业要求的棉质长袖工作服、防砸工作鞋、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口罩等工具;承运商的提货司机须带好危险品车辆相关证件和物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危险品操作证和押运证以及车辆消防灭火器);严禁承运商司机与驻站人员及各炼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或其他冲突,如有异议转承运商负责人与驻站负责人进行协调处理,在处理结果未明确之前,承运商司机必须无条件执行驻站人员及各炼厂工作人员的指令。
(2)承运商提货
承运商听从分公司调度及驻站人员的车辆调遣,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提货地点。节假日或受自然灾害影响不能正常提供服务时,需提前通知分公司另作安排,保证分公司正常运作;承运商司机在提货时,须与驻站人员、炼厂工作人员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核对,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分公司驻站人员,并拒绝装车。
(3)承运商的提货车辆
承运商的提货车辆必须符合分公司货品的运载要求,且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保证车厢清洁且无异味、漏雨、潮湿等现象。
2.在途运输管理:从送
货车辆出库到收货人收完货物为止时的运作。
第4篇 公司物流运费管理规定
公司物流运费管理规定
为了降低运输成本,规范物流管理,提高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运费管理规定,超出合同约定之外的运费由客户承担;
第二合同约定运费条款根据运输距离远近划分不同档次。公司承担运费的条件为:运输距离1000公里以内,起运货款总额不低于6万元;运输距离1000公里以上,省会城市起运货物金额不低于8万元,地、县级市场起运货物金额不低于6万元;
第三严格控制运输成本。市场服务部制定出各省区、区域的运输价格、到货时间,请由营销大区监督考核;
第四货物按合同发至经销商所在城市的车站、码头或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