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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品经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术出版物、教育资料以及相关服务的运营流程,确保学术诚信、教育质量以及合规性。这一制度涵盖了从产品选题、编辑审核、版权管理到市场推广的全过程,旨在提升学品的专业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并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包括哪些方面
1. 产品策划与选题:明确学品的主题定位,确保内容的学术价值和教育意义。
2. 内容审核与编辑:设立严格的审稿机制,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原创性。
3. 版权保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版权的合法使用和权益维护。
4. 生产与质量管理:规范印刷、装帧等工艺,确保产品质量。
5. 市场推广与销售:制定合理的定价策略,进行有效的市场推广。
6. 售后服务与客户关系: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7. 内部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团队专业素养,强化内部沟通与协作。
重要性
学品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有助于保障学术界的公正性,防止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的发生,维护学术尊严;另一方面,通过规范的市场运作,可以提高学品的品质,满足教育需求,推动教育公平。此外,良好的管理制度还有助于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方案
1. 建立专业的选题委员会,负责筛选和评估新项目,确保学品的学术质量和市场需求相匹配。
2. 完善编辑流程,引入第三方审稿人,强化质量控制,同时设立举报机制,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3. 设立版权办公室,负责版权的申请、授权和纠纷处理,提升版权意识。
4. 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如iso 9001,确保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标准。
5. 制定营销策略,结合市场研究,确定目标群体,采取合适的推广手段。
6. 设立客户服务部门,提供咨询、退换货等服务,解决消费者问题,提升满意度。
7. 定期培训和评估员工,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鼓励创新和团队合作。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从而推动学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资源。
学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购销管理制度
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或销售危险化学品。
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四、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储存危险化学品时,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利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
六、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每天核对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第2篇 剧毒化学品经营购销管理制度
一、国家对剧毒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并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
二、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三、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四、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五、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的剧毒化学品,进货渠道必须合法。
六、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无凭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七、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更、买卖、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准购证。
八、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必须保存1年以上。
九、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十、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进行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 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职责
3.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安全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更新。
3.2 公司各部门应参与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
工作程序
4.1 风险评估活动的实施步骤
4.1.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风险评估活动,成立评估组织。
4.1.2 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4.1.3 全员以部门为单位参与对作业活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
4.1.4 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本公司评估组织。
4.1.5 评估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估,确定评估目标的风险等级。
4.1.6 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估组织成员应进行现场勘察,明确危险有害因素。 4.1.7 评估组织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4.1.8 各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5.1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5.2 控制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培训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4)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6. 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
6.1 确定为重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2 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 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
6.3 各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3 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班组进行管理。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风险评估时机及频次
7.1 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7.2 全公司的风险评估一般每年3至4月份由公司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 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要求;
2)经营储存设备或分装设备发生变化;
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
4)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或安全管理方法时;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8. 风险管理的培训
8.1 当风险评估结束后,应及时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风险管理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定及其它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结果,风 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所在岗位和作业环境 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第4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管理制度
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储存危险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符合规定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专人看管。
三、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四、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反腐、防渗漏、防护围堰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当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5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负责执行岗位职责,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和义务;
2、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运输及销售等人员在相关工作交接方面应严格遵守采购合同管理;
3、 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在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复印件由销售人员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送交用户;
4、 采购(销售)人员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委托协议时,要求承运方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书、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证书;
5、 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及运输单位,均应妥善保存危险化学品的供货合同、运输协议、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
第6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经营单位的特点,按经营范围将安全管理制度分为公共、经营、储存、运输和加油站五类。“公共”是指所有经营单位都必须建立的管理制度;“经营”是指涉及经营环节的管理制度;“储存”是指涉及储存环节的管理制度;“运输”是指涉及运输环节的管理制度;“加油站”是指涉及加油站特点的管理制度。各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一览表》(详见下表)列出的涉及本单位所有经营范围的制度进行组合和增加,制定能够满足本单位经营需要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名称
备注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决策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共
2
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经营
2
剧毒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如有剧毒化学品)
3
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4
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制度
储存
5
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
6
危险化学品养护管理制度
7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8
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9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0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运输
11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公共
12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3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公共
1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5
安全奖惩制度
16
消防制度
17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8
设备管理制度
19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0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
动火管理制度
23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如有重大危险源)
24
用电管理制度
25
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加油站
26
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27
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市场开发岗位;定货岗位;验货及验票岗位;发货岗位
经营
2
出入库岗位;库房管理岗位;库房养护岗位;巡检岗位;搬运、装卸岗位
储存
3
司机岗位;押运员岗位;车辆保养维修岗位
运输
第7篇 剧毒化学品经营仓储管理制度
一、国家对剧毒化学品的存储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剧毒化学品的存储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存储剧毒化学品。
二、剧毒化学品的仓储设施与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三、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库房结构完整、干燥、通风良好,商品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电源、火源。库内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备与剧毒品性质适应的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同时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四、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五、储存剧毒化学品应专库贮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贮存方式与储存数量要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并将数量、地点及保管人员报公安机关。
六、储存剧毒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剧毒品的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应当定期检查。
七、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要24小时专人(60岁以下)值守和犬防,按时巡查,并有记录。
第8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3. 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3.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职业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4.2 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4.3 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4.4 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 危害告知
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知员工,公司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员工进行宣传,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4.6 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部门,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 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 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 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部门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4.7 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公司按计划购进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各部门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8 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部门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治疗。
4.9 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9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发货和装卸环节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发货和装卸环节的违规操作和安全管理不严导致或诱发了多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巨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为强化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督,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和完善经营过程中交接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岗位操作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发货和装卸环节建立健全查验、核准、登记等五项制度:
(一)开据提货单位的资质查验制度。发货企业在开据提货单据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几项资质和要求:
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
(1)机动车辆行驶证;
(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
(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重量一致;
(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重量。
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
(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二)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发货单位必须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三)装载过程中的操作中毒。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厂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
(四)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载完毕后,发货时必须对载重量(或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装载单位。
(五)等级制度。要以《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等级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转载环节的安全。
二、加强装卸现场管理。配备必须的装卸设施和设备,强化装卸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加强现场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确保装卸现场安全。
(二)电气设施和采用的装卸料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防火、防爆、防止中毒以及防水、防静电、防重压、防摔拖等方面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三)要针对发货和装卸环节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制定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将其纳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施救能力。
三、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够自觉贯彻执行;熟悉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处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时,必须明确品名、数量,进货和出售单位都要正确核实、核对,并用合同或传真形式予以明确。
(二)经常与库房进行危险化学品品名和数量的核对,杜绝差错。
(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整个过程较为复杂,营销时,必须提高责任性,并应加强对包装、盛器的检查、核对,有隐患必须及时排除。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必须保持完好。
(五)严防误购、误售危险化学品,以免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甚至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
第10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程序
1.1公司应根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1.2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场所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配置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和减少事故影响的安全设施,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1.3严禁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不准在工作场所饮食。
1.4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记录。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发和渗漏,有无变色、变质和沉淀现象。做好记录。
1.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1.5.1入库物品必须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它说明。
1.5.2仓库保管人员对物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行感观验收后作出验收记录。
1.5.3出库时按生产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
1.5.4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6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及保养。
1.7在公司的办公场所要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在适当位置悬挂办公场所所在建筑物平面图与消防走火通道指引图。
1.8公司的办公场所严禁乱扔烟头和火种,不能超负荷用电,电路保险丝(片)熔断禁止用铜铁线代替。
1.9严禁挪动办公场所的灭火器材,在任何情况下必须保持办公场所的通道畅通。
1.10禁止在公司的办公场所摆放危险化学品样品,办公场所不能兼做非办公用途。
1.11为作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中相应环节的监督协调工作,须与生产厂家加以联系沟通,了解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索取安全标签及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检查其是否齐全规范。
1.12危险化学品的数据要有专人负责和管理,有详细的进、出仓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对。
第11篇 剧毒化学品经营运输管理制度
一、剧毒化学品的发运要按规定委托有资质认定的运输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员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通行证时,托运人员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剧毒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的资质情况。
三、剧毒品运输要采用危险品专用车,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同时必须定期进行检测。
四、剧毒品运输车上必须有必要的应急救援通讯工具,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放散火等用具。
五、剧毒品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
六、剧毒品运输车辆中途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行驶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七、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必须立即向当地的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八、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的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剧毒化学品。
第12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预防和控制事故,做好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中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处置措施科学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
2.5 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
3.1领导机构
公司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3.2办事机构
公司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兼职),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3工作机构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4. 运行机制
4.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4.1.1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大声呼叫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4.2 应急处置
4.2.1 事故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 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2.3 应急响应
4.2.3.1对于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2.3.2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2.4 应急结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4.3 恢复与重建
4.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有关部门还要做好后期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4.3.2 调查与评估
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4 信息发布
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5.应急保障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6.监督管理
6.1 预案演练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预案的演练活动,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6.2 培训教育
办公室负责组织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常识以及应急预案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6.3 责任与奖惩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6.4 公司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第13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购销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活动,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采购、销售部门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采购、销售业务的员工对本岗位的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工作负责。
3.2安全管理部门是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建档。
4.工作程序
4.1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要求
4.1.1公司采购人员必须了解需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性能、用途、使用方法。
4.1.2所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应有生产厂家、地址、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1.3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要生产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向没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二年备查。
4.1.4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4.1.5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以销定购,合理编制进货计划。
4.1.6危险化学品到货后应按合同进行验收和登记,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并通知供货单位。
4.1.7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4.2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要求
4.2.1销售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危险化学品业务人员培训,并要求取得上岗资格证。
4.2.2销售人员应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尤其对产品包装方面必须对售出产品的名称、规格、性能、标签严格检查,以便能正确和及时处理在营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2.3销售人员在营销推广过程中,必须对营销对象进行考察,确认其企业是否有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资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业务往来。
4.2.4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对销售量做好记录,定期核对销售情况危险化学品的进货、出售、发货应进行登记,登记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单件重量、生产公司家和批号等;并向顾客提供相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作为与供货单位与买方之间危险化学品流通环节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的沟通。。
4.2.5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们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不经营没有安全技术证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第14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管理制度
为搞好危险化学品经营,防止和杜绝有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员须经内部培训方可上岗。经过培训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识、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险品化学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储存知识。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二、对危险化学品,要勤进快销、限量库存。对大包装的要随进随销、不留库存,小包装的分类存放。如酸与碱分开、氧化剂与易燃品分开等。
三、对现有的化学危险品,要勤核对,勤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随买货随核对检查。如发现丢失短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对使用和购买化学危险品的用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登记。对购买较危险的化学品的用户或个人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详细登记后,再出售给其商品。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否则,不予出售。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经营行为无关的一切活动。
六、搞好岗位文明经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七、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八、签发检修工单,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九、在有可能接触剧毒品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戴自给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带橡胶手套。对有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搬运时轻挪轻放,并穿戴好防护用品。如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清水冲洗或及时到医院治疗。
对于涉及剧毒化学品经营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考虑剧毒品的危险特性,除遵循上述管理制度外,还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1、采购、销售剧毒品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对本岗位所做的工作是否符合本制度负责。
2、采购部门所购进的剧毒化学品必须保证合法、合格、手续齐全。
3、采购部门在购进剧毒化学品时要建立台帐,并实行两人管理、两本帐,帐物相符。
4、采购部门向销售部门移交时,要实行核账签字制,各自对移交和接收的剧毒化学品数量负责。
5、销售部门在销售剧毒化学品时必须建立台帐,并实行两本帐两人负责。并保证销售的数量与台帐相符,决不允许帐外流失。做到进帐、出账相符。
6、销售部门在销售剧毒化学品时必须建立台帐,并详细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7、销售人员要认真核查买方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公司不得向任何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8、销售部门对销售的剧毒化学品要每天和对销售情况,如发现流失、误售等情况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并协助公安部门将流失、误售的剧毒品追回。
9、剧毒化学品采购和销售岗位的职能人员,要努力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专业知识,并参加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维护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确保我公司剧毒化学品的经营守法、安全、无事故。
第15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负责执行岗位职责,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和义务。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运输及销售等人员在相关工作交接方面应严格遵守采购合同管理。经领导批准的由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签订的采购(或销售)合同(内容含供货单位、品名、质量、数量、用途、包装要求、价格、运输方式及到站等)至付款后,合同副本交仓库管理人员、提货单交承运单位提货,货到由仓贮管理人员根据合同验收。
3、根据合同副本验收由运输单位送来货物无误后,签收回单并开具入库单,交采购员办理报销手续,记录入库台帐。
4、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在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交仓贮管理人员一份。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复印件由销售人员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送交用户。
5、采购(销售)人员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委托协议时,要求承运方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书、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证书。
6、采购人员、销售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及运输单位,均应妥善保存危险化学品的供货合同、运输协议,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
7、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对剧毒危险化学品还应做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对运输和出入库及仓库保存期间发生的包装破损、丢失、被盗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报区安监局及当地派出所备案。采购、销售、仓库管理人员、运输人员均应及时处理事故,不得拖延、推诿。