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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旨在确保企业各项活动的精准性和效率。通过规范测量过程,我们可以准确评估生产、服务、质量等各个领域的绩效,从而制定更有效的策略和决策。此外,良好的测量管理制度还能增强企业的透明度,提升内外部的信任度,有助于实现持续改进和优化。
包括哪些方面
测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测量目标设定:明确测量的目的和期望结果,确保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2. 测量标准和方法:定义适用于各项业务的测量指标和计算方式,保证数据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3. 数据收集和分析:规定数据来源,建立数据收集和分析流程,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报告和沟通:规定测量结果的报告格式和频率,以及与各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沟通机制。
5. 监控与改进:设立监控体系,定期评估测量制度的效果,及时识别并解决潜在问题,推动持续改进。
重要性
测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提供决策依据:准确的数据和测量结果为企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减少盲目性和风险。
2. 促进绩效管理:通过对业务表现的量化评估,有助于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保障合规性:符合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避免因测量不准确导致的法律纠纷。
4. 增强竞争优势:通过持续优化,企业在市场中获得更精准的定位,提升竞争力。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测量政策:结合企业特点,制定一套全面、科学的测量政策,明确测量的范围和责任。
2. 建立培训机制:对员工进行测量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和执行测量制度。
3. 引入自动化工具:利用现代技术,如数据分析软件,提高测量的效率和精度。
4. 定期审查和更新:定期评估测量制度的有效性,根据业务变化和技术进步适时调整。
5. 促进跨部门协作:鼓励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确保测量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6.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供关于测量制度的建议,以不断优化和完善。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将能够构建一个强大而有效的测量管理制度,为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测量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煤矿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有效控制,为质量体系认证提供准确资料,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精密度和准确度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特制定本制度。
1、机电科设备组设专职人员对全矿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并且建立全矿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台帐;负责向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提供相关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档案和资料;负责通知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单位按期检测鉴定;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
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分类:工程技术用设备(经纬仪、测距仪、游标卡尺);安全用仪表(风速表、光学瓦斯检定仪)。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使用单位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确定适用的能满足其准确度或精密度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编制设备需用计划报材料科、机电科设备组。
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各使用单位设专人负责所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检测鉴定、台帐的管理。(建立台帐需包括:设备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测量范围、制造厂家、出厂编号、配备单位/位置、使用日期、检定要求、检定周期、备案要求、检定单位、检定人、检定日期、报废项目、报废原因等)各单位所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台帐必须与设备组的管理台帐相一致。未建立设备管理使用台帐考核单位负责人100元。
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测。机电科设备组依据矿《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台帐》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提前一个月通知使用单位进行周检;在设备检定合格后,使用单位将检定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由使用单位保管,复印件交机电科设备组备案;设备到期未进行检测鉴定和未提供复印件考核单位负责人200元。
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检定、修理不合格而需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请,经主管矿领导和机运副矿长审批后交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相关手续。
第2篇 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测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专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2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1) 局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施工员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3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①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见表12.6.10-1。
表12.6.10-1建筑物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高层建筑;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单桩承载在4000kn以上的建筑。
二级严重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对一级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应将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
② 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表12.6.10-2选用适当的安全等级。
表12.6.10-2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对桩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物
二级严重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级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一、二级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对建于砂土、碎石类土上的桩基,由于其沉降量小,时效不显着,无需进行观测。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
③ 对于二、三级建筑物可根据设计、勘察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原则上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均应进行沉降观测。
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列位置:
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高低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置地面点。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地基土的分层沉降观测点,应选择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中心附近。观测标志深度,最浅的应在基础底面50cm以下;最深的应超过理论上的压缩层厚度。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范围,宜为建筑物基础深度的2~3倍,并应由密到疏布点。
3) 沉降观测方法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测量方法。单个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米。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
每次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相同的图形(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② 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③ 固定观测人员;
④ 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
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观测过程中,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应适当调整。
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每施工完一层(包括地下部分)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按不同荷载阶段分次观测,但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应少于5次。
建筑物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筑物稳定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第一年不少于3~5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到下沉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沙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黏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 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4) 测量人员及时绘制沉降曲线,对每一次的观测结果必须及时向主管工程师汇报,竣工时将观测资料整理好交项目主管工程师列入工程技术资料档案。
5) 位移观测详见《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87。
4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1) 局必须建立完整的
测量仪器台帐。测量仪器的购置与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上报局技术质量部。
2) 配给各单位的测量仪器,产权归局所有,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区域公局司有权调配各单位的测量仪器。
3) 凡拥有测量仪器的单位必须由测量员管理和使用,非测量人员和未经测量培训取证人员不得使用测量仪器。
4) 凡新成立的单位,测量仪器的配备按企业程序文件的要求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局技术质量部统一调配或批准购买。
5) 劳务队伍的测量仪器,应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使用。
6) 测量仪器的定期检定工作,按企业程序文件要求由各单位计量部门负责。
7) 测量人员使用测量仪器前,一定进行严格的计量检定,未经检定的测量仪器不得使用于工程。
8) 对由于失职造成测量仪器损坏、丢失的,按财产的价格进行赔偿和处罚。
第3篇 宣钢公司安全绩效监测与测量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绩效监测与测量,明确测量内容及方法,获取真实可靠的测量数据,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完善提供足够的信息。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目标的跟踪监测及所涉及的活动、场所和过程的测量。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全厂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
3.2安全科负责制定《安全绩效监测计划》并对全厂的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总结和考核;定期组织对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程序完成的情况的监控和测量及结果进行监测。
3.3生产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的按时检测或向外委托检测及档案的归口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动态。
3.4办公室负责监测测量仪器计量仪器设备的外委校准、维修及档案的归口管理。
3.5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各种职业性健康检查,负责职业病患者的治疗。
3.6各科室、车间负责本部门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绩效测量和监测对象的控制工作,并填写相关记录。
4、工作程序
4.1安全绩效监测计划
4.1.1《安全绩效监测计划》的制定依据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b)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的确立;
c)不可承受风险控制要求。
4.1.2安全科每年3月制定《安全绩效监测计划》计划中应包括:
a)监测的频率;
b)监测范围;
c)监测标准;
d)监测程序;
e)资源配备;
f)监测方法与技术。
4.1.3各部门按照安全科制定的安全绩效监测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绩效监测计划。
4.1.4安全科要每年更新监测计划,在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更新监测计划。
4.2安全绩效监测内容:
a)安全、健康目标;
b)各项安全、健康检查完成情况;
c)设备定期检查完成率;
d)法律、法规及标准等依从程度;
e)措施的执行情况,包括管理方案、运行控制、作业指导书等;
f)安全检查、设备的操作与维护及建档情况;
g)个人防护用品的依从程度;
h)现场安全、健康许可依从情况;
i)职业危害检测情况;
j)安全、健康有关的数据统计、分析;
k)任务分析及任务观察情况执行情况;
l)变化管理回顾情况;
m)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情况;
n)安全、健康投入情况;
o)纠正与预防行动完成率及其效果、效率
p)培训情况;
q)持续改进标准化系统效力的情况。
4.3监测范围
安全绩效监测范围包括全厂的生产单位及科室生产经营活动。
4.4安全绩效测量的判断依据:
a)各项安全检查结果;
b)职业危害体检结果;
c)符合性评价结果;
d)设备的检测检验结果
e)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报告;
f)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
g)内部评价结果。
4.5安全绩效测量方法与要求
4.5.1安全科组织有关科室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管理方案的实施及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每年定期组织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符合性评价。
4.5.2对职业危害性进行定期监测,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工作场所,提出处理意见,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4.5.3根据《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的规定,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统计、上报重伤(死亡)事故报表和月、季、年度工伤事故报表并建档。
4.5.4对各类测量与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管理制度》
4.5.5通过需求分析,对培训情况进行统计。
4.5.6现场员工的行为抽样检查,可依照《任务观察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各部门采用日常安全检查表及专业检查等进行系统的作业场所检查。
4.5.7各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要求,保持本单位的安全绩效。
4.5.8安全科应在每年12月组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覆盖范围内的相关职能科室及车间的安全绩效测量。
4.5.9测量应使用《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中的绩效模块。
4.6监测质量的保证
4.6.1监测与测量要按照有关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6.2监测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监测工作。
4.6.3对监测仪器定期进行校准与维护,确保监测仪器可靠性和准确性。
4.6.4测量部门根据需要向技术计划部门提交监测测量设备更新计划,经审批后,由公司供销部购置。
4.6.5保留监测的记录的与结果,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4.6.6各科室、车间对本部门的监测要每月进行了回顾,并及时与安全科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7监测结果分析及改进
4.7.1安全科负责在每年12月对本年度的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得出《安全绩效分析报告》通过绩效结果分析,制定安全绩效改进计划,安全绩效的改进应当在安全绩效分析报告中得到体现
4.7.2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认可与奖励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等执行安全奖惩考核时,应将安全绩效测量结果作为判断的依据。
第4篇 测量工程审批管理制度
1、地面三、四等控制网改造,地形图航测,都必须编制设计。设计完成后经集团公司审查后,报上级机关审批。
2、地面小三角网,一、二级导线,地形图补测,井下主要贯通工程(两井间贯通,井筒贯通及导线长在1500米以上,贯距在300米以上的岩石巷道贯通),岩移观测站等测量工程,由各单位按要求编制设计,经矿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3、井下导线长在1500米以下,贯距不足300米的岩石巷道贯通,测量的设计,由各矿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
4、涉及“三下”开采的地表变形预计,煤柱留设等的设计,经各矿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5、各项工程完成后,必须及时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
第5篇 职业学院心理咨询测量室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心理咨询(测量)室管理制度
一、心理咨询(测量)室的服务对象为公安司法系在校学生。
二、心理咨询(测量)室根据排定的值班日程正常开放。
三、心理咨询(测量)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心理咨询(测量)记录和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露。
五、心理咨询(测量)室的电脑、测评量表等须在咨询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六、来访者要服从咨询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咨询室大声喧哗。
七、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八、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灯、多媒体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第6篇 安全监视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根据生产安全的需要,公司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装了安全监控和测量设备,以便对这些岗位和部位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和测量,达到及早发现问题、随时处理问题的目的。为加强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同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公司设备安全处保存。
三、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1、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四、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设备安全处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五、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设备安全处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
第7篇 某高层住宅测量施工管理措施
高层住宅测量施工管理措施
1、保证质量措施
1)为保证测量工作的精度,应绘制放样简图,以便现场放样。
2)对仪器及其他用具定时进行检验,以避免仪器误差造成的施工放样误差。测量工作是一个极为繁忙的工作,任务大、精度高,因此必须按《工程测量规范》要求,对测量仪器、量具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在周期内的经纬仪与水准仪的主要轴线关系还应每2~3个月进行定期校验。此外,还应做好测量辅助工具的配备与校验工作。
3)每次测角都应精确对中,误差±0.5mm,并采用正倒镜取中数。
4)高程传递水准仪应尽量架设在两点的中间,消除视准轴不平行于水准轴的误差。
5)使用仪器时在阳光下观测应用雨伞遮盖,防止气泡偏离造成误差,雨天施测要有防雨措施
6)每个测角、丈量、测水准点都应施测两遍以上,以便校准。
7)每次均应作为原始记录登记,以便能及时查找。
2、安全技术措施
1)轴线投测到边轴时,应将轴线偏离边轴1米以外,防止高空坠落,保证人员及仪器安全。
2)每次架设仪器,螺旋松紧适度,防止仪器脱落下滑。
3)较长距离搬运,应将仪器装箱后再进行重新架设。
4)轴线引测预留洞口200χ200mm预留后,除引测时均要用木板盖严密,以防落物打击伤人或踩空,并设安全警示牌。
5)向上引测时,要对工地工人进行宣传,不要从洞口向下张望,以防落物打中。
6)外控引测投点时要注意临边防护、脚手架支撑是否安全可靠。
7)遵守现场安全施工规程。
第8篇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1、要熟练使用罗盘、光学经伟纬仪、并能熟练进行经伟纬仪的计算,并爱护好测量仪器。
2、要熟知《云安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和《云安煤矿安全专篇》对地质、地形勘测要求。
3、对掘进工作面每周的中、腰线一定要测量定位好。
4、对回采工作面伪倾斜角度,顶底板岩层变化情要及时测量分析,预防顶底板事故发生做好技术分析。
5、对采掘工作面遇到的断层裂隙要及时分析掌握,预裂隙突然来压来水,顶板垮落,煤层走向层理不清晰。
6、巷道贯通时要坚持用经纬仪测量,预防贯通时安全事故发生。
第9篇 渔港工程施工测量方法及试验和试验设备管理
渔港工程施工测量方法及试验和试验设备管理
1施工基线和水准点的布设
根据业主提供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在施工区域内布置并测设施工基线和水准点,程序如下:
(1)复核业主提供的平面布置控制点和水准点;
(2)布置并测设施工基线和水准点,基点布设在通视良好,不易被干扰和损坏的地方并能有效覆盖整个施工区域。考虑到施工现场情况,基点用混凝土墩做成(混凝土墩下打木桩做基础),点位以十字铜头标记,并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
(3)整理测量报告和绘制施工测量平面图,报工程师审批,
(4)施工期间定期对基线及水准点进行复核。
2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一览表
名称型号数量产地
全站仪tc20021台瑞士
经纬仪t24台瑞士
水准仪n32台瑞士
3测量精度控制
(1)施工基线方向的允许角度误差值为12秒。
(2)施工基线长度的允许误差值为1/10000。
4试验和试验设备
本工程在进场后临时设施建设时,设立现场实验室,面积约80m2(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工地实验室配备足够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均要有相应资质和上岗证。 工地实验室为检验工程所用原材料及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而设立,主要试验项目及配备检测设备仪器见下表:
主要试验项目及配备检测设备仪器表
类别名称检测项目主要设备名称
原材料物理力学性能指标水泥标准稠度和凝结时间标准稠度和凝结时间测定仪
安定性雷氏夹
细度负压筛
比表面积比表面积测定仪
胶砂强度标准试模4_4_16
比重比重瓶
钢材力学性能及拉弯性能检测万能材料试验机
焊接性能万能材料试验机
砂表观密度及堆积密度李氏比重瓶及测量筒
颗粒级配筛分摇筛机及分析筛
含泥量及有机质含量玻璃器皿
碎石粒径级配分析筛
针片状含量石针、片状规准仪
压碎指标压碎指标测定仪
含泥量及泥块含量玻璃器皿
表观密度及堆积密度比重瓶及测量筒
施工质量控制
混凝土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搅拌机、试模、压力机
混凝土3d、28d抗压强度抗压强度试模
坍落度坍落度筒
初(终)凝时间电动阻力贯入仪
含气量含气量测定仪
保护层厚度探测仪
其他抗渗、砂浆试模、维勃稠度仪,标准养护室、电动取芯机等
实验室内设置力学性能,物理性能,水泥试验检测室,混凝土配合比搅拌成型室,标准养护室,样品储藏室和办公室。
在建立工地实验室的同时,选取1-2家具有cma认证资质的检测单位,并申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作为工地实验室的补充,进行工地实验室不具备检测条件的项目检测。如减水剂性能测试,必要时进行砂中氯离子含量测定及钢材的化学分析等。
所有结构用料运到现场后,均要按规范频率和数量抽检,取样及检测过程配合监理工程师执行见证取样规定,所有试验项目在自检的同时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平行抽检的指令或规定。
第10篇 现场风量、风速、风质测量管理制度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井下测风管理制度
二、井下风量、风速、风质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的标准。
三、企业应建立井下测风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测工,测工应经培训。并配备必要的测风设备、仪器、仪表。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1、测风机构应设在安环部,由安环部管理。
2、编制年度测风制度,定期进行测量。
3、编制测量报表,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坑口反馈信息。
4、安环部保存测量报表。
第11篇 化工企业监视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4.1.1、 由生产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1.2、 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3、 采购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1、 生产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帐。
4.2.2、 生产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4.2.3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4.2.4、 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4.2.5、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反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4.2.6、 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4.2.7、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4.2.8、 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4.3.1、 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
4.3.2、 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
4.3.3、 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
4.4 、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生产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
4.5 、生产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4.6、 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
5 、相关记录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2、《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5.3、《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
5.4、《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
第12篇 房产测量队微机室管理制度
房产测量队微机室管理制度
1.微机室严禁吸烟、吐痰、乱扔废弃物,注意保持整洁卫生, 坚持经常清扫室内卫生。
2.每周定期检查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查杀病毒,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3. 室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品,使用电热设备等须注意安全,按章使用,严禁无人操作。
4.仪器设备就位存放。借用仪器必须经仪器管理人员同意, 仪器借出时值班老师做好仪器借出纪录;归还时应检查仪器是否工作正常,仪器的附件是否齐全.
5. 用各种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必须建卡登记。损坏丢失仪器者,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6. 爱护仪器设备,严禁对仪器拆卸、改装,违者罚款。
9. 下班时要关闭所有计算机,关闭空调,关闭电灯,关好窗户,锁好大门,保证安全。
房产管理处测量队
第13篇 物业公司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3)
物业公司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校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2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3维修部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测量设备的范围。
4.1.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4.1.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4.1.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1.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4.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4.2.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4.2.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4.3测量设备的采购。
4.3.1维修部主管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规定进行采购。
4.3.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a)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b)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4.3.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维修部主管的意见。
4.3.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维修部主管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4测量设备的管理。
4.4.1维修部主管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a)建立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惟一性标识和可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符号规则如表一:
装置符号h移动使用测量设备g固定装置上的测量设备
类型符号c测量尺寸的测量设备
d测量电参数(如电压、电流、电阻、电功率)
z测量重量用测量设备
p测量压力、真空度用测量设备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c)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
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测量尺寸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电参数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重量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压力的校准周期为2年
装于设备上,但不能拆卸的测量设备随设备大修时进行校准
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测量设备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校准周期进行校准
d)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5测量设备的使用。
4.5.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5.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5.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5.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5测量设备的保管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和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4.6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
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4.7校准的委托。
4.7.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4.7.2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人委托书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4.8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账、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4.9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测量设备台账》。
5.2《测量设备校准动态记录》。
5.3《测量设备报废审批单》。
5.4《测量设备限制使用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14篇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一)测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 是本工程测量工作的制度保障。
施工测量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基础工作,是各施工阶段的先导性工作,也是各阶段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保证工程的水平位置、高程、竖向和几何形状符合设计要求与施工的依据,并为工程设计、施工与工程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测绘资料。搞好施工测量管理工作是保证正常施工和工程质量的前提。项目部由两名测量管理人员,放线工作由施工队测量人员完成,项目部测量组负责现场轴线控制网的测绘,负责建立各种关键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及其桩位的交接工作,对各分包单位测量工作的复核验收,向监理的报验工作和对现场所有测量单位的协调工作,向其他部门提供测量成果及有关数据。负责本部位施工范围测量方案的制定、轴线定位、工程放线的实施以及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由于 本工程规模宏大,工期紧,结构复杂,精度要求高,应配备足够的现场测量人员,才能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各施工队 应配备至少一名经验丰富、基础扎实的测量 人员 和其它数名技术熟练的测量员 辅助施工放线, 每个人都应持有相应等级的岗位证书并报项目经理部、监理公司。
测量管理体系流程图如下:
(二)仪器管理:
1 、仪器选用;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工程放线的精度要求现场需配备的测量仪器如下表:
编号 设备名称 精度指标 数量 用途
1 set2110 全站仪 2+2ppm_d ( mm ) 1 台 工程控制定位
2 dj2 电子经纬仪 2 2 台 施工放样
3 ds3 水准仪 2mm 2 台 标高控制
4 50m 钢尺 ⅱ级 2 把 施工放样
5 jc-100 激光垂准仪 1/40000 2 台 轴线竖向传递
6 激光接收耙 2 个 接收激光点
7 5m 塔尺 2 把 标高测量
8 线坠 2 个 铅直线测设
9 对讲机 ―― 2 部 通讯联络
2 、仪器现场管理:
( 1 )所有仪器设备都应有检定合格证,并按周期检定。
( 2 )仪器检定按照国家(市)各类设备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检定方法、检验准则在国家授权的计量单位进行检定。
( 3 )保存检定记录,建立仪器管理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型号、数量、检定时间、搬运、收发使用等。
( 4 )现场设仪器柜,测量人员负责仪器日常管理。
( 5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杜绝冒险、违章。
(三)资料管理:
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 01 ― 51 ― 2003 )中的有关测量章节内容和要求, 测量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测量方案及审批。
2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表 b2-2 )
3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表 c3-1 )
4 、基槽验线记录( 表 c3-2 )
5 、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表 c3-3 )
6 、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表 c3-4 )
7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表 c3-5 )
8 、沉降观测记录
复核、验线
(一)要求:
1 、各施工队测量组放线完毕首先自检合格后,方可向项目部测量人员申请验线。
2 、项目部测量员复检合格后,向监理公司申请验线。
3 、经监理公司复检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 、验线不合格,需立即改正,复检合格后,重新整理资料,申请验线。
(二)验线程序
(三)验线范围:
1 、监理验线范围:现场和作业面各级平面、高程控制点,各种分部、分项工程的定位桩点,基槽位置、几何尺寸和标高,各种关键部位的线。
2 、项目部测量员验线范围:除了以上监理验线范围内的必验项目,随时检查各种细部线,验线结果及时反馈各作业队,以便改正。
(四)施工测量验线工作的基本准则
1 、验线工作应主动及时,验线工作要从审核施工测量方案开始,在施工的各主要阶段前,均应对施工测量工作提出预防性的要求,以做到防患于未然。
2 、验线的依据必须原始、正确、有效。
3 、仪器与钢尺必须按计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校正。
4 、验线的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 1 )仪器的精度应适应验线要求,并校正完好。
( 2 )必须按规程作业,观测误差必须小于限差,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应采取措施进行改正。
( 3 )验线本身应进行附合(或闭合)校核。
5 、必须独立验线,验线工作应尽量与放线工作不相关,主要包括:观测人员、仪器、测法及观测路线等。
6 、验线的关键环节与最弱部位,主要包括:
( 1 )定位依据桩位及定位条件;
( 2 )场区平面控制网、主轴线及其控制桩(引桩);
( 3 )场区高程控制网及± 0.000 高程线。
7 、场区平面控制网与建筑物定位,应在平差计算中评定其最若部位的精度,并实地验测,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测。
8 、细部测量,可用不低于原测量放线的精度进行验测,验线成果与原放线成果之间的误差处理如下:
( 1 )两者之差若小于 1/
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优良;
( 2 )两者之差略小于或等于 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合格(可不必改正放线成果,或取两者的平均值);
( 3 )两者之差超过 限差时,原则上不予验收,尤其是要害部位,若次要部位可令其局部返工。
(五) 质量保证措施
1 、 测量作业的各项技术按《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进行。
2 、测量人员全部取证上岗。
3 、测量仪器和量具除按规定周期检定外,对经常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的主要轴系关系应在每项工程施工测量前进行检验校正,施工中还应每隔 1 ~ 3 个月进行定期检验校正。测量仪器和量具的使用应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应精心保管,加强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
4 、施工图、测量桩点,必须经过校算校测合格才能作为测量依据。
5 、所有测量作业完后,测量作业人
员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上报项目部测量员核验,最后向监理报验。
6 、自检时,对作业成果进行全数检查。
7 、核验时,要重点检查轴线间距、纵横轴线交角以及工程重点部位,保证几何关系正确。
8 、滞后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应与超前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进行联测,并对联测结果进行记录。
9 、加强现场内的测量桩点的保护,所有桩点均明确标识,防止用错和破坏。
10 、 为防止测量误差(系统误差、偶然误差和粗差),必须从人员、仪器、操作环境和管理四个方面解决。
11 、尽量选择最佳观测时间施测,在不利环境下施测的结果,应有严格的校核措施,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六)发生错误的改正:
( 1 )发现错误,应立即查明原因,向上级报告。
( 2 )对由此所施测的一切结果进行检核。
( 3 )对发现的错误立即纠正,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4 )填写错误追踪记录,并制定预防措施。
沉降观测
由甲方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主体建筑的沉降进行观测。
十一、配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
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 86 号令)的要求,施工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业主对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规划验线和规划验收工作,我们视业主工作是我们的工作。
( 1 )当我方按规划总图的楼座桩定出外控桩,并撒出外廊灰线后,供甲方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灰线。
( 2 )当结构施工到首层时,供业主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来验线。
( 3 )当结构施工完毕,我们将汇总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结构审核的资料上报给业主 , 由业主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核。
第15篇 检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验、测量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设备。
3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检验、测量设备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采购
4.1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技术部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4.2 检验、测量设备由市场部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4.3 检验、测量设备购入后,技术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4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5质量验收
5.1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5.2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设备,由市场部负责向供方退货/索赔。
6登记
技术部对检验、测量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设备管理台帐。
7发放
使用部门到技术部办理领用检验、测量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技术部进行变更。
8使用
8.1 使用检验、测量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8.2 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8.3 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9检定/校准
9.1 技术部在每年制定检验、测量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9.2 当检验、测量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技术部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9.3 检验、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技术部确定。
9.4 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技术部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9.5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技术部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9.6 技术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9.7 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技术部归档。
10标志管理
本公司对检验、测量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凡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合格的设备加贴标志;不合格的不加贴。
11维护保养
11.1 使用人员对检验、测量设备进行正常维护保养,每周进行一次。
11.2 精密、贵重、大型检验、测量设备和影响检测结果的主要检验、测量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应专人保管,专人维护保养。
12停用
暂不使用的检验、测量设备,使用部门通知技术部贴停用标志。
13不合格处理
13.1 检验、测量设备在使用时有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检定、校准或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或超出规定极限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通知技术部。
13.2 对由于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存在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而对过去进行的检测所造成的影响进行检查、追溯,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14修理
14.1 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检验、测量设备,使用部门应报告技术部组织修理。
14.2 修复的检验、测量设备须经检定、校准或检查,证明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5报废
检验、测量设备经过多年使用或因事故损坏致使无法满足检定、校准要求而又无法修复者,标准物质超过有效期者,由使用部门向技术部提出申请,经技术部同意,报请总经理后,可给予报废。
16技术档案
16.1 技术部建立并保存主要检验、测量设备的技术档案。
16.2 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名称;
(2)制造厂名称、型号和编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3)接受日期、启用日期、接受时的状态和验收记录;
(4)目前存放地点;
(5)制造厂提供的资料或使用说明书;
(6)历次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和调试报告;
(7)设备的损坏、故障、改进或修理记录。
16记录
《检验、测量设备管理台账》
《检验、测量设备使用记录》
《检验、测量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记录》
《设备报废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