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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8 查看人数:93

统计管理制度

统计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统计工作流程,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为企业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其主要内容涉及统计工作的组织架构、数据收集与处理、质量控制、报告编制与发布、以及人员培训和考核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统计组织架构:明确统计部门的职能定位,规定各级统计人员的职责,确保统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数据采集:规定数据来源、采集方法和时间频率,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3. 数据处理与分析:设定统计分析标准和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 质量控制:建立数据审核机制,防止错误和偏差,提高数据质量。

5. 报告编制:规定报告格式、内容和发布流程,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6.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统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通过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

重要性

统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有助于保证企业内部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为管理层制定策略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它能够提升统计工作的效率,减少错误,降低运营风险。此外,良好的统计管理制度还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合规性,满足法律法规对数据管理的要求。

方案

1. 设立专门的统计部门,配备专业人员,明确其在企业运营中的角色和任务。

2. 制定详细的数据采集指南,包括数据来源的选择、采集工具的使用,以及异常值的处理方法。

3. 实施数据质量控制程序,如设立数据校验规则,定期进行数据审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 设定标准化的统计分析流程,利用统计软件进行自动化分析,提高工作效率。

5. 制定统一的报告模板,规范报告内容和发布周期,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6. 定期举办统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统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并通过考核激励其工作积极性。

统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持续的工作,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优化,以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的需求。通过有效的统计管理制度,企业能够更好地利用数据资源,驱动业务发展,实现战略目标。

统计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

为及时准确地搞好事故统计,提供科学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现就职(民)工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审批事宜,做如下补充规定:

1.各在建项目部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和有关部门,由职(民)工所在工地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做好原始记录,由项目经理向分公司安全处报告。同时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调查组,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和经济损失,提出处理意见,构成重伤事故,应填报《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报总公司安全部。

2.总公司安全部在接到各单位报告的事故《电话报告》或《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后,要根据现场调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及时认真地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经过劳动部门审批意见进行最后分析结案,所有的资料由总公司存档。

3.劳动保险福利机构(工会),根据安全机构签署的审批意见,受理工伤鉴定或评定伤残事宜,否则,不予办理。

4.项目部发生工伤事故(含重大未遂事故)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公司要追究责任,轻伤一起罚项目部5000元,罚分公司主管领导100元;重伤一起罚项目部10000元,罚分公司主管领导200元;重大未遂事故一起罚项目部5000元,罚分公司主管领导100元;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和后果严重的,交当地检查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总公司对揭发隐瞒事故的职(民)工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并对揭发人给予保密。

6.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第2篇 加气站结账统计管理制度

4.1计量精度和单位

a.液化天然气加气计量精确度应达到正负百分之一(±1%)。lng槽车运输计量精度精确到千克(1kg)。

b.加气站lng按重量计量,计量单位为千克(kg)。lng槽车运输量按重量计量,计量单位为千克(kg)。

4.2计量设备与计量设备检定

a.lng槽车计量设备为地磅,lng加气计量的主要设备为质量流量计。

b.在加气站计量设备首次使用前,须经符合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首检,并出具检定证书,证明其适于进行液化天然气气量计量之用。并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提请负责计量设备首检的同一计量检定机构对液化天然气气量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检定。加气站站长负责安排相关员工为计量设备首检和定期检定工作提供协助。

c.如果计量设备发生故障,当班运行班长应立即报告站长,站长应立即通报用户并同时报告公司上级部门,

4.3lng运输量和加气量计量

a.lng槽车进入加气站时,加气工应做好车辆进站的引导工作,防止车辆刮、擦、碰、撞站上的设备设施。

b.lng槽车进入加气站后,槽车驾驶员、押运员应遵守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且不得远离加气站。

c.lng槽车卸车操作严格执行卸车操作规程。

d.lng槽车运输量计量包括进站前秤重计量和卸车后秤重计量,加气站当班运行班长负责组织每车的计量工作,卸车时加气工应做好卸车工艺参数记录工作,并填写《lng卸车记录表》

e.卸车结束后,当班加气工应做好lng的入库管理工作,及对方出具的发货单内容。必须要求供方人员过磅单上字认可相应的卸车量。

e.加气工在给lng车辆加气结束后,统计员应认真做好统计工作。

第3篇 t统计局机关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局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__县__局工作规章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共同遵守。

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坚持每周二上午进行政治理论知识学习,重点学__、_、__、__等领导人的原著和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每个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并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每季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政治理论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拟定学习篇目和学习计划。

二、考勤制度

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当月出满勤者,发给考勤费(岗位补贴)90元。请假(含事假、病假)每天扣发考勤费5元,迟到早退一次扣2 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取消当月考勤费,无故缺旷一天扣20元,当月累计缺旷3天,取消当月考勤费,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报帐员按月统计核发。

三、撰写统计分析文章奖励制度

为鼓励专业人员撰写有一定份量和质量的统计分析文章和调查报告,实行统计分析稿费奖励制度。统计分析文章在15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10元,1500 ―30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20元,3000字以上每篇稿费30元。统计信息每条按稿费5元,凡被县委、政府、《__杂志》和市级部门采用,稿酬增倍计发。被《__统计》等省级以上刊物采用,每条信息50元,每篇分析100元。

四、考核评比奖励制度

1、市局对县局各专业考核评比:我局各专业在市局考核评比中获奖,除市局发给的奖金外,由县局在统计经费中拿出两倍的金额给予奖励。若专业统计在市局考核中不达标,则年度公务员考核定为不称职。

2、县局对基层统计人员评比:为表彰在统计工作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个人,从二oo四年起,每三年进行一次“十佳”优秀统计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统计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彰,每人奖励300元。

五、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整理本局年度统计业务及工作档案,按时立卷归档(每年5月底前),不留存货,未经领导批准,非本局人员不得查阅统计资料档案。年度统计资料上报上级统计部门尚未评估反馈前,不得对外提供,不得提供家庭单项调查资料和按保密制度规定的统计资料。

六、财务管理和公开制度

财务人员和主要领导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白发票和不合理开支。不得将统计经费挪作他用,重大开支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人员统一经办,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政务公开。

七、微机使用与管理制度

微机使用由微机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机房内严格防火、防磁、防潮、防尘,不得将易燃易爆及强磁物品带入机房,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吐痰、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大声喧哗、会客等,保持机房安静清洁;上机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在打开设备电源后离开机房二十分钟以上;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提供磁盘上的统计数据;不得将统计系统外的磁盘在本局微机上操作,不得利用机房设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微机使用一人一机相对固定机型,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他人机型;最后离开机房者,必须关断机房所有设施电源和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若违反微机使用与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八、工作就餐制度

基层统计人员到县局报送报表或召开专业统计会议确需就餐,实行工作餐制度,就餐标准控制在每餐人均10元以内,县局对口专业人员或办公室陪同来人在指定地点就餐,接待就餐人员记帐应注明接待来人单位、就餐人数和就餐金额。工作餐是否上香烟和酒,接待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自行掌握。

九、车辆管理制度

确保工作用车,做到安全行车,控制公车私用,驾驶员出车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专业人员到市局报送报表,两人以上方能派车(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谁私自派车,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十、电话使用制度

严禁拔打与统计工作无关的长途电话,控制拔打与本职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若本人因特殊要事需拔打长途电话时,必须告知办公室人员。

第4篇 c医院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门诊量、住院量、经营收入、成本支出等各项经营业务核算数据的管理,健全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工作质量与效率,做到精确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院级(含医院对外报表)、科级核算数据的统计、报送与管理。

3、职责

3.1各部门(科室)负责根据要求向统计室(经营部)统计员报送各种统计数据。统计数据要保证准确,必须以原始数据为准。

3.2统计员负责上报上级规定的各项统计报表;及时地收集汇总统计资料,包括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的原始资料,进行系统加工,整理分析,发布《医院信息》;负责对医院工作的现状和发展作出科学的预测、预报;负责协助临床科室建立健全各种原始登记,指导检查统计质量,保证报表的准确性;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统计任务。

3.3电脑管理员负责采集工作量数据,包括门诊工作量、住院工作量、医技工作量、分类分科收入以及对比、同比分析;满足科室提出的各类数据需求。

4、统计分类与内容

4.1人事行政统计

4.1.1全院在职员工人数,各部门、各类别员工人数;

4.1.2部门、科室负责人(含)以上重点岗位人员异动情况;

4.1.3专家级、业务骨干级人员异动情况,党团员增减变动情况(根据需要);

4.1.4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4.2医疗统计

4.2.1全院医疗门诊、住院统计报表;

4.2.2开展重大手术、新手术情况;

4.2.3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情况,死亡、疑难病例讨论情况;

4.2.4担任各种学术团体和各种学术杂志委员、编委人员情况;

4.2.5进修人员数,外出会诊情况,重大社会抢救情况,外出医疗队情况;

4.2.6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4.3教学、培训、科研统计

4.3.1各类实习(培训)人员实习情况;

4.3.2教学大纲、实习(培训)教材编写情况;

4.3.3各专业教学(培训)讲师情况;

4.3.4承担科研课题的来源,计划执行情况;

4.3.5申请专利项目,科技成果获奖情况;

4.3.6论文、专着出版情况,成果转让,科技成果推广情况;

4.3.7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4.4设备与物资统计

4.4.1设备统计包括教学设备、科研设备、医疗设备、一般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的增减变动情况和使用情况、利用率及效益分析等。

4.4.2物资统计包括主要物资原料、低值易耗品和劳保用品的采购、消耗、库存情况。

4.4.3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4.5基本建设统计

4.5.1房产总面积及分类增减变动使用情况;

4.5.2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计划执行进度、竣工交付时间、基建财务决算情况;

4.5.3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4.6财务统计

4.6.1医院资金投资情况、经营收入情况;

4.6.2年度预决算、月报表;

4.6.3各项经费实际支出情况,成本核算情况;

4.6.4预算外资金来源、使用情况;

4.6.5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4.6.6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5、医疗登记和统计

5.1医院必须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5.2临床科室应及时填写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患者流动日报》。门诊科室应准确填写《门诊登记》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5.3医疗质量统记,一般包括出入院人数、治愈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患者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等。

5.4统计员应每天到科室登记住院情况,在住院处将上一天的出院病历收集后,交给病案管理员保管,并对欠费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员每天应将业务发生情况登记在《医院业务公布栏》上。

5.5报表时间规定:

5.5.1统计日报表应于每日上午9:00报出(假日等特殊情况例外)。

5.5.2月报表于下月5日前报出。

5.5.3季报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出。

5.5.4半年报于7月15日前报出。

5.5.5年报于下年1月20日前报出。

5.5.6全年统计汇编于下年第一季度报出。

5.5.7住院患者疾病分类年报于下年1月15日前报出。

5.5.8《医院信息》由统计员每月12日前完成并发出。

6、附则

6.1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各种统计任务。

6.2统计数字要保证全面、系统、精确、保密。

6.3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6.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级要求上报的统计报表不得虚报、漏报、瞒报。

第5篇 电池企业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上报的统计数据要做到真实可靠。

三、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环境保护的统计资料,正确反映本单位对环保法规的执行情况。

四、及时、准确地将环保情况提供给公司领导,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按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及本单位安排的环保统计工作;每年对公司“三废”排放量进行一次考核。

六、负责环保原始记录管理,并积累、整理本专业统计数据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第6篇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统计

第一条 工伤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第6条统计,每年1月6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

第二条 油田企业交通事故统计原则。

1. 本企业的车辆在执行任务中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执行任务的本企业职工伤亡的,应作本企业工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次要责任的应作交通事故统计、报告。

2. 因交通肇事而伤及企业外的人员事故,无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均作交通事故统计、报告和考核。

第7篇 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我市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便于分析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和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关于印发福泉市安全生产2019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的符合法定执法条件的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直接应用于个人或组织,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实现的活动。如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行政职权的活动。

第三条 具体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室或机构都要对上年度行政执法情况依法统计。

第四条 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数据,不得瞒报、漏报、多报。

第五条 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实行科室负责制,并设立统计员,部门统计员负责单位日常统计数据收集与整理。

第六条 各科室对上年度相关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在每年1月15日前统一整理,形成报表。于1月20日前报执法大队,执法大队汇总后报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 开展专项执法治理和大规模执法检查的要进行专项统计,专项执法统计报表应当于执法活动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填好报送执法大队。

第八条 行政执法统计的对象包括:

1.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

2.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4.其他需要统计的对象。

第九条 各监管科室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数据,瞒报数据,故意造假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事故报告。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以上或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泄漏、燃烧、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并在4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

1、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

2、水上运输事故:市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 3、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

4、交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交通生产企业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 凡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伤亡责任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厅值班室、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交管处、公路处、航务处(海事局)负责分别向省运管局、公路局、航务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报送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第三条 安全事故的统计。安全事故的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市交通局负责统计省、市级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在本地注册的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 (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市级道桥施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由公路处负责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安监处;其它市级交通企事业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经安监处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区(市)县级交通企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条 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区(市)县交通局分别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企事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专卷,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处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企事业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安监处、交管处、公路处、海事局对各类违章受到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分别建立劣迹档案,并在__交通安全公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五条 本制度经__市交通局修订后,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9篇 煤矿入升井人员车辆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实时、准确统计入升井人员和车辆数据,为矿井防灾、救灾提供准确的井下人员数据信息,保障井下人员安全和矿井生产秩序,建立健全矿井人员统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神东安监〔2022〕4号》要求编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石圪台煤矿所属各单位、部门以及驻矿单位、专业化服务队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罚款事项由管理部门在调度会通报,罚款单(二联、四联)每月3号,统一交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存档,交经营办和财务科代扣。

第二章人员统计职责

第五条矿井所有入升井人员(工业广场4个井口入升井人员)必须在井口检身处填写登记表、清点检查。

第六条矿井新分配人员和调换单位人员必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由区队办事员联系相关单位办理齐全(或更新)入井相关信息证件后方可入井,否则不得入井;离矿人员必须由经营办确认注销入井相关信息证件(包括矿灯、定位仪、入井证)后方可办理相关离矿手续。

第七条矿井定位系统的使用必须遵循:

1、射频卡实行“一人一卡制”,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与本人信息吻合的射频卡入井,不得随意携带他人射频卡入井,否则一经查出,按“三违”处理,将对双方当事人(携带者和被携带者)处罚通报批评。

2、车辆定位系统射频卡实行“一车一卡制”,所有入井车辆必须安装与本车信息吻合的射频卡入井,未安装车辆定位系统射频卡的车辆,不许入井,不得随意拆卸或破坏射频卡,否则一经查出,将对当事人处罚通报。

第八条机电科负责对矿井定位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对人员变动要及时进行调整、更新信息,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九条安管办负责井口所有入升井人员及车辆的统计工作,具体事项包括:

1、井口检身工负责对所有入升井人员及车辆的统计,井口每班设2名检身工,检身工必须统一穿着配发服装,要熟练掌握井口检身设备、计算机定位系统的使用。

2、井口检身人员不得随意关闭电脑上的验卡程序及监控系统,并做到认真监控,不得在电脑上做其他工作。

3、井口检身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将入井人员和车辆登记数据与定位系统在线数据进行一次统计核对(三班统计时间分别为:早班10:00、中班18:00、夜班02:00 ),掌握入井人员和车辆数据及分布情况,统计数据填至入升井人员清点统计表内,如有异常要及时汇报调度室。

4、井口检身工每班交接班,必须详细说明本班入升井人员相关信息和遗留问题。

5、安管办必须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抽查入升井人员统计情况,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十条调度室监测监控人员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在线人员的统计分析:

1、监测监控员必须对全矿所有入井员工的定位仪进行查看,如出现射频卡异常或超12小时未升井的人员,要及时做好记录,通知所属区队查明原因,并汇报调度室和安管办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因系统原因造成的射频卡异常情况,经核查确认后要及时清除,确保定位系统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矿井入升井统计数据原则上以定位系统数据为准,如领用矿灯人员数据和入升井人员登记表数据有出入时,调度室必须查明原因。

第十二条矿灯房负责全矿员工领用矿灯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1、 矿灯领用必须按区队进行登记。干部浴池矿领导、机关人员、来访人员矿灯领用必须由浴池值班人员登记并汇报矿灯房,矿灯房值班人员每班要对全矿员工矿灯发放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值班班长在交接班时必须详细说明本班矿灯领用情况和遗留问题。

2、对超过12小时未交回的矿灯领用人员,灯房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通知区队进行核查,如发现违规不交回矿灯人员,必须作出相应处罚。

3、矿灯房必须对新办理入井、调换单位及离矿人员矿灯信息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

第十三条各单位跟班队长负责每班向调度室汇报出勤入井人员数据,入井时跟班队长必须持本班入井人员登记表交井口检身工,并在升井时由跟班队长或班长填写入井人员登记表中升井相应内容、说明情况;如有加班人员,升井后必须亲自到井口填写登记表,否则由安管办作出相应处罚,产生严重后果的要按事故进行追查。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入升井管理依照《石圪台煤矿外来人员入井审批管理办法》。入井时在浴池和井口入井审批单上签字,接受井口检身工检查;升井后,由井口检身员确认后并汇报调度室,检身房将入井审批单存档。

第三章管理处罚细则

第十五条井口检身工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定入井人员登记总人数和定位系统在线人数,罚当班检身工200元/次。

第十六条井口检身工每班交接班,未详细说明本班入升井人员相关信息和遗留问题,罚当班检身工200元/次。

第十七条入井人员未携带与本人信息吻合的射频卡入井,罚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单位200元。

第十八条入井人员携带他人射频卡入井,按“三违”处理,罚携带者和被携带者各1000元,并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入井车辆未安装与本车信息吻合的射频卡入井,罚当事人200元,监管单位500元。

第二十条入井车辆安装车载射频卡与车辆信息不一致,罚当事人200元,监管单位500元。

第二十一条随意呼叫、拆卸或破坏人员定位仪和车辆射频卡,罚当事人500元。

第二十二条各区队值班队长未按时限向调度室汇报出勤情况,罚值班队长200元。

第二十三条未按规定填写入升井登记表人员,罚当事人200元/次。

第二十四条未按规定时限正常交接班,作业人员不能按时升井的,跟班队长未及时向井口检身房、矿调度室汇报说明原因,否则罚跟班队长200元,监管单位300元。

第二十五条调度室监测监控人员未及时查出有连续12小时未升井的员工、射频卡呼救等情况,未作出相应处理,罚当班监测员200元,监管单位200元。

第二十六条入升井车辆司机未填写车辆入升井登记表,罚该车辆司机200元/次。

第二十七条外来人员入升井未接受井口检身工检查及填写入井审批单中升井时间并汇报调度室,罚井口检身工200元。

第二十八条矿灯房未按要求登记、统计分析的,罚矿灯房负责人300元。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凡本管理制度未列入的处罚细则,可比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未遵照本制度执行产生严重后果和事故的处罚,由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召开事故调查会议,通过事故调查报告追究相关责任,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矿内其它处罚标准与本制度处罚细则相抵触的,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石圪台煤矿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各单位人员入升井登记表(此表由单位自行打印)

附件2:石圪台煤矿人员入升井人员清点统计表

附件3:石圪台煤矿井口检身房入升井人员和车辆统计流程图

第10篇 安全档案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和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1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安全档案和事故统计报告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各施工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3 术语定义及缩

3.1 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 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3 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 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职责

4.1 各参建单位均要开展安全档案、事故统计工作。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安全档案管理

5.1.1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和各参建单位都要建立安全档案,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5.1.2 安全档案归档内容:

5.1.2.1 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安全管理方面文件、批示;

5.1.2.2 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

5.1.2.3 事故统计报表;事故报告、事故处置、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5.1.2.4 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5.1.2.5 安全资质及审查资料、危险源辩识和控制资料。

5.1.2.6 安全例会会议纪要、安全交底资料、安全工作计划及总结。

5.2事故统计报告管理

5.2.1 事故统计

5.2.1.1 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30mwp光伏项目工程所有参建单位都要建立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要求各施工单位定期向监理部报送事故统计月、年报表,监理部汇总审查各施工单位月、年报表后报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审核后报国家电投四川分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公司。

5.2.1.2时间要求:月报报送时间为每月22日,年报报送时间为每年12月25日。

5.2.2事故报告

5.2.2.1事故分类

1)人身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2)机械设备事故:记录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3)火灾事故:一般火灾、重大火灾、特大火灾。

4)交通事故: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5.2.2.2事故报告原则

1)人身死亡以下事故及其他一般事故由施工单位报告监理部和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人身死亡及以上级别事故、其他重大事故及以上级别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立即报告监理部和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业主立即报告上级单位。

3)事故发生后不得谎报、瞒报、缓报、漏报。

4)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责任单位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重要节假日执行“零事故报告”制度,各参建单位以电话形式于下午16点前向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值班人员报告前日16点到当日16点安全情况,有问题讲问题,无问题报平安。

5.2.2.3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设备损坏的情况;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事故书面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

6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 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11篇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篇有关统计报表管理制度,本文仅供参考,敬请阅读!

为加强全局统计工作,强化统计职能,发挥统计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立足现有条件,切实加强统计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计算和输出处理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自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为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可靠奠定基础。

三、各单位要有明确的统计工作人员。其基本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局相关统计人员,认真贯彻《统计法》,执行和落实统计调查任务。

(二)组织协调本单位承担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报表的催报、送审和报送工作。

(三)在工作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

(四)熟悉统计分类、指标含意、计算方法、统计编码,负责对本人承担统计工作的咨询、指导。

(五)开展统计分析,为上级提供有决策依据的统计资料。

四、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和统计分析任务,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拒报。

五、凡属上级下达的临时性统计任务,由对口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标准,按时、按质搜集和整理、提供本单位基础数据。

六、本着减轻基层负担、减少工作环节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机关科室能够独立完成的统计任务,不再安排基层;通过电话能够了解的数据和情况,不再使用网络;通过网络可以上报下达的数据,不再使用纸张。

七、统计报表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后方能上报。未经主管领导核准、签字,办公室不得加盖印章。

八、对经主管领导核准的统计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如果发现错报、误报,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和统计人员进行核实订正。

九、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统计资料分析利用工作。

十、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核定和同意。

十一、统计工作受到上级表扬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受到批评的,在年度公务员考核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

第12篇 金属公司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金属制品公司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妥善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并规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控制,也包括分供方的原始记录。

三、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种类、收集、标识

1.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形式由使用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经工程部长审核其可行性后,交厂务经理审批其是否能正式使用。

2.对于已超出保存期的原始记录,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销毁,工程部有权检查其是否按规定实行。

3.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管方式要便于存取和检索,保管设施应提供适宜的环境,以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4.工程部规定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期。

5.各部门需查阅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时,需向厂务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再向相关记录的部门负责人借记录查阅,各部门做好查阅记录。

四、各部门要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填写和呈报工作,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填写应准确,干净。不得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上随便涂写。如记录时出现错误,在错误处划一杠,再填写正确数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涂写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保证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有效性。

批准审核编制

日期日期日期

第13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分析统计管理规章制度

1.0目的

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尽快地开始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3.0主要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3.2 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职业病原因调查、防范或应急处理工作,并对事故调查与处理进行监督检查。

3.3 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综合管理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要尽可能及时临时性处理并尽快地向公司领导(如有重大伤亡发生时,还应在24小时内向政府安全、监察、工会等管理部门)汇报。

4.0程序内容

4.1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1.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领导。

4.1.2各部门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管理处主任;发生重伤事故,应立即报告部门经理或在现场行政职务最高的人员,并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发生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还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报告。

4.1.3公司机关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发生重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发生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还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报告。

4.1.4重大、较大事故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4.1.5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告;发生服务过程、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综合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

4.1.6当公司职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公司行政办公室应负责按有关规定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4.2事故调查

4.2.1一般事故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于三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报主管领导以及总经理。

4.2.2重大或较大事故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管理处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2.3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调查。

4.2.4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职业病原因的调查工作,必要时成立调查组。对职业病的发病原因、病情、防范或应急措施等提出书面报告,报主管领导、总经理或上级主管部门。

4.2.5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组长由副总或其指定人员担任。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特长。

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2.6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确定事故责任者。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2.7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应尽可能地为事故调查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3事故处理

4.3.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应先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并把处理意见上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报管理者代表以及总经理,事故责任的判定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4.3.2对于死亡或伤亡的重大、特大事故,副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应组织、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与会人员应包括事故发生责任部门相关人员。

4.3.3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①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②事故责任没有查清不放过;③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④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3.4综合管理部对已经结束的事故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给各部门,达到事故警示和预防的目的。

4.3.5对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

患有职业病职工应享受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行政办公室应根据国家规定的要求,对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确保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的合法权益。

行政办公室有权监督患有职业病的员工有关待遇的落实情况 ,并确保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的合法权益。

5.0相关文件;   6.0相关记录

2、安全警示

患病率统计

表示在某时点检查时可能发生某病的一定人群中患有某病的病人总数。

计算公式:某病患病率=检查时发现的现患某病病例总数/该时点受检人口数×100%

其中某病病例总数包括新病例和旧病例,凡患该病的一律统计在内。同一人不应同时成为同一疾病的两个病例。

这一指标最适合用于病程较长的疾病的统计研究,用于衡量疾病的存在,反映某病在一定人群中的流行规模或水平。

二、重大事故统计

部  门时  间事故类别财产

损失

死亡

人数

1火灾
2盗窃
3高空抛物
4工伤
5公共卫生
6

第14篇 集团企业商务统计管理制度

某集团商务统计管理制度

一、商务统计:通过录入票据,在计算机中生成报表,与储运商务进行账账核对、账实核对,以此发挥监控职能,从而进一步确保物资安全、物资流规范,并为统计分析提供基础数据。

二、审核把关正确性和业务知识全面性及人员整体素质。

1、业务流程。

(1)票据审核流程。

(2)票据录入流程。

(3)票据及数据传递流程。

(4)核对差异与日碰点业务流程。

(5)随时信息查询业务流程。

(6)统计报表流程。

(7)商品调拨业务流程。

(8)盘点业务流程。

2、交接对象。

(1)对内:储运商务岗和总部数据汇总岗

(2)对外:财务和销售业务部门。

三、业务流程和接对象及程序使用情况。

1、票据审核流程:各种入、出库原始凭证票据填写是否规范、合理,直接影响到总体物流通畅,也关系到财务核算准确、及时,因此,票据审核非常关键,是统计业务当中至关重要环节。销售业务员持已填好票据在办理各种入、出库业务时,首先由储运商务对票据进行审核,审核盖章后再到商务统计岗由商务统计员进行第二道把关,进一步确认票据填写正确性。审核各类单据时,通用原则是先 转单 即首先检查一张单据除核心部分周边内容是否都填写的完整、准确,如办理日期、办理单位、授权人、经手人等以及上面是否有储运商务的签章,再看单据核心部分的商品编号、名称、数量、单价填写的是否清楚、有无涂改痕迹。

(1)入库单。

〈1〉供应商名称与开具发票单位名称必须完全一致,不允许省略。

〈2〉入库单必须录入单价,数量_单价=总金额。

〈3〉冲红时,入库单一红一蓝必须核对,加盖更改价格专用章。

(2)外购入库单与外购销售单。

〈1〉外购入库与销售小票内容要一致。

〈2〉销售小票金额要大于入库单金额。

〈3〉一次入库金额小于1万元。

〈4〉外购商品不许冲红。

〈5〉不许欠款销售,不许实物退货。

(3)商品出库单。

〈1〉凡是可以填写商品出库单商品一般都是在库消耗品即耗材,如墨粉、墨盒等。

〈2〉对于出库非耗材商品,注意审核其金额,单价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需办理低值易耗品,2000元以上商品需办理固定资产。

〈3〉例外情况:计算机内部配件不论其价值均须办理固定资产,不允许随便出库。

〈4〉高价值类商品出库,如笔记本、必须有高层领导人签字,方可生效。

(4)样品借用单。

〈1〉需审核借用日期是否是当日日期,归还日期是否限制在一个月以内。

〈2〉借用原因界定为展示、样机、维修、索赔。

(5)样品归还单:销售业务员办理归还业务时,应首先到商务统计处审核,在程序中查找原借用单内容,审核归还单内容是否与之相符,核实无误后,加盖人名章,办理人员随后到储运商务员处办理归还手续。

〈1〉借用单号相同。

〈2〉归还数量小于等于借用数量。

〈3〉一张归还单只能还一张借用单的商品。

〈4〉还货人与借用人相符。

(6)退货手续。储运商务在冲红销售小票上盖 货已收汔 章、 人名 章,商务统计需加盖 退货专用章 和 人名章 。

2、票据录入流程(程序中详细说明)。

3、传输数据、传递流程操作步骤。

(1)每天将前一天所录入(除归还单、借用单以外)所有票据财务联连同数据盘一同传递给财务会计岗,双方需在票据登记本上签字认可,以确认票据的传递。

(2)每天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总部制定颁发分公司数据传输时间表向集团公司总部传输数据,传榆内容包括:单据库、月报库、成本库、人员库、部门库、编号库、出库用途库、入库用途库、库别库、部门代号库、商品类别库。如遇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传送,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总部说明原因并告知补传时间。

(3)每旬、每月在出完月报后,应将商务统计与储运商务的旬、月报及截止到本旬、本月盘点记录表及时送到集团公司总部。月末商务统计与财务会计对账差异表于次月的9日之前交集团公司总部。

4、信息查询业务流程(程序中详细说明)。

5、核对差异业务流程(程序中详细说明)。

6、统计报表流程(程序中详细说明)。

7、调拨业务流程(程序中详细说明)。

四、盘点业务流程把握(盘点工作重要性及方法)。

为协助储运商务做好库房的管理工作,保证账、物、卡的时时一致,发挥商务统计岗的监控职能,要求商务统计员应每日与储运商务共同依据当日保管实存日报对库房货物进行盘点,检查账物、账卡、物卡是否一致。每日盘点可依据实地库房大小对货物进行抽点,抽点内容通常是单位价值较高,出入库动态频繁主要商品。而每旬、每月在出完旬报、月报后则要求商务统计与储运商务员对库房货物进行全面盘点,以确保账实相符。

1、每日库存盘点记录表使用方法《商务统计岗每日库存盘点记录表》。

(1)对日盘点结果进行记录,盘点结果(账实相符或账实不符)《统计岗每日库存盘点记录表》主要是记录账实不符情况。

(2)统计库存商品畅销与积压,为月末库存分析积累素材。畅销与积压是相比较而言两种极端情况,商务统计在每日盘点后可向储运商务了解库存动态,记录畅销商品与积压商品。

2、旬、月盘点工作。

每旬、每月出完旬报、月报后,商务部经理、商务统计员及储运商务员应一同按核对无误后的报表对库存商品进行全面盘点,盘点结果也需登记在《统计岗每日库存盘点记录表》上。盘点后,商务统计员应把截止到本旬、本月《统计岗每日盘点记录表》和储运商务员旬报、月报一同送至总部。

五、与各商务员和财务人员各项交接。

1、商务交接。

(1)统计商务向销售商务提供已销未提情况,并与销售商务、销售业务部门进行确认已销未提数量。

(2)每日根据各库别需要,协助销售商务按时开出商品调拨单,以确保各库别货物运转畅通。

(3)资金商务收款台每天必须将当天销售数据录入完毕,以保证商务统计人员进行勾对工作。

(4)商务统计员在勾对销售票据中发现错误,资金商务收款台人员需及时协助修改,以保证数

据真实准确性。

2、商务统计人员与财务会计交接。

(1)商务统计应每日定时将已录入单据传递给财务会计岗,并有财务核对天误后签收记录部,商务统计员应妥善保存,按月装订。商务统计每天及时向财务会计提供相应单据库,并及时通知财务人员。

(2)商务统计人员每日应及时向财务部提供统计岗的商品编码,以便财务部及时接收并进行更新。

(3)财务会计每天必须及时对商务统计传递票据进行核对,在月末成本结转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向商务统计传递,并通知商务统计岗及时接收(每月28日下午4:00以前必须接收财务成本库)

(4)每月月末商务统计配合财务会计对账,向财务会计提供已销未提数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账账相符。

(5)财务会计应在月末和商务统计共同对库房实物进行全面盘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6日必须提供上月统计与财务库存差异报表,商务统计查询差异原因,确属本部原因应及时更正,9日前向集团公司送财务库存差异报表。差异报表应由财务经理、商务经理、经手人签字确认。

六、与集团公司各项交接。

1、票据需当日录入完毕确保库存数量真实性。

2、每天须及时按照传输数据时间表进行数据传输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传递,请速告集团公司信息收集岗工作交接人员。

3、每旬6、7、16、17必须完成旬报核对、盘点工作。

4、每月26-29日须完成月报核对、打印报表、盘点、数据备份、清库、接收财务成本、月末结转、传输数据工作。

5、每旬、每月出完报表后,应把截止到本旬、本月《统计岗每旬盘点记录表》复印、装订后随储运商务旬报、月报一同送集团公司总部。

6、配合集团公司总部单据抽查工作,及时将单据进行传输。

7、需要进行新、旧商品编码更改工作时,应及时通知集团公司总部业务交接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解决。

8、配合部门经理完成集团公司总部下达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公司其它部门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七、商品编码管理、审核、传递。

1、目的:商品编码是存货管理现代化必要乎段,管理目的在于适应与满足电算化管理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各种信息快捷和准确性传递,保证商品流通信息准确性,便于分类统计、核算、计价准确,同时对集团内物流环节加以合理控制,为大物流网络化管理奠定基础工作。保证物资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顺利发展。

2、编码作用。

(1)统计监控。

〈1〉商品的唯一正确标识。

〈2〉汇总统计时依据。

〈3〉财务核算依据。

(2)服务。

〈1〉对内:储运岗、汇总岗、在途岗、资产岗、统计岗。

〈2〉对外:财务会计、销售业务部门、资金商务收款台、其它岗位。

3、编码岗业务流程及操作程序。

(1)商品划分到销售业务部门进行管理,所涉及部门。

(2)商务统计岗进行日常维护。

4、商品编码有关规定。

(1)商品分为主营商品和外购商品两类。

〈1〉主营商品:指在经营范围内从集团内部购入的商品。

〈2〉外购商品:从集团公司所属范围以外单位购入的商品。

(2)主管商品编码一律由商务部编码中心商务统计岗负责编写,编码属性必须谨慎确定,主营商品编码一律与集团公司总部所用编码保持一致,各销售业务部门设编码专管员负责处理编码申请及维护事宜。

(3)分公司自主经营或外购商品在办理入库手续时必须先由采购商务人员负责向商务统计岗申请外购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应完整填写。

(4)为保持数据统一,各使用岗只能依据集团公司商务总部数据通过程序更新编码库。商品编码库添加和维护一律由商务统计员统一负责,严禁其他人员自行开库添加和修改。

(5)商务统计应每天及时从集团公司商务部网络销售库接收新增商品编码库并及时送到储运商务网址,为其提供商品编码库,对未上网储运商务,商务统计人员应及时打印商品编码表,以书面形式通知储运商务人员。

(6)对于因直接分货暂时无法从商品编码库中取得商品编号,各分公司商务统计须向分公司各销售业务部门询问编码,由商务统计岗进行增加。

(7)编码是唯一地确定一种商品,故每个编码必须唯一地定义在一个部门编号中。部门编号可以是需要单独核算的最低级别部门,也可以是销售业务部门编号。

(8)商务部必须做到与集团公司商品编码和规格名称一致,每个商品编码必须定义在唯一部门,必须保持商品名称和规格及型号与其商品编码唯一对应。

5、集团公司商品编码规则:按照《商务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库别编号统一管理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将对库别编号进行统一规定,经商务部、财务部共同研究,规定执行方案。

(1)所有商品编码一律采用八位ascii字符。

第一位代表定义部门,第二、三、四位共同构成商品类别号用于按类别统计商品销售和库存情况,从第五到第八位由各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小类别顺序自行定义。

(2)外购商品编码使用 0 开头,后七位按编码规则编制即 o_______ ,第一位 0 代表外购商品。第二、三位代表商品进货渠道,第四、五、六位代表商品类别,第七、八位自定义。

(3)集团公司仓库编号规定:库别编号由4位数字符号构成,设定_i、_ii、_iii、_iv。

(4)前2位标识库所在的物理地点,代表仓库地点,统一规定(地点用英文字母),后两位代表物资属性。

(5)集团公司库别设置:为保证商品流通顺畅,实现办公自动化,办理人员须按照库别要求填写单据。

〈1〉物资属性:商品-01。

〈2〉仓库地点:某仓库-01。

〈3〉商品种类:从其他仓库调入所有的商品以及外购商品(序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实存数量)。

(6)商品分为不同的属性,库别用一位数字代表。

0折扣销售、1商品收入、2系统集成、3产品、4技术收入、5其他(含材料)、6代垫收入、7预留折扣、8折扣折让、9技术产品收入。

(7)第iii位表示库存状态,现有状态规定。

0空状态、1待修、2报废、3索赔、4无、5备件、6无、7借用、8暂存。

(8)第iv位表示库存类别,现有类别规定。

0空类、1商品、2材料、3成品、4软件、5处理品、6研发、7辅料、8质控。

(9)各分公司及其所

属单位在申请增加库别时,应先向商务部提出申请,说明新建库别所在地、库存类别、所存放物品状态或者用途,商务部将根据规则统一编制库别编号。

6、关于商品编码更改操作使用说明。

商品编码是物资管理电算化重要手段,是财务核算重要依据。因此商品编码不得随意更改和删除,必须向集团公司总部请示后,由总部与财务部协商同意后方能更改。

(1)核对结存数:各分公司商务统计岗与财务会计岗核对错误编号的商品结存数量,确保结存数量无误。

(备注:结存数量=库房实存+商品借用数量)

(2)错误编号的商品中有借用的应先办理归还手续(例:某部门借用商品中有错误编号,准备更改正确编号)。

〈1〉查询打印出所有错误编号的商品的借用记录。

〈2〉按记录填写样品归还单(由商务统计人员代为填写单据并由借用人签字)

注:商品编号填入归还单上的内容应和借用单内容一致(此单据调账前录入)

〈3〉填写样品借用单(由商务统计人员代为填写单据并由借用人签字)

注:商品编号填写正确编号,其余内容应与归还单内容一致(此单据调账后录入)

〈4〉调账前先把原实存数和借用数做记录,以便查询。

(3)进行调账:将确认无误的商品进行编号的调整,填写商品调账单。(例:某部门商品中有错误编号,准备更改正确编号)

〈1〉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编号:某部门

〈2〉调账前商品的编码填写错误编号

〈3〉调账前和调账后的数量为结存数量(实存+借用)

〈4〉调账后商品的编码填写正确编号

〈5〉请在备注处由财务会计和商务统计人员双方签字。

(4)单据录入:储运商务、商务统计人员都要录入归还单、调账单、租赁单,并将票据传递财务部。

〈1〉有错误编号的借用的商品先录入归还单。

为了准确请在单据查询处对错误编号的商品进行查询,屏幕应显示为无满足条件的记录。

〈2〉录入调账单(在程序中的调拨单处录入)

为了准确请在库存查询处对错误编号的商品进行查询,库存数应为0,对正确编号的商品进行查询数量应为原错误编号的实存数。

〈3〉录入借用单。

为了准确请在单据查询处对正确编号的商品进行查询,屏幕显示的数量应为原错误编号商品的租赁数量。

〈4〉没有错误编号的借用的商品直接录入调账单。

(5)打印出正确编号的商品的借用记录,交给借用人确认,在还租赁时应按正确的商品编号填写。

(6)对商品编号进行更改的商品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和商务部,以保证不再有错误的商品编号出现。

(7)更改工作请务必在结账前完成,并保证按时完成数据传递工作。

(8)商品编码修改和删除的规定:

凡财政年度或会计年度内有发生额或余额及借用账上有业务发生(存在入库和销售记录或有实物)的商品,不能修改编码,更不能删除编码。

(9)特殊情况,必须由采购商务填写《编码变更通知单》,经过财务部同意后,储运商务填写《商品调账(调拨)单》进行处理。

八、月末结账(关于月末结账时间的再次确定)

为统一各地分公司月末结账时间,以确保月末结账时盘点数据的准确性,现将月末结账时间及相关注意问题作出规定。

1、月末结账时间截止为当月__日__点,遇节假日可提前到节假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结账日__点之后发生票据算作下月票据,为此要求储运商务员应及时向商务统计传票。

2、因为极特殊原因,结账之后仍需补录票据,一定要把计算机系统日期改为当月__日后再录入票据,确保系统结账日期为__日。

3、在接收财务成本无误后结转时,请确定计算机系统日期为__日,如不是,请改为__日。在结转后开始录入下月新票据时,系统日期一定恢复为当日日期。

4、如个别分公司__日即可结转,请当日结转后不要录入新票据,于次日再开始录入。

九、财产清查。

(一)物资清理要求。

1、关于存货确认。

(1)库存商品。

〈1〉盘点时,依据储运商务员的实物报表进行核对无误后,清理小组与储运商务双方签字认可。

〈2〉出现账实不符情况时,先查明原因,如确无法查明原因,应按实际库存实有数进行调账。

〈3〉盘点时应将货物好坏质量状况准确填写,并将损坏、常年积压货物列出清单,经审计、财务、商务部及总经理认可同意后,按不同状况进入不同的库别库进行管理。

〈4〉商品报废必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报废统一处理。

〈5〉盘点后的库存报表应按其在库时间段(1个月-6个月及半年以上)分别列出,并分层次、属性设立商品、材料、成品、积压、待处理等库别,分别进行管理。

〈6〉统计账的实存数量与实物不符的,应按确认的库存实有数进行调账。

〈7〉库存实物中有计量单位与集团公司总部不一致商品,应以集团公司总部计量单位为准登记存实有数量,并进行相关调账处理。

(8)盘点过程中,如发现代销、寄存、已售出等非库存商品,应登记在盘点报表的附表,并作为暂存库的库存进行入账,领出时应办理相应的出库手续,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领货。

(2)借用商品:

〈1〉应在月底前责成分公司将借用库进行清理并尽快以销售小票顶物的方法进行清理工作。

〈2〉未归还借用商品应在盘点前打印借用明细清单,清单中详细注明借用商品存放地点,并有借用人签字确认。

〈3〉借用商品中如存放地点不在公司内部(在用户或合作单位),应有对方单位出示的借用合同(或借用证明)。

(3)已销未提商品:

〈1〉应在月底前责成分公司将已销未提货物尽快提走。

〈2〉如特殊尿因不能提货的,应按照明细清单进行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清理后不予提货。

〈3〉月结前的已销未提货物应在一个月内提货,过期销售小票视为作废。

〈4〉月结后的销售小票一个月内提货有效(以票据填写日期为准),过期作废。

(4)按照流程工作后应完成工作。

〈1〉报出报表,要求清查小组成员(审计、财务、分公司领导、商务部)签字。

〈2〉报表中所列的积压、报废商品,按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5)具体的流程:

〈1〉处理时,应按照集团公司总部处理积压、报废流程进行公开招标,并以招标中最高价进行处理。招标过程应有总经理或授权人、商务管理人员、处理商品所属部门负责人、竞标单位共同参加。

〈2〉商务部成员有责任确认其公开招标的公正性,并在审核积压处理报表后签署商务部审核意见。

2、关于资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确认。

(1)资产(固定资产、低耗)编码与集团公司总部编码一致。

(2)清理时,落实归属部门及责任人,并建账立卡;

(3)资产卡片由责任人、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资产汇总报表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认可。

(4)未被认领或同时认领的资产,由分公司总经理裁决,但必须落实到责任人。

(二)商务部分账要求。

1、关于编码。

(1)商品编码。

〈1〉商品编码应与集团公司总部销售业务部门商品编码一致、计量单位一致。

〈2〉各销售业务部门库存中如有外购商品存货的处理办法。

〈3〉属于分公司经营产品,但不是从总公司进货外购商品,应按照总部商品编码进行(财务与库存)账物调整。

〈4〉属于非分公司经营的产品,应调拨到另设的外购部门,并尽快销售。

〈5〉从清理日起,分公司各销售业务部门在外购时,不允许有沉积库存,同时,按照总公司有关外购编码规定执行。

(2)库别编码:

〈1〉按照集团公司总部统一编制的 集团公司库别库 进行统一操作。

〈2〉新增库别时,应与集团公司商务部进行申报,并按统一库别进行操作。

(3)部门编码与人员编码:

〈1〉按照集团统一的部门编码及人员编码规则进行操作。

〈2〉分公司应设立与集团公司总部各销售业务部门对应的销售业务部门,并有相应的部门代号。

2、关于存货管理:

(1)各分公司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存货管理。

(2)存货管理制度参考《商务部管理制度》。

(3)关于分账。

〈1〉按照各销售业务部门进行现存储运、统计账的分账工作(新旧部门、新旧库别、新旧商品编码、新旧bmq)。

〈2〉同时,借用库、入库单库也按照新销售业务部门、新库别代号、新商品编号进行切换。

〈3〉分账后,打印初始借用、入库及部门报表库,并经过分公司总经理、各销售业务部门、商务部及清理小组组长及相关人员共同确认后存档备查。

(4)传送数据的要求:

〈1〉分公司自清理小组清查完毕,按照要求打印报表之日起,每日上午10点前应将前一天库存数据向集团公司总部进行准确传送。

〈2〉商务部待汇总分公司库存数据后,对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进行检查,并作为考核依据。

十、库存分析报告。

1、综合分析能提供指标。

(1)存货周转情况。

(2)积压情况。

(3)商品在途数量与周期等各项综合指标。

(4)资产回收期与使用状况。

(5)借用与销售、借用与库存比例关系。

(6)其他报警信息。

2、综合分析角度与立足点。

(1)从部分到整体地对存货周转情况进行分析,能够使决策层及时了解销售趋势变化,同时使销售业务部门能够掌握存货各种信息。

(2)存货积压是影响资金周转关键环节,通过对积压时间段进行分析,主要是对将要产生积压或已产生积压情况尽快向销售业务部门通报,引起其高度重视。

(3)对于在途数量与周期控制,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纵观并判断作为点与点之间连接环节是否畅通,并对其进行最佳效果控制,以期达到最小的损失。

(4)对于资产分析,从回收期等数理角度进行其科学性分析,同时又大量地立足于市场,立足于公司实际运作,对其使用合理性作出预见和总结分析。

(5)借用对于公司来说,它既是提高工作效率必不可少手段之一,同时又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隐患,因此对于借用分析与跟踪,对于存货分析是重要指标之一。

3、存货控制目的。

(1)存货合理控制,能够减少公司财产损失。

(2)存货合理控制,能够加速资金周转,促进资金流运作。

(3)存货控制,是保障数据真实性必要手段。

(4)对于存货控制,其关键是把物管活,要流通、要周转。

4、违规认定与处理。

(1)各分公司商务统计和储运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操作,做到准确、完整、及时。

第15篇 煤矿入升井人员和车辆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时、准确统计入升井人员和车辆数据,为矿井防灾、救灾提供准确的井下人员数据信息,保障井下人员安全和矿井生产秩序,建立健全矿井人员统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神东安监〔2011〕4号》要求编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石圪台煤矿所属各单位、部门以及驻矿单位、专业化服务队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四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罚款事项由管理部门在调度会通报,罚款单(二联、四联)每月3号,统一交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存档,交经营办和财务科代扣。

第二章 人员统计职责

第五条 矿井所有入升井人员(工业广场4个井口入升井人员)必须在井口检身处填写登记表、清点检查。

第六条 矿井新分配人员和调换单位人员必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由区队办事员联系相关单位办理齐全(或更新)入井相关信息证件后方可入井,否则不得入井;离矿人员必须由经营办确认注销入井相关信息证件(包括矿灯、定位仪、入井证)后方可办理相关离矿手续。

第七条 矿井定位系统的使用必须遵循:

1、射频卡实行“一人一卡制”,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与本人信息吻合的射频卡入井,不得随意携带他人射频卡入井,否则一经查出,按“三违”处理,将对双方当事人(携带者和被携带者)处罚通报批评。

2、车辆定位系统射频卡实行“一车一卡制”,所有入井车辆必须安装与本车信息吻合的射频卡入井,未安装车辆定位系统射频卡的车辆,不许入井,不得随意拆卸或破坏射频卡,否则一经查出,将对当事人处罚通报。

第八条 机电科负责对矿井定位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对人员变动要及时进行调整、更新信息,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九条 安管办负责井口所有入升井人员及车辆的统计工作,具体事项包括:

1、井口检身工负责对所有入升井人员及车辆的统计,井口每班设2名检身工,检身工必须统一穿着配发服装,要熟练掌握井口检身设备、计算机定位系统的使用。

2、井口检身人员不得随意关闭电脑上的验卡程序及监控系统,并做到认真监控,不得在电脑上做其他工作。

3、井口检身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将入井人员和车辆登记数据与定位系统在线数据进行一次统计核对(三班统计时间分别为:早班10:00、中班18:00、夜班02:00 ),掌握入井人员和车辆数据及分布情况,统计数据填至入升井人员清点统计表内,如有异常要及时汇报调度室。

4、井口检身工每班交接班,必须详细说明本班入升井人员相关信息和遗留问题。

5、安管办必须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抽查入升井人员统计情况,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十条 调度室监测监控人员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在线人员的统计分析:

1、监测监控员必须对全矿所有入井员工的定位仪进行查看,如出现射频卡异常或超12小时未升井的人员,要及时做好记录,通知所属区队查明原因,并汇报调度室和安管办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因系统原因造成的射频卡异常情况,经核查确认后要及时清除,确保定位系统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 矿井入升井统计数据原则上以定位系统数据为准,如领用矿灯人员数据和入升井人员登记表数据有出入时,调度室必须查明原因。

第十二条 矿灯房负责全矿员工领用矿灯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1、 矿灯领用必须按区队进行登记。干部浴池矿领导、机关人员、来访人员矿灯领用必须由浴池值班人员登记并汇报矿灯房,矿灯房值班人员每班要对全矿员工矿灯发放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值班班长在交接班时必须详细说明本班矿灯领用情况和遗留问题。

2、对超过12小时未交回的矿灯领用人员,灯房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通知区队进行核查,如发现违规不交回矿灯人员,必须作出相应处罚。

3、矿灯房必须对新办理入井、调换单位及离矿人员矿灯信息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

第十三条 各单位跟班队长负责每班向调度室汇报出勤入井人员数据,入井时跟班队长必须持本班入井人员登记表交井口检身工,并在升井时由跟班队长或班长填写入井人员登记表中升井相应内容、说明情况;如有加班人员,升井后必须亲自到井口填写登记表,否则由安管办作出相应处罚,产生严重后果的要按事故进行追查。

第十四条 外来人员入升井管理依照《石圪台煤矿外来人员入井审批管理办法》。入井时在浴池和井口入井审批单上签字,接受井口检身工检查;升井后,由井口检身员确认后并汇报调度室,检身房将入井审批单存档。

第三章 管理处罚细则

第十五条 井口检身工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定入井人员登记总人数和定位系统在线人数,罚当班检身工200元/次。

第十六条 井口检身工每班交接班,未详细说明本班入升井人员相关信息和遗留问题,罚当班检身工200元/次。

第十七条 入井人员未携带与本人信息吻合的射频卡入井,罚当事人500元,监管责任单位200元。

第十八条 入井人员携带他人射频卡入井,按“三违”处理,罚携带者和被携带者各1000元,并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 入井车辆未安装与本车信息吻合的射频卡入井,罚当事人200元,监管单位500元。

第二十条 入井车辆安装车载射频卡与车辆信息不一致,罚当事人200元,监管单位500元。

第二十一条 随意呼叫、拆卸或破坏人员定位仪和车辆射频卡,罚当事人500元。

第二十二条 各区队值班队长未按时限向调度室汇报出勤情况,罚值班队长200元。

第二十三条 未按规定填写入升井登记表人员,罚当事人200元/次。

第二十四条 未按规定时限正常交接班,作业人员不能按时升井的,跟班队长未及时向井口检身房、矿调度室汇报说明原因,否则罚跟班队长200元,监管单位300元。

第二十五条 调度室监测监控人员未及时查出有连续12小时未升井的员工、射频卡呼救等情况,未作出相应处理,罚当班监测员200元,监管单位200元。

第二十六条 入升井车辆司机未填写车辆入升井登记表,罚该车辆司机200元/次。

第二十七条 外来人员入升井未接受井口检身工检查及填写入井审批单中升井时间并汇报调度室,罚井口检身工200元。

第二十八条 矿灯房未按要求登记、统计分析的,罚矿灯房负责人300元。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凡本管理制度未列入的处罚细则,可比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未遵照本制度执行产生严重后果和事故的处罚,由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召开事故调查会议,通过事故调查报告追究相关责任,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矿内其它处罚标准与本制度处罚细则相抵触的,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石圪台煤矿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各单位人员入升井登记表(此表由单位自行打印)

附件2:石圪台煤矿人员入升井人员清点统计表

附件3:石圪台煤矿井口检身房入升井人员和车辆统计流程图

统计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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