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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任何组织运行的基础,它们为成员的行为设定了明确的准则,确保了组织的秩序和效率。编写规章制度时,应以专业、公正和实用为原则,兼顾灵活性和稳定性。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要点: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1. 目标和宗旨:明确规章制度的目的,它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服务于什么样的组织目标。
2. 适用范围:定义规章制度适用的人群和部门,确保每个成员都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利。
3. 条款与细则:详细列出各种行为规范和流程,涵盖工作职责、操作规程、行为准则等方面。
4. 执行机制:设立监督和执行机制,包括违规处理办法和申诉途径。
5. 修订条款:规定规章制度的更新频率和修订程序,以适应组织的发展变化。
作用和意义
规章制度不仅有助于维持秩序,还能促进公平、透明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满意度和组织绩效。它们为决策提供依据,减少误解和冲突,确保组织活动的合规性。
怎么制定
1. 需求分析:识别需要规范的行为或过程,确定规章制度的核心内容。
2. 调研与咨询:收集现有政策,咨询相关方意见,确保规章制度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3. 草拟与讨论:编写初稿,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讨论,收集反馈。
4. 修改完善:根据反馈进行修订,确保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实用性。
5. 审批发布:经过高层管理者审批后正式发布,确保其权威性。
6. 培训与执行:组织培训,确保所有成员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学生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件处理的规章制度(2)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件处理的规章制度(二)
为了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遵循合法、及时、公正的原则,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事故的预防:
1、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对学生依法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2、学校建立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的工作部门,制定处理突发性学生伤害事件的相关预案和工作纪录,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安全工作的情况。
3、学校应当结合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课、班会、展览等多种形式,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对在校学生进行系统的遵纪守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4、学校应当会同公安消防、交通部门组织师生开展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等其他意外事故的逃生避险及自救互救训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新生入学,要接受由学校组织的健康检查。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心理状况,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供相关资料,学校要妥为保管学生的健康资料。
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供与其信息沟通方式的真实资料。学校应当妥善保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学校定期向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者监护人提供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信息。6、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责任,要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应当告知学生假期或(上)放学途中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得私自到游泳场、江河湖海、水库、山塘游泳以及从事其他危险性活动。
7、学校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中小学两部实行学校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在学生课间室外活动场所安排专人巡查、管理、疏导、保护学生,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纠正。
8、发生突发气象灾害,学校按照气象预警信号的规定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措施,但应及时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当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停课。
9、学校举办者提供的、或者学校自建的、或者学校购买的、或者学校租赁的校舍、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用具和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学校生活用具的安装、使用应当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
学校室外楼梯或楼道的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未经建筑、规划、消防、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验收合格或者未经其书面同意,学校不得提前启用已竣工的校舍、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10、开学前和学期结束,学校要对教室、桌椅板凳、教学用具、宿舍、运动场地、运动器具、消防、门窗、楼梯和楼道栏杆、电线、灯泡、空调、电扇、燃气(电)热水器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应当停止使用,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11、学校要保证楼道和楼梯安全、畅通;保证楼道、楼梯的照明;配备合格消防设施,保持消防设施完好。
12、对已知患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及教学辅助工作疾病的教职工,学校不得安排担任相应的工作。
13、中小学班主任应当经常联系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生行为表现,共同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14、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歧视学生或者使用有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语言;
(二)以惩罚为目的罚学生抄写课文、字词、站立、跑步等;
(三)殴打学生或者纵容其他人员殴打犯有错误的学生;
(四)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学校按照教育教学管理的要求,在班集体或学校范围内,教育和批评学生、公布学生成绩、公告学生处分,属于正当的教育管理行为。
15、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学校作息时间,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学校作息时间。
教师上课应当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规程组织教学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实验课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试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的安全防护教育。
小学学生上自习课,班主任或者科任教师必须在教室照管学生。
16、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或组织学生开展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时,严禁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7、学校应当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活动。
学校举行大型运动会,禁止非比赛人员在运动场内带跑和观看比赛,不得在室内运动场地吸烟、饮酒。
学校的篮球架、足球架、单双杠等体育运动器械应当固定牢固,维修体育器材或场地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围栏。
18、禁止12周岁以下的学生驾驶非机动车上学。禁止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上学。
中小学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劳动、参观等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外放学的,应当确定放学时间、地点并在活动前告知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
19、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学生人身安全的活动。
发现在校的未成年学生旷课、夜不归宿,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告知学生监护人。
发现学生在校园结伙滋事、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学校应及时制止和纠正,中小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管教,情形严重的应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20、学校发现学生身体异常,应当告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未成年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安排学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
学校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的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给予必要的关照。
21、学校应当加强门卫的管理,建立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未经学校允许,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校。
未经学校允许,校外车辆不准进入校园。准予驶入校园的车辆应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22、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
生管理规定》管理学校食品卫生,建立食源性中毒应急处理机制、食源性中毒报告制度和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23、学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规程。
学校必须采购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具,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和医用器具。
禁止使用过期药品和未经消毒的器具进行人体注射。
举行全校性的体育竞赛、军训分列式等大型活动,学校应派医务人员在现场值班。
学校不得使用含有敌鼠钠盐、氟乙酰胺等剧毒急性药物灭鼠,灭鼠药饵由专人投放和清理,避免学生误食。
2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其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学校针对活动中的风险,应对学生进行乘车(船)、飞机、游园、登山、野炊、过铁索桥、游泳等安全教育。
学校租用校外体育(场)馆举行运动会或比赛,应查验(场)馆有无建筑部门验收合格文件、用电和消防设施是否健全、应急出口是否畅通并制订安全管理方案。
第四条事故的责任
1、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认定。
2、学生或其监护人和第三人的过错、教职工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第五条事故的处理
1、发生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2、中小学校的学生在体育课和课间活动中发生身体跌倒、剧烈碰撞等意外情形时,经校医检查后,认为有必要的,学校应当立即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带学生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3、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4、除重大学生伤害事故外,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协助的,应当口头或者书面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向学校提出事故处理的建议。
发生重大学生伤害事故,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成事故处理工作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直接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指挥。
5、学校应当建立由学校有关领导牵头、学校有关部门参加的学生伤害事故善后处理小组。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初步确定学校对事故负有赔偿责任的,学校可以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协商解决事故的赔偿事宜。
受伤害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其家长不愿意与学校协商,可以书面请求教育行政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事故当事方,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不存在争议,不需要鉴定。
事故当事方对救治医院做出的伤残程度的诊断存在争议,可以协商共同委托事故发生地或者学校所在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协商解决。
事故处理采用教育行政调解方式的,对救治医院做出的伤残程度的诊断有异议,由有异议的一方当事人向调解机关提出鉴定申请,经调解人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调解机关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负担。
7、建立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
下列伤害事故为学校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
(一)学生伤害情形不严重但涉及学生面广,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二)可能导致学生残疾,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
(三)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的;
(四)宿舍失火、教室、体育设施等学校设施垮塌造成学生伤害的;
(五)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殴打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
(六)学生死亡或者群伤的;
(七)其他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
下列伤害事故为重大伤害事故:
(一)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造成伤害的;
(二)前款(三)(四)(五)(六)(七)项的伤害事故。
第四十七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当事人姓名、年龄;
(三)当事人所在年级、班级;
(四)事故概况和事故原因;
(五)事故造成的损害;
(六)救助情况;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8、学生伤害事故经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做出终局性的处理后,学校应当在30日内,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重大伤害事故处理结果还应书面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事故处理结果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当事人姓名、年龄;
(三)当事人所在年级、班级;
(四)事故概况和事故原因;
(五)事故造成的损害;
(六)救助情况;
(七)伤害程度鉴定
(八)事故责任和赔偿争议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九)事故赔偿金额;
(十)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及追偿;
(十一)事故的教训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事故结果报告应附有已经履行的协商达成的协议、已经生效的调解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事故处理结果报告后,连同事故报告一并存档。
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同时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
第五条事故的赔偿
1、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学校对学生的人身伤害负有责任,应当给予受害学生赔偿。
3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没有赔偿责任的,学校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学校正常的办学条件下有剩余,受伤害学生或者其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必要的救治费用,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自愿、可能、适当的原则,资助受伤害学生一部分医疗费或生活费。
4、学校应当参加校园方责任险。
5、学校可以向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宣传学生意外伤害险的目的,可以为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购买学生意外伤害险提供联系保险公司的便利,但学校不得强迫学生购买学生意外伤害险。
学校不得代保险公司向学生收取保险费,除非保险公司
书面声明保险责任自学校收到学生的保险费之日起生效。
第2篇 学生会会议规章制度(范本)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一、委员会会议制度
委员会会议即学生会全体会议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学生会主席团。委员会会议拥有对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最终决定的权力,拥有听取并审议各部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的权力,拥有修改学生会条例的权力。委员会会议采取一人一票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票数超过出席会议人数的半数即视为通过各项工作决议,非赞成票超过10张,相关工作计划需听取委员意见重新复议后实施。
1、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周。各部需及时对上一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汇报,并在计划提出的5天内、活动结束的7天内把书面计划和总结(打印件或磁盘)上交秘书处。每月月初,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计划,每月月末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总结。年终各部需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此总结记入部门年终考核。当月有活动的部门须在当月委员会会议中提交活动策划由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在活动结束后于当月委员会会议上进行工作总结。
2、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由副主席主持,副主席宣读当月各部门工作计划及上月工作总结交由委员会会议审议,秘书处作好记录;正副主席均不在时,由秘书长主持。
3、各部工作计划应写明活动目的、意义、日程及经费预算;工作总结包括对工作的自我评价、效果和影响,成功或失败的原因以及所得的经验、改进的方法。
4、秘书处做好通知和考勤工作,与会者需提前3-5分钟到场,任何干部不得无故缺勤,确因有事的需提前向秘书长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考勤情况境遇各部评优及个人评优挂钩.
5、 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进行中请勿交头接耳,嬉笑打闹, 会议进行中应自觉将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
二、 主席团会议制度
主席团是委员会会议的常设机关,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代行委员会会议职权,主席团会议采取民主集中制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人一票。学生会各项工作由主席团集体决策。
1、主席团会议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暂定每月两次,与会者为正副主席及秘书长。及时向老师汇报各部近期工作,并拟定近期工作计划.
2、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长负责做好记录。
3、各主席、秘书长均需总结分管部门及秘书处的工作。
二、部长例会制度
部长例会是主席团的顾问团,对主席团负责,具有对主席团提供决策的意见与建议的权力,主席团应虚心听取部长例会所提出的各项意见。
1、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长会议,暂定隔周一次,与会者为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包括副部)。各部及时汇报近期工作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起讨论解决,并拟定近期工作计划。
2、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长负责做好记录。
3、参加会议时必须携带工作手册以作记录。
四、附则
1、每次会议内容要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上完整、清晰的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者及会议内容。
2、会议的时间、地点若有临时更改,由秘书处另行通知。
3、无故缺席会议2次,或者迟到、请假(由于上课或课外实习等原因请假的除外)累计3次以上(含3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对于无故缺席达3次者,给予除名处分。
4、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策划执行制度
各项活动策划由各具体部门负责筹划,策划书完成后需由部长签字后交由分管主席审批并签字。各活动策划经主席签字后方可生效。策划书缺少任何一级主管签字,一律视为无效,若活动已实施,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惩罚措施。
工作交接制度
新成立学生会从公示之日起即开始展开各项工作,上届学生会主要成员需在新成立学生会召开成立大会前,全力支持新一届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处理好交接工作。
第3篇 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
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
1、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策划者、组织者;打人致伤、酗酒闹事、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斗殴,未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打架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故意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未造成伤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伤害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6、以金钱或物品为输赢在校内外发生赌博行为的,组织、策划或多次参与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7、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8、冒用学校或他人名义,侵害学校或他人利益,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9、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异性宿舍串门和滞留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0、用黑客软件干扰影响或破坏正常教学秩序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1、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12、为他人实施偷窃、勒索、抢劫等违法行为提供信息、方便或协助,给予记过处分
13、有小偷小摸行为,窃取公、私财物(价值300元及以上、800元以下),给予记过处分
14、拾物不还、非法占有遗失物或他人财物,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5、擅自在校外租房或未经准假擅自在校外过夜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6、在学生宿舍及学校公共场所参与起哄、高声喧叫、故意乱扔物品,或敲打、焚烧物品等破坏正常学习生活和管理秩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7、当面顶撞、辱骂老师、态度蛮横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8、侮辱、谩骂或威吓他人,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9、翻越爬窗户、阳台进入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
20、在学生宿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经劝告或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以及经教育仍重复违纪违规者,给予警告处分
21、在宿舍内使用或被发现存有学校禁用的电器(如:蜡烛、热得快、电炒锅、电饭锅、电热杯、电热毯等家用电器)者,以及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将灯具接入床头蚊帐内者(提不出当事人则同寝室人员共同承担),给予警告处分。如因违章使用电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另案处理。
22、在公共场所滋事起哄、干扰校园正常秩序的;或在教育区影响正常课堂教学秩序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23、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和按规定处以罚款外,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4、踩踏草坪,摘、折花卉、树枝,不听劝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5、收看淫秽书刊、网页、录相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6、侮辱或以其他方式严重骚扰他人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7、卖淫、嫖娼行为的当事人及参与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8、吸食毒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29、其他违反公民道德准则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0、参加非法传销或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31、张贴、投递、散发大小字报、反动传单,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散布反动言论,混淆视听,制造混乱;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2、替代他人上课、参加活动、代写本科生或者研究生毕业论文等行为,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3、私刻、伪造公章;涂改伪造成绩单;伪造教师签名;以上三种任何一项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4、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邮件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5、未经批准私占、出借、出租床位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36、在寝室内饲养宠物,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7、将学生证等证件转借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和认识态度,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8、非法获取其他单位、个人网络用户信息,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9、阻碍、拒绝学校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执行公务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过严重警告处分
40、在术课课堂,实习期间,违反操作规程,不听指导教师劝阻的,给予警告处分
第4篇 优秀学生奖励规章制度(范本)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人材,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以奖励表扬为主,对各类先进的学生进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一条:三好学生奖。按三好学生条件: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关心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劳动态度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讲文明礼貌。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讲究学习方法,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科成绩优良。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讲卫生,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二条:优秀学生干部奖。按优秀学生干部条件: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好,工作有成效。学习和身体也要求较好,在学生中真正起带头作用,成为学校、老师的助手者,每班评选两名班干或团干,由各班评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三条:勤学守纪奖。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虚心好学,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习成绩进步较快。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核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四条:学习成绩优秀奖。对学习上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以学期末抽考成绩为标准,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前10名,奖学金100元。二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第11名至30名,奖学金20元,。三等奖为抽考成绩年级第31名至50名,奖学金5元。普通班期末抽考成绩平均分60以上取前10名(如该年级设有中班则中班只取3名),奖学金20元。以上奖项如出现成绩并列则先后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列,获奖者同时奖励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五条:各种竞赛优胜奖。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而举办的各种竞赛,按规定名额,优胜者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第六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由团委及学生会评选产生,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选先进团支部奖给奖状一张,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七条:先进班级奖。按先进班级条件,即班风好,有健全的班级组织,班干能起带头作用。民主作风好,不良现象少,同学之间互相协作,互相帮助,全班同学思想要求上进,学习风气浓。奉公守法,遵守纪律,讲文明礼貌。热爱祖国,尊敬师生。积极锻炼身体和开展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班集体,学生自治、自理、自学能力不断提高。保持环境室内卫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整齐清洁。各种宣传版报内容健康,文字规范,整齐美观。完成劳动任务好。一学期获得流动红旗居全校前列,每学期评选三个班级。奖励奖状一张,奖学金100元。
第5篇 学生会部门考核规章制度(范本)
一、指导思想
(一)加强和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部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门成员的了解和监督
(二)为使团学运作更规范合理,考核成绩将作为十分重要的依据并结合书记处和主席团的意见对部门成员进行评优、晋升、淘汰
(三)通过考核制度帮助成员认识自我、弥补不足、提高才干,为今后的学习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三、考核对象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系团学各部门副部长、干事
四、考核方法
(一)基本要求:
1.副部长: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且平均绩点在2.5以上
2.干事: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
(二)评选该部门(部长+副部长+干事)人数的30%作为优秀团学成员在系内进行表彰
(三)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分为四个部分:日常考核30%、期末考核30%、部长评定20%、学期小结20%
1.干事日常考核:
(1)目的:考察成员在日常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2)具体操作:1凡部门有活动,部长对参与活动成员进行评分
2学期末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平时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2.期末个人考核:
(1)目的:考察成员自我认定情况、部门其他成员对于此名干事的认可程度与总体评价。
(2)具体操作:1自评、互评,分别由本人、部门其他成员评分
(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3、期末部长评定:
(1)目的:了解部长对该成员的认可程度,为人员的合理调度提供依据。
(2)具体操作:1部长评定在每学期末由部长填写
(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部长对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4、学期小结:
(1)目的:考察成员对团学、所在部门和自身的认识以及对自己以后发展的意向,综合考察成员的整体素质,给成员一个发表自己观点和想法的地方。
(2)具体操作:1由人力资源部从实事求是、是否具有建设性等角度进行评分(人力资源部的小结由办公室评定)
2由主席团进行监督,办公室进行核查。
第6篇 学生会会议规章制度
一、委员会会议制度委员会会议即学生会全体会议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学生会主席团。
委员会会议拥有对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最终决定的权力,拥有听取并审议各部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的权力,拥有修改学生会条例的权力。
委员会会议采取一人一票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票数超过出席会议人数的半数即视为通过各项工作决议,非赞成票超过10张,相关工作计划需听取委员意见重新复议后实施。
1、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周。
各部需及时对上一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汇报,并在计划提出的5天内、活动结束的7天内把书面计划和总结(打印件或磁盘)上交秘书处。
每月月初,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计划,每月月末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总结。
年终各部需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此总结记入部门年终考核。
当月有活动的部门须在当月委员会会议中提交活动策划由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在活动结束后于当月委员会会议上进行工作总结。
2、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由副主席主持,副主席宣读当月各部门工作计划及上月工作总结交由委员会会议审议,秘书处作好记录;
正副主席均不在时,由秘书长主持。
3、各部工作计划应写明活动目的、意义、日程及经费预算;
工作总结包括对工作的自我评价、效果和影响,成功或失败的原因以及所得的经验、改进的方法。
4、秘书处做好通知和考勤工作,与会者需提前3-5分钟到场,任何干部不得无故缺勤,确因有事的需提前向秘书长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考勤情况境遇各部评优及个人评优挂钩.
5、 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进行中请勿交头接耳,嬉笑打闹, 会议进行中应自觉将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
二、 主席团会议制度主席团是委员会会议的常设机关,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代行委员会会议职权,主席团会议采取民主集中制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人一票。
学生会各项工作由主席团集体决策。
1、主席团会议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暂定每月两次,与会者为正副主席及秘书长。
及时向老师汇报各部近期工作,并拟定近期工作计划.2、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长负责做好记录。
3、各主席、秘书长均需总结分管部门及秘书处的工作。
三、部长例会制度部长例会是主席团的顾问团,对主席团负责,具有对主席团提供决策的意见与建议的权力,主席团应虚心听取部长例会所提出的各项意见。
1、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长会议,暂定隔周一次,与会者为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包括副部)。
各部及时汇报近期工作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起讨论解决,并拟定近期工作计划。
2、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长负责做好记录。
3、参加会议时必须携带工作手册以作记录。
四、附则
1、每次会议内容要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上完整、清晰的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者及会议内容。
2、会议的时间、地点若有临时更改,由秘书处另行通知。
3、无故缺席会议2次,或者迟到、请假(由于上课或课外实习等原因请假的除外)累计3次以上(含3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对于无故缺席达3次者,给予除名处分。
4、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策划执行制度各项活动策划由各具体部门负责筹划,策划书完成后需由部长签字后交由分管主席审批并签字。
各活动策划经主席签字后方可生效。
策划书缺少任何一级主管签字,一律视为无效,若活动已实施,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惩罚措施。
工作交接制度新成立学生会从公示之日起即开始展开各项工作,上届学生会主要成员需在新成立学生会召开成立大会前,全力支持新一届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处理好交接工作。
第7篇 学生会生活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促进校生活部高效运转,切实履行好生活部为学生服务的职责,给大家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现制定如下部门规章制度:
一、部门工作职责:
1、每周定期进行寝室卫生检查工作,做好评比、记录,并将结果上报给辅导员和综策部。
2、每周定期做好生活小贴士的文章编辑,文章要求具有实效性、正确性,要贴近学生生活,注意季节变换,并将其张贴于宣传栏处
3、进行不定期的卫生抽检工作,严格把关违规电器的使用。
4、每学期负责好火车票的订购的工作。
5、配合学校职能部门与学生会其它部门相配合加强对广大学生的寝室管理工作,
6、积极做好宣传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保卫意识,加强防盗、防骗、失火等突发事件的自护、自救意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广大学生中普及安全知识。
7、负责和后勤中心保持联系,及时把学生生活问题反映给后勤中心,切实给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部长的职责:
1、统筹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会议并向上级反映本部门的情况,有间隔的召开本部门的会议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3、认真处理好本部门在工作上、个人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主动地与本部门人员沟通,要审时度势,管理好本部门;
4、部长应每星期参加部长例会。
三、副部长的职责:
1、协助部长统筹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2、认真、细致地做好本部门工作,部长不在时要主持大局工作,管理好本部门;
3、每周负责组织好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统计、记录,将结果发给各年段辅导员,每月将结果反馈给综策部。
四、部员的职责:
1、协助部长、副部处理好各种工作;
2、每周二下午6:10检查卫生,做好宿舍卫生检查工作,每次做好整理、统计和记录;
3、准时参加部内成员例会,有时者请假,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4、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做好会场的执勤工作。
五、内部奖罚制度(月度之星评比制度):
1、部门之星的评比采取积分的评比方式,每人10分,每次违反上述规章者扣一分,每月进行个人分数的汇总,分数最多者为部门月度之星;
2、积极、按时参加部内及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如无故不参加者将提出部内批评;
4、无故检查卫生少于三次者将给予部内通报批评;
5、对于表现积极并对工作认真、负责者将在每次例会给予部内表扬;
6、本部门的奖罚与综合测评相联系,按平时表现给予加分,每学期评一次,与学期综测评同时实行。
第8篇 学生会会议规章制度(范文)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学生会会议的规章制度,仅供大家参考。
一、委员会会议制度
委员会会议即学生会全体会议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学生会主席团。委员会会议拥有对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最终决定的权力,拥有听取并审议各部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的权力,拥有修改学生会条例的权力。委员会会议采取一人一票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票数超过出席会议人数的半数即视为通过各项工作决议,非赞成票超过10张,相关工作计划需听取委员意见重新复议后实施。
1、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周。各部需及时对上一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汇报,并在计划提出的5天内、活动结束的7天内把书面计划和总结(打印件或磁盘)上交秘书处。每月月初,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计划,每月月末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总结。年终各部需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此总结记入部门年终考核。当月有活动的部门须在当月委员会会议中提交活动策划由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在活动结束后于当月委员会会议上进行工作总结。
2、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由副主席主持,副主席宣读当月各部门工作计划及上月工作总结交由委员会会议审议,秘书处作好记录;正副主席均不在时,由秘书长主持。
3、各部工作计划应写明活动目的、意义、日程及经费预算;工作总结包括对工作的自我评价、效果和影响,成功或失败的原因以及所得的经验、改进的方法。
4、秘书处做好通知和考勤工作,与会者需提前3-5分钟到场,任何干部不得无故缺勤,确因有事的需提前向秘书长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考勤情况境遇各部评优及个人评优挂钩.
5、 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进行中请勿交头接耳,嬉笑打闹, 会议进行中应自觉将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
二、 主席团会议制度
主席团是委员会会议的常设机关,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代行委员会会议职权,主席团会议采取民主集中制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人一票。学生会各项工作由主席团集体决策。
1、主席团会议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暂定每月两次,与会者为正副主席及秘书长。及时向老师汇报各部近期工作,并拟定近期工作计划.
2、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长负责做好记录。
3、各主席、秘书长均需总结分管部门及秘书处的工作。
三、部长例会制度
部长例会是主席团的顾问团,对主席团负责,具有对主席团提供决策的意见与建议的权力,主席团应虚心听取部长例会所提出的各项意见。
1、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长会议,暂定隔周一次,与会者为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包括副部)。各部及时汇报近期工作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起讨论解决,并拟定近期工作计划。
2、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长负责做好记录。
3、参加会议时必须携带工作手册以作记录。
四、附则
1、每次会议内容要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上完整、清晰的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者及会议内容。
2、会议的时间、地点若有临时更改,由秘书处另行通知。
3、无故缺席会议2次,或者迟到、请假(由于上课或课外实习等原因请假的除外)累计3次以上(含3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对于无故缺席达3次者,给予除名处分。
4、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策划执行制度
各项活动策划由各具体部门负责筹划,策划书完成后需由部长签字后交由分管主席审批并签字。各活动策划经主席签字后方可生效。策划书缺少任何一级主管签字,一律视为无效,若活动已实施,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惩罚措施。
工作交接制度
新成立学生会从公示之日起即开始展开各项工作,上届学生会主要成员需在新成立学生会召开成立大会前,全力支持新一届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处理好交接工作。
第9篇 机械系学生会学习部规章制度
机械系学生会学习部规章制度
学习部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我系学风建设和同学们的发展,一个好的运作体系也需要一个好的制度,因此必须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学习部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总则
学习部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团委学生会的集体活动,甘愿为学生工作无私奉献。
二整体工作制度
1.收到工作短信,电话需及时回复,有事耽误回复需及时说明情况。
2. 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需及时上报,不得当面顶撞学长学姐。
3. 每天轮流记录学习与工作的心灵历程。
4.学期末整理并上交工作总结。
三、会议制度
1.提前10分钟到场。
2. 到会者携带工作笔记本和黑色签字笔。
3. 保持会议纪律,不得交头接耳等。
四、活动制度
1.活动中途有事需先离开,必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2. 工作时必需佩戴工作证。
3. 出现任何突发重大事件,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不得擅自做主。
五、请假制度
1.不可擅自代替部长与副主席签字。
3. 部门活动及例会请假必须当面或以电话形式进行,否则无效。
4.请假超过三次者自动退出学习部(不包括迟到请假)。
六、值班制度
1.各成员需按安排准时到达值班地点并签到。
2. 值班人员衣着整洁得体,不穿拖鞋,背心。
3. 值班过程中应认真严谨,不擅自离开值班地点。
4.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日志的填写,记录值班过程中的各种情况。
5.值班时,应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
七、奖励制度
每星期老部员会根据新部员的表现排名,排名靠前者优先考虑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青年志愿者名额等。
八、惩罚制度
以上制度中,除有特别处分说明按原说明执行,其他制度违反一次口头批评,违反两次给予警告(1000字以上手写检讨书),违反三次给与严重警告(2022字以上手写检讨书)并加一个月留部察看,违反四次开除出学习部。
九、附则
学习部将会定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本细则解释权在系学生会学习部。
第10篇 学生会会议规章制度怎么写
一、委员会会议制度委员会会议即学生会全体会议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学生会主席团。
委员会会议拥有对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最终决定的权力,拥有听取并审议各部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的权力,拥有修改学生会条例的权力。
委员会会议采取一人一票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票数超过出席会议人数的半数即视为通过各项工作决议,非赞成票超过10张,相关工作计划需听取委员意见重新复议后实施。
1、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周。
各部需及时对上一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汇报,并在计划提出的5天内、活动结束的7天内把书面计划和总结(打印件或磁盘)上交秘书处。
每月月初,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计划,每月月末各部需向秘书处提交本月工作总结。
年终各部需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此总结记入部门年终考核。
当月有活动的部门须在当月委员会会议中提交活动策划由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在活动结束后于当月委员会会议上进行工作总结。
2、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由副主席主持,副主席宣读当月各部门工作计划及上月工作总结交由委员会会议审议,秘书处作好记录;
正副主席均不在时,由秘书长主持。
3、各部工作计划应写明活动目的、意义、日程及经费预算;
工作总结包括对工作的自我评价、效果和影响,成功或失败的原因以及所得的经验、改进的方法。
4、秘书处做好通知和考勤工作,与会者需提前3-5分钟到场,任何干部不得无故缺勤,确因有事的需提前向秘书长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考勤情况境遇各部评优及个人评优挂钩.
5、 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进行中请勿交头接耳,嬉笑打闹, 会议进行中应自觉将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
二、 主席团会议制度主席团是委员会会议的常设机关,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代行委员会会议职权,主席团会议采取民主集中制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人一票。
学生会各项工作由主席团集体决策。
1、主席团会议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暂定每月两次,与会者为正副主席及秘书长。
及时向老师汇报各部近期工作,并拟定近期工作计划.2、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长负责做好记录。
3、各主席、秘书长均需总结分管部门及秘书处的工作。
三、部长例会制度部长例会是主席团的顾问团,对主席团负责,具有对主席团提供决策的意见与建议的权力,主席团应虚心听取部长例会所提出的各项意见。
1、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长会议,暂定隔周一次,与会者为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包括副部)。
各部及时汇报近期工作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起讨论解决,并拟定近期工作计划。
2、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长负责做好记录。
3、参加会议时必须携带工作手册以作记录。
四、附则
1、每次会议内容要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上完整、清晰的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者及会议内容。
2、会议的时间、地点若有临时更改,由秘书处另行通知。
3、无故缺席会议2次,或者迟到、请假(由于上课或课外实习等原因请假的除外)累计3次以上(含3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对于无故缺席达3次者,给予除名处分。
4、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策划执行制度各项活动策划由各具体部门负责筹划,策划书完成后需由部长签字后交由分管主席审批并签字。
各活动策划经主席签字后方可生效。
策划书缺少任何一级主管签字,一律视为无效,若活动已实施,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惩罚措施。
工作交接制度新成立学生会从公示之日起即开始展开各项工作,上届学生会主要成员需在新成立学生会召开成立大会前,全力支持新一届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处理好交接工作。
第11篇 学生宿舍规章制度范文
大学生活自由开放,无拘无束。我院系为了给同学们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以及培养同学们的良好作息时间,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内务
1 保持寝室,窗户,窗台,玻璃,门,桌柜,地面等干净整洁,不得向窗外乱丢垃圾。
2 每个寝室选出一名寝室长,寝室成员根据本寝室值日表轮流值日。
3 寝室内应时常做到通风换气,使室内保持空气流通(也可种上盆栽)。
二 `寝室文化
1以寝室人员自己动手为主,布置高雅,整体美观,舒适,整洁,大方,富有文化氛围。
2提倡风格各异异,形式新颖,内容健康,富有美感,体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和生活情趣的寝室文化。
3 做到能体现当代大学生的个性及集体协作精神。
4 互相监督促进,争取评选为“文明寝室”。
三 `行为规范
1 节约用水(人走关水龙头),节约用电(人走关灯,关风扇,拔电源 )。
2 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提高道德修养,言谈举止要文明。
四 纪律.
1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
2 学生要遵守学校宿舍各项管理制度,带好出入证。
3 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 起床:6:30-7:00准备整理床铺,做个人卫生,值日生认真做好值日,
就寝:12:oo准时关灯就寝,) 。
4 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损坏公物情节严重者,除赔偿外要进行批评批评教育及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 严禁在宿舍吸烟,喝酒,滋事,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
五`安全
1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如: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转换器等)。
2加强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宿舍不准有明火,外出随手关好门窗。
3每位学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望各位同学能够尽力配合我们的工作。
第12篇 学生出入校门规章制度(范本)
1、学生上课期间非特殊原因不允许出校门。
2、必须出校门者,先向班主任请假,得到允许后,由班主任填写“出入单”,并签字。无“出入单”或无班主任签名的,一律不许外出。
3、学生将“出入单”交给门卫,由门卫填写离校时间。返回时,填写进校时间,并将“出入单”交班主任保管。
4、学生进入学校要佩带红领巾,自己走进学校。
5、低年级学生由家长送到学校门口,自己走进学校。
6、学生出学校时,要手持路队旗站队走出学校。
7、低年级学生由班主任送到学校门口指定位置,再由家长接回家。
第13篇 学生规章制度范文-
为了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为了加强化生学院的学风建设,为了培养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为了提高每一位同学的学习效率,做到劳逸结合,特对作息管理制度作出以下说明。
1.检查时间固定为每周日晚11:00~11:30,宿舍检测人员由学生会宿管部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长组成;检查对象为化生学院09级和10级全部宿舍;
2.当检查人员进入宿舍后,请各位同学配合检测,出示学生卡,一经发现冒充其他同学或者态度恶劣的情况,扣个人德育分2分;
3.如果周日晚不住在宿舍,需要写请假条(自行准备),假条上必须有家长和辅导员签名。注意:假条的有效期为2天(即下周周二),请假的同学务必在下周二前找宿管部销假;
4.当晚个人的请假条不能用晚修请假条代替;
5.以个人为单位,如果违纪一次,将向家长通报情况;如果违纪三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扣德育分10分。以宿舍为单位,违纪一次以上(包括三次),取消水电费补助一个月;
6.对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宿舍和个人,通报批评(名单将公布于学院律委公告栏上);拒绝接受检查的宿舍,直接记违纪一次。
中专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学生规章制度范文(2) | 返回目录
1.工作要抱着“认真、负责、积极、进取、务实、创新”的态度,服从上级安排。
2.要有团队精神,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热爱部门,不得做损害部门的事。
3.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
4.熟记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做到(有“三从四得“三从:服从领导、服从老师、服从部长;四得:吃得、做得、挨得、玩得、”三心两意“三心:用心留意身边事、用心听、用心做;两意:心意、诚意;与秘诀:胆大心细脸皮厚等)。
5.早晚检查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席,需请假者必须得到批准方可。(特别是星期五下午)
6.捉虫、饭堂值日要到位,值日要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者可向部长或该天值日组长请假,可与其他组员对调值日。
7.文书工作要落实到位(认真登记每天扣分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按时按量上交等);成员当日检查时,如有班级卫生情况严重等,要及时向部长或总文书汇报。
8.开会要准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尊重他人,严于律己。9.要有时间观念,周记要准时交,工作、会议要准时出席。
10.仪容仪表要端正,不得佩戴首饰,工作时不得化妆、穿便服、穿拖鞋;注意言行举止,待人有礼,尊重师长;做事要以身作则。
11.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12.把工作当成是一种乐趣,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
备注:1、如迟到或缺席超过三次者,罚一次为部门义务卫生清洁。(特殊情况除外,劳动范围为四统一处、办公室等)。
_请大家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做个合格的生活部成员。
学生会生活部
学生会活动中心规章制度学生规章制度范文(3) | 返回目录
为了加强活动中心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凝聚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学生会活动中心规章制度》,每位成员务必自觉遵守。
部门成员守则
1.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风校纪,倡导良好学风;
2.提高综合素质,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个人形象,维护学院学院学生会的整体声誉,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3.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工作开展原则;
4.对各项工作做到分工合作,并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按时按量完成,加强干部间的配合协作;
5.按时时出席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不迟到、早退,不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提前请假,并备齐有关手续;
6.开展各项工作前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工作完成总结经验与不足;
7.积极配合院、系、班以及各部门组织的活动,拓宽视野;
8.部门内与部门间加强沟通交流,建立良好协作关系;
9.全体部门成员接受全院同学监督。
工作要求
1.部门成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以及部门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2.部门成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3.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主动积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4.严格落实执行活动厅管理条例。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于玩忽职守从严处理。
例会制度管理条例
1.根据部门具体情况,本部门每周召开例会一次,定于每周二13:00,地点定于院学生会办公室(1410);
2.会议纪律:每周部门例会,部门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自觉保持会场安静,并且作好会议记录。不得迟到、缺席、早退,因故不能参加须提前请假,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3.会议要求规范、高效、简短、不形式化,充分调动积极性与工作热情。
4.会议具体传达院学生会一周工作安排即“上情下达”,并总结上周工作情况,“下情上报”,要求部门各个成员积极发言积极讨论。
办公室值班制度条例
1.为加强部门成员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方便咨询和工作安排,要求周日至周四每晚19:00~20:30安排1~2名成员在院学生会办公室(1410)值班;
2.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及时签到,对于擅自不到者,给予相应处理,值班人员需举止得体,对来访人员热情大方。不得在办公室内嬉戏喧哗,不得吸烟。
3.值班人员要服从办公室人员安排负责打扫卫生,检查办公室财产;
4.值班人员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办公室内器具,不得浪费办公耗材,临走时要收好办公桌,关灯锁门。
考评制度
为了激励部门成员增强自我约束力,互相学习和监督,特制订考评制度如下,部门成员互相监督执行。
1.例会:部门成员有义务参加每次部门例会并积极发言、作好会议记录。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口头批评,迟到三次计缺勤一次,缺勤一次在例会中警告批评,并视后果给予相应处分,缺勤三次自动退出活动中心;
2.值班:部门成员应按值班安排表按时值班,及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值班人员未按时签到和早退的,按缺勤计。缺勤三次自动退出活动中心;
3.请假制度:当周部门例会和值班因故不能参加的,需提前请假,以便工作安排。请假需提出书面申请,由本人递交部门负责人。核实情况后方能准假;
4.工作安排:工作时间玩忽职守,擅自离岗或不按工作规程操作导致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了损失,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大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外,还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十分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评优:部门内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考勤,每月汇总。期末部门依据考勤和日常工作表现评选优秀个人,并推荐到院学生会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会值班、干部培训规章制度学生规章制度范文(4) | 返回目录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值班制度
1、值班干部应提前5—10分钟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值班任务:接待来访人员,接受信息反馈,妥善保管电脑,做好值班登记(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在该日进行的会议、活动),打扫办公室,遇到重大事情应立即报告主席或秘书长。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办公室公共财物。
4、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秘书处的,考勤记录作正常值班处理。主席团或秘书处对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检查,秘书处对出勤情况作定期整理,作为各部评优的一个考察方向.
5、值班钥匙不能私自专借.如有发现有秘书处收回,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6、值班同学应及时打扫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团总支办公室。
干部培训制度
1、学生干部必须服从院党、团总支的领导,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接受同学监督。
2、密切联系同学,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本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在共同讨论、互相交流的氛围中取长补短。
4、主动积极开展工作,讲求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自觉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提高各部门的业务水平。
6、每个干部都有权利和义务接受学生会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确因有事应提前将书面请假条上交秘书处。
7、学生会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体成员参加有利于提高成员综合素质的各项培训活动。
第14篇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小学生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三、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四、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第15篇 z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学生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请注明本文转自写作频道)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团委、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 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②任命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 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纪律部、女生部、社团部等7个部,各部设正部长1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5——7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学生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
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4、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安排布置当前宣传内容或采取的形式。
5、定期检查各班宣传工作。
(三)文体部
1、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负责联系解决学生文体活动的困难。
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3、组织各班学生坚持“班班有歌声”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4、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四)生活部
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办法。
2、配合学校搞好食堂的饭菜质量的监督,改善学生的生活。
3、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搞好教室,包干区及宿舍内外环境卫生。
4、负责学生会的经费和收入及预决算等工作。
(五)纪律部
1、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2、负责检查学生行为规范,开展值勤、护校,整顿校园治安。
3、派出学生会成员进值日打分,将分数汇总报政教处。
(六)女生部
1、主管女生日常学习生活事务。
2、关心维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女生思想动态。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益女生身心的相关活动。
(七)社团部
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初中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
2、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随时向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汇报社团活动。
3、培养优秀的社团干部,并注意调动社团干部,提高社团干部整体素质。
4、引导社团动向,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
5、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我校的社团活动。
6、努力开展各项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承担学生会分配的科技文化活动,使社团部工作开展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产生的方法
①学生代表由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代表学生。
②学生代表由班级的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每班3人。
③学生代表应能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双向交流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制度
1、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纪检委员等。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
导。
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各部委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5、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值周工作从各部选择有能力的成员参加,经过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值周小组,实施学生会制度的细则,其职责是:
(1)认真检查登记各班每天的出勤、纪律的打分。
(2)检查纪律、检查卫生、监督检查班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
(3)配合学校维护校纪、校风。
(4)每周五各部检查统计总结评比结果,上报学生会主席,由主席或副主席报学校值周教师或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陶村中学党支部。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