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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管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旨在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并推动企业目标的实现。它涵盖了计划制定、执行、监控和调整等多个步骤,通过系统化的方法来管理和优化企业的运营流程。
包括哪些方面
1. 计划制定:明确目标,识别需要采取的措施,设定时间表和责任人。
2. 执行控制:确保措施得以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3. 评估反馈:定期评估措施的效果,收集反馈信息。
4. 调整优化:根据评估结果,对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5. 沟通协调:确保所有部门和员工理解并配合措施的执行。
6.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和应对策略。
重要性
措施管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
2. 保证质量:确保每项任务按照预设标准执行,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3. 风险防范:提前预见和处理问题,降低企业的运营风险。
4. 促进协作:通过明确的责任分配和沟通机制,增强团队合作。
5. 持续改进:通过反馈和调整,不断优化业务流程,适应市场变化。
方案
1. 制定详细措施计划:由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明确具体行动、预期成果和时间表。
2. 建立执行跟踪系统:通过项目管理工具,记录措施的进度和效果,确保透明度。
3. 定期评估会议:每月至少一次,讨论措施的实施情况,分享成功案例和教训。
4. 设立反馈渠道: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将一线声音纳入管理决策。
5. 风险评估小组:定期分析潜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提升组织的抗风险能力。
6. 培训与教育:定期开展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能有效执行管理措施。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全面、灵活的措施管理体系,通过持续的改进和优化,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每个环节都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和共同维护,以实现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
措施管理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矿井下阻燃胶带防着火措施管理制度
目前我矿井下使用的皮带机很多,为切实防止井下皮带机着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井下皮带机的胶带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和“产品合格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阻燃胶带。供应部门在进货时必须严格对此进行把关,查验并作好有关的台帐和记录。各皮带安装使用单位在领用胶带时,必须严格进行检查,严防非阻燃、不合格胶带入井。
2、井下使用单位的干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重视和抓好皮带机安全管理,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上级和本矿的各项有关皮带防着火的规定及措施。
3、由使用单位负责,在每条皮带机机头要至少备放两个灭火器和不少于0.2m3的灭火砂,并配备至少1条25米的胶管和快速接头:由通灭部、通风队负责在每条皮带巷安设灭火水管,从机头开始每50米安设一个水咀且要保证水管经常有水,安设好后交使用队看管,使用队配上25米长的胶管并要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发现问题时汇报处理
4、由通灭部,通灭队负责在皮带机机头、转载点及沿线按“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安设齐全喷雾降尘装置,并按规定落实皮带巷粉尘冲洗工作,并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巷道,冲洗时水不能洒在皮带上,以防皮带打滑和跑偏自动下滑而损伤皮带。
5、各采掘队要在煤仓上口安装规格为300×300mm筛网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限制大块煤、石头的方法和措施,禁止往煤仓拉大块石头和木料等,以防止压带、撕带,造成皮带摩擦着火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6、采区皮带机必须用水介质液力偶合器,不准使用油介质偶合器,防止喷油着火。
7、皮带机头硐室,皮带巷内禁止存放废油、木料等易燃物品。更换下的旧皮带必须在一周之内回出地面。棉纱、破布等必须存放在密封容器内,运出地面。
8、当井下在皮带机附近使用电焊、气割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写出安全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队干部必须现场跟班,瓦检员检查瓦斯、安检员安全现场检查。
9、皮带巷巡回检查人员严格监视皮带运输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发现异味,烟雾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机,汇报调度室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通灭队要在选煤楼上也按规定装上防尘管路和喷嘴、闸门,保证防尘水的供给,选运队每周要冲洗一次。
11、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两端各20米范围,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2、跑偏和打滑保护必须完好灵敏,以防止皮带打滑和跑偏引发火灾。
13、井下各皮带机必须装设齐全防滑,防跑偏保护装置,条件具备的应设温度、烟雾、自动洒水装置。各保护必须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其灵敏可靠。
14、逐步在皮带机上推广应用软启动装置。
15、井下使用皮带必须是阻燃胶带,试验数据齐全,下井前对胶带进行检查,禁止使用非阻燃胶带。
第2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 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脚手架、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3篇 尾矿库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一、管理部门
1、安委会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安全科指定专人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含安全科制定措施、责任单位制定措施、安全科和责任单位协商共同制定措施)、追踪。即首先对不符合项制定相关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责任单位采取措施消除不符合项。然后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进行跟踪验证。
2、安委会每年组织一次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评估,评估内容为:产生不符合项的原因、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的有效性、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后还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跟踪解决的措施、相关规章制度的更新及修订。
二、纠正和预防措施
1、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问题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2、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的问题或其它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对培训程序评估、变化管理流程、检查系统、职业卫生监测、事故调查、风险评价、系统评价出现的问题(如程序、流程不顺畅;检测、检验出现较大异常;评价中发现存在共性的问题等)提出纠正要求和预防措施。
4、纠正和预防行动应确定责任人员、行动步骤、时间要求、实施结果的跟踪要求。
三、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
1、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
安委会根据检查、评审、评价等的反馈发现需要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时,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中提出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纠正与预防措施、整改要求等项内容,下发给实施的责任部门。
2、纠正措施执行情况的反馈
实施的责任部门实施纠正措施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并返回给安全科。
3、纠正和预防措施效果的跟踪
安委会派专人对纠正措施的实施结果进行检验验收,并填写跟踪记录。
4、没有按计划执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或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的项目,应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中注明,由安全科继续下发跟进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实施下一轮循环跟踪,直至纠正和预防措施全部落实为止。
四、记录和归档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通知、实施、检验、跟踪过程的记录应及时归档长期保存。
五、相关记录
1、《纠正、预防措施通知书》
2、《纠正、预防措施实施、跟踪、验证记录表》
第4篇 爆破器材专项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井下采、掘工作面安全使用好炸药、雷管爆炸物品,特制定我矿2010年爆破器材安全使用专项措施。
一、 火工品运输安全措施:
1、运输火工品的人员需有经过上级公安部门培训的人员担任,特殊情况要安排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火药性能的人员负责押运。
2、严禁在火工品附近用烟火和带电物品。
3、炸药、雷管要用箱单独运送,不得和其它货物混装。
4、运输火工品的人员在入井前不得在人多地点逗留。
5、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及时的退回到火药库中,并办理退库手续。
二、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1、雷管在发放前必须要进行导通检查。
2、按计划用量当班发放。
3、爆破员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证领取清退单领取。要先登记后发放,库管员必须坚持“五不发”投制度。
4、爆破员领取火工品必须有专用工具(药包、管箱)否则不予以发放。
5、各单位当班的火工消耗,实际用量要由当班生产班、组长负责签字,每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交库,严禁个人私埋或带上井上,退交时放炮员和库管员要当面点清。
6、库管员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按号序搭配发放,放炮员必须服从库管员的管理。
7、如用矿车运送火工品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把钩工,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8、运送火工品时,严禁行人。
三、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
1、库内消防设施齐全,有灭火器、水源、沙子、水桶、锹、镐,库内通讯设施畅通无阻。
2、库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巡视库区,严防坏人破坏。
3、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情况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火药的支出与库存数字要记入交接班记录,并要有交接双方签字。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上级机关检查时应有矿有关人员带领或持保卫部门证明并在外来人员登记本上进行登记,方可入库。
5、如发生爆破器材损坏、丢失、被盗,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库管人员禁止穿化纤制服工作,严禁任何人带打火物品、非防爆物品进入存放炸药、雷管的硐室。
四、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1、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和储存室,必须符合要求,有公安机关核发的 “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储存。
2、井下爆破器材库要求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储存(炸药储存不得超过三昼夜的需要量,雷管储存不得超过十昼夜的需要量)或按公安核发的数量储存。
3、爆破器材的保管,必须按不同规格、品种分别存放,并挂标志牌,包装要完整,摆放要整齐、牢固,便于清点库内物资,禁止存放其它物品。
4、库内要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地面无杂物,库区无垃圾,保证爆破器材不受潮变质等现象。
5、库内严禁有老鼠,并有防鼠措施,地板要有木质地板,必须有防静电措施。
6、交回入库的废旧炸药雷管(含经导通查出的瞎管)及时交公安部门销毁。销毁时应采用爆破方式,严禁燃烧、埋藏。
五、井下爆破安全的一般要求: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由采煤队放炮员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及时交通风科。
2、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要符合《规程》的要求,爆破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4、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由矿总工批准的专项措施。
六、掘进工作面火工品管理专项措施: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
2、领取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加锁的木箱内,木箱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木箱和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3、放炮前必须掩护好电缆、设备等,认真检查迎头支架的完好情况,对距迎头10m范围内支护进行加固。
4、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数量,以当时当地所需数量为限。
5、 放炮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接触。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6、严禁边打眼、边装药,放炮母线和电源线不能处于同一帮,母线必须避开电源线,同时炮泥的充填必须符合要求,水炮泥必须坚持使用,放炮警戒距离:直巷中不得小于75m,拐弯巷道中不得少于50m。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当回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8、放炮前由班组长指定专人在所有通向放炮地点的巷道设好警戒,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没听到撤离通知前不得离岗。
9、放炮不响查找原因时,必须把母线从炮机上摘下扭结成短路,随身携带炮机钥匙,15min后方可由放炮员边收线边查找原因。
1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在起爆药卷中的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出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 关的工作。
11、打眼放炮严格掌握好炮眼的角度和深度,按规定装药,反向装药,反向爆破,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12、其余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井下爆破作业部分>>执行。
七、采煤工作面火工品管理专项措施
1、放炮员必须经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合格证者严禁从事放炮作业。
2、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和《作业规程》,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严格执行火工品入箱制度和瞎炮处理制度。
4、装药只能由放炮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5、顺槽内运送火工品时雷管由放炮员用专用的箱子携带,火药由其他人员携带,不准由一人混装混运。
6、装卸火药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和冲击。
7、放炮员领取火工品时,领药票据必须经当班班长、安全员签字,必须持有本人的放炮证。
8、当班消耗的火工品要经班长、安全员当面核对签字后方可退库,严禁个人私自存放,严禁把火工品带到井上。
第5篇 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总则
1.1 安全技术措施与反事故技术措施是揭示、解决和消除安全生产矛盾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保证电厂的安全生产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提出、编制、落实、执行、监督和评估的全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踏实的作风、科学的管理来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1.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简称“安措”、“反措”或“两措”计划),是把安全生产纳入科学管理轨道的重要手段,是实行有重点、有计划地安全生产中总结的经验和暴露出来的隐患及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反事故斗争的重要方法,是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部署。通过“两措”计划的实施,使事故在萌芽中得以消除,为有效地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为电厂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坚实的基础。
2“两措”计划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2.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2.1.1 “安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电力企业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伤害和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和保证生产安全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编制“安措”计划的依据是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门颁发的劳动保护标准,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而又影响人身安全的问题;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病、职业中毒所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生产发展需要的安全措施及广大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等。
2.1.2 “安措”计划的项目范围
“安措”计划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为目的而采取的一切技术组织措施,可分以下几个方面。
2.1.2.1 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以预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等。
2.1.2.2 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方面:以改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卫生、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尘(粉尘治理和防尘肺)、防毒、防噪声、防振以及通风设施等。
2.1.2.3 有关保证生产安全、工业卫生所必须的房屋及设施。如有害作业工人的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女工卫生室等。
2.1.2.4 安全宣传教育所需的设施。如安全技术教材、图书、仪器、安全刊物、安全技术展览的设施等。
2.1.2.5 其他。如作为安全试验研究所需设备、材料等。
2.2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2.2.1 “反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是电厂以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及由此诱发的人身事故,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为目的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编制的主要依据是电力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厂安全生产中存在设备隐患和重大缺陷,电厂有计划地改造、改善、更换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的设备部件或者设备本身和设备安全保护措施,已经在电厂内发生了的设备损坏事故或由此导致人身事故的教训等。
2.2.2 “反措”计划的项目范围
2.2.2.1 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上级机关颁发的反事故措施,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措施。
2.2.2.2 需要列入反措计划进行整改的防止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防范对策。
2.2.2.3 需要消除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以及为提高安全性能的重大技术改进措施。
2.2.2.4 需要编制、修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以及全厂性的培训计划、活动等。
3“两措”计划的编制和下达
3.1 “两措”计划的编制
3.1.1 “两措”计划涉及到各方面的工作,电厂在编制年度大修、技术改造和财务计划之前,必须编制“两措”计划。在措施计划的提出、形成和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作用,从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出发,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不同工作环境,制订出有针对性、实际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两措计划项目,以达到全方位预防人身事故和生产设备事故的目的。
3.1.2 “两措”计划的编制原则是自下而上。在编制“两措”计划前必须事先做好准备工作,为使有些重大“两措”计划项目能够落实在机组大、小修中完成,因此编制“两措”计划项目与编制机组计划大、小修项目的时间必须同步进行。每年电厂在布置编制次年检修计划和技改项目的同时,必须布置编制次年的“两措”计划项目,由电厂厂长或主管生产厂长组织综合办公室、生产设备处、运行分场等处室提出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重点。各处室根据编制重点,结合本处室所管辖生产设备安全和职工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的实际,以及安全生产中暴露、积累的实际问题,充分发动班组、职工提出初步意见,由各处室汇总初审后,形成本处室的送审年度两措计划项目。
3.1.3 各处室提出的送审年度“两措”计划项目,统一报送电厂生产设备处。生产设备处要根据各处室的年度安措计划项目,依照上级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平衡调整,以及对每一项目的费用估算,并编制成电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排表。同时生产设备处在汇总各处室的年度“反措”项目的基础上,依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结合电厂生产设备的实际和积累、暴露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并根据下年度机组大、小修及技改计划,编制电厂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排表。
3.1.4 为使“两措”计划项目的编制安排具有直观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应采用表格形式(见下表所示)。在表格中设置项目名称、类别、措施内容。计划完成时间、主办单位、协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实际完成时间等栏目。“两措”计划项目表中每一项目还应专设费用估算栏目,以便费用估算后上报审批。在实际操作中,应分门别类,逐栏逐条加以落实,做到项目、时间明,责任、分工清。
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排表
部门: 填表: 主管: 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措施内容
费用估算
计划完成时间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项 目
负责人
实际完成时间
1
…
3.1.5 “两措”计划项目完成初编后,经电厂主管生产厂长组织有关处室负责人进行平衡性审核。审议“两措”计划项目编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并确定计划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计划完成期限,主办、协办单位及负责人,然后经电厂厂长批准,并以正式文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3.2 “两措”计划编制要求
3.2.1 在编制“两措”计划项目时,要遵循轻重缓急顺序的原则,同时要注重针对性、实际性、合理性和实效性。
3.2.2 “两措”计划项目编制的注意要点:安措和反措计划项目的编制应按各自规定的范围严格加以区分,做到“安措”与“反措”两条主线清晰,轮廓分明,不能互相混淆;“反措”项目不要与机组大、小修标准项目混淆,如设备解体大修,定期预试等。
3.3 “两措”计划的下达
3.3.1 在集团公司的“两措”计划项目下达后,如与电厂上报项目有变动的,要及时做相应的调整,并下达各处室进行落实。
3.3.2 如有重大问题需列入“两措”的,应及时联系集团公司协调解决。
3.4 “两措”计划的资金来源
3.4.1 “两措”计划项目确立后,要认真做好资金和供应方面的工作,保证“两措”计划项目的全面贯彻实施。
3.4.2 电厂要积极联系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落实“两措”计划,集团公司财务和技术部门要根据项目实施负责落实所需资金。
3.4.3 电厂负责落实的“两措”计划,电厂要做好所需资金的准备,并积极进行落实。
4“两措”计划的实施
4.1 电厂的“两措”计划项目一经制订和下达,就必须采取强制的措施尽最大的努力加以认真贯彻执行。在落实执行中各处室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创造和提供条件,严格按项目计划安排表中的职责与分工,逐项逐条加以落实和实施。在这个过程中,生产设备处应不失时机地做好项目的布置与安排工作,要做好项目全面实施的监督工作,使每一项“两措”计划项目从制订到完成,切实做到有始有终、以保证年度“两措”计划的全面实现。
4.2 “两措”计划的执行渠道
4.2.1 凡列人大、小修和技改的“两措”计划项目,生产设备处在编制机组大、小修项目时,应按照“两措”计划项目完成的时间,分别列人各机组或设备的大、小修项目中,电厂在审核项目时应重点把关,防止遗漏。
4.2.2 凡列人日常维修中实施的“两措”计划项目,有关处室在编制月度生产计划任务时,应按照“两措”计划项目完成的时间,列人各月度的生产计划任务中。
4.3 “两措”计划的执行监督
4.3.1 为了确保“两措”计划项目的实施,生产设备处应认真履行监察的职能,经常监督检查“两措”计划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4.3.2 对安全影响大和施工难度大的重大项目,电厂要指派专人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确保项目的安全和工程质量。
4.3.3 “两措”计划项目在布置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生产设备处应及时向主管生产厂长报告,采取相应的监察手段进行督促,并与考核奖惩制度挂钩。
4.3.4 “两措”计划完成情况应定期公布,并在电厂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上提出和落实限期整改的措施。
5“两措”计划的竣工验收
5.1 “两措”计划项目完成后15日内,应由项目负责人将完成情况以报告的形式上交生产设备处,报告内容为项目名称、类别、项目完成简述、要求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验收部门、参加验收人员、达到的效果等。
5.2 对于“安措”中有关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方面项目的验收,应由集团公司采购部门对用品安全性和质量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应的领用手续。
5.3 每年度最后一个月内,由生产设备处对本年度“两措”计划项目完成情况、完成率、实际效果、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上报电厂。
6“两措”计划的考核
6.1 鉴于“两措”计划项目的实施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及时性、安全性和质量,必须运用安全考核与奖惩手段,实行奖优罚劣。
6.2 “两措”计划在年终总结时,按实际未完成项对项目责任处室进行扣罚。对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酌情或免于考核。
6.3 对已安排而未及时实施的项目,对项目负责处室考核100~500元。
6.4 对已执行的项目,验收前由于质量和安全性严重达不到要求且整改不力;或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构成各类事故的还应按有关规定考核),则对项目责任处室考核100~500元。验收后如发生此类不良后果的,则同时对参加验收的部门一并考核。
7附则
7.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果与上级规定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7.2 本制度由厂部、生产设备处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7.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4 本制度编写人:××
第6篇 宿舍楼装饰工程 文明施工措施管理制度
宿舍楼装饰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及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目标
按上海市标准化文明工地执行。
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现场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组,结合工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文明施工。
2、现场总平面布置及水、电线线路整改合理,各种材料分类堆放整齐。
3、施工现场设立醒目的施工标志牌、安全警戒牌等十牌二图。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
5、派专人清运建筑垃圾,打扫楼层及工地周围道路,以保证环境卫生。
三、建立健全各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要制定各种文明管理制度,即总文明管理制度,施工人员管理制度、材料、机具等文明管理制度,值班门卫文明管理制度等。
第7篇 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管理制度
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管理制度
1基本原则
1.1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2防止尘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气、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
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通过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1.4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制定计划,进行攻关,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应停止生产。
1.5企业内的新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运。
1.6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内对尘毒危害的治理应制定短期和长期计划,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2防止急性中毒的措施
2.1工业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有三种:即人的呼吸道、皮肤和消化系统。一般情况下以呼吸道进入为主,其次是皮肤进入,消化系统进入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发生。
2.2为防止发生急性中毒,职工进入生产岗位前必须穿戴好规定
的劳动防护用品。根据我公司的生产实际,在生产过程中凡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都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其重点是抓好设备密闭和隔离操作二个主要方面。
2.3不断革新工艺,采用现代管理技术,逐步向机械化、自动化方向迈进。加强巡回检查,对设备、管线的跑、冒、滴、漏现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2.4加强有毒有害岗,并力争做到回收利用,以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
2.5定期给职工查体和定期测定作业环境的毒物浓度。
3发生人身中毒事故的抢救
3.1如不慎发生人身中毒事故,抢救工作要分秒必争,绝不能拖延耽误。事故发现单位,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值班人员报告,并立即通知医务室和车队,以便及时抢救。
3.2要把中毒人员迅速抢救到安全通风地带,在抢救时。一定要注意抢救人员自己的安全,如有必要,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3.3要及时查明原因,切断毒物,防止继续外泄。
3.4消除掉残留毒物,尽快恢复生产。
3.5中毒患者如衣服被有毒物质污染,要立即脱掉并将其身上的毒物擦洗干净,在这同时要注意保暖,以防患者受冷。对呼吸微弱或面色青紫的缺氧者,要迅速给予输氧。
3.6人工呼吸法:
3.6.1人工呼吸适用于呼吸已停止,但心脏仍跳动或刚停止跳动而有体温的患者。口对口人工呼吸法适应于中毒、窒息引起的呼吸停止,不受毒物或外伤的限制。
3.6.2口对口人工呼吸法:使患者仰卧,口张开,消除掉口腔内堵塞物,使其呼吸道保持畅通,将患者头部尽量后仰,头部不宜垫得过高,救护人员站在患者头部的右侧,用手掰开患者的嘴,深呼吸后紧贴患者的嘴吹气(可隔一层纱布),要使患者的胸部膨起,整个过程大约吹气二秒,停三秒,每分钟以14-16次为宜,救护人员吹气后要放松患者的嘴使其自动呼气。人工呼吸要坚持进行,不可中断。
第8篇 纠正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安全环保部为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的主要执行部室;公司各部室及基层单位为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的对象;
2、纠正与预防措施应涵盖各级安全委员会的活动,培训程序及培训质量的评估、变化管理流程要求、职业卫生检测、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报告、公司标准化系统评价、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法律法规的获取与识别、应急管理等内容;
3、确保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沟通的有效性及实效性;
4、公司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系为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沟通人员,建立相关的制度及职责;
5、沟通对象为公司所属范围内与安全工作有关或相关的事宜;
6、沟通方式或频率为公司每月经济运行会和公司调度
7、纠正与预防措施须设立计划或方案,计划或方案中须载明责任人员、行动步骤、时间要求、地点及行动的跟踪要求等;
8、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文件、记录应以档案形式保管。
第9篇 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安全事故处理要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第二节 项目工程安全防护制度
施工现场的防护范围有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五临边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风等措施。
一、“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安全帽
(1)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正确使用安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
(4)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安全带
(1)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3)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应高挂抵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2)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支撑。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1、支线架设
(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第10篇 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强化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严肃性,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质量和效率,按公司、矿有关规定要求,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自接受设计组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7天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2、通防部、机电科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一周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
3、生产技术部设计组、地测组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
4、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一周内提交生产技术部。
5、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二、编制原则
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2、规程、措施的编制前,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调查,并有调查记录。严格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
3、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生产技术部,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供给施工单位。
三、编制要求及内容
按《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编制流程
五、审批
1、审批职责
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副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如贯通措施、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2、会审、复审
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会审时间定在每周二上午技术例会和周六上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生产技术部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
各专业副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生产技术部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
六、贯彻
1、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贯彻;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
2、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技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技术负责人、班队长进行考核。
3、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及试卷记录台帐。
4、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
5、通防部、安全监察部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6、每月由各专业副总牵头,生产职能科室参加,对各专业管技人员规程措施掌握程度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7、规程及措施应采取动态贯彻,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
第11篇 建筑技术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1、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凡在编制新工程项目的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的规定或标准为依据。
2、工程部、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
3、明确认识到安全技术措施在生产中的作用,在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造成的停工停产经济损失所起的作用。
4、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在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质准备、负责人员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用日期;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以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审查,审批后方能实施。
5、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批准以后,由生产部门下达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同时下达。
6、各项目工程部应按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提取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7、经上级或安全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原则上不得变动,若需修改原计划方案,应经过生产部门、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8、凡是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真实,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执行,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12篇 安全技术措施与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总则
1.1 安全技术措施与反事故技术措施是揭示、解决和消除安全生产矛盾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保证电厂的安全生产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提出、编制、落实、执行、监督和评估的全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踏实的作风、科学的管理来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1.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简称“安措”、“反措”或“两措”计划),是把安全生产纳入科学管理轨道的重要手段,是实行有重点、有计划地安全生产中总结的经验和暴露出来的隐患及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反事故斗争的重要方法,是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部署。通过“两措”计划的实施,使事故在萌芽中得以消除,为有效地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为电厂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坚实的基础。
2“两措”计划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2.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2.1.1 “安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电力企业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伤害和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和保证生产安全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编制“安措”计划的依据是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门颁发的劳动保护标准,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而又影响人身安全的问题;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病、职业中毒所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生产发展需要的安全措施及广大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等。
2.1.2 “安措”计划的项目范围
“安措”计划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为目的而采取的一切技术组织措施,可分以下几个方面。
2.1.2.1 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以预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等。
2.1.2.2 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方面:以改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卫生、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尘(粉尘治理和防尘肺)、防毒、防噪声、防振以及通风设施等。
2.1.2.3 有关保证生产安全、工业卫生所必须的房屋及设施。如有害作业工人的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女工卫生室等。
2.1.2.4 安全宣传教育所需的设施。如安全技术教材、图书、仪器、安全刊物、安全技术展览的设施等。
2.1.2.5 其他。如作为安全试验研究所需设备、材料等。
2.2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2.2.1 “反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是电厂以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及由此诱发的人身事故,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为目的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编制的主要依据是电力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厂安全生产中存在设备隐患和重大缺陷,电厂有计划地改造、改善、更换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的设备部件或者设备本身和设备安全保护措施,已经在电厂内发生了的设备损坏事故或由此导致人身事故的教训等。
2.2.2 “反措”计划的项目范围
2.2.2.1 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上级机关颁发的反事故措施,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措施。
2.2.2.2 需要列入反措计划进行整改的防止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防范对策。
2.2.2.3 需要消除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以及为提高安全性能的重大技术改进措施。
2.2.2.4 需要编制、修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以及全厂性的培训计划、活动等。
3“两措”计划的编制和下达
3.1 “两措”计划的编制
3.1.1 “两措”计划涉及到各方面的工作,电厂在编制年度大修、技术改造和财务计划之前,必须编制“两措”计划。在措施计划的提出、形成和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作用,从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出发,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不同工作环境,制订出有针对性、实际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两措计划项目,以达到全方位预防人身事故和生产设备事故的目的。
3.1.2 “两措”计划的编制原则是自下而上。在编制“两措”计划前必须事先做好准备工作,为使有些重大“两措”计划项目能够落实在机组大、小修中完成,因此编制“两措”计划项目与编制机组计划大、小修项目的时间必须同步进行。每年电厂在布置编制次年检修计划和技改项目的同时,必须布置编制次年的“两措”计划项目,由电厂厂长或主管生产厂长组织综合办公室、生产设备处、运行分场等处室提出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重点。各处室根据编制重点,结合本处室所管辖生产设备安全和职工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的实际,以及安全生产中暴露、积累的实际问题,充分发动班组、职工提出初步意见,由各处室汇总初审后,形成本处室的送审年度两措计划项目。
3.1.3 各处室提出的送审年度“两措”计划项目,统一报送电厂生产设备处。生产设备处要根据各处室的年度安措计划项目,依照上级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平衡调整,以及对每一项目的费用估算,并编制成电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排表。同时生产设备处在汇总各处室的年度“反措”项目的基础上,依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结合电厂生产设备的实际和积累、暴露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并根据下年度机组大、小修及技改计划,编制电厂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排表。
3.1.4 为使“两措”计划项目的编制安排具有直观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应采用表格形式(见下表所示)。在表格中设置项目名称、类别、措施内容。计划完成时间、主办单位、协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实际完成时间等栏目。“两措”计划项目表中每一项目还应专设费用估算栏目,以便费用估算后上报审批。在实际操作中,应分门别类,逐栏逐条加以落实,做到项目、时间明,责任、分工清。
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排表
部门: 填表: 主管: 日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措施内容 | 费用估算 | 计划完成时间 | 主办 单位 | 协办 单位 | 项 目 负责人 | 实际完成时间 |
1 | |||||||||
… |
3.1.5 “两措”计划项目完成初编后,经电厂主管生产厂长组织有关处室负责人进行平衡性审核。审议“两措”计划项目编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并确定计划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计划完成期限,主办、协办单位及负责人,然后经电厂厂长批准,并以正式文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3.2 “两措”计划编制要求
3.2.1 在编制“两措”计划项目时,要遵循轻重缓急顺序的原则,同时要注重针对性、实际性、合理性和实效性。
3.2.2 “两措”计划项目编制的注意要点:安措和反措计划项目的编制应按各自规定的范围严格加以区分,做到“安措”与“反措”两条主线清晰,轮廓分明,不能互相混淆;“反措”项目不要与机组大、小修标准项目混淆,如设备解体大修,定期预试等。
3.3 “两措”计划的下达
3.3.1 在集团公司的“两措”计划项目下达后,如与电厂上报项目有变动的,要及时做相应的调整,并下达各处室进行落实。
3.3.2 如有重大问题需列入“两措”的,应及时联系集团公司协调解决。
3.4 “两措”计划的资金来源
3.4.1 “两措”计划项目确立后,要认真做好资金和供应方面的工作,保证“两措”计划项目的全面贯彻实施。
3.4.2 电厂要积极联系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落实“两措”计划,集团公司财务和技术部门要根据项目实施负责落实所需资金。
3.4.3 电厂负责落实的“两措”计划,电厂要做好所需资金的准备,并积极进行落实。
4“两措”计划的实施
4.1 电厂的“两措”计划项目一经制订和下达,就必须采取强制的措施尽最大的努力加以认真贯彻执行。在落实执行中各处室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创造和提供条件,严格按项目计划安排表中的职责与分工,逐项逐条加以落实和实施。在这个过程中,生产设备处应不失时机地做好项目的布置与安排工作,要做好项目全面实施的监督工作,使每一项“两措”计划项目从制订到完成,切实做到有始有终、以保证年度“两措”计划的全面实现。
4.2 “两措”计划的执行渠道
4.2.1 凡列人大、小修和技改的“两措”计划项目,生产设备处在编制机组大、小修项目时,应按照“两措”计划项目完成的时间,分别列人各机组或设备的大、小修项目中,电厂在审核项目时应重点把关,防止遗漏。
4.2.2 凡列人日常维修中实施的“两措”计划项目,有关处室在编制月度生产计划任务时,应按照“两措”计划项目完成的时间,列人各月度的生产计划任务中。
4.3 “两措”计划的执行监督
4.3.1 为了确保“两措”计划项目的实施,生产设备处应认真履行监察的职能,经常监督检查“两措”计划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4.3.2 对安全影响大和施工难度大的重大项目,电厂要指派专人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确保项目的安全和工程质量。
4.3.3 “两措”计划项目在布置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生产设备处应及时向主管生产厂长报告,采取相应的监察手段进行督促,并与考核奖惩制度挂钩。
4.3.4 “两措”计划完成情况应定期公布,并在电厂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上提出和落实限期整改的措施。
5“两措”计划的竣工验收
5.1 “两措”计划项目完成后15日内,应由项目负责人将完成情况以报告的形式上交生产设备处,报告内容为项目名称、类别、项目完成简述、要求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验收部门、参加验收人员、达到的效果等。
5.2 对于“安措”中有关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方面项目的验收,应由集团公司采购部门对用品安全性和质量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应的领用手续。
5.3 每年度最后一个月内,由生产设备处对本年度“两措”计划项目完成情况、完成率、实际效果、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上报电厂。
6“两措”计划的考核
6.1 鉴于“两措”计划项目的实施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及时性、安全性和质量,必须运用安全考核与奖惩手段,实行奖优罚劣。
6.2 “两措”计划在年终总结时,按实际未完成项对项目责任处室进行扣罚。对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酌情或免于考核。
6.3 对已安排而未及时实施的项目,对项目负责处室考核100~500元。
6.4 对已执行的项目,验收前由于质量和安全性严重达不到要求且整改不力;或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构成各类事故的还应按有关规定考核),则对项目责任处室考核100~500元。验收后如发生此类不良后果的,则同时对参加验收的部门一并考核。
7附则
7.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果与上级规定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7.2 本制度由厂部、生产设备处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7.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4 本制度编写人:××
第13篇 化工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措施计划的编制、审批、安全措施计划执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报告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二、职责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汇总、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计划。
2、负责督促、监督重大安措项目的实施。
3、检查各车间(部)安措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4、组织开展安全实验、安全课题研究等活动。
三、管理内容
1、安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颁布的劳动保护标准、要求。
(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而又影响生产的问题。
(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病、职业中毒的主要原因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4)生产发展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广大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安措计划编制的范围
(1)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避免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
(2)工业卫生:改善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一切措施,如中毒、尘的回收处理、通风降温、防暑防寒等。
(3)辅助设施及房屋:有关保证员工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间等。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技术教材、图书、仪器;安全技术训练班、安全展览所需的设施;出版安全刊物等。
(5)其他: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如作为安全实验、研究所需仪器、设备、材料等。
3、安措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1)由车间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确定本单位年度安措项目,作出计划,制定方案,经过基层班组讨论后,送安全环保部审查汇总。
(2)经安全环保部审查,进行统一平衡后,编制出全年安全措施计划草案,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审核。
(3)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根据总工程师意见,召开各有关部室、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决定以下事项:
确定车间全年安全措施项目;确定各个项目资金来源;确定设计单位及负责人;确定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确定完成或投用日期;经总经理批准;必须报请上级批准的重大项目,在核准后落实上述责任及期限。
(4)批准的安全措施项目由计划部门在下达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时间时同时下达。
(5)车间在日常或专业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车间为消除这些不安全因素采取的措施,要按月报安全环保部备查。
(6)车间应在每年十月前,报出下一年的安全措施计划。
(7)经批准的安全措施项目、计划,一般不得变动。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原计划时,应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措施的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1)在当年留用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以上的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够需要的可以在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综合利用的产品,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
(2)安全设备的大修、生产设备因不符合安全要求进行的改装和重大修理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由大修费开支。
(3)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措施由生产维修费用开支,摊入生产成本,数额较大者可分期摊销。
(4)安全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采供部门按照计划供应。
5、安全措施设备与生产一同纳入设备管理。
四、安全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报告
1、公司主管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分管成员负责安全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在专门的会议上由公司主管领导对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2、安全环保部对安全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经常进行跟踪检查,并随时向公司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3、重大安全措施项目,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由安全环保部书面汇报执行情况。
第14篇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管理制度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粉尘防治,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第二条、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
(一)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1.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两小时的用水量;
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回风巷道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运输巷道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3.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的清洁。
(二)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1.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采取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2.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须加强喷雾等防尘措施。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
(三)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须采用有效的防尘措施.
1.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冲洗巷道顶帮、采用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措施。
2.回采工作面应采取喷雾、净化风流、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3.采煤机应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的采煤机不得工作。生产中,如果采煤机内喷雾装置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确保喷雾装置正常。
4.井下煤仓、溜煤眼和各运煤转载点,都应进行喷雾洒水或设置除尘器。喷雾、洒水、捕尘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
5.对煤尘沉积强度较大的巷道,可采取用水洗的方法、冲洗周期,按煤尘的沉积强度及煤尘爆炸下限浓度决定。在距尘源3om的范围内,沉积强度大的地点,每班必须冲洗一次;距尘源较远,或沉积强度小的巷道,每天必须冲洗一次,运输巷道每周必须冲洗一次。运输大巷每年必须刷白一次。
(四)杜绝引爆火源
1.防止明火。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及引火物入井,井下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如确需使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审批手续,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防止电火花。井下使用的机械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3.防止摩擦火花。采煤工作面要防止采煤机截齿和刮板输送机链条等与煤层中坚硬矿物摩擦产生的火花。
4.防止高温热源。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防止电气设备失爆。
第三条、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主要采用隔爆水棚来隔绝煤尘爆炸的传播。隔爆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及辅助隔爆棚,分别设置在以下地点:
(一)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二)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顺槽
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三)隔爆水棚安设标准:
1.水棚用水量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水棚不小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分散式水槽棚的水量按棚区所占巷道空间体积计算,不小于1.2l/m3。
2.水棚设置位置
(1)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巷道内。
(2)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5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
(3)第一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须保持60~200m。
(4)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大于200m。
3.水棚排间距离与水棚的棚区长度
水棚排间距离为1.2~3.o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o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4.水棚的安装方式
(1)水棚的安装方式,采用吊挂式。
(2)水棚安装方式的原则是:当受爆炸冲击力时,水袋中的水容易泼出。
(3)水棚距巷道轨面不应小于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4)当水袋采用易脱勾的布置方式时,挂勾位置要对正,每对挂勾的方向要相向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用4~8mm的圆钢,挂勾角度为60士5度,弯勾25mm。
(四)隔爆水棚的管理
1.要设专人管理,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2.隔爆水棚必须每周必须检查一次。
第二章、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第四条、放炮洒水喷雾管理制度
(一)放炮作业必须坚持放炮洒水或放炮喷雾,并纳入到采,掘,维作业规程和措施之中。
(二)在放炮施工过程中,在明确炮后洒水和开启放炮喷雾的负责人,该工作由现场安检员负责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
(三)洒水喷雾设施,由通风科负责安设,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和使用。
(四)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五)冲洗井壁巷帮工作应在工作面放炮后恢复工作前人工从工作面风筒出口以外1米处对着巷道逐步向里冲刷巷道的面帮,顶板及支架等。一直冲洗到工作面为止。
(六)装岩洒水工作在爆破之后装(煤)岩之前,用水喷洒在(煤)岩堆上,使其湿润,避免装货时粉尘飞扬。
第五条、净化风流管理制度
(一)主要进风大巷,入风斜巷、采区入、回风巷道、采面运、回顺,掘面回风都要设净化风流,采面运、回顺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的位置;掘进工作面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0米的位置,并且要覆盖巷道全断面。
(二)净化风流由通风科负责安设,安设后移交给施工单位管理和使用,所有净化风流都必须完好且成雾状。
(三)采面采煤机作业时、掘进工作面综掘机作业时或放炮后必须打开净化风流,确保降尘效果。
(四)安设净化风流的大巷有产尘作业时,必须由作业单位负责打开净化风流,各大巷净化风流每日白班由负责区域大片瓦检员负责视大巷的干湿度情况进行开启净化风流,并要视大巷的干湿度控制净化风流开启时间的长短。
(五)净化风流的维护工作由通风科负责,对有问题的净化风流要及时处理,否则对责任人处以20~50元罚款。
第六条、清洗巷道积尘管理制度
(一)根据井下产尘地点粉尘浓度测定情况,合理划分区域并确定洗尘周期:
1.采煤工作面两顺及边联煤尘清洗由施工单位负责。要求每周清洗一次。
2.掘进巷道的煤尘清洗由施工单位负责。要求每周清洗一次。
3.皮带各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煤尘清洗由使用单位负责。要求每天清洗一次。
4.电缆上的粉尘由电缆所负责单位进行擦拭或清扫,每周清扫一次。
5.以上地点以外巷道的煤尘由通风科负责清洗。通风科负责建立洗尘制度并配备洗尘人员,编制矿井洗尘循环图表,并严格按洗尘制度和循环图表对矿井各巷道进行洗尘,并做好洗尘记录,消灭煤尘堆积现象。其各巷道的煤尘清洗周期如下:
(1)掘进中的巷道每天清洗一次。
(2)采区皮带道、集中皮带道每周清洗一次。
(二)各单位粉尘清洗项目包括:巷道帮、顶底板各种管路、电缆、皮带运输机及其它设备。
(三)洗尘要保证质量,巷道地板洒水要适度,洒水后湿润而不泥泞。
(四)该项工作主要由安全科、通风科和矿领导负责监督检查,对未达标单位有权责令整改并进行罚款。
第七条、水炮泥管理制度
(一)水炮泥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使用。
(二)水炮泥由放炮员保管,放炮前,按照每次放炮所需的数量进行灌注,灌注水量适中,对漏水的水炮泥不得使用,灌注完的水炮泥整齐码放或装入袋中。
(三)当班放炮结束,放炮员清理水炮泥,统一存放,严禁乱丢乱放。
第八条、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一)隔爆措施的安设,维修,使用.在矿井开拓开采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巷道净断面除满足运输,支护,通风等要求,还要有安设隔爆设施的空间。
(二)隔爆设施的使用。纳入到井下生产的作业规程和措施之中,由通风科负责安设,采掘工作面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使用,大巷等处隔爆设施由保安区负责管理使用。
(三)通风科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每少一处(次)罚款50元。
第九条、测尘管理制度
(一)粉尘检测工作由通风科具体负责。
(二)应配备粉尘检测人员和足够的检测设备,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三)根据《规程》要求,每月对井上、下主要产尘地点都要进行粉尘浓度测定。井下主要产尘地点每月至少进行测定两次,井上主要产尘地点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四)粉尘测定必须按程序进行,测定数据必须准确,并认真做好记录,将测定结果及时上报。
(五)粉尘检测仪器必须完好,并且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定,以保证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六)必须建立测尘技术档案,整理和分析各产尘地点粉尘浓度升降的原因。
第15篇 风电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___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工作,从技术上落实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依照___风电场及水电_安装分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规定,结合___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___风电场工程项目每一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单项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必须编制相应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这些施工技术文件中,必须包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要危险源部位,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文件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工程技术部、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重要危险部位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报鲁荷金风电场、水电_局安装分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在进行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的同时,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生产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骨干分子,均要参加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并签字备查。对从事作业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由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进行。
第五条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效果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或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和修订;安全监督部门应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责任负责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职责负责,项目经理应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对于不执行和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情况给予100~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