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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消除的一种系统性管理方式。它旨在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隐患定义与分类:明确各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设备老化、工艺缺陷、人员疏忽等,并进行合理分类。
2. 隐患识别机制: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通过自我检查、互查、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隐患。
3. 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可能导致的后果严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
4. 隐患整改: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期限,落实责任人,确保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5. 隐患跟踪: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直至隐患完全消除,并记录整个过程。
6.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隐患排查能力。
7. 制度完善:根据隐患排查结果,不断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动态优化的管理体系。
重要性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预防为主:通过提前发现和处理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损失。
2. 提升效率:减少因事故导致的停工时间,保障生产活动的连续性。
3. 保障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和责任。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5. 促进持续改进:通过隐患排查,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方案
1. 设立专门的隐患排查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隐患排查工作。
2. 定期进行安全会议,通报隐患排查情况,讨论解决方案。
3. 建立隐患报告制度,鼓励员工积极上报发现的问题,设立奖励机制以激发参与度。
4. 引入外部专家进行定期的安全审核,提供专业建议。
5. 对整改不力的部门或个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6. 利用数字化工具,如安全管理系统软件,提高隐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7. 定期对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进行评审,以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构建起一套有效的隐患排查管理体系,从而实现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运营。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汇编(一)
为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特制定事故整改排查制度:
一、对查出的不安全的隐患,做到定时间、定经费,保落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并建议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凡不按规定及时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酿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处罚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汇编(二)
为了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管理,使营运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避免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营运生产部牵头,会同安全服务监察部、修理厂、各总站一道具体负责实施。
二、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分公司统一组织检查、总站检查、各车驾驶员自查三类。
三、公司检查
公司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季度检查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季度末月下旬。检查时由营运生产部、安全服务监察部、修理厂派人参加。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由修理厂抽出技术骨干,在总站的配合下分组同时进行检查。其中区乡车每年的2、5、8、11月中旬另增加一次,即每隔一个半月检查一次。
四、总站的检查
总站的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区乡车视车况、路况每月另增检一至二次,时间由总站自定。在分管站长汇编(副站长)的带领下,组织技安人员、路队长、安全监督员、技术骨干参加检查。
五、驾驶员自查
驾驶员自查由当班驾驶员按驾驶员的工作规范,每天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有两人以上对班的车辆,交接班时应交车况,接班驾驶员应照例进行三检。检查中如需修理厂配合的,修理厂应配合。
六、公司及总站检查的内容
1、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
汇编(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汇编(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汇编(3)方向机连接是否紧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汇编(4)横直拉杆球头间隙是否过大,锁紧螺帽、转向节臂、方向机垂臂连接是否牢固,开口销是否齐全有效。
汇编(5)转向节锁紧螺帽间隙是否适当,有无松旷。
汇编(6)轮胎螺栓、半轴螺栓、传动轴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
汇编(7)钢板及钢板吊耳有无折断,骑马卡螺栓、中心螺栓是否紧固。
汇编(8)燃气管道、钢瓶、减压装置固定是否可靠,有无漏气现象。
汇编(9)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2、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汇编(1)车身内外是否整洁,铆钉有无松脱、缺损,保险杠、发动机罩、加气、加油口盖固定是否完好,车身外有无大于400平方厘米汇编(20cm20cm)的擦刮、掉漆痕迹。后视镜是否齐全。
汇编(2)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汇编(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汇编(3)车窗玻璃、挡风玻璃固定是否完好,有无缺损,胶条是否完好,车窗及车顶有无漏雨现象。
汇编(4)座椅、扶手杆、吊环固定是否完好,螺栓有无缺损、松动,座椅有无脱焊或靠背、座板缺损现象。
汇编(5)顶棚及车内饰板、地板有无松脱、缺损现象,天窗是否开关自如、齐全有效。
汇编(6)是否有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3、修理质量抽查
汇编(1)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查近一个月的修车情况。
汇编(2)从总站报修查起,检查是否及时报修、及时派工,派工后15分钟以内是否派人修理。汇编(驾驶员未及时回厂报修的由总站负责处理)
汇编(3)检查占用车时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汇编(4)检查派工单、修理作业单填写是否规范,检验人、作业人是否按规定签字。
汇编(5)检查返修率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汇编(6)检查修理厂管理人员及保修人员的服务态度。如对修理厂某一人服务态度差的反应达到或超过三人次时,检查人员应召开相应会议,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确认。
对修理厂的检查由公司检查时具体实施。
七、驾驶员自检内容
1、检查方向机及转向横直拉杆工作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开口销有无缺损。
2、检查脚刹、手刹或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刹车总泵、分泵及管路有无漏气汇编(漏油)现象,刹车系统的开口销有无缺损。
3、检查轮胎、半轴及传动轴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钢板弹簧有无折断,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4、检查燃气汇编(油)、润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有无渗漏。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后视镜以及牌照、头牌、腰牌、尾牌等是否齐全有效。
6、检查车门胶条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车内座椅汇编(座套、头套)、扶手、吊环及玻璃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可靠,底板、侧面及顶棚饰板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完好。
7、按驾驶员的三检规范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八、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能当场修复的应尽量当场修复,不能当场修复的视其情况,凡涉及行车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能上路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报修,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内收车后回厂修复。
九、检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1、公司检查的协调安排,由营运生产部负责,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2、对总站检查的考核,由营运生产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3、对驾驶员每日检查的考核,由各总站负责,公司季度检查时抽查。
4、公司参检部门汇编(单位)及各总站,带队检查时应尽职尽责,做到站不漏线,线不漏车,车不漏项。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如因带队检查后一定期限内发生机械事故,公司将追究带队检查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十、奖励与处罚
1、对遵守本规定,检查工作做得好,能及时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并及时修复的部门、总站、驾驶员及保修工,由公司、修理厂及总站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汇编(www.)并给予表彰奖励。
2、对日常保养、检查工作做得不好,修理质量差,检查时发现有问题的,由公司视问题发生的部位及对安全行车的影响,每项扣总站或修理厂目标考核分0.3分至2分。如车辆报修后,在质保里程以内又出现同类故障,检查中发现还继续在运行的,处罚时对总站及修理厂一并处罚。
3、对检查中发现故障限期修复而未修复的,复查发现后将追究责任并加倍处罚。
4、总站对驾驶员、修理厂对责任人的处罚,各总站、修理厂应按照此扣分标准处罚责任人。
5、一年内所驾车辆发生两次单项扣分达到2分或一次单项扣分达到2分的驾驶员,由安全服务监察部组织进行离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考核不合格的改为非技术工种。
修理厂相关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单项扣分达到2分以上的,由修理厂从严处罚。
6、扣分标准见附表。公司对总站、修理厂突击抽查及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依照此标准扣分。
十一、检查资料的填报及收集
1、检查表格由公司统一设计、印制。逐车检查登记表应由驾驶员、检查人员、带队检查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检查情况汇总表由带队检查的部门汇编(单位、总站)填报,应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公司检查由牵头检查的部门汇编(单位)收集、汇总、装订原始资料,填写检查汇总表,起草检查结果通报,送办公室打印并上报、下发。检查原始资料、汇总资料,由负责部门汇编(单位)于检查次月中旬以前交营运生产部收存备查。
3、各总站的检查由各总站逐车填表、签字、装订并收存原始资料;汇总表由站长签字,并盖总站章后,在检查次月中旬以前送营运生产部。
4、驾驶员的自查由各车驾驶员逐日填表并签字,由总站收集保存。
十二、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各总站及修理厂应视本总站汇编(厂)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汇编(三)
一、学校应当坚持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教体局安全办备案。
二、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三、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学校将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逐级上报。
五、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兰桥乡刘集小学
【第2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市交通局、区汇编(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 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汇编(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条 区汇编(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汇编(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条 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第六条 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期重新进行整改。
第七条 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3篇】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 的
为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使隐患发现及时,治理到位,确保隐患不发展成事故,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区域。
三、引用文件
3.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术语定义
无
五、职 责
5.1、本规定由公司安检部制定。
5.2、安检部对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5.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六、要 求
6.1、公司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生产。
6.2、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措施、定责任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公司必须保证隐患治理所需人员和经费。
6.3、公司应设置重大隐患治理台账。生产车间、班组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隐患要及时治理,并登记。如该隐患治理超出其能力范围,要及时上报,并登记。如该隐患不排除,危及人身安全及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应立即采取停机等措施,事后再向有关人员报告。
6.4、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有效的防控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6.5、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要求,承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责任。
6.6、公司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治理。
6.7、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并根据其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6.8、公司应对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的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管。
6.9、公司安环部应每季度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车间应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时行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公司安环部。
6.10、在治理事故隐患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七、记 录
7.1《鸿飞药业有限公司隐患台账》
7.2《鸿飞药业有限公司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4篇】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公司安委会下属各成员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技术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内容
4.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排除。
4.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4.4事故隐患的范围
4.4.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4.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4.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4.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4.4.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4.4.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4.4.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汇编(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4.4.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4.4.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4.5安全环保部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公司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6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环保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4.7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8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9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等有关部门及负责人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4.10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4.11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4.12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4.13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检查验收。
4.14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4.15安全环保部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总公司备案。
五、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
2022年11月1日
【第5篇】粉尘爆炸危险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1、粉尘防爆安全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粉尘爆炸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责任
1、公司生产部是组织实施粉尘防爆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粉尘防爆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三、检查重点
1、易造成重大损失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2、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粉尘点及粉尘作业场所;
3、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四、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的三级粉尘防爆检查制度。
五、检查内容
汇编(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2、查职工是否未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有否无证上岗作业;
3、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汇编(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4、查作业场所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规定,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
具体按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细则表》执行。
六、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1、每年安排二次汇编(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粉尘防爆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作业场所电气设备、除尘系统、通风系统等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新工艺、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运。
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5、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七、车间检查
1、车间除配合公司组织的粉尘防爆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汇编(20日左右)要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2、新工艺、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电气设备、除尘系统、通风系统及作业场所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运。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对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电气设备、生产设备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料、漏粉等问题。
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八、班组检查
1、班组每周汇编(周一)由班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清扫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车间领导反映,并作好检查记录。
2、班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九、隐患整改
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或安全主任,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三不”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三不”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生产部;生产部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生产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公司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5、粉尘防爆安全检查情况和表彰、奖惩结果分别用“通报、“简报”、“板报”方式定期公布。
【第6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天元锰业热动力车间安全推进各项工作、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天元锰业热动力各专业各级安全隐患汇编(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职责
1各专业、班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2安环科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专业、班组隐患的整改治理。
管理内容
1总则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汇编(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3 天元锰业热动力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汇编(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4安全检查汇编(事故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
1.5安全检查汇编(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6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环科和有关专业及部门报告。
安全检查汇编(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安全检查汇编(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部门《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
安全检查汇编(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1 . 安全检查汇编(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专业。
2 . 各级领导和相关专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 . 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4 . 公司级汇编(包括各专业部门)、班组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各级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6.班组每周对本班组事故隐患排查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专业领导。
7. 各专业、班组每月、每年对本专业、本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部门领导、安环科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部门、专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8.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集团公司安环部和相关部门报告,安环部汇总并存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 隐患的治理方案。
9.安环科每季、每年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隐患整改及验收
1 .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2 .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专业、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 .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专业,凡专业能整改的不推给部门,凡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或其他部门,限期整改。
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部门级检查和公司级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环部下达,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 .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 治理的期限和要求;
6)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 . 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环科,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部门应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非部门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8.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汇编(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9.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环科,安环科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奖惩
1.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经济奖励和表彰。
2 . 隐患排查及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则在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安全风险金奖励考核细则中规定。
3 . 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150元。
4.未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反馈单》的每次扣60元。
【第7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和排查治理方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各队组、各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制定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作为一项硬指标,使公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达到长治久安;根据公司安全例会、碰头会会议安排,完善五级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现将公司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六步”汇编(即:排查、记录、汇报、整改、验收销号、统计分析)程序规定如下:
一、上级及公司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流程
汇编(一)隐患排查
1、上级检查:上级部门检查组确定检查路线和检查地点,检查组由公司陪检人员进行隐患排查。
2、公司自查:安监部制定《公司安全检查分组表》,并下发相关职能部室汇编(队组),并组织检查;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三个工区及职能部室进行排查。
汇编(二)隐患登记
1、上级检查:上级检查组填写执法文书、安全检查记录卡等,安监部收集登记。
2、公司自查:汇编(1)检查人员按标准对现场逐一排查,提出的问题由跟班队干签字确认,安全员将隐患登记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汇编(2)公司自查,检查人员负责填写《安全检查现场检查笔录》,确定隐患类型、责任队组;安监部负责按专业统计、整理,形成 “五定表”;组织召开问题通报会,确定整改时间、措施方案、负责人。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负责人签字后,分发调度指挥中心、隐患相关责任部室汇编(工区)。
3、安监部专人负责问题隐患逐条输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填写《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汇编(三)隐患汇报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干、安全员分别汇报队部、安监部。
2、限期整改的隐患,安监部以“五定表”形式报送总经理、各分管经理。
汇编(四)隐患整改汇编(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汇编(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现场整改,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
汇编(2)安全员登记整改完成情况,班后汇报值班调度或值班部长,安监部专人录入风险预控体系、《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并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中记录。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汇编(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汇编(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汇编(3)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汇编(1)责任部门汇编(队组)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汇编(2)责任部门汇编(队组)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安全员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同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汇编(3)在“五定表”期限内未整改的,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将未整改原因报安监部,并制定整改计划方案,按限定时间整改完成。
汇编(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安监部安全员与责任部门汇编(队组)跟班队干共同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符合作业条件,责任部门汇编(队组)负责人记录本上签字办理销号手续。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相关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
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将书面整改情况、《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报安监部;由安监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
4、安监部隐患登记销号:
安监部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改进行考核;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汇编(六)统计分析
1、安监部专人对所查隐患分析、总结,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安监部形成总结报告报安全经理。
二、各专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流程
汇编(一)隐患排查
各专业组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本专业安全检查。
汇编(二)隐患登记
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干登记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
2、上井后,检查人员填写《安全检查现场检查笔录》,专业部门专人汇总形成《隐患排查五定表》,并录入风险预控体系。
3、由专业部门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业部门负责对问题统计、整理、登记建档,由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负责人签字确定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落实人;分发调度、责任工区、安监部,安监部备案。
汇编(三)隐患汇报
《隐患排查五定表》报总经理、分管经理。
汇编(四)隐患整改汇编(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汇编(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干组织人员现场整改:专业部门专人负责现场监督。
汇编(2)专业部门登记整改完成情况,班后汇报专业部门值班调度或值班部汇编(区)长。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汇编(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汇编(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汇编(3)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汇编(1)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按“五定表”组织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汇编(2)专业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专业部门。
汇编(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专业部门指定专人与责任部门汇编(队组)跟班队干共同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安全员监督检查;验收合格符合作业条件,专业部门指定专人在责任部门汇编(队组)跟班队干记录本上签字办理销号手续;专业部门指定专人对隐患整改完成检查情况,报专业部门备案。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专业部门、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专业部门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与《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一同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存在隐患、隐患整改进行考核;一般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专业部门,专业部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专业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专业部门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与《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一同报安监部;安监部存档备案。
汇编(六)统计分析
1、专业部门对所查隐患按照队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专业部门形成总结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
三、队组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
汇编(一)隐患排查
由队组负责人牵头,跟班队干按照标准进行日排查。
汇编(二)隐患登记
1、队组日排查问题,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跟班队干登记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限期整改隐患登记报队组填写《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2、安全员将隐患内容填写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安全员报安监部值班调度登记。
汇编(三)隐患汇报
队组所查问题由分管安全副职负责收集,队组设专人录入风险预控系统并建立文字版、电子版《隐患排查销号台账》。
汇编(四)隐患整改汇编(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在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现场整改: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汇编(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汇编(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汇编(3)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汇编(1)责任工区、责任部门汇编(队组)或职能部室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汇编(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汇编(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责任部门汇编(队组)跟班队干与现场安全员联合进行验收,安全员在责任部门汇编(队组)跟班队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签字确认隐患销号,跟班队干报责任工区汇编(部室)备案。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总工程师汇编(副总工程师)、安监、调度、通风、技术、地测防治水等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安监部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队组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汇编(六)统计分析
1、队组对所查隐患按照专业队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队组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报管辖部门汇编(或工区)、队长。
四、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
汇编(一)隐患排查
班组排查由队组跟班队长负责组织班长、安全员、瓦斯员参加进行班排查。
汇编(二)隐患登记
1、班排查需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跟班副职、班长各自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
2、队组专人将限期隐患内容填写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上。
汇编(三)隐患汇报
1、队组跟班队长当班隐患整改情况及遗留问题汇报队组,队组专人对问题进行整理报队长。
2、班长将遗留问题班后负责收集,汇报队组专人填写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录入风险运控系统。
汇编(四)隐患整改汇编(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在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按照标准现场整改,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汇编(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汇编(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汇编(3)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汇编(1)责任工区、责任队组或职能部室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汇编(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措施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完成情况报安监部。
汇编(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现场安全员、队组跟班队干联合进行验收,安全员在责任部门汇编(队组)跟班队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签字、隐患销号。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及各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安监部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队组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安全员与跟班队干联合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队组将销号情况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汇编(六)统计分析
1、队组对所查隐患按照专业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队组统计分析、形成总结报直管部室汇编(或工区)、队长。
五、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流程操作
汇编(一)隐患排查
岗位排查由当班班长负责组织各岗位操作工进行岗位隐患排查。
汇编(二)隐患登记
岗位工将检查情况报班长,并登记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
汇编(三)隐患汇报
1、安全员将岗位工所查限期隐患内容报安监部值班调度登记。
2、岗位工将隐患整改情况和遗留隐患汇报班长,班后,班长将遗留限期整改隐患收集,汇报队组专人填写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录入风险运控系统。
汇编(四)隐患整改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汇编(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在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班长负责组织各岗位工进行整改由岗位工负责落实,班长督促整改,跟班队干、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汇编(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汇编(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汇编(3)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汇编(1)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跟班队干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汇编(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汇编(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现场安全员与跟班队干联合进行验收,跟班队干、安全员在班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签字,隐患销号。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及各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安监部将隐患整改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隐患整改电子销号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进行销号;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由安全员与跟班队干联合验收销号,队组专人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汇编(六)统计分析
1、队组对所查隐患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形成总结报队长。
六、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入井隐患排查流程
汇编(一)隐患排查
由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自行入井检查
汇编(二)隐患登记
1、入井所查隐患需现场整改的,交当班安全员记录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内。
2、限期整改的问题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填写《领导干部入井个人信息卡》。
3、调度指挥中心专人负责公司副总工以上领导干部入井检查隐患的收集、整理、登记工作,同时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并确定整改部门、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形成电子版《隐患整改通知单》交由安监部跟踪销号,安监部及时反馈调度指挥中心。
4、副总工以下、副科队长以上领导干部检查的隐患由部门专人登记在《隐患排查台账》和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汇编(三)隐患汇报
1、所查隐患需现场整改的,安全员报安监部值班调度登记。
2、公司领导所查隐患由调度负责在公司主要领导碰头会上通报。
3、领导干部所填《领导干部入井个人信息卡》统一报交安监部存档备案。
汇编(四)隐患整改汇编(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汇编(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现场整改: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
汇编(2)安全员登记整改完成情况,班后汇报值班调度或值班部长。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汇编(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汇编(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汇编(3)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汇编(1)责任部门汇编(队组)按《隐患整改通知单》组织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部室汇编(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汇编(2)安监部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并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安全员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汇编(3)在“五定表”期限内未整改的;由安监部给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发《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任部门汇编(队组)组织整改;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汇编(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安监部安全员与责任部门汇编(队组)跟班队干共同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符合作业条件,责任部门汇编(队组)负责人记录本上签字办理销号手续,恢复正常作业。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总工程师汇编(副总工程师)、安监、调度、通风、技术、地测防治水等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汇编(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安监部牵头,会同调度、通风、技术、机电、地测防治水等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
4、隐患登记销号:调度中心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存在隐患、隐患整改进行考核;一般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监部、安全经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汇编(六)统计分析
1、安监部对领导干部所查隐患统计、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3、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安监部形成总结报告报安全经理。
七、工作制度
汇编(一)隐患排查周期
公司每周四,专业每周汇编(各自定时间),区队每日,班组每班,岗位岗前。
汇编(二)隐患排查组织工作
1、公司隐患排查:由总经理组织,各分管经理、职能部室、三个工区管理人员参加;
2、专业隐患排查:由各专业组组长组织,专业组成员参加;
3、区队隐患排查:由各区队安全负责人组织,各区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
4、班组隐患排查: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负责;
5、岗位隐患排查:由各岗位人员负责。
汇编(三)排查依据
以“三大规程”、行标、质量标准化标准、措施等为依据,公司、专业、区队及班组制定隐患排查表,依据排查表进行排查;岗位依据“手指口述”标准进行排查。
汇编(四)实施排查
1、公司、专业、区队及班组按照隐患排查表进行,不得漏项,查出的隐患必须告知现场跟班队干或班组长、安全员安排或组织处理;岗位工依据“手指口述”标准进行岗位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必须告知班组长、跟班队干组织处理,否则不得进行操作;
2、公司、专业、区队及班组隐患排查要留有记录,要有排查人员的签字;提出的问题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必须有对应的标准、描述清楚隐患的状况,并提出整改的措施、意见;岗位排查可不留记录,但当班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必须进行监督检查排查情况。
汇编(五)隐患统计
公司、专业、区队、班组必须有专人负责隐患的登记、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录入及销号登记。
1、公司:由安委会办公室汇编(安监部)负责下达“五定表”,“五定表”必须由责任部门正职当日签字,不得代签,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2、专业:由各专业负责下达“五定表”,“五定表”必须由责任部门正职当日签字,不得代签,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3、区队:工区将隐患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各责任队组组织整改,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队组将隐患于班前会安排专人组织处理,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4、班组:隐患必须当班组织处理,确实不能处理的,提交队组,由队组安排专人组织处理。
汇编(六)隐患分析
每一次的隐患排查,各类隐患必须由专人进行统计、分类、分析,查找隐患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并形成总结报告。
汇编(七)隐患整改落实验收、销号
1、公司:由当班安全员每班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收,并于班后汇报隐患整改情况,跟踪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每三天由安监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验收,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验收情况于调度会、碰头会和周例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汇编(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月底对所查隐患进行月度总结。
2、专业:由各专业根据整改日期进行验收,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验收情况于调度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汇编(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
3、区队:工区根据整改日期进行验收,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验收情况于工区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汇编(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月底对所查隐患进行月度总结。
4、班组、岗位:安排跟班队干每班跟踪验收,整改后汇报队部,上井后签字销号,验收情况于班前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汇编(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月底队组对所查隐患进行月度总结。
八、隐患问责
根据对隐患的统计、分类、分析和整改情况,对不按时整改的、重复出现的、隐患较多的、未开展隐患排查的,对管理责任人进行经济问责甚至行政问责。
1、公司、专业隐患排查问责对象:区队负责人,区队安全负责人,隐患产生当班跟班队干、班组长。
2、工区隐患排查问责对象:队组负责人,队组安全负责人,隐患产生当班跟班队干、班组长。
3、队组隐患排查问责对象:隐患产生当班跟班队干、班组长。
4、安委会办公室汇编(安监部)同时进行隐患排名,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8篇】班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班组是生产的基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滋生和隐藏隐患,为了更好的搞好生产,作为班组长应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特制定以下制度:
1、记录追踪,班组长应对每天的检查记录进行分析对比,通过对比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已查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通过记录复查防止隐患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
3、现场巡检,通过现场,掌握设备动态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个人情绪变化情况、环境因素情况,从中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隐患。
4、重点检查,班组长应根据本班组设备危险源点分布情况,定对定点检查,并重点在夜间、节假日加强检查,更多地发现不安全因素。
5、 认真开展定期安全大检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检复检制度,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6、各班组安全管理员、班长在生产现场,及时发现和查处本区域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要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
7、 当班安全员必须贯彻巡回检查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当场指出,并要求当班人员立即进行整改,如果有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交班前,还必须填定好汇报记录。
8、 当班人员和隐患处理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处理隐患时要指定人员现场指导。
9、 重大事故隐患处理后,要依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总结。
10、隐患在未整改之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11、 强调对三定隐患严肃性的认识,及时排查处理隐患,凡到期不能按时处理的隐患,一律按重复隐患进行考核,罚单位500元/条。
12、凡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或者扯皮、推诿、顶着不办的,安全生产办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与处罚,并根据《重大安全隐患问责制度》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因此而导致事故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其事故责任。
【第9篇】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严格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管理的要求,特制订此制度。
第一章 目的
通过强化“四个清单”的闭环管理,明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线,发现和消除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章“四个清单”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四个清单”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隐患自查自改为目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四个清单”是:隐患排查治理任务清单、隐患清单、隐患整改工作清单、隐患复查验收清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方法主要采用安全检查的方式,分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二条 隐患排查治理任务清单即安全检查表,是针对检查对象,依据相关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对检查内容分项细化,制定的检查任务提纲。
隐患排查治理任务清单应包括检查事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检查结果。检查事项分为基本条件、组织管理和作业场所检查三部分。基本条件检查是检查生产活动是否合法,主要查阅有关证照、资质、资格证书、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有关批准文件等准入条件;
组织管理检查是检查制度建设及其运行情况,主要查阅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基础管理档案、台账、记录等材料;
作业场所的检查是抽查重点场所、重要环节的生产设备、辅助设施、安全设施和作业环境,核查作业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检查的具体场所应在对单位风险辨识的基础上,结合季节特点等因素确定。
专项检查的任务清单应根据专项检查任务要求,确定基本条件、组织管理和作业场所检查方面的具体事项。
第三条 隐患清单即隐患整改通知书,是检查人员在检查中所发现隐患的汇总。将发现的隐患归纳分类、分条列出,说明不符合法规标准的具体问题。
第四条
隐患整改工作清单是受检单位对存在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反馈文件,由受检单位出具。受检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后,应当自行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或聘请专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编写整改工作清单汇编(包括整改措施、资金投入、整改前后的图片等),逐项说明整改落实情况。
第五条 隐患复查验收清单是检查部门对受检单位隐患整改落实结果的复查确认,根据受检单位提供的隐患整改工作清单,对隐患整改落实结果的确认记录。
第三章“四个清单”的实施要求
第六条 隐患检查任务清单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基层基本作业单元的班组、车间、项目等现场作业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的作业人员、设备设施、作业场所、作业过程、存在的危险源等进行安全检查的内容分项细化,制定检查表。首次检查内容应全面,并侧重基本条件、组织管理方面的检查,在单位组织管理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后,检查应侧重组织管理运行情况,特别是生产经营场所和项目部作业现场的检查。
第七条 隐患清单记录的情况应客观、全面、准确。受检单位对记录的情况有疑议要求补正的,经检查人员复核属实的,应当允许更正。隐患清单应填写检查人员的身份、检查的时间、地点,整改时限要求。
第八条 受检单位确认整改合格后,向检查部门提交整改工作清单并附相关材料和现场整改照片。受检单位对其中确实难以按期治理的隐患,应充分说明理由,并附上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责任、资金、措施、时限、治理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受检单位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停产、停止使用相关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整改工作清单应由受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九条 检查部门收到受检单位提交的整改工作清单和复查申请后,对无需到现场复查的,有关人员应核查报送材料;
对需要现场复查的以及受检单位未按限期提交整改工作清单和复查申请的,应于整改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派出检查人员到现场复查。
检查部门对整改、治理合格的,解除相关现场处置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
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依规进行处罚,并视情况进一步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相关装置、设备、设施,直至隐患或问题整改得到落实。
第十条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复查工作移交给下级单位的,下级单位管理部门应在执行复查后,及时将隐患复查验收清单抄送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在年初制定年度隐患排查计划,逐级开展检查,每年安全检查不少于4个周期汇编(四个季度),并熟悉和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第十二条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必须填写隐患清单,做到“有查必留痕”、“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每季度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安全检查自查自改情况汇报材料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10篇】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使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产、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引用文件
《年安全管理方案》
4 职责
汇编(1)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主管领导汇编(以下简称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汇编(2)安保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汇编(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
汇编(4)安保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汇编(5)安保部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
汇编(6)安保部负责女工特殊保护、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汇编(7)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副职领导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工作。
汇编(8)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赋予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义务,认真排查身边的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 内容与要求
5.1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采用巡回汇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汇编(综合性检查,含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形式进行。
5.2 职业安全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汇编(1)安保部负责监督检查:
①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②技改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落实情况;
③职业安全卫生技措计划的落实情况;
④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⑤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⑥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⑦公司重大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⑧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情况。
⑨技改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⑩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5.3 抽查和巡回检查:
汇编(1)公司主管领导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汇编(2)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巡查:
① 部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况汇编(包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解、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② 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汇编(包括:部门安全管理软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登记表等);
③ 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完好状况;
④ 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
⑤ 生产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⑥ 特种设备汇编(包括压力容器)、电动工具是否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
⑧危险点定员定量执行情况,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认真落实整改;
⑨有无其它事故隐患。
汇编(3)消防保卫人员负责巡查:
①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②防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③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理、完好状况;
④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⑤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⑥消防应急知识掌握情况;
⑦防盗措施落实情况;
⑧消防应急设施是否完好。
5.4 定期检查:
汇编(1)消防保卫人员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月查、季查、年检。
汇编(2)电工应按职责分工定期对配电箱、板、柜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手持电动工具、电网接地、防雷接地、电焊机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维修;
汇编(3)工程部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汇编(4)三级危险点定期检查:按公司《三级危险点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汇编(5)各部门组织做好岗位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性检查工作和班组长日查工作。
汇编(6)定期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保部组织部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参加检查的领导现场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由安保部负责汇总、建档、监督实施和考核。安全性大检查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①每年“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根据上级要求制订相应的节日加班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安全性大检查。
②根据上级要求,制订某一时段的安全生产方案,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同时组织相应的安全性大检查。
5.5 季节性安全检查:
汇编(1)安保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春季防雷设施维护情况、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冬季防冻保暖工作情况;夏季、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梅雨季节防洪排涝工作的落实情况;冬季防雪灾工作的落实情况,秋季、夏季防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情况。
汇编(2)每季度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公司主管领导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同时部署下一阶段隐患排查工作。
5.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
汇编(1)安全生产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在可能情况下在上月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当急需资金进行隐患治理时可以在应急资金中列支,以确保生产安全。
汇编(2)财务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必须及时支付。
5.7 事故隐患处理
5.7.1 事故隐患实行报表填报制度。
汇编(1)事故隐患实行零申报制度,有事故隐患的部门必须于每月底28日前向安保部上报“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月报表”汇编(见附表)。
汇编(2)安保部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汇编(3)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公司鼓励职工积极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对积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汇编(或影响较大的隐患)并及时上报,避免重大事故汇编(或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方案由安保部提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8 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
汇编(1)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本部门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整改通知”汇编(见附表)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报安保部备案。但在未解决前,有关部门要认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汇编(2)对于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保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保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汇编(3)对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或多次协调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告安保部。由安保部组织协调,必要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汇编(见附件),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严格考核。
汇编(4)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保部统一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有关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实施监督检查。
汇编(5) “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由安保部整理、归档。
5.9 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汇编(1)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汇编(2) 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安保部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汇编(3) 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隐患概况;
②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③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④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⑤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⑥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⑦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汇编(4)负责治理的部门按《方案》认真落实治理,并在期限内完成。
汇编(5)治理结束后,安保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汇编(6)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复审销案,并同时报公司销案。需要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通过后恢复生产经营。
5.1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
汇编(1)安保部每季度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成册,并长期保存。
汇编(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并长期保存,档案内容包括:
①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
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
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⑤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
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
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
6 附则
1)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汇编(1)“三定”:是指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汇编(2)“四不推”:是指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
汇编(3)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汇编(4)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分为三级汇编(本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①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汇编(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②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③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7 表单记录
汇编(1)《安全检查表汇编(综合、专项、日常、节假日、季节)》
汇编(2)《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整改通知》
汇编(3)《事故隐患月报表》
汇编(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汇编(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汇编(“数字安监”)
汇编(6)《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汇编(7)《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汇编(8)《预警指数汇编(r)表》
汇编(9)《事故预警图》
【第11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2 责任部门
2.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审核,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情况。
2.2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督促各部门落实隐患的整改治理。
2.2 各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负主要责任。
2.4 公司安全员有责任定期和不定期督促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2.5 财务部应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4 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4.1 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汇编(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 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 组织机构
4.3.1 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任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4.3.2 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于奎军
副组长:柴国祥 李志清 邓露芳
成员: 刘冰 李晓峰 王婧 刘晓月
4.4 隐患排查方案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及要求,综合部制订年度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每次隐患排查时汇编(日常检查除外),根据方案进行隐患排查。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对排查方案的审批。
4.5 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
隐患排查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现场安全包括工艺、设备、用电、消防、检维修和车辆运输等方面。
4.6 隐患排查方法
采取综合、日常、专业、季节、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不定期等检查方式。
4.6.1 综合安全大检查
由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参加。每月进行一次,并限期整改和跟踪落实。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如遇不能自行整改的隐患,需上报公司安委会,统一协调整改,并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4.6.2 日常安全检查
由各场兼职安全员对本场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员工是否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工具、物品存放、消防设施、作业场所等每日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上报本场负责人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4.6.3 专业性检查
由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对锅炉房、配电室、消防设施等特殊重点岗位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4.6.4 季节性检查
由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针对不同季节特点进行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电、防火等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等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保温等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寒、防滑等为重点。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4.6.5 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安全检查
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开展以防火、人员稳定情况、治安消防、电气线路情况、车辆运输等为重点的检查,由公司领导带队,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参加,进行全公司范围内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的安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4.6.6 不定期检查
由公司兼职安全员对各部门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4.7 检查及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责任人,按要求限期整改,由责任部门进行追踪及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5 隐患治理
5.1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建立《年度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由公司专职安全员监控治理。
5.2 上级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整改,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限期整改。
5.3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立即整改。
5.4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中,限期整改。
5.5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5.5.1 各部门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和解决的,应填写《重大隐患排查报告表》,立即报送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5.5.2 重大事故隐患应由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织评估,明确隐患等级、影响程度、范围,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资金、目标和方案,无法确定方案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 治理目标和任务;
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 治理时限和要求。
5.6 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责任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公司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5.7 事故隐患登记建档
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隐患进行统计分析评估,登记建档。
6 事故隐患统计分析
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季度15日前向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网报。
7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四、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生产工作安全进行,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各生产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是指因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的作业性质、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储存的物品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者其它人员伤亡,或者有关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中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
2.2 经审定以下区域确定为我公司较大危险因素场所:
配电室工作区域;
锅炉操作区域;
3 责任部门
3.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2 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较大危险因素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4 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4.1 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备启用条件
4.1.1 设施、设备上必须编号清楚、标识清晰,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1.2 各种检测试验报告、验收记录齐全。
4.1.2 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4.1.4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和应急救援措施,熟知急救常识,会一般事故的紧急处理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2 管理要求
4.2.1 凡进入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4.2.2 在进入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之前,必须阅读相关的安全告知汇编(见附件1、2)。
4.2.3 凡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区的操作必须执行监护制度,在重点部位进行检修工作必须经过审批。
4.2.4 进入危险区域进行检修或改、扩建工作时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4.2.5 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更改必须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2.6 各部门负责人直接对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2.7 各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控制目标,确定巡检详尽内容和周期,建立设施设备台帐并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巡检。
4.2.8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相关部门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点部位及危险作业区负其相应责任。
4.2.9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公司各部门要对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实施紧急事故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应急演练活动。
4.3 巡检要求
4.3.1 班组每天巡查一次。
4.3.2 巡检要有专用的巡检记录,记录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4.3.2 巡检内容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现场紧急出口及紧急疏散情况 。
4.3.4 巡检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立即联系处理,对不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向部门领导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逐级汇报。
4.3.5 危险作业区巡检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5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深入贯彻和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安全隐患,识别潜在危险,堵塞安全漏洞,对危险源实施监控,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安全、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管理制度》qb/czjt/aqzd-07-2014汇编(b)同时作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安监总局令16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 术语与定义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汇编(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 职责
4.1工程部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运行情况、隐患查处、整改及预防措施落实等进行监督、考核管理。
4.2 公司各单位负责其所属范围汇编(区域)安全生产运行情况、隐患查处、整改及预防措施落实等实施具体业务工作。
5 管理程序
5.1 安全检查坚持全面、专业、及时的原则。
5.1.1 全面
汇编(1)安全检查内容全面;
汇编(2)安全检查范围应全面。
5.1.2 专业
汇编(1)安全检查计划制定应规范、专业;
汇编(2)安全检查应配备专业人员;
汇编(3)安全检查标准、支持记录应专业。
5.1.3 及时
汇编(1)安全检查时机把握应及时;
汇编(2)隐患内容、整改要求传达及时;
汇编(3)隐患整改落实应及时;
汇编(4)复查、验收应及时。
5.2 安全检查分类
5.2.1 按检查时机分为:计划性安全检查和非计划性安全检查。
5.2.2 按检查形式分为:
汇编(1)综合性安全检查汇编(含政府主管单位检查);
汇编(2)专业性安全检查;
汇编(3)季节性安全检查;
汇编(4)节假日汇编(前、后)安全检查;
汇编(5)日常安全检查;
汇编(6)单位自查。
5.3 安全检查分级及常规对应检查形式:
5.3.1 公司级。对应检查形式有: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汇编(前、后)安全检查;
5.3.2 单位汇编(子公司、项目)级。对应检查形式有: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汇编(前、后)安全检查、单位自查、日常安全检查。
5.3.3 班组级。对应检查形式有:日常安全检查。
5.4 安全检查范围
5.4.1 公司级安全检查范围:子公司、公司直属职能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
5.4.2 单位级安全检查范围:子公司、公司直属职能单位、生产单位汇编(车间、工序等)、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按照各自管理范围确定;
5.4.3 班组级安全检查范围:子公司生产汇编(管理、业务)班组、项目单位班组实际生产作业范围确定。
5.5 安全检查工具:
5.5.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汇编(jgj59-2011)。
5.5.2 《季节性安全检查表》;
5.5.3 《节假日汇编(前/后)安全检查表》;
5.5.4 《综合性安全检查表》;
5.5.5 《专业性安全检查标准》;
5.5.6 《日常安全检查表》等。
各单位自行制定各类、各级安全检查表。检查表作为专业性支持文件,应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定。
5.6 安全检查方法: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
5.7 检查要求
5.7.1 检查内容要求:
汇编(1)综合性安全检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汇编(2)专业性安全检查: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实体工程、安全设施等内容。
汇编(3)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等内容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汇编(4)节假日汇编(前、后)安全检查:春节、国庆、五一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
汇编(5)单位自查:对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进行有计划按频次的自查自纠。
汇编(6)日常检查:分为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5.7.2 检查时间要求
汇编(1)综合安全检查检查频率:每季度不少于1次。
汇编(2)专业性安全检查频率:每半年不少于1次。
汇编(3)季节性安全检查频率:1次/季度,春、夏、秋、冬每季按当年气候情况确定检查时间。
汇编(4)节假日汇编(前、后)安全检查频次: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开展。
汇编(5)单位自查频次:每月不少于1次。
汇编(6)日常检查频次:单位安全、生产人员每天进行日常检查,其余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岗位工人每日安全巡查。
5.7.3 计划性安全检查应在检查前4-7天通知汇编(信息平台、电话)检查组人员,告知检查的相关事宜汇编(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准备工作汇编(资料、器具等),非突击性检查还应通知被检查单位、单位。检查组组长汇编(负责人)应提前做好相关协调、准备工作汇编(计划、通知、检查表、车辆、检查器具、食宿等)。
汇编(1)检查人员要求
①检查人员接到通知后,按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参与检查。
②受检查单位成立以单位领导和各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参加检查。
汇编(2)检查人员纪律
①参加检查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②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公平、公开、公正的开展检查工作。
③每次检查完毕与受检单位进行检查结果交流。
④如实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作为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予以保存备查。
5.8 隐患整改
5.8.1 安全检查组对查出的内容要逐项研究,进行原因分析,并与受检单位进行交流沟通,在检查结束后立即签发《工作检查及问题整改通知单》,对存在违章违纪情况及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问题,应立即签发《处罚通知单》或《现场违章处罚告知书》。
5.8.2 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责任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8.3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汇编(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5.8.4 对于检查汇编(含自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向责任单位签发《停工通知书》,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报告,并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积极实施整改。
汇编(1)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①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②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③隐患的治理方案。
汇编(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③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④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⑤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停工整改完毕,责任单位经向公司工程部及其他有关单位、监理单位复验可以重新开工的,责任单位在接到《复工通知》及相关手续后,方可复工。
5.8.5 公司工程部根据整改情况,负责及时向公司递交检查情况分析报告以及考核意见。
6 其他
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将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管理及考核制度》进行奖惩与考核。
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第13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安全隐患汇编(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三、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3.2 安环部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部门、车间隐患的整改治理。
四、内容
1 总则
1.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汇编(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3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汇编(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4 安全检查汇编(事故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
1.5 安全检查汇编(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6 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环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2 安全检查汇编(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安全检查汇编(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
五、安全检查汇编(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1 安全检查汇编(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2 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 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4 公司级汇编(包括各专业部门)、车间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 各级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5.1 工段汇编(班组)每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车间领导。
5.2 各部门、车间每月、每年对本专业部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厂领导、安环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签字。
5.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安环部和相关部门报告,安环部汇总并存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5.4 安环部每季、每年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
5.5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隐患整改及验收
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2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车间、工段汇编(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或其他部门,限期整改。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 各专业检查和公司级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环部下达,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期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 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 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环部,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公司应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非公司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8 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汇编(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9 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环部,安环部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七、奖惩
1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2 隐患排查及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则在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安全风险金奖励考核细则中规定。
3 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150元。
4 未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反馈单》的每次扣60元。
【第14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应急救援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制氧厂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5、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改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解决;应急救援指挥部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各个领导要切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15篇】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制度
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法人代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2)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车间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3)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暂定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对各车间及部门进行排查时车间负责人必须参加。
4)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汇编(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6)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负责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7)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8)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期时间为5天,若工作量较大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0天。
9)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汇编(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汇编(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汇编(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汇编(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汇编(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汇编(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0)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跟踪检查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对无特殊原因拖延或不整改的部门及人员,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11)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2)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13)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
【第16篇】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级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矿生产实际,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隐患的来源
1、矿、科级领导下井所查的隐患;
2、各生产业务科室的管理人员所查的隐患;
3、安全员现场检查、巡查所查的隐患;
4、上级各业务部门及领导所查的隐患;
二、隐患的种类和级别
1、根据行业生产特点,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2、根据生产现场、装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技术管理上的漏洞,结合解决难度大小,安全隐患级别可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
b级:难度较大,需要矿、科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
c级:由队组自行解决的事故隐患。
三、隐患排查职责
1、a级隐患经矿领导审阅后由安监处上报公司安监部,同时各业务科室必须上报公司对口的业务部门。
2、b级隐患的排查由矿长全面负责,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
3、科、队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c级隐患的排查。
4、安监处负责对隐患的排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a、b级隐患的排查结果进行统计和上报。
四、隐患的整改
1、各业务科室每月25日前把需要排查的隐患报安监处,安监处对当前存在的各级各类隐患进行分析,确认隐患的种类和级别,并于25日前将a 级隐患上报公司安监部,各业务科室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相应的业务保安部门;b级隐患上报矿长、分管领导,并排查至相应的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于每月25号前将b级隐患整改情况报安监处。
2、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业务保安部门和公司安监部;
3、矿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公司业务保安部门审定的a级隐患整改方案汇编(包括整改措施、时间、责任和资金)进行落实,并向矿分管领导和安监处汇报进展情况,安监处对隐患的整改进行监督。整改完成后,由矿业务科室申请公司业务保安部门组织验收。
4、b级隐患由矿分管领导牵头,业务保安部门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计划如期实施。安监处对隐患的整改进行监督。整改完成后,由安监处组织相应的业务保安部门进行验收。
5、c级隐患由科、队负责制定整改措施,能够现场整改的现场立即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各业务保安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6、各业务科室对本职范围内隐患的检查和落实,及时组织隐患的整改,安监处要建立隐患档案。各业务科室在隐患按期整改完成后,要到安监处消案,否则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并按未整改进行考核。
7、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执行闭合管理制,如因客观原因,隐患暂不能整改,在整改期间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否则,不得进行生产活动。
五、责任追究
1、各业务保安部门要对本职范围内的隐患认真检查,及时落实整改,不得对隐患进行瞒报或拖延不报,否则被有关领导和安监处查出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
2、如因隐患整改不力或瞒报和拖延不报隐患而导致事故发生,则要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