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行政事务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中一名行政副职领导为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负责建立健全、管理《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和在岗期间的定期检查及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的定期复查,以及职业病患者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考证、复审体检,发现禁忌症及时向生产部及人力资源部反映。发现职业病和急性中毒时负责向上级卫生部门上报。
(3)负责监督劳务派遣公司对新劳务派遣工的身份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
(4)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5)负责组织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实现本单位/部门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
(6)审核、审批本单位/部门的作业文件,不断修改完善本单位/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7)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各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和聘用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8)定期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改进。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
(9)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单位/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10)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坚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 “五同时”原则。
(11)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时,负责参与组织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对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2)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单位/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13)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14)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1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16)不断修订、完善本单位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相关的作业文件。
(17)负责对辖区内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对外(如处理废旧物资、采购食品、提供环卫绿化服务、职工交通车辆租赁)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必须与相关方签订正式的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条款的有效的合同或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明确食品质量标准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同时明确在提供服务期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负责监督落实。
(18)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2篇 酒泉钢铁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摘录
一.为提高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依据国家经贸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导意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该手册是指导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为第三方认证提供依据。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为建立和运行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实施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及指标,集团公司任命王铁成副总经理为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三.酒钢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治厂方针,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的人、财、物投入,努力改善公司员工的生产作业条件,使集团公司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职工生产作业环境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改善。在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严格安全考核,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整治事故隐患方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为公司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奠定了扎实、有效的基础。实践证明,公司通过消除和控制所有设备设施、所有作业活动和所有员工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使酒钢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为实现酒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酒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强化监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预防为主,控制危险有害因素
以人为本,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科学管理,实现绩效持续改进。
五.手册的目的是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定文件化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通过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的结果,制订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程序并有效实施,以达到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目的。
六.手册引用的标准依据为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员工代表是指由工会或其成员指定的或推选的代表;或选举代表,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集体决议,由员工自由选举出的代表。
七.手册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组织人员编写,并负责审核,经最高管理者审批后发布实施。集团公司安全办公室在管理者代表授权下组织编写手册,并承担修订任务。
八.集团公司依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建立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体系策划、方针和目标制定、文件编写、机构设置、人员和资源配置及运行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成后,必须按要求进行运行和控制,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通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理有效地利用人力和物力资源,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制定可行的危险控制预案,降低危险、实现安全生产。建立适用、可行、有操作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阐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总方向和总原则,确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和绩效目标,表明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承诺,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有活动的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是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并履行其职业健康安全义务的指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明确职责和控制要求。
十.管理者代表领导或指定人员负责危险源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危险源的辨识和危险评价的基础工作,并填写《高度危险及以上危险源登记表》,上报集团公司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公司所有高度及以上危险源进行分析、归纳及危险评价;负责集团公司《高度危险及以上危险源登记表》的管理。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公司范围内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及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和工作场所内所有设施,包括厂区平面布局、建(构)筑物、生产与施工作业环境、设备设施、职业卫生设备设施、公共区域安全设施、员工工作范围(活动)、原材料等可能对实现目标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充分考虑物、人、作业环境、管理四方面的不安全因素,以确保辨识的充分性。
十一.管理者代表审批公司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安全办公室是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及适用性确认。各相关部门负责获取、识别和传达、更新与其分管业务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十二.最高管理者(总经理)批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者代表审核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提出、修订与汇总,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核。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制定和实施。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即:要以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为指导,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依据,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生产技术、生产建设装备的先进性及可选方案和员工综合素质,考虑经营管理、经济条件与竞争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建议等。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能够降低较高级别的风险或较好地控制风险;突出对事故的预防;尽可能的量化和可监测。各单位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并上报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并上报管理者代表。各部门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对分解的目标、指标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控制。当重要危险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目标和指标并文件化。
十三.高度及以上危险源必须制定职业健康管理方案。所有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相关的管理方案或专业立项均填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一览表》。各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的自检。安全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四.为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保证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十五.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需要,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办公室负责管理人员管理资质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程序》的建立与更新。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编制本部门/单位的职业健康培训计划,并按照公司的培训计划和本部门/单位培训计划实施培训。人员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实行公司、部门/单位、车间三级办学形式,培训方式可采取办班培训、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学员培训结业时前应进行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安排转岗或重新培训。新进厂员工、转岗、复岗员工应接受岗位知识及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十六.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协商与沟通的综合管理。公司工会负责收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代表员工参与协商、沟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高层管理者与各部门/单位之间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传递与沟通;负责有关外部信息的接收与传递。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相应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协商与沟通。公司各层次、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由信息产生部门/单位按相关规定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业务范围内与相关方的信息沟通,重要的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向管理者代表或分管副总经理汇报,由主管部门根据批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和相关方。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信息,应记录其内容和处理结论。
十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记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应符合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适合公司活动的特点,阐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并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核心要素的实施及其相互作用的基本要求进行描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文件是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实现体系要素的具体工作程序。作业文件是针对具体岗位、活动或管理事项所进行的具体规定,是对上述文件的支持,内容包括规程、规定、应急计划等。记录对上述三层次文件给予支持,为体系运行提供查询和追踪依据。
十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分为: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公文、记录等。文件的更改按照《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进行,严禁未经授权和批准任意更改,更改应有记录。文件应有固定的保管场所,以防文件失控。所有文件都要进行标识控制状况并进行归口管理。应迅速将失效文件从所有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需作资料保存的作废文件应予以标识。
十九.对体系内所有部门/单位识别出的风险,都要按稍有危险、一般危险、显著危险、高度危险、极其危险五个级别评价出其风险级别,并分别管理和控制,使之全部处于受控状态。二十.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安全办公室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测量和监测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及其绩效的检查和考核;负责组织对目标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和公司安全专业性检查工作。公司工会代表员工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二十二.在事故、事件(未遂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同时要按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报告相应部门,进行或配合调查与处理。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由各相关部门根据权限组织,或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调查与处理。事故或事件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制定、落实纠正与预防措施。对于监督检查、事故处理、审核与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符合,要组织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口头安排或下达不符合及其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隐患整改通知单,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予以解决。对纠正与预防措施可能带来的新风险应进行评价,防止新危害发生,对其实施过程要进行监督检查或验证。
二十三.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明确标识,具备对相关活动的可追溯性。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及时。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妥善保存和管理,并针对不同记录规定保管期限,保存方法要便于查阅。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收集、装订、归档和标识。记录可采用书面或其他媒体形式。
二十四.安全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策划及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纠正措施完成情况组织验证。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应得到确认,审核组开具不符合报告,责任部门/单位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对于责任部门/单位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由审核组长、安全办公室组织审核员进行跟踪验证。相关单位要记录纠正措施,作为下次体系审核的内容之一。
二十五.集团公司定期实施管理评审,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3篇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风险控制管理规定
根据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集团公司、指挥部有关文件,结合我队管段的具体情况,为有效控制与重要环境因素、不可接受风险有关的运行和活动,以减少防止环境污染,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保障人身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满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风险控制领导组
组 长: 孙清堂
副 组 长: 李庆山 庞建彬 李超军 王庆东
组 员: 王彦军 潘禄明 寇岩松 何艳红 成红梅
徐庆华 杨秀文 孙长海 樊兆龙 赵明春
吴春秋 王有权 牛树强
一、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风险控制管理目标
严格遵照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控制管理体系的标准,建立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制订实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各项制度和措施。保证职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职业病、地方病发生。
综合办公室为专职管理部门,设专职职业健康安全员,主抓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机械物资部、财务会计部为协助部门,为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作保障。下设施工监测员。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风险控制领导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指导,以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详见“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风险控制项目
依据集团公司、指挥部存在的不可接受风险、重大危险施工项目、重点控制的环境因素、重点控制的作业活动的界定,广珠铁路四标段项目第二工程队涉及的有:
1、重大危险施工项目:隧道施工、爆破施工、提升作业、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
2、不可接受风险:坍塌、透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瓦斯爆炸、爆炸、火灾、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窒息、食物中毒、流行性疾病。
3、重点控制的环境因素:噪声污染、污水排放、扬尘、遗洒、固体废弃物排放、材料、能源节约。
4、重点控制的作业活动:
4.1噪声:风镐拆除、打桩钻孔、混凝土振捣(输送)、金属切割、木材加工、模板(脚手架)拆装、
4.2 扬尘、遗洒:土石方施工、水泥(砂、石灰)筛分、露天堆放和运输、施工便道机械设备走行。
4.3污水排放:钻孔的泥浆排放、固体废弃物排放、施工边角料废弃、临建设施固体废弃物、种类材料包装物废弃、固体建筑垃圾废弃。
三、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
1.劳动保护措施
1.1隧道施工合理选择通风设备,加强洞内通风,采用喷雾洒水降尘措施,保证洞内空气新鲜,洞内空气粉尘与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施工机械尽量采用电动机械,使用内燃机械时,应选用污染物排放必须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较为先进的环保型产品。
1.2接触粉尘、有害气体、煤层瓦斯等有害、危险施工环境的作业职工,按有关规定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以确保正常使用。
1.3加强机械保养,减少施工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噪音;
对于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洞内运输机械行驶过程中,只许按低音喇叭,严禁长时间鸣笛。
1.4对经常接触有噪音的职工,加强个人防护,佩带耳塞,消除影响;
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劳动保护装备工作,根据每个工种的人数以及劳动性质,由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配备充足而且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加强行政管理,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1.5劳动保护装备要符合以下要求:
1.5.1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审核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对于未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路用劳动防护用品许可证”制度进行质量管理。
1.5.2施工人员必须分工种、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并配戴上岗证。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闲杂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1.5.3队部由安全领导组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方面的检查,对漏配、缺配劳动保护用品的施工人员,责令补发劳动保护用品;对不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的人员,实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屡教不改的人员,将采取罚款、停岗等措施予以惩罚。
2、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2.1 医疗保证措施
2.1.1.现场组建工地医疗卫生室,配备一般的医疗设备和准备一定数量的普通常见病的医药物品,负责项目的日常医疗卫生防疫工作,承担日常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劳动卫生和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的监测监督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对项目内出现的疫情信息,及时向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对内规范管理、对外加强协调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内外卫生防疫工作环境。
2.1.2.夏季发放防暑药品,防止中暑。冬季发放防寒、防冻药品,防止冻伤;春秋两季是传染病、病毒性疾病高发季节,医务人员将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切断蚊蝇等传媒生物孳生源,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
2.1.3建立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交通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制定“工地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办法”。在突发疫情出现时,应急处理机动队及时出动,按照防治预案采取措施,并将疫情情况和措施报告当地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同时指挥部部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卫生部门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制定疫情控制方案,统一布署,彻底控制疫情的扩散。
2.1.4建立工地医疗紧急预案:在工地发生突发性高危疾病、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时,起动医疗应急预案,确保病人或伤员能及时到医院就医。应急医疗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5工地医务室与离工地较近的县级以上的多家医院保持联系,建立医疗协作关系,当出现应急情况时,能快速选择合适的医院就医。工地医务室常备各种应急医疗物品,遇到紧急情况时,能使病症或伤情得到缓解和有效控制。
2.1.6存入一定数量的医疗急救资金,确保能够及时入院就医。
2.2 卫生保证措施
工地卫生管理主要包括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三大部分。
2.2.1环境卫生保证措施
2.2.1.1职工生活区集中建立在避风、向阳、静辟处,与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绿化的要求,并设置防尘隔离带,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宿舍统一设置床铺和储物柜,室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注意室内通风良好,保持空气清新,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
2.2.1.2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中心,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以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能锻炼身体。
2.2.1.3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水管,保证职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
2.2.1.4食堂、住宿区、办公区设置垃圾桶(垃圾池),按可回收无害垃圾、不可回收无害垃圾、有害垃圾分类存放,使用封闭式容器收集,统一按当地环保规定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垃圾。
2.2.1.5厕所必须男女有别,结构要稳定、牢固、防雨、防风,并及时清扫保持清洁,不得污染环境,具备冲刷和清运条件,及时消毒和清理,防止蚊蝇孳生,保证正常使用。
2.2.1.6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卫生清扫人员,每天对工地的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尤其是职工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集。
2.2.1.7积极开展爱卫活动,消除蚊、蝇孳生源,开展灭鼠防鼠运动,在每年鼠类繁殖高峰进行2~3次的突击灭鼠,同时抓好消毒、杀虫工作。
2.2.1.8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材料分类堆码、机械设备停放有序。
2.2.2.食堂卫生保证措施
2.2.2.1设立食堂卫生监督机制,由环境卫生部门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广大职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
2.2.2.2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学习食品卫生有关的规范和法规,主理厨师必须取得三级以上的厨师证。
2.2.2.3食堂工作人员统一着白装,保持自身的清洁、卫生;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对食品制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及岗前培训,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
2.2.2.4加强食品的采购和储存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采购人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食品卫生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掌握食品优劣的标准。注意质量的好坏,特别是水产品和肉类,一定要新鲜,对腐败变质的食物一律不能购买。采购动物制品时,必须有动物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
2.2.2.5食品的储存与保管按规定办理。
2.2.2.6为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经理部内部将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组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凡是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一律废弃,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由于食品卫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2.2.3个人卫生保证措施
2.2.3.1队部将极积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修建浴室,发放劳保用品等;加强个人卫生的宣传,搞好形象教育,使每个职工能够从我做起,在为单位树立形象的同时,也做好自身的卫生保健工作,使自已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壮的体魄投入到工作之中。
3、职业病防治措施
3.1队部负责组织员工在进场时、施工中、离岗后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病台帐,按集团公司有关程序上报与处置;定期对工地及生活区进行防疫检查和处理,按时接种有关疫苗及消灭鼠害、蚊蝇和其它虫害,以防对职工造成任何危害。
3.2强化施工和管理人员卫生意识。定期对职工进行身体检查,杜绝疾病的产生,对已患传染病者及时隔离治疗。
3.3定期进行职业病的检查,发现病情时,及时进行病情分析,寻找发病根源,加强和改进施工方法及工艺,消除发病根源,防止病情的漫延。
3.4对特殊工种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按规定采取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正确使用。
3.5加强健身运动,增强体质,提高人的抗病能力。极积开展各种文娱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有效地消除职工的疲劳和工作压力,使职工在良好的心态下工作,有效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6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要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的知识和方法。
3.7保护工作环境,有效消除或控制环境毒源,做好自我防护工作,预防职业中毒事故。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排出的废气废物、材料装卸和搬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被人体吸入后,易对身体产生很大的危害,施工人员一定要配戴口罩进行自我防护,机械操作手要作好机械的维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的噪声和废气的排放量,材料装卸和搬运时应轻拿轻放,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从而有效地预防职业中毒事故。
3.8做好施工现场防尘、降尘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尘土对施工人员的危害, 加强施工运输道路的防尘工作。预制场内的行车道路,均采用砼硬化处理,对粉尘较多的进场施工便道,采取填筑砂砾等材料铺设路面。指派专人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维护,并采用洒水车经常洒水,保持道路湿润,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粉尘飞扬。
3.9保持作业场地、运输车辆以及其它各种施工设备的清洁。作业场地经常进行整理和清扫;运输车辆在运输飞扬性物资时,采用篷布覆盖的维护措施,停运时注意冲洗,保持车辆干净卫生;施工区内的搅拌、运输设备、模板、输送泵等机械设备按谁管理谁负责保养的原则,经常进行清洁,保持在机械闲空不产生扬尘。
3.10爱护环境,保护当地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对制梁场外围的草皮、树木不得进行破坏,必要时对在施工环境中产生扬尘的地方实行绿化,来控制扬的产生。
3.11对施工场地固定的常运转设备要进行合理布置,分散安置,以分散振动和噪声源,有效避免各种振动和噪声产生共振,降低其危害程度。振动和噪声较大的大型机械布置尽可能布置离居民区及职工生活区较远的地方,并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以免影响当地居民及职工的正常休息。
3.12在各种施工机械和常运转设备中安装消音器来降低振动和噪声。
对产生较大振动和噪声的常运转固定设备(如发电机、空压机等)采用搭设隔音棚或修建隔音墙等措施来降低振动和噪声的危害。
处于振动和噪声区的施工人员,合理配戴手套、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来减轻危害。
3.1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众卫生法》及所在地政府有关职业病管理与疾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四.环境风险控制保障措施
为满足环境风险控制工作与施工生产管理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的三同时的强制性要求,真正达到保护工作场所内施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监理人员、业主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满足社会经济和人类生存环境相协调,队部及各工区应认真遵守执行;
1、从思想上、人员上、资源上、技术上进行工作准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风险控制体系,成立相应领导组,制定责任制。
2、各工区在施工前要对员工和劳务工进行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教育和岗前环保知识教育,使全体员工熟悉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掌握本岗位的环境影响因素,提高环保意识。
3、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的技能培训。
4、实施检查报告制度:
4.1日常检查:各工区环保员每日进行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4.2月度检查:每月13日和23日进行二次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大检查,由队部组织,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机械物资部及相关人员参加。
4.3检查报告:将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安全质量环保部,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4.4限期治理:对影响职业健康和环保的行为要限定治理时间、内容、对象和效果,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必须按限定时间治理完毕,满足职业健康和环保要求的条件或指标。
4.5发现不符合时按《不合格品、不符合、事件、事件处理程序》、《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4.6出现环境方面的事故、事件时,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5、重要环境因素、重大污染源评价制度
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图所确定的工序,共同识别、评价出施工区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6、在工程开工前,根据识别、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的作业项目,制定相应管理方案、措施和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发布到各部门、岗位相关方实施,有效控制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污染源。
7、管理方案应该明确实现的目标、指标,实施范围及类别,具有控制方法、技术措施。规定负责人,规定出评审时间和间隔,应标明完成的时间和进度,有资金预算、资源要求。
8、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策划内容要纳入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后组织实施;施工技术交底一并下达至作业班组。
9、对施工场地、作业场所、运输道路、生产设备与设施均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五.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排污许可证条例》
4、《消防法》
5、《妇女权益保障法》
6、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7、bg13349《大爆破安全规程》
8、gb13533《拆除爆破安全规程》
9、《放射性污染仪器使用管理办法》(中铁三技【2004】281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交通检疫条例》
六 附 则
6.1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行业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6.2 本办法自通知之日起执行。各单位依据本办法,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确保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风险管理有序、可控。
第4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法规,强化安全管理与监察,预防事故发生,保证全矿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全过程。
3 职责
3.1矿长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分析安全工作情况。
3.2安全副矿长对集团公司负责,落实安全监察职责,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落实安全奖惩制度。
3.3总工程师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3.4安监站具体负责全矿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3.5生产科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全面落实。
3.6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 控制程序
4.1矿长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安排贯彻落实。
4.2各单位严格按“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组织施工或作业;负责做好事故隐患的日排查与整改工作,以消除矿井事故隐患;坚持周五职工安全教育活动,使职工了解安全形势、岗位风险、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相应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4.3安监站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每月一次检查本矿现场管理实施情况及效果,并做好记录。
4.4生产科组织现场管理活动,对各单位现场管理进行日常的指导、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4.5通修工区对全矿井下工作场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每月牵头组织全矿井下作业场所及要害部位“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4.6工会负责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信息反馈,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及时按《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 相关文件
lgms/pd-22-2005《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煤安监办字【2004】24号
6 相关记录
lgms/lf-06-01《江苏天能集团公司采煤工作面(炮采、机采、综采)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lgms/lf-06-02《江苏天能集团公司裸体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lgms/lf-06-03《江苏天能集团公司锚网(索)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表》
lgms/lf-06-04《江苏天能集团公司锚喷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lgms/lf-06-05《职工安全教育活动记录》
第5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试题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属推荐性国家标准,作为审核和认证的依据。都是采用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即pdca循环管理模式。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的步骤:
1.领导决策2.成立工作组3.人员培训4.初始状态评审5.体系策划与设计
6.体系文件编制7.体系试运行8内部审核 9.管理评审
3.体系标准的基本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引用标准、管理体系要素等内容。
4.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物质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组织内部员工是组织很重要的相关方。
6.外部相关方到我厂生产现场时,其安全主要有我方负责
7.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8.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环境方针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形成文件,传达到全体员工,为相关方所获取。
9.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两个承诺:一是对持续改进的承诺;二是对遵守法律和其它要求的承诺。环境两个承诺:一是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承诺;二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承诺
10. 危险源辨识范围:
--常规或非常规的活动;
一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11.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a、询问交谈法(有经验的职工、技术管理人员、专业管理人员等指出工作中的危险源);
b、现场观察法(具备安全技术知识并掌握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人员对现场环境辨识);
c、查阅有关记录(查阅组织的事故、职业病的记录);
d、获取外部信息工作场所的设施
12.a级(不可容许的风险),b级(重大风险),c级(中度风险),d级(可容许风险), e级(可忽视的风险)
13.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也就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信息表)
14.对a、b、c级危险源用目标、管理方案控制风险,对d、e级用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等进行控制,明确控制、降低或消除风险的措施。
15. 一个单位的危险源是动态的不是固定不变的。
1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的核心及核心要素是危险源;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6月1日实施。
18.组织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体系目标时,应考虑:
- 法规和其他要求
-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重要环境因素等
- 可选择的技术方案;- 财务、运行和经营要;- 相关方的意见
19.目标是通过管理方案予以实施的
20.对组织的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和环境职责。
21.通过培训使全体员工提高如下安全意识:
1.)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方针、程序及其它要求是有效实施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保障,只有严格贯彻,才能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持续改进。
2.)个人工作与组织整个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关系。组织内的每个员工的工作都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到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重大风险,个人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提高。
3.)个人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做值得全员参与,每个员工应明确自己的职责,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其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的作用,从而似的组织的整体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不断提高。
4.)违规管理和违章操作的后果。是每个员工意识到,由于自身的过失,会造成什么样的安全事故后果,从而认识到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2.协商和沟通的主要是
组织建立体系的方针和目标;相关管理体系文件;作用和职责;体系运行所产生信息
员工及其代表所关心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信息(如合理化建议等)
23. 公司体系文件结构是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文件可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体系文件一经组织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布实施,对全体员工来说就是法律、法规性文件,必须遵照执行。
24.管理手册:是组织建立的体系文件总体性的描述,是一套纲领性的管理文件,是体系文件的“索引”,可以向社会及相关方展示作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意图和宗旨,展示对法律法规的承诺,也是组织申请向第二方及第三方审核认证的重要依据。对全体员工来说就是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5.程序文件:是管理体系的第二个层次文件,是规范组织的安全生产及环境管理行为的主要管理文件,是管理手册的支撑性文件,更进一步具体明确了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26.程序文件的编写要求:1.要有针对性。(可以是管理体系中的一个要素,或是一个活动或是几个管理要素中的一组活动)2.要有可操作性(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明确了职责和权限,规定了实施的步骤、方法和要求。)3.要有可评比性和可检查性(一个重要性的标志是有效性的检验,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的评价,是否控制、减少事故的发生,目标的实现等)
27组织编写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定期评审,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可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有专人管理,不得翻印、复制,存放固定并易于查阅。
28.应急准备和响应是用来识别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作出响应,以便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疾病和伤害。对制定的应急预案在确保无危险时应进行定期演练,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评审和修订应急预案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
29.制定应急计划(应急预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1.)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及后果
2.)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人员职责及关键人员名单(消防员、急救人员)
3.)应急服务部门(消防、医院及救护等)
4.)内、外部门的联系(电话、警铃)
5.)指明危险物质的性质(包括每种危险危害因素)
6.)发生事故或紧急时,应采取的措施和人员的应急措施
7.)应急设备、设施、物资等8.)规定培训需求 9.)逃生路线。
30.绩效测量和监视分为主动和被动,主动性的绩效测量和监视是针对管理方案、运行准则和适用的法规要求;被动性的绩效测量和监视事针对事故、疾病、事件和其他不良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绩效;组织应确保所使用的监测和测量设备经过校准或验证,并予以妥善维护,且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31.不符合的分类:轻微不符合(一般)、严重不符合
32.记录和记录管理是用来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记录及审核和评审结果。
33. 审核的类型:第一方审核(审核委托方是组织管理者,受审核方是组织自身);第二方审核一般是需方对供方的合同审核(委托方是相关方如顾客,受审核方是组织);第三方审核(也称认证审核)是具有国家认可的审核机构对申请认证的组织进行的审核。(委托方是认证机构,受审核方是申请认证的组织)。按审核的序列可分为: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复评。认证注册证书有效期限3年
34. 复评:获准认证的组织的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时,如果认证组织要继续保持其认证注册资格,可以向认证机构重新提出申请,认证机构受理后进行复评。
35.审核应定期开展,是组织的内部审核(每年至少1次审核),管理者代表组成审核组(一般由有资格的内部人员组成,也可以聘请外部人员)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
36.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一般每年一次)对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一般以会议的形式召开,管理评审最终应形成文件。
37.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世界环境日是每年6月5日
38.环境影响指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环境因素给环境 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我们更关注有害的变化
39.审核与检查在对象、方法和目的上有何区别
对象上有何区别:审核是针对设备缺陷和人的违章的原因,尤其是管理上的原因;检查是针对设备缺陷和人的违章
方法上有何区别:审核是全面、抽样;检查是全面、逐项
目的上有何区别:审核是验证体系符合标准的要求;检查是对设备性能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确认
40.体系三级监控是什么
1. 绩效测量和监视2.审核:3.管理评审
41.内审与管理评审的区别:
1.)人员不同:内审是以审核员为主,管理评审是由最高管理者组织。
2.)内容不同:内审是审核体系文件的符合性,验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管评是对内审结论的评定、能否达到目标、体系是否需要调整和改变。
3.)类型不同:内审是内部人员或请外部人员。管评是内部人员。
4.)方式不同:内审是现场审核,管评是会议或现场。
5.)结果不同:内审是提出不符合纠正措施。管评是提出体系改进措施
42.简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7要素
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4.3.2法律及其它要求
4.3.3目标
4.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4.4.1结构与职责
4.4.2培训、意识与能力
4.4.3协商与沟通
4.4.4文件
4.4.5文件和资料控制
4.4.6运行控制
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4.5.1绩效测量与监视
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4.5.3记录与记录管理
4.5.4审核
4.6管理评审
第6篇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1.1.2 全面执行和贯彻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1.1.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安排布置安全工作,分析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问题;
1.1.4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按计划实施;
1.1.5 组织公司各级领导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活动与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1.6 参与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研究和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7篇 生产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1.2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1.1.3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1.1.4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灭火器材;
1.1.5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1.1.6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1.1.7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1.8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1.9 发生事故立即抢救和报告,对重大事故的现场要保护;
第8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试题
一、是非题(答案对的打“√”,答案错的中打“×”。每题1分,共20题。)
[ f] 1. 统计事故、损失和投诉是主动性监视方法。
[ t] 2. 事故是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 t] 3. 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都是危险源。
[ f] 4. 安全程度不断提高说明了不可接受的危险水平也提高了。
[ t] 5. 遵守法规和其他要求是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 f] 6.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
[ f] 7. 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后,不需与员工协商,只要项目经理决定处理就行。
[ f] 8. 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就是要重新编制新文件代替所有的现有文件。
[ t] 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 t] 10. 法规是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 f] 11.“三同时”制度是指我国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引进建设项目,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 f] 12.对在我方施工现场的工程/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由他们管理,我方无权干涉。
[ t] 13.我国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可概括为:事故预防、事故处理、法律责任三个主要方面。
[ f] 14.实施gb/t 28001-2022标准会加重组织的法律责任。
[ f] 15.不同地区的两个组织,施工资质和生产同种产品,他们评价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尺度应该是一致的。
[ f] 16. 可接受风险是已降至组织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 f] 17. 在危险源辨识时,管理因素一点儿也不应该列入识别范围,应该在风险评价时加以考虑。
[ t] 18. 任何侥幸、麻痹、偷懒、逞能、莽撞、心急、烦躁的心理都可能成为安全隐患。
[ t] 19. 某高速旋转的砂轮碎片突然飞出,幸好未伤及操作者,我们可把它认为发生了一次“事件”。
[ f] 20. 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不宜告诉同行业企业或竞争对手。
二、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每题从所列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
1.(a)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宗旨和方向。
a)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b)法规和其他要求
c)目标 d)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2.对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下列哪些内容属于其内容(a)。
a)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b)企业没罚款不放过,
c)组织机构没调整不放过,d)a+c
3.风险控制策划时原则上应首先(c)。
a)降低风险b)采用个体防护设备c)消除危险源d)采用机器人
4.贯彻gb/t 28001标准组织所关心的对象是(d)。
a)产品 b)过程 c)环境d)人
5.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中必需包含(b)承诺。
a)持续改进 b)持续改进、遵守法规和其它要求
c)遵守法规和其它要求 d)实现员工要求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a)。
a)b+c+d b)职责和权限 c)资源d)方法和时间表
7.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内容有(b)。
a)应急计划b)a+c c)应急设备 d)内部审核
8.对于一个新建体系的组织初始评审工作是(a)。
a)必要的 b)可做也可不做 c)与危险源辨识结合在一起做d)不需要
9.组织编制的安全管理文件应具有(d)。
a)可检查性 b)可操作性 c)针对性d)a+b+c
10.我国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包括(d)。
a)综合类和职业健康类 b)检测检验类和职业安全类
c)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类和劳动防护用品类d)a+b+c
11.新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是指(a)。
a)工厂、车间、班组 b)师傅、工厂、班组
c)岗位、车间、师傅 d)领导、车间领导、技术人员
12.安全检查制度是(d)。
a)查思想、查隐患 b)查管理和查整改 c)查事故处理d)a+b+c
13.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是(c)。
a)每个员工b)管理者代表c)企业法定代表人d)工会
14.危险源辨识方法有(d)。
a)安全检查表 b)生产过程分析c)人体生物节律d)a+b
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准则是(d)。
a)gb/t 28001-2022标准 b)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d)a+b+c
16.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的对象是(d)。
a)重大危险源 b)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重大风险d)与重大风险有关的活动和过程
17. 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前进行评审的内容不包括(d)。
a)控制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b)是否产生新的危害;
c)是否选定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d)完成措施所需时间。
18.职业健康安全的不符合报告应包括(d)
a)不合格事实的描述; b)判定不合格的理由及不符合的标准条款;
c)严重程度;d)a+b+c。
19.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d)
a)形成文件 b)可行时,应可测量c)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d)以上皆是
20.组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确定控制措施过程的输出,必须包括(c)。
a. 重大危险源清单 b.重要危险源清单
c.危险源的风险可接受性的确定 d.重大风险清单
三、填空题(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_《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我国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基本内容。
2.根据2002年4月颁布的《职业病目录》,我国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115种。
3.健康损害是_可确认的、由工作活动和(或)工作相关状况引起或加重的身体或精神的不良状态。
4.事件和事故的关系是_事故是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5.组织在策划应急响应时,应考虑有关相关方的需求,如应急服务机构、相邻组织或居民
6. gb/t28001-2022 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
7. 未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通常叫未遂事件。
8. 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9. 组织应向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传达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
10. 在建立和评审目标时,组织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及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组织还应考虑其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有关的相关方的观点
四、简述题(共4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制度是什么
答: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监查制度,职业健康安全预防评价制度。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按什么顺序考虑降低风险
在确定控制措施或考虑变更现有控制措施时,应按如下顺序考虑降低风险:
答:a)消除;b)替代;c)工程控制措施;d)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措施;e)个体防护装备。
3.组织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ohsms)目标时,应考虑哪些方面
目标应与方针保持一致;(是方针的细化和展开)
答 :目标应包含与产品有关要求;(针对健康安全的重大风险)
目标应有可测量性;(定量或定性的)
目标应具有激励性 。
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和应急预案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应急响应和准备控制程序是二层次文件;应急预案是三层次文件,应急预案(或称应急计划)是程序的支持性文件。
第9篇 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实施控制程序
1目的
制定和实施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是对重要环境因素、主要能源使用、高风险性危险源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实现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重要措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的控制。
3主要相关过程
a)4.2.3文件控制
b)4.2.4记录控制
c)5.4.1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d)5.4.2.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e)5.5.3信息交流与协商沟通
f)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g)8.5.2纠正措施
h)8.5.3预防措施
4支持性文件
a)*f/m004-01-2022《文件控制程序》
b)*f/m004-02-2022《记录控制程序》
c)*f/m004-03-2022《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
d) *f/m004-04-202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
e) *f/m004-28-2022《能源评审控制程序》
f)*f/m004-05-202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控制程序》
g)*f/m004-27-2022《能源基准、参数、能源目标控制程序》
h)*f/m004-07-2022《信息交流与协商沟通程序》
i)*f/m004-26-2022《纠正、预防措施程序》
5适用的法律法规
a)《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e)《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
f)《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实施细则》
g)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h)gb892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j)《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h)《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6职责
6.1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责任部门编制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实施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6.2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人员对每个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审核,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6.3总经理负责批准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为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提供所需的资源。
7程序
7.1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统称管理方案)的制定
7.1.1管理方案制定的策划
7.1.1.1行政人事部在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之前必须按照*f/m004-03-2022《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f/m004-28-2022《能源评审控制程序》和*f/m004-04-202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的规定,识别和确定本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主要能源使用、不可接受风险。
7.1.1.2针对所识别的重要环境因素,主要能源使用、不可接受风险和方针、目标的要求,由行政人事部和职责部门对拟要制定的管理方案进行分析,收集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相关方的意见,以及有关技术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7.1.1.3职责部门应提出具体的技术方案或方法。方案或方法应包括:
a)职责部门及相关部门;
b)具体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绩效改进方案、实现目标的时间;
c)所需的资源;
d)验证改进能源绩效的方法和验证结果的方法等。
7.1.1.4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的复杂程度,应根据实现目标指标的难易程度,应根据重要环境因素、主要能源使用、风险控制难易程度确定,并与之要达到的目标、指标相适应,要与公司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7.1.1.5较大型或难度较大的技术方案,行政人事部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技术专家对技术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评价:
a)技术的可行性,包括技术的先进性、合理性、成熟性;
b)投资的合理性、投资应与治理的项目相匹配,不能超出公司的能力;
c)管理的复杂性,是否便于管理、易于操作,以及对人员技能素质的要求;
d)运行的风险性及效果,是否能够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7.1.1.6经论证,技术方案、方法可行时,应将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信息资料作为管理方案的输入。
7.1.2管理方案的制定
7.1.2.1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要达到的目标指标、法律法规要求、重要环境、主要能源使用、可行的绩效改进方案等,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方案。
7.1.2.2管理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a)将目标、指标纳入管理实施方案中;
b)规定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
c)实现目标、指标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绩效改进方案;
d)所需的资源;
e)实施步骤和完成期限;
f)验证绩效改进方法;
g)验证结果的方法。
7.1.2.3管理方案应形成文件,管理方案经管理者代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7.2管理方案的实施
7.2.1行政人事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实施进行策划和准备,包括:
a)按照*f/m004-01-2022《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准备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制定或引用管理体系的文件。
b) 按照*f/m004-02-2022《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准备管理方案实施过程所需记录的表格。
c) 按照手册“6.2人力资源”的规定配备所需的人员,必要时按照*f/m004-11-2022《员工培训程序》对有关人员实施培训。
d) 按照*f/m004-12-2022《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评价和选择合格的材料供方,必要时包括对外包方的评价和选择。
e) 确定管理方案实施过程有关参数、指标的监测项目、频次、方法等,并确定所需的监视测量装置和控制的要求等。
7.2.2管理者代表应检查方案实施的策划和准备工作,以确保管理方案能够顺利实施。
7.2.3管理方案实施的控制
7.2.3.1各有关部门应按照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策划的结果实施管理方案。并对以下方面实施控制:
a) 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或作业;
b)管理方案的实施所需的资源(包括资金)的落实和时间进度进行控制;
c)在适当的阶段对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效果的监测;
d)做好管理方案实施过程适当记录;
7.3管理方案的更改
7.3.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对管理方案进行更改
a)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更改或更换时;
b)本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发生了变化;
c)重要环境因素、主要能源使用、不可接受风险发生了变化;
d)相关方或其他要求发生变化;
e)对目标、指标作了调整;
f)方案本身存在缺陷或难以实施时。
7.3.2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对管理方案的修改,并将修改结果报管理者代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
7.4管理方案实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4.1管理方案实施过程或实施后,按照管理方案中的时间安排,由行政人事部或有关部门对管理方案实施结果是否达到规定的目标、指标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将监测的结果(必要时应形成报告)报总经理、公司领导和管理者代表,并传递到有关部门。
7.4.2必要时,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应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管理方案实施的结果进行评价,若未能达到或实现规定的目标和指标,应按照*f/m004-26-2022《纠正、预防措施程序》的规定,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8记录和报告
第10篇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保障企业员工在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等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规,制订本办法。
1.2 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各单位必须摆正职业健康安全、工期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在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工期和经济效益目标。
1.3 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集团公司对各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年度公布的安全指标,是考核各企业管理水平和主要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评优、评先、政绩考核具有一票否决权。
1.4 各级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生产的副职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政工团领导、技术负责人、各业务部门均应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相关责任。
1.5 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取得当地省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1.6各单位应在全面贯彻执行本《办法》的同时,结合实际补充制订实施细则。
2十二项安全生产制度
2.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自应负责任的一项基本制度。
2.2 班前安全讲话制度是工班(组)坚持每日班前集体讲安全的制度。由班组长或安全员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作业项目,进行安全讲话,提出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安全警钟长鸣。
2.3 “周一”安全活动日是项目经理部利用“周一”晚上的时间,组织工班(组)针对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学规程、讲安全、查隐患、议危害、定措施、堵漏洞,依靠职工群众管理安全的制度。活动要求有具体内容、有专门记录本,详细记录活动情况。
2.4 安全设计是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详细的施工安全设计和措施的制度。安全设计内容包括:不安全因素预测及防护措施,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具体设计,大型临时设施的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等。安全设计由施工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准签发开工报告。
2.5 安全技术交底制是施工技术部门根据工程实际、设计文件、国家、行业及上级对确保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向作业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安全要求及安全卡死环节详细进行交底的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下达,交接人员签字。
2.6 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是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建造的临时性设施检查验收的制度。临时设施建好后,在使用前必须由施工技术、机械和安全监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安全设计进行检查验收或鉴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7 安全教育制是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的制度。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校教育等。
2.8 交接班制是指实行轮班制的生产班(组)进行交班和接班的制度。
2.9 安全操作挂牌制是指对从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作业的人员,按定人定机定责的原则,把规定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工整地书写在事先准备好的牌子上,并悬挂在作业场所的适当位置,随时提醒操作人员严格遵守,以保证安全操作的制度。
2.10 安全生产检查制是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的制度。安全检查包括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临时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11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详见本办法第5章: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
2.12 安全生产奖罚制(详见本办法第6章:安全保证金及安全奖罚)。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集团公司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进行危险源的辨识、评价,确定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编制切合实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评价,必要时对危险源清单更新,保持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是为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实现公司管理目标而制订的实施性方案。要求针对具体项目的施工特点和施工工艺过程,预先确定可能对员工职业健康安全造成伤害的重大危险源,提前策划、找出原因、制订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并检查验证其效果,从而达到消除或降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目的。
3.1 管理
为了兼顾实际情况,又满足标准要求,集团公司确定了分级管理、分级编制的原则。集团公司安质部组织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指导方案,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在项目开工前,根据项目特点和集团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清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编制符合项目实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作为项目管理计划的支持性文件,经指挥长或副指挥长、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2 评审与更新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在项目施工期间是动态的,随着工程进展或工艺改变,可能出现新的重大危险源。因此,标准要求定期对方案进行评审修订,以适应生产活动的变化,防止出现新的安全风险。
3.3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为降低和减少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发生后给环境和员工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在事故发生前就预先制订的抢险救治计划,一旦事故发生,可以忙而不乱,提高抢救效果。
4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1 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
4.1.1 集团公司安质部是安全质量工作主管部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上级的要求,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行使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职能。
4.1.2 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必须按国家有关设立安全生产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的规定,完善三级安全质量监管机构建设和专职人员配备;施工生产作业班组或车间应配备兼职人员,形成职业健康安全监控网络。提倡各单位实行安质人员派驻制。
4.1.3集团公司对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的安质人员实行委派制,业务接受集团公司安质部指导。
4.1.3.1 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的安质人员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对所在项目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1.3.2 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的安质人员每季度应将所在项目的安全、质量、职业健康和环保工作情况直接向集团公司安质部书面报告。
4.1.3.3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的安质人员必须将所在项目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安全质量不良行为、业主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评比及通报等及时直接向集团公司安质部报告。
4.1.4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的要求,对本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行使监督和指导服务的职能。
4.1.5 各级安全专职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并持证上岗。
4.1.6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安,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应上下对口,以保证安全工作政令畅通,连续有效工作。
4.1.7企业要成立由党政工团领导、安全质量监察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企业安全质量委员会,研究解决企业安全质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2 综合管理
4.2.1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的法津、法规和标准,制订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完善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逐级负责制,确保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2.2 集团公司实行安全保证金和奖罚办法,充分利用经济手段保证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受控。各单位原则上应比照执行。
4.2.3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形成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专款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4.2.3.1安全费用由项目经理部按不低于工程造价的1.4%自行提取(外省不低于施工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计入生产成本,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4.2.3.2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宣传、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及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监控等。
4.2.4集团公司建立安全质量奖励基金制度,由集团公司从项目造价中提取0.7‰作为集团公司安全奖励基金,子分公司从项目造价中提1.4‰作为本单位安全质量奖励基金。
4.2.4.1各施工单位和物资工贸公司的建安部分每年年初按集团公司下达年度生产计划的0.7‰向集团公司交纳安全质量奖励基金;各单位安全质量奖励基金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收缴。集团公司每年安全质量保证金的节余部分自动转入安全质量奖励基金。
4.2.4.2安全质量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各级优质工程、省市级文明工地、工程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集团公司安全样板工地以及其他安全防护、特种设备管理优秀项目的奖励。具体奖励每年年底由安质部统计并提出奖励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行文,由财务部在安全质量奖励基金中列支。
4.2.5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过程中,须有安全专职人员参加。
4.2.6在新建铁路复线或改建铁路营业线施工中,必须把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5〕133号)、《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铁道部令〔2000〕第3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00〕第2号)、管理局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和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施工中所采取的任何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必须以铁道行业及路局有关的法规、规范、标准为依据,严格按施工合同有关安全条款执行,严禁违章蛮干。加强与管理局相关部门联系,熟悉施工环境。所有参加营业线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劳务工不允许单独作业,必须在职工的带领下上岗。
4.2.7 桥梁、隧道、高层建筑等重点工程以及技术含量较高的结构性工程,严禁违规分包和转包。
4.2.8 在使用劳务协作队伍时,应认真审查其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照,签订责任明确的安全质量和职业卫生合同,并严格管理,确保安全质量。
4.2.9招聘使用劳务工必须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纳入职工队伍安全管理的范围,上岗前要认真做好体检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2.10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检测、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2.11 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品管理,须按地方政府要求注册登记,负责审查登记的人员应取得当地政府核发的内审员资格证书。
4.2.12 对作业场所的尘毒治理、通风设施、环境保护等所需费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和资金计划,施工单位应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的完善和生产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使用到位。
4.2.13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标准。各级安监部门应把好质量监督关。各施工单位和项目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并为从业人员(包括劳务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确保作业员工的职业健康。
4.2.14 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和上级要求,视不同时期的安全质量工作重点,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安全质量大检查,另进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专项检查。各子(分)公司、地区经营部每季应组织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专项检查。检查时填写《安全检查确认单》(附表)。
4.3 安全标准工地和文明工地建设
4.3.1 安全标准工地和文明工地建设是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必须持之以恒,把施工现场的各项活动纳入到安全标准工地和文明工地建设载体之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
4.3.2 各施工单位每年元月底以前向集团公司安质部提出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总公司级安全标准工地和集团公司级安全样板工地的规划(5月底前规划可以个别调整),每年必须保证创一个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或工程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不具备申报条件的推至下一年度);施工合同或投标承诺中有明确创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要求的必须在规划中申报,并确保规划的工地创建工作落实,规划兑现率达80%以上。
4.3.3 安全样板工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各施工单位应于每年8月底前将申报集团公司验收的安全样板工地,初验合格后书面报集团公司安质部,由集团公司安质部组织验收评定。申报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工程总公司级安全标准工地的应首先评定为集团公司级安全样板工地。安全标准工地的验收评定由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的《安全标准工地评定办法》自行组织验收评定,并将验收结果于次年元月1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质部,确保在建工程项目100%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4.3.4 已被命名为安全样板工地的工点,由于管理滑坡发生了因工责任死亡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重伤指标超标,将撤消其荣誉称号,并处奖励金额2倍的罚款;各单位自评的安全标准工地,在集团公司组织的有关检查、复查工作中发现检查评定不认真或评定不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4.4 交通行车安全
4.4.1 认真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颁发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条例,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及司助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司助人员的操作技能,确保交通安全。
4.4.2 继续实行机动车辆驾驶员持双证上岗制度,已取得国家公安交通部门签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件,应经再次选拨培训后核发集团公司驾驶员上岗证,择优上岗。对违章违纪屡禁不止,驾驶技术低劣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收回或不予核发上岗证,令其转岗。
4.4.3 驾驶员上岗证核发和岗前培训由各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人事教育部门负责培训,安监部门负责考核办理申领上岗证工作,集团公司安质部核发上岗证。
4.4.4 具有驾驶资格的单位领导,在现场及长途途中不准驾驶本企业机动车辆。
4.4.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给驾驶员上岗证
4.4.5.1 未取得国家公安交通部门签发的有效驾驶证件者。
4.4.5.2 驾驶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
4.4.5.3 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生理缺陷者。
4.4.5.4 驾驶证被吊消或吊扣者。
4.4.6 个人私车不准以单位公车名义办理注册入户。单位公车转卖,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否则视为无效转卖,发生事故追究原车辆所在单位责任。
4.4.7 机动车辆达到规定的使用期限必须进行强制保养,不允许车辆带病上路行驶。报废机动车辆严禁使用。
4.4.8 临管行车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发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站细,以确保行车安全。
4.4.9 凡有轨道车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发的《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进入营业线行驶时,须向所属铁路局提出申请并遵守其行车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运行。营业线以外线路上在用的轨道车,每年由集团公司安质部联系有关铁路局对轨道车和司助人员进行年检审。
5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
5.1 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含急性职业中毒),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1991年75号令)及行业有关规定进行报告,统计调查处理。
5.2 伤亡事故报表、交通事故报表、锅炉压力容器报表、行车事故报表均实行月、季、年制度。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报表收集,及时进行准确的统计填报,各种报表须于翌月、翌季、翌年5日内报集团公司安质部(报表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责任伤亡事故的统计含长期劳务工、临时工(下同)。
5.3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本子(分)公司安质部门;企业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多人伤亡事故必须逐级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安质部;企业发生重大死亡事故,必须在十二小时内逐级报告至集团公司安质部;企业发生特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至集团公司安质部。企业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时限逐级上报本单位和集团公司外,还应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5.4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应由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子(分)公司备案。企业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安监、人事、工会、施工等部门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子(分)公司批复结案,报集团公司安质部备案。企业发生因工死亡1~2人事故,设有专门安全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子(分)公司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集团公司批复结案,集团公司安质部视情况派员协助调查;本单位无专门安全监察机构的由集团公司直接组织调查处理。企业发生多人伤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3人及以上)由集团公司领导组织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由工程总公司批复结案。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5 死亡事故,多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须于40天(特殊情况不超过60天)内报集团公司批复结案。重大伤亡事故90天(特殊情况不超过180天)内报总公司批复结案。
5.6 凡经地方公安交通部门裁定的交通事故,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本企业人员伤亡(含长期劳务工、临时工),按责任事故统计报告、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按第5.4条规定报批结案。造成非本企业人员伤亡,按企业外责任伤亡事故报告。
5.7 在企业自管的施工生产区域,施工便道等发生的机动车辆(含走行机械)交通事故造成本企业人员伤亡,按责任事故统计上报、调查处理。
5.8 外协施工队发生伤亡事故,凡具有安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与所从事的施工项目要求相符、法人(或委托书)证书齐全、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职责清楚,原则上由外协施工队负责统计上报,承担事故责任(死亡及以上事故,总包单位必须向集团公司安质部提供以上有关证件进行审查,以确认事故责任)。上述证件不全的外协施工队发生的伤亡事故列总包单位的事故。
5.9 营业线行车事故的调查定性和处理执行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事故单位应按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上报、处理。
5.10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2人及以上)、多人伤亡事故、特大交通事故、行车大事故、重大事故,主管领导须到集团公司专题汇报。
5.11 职工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死亡事故报告统计,批复结案。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按死亡事故补报和统计。
5.12 企业发生责任死亡事故,重大责任死亡事故,根据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应对相关领导和事故责任人追究事故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刑事责任者应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安全保证金及安全奖罚
6.1各施工单位和物资工贸公司的建安部分每年按集团公司下达年度生产计划的1‰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物资工贸公司的其它产值部分和建工机械公司按上年度末人员总数每人100元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各单位安全生产保证金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收缴。
6.2安全保证金的使用每年清算一次,年度安全指标不超标且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样板工地建设规划兑现的单位按交纳数全额返还(各项罚款除外);安全指标超标或安全样板工地建设未按规划兑现的单位安全保证金全额罚没。在已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未能实现一项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或工程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的单位,安全保证金罚没50%。
6.3 奖励
6.3.1 年度安全指标不超标且安全样板工地(安全文明工地)建设规划兑现的单位全额返还安全保证金(各项罚款除外)。
6.3.2 实现规划目标的安全文明工地,集团公司对施工单位予以奖励。主要用于奖励项目经理和在创安全文明工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各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额如下:
6.3.2.1 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奖励10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
6.3.2.2 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或工程总公司级安全标准工地的奖励5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
6.3.2.3 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样板工地的奖励1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00元)。
6.3.2.4 各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6.3.3 奖金来源:各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标准工地的奖励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在安全质量奖励基金中列支。
6.4 事故罚款
6.4.1在年度安全指标不超标的情况下,除总公司和地方政府对事故罚款以外,集团公司对各单位的安全事故加罚如下:
6.4.1.1 发生一次重伤1人,罚款2万元;一次重伤2人及以上,罚款4万元/人。
6.4.1.2 对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漏报、谎报、隐瞒不报的单位罚款20万元/件。
6.4.1.3 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责任裁定书,由我方负全责、主责或同等责任的,重伤1人罚款2万元,死亡1人罚款5万元。
6.4.1.4 营业线施工发生事故,依据路局有关部门责任认定书,由我方负全部、主要责任的险性事故罚款20万元/次;由我方负重要责任的险性事故罚款5万元/次。由我方负全部、主要责任的一般事故罚款2~5万元/次。
6.4.1.5 酒后开车、无证驾驶、无证操作造成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对应上述条款给予两倍处罚。
6.4.1.6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依据公安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责任书罚款5万元/件·次。
6.4.2 各施工单位因事故导致年度安全指标超标后,安全保证金全额罚没。再发生类同性质事故的,集团公司将依据6.4.1.1~6.4.1.6条款予以双倍处罚;再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罚款20万元/人,发生一次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罚款50万元/人。
6.5 严重安全不良行为罚款
6.5.1 因安全不良行为被业主、监理和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的项目,罚款5万元/次。
6.5.2工地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不良行为的罚款3万元/项。
6.6 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作业环境恶劣、环境保护工作被业主、监理和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的罚款5万元/次;经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罚款2万元/项。
6.7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按其相关罚则执行。
6.8 提取安全费用不符合要求、安全投入明显落后工程进度要求的罚款5万元;不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或工程已近完工但安全费用投入明显不足的按其投入不足部分的2倍予以罚款。
6.9专职安全人员无证上岗、无安全专职人员或营业线施工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未持证上岗罚款10万元/人。
6.10 安全保证金和各项罚款必须专款专用。各项罚款由集团公司安质部出具罚款单,先在各单位安全保证金中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由财务部向有关单位追收。
6.11 安全保证金罚没部分和各项罚款的使用,主要用于对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安全教育和宣传、安全设备和器材的购置、更新及维修、验收安全文明工地的差旅费及其有关费用、以及其它与安全工作相关的费用。该费用的使用由安质部提出计划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销列支。
7附则
7.1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
7.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铁一安(2005)131号《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11篇 生产车间副主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
1.1.1 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所管辖技术、设备、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种管理程序;
1.1.2 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1.1.3 经常组织所管辖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保证安全运行和保护环境及生产现场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要求;
1.1.4 发生事故、事件时,按规定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事件应保护好现场,协助调查组调查、分析,提交事故报告,严格执行改进措施;
1.2 工具库安全职责
1.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2.2 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起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等)的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检查。并建立专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
1.2.3 组织设备检查和设备评比时,应将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列为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督促组织设备安全隐患整改;
1.2.4 组织设备招标采购时须保证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各种安全装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
1.2.5 组织设备外委、外包检修项目招标时,严格执行公司对承包作业单位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的相关制度;
第12篇 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是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组织机构,对某工厂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以及上级工作指示,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某工厂安全管理重要议事日程;
3负责制定和建立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负责监督、检查与落实执行情况;
4负责指导和落实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和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听取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组织制定、颁发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及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6在新、改、扩建项目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规定,负责审定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技术措施,职业健康安全资金的投入纳入建设项目资金概算;
7确保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和作业场所环境改善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费、检测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等)应列入年度安全或职业健康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13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试卷答案
一、是非题(每题1分,共计30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请在括号中划“t”,错误的划“f”
1、组织必须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f)
2、在确立ohs目标时只要考虑风险评价和控制的效果。(f)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在满足充分性和有效性的情况下,应写得尽量详细,以便于实施。(f)
4、组织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严格执行,不得更改。(f)
5、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要求建立程序,风险评价的结果要求形成文件。(t)
6、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应是最高管理层中的一员。(t)
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的设备应进行校准和维护。(t)
8、组织应获取适用于自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这些信息应传达给相关方。(t)
9、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可免除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察。(f)
10、员工及其代表的参与和协商计划应形成文件,并通报全体员工。(f)
11、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重要危险源的组织可不必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f)
12、体系文件是组织内部的管理规定,与外单位无关。(f)
13、对事故、不符合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但对没有造成事故的事件可不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f)
14、高速旋转的砂轮碎片突然飞出,但未伤人,可看作是一次事故。(f)
15、行业标准在“三同时”验收时也可以作为验收标准。(t)
16、一个规模较小的组织,在申请ohsas认证时,可以用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代替目标。(f)
17、对已患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定期体检是属于被动测量。(f)
18、组织制订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必须量化。(f)
19、内部审核是第一方审核,外部审核是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t)
20、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应考虑不同层次员工的职责、经验和文化程度以及所承受的风险。(f)
21、对失效文件和资料,可根据需要不从使用现场撤回,但必须予以适当标识。(t)
22、危险源是肯定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f)
23、员工代表就是员工的安全健康代表。(f)
24、“ohsas相关方”是指参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t)
25、初始评审的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作为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为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衡量的基准。(t)
26、是否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由组织决定,一旦实施必须覆盖组织活动、产品、服务中的安全健康问题。(f)
27、ohsas风险是指特定危险源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t)
28、一台空调的室外机,在安装时室外机从高处坠落,机器损坏,但未伤着人,属事故。(t)
29、免遭伤害就是安全。(f)
30、员工代表和员工的安全健康代表均可以通过选举或指定产生。(t)
二、选择题:(每题1分,共30分)你认为最适合的答案,填在括号中。
1、危险源辨识的含意是(d)
a)识别危险源的存在b)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过程
c)确定危险源的性质d)a+ce)a+b
2、管理评审应确保体系的持续性。(e)
a)符合b)适宜c)有效d)充分e)b+c+df)a+b+c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要求方针中体现的承诺包括(e)
a)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改进绩效的承诺
b)对持续改进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承诺
c)对遵守现行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b+ce)a+c
4、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是指(e)
a)同时规划b)同时设计c)同时施工
d)同时投产使用e)b+c+df)a+b+c
5、通过实施前的风险评价过程对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b)
a)危险源辨识b)评审c)风险评价d)协商交流e)a+c
6、判定不符合项的审核准则是(d)
a)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b)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 d)a+b+c
7、组织开展内审的目的是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d)
a)符合计划的安排 b)得到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c)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d)a+b+c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必须以记录。(e)
a)测量和监测用的设备的校准和维护b)员工培训意识的提高
c)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文件化程序的更改d)a+be)a+c
9、危险源辨识的范围不包括(d)
a)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b)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c)工作场所的设施d)承包方在其自身工作场所的活动
10、程序文件一般(a)
a)不涉及纯技术性细节b)应有可操作性,细节应作规定
11、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员工应参与和了解的协商和交流的活动有(d)
a)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b)批准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c)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和管理者代表d)a+c
12、内审员应是(d)
a)特聘的b)授权的c)培训合格的d)b+c
13、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性死亡人数为(b)
a)1-2人b)3-9人c)9-12人d)12-20人
14、砂轮碎裂飞出伤人事故属于事故类别。(c)
a)物体打击b)其他爆炸c)机械伤害
15、管理者代表必须在中产生。(b)
a)管理者b)最高管理层c)员工代表d)a+b
1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规定记录必须保存年。(d)
a)1b)3c)5d)组织自定
17、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被动测量(a)
a)内审b)事故调查c)职业病调查d)事件调查
18、组织应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方案。(c)
a)方针b)计划c)目标d)a+c
19、组织对全体员工在ohs方面,根据其教育水平、工作经验和接受过的培训对其进行鉴定。(a)
a)能力b)安全意识c)操作水平
20、以下哪个要素可不建立和保持程序。(d)
a)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b)培训、意识和能力
c)绩效测量 d)管理评审
21、以下哪些要素必须要有记录。(d)
a)绩效测量和监测b)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c)记录和记录管理d)a+b+c
22、内审员填写不符合报告内容有(e)
a)描述不符合事实b)判定不符合条款c)不合格原因
d)如何采取纠正措施e)a+bf)b+d
23、管理评审的目的是确保体系的(b)
a)符合性、必要性和有效性b)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c)准确性、可能性和关键性d)全面性、灵活性和主动性
24、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c)
a)定期批准b)定期检查c)定期评审
25、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针对(f)
a)相关方的需求b)员工的意识c)内部相关职能d)内部相关层次
e)a+b f)c+d
26、对所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具有重要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a)
a)现行版本b)批准的版本c)实用的版本
27、充足的监测与测量数据和结果的记录,目的是便于随后的(b)
a)落实事故的责任b)纠正和预防措施分析c)寻找不符合原因
28、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组织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d)
a)先执行后控告b)边请示上级领导边执行
c)小心谨慎地执行d)拒绝执行
29、组织应对缺乏程序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程序。(b)
a)已经偏离b)可能导致偏离c)不会偏离
30、内审时发现有事实,可判不符合4.4.7要素。(e)
a)消防通道被阻塞b)操作工未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
c)急救用的药品过期d)a+be)a+c
三、判断题(每题6分,共30分)
下列情景对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判断是否有不符合若有,就不符合事实、不符合要素编号和不符合原因,选择你认为最合适的答案填在括号内。
1、审核员到二车间,发现编号为by-103的400吨大型冲床正在生产,但冲床无安全防护装置,审核员请车间主任解释,车间主任说:这道加工工序已外发承包,设备和操作人员都是承包方的,所以不属本厂的安全控制范围。
①不符合事实:(c)
a)400吨大型冲床无安全防护装置
b)冲床加工工序已外发承包,不属本厂的控制范围
c)二车间by-103400吨冲床无安全防护装置,车间主任说:已外发承包,不属本厂的安全控制范围。
②不符合要素编号:(b)
a)4.3.1b)4.4.6c)4.4.2d)4.3.2
③不符合原因:(b)
a)对所用设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没有建立管理程序
b)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施(包括外包),都应建立和保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
c)没有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有关冲床安全的有关规定
d)没有对冲床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
2、审核员在安全科查以往的事故记录时,发现机修车间去年8月份发生一次断指事故,有事故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的记录,但没有纠正措施评审的记录。去年9月份该车间又发生了一次同类型的断指事故,安全科长说:8月份断指事故后的纠正措施还不够完善,可操作性差,所以9月份又发生了第二次断指事故。
①不符合事实:(c)
a)8月、9月各发生一次同类型的断指事故,安全措施不落实
b)安全科长说:8月份断指事故后的纠正措施还不够完善,没有进行上岗培训
c)机修车间8月份的断指事故后无纠正措施的评审记录
②不符合要素编号:(c)
a)4.4.6b)4.4.6c)4.5.2d)4.4.2
③不符合原因:(a)
a)8月份的断指事故后没有对纠正措施进行评审
b)没有通过培训,并对操作工的上岗能力进行鉴定
c)冲床安全措施未落实
3、在大型物件运输公司的自备汽车加油站,审核员在现场发现5次加油过程中有2次燃料加油溢出。审核员问加油工,为什么会溢出是否有加油工的作业指导书操作工说:这种简单工作不需要什么程序。
①不符合事实:(a)
a)自备汽车加油站,5次加油过程中有2次燃料油溢出,且无作业指导书
b)加油站操作工说,加油工序不需要作业指导书
c)公司领导对加油工序的要求没有及时与操作工沟通
②不符合要素编号:(b)
a)4.4.5b)4.4.6c)4.4.3
③不符合原因:(c)
a)加油站无有效版本的作业指导书
b)没有对加油操作工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c)对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没有保持文件化的程序
4、某家具生产公司的最高管理层中,无人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知识精通,但该公司的安全部经理是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专家,所以总经理就任命安全部经理为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
①不符合事实:(b)
a)高层领导中无人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知识精通
b)总经理任命安全部经理为ohsas管理者代表
c)不是ohsas知识专家,就不能做管理者代表
②不符合要素编号:(a)
a)4.4.1b)4.4.2c)4.5.2d)4.6
③不符合原因:(b)
a)管理评审中没有对管理者代表的资质进行评审
b)管理者代表必须是最高管理层中的一员,而安全部经理是中层领导
c)没有对高层领导的成员进行ohsas知识的培训
5、审核员到某大型油库审核,在一重油储槽四周建有防溢堤,作用是一旦储槽泄漏,防溢堤能防止漏出的重油向外扩散,但由于其他工程施工的需要,施工人员打掉了近2米长的防溢堤,在场的基建科长说:这是临时措施,等施工结束后会修复防溢堤。
①不符合事实:(c)
a)基建科长说:打掉防溢堤是临时措施,以后会修复
b)施工人员打掉了近2米长的防溢堤,安全员没能及时发现
c)大型油库重油储槽的防溢堤被打掉了近2米
②不符合要素编号:(b)
a)4.5.1b)4.4.7c)4.4.6
③不符合原因:(a)
a)应急措施破坏后,不能应付应急情况
b)管理者没有及时与施工人员沟通,以致防溢堤破坏后不能及时发现
c)企业领导不执行已成文的应急预案程序文件要求
四、编制“4.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要素的检查表。(10分)
第14篇 人力资源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 合理配置从事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人力资源,确保从事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有关人员意识和能力的需要。
(3) 负责全面掌握职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情况,根据不同的对象、时期、场合、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 负责公司员工培训的统筹安排,负责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工作的实施,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与评价。
(5)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6)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7) 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
(8) 贯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生产经营单位/部门的加班加点进行监控。
(9) 负责对公司提供劳务的相关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施加影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时必须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在提供劳务期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10) 在招用各类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工、临工)时,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11)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5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有效地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第三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网络
第四条 建立以行政正职为主任的各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当人员有变动时及时予以调整,并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都必须明确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配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技人员,并推选出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和员工代表。各工种队、班组应配有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 每年初都要层层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章 公司领导、主要部门责任制
第七条董事长职责
1、董事长是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公司“三合一”一体
化管理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
3、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5、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隐患。
6、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每年将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市安委会书面报告。
第八条 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动态,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拟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制,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
3、领导公司的工程投标,对大型工程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投标报价、方案的合理性等进行评定时应同时评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和专项方案。
4、参加管理评审,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出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5、拟定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按规定拟定设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的部门。
6、协调公司内外关系,确保与顾客的沟通,了解顾客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需求。
第九条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动态,每季度组织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研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彻实施公司“三合一”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对公司施工过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贯彻落实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在公司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负责并督促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控制、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4、参加管理评审,对有关的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现状作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5、根据国家、省、市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结合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和印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6、公司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件/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预防事故/事件重复发生。
7、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安全生产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 其他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等,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编制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或审批重点工程、大中型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审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特殊工程或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参与四级(含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党委书记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政策规定,保证、监督管理方针和相关政策、规定在本公司的实施。
2、负责对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项目经理进行考察,同时考察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业绩,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
3、主持指导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及管理目标并检查督
促实施。
4、主持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十三条 工会主席职责
1、向“双代会”报告工作,报告要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
面的工作。
2、参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制订,对重大环境、安全
问题的决策讨论。
3、对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安
全法律法规,发生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提出处理罢免的建议,必要时依法提起诉讼。
4、参与对中层管理人员和后备人才的考察、培养,体现安全一票否决
制。
5、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拒绝执行。
6、建立健全公司员工代表网络,组织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四条 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及时传递有关信息。充分利用网站的优势,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宣传和报导工作。
2、负责公司本部公务用车的调度、使用、日常维修以及相关驾驶员管理工作,全年集中安全教育不少于四次。对因安全工作所需的物品等资源及时给予保证。
3、购置的办公物品要保证质量,保证环保和安全。安排就餐要确保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公司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材料的组织,协调申报等工作。指导、协助项目部做好文明工地建设。
5、负责公司大型活动,大中型工程开工典礼的筹备、组织、协调工作。
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6、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公司本部办公区域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7、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落实综合管理责任制,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有关活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2、负责办公区域的门卫、治安、绿化、节约能源等管理、做好辖区内治安保卫,文明创建、环境卫生等工作。
3、负责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的的房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落实安全卫生措施,按有关规定,实行“三同时”。
4、负责对治安保卫、防火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种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环境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5、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公司本部对环境控制和危险源识别、评价,文明办公和项目部生活环境控制,协助工程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6、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
第十六条 经营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市场调研与工程项目跟踪,收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
顾客需求,确定顾客明示的或潜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2、组织标书评审、合同评审时要确保评审的其内容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公司有能力满足标书和合同的要求。
3、开展横向联营分包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示,签订联营(分包)协议,联营(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必须明确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并明确控制、处罚措施。
4、在编写或审核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同时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归口管理,协管以顾客为关注点,采购、顾客满意等相关控制程序,组织用户回访活动,及时处置顾客相关方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投诉,确保顾客及相关方满意。
6、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7、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及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1、制定公司财务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好现金和现金支票,做好对所属会计人员财务知识教育,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按国家规定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改善工作生活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做到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3、按公司规定及时收取有关单位安全管理经费及安全风险抵押金,及时办理安全生产的奖金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4、负责筹措资金,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需要的资金提供保证,并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5、在办理各项保险业务时,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安全保险等。
6、负责制定公司设备、材料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检验试验及监视测量仪器设备的采购、进行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台帐管理,对分公司等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7、负责公司物资、材料及安全防护用品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组织对供方的评审并进行控制,建立和完善合格供方的档案,负责产品防护控制和顾客财产控制;确保人员、设备、材料、资料的安全;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8、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记录和控制,负责对特种设备的检测,监视测量设备校验、取证等管理工作,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9、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10、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职责
1、在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中,为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负责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3、负责合格劳务分包方评审工作和劳务分包控制的实施、监督、检查,不允许一定时期内发生过重伤事故以上(含重伤)或管理混乱的劳务分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项目。
4、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统筹费的缴纳以及按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5、负责工伤认定、鉴定申报工作。
6、负责公司本部人力资源的评价、配置、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对特殊工种安排有证人员上岗,项目经理安排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7、制定奖惩制度时,应将安全列入考核内容,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单位、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8、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落实处理意见。
9、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九条 工程管理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协助管理者代表编制年度管理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控制及法律法规收集、识别的控制。
4、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过程控制以及对应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的落实、监督检查。
5、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对伤亡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6、在参与大型或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时,应同时指导编制审查交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管理监督下属单位、项目部对分包工程、分包方的控制,参与对重要工程合格分包方的选择和评定,负责对工程分包方的评审,建立和完善合格工程分包方的档案,对发生过重伤事故以上(含重伤)或管理混乱的工程分包单位取消合格分包方资格。
8、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编制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
9、对施工项目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并根据任务需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活动,总结推行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0、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责任状的规定提出兑现奖惩的建议。
第二十条 市场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外埠市场、国外市场标书评审、合同评审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要确保项目有能力满足与产品有关的安全规定。
2、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对合同进行登记,建立合同台帐,并负责将合同文件发放到各相关部门。
3、在洽谈分公司联营工程项目时,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联营协议,联营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缴纳率达100%。
4、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同时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指导和管理国外工程、驻外机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评价,并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
6、负责每季度对驻外机构检查考核不少于一次。
7、按公司《管理手册》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实施,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记录齐全、规范,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及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审计部门职责
1、负责审查分公司、项目部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到专款专用。是否按公司规定及时缴纳安全管理经费及向有关人员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
2、负责审查分公司、项目部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车辆安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安全保险等。
3、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控制和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协助工程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4、负责审计分公司、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金使用执行情况。
5、参与管理评审,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 工会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一体化管理方针和目标。组织员工积极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反馈员工代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2、协助工程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过程中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演练、评价和控制。
3、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专项经费,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发放防暑降温和劳保用品,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5、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关于改善有害健康作业环境的措施意见,建立职工职业病档案。
6、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7、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第二十三条 总工室职责
1、对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具体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等,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编制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或审批重点工程、大中型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审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并参与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特殊工程或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参与四级(含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按公司《管理手册》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实施,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并指导各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开展环境、安全技术工作。
第四章 各分公司、项目部人员职责
第二十四条 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经理(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组织制订和发布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设置本单位(本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技干部,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和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四)分公司经理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四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项目经理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和解决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布置年度或阶段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五)审批本单位(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及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分公司经理组织检查,全年不少于四次,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一次。
(六)坚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七)工程分包、设备租赁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书中必须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分包工程款结算时或承包兑现时必须有安技部门的签字。
(八)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十)负责与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工种队、班组、合格分承包方)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组织年度、季度、月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奖惩兑现。
第二十五条 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副职职责:
(一)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副职、项目副经理对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安技等部门工作,组织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和措施,组织编制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实施。
(二)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会议,检查布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检查,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专项检查,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四)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五)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
(六)总结推广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科技成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的意见。
(七)发生未遂事故/事件和轻伤事故时,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其他副职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均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七条 总支书记、支部书记的职责:
(一)对行政领导的职责实施监督。
(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保护环境”的意识,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组织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事件活动,把安全生产作为党团组织“争先创优”评选条件之一。发生事故/事件的部门、施工队和有关责任人不得评为党团组织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督促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对事故/事件的查处。
第二十八条 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
(一)对本单位、本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等,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难题。负责审核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或运行控制措施。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考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科研项目,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
(六)组织制订特殊施工工艺。在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必须同时研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七)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必须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其环境、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产、同时验收、同时使用。
(八)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九条 工会分会主席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注意职工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监督检查的措施。
(二)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地进行文明安全生产。
(三)协助和督促行政领导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不断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
(四)组织员工体检,开展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
(五)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三十条 专业施工队正、副队长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本项目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本施工队管辖的工程项目、生产活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实施本施工队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组织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确保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齐全、有效,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交员工使用,同时做好验收记录。
(四)组织所属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五)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去,切实做到“五同时”。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生产。
(六)对新进员工、调换工种的员工和较长时间离岗后复岗的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岗前教育。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环境,文明施工。
(七)对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急性中毒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根据需要,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生产班组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单位、本项目部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人员文明安全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根据生产任务、环境和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组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
(三)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止本组职工在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作业。
(四)班前要对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和环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生工伤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组织开展创文明班组活动。
第三十二条 生产操作工人的职责:
(一)自觉学习本单位、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安全手册》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的思想,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事事、处处、时时注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自觉遵守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禁酒后上班,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并有权向上级报告。
(三)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安全因素时,应当向现场安全生产人员或负责人报告。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和劳动保护装置、设施,并经常检修和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得随意拆除劳动保护装置;不得擅自开动他人使用的机、电设备;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四)发生事故立即向上报告,积极施救,保护好现场,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五)积极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从实际出发,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三条 专职机构职责(含安技科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一)在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政副职(或项目经理)直接领导和地方环境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综合管理本单位(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二)参加汇编或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三)编制、补充、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本单位(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起草目标管理责任状,认真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六)协助领导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七)组织对职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包括新进人员的三级教育,指导安技员或兼职安全员开展工作。
(八)参加轻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做好因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协助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
(九)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定期发放工作,并参加验收。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的总结、评比考核工作,严格奖惩制度。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十三)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确保员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员工体检工作。
第三十四条 工种队、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工种队、班组长贯彻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耐心说服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分别做好本工种队、本班组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接受专职安技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做好对重大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检查记录。经常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三)负责对本工种队、本班组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指导。
(四)教育和监督本工种队、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安全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五)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发现生产中有严重危及环境和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当场制止,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六)发动员工经常进行作业现场的清理整顿和改善环境的清洁工作,使各类物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
第五章 分公司、项目部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生产技术部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章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
(二)在布置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时,要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六条 设备、物供部门职责:
(一)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新购的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其安全防护装置、附件,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明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对易发生事故的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改进。
(二)加强对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经常性检查和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三)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建立设备资料管理台帐。
(四)物供部门要及时提供安全生产所需材料和物资,按照有关规定采购劳保用品。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发放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防止发生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七条 财务部门职责:
(一)按规定安排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经费,用于改善生产过程环境和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专款专用。
(二)定期收缴安全生产管理费(按计划产值的0.5‰)和安全风险抵押金,负责执行安全生产奖金的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三)做好财务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办理工程安全保险工作。
(四)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八条 人事劳资部门职责:
(一)根据本单位(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推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职安技干部人选。
(二)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种和恢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对患有某种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该工种操作。
(四)制定奖惩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款。在拟订经济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内容。
(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确因生产需要而延长劳动时间的,应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意见,并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对按照规定不适合有毒、有害、高空和高温作业的人员进行及时调整,或按照《劳动法》规定变更、终止劳动合同。
(六)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及繁重的体力劳动。
(七)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九条 办公室职责:
(一)及时传递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文件,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宣传和报导工作。
(二)会同车管组做好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三)安排就餐时,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四)对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物品和车辆等资源及时给予保证。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条 保卫事务部门职责:
(一)建立消防组织,配置消防器材,开展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负责对门卫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管理。
(四)负责对各种破坏事故、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协助调查处理重大设备、人身伤亡事故。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一条 职教部门职责:
(一)将安全技术培训列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
(二)会同安技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及时联系、组织培训,做好考核、发证、换证工作,并建好台帐。
(三)做好各级领导及专职安技干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的联络工作。
(四)会同安技部门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二条 经营部门职责:
(一)在审批确认工程分承包方时,要同时审查是否具有安全资质,无安全资质的,不能确认为合格的分承包方。
(二)在审批确认劳务分承包方时,要同时审查是否具有安全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对无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的,不能确认为合格的分承包方。
(三)签订横向联营协议时,应有双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的条款,并明确相应措施。
(四)对已确认为合格分承包方的单位,如果在工程项目中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理。
(五)对分承包队伍组织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要求其服从管理,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三条 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一)对因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伤亡事故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二)在采取三新技术和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三)组织制订建筑材料试验室、化学分析试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分析试验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四条 党(团)组织部门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党(团)员、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的思想,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二)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活动。
(三)考察干部政绩时,要同时考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好坏,提出明确考察意见;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要按“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切实履行查处职责。
(四)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五条 工会组织职责:
(一)依法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制止、申诉和控告。
(二)参与讨论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检查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行政部门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
(四)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五)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六)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七)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六条 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一)在分管安全生产行政副职的领导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车辆(含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油料消耗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车辆年审及驾驶员复审工作。
(三)定期组织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
(四)建立机动车辆台帐。
(五)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事故及时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对交通事故、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各项目部应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列为计发奖金或绩效工资的主要考核内容。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贯彻实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细则成绩显著的。
(二)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发现事故预兆,采取果断措施的有功人员。
(四)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或者提出并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明显成效的。
(五)在清除事故/事件隐患,或在事故/事件抢救中有功的。
(六)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取得显成效的。
(七)年度考核时对获得优秀等级的单位(项目部)的领导班子和安技负责人按责任状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十八条 奖励分为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专项活动和年度考核,对重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领导,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安技人员,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中有重大贡献或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集体或个人可给予1000元或以上的特别嘉奖。奖励经费应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四十九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100-2000元或行政处分。
(一)违章经教育不改,不服从管理的;
(二)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有关规定,随意削减防护设施,留下事故和职业中毒后患,或已导致发生伤亡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而仍不采取防范措施整改的责任者;
(四)发生事故事件后,破坏现场或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上报的责任者;
(五)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护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责任者;
(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不按规定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七)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谩骂、侮辱和打击报复者;
(八)发生事故/事件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整顿,同类事故/事件再次发生的责任者;
(九)发生上述情况,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者,报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五十条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权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项目部)及单位(项目部)负责人或员工应给予经济处罚:
(一)违反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造成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对责任单位(项目部)和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单位(项目部)罚款为1000-50000元;责任单位(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责任人员罚款为500-20000元;另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有关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实行年薪制的责任人还将根据公司所属单位经营者年薪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二)对破坏事故/事件现场或发生事故/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上报的单位和责任人,在第(一)款的基础上加重罚款。
(三)对重大事故/事件隐患和有严重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有关部门责令其改进,在限期内经过努力能够解决而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的单位(项目部),除令其停产改进外,再给予罚款。罚款金额为1000-10000元。
(四)多次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或因违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项目部)应加重罚款。
(五)对生产、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未达标,文明施工、文明生产秩序较差,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经教育未改和违章指挥的,给予单位(项目部)及责任人500-10000 元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对单位(项目部)的罚款、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项目部领导成员罚款、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事件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公司财务部,罚款收据复印件给工程部备案,个人罚款不得在公款中报销。对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罚款,应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教育和安全先进的奖励。
第五十三条 对合格分承包方,实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合格分承包承包工程时按造价的3-5%(最少不低于1万元),交纳安全抵押金。工程完工,经考核,实现合同规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抵押金如数返还;未能实现目标或考核不合格的,没收部分或全部抵押金,并给予1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费,按年计划产值的0.5‰收取,财务部门单列专项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十五条 本责任制如与上级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单位(项目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工程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16篇 安全管理科安全职业健康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部门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各类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保证运行的有效性,符合性和适应性。在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职业健康的有关制度,经审定批准后监督执行。
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目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负责制定公司重大安全、职业健康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核批准后贯彻执行。
负责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经审核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并监督执行
在综合管理部的协助下组织开展安全、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对工艺系统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针对评价出的不可接受风险,制定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措施,并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负责审核公司各类安全作业票(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停送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制定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对劳保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搞好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员工体检及建档工作。组织制定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定期对有毒有害、粉尘、高温、女工、特种作业等人员进行体检,预防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症。
负责公司新进人员的岗前体检工作,不合格人员不得录用,严厉杜绝有职业病的人员进入公司工作。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安全、职业健康大检查,督促责任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参与公司重大工艺改造、设备检修等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写,对各类工艺技术方案、设备技术方案、检修方案、施工方案进行汇签,对方案中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负责监督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安全“三同时”审批管理,确保符合有关要求。
对公司各部门安全、职业健康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总结和推广安全、职业健康经验。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查处各类违章行为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环保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装备、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安全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例会,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组织对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培训,在业务上指导其工作。
定期分析和总结公司安全、职业健康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实施。
坚持贯彻“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工伤事件、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
负责公司安全、职业健康工作各类报表的编制、统计和上报,规范建立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并做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