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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关键区域的安全管理,确保企业的核心资产得到有效保护。制度涵盖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明确重点部位定义与分类
2. 设立安全责任体系
3.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4. 实施定期检查与评估
5. 应急预案与响应机制
6. 员工培训与意识提升
包括哪些方面
1. 定义与分类:明确哪些部门、设施或设备被列为关键部位,如财务部、数据中心、实验室等,并根据其重要性进行分级。
2. 责任体系:确立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从总经理到部门主管,直至一线员工,确保责任明确,人人参与。
3. 操作规程:制定详尽的操作指南,规定进入、使用和维护重点部位的程序和规则。
4. 检查评估:设立定期的自查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5.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火灾、盗窃、设备故障等,制定应对策略和快速响应计划。
6. 培训与意识:通过定期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重要性
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一旦这些部位出现问题,可能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威胁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因此,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预防潜在风险,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维护公司的声誉,同时也是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
方案
1. 确定重点部位: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管理层审核,确保关键部位的准确识别。
2. 制定责任清单:各部门编制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任务。
3. 建立规程:专家团队编写操作规程,确保规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4. 实施检查:设立季度检查机制,由安全部门主导,各部门配合,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5. 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提升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6. 培训活动:每半年举办一次安全培训,结合案例分析,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
实施本制度,需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形成全员关注安全、人人负责的良好氛围。管理层应定期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持续有效性和适应性。
重点部位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企业重点部位为仓库、车间。
三、职责
本企业重点部位管理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总经理监督。
四、管理内容
1.加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避免易燃、易爆物质渗漏或挥发形成易燃易爆的气体。
2.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备、工具、照明,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设备,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过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正确铺设避雷装置,检修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避免机械撞击产生火花。
3.作业场所内工作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以防止衣服产生静电而造成危险,所有作业人员不得穿打有铁钉的皮鞋,以预防产生火花。
4.严禁带火种入公司区范围,作业区严禁吸烟、打手机,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作业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易燃、易爆物质分类堆放,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堆放区保持整洁、干净、保持通风透气。
6.完善配套消防设施,作业区内按规定配置消防砂箱、消防栓、消防水源,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所有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保养,使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7.开展全员参与性消防活动,建立全员参与性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8.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定期进行“三级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从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方面对员工进行教育,特别是刚进公司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工作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9.健全安全检查制度,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各项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如下:
1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是否布置安全工作。
2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工作。
3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是否发放到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全部理解。
4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备良好。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能否及时排除。
7查安全计划是否落实和实施。
10.部门主管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下列的安全监督及指导责任:
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11.部门主管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至少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12.企业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对部门管理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企业安全委员会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考核内容为:
1作业人员有无违章操作;
2作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劳动保护器具;
3作业人员是否知道作业场所的危害;
4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5全年安全目标是否达成;
6每半年是否组织一次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演练。
五、附件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活动记录表》aq-bzh51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aq-bzh52
第2篇 热电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领导:杭海林
职责: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分管领导:陈建利、张海洋、王思河、郑朝晖
职责: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相关责任人:孔令奎、陈传平、王绍勇、刁宏、张元元、
孙亮、范玉虎、王健、各班组长。
职责:根据界区、职责分工对分管设备进行关键装置分类、安全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车间安全员、工艺技术人员配合生产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 工艺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 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 设备技术人员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监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车间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 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4.7.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7.2.2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7.2.3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7.2.4督促隐患整改;
4.7.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7.2.6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 安监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 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22年5月29日
第3篇 冶金业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距明火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某小区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小区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凡能影响全面安全的部位,均被视为要害部位,包括高低压配电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电话总机房、消防监控中心、财务室、电脑机房等,重点要害单位要有明显标志。
2.凡被列为本小区重点要害部位,非该处工作人员及其它主管,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入内,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的人员由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记录。
3.凡在要害部位工作的员工,要忠于职守、责任心强、认真学习、进行安全操作和熟悉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的五防工作,并对安全承担责任。
4.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必须专人负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原则,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责任人由部门经理任命。
5.一切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工作区或储存危险品。
6.消防设施、器材要加强管理,严禁挪作它用,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7.对机械设备、线路管道、仪表阀门开关等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班前班后检查,保证安全生产。
8.安全业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重点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可发隐患通知书)。
第5篇 管理处重点部位灭火应急方案
管理处重点部位灭火(应急)方案
为确保发生火警火灾时能迅速果断地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人员疏散,保护__新园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__新园管理处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并组建应急分队,根据不同工作需要分为指挥组、机电组、管理组、消防组、保安组,具体方案:
1.火警火灾发生时,应急分队负其责,听从现场指挥组人员的指挥。
2.发现初起的火源,在现场附近的职工应立即扑救,并同时利用周围的消火栓破碎按钮、手动按钮和其它途经报警求援。
3.消防值班员按照火警火灾报告程序迅速报警,并配合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利用各种通讯设备,进行报警等内外联络,随时启动相关消防设备。同时利用消防广播通知住户疏散。
4.管理组人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保障通道畅通,并组织人员从消防楼梯疏散,严防有人重回火场。
5.保安组人员负责现场救火工作,做到先控制火情,然后扑灭。大门口保安负责在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6.机电组负责配合救火工作,关断起火楼层电源、燃气阀,停运电梯,送上保安电源,保证消防设备运转正常。
二、火灾扑灭后,指挥组、保安组人员负责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消防主管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__新园管理处
管理处应急分队登记表
第6篇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范本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施工现场重点物品、重点部位消防管理规范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1961年国务院第十二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单位领导逐级向使用班组进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宿舍、食堂等不利于安全的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石油液化气的防火要求
1.对使用石油液化气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懂得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故障的知识,并建立责任制度。
2.使用石油液化气的厨房、锅炉房要设贮气室,罐与灶应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严禁气炉与其他明火同时使用。
3.气罐在运输使用中严禁暴晒,冲撞倒卧或用热水浸泡浇烫。调压气要灵敏有效,检查时不要明火试验或照明。
4.施工现场一般不准使用石油液化气从事生产,其他后勤单位使用时要经消防保卫人员检查同意后方能使用。
(三)配、变电室的防火要求
1.除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变电室。
2.配、变电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箱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电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四)物资仓库的防火要求
1.各类物资仓库的消防工作管理和要求应严格执行公安部1990年3月22日发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仓库竣工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4.库存物资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库存分垛存放时,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m2,并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m,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6.高压线下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7.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8.仓库所有人员都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9.重点仓库(百万元以上)要严格执行国务院(1981)160号文件精神,按照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的标准每半年进行一次自验。
(五)档案室、资料室、保密室的防火要求
1.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人内。
2.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通道口存放物品。
4.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与资料保持在30cm以上距离。
5.管理人员在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第8篇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和关系到饭店全局安全的部位。对重点要害部位应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重点加强安全防范。
1. 饭店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变电所 锅炉房 电脑房
液化气站 木工房 洗衣房
空调房 各部位dj房 各类仓库
消防中心
2. 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
3.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管理的规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由保安部备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
4.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订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地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6. 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属部门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7. 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需执行登记制度。
第9篇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重点部位属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员工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不准擅离职守,对设备的改造情况、运行情况、注意事项及工具用具损坏情况要交接清楚,确保各种机械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2、维修施工应严格按照各项安全制度进行施工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准乱拉电线。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重点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听、勤看,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确保安全。
4、重点部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对重点部位内一切消防安全设备器材进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5、不得在消防泵房、机房内会客、接待朋友,外来参观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生问题及时解决汇报。
第10篇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油库、木料场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禁烟禁火等各种文字、符号的警告标志。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相应的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经常进行防火巡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工作记录。
第11篇 特殊工程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总则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于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捉耳光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防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电焊间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木工间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水平。
(2)木工间制作职工对安全防火知识必须有深刻的认识,木工间的落手下清工作必须做好,下班前要随手下把锯末、刨花、木头片等清理出去,保持木工间整洁。
(3)木工间应尽量不堆或少堆木头,放在露天的木头应遮盖,四周清理干净,堆放木制品的房间要打扫干净。
(4)木工场地,严禁吸烟,冬季严禁用电炉,火炉取暖。
(5)刨花、木屑要随时清理,并做到料完场清。
(6)近舅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靠牌,做好记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油漆间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力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5、材料仓库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然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代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6、机修间
(1)机修间的安全訑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全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7、职工宿舍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由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近旮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祝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8、食堂
(1)食堂环境,炊事员应负责天天打扫,物品堆放整齐,堆放的柴火不宜于过多,以烧一天的柴火为宜,每餐烧好后,应整理好柴草,及时熄灭火种,严禁火种引出。
(2)食堂除炊事员外任何不得擅自动用灶火。
(3)每餐生活垃圾,必须当时清理掉,用箩筐倒入垃圾箱内。队部防火领导小组和生活卫生小组每月作一交次防火卫生大检查。
(4)对食堂炊事员要及时进行防火知识教育,食堂必须按规范配备安全灭火器,并对全体职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识教育。
第12篇 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益民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消防设备设施,预防火灾发生。维护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日常消防巡查的基础上对增加消防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工作。消防重点部位分为设备房、宿舍、商户、仓库及停车场。设备用房包括:消防监控中心、水泵房、恒压泵房、电梯机房、高低压电房、发电机房、变压器房、空调机房、层间电房.
三、职责
1.工程部负责设备房消防安全的巡查及餐饮单元设备设施和工程部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
2.物业部负责物业宿舍和各区租户的消防安全巡查。
3.仓管员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巡查。
4.保安部负责保安宿舍、车场、各区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安全检查。
四、内容
(一)设备房
1、运行班各岗位当班人员负责所管辖区域的消防水泵房、恒压泵房、高低压电房、变压器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消防安全巡查,周期为每天一次,并记录于《益民服装城消防重点部位巡查表(设备房)》。巡查发现的存在问题由巡查人员负责在巡查表填写,汇总后由工程部跟进整改。工程部主管每月查阅巡查表并签名。
2、运行班值班电工负责层间电房的消防安全巡查,周期为每周一次,并记录于《益民服装城消防重点部位巡查表(设备房)》。巡查发现的存在问题由巡查人员负责在巡查表填写,汇总后由工程部跟进整改。工程部主管每月查阅巡查表并签名。
3、 消防中心负责消防监控中心的消防安全巡查,周期为每天一次,并记录于《益民服装城消防重点部位巡查表(设备房)》。巡查发现的存在问题由巡查人员负责在巡查表填写,汇总后由工程部跟进整改。工程部主管每月查阅巡查表并签名。
4、 各值班电工负责电梯机房消防安全巡查,周期为每天一次,并记录于《益民服装城消防重点部位巡查表(设备房)》。巡查发现的存在问题由巡查人员负责在巡查表填写,汇总后由工程部跟进整改。工程部主管每月查阅巡查表并签名。
(二) 仓库
1、仓管员负责服务中心仓房消防安全巡查,周期为每天一次(仓库管理员休息时除外),并记录于《益民服装城消防重点部位巡查表(仓库)》。巡查发现的存在问题由巡查人员负责在巡查表填写,汇总后由工程部跟进整改。
(三) 车场
1、 保安部负责车场消防安全巡查,周期为每天一次,并记录于《益民服装城消防重点部位巡查表(车场)》。巡查发现的存在问题由巡查人员负责在巡查表填写,汇总后由工程部跟进整改。保安部主管每月查阅巡查表并签名。
(四)宿舍
1、保安部负责保安宿舍消防安全巡查,周期为每天一次,并记录于《益民服装城消防重点部位巡查表(宿舍)》。巡查发现的存在问题由巡查人员负责在巡查表填写,汇总后由工程部跟进整改。保安部主管每月查阅巡查表并签名。
2、工程部负责工程宿舍消防安全巡查,周期为每天一次,并记录于《益民服装城消防重点部位巡查表(宿舍)》。巡查发现的存在问题由巡查人员负责在巡查表填写,汇总后由工程部跟进整改。工程部主管每月查阅巡查表并签名。
五、检查要求
(一)设备房
1、灭火器/防烟面罩:是否配置、是否过期、是否完好。
2、应急灯/疏散指示:是否配置、功能是否正常。
3、 烟/温感:外观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牢固。
4、 电源控制箱:接线是否规范。
5、消防电话:外观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牢固、功能是否正常。
(三)仓库
1、灭火器/防烟面罩:是否配置、是否过期、是否完好。
2、应急灯:是否配置、功能是否正常。
3、烟/温感:外观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牢固。
4、 电源控制箱:接线是否规范。
5、消防电话:外观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牢固、功能是否正常。
(四) 车库
1、 灭火器/防烟面罩:是否配置、是否过期、是否完好。
2、应急灯/疏散指示:是否配置、功能是否正常。
3、 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4、烟/温感:外观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牢固。
5、消火栓/消防沙箱:外观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全。
(五)宿舍
1、 灭火器/防烟面罩:是否配置、是否过期、是否完好。
2、应急灯/疏散指示:是否配置、功能是否正常。
3、 烟/温感:外观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牢固。
4、 电源控制箱:接线是否规范。
5、消防电话:外观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牢固、功能是否正常。
6、各重点部位消防设备设施(烟/温感、消火栓、喷淋、破玻、警铃、广播等)按消防维保合同要求由维保单元实施,并记录填写《___月度/季度检查登记表》,工程部/消防中心跟进。
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清单
序号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名称
主要消防安全风险
防范措施
1
各区变压房和低压配电房
重要设备房
自动吊挂灭火装置、消防栓和灭火器
2
各区空调配电房和电梯机房
重要设备房
灭火器、消防栓
3
e区发电机房
重要设备房
灭火器、消防栓和消防电话
4
e区高压房
重要设备房
灭火器、消防栓和消防电话
5
各区商户阁楼
可燃物较多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栓、灭火器、
6
仓库
电、易燃物品
消防栓、灭火器
7
消防监控中心
重要设备房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灭火器、报警系统
8
水泵房
重要设备房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栓、灭火器、
9
各区电井房
重要设备房
火灾探测器、消防栓、灭火器、
10
可燃物较多
火灾探测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灭火器
11
易燃易爆物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栓、灭火器、玻破等报警系统
12
重要灭火部门、设备房
灭火器、火灾探测器、消防电话
13
易燃物较多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话、灭火器
14
易燃易爆液体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话、灭火器、沙箱
15
重要设备房
火灾探测器、灭火器、应急照明、消火栓
16
核心防火部门
火灾探测器、灭火器、应急照明
17
电、重要设备房
灭火器、火灾探测器
18
重要设备房
灭火器、消防电话
19
重要设备房
灭火器、火灾探测器
20
重要设备房
灭火器、火灾探测器
21
重要设备房
灭火器、火灾探测器
22
人员密集场所
灭火器、火灾探测器、消火栓
第13篇 重点部位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风机防火制度:
1.1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坚持设备定期巡视检查,巡检项目中应包括风机防火检查。
1.2在风机内醒目部位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1.3巡检中对母排、并网接触器、励磁接触器、变频器、变压器等一次设备动力电缆连接点及设备本体可能发热引发火灾的部位,要定期用红外线测温仪进行温度探测。
1.4远程监控人员应定期监控设备轴承、发电机、齿轮箱及机舱内环境温度曲线变化,发现异常升高现象,应立即登机进行检查。
1.5风机一次设备过流保护装置定值应符合规定,并定期校验。保险应按技术要求进行更换,不得擅自改变容量。
1.6加热器应安装在远离油系统、电缆通道等易燃设备的地点。距离较近时,应有可靠的阻燃隔离措施。
1.7风机内避免使用明火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明火时,要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应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
1.8风机内应放置适用于电器设备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保证消防器材完好。
1.9新建工程风电设计及风机定货时,应具有机舱火灾预警系统和机舱自动灭火系统。已投产机组没有上述功能的要逐步进行改造。
1.10机舱内保温材料必须用防火材料。
1.11风机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1.12 风力发电机组机舱、塔筒内必须选用阻燃电缆。
1.13靠近加热器等热源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槽盒应密封。
1.14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交叉。
1.15机舱通往塔筒穿越平台、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越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阻燃材料封堵。
1.16电缆通道应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7按规定对电缆接线端子力矩进行检查,防止螺栓松动造成接触电阻增大发热。
1.18定期检查风力发电机组电缆的绝缘情况。
1.19线槽盒、通道应保持清洁,禁止堆放杂物。
1.20按规定对风力发电机进行维护、预防性试验。防止定、转子相间接地或绝缘损坏造成短路,引发火灾。
1.21加强发电机冷却设备的维护及各部位温度监视。
1.22 定期检查、清扫集电环,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碳刷,防止出现环火引发火灾事故。
1.23在风机内应使用非易燃清洗剂,不准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清洗、擦拭设备。
1.24 油系统应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材料备件。
1.25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胶垫(含耐油橡胶垫)和石棉纸、钢纸垫垫。
1.26禁止在机舱内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1.27油系统应保证严密不漏油。
1.28禁止使用胶粘、打卡子等方法处理油管泄露故障,非金属油管破损必须更换。
1.29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
1.30油系统加热温度应根据油品种类严格控制在允许温度范围内,并有可靠的超温保护措施。
2.主控、保护室通讯室防火制度
2.1运行人员加强责任心,定时巡视检查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汇报,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未经许可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子及电热设备。
2.2对于无故动用消防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交接班要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2.3发生火灾如果威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时,则需要设法脱离火源,必要时切断电气设备电源。
2.4值班人员必须会报警,发生火灾在汇报有关领导。
2.5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带电设备使用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器,对注油的设备应使用泡沫灭火器。
3.电缆间及电缆夹层防火制度
3.1加强电缆间及电缆夹层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对电缆孔洞应严格进行封堵,间与间封闭隔离。
3.3应设置必要的防火墙及防火门,出入电缆间应随时将门关好,并保持电缆夹层干净、整洁。
3.4在电缆间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防止焊接火种溅入电缆沟道内,在电缆沟道内使用喷灯及明火作业时,应在工作地点配备灭火器材。
3.5对设在电缆间的大容量电缆接头温度应做记录,对靠近热源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电缆要加隔热防火装置,并采取安全措施。
3.6电缆夹层竖井应时行封堵,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3.7地表下的电缆间盖板应完好无损。
3.8电缆间道中应有适当的通风,必要时应加装烟雾报警器。
3.9电缆随主设备大小修进行定期测试绝缘,并认真做好记录。
4.蓄电池柜防火制度
4.1蓄电池柜检修和运行人员应定期巡视辖区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4.2蓄电池柜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4.3蓄电池柜应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以备紧急使用。
4.4蓄电池各部引线应完好,无过热现象,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5蓄电池硫酸应严格管理,在固定的存放地点,以防溅出伤人。
4.6应严格掌握蓄电池的运行温度及室内温度,具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5.变压器防火制度
5.1运行人员及设备的负责人应定期巡视设备,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汇报。
5.2变压器表面应清洁无漏现象,避免过负荷运行,接线无过热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3变压器附近应配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运行人员在巡视时要注意是否缺少和损坏,并及时汇报班长。
5.4禁止在变压器附近动火,必须动火维修设备时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
5.5电气设备上发生火灾,一切人员应听从值班负责人统一指挥,在未断开电源前不准灭火,电气设备灭火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5.6变压器附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如汽油、酒精等,如工作特别需要时,应设专人看管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5.7变压器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第14篇 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范本
一、重点防火部位要结合工作特点等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重点防火部位公司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保证书或责任书,确定各部位的安全防火责任人,切实落实重点防火部位安全责任制。
三、针对重点部位的工作情况,保卫部门要经常进行重点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知识。
四、建立重点防火部位防火档案,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健全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训练、演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能迅速扑灭初起火灾。
六、按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有效。
七、加强昼夜值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排查、整改、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并做好记录。
八、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疏散人员、贵重物品,保护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九、保卫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15篇 大京发电厂防火重点部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确立企业的防火重点部位。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是控制室、汽机厂房、锅炉区域、油罐区、氨区、供氢站、资料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变压器、电缆夹层及沟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第二条 重点防火部位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消防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灭火预案,做到定岗、定人、定任务,切实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第三条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防火重点部位”标示牌。
第四条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执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检查形式、项目、周期和检查人。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逐项登记,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条 重点防火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票管理规定。
第二章 动火安全管理
第五条 根据《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便利生产检修的原则下,对动火管理工作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第六条 动火管理级别的划定
按动火工作地点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动火工作和二级动火工作,一、二级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一)一级动火区域:
集控室;
汽机油管道及与油系统相近的汽水管道;
油区和油库围墙内;
锅炉燃油管道、设备;
氨区;
储氢设备及氢管道,供氢站室内;
锅炉制粉系统的煤粉管、仓和煤粉管道上方;
电缆沟道内、电缆夹层;
脱硫吸收塔;
变压器区域;
危险品仓库;
各开关室、蓄电池室
网控楼;
(二)二级动火范围:
与燃油系统能加堵板隔离的汽水管道;
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它管道;
动火地点有可能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的区域;
氢系统20米范围内;
主厂房、锅炉区域一级动火以外的地点
输煤系统设备;
脱硫脱硝设备;
其它生产区域。
第七条 动火审批制度
(一)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应由熟悉现场设备情况,并具有消防知识的人担任。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分别由单位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批准确认,并报安监部备案。
(二)动火工作票,应按规定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一式二份。
(三)一级动火:由申请动火的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填写动火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要提出安全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责任、定好作业时间;经安监部负责人审核,最后经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对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项目,必要时应报地方公安消防机构。
(四)二级动火:由申请动火的班组长或技术员填写,最后经动火部门负责人、安监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动火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二级动火工作在首次作业前,各级审批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在检查监护下作必要的试验,确保无问题时方可动火作业。
(二)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安全员应一同参加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消防人员和安监人员应到现场监护。二级动火时,由动火部门安全员或义务消防员执行动火监护。
(三)在一、二级动火工作前,现场应根据需要临时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
(四)凡是在一级动火范围内的工作,应尽可能避免或缩短动火时间,能够移至安全地带动火的应尽量移开。
(五)动火前应检测动火范围内的可燃气体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在动火中应每隔一定时间重新检测可燃气体含量,发现超过规定的含量标准时应停止动火工作。
(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动火: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手续和安全措施不全,运行许可手续未办,没有消防监护人;
风力在五级以上的露天高空作业;
压力容器、管道未泄压前;
装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未清洗干净前;
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出确切原因和消险前。
(七)外包工程在施工中需要动火的,应由施工单位人员会同本单位负责该工程的人员,按动火等级及审批权限办理动火工作票。
第九条 油罐区动火安全措施
(一)油区内动火应考虑当时的风力、风向,风力在四级以下的动火地点应处于油库的上风位置。
(二)动火部分应与相连接系统隔离断开加堵板,并挂警告标志。
(三)动火部分所有连接处拆开通大气,必要时加强通风。
(四)动火部分应用蒸汽或其它方法将剩余积油和油气体冲洗干净,并经仪器检测符合动火条件。
(五)动火地面附近,应清洗干净,无积油、无杂草及易燃易爆等物,周围无可燃气体。
(六)电焊接地线应接在动火的设备或动火管道上,并且距动火地点的距离不得大于1米。电焊线接头应用胶布包好,防止产生火花。
(七)根据动火现场的实际情况,准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八)视情况决定采取补充安全措施,如用土填堵等。
(九)直接与油库相通的各种管道系统,如无可靠的隔绝点,严禁动火作业。
第十条 氢系统动火安全措施
(一)氢系统动火应严格执行一级动火工作票审批制度;
(二)动火检修时,应尽可能将需修理的部件移到氢系统外安全地点;
(三)在氢系统现场动火时,动火部件应与其它连接的管道全部拆离,并加装金属盲板,并尽可能停止相连的制氢储氢设备的运行工作。
(四)动火设备应彻底用氮气吹扫置换,包括弯头死角,经各点取样化验合格后方可动火。
(五)现场应有两台以上测爆仪进行现场监视,空气中含氢量应控制在4%以下。
(六)现场应使用铜制工具,或在工具上涂黄油。
(七)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八)现场使用的气电焊设备应放置在制氢室外,并远离氢系统管道,电焊的地线严禁接在运行的氢系统设备上。
第三章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十一条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装置、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二条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第十三条 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
1、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应急指示标志应每天检查一次,确保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
按规定对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进行维护保养。
2、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门是否完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3、防火卷帘门具有机械、电器综合性能的重要防火设施,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或消防设施维护机构负责管理与保养工作。
4、防火卷帘门必须每月定期启动,以免出现某些部件生锈而影响使用效果;
5、防火卷帘必须每季启动1至2次,并作好检查记录;
6、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检查各系统紧固件是否移位或松动,各焊接部位是否牢固,电控系统是否正常、可靠;
7、维修工作完成后,需认真填写维修完工单,维修人员和验收人员必须签名,以备核查。
第四章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与管理
第十四条 消防设施、器材包括:各类灭火器材、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疏散指示装置、防火卷帘门、防火门、空气呼吸器及为扑救火灾所配置的其它设备、器材等。
第十五条 消防设施、器材的设(配)置应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的规范、规程。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器材的选购应根据行业的特点,选择技术先进的优质产品,且生产许可证、检验、检测报告和合格证齐全。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堆放杂物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使用。
第十八条 消防设施、器材一经使用,应及时恢复和补充。
第十九条 灭火器的维护与管理。
1、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使用、不影响安全疏散的明显位置。不应设置在潮湿、有强腐蚀性和日晒雨淋的地点。室外设置时应有保护措施。
2、灭火器必须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时检查、定期换药。设置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
3、灭火器每季进行一次质量或重量检查,每年更换一次检查标签。
4、灭火器的维修必须由具有维修许可证的单位实施,换药时应对灭火器瓶作气密性试验,并贴有维修合格标识。
5、灭火器的增减、报废由安监部办理。
第五章 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第二十条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应由经过培训,且熟悉和掌握系统性能的人员进行维护。
第二十一条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必须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禁止擅自关闭。
第二十三条 值班人员每日对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巡查一次,确保各种按钮、选择开关、指示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 维护人员每月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一次,同时抽检10%的探测器和报警按钮,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十五条 凡火灾报警控制器与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联动的,在检查时应严格执行系统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探测器应定期清洗,清洗工作应由设备生产单位或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第六章 火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淋、水喷雾系统和消火栓系统。
第二十八条 水灭火系统必须由经过培训、熟悉和掌握系统性能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维护,禁止无关人员触动。
第二十九条 除检修和维护保养期间,水灭火系统必须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禁止擅自停用。
第三十条 运行值班人员每日对消防水系统的运行指示灯、稳压系统、表计读数、蓄水池水位计和设备外观进行一次巡查,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 维护人员每半月启动电动消防泵和柴油消防泵一次,并严格执行该系统的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第三十二条 户内阀门每半年启旋一次,户外阀门每季启旋一次,同时涂抹黄油维护保养。阀门启旋保养后必须置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三条 各种压力表应定期检测,并更换检测标签。
第三十四条 水喷雾系统应结合主变停电检修对管道进行冲洗后,实施水喷雾试验,同时清洗、维护喷头,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五条 全厂各部位水喷淋系统应每年进行一次喷淋试验,试验后应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十六条 户内消火栓应利用房屋顶部消火栓定期试验,出水水柱一般应达到10米,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七条 非火灾未经安监部许可不得擅自动用消火栓。
第三十八条 消防蓄水池应保持水源清洁,并定期清洗。
第七章 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 气体灭火系统必须由经过培训、熟悉和掌握系统性能,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触动。
第四十条 除检修和维护保养期间,气体灭火系统必须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禁止擅自停用。
第四十一条 值班人员每日对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盘和设备外观进行一次巡查,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二条 维护人员每月对灭火剂贮存和驱动装置的压力检查一次,其压力表读数不应低于设计压力的90%。
第四十三条 每月对各种阀门、高压软管、集流管等进行外观检查,确保各种阀体无损伤,高压软管无裂纹和变形。同时检查喷嘴,防止堵塞。
第四十四条 气体灭火系统维护应结合设备停运或维护对喷嘴进行清洗,同时对管道进行吹扫。
第八章 泡沫灭火系统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
第第四十五条 油罐泡沫消防设备是我厂油罐区重要防火设备,为了维护使用好该设备,特制定本操作方法及管理规定。
一、应急操作方法:
(一)、电动操作
1、#1油罐发生火灾时,按以下步骤操作
(1)泡沫控制柜上,打开消防水总电动阀门;
(2)泡沫控制柜上,打开#1油罐电动阀。
2、#2油罐发生火灾时,按以下步骤操作
(1)泡沫控制柜上,打开消防水总电动阀门;
(2)泡沫控制柜上,打开#2油罐电动阀。
(二)、机械操作
1、#1油罐发生火灾时,按以下步骤操作
(1)将消防水总电动阀手/自动机械转换开关拨为手动,手动打开消防水总电动阀;
(2)将#1油罐电动阀手/自动机械转换开关拨为手动,手动打开#1油罐电动阀。
2、#2油罐发生火灾时,按以下步骤操作
(1)将消防水总电动阀手/自动机械转换开关拨为手动,手动打开消防水总电动阀;
(2)将#2油罐电动阀手/自动机械转换开关拨为手动,手动打开#1油罐电动阀。
二、管理规定
1、消防专职和专业消防员负责油罐泡沫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2、泡沫罐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
3、消防专职对该设备应做到每月定期检查、月保养,确保设备阀门开关灵活,设备功能正常安全。
4、对相关运行操作人员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指导培训,以保证正确使用设备。
5、泡沫罐内药品应定期进行更换,确保药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6、油罐泡沫消防系统正常时应处于备用状态,非油罐火警不得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