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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管理制度10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7

应用管理制度

应用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旨在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运行,提高组织效率,保障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维护员工的工作秩序。这一制度涵盖了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应用程序的选用和审批流程

2. 系统的更新和维护规定

3. 用户权限管理

4.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5. 故障处理与应急响应机制

6. 培训和用户教育

7. 与业务流程的集成和优化

8. 合规性和法规遵从性

包括哪些方面

应用管理制度应详细规定以下关键方面:

1. 应用程序的选用:明确应用的选用标准,如功能需求、技术兼容性、成本效益分析等。

2. 审批流程:设定从申请到实施的审批路径,确保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决策依据清晰。

3. 系统维护:规定定期检查、升级和补丁安装的时间表,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4. 权限管理:设定不同角色的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操作。

5. 数据安全:制定数据加密、备份和恢复策略,防范数据泄露和丢失。

6. 用户培训:提供必要的应用培训,提升员工的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7. 业务集成:确保应用与现有业务流程的无缝对接,提高工作效率。

8. 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数据保护法、行业标准等。

重要性

应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保障业务连续性: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减少因系统故障导致的中断。

2. 保护企业资产:通过权限管理和数据安全措施,防止企业信息资产受损。

3. 提升效率:通过优化应用与业务流程的整合,提高员工生产力。

4. 降低风险:遵守法规,避免法律纠纷,维护企业声誉。

5. 促进创新:为新技术和新应用的引入提供稳定的基础,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方案

建立和完善应用管理制度,可采取以下步骤:

1. 需求分析:识别业务需求,评估现有应用的适用性,确定改进方向。

2. 制度起草:结合需求,编写详细的管理制度,涵盖上述各个层面。

3. 内部讨论:组织相关部门和员工参与,收集反馈,完善制度内容。

4. 试行与调整:在小范围内试行制度,根据实际效果进行调整。

5. 正式发布:经高层批准后,正式发布并执行管理制度。

6. 持续监控:设立监控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适时修订。

7. 培训与沟通:定期开展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制度,同时保持开放的沟通渠道,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构建一套符合自身特点、适应业务需求的应用管理制度,从而实现高效、安全、合规的信息化运营。

应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应用四新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新技术在企业发展上的广泛应用,及山东淄博浩德化工有限公司羧基丁腈胶乳生产技术“四新”技术与推广,充分推行“四新”技术的建设理念,做好新技术应用示范应用的管理工作,根据《企业按全市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淄博浩德化工有限公司羧基丁腈胶乳生产全过程。

第二章 四新技术的应用

第三条技术工作主要由技术部负责,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参与各专业工程施工技术“四新”技术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督促落实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情况;负责科技信息收集﹑积累﹑开发﹑利用及科技资料的整理;物资设备部、安环部和计划财务部配合工作。

第四条 各科室、员工应充分认识“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重要性,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围绕安全性,降低成本,降低造价,清洁环保,更高的质量,更便于管理为目标,采用自主研发或与以重大工程项目为载体与各大专院校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四新”技术主要内容包括:

1、新技术:及时参加新技术学习会、培训班、发布会或博览会等,并上网查阅相关资料,工程技术部组织召开研讨会共同学习新技术,并针对实际工程认真研究可行性方案。

2、新材料:材料员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关注新材料的性能和应用范围,并在研讨会上介绍,使工程向更安全,更节能,更环保,更健康,污染(噪音、粉尘等)小,加工废料少,效率高的新型装饰行业迈进。

3、新工艺:组织人员学习、考察国内外的新工艺;组织工人进行学习交流,并使之应用于工程中。

4、新设备:与国内外大型工具生产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了解新产品发布,使新设备能早日投入到生产中。

第五条 围绕“四新”技术展开各项活动

1、开展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全员技术素质;建立健全各级技术管理“四新”技术体系,完善技术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

2、围绕“四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技术改造、创新,拟定切实可行的科技“四新”技术工作计划并做试点工程。

3、经常进行“四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及时进行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探索研究及报道交流。由基本技术指南出发,进行不断的思考、“四新”技术,最终驾驭规范要求,超越基本技术。

4、通过推广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实现工程建设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推进工程快速稳定建设,并使本标段施工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转变,以“新型、节能、科技、绿色”为目标,提升全行业竞争力,使本标段工程成为“四新”应用的样板工程。

第三章  申请立项及遵循原则

第六条 为确保“四新”技术应用取得很好的成效,“四新”技术项目应及时申请立项,并遵循下列原则:

1、科技含量高,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有重要影响;

2、作为公司技术储备,必须提前安排的“四新”技术计划;

3、能确保公司技术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四新”技术计划;

4、工程项目急需解决的重、难点技术问题;

5、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施工安全,并具有显著经济效益;

6、有利于项目科技“四新”技术人才的培养。

第四章 四新技术项目合同条款内容填写

第七条 项目合同编号、名称

合同编号由公司依据年度立项文件给定,项目名称由承担单位填写,应简明、准确、具体,并且能反映出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和物证,字数不超过30个。

第八条 承担单位分工指“四新”技术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分工单位及该分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主要研究人员

项目负责人为该“四新”技术项目的第一负责单位总工程师。主要研究人员必须是参与项目方案制定、实施及指导的人员,并按对“四新”技术项目创造性贡献大小排序。

第十条 国内外现状及简要说明

简述国内外同类“四新”技术项目技术的先进性、成熟程度;该“四新”技术项目的研究方向、技术“四新”技术点、经济和社会效益及推广应用前景等。

第十一条 主要研究内容及关键技术

应完整、准确地说明项目创造性的贡献内容,所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 达到的目标、技术经济指标和成果形式:

目标和技术经济指标要具体、尽可能量化。成果形式是提供技术研究(研制)报告等文件。

第十三条 采用的研究和试验方法

指该“四新”技术项目进行技术攻关需要安排的研究和试验内容(不含常规试验方法)。

第十四条 研究期限与计划进度安排

研究期限指从收集资料、市场调研等工作开始,至项目研究全部完成,并提交技术研究文件期限,计划进度应按实施计划分阶段列出。

第十五条 研究经费及年度拨款计划

科技合同研究经费包括劳务费;原材料、燃料费;非通用科研仪器设备加工制作费(单独办理申请人);专业业务费(为研究、开发项目需要的设计、试验、检测、论证、文整、资料、调研、咨询等费用);外协费(支付协作者的费用)。填报时按科技“四新”技术合同所列科目分项填写,集团公司资助经费及年度拨款计划由集团公司科技开发部填写。

第五章  “四新”技术评审及奖励机构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评审或鉴定条件的科技成果,由项目负责单位提出申请并上报有关材料,经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查后,逐级上报。

第十七条 我局公司成立由局指总工程师领导,工程技术部等各部门部长组成的“四新”技术管理委员会,公司“四新”技术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布“四新”技术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四新”技术工作;

(二)对公司重大“四新”技术项目进行评审;

(三)对有关较大、重大“四新”技术进行奖励。

第十八条 技术部履行“四新”技术管理日常职责;生产部可召集“四新”技术管理委员会对“四新”技术工作进行指导,对“四新”技术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四新”技术奖励基金。技术部负责管理“四新”技术奖励基金。“四新”技术管理委员会可利用“四新”技术奖励基金对公司较大、重大“四新”技术活动进行奖励。

申报评审的“四新”技术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必须是已实施的;

(二)经验证创造实际经济价值或取得良好管理效果的;

(三)需附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等;

(四)创造的经济价值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受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各部门每月自行组织内部“四新”技术评审,并实施奖励;同时将两至三项重大“四新”技术项目报送工程部。

生产部每月将送达的“四新”技术项目进行验证、整理,并将结果提交“四新”技术管理委员会。

“四新”技术管理委员会每三个月组织对公司重大“四新”技术项目进行评审,并实施奖励。

“四新”技术项目经审核通过后,可纳入公司有关正式制度、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

对已验收、鉴定或评审合格的科技成果,要积极推广使用,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对一些管理开发软件、中间试验等项目,经过验收后,督促其制定实施计划,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对于重难点工程项目,在制定实施性方案时,依据实际情况,指定其引进或直接采纳某项技术成熟的科技成果。

3、对于暂不使用的科技成果,应作为技术储备,妥善保管。

4、财务、物资和机械设备部门应优先安排科技成果推广所需资金、物资和设备,凡属具备固定资产条件的,应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管理使用。

5、科技项目完成后,产生的图样及设计技术文件资料,由局指承担单位立卷归档,同时上报公司档案室一套完整资料。

第六章 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中止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一)开展该项技术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动或者主要设备、设施及其他关键辅助支持条件发生变化的;

(二)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三)发现该项技术存在确认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四)发现该项技术存在有悖环境保护设计的。

第七章  四新技术激励

第二十一条 “四新”技术取得科研成功并加以推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物资鼓励和资金奖励。

1、重大“四新”技术项目由科研技术管理委员会利用公司“四新”技术奖励基金实施奖励,每季度奖励一次。

2、公司采取多样化的“四新”技术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实物、带薪休假、公费旅游等。

3、公司鼓励团队“四新”技术,对做出贡献的“四新”技术团队实施团队特别奖励。

4、公司每年应拨付一定额度专项资金用于对评审通过的“四新”技术项目实施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铁道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山东淄博浩德化工有限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医疗设备应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局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设备的临床应用安全、有效为管理目标的原则,其内容包括技术保证和管理保证,涉及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制定正确的操作规程,计划定期的检测(包括计量检测),提供及时的维护、保养、维修和必要的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定本院医疗设备应用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应用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医疗设备应用质量既涉及到设备自身的质量,也与医疗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有关,贯穿在医疗设备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要求临床医生、技术人员、工程人员的共同配合和相应的规范与制度保证。

二、安全风险管理

(一)、风险分析:

1、病人和操作人员不能觉察到的某种危险因素,如:放射线、高频电离辐射、高磁场等。

2、因病人处于昏迷、麻醉状态、自身意识力不强或不能活动的病人,对产生危害情况无法正常反应。

3、用于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医疗设备,其安全性、可靠性会直接影响病人的生命安全。

4、多台医疗设备连接使用时,可能对病人造成的安全隐患。

5、不同医疗设备之间相互干扰(如电磁干扰等),可能造成的影响。

6、有源医疗设备通过皮肤接触,插入体内或直接进入内脏时,因电极直接进入人体,电气安全性能可能造成危害。

7、在特定环境(湿度、温度、有害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易暴物质等)下,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可能造成的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8、各种保护装置、报警装置失灵或失控。

9、医疗设备使用年久或经过大修后,其安全性能下降,可能产生的影响与隐患。

10、使用人员操作失误,病人与无关人员在无意或无知的情况下,擅自变动医疗设备的工作状态和预设置,可能造成的危害。

11、没有重视生产厂商已提示的风险因素或可能产生的副作用、适应症、禁忌症等。

12、临床试用的医疗设备,操作说明中没有预见到的可能产生的复杂风险。

(二)、警告标志:

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可能对病人和无关人员造成伤害的,必须有明确的警告标志与提示。

(三)、危险标志:要求在放射线、电离辐射、高磁场等区域,设置有排除危险通道,制作醒目的警示标志,警告哪类人员不能靠近或禁止入内,提醒进入操作区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四)、工作状态警告:某些医疗设备在工作状态下会给人体带来伤害,如_线机房、ct机房等,要求设置红灯警告。

(五)、病人提示:病人在接受检查和治疗前,医务人员应在检查单、预约单上写明注意事项,或以其他明确方式告知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应急措施。

三、应急措施:

凡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出现紧急故障又不能现场修复时,且可能对病人造成危害,甚至威胁其生命安全的,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一) 启动对病人采取的安全预案措施。

(二) 启动仪器安全应急保障模式。

(三) 预见性地配置一定功率的不间断电源。

(四) 预知的在医疗设备使用中可能造成病人的意外伤害或副作用出现时,应及时启动事前预案。

(五) 在医疗设备使用中,造成病人未知的意外伤害或不明原因的副作用出现时,应迅速启动应急安全开关,对病人实施安全急救处理,并且对设备在用状态信息进行核实。

四、电气安全性管理:

医疗设备电气安全性管理不仅要符合通用标准,而且要符合专用标准,并且专用标准优先于通用标准。

(一)、按照医疗设备安全特性的使用要求,安装匹配的防止电击伤防御设施和定期检查、评估。

(二)、接地线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方式,严格按“基本绝缘和保护接地”、“强化绝缘或内部电源”要求接地。

五、放射防护:

放射设备在机房设计、安装时,必须遵照国家防护标准和安全规范,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电磁兼容性:

根据医疗设备电磁兼容性的自身特征,安装前合理布局,排除干扰与影响。在制定设备操作规程中,规定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使用方法,包括病人和操作人员的防护用具与使用方法。

七、医疗设备使用操作的制订与管理

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在安装验收完成后正式使用之前,应根据医疗设备的使用操作说明书、维修手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临床使用要求制定好操作规程,明确基本的操作步骤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必要时,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助使用科室制订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制定后,应组织操作人员全面学习规程,熟悉掌握每项操作。

固定使用场地的设备,操作规程应张贴(悬挂)于使用场地;移动使用的设备应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使用人员知道且方便的位置。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包括:

(一)、医疗设备适用的对象、设备管理责任人、应用范围、开机前的检查、注意事项及标准程序。

(二)、对病人、标本的处理及注意事项。

(三)、基本操作程序。

(四)、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安全风险、禁忌症、操作人员要求等。

(五)、关机程序与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六)、维修程序、计量设备状态标记。

(七)、医疗设备发生意外或可能产生的不良事件处理措施、上报意见。

八、应用质量检测

验收检测

状态检测

稳定性检测

目的

技术性能是否达到厂家承诺指标。

性能指标是否达到应用要求。

性能指标的稳定性。

特点

测量厂家提供技术指标的关键性参数。

用户或检测部门要求测量的关键参数。

主要技术参数的相对性检测。

方法

按厂家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测试方法,参数测量。

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参数要求测量。

按规定的项目参数测量。

参检部门

生产厂家、使用单位、检测部门。

保修机构、使用单位、检测部门。

使用单位、保修机构。

检测时间

安装或改装时间。

按计划定期检测或出现不稳定状态时间。

按计划定期检测或维修后的时间。

九、计量管理的实施

(一)、执行《计量法》,申报强制检定。

(二)、建立计量器具明细台账。

(三)、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记录表。

(四)、计量标记管理和封印管理。

(五)、溯源管理。

(六)、非强制检定的协助服务管理。

十、预防性维护(pm计划)

pm:指周期性地对医疗设备进行一系列科学的维护工作,以确保医疗设备安全地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主要包括:

(一)、外观检查,清洁与保养。

(二)、更换维修。

(三)、功能检查。

(四)、性能测试与校准。

(五)、安全检查。

十一、医疗设备故障维修

医疗设备故障维修是医学工程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我院现阶段主要采用:维修服务以第三方为主,医院工程技术人员为辅的方式。

(一)、使用科室填写明确的维修申报。

(二)、设备科组织及时的维修处理。

(三)、维修机构出具规范的维修报告。

十二、不良事件报告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一)、设置(可疑)不良事件报告(兼职)责任人。

(二)、可疑不良事件发生后,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设备科会同操作使用人员立即调查记录或封存不良事件的相关详细资料。

(三)、按规定时间上报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四)、损害原因不明时,责令库房暂缓放行、使用科室停用与该事件相关的同型号或同批号的医疗器械。

(五)、组织评估分析、明确处理意见。

十三、日常安全事项

(一)、牢固树立“三防”、“四灭”意识,坚持每天检查水、电、气的管道疏通情况和开关控制情况。

(二)、医疗设备工作室完成工作后,应做好仪器和室内清洁维护,并且检查关闭空调、照明灯、水、气、门窗等。

(三)、除特殊医疗设备要求必须保持不间断带电外,禁止医疗设备非工作状态带电运行,应拨掉电源插座断电。

(四)、严禁在配备的专业工作站上播放其它光盘、移动硬盘和网络下载。

(五)、要求特殊护理的专业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执行维护保养后方可下班。

(六)、未经医院许可,禁止院外出租、出借医疗设备。

(七)、严禁非本医疗设备工作室的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八)、因工作关系,需要接受参观、培训服务,必须有科室负责人同意或申报医院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九)、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全面学习操作规程,逐项熟悉操作技能一月以上,经设备管理责任人认可后,方可独立操作。

备注:1.本制度解释权归设备科。

2.具体细则按《医疗工程技术手册》和医疗设备生产厂家规定的技术指标执行。

第3篇 物业管理(保安)员岗位常用技能应用细则制度

物业管理(保安)员岗位常用技能应用细则

(一)问好(问候)

1.对客问好(问候,或打招呼)的原则:

(1)先敬礼后问好的原则;

(2)户外五米的原则(室内或大厅为二-三米,本部执勤岗位多为户外);

(3)眼神与客人自然交流的原则。

2.对客问好(问候,或打招呼)的时机:

每一个客人(业主、住户、访客、员工、装修工等)即将来到眼前或从身边经过之时。

3.对客问好的要求:

物业管理员向客人问好或打招呼时应掌握五米原则,即在约五米时就要调整姿态,酝酿神情。相距约五米,主要是防止因距离太远客人 听不清楚,距离太近问好又太突然,客人易受惊吓;问候时声音不要过大或过小,宜保持在30-50分贝;语调温婉,充满感情与自信,与客人问好时微笑要自然(忌皮笑肉不笑或假笑),适当露出6颗牙齿,表情大方不做作。双眼平视地与客人交流,不可东张西望;忌逼视或紧盯客人不放(尤其为女性客人);区内巡逻队员在巡查过程中与客人问候时可以不下单车,问候点头示意即可,但遇有客人招手或问询时,应先下单车,手扶车把或把单车放好后立正、问好、敬礼。如果是步行巡逻,可行进间问好敬礼或力正敬礼。

4.注意事项:不得坐着向客人问好,即使执勤时是坐姿,只要客人来到,均应立即起立、问好。

(二)客人问路

1.接受客人问路时的基本原则:

(1)耐心接待的原则;

(2)指路时使客人明白的原则。

2.注意事项:

物业管理员在遇有客人问路时,要先下单车立正(行进时同)、敬礼、问好:先生/小姐/师傅,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可以为您做点什么然后认真听取客人的诉说。在此过程中应主动将对讲机音量调至适中,以免干扰谈话,同时要注意听对讲机,随时关注岗位情况,如需要回call对讲机时应向客人表示歉意。待客人诉说完相关情况后,及时指明道路,并告知注意事项,最后征询客人意见是否清楚(注意,指路时用掌而非用单指)。如果客人还是不明白,可通知沿途岗位在街口/路口迎接,将其带至相关单位,必要时可报告领班处,协调人员带路。客人离开时会表示感谢,我们应礼貌的回答: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不客气,为您服务是我的工作。表示再见后离开。

(三)接受客人问询

1.接受客人问询的基本原则:

(1)详细解答,不推托,尽可能满足客人要求

(2)对超出自己业务知识外的情况,要上报领班,忌胡乱猜测

2.注意事项:

物业管理员在当当值过程中,遇到客人有事询问,应当及时下车敬礼、问好:先生/小姐/师傅,您好,有什么可以帮助您客人说完所需问询的情况后,当值应当按照自己所知情况予以解答,忌胡乱猜测,说我想、可能是、也许是等话。如是超出了自己业务知识之外的事,可报告领班过去解答。如果客人没有时间等,也可以记下门牌号码,姓氏或联系电话,了解清楚情况后再回复客人,或者告知屋村管理处及相关单位的电话,可去电咨询。在与客人交谈的过程中,对讲机的音量要适中,要注意听对讲机,如需要回call时应向客人表示歉意。遇到情绪比较激动的客人,如客人反映路灯长时间未修好,应当及时的表示歉意:这是我们做得不足的地方,谢谢您的监督,我马上将此事想我的上司汇报,尽快整改。要注意安抚其情绪,不要说刺激客人的言语,不要激化矛盾,必要时向领班报告,请领班到场处理,待客人情绪稳定后,再向其解释,并把要采取的措施告诉客人。

(三)通传(卡口)

相关细则:

通传岗位当值队员将需要通传的车辆指挥靠边停放,通传尽量站在驾驶员窗边,然后问询客人:①先生/小姐/,请问您贵姓待客人回答后(此时要边问边用探访本速记)。②×先生/小姐(加上对方的姓,能够拉近相互的距离,更能体现服务的完美),您好,请问您去哪里探访客人回答地址(速记)。当客人所说地址不对时,如绿影翠湖183号、碧湖豪庭10街5号(无此街号)等,应马上提醒客人重新联系探访对象。当客人所说地址对时,要回答:好的,请您稍等一下,我们马上为您通传。(注意:与客人说话时尽量保持80cm以上的距离,如口中异味较大的尽可能在1米左右,避免影响客人),然后call对讲机,再登记车牌、人数等,再接待下一台车,如果只有一台车的时候尽可能站在车子的左前方。屋村队员回call有请时,要向客人表示歉意:先生/小姐,耽误您时间了,业主请您进去,请慢走。屋村队员回call需要探访客人联系业主时,当值队员应当向客人解释原因,请他/她联系业主,如果因为通传时间较长,客人不理解,发脾气、责骂时,要注意克制自己的情绪,耐心的与客人解释原因,不要去计较客人的过错,把对让给客人,必要时可以让旁边岗位来替换调和。

(四)通传(区内)

相关细则:

在接到卡口的通传后,区内相应当值队员应先放下手上的工作(突发事件、紧

急情况除外,主要指正常巡查、登记时),以最快速度赶到通传单位。别墅门铃切忌连续按,应按一下,稍停,再按,因为业主有个反应的过程(比如穿鞋、着衣、下楼等),如果按到第四下还没有业主出来,外围观察迹象显示业主不在家时(如车库无车,门窗紧闭等),应当及时回复卡口:××单位没有业主听门铃,请联系业主。洋房门铃按一下响两声,到第三下仍无人应答时也要及时回复卡口联系业主。通传时要保持自己的姿势,不要坐在单车上或单脚点地通传,要注意我们的行为会影响我们的工作。通传时不要哎、喂等语言,要先自报家门:先生/小姐,您好,我是×街/×苑的物业管理员,工号××,门岗/卡口有位×先生/小姐探访,请问是否请进得到业主的肯定后表示感谢,再见,再回复门岗放行,同时在几分钟内留意此单位客人是否到达,洋房则需要帮助开门。

第4篇 市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抗菌药物的管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由主管院长、医务部、院感科、临床抗感染专家、药剂科、检验科等组成。

2、制订和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必须在病程记录上体现。

3、严格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对于非感染性疾病、病毒性感染和发热原因不明者,不要轻易应用抗菌药;同时要严格控制或尽量避免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和局部应用,预防用药仅适用于外科围手术期及符合预防用药指征的非手术病人,局部应用只有在全身用药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才予以考虑。

4、在保证抗菌药物有效、安全、合理、经济使用的基础上,门诊医生以使用非限制级抗菌药物为主,尽量避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门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量,最多不超过7天,严格控制联用,三联用药原则上禁用(抗结核药物除外)。

5、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要遵循有效、安全、合理、经济的原则,确立诊断,在抗菌药物进入人体以前力求采好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做到有样必采,住院病人有样可采送检率必须达到60%以上。根据抗菌药物的药理学和药动学特点,选择有效药物和合适的给药方法。

6、培养与药敏试验结果还须结合临床表现评价其意义。应排除污染菌、正确菌群和寄殖菌所致的阳性培养结果。

7、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参照本院的细菌分布状况及其耐药性情况,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8、选择抗菌药物时,应做到:能用窄谱的,就不用广谱,能用基本药物就不用新型昂贵药,能用单一用药就不联合用药,实行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并有计划地对同代药物轮换使用。

9、对医院感染、严重感染、难治性感染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覆盖面广、抗菌活性强的杀菌剂并建议联合用药。

10、对(去甲)万古霉素、第三、四代头孢菌素、新型β一内酰胺类、两性毒素b、恶唑烷酮类等及其它价格昂贵、毒性大或较易产生耐药性的品种应严格审批制度,控制使用。

11、抗菌药物的使用、停用、更改均要在病历上详细分析、记载。

12、抗结核药物由专科医生开具。

13、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统计和分析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以便随时掌握异常现象;并会同检验科定期公布全院常见病原菌分布及耐药情况。

14、医院药剂科应对各类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咨询小组及时进行调查和整顿。

附件:

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

2、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实施细则

3、病房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4、门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5、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见医院相关文件)

6、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但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

4.新上市,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抗菌药物;

5.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3、病房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1)第一线药物(非限制使用):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可根据临床需要,在明确诊断的前提下,选择合理的抗菌药物,但也要力争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

(2)第二线药物(限制使用):根据患者病情,认为需要二线药物治疗时,应该有药敏试验结果证实;若无,应由医教科指定医生或高级职称医师或科室主任的查房记录,并签名。

(3)第三线药物(特殊使用):根据患者病情,确实需要三线药物治疗时,使用前必须按规定提出申请,由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三级医生(或医院专家小组)查房或会诊同意后才能使用,三级医生应在病程录上签名。三级医生外出期间,需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级别的医师会诊后才能使用,并应有会诊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

a、感染病情严重者如:(a)败血症、脓毒血症(sep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b)中枢神经系统感染;(c)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d)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包炎等;(e)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f)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g)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b、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a)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b)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c)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d)血wbc<1_109/l或中性粒细胞<0.5_109/l;(e)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f)爱滋病;(g)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h)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

4、门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1)第一线药物(非限制使用):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可根据临床需要,在明确诊断的前提下,选择合理的抗菌药物,但也要力争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

(2)第二线药物(限制使用):根据患者病情,认为需要二线药物治疗时,应该有药敏试验结果证实,如无,应由已在医务科审批备案的有资质的临床执业医生会诊后,才能使用,会诊医师应签名,如果病情确实危重,可以越权开取一天量的药物(指抗菌药物),但需在病历上记载清楚。

(3)第三线药物或三联以上(含三联)抗菌药物原则上不得使用。

(4)门诊处方抗菌药:静脉给药时原则上不超过三天,对诊断不明者,静脉给药时原则上以一日量,对老年慢性呼吸道感染疾病患者拒绝入院者,如确需连

续使用抗菌药物,可适当延长;口服给药时不超过7天量。

(5)门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使用二联抗菌药物需要有药敏试验支持或经科主任或门诊办主任签字,三联以上(含三联)抗菌药物除了抗结核治疗外原则上不得使用,如确需要,应由门诊办主任审批并签名。

(6)当处方中含有抗菌药物时,必须有使用该药物的感染性疾病诊断。

(7)如果处方中某种抗菌药物有规定的使用时间(如在输液后第二天使用等),则必须仔细交代病人并在处方或病历中注明。

(8)上呼吸道系统感染患者如果需要使用抗菌治疗,原则上要有血常规的支持,如果患者不愿意抽血化验,应在门诊病历上签字说明。

(9)急诊病人参照急诊科管理。

(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措施

医务人员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与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同时遵循以下有关分级管理的要求,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一)不同类别抗菌药物的使用

原则上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中重度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各级医师均具有处方权,需按各种药物适应证合理用药。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住院病人由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门急诊病人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住院病人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无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此外,经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资格的医师或药师会诊同意,或多学科疑难病例讨论意见,可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急诊处方须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或科室主任开具,一次处方不得超过3天,必要时应请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资格的医师或药师会诊同意后使用。

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专业医师在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可降低一个等级。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积极开展相关病原学检查,提高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目标治疗使用率,原则上用于以下各种情况:

(1)可能危及生命的重症感染初始经验治疗;

(2)病原菌不明确,有混合感染可能的病情较重患者经验治疗;

(3)免疫功能低下或基础病较严重的感染患者治疗;

(4)病原检查明确仅对该类药敏感;

(5)国内外权威抗感染治疗指南推荐方案。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确定

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担任。会诊人员的认定必须按照科学和负责任态度进行,会诊人员需要具有良好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态度;

会诊人员不宜过多,需要由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按照科学严谨工作方式认定,会诊人员资质定期进行评审,不合格者及时停止其会诊权限。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方式

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现场会诊或网络会诊等方式进行,无论何种会诊方式,均需要建立恰当的会诊流程,会诊人员做好会诊记录,对同意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患者,需要有明确证据或指征。

(四)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的规定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处方量仅限于1天用量。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充完成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下列情况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具有相应级别处方权的医师无法及时到场处方药物;

2.患者感染治疗需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无法或没能进行会诊时;

3.已有客观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注:1.本目录收录153种抗菌药物品种,主要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中国国家处方集》、《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和《第一批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试行)》(2009年版基层部分)的抗菌药物品种,其他一些具有临床应用价值的抗菌药物也适当收录;

2.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只包括全身作用的抗菌药物(含抗真菌药物)。不包括抗结核病药、抗麻风病药、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和抗菌中成药;也不包括局部用抗菌药物;

3.标注_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仅限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使用。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构因个案治疗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的,应采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通过临时采购程序申购使用;

4.未在本分类目录中抗菌药物,一般不推荐使用,确有需要使用者,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

第5篇 在岗职工培训:企业管理制度真实用途及有效应用方法

企业“管理制度”的真实用途及有效应用方法

--在岗职工培训课程提要

第一章、企业“管理制度”的真实用途

何为企业“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为了实现某种愿望和目标而制定的企业“控制管理”规定。

企业“管理制度”通常是以

――“规章制度”、“执行标准”、“工作程序”、“行为管理规定”、“职工岗位职责”、“企业员工手册”、“企业内部通知”等加以体现。

企业“管理制度”的特性

――企业“管理制度”普遍带有“强制性”和“约束性”。

企业“管理制度”的作用

――满足企业经营活动运行,确定产品质量标准,明确员工岗位责任,明确生产流程工艺,提高生产工作效率,规范操做工作程序、保证生产产品品质,确保品牌生存能力,杜绝生产安全事故,获得生产经营回报,促成企业发展的作用。

第二章、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效编制思路

有效编制思路应符合

――编制目的明确

涵盖范围准确

采用方法有效

相互关联性强

约束措施得力

执行过程简便

企业“管理制度”编制目的

希望通过企业“管理制度”“约束”职工工作行为,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明确“产品”质量标准,确定“管理、控制”工作程序,提高“劳动工作”效率,达到“产品”标准质量,解决“管理、服务”问题,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获得理想“生产、经营”利润,保证企业生存的目地。

企业“管理制度”涵盖范围

1、企业工作行为“约束”:

如:职工“工作”、“服务”礼仪;职工“工作考勤”等。

2、企业“岗职工作”要求:

如:职工“岗位工作职责”;职工“工作手册”等。

3、企业“管理控制”程序:

如:“人事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及物品领用管理”制度;“处罚、奖励管理”制度;“职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办公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外包服务管理”制度:“成本控制管理”等。

4、“质量控制”管理:

如:“产品”、“服务”质量标准;“产品”、“服务”工作质量程序;“产品”、“服务”工作质量记录;“产品”、“服务”质量检验标准;不合格品(项)处置方法;不合格品(项)质量整改规定(程序);不合格品(项)质量整改复检规定(程序);“产品”、“服务”质量档案等。

企业“管理”采用的方法

企业“管理制度”通常可以分为:以工作程序要求为主的“程序管理”方法和以工作岗位要求为主的“岗职管理”方法。在从事高危生产和服务领域的企业管理中,也有采用岗职、程序合二为一的“岗位程序”管理方法。

企业“管理制度”的相互关联

企业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使“制度”产生相互关联,并且目标、方法一致,不可自相矛盾。

企业“管理制度”的约束措施

针对企业“管理制度”所具有的“强制”及“约束”之双重特性,“管理制度”中所采用的所有方法,应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只有这样,“管理制度”才能产生其所需要的“特定约束”能力。

企业“管理制度”应该执行过程简便

企业“管理制度”在编制过程中,应该注意要使执行过程尽可能的附合“简单”、“方便”的编制工作准则,得以实现其所希望的,“有效管理”的目地。

第三章、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效应用方法

任何“管理制度”在其进入应用管理中,都需经过:管理制度公示管理制度培训应知应会考核执行需要检查处置违规及时处置应有通告通告应入档案应与工资挂钩作为提升评定等,才有可能真正起到使用它的有效“控制管理”作用。

管理制度“公示”

任何企业决定执行某项“管理目标”前,都应将要执行的制度尽可能的在所执行范围之内提前进行“公示”。以使“制度”有关联职工,知道将要执行“制度”所包涵的“目标管理”“制度”内容,用应形成“制度”执行前所应有的,感知“心理承受”准备。

管理制度“培训”

对于任何“管理制度”而言,只有被“制度”人,对其“制度”真实管理目地,了解“制度”具体管理方法,清楚“制度”执行检查力度,明白违规处罚轻重后,才能引起执行前思想上所应有的足够重视态度。

在进行管理制度“培训”时,应该根据不同“制度”管理目地,结合“制度”执行条款多少,是否具有岗位衔接上的“具体、明确”方面要求等,分别采取可对应的“制度培训”方式。用以获得所需要的,“培训”目地效果。

对被“制度”涵盖范围广的:“职工工作、服务礼仪”“职工工作考勤”“职工岗位工作职责”“职工工作手册”“人事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及物品领用管理制度”“处罚、奖励管理制度”“职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办公管理制度”等,就较适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用以达到节约“集中培训”时间,提高“培训效率”的目地。

企业每位新入职的员工,都应对其进行“管理制度”的“培训”。如新人入职人员较多,可由人事管理部门组织新人进行“集中培训”;如果入职人员较少,可以要求其任职部门经理/主管承担对其进行“培训”的责任。

对被“制度”涵盖范围相对较窄的:“合同管理制度”“外包服务管理制度”“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岗位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产品、服务质量标准”“产品、服务工作质量程序”“产品、服务工作质量记录管理”“产品、服务质量检验标准”“不合格品(项)处置方法”“不合格品(项)质量整改规定(程序)”“不合格品(项)质量整改复检规定(程序)”“产品、服务质量档案管理”“岗位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等,可根据被“制度”所涵盖的各个岗位工作职责,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

“管理制度”应知应会考核

只有被“制度”人牢记“管理制度”,才能满足“制度管理”的需要。

“管理制度”需要执行检查

对于任何“管理制度”,只有结合日常管理对其不间断的执行情况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做出执行情况讲评,才能发挥“制度”所应起的“制约管理”做用。

处置违反“管理制度”要及时

只有对于任何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依照“企业职工处罚管理规定”做出及时相应处罚,才能有效建立、维护“管理制度”所应有的“强制、约束”做用。

违规处置应有通告

处罚管理决定应以书面文件形式进行下达,处罚管理书面文件应送达至被处罚人。同时也可根据违规情结轻重,做出是否需要“通告”的决定。

违规处置通告应入档案

“处罚管理决定”书面文件应存入企业人事管理档案,档案保存期应不少于两年。

“执行制度”应与工资挂钩

“执行管理制度”好/坏,应与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工资收入挂钩,用以提醒职工遵守“管理制度”可以保证甚至增加自己个人收入。反之,将会减少自己个人收入。

执行管理制度“好、坏”可以作为提升评定依据

“执行管理制度”情况的好/坏,应该作为企业职工职务升迁评定的依据。试想一个不能自觉遵守企业“管理制度”,缺少自我人“约束”能力的人,又能如何指望他(她)来带领职工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又能如何承担保证生产产品质量的责任。

第四章、管理制度的修正与补充

“管理制度”的修正与补充

由于我们拟定管理制度时很难做到涵盖范围全面,所用措施准确、有效。而且,经营过程之中,也总会有新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面对,并且加以进行解决。

在现实经营管理中,任何一种“管理制度”都不可能也根本无法永久性的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所以,企业管理人应该针对管理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及时的对“管理制度”进行有针对性的“目标内容”做出修正之后,才是保证管理可以持续、有效运行的正确工作方法。

“管理制度”应该适时的更新

任何一种“管理制度”,都不可能也根本无法永久性的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在企业管理工作中,企业应该根据其管理目标的调整,对所使用的“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更新,用以适应企业达到所拟定的经营管理预想。

在进行企业“管理制度”更新时,对以不适合企业管理目标的制度条款,应以下达更新、作废文件方式完成所需更新过程。过期“管理制度”应做及时收回、销毁处理。

对于刚更新的“管理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应加大执行检查力度。

更新后的“管理制度”应与企业管理目标相一致。

结束语

第6篇 项目工程科技开发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1、项目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负责组织编制推广应用计划,落实推广应用项目的责任人及要求完成时间等,并组织实施。

2、项目经理参与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的编制,并负责解决科技开发和科技推广项目所需的经费和人员。

3、项目内业技术人员协调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并参与实施工作,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队技术员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负责对实施中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进行总结。

4、对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在工程上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每季向公司(区域公司)上报,本项工作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报。

第7篇 医疗设备应用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局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设备的临床应用安全、有效为管理目标的原则,其内容包括技术保证和管理保证,涉及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制定正确的操作规程,计划定期的检测(包括计量检测),提供及时的维护、保养、维修和必要的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定本院医疗设备应用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应用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医疗设备应用质量既涉及到设备自身的质量,也与医疗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有关,贯穿在医疗设备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要求临床医生、技术人员、工程人员的共同配合和相应的规范与制度保证。

二、安全风险管理

(一)、风险分析:

1、病人和操作人员不能觉察到的某种危险因素,如:放射线、高频电离辐射、高磁场等。

2、因病人处于昏迷、麻醉状态、自身意识力不强或不能活动的病人,对产生危害情况无法正常反应。

3、用于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医疗设备,其安全性、可靠性会直接影响病人的生命安全。

4、多台医疗设备连接使用时,可能对病人造成的安全隐患。

5、不同医疗设备之间相互干扰(如电磁干扰等),可能造成的影响。

6、有源医疗设备通过皮肤接触,插入体内或直接进入内脏时,因电极直接进入人体,电气安全性能可能造成危害。

7、在特定环境(湿度、温度、有害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易暴物质等)下,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可能造成的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8、各种保护装置、报警装置失灵或失控。

9、医疗设备使用年久或经过大修后,其安全性能下降,可能产生的影响与隐患。

10、使用人员操作失误,病人与无关人员在无意或无知的情况下,擅自变动医疗设备的工作状态和预设置,可能造成的危害。

11、没有重视生产厂商已提示的风险因素或可能产生的副作用、适应症、禁忌症等。

12、临床试用的医疗设备,操作说明中没有预见到的可能产生的复杂风险。

(二)、警告标志:

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可能对病人和无关人员造成伤害的,必须有明确的警告标志与提示。

(三)、危险标志:要求在放射线、电离辐射、高磁场等区域,设置有排除危险通道,制作醒目的警示标志,警告哪类人员不能靠近或禁止入内,提醒进入操作区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四)、工作状态警告:某些医疗设备在工作状态下会给人体带来伤害,如_线机房、ct机房等,要求设置红灯警告。

(五)、病人提示:病人在接受检查和治疗前,医务人员应在检查单、预约单上写明注意事项,或以其他明确方式告知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应急措施。

三、应急措施:

凡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出现紧急故障又不能现场修复时,且可能对病人造成危害,甚至威胁其生命安全的,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一) 启动对病人采取的安全预案措施。

(二) 启动仪器安全应急保障模式。

(三) 预见性地配置一定功率的不间断电源。

(四) 预知的在医疗设备使用中可能造成病人的意外伤害或副作用出现时,应及时启动事前预案。

(五) 在医疗设备使用中,造成病人未知的意外伤害或不明原因的副作用出现时,应迅速启动应急安全开关,对病人实施安全急救处理,并且对设备在用状态信息进行核实。

四、电气安全性管理:

医疗设备电气安全性管理不仅要符合通用标准,而且要符合专用标准,并且专用标准优先于通用标准。

(一)、按照医疗设备安全特性的使用要求,安装匹配的防止电击伤防御设施和定期检查、评估。

(二)、接地线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方式,严格按“基本绝缘和保护接地”、“强化绝缘或内部电源”要求接地。

五、放射防护:

放射设备在机房设计、安装时,必须遵照国家防护标准和安全规范,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电磁兼容性:

根据医疗设备电磁兼容性的自身特征,安装前合理布局,排除干扰与影响。在制定设备操作规程中,规定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使用方法,包括病人和操作人员的防护用具与使用方法。

七、医疗设备使用操作的制订与管理

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在安装验收完成后正式使用之前,应根据医疗设备的使用操作说明书、维修手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临床使用要求制定好操作规程,明确基本的操作步骤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必要时,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助使用科室制订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制定后,应组织操作人员全面学习规程,熟悉掌握每项操作。

固定使用场地的设备,操作规程应张贴(悬挂)于使用场地;移动使用的设备应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使用人员知道且方便的位置。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包括:

(一)、医疗设备适用的对象、设备管理责任人、应用范围、开机前的检查、注意事项及标准程序。

(二)、对病人、标本的处理及注意事项。

(三)、基本操作程序。

(四)、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安全风险、禁忌症、操作人员要求等。

(五)、关机程序与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六)、维修程序、计量设备状态标记。

(七)、医疗设备发生意外或可能产生的不良事件处理措施、上报意见。

八、应用质量检测

验收检测状态检测稳定性检测
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厂家承诺指标。性能指标是否达到应用要求。性能指标的稳定性。
特点测量厂家提供技术指标的关键性参数。用户或检测部门要求测量的关键参数。主要技术参数的相对性检测。
方法按厂家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测试方法,参数测量。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参数要求测量。按规定的项目参数测量。
参检部门生产厂家、使用单位、检测部门。保修机构、使用单位、检测部门。使用单位、保修机构。
检测时间安装或改装时间。按计划定期检测或出现不稳定状态时间。按计划定期检测或维修后的时间。

九、计量管理的实施

(一)、执行《计量法》,申报强制检定。

(二)、建立计量器具明细台账。

(三)、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记录表。

(四)、计量标记管理和封印管理。

(五)、溯源管理。

(六)、非强制检定的协助服务管理。

十、预防性维护(pm计划)

pm:指周期性地对医疗设备进行一系列科学的维护工作,以确保医疗设备安全地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主要包括:

(一)、外观检查,清洁与保养。

(二)、更换维修。

(三)、功能检查。

(四)、性能测试与校准。

(五)、安全检查。

十一、医疗设备故障维修

医疗设备故障维修是医学工程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我院现阶段主要采用:维修服务以第三方为主,医院工程技术人员为辅的方式。

(一)、使用科室填写明确的维修申报。

(二)、设备科组织及时的维修处理。

(三)、维修机构出具规范的维修报告。

十二、不良事件报告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一)、设置(可疑)不良事件报告(兼职)责任人。

(二)、可疑不良事件发生后,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设备科会同操作使用人员立即调查记录或封存不良事件的相关详细资料。

(三)、按规定时间上报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四)、损害原因不明时,责令库房暂缓放行、使用科室停用与该事件相关的同型号或同批号的医疗器械。

(五)、组织评估分析、明确处理意见。

十三、日常安全事项

(一)、牢固树立“三防”、“四灭”意识,坚持每天检查水、电、气的管道疏通情况和开关控制情况。

(二)、医疗设备工作室完成工作后,应做好仪器和室内清洁维护,并且检查关闭空调、照明灯、水、气、门窗等。

(三)、除特殊医疗设备要求必须保持不间断带电外,禁止医疗设备非工作状态带电运行,应拨掉电源插座断电。

(四)、严禁在配备的专业工作站上播放其它光盘、移动硬盘和网络下载。

(五)、要求特殊护理的专业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执行维护保养后方可下班。

(六)、未经医院许可,禁止院外出租、出借医疗设备。

(七)、严禁非本医疗设备工作室的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八)、因工作关系,需要接受参观、培训服务,必须有科室负责人同意或申报医院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九)、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全面学习操作规程,逐项熟悉操作技能一月以上,经设备管理责任人认可后,方可独立操作。

备注:1.本制度解释权归设备科。

2.具体细则按《医疗工程技术手册》和医疗设备生产厂家规定的技术指标执行。

第8篇 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按照“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进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水平,结合本院实际,特作以下规定: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1、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合成药。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力争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正确采集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以期获得用药的科学依据。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搁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感染病原培养结果,则应根据该病原菌的固有耐药性与获得性耐药特点以及药敏试验结果、临床用药效果等调整用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3、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预后,因此十分重要,须认真对待。在经验治疗前应尽快判断感染性质,对轻型的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一般抗菌药物。对医院感染或严重感染、难治性感染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测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覆盖面广、抗菌活性强及安全性好的杀菌剂,可以联合用药。对导致脏器功能不全、危及生命的感染所应用的抗菌药物应覆盖可能的致病菌。

4、培养与药敏试验结果必须结合临床表现评价其意义。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尽快确定致病菌及其耐药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选用作用强的敏感抗菌药。无感染表现的阳性培养结果一般无临床意义,应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寄殖菌的可能。

5、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性、毒负反应和给药剂量、用法,制订个体化的方案。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者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选用药物应以同疗效药物中的窄谱、价廉的药物为先。力求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在感染部位浓度高的品种,此外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⑴患者的疾病状况: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⑵药物的有效性:包括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如半衰期、血药浓度、组织浓度、细胞内浓度等),药效学特点及不良反应等。

⑶本地区、医疗机构、病区细菌耐药状况:选用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药物。

⑷给药途径:应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及药代动力学特点决定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

⑸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以窄谱、不良反应少、价廉者优先。

⑹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供应等。

6、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7、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8、抗菌药物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必要的综合治疗,不过分依赖抗菌药物。

9、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用药,以防对临床常用药物耐药的菌株产生。若局部感染较轻,或感染较重但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选用如下外用制剂:呋喃西林、新霉素、杆菌肽、磺胺嘧啶银、莫匹罗星、磺胺醋酰钠等。不允许擅自将全身用制剂在局部使用,包括抗菌药物的呼吸道吸入给药。

10、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中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并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疗程中对已知或发生率高的不良反应进行临床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止措施。必须使用某些不良反应明显的抗菌药物时,尤其是老年、婴幼儿及肾功能减退等患者应进行治疗药物浓度监测,提高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要严密监测菌群失调、二重感染,特别是深部真菌感染。

11、对病情复杂的难治性感染病例,应组织科内或院内专业人员进行会诊,制定给药方案,提高治疗效果。指定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注意药物的成本-效果比。

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由主管院长、医务部、院感科、临床抗感染专家、药剂科、细菌室等组成。

2、制订和实行抗菌药物分线管理和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必须在病程记录上体现。

3、门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量,最多不超过7天,严格控制联用,三联用药原则上禁用(抗结核药物除外)。

4、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统计和分析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以便随时掌握异常现象;并会同检验科每季定期公布全院常见病原菌分布及耐药情况。

5、按卫生部临检要求做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及药敏工作,并开展耐药菌监测。

6、提倡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做到有样必采,住院病人有样可采送检率必须达到60%以上。

7、药房建立各种抗菌药物的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

三、抗菌药物分线管理

1、抗菌药物分三线管理,第一线药物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第二线药物抗菌谱较广、疗效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贵;第三线药物疗效独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发生耐药后果严重的品种。

2、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者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手术患者须遵循围手术期用药原则。

3、根据本院情况,建立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根据病情应用抗生素时,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二线药物的使用需主治医师或医疗组长同意,三线药物的使用需科主任或医务管理处批准同意。

第9篇 gps应用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承运危险品的车辆必须安装使用行车记录设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取得化学危险品经营资质的车辆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二、公司设立二级分控中心,与衢州市运管处、浙江省运管局gps监控中心联网。

三、公司派专人负责在分控中心值班,实时了解、监控车辆的运管状态。

四、公司从生产经营中提取总营业额的1.2%作为gps运作支出,确保gps的正常运行。

五、加强与gps运营商的联系,派专人负责分控制中心的维护保养,发现信息中断、车载终端故障,在第一时间通知运营商进行维护修理,并及时解决问题。

六、gps运行数据作为每个驾驶员的考核依据。

七、故意损坏gps线路、终端造成信号中断,公司在核实情况后以旷工论处,并相应作出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第10篇 第二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第二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1、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5、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必须附病历中。

6、医师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按照医院违规违纪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三、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

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科室提出申请会诊

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应用管理制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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