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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任务的有序进行。它涵盖了日常运营、项目管理、决策制定、信息沟通、责任分配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日常运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设定工作流程,规定日常事务的处理方式。
2. 项目管理:设立项目启动、执行、监控和收尾的标准程序,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 决策制定:规定决策流程,包括提议、讨论、投票或批准等环节,保证决策的公正透明。
4. 信息沟通:建立信息传递机制,规定报告、会议、公告等沟通方式,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5. 责任分配:明确各层级员工的职责权限,规定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重要性
有效的事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它能: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无效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2. 防止混乱:清晰的职责划分避免了工作的重叠和遗漏,防止工作秩序混乱。
3. 促进协作:明确的信息沟通机制增进团队间的理解和协作。
4. 保障决策质量:规范化的决策流程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 增强责任意识:明确的职责分配使员工明白自身的角色和期望,增强责任感。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编写涵盖所有关键业务流程的手册,为员工提供清晰的指引。
2. 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应随企业的发展和环境变化而调整,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3.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和遵守规定。
4. 反馈机制:设立反馈渠道,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不断优化制度。
5. 执行与监督:管理层需严格执行制度,通过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制度的灵活性,允许在特殊情况下进行适当的变通。要强调制度的人性化,关注员工的需求和满意度,以此提高制度的接受度和执行力。通过这样的事务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构建起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推动持续发展。
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办公事务管理制度
办公事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 办公秩序管理
第一节 办公秩序
一、出勤准则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
(二)严格执行考勤打卡制度,不论任何原因,不得代人打卡。
(三)因事请假时,事先要得到主管领导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员工证
(一)员工证是百江员工身份标志,应为佩戴它感到自豪和肩负重任。
(二)上班时间,应严格按要求佩戴员工证。
(三)员工应妥善保管员工证,遗失应立即办理补领员工证,费用自理。
三、办公物品摆放
(一)应保持办公桌面整洁,桌面不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二)文件夹应正确整齐插立于文件架之中,并在夹侧用电脑标签整齐标注所夹内容。
(三)离开办公室 30 分钟以上时,须将桌面文件整理,齐放于文件架中,重要文件入柜上锁,不得散乱于桌面。
(四)简易文具可收于笔筒之中,取用后立即放回;其余文具则应收入抽屉中。
(五)座椅靠背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不得翘椅,人离开时椅子调正,并推入桌下。
(六)外衣提包手袋置挂于橱柜内,不得随意放在办公桌椅上及地柜上。
(七)饮水机及其它设备、物品在指定地点摆放,不得随意移动。
四、办公区守则
(一)工作时间内不在办公区域内化妆或整理衣饰。
(二)若电话中断,应立即挂上听筒,等待对方重新打进。
(三)结束通话时,要听到对方挂机后,再挂断电话。
(四)通话中若要与他人讲话,应向对方致歉,用手捂住听筒再讲话。
(五)电话里请对方等候,继续通话时一定先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六)若对方要找别人,应手捂听筒,招呼他人接听电话。
(七)自己如果不能决策时,应请示上级后再作答复。
(八)电话中听到重要事情,一定要重复一遍,以确认无疑,然后做好笔录。
(九)拨错电话时,应有礼貌地致歉。
(十)接到拨错的电话时,应客气地应对。
(十一)使用他人电话时应先征询他人同意。
(十二)休息日向别人打电话时,需先表示歉意。
五、公关接待礼仪
(一)与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客人同行,应礼让客人先行;同乘电梯,让客人先上、先下。
(二)接待客人时,要面带微笑,姿势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三)遇到客人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四)接待来客时,如客人职位比自己高时,不应主动要求行握手之礼。客人要求握手时,应及时应对,并面带笑容,姿势端正,用力适度,不能用左手;握手时,左手不得插入口袋里。
(五)拜访客人时,通常应优先考虑对方,在对方方便时刻,再决定拜访时间。
(六)约定时间应严格遵守,估计会迟到应在约定时间前通知对方。
第三节 工作方法基准
一、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二、切忌越级报告,架空直接上司。
三、请示、汇报工作,应选择适当的时间,并带全材料和笔记本,将请示内容事先列出,并记录有关指示,临行前应复述一遍,发现指示或承接的工作在执行上有困难时,应及时直接提出。
四、报告或提建议时,必须掌握准确资料,事先备妥文件说明。如呈紧急提案,须附上时间期限。
五、承办其他部门主管交办的事情,须先报告本部门主管。
六、工作中应勇于承担责任,不推诿。
七、主管交办的事情,应立刻去做,切勿拖延;工作过程中应主动向主管汇报进展情况。
八、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阅不属于自己的文件。
九、调离本职工作时,应与主管、财务及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十、下级与上级交谈,只谈公事,不应涉及上级之间的人际关系与公司机密。
十一、严禁泄露公司机密,未经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任何消息。
第四节 罚则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综合行政部,违反此规定的员工,除按公司正常考核外将另给予 30 元~100 元的扣薪处理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2篇 z机关事务管理局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护财产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财产管理规定如下:
(一)财产管理范围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
2、单价虽不足800元,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或专用设备;
3、图书、光盘;
4、其他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财产。
(二)新增财产实行检查验收制度
1、机关单位利用财政拨款投资兴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才能施工,并单独组织核算。竣工后必须认真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造价无误后,财产管理部门填制《基本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单》,登记造册,凭此单记入总帐和固定资产明细帐。
2、对于购置的固定资产(财政统一采购或自行购买),应由财产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对其中的专业设备或技术含量较高的资产,还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产管理部门登记在册。
3、自制的、调入的、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也须进行验登记造册。
(三)财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和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购入和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不计入固定的原价内。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所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帐。
3、无价调入和原有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定价的,可以按重置价估价入帐。
(四)财产的领用
调出单位领用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主要人员和经办人员填制《财产物资领用单》,向财产管理部门申请领用。单位调出固定资产,必须凭单位验收的有关手续进行办理,同时,将调出财产种类、名称、规格、数量、原价及时抄报财产部门和财务部门。
(五)财产的报损、报废
1、财产的自然损耗,由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具《财产报损、报废单》、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抄告财产管理部门。
2、凡是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职守或保管不力,致使财产物资发生被窃、遗失等,应认真查清责任,分别情节轻重,给予应有的处分。
3、凡是损坏公共财物,一般要按价赔偿。
4、凡经批准报损、报废的财产物品,应如数交由财产管理部门核对、验收,并加以利用或变价处理。
(六)财产的盘存
对于各类固定资产,每年必须全面清点一次。在盘点清查过程中,除了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帐面余额是否相符以外,还应注意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保养情况。如发生盘盈、盘亏和毁坏,应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审查批准,并相应调整帐面金额。
__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报销规定
(一)会议经费根据会议通知编造预算,按财政局核拨数予以报销。
(二)报刊订阅原则上保证党报、党刊的订阅。
(三)差旅费、接待费开支标准按县财政局文件及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四)学历、技能等级培训和考试费用,需经领导同意。参加县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及以上举办的对口岗位相关培训、考试合格的,凭培训发票,给予报销;学历进修取得毕业证书,凭发票(不含书、证费),给予一半的报销。
(五)车辆维修、保险和定点加油的费用按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办法报销,出车补助及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房屋、设备维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根据建筑工程预算书编制的预算和财政局核拨数,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审计部门审计后的建筑工决算,结清余款。
(七)绿化、保洁等费用按合同服务项目的履行情况予以支付。
(八)因工作需要购置、安装办公用具、通讯设施、电器设备等物品时,凡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按政府采购办法规定办理;凡在局公务用品采购范围内的,按照公务用品采购和结算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必要零星物资的购置,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经局领导审核后方可购置。
(九)报销凭证必须有加盖“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正式发票,注明用途、经手人、审批人的签名和日期后,方可报销。
(十)所有行政费用由局领导一支笔审批。
__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经费合理使用,提供稳定、有序的后勤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年初要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年终要编制决算报表,如实反映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三)财务(财产)管理,实行分管财务的局长(下同)一支笔审批制度。本局(除特种经费和工会经费)的日常经费开支,需由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方能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本局干部职工出差由科室负责人证明,报分管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出差由分管局长审批。
(五)购置各类办公用品,必须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的要求提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统一安排购买,未批先购的不予报销;基本建设、维修、绿化,要先预算审检后,方可施工;数额较大的经费支出,要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大宗的或数量较大的物品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六)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专项经费;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设置小金库、帐外帐。
(七)会计人员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若有不规范、不合法的要予以退回;每月要结出各科室的资金使用情况,并就应注意的问题作出解释。月末要编制月报表,并上报财政部门。
(八)要做到帐证、帐表、帐实相符,现金和银行日记按日逐笔顺序登记,出纳现金不得超限额过夜,现金超过壹仟元要存放银行。
第3篇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端正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进公司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按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制定分季作息时间。分季作息时间表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机关上班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在2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元;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20元;超过一个小时,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40元;超过半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0元,并按旷工半天处理,纳入人力资源部年终考核,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告知办公室,以免发生考勤偏误。
严格请销假制度。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请假二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及以上须以书面形式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中层干部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公司领导因事因病请假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
请假条统一交公司办公室管理,
员工事假每月不超过一天的,不扣工资。
员工事假超过一天的,超出天数的工资,按该员工标准工资/天的50%扣发。
不假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工资扣发。年度旷工累计五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员工婚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病假、丧假等按规定休假,业务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安排,保证不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 注重个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员工上班须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扎堆闲聊,不得上网游戏影响工作,违者惩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员工不得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事,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哩。
第四条 不准酒后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误。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饮酒,经领导批准后可休息。因私事饮酒,视其影响工作的情节扣发影响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条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树立公司团队精神,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不准散布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准在背后议论他人拨弄是非,恶意中伤他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
第六条 加强廉政建设,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务对象索取财物或在经济交往中吃回扣,损害公司利益。违者一经查实,除如数退赔外,扣发1――3月的绩效工资并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依法应受刑事处理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公司接待按领导意图由办公室、财务共同承办,区别对待,控制开支,公司所有财务支付实行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贪、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资金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取好处。
第八条 尊重领导,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顶撞领导,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恶意顶撞领导经教育不改者辞退。
第九条 办公室大门钥匙统一收归办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办公室。
第十条 办公用品采购由部门报计划,办公室综合络列采购清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执行,严禁多头采购。所购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分发、保管。
第十一条 除技术资料外,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印发须经办公室进行质量把关。任何对外发布通知、函件、(除项目部文件)须经总经理签字后实施,严禁个人以公司名义在报刊、网络、小报等形式发布,违者重处并追究责任,以维护公司对外形象。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办公室由总经理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 员工出差补助按省内市外120元/天标准执行,甘、阿、凉、省外150元/天标准执行,经济特区按200元/天标准执行。报名投标和为项目部出差的差旅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十四条 树立安全防火、防盗、防泄密意识,各部门做到下班时人走灯灭电器关,每违反一次,扣责任人当月工资50元,技术、财务等部门,下班走人前须把资料整理好装柜上锁,避免外来人员“顺手牵羊”盗取本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 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由办公室据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 强化客户服务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公司员工要树立服务就是效益的观念,打破归口接待,树立员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户进门有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座位,一席中听的话语,离开时有一句客气的话,让客户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不得因个人行为给客户不良印象而影响公司业务。凡因客户投诉,一经查实确属员工有责任,且对公司业务拓展有影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当事人当年一个季度至一年的奖金,并不列入评选先进。
第十七条 机关工作纪律由公司办公室实施,督查办负责监督。
第4篇 _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机关党员先进性的十条标准
(一)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够认真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主席思想、小平同志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认真地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始终与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二)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机关后勤的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具有较强把握大局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明辨是非的能力。
(三)有过硬的业务素质。熟悉机关后勤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市场经济知识,精通本职岗位的具体业务,有一定的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能够立足本职、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求真务实,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加强机关后勤管理,自觉维护国家和职工群众的利益。
(五)有持续的创新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够将上级的方针、政策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有无私的奉献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
(七)有严格的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对党忠诚,公道正派。
(八)有优良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办事认真负责、雷厉风行,上班遵章守纪、兢兢业业,做勤政为民的模范。
(九)有执著的工作追求。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有较高的工作目标和标准,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十)有较强的自律意识。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清正廉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贪腐现象作斗争。
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
根据《_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小平同志理论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为组织好局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局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机关正、副科长(主任)、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二)一般每月学习一次,每次一天。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两天。
(三)学习由党组书记主持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由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主持。
(四)学习的内容根据上级的要求安排,或由党组书记或受委托的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确定并准备。一般每年制定一次学习计划,每季度或每月作一次具体安排。要增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除学习小平同志理论,“____”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外,还要学习经济、科技、历史、机关后勤工作法律法规等知识。除集中学习外,每个成员每年要自学十篇以上政治理论文章。
(五)撰写读书笔记。每次自学或集中学习,要记载学习的内容、时间、体会,集中讨论要有较详细的发言提纲。局领导成员每年要作一至两次学习辅导,写一至两篇学习体会文章。
(六)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效果。学习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习内容要围绕中心工作,选准题目,注意针对性和时效性;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生动活泼。提倡畅所欲言,互帮互学,共同探讨和结合实际现场参观、典型教育的学习方式。
(七)理论联系实际,在改造思想、指导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
1、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不动摇;
2、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要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是非分明,头脑清醒;
4、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善于运用理论解决后勤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开创工作新局面。
(八)建立考勤制度。每次学习要签到、每次上课要点名、不能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预先向主持人请假。
(九)建立检查考核制度。每半年对每个同志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是通过检查签到本、读书笔记本,看集体学习到课情况、集中讨论的发言提纲、个人自学的内容、时数、体会。每年年终结合年度工作总结组织一次考核评分。
(十)中心组学习的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局党组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党组民主生活会正常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成员都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组民主生活会。
(二)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组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与人为善,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党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五)会议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应到会的人员做好准备,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以便其派人参加。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根据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主要议题。2、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3、党组或委托纪检组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六)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七)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八)党组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组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_纪、政纪、国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有关部门查处。
(九)局办公室主任承担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有关工作,民主生活会后十五天内,应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设及整改措施。
(十)党组民主生活会中适合向本局机关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四、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党员学习培训是指:“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定期上党课。“三会―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坚持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局党组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支部大会决议的形成,一般要有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党小组会议制度
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情况也可随时召开。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小平同志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本局的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党小组长应加强会议的组织工作,会前,将会议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告知每个党员;会上,积极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将会议情况归纳总结。
(三)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①支部委员会的内容:讨论研究如何结合本支部实际,完成好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各项任务;讨论研究如何更好地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做好各项工作;讨论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及落实党员教育计划的措施。②支部委员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紧紧围绕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抓住主要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要处理好与支部大会决议的关系。会议内容要有专人记录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教育制度
党课教育是基层党组织采用授课方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每两个月或一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一般以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党课为主,支部可根据需要与党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并在每学期初制订党课及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安排好时间、内容、教员、地点等。课后组织适当讨论,讨论要抓住重点,深化对党课内容的认识,解决党员的疑难问题和模糊认识问题,必要时可采用测试的方法,记录成绩。党课可采用理论讲座、先进事迹报告会、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实行“三会―课”制度,在内容上,要紧密结合改革开放的实际,重视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形势任务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特别是围绕怎样做机关事务管理局一位合格的**党员,开展教育和活动。坚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小平同志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把重点放在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在形式上,要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使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在党员教育管理中发挥切实的作用。
党支部通过坚持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可以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作出决议。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真正发挥党组织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慎重作出决定。凡是支委会集体决定的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
(二)认真抓好机关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落实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并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
(三)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组织活动,发挥作用。
(四)认真落实党员学习培训制度。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前或适当增加会议次数;党课教育每两月应进行一次。
(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监督的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部门、重要岗位上的一般党员。监督的方式可通过支部委员参加或列席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设立公开栏和举报箱以及通过报刊、电台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布和收集单位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促使党员干部依法办事,廉政勤政。
(六)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应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采取个人总结、党员自评、党员互评以及党外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党支部根据评议结果,形成对党员的评议意见和组织结论,对评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措施,表彰先进,处理不合格党员。
(七)定期与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向党员通报本单位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争取党员的理解、支持,接受党员的监督。
(八)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届满后必须进行换届选举。支部选举大会应由全体党员参加,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候选人的产生应由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选举中要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搞非组织活动。
六、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主席思想、小平同志理论、“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贪腐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七、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二)抓好支部一班人自身建设,定期组织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协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五)负责与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定期联系沟通,向支委会和党员通报情况。
(六)按照党章规定,负责抓好支部改选和换届工作。
(七)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八、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组织状况,负责召集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党员学习培训制度的落实,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三)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负责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等工作。
九、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党员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定、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
(三)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活跃文化生活,提高党员科学文化素质。
(四)总结宣传党员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激发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
十、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维护党员权利,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情况,同各种违犯党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协助上级纪检部门调查和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四)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情况,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五)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工作。
十一、党员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及时督促迁入迁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组织关系接转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督促党员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党员无正当理由拖欠党费超过六个月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加强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经常与流动党员进行联系,定期通报支部活动情况,外出党员要定期书面汇报工作和思想情况。
(四)加强对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监督,注意与社区党组织联系和沟通,及时互通情况。
(五)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或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十二、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党员必须积极自觉地参加支部学习教育活动。
(二)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主席思想、小平同志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永葆先进性。党支部每月安排党员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学时;党员自学每周不少于两学时。
(三)党支部要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各阶段的任务,对党员进行电化教育。
(四)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上好党课,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圆满地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一般情况下,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十三、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保证每名党员至少联系一名非党群众。
(二)联系的重点对象是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干部等。
(三)联系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四)联系主要采取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听取党外群众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五)党支部对党员联系群众活动要经常进行指导督办,年终纳入评议表彰内容。
十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党支部要及时研究,确定积极分子,并指定正式党员进行培养,建立积极分子档案,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经考察合格,支委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拟发展对象在发展前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坚持不培训不发展。
(四)对拟发展对象,党支部组织对其本人表现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治审查。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
(五)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公示栏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及时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十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和_中央组织部的《关于中国**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的要求,及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二)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础,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计算缴纳党费的工资收入基数应为工资表中“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基贴、岗贴”之和(共6项)。
(四)缴纳党费的比例:月工资收入400元以内交0.5%,401-600元交1%,601-800元1.5%,801-1500元(税后)交2%,1501元以上(税后)交3%。
(五)以支部为单位收缴。党员应于每月发工资时按比例将党费交支部,支部每季度一次性将党费按时交到县直机关工委。
(六)各支部应有专人对党费进行收缴,并向全体党员公布收缴情况,同时还应将每人每月交纳的党费情况记录在支部记录本上,机关党总支将按时检查。
十六、领导干部(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一)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每个党员必须用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对待群众,既要做到有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又要注意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帮助群众提高觉悟。
(二)每个党员必须坚决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反对那种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各支部要建立合作网络,组织党员定期与周围群众进行联系,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而的问题。
(四)1、党组书记(副书记)重点联系各支委委员,要及时对所联系对象传达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使联系对象的言行始终同上级党组织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及时了解所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并通过所联系对象全面掌握本局的基本情况,每年至少形成一份分析报告,供局党组决策参考;积极帮助所联系对象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为联系对象办实事二至三件。
2、各支委委员重点联系支部党员,要及时向党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广泛听取和收集党员对党的建设和单位发展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向局党组反映;教育所联系的党员模范遵纪守法,帮助党员成为机关后勤工作岗位上的示范标兵,使青年党员成为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组织部门对局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和考核;认真履行职责任务,不断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当好党员的表率。
3、党员重点联系党外群众,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相关政策,使所联系的群众理解和支持党的工作;要带头学理论学业务,成为“双培双带”的楷模;要将所联系的业务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所联系的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积极帮助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对待工作和改革;要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随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党组织和自己的联系人反映;充分行使党内民主权利,参与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参加对局党组书记、联系人员的测评工作;要参与单位的重大决策,充分行使监督的权利,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所有党员都要联系一名非党群众。积极参加党员“六个一”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过程有措施、年末有总结,力求联系工作取得实效。
(五)各支部要对不同层次的入党积极分子明确联系人,做到有分工、有检查、有效果。凡重点培养的对象必须明确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负责培养考察,至少每季度要同培养对象谈一次话,并将考察结果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一般培养对象也应确定联系人,至少每半年谈一次话。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联系群众的模范,领导干部要定期或不定期找群众谈话,遵守谈话制度,并作好记录,掌握第一手的资料,关心群众和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关心党外知识分子,要经常找他们谈话,听取他们对机关后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团结协作,共同促进机关后勤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走访本单位党员10%以上,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工作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工作的积极性。
(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群众来信来访制度。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来信来访人人有接待,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5篇 z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书档案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严格文书档案室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查阅、翻阅文件,随手关门,切忌将钥匙挂在抽屉或门上。
(二)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各种有密级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保密材料阅后及时收回,随时入柜,不得放在办公桌上过夜。保密废纸统一到指定地点粉碎,不得另行处理。
(三)负责各类发文的编号、登记、印发,做到准确、无误。
(四)及时做好各种来文的登记,按规定程序分别送局领导、中层干部传阅,做到当日收文,当日传阅,及时收回。
(五)按月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不漏、不缺、不破损、不重复、不零乱,文件资料完整,查找方便。
(六)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须在次年五月底前完成,按规定编写序号、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及时归档;因工作需要调阅档案,须经局领导同意,阅后及时归还。
文件收发、传阅、立卷归档管理制度
(一)发文:因工作需要应由局名义对外行文(函、通知、答复件、上报请示件等),先由有关科(室)提出要求,对于需要协调和解决的事项,事先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然后有关科(室)拟定行文稿件(包括发文稿纸上的有关项目),送办公室审核认可,并在核稿上签字后,报局领导签发。再由办公室登记编定发文号,打印的稿件经有关科(室)校对无误后,交办公室司印、装订、留存、分送。
(二)收文: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申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文件收发按照收文办理的程序签收登记后,送办公室领导审核来文是否受理,对应转办的文件要及时转交,在此基础上提出拟办意见,分送领导及有关科(室)阅读或对应办的事项作出批示。
(三)传阅:根据领导的意见需传阅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收发的同志依次送有关科(室)和有关人员传阅,传阅文件一般做到当天送达,当天阅毕,签名交回,以提高传阅时效。因需要而暂留的文件,要打好招呼。
(四)承办:需要承办的文件根据领导批示,由办公室及时转交给有关科(室)或有关同志,按照要求及时办理;超过时限的,由办公室催促办理。办理结束后,将办理结果书面交办公室,需要答复对方的,拟写成初稿,由办公室报请领导审定后行文。由县委办、县府办转给需提出拟办意见的文件,办公室应及时报送局领导,签署意见后,直接送交转给有关部门。
(五)立卷:收发的文件一般按照收发序号一月整理一次,对缺少或残缺的文件,及时追查、弥补。次年五月底前分门别类,附上目录,立成卷宗,保证文件、资料的整齐、完整。
(六)归档:按照要求严格做好一年一次的归档工作,档案要摆放整齐,便于查找,同时落实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措施,保证档案安全。调阅档案须经局领导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具体操作,档案一般不外借。
(七)保密:切实按照文件密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督查反馈制度
(一)为认真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局领导批示和上级交办的任务,及时反馈有关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查反馈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根据局领导意见对应办未办的事项,由办公室发出督查通知单,有关科(室)根据要求,立即办理。做到急事不过日,一般不过周,一些比较复杂、工作过程较长的任务,无法按时办理的事项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三)各科(室)对督查通知单办理的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应向办公室作出反馈,并根据需要答复对方当事单位或当事人,办公室应及时将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向局领导汇报。
(四)各科(室)书面通过办公室向局领导提出要求或请示的,由办公室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领导批复或不能批复的原因及时作出反馈。
(五)督查通知单及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必须言简意明,内容准确。
(六)建立督查反馈登记簿,做好督查反馈登记,每月梳理,核对一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6篇 不动产分店行政办事务管理制度
z不动产分店行政办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办公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行政办公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三条存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及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绝对安全。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担档;(2)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前,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3)对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资料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章印鉴管理
第七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再由管理印鉴人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其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和存档。
第十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盖章后若出现意外情况均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章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公司各店所有打印公文及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各店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五章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十四条办公用品的购发:(1)每月月底前,各店负责人将该部门办公用品购用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并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4)公司新聘工作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正常工作。(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时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非工作不允许进入库房。
第六章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十五条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十六条报刊管理人员负责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据为已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往邮局。(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十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7篇 _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务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按照准备充分、严密组织、服务周到、确保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好会务工作。
(二)负责会务安排。会务安排前切实做到“八清楚”,即会名、会期、与会人数、会场布置要求、是否用餐及标准、筹办会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根据需要确定会场,作出安排,并放置会议指示牌。
(三)做好会场布置。根据会议要求,检查落实会标和检查话筒、音响、灯光、空调、茶水供应等准备情况,同时按照筹办单位的要求,注重做好周围环境的布置工作。
(四)负责会务工作人员提前到达会场,同时,做好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会议结束后检查好各项善后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根据要求注意保密。
会议服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做好各类会议接待服务工作,根据要求提前布置好会标、席签、话筒,合理摆放花卉,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会议室的音响、灯光等设备检查、调试,发现异样,立即检修处理,确保正常运转。会议结束后,清理好话筒等器具,关闭电源。
(三)做好各会议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桌、椅、台面无灰尘、无污渍,地毯清洁,室内无蜘蛛网。
(四)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指挥,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仪表仪容端庄。
(五)做到热情周到,面带微笑,用语礼貌,及时续水和更换毛巾,服务规范。
(六)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对茶具、毛巾等用品消毒符合卫生标准,做到一客二消毒。
(七)爱护设备设施,经常维修保养,若有缺损,应及时添补、修复。
(八)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共同做好防火警、防盗窃、防漏水等工作,保证会议中心的安全。
(九)强调安全保密工作,坚持内外有别,不泄露内部情况。
第8篇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为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逐步建立起学习型管理机构,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____”重要思想和精神的要求,把建立学习型管理机构作为创建新型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提升本单位的学习力、创新力和竞争力为目标,建设“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的县级文明机关。
(二) 主要目标和原则通过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在领导干部以及职工中普遍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形成个人需求,有效学习,奋发有为的氛围;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学习,注意加强沟通能力、表达能力、表现能力等情商素质训练,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开发自身潜能,实现全体职工整体素质及综合能力的明显提高,把机关建成政治坚定、务实高效、人民满意的单位。在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过程中,坚持全员参与、自学为主的原则,循序渐进、阶段实施的原则,学以致用、严格考核的原则,围绕目标、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三) 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主要学习邓小平理论、同志“____”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文献和___“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知识、时事政策和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同时,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求,及时安排学习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报刊重要文章、单位简报等。
2. 公共知识。内容包括经济、法律、管理、公文写作、计算机、驾驶等。
3.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国有房产管理、卫生保洁管理、财务管理等。
(四) 学习形式和载体
1.组织全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发挥机关干部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2. 精心组织好“学习日”活动。学习日日期由局办公室合理安排,一般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日时间采取授课制,由相关负责人对相关内容进行讲课或主持,之后大家自由讨论学习经验或谈谈个人本月学习体会和想法。
(五) 保障激励
1.严格考核制度。建立点名册,进行学前点名,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无故缺席者将予以批评处理;处理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习心得、调研文章、理论文章的予以表扬并适当加以物质奖励。
2. 凡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不能评为先进,暂缓提拔使用,并且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不能定为优秀档次。对培训学习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六) 基本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建设学习型机关是适应时代潮流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机关干部及全体员工综合素质的迫切需要。每位干部职工要思想统一,把建设学习型机关视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2. 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的有机统一。学中干、干中学,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同时,处理好单位要求与科室工作的关系。
3.以建设学习型好班子带动建设学习型科室,以建设学习型科室带动建设学习型个人,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促进创建文明机关。
4. 通过学习辅导、参观考察、读书班、研讨会、心得交流等活动形式促进学习。
5. 个人参加以自学为主的学历进修、高等级学习培训。
6. 充分运用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的教育培训手段。
7. 鼓励职工业余时间读好一本书,
第9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大院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牵头,大院内各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参加,做到齐抓共管,保持正常性的联络、沟通。各单位加强安全制度管理,开展日常安全检查,落实重点部位责任人,积极预防,杜绝事故。
二、大院内由保安在下班后,视情尽早关闭大小门、拉电闸,确因需要延长晚办公时间的应提前与保安联系。亲朋好友来单位,要接受保安询问、登记,大院内举办各种活动要事先与保安或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以便加强安全管理。
三、各单位的来访人员要出示证件并登记,废品收购、产品推销等人员不准入内,特殊需要须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理同意证明才能进入。进出大件、贵重物品凭单位证明,不得将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带入大院,因装修等需要临时聘用人员的,请及时到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理临时通行卡。
四、进入大院的各类车辆要凭z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行证”出入,并服从保安管理,有序地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将不用或不常用的车辆在大院内存放。
五、安全使用各类电器,增加200w以上电器要事先与事务局基建房产科联系,各单位不得自行拉设电线,不得使用煤气灶、电炉,离开办公室要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各单位不得随意移动或撤除消防器材,及时更新灭火器,保证消防器材完好,维护办公楼道通畅。
六、各单位工作人员发现可以人员或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保安或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人提高警惕,保障机关安全。
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10篇 _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治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级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总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公司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规章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参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 公司各级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将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合同管理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六条 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公司系统内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七条 合同管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
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根据其职责权限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进行监督。
第一节 合同的会签审核与签订
第八条 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书面合同都需经过法律事务部的书面审核。
合同标的超过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的,须按照公司的合同会签审核制度报法律事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会签审核后才能签订。
禁止将一份合同标的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合同分解成几份合同以规避合同会签审核。
第九条 公司合同的会签审核由承办部门、财务部和法律事务部等部门负责。
第十条 在合同签订前,承办人或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
1、主体资格合格:
对法人,需有具备经年检的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且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对非法人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如有则需提供相应证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欲签合同标的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证或资质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包括代理人的代理资格、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等)、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如果承办部门对调查有一定困难,可申请法务部介入参与调查工作。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由开户银行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有担保的合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6、对于重大合同,还须了解和审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履约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承办人(部门)应将审查结果在立项意见书或会签表中加以陈述。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本条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文本为复印件时,提交方须加盖公章,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字样,同时由承办人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承办部门是公司具体对外商谈合同立项的单位,负责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与管理:
1、从事本项合同业务的必要性
2、从事本项合同业务可行性(包括经济利益、技术条件与安全保障)
3、从事本项合同业务对我方利益的综合影响
4、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
5、合同缔约方资信、履约能力
6、合同履行
7、及时向法律事务部通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8、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9、负责将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归档。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会签审核:
1、履行合同所需资金或所涉及资产的合法性及资金安排的可行性
2、合同中有关价款、酬金条款及结算条款的合法性、适当性及对我方的影响
3、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会签审核与管理:
1、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
2、合同标的合法性
3、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及存在的法律漏洞
4、与合同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问题
5、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承办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须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作为附件供会签审核部门参考。
第十五条 公司实行法律事务部对重大合同提前参与制度,法律事务部可以对重大合同的立项、签订、履行、审核进行全程参与。
重大合同为合同标的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其他重大复杂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第十六条 涉及公司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法律事务部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 单笔业务金额达人民币2000元及以上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凡国家、行业或本公司有标准或格式文本的,应当优先参照适用,所有条款栏目均应做出约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书)、预算单(书)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书面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的起草应力求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合同文本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合同文本中涉及数字、日期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制作。
第十九条 书面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货币应注明币种
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数量要准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符合国家规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应写明该标准的代号全称。如有多种标准的,应约定与合同标的相适用的标准,并写明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和酬金,包括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
7、争议解决方式,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应约定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8、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或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9、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
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11、正副本份数为三份及以上
12、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3、约定的联系方式
14、附件名称
15、签约地点、日期
16、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17、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
涉外合同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第二十条 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盖有授权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第二十一条 对新进公司的新员工如需负责对外签订合同的,需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并应根据财务部门出具的有关具体合同标的大小而权限不同来确定合同承办人的权限。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及时加强与业务合作方的正式联系,要求所有的活动通知、人员变更通知、调价通知等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变化的事件应以书面公函形式发出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回达至各下属公司。
公司应对各级不同业务人员划分不同的授权范围并书面告知各客户,同时取得客户对该相关授权的书面认可。
第二十三条 对于基层一线业务人员,公司应避免将大额现金货款收受业务交与其,以免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对由于业务主管要求业务人员接触大额现金并造成公司损失的,该业务主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合同签订之前,承办人应将合同文本草案、立项意见书或会签表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一并提请所在部门、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顺序会签审核。
承办部门、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在会签审核合同(或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人或承办部门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和说明有关情况。
承办人或承办部门应对其提供材料和说明的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会签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草案的不同意。
第二十五条 各会签审核部门在会签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中予以明示并提出修改意见需要退改时,应连同全部文件退还承办部门或承办人。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根据书面会签审核意见和法律意见书决定是否签约。决定签约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决定不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
第二十七条 对需要办理批准、鉴证、登记、交付,设立抵押、质押等担保的合同,承办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严格履行批准、鉴证、登记、交付等手续。
第二十八条 合同承办人员对会签审核部门提出的意见应予采纳。
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协商需要变更合同主体、增减内容时,按本规定第九、十一、十二、十三条规定的权限范围经会签审核后方可变更、增减。
第二十九条 未办理会签审核或合同正式文本没有按照本规定采纳会签审核意见的,印章部门不得加盖印章,签约代表不得签字。
第三十条 合同文本原件公司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由具体业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各保管一份。
第二节 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合同档案,是指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科技等活动中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就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合同或意向文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的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示所载内容归档的所有文字材料。
第三十二条 合同资料包括:
(一)有关合同的项目计划文件、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及上级有关批复文件
(二)合同谈判会议纪要
(三)有关合同招、投标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资料
(四)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文件
(五)合同项目的增减凭证及我方人员的签证
(六)合同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判决书
(七)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催货函、违约通知书、往来函件和电话记录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协议书
(九)其它有关材料。
第三十三条 每一份履行完毕的合同,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或长期合同的每一阶段完成,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合同资料整理清楚,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合同资料不得随意搁置、销毁、遗失。
第三十四条 法律事务部对签订完毕的合同及承办部门所送的有关合同资料,应尽快审核完毕。
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合同资料、合同信息是公司的商业秘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泄漏。
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六条 合同履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对已实际成立的合同自生效后的全面履行
。
第三十七条 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
合同生效后,必须全面、及时、实际履行合同。除法律另有明文规定或合同约定外,不得用代替物履行或转让、转卖合同。
第三十八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合同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或收到对方对我方履行合同提出的异议时,应立即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法律事务部,并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或予以答复。必要时可会同法务部人员,对对方的履约能力或其他必要条件进行实地调查。
发出的异议文函或答复材料需经法律事务部审核、备案。
第三十九条 因合同履行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合同条款,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征得合同签约人的同意并经法律事务部审核、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书面文件应以特快专递的方式(仅限ems)邮寄对方或亲自交对方负责人或承办人签收。在未得到对方书面答复前,除依法可以中止履行外,仍需按合同规定履行。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不得以对方的口头(包括电话)答复作为合同变更的依据。
第四十条 对方提出变更合同要求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口头(包括电话)提出变更合同要求的,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必须要求对方提供书面文件,否则仍按原合同规定履行。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仅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第四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无任何意义,必须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向法律事务部提出处理意见。需要解除合同的,须立即向对方提出书面解除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第四十二条 对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无任何意义,提出书面解除合同要求时,我方应立即中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第四十三条 对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向法务部报告,并应当及时以书面文函的形式催促对方及时履约或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经催促对方仍未能及时履行或完全履行合同时,则应解除该合同,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复函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经法律事务部审核、备案后发出。
第四十五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程序与合同签订审核程序相同。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监督和纠纷处理
第四十六条 法律事务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部门为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实施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公司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自动报告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十八条 合同的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负责生效后合同的全面履行,并负责配合法律事务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部门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第四十九条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合同实施的监管,以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及合同缔约各方的合法权益。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处理,对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严重瑕疵应立即书面上报。
第五十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一)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的
(二)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有合同对方当事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收款手续的除外)
(三)对方履行合同有瑕疵尚未得到法律事务部书面确认已经更正或解决的。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五十一条 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首先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修改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十二条 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或签约人汇报,并报法律事务部做好仲裁或诉讼准备。
第五十三条 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法律事务部审核和承办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向合同另一方作出实质答复、提供文件资料。
第三章 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管理
第五十四条 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这些诉讼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包括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第五十五条 非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第五十六条 凡发生在本公司涉及公司利益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一律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的处理须遵循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十八条 公司负责人及案件起因人与起因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协助法律事务部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现公司的利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损害,有义务及时向所在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反映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得知情况之日起三日内以法律事务报告书的形式呈报法律事务部,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还应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第六十条 在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中,被其他组织或个人起诉而被动参与(包括可能涉及)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以法律事务报告书的形式向其上级部门和法律事务部说明案情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备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金额巨大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需同时逐级上报公司总经理。
第六十一条 对于案件处理进程中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和关系协调,案件关联单位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法律事务部开展针对性工作,保证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第六十二条 案件知情人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案件的信息内容。
第六十三条 在案件审结后,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法律事务部应继续作好执行阶段的工作,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判决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并报法律事务部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六十四条 案件处理完毕后,由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全案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材料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向有关部门、人员酌情通报,条件允许可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加以运用。
第六十五条 法律事务部应当系统全面地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建立案件归档制度,发挥好信息库作用。
第四章日常法律事务管理
第六十六条 公司所有对外促销方案、有奖销售、大规模返利、经销商奖励,以及对外的宣传用语、广告用语等需以书面形式报法务部审核。
对于未经书面审核而擅自实行的对外活动、宣传、广告所引起公司涉讼或行政机关处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损失金额的大小对相关人员进行追偿,对于金额特别巨大者,将在追偿的基础上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六十七条 法律事务部根据公司指示对各下属公司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稽查。
第六十八条 法律事务部接受各下属及消费者举报,将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情况及地点形成报告上报总公司,待总公司审批后联系并协助工商、质检等执法部门对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假冒伪劣生产窝点、经营企业和法人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公司对所招聘的人员必需有一定的背景和个人信用调查,在入职时要求其提供相应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住所情况、家庭成员等基本信息,对于各下属公司的一些重要岗位人员还需有下属公司所在地常住人口的担保或要求其具有当地户口。
第七十条 公司人事部门应妥善保管员工入职时所提供的一些信息资料,对员工日常出勤和工作等记录应注意收集并妥善保管,对需要员工签字确认的文件则必须经员工签字确认后方可归档。员工相关信息资料应至少保留至改员工离职后一年。
第七十一条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劳动纠纷需第一时间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和法务部,并及时收集和准备相关材料。如果需实行一定的处罚措施如扣除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等应预先告知法务部。对由于系公司内部管理不善引起的劳动纠纷并造成公司损失的,其中需承担个人责任的将由行政人事部和法务部报公司领导决定处理。
第五章 法律事务咨询指导
第七十二条 法律事务部通过咨询、指导的方式,协调处理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级下属公司涉及的法律事务,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十三条 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指导以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主动咨询与法律事务部及时解答或主动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十四条 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指导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进行。
第七十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对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需要咨询的事项,应主动向法律事务部寻求法律咨询,并认真听取法律事务部的法律意见。
各部门对各自会引起公司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和风险的对外活动必须事先咨询法务部意见。
第七十六条 法律事务部接到法律事务咨询,必须尽快做出解答,针对所咨询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七十七条 法律事务部有权主动对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级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六章 法律知识培训
第七十八条 为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防范和减少法律风险的能力,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建立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第七十九条 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由法律事务部负责,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
第八十条 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的对象为公司全体经营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培训考核对象。
第八十一条 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的主要内容分为通用法律和专业法律法规两大部分,主要包括:
(一)关于民主法制的论述以及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担保法、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基本法律知识
(三)涉及具体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与业务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
根据各下属公司、营销部门的不同特点,培训内容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八十二条 法律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自学为主,辅之以讲座、专题讨论、办班培训。
第八十三条 法律培训应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进行案例分析和工作研讨,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新颁布或修订的和业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应尽量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探索开展网上培训的途径。
第七章 法律事务责任追究及奖惩
第八十四条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本规定及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致使公司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或者违反本规定及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贿受贿、侵吞挪用公司财产、泄漏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名誉受损或造成经济利益损失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按照本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所称公司经济损失的范围包括:因违法被国家机关处罚而缴纳的罚款、滞纳金公司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处理仲裁、诉讼案件的有关费用及差旅费用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而发生的损失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十六条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害时,由法律事务部依本规定对其进行调查后报公司处理。
第八十七条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公司损失、扩大损失或者造成公司名誉受损等不良影响的,对直接或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及承担赔偿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或挪用公司财产的
2、在业务活动中收受贿赂或变相收受贿赂的
3、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未及时寻求法律咨询或未依照法律事务部的意见而进行经营管理活动,造成公司损失的
4、不按本规定签订合同,或对合同会签审核部门提出的意见不按本规定采纳的
5、将一份合同标的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合同分解成几份合同以规避合同会签审核
6、没有公司授权、超越公司对其授权范围或者滥用公司对其授权,以公司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或为他人订立合同提供担保的
7、合同未经签订,先期履行并发生合同纠纷造成公司损失的
8、丢失、损毁合同资料或对合同文件资料未按期归档的
9、违反本规定,擅自在合同文本上盖章、签字的
10、不按照本规定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或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中无书面协议或其他书面凭证,造成公司损失的
11、签订有重大缺陷或者无效合同,导致公司损失的
12、签订合同被欺诈,导致公司损失的
13、在业务活动中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或者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
14、伪造、利用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授权委托书、介绍信、银行帐号进行合同诈骗的
15、在明知或应知对方或我方无实际
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与对方订立合同的
16、明知或应知对方虚构合同主体、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而与之订立合同的
17、伪造合同的
18、以公司名义利用虚假信息,诱骗他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信息费等费用的
19、签订、履行合同中未严格把关,购置有瑕疵、缺陷等不合格产品,引发事故或造成损失的
20、在合同可履行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拒不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合同,或擅自以公司名义中止履行合同从而引发合同纠纷造成公司损失的
21、发现合同对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而拒不追究的
22、发生合同纠纷后隐瞒不报或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2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2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的案件处理带来不利、被动局面,造成损失的
25、其他违反本规定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损失的。
第八十八条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刑法规定情节,涉嫌构成犯罪的,由法律事务部配合,协调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十九条 在实施本规定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时,应同时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对在实施责任追究的过程中,阻碍责任追究的进行或包庇应当被追究责任人员的公司员工,应当追究其责任,其责任与被包庇人相同。
对实施责任追究的人员打击报复的或者公司管理人员有前款行为的,应当依照前款的规定,予以从重追究责任。
第九十条 法律事务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损失赔偿和承担刑事责任等方式。
责任追究的其他方式包括: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降级、内部待岗、开除等。
适用除开除以外的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的,可以同时适用责任追究的其他方式。
第九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检举、举报和揭发违反本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对查证属实的检举、举报和揭发,公司将根据涉案标的大小,对检举、举报和揭发人员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九十二条 对在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突出者
2、对在业务活动中收受的红包等利益,在收受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上缴总公司审计部门的
3、发现重大缺陷,避免重大经济损失者
4、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公司以前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九十四条 本规定由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修改和补充。
第11篇 g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总 则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质量、环境体系双认证的实施,规范公司行政事务管理行为,理顺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汇编了公司内部的行政事务类文件,以加强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并在公司内部形成办事有程序,工作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工作局面。
第一章 会 议 管 理 制 度
一、内部会议管理办法
(一)、公司会议主要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工作调度会议、各种专题会议、全体员工大会、部门会议及临时会议等。
(二)、公司级会议的组织者为综合处。
(三)、会议由综合处提供服务,会议召开应提供、做好会议通知、材料、会场、记录等各项服务,会议结束后,根据情况撰写会议纪要,必要时提供水果、茶水、录音、摄像、投影等服务。
(四)、会议通知形式主要为电话通知,处长、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应通知到本人,其他人员通知到部门,由各部门自行通知。
(五)、与会人庇ρ细褡袷鼗嵋榧吐桑坏贸俚健⒃缤恕⑽薰嗜毕;嵋槠诩溆
第12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开拓的主动性,加强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主任会计师(董事长)总经理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主任会计师: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经营理念,能团结带领全体同仁共同奋斗,使事务所得到健康稳步发展;同时,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有效地控制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并能为事务所经营风险承担主要责任。
2.总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先进的经营理念;具备优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备很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客户工作经验;具有优秀的团队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业务知识广博,能全面领导事务所的各项业务工作。
3.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协助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制定全所各项管理规范;具备很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在分管范围内,能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4.部门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有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很好的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人员完成所里分配的各项业务。
5.高级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精湛的执业水平,能有效控制风险;具备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大型的审计或评估等项目。
6.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各类审计或评估项目。
7.项目助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敬业合作精神和一定沟通能力。
8.办公室主任/付主任: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和档案管理,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能有效协助主任会计师处理事务所日常事务性工作。
9.会计和出纳: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能胜任岗位所要求的工作内容,熟悉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等;具备一定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和财会专业知识,能协助办公室主任/付主任做好各项后勤和办公室事务性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根据岗位设置和任职条件,对各岗位所赋予的职责规定如下:主任会计师上级主管:股东会
1、负责制定、组织和实施本所的业务发展计划,对外开拓业务,保证全所年度目标的完成;
2、负责制定本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保证全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负责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执业质量,负责业务报告的终审复核和签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好质量关,降低业务风险;
4、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所人员政策业务水平,培养一批有较好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的执业队伍;5、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总经理上级主管:主任会计师
1、协助主任会计师制定事务所业务发展计划、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
2、具体负责全所业务的开拓、组织和实施,协助主任会计师把好业务质量关,降低业务风险;
3、负责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部门工作正常开展;
4、根据事务所内部分工,负责中证评估__分公司的工作。
三、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上级主管:总经理
1、协助总经理组织实施本所业务发展计划,积极对外开拓业务,保证全所年度目标完成;
2、参与所内重大业务项目审计工作,协助主任会计师把好业务质量关;
3、协助总经理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全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4、根据事务所内部分工,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
四、部门经理上级主管:总经理
1、积极对外开拓业务,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确保本部门业务指标的完成;
2、严格遵循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对本部门出具的业务报告的工作底稿进行二级复核并签署意见,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事务所内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本部门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4、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安排、调度和员工的工作业绩考核;
5、负责本部门业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6、完成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高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上级主管:部门经理
1、积极对外开拓业务,维护客户关系,协助部门经理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目标;
2、担任项目负责人,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严格遵循执业规范,控制业务风险;
3、负责对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分工、业务指导,并对项目小组成员的工作底稿进行审核,撰写审计报告;
4、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项目助理上级主管: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1、协助项目经理积极对外开拓业务,做好客户关系;
2、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做好分配的项目工作,并协助项目经理出具业务报告;
3、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办公室主任/付主任上级主管:主任会计师
1、负责拟订办公室管理规定,办公用品和设备的采购领用规定、考勤规定、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内部管理规定,报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日常行政性管理工作;
3、负责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业务档案、文秘档案的登记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5、办理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会计(兼业务和人事助理)上级主管:办公室主任
1、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对事务所的财务会计事项进行审核和账务处理,办理税务申报,编制会计报表;
2、具体负责业务考核统计、工资计算和业务档案的登记、归档工作;
3、具体办理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劳动合同的签定和鉴证、社会保险事务、人事档案委托和劳动关系的变更等)。
第13篇 _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考勤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全局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严格按县府规定的作息表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二)上班时间各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时间较短者,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如时间较长者应向本局分管领导汇报。
(三)本局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各科(室)长(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局长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长审批;请假七天以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年休假制度。工作时间满30年者年休假20天,满20年者年休假15天,满15年者年休假10天,满10年者年休假7天。休假由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休假原则上一次安排一人休假,一次使用完假期。一年内事假累计达到本人应享受休假时间,病假相加超过30天的或自学(函授)考试复习请假超过本人休假时间的,当年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五)享受探亲假、生育假、婚丧假、年休假的,由享受者本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核,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其待遇按苍政办[2004]27号文件执行。
(六)考勤登记,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以“考勤表”记录为准,每次上下班签到时差为15分钟,超过15分钟按迟到或早退论处,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考勤奖1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二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月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按旷工半天论处(依次类推)。无故旷工一天扣50元,月累计无故旷工2天以上取消当月考勤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取消全年奖金,家住外地的同志每周一上班或周末下班可推迟或提前一小时。
(七)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请其他同志代请假,事后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八)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每月违反二次者,办公室向其提警告;违反三次以上者,违反者写书面检查,并与年终奖金挂钩,扣发的奖金分别奖励给优秀和遵守纪律者。
(九)各科室应及时将请假条送局长室审批,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依据。
(十)以上考勤制度由办公室做好统计,实行按月登记,全年汇总,并报局长室。
(十一)年度考核按县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14篇 行政事务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 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15篇 行政事务管理制度模版
中小型企业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 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