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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规范中医医疗服务、保障患者安全、提升医疗质量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中医药的临床实践、科研教学、人员培训、药品管理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中医诊疗规范:明确诊断、治疗、预防疾病的程序和方法,强调辨证施治原则。
2. 人员资质管理:规定医师的资格认证、继续教育、职业道德规范等。
3. 药品与药材管理:包括中药的质量控制、储存、调配和使用标准。
4. 病历与档案管理:规定病历记录的格式、内容和保存期限,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与完整。
5. 科研与教学:设立科研项目申报、成果评价、教学质量监督等机制。
6. 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患者权益。
7. 服务质量监控:设立患者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和患者体验。
重要性
中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医疗质量:通过标准化的流程,保证中医治疗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维护患者权益: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减少医疗纠纷,增强患者信任。
3. 提升行业水平:通过规范化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中医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4. 促进科研创新:为中医药的科学研究提供稳定的基础,推动中医药的发展。
5. 保护文化遗产:中医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化管理有助于其传承与发扬。
方案
1. 建立完善的中医法规体系:政府应出台专门的中医药管理法规,为中医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依据。
2. 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强化中医理论与实践技能的学习。
3. 引入第三方评估:引入独立机构对医疗机构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提高公正性。
4. 创新管理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如电子病历系统、药品追溯系统等。
5. 强化监督与反馈:建立有效的投诉机制,及时处理问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6. 推动国际合作:参与国际中医药标准制定,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总结,中医管理制度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策引导、行业自律、技术创新等多方面的协同努力,以实现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医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中医院医学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中医院医学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学装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度,使用者必须培训合格才能上机操作。
二、应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三、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证》方能进行操作。
四、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
五、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
六、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
七、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
第2篇 区中医院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中医院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对患者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特制定本院有关知情同意的管理制度。
一、告知的基本事项
1、告知原则
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有义务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涉及的内容需要患者签字的,患者应当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医务人员应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告知应力求全面而准确,避免因严重告知不当而导致医疗纠纷。
2、被告知对象
(1)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患者,应当直接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
(2)对神志清楚的18岁以上的患者,可以直接告诉患者本人。也可以告知患者委托的被告知人,但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由于患者因恶性疾病,告知患者本人可能产生不利后果的,应当告知患者亲属或患者委托的其他被告知人,当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医院只对患者授权的人进行告知。
(4)因患病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患者,可以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但对患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情况应当作记录。
(5)对于必须紧急采取高风险的抢救性医疗措施的患者,患者本人无法进行意思表示或为未成年人的,且无亲属或家属无法联系的,医院在进行到底抢救措施的同时应当迅速请示医务科及主管院长,可由主管院长或医务科负责人签字。
(6)经授权的被告知人应当确定一人为委托代理人,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
3、告知方式
告知方式有口头告知、书面告知、见证告知三种。
(1)口头告知包括:门诊告示、急诊告示、挂号须知、留观须知、住院须知、医保患者就诊须知等涉及诊疗流程医院单方面的书面告知内容。
(2)书面告知包括:病历记录中的病情通知书、患者各种知情同意书及有患者及家属签字的各种医疗法律文书,对医疗诊治措施及其风险以书面告知为主。
(3)见证告知是指:第三人在场见证的告知方式,当医院有告知义务但患者及家属拒绝在书面告知文字上签字的情况出现时可以适用。
4、病情告知
(1)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如实告知患者。
(2)对于患者不知情的恶性疾病等严重病情的告知,医务人员应采取合适的告知方式,以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
(3)患者或其他被告知对象对告知过程中的医疗服务存在疑惑时,医务人员应当予以及时解释,解答时应当耐心细致,态度友善。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对患者及亲属态度生硬或以各种理由拒绝回答问题。
(4)医务人员应当将重要病情的告知情况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危重病情的告知必须有被告知对像的签字。
二、常规告知包括
1、住院病人须知
2、住院病人知情同意书
3、患者授权委托书
4、入院病情告知书
5、病情危重通知书
6、出院通知书
7、欠费通知书
8、尸检意见书
三、特殊告知
1、手术知情同意书
2、麻醉知情同意书
3、输血知情同意书(专用)
4、术中意外处理及手术中改变术式知情同意书。(必须由术者或上级医师向病人或家属交待手术方式并签字)
5、有创诊断、治疗知情同意书(用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
6、对新开展手术或技术的知情同意书。由科主任负责交代知情同意内容并签字。
7、使用自费药品、贵重药物和一次性耗材前由主管医师向病人交代,由病人选择后双方签字。
8、试用药品知情同意书化疗或放疗知情同意书(用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
四、各病区要提高医院的诚信服务,建立医师责任制,主治医师在患者住院三日内必须与患者进行病情告知,内容包括:
1、疾病情况
2、目前诊断
3、诊疗项目
4、有关费用等
手术诊治措施的风险告知
1、手术诊治措施是指以非药物治疗为主的各种有创的诊断及治疗措施,包括外科急诊、门诊及住院手术,各种组织器官的穿刺及活检,各种内窥镜的诊治,需要穿刺的各种血管内诊治等。
2、手术过程中有手术和麻醉方式的变更、术中及术后均有手术风险发现的可能,故医院推行患者授权告知的知情权。
3、医师应当将疾病的诊断、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充分告知被告知人,告知后,被告知人应当在《手术知情同意书》和《麻醉知情同意书》等文件上签字。无被告知人签字,医师应当在病历上对请示答复的情况作记录。
4、手术过程中因为新的情况需要改变手术对策、麻醉方式或切除未告知组织器官等,医师必须将新的情况向被告知人进行告知并取的其签字后才能进行手术。但当出现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危急症状时,必须紧急采取新的抢救性手术治疗措施的,在告知的同时不可停止新的抢救性手术治疗措施。
5、手术告知由主持该手术的第一手术医师总负责,手术告知的内容应当经主持该手术的第一手术医师审查同意。第一手术医师可以亲自或委派第一助手进行患者手术告知并签字。该手术医师在手术告知的医疗文件上签字,视为主刀医师对手术告知的内容已经知晓,并由第一手术医师对告知内容承担责任。其他医师一律不得在手术告知的医疗文件上签字。
6、根据各科疾病及手术特点向患者交代手术或麻醉的个性化情况,填写《手术知情同意书》和《麻醉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件。重大手术实行报告制度,各手术科室在实施重大手术前应填写《重大手术申请表》。
六、非手术诊治措施的风险告知
非手术诊治措施是指对人体组织器官无直接器械创伤为主的各种诊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和物理治疗等。
七、药物不良反应的告知
1、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医务人员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在门、急诊病历或住院病历中作记录。
2、对于药典规定要做皮肤过敏实验的药物,医务人员应当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并在病历中做记录。
3、患者门急诊或出院配药,药房对所配药物必须附药物说明书,禁止给患者配无包装及无药物说明书的药物。
八、下列综合性化疗方案应当预先对患者进行告知,患者在《化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实施化疗方案。
1、对人体损伤较大化疗方案,主要包
括对血液及肿瘤等疾病使用的化疗。
2、临床上不能获得病理确诊,进行实验治疗的化疗方案。
3、费用昂贵的化疗方案。
九、下列物理诊治措施应当预先对患者进行告知
1、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各种物理牵引措施。
2、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各种物理手法推拿按摩措施。
3、其它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各种物理诊治措施。
十、对费用昂贵的自费的治疗措施、药物及医疗用品等应告知患者。
十一、各科室应当根据需要制定非手术诊治的医疗措施及风险告知书,在获得被告知人同意并签定确认后采取诊治措施。
第3篇 中医院废物回收管理制度
医院废物回收管理制度
医院的废物也是医院资产的一部分,因此废物的回收、出售也应列入医院的财务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院各科室要做好有回收价值废品的收集工作。纸箱、报刊、废铁、盐水瓶、铝盖等物品,必须由医院汇总总务科统一处理。
二、回收的废品由总务科保管、出售,各科室不得擅自出售。
三、出售废品的金额,交财务科一并纳入正常的财务收入。
第4篇 崇仁中医院工间操实施方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改善职工的健康状况,增强体质,提升精神面貌,集中注意力,缓解工作疲劳,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单位全体员工
三、领导小组及成员
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和员工代表组成工间操领导小组,在单位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间操活动。单位工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并负责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领 导:邹学敏 成 员:各科室主任
四、工间操时间和地点
工作日每天下午14:00-14:20,每天工间操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在医院做工间操。
五、要求
1)单位工会负责组织每天的工间操活动,工间操领导小组每天派专人对工间操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个人考核。
2)工间操内容必须达到一定的体能强度的锻炼,完成基本的跑步后,可添加相应的体操项目。
3)工间操以科室为单位进行锻炼,各科室负责人必须现场组织,除值班人员以外,所有职工必须参与工间操锻炼,无故不参加工间操锻炼的职工处以 5元/人·次的处罚。
4)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间操的必须向组织人员请假,否则视为缺勤,处以5元/人·次罚款。
(5)工间操期间,职工必须服从组织人员的组织,队伍整齐,做到“快、静、齐”,(横、纵、斜一条线)。做操要严肃认真,动作准确优美,刚劲有力,整齐一致,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不得妨碍正常工作。
六、各科室要对参加工间操的情况进行考勤,并建立考勤登记本,做好考勤记录,并对参加工间操情况进行评价。
七、本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5篇 z中医科门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一、中医科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和病房工作。
二、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三、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四、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五、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六、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如针灸、推拿、正骨、男科、妇科、皮肤科等,设专科门诊方便群众就医。
八、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九、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十、中医治疗的住院患者,是否需要随诊,由会诊医师确定,并认真做好记录,定期随诊。各科中医随诊的患者,出院前三天经治医师通知随诊医师停开中药,以免造成浪费。
十一、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病的新路子。
第6篇 中医院医疗用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用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须具有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帖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本院就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经验的主治以上的医师开方,并写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由药学科主任签字,方可调配,对于民间单方,验方需用的毒性中药,患者购买时,应有购买者所在机关单位出具购买证明。
五.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六.毒性药品应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应明患者姓名,年龄,用药品名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及证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备后查。
七.管理人员交接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附: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
第一类砒石(红砒)(白砒),水银。
第二类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前子、生乌头、生川乌,生草乌、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虫、葛上亭长、地胆)红娘虫、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黄、洋金花、闹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轻粉、红粉、红升丹、白降丹、雄黄、九分散、九虎丹、九转回生丹、回生散。
第7篇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经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各科室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各科室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市卫生局申报的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生厅制定并公布,各相关科室及时组织申报。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科,医务科进行组织并报卫生局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科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科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科定期向卫生局报告。
二、各临床科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科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2.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各临床科室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请医务科批准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1.与该项医疗技术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设备、设施、辅助条件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带来不确定后果的;
2.该项医疗技术非关键环节发生改变的;
3.准予该项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后1年内未在临床应用的;
4.该项医疗技术中止1年以上拟重新开展的。
第8篇 中医院戒毒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戒毒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戒毒药品的管理,保证戒毒药品安全使用,根据国务院《戒毒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
二.戒毒药品系指控制并消除滥用阿片类药物成瘾者的急剧戒断症状与体征的戒毒治疗药品,和能减轻消除稽延性症状的戒毒治疗辅助药品。我院主要为美沙酮。
三.戒毒药品由药剂科主任负责,进货、仓储、发货、保管、建立专用登记册、专用药库等有专门人员执行。每月清查一次。采购必须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货。
四.病区药房负责戒毒病房的药品发放,设置保险箱,由药剂科规定专人负责。药品总量不超过7天量。建立专用登记册。
五.具有戒毒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戒毒药品,经医院负责批准的执业医师。
六.戒毒药品处方使用麻醉药品处方。处方书写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
七.医生应根据阿片类成瘾者戒毒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戒毒药品,严禁滥用。
八.戒毒病房的戒毒药品领用由病区护士长负责指定专门护士执行。戒毒药品专职护士到病区药房领药凭麻醉药品处方,并交还上次空安瓿,并按规定记录。
九.治疗护士对含化药应发药到口,亲视病人含化后方能离开,注射药品应保存空安瓿,于规定加锁抽屉。保安人员全程监督。
十.戒毒药品只准许住院戒毒病人使用,维持治疗人员按维持治疗规定执行。不得带出医院。
十一.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个人,按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9篇 中医院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院对部分医用耗材实行院内招标采购。凡列入医院内招标采购范围内的医用耗材,采购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如擅自采购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医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予以处理。
(二)医院耗材院内招标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医院成立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分管院长、医院监察部门、医务、护理、临床科室负责人及医疗设备科科长及有关人员组成。
2.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开标、评标及有关事项的安排,医疗设备科负责做好院内招标采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3.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应根据临床医疗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遴选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具体品种。
4.各科室购置医用耗材需填写申请表,同时提出所需器材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但不得规定品牌。少数特殊器材,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后,使用科室须提出不少于两个以上的品牌供设备科参考,招标领导小组应从品牌、质量、疗效、价格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
(四)参加医院院内招标采购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证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有效证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
4.具有及时供货能力;
5.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
6.如代理产品必须提供该产品的上级供应商的代理证书。
7.招标领导小组要求的其他有关条件。
(五)招标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照章办事,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六)由医疗设备科确定专人,认真做好招标前期的准备工作,做好招标过程中投标、开标、评标全过程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对招标的医用耗材的中标单位,医疗设备科必须及时订立并履行购销合同。
(八)本采购制度适用于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除属固定资产医疗设备之外的院内招标采购。
第10篇 中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_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三.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四.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
五.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经医教科负责批准的执业医师.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六.麻醉药品和用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七.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院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八.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九.经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由县以上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凭医疗诊断书和户口簿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专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规定开方取药,具体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十一.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麻醉药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补办手续。
十二.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的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痹,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十三.麻醉药品处方应完整保存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备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十四.药剂科各班组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笨及处方登记本。
十五.药剂人员在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调配。
十六.药剂科主任应定期检查本院的麻醉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发现及时解决处理。
十七.麻醉药品的报销制度对霉变破损的麻醉药品,使用单位每年报销一次,由单位领导审核批准,报《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监督销毁。医疗科室和药剂科各班组剩余的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第11篇 区中医院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中医院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一)性质:
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员使用,不得调作它用;小轿车为公务用车,其它机动车辆为后勤业务用车,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必须说明事由,经医院领导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二)调度:
救护车由医务科长调度,小轿车由院长统一调度,其它机动车辆由总务科长调度,夜间需紧急出车时,由医院总值班直接调度。
(三)登记:
救护车及机动车辆要建立严格的出勤登记制度,救护车由医务科负责登记,其它车辆由总务科负责登记。每次也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出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往返公里数等记录清楚。
(四)维修:
车辆若需维修时,必须由司机写出计划,注明故障原因,维修部位及维修所需大致费用金额等,报院长审批,由院长指派财务及总务人员各一名,陪同司机共同联系维修点维修,报销维修费时必须由上述人员共同签字方可视为有效。出车途中突发故障需维修时,应征得院长同意,私自维修费用医院不予报销。
(五)保养:
司机要爱护车辆,平时应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内,做好检修、清洗、擦拭及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六)管理:
司机统一由总务科管理,接通知需要出车时,应向总务科长或总值班说明去向。
(七)注意事项:
1.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外出,接到出车通知后要立即出车。
2.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不得超载,不得私自出车,对违章驾驶造成的车辆及他人生命财产损失,要按比例赔偿,私自出车一次罚50元,另按出车时间扣缴车费。
3.爱护公物,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4.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出车。
第12篇 中医院网络和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中医院网络和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为了积极适应信息化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计算机信息设备的管理,确保医院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信息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对本科室在用信息设备建立管理台帐,责任到人,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二、 各联网工作站原则上一律不使用软驱、光驱以及usb口,严禁安装和使用非医院信息系统的应用软件,避免因病毒传播造成数据丢失或网络瘫痪。确属工作需要安装使用的其他软件,必须经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由信息中心维护人员对软件进行病毒检查后,负责安装和调试。
三、 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和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员应设置好自己的登录口令,严格以自己的工号进入系统,并做好登录口令的维护和保密工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细致认真、快速准确,及时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四、 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认真做好网络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 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设备科、信息中心维护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出现故障及时与设备科、信息中心维护人员解决。
六、 工作站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遇有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七、 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工作;严禁在工作站上玩游戏等无关操作。
八、 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而致硬件损坏、程序破坏及数据丢失,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科室及医院正常工作运转的,则追究相应科室或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扣罚额度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13篇 中医院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一.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为片剂单价1.00元以上者,针剂5.00元以上者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
二.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三.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四.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五.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公费报销的现象发生。
六.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
七.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八.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九.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和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十.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十一.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十二.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十三.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十四.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晚间急症病人所用药品,次日须补办手续。
第14篇 区中医院病员食堂管理制度
中医院病员食堂管理制度
1.病员食堂应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优质服务,积极配合临床搞好治疗饮食。
2.经常更换饭菜花样,不断进行食物品种调节,努力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
3.病人饮食执行规定价格标准,不得乱收费。
4.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衣帽穿戴整齐,卖饭坚持使用夹具,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待身体康复,确无传染性后再恢复食堂工作。
5.注意食堂内外卫生,保持免洗餐具的清洁,避免污染,不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特别严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6.饮食器具橱柜或运送实物的餐具,应每日刷洗1次,保持清洁。
7.厨房及餐厅内应设有流水式的洗手台,以供工作人员随时洗手。
8.所有运送的食物要加盖以防止污染。
9.收回的厨具要弃于废物桶,且定时运送处理。
10.所有废物桶在倾倒完毕后要彻底清洗。
11.食物及餐具要贮存在清洁而干净之处,厨房内应无蝇、无鼠、无蟑螂、无虫。
第15篇 某中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中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医院设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物价管理、监督工作。
二、物价管理人员负责全院新项目和新技术的物价审核、复核、申报与备案工作。
三、物价管理人员负责全院职工的物价培训工作。
四、物价管理人员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五、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审核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并依据政府医药政策与价格的变动,及时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信息。
六、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
七、参与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收费许可审核。
八、对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并进行申报和备案。
九、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及耗材价格进行价格公示,在医药价格变动时及时进行调整公示。
十、对兼职物价管理人员进行价格政策培训。
十一、定期对门(急)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
十二、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处理医药价格投诉。
十三、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和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