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在企业管理中,规章制度是维护正常运作、确保公平公正的重要工具。它们为员工的行为设定了明确的边界,为企业运营提供了清晰的指南。然而,编写一套有效的规章制度并非易事,需要兼顾实用性和合规性。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撰写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步骤。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总则:阐明规章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理念。
2. 组织架构:定义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内部报告关系。
3. 员工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和离职等流程。
4. 工作规则:规定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考勤制度等。
5. 财务管理:涉及预算编制、报销审批、财产管理等。
6. 行为规范:设定道德准则、职业操守和纪律处分标准。
7. 应急处理:规定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
8. 法律责任:明确违反规章制度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作用和意义
规章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 提高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配能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纠纷发生。
3. 维护秩序:通过行为规范,维护企业内部的正常工作秩序。
4. 促进沟通:统一的标准和流程便于部门间协调合作。
5. 塑造文化: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反映企业的价值观。
怎么制定
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全面性:覆盖企业运营的各个方面,避免遗漏重要环节。
2. 明确性:条文应清晰易懂,避免含糊不清,减少歧义。
3. 合法性:确保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
4. 实用性: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规定。
5. 参与性:广泛征求员工意见,提高制度的接受度。
6. 定期评估:定期审查规章制度,及时更新和完善。
村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使用、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技术等级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统一管理。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和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第五条 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的义务,有权举报破坏、损坏农村公路和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 养护管理
第七条 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
第八条 市、县(市、区)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类别和实际技术状况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
全市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其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乡道、村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九条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其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乡道的养护和村道的大、中、小修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村道的日常养护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乡道、村道养护的技术指导。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当逐步推行市场化。大修、中修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养护作业单位,但抢修工程可以除外。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可以由养护责任单位择优确定养护作业单位。
养护责任单位应当与养护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使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应当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十四条 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作业时,应当在车辆上设置明显作业标志,过往车辆应当避让。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的绿化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养护用地、砂石料场以及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 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农村公路灾害防治工作应急保障机制,提高抗灾害能力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农村公路交通中断,养护责任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不能及时修复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修建临时通道或者公示绕行路线。
第三章 养护管理资金
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主要由市、县(市、区)财政预算资金和国家、省拨给的补助资金组成。
第十九条 市和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预算,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经费预算,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年度补助标准,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补助资金和市专项财政预算资金的数额、养护里程、技术状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 县(市、区)对上级拨给的养护管理资金和同级专项财政预算资金应当统筹安排,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完成情况计量支付。
第二十二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实行年度审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在农村公路上应当按规定设置警告、禁令、指示等标志、标线。
第二十五条 在农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二)从事建筑作业活动;
(三)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
(四)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及设置其他障碍物;
(五)挖沟引水、漫路灌溉;
(六)焚烧秸秆、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
(七)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给他人财产、人身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车辆轴载质量或总质量超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原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承担修复费用。
第二十七条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农村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 临时占用、挖掘农村公路或者从事其他涉路项目作业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并应当征得公安机关同意。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照原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承担修复费用。
第二十九条 除农村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禁止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立其他标志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农村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算:县道十米、乡道五米、村道三米。
第三十条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路巡查,依法制止、处理各种违法使用、占用和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超载车辆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
(二)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农村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农村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农村公路畅通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的;
(二)堆放物料、从事建筑作业活动及设置其他障碍物的;
(三)挖沟引水、漫路灌溉的;
(四)焚烧秸秆、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的;
(五)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挪用、截留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七条 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村主任副组长:分管安全的村两委副职或委员成员:村两委副职、委员或村民小组长安全员:专(兼)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全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部署全村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协调村义务消防队、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村委会主任是全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3、了解掌握本村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立安全网络,落实安全资金。
4、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村内的事故隐患。
5、本村内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每年向乡政府报告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副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等精神,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两委”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3、协助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意见;
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四)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安全职责:
1、对挂点或所负责村民小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对其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负责。
2、做好本小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应要立即向安全员报告或向第一责任人报告。
3、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配合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员职责:
1、负责协调组织全村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对危险路段、桥梁、山边、低洼地带等危险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做好有关记录,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村所在地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2、在全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制定完善道路、消防、农机、学校等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的演练,切实提高村民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援能力。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5、及时处理群众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及各项台帐记录,并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有关材料。
7、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惩对象为本村所属有关单位和其工作人员。
(二)安全生产奖惩由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奖励的条件: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的;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3、在事故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4、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预测预防事故,取得明显成果的;
5、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对有以上表现的,将给予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安全生产奖励实行每年一次。
(四)惩罚的条件:
1、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或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死亡指标的;2、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3、影响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分数不及格的;
4、对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纠纷,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有以上行为的,将给予批评或全村通报批评,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同时取消当年度评先的资格。
四、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1、及时传达镇政府季度会议及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现状,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2、安全会议均应作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书面文字或文件,
第3篇 村党组织、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整套)
村党组织、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
一、“两委”职责
二、村干部职责
三、村务监督制度
四、学习制度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六、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七、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八、村班子联席会议流程
九、村党群联席会议流程
十、民主生活会制度
十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十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十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十四、党员教育制度
十五、村“两委”干部值班制度
十六、村“两委”干部例会制度
十七、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十七、村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十八、人民调解、治保工作职责
“两委”职责
(一)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村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证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
4、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农村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乡党委的要求,做好本村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为群众搞好服务。
6、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村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本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村委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村民委员会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
2、按照党支部的总体部署,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乡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法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并认真搞好本村的环境卫生整治。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和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协助乡政府开展工作。
村干部职责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组织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领导核心。为了规范每个组成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村党支部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认真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法律法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代表党支部对本村的重大问题,向村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村委会工作。 3、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工作、生产、学习等任务;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检查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检查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坚决从严治党,抓好廉政建设,端正党纪党风,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努力搞好全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支部书记因公外出或请假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村委会主任职责: 1、负责村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根据村民会议讨论的决议,带领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正确行使职权,积极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2、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组织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宣传科技知识,经常组织村民开展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管理和协调村委会成员工作。 4、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没,依照法律规定,负责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6、对村里的重大问题,经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代表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提请讨论决定。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遵照执行。 7、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其他工作。
三、村会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搞好本职工作,认真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2、帐务做到日清月结,一月一报表,半年一清理,―年―审计,并将帐务清理和审计后情况如实出榜公布。 3、坚决杜绝挪用、贪污行为,坚决控制乱开支,对不合理开支、不符合手续的条据不予报销记帐,督促出纳按时交帐、定期对帐。 4、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中心工作和领导分配的任务。
四、治安主任、团支书、民兵营长职责: 1、负责本村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组织青年开展活动,搞好民兵整组、训练和征兵工作。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钻研法律知识,在全村开展好普法教育,教育群众遵纪守法。 3、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为人民排忧解难,保一方平安。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上级汇报。 4、在处理问题时,严格公正执法,为人正直,不徇私情,坚决依法办事,依法从政。 5、在坚决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领导下达的其它任务和中心工作。 6、配合执法部门,与违反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五、妇女主任、计生专干职责: 1、负责全村的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2、认真学习《妇女儿童保护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计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做好妇代会工作,带领妇女开展“双学双比”活动,每三年召开一次妇代会。 4、做好计划生育和人口统计工作,不虚报、不漏报、不瞒报。 5、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好中心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村务监督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时间安排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商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集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
2、由乡统一刻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制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公章仅限于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使用,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双人双锁”保管。
3、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4、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建立工作记录簿,据实简要记录学习、监督、反映社情民意及监督村“两委”工作等情况。每月15日前,应将上月工作情况简要报告乡纪委。
5、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宣传村“两委”工作,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协助村“两委”化解矛盾。
6、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年终或下年初要向乡纪委、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报告工作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对“不满意”率达到到会代表人数50%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要及时进行改选或罢免。
7、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如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较长时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经乡纪委核实后,原未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直接递补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也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改选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特殊原因应正常履行职责。
8、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在监督村“两委”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接受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要不越权、不越位、不得滥用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不力、滥用职权的,村级党组织报乡党委批准后,可先行停其职,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其资格。
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各村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时间一般在每月15日;
(二)学习人员:村支部、村委会的全体干部,村级各组织的全体成员,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
(三)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关法律、法规,上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对下阶段工作的部署。
(四)电化教育。村做到有设备配套、制度完善,有专业人员播放,坚持与学习相结合,每月不少于一次播放党员专题片。
(五)坚持点到制度。把学习与考勤考核挂钩,有事必须事前向村主要领导请假,对请假、迟到、早退者作好实事求是的登记,与年终考核以及民主评议相挂钩。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
一、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每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离退休人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二、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三、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专人负责。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党支部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
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一课是指:党课。
“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为使“三会一课”更具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计划。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6)对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完成任务的办法和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本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党委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5)研究协调团支部工作。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村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一、党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根据自身能力特长和职能等实际,提出合理可行的承诺事项。
二、党支部对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认真审核把关,承诺事项审核通过后,向全体党员群众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三、党员按照承诺事项,细化承诺内容,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践诺措施,确保扎实有序推进、按时高效完成。
四、评议结果应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践诺表现不佳、群众意见较大的,应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村班子联席会议流程
(每周或两周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①事项报告(由负责相关工作的班子成员介绍提议事项的具体内容)→②集体讨论(与会人员就提议事项充分讨论,逐一发表意见或表态,党支部综合讨论意见形成集体初步意见)→③形成决议(与会人员对集体初步意见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或无记名票决,形成决议。所作决议必须经全体班子成员过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村党群联席会议流程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提议召开,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
①党支部提议(党支部就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报乡党委批准、备案,经批准后在会议前至少三天发放给全体班子成员,以便充分酝酿、调研、思考)→②班子商议(与会人员对商议事项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或无记名票决,形成班子初步意见)→③会议审议(班子初步意见提交会议审议。与会人员充分讨论,逐一发表意见或表态,党支部综合讨论意见形成审议意见)→④集体决议(党支部书记将修改后的审议意见提交与会人员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或无记名票决,经与会人员过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形成决议)→⑤决议公开(党支部以书面形式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广泛听取意见,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七天)→⑥实施结果公开(党支部对决议的实施结果进行审查并及时公开)
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3、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组织纪律观念、艰苦奋斗、廉政建设的情况;检查、总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检查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与方法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5、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者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
3.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4.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
5.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促进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是密切党群关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把党的方针政策化为群众行动的良好途径。
1.每位党员要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或普通群众,经常与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需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每半年一次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
2.主动配合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工作生活,努力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3.党员要谦虚、谨慎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融洽与群众的关系,把群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4.要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爱国家、爱集体。
5.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其愿望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其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6.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发扬先进。
7.党支部要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和个别访问谈心等形式,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思想、作风的反映,接受群众的监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民主评议,促进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2.坚持把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列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并规范化、制度化。
3.民主评议前,要进行组织动员、布置,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确保民主评议的实效性。
4.开展评议中的学习教育。贯彻教育为主的方针,组织党员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引导党员积极评议、善于评议。
5.党员总结自评。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要求,认真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找出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总结自评工作。
6.党支部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征询和听取对党员的意见,并将意见向支部通报。
7.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同志之间要以诚相待,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8.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评议情况及时总结,并向党员反馈评议结果,同时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党员教育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使每位党员在思想、工作、作风上保持先进性,特制定党员教育制度。
一、党员教育工作由乡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教育内容
1.加强党员宗旨观念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坚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做到清正廉洁,保持党员的一身正气;做到“三个珍惜”,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党员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加强团队意识教育,促进和谐,不断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三、教育方式: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先进典型,明确努力方向;树立身边典型,起教育作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教育成果。
村“两委”干部值班制度
一、村“两委”干部每天准时到村办公楼值班,做好村党支部、村委会日常管理工作,处理村里事务;
二、村“两委”干部值班表
时 间 姓 名 职 位 联系方式
星期一: 陈巧燕 副书记 8888888
星期二: 林 有 支委、副主任 8888888
星期三: 黄智良 支委、村委 8888888
星期四: 林树松 书记、主任 8888888
星期五: 陈巧燕 副书记 8888888
星期六: 林 有 支委、副主任 8888888
星期日: 黄智良 支委、村委8888888
三、当班人员应处理好日常村级事务,遇有重大情况须及时向村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
村“两委”干部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每周星期四上午。
二、例会内容:干部应汇报本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与下周工作安排,根据各自分工需提交会议研究事项,财务审批事宜等。
三、例会规定:村“两委”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特殊情况需向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未经批准,应视为缺席。
四、例会要求: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会议讨论情况,如有违反者,将给予批评教育,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令其辞职。
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党务公开内容:1.党组织基本情况;2.干部分工及年度考核目标;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4.入党积极分子、流动党员、后备干部、农村人才基本情况;5.党员发展情况,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以及困难党员救济情况;6.党建活动开展情况;7.党员奖惩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8.村级干部值班安排及联系电话等。
村务公开内容:1.年度为群众办实事承诺及实施进展情况;2.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3.村级重大事项“六议六公开”决定和实施情况;4.财务收支情况;5.便民服务及“说事议事恳谈”情况;6.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7.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8.新型农村作医疗情况;9.村级项目建设招投标及资金使用情况;10.村集体土地征用及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批建情况;11.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处置、收益情况;12.扶贫、救灾、救助以及医疗卫生、小学教育、各种补贴等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13.村组干部薪酬待遇情况等;
二、公开的形式
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辅以会议、广播、书面纸质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工作,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
收集公开内容、党支部审查、书记签字、在公开栏或广播、会议等进行公开、收集党员群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党支部研究、及时认真答复或进行整改、进一步公开整改措施和结果、立卷归档。
村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低保五保、党和政府的捐赠、慰问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2.上级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3.安全饮水收取的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
4.农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兑付情况。
5.村“两委”干部补贴及其他福利;
6.办公费、招待费等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人民调解、治保工作职责
1.进行法制和安全宣传。
2.依法调解民间纠纷。
3.建立群防群治制度。
4.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维护公共财物安全。
6.协助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7.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第4篇 c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村主任
副组长:分管安全的村两委副职或委员
成员:村两委副职、委员或村民小组长
安全员:专(兼)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全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部署全村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协调村义务消防队、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村委会主任是全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3、了解掌握本村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立安全网络,落实安全资金。
4、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村内的事故隐患。
5、本村内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每年向乡政府报告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副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等精神,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两委”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3、协助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四)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安全职责:
1、对挂点或所负责村民小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对其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负责。
2、做好本小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应要立即向安全员报告或向第一责任人报告。
3、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配合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员职责:
1、负责协调组织全村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对危险路段、桥梁、山边、低洼地带等危险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做好有关记录,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村所在地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2、在全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制定完善道路、消防、农机、学校等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的演练,切实提高村民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援能力。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5、及时处理群众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及各项台帐记录,并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有关材料。
7、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惩对象为本村所属有关单位和其工作人员。
(二)安全生产奖惩由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奖励的条件: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的;
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在事故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4、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预测预防事故,取得明显成果的;
5、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对有以上表现的,将给予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安全生产奖励实行每年一次。
(四)惩罚的条件:
1、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或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死亡指标的;
2、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3、影响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分数不及格的;
4、对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纠纷,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有以上行为的,将给予批评或全村通报批评,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同时取消当年度评先的资格。
四、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1、及时传达镇政府季度会议及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现状,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2、安全会议均应作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书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向乡安办报告
第5篇 村民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本)
村民委员会规章制度
加强对村民委会工作的规章管理,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使村一级的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邓--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监督指导,依法依规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办事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三、结合村的实际,制定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村民实施,发展本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知识。
五、健全“两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度召开一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研究和通过村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六、落实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健全轮流值班制度,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