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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是什么
大学教师岗是指在高等教育机构中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生指导等职责的专业人员。他们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也是学术研究的推动者和学生个人成长的引导者。
岗位职责要求
1. 熟练掌握所教授的学科领域,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2. 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授课技巧,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力。
3. 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发表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学科发展。
4. 关注教育改革动态,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方法。
5. 提供学生学业指导,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参与学生评价和培养计划制定。
6. 具备团队协作精神,与同行保持良好沟通,共同提升教学质量。
7. 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维护学术诚信,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岗位职责描述
大学教师在日常工作中,主要负责组织和实施课堂教学,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前沿性。他们需要精心设计课程,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如案例分析、讨论、实验等,以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教师需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提供个性化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的困惑。
在科研方面,大学教师需要持续关注本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进行独立或合作的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为学科进步贡献力量。此外,他们还需要通过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与国内外同行交流,拓宽视野,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在学生指导方面,教师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也关注他们的综合素质提升。他们参与学生的职业规划,提供学术和生活上的建议,帮助学生形成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有哪些内容
1. 教学工作:制定教学计划,准备教案,进行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评估学生学习效果。
2. 科研工作:开展课题研究,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学术会议,申请科研项目资金。
3. 学生指导:提供个别辅导,参与学生评价,指导毕业论文,协助学生职业规划。
4. 课程建设: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参与教材编写,推动教学改革。
5. 团队协作:与同事合作进行教学和科研活动,参与院系或学校级别的教学研讨。
6. 社会服务:参与社区教育活动,为企业或公众提供咨询服务,推动产学研结合。
大学教师的工作涵盖了教育的多个层面,他们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和学科的发展,是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大学教师岗岗位职责范文
第1篇 大学教师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大学教师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负责学校各类课程的教学及辅导任务,保证学校教学任务的完成;
2.参加负责课程所需资料的编写和研发;
3.承担教学课题的研究。
任职要求:
1.研究生学历(含在读博士、硕士)、有教学经验的优秀高校教师优先;
2.授课课程:电力系统分析、电机学、电磁场、电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电气设备及主系统、高电压技术
3.领悟力强,有较好的钻研精神,善于在材料中发现规律;
4.具有很强的课堂表现力和控制力,善于用幽默或者激情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能获得学生的欢迎;
5.热爱教学,对学生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人格魅力;
6.接受出差授课任务;
7.了解国家电网考试相关内容及流程者优先考虑。
大学教师岗位
第2篇 大学教师岗位职责
大学考试部教师(四、六级/考研英语、政治/新概念) 南昌市东湖区新东方语言学校 南昌市东湖区新东方语言学校,新东方 任职要求: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四六级600分以上,托业800以上,专八良好以上,考研英语75以上),英语发音标准;口齿伶俐,中文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
3. 富有朝气和活力,具有较强的幽默感,上课生动活泼,知识面宽广;具备较强的人生感悟;
4. 业务精湛,熟悉所应聘科目的题型;有相关授课经验者优先;
5. 有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有敬业精神,能吃苦。
第3篇 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zz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为了规范我校师资队伍的管理,明确各级教师的岗位基本职责及工作任务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为高等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教师法》以及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本次教师聘任工作要求,特制订以下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一、教师岗位的基本要求
1、能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从教、爱岗敬业、厚德博学、求实创新,具备较强的团结合作精神。
2、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具备胜任应聘学科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3、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努力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教学工作过程中,使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各级教师的岗位基本职责
(一)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负责本学科或一个学科方向的学科建设、规划及实施;掌握本学科(或方向)国内外发展的最新趋势,能够提出对学科前沿或对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的研究课题,带领本学科(或方向)进入省内或国内一流学科的行列。
2、任期内完成所在学院下达的额定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为本科生讲授一门以上的课程,并承担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环节的任务;每学年筹划组织一次本学科学术活动。具有硕士授予权学科的教师应承担硕士研究生的指导任务。
3、在所负责的学科(或方向)组织和领导一个学术梯队,每学年完成本学院下达的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任务。
4、承担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的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任务,承担教材建设、年轻教师培养、审核新进教师等工作,每学期参加本学科青年教师教学听课二次以上。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任期内年教学质量测评均为良好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5、任期内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或教研)项目2项及以上(排序前3名),或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或教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每年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或教学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第一作者2篇及以上,1篇为国内学术核心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有刊号的论文集);或者参与编写并公开出版学术着作(专着、译着、教材、工具书)5万字以上,或任主编或副主编,出版优秀着作、教材一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6、每年科研到帐经费标准为:工科3万元,文、理科为工科的1/3,或者公开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1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二篇,或者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教)研成果三等奖一项或获得专利权二项。
各学院在完成当年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教授的科研任务可作适当的调整。
(二)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参与本学科或一个学科方向的学科建设、规划及实施;掌握本学科(或方向)国内外发展的最新趋势,能够提出对学科前沿或对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的研究课题,协助学科带头人带领本学科(或方向)进入省内或国内一流学科的行列。
2、任期内完成所在学院下达的额定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为本科生讲授一门以上的课程,并承担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环节的任务;完成学院下达的指导助教或协助指导讲师的任务。具有硕士授予权学科的教师应参与硕士研究生指导任务。
3、参与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的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参与教材建设、年轻教师培养、审核新进教师等工作,每学期参加本学科青年教师教学听课二次以上。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任期内年教学质量测评均为良好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4、承担实验室的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者充实实验内容,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5、任期内承担省部级科研(或教研)项目2项及以上(排序前3名),或者主持省部级科研(或教研)项目1项及以上;同时,每年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或教学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第一作者2篇及以上,1篇为国内学术核心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有刊号的论文集);或者参与编写并公开出版学术着作(专着、译着、教材、工具书)4万字以上,或任主编或副主编,出版优秀着作、教材一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6、每年科研到帐经费标准为,工科2万元,文、理科为工科的1/3,或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排名前2)被sci、ei、istp、ssci收录1篇,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二篇,或者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教)研成果三等奖一项或获得专利权二项。
各学院在完成当年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副教授的科研任务可作适当的调整。
(三)讲师岗位基本职责
1、参与本学科或一个学科方向的学科建设、规划及实施;参与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的课程建设与改革,参与教材建设。
2、每学期为本科生讲授一门以上的课程,并承担一定的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环节的任务。
3、承担实验室的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者充实实验内容,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
4、任期内参与科研(或教研)项目2项以上。每年公开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学术研究(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任期内至少在国内学术核心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有刊号的论文集)上发表论文1篇(排名第1)。
5、承担班导师工作。
(四)助教岗位基本职责
1、在教授、副教授或讲师的指导下,参与各种教学活动。每学年至少参与一门必修课的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工作;协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3、参加实验室建设,协助组织和指导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专业实验课等实践教学环节。
4、任期内参与科研(教研)项目1项及以上,并公开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学术研究(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
5、承担班导师工作。
三、担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也应参加此次教师聘任工作,其职责范围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为:担任校级领导的,工作量不得低于额定要求的四分之一;担任机关处(部、室)领导的,工作量不得低于额定要求的三分之一;担任学院领导的,工作量不得低于额定要求的二分之一。
四、本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4篇 大学教师岗位工作职责
篇一:教师岗位职责
一、助教
(一)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并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同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系统性听课与培养性讲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三)担任班主任、教务员或实验员等方面工作(助教任职期内必须担任两个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积极撰写综述、教学法研究或其他学术论文。
(五)深入学生中间,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参加和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岗前培训。
(六)参加学校、学院、系的读书报告、专题报告、讲座、论文报告和学生论文答辩等学术活动。
二、讲师
(一)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三)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积极撰写科研论文、教学法研究的文章,每年至少1篇(排名前二)或取得其它教学成果。
(四)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新教师、进修教师、研究生等。
(五)积极撰写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每年至少在教研室报告一次。
(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七)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八)听取同行教师讲课,不断提高授课技巧。
三、副教授
(一)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掌握本学科范围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每学年必须公开面向全院学生做一次学术报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三)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每年发表教学法研究文章至少1篇,或取得其他教学成果。
(四)参加实验室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五)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指导新来教师及进修教师,关心和参与学科梯队建设。
(六)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了解学生、青年教师思想状况,做好学生及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七)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八)听取本教研室年轻教师讲课,并提出改进意见。
篇二:大学辅导员职责
大学辅导员工作职责:
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条 辅导员工作守则
辅导员肩负着为党和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学专门人才的重任,因此,责任是重大的,任务是光荣而艰巨的。为了搞好辅导员的自身建设,做好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自觉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与保持一致。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的要求,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要根据现实情况,研究学生工作,掌握新规律、解决新问题。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对待学生工作要由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要兢兢业业,脚踏实地,要有奉献精神。要始终把党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自觉服从党的领导,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要时刻关心和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不护短。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困难。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和学生打成一片,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持思想教育要耐心,工作方法要细心,克服急躁和畏难情绪。加强自身的修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要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遇到困难不推诿,积极主动的去解决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工作要有严格的科学性、计划性,讲究高效率。
讲党性,讲原则,讲团结,讲纪律,不徇私情。办事处理问题要公道,对学生要一视同仁,避免有亲有疏。要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要求学生做的是自己首先要做到,处处给学生做出榜样。要做到言而有信,说了事情就要办。要充分发扬民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及时认真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摸索规律,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第5篇 大学教师岗位职责范围
为适应我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各级教师的岗位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使全校教学及其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教师工作职责范围。
一、教师的道德规范
1.教师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教师法》第八条所规定的教师义务。
2.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3.教师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
4.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既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双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
5.教师应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努力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分析问题。
6.教师应不断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开展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