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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z公司的印章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印章类别:明确区分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各类印章的用途和权限。
2. 印章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日常保管,确保印章安全。
3. 使用审批:规定印章使用的申请流程和审批权限,防止滥用。
4. 登记备案:每次印章使用需记录详细信息,便于追溯。
5. 印章废止:明确印章的废弃和更换程序。
作用和意义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
1. 规范操作:避免因印章使用不当导致的法律纠纷。
2.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提升业务处理速度。
3. 保障安全:防止印章丢失或被恶意使用,保护公司利益。
4. 加强监督:通过记录备案,强化内部管理的透明度。
怎么制定
制定z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步骤:
1. 调研需求:了解各部门对印章的使用需求及潜在风险。
2. 制定草案:依据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起草规章制度。
3. 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完善草案。
4. 审核批准:由法务部门和高层管理者审核,确保合规性。
5. 实施与培训:正式发布并组织培训,确保全员理解执行。
z公司印章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z公司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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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的统一管理,凸显印章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明确使用印章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印章雕刻及使用流程。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种印章的雕刻和使用。
3、职责
3.1总经办: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的统一雕刻、保管及使用,负责按要求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以及印章启用前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公司作废印章的销毁。
3.2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用印文件的审批;
3.3采购部:负责报关专用章及报关法定代表人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4计财部:因工作需要,财务部放置___公司法定代表人印鉴章一枚,由财务部负责其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5.各单位需持有效的签字单到管理部使用对外印章。
4、内容
4.1定义
4.1.1行政公章是指“___公司”公章,用作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函件、证明、介绍信、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上行文、计划、统计、决算及有约束力的文件等。
4.1.2业务专用章
4.1.2.1对外业务专用章是指对外联系频繁或工作性质决定需有印章的部门,可以申请刻制业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只能用于所规定专项业务,但不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业务,如人事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4.1.2.2内部业务用章是指公司内部开展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对外使用。
4.1.3党工团印章
党工团印章是指只限于党工团组织开展活动及出具有关证明使用,具体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1.4法人印
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4.1.5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是指用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2印章雕刻
4.2.1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理提出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除公司刻制行政公章外,公司下属各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准刻制行政公章。
4.2.2负责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单位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2.4党工团印章由党工团组织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核,公司党工团负责人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原则上二级党工团组织不再刻制印章。申请和刻制的有关情况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5公司其它类业务章,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
4.2.6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由法律和销售等相关部门提出,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2.7申请刻制各类印章,都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一),按印章刻制流程逐级签字,持有效的刻制申请表交由管理部专人负责到公司定点刻字社刻制。
4.2.8印章刻制完成后,由总经办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记备案,由总经办下发到单位并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后方可使用。
4.3印章使用
4.3.1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一),原则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任何人不能在空白书面文件上加盖公章,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特殊情况例外。
4.3.2党工团组织印章,使用时需经党工团组织负责人批准。使用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3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用印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空白文件严禁用印。
4.3.4法人印使用时原则上需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二),持有效申请单到总经办用印。
4.3.5合同专用章使用有关程序参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4.4印章保管规定
4.4.1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统一由总经办指定专人保管。
4.4.2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领导明确部门保管人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保管。
4.4.3党工团组织印章由总经办领导明确其保管人和责任人。
4.4.4如印章保管人和责任人变更,需填写《印章保管人变更申请表》(附件三),交到管理部备案。
4.4.5印章须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说明,并采取适当方式声明作废。对乱用或严重失职加盖印章,丢失印章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4.5印章销毁
4.5.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要及时向总经办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总经办,并定期销毁。
4.5.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四),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总经办登记备案。由总经办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第2篇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__实业集团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法人章:刻有法人代表姓名的印章,主要用于必须加盖法人章的凭证和法律文书。
(二)公司章:刻有___公司及合同专用章字样的印章,法律效力代表公司。
(三)部门章:刻有部门名称,其法律效力仅限于代表本部门的印章。部门章采用方章,使用蓝色印油,经集团公司董事长特别批准除外。
(三)业务专用章:如制度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受控章、化验章等,此类印章法律效力仅限于本业务范围。
(四)私章: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在工作中使用私章。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印章刻制的申请程序
(一)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交集团行政部;
(二)集团行政部审核后将请示呈董事长审批;
(三)请示经批准后,集团行政部根据申请部门印章刻制的具体要求统一请购。
第五条印章的出库
(一)集团行政部负责出库印章。
(二)印章出库前,确定印章符合原定要求,使用蓝色印油获取印章印模,并将印模交集团档案室存档。
第六条印章的领取
(一)各部门(科室)人员到集团行政部领取印章时,须在《印章保管登记表》(见附表)上登记;
(二)领取者将印章交部门(公司)主管,部门(公司)主管确认印章无误后将其交指定人员保管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印章保管
所有印章均须指定专人进行妥善保管并定期保养,同时须与委托人签定相关法律文件。印章保管人员离岗,须做好印章交接工作。
(一)集团母公司法人章由集团行政部专人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各公司法人章由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一)集团母公司章由行政部专人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所属各公司章由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二)公司公章及合同章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部门章由各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
(四)各种业务专用章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人员或其指定负责人保管。
第八条用印范围
(一)所有印章均应明确确定其用印范围,以便印章保管人员正确用印。
(二)部门章仅限于对内使用,具体用印范围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报董事长批准。
(三)业务专用章用印范围由专管该项业务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确定。
(四)公司行政公章使用范围: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对内与对外公文、公函,上报政府机关的材料、报表等各类文件;
2.以公司名义签章的证明、委托书、公证书等;
3.以公司名义签章的经营性协议、合同等;
4.以公司名义办理的信贷用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借款申请书等;
5.以公司名义办理的延缓还货周期、减缓(减免)各类税费等申请性材料;
6.其他经公司法人代表审批同意签章的。
(五)董事长(总经理)私章用印范围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确定。
(六)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证明及/或担保上盖章。
第九条印章使用
(一)非业务专用章
1.用印审批:由用印人填写《用章审批表》,连同用印材料一并交部门负责人审批;需使用公司章或外部门业务专用章时,用印人还须将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连同需要用章的文件一起送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2.用印:用印人持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及用印文件到印章保管员处要求用印,保管人员在认真核定《用章审批表》与用印文件后,对照用印范围进行用印。如有合同需要盖章,印章保管人须确认合同的每一页有集团法务人员签字后方可盖章,并加盖骑缝章。部分特殊合同及所有银行方面的合同除外。
3.使用印章要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特殊需要时,必须经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有严格的监控措施,方可带出规定地点。
4.在印章使用后,用印人应将《用章审批表》交印章保管人存档,印章保管人负责对《用章审批表》按顺序存档备查。
(二)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人员自行监督和控制。
(三)所有用章均须填写《用章审批表》,《用章审批表》用完后须及时交集团或各公司档案室保存。
(四)除验视印模外,严禁在文件的空白处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条印章停用
(一)印章在停用之日应向有关部门发文通知,将停用印章送缴集团行政部销毁或交档案室封存,并在《印章保管登记表》中注明停用日期。
(二)印章丢失时,印章保管部门应立即向集团行政部报失并公告作废。
第五章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人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还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行政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附表1:
印章保管登记表
编号:
印章名称制发部门
用印范围
领用人印模(用蓝色印油)
保管人
启用日期
停用日期
第3篇 投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投资开发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保管
1.公司财务银行预留印鉴章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公司公章和其余印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和使用。
2.指定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
3.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印章管理员做特别登记。
4.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印章外带审批单,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带期间,携带人员必须在两名以上,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二)印章使用程序
1.各类材料需盖印章的,须凭盖章审批单,由部门填写,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管理员要亲自盖章,不可交他人代用。如事情紧急,未得到总经理签字急需盖章的,可先与总经理电话确认或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先予以盖章,并在3日内完成补签手续。
2.按公司规定,各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能擅自对外签订合同,违反上述约定,印章管理员不得盖章。
3.凡涉及工程资料盖章,需一事一签,不可在同张盖章审批单上写多件盖章事由。如有多份资料,需注明盖章份数和每份资料的盖章个数。事后一律不得加盖印章,如要补盖,需重新走盖章审批流程。
4.外来单位要以公司名义盖章的,需凭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字或公司总经理签字的盖章审批单盖章。
5.法人章用印时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
6.印章管理员离职或调离时,应履行印章交接手续。
7.所有公司印章的刻制、领发和应用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统一刻制。
第4篇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八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八)
一、总则
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2、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总办全面负责公司印章的管理工作,具体为印章的发放与回收、监督、保管和使用。
二、印章的保管
1、公司依据印章的使用功能采取分级、分专业保管的办法,各类印章由相应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保管。
2、印章必须由公司指定人员保管,未经允许不得借给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按要求在卡上予以登记。
4、印章持有人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
三、印章使用
1、公司将现有印章依据重要程度分为二类,其中一类章为涉及公司重要权利义务的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章;其余为二类章。
2、公司各级人员使用一类印章须按要求先填写印章使用单,经印章保管人审核,决定是否可以使用,否则予以退回。
3、印章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签署的情况予以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
4、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员留存,保存期一年,以备查用。
5、一类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包括印章管理人在内的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6、二类印章由保管人员决定使用,无须经上述程序。
7、公司总经理对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决定权。
8、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要使用印章的,须有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9、公章及其他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四、责任
1、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总办报告。
2、任何人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进行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审批权限
1、一类及二类印章涉及费用的印章盖章流程:
经办人(填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核→总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印章管理人员盖章→审批文件存档。
2、二类印章不涉及经济费用的盖章管理流程:
经办人(填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核→总办主任审批→印章管理人员盖章→审批文件存档。
六、附则
本办法附《印章使用登记单》,印章使用单按时间顺序装订备查,保存期一年,年度末移交档案室保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印章管理使用流程图:
1、一类印章使用流程图
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单
印章保管人
决定印章使用或退回
印章使用单保存(一年)
2、印章制发流程图
使用部门经理申请
总办主任审核
总经理批准
印章刻制
使用部门经理领取
填写领用卡(单)
第5篇 z投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业务章及因公务需要的私人用章。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公章由办公室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四、公司各类印章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接受他人保管。
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表,记录盖章的时间、内容、经手人签字。
六、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公司各级人员使用印章须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八、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经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
十、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一、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指定人员携带使用。
十二、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十三、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盖章
十四、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执法机关处理。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6篇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 .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
( l )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议案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审批。其他单位或人员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刻制印章;
( 2 )集团公司成立的二级公司单位及部门,其正式印章由总公司颁发或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持总公司证明制作。制作单位内部印章,必须持集团公司证明,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单位制作。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 3 )废止的印章应交由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3 年;
( 4 )公司的印章在遇到散失、损毁或被盗时,相关责任人应迅速向总经理提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由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2 .用印手续
印章的使用依照以下的手续进行:
使用印章时应先填写公司印章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征得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员。
3 .印章保管
( l )集团公司办公室对所有印章应建立台账并逐一登记。根据印章类别由总经理指定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 2 )印章保管单位设有印章使用登记簿,对每次的印章使用进行记录,包括使用日期、使用人、用途、使用审批人等;
〔 3 )公司印章保管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印章和签名章必须妥善保管,用时取出,用毕存放于安全柜内加锁;
( 4 )公司印章原则上只能由印章保管员保管使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携带印章外出,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印章保管员带章跟随;
( 5 )公司需要盖印的文件、材料等,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印;未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公司印章。对于非法用印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按公司规定子以处罚;
( 6 )保管人员对保管的印章应经常清洗,保持印章清晰;
7 )管理印章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 8 )印章保管人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按规定办事,确保用印准确;
( 9 )凡以公司名义发文,需按公司公文处理办法手续完备方可用章;
( 10 )各种证明材料用公司印章时,需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先审批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 11 )任何情况下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在空白纸仁盖章;
( 12 )各类统计报表(含各种申请表)须逐步填写清楚,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空白表格一律不得先盖章后填写;
( 13 )重要用章需登记备案,详细登记用章时间,批准人及承办人。
4 .所属分公司印章管理与使用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第7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参考版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 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 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条 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
第八条 附则
《印章使用签批单》
《印章移交表》
《印章管理责任书》
第8篇 公司印章使用制度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 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监督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监督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 公司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使用以及领取、归还印章时应予以登记和审批;
3、 公司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 保管及使用:
1、 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2、 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 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 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纸和未填好内容的介绍信、证明以及合同上盖章。
5、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时载明事项,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 审批:
3.1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审批手续
1、 公司各部门因公务需加盖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的,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公司员工因私事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由需使用的员工在公司行政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2、 经部门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公司员工因私事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根据所证明的事项涉及的部门由相关部门经理或者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3、 行政部盖章,并将盖章的文件原件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印件存档;
4、 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行政部销毁。
3.2 财务专用章使用审批手续
1、 财务部使用的常规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规范性的各类报表等,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盖章;
2、 公司其他各部门若需加盖财务财务专用章,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3、 经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4、 财务部盖章,并将盖章文件的原件交行政部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印件存档,。财务部使用的常规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规范性的各类报表等除外;
5、 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9篇 装饰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文件生效、记载的凭证,是权威的象征,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工具。
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印章定义: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指公司发行或管理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印章使用范围:
公司章: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向外发出的公函、文件、资料及介绍信用章。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行政部章:就有关行政、人事、后勤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财务部章:就有计划、财务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印章使用规定 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章。
公司对外签署装饰装修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材料采购等合同,盖合同专用章。
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印章保管
1、公司章、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经理保管,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职衔签字章由个人保管。
2、各类印章保管人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损毁或被盗情况,应迅速向总经理汇报,并由保管人负全责。
3、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应依法公告作废。 印章使用 用印前,先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盖印用途,签字后方可用印。
印章一般不允许带出公司,特殊情况需经印章保管人批准后方可带出。
印章的更改、废止,由董事会研究后决定。
本制度自二o__年一月起执行。
第10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23
使用公司印章要遵循公司的印章管理制度,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16”的范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公司印章管理:
1.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2.各类印章管理的范畴: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3. 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例:
3.1 刻印:
3.1.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3.1.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3.2使用:
3.2.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3.2.2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各分公司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3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3.2.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3.2.6其他职能部门章: 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3.3废止、更换:
3.3.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交由总部人事行政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3.3.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3.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4.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4.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4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4.5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4.7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4.8 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4.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4.10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1篇 某贸易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贸易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印章的安全规范使用和管理。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公司合同印章。
第二条使用各类印章时必须办理使用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三条监印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监印人有权拒绝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监印人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将从严追究监印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或携带外出,因特殊情况须借出使用或携带外出时,经由老板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五条对空白稿纸和空白介绍信等证明一般不准加盖印章,特殊情况需由老板批准后方可盖印。
第六条印章的使用范围 :
1、公司印章和公司合同印章是公司行使组织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用于:
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文件、报表、布告、通告、公函、聘书、请柬、奖状、介绍信、证明、职称申报表、工资申报表、合同、协议书、等。
2、财务专用印章是财务部门履行专项业务而使用的印章。
第七条印章的使用程序
1、公司印章一般不对个人使用。员工若因私开具证明需用公司印章时,经老板批准后方能使用公司印章。
2、按程序用印,并妥善保存用印签批手续。
第12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印章管理:
1.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2.各类印章管理的范畴: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3. 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例:
3.1 刻印:
3.1.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3.1.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3.2使用:
3.2.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3.2.2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各分公司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3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3.2.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3.2.6其他职能部门章: 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3.3废止、更换:
3.3.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交由总部人事行政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3.3.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3.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4.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4.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4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4.5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4.7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4.8 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4.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4.10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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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第13篇 a房地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权利的信物,为了正确使用和发挥印章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各印章由总经理签发,公章、合同章由行政部经理保管,支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由会计保管,公司印章由行政部统一刻制后,交各部门自行保管使用。停止使用的印章必须交行政部,不得自行保存和销毁。
2、公司印章一般不准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由印章掌管人等两人以上共同外出监督使用。凡因公司印章带出使用而发生任何后果,必须追究其责任。
3、凡需用章的合同、协议书、文件、报告、财务报表等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准使用公章,如需用公司业务章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4、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章,不盖空白介绍信,不代写介绍信。凡使用公章必须造册登记或留底稿,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需说明事由、姓名、时间存根和便函内容要一致。
5、开出的介绍信、便函,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能假借公司的名义为私人开具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介绍信或便函。
6、公司印章的使用,凡发出文件,由总经理批准,可使用公司印章。范围如下:
(1) 呈报上级机关(股东会、董事会及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
(2) 对公司下属部门的指示、通知、批示、批复、奖惩、任命、通告、制度条例的颁发等。
(3) 有关重要计划、报表、预决算等等。
(4) 对上级与其他单位的公函、便函必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经管理部审查方可用印章。
8、公司员工一切应以公司利益为重,自觉遵守用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用章内容。
第14篇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一、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物业项目管理处。
三、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到集团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借用审批表》,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五、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章管理表》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六、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七、违纪处理
1、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借用审批表》、《印章管理表》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
第15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5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化,保证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负责印章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 公司印章分为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名章、戳记五大类。
(一)正式印章是代表公司领导机构一定职责、权力的印信凭证,如:董事会章、公司公章等。
(二)专用印章代表某项专门业务内容和权力,适用于印章上标明的使用范围,超过其限定范围就失去法律效力,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审计专用章等。
(三)钢印是用金属材料制作的上下凹凸相对,可以直接在文件材料上压出印迹的印章,多用于加盖各种证件。
(四)名章是刻有某人姓名的图章,加盖个人名章可做为个人对某事负责的凭信。
(五)戳记是刻有一定字样的,带有标识性质的印章。如财务单据上的“现金收讫”,公文处理中所用的收文专用章等。
第三章印章的效用
第五条 印章的效用有以下三点:
(一)权威性。代表一个公司、部门或个人的权利。
(二)凭信作用。代表本公司、本部门或本人对事务起证明作用。凡是以公司、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加盖本公司、本部门印章才能生效。
(三)标志作用。代表一个公司或一个部门的合法标志。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或在工商登记机关完成名称变更后,即可刻制董事会章、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刻制其他印章应填写《刻制印章审批单》(格式见附表1),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印章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单位刻制,严禁个人或部门私自刻制。
第五章印章的启用
第八条 公司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印章备案手续,载明印章名称、印模和保管人员姓名等事项(备案表格式见附表2),然后颁发正式文件,公布印章正式生效启用时间。启用印章的通知应附印模,新印章印在“□”内,用蓝色印油,以表示第一次使用。印章保管人变更,应在备案表上登记备案。
第九条 启用印章的通知应抄报上级公司,通知发放范围应视该印章使用范围而定。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 印章的保管指印章的妥善保存。
董事会章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未设董事会办公室的,由董事会指定部门或专人代为保管。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钢印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
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资产财务部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分别安排两人保管。
第十一条 印章应随用随锁,假日加封。不能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或敞开保管柜。
第十二条 印章保管人员应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严防印章滥用或盗用,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
第十三条 保管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进行必要的维护,以确保印迹清晰。
第七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四条 印章的保管人员在使用印章时,要注意:
(一)审核。
用印前,由经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印章保管人员要检查是否有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领导批准用印的签字,审阅、了解用印的内容,不能盲目盖章,同时检查留存材料是否齐全。
(二)登记。
每次用印进行登记,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格式见附表3)。
(三)盖印。
1、盖印时要精神集中,用力要均匀,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
2、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必须加盖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3、 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在落款处加盖的印章,应加盖在成文日期上,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处。若在成文日期上方有发文单位落款,印章应压在发文机关或成文日期上面。若没有成文单位落款,只要印章下压年、月、日即可。
4、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应在公函的骑缝线上盖章。
5、 对外签定的合同、协议或提供的重要文字材料,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边章(即将多页材料沿边取齐后均匀错开,从首页到末页,骑各页之边,加盖一完整公章),以证明材料各页是同时形成的,防止删改换页。
合同、协议的签字盖章页出现“此页无正文”的同时,要注明文件的名称,如“此页无正文,为××××的签字盖章页”。
6、 密级文件要用公文封套封好,并在公文封套封口处加盖弥封章(公章或部门印章)。
(四)整理留存材料。
把用印留存的材料进行整理,归卷存档。
第十五条 使用印章应在保管部门内,由保管人员用印,原则上不能脱离印章保管人员的监督、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公司以外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带出公司的,应由印章保管部门指定人员随行,并根据印章种类,填写《印章外带审批单》(见附表4),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印章交接要有文字记录,交接时应由本人亲自交接,不能交由其他人员代转。
第十六条 原则上不应在空白的介绍信或公文纸上盖章,特殊情况应有公司总经理特批,并在空白的介绍信或公文纸上注明“仅限×××用”的字样。
第十七条 代章。有些公司或部门刚刚成立,或者因为改变名称,或者因为改变隶属关系,印章没有刻制出来,而有些工作又急需使用印章,可以采取代章的方法,即用其他印章代替应使用的印章。代章要在落款的后面注明“代”字。另外,代章必须是同级或上级代下级,下级或没有任何关系的单位不能代章,代章的使用手续和正式印章相同。
第八章印章的停用
第十八条 因公司名称改变,机构撤消、印章式样改变或其他原因时,原印章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应发文给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说明停用的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时间。
第二十条 印章停用或作废,要发印章停用或作废的通知,印章印在“×”,用红色印油。
第九章印章的存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 旧印章停用后,应将清查结果报告公司总经理,请总经理审定旧印章的处理方法。
第二十二条 重要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印章要妥
善保存;临时性单位、没有保存价值或保存价值不大的印章,应报请公司总经理后集中销毁;属于领导个人的名章应退还给本人;一般戳记经批准可销毁。
第二十三条 销毁废旧印章,必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印章保管人员监销。
第十章有关业务要求
第二十四条 使用公司证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时,必须写明用途,且印章须骑压公司名称。
第二十五条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文件,只要注明用途(政府部门等有特别要求的除外),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即可用印。
第二十六条 涉及合同类用印,须仔细核对合同文本五大关键要素:
1、甲乙双方名称是否与审批表内填写内容完全一致;
2、合同文本金额是否与审批表内合同金额完全一致;
3、该合同审批是否符合最新管理权限要求;
4、合同审核流程是否完备,公司总经理是否都已经签署明确的“同意”意见;
5、合同文本落款处必须由立项部门负责人或者公司总经理签名,并核对签订日期是否填写。
第十一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 对于印章管理人员。
一、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是印章管理非常重要的部分,无论是在印章室内使用还是携印章外出工作,如果是因人为保管不当、责任意识不强导致遗失印章,每次扣罚印章管理员或携章外出的临时印章保管员当月工资200-500元;
二、用印须严格执行公司各类管理文件的规定,未执行审批流程或者流程未执行完毕便用印,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三、坚持原则是印章管理工作的关键,任何因迫于压力、原则性不强导致的错误用印,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四、明知相关手续不齐全却仍然违规用印,造成工作失误,每次扣罚当月工资1000元,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辞退;
五、公司下发的最新文件是印章管理的工作准绳,没有及时、认真和深入学习,不了解审批权限又没有积极求证便胡乱用印,导致出现工作失误,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六、印章管理员在核准用印时,没有仔细核对用印文书名称、涉及金额与审批表是否完全一致,盲目用印导致用印失误,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七、印章管理工作的各类原始审批记录均须存档保管,擅自涂改、篡改、损坏、撕毁印章工作各类用表,每次扣罚当月工资3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降薪处理;
八、使用印章须谨慎严格规范,因粗心大意导致印章错盖,每次扣罚当月工资200元。
第二十八条 对于公司其他员工。
凡本公司员工,均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各项规定,如有违规,按公司规定进行失职问责:
一、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谋取私利而欺骗性用印,例如隐瞒真实用印意图,故意漏登、错登用印事项等,性质最为恶劣,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并进行行政处分。
二、以文件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核心,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文件要求。对于相关事项如果文件已有明确规定,但经办人遇到问题不积极沟通协调、不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却因怕麻烦而试图简化审批手续,以投机取巧、强词夺理等方式强行要求印章管理员用印,一经查实,扣罚当事人当月工资500-1000元。
三、部门印章使用必须登记填表作为原始凭据,如经检查发现使用印章没有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或者不按要求登记的,每次扣罚各部门兼职印章管理员当月工资200元,扣罚该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300元。
第十二章附则
第16篇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3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本3
保管与监用
1、公司章与法人印章有总经理负责保管,对其使用负责。
2、财务及部门章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有保管人负责监用。
3、各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交他人代保管,并对各印章的所有负责。
4、印章必须在公司办公室内使用,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外使用。
印章的使用
1、印章启用时,保管和监用人必须做好记录,注明申请盖印人或单位、使用内容、使用时间;
2、保管和监用人应对申请人提供的所需盖印之文书的内容、格式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汇报;
其他
印章之保管人、监用人对印章的使用负有法律责任,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印章,对未经批准擅自用印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7篇 a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或部门权力的象征,应当严格管理:
1.所有印章要由专人保管。
2.加盖公司印章,须经过主管经理同意。
3.加盖部门印章,须经过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
4.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须经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同意。
5.印章的刻制、更换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办理,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刻制。
6.废弃的印章由综合部统一收回保存。
7.由申报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及用文加盖公司印章,需登记好内容。
第18篇 某公司印章、证照的管理制度
f公司印章、证照的管理制度
1、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法人私章、各部门章等印章;证照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卡)、银行帐户、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财政登记证、海关注册证书及各下属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证照。
2、公司的公章、合同章由公司负责人管理,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公司会计管理,预留在银行财务印鉴中的私章由各公司出纳管理,特殊情况不能按以上岗位规定管理的,由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安排管理人员,但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私章必须是分开管理,各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3、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卡)、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财政登记证、海关注册证书及其它证照由公司总经办负责统一管理。
4、各下属公司总经办必须按照各地有关部门(工商局、税务局等)的要求,按时办理各种证照的年检、变更、更换工作,保证公司经营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应悬挂在公司所在地。
6、按印章、证件的类别建立独立完整的印章、证照档案记录本。印章、证照使用前应登记使用日期、经办人、审批人、用途等。各分公司应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公司证照、印章使用登记表上传总公司总经办。
7、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不得外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织及第三人共同使用。
8、未经总公司批准,各分公司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联系业务,签各种单据、打欠条等行为。
9、不得擅自以公司的名义为本人、其他单位、个人提供担保、贷款、抵押,也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向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借款。
10、各分公司现行的印章、印鉴未经总公司批准和授权,不得擅自重刻、复制、注销。如需启用新印章、印鉴,必须经总公司总经办同意和授权。
12、各分公司责任人不得利用公司印章、证照签订各种假经济合同,不得利用印章、证照进行违法活动等等。
13、各分公司印章、证照丢失时应立即向总公司总经办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重新刻制。
14、各公司必须明确各印章、证照管理责任人,并将其名单上报总公司总经办备案,如责任人发生变化,应及时知会总部总经办。
15、责任:各下属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不得违反上述规定,一旦发现和查出,根据情节,给予相关管理责任人处分,情节严重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证照、印章使用登记表
序号使用人使用日期用途审批人备注
第19篇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3
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三)
1.印章指的公章和专用章,公章由行政办公室主任或授权专人进行保管,专用章由部门经理授权的专人保管。公章和专用章的保管人统一造册登记,于行政办公室备案,保管人的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先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2.印章保管人必须严守职责,一丝不苟,印章设专柜保管,随用随取,用后即锁,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携离办公室,特殊情况,印章携离办公室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公章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在空白纸、信封或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印章。
4.公章的使用规定:
①非正式的确认、证明、介绍信等函件,由主持业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审定,由公章管理售货员盖章;
②文件、合同、重要介绍信等函件需要加盖公章时,必须由总经理签批,总经理不在,可由总经理授权人代签;
③对外重要文件、重要合同,必须由董事长审批同意,方可盖章。
5.印章的每一次使用必须由印章保管人进行登记,并将《印章使用申请单》存档。凡加盖公章的发文,行政办公室必须留底存档。
6.印章的刻制,尺寸和样式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规定,任何人和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其是。
7.新印章在启用前,必须留印模以备查,行政办公室根据印章的使用范围向有关单位发出启用通知。
8.作废的印章要及时上缴,并通知有关部门。公章如有遗失,须立即上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发出遗失和作废声明和办理其他善后事宜。
第20篇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九)
第一条 总则
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利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3.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条 印章的保管
1.公司采取分级保管的办法,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按要求在表上予以登记。
4.员工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5.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方案由办公室提出,总经理批准。
6.办公室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对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做出说明。
7.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负责,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规定的印章管理人交还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人)。
8.除特别需要外,废止印章一般由办公室保存三年。
9.公司印章散失、损坏、被盗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办公室递交遗失报告书,办公室主任应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
第三条 印章的使用
1.公司将印章分为一般印章和重要印章(重要印章为办公室和财务部保管的印章),重要印章须经本制度所规定的履行审核手续方可使用。
2.经办人需使用印章,须提出申请,先填写印章使用单,与所需用印的文件一并交部门经理审核。
3.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的再根据需要转其他部门或根据印章使用权限逐级上报审核,无此需要的直接交印章保管人,否决的则退回。
4.经其他部门或逐级审核,同意的最后交该印章保管人。
5.印章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
6.重要印章保管人对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是印章使用权限人。
7.在逐级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决的,予以退回。
8.在其他部门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定的,经办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退回,或继续流转并将有关部门的签署意见予以保留。
9.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10.印章使用单所载内容必须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否则不予盖章。
1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12.印章保管人对于自行使用的常用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13.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使用印章的依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1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上述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15.本办法中重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权限由公司定期发布重要印章使用权限清单作出规定。
16.一般印章由保管人在部门经理监督下使用,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四条 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六条 附则
本制度附印章使用权限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