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高速公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高效、有序运行,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包括道路设施安全、车辆安全检查、应急处理机制等。
2. 运营管理:涉及收费系统、交通流量控制、道路维护保养等。
3.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参与者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4. 服务质量:提升服务体验,包括客户服务、投诉处理、信息发布等。
5. 环境保护:关注公路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包括哪些方面
1. 制度制定: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设定工作流程,制定应急预案。
2.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业务技能和法规培训。
3. 监督检查:设立监控系统,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制度执行。
4. 协调沟通:与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警、救援机构等外部单位建立协作机制。
5. 持续改进:收集反馈,分析问题,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制度。
重要性
高速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障安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降低人员伤亡风险,确保公众出行安全。
2. 提高效率:合理调度交通,减少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3. 维护秩序:规范行车行为,防止非法活动,维护公路正常秩序。
4. 保障权益:确保收费公平透明,保护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5. 促进发展:为高速公路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提升公路服务质量。
方案
1. 完善制度体系:依据国家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高速公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划分。
2. 强化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法规、服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3. 实施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监控、收费、调度等环节的智能化。
4. 加强合作: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响应速度。
5. 建立反馈机制:设立投诉热线,收集用户意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升服务质量。
6. 质量评估: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持续提升管理效能。
高速公管理制度的构建与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多部门协作,以实现高速公路的安全、高效、和谐运行。
高速公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高速公路筹建处项目工程师管理制度
某高速公路筹建处项目工程师管理制度
为加强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的项目管理,本项目实施项目工程师管理制度,项目工程师负责所管辖合同段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全方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理。
一、项目工程师(助理)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公路工程的政策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并掌握合同文件的各项内容,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和能力。
2.在工程科长领导下,主要负责所辖合同段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要人员、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情况,随时掌握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对关键性问题及重大事项及时向主管处长和处长汇报,并提供第一手资料供领导决策。
3.对现场违犯操作规程或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潜在的不安全隐患,野蛮施工,施工组织管理不到位,进度滞后,驻地办检查不到位,以及其它违反合同行为,项目工程师可视情况采取口头指令、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等方式令其整改、返工,签发《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工程质量罚款通知单》或建议全线通报。
4.检查施工单位各工点的施工工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加强关键部位、重点工程(工序)和隐蔽工程的现场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文件和筹建处制定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5.监督检查所辖驻地办、合同段精细化管理、质量通病治理等质量年活动和厅局要求实施的其它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开展活动不力的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6.树立服务意识,一切为工程着想,坚持每天对所管辖标段进行巡查,不定期进行午查、夜查。
7.参加所辖标段的工地例会及现场会。全面掌握工程现场的情况,每月25日前写一份“项目管理小结”,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综合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建议。
8.按照施工单位上报并经总监办批准的工程进度进行一周一核实,对于进度滞后的要分析原因,督导施工单位加大人员、设备、资金的投入,保证当月计划当月完成。
9.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加强爆破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加强拌和站、钢筋预制厂、梁场、便道扬尘等方面文明施工的管理,保证现场的整洁有序。
10.负责指导和监督驻地监理的工作,及时纠正监理工作中的不正确行为,检查核实监理在岗人员情况,写出对监理工作的评价。
11.负责所辖标段支付前的工程量审核工作,熟练掌握所辖标段内各主要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主要工序的控制要点和技术标准,能随时准确提供所辖标段的相关情况。
12.对某项目或部位的工程质量或工地所用主要材料的质量有怀疑时,有权要求驻地监理和施工单位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并送至指定的试验地点,取样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或取样单上签字,对试样负责,取样见证人员所取试样不减免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抽样数量。
13.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与其他项目工程师沟通协作,共同作好工程科的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做好计量支付、地方协调等工作,提供相关数据。
14.对所辖合同段内的设计变更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比较工程造价和变更的合理性,提出变更的意见或建议。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责任追究
各项目工程师要严格执行以上职责,因管理不到位所辖合同段现场混乱、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发生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上级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项目工程师(助理)批评、扣发奖金、调换工作岗位等处罚。
第2篇 某高速公路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高速公路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高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_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学习型单位,打造学习型班子,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二、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_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要文件、重大时政、重大改革方案、政策措施。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科技、法律、金融等知识。
4、与促进高速公路发展密切相关且具有一定指导性的专题内容等。
三、学习组织及形式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局党委委员。
2、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习由组长主持,组长因事不能主持,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主持。
3、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2次,每次半天,每年可视情况安排两次时间相对集中的专题学习,全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2天;自学由个人结合工作实际灵活安排,提倡充分利用工作之余时间认真学习思考;在自学的基础上,联系实际,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进行深入研究。
4、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一般不得缺席,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组长履行请假手续,并采取自学等形式进行补课。
5、局党委办公室负责拟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重点、讨论议题等,并报中心组组长批准。
6、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办公室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负责准备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
四、学习要求
1、围绕中心工作,根据社会经济生活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学有关理论着作和文章,并进行深入思考,潜心研究。
2、要注意克服以讨论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倾向或就理论谈理论的现象;要着力提高理论水平,强化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使学习真正达到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推动工作的目的。
3、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要结合学习专题和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五、检查考核
1、调阅学习笔记。每半年集中调阅一次,由组长审阅。
2、通报学习情况。年终将学习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监督,总结提高。
3、严格考勤。全体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每次学习自觉签到登记,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切实保证学习质量和效果。
第3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安全评比制度、安全事故申报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用电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风、水、管路安设及养护制度、有关乘坐车辆的安全专项规定及工区防洪、防火、防雷击的安全专项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经理部将预留一定额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安全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图13-3-1安全组织机构框图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工人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养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计划的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
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复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才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应齐全。
4、安全检查制度
4.1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经理部每半月检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而定。
4.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4.3安全检查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级管理者的经济利益挂钩,严明奖惩,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制度真正落实。
5、安全防护制度
在工程施工中,对安全有影响的重要环节,如隧道爆破前后,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购置、仓储、使用和运输等,在施工前要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实施细则,并报请监理工程师代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开工前由工点安全负责人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规则,关键工序技术人员、安全员应跟班作业,现场监督。
6、安全评比制度
班组在班前要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7.1岗前培训、定期考核制度。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7.2定人、定机、定岗制度。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7.3岗位责任制度。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作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7.4持证上岗制度。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能上机操作。
7.5逐级鉴定设备管理合同制度。公司与项目部领导及设备主管、项目部与操作司机分别鉴定管理合同,并实行抵押金制度,奖优罚劣。
7.6交接班制度。交接内容有机械运转记录、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
7.7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安全教育,坚持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作业要及时制止,追查原因,及时整改,杜绝事故隐患,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8、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8.1用电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
8.2风、水、管路安设及养护制度。
8.3有关乘坐车辆的安全专项规定。
8.4工区防洪、防火、防雷击的安全专项规定。
9、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严格按照国务院(19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第4篇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管理方针质量管理目标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管理目标
(1)管理方针:雕铸品牌工程,筑就现代文明
(2)质量管理目标:
a.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b.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优良率:100%
c.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环境污染责任事故:0案次
d.工程履约率:100%
e.顾客满意率:95%
f.推广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g.千人死亡率:0.2以下
h.千人重伤率:0.45以下
i.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0案次
j.施工噪音排放达标,社区居民无投诉
k.控制施工扬尘、废物排放确保排污符合规定标准
l.筑路造桥,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2工程进度目标
于__年4月30日完工。
3安全目标
1)杜绝工伤事故;
2)无中毒、火灾、火警事故;
3)杜绝重大车辆交通事故,减少一般责任事故;
4)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证上岗率100%,优良率95%以上;
5)重大伤亡事故0案次。
4环境目标
对重大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0案次;合理布局,对施工噪音、扬尘、废弃物进行控制,确保排污符合规定标准,社区居民投诉0案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满足业主或地方政府其他环境管理目标。
5成本目标
根据工程实际,依据投标报价做成本计划,并按工序对成本计划进行分解,最终确定成本控制的目标,并在施工过程对成本计划进行核算,及时进行控制、调整,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第5篇 高速公司房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度
1、领导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是本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在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工作内容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加强领导,把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指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或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隐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工作应细致具体,落到实处。
3、严格执行国家、省、厅、市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通厅对安全工作的各项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4、建立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作为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建设项目必须按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完善本部门的质量保证体系,程序上环环相扣,责任上层层分解,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在某些重要工作中,应及时办理各种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审批制度。如炸药、油库、油罐、雷管等危险物品的购、运、储、用等相关环节的审批手续;爆破工程的开工以及特种设备设施或特种场所的安全评估等。对事故隐患有前瞻性的思维,善于发掘和发现,并及时处理或整改,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问题要引起重视,严格按监理要求进行,尤其是交通安全。
6、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项目部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以及施工单位的劳务人员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好至少每月两次班组的安全日学习活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教育宣传覆盖率大于80%以上,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殊工种的专业人员执证上岗率达到100%.
7、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及时发放有关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认真彻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
8、严格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凡属于重大事故的必须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高级驻地办、总监办和业主协调办。
第6篇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1、安全教育管理措施
⑴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开工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⑵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员持证上岗,施工生产中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⑶教育职工在施工现场养成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良好习惯,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随时检查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禁止上岗。
⑷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⑸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
⑹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双方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领工员要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⑺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填报各种安全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⑻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指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案。对各类事故,均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同时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2、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和检查落实
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关键。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过程。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
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3、火工品的使用与管理安全措施
⑴严格爆破器材的管理,库房内和施工现场设足够的消防设备,库房管理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库房设置要符合要求并取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运到工地的炸药若当天未使用完,必须如数交回,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火工品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公安人员负责押运。
⑵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并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同意后实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物品的许可证,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
⑶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爆破物资由爆破工程师提前2~3天上报用料计划。建立火工品领用、发放登记制度,将雷管编号落实到每一个爆破作业人员,有关管理信息按照公安部的统一标准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⑷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员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⑸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和保护。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
4、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⑴加强对机动车司机的培训和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⑵坚持酒后不驾驶,疲劳不驾驶,不超载,不超速。严格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不得带故障上路行驶。
⑶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⑷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夜间开启洞外灯光示警标志。
⑸洞内设专人指挥运输。
5、设备、防火、防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⑴施工机具、车辆和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操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好(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懂(懂管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车辆、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确保其性能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⑵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爆破物品距离不少于30m,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2m;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⑶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实行定人定责、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组成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⑷现场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现场办公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⑸雨季成立防汛小组,设专人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制定防洪预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备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
⑹做好现场管理及安全用电工作,隧道内高温潮湿,施工作业面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动力线采用架空电缆线,不得使用花线。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电工、电焊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现场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⑺洞内电力设施定期检查,专人负责洞内用电设施引接、维修和更换,确保洞内施工照明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⑻洞内变压器安装在已开挖的洞室内,洞室上门上锁,专人管理,变压器洞室内要干燥,变压器距洞室内壁及门要大于30cm以上。
⑼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洞外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人员。
6、安全奖惩具体措施
⑴项目经理部与各专业队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每季度检查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半年综合考核评定。
⑵奖励: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即考核期内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无交通责任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的施工队将进行奖励。
⑶处罚:发生重伤二人以上事故,将进行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从重加倍处罚;触犯法律的,追究当事人的法事责任。
第7篇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精细化施工管理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办法
z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精细化施工管理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办法
为了提升z高速公路永城段建设管理水平,促进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将z高速打造成全省先进的精细化示范工程,充分调动监理、施工单位确保优质、争创精品工程的积极性,强化科学管理,注重细节实效,加强施工工艺控制、促使交叉作业协调安全文明施工,明确目标、奖罚兑现,项目公司根据国家公路建设法律、法规及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
成立精细化管理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主要人员由项目公司、总监办相关人员组成(详见附表3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第二条 签订责任书
各承包人均应与项目公司签订《z高速公路永城段土建工程目标责任书》,项目公司将按本办法对各承包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设立奖励基金
项目公司和承包人共同设立奖励基金,基金来源及使用办法依据项目公司所下发的《z高速永城段施工单位创优基金使用办法》执行。
第四条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对承包人考核的内容主要分为: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工程协调,廉政建设等。(考核细目详见附表2)
1、工程技术管理
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变更文件及项目公司下发的《施工工法》进行施工,设计变更手续及时完善;各项技术资料齐全、规范,方案可行,数据准确真实,编制及时。
2、工程质量
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要求做到:
1)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2)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达96%;
3)实施精细化管理,打造为精细化示范工程。
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取消当月评奖资格;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并扣回当年已发奖金。
3、工程进度
项目公司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确定(或调整)年度及月度计划目标。承包人根据项目公司确定(或调整)的年度、月度目标要求全面完成进度计划。
4、综合管理
承包人领导班子团结合作,所有相关责任人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工作指令,按合同规定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严格遵守国家财税法规,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
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安全,各项文明施工措施要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防止水土流失。
承包人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并扣回当年已发奖金。
6、工程协调
积极主动协调好各方关系,征拆资料及施工环境汇报材料上报及时准确,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建设用地。
7、廉政建设
认真履行《廉政合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承包人违反廉政合同的有关约定,取消当月评奖资格。
第五条考核形式和办法
考核采用月末定期考核与日常巡查评分相结合的形式。
工程质量考核评分按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附表评分标准执行。工程进度考核按项目公司下发的指令性进度计划及承包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月度集中检查评分采用二百分制,其中工程技术管理20分,质量管理90分,工程进度45分,综合管理10分,安全与环保15分,工程协调10分,廉政建设10分;各项最高分为满分,最低为零分。
集中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2,平时巡查评分见附表3。
第六条月度考核评比
项目公司、总监办每月月末对承包人考评一次,实行等级评分方式,分为a、b、c、d、e五级,具体评定标准为:
a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80分以上(含180分),且工程技术管理评分在18分以上、质量管理评分在83分以上、工程进度评分在43分以上、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评分在13.5分以上;
b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70分(含170分)至180分之间,且工程技术管理评分在17分以上、质量管理评分在78分以上、工程进度评分在40分以上、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评分在12分以上;
c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60分(含160分)至170分之间;
d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50分(含150分)至160分之间;
e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50分以下。
若该月质量、安全出现重大事故,廉政建设出现重大违规事件则对该标段不予考核,计零分。
第七条年度评定
根据承包人本年度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定。
第八条奖罚细则
1、被评为a级的承包人,奖励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的1.5%,其中包含奖励项目经理5000元/月。
2、被评为b级的承包人,奖励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的1%,其中包含奖励项目经理2000元/月。
3、被评为c级的承包人,返还承包人提供的当月相应基金。
4、被评为d级的承包人,返还承包人提供的当月相应基金的50%。
5、被评为e级的承包人,不返还承包人提供的当月相应基金,并对项目经理通报批评,同时处5000元的罚款,连续多次考评为e级的承包人将约谈其公司法人直至更换项目经理。
6、对资金监管、农民工工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问题的,依据合同条款和z高速永城段《创优基金使用办法》、《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本办法修改和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
附表2、z高速公路土建项目精细化管理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分表
附表3、z高速公路施工违规扣分细则
第8篇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高速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运营管理单位要与所有进入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承包单位签定安全合同,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养护工程的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承包单位,要适时取消其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准入资格。所有的养护责任单位都必须按规定为各自的劳动者办理有关强制安全保险。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保险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责任单位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运营管理单位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承包单位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办理安全施工各项手续,缴纳安全保证金。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统一设计式样的安全制服,养护工程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背心和安全帽。路面施工点要按规范规定合理布置,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区最小长度。施工现场要按照部颁规程设计的图例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施工作业点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飞溅、洒落物件干扰行车;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需要过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物件。路面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养护施工和抢修工程要尽快完成,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凡是来不及安排处治并且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要采取紧急预案处理,对路面坑洞要采取临时填补,对边坡坍塌要采取围栏隔离并清除等措施。
四、养护设备安全管理
养护单位的所有养护设备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资质证书,应会基本知识,熟悉操作技能,养护管理单位要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养护施工作业车辆不准带病出车,不准随意掉头和逆向行驶,夜间行车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严禁疲劳和违规驾驶。维修保养车辆必须配备电子情报板,路况巡查车、专用抢修车、高空作业车等要悬挂警示灯,路面清扫车要安装电子方向指示牌。起重、发电、供电、管道等设备设施必须制定运行制度并按照规程操作。
五、突发紧急情况处置
高速公路养护系统的突发紧急情况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恶劣气候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火灾害等。第二类是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第三类是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危害等。第四类是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经济安全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针对上述情况,分别制定处置预案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处置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情况造成的损害。
六、养护安全信息管理
运营管理单位必须坚持路况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所辖路段的路况和养护施工信息,凡是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情况,都应当及时将信息汇集至相关部门,通过电子情报板、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予以发布。突发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养护单位应当将收集和转发的养护信息认真予以记录。
七、安全检查考核
养护部门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级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为、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以上养护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重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单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将依法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其停业整顿。
第9篇 高速公路总监办质量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项目总监办质量管理制度
1.推行质量责任卡制度,落实质量终身责任
1.1监理、施工单位按照质量责任分工建立质量责任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由总监办监督、驻地办组织实施,报备指挥部。
要求每个分项或分部工程开工前,驻地办分别填写施工、监理质量责任人并核实身份。质量责任分工需要调整时,必须经总监办批准,并将申请文件附在质量责任卡后。同一分项或分部工程不得多人负责,更不能没有责任人。
1.2质量责任卡原则按分部工程建立。责任卡一式三份,施工单位、驻地办、总监办各存一份,后附所有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归入竣工文件。责任人必须用签字笔亲自签署姓名。施工单位应按相同模式建立内部分项或工序质量责任卡,在项目开始前报驻地办。
1.3质量责任人应严格过程控制,保证所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关键指标合格率应达到100%,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达到85%以上,钢筋加工与安装检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其它指标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主要原材料质量合格率达100%,工程交验一次合格率达100%。交工验收质量目标:合格(质量综合评定得分
第10篇 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管理与控制措施
在高速公路建设大规模向发展、建设难度不断增大的新形势下,施工安全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环保”,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五个核心问题,按照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施工安全管理更是重中之重。因此,如何确保公路工程特别是山区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安全,从而顺利实公路交通建设跨越式发展,是当前一项重大的现实课题。
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在施工中,由于地形的限制,高墩大跨桥梁凭借其适应性强应用较为普遍。而跨越深谷的桥梁,由于深谷本身的自然深度,桥面与地面的距离往往高达几百米。深沟悬崖地区,往往出现由于施工场地狭窄,而导致上下交叉作业较多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几率较大。工程事故往往是多种原因引起的,通过采用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分析出基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单位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安全管理不到位。
工程事故中有90%都不是因为技术解决不了造成的,而是违
章所致,施工单位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缺乏安全技术知识、
不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违章指
挥、违章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是导致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2)设计不合理与缺陷。据欧共体统计分析,63%的安全事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使用过程的安全事故)是因为前期工程项目设计策划和施工准备阶段就存在缺陷,因此,许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是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原因主要包括: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未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涉及文件中未注明,未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等。
(3)勘察文件有误。勘察单位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或勘察时钻孔布置、深度等不符合规定要求,勘察文件或报告不详细、不准确、不能真是全面地反映实际的地下情况等,会导致基础、主体结构的设计错误,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材料、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许多建设工程己发生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就是施工现场使用劣质、不合格的安全材料,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造成的。
(5)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长期以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置安全生产不顾,挤占安全生产费用,致使在工程投入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过少,不能保证正常安全生产措施的需要,这也是导致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
(6)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不健全。施工单位及其施工现场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落实应急救援人员、设器材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处理。
(7)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无证设计(施工)、越级设计(施工)、边设计变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擅自修改设计等,将会引发大量的安全事故。
(8)其他因素。包括工程自然环境因素,如恶劣气候诱发安全事故;工程管理环境因素,如安全生产监督制度不健全,缺少日常的具体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安全生产责任不够明确等。
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分析
综合分析各类型安全事故,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主要有4 个:
(1)人为因素。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如未带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未穿安全鞋等;施工现场安保设备不齐全,如高空作业未设置安全网、防坠网等;未制订紧急事故处理措施,如人员落水急救等;未设定明显安全标志,如通航标志,防坠落、防触电标志;未及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等。
(2)物的因素。施工机械故障和技术方案不安全等。如支架等承载力、安全宽度不够等;技术措施不及时,如基坑处理不及时等;施工操作不规范,如清孔排水过快等。
(3)管理因素。对人员和机械的管理不到位等。
(4)环境因素。未能及时取得当地水文、气象资料,对大风、洪水、山洪等自然灾害预测不及时;当地百姓强行参运、偷盗器材、无理取闹等,导致阻工甚至群殴。
三、强化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与对策山
区地形复杂,桥梁施工过程中,受地形限制,很多平原区施工可使用的大型的自动化程度高的机械无用武之地。而更多的是以一种人员围绕机械形式进行的半机械化作业,这种劳动形式的事故率高于纯手工作业和高度机械化、自动化的作业。
(1)合理利用施工人员心理特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在日常管理中,安全管理人员应深入施工队伍之中,了解现场施工人员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心理发展动向,力求用低额的经济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防止过劳,提高生产安全性。
①提高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是减少施工人员、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人员疲劳、提高生产安全水平的有力措施。
②合理地确定作业休息制度,根据施工时的劳动强度,
在施工过程中插入必要的休息时间。
③根据工作强度、工作方式合理设计休息方式。
④尽可能减少轮班工作制度。轮班工作后,给予施工人员充分的休息时间。
⑤开展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技术的熟练程度,减少工作中的疲劳程度。
(3)加强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培训后应经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考核颁发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坚决杜绝无证作业和持超过复审期的作业证件操作机械。针对所操作机械设备的特点、大小难度、技术含量、作业环境选择合适的操作人员。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的机械设备应选择文化水平高的专业人才,以便容易掌握设备结构性能,实施安全操作。
四、管理的安全性控制
管理的原因即事故产生的间接原因,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条件。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标,进行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方式:
(1)法律手段: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来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活动,体现国家的意志,保证施工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包括制定法律和制度以及确保法律和制度得到执行和遵守两个方面。
(2)经济手段:是指政府根据施工安全的经济属性和经济规律,运用价格、信贷、税费等经济杠杆来达到促进建筑安全目标的各种具体方式的总称。
(3)文化手段:安全文化是指对安全的理解和态度或是处理与风险相关问题的模式和规则。
(4)科技手段:桥梁施工安全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可以提高政府安全管理效率和效果,从而更有效地控制建设过程中发生损害的可能性。
五、环境因素控制管理
采光照明、色彩标志、环境温度和现场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都不能低估。
(1)采光照明问题。施工现场的采光照明,既要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又要减少人的疲劳和不舒适感,还应注意视觉暗、明适应的生理反应。让劳动者当光照强度产生极大变化时作短暂停留,在黑暗场所加强人工照明,在耀眼强光下操作带上墨镜,则可减少事故的发生。
(2)色彩的标志问题。色彩标志可提高人的辨别能力,控制人的心理,减少工作差错和人的疲劳。根据不同的环境采用不同的色彩标志,如用红色警告牌,绿色安全网,白色安全带,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都能有效地预防事故。
(3)环境温度问题。环境温度接近体温时,人体热量难以散发就会感到不适、头昏、气喘,活动稳定性差,手脑配合失调,对突发情况缺乏应变能力,在高温环境、高处作业时,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反之,低温环境,人体散热量大,手脚冻僵,动作灵活性、稳定性差,也易导致事故发生。
(4)现场环境问题。现场布置杂乱无序,视线不畅,沟渠纵横,交通阻塞,机械无防护装置,电器无漏电保护,粉尘飞扬,噪声刺耳等,会使劳动者生理、心理难以承受,当其生理、心理不能满足操作要求时,则必然诱发事故。
第11篇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高速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运营管理单位要与所有进入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承包单位签定安全合同,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养护工程的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承包单位,要适时取消其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准入资格。所有的养护责任单位都必须按规定为各自的劳动者办理有关强制安全保险。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保险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责任单位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运营管理单位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承包单位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办理安全施工各项手续,缴纳安全保证金。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统一设计式样的安全制服,养护工程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背心和安全帽。路面施工点要按规范规定合理布置,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区最小长度。施工现场要按照部颁规程设计的图例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施工作业点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飞溅、洒落物件干扰行车;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需要过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物件。路面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养护施工和抢修工程要尽快完成,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凡是来不及安排处治并且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要采取紧急预案处理,对路面坑洞要采取临时填补,对边坡坍塌要采取围栏隔离并清除等措施。
四、养护设备安全管理
养护单位的所有养护设备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资质证书,应会基本知识,熟悉操作技能,养护管理单位要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养护施工作业车辆不准带病出车,不准随意掉头和逆向行驶,夜间行车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严禁疲劳和违规驾驶。维修保养车辆必须配备电子情报板,路况巡查车、专用抢修车、高空作业车等要悬挂警示灯,路面清扫车要安装电子方向指示牌。起重、发电、供电、管道等设备设施必须制定运行制度并按照规程操作。
五、突发紧急情况处置
高速公路养护系统的突发紧急情况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恶劣气候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火灾害等。第二类是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第三类是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危害等。第四类是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经济安全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针对上述情况,分别制定处置预案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处置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情况造成的损害。
六、养护安全信息管理
运营管理单位必须坚持路况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所辖路段的路况和养护施工信息,凡是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情况,都应当及时将信息汇集至相关部门,通过电子情报板、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予以发布。突发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养护单位应当将收集和转发的养护信息认真予以记录。
七、安全检查考核
养护部门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级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为、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以上养护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重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单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将依法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其停业整顿。
第12篇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促进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指挥部与监理、施工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合同》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安全文书和安全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与存档。
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各单位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文书和内业资料的档案管理,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
第五条施工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七)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八)特种设备登记、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和运行记录;
(九)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十)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十一)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十二)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十五)主要危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十六)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十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和记录;
(十八)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十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
(二十)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监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四)安全监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五)安全监理台帐(包括监理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监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六)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巡视记录、安全监理月报;
(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八)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第七条安全内业资料启用以下表格,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应填写,按规定报送和存档。具体见表1《__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2《__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1
序号 | 表格名称 | 编号 |
1 |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 | 01 |
2 |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 02 |
3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 03 |
4 | 安全交底记录表 | 04 |
5 | 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 05 |
6 | 安全检查日志 | 06 |
7 | 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表 | 07 |
8 | 机械设备维修记录表 | 08 |
9 | 机械设备保养记录表 | 09 |
10 | 起重设备试吊记录 | 10 |
11 | 危险源告知(明白)卡 | 11 |
12 | 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 | 12 |
13 | 电工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 13 |
14 |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 14 |
15 |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 | 15 |
序号 | 台帐名称 | 编号 |
1 | 安全规章制度台帐 | 01 |
2 | “三类人员”管理台帐 | 02 |
3 | 安全会议台帐 | 03 |
4 | 安全检查台帐 | 04 |
5 | 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 05 |
6 | 安全交底台帐 | 06 |
7 | 安全“再教育”台帐 | 07 |
8 | 安全检查、整改台帐 | 08 |
9 | 安全责任书、协议登记台帐 | 09 |
10 | 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 | 10 |
11 | 施工特种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 | 11 |
12 | 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台帐 | 12 |
13 | 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 | 13 |
14 |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 | 14 |
15 |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 | 15 |
16 | 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统计(台帐)表 | 16 |
17 | 消防器材、危险品使用管理台帐 | 17 |
18 | 起重设备试吊登记台帐 | 18 |
19 | 专项方案台帐 | 19 |
20 | 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 20 |
21 | 事故报表登记台帐 | 21 |
22 | 事故处理台帐 | 22 |
23 | 监理工作台帐 | 23 |
24 | 安全监理指令台帐 | 24 |
25 | 安全监理专项方案审查台帐 | 25 |
26 | 安全管理文件登记台帐 | 26 |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以下档案:
上一页12下一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盒目录及内容
序号 | 目 录 | 内容及要求(简要说明) |
1 | 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 | 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
2 | 公司(母体)来文 | 母体单位对本项目部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若综合办公室要存放原件,可复印一份放在本盒中。 |
3 | 上报公司(母体)文函 | 项目部对母体单位上报有关安全方面的文函件 |
4 | 指挥部来文 | 指挥部下发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
5 | 地方政府来文 | 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
6 | 施工安全生产月报表 | 项目部每月施工安全月报表(集中收集)(月报表填写要数据真实、内容齐全) |
7 | 指挥部整改指令 | 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指挥部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
8 | 驻地办整改指令 | 驻地办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驻地办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
9 | 项目部内部整改指令 | 项目部内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完成资料闭合) |
10 |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 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框图);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11 | 项目安全人员证件 | 项目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b证)、安全部长(c证)、专职安全员(c证)(5000万/人)的清单及证件的原件和扫描件。 |
12 | 安全管理制度 | 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险源排查制度等) |
13 | 安全责任制 | 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等 |
14 | 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 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如:临时用电、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预制梁板吊装、现浇箱梁、人工挖孔桩;路基高边坡、土石方开挖等) |
15 | 专职安全人员安全施工日志 | 所有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填写安全施工日志,每月在项目部安全部汇总。 |
16 | 安全工作总结 | 月(每月月末必须总结)、年总结、上级检查汇报总结、专项活动总结 |
17 | 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 | 安全生产费投入使用计划(根据总工期,编制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书(细化到月度))、每月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明细表 |
18 | 专项活动记录 | 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方案 |
19 | 安全防护用品记录 | 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领用记录 |
20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经常性进行,提高安全意识和施工安全防范技能)。 |
21 | 安全生产责任状 | 项目部与副经理、总工、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项目分部、工区、作业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相邻合同段之间。 |
22 | 安全会议记录 | 召开安全会议记录(包括指挥部、驻地办、项目部内部),每次会议均要有记录和影像资料,参加人员必须亲自签字。 |
23 | 安全检查记录 | 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记录资料(保证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的频率,要经常性进行)。 |
24 | 安全奖惩记录 | 项目部内部为加强安全管理的安全奖惩记录(安全奖励通知书、罚款单、罚款通知书) |
25 |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均要对员工、农民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各工种(爆破、电工、焊工、架子工、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安全技术交底。(同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经常进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
26 | 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编制与报批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如: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挖孔桩等桩基施工;路基高边坡、石方开挖等等),没有编制的工序,将不得开工,对于重、难点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还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
27 | 安全操作规程 | 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如人工挖孔桩、石方爆破、喷射砼、;各施工工种,如电工、焊工、钢筋工、);各机具,如砼拌和机、空气压缩机等。 |
28 | 特种设备记录 | 在施工现场的各种特种设备均应进行登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
29 | 特种作业人员记录 | 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机动车辆司机等)上岗操作证件(注意证件及时复审,没有复审的证件为无效证件) |
30 | 施工人员花名册 | 本项目施工人员化名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
31 | 危险源辨识与分析管理 | 危险源辨识、分析与控制、危险源清单(每月必须进行统计)危险源包括工程部分、工地食堂、卫生、消毒、工地办公区等。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部位或桩号、等级(重大或一般)、防范措施等。 |
32 | 民爆火工物品管理 | 爆破作业许可证(地方公安机关认可)、爆破人员清单与证件、爆破安全专项方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
33 | 施工人员工伤意外保险 | 保险人员清单,保险合同复印件 |
34 |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 事故相关原始资料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资料。 |
35 | 其它 | 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 |
注:以上所有资料盒内均必须有卷内目录。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内容如下:
(一)安全组织机构档案。
内容包括安全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安全监理机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兼职监理工程师配备及职责;安全监理人员资质证件等内容。
(二)安全监理制度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活动组织、目标、计划、内容、方法,应急救援组织实施预案,演练方案等内容。
(三)安全监理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管理数据统计月报;安全监理活动记载等内容。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档案。
包括管辖标段内主要控制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专项方案及申请;本监理单位审查意见;专家会论证意见;指挥部审批意见;主要控制性工程日常安全监管情况等内容。
(五)安全隐患排查档案。
包括主要危险源明白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结果台帐。
(六)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及处理记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等内容。
(七)安全文件档案。
包括上级来文来函,与施工项目部及其他有关方面往来函件,各种安全活动视听资料等内容。
(八)安全生产考核档案。
包括对项目部月度考核,对本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指挥部将定期考核或随机抽查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对应考核或抽查施工单位,其结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湖北交投麻武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上一页12下一页
第13篇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落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保障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设备以及车辆通行安全,根据《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划分为小修保养、专项工程、大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具体规定依照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履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行政管理职责;
(二)审批养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并负责监督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方案组织施工;
(三)协调、指导和监督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和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职责履行。
第四条 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依法履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依照本规定提交交通组织方案审查意见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及时查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全路网养护施工作业动态统计信息。
第五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有关规定选择具备安全施工作业条件的养护施工作业单位;
(二)与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并负责监督落实;
(三)负责养护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照本规定组织编制和报送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
(五)依照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组织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六)及时向社会公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信息;
(七)负责养护施工安全标志、设施的设置,通过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具体落实;
第六条 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负责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和教育;
(二)设置养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养护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养护施工地点,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时间,交通管制方式,管制路段的起止桩号,现场交通标志布置方式(含文字和图表),应急预案;
(四)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以及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五)按经营管理单位要求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设置养护工程施工安全设施;
(六)负责养护施工现场交通标志的维护及现场管理工作;
(七)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七条 申报养护施工作业方案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大修工程、需半幅或全幅断道施工的小修保养和专项工程以及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超过10日的养护施工工程,应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向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申报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会同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审查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并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二)凡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24小时以上10日以下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应征得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的书面同意。执法机构应在受理申报24时小时内回复,否则视为同意。
(三)高速公路抢险作业应按有关规定和抢险施工组织预案执行。抢险施工组织预案(包括交通组织方案)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编制,报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备案。情况紧急的抢险工程,经营管理单位可以在保证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先期安排抢险施工。
第八条 大修工程、需半幅或全幅断道施工的小修保养和专项工程以及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超过10日的养护施工工程,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并应按规定时限组织施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告应在市级以上报刊发布,同时通过交通电台滚动播出,并通过相应的收费站及路段可变情报板及时提醒车辆合理选择路线。
第九条 高速公路养护与抢险作业的作业控制区和安全设施的布置,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养护工程施工作业车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出施工区域不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二)在施工区域外随意停放;
(三)将物料、泥土带出施工作业区域污染路面;
(四)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
(五)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二)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
(三)乘坐施工单位车辆(货车除外)进出施工现场;
(四)不准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以外;
(五)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
(六)不得随意横穿高速公路;
(七)不得有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养护施工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由养护施工作业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应给予积极指导与协助。
(二)断道施工区段原则上不能超过3公里,每一施工区段施工期限应严格按审批方案执行,上一施工区段结束后,方可开始下一施工区段施工。
(三)在车辆运行高峰期,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应及时到施工现场指挥交通,会同经营管理单位和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当发生严重交通阻塞时,应利用可变信息板等信息渠道及时发布限流、分流信息,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并通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五)在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抢险)作业时,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第十三条 桥梁、隧道养护施工作业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桥梁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首先调查掌握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的布设情况,并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由经营管理单位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二)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时,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三)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由经营管理单位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四)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
(五)进行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经营管理单位应负责检测隧道内一氧化碳、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能见度是否会影响施工安全,并负责检测隧道结构状况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如有危险,应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作业;
2、经营管理单位应负责检查施工道信号灯布设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规范;
3、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对养护施工作业机械、台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在机械上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将作业现场的轮廓反映出来。
(七)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八)对隧道衬砌局部坍塌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九)隧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或取暖。
(十)电力设施等维护有特别要求的,应按有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四条 在夜间或隧道内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的,应保证养护施工路段内的照明满足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雾天不得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确需雾天进行抢修时,经营管理单位应报告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封闭交通后方可作业;所有安全设施上须设置黄色施工警告灯号。
第十六条 抢险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高速公路因自然灾害、异常气候等造成险情时,经营管理单位应及时组织修复。
(二)抢险作业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在工作区两端设置安全设施。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
(三)设置抢险作业控制区后应尽快消除交通障碍和不安全因素,恢复公路畅通。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不按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与规程施工、违反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依法解除合同、清退出场以及上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履约企业名单等措施。
第十八条 不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和违反安全生产义务,造成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穿、跨越高速公路的交叉施工,其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渝交委路〔2005〕25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14篇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___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国家规划建设的上海至成都国道主干线中湖北段的最后一段,由于地形复杂,山高谷深,其工程建设任务艰巨,施工难度大。为确保该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保障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___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业主”)是对整个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凡在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包括各合同段的施工、附属工程施工、进场便道施工、水上施工作业、货物器材储运和装卸、勘测作业、监理作业等)的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是整个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全体建设者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管理,严守安全规章,做到安全生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四条 本工程征地红线内施工现场实行安全联防治理,对于施工的特殊环节,重要部位以及隧道、大桥等施工区域实行管理。凡与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和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负责进出场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登记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业主设立工程建设安全领导小组,设立常设机构安全管理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业主指挥长、承包单位项目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业主和承包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单位所属的处、科、室为第三责任人,从事具体工作的作业者为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 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订安全措施,健全劳动方案,加强安全教育,布置、检查、督促安全措施和制度的落实,负责重大事故的处理,并对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 安全第二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其职责是全面负责所分管部门、区域的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安全会议,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八条 安全第三责任人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或区域内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本部门安全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搞好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指导,协助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对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程、规范,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任何人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批示或强迫现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如因以上原因发生事故,指挥人或强迫人应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 安全保障体系。各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要设立专职、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第三章 安全工作目标和内容
第十一条 为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安全目标的具体要求是:
1、杜绝重在伤害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
5、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6、无刑事案件发生。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内容:
1、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用电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同时应根据各工序施工特点,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制订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并加强各项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
2、强化“安全第一”的全员教育,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绝对不允许因生产而忽视安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应追究指示人或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各单位要将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纳入议事日程,努力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搞好文明施工。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在检查工作(生产)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范措施。
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机制,做好原始记录归档工作,各施工单位都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确保结构的安全和施工方案安全可靠,要有安全方面的数据和设计计算书,同时,应附上有关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在实施过程中,要查生产班组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查施工操作是否规范,高空作业、隧道施工应确保措施安全可靠,严禁违章作业。
5、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设施和住地应有防雷、防风等措施,工地排水系统应安全有效,要加强各种器材物品的管理。水上作业和交通所租用的船舶必须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船舶租用单位是船舶的安全责任人,应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搞好安全管理。
6、各单位要健全安全教育机制,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大会,总结经验,分析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和隐患不整改者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要表彰先进,举一反三,达到教育的目的。
第十三条 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及时整改,施工作业班组要有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对有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或发生案件者,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行政处理,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经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性掌握气温、雨雪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第十七条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 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如用)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爆破施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认真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规程》(jtj076-95)的有关规定,凡爆破施工均应严格规范报批程序,把好安全关。
第二十条 爆破器材的运输、存放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施工单位领用爆破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工程内容和公安机关审批的项目范围内使用,并指定专人看护,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用电、照明线路的电源线不准随意乱装、乱接,值班电工要经常进行工地现场巡查。施工单位自备的发电机房要制定专职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用电。
第二十二条 凡设置在工地的油库、仓库、财务室等是重点防火、防盗部门,必须确定责任人,指派专人值守,并配置安全消防器材和防盗设备,若因失职引起火灾和被盗,应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一切责任。
第二十三条 实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事故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施救,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监理单位和业主。
第五章 施工区的治安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___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制定措施,营造文明工区氛围,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促进警民区创安全文明工区活动。
第二十五条 由业主所属安全处和地方协调处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警民创建日常工作,组织有周边相关单位和村组及施工单位参与的治安联防组织,共同搞好创建安全文明工区和治安保卫协调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设置专门的保卫机构,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要健全并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并明确指定一定行政领导分管,日常工作由保卫机构或保卫人员负责,做到“看好门、管住人、守住财”。
第二十七条 治安联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或治安联防会议,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工程建设者和周边村民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治安秩序的意识,不断总结经验、促进创建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施行中的问题由业主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高速公路施工时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施工时的安全管理
编号:
施工单位
警示: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 程
工 种
交底内容:
路面施工时的交通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因其车流量大、 车速快的特点, 施工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为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是安全管理规范化, 如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及准备工作的制度化、 安全施工及安全设施布置的规范化、 现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施工检查的全过程化、 安全施工责任制、 施工过后的安全总结等。 在安全管理上应认真按照《 安全施工法》 、 《 公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 交通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和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各项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等关于公路施工中安全施工的规定, 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和现场管理工作, 努力杜绝事故的发生。
在施工前, 对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 一) 及时与交警部门及相关公路管理部门取得联系, 制定详细的现场交通管理方案。
( 二) 根据施工路段的交通流量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确定施工路段长度。
( 三) 由交警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根据施工路段的交通情况, 合理确定施工区限速等交通管制措施。 其中施工区的限速选择应符合下列原则:
1 、 限制速度不能超过施工区的最大安全速度, 施工区的最大安全速度与施工区人员活动、 施工类型及道路的情况有关:
2 、 限制速度应考虑到路上通行的绝大多数车辆的速度, 不宜过低;
3 、 限制速度宜统一, 并提供给司机突发事件和对交通控制设施及人员指示的反应时间。
( 四) 施工时, 应通过公路管理部门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等手段发布道路施工消息, 提醒过路车辆注意施工情况。
( 五) 按确定的交通控制方案, 用于道路施工交通维护的交通安全标志应准备充分
( 六) 施工前, 应对所有上路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从思想上重视安全施工。
( 七) 对所有上路的施工机具( 车辆) 进行调试, 保障施工机具的正常运转。
( 八) 施工单位应协同交警及公路管理部门制定紧急应变措施, 包括紧急情况下的交通疏导措施等。
( 九) 施工前, 还要确定施工区的安全管理施工方案 , 画出安全管理方案示意图, 写出必要的文字说明, 在施工安全教育会议上开会, 予以清楚的说明, 并做到现场工作人员人手一份。
重点强调:
交底人签名
现场副经理
安质部长
交底日期
项目总工
劳务队
工队负责人签名
工班长签名
作业班组全体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